雨中殺手 · 灣城藍調
1.灰姑娘自殺了
那天一定是星期五,因為隔壁大廈之屋咖啡館的魚腥味兒濃得簡直像堵牆。其實那是個暖和的春日午後,將近黃昏,而我已經一周沒接到案子了。電話鈴響起時,我正把腳跟擱在桌面的凹痕里,對著一道陽光曬我的腳踝。我把帽子從電話上拿下來,對著話筒打呵欠。
對方說:「我聽到了!你真該覺得丟臉,約翰·達爾馬斯。奧斯恩的案子你聽說了沒?」
電話那頭是警長辦公室的刑警「紫羅蘭」麥基。他是個好人,只有一個壞習慣,老喜歡把棘手的案子推給我,搞得我遍體鱗傷不說,賺的錢連二手束身衣都買不起。
「沒聽說。」
「靠近海灘,在灣城那兒發生的事。聽說上次那個小城選市長又鬧了一陣子,不過咱們的警長住那兒,我們不想動粗。據說選舉的時候,搞賭場的哥們兒提供了三萬美元競選基金,所以現在一進那兒的餐廳,賭馬單和菜單就會一起遞上來。」
我又打了一個呵欠。
「我又聽到了,」麥基生氣地說,「你要是沒興趣,我就算把另一根大拇指的指甲咬了,也不管這檔子事兒了。那傢伙說他準備花幾個錢。」
「哪個傢伙?」
「梅森,發現屍體的傢伙。」
「什麼屍體?」
「奧斯恩的案子你真的一點都不知道?」
「我不是說我不知道嗎?」
「你除了猛打呵欠,拚命說『什麼』『哪個』之外,屁都沒做。好吧,我們就讓那個可憐傢伙被人幹掉好了,洛杉磯兇殺重案組會操心這件事,反正他人都來了。」
「這個叫梅森的?誰要做掉他?」
「要是知道,他還花錢請偵探幹什麼?他沒出事以前也是干你這行的,現在連門都不敢出,幾個拿槍的人老在騷擾他。」
「你過來吧,」我說,「我的左手都酸了。」
「我在值班。」
「我正打算去雜貨店裡買瓶陳年威士忌。」
「哎,我馬上就到。」麥基說。
他不到半小時就來了,大塊頭,一張討喜的臉,銀髮,下巴上有個酒窩,加上一張用來親小孩子的櫻桃小嘴。他穿著一套熨得筆挺的藍西裝,一雙擦得晶亮的方頭鞋,胸前掛著一條垂著一根麋鹿牙的金項鍊,幾乎垂到了肚子上。
他小心地坐下,胖子都這樣。然後他把威士忌瓶蓋扭開,用鼻子仔細嗅嗅,確定我沒學外面酒吧那招,用九毛八分錢的爛酒倒在空酒瓶里充數。他給自己倒了一大杯,讓第一口酒在自己舌尖上打個轉,再用眼睛把我的辦公室掃視一遍。
「難怪你沒生意,」他說,「這年頭一定得有氣派!」
「你留點酒給我。」我說,「這個梅森和奧斯恩的案子是怎麼回事?」
麥基把酒喝完,又倒了一杯,這回比較客氣。他看著我把玩一根香菸。
「一氧化碳自殺,」他說,「一個姓奧斯恩的金髮妞兒,是灣城一位醫生的太太。那個醫生整晚東奔西跑,防止那些喝酒嗑藥的電影演員做出荒唐之事。所以那個女的就自己出去玩,自殺那天晚上她去過北邊斷崖上的萬斯·康里德俱樂部,你知道那家吧?」
「嗯。以前那裡是個海灘俱樂部,下面就是個很棒的私人海灘,全好萊塢最棒的美腿都在那兒晃來晃去。她是去玩輪盤賭嗎?」
「如果我們這裡真有賭場的話,」麥基說,「我敢說萬斯·康里德俱樂部一定就是其中一家,而且裡面肯定有輪盤。就說她是去玩輪盤吧,有人告訴我她和萬斯·康里德還有一腿,輪盤只是餘興節目而已。她輸了不少錢,不過玩輪盤本來就是要輸錢的。那天晚上她把褲子都輸了,結果發起瘋來胡鬧。萬斯·康里德把她弄到自己房間裡,打電話找醫生,結果把她的老公找了來。於是那位醫生……」
「等等,」我說,「別告訴我這些細節全是證詞。咱們這裡又沒有賭博集團,就算有,他們也不可能提供這種消息。」
麥基同情地看著我,說:「我老婆的弟弟在那裡的一家小報當記者,他們做了些調查。總之,那位醫生去了萬斯·康里德的俱樂部,在他老婆手臂上扎了一針,讓她安靜下來,可是他沒法馬上送她回家,因為他在布蘭特伍德高地還有個急診要處理。所以萬斯就派自己的車把她送回家。同時,醫生打電話回辦公室,叫他的護士去家裡照顧他老婆。事情處理完後,萬斯·康里德回到賭場,護士把她送上床後也離開了,女傭回去睡覺。那個時候大概是午夜,或剛過午夜吧。
「到了差不多凌晨兩點時,這位哈瑞·梅森登場了。他開了一家保安公司,當晚輪到他值班。他在奧斯恩夫婦住的那條街上,聽到黑咕隆咚的車庫裡有引擎聲,於是就進去看看。結果發現一個金髮女人躺在地上,身上穿著透明的睡衣、拖鞋,頭髮里全是煤煙味。」
麥基停下來喝了一口酒,又環顧了一圈我的辦公室。我看到最後一道陽光從窗台上溜出去,跳進外面小巷黑色的地縫裡。
「結果他怎麼做的呢?」麥基用塊真絲手帕抹抹嘴,「他覺得那女的八成已經死了,雖然很難判斷一個尾氣中毒的人到底死沒死,現在用什麼亞甲藍檢測……」
「拜託!」我說,「然後他怎麼處理的?」
「他沒報警,」麥基嚴肅地說,「他關掉引擎,熄滅手電筒,拔腿沖回自己幾個街區外的家。他從家裡打電話找醫生。不一會兒,他倆一起回到車庫。醫生說她死了。他叫梅森從側門進他家,打電話到當地警察局局長家裡。梅森照辦,過了一會兒,警察局局長帶了兩個跟班過來,又過了一會兒,殯儀館專門抬死人的殯儀員也來了,而且那個傢伙正好還是那周的代理法醫。他們拖走屍體,化驗員抽了血,說血里全是一氧化碳。法醫做了報告,女人馬上被火化,案子就結了。」
「有什麼問題嗎?」我問。
麥基喝完第二杯酒,正在考慮要不要喝第三杯。然後他決定先抽一根雪茄。我沒有雪茄,他有點不太滿意,點了一根自己的。
「我只是一名警察,」他從煙幕後沉著地對我眨眨眼睛,「我怎麼知道。我只知道梅森的執照被吊銷了,屁滾尿流地逃出城去。」
「該死,」我說,「上一次我去辦小城的案子,頭蓋骨都快被敲碎了。我怎麼聯絡梅森?」
「我把你的電話給了他,他會打電話找你。」
「你對他了解多少?」
「足夠多,多到可以把你的姓名透露給他,」麥基說,「當然,萬一有什麼新發展,我會去調查……」
「對!」我說,「如果有情況我就告訴你,要波本還是裸麥威士忌?」
「去你的,」麥基說,「要蘇格蘭威士忌。」
「梅森長什麼樣子?」
「中等身材,挺魁梧的,身高五英尺七英寸,一百七十磅,灰頭髮。」
他很快又喝了一小杯,然後就離開了。
我坐了一小時,抽了好多根煙。天色暗下來,我的喉嚨發乾。沒有人打電話給我。我起身把燈打開,洗洗手,喝下一小杯酒,然後擰上瓶蓋,該吃飯了。
我剛戴上帽子走到門口,就看見快遞員在走廊上查找門牌號。他要找的就是我。我簽名收下一個用淺黃色薄紙包住的、形狀不規則的包裹。我把包裹放在桌上,割斷繩子。裡面有團包裝紙,一個信封,信封里有張字條和一把鑰匙。字條上唐突地寫道:
警長辦公室里一位朋友說我可以信任你。我是個不安分的人,結果惹了禍,現在只想脫身。請在天黑後到靠近第六街的哈佛街坦尼森公寓大廈五二四號。如果我不在家,請用這把鑰匙。小心公寓管理員派特·瑞爾,我不信任他。請把這隻拖鞋放在安全的地方,不要弄髒。另,他們都叫他紫羅蘭,我不知道為什麼。
我知道為什麼。因為他老嚼紫羅蘭味的口香糖。字條上沒有簽名,內容感覺緊張兮兮的。我把那團包裝紙打開,裡面是只綠色的高跟絲絨拖鞋,尺碼大概是4A號,里子是小山羊皮,鞋內底軟墊上用燙金字體印著「弗斯科伊爾」幾個字,鞋側通常該標號碼的地方,用洗不掉的墨水寫了一個很小的數字:S465,我知道那不是鞋子的尺寸,因為位於好萊塢的這家弗斯科伊爾公司只為私人定製鞋子,同時經營製作舞台用鞋及馬靴。
我往後一靠,點燃一根煙,想了一會兒,最後拿起電話簿,查到弗斯科伊爾公司的號碼,撥通了電話。鈴響了好幾聲,才有一個快活的聲音說:「喂,你好?」
「弗斯科伊爾——本人嗎?」我說,「我是質監局的彼得斯。」我沒說是哪個質監局。
「噢,弗斯科伊爾先生已經回家了。我們已經打烊了,五點半打烊。我是普林格,這裡的會計。有什麼事……」
「是的。我們在一堆失竊物里找到一雙你們做的鞋子,標示是S—4—6—5,你能指認嗎?」
「當然可以。那是個人鞋型號碼。您要我幫忙查嗎?」
「如果不麻煩的話。」我說。
他馬上就回來了:「噢,沒錯,是利蘭·奧斯恩太太的號碼,灣城牽牛星街七百三十六號。她的鞋都在我們這裡定做。太不幸了。兩個月前我們才幫她訂製了兩雙翡翠色的絲絨高跟拖鞋。」
「不幸?為什麼不幸?」
「噢,她死了,自殺了。」
「真的?兩雙高跟拖鞋,嗯?」
「是啊,兩雙一模一樣的,很多人通常都會一次訂兩雙顏色雅致的鞋子,怕萬一沾到髒東西什麼的,一般都是為了搭配某件晚禮服……」
「好吧,謝謝,你先忙。」說完我就掛了。
我再次把拖鞋拿起來仔細查看了一遍。這隻鞋從來沒穿過,細皮底上沒有任何磨損的痕跡,不知梅森留著它有何意圖。我把它放進辦公室的保險箱裡,出去吃晚飯。
2.免費的謀殺
坦尼森公寓大廈是棟老式的廉價住宅,大概八層樓高,外面砌著紅黑色方磚。中廳寬闊,種了些棕櫚樹,有個水泥做的噴水池和幾個毫無新意的花壇。歌德式的大門邊上掛著燈籠,裡面的大廳鋪著紅色長毛地毯,很寬敞空曠,只有一隻懶洋洋的金絲雀被關在跟個水桶一樣大的鍍金鳥籠里。這棟公寓大廈看起來像是那種靠保險金度日的寡婦——而且年紀已經不小——住的地方。電梯裡沒有操作員,停的時候門會自動朝兩邊打開。
我走在五樓走廊的栗色地毯上,沒見到或聽到任何人,也沒聞到做飯的煙火味,這地方跟圖書館一樣安靜。五二四號公寓想必緊鄰中庭,因為門邊就是一扇彩色玻璃窗。我輕輕地敲敲門,沒有人應門,於是我用那把扁平鑰匙開了門進去,把身後門帶上。
房間對面一張壁床背面鑲了一面鏡子,鏡子上有反光。正門同邊牆上的兩扇窗都關著,暗色的帷幕半合著,可是中庭對面公寓的亮光還是透進來,照著房裡沉重、過時的黯淡家具,和兩個閃閃發光的球狀銅門把。我走到窗邊把窗簾完全拉下來,用我的小手電筒照路,走回門邊。找到電燈開關後,天花板上突然亮起一圈火紅色的燭形燈,把房間弄得像殯儀館的小廳。我打開一盞紅色桌燈,關閉天花板燈,開始掃視房間。
壁床後的小化妝間裡有個梳妝檯,上面擺了一把沾有灰發的黑梳子,一罐爽身粉,一隻手電筒,一條男人用的皺手帕,一本寫字用紙,一支台筆,一罐墨水,抽屜里的東西一個皮箱就可以裝完。襯衫都是在一家灣城男人服飾店裡買的,衣架上掛著一套鐵灰色的西裝,地板上擺了一雙黑色硬皮鞋。浴室里放了一把安全剃鬚刀,一管剃鬚霜,幾片刀片,一隻玻璃杯里插了三支竹製牙刷,還有一些零碎物品。搪瓷馬桶水箱上放了一本紅封套的書——多爾西 [1] 寫的《人之所以為人》,第一百一十六頁里夾了一根橡皮筋。我翻開書,開始閱讀有關地球、生命及性的演化。就在那個時候,客廳的電話鈴響了。
我關掉浴室燈,輕聲踏過地毯,走到長椅旁。電話就擺在長椅盡頭的茶几上。鈴聲一直響,窗外有輛車在按喇叭,仿佛在回答它。等到鈴響第八聲的時候,我聳聳肩,拿起話筒。
「派特?派特·瑞爾?」
我不知道派特·瑞爾平時怎麼說話,於是哼了一聲。對方的聲音又啞又硬,聽起來像個狠角色。
「派特?」
「是我。」我說。
一陣沉默。可對方沒掛斷。那聲音接著說:「我是梅森,很抱歉今晚我趕不回去。沒辦法。你不會介意吧?」
「當然。」我說。
「什麼?」
「當然。」
「你他媽的只會講『當然』是不是?」
「我是希臘人!」
那聲音笑了起來,好像被逗樂了。
我說:「你用什麼樣的牙刷,梅森?」
「嗯?」
那頭傳來驚訝而急促的喘氣聲——現在不高興了。
「牙刷?就是大家用來刷牙的玩意兒嘛。你用哪種?」
「去你媽的。」
「待會兒樓梯口見。」我說。
那個聲音這會兒生氣了:「聽著,自作聰明的傢伙!你別想使詐,我們知道你的名字和電話號碼。如果你想多管閒事,我們有地方收拾你,懂吧?梅森已經不住那兒了,哈!哈!」
「你把他給殺了,嗯?」
「是『我們』把他給殺了。不然你以為我們帶他去看電影嗎?」
「可惜,」我說,「老闆一定不高興。」
我掛了他的電話,把聽筒放回長椅盡頭的茶几上,揉揉自己的後脖子。然後從口袋裡掏出那把前門鑰匙,用手帕擦拭乾淨,小心地放在桌子上,再站起來走到其中一扇窗前,稍稍把窗簾拉開,從縫隙里看外面的中庭。越過點綴著棕櫚樹的矩形大廳,對面五樓一個房聞里,一個禿頭男人坐在一盞刺眼的燈光下一動不動,看起來不像在暗中監視什麼。
我放下窗簾,戴好帽子,走過去把燈關掉,然後把小手電筒放在地上,用手帕在門把上擦拭,很安靜地把門打開。
緊扒在門框上的是八根扭曲的手指,除了一根外,其餘七根都像蠟似的慘白,手指下吊著一個半死不活的人。
他的眼眶深陷,大約有八分之一英寸深,青藍色的眼珠,睜得大大的,像在看我,又不是真在看我。灰色粗糙的頭髮上沾著的血跡已呈紫色。鬢角的一側已經血肉模糊,血一路流到下巴上。唯一沒發白的那根指頭,從指尖到第二個指關節處被砸得稀爛,白色的碎骨頭從肉糊里戳出來,一些應該是指甲的東西,現在看起來像一小堆碎玻璃。
他穿了一件咖啡色西裝,補丁口袋,總共三個,全被扯爛了,歪七扭八懸在衣服上,露出羊駝毛里子。
他的呼吸聲顯得遙遠,像是遠處滾在落葉上的足球。他嘴巴大張,像只魚嘴,鮮血咕嚕咕嚕從裡面冒出來,身後的走廊就像新掘的墳穴一樣空洞。
橡膠鞋底的聲音突然從走廊盡頭的光滑地板上傳過來。那人僵硬的手指從門框上滑下去,身體想用兩條腿撐起來,可是腿撐不住,像剪刀一樣交叉在一起,那副身軀在空中翻轉,仿佛溺水者般往我身上撲來。
我咬緊牙關,叉開雙腳,從後面接住他,因為他的上半身已經轉了半個圈。他簡直有兩個男人那麼重,我往後退了一步,差點沒滑倒,接著再退後兩步,把他的腳後跟拖進門裡。我儘量慢慢地把他側著身子放下,自己跟著跪在他身旁喘氣。一秒鐘後我直起身子,走過去把門鎖上,再打開天花板上的那盞燈,轉向走向電話。
我還沒拿起電話他就死了。我聽到喉嚨里的咕嚕聲,筋疲力盡的斷氣聲,接著是一片死寂。伸著的那隻手扭了一下,手指慢慢張開,形成一個松垮垮的弧形,然後就停住不動了。我走回去摸他的頸動脈,手指拚命往下按,但一點脈搏都摸不到。我從皮夾里拿出一面不鏽鋼小鏡子對準他張開的嘴巴一分鐘,等我拿開時,鏡面上一點霧氣都沒有。梅森回家了。
正門外面有人用鑰匙開鎖,我行動迅速,門打開時我已經進了浴室,手裡握著一把槍,眼睛對準浴室的門縫往外瞧。
這個傢伙很快就進了門,身手就跟過旋轉門的貓一樣利落。他先往上看了天花板的燈一眼,接著又往地上看了看,然後他的視線就定格在那裡,龐大的身軀動都沒動,只是站在那兒盯著地板。
他是個大漢,沒系風衣扣子,似乎剛回家或正要出門,一頭奶油色的濃密白髮,罩著一頂灰色氈帽,黑色的濃眉,一張像政客一樣的紅臉,嘴巴像是習慣微笑的樣子,不過現在沒笑。他的臉稜角分明,嘴角上叼了一根抽了一半的雪茄,嘴皮子還微微發出抽菸的吸氣聲。
他將一大把鑰匙放回自己的口袋,不斷輕聲重複:「老天!老天!」然後他往前跨一步,緩慢而笨拙地在死人旁邊跪下,拿幾根大肥指頭按住死人的脖子,再拿開,搖搖頭,慢慢掃視一遍房間。他看了一眼擋住我的浴室房門,但眼神沒有變。
「剛死,」他稍微提高音量說,「被打爛了。」
他慢慢站起來,踮著腳前後搖晃。他跟我一樣,很不喜歡天花板上的那盞燈,他打開檯燈,關掉頂燈,又踮著腳晃了幾下,高大的影子爬上盡頭那面牆往天花板上遊走,停頓片刻,又落了下去。他讓雪茄在嘴裡轉了個圈,從口袋裡掏出一根火柴,仔細地把雪茄屁股對準火焰轉了轉,點燃後把火柴吹熄,把剩下那截放回口袋裡,整個過程中,他的視線沒有離開死人一秒鐘。
他走到一旁,在長沙發一端坐下,沙發里的彈簧不悅地吱吱叫了一會兒。他伸手去抓電話,眼睛還是看著死人。
電話就在他伸手握住的剎那開始響起來,嚇了他一跳。他的眼珠子咕嚕一轉,手肘猛地縮回被風衣包起來的肥胖身體一側。然後他謹慎地咧咧嘴,拿起話筒,用渾厚圓潤的聲音答道:「餵……是,我是派特。」
我聽到話筒里傳來模糊不清、沙啞的說話聲,看到派特·瑞爾的臉慢慢血氣上沖,直到變成新鮮牛肝色。他用大手野蠻地搖晃話筒。
「是大下巴先生啊!」他大吼,「你給我聽著,該死,你知道嗎?你們的屍體現在就躺在我的地毯上……他怎麼過來的?我哪知道啊?我看就是你把他扔在這裡的。我再告訴你一件事,你會為此付出很大代價!聽到了嗎,很大代價!在我的公寓裡沒有免費的謀殺。我替你看住人,結果你把他扔到我膝蓋上,去你媽的。我要一千,一分也不能少!還有,你給我過來收屍,聽到沒?」
話筒里的沙啞聲又說了一陣。派特·瑞爾聽著,眼睛慢慢變得有點惺忪,臉上的絳紫色也退去,接著他比較平靜地說:「好,好,我開玩笑的……半個鐘頭後打到樓下找我。」
他放下電話,站起來,沒有往浴室看,也沒有往其他地方看。他開始吹口哨,然後撓撓下巴,往門邊走了一步,停下來又撓撓下巴。他不知道公寓裡有沒有別人,而且他沒有槍。他又往門邊走了一步。大下巴剛才跟他講了什麼,應該是叫他馬上離開。他跨出第三步,然後改了主意。
「去他媽的,」他大聲說,「那個笨蛋。」他飛快地掃視一遍公寓:「想嚇唬我?」
他伸手去抓門鏈,突然又放下,在屍體旁邊跪下來。他毫不費力地把屍體在地毯上滾動了一小段距離,低下頭對著屍體頭部躺過的地方瞟了一會兒,很不滿意地搖搖頭,站起來把兩手叉到死人腋窩下。他回頭望了漆黑的浴室一眼,開始把屍體往我的方向拖,邊喘著粗氣,邊叼著雪茄,一頭乾淨的白髮在燈光下閃閃發光。
我跨出浴室時,他依然俯著身子,叉開雙腿。或許在最後一秒他聽到了我的動靜,不過那並不重要。
我已經把槍移到左手,右手握著一根短棒。我對準他的頭側,就在右耳後方,穩穩地掄下去,仿佛那是我最鍾愛的一塊肉。
派特·瑞爾往前撲倒在他正在拖的死屍上,頭就夾在死人兩腿中間。他的帽子輕輕滾到一邊,身體倒在那裡動都沒動。我跨過他,開門走了出去。
3.記者先生
我在維斯頓大道找到一個電話亭,打到警長辦公室。「紫羅蘭」麥基還在那兒,正打算回家。
我說:「你說的那個在灣城小報當記者的親戚叫什麼名字?」
「金凱德。他們都喊他小金凱德,他個子矮。」
「他現在在哪裡?」
「他通常都在市政府晃蕩,認為自己跟警察一樣得值班。你想幹什麼?」
「我見到梅森了,」我說,「你知道他住哪兒嗎?」
「不知道。他只給我打過電話。你覺得他怎麼樣?」
「我會替他盡力的。今晚你在家嗎?」
「不在家還能去哪兒?怎麼了?」
我沒跟他解釋。我上了車,往灣城開,大約九點抵達。警察局就在市政府大樓裡面,大概一共五六個房間。我穿過一群風度翩翩、伶牙俐齒的傢伙,走進裡面亮著一盞燈還有一個櫃檯的房間。櫃檯角落有部電話總機,後面站了一個沒穿制服的人。
我抬起一隻胳膊放在櫃檯上,那個沒穿外套、腋下的槍套看起來像木腿那麼大的便衣從一堆文件里抬起眼來說:「嗯?」然後他的頭幾乎沒動,往旁邊的痰盂里吐了一口痰。
我說:「我想找小金凱德。」
「他出去吃東西了,我幫他代班。」他不帶感情地說。
「謝了,你們這裡有會議室吧?」
「有,還有一個廁所呢,要不要參觀一下?」
「別生氣,」我說,「我沒有要冒犯你們的意思。」
他又朝痰盂吐了一口:「會議室在走廊盡頭,現在沒人。他待會兒就回來了,如果沒淹死在酒罐里的話。」
一個骨架瘦小、五官清秀、臉頰粉紅、眼神純真的年輕人慢慢走進來,左手還拿著一個吃了一半的漢堡。他戴了一頂電影裡的記者都會戴的帽子——壓在他金色的小後腦勺上。他的第一顆襯衫扣子沒扣,領帶歪在一邊,露在外套外面。和電影裡的記者唯一不同的地方是他沒有喝醉。他隨意地說:「有事嗎,大哥?」
黑髮便衣大漢又朝他的私人痰盂吐了一口說:「聽說市長換內褲了,不過那只是謠言。」
小個子年輕人尷尬地笑笑,轉過身去。那警察說:「小金凱德,這個人要找你。」
金凱德嚼著漢堡,饒有興致地看著我。我說:「我是紫羅蘭的朋友,有可以談話的地方嗎?」
「我們去會議室。」他說。我們走出去時,黑髮警察上下打量我。他看起來好像很想找個人打一架,而且覺得我就是理想對象。
我們沿著走廊走到盡頭,轉進一個房間,裡面擺了一張滿目瘡痍的長桌,三四把木頭椅子,地上堆滿了報紙。桌子一頭擺了兩部電話,四面牆的正中央各掛著一個年代久遠的相框,分別鑲了華盛頓、林肯、格里利 [2] ,以及一個我不認識的人的畫像。金凱德把門關上,往桌子一頭坐下,腳一蹺,把最後一口漢堡塞進嘴裡。
我說:「我叫約翰·達爾馬斯,洛杉磯來的私人偵探。我們去阿泰爾街七百三十六號兜兜風,你把你知道的關於奧斯恩案子的事都告訴我,怎麼樣?還是你想打個電話找麥基,叫他替我們介紹一下。」我把名片推到他面前。
年輕人很快起身離開桌子,看都不看就把那張名片塞進口袋裡,在我耳邊說:「稍等。」
他躡手躡腳地走到格里利的畫像旁,把相框掀起來往後面一塊方漆上一按。方漆凹下去一塊,原來是塗在畫布上的。金凱德眉毛一抬看看我,我點點頭。他把相框放回去,走回我身邊。「竊聽器,」他輕聲說,「不過我不曉得有沒有人在偷聽,還管不管用。」
「格里利一定很喜歡。」我說。
「嗯。今晚的班有點無聊,我看我回去算了,反正艾爾·斯賓會替我看著。」他提高音量說。
「那個黑頭髮的大塊頭?」
「對啊。」
「他心情不好啊?」
「他被降職了,回頭當巡邏員。今晚他本來不用上班,可就是喜歡在這裡晃悠,他很難纏,整個警察局聯合起來也趕不走他。」
我抬起眉毛看了那個竊聽器一眼。「沒關係,」金凱德說,「總得給他們抖點料。」
他走到角落裡一個髒兮兮的洗手盆旁,就著一小塊軟綿綿的肥皂洗了手,用褲袋裡的手帕把手擦乾。他正打算把手帕放回去,門就打開了,一個灰頭髮、小個子的中年人站在那兒,面無表情地看著我們。
小金凱德說:「晚安,局長,有什麼事我可以效勞的嗎?」
局長一言不發地盯著我,滿臉不快。他有一雙海綠色的眼睛,一張倔強緊繃的嘴唇,一個雪貂形狀的鼻子,和看上去不怎麼健康的皮膚。他個子很小,不像能當警察的料。他微微點頭,問道:「你的朋友是誰?」
「他是我姐夫的朋友,洛杉磯來的私人偵探,讓我想想……」金凱德著急地亂扒自己的口袋,他連我的名字都沒記住。
局長尖聲問:「什麼?私人偵探?你來這裡辦什麼案子?」
「我沒說我是來這裡辦案的。」我告訴他。
「那好,」他說,「非常好。晚安。」
他打開門,匆匆走出去,砰的一聲關上門。
「安德斯局長,大好人!」金凱德大聲說,「這樣的好人不多見!」他看我的眼神就像只受到驚嚇的兔子。
「是啊,」我大聲說,「尤其在灣城。」
有那麼幾秒鐘,我以為他會昏倒,但他沒有。我們從市政府的大門走出來,上了我的車,驅車離開。
我把車子停在阿泰爾街奧斯恩醫生家對面。那天晚上沒有風,有點月暈。一股淡淡的、好聞的鹹海水和大海草味道從海崖邊飄過來。小小的停泊燈標示著遊艇俱樂部,三道碼頭綿延著三道閃爍的燈光。遠方海面上有一艘高桅大漁船,幾根桅杆之間拉起小燈泡,又從桅杆頂拉到船頭及船尾,或許船上的人不只在釣魚而已。
此處阿泰爾街的一頭是條死胡同,被一個高大華麗的鏤花鐵欄杆截斷,裡面是棟大宅邸。其他房屋只蓋在靠近內陸那一邊,建地差不多都有八十到一百平方英尺,間距很大。靠海那邊有一條窄窄的人行道,一堵矮牆,後面就是幾乎成直角下墜的斷崖。
小金凱德縮在前座角落裡,紅色的香菸頭在他一片模糊的小臉前方忽明忽滅。奧斯恩家一片漆黑,只有前門點了一盞小燈,房子是粉刷過的,安了一道鐵門,前院圍了一道圍牆,車庫建在牆外。一條水泥小徑從車庫的邊門通到房子的邊門。門旁的牆上釘了一塊銅牌,我知道上面一定寫著:「利蘭·奧斯恩醫師。」
「好了,」我說,「奧斯恩這件案子到底有哪裡不對勁?」
「沒什麼不對勁,」金凱德慢慢說,「除了你會害我惹麻煩之外。」
「為什麼?」
「一定有人透過竊聽器聽到你提起奧斯恩的地址,所以安德斯局長才會跑進來看你。」
「或許是艾爾·斯賓一眼就看出我是個偵探,跑去通風報信。」
「不,他恨透了局長。他上個星期還他媽的是副隊長呢。安德斯不希望任何人攪和奧斯恩這件案子,他不准我們寫任何報道。」
「灣城的報界很公正嘛。」
「我們這兒氣候好——報界全是跑堂和跟班。」
「好吧,」我說,「你有個姐夫在警長辦公室當刑警,洛杉磯所有的報紙,只有一家除外,全都支持警長。而他就住在灣域,可是跟很多人一樣,他從來不清理自家院子,所以你害怕了?」
小金凱德把他的香菸丟到窗外,我看著它在空中劃了一個小小的弧線,然後掉在窄窄的人行道上,只剩下個小紅點。我身體前傾,準備發動引擎。「真抱歉,」我說,「以後我不會再來麻煩你了。」
我掛擋,車子往前爬了幾碼,金凱德這才前傾把手剎拉起來。「我不是懦夫,」他尖聲說,「你想知道什麼?」
我熄了火往後靠,雙手還擺在方向盤上,「第一件事,為什麼梅森的執照會被吊銷?他是我的客戶。」
「噢,梅森啊。聽說他想敲詐奧斯恩醫生,而且他們不只吊銷了他的執照,還把他趕出了城。有一天晚上兩個拿槍的傢伙架他上車,逼他馬上離城。他跑到總部報警,結果幾個街區以外都聽得到裡面的笑聲。不過我覺得那不像是警察乾的。」
「你知道哪個人外號叫大下巴嗎?」
小金凱德想了一會兒,「不知道,不過市長的司機,一個叫洛倫茲的傻大個兒,他的下巴上面可以擺架鋼琴。他以前替萬斯·康里德打工,聽過萬斯·康里德吧?」
「我心裡想的就是他,」我說,「所以說,如果萬斯·康里德想做掉一個人,特別是在灣城裡惹麻煩的人,洛倫茲應該就是最佳人選,因為市長多少可以保護他。」
小金凱德問:「把誰做掉?」他的聲音突然變得緊繃而沙啞。
「他們不僅把梅森趕出城,」我告訴他,「還一路跟蹤他到洛杉磯的公寓,有個叫大下巴的人把他殺了。梅森肯定做了什麼讓他們不開心的事。」
「天呀,」小金凱德輕聲道,「我一點風聲都沒聽見。」
「洛杉磯警方也不知道——至少在我離開的時候是如此。你認識梅森嗎?」
「認識,但不熟。」
「你覺得他可靠嗎?」
「還可以。我的天,他被做掉啦?」
「不比其他的私人偵探不可靠,是吧?」我說。
他突然咯咯笑起來,不是因為覺得好笑,而是因為太緊張,受到了驚嚇。一輛車從街尾轉進來,靠邊停下,車燈熄了,但沒有人下車。
「奧斯恩醫生呢?」我問,「他太太被殺的時候,他人在哪裡?」
小金凱德跳起來,「天啊,誰說她是被謀殺的?」他差點岔了氣。
「我相信梅森就想這麼說,可是他寧願別人花錢堵他的嘴。不管說不說,他都很不討人喜歡,而且他把人搞毛了,被餵了條鉛管。我猜想是萬斯·康里德下的命令,因為他不喜歡別人伸手跟他要錢,除非那是合法的賄賂。不過換個角度看,如果奧斯恩太太是被丈夫謀殺的,而不是因為在萬斯·康里德的賭場輸了錢自殺,那麼對他的賭場來說會強一些,好處並沒有大多少,不過總有好處。所以我搞不懂萬斯·康里德為什麼要把梅森做掉,只因為不希望他把謀殺的事抖出來嗎?我猜他大概還說了別的話。」
「你這樣猜來猜去有用嗎?」小金凱德很有禮貌地問。
「沒用,只不過晚上抹面霜的時候讓腦袋有點事兒干罷了。還有那個抽血化驗的,他叫什麼?」
金凱德點起另一根煙,瞧瞧停在街尾那棟大宅邸前的車子。它的車燈又開了,正朝前慢慢挪動。
「他叫格雷勃,」他說,「在醫生大樓里有個小辦公室,替城裡的醫生工作。」
「非官方的?」
「對,可是這裡的人不用化驗室。殯儀館收屍的人輪流當法醫,一人當一個星期,誰管呢?局長愛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他為什麼要去『處理』?」
「我猜他可能接到了市長的命令,市長又從替萬斯·康里德管賭場的那些兄弟們或者直接從萬斯·康里德那裡得到『暗示』。或許萬斯·康里德不希望讓大老闆聽到他跟個女的扯不清,對場子造成負面影響。」
「嗯,」我說,「街上那傢伙不知道自己住哪裡。」
那輛車還在繼續往前爬,車燈又熄了,可是車身還在動。
「趁我現在心情好,」小金凱德說,「順便告訴你,奧斯恩大夫診所里的護士以前是梅森的太太。她是個專門吃男人的紅髮女人,長得不怎麼樣,身材卻凹凸有致。」
「我也喜歡有真材實料的女人,」我說,「從這個門鑽出去到車後面趴下,動作要快!」
「天啊——」
「照我的話做!」我喊道,「快!」
右邊車門咔一聲打開,小個子一溜煙就滑了出去,車門又咔一聲關上。我聽到後車門打開的聲音,往後一看,只見一個黑色身影窩在后座地板上。我自己跟著移到右邊,打開車門踏上沿著斷崖鋪的人行道。
這時另外一輛車已經開近了,它的車燈突然大亮,我趕緊避開。燈光往旁邊照去,掃過我的車又掉轉回來,然後車子一暗,靜悄悄地停在對面,是輛黑色的小轎車。一分鐘之後,左車門打開,一個大塊頭下了車,開始往我這頭走來。我把腋下的槍塞進皮帶里,把外套紐扣扣好,然後繞到自己的車後去迎接他。
看到我的時候他突然停住,身側的兩隻手都是空的,嘴裡叼根雪茄。「警察,」他簡短地說,然後右手慢慢往右臀移動,「今晚夜色不錯,嗯?」
「棒極了,」我說,「有點霧,不過我喜歡霧,空氣沒那麼乾燥……」
他突然插嘴:「另一個傢伙呢?」
「嗯?」
「別耍我,外地佬。我看到你前座右邊有個香菸頭。」
「那是我,」我說,「我不知道坐在前座右邊抽菸犯法。」
「原來是個油嘴滑舌的外地佬。你是什麼人,到這裡來幹什麼?」光線透過霧氣照在他油膩多肉的臉上。
「我叫歐布萊恩,」我說,「剛從聖馬提歐開過來。」
他的手現在已經快摸上右臀了。「讓我看看你的駕照。」他走近我,如果我們倆都伸出胳膊,就可以碰到對方。
「我要看看你有什麼權力檢查我的駕照。」我說。
他的右手突然一動,我已經把槍從皮帶里拔出來對準他的肚皮,他的手停在半空中,仿佛被凍在一塊冰里。
「沒準你想搶劫,」我說,「現在還有人花五毛錢買個假警徽幹這種勾當。」
他像石頭似的站在那兒,仿佛沒在呼吸,然後口齒不清地說:「你的傢伙有執照?」
「每天都有,」我說,「把警徽拿出來給我看,我就把槍放下。你不會把警徽戴在屁股上吧?」
他又一動不動地站了一分鐘,然後看看街角,仿佛希望看到另一輛車開進來。在我身後,一陣嘶嘶作響的微弱呼吸聲從我的車后座里傳出來,我不知道那個大塊頭聽見了沒有,他自己的呼吸聲重得都可以熨襯衫了。
「好了,少來了,」他突然兇巴巴地吼道,「你只不過是個洛杉磯來的九流偵探罷了。」
「我現在升級了,」我說,「變成了三流的。」
「去你媽的。我們可不會讓你來這裡窮攪和,懂吧。這次我只是警告你而已。」
他一轉身,走回他的小轎車旁,把腳放在踏板上,粗脖子慢慢往後轉,油膩的皮膚又開始泛光。「趕緊滾,」他說,「免得還要我們動手給你收屍。」
「拜拜,豬頭,」我說,「很高興看到你的窘樣。」
他甩上車門,猛踩油門,斜斜地轉個圈,不一會兒就消失在街道盡頭了。
我趕緊跳上車,隔著一個街區的距離跟了上去。他開上安古洛大道右轉,而我往左邊拐了個彎。小金凱德從后座爬起來,把下巴搭在我肩膀後的椅背上。
「你知道那是誰嗎?」他啞著聲說,「那是快槍威姆斯,局長的左右手,他很可能會開槍斃了你。」
「這就像假設滑稽女郎 [3] 長了一個扁鼻頭,」我說,「根本就不可能。」
我又兜了幾條街,才讓他回到前座上。「你的車在哪兒?」我問。
他把皺巴巴的記者帽摘下來,啪一聲扔在膝蓋上,又戴回去:「就在市政府警察局停車場裡。」
「可惜,」我說,「你得搭車去洛杉磯了。沒事的話你應該去看看你姐姐,尤其是今天晚上。」
4.紅髮女人
那條路沿著山腳蜿蜒曲折,一會兒向上,一會兒向下,燈火往西北方向只有零星幾點,往南邊卻密密麻麻連成一片。那三道碼頭從這邊看似乎很遙遠,像細鉛筆似的燈光躺在一片黑絲絨上。山上有霧,還有野生植物的味道,但山谷與山谷之間的高地卻沒有霧。
我路過一家小服務站,已經黑燈打烊,然後下坡穿過另一個寬闊的山谷,再上坡開過一棟豪宅——圍著電線的柵欄足有半英里長。山腳下散落的房舍越發稀零,空氣里的海水味兒越來越濃,我朝左轉,經過一棟帶白色圓形角樓的房子,開過唯一一段有綿延幾英里的吊燈架的公路,來到濱海公路上方一棟巨大灰泥建築前。燈光沿著一道灰泥粉飾的拱形列柱,從窗後透出,微微照在橢圓形草坪和停放大批車輛的空場上。
這裡就是萬斯·康里德俱樂部。我不知道自己有何打算,只覺得這地方非來不可。奧斯恩大夫仍在城裡不知名的角落裡奔波,探視不知名的病人。醫師呼叫站說他通常十一點會報到,現在差不多十點十五分。
我找了個空位停下,沿著拱形列柱走過去。一個六英尺六、穿著滑稽歌劇里軍隊制服的黑人,從屋裡推開一扇大門說道:「請出示會員卡,先生。」
我把捲成一團的一美元鈔票塞在他大手掌里。巨大的黑色指關節往內一合,就像一個大耙子拖走一堆碎石頭。他的另一隻手捏起我左肩上的一個線頭,在我西裝胸前口袋裡的絲巾後面留下一個金屬標籤。
「新的大廳經理不太好說話,」他小聲說,「感謝你,先生。」
「他就是混蛋。」我繞過他進屋時這麼說。
他們稱之為「休息室」的大廳,看起來像米高梅為拍攝一九八〇年百老匯音樂劇搭的夜總會場景。在人造燈光下,這個地方仿佛耗資一百萬裝潢而成,有一個馬球場那麼大,長毛地毯差一點就搔到我的腳踝。大廳盡頭有道像船艙船梯的樓梯,通往樓上的餐廳入口。一個胖嘟嘟的義大利領班站在通道頂端,臉上掛著職業微笑,腰間綁著一條兩英寸厚的緞帶,腋下夾了一大沓鍍金的菜單。
另有一道懸空的、欄杆上白釉的雪橇滑道般的拱形樓梯,通往二樓的賭場。天花板上有星星在閃爍,酒吧的入口幽暗深邃,一團深紫,猶如記憶中殘存的噩夢,連著一個頂端搭了巨大埃及彩色頭飾的白色甬道,正前方是一面巨大的圓鏡。一位穿綠衣的小姐正在撥弄她泛著金屬光芒的金髮,她的晚禮服後背開衩之低,足可看見她在該穿內褲的地方貼了一顆美人痣。
一位穿著印滿桃花,還繡了幾條小黑龍的真絲睡衣的寄物小姐,走上前來拿走我的帽子,對我的穿著打扮皺了皺眉;她的眼睛就好像一雙漆皮高跟鞋似的又黑又亮,毫無表情。我給她兩毛五,留住我的帽子。一位賣香菸的女郎捧著一個裝五磅糖果這麼大的盤子走下甬道,她頭髮上插了幾根羽毛,身上的衣服足夠躲在一枚三分錢的郵票後面,一條裸露的漂亮長腿貼了金箔,另一條是銀色的,臉上帶著冷漠不屑的表情,要和這種表情的小姐約會都不知排到哪年哪月了,就算腋下夾了一籃紅寶石的印度王公跟她求婚,她也得考慮考慮。
我走進酒吧那團紫色的霧中,酒杯輕撞,角落裡的鋼琴彈弄著輕柔的和弦,一個脂粉味兒很濃的男高音唱著「我親愛的小牛仔」,酒保在為客人調配雞尾酒。我的視線在那一團紫光里逐漸清晰起來,酒吧生意很好,但並不擁擠,某位男士的笑聲稍微放肆了點,鋼琴師立刻以拇指指甲划過琴鍵來個埃迪·達欽 [4] 式的波浪音階,以示不悅。
我看到一張空台子,走過去背靠軟牆坐下。燈光變亮,我甚至可以看到那位牛仔歌手,他有一頭像是染過的紅色鬈髮。隔桌的女人也是紅頭髮,她的眼睛又黑又大又饑渴,五官長得有點古怪,除了那張像霓虹燈招牌的嘴,臉上沒有化妝。她的服裝墊肩太誇張,領口太招搖,外套里的橘紅毛衣包著脖子,斜掛在她後腦勺上的羅賓漢帽,插了一根橘黑相間的羽毛。她對我露齒一笑,笑容像乞丐過聖誕節一樣敷衍,我沒笑回去。
她把手上那杯酒喝完,放在桌面上搖搖。一個穿著帥氣夾克的服務員不知從哪裡鑽出來,站在我面前。
「蘇打水加威士忌。」那女人搶著說。她的聲音很硬,發音因為醉酒有點不清楚。
服務員用餘光瞄了她一眼,繼續看著我。我說:「百加得加石榴。」
他走開後,那女人說:「那種酒你喝了會想吐的,大男孩。」
我沒看她。「看來你不想玩。」她輕佻地說。我點燃一根煙,對著軟綿綿的紫色空氣吹了一個煙圈。「你自己玩吧。」那女人說,「好萊塢大道上我每條街都可以釣到成打像你這樣的大猩猩。好萊塢,什麼鬼,全是些失業的小混混和金髮醜八怪,喝醉了連牙都吐掉。」
「有誰提起好萊塢大道了嗎?」我問。
「你啊。除了從好萊塢大道來的傢伙,沒有哪裡的男人被女人搭訕還不理的。」
附近桌子的一對男女轉過頭來看我們,男的有點同情地對我咧咧嘴。「你也一樣!」那女孩對著他說。
「你沒跟我搭訕。」他說。
「本性使然,帥哥。」
服務員端著酒過來,他先上了我那杯。那女人大聲說:「我看你八成不習慣伺候女士。」
服務員把她的蘇打水威士忌遞給她。「非常抱歉,夫人。」他冷冰冰地說。
「沒問題。有空過來我幫你修指甲,不過我得先借把鋤頭來。這杯男朋友付錢。」
服務員看著我。我給他一張鈔票,對他聳聳肩。他找了零錢,拿了小費,消失在其他台子之間。
那女人拿起她的酒走到我台子旁。她把手肘架在台子上,兩手撐著下巴。「哎喲,蠻大方的呀。」她說,「我不知道這年頭還有這種男人。你喜不喜歡我?」
「我還在考慮,」我說,「你小聲點,否則他們會把你趕出去。」
「是嗎?」她說,「只要我不砸店就沒關係。何況,我和他們老闆的交情可是這樣的。」她把兩根手指纏在一起。「等我見到他以後就會這樣。」她笑出聲來,笑聲很放蕩。
她喝了一口酒:「我以前見過你嗎?」
「到處都見過。」
「你在哪裡見過我嗎?」
「數不清的地方。」
「沒錯,」她說,「就這麼回事。這年頭沒一個女人能與眾不同。」
「抱著酒瓶並不能讓你與眾不同。」我說。
「狗屁!我可以告訴你很多響噹噹的名字,每天晚上都一手抱一瓶酒上床,要是手臂上不扎針,他們就不會停止喊叫。」
「是嗎?」我說,「跟電影裡的醉鬼一樣,嗯?」
「沒錯。我就替一個專門扎針的人工作過——十元一針。有時可以高到二十五或五十元。」
「這個錢還挺好賺的。」我說。
「如果能持久的話。你覺得會嗎?」
「如果有人趕你走,你還可以去棕櫚泉嘛。」
「誰要趕誰走啊?」
「我不知道啊,」我說,「我們到底在講什麼?」
她紅頭髮,長得不怎麼樣,但身材凹凸有致,而且她替一個專門打針的人工作。我舔舔嘴唇。
一個黑人大漢走到酒吧門口,站在那兒,等自己習慣裡面的燈光。然後他不慌不忙地開始掃視整個酒吧,視線落到我坐的這一台,他的身子微微前傾,開始朝我們這邊走過來。
「噢,」女人說,「保鏢來了。你能應付嗎?」
我沒回答。她用蒼白有力的手磨蹭著自己毫無血色的臉頰,斜著眼盯我。鋼琴前的男人彈了幾個和弦音,開始捏著嗓子哼:「但我們還有夢,不是嗎?」
黑人大漢隔著台子把手放在我對面的椅背上,他把視線從女人身上移開,對我微微一笑。她才是他剛才看的人,她才是他穿過酒吧要找的人。不過從現在開始他注意的人是我了。他的頭髮又黑又滑又亮,下面是冷漠的灰眼珠,眉毛像用眉筆修過一般,嘴型很性感,像演員,鼻子曾經被打斷過,不過修整得很好。他說話時嘴唇基本沒動。
「好久不見。還是我記性不好呢?」
「我不知道,」我說,「你想記起什麼?」
「你的名字,老兄。」
我說:「別費心了,我們從來沒見過面。」我把那個小金屬標籤從胸袋裡掏出來,丟在檯面上:「這是售票口的樂隊隊長賣我的票。」我從皮夾里掏出一張名片,也丟在檯面上:「這是我的名字、年齡、身高、體重、有沒有疤、有沒有前科。我是來見萬斯·康里德的。」
他沒管那標籤,把那張名片拿起來看了兩遍,翻過來看看背面,再看看前面,用手臂勾住椅背,給我一個蒼白的笑容。他沒有再看那女孩一眼。他用名片的側邊刮過台面,嘴裡發出像小老鼠的嘖嘖聲。女人瞪著天花板,假裝打了一個呵欠。
他面無表情地說:「原來你是做這個的,真是抱歉。萬斯·康里德先生到北方出差,今天一早就坐飛機離開了。」
女人說:「那我今天下午在日落大道和懷恩街口看到坐在灰色轎車裡的人一定是他的替身了。」
他沒看她,似笑非笑地說:「萬斯·康里德先生並沒有灰色的車。」
女人說:「別上他的當,我敢打賭他現在一定就在樓上轉輪盤。」
大漢沒看她,這比給她一個耳光還有用。我看著她臉色開始發白,慢慢地,最後一直保持慘白。
我說:「他不在是吧。不在就不在吧。謝謝你聽我說話,或許我下次再來叨擾。」
「當然歡迎,不過我們這裡不歡迎私人偵探,真是抱歉。」
「你再說一次『真是抱歉』,我就尖叫,要不要試試看。」紅髮女人說。
黑人大漢隨意把我的名片塞進晚宴外套口袋裡,把椅子往後推,站了起來。「相信你一定可以理解,」他說,「所以……」
女人咯咯笑著把她那杯酒潑在他臉上。
大漢踉蹌著往後退了一步,趕快從口袋裡掏出一條漿得挺挺的白手帕。他很快把臉抹乾,搖搖頭。等他放下手帕時,可以見到他襯衫上有一大片酒漬,就在黑珍珠做的領飾上方,襯衫領更是一塌糊塗。
「真是抱歉,」女人說,「我還以為你是個痰盂。」
他把手放下,牙齒髮出陰森的光。「帶她出去,」他喉嚨里發出聲響,「快!」
他轉身很快穿過其他台子,用手帕捂住自己的嘴巴。兩位穿制服的服務員走過來看著我們,酒吧里每個人都在看我們。
「第一回合,」那女人說,「有點沉悶。兩名拳擊手都非常謹慎。」
「你想冒險的時候千萬別找我。」我說。
她的頭一偏,在那詭異的紫光里,她那張慘白的臉似乎離我很近,就連那塗了口紅的嘴唇也仿佛在瞬間褪了顏色。她突然抬高一隻僵硬得像鳥爪的手捂住自己的嘴巴,然後像得了肺癆似的乾咳了幾聲,抓過我的酒杯,咕嚕幾聲就把我的百加得灌了下去。然後她開始顫抖,伸手去抓自己的皮包,卻把它推過桌面。皮包掉到地下打開來,東西散落了一地,一個鍍金的香菸盒滑到我的椅子下面,我站起來把椅子推開彎下身去撿。其中一個服務員正好站在我後面。
「我能幫忙嗎?」他殷勤地問。
那女人剛喝過的杯子沿著桌邊滑落到地上砸碎時,我正彎腰撿起香菸盒,不經意間一瞥,看見盒面上鑲著一張手工著色的照片,上面是一個稜角分明的黝黑男人。我把香菸盒放進她皮包里,抓住她的胳膊,剛才發話的那位服務員馬上繞過去扶住她的另一隻胳膊。她眼神呆滯地看著我們,頭搖來搖去,仿佛在做放鬆頸部的運動。
「我就要昏倒了。」她啞聲說,我們拖著她穿過房間。她東倒西歪地跨步,仿佛執意要拖倒我們兩人。服務員自言自語地低聲詛咒,我們一起步出紫光,走進明亮的大廳。
「女洗手間,」服務員用勁兒擠出這四個字,下巴朝一個像是泰姬陵側門的入口揚了揚,「裡面有個重量級的女服務員,她可以處理任何情況。」
「去他媽的女洗手間,」那女人咬牙切齒地說,「放開我的手。我男朋友可以帶我走。」
「他不是你的男朋友,小姐,他根本不認識你。」
「滾!你簡直太愛管閒事了,趁我還沒失去風度啐你一口之前,還不快滾!」
「好了,」我對他說,「我帶她出去冷靜一下,她一個人來的?」
「不是才怪。」他說完就走開了。酒吧的領班走出來,下了一半樓梯,站在那兒怒目而視。寄物櫃檯小姐的表情,就像網球賽場上的裁判一樣漠然。
我把我的新朋友推到室外清冷、多霧的空氣里,扶著她沿列柱來回走,直到感覺她在我臂彎里能站穩為止。
「你是個好人,」她遲鈍地說,「我剛才是摸了老虎的屁股。你是個好人,先生,要不是你我大概不會活著出來。」
「為什麼?」
「我本來想到一個賺錢的餿主意。算了!別再提它了!我這輩子想的餿主意太多了。送我一程吧?我是搭出租車來的。」
「當然可以。現在你可以告訴我你的名字了吧。」
「海倫·梅森。」她說。
我沒有任何成就感。早就猜到了。
我們走下人行道,穿過停車場時她還需要我扶著。我們走到我的車旁,我打開車門等她上車,她爬了進去,頹然跌坐在角落裡,仰頭靠在椅墊上。
我關上車門,然後又打開說:「你可不可以告訴我另外一件事?你香菸盒上的男人是誰?我好像在哪裡見過他。」
她睜開眼睛。「一個老情人,」她說,「過去的事了。他……」她突然雙眼圓睜,張大嘴巴,我剛聽見背後一陣窸窣聲,就有個硬東西頂住了我的脊樑,一個低沉的聲音說:「不要動,兄弟,搶劫!」
我的耳邊響起一聲轟鳴,我的頭就像一大團粉紅色的爆竹,在天幕上炸裂開來,散成碎片,緩緩落下,變得蒼白,最後熄滅墜入海浪中。無邊的黑暗吞噬了我。
5.我的死鄰居
我聞到了琴酒的味道,不是像我剛喝過幾杯琴酒那樣,而是像整個太平洋全是琴酒,我正穿著衣服在裡面游泳。我頭髮里、眉毛上、臉上、下巴上和襯衫上,全是琴酒。我脫了外套,人平躺在地毯上,正仰望膠泥壁爐上的一個相框——有紋路的木框,相片本來想拍得很藝術,燈光打在一張又長又瘦、很不高興的臉上,費心打燈的結果只是讓那張臉顯得更長更瘦、更不高興,扁平而無光澤的頭髮,簡直就像幹掉的骷髏頭上黏著的油漆。玻璃後的相片一角寫了字,可是我看不清楚。
我抬高手臂,按按頭,立時感到一陣疼痛一路竄下我的腳跟。我呻吟了一下,馬上又變成不滿的哼聲(幹這行得維持最起碼的自尊),然後小心翼翼翻個身,看見一張拉下來的壁上單人床的床腳,另一張單人床還貼在牆上沒拉下來,木板床底上漆了一堆複雜的花紋。我翻身的時候,一個琴酒酒瓶從我胸膛滾到地板上,瓶子是空的。我想不通一個瓶子怎麼能裝這麼多琴酒。
我把膝蓋屈在胸腹下,四肢著地好一會兒,像只吃不完晚餐又捨不得走開的狗在那兒聞。我轉轉脖子。好痛!我再轉轉,還是痛!我雙腳撐地站起來,發覺自己沒穿鞋子。
那地方看起來像間不錯的公寓,不太廉價,也不太昂貴,普通的家具,普通的檯燈,普通而耐髒的地毯。拉下來的那張床上躺著一個女人,她只穿了一雙深色絲襪。身上有很多血跡已經乾涸的抓痕,腰間蓋了一條厚浴巾,幾乎捲成一團。她的眼睛是睜開的。她那一頭仿佛帶著恨意分開、緊緊往後扎的紅髮仍舊沒變,但她已不再懷抱任何恨意了。
她死了。
她的左側乳房上有一個像男人巴掌那麼大的焦黑洞口,洞口中央有少量鮮血。血從她身側往下流,但現在都已經凝固了。
我看見長椅上堆了些衣服,大部分都是她的,但我的外套也混在裡面。地板上散放著皮鞋,有我的和她的。我如履薄冰似的走過去,把自己的外套撿起來往口袋裡摸,我記得的東西全在裡面。綁在我身側的槍套當然已經空了。我把鞋和外套穿上,把空的槍套推到腋下,走到床旁,掀起那條厚浴巾。一把槍從裡面掉出來——我的槍。我不由自主地擦掉槍管上的血跡,嗅嗅槍口,然後靜靜地把槍插回腋下。
沉重的腳步聲從外面走廊傳來,直到這間公寓門口停下。一陣低聲講話的人聲。有人開始敲門,一陣急促的、不耐煩的敲擊聲。我看看那扇門,不知他們還會敲多久,彈簧鎖是不是故意沒鎖,他們會不會直接開門進來;如果鎖上了,而公寓保安又不在樓下,他們得花多少時間找人撬鎖開門。我還在想這些問題的時候,一隻手試了門鎖。是鎖上的。
真好笑。我幾乎笑出聲來。
我跨進另一扇門內,看看浴室裡面。兩條踏腳地毯放在地板上,一塊防滑墊整齊地折放在浴盆一邊,上面是塊磨砂玻璃窗。我把浴室門輕輕地關上,站在浴盆邊,把浴室窗子的下緣往上推。我把頭伸出去往下看,差不多六層樓下方的林蔭路上一片漆黑。往下望時,我的視線會被兩堵短牆阻礙,牆之間的空隙和通風孔差不多寬。窗戶都是成對的,都面向兩牆之間的空隙。我探出身子,盤算著如果努力試試,應該夠得著隔壁那扇窗。我不知道那扇窗有沒有上鎖,也不知道在他們打開門以前我是否來得及爬出去。
身後關著的浴室門外,敲門聲越來越重,也越來越急促。一個聲音咆哮說:「快開門,不然我們就踹開了。」
警察的例行公事,純屬嚇唬人。他們絕不會破門而入,因為他們弄得到鑰匙。如果手上沒有消防斧,想把那種門踢開可不是容易的事,而且腳會很疼。
我把窗戶下面一半關上,把上面那一半往下推,從毛巾架上抽了一條毛巾,然後我打開浴室門,跟相框裡的那張照片打了個照面。在我離開以前,我必須把上面的字看清楚。我走過去仔細瞧,外面的敲門聲越發憤怒。題字這樣寫道:
獻上我所有的愛,利蘭。
原來奧斯恩是個沒出息的孬種。我拿著照片,走回浴室,再一次把門關上,然後把照片塞進浴室衣櫃裡髒毛巾和床單的最下層。就算他們是能幹的警察,也得花點時間才會找到它。不過這裡是灣城,或許他們永遠都找不到。我不懂為什麼我們要來灣城,大概只是因為海倫·梅森很可能住這兒,而浴室窗外的空氣散發著海灘的味道。
我手裡握著毛巾,把身子擠出上半截窗戶,然後側身,一隻手扒著隔壁的窗沿,另一隻還緊抓著這一扇窗。我的手剛好夠把另一扇窗推上去——如果它沒上鎖的話。它沒鎖!我伸出一隻腳,朝靠近把手的玻璃用力一踢,玻璃碎裂的聲音在一英里外應該都聽得見,但遠處的敲門聲並沒有消停。
我用毛巾包住左手,把手臂儘量伸長,伸手穿過玻璃碎掉的洞口,轉開把手,然後爬到另一個窗台上,再伸手把原來那扇窗關上。或許他們可以採到指紋,我並不指望能夠證明自己從未進過海倫·梅森的公寓,只希望有機會證明自己到底是怎麼進去的。
我低頭看下面的街道,一個男人正彎腰鑽進一輛車裡,根本沒有抬頭往上看。被我敲破窗子的公寓裡並沒有亮燈,我把窗戶往下推,爬了進去,浴盆里有很多碎玻璃。我跳到地板上,把燈打開,撿起浴盆里的碎玻璃,用毛巾包好藏起來。我用這家人的毛巾把我踩過的窗沿及浴盆邊緣擦乾淨,然後掏出槍,打開浴室門。
這間公寓比較大。放眼望去我可以看到兩張罩著粉紅色床罩的單人床,非常整齊,床上空空如也。臥室外是一間客廳。每扇窗戶都緊閉著,室內有股灰塵味兒。我打開一座落地燈,用一根手指沿著一張椅子的椅背划過去,手指上沾滿灰塵。房裡有台大收音機,一堆落了灰的書,一個裝滿塑封都沒拆的小說的大書架。烏木高吧檯上,放著一根虹吸管和一個有酒的玻璃瓶,以及四隻杯口朝下的酒杯。我聞了聞那瓶酒,是威士忌,然後喝了一點。那酒讓我的頭更痛,卻讓我感覺好受了些。
我沒關燈,走回臥室里到處翻。其中一個衣櫥里全是男人的衣服,都是定做的,衣服標籤上寫著「喬治·塔爾博特」。喬治的衣服穿在我身上稍微有點小。我又翻了翻五斗櫃,找到一套睡衣,穿上還湊合。衣櫥里還有一件浴袍和一雙拖鞋。我立刻把自己脫得精光。
等我沖完澡,身上只剩一點點琴酒味兒。這時已聽不到任何敲門聲和嘈雜聲,我知道他們正拿著粉筆和細繩在海倫·梅森的房裡忙活。我把塔爾博特先生的睡衣、拖鞋和浴袍穿上,借用塔爾博特先生的古龍水抹了一點在頭髮上,梳了梳頭。我誠心希望塔爾博特先生及夫人在某處玩得愉快,並不急著回家。
我走回客廳,又喝了點塔爾博特先生的威士忌,點燃一根他的香菸,然後轉開前門的鎖。一個男人在走廊里咳嗽,我把門打開一條縫,從門鏈後往外看。一個穿制服的男人靠在對面牆上,他個子矮小,金髮,目光銳利。他的藍色長褲燙得筆挺,看起來乾淨利落。
我打了個呵欠說:「怎麼回事兒,警官?」
他瞪我一眼,眼珠子是帶金色的棕紅色,金髮的人很少有那種顏色的眼睛。「隔壁出了點事。你有沒有聽到什麼動靜?」他的聲音稍稍帶著嘲諷。
「那個紅頭髮的?」我說,「呵!還不是帶男人回來窮開心。要不要喝點?」
那名警察又審慎地看了看我,然後對著走廊另一頭叫道:「嘿,艾爾!」
一個大漢從一扇打開的門裡走出來。他高六英尺以上,差不多兩百磅,頭髮又粗又黑,眼眶很深,眼睛裡沒什麼表情。正是我黃昏時在灣城市政府碰到的艾爾·斯賓。
他很快走過來,便衣警察說:「隔壁的。」
斯賓走到我面前,面無表情地直視我。他輕聲問:「你叫什麼名字?」
「喬治·塔爾博特。」我的聲音沒變。
「聽到什麼動靜沒有?在我們來以前。」
「噢,就是打鬧吧。大約在午夜左右。沒什麼稀奇的。」我用拇指朝死去女人的公寓晃了晃。
「是嗎?你跟那個女的熟嗎?」
「不熟,我可不想認識她。」
「你不必擔心,」斯賓說,「她已經死了。」
他用一隻又大又硬的手掌放在我胸膛上把我往公寓門裡推。他的手一直沒離開我胸部,眼睛卻很快往我浴袍的口袋裡兜了一圈,又兜回我臉上。等把我推進門內半英尺左右,他偏著頭對後面說:「進來把門關上,矮子。」
矮子進來把門關上,兩隻小眼睛閃著光。「裝得還真像,」斯賓隨意地說,「拿槍對著他,矮子。」
矮子像道閃電似的把皮帶上的槍套打開,掏出一把警用手槍。他舔舔嘴唇。「好小子,」他輕聲說,「好小子。」他打開手銬套,把手銬拉出一半:「你怎麼知道的,艾爾?」
「知道什麼?」斯賓的視線一直沒離開我,他小聲對我說,「你想幹什麼?下樓去買份報紙?」
「沒錯,」矮子說,「他就是兇手,沒錯!他從浴室窗口爬進來,換上這家主人的衣服。這家人出遠門去了,你瞧瞧這房裡的灰塵。一扇窗子都沒開,裡面悶得很。」
斯賓說:「矮子是個講究科學精神的警察,你別聽他的。他總有搞錯的一天。」
我說:「他這麼厲害,怎麼還當警察呢?」
矮子臉一紅。斯賓說:「去把他的衣服找出來,矮子,還有他的槍。動作要快!我們要逮人,動作就得快!」
「可是還沒人叫你負責這個案子。」矮子說。
「我能有什麼損失?」
「那我呢?搞不好我連這身衣服都保不住。」
「冒個險吧,小子,隔壁那個笨蛋連鞋盒裡的蛾子都抓不到。」
矮子快步衝進臥室里。斯賓和我一動不動站在原地,但他已把手放了下來,貼著自己的身子。「別告訴我,」他懶洋洋地說,「讓我猜就好。」
我們聽到矮子故意大聲地翻箱倒櫃,然後聽到他像獵犬聞到一個老鼠洞似的叫了一聲。矮子回到客廳里,右手拿著我的槍,左手握著我的皮夾。他用一條手帕拎著手槍的瞄準器。「這把槍開過火,」他說,「而且這個傢伙不叫塔爾博特。」
斯賓的頭轉都沒轉,臉上的表情也沒變。他對我微微一笑,大嘴巴的嘴角微微動了動。
「你別說。」他說,「你別說。」他用一隻像鐵鏟般硬的手把我往後一推:「把衣服穿上,不用打領帶了。有好多地方等著我們去拜訪!」
6.我把槍拿回來了
我們走到外面走廊上,海倫·梅森的公寓裡還有燈光,兩個拿著籃子的男人站在門外抽菸,屍體那邊傳出爭執的聲音。
我們經過走廊轉角,開始往樓下走,一層接著一層,一直走到大廳。有五六個人睜大眼睛站在那兒,三個穿睡衣的女人,一個戴著綠色眼罩、有點像社會版主編的光頭男子,另外兩個人站在大廳角落的陰影里。另一位穿制服的警察在大門內溜達,低聲吹著口哨。我們經過他身旁走了出去,他似乎毫不介意。門外的人行道上也擠了一堆人。
斯賓說:「我們這個小城難得有這麼熱鬧的晚上。」
我們走到一輛沒有貼警徽的黑色小轎車旁,斯賓鑽到駕駛座,揮手叫我坐在他旁邊,矮子上了后座。他早就把手槍放回槍套里了,但槍套並沒有扣上,手就放在附近。
斯賓突然加速,我的背撞上椅墊。我們在最近的一個街角兩輪著地轉了個彎往東行駛。轉彎時可以看見對面有輛車頂上裝了兩個紅色警笛的大黑車飛快開過來,只離我們半個街區。
斯賓往窗外吐了一口痰,懶洋洋地說:「那是局長,他大概連自己的葬禮都會遲到。這回我們讓他刮目相看。」
后座的矮子很不高興地說:「對!再讓你停職三十天!」
斯賓說:「少說廢話,你說不定就能回刑事組。」
「我寧願吃土。」矮子說。
斯賓疾駛過十條街後才把速度放慢。矮子說:「這不是回警察局的方向。」
斯賓說:「你別傻了!」
他讓車子慢慢開,左轉進入一條住宅區內安靜黑暗的街道,路兩旁種了松樹,後面是有著方正小花園的方正小房子。他輕輕剎車,讓車身滑到路肩上,把引擎關掉,然後一隻手臂甩到椅背後,回過頭去看那位穿制服的「好眼力」警察。
「你以為殺掉那女人的真是這個傢伙,矮子?」
「他的槍開過火!」
「把你口袋裡那支大手電筒拿出來照照,看看他的後腦勺!」
矮子喘著粗氣,在后座里摸索了一陣子。一聲撥弄金屬開關的聲音,一道由喇叭狀大型手電筒發出的令人目眩的光打在我頭上,我聽到小個子貼在我後面的呼吸聲。他伸出手按按我腦袋上的痛處,我叫了一聲。手電筒熄了,街道的黑暗又撲進車內。
矮子說:「他好像被揍暈過。」
斯賓毫無表情地說:「那女人也被揍暈了,並不明顯,不過事實擺在眼前。她先被敲昏,然後才被脫掉衣服,到處抓過,再挨了一槍。那些抓痕是為了讓別人往那種事情上想。兇手是用浴巾包著槍射擊她的。沒有人聽到槍聲。是誰報的警,矮子?」
「我哪知道啊?你進辦公室以前大概兩三分鐘吧,有個男人打電話進來。瑞德那時候還在找那個攝影記者。接線員說是個聲音很低的男人。」
「好,矮子,如果是你乾的,你怎麼逃出去?」
「大搖大擺走出去啊,」矮子說,「有什麼問題?嘿!」他對我喊道:「你怎麼走的?」
我說:「這是我的小秘密。」
斯賓平靜地說:「你可不會從通風孔里爬出去,是不是,矮子?也不會砸破玻璃潛入隔壁公寓,假裝是住在那裡的主人吧?你更不會找警察來,還幫他們逮兇手吧?」
「見鬼!」矮子說,「是這個傢伙打的電話?我才不會這麼做。」
「兇手也不會這麼做,」斯賓說,「最後那件事除外,那通電話是兇手打的。」
「那些性變態什麼事都幹得出來,」矮子說,「這個人也許是幫凶,另一個傢伙想讓他做替罪羊,就用木棒把他打暈了。」
斯賓粗暴地笑道:「你好,性變態!」然後用一根像槍管這麼硬的指頭戳戳我的肋骨:「瞧瞧我們這兩個笨蛋,坐在這兒,工作都快丟了。我們嘴皮子說破,而你知道所有真相,卻什麼都不說。我們連那女人叫什麼都不知道。」
「她是我在萬斯·康里德俱樂部酒吧里釣到的一個紅髮女人,」我說,「不,是她釣到我的。」
「她沒告訴你名字嗎?」
「沒有,她什麼都沒講。我扶她到外面透口氣,她叫我帶她離開那裡,等我送她上我的車時,有人在後面敲了我一下。我醒來的時候躺在公寓地板上,那女人已經死了。」
斯賓說:「你去萬斯·康里德俱樂部的酒吧幹什麼?」
「去剪頭髮,」我說,「不然你還去酒吧幹嗎?這個紅頭髮好像很緊張,又不知道在怕什麼,她潑了一杯酒在大廳經理臉上,我覺得她有點可憐。」
「我也覺得紅頭髮有點可憐,」斯賓說,「這個敲昏你的人大概是頭大象,可以把你扛上樓去。」
我說:「你被人敲昏過嗎?」
「沒有,」斯賓說,「你呢,矮子?」
矮子說他也從來沒被敲昏過,聲音極為不悅。
「好,我告訴你們,」我說,「那就跟醉倒一樣。或許我在車裡就醒了,那傢伙拿了一把槍,我不敢講話。他可能拿著槍把我和那女人架到樓上,那女人可能認識他。等我進了公寓,他可以再揍我一拳,中間發生的事我可能就記不起來了。」
「以前我聽過這種講法,」斯賓說,「可是我從來不相信。」
「是真的,」我說,「一定是真的。因為我記不得了,而那個男人要是沒有人幫他,絕不可能把我扛上來。」
「我就可以,」斯賓說,「我連比你重的人都扛得動。」
「好吧,」我說,「是他把我扛上去的,現在怎麼辦?」
矮子說:「我不懂他那麼大費周章是為什麼?」
「把人揍昏算什麼大費周章?」斯賓說,「把槍和皮夾給我。」
矮子猶豫了一下,把東西遞過來。斯賓漫不經心地嗅嗅槍口,把它塞進口袋裡——靠近我的那個口袋。他翻開皮夾,對著儀表燈看了看,然後也收了起來。他這才發動引擎,在街中間調了個頭,很快駛回安古洛大道,在那兒往東轉,停在一家有塊紅色霓虹燈招牌的酒鋪前。即使已經那麼晚了,那家的店門還是大開著。
斯賓偏過頭去說:「進去打電話給值班室,矮子。告訴警佐我們握有布萊頓街兇殺案的有力線索,現在要去逮捕嫌犯。叫他跟局長說他可以發脾氣了。」
矮子鑽出車外,用力把門甩上,本來想說話,結果還是過街進了商店。
斯賓突然往前開,才過一個街口就已經加速到四十邁。到了下條街,車的時速已達五十邁,他在巷子裡轉來轉去,最後在一所學校前面的一棵胡椒樹下停下來。
他側身拉手剎時,我搶回了槍。他乾笑了一聲,吐了一口痰到窗外。
「好了,」他說,「我是故意放在那個口袋裡的。我跟『紫羅蘭』麥基通過電話。那個小記者從洛杉磯打電話給我。他們找到梅森了,現在正在他公寓裡忙活呢。」
我靠上角落,離他遠一點,把槍鬆鬆地架在膝頭上。「我們現在不在灣城的管轄範圍內了,警官,」我說,「麥基怎麼說?」
「他說是他讓梅森去找你的,可是他不確定你們聯絡上了沒有。那個公寓管理員——我沒聽清楚他叫什麼名字——正準備把屍體丟到巷子裡,結果被兩個巡警撞上。麥基說如果你已經和梅森聯絡過,聽了他那邊的說詞,一定會來這裡惹麻煩,搞不好會被人揍暈,醒來的時候發覺自己躺在死屍旁。」
「我沒有聯絡到梅森。」我說。
我可以感覺到斯賓那兩道黑色濃眉下的眼睛正盯著我瞧。「可是你已經到這裡惹麻煩了。」他說。
我用左手從口袋裡掏出一根煙,用儀錶板上的打火器點燃,右手不離槍。我說:「我覺得你好像是故意趕來這裡,根本沒人派你負責這個案子,現在你還帶著犯人越過市界。你到底有什麼打算?」
「惹了一身麻煩,除非我能破案。」
「我也一樣,」我說,「看來,我們最好聯手把這三樁謀殺案給破了。」
「三樁?」
「沒錯,海倫·梅森,她老公,和奧斯恩大夫的老婆。三個人都有關聯。」
「我把矮子騙了,」斯賓冷靜地說,「因為他是個小個子,局長特別偏愛小個子,矮子可以把過錯推到我身上。我們從哪裡開始下手?」
「可以先去找一個在醫生大樓實驗室里上班的叫格雷勃的人。我猜測他在奧斯恩命案中做了假報告。萬一警察局通緝你怎麼辦?」
「他們都用洛杉磯的無線電廣播,絕不可能用這種方式通緝自己的警察。」他身子往前傾,發動引擎。
「你可以把皮夾還給我了,」我說,「我也好把這把槍收起來。」他粗魯地大笑,把皮夾還給我。
7.大下巴
化驗員住在第九大道,不是很好的住宅區。他的房子是一棟結構混亂的小平房,周圍一大叢灰撲撲的水仙花,小路旁種了幾株營養不良的植物,看起來像個辛苦了一輩子卻毫無成就的人的工作成果。
斯賓關上車燈,慢慢滑行到屋前,說:「要是需要幫忙就吹口哨。萬一警察來了就溜到第十大道上,我會繞過去接你。不過我看他們是不會來的,今晚光是布萊頓街那個女人就夠他們忙的了。」
我站在安靜的街上,朝左右望望,然後在朦朧的月色下過了街,順著小徑走到屋子前面。前門蓋在一個突出來像個房間的棚子前面,和街道成直角。我按了門鈴,聽到屋內遠處響起鈴聲。沒有反應。我又按了兩次,然後試試前門,是鎖著的。
我穿過走廊,繞到房子的北面,來到蓋在後院裡的車庫前。車庫的門上掛著一把弱不禁風的鎖。我彎下去用小手電筒往門縫裡照。可以看到車輪。我又走回前門,這次很用力地敲門。
前面房間的窗子吱嘎叫了一陣,從頂端被往下拉了差不多一半。窗後的百葉窗跟著拉下來,一個黑影躲在簾後,用濃濁沙啞的聲音問道:「誰?」
「格雷勃先生?」
「我是。」
「我想跟你談談,事關緊要。」
「我要睡覺,先生。明天再來。」
那聲音聽起來不像是個醫生會有的聲音,倒像是我曾經在電話里聽過的一個聲音,好久以前,在坦尼森公寓大廈裡面。
我說:「好,那我去你實驗室找你好了,格雷勃先生。方便告訴我地址嗎?」
那聲音停了一陣,然後說:「你還不快滾,不然我出去揍你一拳!」
「這怎麼是談生意的態度呢,格雷勃先生?」我說,「你真的不能花兩分鐘跟我談談,反正你都起來了。」
「閉嘴。你會吵醒我老婆,她病了。再不走我出去……」
「晚安,格雷勃先生。」我說。
我退到朦朧月色下的人行道上。走到停在對面的黑車時,我說:「需要兩個人進去。有個亡命之徒在屋子裡,應該是我在電話里聽過的那個叫大下巴的傢伙。」
「老天!就是殺死梅森的那個傢伙?」斯賓挪到前座右邊,把頭伸出車窗,把一口痰吐在距離大概有八英尺遠的消防栓上。我什麼都沒說。
斯賓說:「如果這個大下巴就是莫斯·洛倫茲的話,那我認得他。我們可以闖進去,或許會找到有力的線索。」
「就跟廣播劇里的警察一樣。」我說。
「你怕不怕?」
「我?」我說,「我當然怕。車庫裡停了車子,他可能把格雷勃扣在屋裡,還沒決定該怎麼處置……」
「如果真是洛倫茲,他根本沒腦子作任何決定,」斯賓說,「那傢伙只會做兩件事,開槍和開車。」
「還有拿鐵棍打人。」我說,「我是說還有另一個可能,格雷勃可能沒開車子出去,這個大下巴……」
斯賓俯身上前去瞄儀錶板上的鐘:「我猜他八成溜了,不然早該回家了。大概聽到風聲,溜之大吉了。」
「你到底進不進去?」我打斷他的話,「有誰會向他通風報信?」
「一開始收買他的人啊,如果他被收買了。」斯賓打開車門,鑽出車外,站在那兒掃視街道。他打開外套,把腋下的槍套扣掰開。「或許我可以嚇唬嚇唬他,」他說,「你手上別拿任何東西,別插兜里。這是我們唯一的機會。」
我們再次穿過街心,走回步道,上了走廊。斯賓靠在門鈴上。
聲音又從那扇半開的窗里起毛的暗綠色百葉窗後對我們咆哮。
「什麼事?」
「你好,莫斯。」斯賓說。
「嗯?」
「我是艾爾·斯賓,這件事跟我也有關係。」
一片寂靜。時間仿佛凝固。然後那個濃濁沙啞的聲音說:「跟你一起的人是誰?」
「從洛杉磯來的兄弟,自己人。」
又是一片寂靜。然後:「你想幹什麼?」
「你一個人在裡面?」
「還有個娘兒們,她聽不見你們。」
「格雷勃呢?」
「對啊,格雷勃呢?你到底想幹什麼,條子?快說清楚!」
斯賓平靜地回答他,就好像正坐在家裡收音機旁的安樂椅里似的:「我們的老闆是同一個人,莫斯。」
「哈!」大下巴說。
「他們在洛杉磯找到梅森的屍體了,那些大城市裡的警察已經把他和奧斯恩老婆那件案子連在一起,我們得趕快行動。大老闆跑到北邊去製造不在場證明,我們呢?」
那聲音說:「胡扯!」可是他的語氣里已經有一絲質疑。
「看起來情勢不妙啊,」斯賓說,「快點把門打開。你可以看見我們沒拿傢伙。」
「等我走到門邊,你們就有了。」大下巴說。
「你沒那麼膽小吧。」斯賓不屑地說。
百葉窗窸窣了一陣,似乎有隻手剛放開它,窗格被拉了上去。我的手開始掏槍。
斯賓咆哮道:「別蠢了!這傢伙是我們的線索,不能傷他。」
屋裡傳來模糊的腳步聲,前門的鎖轉開,門打開,一個人影站在陰影里,手裡拿了一把大型柯爾特自動手槍。大下巴的確是個貼切的外號,他那又大又寬的下巴從臉部突出來,活像火車頭前的排障器。他的個子比斯賓還大,大多了。
「有屁快放!」他一邊說,一邊往後退。
斯賓兩手空空,手掌朝外翻,左腳靜靜往前踏了一步,右腿突然抬起,朝大下巴的下體踢過去。
等我們都把槍掏出來以後,大下巴還在掙扎,他的右手想扣扳機,把槍舉高,但疼痛的感覺讓他除了彎下腰去大叫之外,什麼都做不了。那短暫的掙扎浪費了他寶貴的一秒鐘,他既沒開槍,也沒叫出聲來,卻已經被我們撂倒了。斯賓敲在他腦袋上,我砸了他的右手腕。我本來想一拳打在他下巴上,那個下巴太吸引我了,可是他的右手腕靠槍最近。槍掉到地上,大下巴突然往我們身上一撲。我們接住他,他的鼻息濕熱惡臭,氣味撲到我們臉上,然後膝蓋一軟,他在下,我們在上,一起跌倒在門口地板上。
斯賓喘了一口氣掙扎著站起來,關上門。然後他把不斷呻吟、陷入半昏迷狀態的大下巴翻個身,把他的雙手扳到身後,銬上手銬。
我們穿過客廳,左邊房間裡有微弱的燈光,是桌上一座小檯燈發出來的,燈罩上蓋了一張報紙。斯賓把報紙掀起來,我們看到了床上的女人。他沒殺她。她穿著廉價的薄睡衣,雙眼睜得像銅鈴,因為極度恐懼而陷入半瘋狂狀態。嘴巴、手腕、腳踝和膝蓋都捆了膠布,耳朵里塞著厚棉花。一陣模糊的咕嚕聲從貼在她嘴巴外、寬兩英寸的膠布後面傳出來。斯賓把檯燈壓低一點,她的臉上有很多斑,頭髮是染的,黑髮根都冒出來了,瘦骨嶙峋的臉顯得一副苦命相。
斯賓說:「我是警察,你是格雷勃太太嗎?」
那女人抽搐一下,很痛苦地盯著他。我把她耳朵里的棉花抽出來說:「再試試看。」
「你是格雷勃太太嗎?」
她點點頭。
斯賓抓住貼在她嘴上的膠布的一頭,她緊閉雙眼,他用力一拉,然後立刻用手按在她嘴上。他彎腰站在那兒,左手拿著撕下來的膠帶,冷漠的臉上仿佛不帶一絲感情。
「你能做到不尖叫嗎?」他說。
女人努力點點頭,他把手拿開。「格雷勃人呢?」他問。
他把她身上其餘的膠布也撕開。
她吞了吞口水,用一隻塗了紅指甲油的手扶住自己的額頭,搖搖頭:「不知道,他一直沒回家。」
「那個大猩猩進來的時候講了什麼?」
「他什麼都沒講,」她麻木地說,「門鈴響後我去開門,他走進來一把抓住我,然後把我捆起來,問我丈夫在哪裡,我說我不知道,他打了我幾個耳光,可是後來他好像信了我的話。他問我丈夫為什麼沒把車開走,我說他從來都是走路上班,不開車。然後他就坐在角落裡,既沒動,也沒講話,連煙都沒抽。」
「他有沒有用電話?」斯賓問。
「沒有。」
「以前你有沒有見過他?」
「沒有。」
「快穿衣服,」斯賓說,「今晚你得到朋友家過夜。」
她看著他,慢慢從床上坐起來,扒扒頭髮。然後她張開嘴,斯賓的手按在她嘴上。
「你別急,」他厲聲說,「據我們所知,他沒出什麼事。就算真出了事,我看你心裡也有數。」
那女人把他的手推開,站起來繞到床旁一個五斗櫃前,從櫃裡摸出一小瓶威士忌。她把瓶蓋打開直接對著瓶口喝。「沒錯,」她的聲音沙啞有力,「你能怎麼辦?每個大夫都需要打點,又賺不到幾個錢。」她又喝了一口。
斯賓說:「我可能會調換血樣。」
那女人毫無表情地瞪著他。他看看我,聳聳肩。「也許是致幻藥,」他說,「沒準是他的第二職業。生意大概也做得不大,瞧瞧他過的日子。」他很不屑地環顧房間:「快穿衣服吧!太太。」
我們走出房間,把門關上。斯賓在大下巴旁邊蹲下去。大下巴背部著地半躺在地上,張大嘴巴很有規律地發出呻吟聲,既沒有完全昏迷,頭腦也不是很清楚。斯賓的身影在燈光下顯得很神秘,他看著手上的膠帶,突然笑出聲來,一巴掌把那段膠帶貼在大下巴嘴上。
「你說我們能勸他自己走路嗎?」他問,「要叫我扛他,我可不樂意。」
「不知道,」我說,「我心裡也沒底。要走去哪裡?」
「去山上有鳥叫的安靜地方。」斯賓冷酷地說。
我坐在汽車腳踏板上,膝頭間夾著那支喇叭形的大手電筒。手電筒的光不是很亮,不過倒是把斯賓怎麼對付大下巴照得清清楚楚。我們的頭頂是一座蓄水池,池外的坡地一直延伸到下方的深谷里。半英里外的山頂上有兩座別墅,都沒開燈,只有月光打在牆上。山上很冷,但空氣很清新,天上的星星像一粒粒拋光的鉻塊。籠罩在霧氣里的灣城燈光仿佛遠在天際,其實卻只隔了十分鐘車程。
斯賓沒穿外套,他把襯衫袖口捲起來,他的手腕和無毛的手臂在模糊的燈光下顯得粗壯有力。他的外套就擱在他和大下巴中間的地上,槍套壓在外套上,槍就在裡面,槍柄朝向大下巴。外套擺得有點偏,因此在斯賓和大下巴中間,露出了碎石子地面。手槍在大下巴的右方,斯賓的左方。
經過一陣只聽得到喘息聲的寧靜,斯賓說:「再試試!」他語氣輕鬆,好像在跟玩彈球的夥伴講話。
大下巴滿臉是血,我看不見鮮紅色,但我用手電筒照了一兩次。他兩隻手都可以自由活動,被踢了一腳的痛苦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現在他大概在苦海的盡頭浮沉著。他沙啞地哼了一聲,突然用左臀頂住斯賓,右膝跪倒,身子往前撲去搶那把槍。
斯賓朝他的臉踢了一腳。
大下巴往後跌倒在碎石地上,兩手在臉上亂抓,悽厲的喊聲從他指間射出來。斯賓走上前去踢他的腳踝。大下巴叫了一聲。斯賓又退回他在外套和槍後的位置上。大下巴翻滾了幾下,雙膝跪地,搖著頭。大顆深色的液體從他臉上滴到碎石地上。他彎著身子掙扎。
斯賓說:「起來啊,你不是條硬漢嗎?你有萬斯·康里德在後面撐腰,又有組織在他後面撐腰,或許連安德斯局長都幫著你。我只不過是個微不足道的警察,什麼前途都沒有。來啊,我們來玩玩!」
大下巴突然縱身朝槍套撲過去,他的手碰到了槍柄,但只是把槍扭了個方向。斯賓用腳跟狠命往他的手上一踹。大下巴大叫。斯賓往後跳開,疲憊地說:「你不是打不過我吧,寶貝?」
我粗聲說:「看在老天的份上,你為什麼不問他話呢?」
「他不說,」斯賓說,「是條硬漢,不輕易說話。」
「那乾脆一槍斃了他算了。」
「不可能。我不是那種警察。嘿,莫斯,這個傢伙以為我是那種虐待狂的條子,喜歡拿根鐵棒找個頭來敲一敲,否則就會鬧脹氣肚子疼。你可不希望他有這種錯覺吧,嗯?我們現在是公平比賽,你比我重二十磅,而且你看槍離誰比較近?」
大下巴喃喃說:「就算我搶到了,你的同伴也會開槍打我。
大下巴慢慢地站起來,好像在爬山一樣。他搖晃了一陣,用手把臉上的血抹掉。我覺得頭痛,開始反胃。
大下巴突然踢起右腿,仿佛是一瞬間的事,可是斯賓卻在空中抓住了那條腿往後退幾步,向後一扯。他把那條腿拉緊,不服輸的大傢伙拚命晃另一條腿,想保持平衡。
斯賓像跟朋友聊天似的說:「我用這招時管用,因為那時候你手裡有槍,我沒有,你想我一定不敢冒這個險。現在這種情況下,你想用這招就大錯特錯了。」
他用兩隻手很快地把那隻腳一扭,大下巴的軀體像彈入空中似的往旁邊一翻,一側肩膀和臉往地上一摜,斯賓並沒有放手,還抓著那隻腳。他繼續往旁邊扭。大下巴開始在地上打滾,發出野獸股的悽厲叫聲,一半聲音都埋在碎石礫里。斯賓手下突然用力一絞,大下巴尖叫一聲,聲音像一打床單一齊被扯裂似的。
斯賓往前一躍,一腳踏在大下巴另一條腿的腳踝上,他用全身重量抵住手裡抓住的那隻腳,開始將大下巴的雙腿劈開。大下巴又想喘氣又想喊叫,結果只發出了老狗才會發出的吠聲。
斯賓說:「有些人做我現在做的事可以賺大錢,而不是賺個零頭。我也應該去賺大錢啊。」
大下巴大喊:「讓我起來!我招!我招!」
斯賓繼續往外劈開大下巴的兩條腿,大下巴突然一癱,就像一頭海象似的昏倒了,斯賓也跟著踉蹌了一下,手裡那條腿啪啦一聲摔在地上。他從口袋裡掏出一條手帕,慢慢擦自己的臉和雙手。
「沒用!」他說,「喝了太多啤酒。表面上看起來挺壯的,大概是那個肥屁股老坐在車上的緣故。」
「而且手裡永遠都握了槍。」我說。
「一點沒錯,」斯賓說,「我們可不想傷了他的自尊心。」
他走過去踢大下巴的肋骨。踢三下以後,大下巴哼了一聲,原來空洞的眼皮也閃過一絲光。
「起來,」斯賓說,「我不會再打你了。」
大下巴站起來,他花了整整一分鐘。他那已經不成形的嘴拚命想張大,我想起了另一個男人的嘴,我對他的憐憫心立時消失。他兩手在空中抓了幾下,想抓住可以支撐他的東西。
斯賓說:「我的同伴說你手裡一沒槍就變成廢物,我可不想見到像你這麼壯的漢子變成廢物。我的槍借你用吧。」他朝槍套輕輕一踢,槍套便滑出外套,滑到大下巴的腳旁。大下巴彎下肩膀去看,他的脖子已經彎不下去了。
「我招!」他哼道。
「沒有人要你招啊,我要你用手把那把槍撿起來。別逼我再對你動粗,照我的話做。嗯,槍不是在你手裡了嗎?」
大下巴搖搖晃晃地跪倒,一隻手慢慢握上槍柄。斯賓看著他,動都沒動。
「這才是乖孩子。現在你有槍了,又是一條硬漢了。現在你可以再去幹掉幾個女人。把它抽出來。」
大下巴非常緩慢地把槍從槍套里抽出來,仿佛用盡了全身力氣。他跪在那兒,讓槍在他兩腿中間晃蕩。
「怎麼啦,你不打算殺人了?」斯賓嘲笑他。
大下巴扔下槍,開始哭泣。
「嘿!」斯賓吼道,「把那把槍放回去,我喜歡槍乾乾淨淨的,我一向愛乾淨。」
大下巴在地上摸了一陣子,抓住槍,慢慢把它插回皮槍套里。做完這件事,他已經把僅剩的一點力氣都用光了,面朝下啪一聲倒在槍套上。
斯賓拉起他的一隻臂膀,把他翻個身面朝上,然後把地上的槍套撿起來。他用手把槍柄擦乾淨,把槍套綁回胸前,再拿起外套,穿上身。
「現在我們可以讓他說個夠,」他說,「我從不相信你可以讓一個不願開口的人開口說話。有沒有煙?」
我用左手從口袋裡掏出一盒煙,抖了抖,把煙盒遞過去。我打開手電筒,對準突出來的那根煙,照著他伸過來拿煙的手。
「不用了。」他說。他摸出一根火柴把煙點燃,深深吸了一口。我熄滅手電筒。斯賓俯瞰山下的大海、曲折的海岸線和點燈的碼頭,加了一句:「山上挺好的。」
「太冷,」我說,「夏天也這麼冷,我需要喝一杯。」
「我也需要,」斯賓說,「可惜我喝了酒就沒辦法工作。」
8.打針的人
斯賓把車停在醫生大樓前面,抬頭看六樓亮著燈的那扇窗。整棟大樓的設計呈輻射狀,因此每個辦公室都有外凸的部分。
「老天,」斯賓說,「他現在還在辦公室里。那傢伙八成根本不睡覺。你去瞧瞧前面那輛大黑車。」
我下車走到大廳入口旁、占據了整棟建築一側的大藥店前面,有一輛黑色的汽車規規矩矩地停在一個車位里,仿佛現在正當午時,而不是凌晨三點。汽車前面的牌照旁有個醫生的標誌——希波克拉底手杖上交纏的蛇。我打開手電筒往車裡照,看到了行醫執照上的名字,關掉手電筒,走回斯賓旁邊。
「沒錯,」我說,「你怎麼知道那是他的窗口,而且平常夜裡他都在幹什麼?」
「他在準備針筒,」他說,「我觀察了那傢伙好一陣子,所以我知道。」
「觀察他,為什麼?」
他看了我一眼,什麼都沒說。然後他回頭看看后座,「你還好吧,兄弟?」
一個像從毯子下面發出來的悶聲從后座地板上傳來。「他喜歡坐車,」斯賓說,「硬漢都喜歡坐車。好吧,我去把車停在巷子裡,然後我們上去。」
他沒開車燈,繞過大樓,引擎聲掩藏在月光朦朧的暗夜裡。對街有一排高大的桉樹,圍著一個網球場,海草的味道從海邊爬上來,瀰漫在林蔭道上。
斯賓沿著大樓拐角走回來,我們一起朝鎖著的大門走過去,敲了敲厚玻璃。大廳盡頭有個青銅大信箱,再後面是部開著門的電梯,裡面有燈光。一個老頭兒從電梯裡走出來,沿著過道走到門邊,手拿一串鑰匙瞅著我們。斯賓把他的警徽舉高,老頭兒眯著眼睛看了一陣,一言不發把門打開,又在我們進去後把門鎖上。他沿著牆走回電梯,重新把凳子上的自製軟墊拍拍整整,在嘴裡用舌頭刮刮假牙,然後說:「你們要做啥?」
他有一張長長的灰臉,就算不說話,也會微微顫。他的褲腳起毛了,黑色鞋子的腳後跟也磨壞了。他穿的藍色制服外套,就像把馬廄罩在一匹馬上那麼合身。
斯賓說:「奧斯恩大夫在樓上是吧?」
「這沒什麼可奇怪的。」
「我可不想讓你覺得奇怪,」斯賓說,「不然我會穿我的粉紅絲襪。」
「對!他在上面。」老頭兒沒好氣地說。
「你最後一次見到格雷勃是什麼時候,就是四樓那個化驗員?」
「沒看到。」
「你什麼時候來接班的?」
「七點。」
「好吧。我們去六樓。」
老頭兒咻一聲關上門,慢慢地把我們往上送,又咻一聲打開門,坐在那兒像尊浮木雕像。
斯賓伸手過去把掛在老頭兒脖子上的萬用鑰匙拿下來。
「嘿,你不能這樣。」老頭子說。
「誰說我不能?」
老頭子很生氣地搖搖頭,什麼話都沒說。
「你多大年紀了,老頭?」斯賓說。
「快六十了。」
「快六十個屁。你都七十好幾了,怎麼還拿得到電梯員執照?」
老頭兒一聲不吭,假牙打了幾個顫。
「這樣好多了,」斯賓說,「把你這張老嘴閉緊。下去吧,老爹。」
我們步出電梯,電梯便安靜地在密閉的通道里往下降。斯賓朝走道內看了一眼,甩甩掛在鐵圈上的萬用鑰匙。「聽著,」他說,「他的套房在盡頭,有四個房間。前面辦公室隔成兩個接待室,彼此相通。再過去是一條很窄的走廊,就在這堵牆裡面,然後是兩個小房間,和醫生的私人房間。懂吧?」
「嗯,」我說,「你打算怎樣,破門而入?」
「自從他老婆死了以後,我觀察了他很久。」
「可惜你沒注意到他辦公室里的紅髮護上,」我說,「就是今晚死掉的那個。」
他深邃的目光慢慢移向我,臉上面無表情。
「沒準兒我早就注意到了,」他說,「我要是有機會的話。」
「見鬼,你說你連她的名字都不知道,」我瞪著他說,「還要我告訴你。」
他想了想:「她穿著白制服和光著身子死在床上的樣子,實在不太一樣。」
「那是當然。」我還在盯著他瞧。
「好了。現在你去敲醫生的辦公室門,就是倒數第三扇,趁著他出來應門,我溜進接待室,繞到後面,聽聽他有什麼話說。」
「聽起來不錯,」我說,「可是我有種不祥的預感。」
我們穿過走道,兩旁的門都用很厚的木材做成,接合嚴密,沒有一扇透出燈光。我把耳朵貼上斯賓指的那扇門,裡面傳出窸窸窣窣的聲音。我對守候在走廊盡頭的斯賓點點頭。他慢慢將萬用鑰匙插進鑰匙孔,我用力敲門,眼角餘光瞥見他鑽了進去,門又立刻在他身後關上。我又敲了幾下門。
門突然打開,一個高個子站在距離我一英尺的地方,吊燈的光照在他淡沙色頭髮上。他穿著長袖襯衫,手裡拿著一個扁扁的皮套子,瘦得像根竿兒。眉毛是暗褐色的,眼神中透露出不快,手漂亮而修長,指頭方而不鈍,手指甲剪得很短,精心打磨過。
我說:「是奧斯恩大夫嗎?」
他點點頭,喉結在精瘦的脖子上隱隱滑動。
「這麼晚來拜訪實在不禮貌,」我說,「可是,要找你實在不容易。我是從洛杉磯來的私人偵探,我有個客戶名叫梅森。」
他並沒有表現出驚訝,也可能是他習慣隱藏自己的情緒。他的喉結又動了一下,手捏了捏握著的皮套子,他往下看了皮套一眼,仿佛有點困惑,然後往後退了一步。
「我現在沒時間跟你談,」他說,「你明天再來。」
「格雷勃也是這樣說的。」
他被嚇了一跳。雖然他沒有尖叫、跌倒或開始抽搐,但我知道他嚇了一跳。「進來吧。」他低沉地說。
等我進去後他便關上門。房裡有張似乎是用黑玻璃做成的桌子,鉻管彎成的椅子上鋪著粗羊毛椅墊。通到隔壁房間的門半掩著,裡面漆黑一片,但我可以看見鋪在檢查台上的白床單,和台底像是腳蹬狀的東西。我沒有聽到任何聲音。
一條幹淨毛巾鋪在黑玻璃桌面上,上面擺了差不多一打皮下注射器,都和針頭分開。牆上有個電動消毒箱,裡面大概也擺了一打針頭和注射器。我走過去研究消毒箱,那個瘦得像竹竿的男人走到自己的桌子後面坐下。
「好多針頭。」我說完拉了一把椅子在他桌旁坐下。
「你找我有什麼事?」聲音還是很低沉。
「關於你太太的死,或許我可以幫上一點忙。」我說。
「謝謝,」他平靜地說,「什麼樣的忙?」
「也許我可以告訴你是誰謀殺了她。」
他的嘴咧成一個不自然、詭異的微笑,露出了幾顆牙齒。然後他聳聳肩,再開口的時候,聲音就跟和人談天氣的時候一樣不帶感情:「真是非常謝謝你,我還以為她是自殺的。法醫和警方似乎也都這麼認為,不過一名私人偵探當然……」
「格雷勃就不這麼認為。」我這個時候並不特別想講實話,「那個把你太太的血樣和真正一氧化碳中毒的血樣調包的化驗員。」
他直視我,暗褐色眉毛下的眼睛深邃遙遠。「你根本沒見到格雷勃,」他的語氣里幾乎帶著自嘲,「我剛好知道他今天中午去東部了,他父親在俄亥俄州去世。」他站起來走到消毒箱前面,看看錶,把開關關上。然後他坐回桌子後面,打開一隻扁平的香菸盒,拿了一根放在嘴裡,再把盒子往我這邊推。我也伸手拿了一根。我看著漆黑的房間,沒有再發現別的東西。
「那就怪了,」我說,「他太太不知道,大下巴也不知道。今晚他剛把她五花大綁在床上,自己坐在那兒等格雷勃回家好殺了他。」
奧斯恩醫生這時呆視著我。他在桌上到處摸,找火柴,然後打開旁邊抽屜,拿出一把小型自動手槍,握在手裡,用另一隻手丟了一盒火柴過來。
「你並不需要槍,」我說,「我們現在是在談生意,我會讓你明白談生意是有好處的。」
他把香菸從嘴裡拿出來丟在桌上。「我不抽菸,」他說,「這只是所謂的應酬技巧。我很高興聽你說我並不需要槍,不過我寧願拿著槍,也不希望到時候『需要』它。現在告訴我,大下巴是誰?在我報警之前,你還有什麼重要的話要說?」
「跟你說吧,」我說,「這就是我來的目的。你太太常在萬斯的俱樂部賭博,把你用那些小針賺來的錢都輸掉了,輸得幾乎跟賺得一樣快。外面還謠傳她和萬斯·康里德有瓜葛,或許你並不介意,你每天晚上在外面忙活,也不是什麼好丈夫。不過你可能很在乎那些錢,因為那都是你冒險賺來的,這個我們待會兒再說。
「你太太死的那天晚上,她在萬斯·康里德那兒發了狂,你被派去,在她胳膊上扎了一針,讓她安靜下來。萬斯·康里德送她回家,你打電話給你辦公室的護士,海倫·梅森——梅森的前妻,叫她去你家照顧你太太。稍晚梅森發現她死在車下,找到了你,你又去把警察局局長叫來。從此大家對這件案子噤若寒蟬。可是第一個到達命案現場的梅森卻掌握了什麼把柄。他先想兜售給你,但沒成功,因為你雖然話不多,膽子卻不小,而且你的好朋友安德斯局長,可能也告訴你那不能構成證據。於是梅森就去找萬斯·康里德,他以為萬一事情抖出來,讓陪審團來審,遲早會牽扯出萬斯·康里德的賭場,那他就很被動了,他的後台大老闆們肯定會大發雷霆,把他的特權都收回去。
「所以萬斯·康里德很不喜歡這個主意,就派一個叫莫斯·洛倫茲的打手,也就是市長現在的司機,以前萬斯·康里德的手下,被人稱作『大下巴』的那個人,去解決梅森。梅森的執照被吊銷,人也被逐出灣城。不過他也是個有膽子的人,於是他跑到洛杉磯去租了間公寓。可惜公寓大廈管理員把他坑了,具體怎麼坑的我不知道,反正洛杉磯的警察會查出來。總之,他出賣了梅森,今晚大下巴就進城把梅森給殺了。」
我閉上嘴,看著那個瘦高男人,他臉上的表情一點沒變。他的眼睛眨了幾下,手裡轉著那把槍。辦公室里一片沉寂,我專心聽隔壁可能傳出的聲音,卻什麼也沒聽見。
「梅森死了?」奧斯恩大夫緩緩問道,「你不會以為我跟那件事有關吧?」他的臉有些微微出汗。
「我不知道啊,」我說,「格雷勃是你的軟肋,有人叫他今天趕快離城,趕在梅森被宰之前,也許就是在中午。或許那個人還給了他錢,我看過他住的地方,不像是有額外收入的人住的。」
奧斯恩大夫急切地說:「萬斯·康里德,該死!他今天一大早打電話給我,叫我把格雷勃弄出城。是我給他錢叫他走的,可是……」他突然住口,好像在生自己的氣,然後低頭看那把槍。
「可是你不知道他們在搞什麼,我相信你,大夫,我真的相信。把槍放下好不好?
「你說吧,」他緊張地說,「繼續講你的故事。」
「好,」我說,「故事還長著呢。洛杉磯的警察已經找到梅森的屍體,不過他們明天才可能來這裡,第一,現在已經太晚了,第二,他們把前因後果都搞懂後,就不會想破案了。萬斯·康里德俱樂部在洛杉磯轄區範圍之內,我剛才提到的大陪審團喜歡到那兒去玩。他們先逮住莫斯·洛倫茲,莫斯會請求認罪減刑,去昆廷監獄住幾年了事。這種案件一向這麼安排,法律就這麼回事兒。接下來說說我是怎麼知道大下巴乾的勾當的。是他親口告訴我們的。有個朋友和我一起去格雷勃家,大下巴蹲在那兒,屋裡一片漆黑,格雷勃太太被綁在床上。我們逮住大下巴,把他帶到山上修理了一頓,他就招了。我實在替他可憐,謀殺了兩個人,一毛錢都沒拿到。」
「兩個人?」奧斯恩醫生不解地問。
「這個我待會兒再講。現在你清楚自己的處境了吧。再過一會兒你就會告訴我是誰殺了你太太。好笑的是,我不會相信你。」
「我的天!」他低聲道,「我的天!」他拿槍指著我,我還來不及閃躲,他又把槍放下了。
「我簡直令人驚嘆。」我說,「偉大的美國私人偵探,不計報酬。雖然梅森想雇我,但我根本沒和他說上話。現在我來告訴你他拿什麼勒索你,你太太是怎麼被謀殺的,以及為什麼殺她的不是你。全憑蛛絲馬跡,就像維也納警方。」
他不覺得好笑。他緊閉雙唇,嘆了一口氣,緊貼著瘦削頭骨的淡沙色頭髮下的那張臉蒼老灰白。
「梅森用一隻綠色的絲絨拖鞋勒索你。」我說,「鞋子是你太太在好萊塢弗斯科伊爾公司定做的,上面有她的客戶號碼。那隻拖鞋是全新的,從來沒穿過。他們替她做了兩雙一模一樣的。這隻鞋是梅森發現她的時候從她腳上拿下來的。你知道他在哪裡找到她的嗎?在車庫的地上。她得從房子的側門走過一段水泥路,才能到車庫裡,所以她不可能穿那隻沒有一絲磨損痕跡的鞋走過那段路。由此可知她是被謀殺的。幫她穿上拖鞋的那個人,拿了一隻舊鞋,一隻新鞋。梅森發現後,就把那隻新拖鞋拿走了。當你叫他進門打電話報警時,你自己把舊拖鞋找出來替她穿上。你心裡明白梅森偷了那隻鞋。我不知道你有沒有告訴別人。」
他的頭往下低了半英寸,微微打了個寒戰,但握著槍的手並沒有抖。
「她就是這樣被謀殺的。格雷勃很危險,因為他可以證明她不是因為一氧化碳中毒致死,她被放在車底以前就已經死了。她死於嗎啡過量。我承認這是我的猜測,不過絕對合理,因為唯獨用這個辦法殺掉她,才能逼你為兇手開脫。而且這個法子很簡單,特別是如果兇手可以搞到嗎啡,只要在你稍早注射的同一個地方,再注射一針足以致命的劑量就可以了。後來你回家發現她死了,就必須掩蓋真相,因為你知道她是怎麼死的,又不能讓這件事曝光。你乾的是買賣嗎啡的營生。」
他這時微笑起來。那笑容停在他的嘴角上,仿佛一間老房子天花板角落上的蜘蛛網,他甚至都沒意識到自己在笑。「你讓我很感興趣,」他說,「我想我會殺了你,不過你讓我很感興趣。」
我指指消毒箱:「好萊塢附近大概有兩打像你這樣的醫生,專門給人扎針。他們每天晚上揣著裝滿皮下注射器的皮套跑來跑去,讓那些醉鬼和嗑藥蟲暫時保持鎮定。偶爾有病人會上癮,那個時候麻煩就大了。如果你不去照料那些人,或許他們最後會被關進監獄或瘋人院,從而丟掉工作,如果他們有工作的話,而且有些人還身居要職。不過你的工作很危險,因為隨時都會碰到個眼紅的人,叫聯邦調查局來查你,他們一旦開始盤問你的病人,總會碰到一兩個話多的。為了保護自己,部分嗎啡你靠非法渠道進貨,我想萬斯·康里德在這方面大概幫了你的忙,所以你只能讓他占你老婆的便宜,撒錢給他。」
奧斯恩醫生幾乎很有禮貌地說:「你講話不留餘地。」
「為什麼要留餘地?這不過是我們私下談談而已,我又拿不出任何證據。梅森順手牽羊的那隻拖鞋可以嚇唬人,但到了法庭上卻一文不值,而且任何一個辯方律師都可以讓像格雷勃那樣的人啞口無言。不過說到你的行醫執照,要保住它,那可要花大錢了。」
「所以我最好現在給你一些錢,對嗎?」他輕聲問。
「不用。留著錢替你自己買保險吧。還有一點,坦率地說,你承認是你殺了你太太嗎?」
「是的。」他說。簡潔,利落,就像我問他有沒有煙。
「我知道你會這麼回答,」我說,「但你不必這麼做。你知道是誰殺了你太太,因為你太太在揮霍另一個人用來消遣的錢。她知道梅森知道的事,所以還想單獨去敲萬斯·康里德一筆。所以她也被殺了,就在昨天晚上,在布萊頓街,你現在不必再替她頂罪了。我看到你的照片掛在她牆上。『獻上我所有的愛,利蘭。』我把它藏起來了。你無須再包庇她。海倫·梅森已經死了。」
槍響的時候,我從椅子裡摔了出去。這一次我估計錯誤,我以為他不會開槍打我,不過我心裡一直對此有所懷疑。椅子翻倒,我四腳著地趴在地上,另一個房間裡跟著傳出槍聲。
斯賓從那扇門後走出來,右手拿著一把還在冒煙的槍。「天呀,好險的一槍。」他說完站在那兒咧嘴笑。
我爬起來往桌子對面瞧,奧斯恩醫生一動不動地坐在那兒,左手握著右手,微微發抖,他手裡沒有槍。我沿著地板找,發現槍在桌腳旁邊。
「我沒打中他,」斯賓說,「只是打掉了他的槍。」
「好極了,」我說,「萬一他只打中我的頭怎麼辦?」
斯賓直視我,嘴角的笑容不見了。「說句老實話,這是你逼他的,」他喊道,「那隻綠拖鞋的事你瞞著我是什麼意思?」
「我當你的跟班當膩了,」我說,「我自己也想噹噹主角。」
「有多少是真的?」
「拖鞋在梅森手上,這裡頭大有文章。我的猜測應該都沒錯。」
奧斯恩醫生從椅子上慢慢站起來,斯賓猛然轉身拿槍對著他。這個骨瘦如柴的男人緩緩搖搖頭,走到牆邊靠著。
「是我殺了她,」他有氣無力地喃喃自語,「不是海倫殺的,是我殺的。叫警察。」
斯賓的臉部肌肉抽動了一下,彎下腰把那支小手槍撿起來,丟進口袋裡。他把自己的警用手槍塞回腋下,在桌後坐下,拉過電話。
「等我升官當刑事組組長吧。」他懶洋洋地說。
9.硬漢
小個子警察局局長腳步輕快地趕來了,帽子掛在後腦勺上,兩手插在薄薄的黑色外套口袋裡。他的右手在口袋裡握了一個東西,又大又重的東西。他身後跟了兩個便衣,其中一個是威姆斯,那個跟蹤我去阿泰爾街的肥臉大漢。那個被我們在安古洛大道甩掉的矮子,穿著制服跟在最後面。
安德斯局長一進門就停住,不友好地對我笑著說:「聽說你在我們小城裡玩得很開心嘛。給他戴上手銬,威姆斯。」
肥臉漢子從局長身後繞出來,從左邊褲袋裡掏出手銬,油腔滑調地對我說:「很高興再見到你——看你脫褲子!」
斯賓靠在房間門後的牆上,兩片嘴皮子玩著一根火柴,不發一言地盯著大家。奧斯恩醫生已經回到他的座位上,兩手抱著頭,盯著光滑的桌面、墊著皮下注射器的毛巾、黑色的小日程表、鋼筆座和桌上其他的小玩意。他的臉像石頭那樣慘白,坐在那兒紋絲不動,讓人懷疑他是否還在呼吸。
斯賓說:「你先別忙,局長。這個小伙子在洛杉磯有很多朋友,他們正在辦梅森的謀殺案。還有那個記者,他的姐夫是警察,你不知道吧。」
局長的下巴微微一抬。「等等,威姆斯。」局長轉向斯賓,「你是說洛杉磯的人已經知道海倫·梅森被謀殺了?」
奧斯恩醫生的臉突然抬起來,憔悴乾枯。然後他又把臉埋進雙手裡,這次修長的手指蒙住了整張臉。
斯賓說:「我是說海倫·梅森,今晚——昨晚此時——在洛杉磯被殺害。莫斯·洛倫茲下的手。」
局長一副要把兩片薄嘴皮吸進嘴裡的樣子:「你怎麼知道?」
「這名偵探和我一起抓住莫斯。當時他躲在一個名叫格雷勃的人的家裡,就是那名處理奧斯恩命案的化驗員。莫斯躲在那裡,是因為有人想替奧斯恩命案翻案,這樣市長就會覺得非同小可,然後捧把鮮花站出來發表演說——如果沒人把格雷勃和梅森處理掉的話。梅森夫婦雖然離了婚,卻仍同心協力,一起勒索萬斯·康里德,所以就上了萬斯·康里德的黑名單。」
局長回過頭對他的跟班說:「到外面走廊上去等!」
我沒見過的那個便衣打開門走出去,威姆斯遲疑了一會兒,也跟著出去了。矮子正伸手去拉門,斯賓卻說:「我要矮子留下,矮子是個正派警察,不像那兩個最近跟在你屁股後面、專門受賄的人渣。」
矮子放開門,往牆邊一靠,偷笑著。局長的臉色通紅。「誰派你去管命案了?」他吼道。
「我派我自己去的,局長。電話打進局裡一兩分鐘後,我正好人在那裡,就跟瑞德一塊兒去了。他還順便帶了矮子,矮子和我當時都已經交班了。」
斯賓咧嘴笑笑,冷峻而慵懶,既不開心,也不得意,只是咧了咧嘴。
局長突然從外套口袋裡掏出一把大槍,足足有一英尺長,可是他好像握得很順手。他緊張地問:「洛倫茲人呢?」
「藏起來了,都替您處理好了。我不得不修理他一下,不過他都招了,對吧,偵探?」
我說:「他哼了幾聲,像『是』也像『不是』,不過出聲的時機都對。」
「我就喜歡男人這個樣子講話,」斯賓說,「你實在不必費神去管刑事案件,局長。你手下那幾個玩具兵,除了跑到單身女子公寓裡嚇唬娘兒們之外,什麼也不會。現在,你只要把我的職位還給我,再派給我八個人,我就讓你瞧瞧什麼叫辦刑事案。」
局長低頭看看他的大槍,再看看奧斯恩醫生低垂的頭。「所以是他殺了他老婆,」他輕聲說,「我早知道有這個可能,但一直不敢相信。」
「你現在也不必相信,」我說,「是海倫·梅森殺的。奧斯恩醫生心裡明白,他替她頂罪,然後你再包庇他。現在他仍然願意替她頂罪。對某些人來說,愛情就有這麼偉大的力量。你們的小城真了不起,局長,一個女人可以在這裡謀殺別人,讓她的朋友和警方合夥包庇她,然後再回過頭來勒索那些幫她忙的人。」
局長咬咬嘴唇,他的眼神不善,但他還在考慮——使勁考慮。「難怪她被幹掉了,」他靜靜地說,「洛倫茲……」
我說:「你再好好想想。洛倫茲並沒有殺海倫·梅森。他說是他殺的,可是斯賓把他嚇得完全崩潰了,你叫他承認刺殺了威廉·麥金萊 [5] 他都願意。」
斯賓從牆旁直起身子。他的兩隻手懶洋洋地插在外套口袋裡,一直沒拿出來。他兩腳分開,站得很直,一綹黑髮露出帽緣。
「什麼?」他幾乎溫柔地說,「你說什麼?」
我說:「海倫·梅森不是洛倫茲殺的,有幾個理由。作案手法太複雜,他的腦袋應付不了,他頂多一槍斃了她,隨便把屍體一扔。第二,他不知道格雷勃已經離城,是奧斯恩醫生報的信,而奧斯恩醫生又從萬斯·康里德那兒聽到風聲,萬斯早跑到北部去製造不在場證明了。如果洛倫茲連這些事都不知道,那他絕不可能知道海倫·梅森的事,尤其是海倫·梅森其實根本沒找到萬斯·康里德。她在爛醉的時候告訴我她想勒索萬斯·康里德,這不會是假話。所以萬斯·康里德不會蠢到在她自己的公寓裡把她幹掉,還派個長得那麼顯眼的打手去,萬一鄰居看到他怎麼辦?到洛杉磯把梅森幹掉,那是另外一回事,那兒離家遠得很。」
局長緊張地說:「萬斯·康里德俱樂部就在洛杉磯啊。」
「就法律上來說,是的,」我承認道,「但它的地理位置和客戶分布,全在灣城市郊,屬於灣城的一部分,而且這對控制灣城大有好處。」
矮子說:「你怎麼對局長這樣說話。」
「讓他說,」局長說,「好久沒人跟我說過這種話了。」
我說:「問斯賓是誰殺了海倫·梅森。」
斯賓厲聲笑道:「對,當然是我殺的。」
奧斯恩醫生把捂住臉的雙手拿開,慢慢轉過頭去看斯賓。他的臉就跟面無表情的壯漢警察一樣死氣沉沉。然後他伸手打開右邊抽屜,矮子掏出槍來對著他說:「不要動,大夫!」
奧斯恩醫生聳聳肩,從抽屜里拿出一個用玻璃瓶塞塞住的廣口瓶,他轉開瓶塞,把瓶口送到鼻子下面。「這是嗅鹽。」他呆呆地說。
矮子鬆了一口氣,把槍放回身側。局長盯著我,咬自己的嘴唇。斯賓誰都不看,只一個勁兒地咧嘴笑。
我說:「他以為我在開玩笑,你們都以為我在開玩笑,但我沒有。他認識海倫,熟到可以送她一個鑲了自己照片的煙盒的地步。我發現了那個煙盒。照片很小,用手工修過,不是很清楚,而我只見過斯賓一次。她告訴我那是箇舊情人。後來我想到那張照片是誰,可是斯賓刻意隱瞞自己認識她的事實,而且今晚他在很多方面的表現實在不像個警察。他放我一馬,陪我到處轉,這並非出於好意。他是想在我被送到警察局審訊室之前,先查出我到底知道多少。他把洛倫茲嚇得半死,並不是要洛倫茲說實話,而是要他說出自己希望他說的話,包括承認謀殺海倫·梅森,洛倫茲搞不好根本不知道她是誰。
「是誰打電話到警察局報告那樁謀殺案?斯賓!案發後是誰不請自來,擅自去查案?斯賓!誰妒火中燒,把那個女人抓得遍體鱗傷,因為她為了另攀高枝甩了他?斯賓!誰的右手指甲里全是血跡和表皮組織,可以讓化驗警官忙上好一陣子?斯賓!你們可以仔細看看,我已經看過好幾次了。」
局長慢慢地把頭轉過去,好像裝了一個轉軸似的。他吹了聲口哨,門打開,剛才那兩個人又走進來。斯賓沒有動,笑容還掛在他嘴角,像被刻上去似的沒有任何含義,十分空洞,仿佛永遠不會消失。
他平靜地說:「我還以為你是我兄弟。你有些想法還真瘋狂,偵探。」
局長厲聲說:「沒道理。如果她真是斯賓殺的,那斯賓就既是陷害你的人,又是替你解圍的人,為什麼?」
我說:「聽著,你可以查出斯賓是不是認得那個女的,兩人關係有多親密;你也可以查出今晚他人都在哪裡,讓他自己解釋;你還可以查出他的指甲里是不是帶有過量的血跡和皮膚組織,是不是那個女人的,是不是在他揍洛倫茲之前就留在指甲縫裡的,況且他並沒有抓傷洛倫茲。有這些證據就足夠了,只差口供——但我相信這份口供你是絕對拿不到的。
「至於陷害我,我猜當時斯賓跟蹤那女人去了萬斯·康里德俱樂部,或者早就知道她打算去那裡,所以自己也跟了去。他看到我跟她一起出來,把她扶進我車裡,這讓他抓狂。他把我敲昏,那女人怕他,不得不幫忙把我扛進她公寓裡。這部分我不記得了,我也很希望自己還記得,但我忘了。他們把我弄上樓,吵了一架,斯賓把她打暈,然後殺了她。他一時想到個蠢主意,把現場布置成像強暴殺人的樣子,好讓我做替死鬼。然後他就跑了,先打電話報警,接著再來辦案,正好碰到我走出隔壁公寓,抓住了我。
「這時,他才明白自己幹了一件蠢事,他知道我是洛杉磯來的私人偵探,我和小金凱德談過,而且那個女人大概也告訴他我去找過萬斯·康里德。他很容易就猜到我對奧斯恩的案子感興趣。好!他就來個弄拙成巧,乾脆跟我一起辦案,一路上幫我的忙,套我的話,替自己再找一個更合適的替死鬼,把海倫·梅森的謀殺案推得一乾二淨。」
斯賓平靜地說:「待會兒我會好好修理這個傢伙,局長。」
局長說:「等等,你到底是怎麼開始懷疑斯賓的?」
「他指甲里的血跡和皮膚組織,還有他對付洛倫茲的殘暴手段。而且那女人告訴我他是她的舊情人,他卻刻意說不認得她。媽的我還需要什麼?」
斯賓說:「這個!」
他用從奧斯恩醫生手裡奪來的小手槍從兜里開始射擊。這種開槍方法需要經常練習,而警察沒有這類訓練。子彈從離我頭頂一英寸的地方呼嘯而過,我跌坐在地上。奧斯恩大夫很快站起來,抬起右手朝斯賓的臉揮過去——正好是他握著棕色廣口瓶的那隻手。無色的液體潑到斯賓的眼睛上,冒著煙流下他的臉。換了別人此刻一定會慘叫,但是斯賓只是用左手在空中一陣狂抓,藏在他口袋裡的槍又響了三聲,奧斯恩大夫往桌旁一癱,倒在地板上。那把槍還在繼續響。
房間裡其他的人都跪倒在地上,局長抄起大槍往斯賓身上開了兩槍,其實一槍就夠了。斯賓的身體在空中扭了一下,像個保險柜似的摔在地上。局長爬過去,跪在他身邊靜靜地看著他,然後站起來繞過桌子,彎腰查看奧斯恩醫生。
「這個還活著,」他喊道,「快打電話,威姆斯!」
肥臉大漢繞到桌子的另一頭,把電話拉過來開始撥號。空氣里瀰漫著一股硫酸味和肉被燒焦的味道,很難聞。此刻所有的人都站了起來,小個子局長生氣地看我一眼。
「他不應該對你開槍,」他說,「你什麼也證明不了,我們也不會讓你這麼做。」我什麼都沒說。威姆斯把電話放下,又看了奧斯恩大夫一眼。
「我覺得他死了。」他站在桌子後面說。
局長仍盯著我:「你運氣不錯,達爾馬斯先生。我不知道你在賭什麼,我希望你有足夠的籌碼。」
「我現在滿意了,」我說,「本來我很希望在我的客戶被殺掉以前跟他匯報,但我對他算是仁至義盡了。該死的是我喜歡斯賓,他是條真正的硬漢。」
局長說:「你想知道什麼是硬漢,改天來小城當警察局局長。」
我說:「對。你最好叫人用手帕把斯賓的右手包起來,那裡有你需要的證據。」
從安古洛大道遠處傳來一陣警笛聲。聲音從緊閉的窗外傳來,模糊不清,仿佛郊狼在山頂嚎叫。
注釋
[1] 喬治·多爾西(George Dorsey,1868-1931年),美國著名人類學家。
[2] 霍勒斯·格里利(Horace Greeley,1811—1872年),美國著名報人、編輯。《紐約論壇報》的創辦者。
[3] 指范妮·布萊斯(Fanny Brice,1891—1951年),美國二十世紀和三十世紀五十年代極富影響力的喜劇演員,其經歷後被改編為《滑稽女郎》。
[4] 埃迪·達欽(Eddy Duchin,1909—1951年),美國著名鋼琴家。
[5] 威廉·麥金萊(William Mckinley,1843—1901年),美國第二十五任總統,一九〇一年在布法羅被無政府主義者刺殺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