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中殺手 · 中國玉

雷蒙·錢德勒 《雨中殺手》
1.三百克拉翡翠 「紫羅蘭」麥基來找我的時候,我正在邊抽菸斗,邊對著辦公室門玻璃上我的名字背面做鬼臉。已經整整一星期沒生意上門了。 「大偵探生意如何?」紫羅蘭問。他是警長辦公室的刑事組探員,「有沒有到海灘上逛逛?替人做保鏢之類的?」 「只要一塊錢,我什麼都肯干,」我說,「除了謀殺,那種案子我收三塊五。」 「我敢打賭你可以做得乾淨利落。有份差事,約翰 [1] 。」 他遞給我名字、地址和電話號碼。一個住在凱斯特馬拉名叫林德利·保羅的男人,社交界名流,什麼都做,就是不工作,獨居,有個日本僕人,開輛豪車。警長辦公室不覺得他有哪點不對,就是覺得他日子過得太開心了。 凱斯特馬拉位於城市邊緣,不過一點都不偏僻,二十來棟大小不一的房子吊在山崖邊上,好像打個噴嚏就能把它們全震下來砸爛底下海灘上的野餐盒似的。公路邊上有個咖啡館,旁邊聳起一座水泥拱形物,其實是座陸橋,陸橋另一邊接著一道白色水泥階梯,像把尺子似的筆直地指向山側。 昆尼諾街,林德利·保羅先生在電話里告訴我,是從上數第三條街。他說頭一次來要想找到他家,最好的辦法是步行,因為那兒的街道設計既有趣又複雜,有些人在裡面繞了幾個小時,還不如魚餌鐵罐里的蚯蚓爬得遠。 所以我把我那輛藍色的舊克萊斯勒停在山腳下,步行上山。那是一個美好的夜晚,我開始爬山時海面上還泛著盈盈波光。但等我到達山頂,這一切就消失不見了,我坐在最高一級台階上,搓揉自己的小腿肚,等脈搏慢慢降到一百跳上下。之後我把黏在背上的襯衫扯松,走到眼前唯一的一棟屋子前面。 房子不錯,不過看起來不像大富人家,一道生鏽的樓梯通往前門,車庫建在地下,一輛坦克似的大黑車頭朝外停在裡面,還有一艘流線型、前甲板寬得足夠裝下三輛車的遊艇,也擠在旁邊。那遊艇看起來比這棟房子還值錢。 在樓梯口來應門的男人穿一套白色法蘭絨西裝,領子裡隨意塞了一條紫藍色的絲巾。他棕色的脖子很柔軟,像個胖女人的脖子,眼珠子是淡淡的藍綠色,五官有點過於濃重不過很英俊,平滑的棕色額頭上是三縷層次分明的濃密金髮。他個子高我一英寸——六尺一英寸。整個人看起來就像那種會穿白色法蘭絨西裝、在領口裡塞藍紫色絲巾的男人。 他清清喉嚨,往我肩膀後看了一眼說:「什麼事?」 「我是你要找的人,『紫羅蘭』麥基推薦的。」 「紫羅蘭?老天,多奇怪的外號。嗯……你的名字是……」 他猶豫了一下,我讓他去想,直到他再次清了下喉嚨,那對藍綠色的眼睛又盯著我另一個肩膀後幾英里外的某處。 「達爾馬斯,」我說,「今天下午給你打過電話。」 「噢,請進,達爾馬斯先生。你別介意,僕人今晚休假,所以……」他不好意思地往前門望了一眼,仿佛自己用手開門和關門會弄髒手似的。 進了門,我們站在一個三面環繞大客廳的陽台上,陽台比房間高出三階,我們走下階梯,林德利用眉毛指指一張粉紅色的椅子,我坐下時,心裡希望自己別留下任何污漬。 這個房間是那種大家盤坐在地板軟墊上,小口啜飲加了大塊冰糖的苦艾酒,竊竊私語,或者閒聊的地方。沿著陽台全是書櫃,四處還點綴著立在台座上、有稜有角上了釉的雕塑品。屋裡擺了幾張舒適的沙發椅,幾個絲繡枕頭隨意地倚靠著燈具的底座,以及諸如此類的東西。一台紅木三角鋼琴上擺了一個很高的花瓶,裡面只插了一枝黃玫瑰,琴腳下擺了一塊桃色中國地毯,毛長得能藏下一隻老鼠。 林德利倚在鋼琴邊,獨自點了一根煙。他仰起頭,對著高高的天花板吐了一口,這使他的脖子看起來更像女人的脖子。 「這是件小事,」他漫不經心地說,「其實根本不需要麻煩你,不過我還是覺得找個人陪比較好。我想你帶了槍吧?」 「帶了,」我說,「當然帶了。」我盯著他下巴上的酒窩——彈珠掉進去肯定找不到。 「嗯,不過我並不希望你用。我只是去見兩個人,跟他們買樣東西。我身上會帶現鈔。」 「多少錢?買什麼?」我用自己的火柴點了一根自己的香菸。 「哎,真的……」他的微笑不壞,但我就是不喜歡這個人,哪怕揍他一頓也不心疼。 「這是機密,我是幫一位朋友的忙,實在不想談細節。」他說。 「那你只是要我跟去幫你拿帽子?」我說。 他的手抖了一下,菸灰掉在他的白西裝領上。他很不高興,皺著眉頭往下看,然後輕聲對我說——口氣很像一位蘇丹賜給一位失寵的後宮妃子一根長絲帶,建議她去上吊——「我希望你能勝任這份工作。」 「我們都得靠希望才能活下去。」我說。 他瞪著我好一會兒。「我真想揍你鼻子一拳。」他說。 「這才對嘛,」我說,「你自己不強硬就辦不了事兒,不過精神可嘉。咱們開始談正事吧。」 他還在賭氣。「我想請的是保鏢,」他冷冷地說,「就算我請一位私人秘書,也不會把我的私生活全告訴他。」 「如果他長期替你做事,他就會知道,而且知道得一清二楚。可是我只來打一天零工,必須得告訴我。到底是怎麼回事?勒索?」 隔了很久他才說:「不是,是一串翡翠項鍊,至少值七萬五千美元。你聽說過翡翠嗎?」 「沒聽過。」 「我們先喝一小杯白蘭地,我慢慢告訴你。嗯,應該喝一杯。」 他從鋼琴旁邊走開,像跳舞的人那樣上身完全不動。我按熄香菸,嗅了嗅空氣,覺得好像聞到了檀香的味道。林德利拿著一個很漂亮的酒瓶和兩個白蘭地酒杯回來,在每一杯里倒了一小湯匙的酒,遞給我一杯。 我一口就喝光我的酒,等著他把他那一小湯匙酒放在鼻子下轉個夠,再開口講話。他花了不少時間才準備好。 他語調愉悅地說:「翡翠是唯一真正值錢的玉石,其他的玉主要都貴在工藝,翡翠則本身就有價值。目前已找不到一處尚未開採的翡翠礦,幾乎沒有,一般人認為翡翠早在幾百年前就被採光了。我的一個朋友就有一串翡翠項鍊,總共五十一顆玉珠,每顆都一樣大,一顆差不多六克拉,搭配完美。前一陣朋友遭遇搶劫,他們只搶走了那串項鍊,當時我正好和這位女士在一起。對方威脅我們,所以我才不得不冒險去用錢買回來,而沒敢報警或通知保險公司。他們要我們等一通電話,兩天前我接到了電話,對方要價一萬美元,今晚十一點付款。我還不知道地點,不過他們說就在附近,帕里斯山下某處。」 我看看自己的空酒杯,晃了一下。他又替我加了一點酒,我再次一口喝光,然後點了一根煙。這次是他的煙,卷得很整齊的維吉尼亞香菸,煙紙上印有他的姓名縮寫。 「珠寶勒索,」我說,「有預謀的犯罪計劃,否則他們不可能知道在何時何處下手。這年頭戴名貴珠寶的人不多,就算戴,八成都是贗品。仿製這樣的玉很困難嗎?」 「玉料本身並不難找,」林德利說,「不過工藝就難了,得花一輩子的時間。」 「既然不能仿製,」我說,「就意味著除非降價,否則無法銷贓,所以贖金就成了搶匪唯一的收益。我認為他們不會耍詐。你是等到臨出門才想起來找保鏢嗎,林德利先生?你怎麼知道他們會允許你帶保鏢呢?」 「我不知道,」他十分疲憊地說,「但我不想逞能。黑咕隆咚當然希望有人陪我。萬一有麻煩,也好有人幫襯。本來我想自己去,後來又想,不如找個人躲在后座,以防萬一。」 「以防他們拿了你的錢,卻把珠寶調包?我怎麼能阻止呢?如果我開槍,而他們給你的是贗品,那你這輩子都別想再看到你的翡翠項鍊了。跟你接頭的人絕對不知道幕後大佬是誰。但要是我不站出來,那還沒等你看清他們還給你的是什麼,他們就已經跑了。他們也可能到時候什麼都不給你,說等確定現金鈔票沒有記號後,再把東西寄還。你的錢作記號了嗎?」 「我的天!沒有啊!」 「應該做記號!」我吼道,「現在有種做記號的方法,不用顯微鏡和紫外線燈就看不出來。不過那需要特殊工具,你得找警察幫忙。好吧,我願意冒個險。你得付我五十美元。最好現在就給我,以防我們再也回不來。我喜歡摸到錢的感覺。」 他那張英俊的臉孔突然容光煥發。他馬上說:「我們再喝一點白蘭地吧。」 這次他真倒了滿滿兩杯。 我們坐等電話鈴響。我拿到五十塊錢,在手裡數來數去。 電話鈴響了四次,從他的語氣來看,對方好像是個女人。我們想等的那通電話直到十點四十分才打來。 2.失去客戶 由我開車。或者也可以說,由我握著那輛大黑車的方向盤,任其奔馳。我穿著林德利的淺色運動夾克,戴著他的運動帽,口袋裡揣著一百張一百美元面額的鈔票。林德利坐在后座,拿著一把銀管魯格手槍。槍很威風,但願他知道怎麼用。這份工作我真是一點也不喜歡。 見面地點約在普里西馬峽谷入口的一處山坳里,離他家大概十五分鐘車程。林德利說那個地方他很熟,可以很輕鬆地帶我找到。 山路蜿蜒曲折,搞得我暈頭轉向,突然我們就開到了州際公路上。川流不息的車燈形成兩道白光,一直延伸到路兩端的盡頭。長途大貨車都上路了。 我們開往內陸,經過日落大道上的一個服務站。那裡很寂寥,好長一段路上全飄著大海草的味道,不過不是很刺鼻。靠近幽暗的山坡時,山艾草的味道變濃了。偶爾遠處會有一扇暗黃色的窗從山頂往下偷看我們,也會有車子呼嘯而過,白色遠光燈會暫時遮住山巒。天上掛著一輪半月,幾絲冷霧想把它趕下山。 「這裡是貝爾艾爾海灘俱樂部,」林德利說,「下一個峽谷是拉斯普加斯,然後就是普里西馬。過下一個坡轉彎。」他的聲音緊張而微弱,完全失掉了我們在公園大道初見面時的那種腔調。 「把頭低下去,」我回頭呵斥道,「一路上可能都有人在跟蹤我們,這輛車跟愛荷華州野餐會上的一口痰那樣顯眼。」 車子引擎在我前面低哼著。「這裡右轉。」他在坡頂上輕聲說。 我把車轉進一條雜草叢生的寬闊林蔭路上,一根根未完工的電燈架立在坑坑窪窪的人行道上。灌木叢從混凝土路後的荒地里蔓延開來。我可以聽到樹叢後面蟋蟀的叫聲以及樹蛙的鼓譟聲。我們的車就這麼安靜地開著。 一個街區外有棟房子,黑著燈。這裡的居民似乎全都跟他們的雞同時上床睡覺。混凝土路突然在盡頭中斷,我們滑下一道土坡,又開下了另一道山坡。一個路障橫在土路上,隱約漆成了白色。 我聽到身後一陣窸窸窣窣。林德利靠到我椅背上嘆口氣說:「就是這裡,你得下車把那個路障移開,往下開進山坳里。這樣做大概是為了防止我們及時撤離,因為我們不得不跟他們的車一起退出來,而他們可以爭取逃跑的時間。」 「你閉嘴,低下頭,除非聽到我大喊,否則別抬頭。」我說。 我關掉引擎,坐在那兒聽了一陣,蟋蟀和樹蛙的叫聲都大了一點,我沒聽到其他的聲音。附近沒有人移動,否則蟋蟀不會叫得這麼肆無忌憚。我摸摸腋下冰冷的槍柄,打開車門,站在車外的硬石灰地上。四周到處都是矮灌木,我可以聞到山艾草的味道,一個軍隊藏在裡面都發現不了。我朝路障走去。 或許這只是試探,看看林德利聽不聽話。 我伸出手——必須要用兩隻手——把白色路障的一部分往旁邊移開。這不是試探。從十五英尺外的一個灌木叢里,射出一道很粗的手電筒燈光,筆直照在我臉上。 一個尖銳的黑人聲音,從光束後的一片黑暗中傳來:「我們兩個人都帶了獵槍,把手舉高,我們不想冒險。」 我沒吭聲,一動不動地站在那兒,手裡的路障大概距離路面幾英寸。車裡的林德利沒有作聲。沒多久我開始無法負擔四乘四英尺木樁的重量,手不聽使喚,只能把那塊路障放下。我慢慢把雙手舉向空中,整個人被那道光釘得死死的,活像被拍死在牆上的一隻蒼蠅。我心裡沒什麼特別的想法,隱約覺得似乎該有更好的辦法解決這件事。 「很好,」那個似乎帶著哭腔的尖細聲音說,「就那樣不要動,等我走過去。」 那聲音在我腦海里產生了一些模糊的迴響,但它們並沒有特別的意義,我的記憶里有太多這樣的迴響。不知道林德利在做什麼。一個瘦瘦的人影從光束里晃出來,立刻又消失不見,變成我身旁一個窸窣作響的聲音,接著聲音轉到我背後。我仍然高舉雙手,眼睛在強光下拚命眨。 一根手指輕觸我的背,然後是槍口。那個我模糊記得的聲音說:「這可能會有點疼。」 一陣咯咯的笑聲,和東西揮動的聲音。一道白熱的強光在我頭頂跳了一下,我猛趴在路障上,一邊抓一邊大叫。我的右手想鑽到左腋下。 第二次揮動的聲音我沒聽見,只見那道白光越變越大,直到眼前除了一片令人頭痛的白光之外,什麼都沒有。接下來是一片黑暗,只有一團紅色的物體在蠕動,有些像顯微鏡下的細菌。然後這些紅色小東西也不見了,只剩下黑暗與空洞,和一種不斷下墜的感覺。 醒來時我模模糊糊看到一顆星星,聽見兩個小妖精在一頂黑帽子裡對話。 「盧里德。」 「什麼?」 「盧里德。」 「盧里德是誰?」 「有一次你在審訊室里看到的那個黑人槍手。」 「噢……那個盧里德!」 我翻個身,開始在地上掙扎,好不容易單膝跪起來,呻吟了一聲。附近沒有人,我自言自語,試圖清醒過來。我用手掌撐在地上,穩住身體,仔細聆聽,卻什麼也聽不見。我的手一動,干芒刺便扎進我的皮膚里,紫色山艾黏稠的汁液流出來,野蜜蜂就是靠它才能釀蜂蜜。 蜂蜜是甜的,太甜了,讓人的胃受不了。我彎下身子,開始嘔吐。 過了一會兒,我才把五臟六腑收回原處。除了耳鳴還是什麼都聽不見。我小心翼翼地爬起來,像個想爬出浴缸的老頭子,我的雙腳沒什麼感覺,兩腿像橡皮。我搖晃了幾下,把腦門上因為嘔吐冒的冷汗擦掉,摸摸後腦勺。後腦勺又軟又腫,像個被壓爛的桃子。每碰一下,一陣痛楚便直接滑到我的腳踝。從小學被踢了第一下屁股以來,我所經歷的每一種疼痛都一股腦兒襲來。 我的視線逐漸清晰,可以看見荒野窪地的輪廓了,荒野四周長滿了山艾草,仿佛一圈矮牆,一條在月光下模糊不清的泥巴路延伸到另一邊。然後我看到了那輛車子。 它離我很近,不超過二十英尺,我剛才只是沒朝那個方向看罷了,那是林德利的車,沒亮燈。我踉蹌著走過去,本能地往左腋下掏槍。當然沒槍可掏。那個怪裡怪氣、聲音很耳熟的男人,早就替我收好了。可是我身上還有支小手電筒,我打開後車門往裡照。 什麼痕跡都沒有——沒有血,沒有被弄爛的椅套,沒有一片碎玻璃,沒有屍體。車裡不像經歷過一場搏鬥,只是空空如也。鑰匙還掛在儀錶板上,有人把車開過來丟棄在這裡。我用小手電筒照地開始搜查,想找到他。既然車在這裡,他一定就在附近。 接著,在一片死寂的夜裡,引擎轟鳴聲從遠處傳來。我迅速把手電光熄滅。車燈從灌木叢縫隙里斜斜照過來。我往地上一撲,匍匐到林德利的車子引擎蓋後面。 那輛車開到半路便停下來。擋風玻璃一角亮起一束光,從一邊移到另一邊。燈光熄滅,車子慢慢開下山坡。 到了谷底,它稍稍掉個頭,用頭燈照這輛黑色轎車。我咬住上唇,卻絲毫感覺不到自己在咬,嘴裡嘗到血的味道。 那輛車又往旁邊轉了一點,車燈突然熄滅,引擎也熄了火。夜色再一次變得黑暗空洞,沒有聲響。什麼都沒發生——沒有任何動靜,只有遠處不斷鳴叫的蟋蟀和樹蛙。接著是門把轉動聲,我看到一道亮光,聽見腳步聲傳來,緊接著一束光像一把劍一樣砍在我頭上。 然後是笑聲。女人的笑聲,像曼陀林琴弦般緊繃。白色光束往車底下探了探,照到我腳跟。 女孩聲音尖銳,說道:「喂,你!把手舉起來,爬出來,我看見你了!」 我沒動。 她又對我說:「聽著,我有三顆子彈可以打中你的腳,另外七顆可以射在你的肚子上,我還有備用彈匣。我換子彈的速度很快。你出不出來?」 「把你的玩具放下!」我咆哮道,「不然我就把它從你手上打飛。」我的聲音聽起來像另一個人,沙啞而粗重。 「啊,你是條硬漢。」那聲音里現在有點顫抖,不過馬上又堅定起來:「你出不出來?我數到三。我來給你算算勝率吧——躲在十二個大汽缸底下——還是十六個?腳可會很痛。要是傷到腳踝骨,得好幾年才能好利落,有時候……」 我站起身,直視她的手電筒。「我害怕的時候也會變得很囉唆。」我說。 「不……不准動!你是誰?」 「一個不好惹的偵探。怎麼了?」 我開始繞過車子朝她逼近,她沒有開槍。等走到距離她六英尺的地方我才站住。 「你站在那裡不許動!」她很生氣地叫道——我已經站住了。 「遵命。剛才你用擋風玻璃上的探照燈在照什麼?」 「照一個男人。」 「傷得很重?」 「恐怕已經死了,」她簡短地說,「你看起來也半死不活。」 「我被揍暈了,」我說,「我的黑眼圈總是這麼來的。」 「真幽默!」她說,「就像停屍間的管理員。」 「我們去看看他,」我粗聲粗氣地說,「如果你需要安全感,可以拿著你的玩具槍跟在我後面。」 「這輩子我從來沒覺得更安全過。」她生氣地說,並往後退,讓我過去。 我繞過她開來的小車,這是一輛很普通的車,在朦朧的月光下顯得整潔可愛、光可鑑人。我聽到她的腳步跟在後面,但沒理她。在山坡的半道上,我看到了離我幾英尺以外他的兩隻腳。 我用自己的小手電筒照向他,女孩也一起照著。我看清了他整個人。他被扔在一處灌木叢里,面朝上,這種「破布袋」姿勢向來只意味著一件事。 女孩沒作聲,離我遠了一些,呼吸很沉重,但手電筒握得很穩,比任何一位老刑警都毫不遜色。他一隻手僵硬地攤開,手指彎曲,另一隻手壓在身體下面,外套皺皺巴巴,卷在一起,仿佛他被丟出去時打了幾個滾。那頭濃密的金髮上黏滿血塊,在月光下仿佛黑色的鞋油。他的臉上也有血,血里還摻著灰色的東西。我沒看到他的帽子。 就在那時,我簡直活該挨槍子兒。在此之前,我一直沒想起來我身上的鈔票。這個念頭一閃而過,我馬上伸手去摸口袋,看起來一定就像伸手去掏槍。 口袋裡空空如也。我把手掏出來,回頭看她。 「先生,」她生氣又無奈地說,「要不是我看你的臉不像壞人……」 「本來有一萬美元現金裝在我身上,」我說,「是他的錢,我替他帶的,是贖金。我剛才突然想起來了。你是我見過的最淡定的女人。他不是我殺的。」 「我不認為他是你殺的,」她說,「一定有人很恨他,才把他的頭砸成那樣。」 「我認識他還不夠久,」我說,「再用你的手電筒照著他。」 我跪下來搜他的口袋,儘量不挪動他。他有一些零錢和鋼鏰兒,一個掛了幾串鑰匙的小皮套,一個普通的錢包,裡面有張普通的駕照和幾張普通的保險卡,錢包里沒有錢。不知為何他們沒搜他的褲袋,或許是被燈光嚇著了,否則肯定會把他的外套翻個底朝天。我把更多東西放到她手電筒下查看:兩條挺括的、白得像雪的手帕;六個夜總會火柴盒;一隻裝滿他的進口煙的銀制香菸盒;另外還有一隻香菸盒,玳瑁鑲銀邊,兩側各鏤有一條盤龍。我把盒蓋輕輕撥開,裡面的鬆緊帶下壓著三根極長的香菸,是俄國煙,濾嘴是空的。我捏捏其中一根,煙摸起來很乾,似乎放了很久。 「或許是女人抽的,」我說,「他抽的是另一種。」 「也許是護身符,」身後的女孩說,「以前我認識一個男孩就抽過一次,可以讓我看看嗎?」 我把煙盒遞給她,她用手電筒翻來覆去地照,直到我讓她把煙盒放回地上。沒有其他東西可看了。她把香菸盒蓋好遞給我,我把它放回他胸前口袋裡。 「就這樣了。不管是誰下的手,一定是來不及清理現場。謝謝。」 我毫不在意地站起來,轉身奪下她的槍。 「去你的!你幹嗎動手?」她罵道。 「說!」我說,「你是誰?半夜三更在這種鬼地方開車兜風?」 她假裝手被我弄痛,拿手電筒對準那兒仔細地照。 「我對你一直很客氣,不是嗎?」她埋怨道,「我好奇得快瘋了,卻沒問你一個問題。」 「你很好,」我說,「可是我現在的處境不能不當心。你到底是誰?還有,把手電筒關掉,現在我們不需要燈光了。」 她關掉手電筒,黑暗在我們眼前漸漸變亮,直到我們可以看見灌木叢和死人四仰八叉的輪廓,以及東南方城市發出的光。 「我叫卡蘿爾·普萊德,」她說,「住在聖莫尼卡,替一家報紙寫專題故事。我晚上睡不著就會開車出來兜風——漫無目的。我對這整個區域了如指掌,看見你的小手電筒在這個地方一閃一閃。天氣這麼冷,不像是小情侶——如果他們開著手電的話。」 「這我就不知道了,」我說,「我以前從來沒用過。你說你還有備用彈匣,這玩意兒你有執照嗎?」 我掂掂那把小東西,黑暗中感覺像把點二五的柯爾特自動手槍。在小型手槍中,這款槍平衡性算是不錯,很多大漢就死在點二五小槍下。 「我當然有執照,不過備用彈匣是騙人的。」 「你膽子不小,普萊德小姐?還是太太?」 「不是太太……這一帶並不危險,附近居民甚至夜不閉戶。我猜那些壞人一定看準了這裡很清靜。」 我調轉小槍遞給她:「今晚我時運不佳,得小心為上。現在請你好心送我一程到凱斯特馬拉,我去那裡拿我的車,然後報警。」 「不該有人看著他嗎?」 我看看自己手錶上的熒光指針。「現在差一刻一點,」我說,「讓蟋蟀和星星陪他吧,我們走。」 她把槍塞進皮包里,我們走下山坡,上了她的車。她沒開車燈,慢慢把車開上山坡。那輛大黑轎車就像座紀念碑似的立在我們身後。 到了坡頂,我下車把那段白色路障移回原位,攔住路。今晚他安全了,以後的許多個夜晚也會很安全。 女孩一直等到接近第一戶人家時才開口,她打開車燈,平靜地說:「你臉上有血,某某先生,而且我沒碰到過比你更需要喝一杯的人。要不去我家吧,在那裡打電話給西洛杉磯警察局?這附近除了一個消防隊之外,什麼都沒有。」 「我叫約翰·達爾馬斯,」我說,「我喜歡臉上有血,你不會想跟這種破事有牽連的。我也不想把你牽扯進來。」 她說:「我是個孤兒,一個人住,沒關係。」 「只要把車開到海灘邊就行,」我說,「之後我就一個人行動。」 但是在抵達凱斯特馬拉之前,我們不得不停了一次車。車子一路顛簸,害得我鑽進草叢又嘔吐了起來。 等開到我停車的地方,也就是山腳下,我和她說晚安,道別。然後坐進我的克萊斯勒,直到她的尾燈消失在視線里。 路旁的咖啡館還在營業,我本來可以進去喝一杯再打電話。但貌似我半小時後的做法更為明智——神智清醒,臉色發青,臉上帶著血跡,走進西洛杉磯警察局。 警察也是人。他們的威士忌和酒吧里的一樣好。 3.盧里德 我並沒有把事情說清楚。威士忌也很難喝。市兇殺重案組的雷維斯聽我說話時,眼睛一直盯著地板。他身後半躺半坐著兩個便衣,看起來活像兩名保鏢。巡邏車小組早已派人出去守護屍體。 雷維斯瘦長臉、五十多歲,皮膚很光滑,一身衣服乾淨整齊。長褲有兩道筆直的褶子,坐下後他會小心翼翼地拉一拉,襯衫和領帶都像是全新的,十分鐘前才穿上,帽子像是在來上班的路上才買的。 我們坐在聖莫尼卡大道附近的西洛杉磯警察局值班室里,房裡只有我們四個人。拘留室里關了幾個醉鬼,等著送到市裡的醉漢拘留所去法庭提審。在我們談話過程中不斷聽到他們發出澳洲土著似的吵鬧聲。 「我是他的保鏢,」我最後說,「圓滿完成任務。」 「我要是你就不會這麼想,」雷維斯謹慎地說,「任何人都可能遇到這種事。看來他們以為你是林德利,把你揍昏,免得多費口舌,還節省時間。或許他們根本沒把東西帶來,並不打算這麼便宜就出手。等他們發現你不是林德利之後就把氣出在了他身上。 「他手上有槍,」我說,「一把很棒的魯格手槍。不過要是有兩把獵槍瞄著你的話,你大概也不會逞英雄。」 「是個黑人嗎?」雷維斯說著一邊伸手去抓桌上的電話。 「只是黑暗裡的一個聲音,我不能確定。」 「嗯,不過我們會查出他那個時候在幹什麼。盧里德,這個名字好熟。」 他拿起聽筒,指示總機,「給我接總局,喬……我是雷維斯,在西區辦那個搶劫謀殺案。我要一個黑人或黑人混血殺手的資料,名字是盧里德。二十二到二十四歲,皮膚淡棕色,長得挺乾淨,小個子,大概一百三十磅吧,有隻眼睛輕微斜視,我忘了是哪只。這裡有些線索,但不是很多,他進出監獄也好多次了,你們一定記得他。我要知道他今晚的動向。給有色人種小組一個小時,然後開始廣播他的名字。」 他抱著電話對我眨眨眼:「芝加哥以西,就屬我們的黑人警察最出色,只要他人在城裡,他們不費吹灰之力就能逮住他。現在我們出去吧?」 我們下樓,上了一輛巡邏車,穿過聖莫尼卡,回到帕里斯。 幾小時後,我在寒冷朦朧的清晨回到家中。我剛剛就著威士忌吞下幾片阿司匹林,正用滾燙的水洗我的後腦勺,電話鈴就響了,是雷維斯。 「我們找到盧里德了,」他說,「在帕薩迪納那邊,還有個叫富恩特的墨西哥人。他們在阿羅約賽克大道上找到的屍體,雖然兇手沒有用鏟子把他倆埋了,不過也夠小心的。」 「繼續說,」我差點沒把電話筒捏碎,「說重點吧。」 「你猜得沒錯,他們是在科羅拉多街大橋下被發現的,那兩人嘴巴里塞了東西,全身捆了電線,像被砸爛的橙子。刺激嗎?」 我沉重地呼吸。「這足以讓我睡個好覺了。」我說。 阿羅約賽克大道的人行道就在科羅拉多街大橋正下方七十五英尺左右——有時它被稱為「自殺橋」。 「看來你碰上的案子不簡單,」雷維斯停頓了一下說,「你怎麼看?」 「我初步猜測,這是起搶劫贖金未遂案。兩個小混混不知從哪兒聽到消息,定好了作案地點,結果被殺了。」 「那得有內應,」雷斯頓說,「你是說這兩個人知道珠寶被搶,但東西並不在他們手上。我覺得他們是想瞞著老闆連貨帶錢一起帶走,不然就是老闆覺得要養的人太多了。」 他道了晚安,祝我有個好夢。為了緩解頭疼,我喝了足夠多的威士忌。喝得有點太多了。 我很晚才到辦公室,行動已經恢復正常,但是身體感覺卻差得遠。後腦勺上那兩塊傷口也開始在膠布底下化膿,不比酒保收工前的大腳趾好受。 我辦公室里有兩個房間總是瀰漫著旅館咖啡廳的味道。小房間是接待室,我從來不鎖,讓客人可以自己進去等——萬一有願意等候我的客戶來訪。 卡蘿爾·普萊德等在裡面,瞅著那張褪色的紅色長椅,兩把不成套的椅子,一小塊地毯,和孩童用的小書桌,上面堆了些上個世紀的雜誌。 她穿了一件棕色的寬領斜呢外套,男性化的襯衫,領帶,一雙好鞋,一頂我猜大概值個二十美元的帽子,不過看起來像是裁縫用一隻手和破紙片隨便縫的。 「你還能起來?」她說,「真令人安心。我正在想你是不是在床上辦公。」 「嘖,嘖,」我說,「請到我的閨房來吧。」 我把隔壁那個房間的門打開。其實那扇門只要輕輕踢一腳,也能打開。我們走進小套房,紅銹色的地毯上有很多污漬;五個綠色的檔案櫃,其中三個柜子里留下了許多加州天氣的痕跡;一份廣告商送的月曆,圖片裡的五胞胎在天藍色的地板上爬來爬去。屋子裡擺了幾把仿核桃木椅子和書桌,桌面上有劃痕,書桌後有一把嘎吱作響的旋轉椅。我在旋轉椅里坐下,把帽子放在電話上。 之前我沒有仔細看她,即使在凱斯特馬拉的燈光下也沒看清楚。她看起來大約二十六歲,一副沒睡好的樣子。蓬鬆的棕發下有張漂亮但疲倦的小臉,額頭很窄很高,驕傲的小鼻子,上唇稍稍過長,嘴巴有點過大。如果好好睡覺,那雙眼睛可以變得很藍。她看起來很安靜,但不是畏畏縮縮的那種安靜;她看起來很聰明,但不是那種好萊塢式的聰明。 「我在早晨出版的晚報上讀到了,」她說,「沒多少信息量。」 「警方不希望大肆宣揚,想留點東西給早報。」 「不管它。我幫你做了些小小的調查。」她說。 我盯著她,拿起桌上一個扁扁的香菸盒,把菸斗裝滿。「你搞錯了,」我說,「這件案子跟我無關,昨晚算我倒霉,喝掉一整瓶威士忌才入睡。這是警方的案子。」 「我不這麼認為,」她說,「至少不全是。而且你拿人錢財就應該替人消災。你拿了錢吧?」 「五十美元,」我說,「等我知道該退給誰,我就會退錢。我媽媽都覺得我不該收這筆錢。 「我喜歡你,」她說,「你看起來像個差點就會學壞,可是有東西在最後一刻阻止了你的人。你知道那串翡翠項鍊是誰的嗎?」 我猛地坐正。「什麼翡翠項鍊?」我差點沒吼出來。我根本沒跟她提翡翠項鍊的事,報紙上也沒提。 「你不用自作聰明,我去找那位負責辦案的雷維斯副隊長談過。我告訴了他昨晚的經過,我們處得很好。他認為我還有所保留,所以跟我講了一些事。」 「嗯……那條項鍊是誰的?」一陣沉默後我問道。 「菲利普·考特尼·普倫德加斯特太太,住在比弗利山莊——至少一年會來住上一陣子。她丈夫擁有大概一百萬資產和壞掉的肝臟。普倫德加斯特太太是位黑眼睛的金髮女郎,當普倫德加斯特先生在家裡服用甘汞的時候,她就出門到處玩。」 「金髮妞不喜歡金髮男人吧?」我說,「林德利簡直像個瑞士土包子。」 「別傻了,你真相信那些電影雜誌?這個金髮女人很喜歡他,我知道!《年代日報》的社會版編輯告訴我的。那個編輯體重二百磅,留撇小鬍子,可是別人叫他『瀟灑格蒂』。」 「項鍊的事也是他告訴你的?」 「不,是布拉克珠寶公司的經理告訴我的。我跟他說我在寫一篇有關稀有珠寶的文章——替《警界公報》寫。我是不是比你還幽默?」 我第三次點菸斗,朝後仰時把椅子壓得吱吱響,連人帶椅險些翻倒。 「這些事雷維斯都知道嗎?」我盯著她,卻裝作不經意。 「他沒說,不過他很容易就能查出來,我相信他絕對能,他可不是笨蛋。」 「卻被你給騙了,」我說,「他有沒有告訴你盧里德和墨西哥小子富恩特的事?」 「沒有,他們是誰?」 我告訴了她。「好可怕啊。」她微笑地說。 「你老爸該不會是警察吧?」我起了疑心。 「波莫納警察局局長,任職十五年。」 我什麼都沒說。我想起波莫納那位叫約翰·普萊德的警察局局長四年前被兩個小混混開槍打死的事。 過了一會兒我說:「我早就該想到了。好吧,還有什麼?」 「我敢說普倫德加斯特太太到現在還沒拿回自己的項鍊,而她那位肝臟不好的丈夫,有本事讓各大報紙都對他倆的名字隻字不提,而且她需要一位能幹的私人偵探,在不製造任何醜聞的情況下,幫她解決這個麻煩。」 「製造醜聞?」 「噢,她像是那種衣櫃裡有一大箱醜聞的人。」 「我猜你大概跟她吃過早餐了吧?」我說,「平常你都幾點起床?」 「沒有,我要等到兩點才能見到她。我六點起床。」 「我的老天,」我說完便從書桌底層抽屜里拿出一瓶酒,「我的頭疼死了。」 「只能喝一杯,」她厲聲說,「而且只是因為你昨晚挨揍了。不過我敢說,這種事你一定司空見慣。」 我把酒灌進肚子,輕輕塞上軟木塞,然後深吸了一口氣。 那女孩在棕色皮包里摸了一陣說:「還有另一件事,不過你最好自己去處理。」 「我真高興我還能派上用場。」我說。 她把三根長長的俄國煙放在桌上,滾到我這邊,臉上並無笑意。 「看看濾嘴裡面,」她說,「然後你自己下結論。昨晚我把它們從煙盒裡偷了來,裡頭的玄機值得推敲。」 「而你是警察局局長的女兒。」我說。 她站起來,用皮包把我桌邊的菸灰掃了掃,走到門口。 「我還是個女人。現在我得去見另外一位社會版編輯,打聽一下考特尼·普倫德加斯特太太的愛情生活,有意思吧?」 辦公室的門和我的嘴巴幾乎同時閉上。 我撿起其中一根俄國香菸,用手指頭捏捏,往中空的濾嘴裡瞄。好像有什麼東西卷在裡面,像是一片紙或一張卡片,反正是跟改善口感沒關係的東西。最後我終於用指甲剪的銼刀把它給挑了出來。 的確是張卡片,一張薄薄的、象牙色的名片。上面只印了六個字: 靈媒薩克塞恩 我往另外兩根香菸的濾嘴裡瞄,發現每根里都有一張相同的名片。這對我而言毫無意義,我從沒聽說過什麼靈媒薩克塞恩。後來我在電話簿里查找,發現西區第七大道上有個姓薩克塞恩的男人,聽起來像亞美尼亞人的姓氏,於是我又在分類欄的「東方地毯」下面找,果然有他。但那並不能證明什麼。賣東方地毯的人不一定得是靈媒,反倒是靈媒才會去買東方地毯。我有個感覺,這張名片上的薩克塞恩跟東方地毯絕對沒有關係。 我大概知道他幹的營生,以及客戶類型。他名氣越大,就越不需要做廣告。只要你給他足夠的錢和時間,他什麼都治得好——從怨婦到蝗災。無論是面對深受挫折的女人,錯綜複雜的感情糾葛,沒有寫信回家的流浪兒,抑或房地產該現在脫手還是再等一年,以及會不會影響聲譽之類的問題,他都是專家。就連男人也會去找他,尤其是那種在外一條龍在家一條蟲的男人。不過最主要還是女人,有錢的女人,有珠寶的女人,被別人用一根細瘦的手指掐算出命運的女人。 我再次把菸斗填滿,在不使勁晃腦袋的情況下抖抖我的思緒。為什麼一個男人要帶著一個備用的香菸盒,裡面裝了三根不打算拿來抽的香菸,而香菸里卻藏著另一個男人的名字。誰能找到那個名字? 我把酒瓶推到一邊,咧嘴笑笑。只要肯花時間加細心,任何人都可以在林德利先生的口袋裡搜出這些名片。誰會去做這件事呢?警察。什麼時候呢?林德利先生離奇死亡或重傷的時候。 我把帽子從電話上拿下來,打電話找一位叫威廉·比德斯的人,他在保險公司做事——至少他是這麼說的——兼職出售從女傭和司機那裡賄賂來的未登記電話號碼。他要價五美元,我想林德利一定願意在那五十美元里撥五元出來。 威廉·比德斯有我要的號碼,是布蘭特伍德高地的號碼。 我打電話到警察總局找雷維斯,他說除了沒睡好以外一切正常,叫我閉緊嘴巴,不用擔心,不過我實在應該告訴他關於那個女孩的事。我說我確實該這麼做,不過也許他也有女兒,他總不願意讓自己的女兒被鎂光燈攝影機追趕。他說他的確有女兒,還有這個案子看起來對我不利,不過任何人都可能碰上,然後他跟我說再見。 我打電話找「紫羅蘭」麥基,想讓他哪天洗完牙,還口腔潰瘍時跟我吃個午餐。可惜他押送一名囚犯回文圖拉了。然後我撥了布蘭特伍德高地那位靈媒薩克塞恩的電話號碼。 過了一會兒,一個略帶外國口音的女聲說:「你好。」 「薩克塞恩先生在嗎?」 「非常抱歉,薩克塞恩從來不接電話。我是他的秘書,您要留言嗎?」 「好的,你有鉛筆嗎?」 「我當然有鉛筆。請說。」 我先報上姓名、住址、職業和電話號碼,確定她全都拼對了,然後說:「我想請教薩克塞恩先生關於一位林德利先生的謀殺案,昨晚發生在聖莫尼卡的帕里斯附近。」 「他會很樂意為您效勞,」她的聲音非常平靜,「不過當然我無法在今天就幫你安排時間。薩克塞恩他很忙,或許明天……」 「下個星期也沒關係,」我大方地說,「調查謀殺案本來也沒什麼好急的,你只要告訴他我給他兩個小時時間,然後我就去找警察,把知道的全抖出來。」 一陣沉默。或許我聽到一聲喘息聲,或許那只是線路雜音。然後那個帶著外國腔的聲音說:「我會告訴他,但我不懂……」 「請趕快,我的寶貝,我會在辦公室里等著。」 我掛上電話,用手指摸摸後腦勺,把那三張名片放進皮夾里,突然感覺自己好像可以吃點辛辣的食物了,於是跑出去找吃的。 4.賽肯德·哈維斯特 這個印第安人體味好重。他走進我外面那間小接待室,我聽到門響,剛站起來去看是誰進來時就聞到了他的味道。他靠門邊站著,活像一尊銅像。虎背熊腰。 除此之外,他打扮得就像個流氓。他穿了一套對他而言過小的棕色西裝,帽子至少小了兩號,上面全是帽子原來的主人留下來的汗漬,戴在他頭上就像屋頂上的風向儀。他的衣領箍得像馬項圈那麼緊,也是髒兮兮的棕色,領帶從領口吊下來,掛在他扣了扣子的外套外面,領帶上端被一對夾子固定住,還打了個像豆子般大小的領結。領口上的那段脖子,系了一條看起來像是黑絲帶的東西。 他的臉很大很扁,鼻樑很高,大鼻子像船頭那麼硬。眼睛周圍沒有睫毛,肩膀又寬又厚。他如果洗個澡,套上一件白睡衣,活脫脫一位邪惡的羅馬元老院議員。 他的味道是一種原始人的泥土味兒,很臭,不過不是城市的那種臭味。「哈!」他說,「來,現在就來。」 我朝裡面辦公室晃晃大拇指,走回去。他邁著沉重的步子跟著我,發出的聲音和一隻蒼蠅一樣吵。我在自己的桌後坐下,指指對面的椅子,但他並沒有坐,那對小黑眼裡充滿敵意。 「從哪兒來的?」我想知道。 「呵。我,賽肯德·哈維斯特。好萊塢式印第安人。」 「請坐,哈維斯特先生。」 他噴著粗氣,鼻孔變得很寬,它們本來就夠做老鼠洞了。 「我叫賽肯德·哈維斯特。不是哈維斯特先生。笨蛋。」 「你想幹什麼?」 「他說快點去。他說現在就去。他說……」 「別再跟我說你的狗屁拉丁語了,」我說,「我可不是蛇舞大會上的女老師。」 「笨蛋。」他說。 他面帶厭惡地把帽子慢慢摘下來,讓帽底朝上,用手指在防汗帶下一撥,防汗帶翹了出來。他從皮革邊上取下一個曲別針,湊近我,丟了一張髒兮兮的字條在桌上,很生氣地指了指。油膩的頭髮被那頂過緊的帽子壓出了一道褶子。 我打開那張紙,裡面有一張名片,寫著「靈媒薩克塞恩」。字體細長,印刷精美。我皮夾里還有三張一模一樣的名片。 我把玩著空菸斗,瞅著那個印第安人,想從他臉上看出點名堂來。「好,他想幹什麼?」 「他要你快去。快。」 「笨蛋。」我說。印第安人顯然喜歡這種稱兄道弟的方式,他幾乎咧嘴笑了。「他得預付我一百美元。」我補充道。 「喔?」 「一百美元!鐵人。數到一百。沒錢,我,不去。懂不?」我開始數數,兩個拳頭開開合合。 印第安人又丟了一張紙在桌上,我把它打開,裡面有張簇新的百元大鈔。 「靈媒夠厲害,」我說,「我很怕這樣聰明的人,不過我還是會去一趟。」 印第安人沒把防汗帶扯回原處就把帽子戴回頭上,看起來比剛才更滑稽。 我從腋下掏出一把槍,可惜不是昨晚那把——我最討厭丟槍——我上好彈夾,拉上保險栓,然後才把槍送回槍套。 這些動作在印第安人眼裡,跟撓脖子沒什麼區別。 「我有車,」他說,「大車。笨蛋。」 「可惜,」我說,「我現在已經不喜歡大車了。不過我們還是走吧。」 我鎖上門,跟他一起出發。印第安人乘電梯時味道實在重,連電梯操作員都注意到了。 那是一輛褐色的無篷式林肯車,不是很新,但保養得很好。它經過一片綠油油的馬球場,往前開了一段路之後,那位黑皮膚的外國司機突然把它轉進一條細如絲帶的白色水泥路,坡度很陡,和林德利家那條路不相上下,不過沒那麼直。這地方離市中心很遠,已經過了韋斯特伍德,位於布倫特伍德高地。我們往上開,經過兩處橙園——有錢人的寵物,因為這裡並不適合種橙子——還經過些貼著山麓蓋得矮矮的、浮雕般的房子。 再往下走就看不見房子了,只見枯焦的山丘和那條水泥絲帶,左側是垂直下墜的無名峽谷,右邊則是熱氣氤氳、焦枯的石灰山坡,邊緣不時掛著一些生命力頑強的野花,像不肯上床睡覺的頑皮小孩。 我前方坐著兩個人,一個後背枯瘦,棕色脖子,黑頭髮,頭戴鴨舌帽;還有一個寬背上套著棕色西裝,衣衫不整,連著印第安人粗壯的脖子和大頭,頭上戴著那頂還看得見防汗帶的帽子。 汽車轉而駛上U形路,巨大的車胎在鬆動的碎石上滾動。褐色林肯衝進一道敞開的大門,爬上一道兩旁長滿天竺葵的陡坡。車道盡頭是一個鷹巢,和一棟用水泥與玻璃建成的別墅。這棟房子像熒光屏一樣具有現代感,跟燈塔一般與世隔絕。 車開到盡頭轉了個彎,停在一面白牆前,牆裡嵌了一道黑門。印第安人下車看著我。我也下車,用左臂內側頂了頂身側的槍。 白牆內的黑門在無人觸碰的情況下緩緩開啟,露出一條狹窄的走道,一直延伸到很遠,天花板上亮著一隻燈泡。 印第安人說:「哼,走吧,進去!」 「你先請,哈維斯特先生。」 他皺著眉頭走過去,我跟在他後面,黑門又自己無聲無息地關上。專門嚇唬客人的玩意兒。窄道盡頭有部電梯,我和印第安人擠進去。我們上升的速度很慢,電梯的小馬達發出溫柔的哼哼聲。電梯停住,門毫無聲息地打開,周圍又亮堂起來。 我走出電梯,它載著印第安人在我背後緩緩下降。我站在一個四面幾乎全是玻璃的角樓里,西邊的那幾面玻璃窗拉上了窗簾,地上的地毯閃著舊波斯地毯那種柔和的光澤,還有一張用手工雕琢的嵌板做成的桌子,嵌板可能來自某個教堂。桌後有個女人正對著我乾巴巴地微笑,像朵枯萎的花似的,只要輕輕一碰就會化成粉末。 她有一頭烏黑的大波浪頭髮,黝黑的東方臉孔,耳朵上戴著珍珠,手指上戴著很多廉價的大戒指,包括一顆月光石和一顆方形祖母綠,它們看起來和平價百貨公司里賣的手指鏈一樣假。她的手又小又黑,已不再年輕,實在不適合戴戒指。 「噢,達爾馬斯先生,你願意光臨真是太……好了。薩克塞恩一定會很高興。」 「謝謝,」我從皮夾里掏出那張簇新的百元大鈔放在桌上,擺在她那雙黑得發亮的手前面,她既沒看它,也沒碰它。「我的一點心意,」我說,「虧你想得周到。」 她慢慢站起來,仍舊保持微笑,嗖地繞到桌子前面。她穿了一件緊得像美人魚皮的貼身洋裝,好身材畢露無遺——如果你喜歡女人腰部以下的尺碼比腰部以上大四號的話。 「我帶你去。」她說。 她走在前面,領我走到一面窄窄的鑲木板牆前,那是這個房間除了電梯通道外唯一不是玻璃的部分。她打開一扇小門,門後露出如絲般光澤的亮光,不像是日光。她的微笑現在比埃及還古老,我再次頂頂槍套,然後才走進去。 小門在我身後無聲無息地關上。那是個八角形的房間,四周垂著黑色絲絨,沒有窗戶,黑色的天花板極高。在黑色的地毯中央,立著一個八角形的白桌子,兩側各擺了一個依照桌子縮小尺寸的凳子,黑帷幕前還放著另一個一模一樣的凳子。白桌上擺著一個黑色底座,上面有個大白球,光線就發自這個白球。房間裡沒有其他東西。 我在那兒站了大概十五秒鐘,隱約覺得有人在監視我,這時絲絨帷幕突然分開,一個男人走進房間,直接走到桌子的另一頭坐下,坐定以後才抬頭看我。 他說:「請在我對面坐下。儘量不要抽菸或亂動。有什麼事我可以為你效勞?」 5.靈媒薩克塞恩 他很高,腰杆筆直。我從來沒見過一雙如此漆黑的眼睛,也沒見過這麼細密的金髮。他可能三十歲,也可能六十歲,不如我看起來更像個亞美尼亞人。他的頭髮筆直地梳到腦後,就像二十八歲時的約翰·巴里摩爾 [2] 。他像一位舞台上的明星,而我原本以為會看到一個神情猥瑣、猛搓雙手、又黑又髒的人。 他穿著一套剪裁合體的黑色雙排扣西裝,白襯衫,黑領帶。整個人像本贈書一樣整潔。 我咽了一下口水,說:「我不是來算命的,這種玩意兒我清楚得很。」 「是嗎?」他彬彬有禮地說,「你都清楚什麼?」 「不說也罷。」我說,「我明白你為什麼要請那位秘書。客人先看到她,再看到你,驚訝的程度可以再加一等。我不太懂印第安人,不過那不關我的事,我又不是抓騙子的警察。我是為一樁謀殺案來的。」 「印第安人正好天生是靈媒,」薩克塞恩溫和地說,「這種人比鑽石還稀少,他們也跟鑽石一樣,通常都要去骯髒的地方才找得到。當然你可能對這種事不感興趣。至於你說的謀殺案,我從來不讀報。」 「別裝了,」我說,「你連誰是這個國家的老大都不知道嗎?好吧,事情是這樣的。」 我把事情的經過一五一十地講了一遍,包括他的名片,和我是在哪裡發現它們的。 他連一塊肌肉都沒動一下。我不是說他沒尖叫或雙臂亂甩,或在地上跺腳或咬指甲什麼的,我是說他根本動都沒動,甚至連眼睛都沒眨一下,只是坐在那兒看著我,仿佛國家圖書館門口的一座石獅子。 等我全部講完,他一語中的:「你沒有把那幾張名片交給警方,為什麼?」 「你說為什麼,我就是這樣做了。」 「顯然我給你的那一百美元遠遠不夠。」 「也有可能,」我說,「不過我還沒開始考慮這一點。」 他交叉雙臂。那雙黑眼睛既可以像自助餐廳里的托盤一樣淺,也可以像通往中國的隧道一樣深。不論深淺,它們什麼信息都沒透露。 他說:「如果我說我和這個人只有生意上的接觸,交情甚淺,你一定不會相信。」 「我會考慮。」我說。 「我感覺你對我沒什麼信心,或許林德利先生信任我。那些名片上我的名字旁邊還寫了別的東西嗎?」 「嗯,」我說,「你應該不希望看到。」這招是幼兒園級別的伎倆,電台廣播劇里的偵探就常用,他根本就沒有理會。 「我們這個行業非常敏感。」他說,「到處都是冒牌貨。讓我看看其中一張名片。」 「我騙你的,」我說,「上面除了你的名字之外什麼都沒有。」我掏出皮夾,從裡面取出一張名片放在他面前。我把皮夾收起來。他用指甲把名片翻了個身。 「你知道我是怎麼想的嗎?」我由衷地說,「我猜林德利認為就算警方查不出來是誰做了他,你也能找得出來。這表示他怕某個人。」 薩克塞恩鬆開雙臂,換個手又叉回去。對他而言,這個動作大概等於爬上一個架子,咬掉一個燈泡。 「你並不是這樣想的。」他說,「到底要多少,快說。買那三張你在通知警方前從屍體上搜出來的名片和一份簽署聲明。」 「不錯。」我說,「對於一個兄弟是賣地毯的人來說。」 他溫和地笑笑,幾乎可以說有些和善。「地毯商人里也有誠實的人,」他說,「不過阿瑞斯敏·薩克塞恩不是我兄弟。這個姓在亞美尼亞非常普遍。」 我點點頭。 「當然,你覺得我只是另一個騙子。」他補充說。 「那就證明給我看你不是。」 「也許你真正要的不是錢。」他小心地說。 「也許。」 我沒看到他動手腳,不過他一定是踩了地板上的開關。黑絲絨帷幕打開,那位印第安人走進房間,他現在看起來既不髒也不滑稽。 他穿著寬鬆的白長褲和一件繡著黑色圖案的白上衣,腰間綁了一條黑腰帶,額上系一條黑頭帶,黑眼睛睡眼惺忪的。他拖著腳步走到帷幕旁的凳子那兒,交叉雙臂坐下,下巴抵在胸口。他看起來比剛才更壯,仿佛這身衣服穿在另一套衣服外面。 薩克塞恩將雙手放在我們中間的那個白球上面,投射在遠處黑天花板上的光線被打亂,交織成奇異的形狀和圖案,十分微弱,因為天花板是黑色的。印第安人還是低著頭,下巴枕在胸前,但眼睛開始慢慢睜開,目不轉睛地盯著那雙不斷揮舞的手。 那雙手移動得迅速,優雅,動作複雜,不知飽含何種深意,就像小學生跳希臘舞,也像聖誕樹上的裝飾彩帶被吹落在地板上——隨你怎麼想。 印第安人的寬下巴靠在他的壯胸膛上,然後緩緩合上那雙如同蟾蜍的眼睛。 「不用這些花招我一樣可以催眠他,」薩克塞恩柔聲說,「這只是作秀而已。」 「嗯。」我盯著他結實精瘦的喉嚨。 「現在我們需要一樣林德利碰過的東西,」他說,「這張名片就行了。」 他無聲無息地站起來,走到印第安人面前,把那張名片塞進印第安人額上的頭帶里。然後再回來坐下。 他開始用喉音喃喃細語。我聽不懂,只好盯著他的喉嚨。 印第安人開始講話。他講得非常慢、非常吃力,兩片嘴皮一動不動,每個字仿佛都像他在烈日下要拖上山的大石頭。 「林德利。壞人。跟酋長的女人做愛。酋長很生氣。酋長派人偷項鍊。林德利必須拿回來。壞人殺了他。呃……」 印第安人的頭在薩克塞恩擊掌的那一剎那往旁邊一歪,似乎沒有眼瞼的黑眼睛突然睜開。薩克塞恩看著我,那張英俊的臉上毫無表情。 「好。」我說,「而且一點都不花哨。」我對印第安人蹺蹺大拇指:「他坐在你腿上太重了吧?自從歌舞女郎都不穿緊身衣以後,我沒看過這麼精彩的腹語表演。」 薩克塞恩不露聲色地笑了笑。 「我盯著你的喉頭肌瞧,」我說,「沒關係,我想我懂你的意思。林德利跟某人的老婆不乾不淨,那個人妒火中燒,把他給殺了。理論上說得通。因為她平常不常戴這條翡翠項鍊,總得有人知道發生搶劫那晚她是否會佩戴。她先生應該知道。」 「很可能,」薩克塞恩說,「既然你沒被殺掉,那也許他們並不打算殺死林德利,只是想揍他一頓而已。」 「對,」我說,「還有另一種可能,我本該早想到的。如果林德利真的害怕某人,想留下信息,那名片上也許真就寫了什麼——用隱形墨水。」 這招管用!他還在微笑,可是嘴角多了幾道皺紋,但容我觀察的時間實在太短。 白球里的光突然熄滅,房內頓時一片漆黑,伸手不見五指。我踢翻所坐的凳子,掏出槍,開始往後退。 一陣疾風,帶來一股土腥味兒。即使在黑暗裡,印第安人對時間和距離的估算都分毫不差,他從我身後猛撲上來,反扣我的雙臂。他把我舉離地面,我本來可以抬起一隻手,對著前面亂槍掃射,但我沒那麼做,因為沒有意義。 印第安人用兩隻手把我的雙臂箍緊在身體兩側,我就好像被一台蒸汽起重機吊住一樣,然後他重重地把我放下,抓住我的手腕,反剪到背後,扭在一起。像基石邊角一樣堅硬的膝蓋抵住我的後背,我試圖喊叫,可是一口氣卡在喉嚨里,怎麼也叫不出來。 印第安人把我往旁邊一摔,我們倒地時,他的雙腿鉗緊我的腿,讓我動彈不得。我重重摔在地上,還承受著他的一部分重量。 槍仍握在我手上,印第安人並不知情,至少他的表現不像是知道的樣子。槍就夾在我們中間,我開始轉動槍的方向。 燈又亮了。 薩克塞恩站在白桌子旁,倚靠著。他看起來蒼老了許多,臉上多了一種我不喜歡的表情。他看上去像是要做他並不喜歡但還是決定去做的事。 「啊,」他柔聲說,「隱形字。」 接著帷幕很快分開,那個瘦黑女人衝進房間,手裡拿了一塊濕漉漉的白布,捂在我臉上,彎下身子用那雙黑眼睛瞪我。 印第安人在我身後哼了一聲,更用力地反扭我雙臂。 我不得不吸入麻藥。太多重量壓在我身上,我沒辦法憋住氣。那濃郁的甜臭味侵蝕著我。 我昏了過去。 就在我失去神智以前,有人開了兩槍。槍聲聽起來似乎跟我毫無關係。 我又在野外醒來,就跟昨晚一樣。這次是大白天,太陽正打算在我右腿上燒出個洞來。我可以看到炎熱的藍天,山巒的稜線,矮橡木叢,從小山丘一側冒出來的絲蘭花,以及更大片炎熱的藍天。 我坐起來,左腿里好像有小針在扎一樣,我揉了揉,再揉揉我的胃。麻藥的臭味還留在鼻子裡,我感覺自己跟個又臭又空的舊油桶一般。 我站起來,但兩腿支撐不住。我吐得比昨晚還厲害。身子也抖得更厲害,寒戰也打得更多,而且胃比昨晚更痛。我再一次站起來。 從海面一路吹上山坡的微風,讓我恢復了一點生氣。我緩慢地蹣跚而行,看到留在土地上的車轍,然後看到一個很大的鍍鋅十字架。它本來是白色的,現在白漆剝落得厲害。底下是個有裂痕的水泥基座,上面有一扇敞開的小門,門內露出一個銅銹開關。 就在這個水泥基座後面,我看到了那雙腳。 它們隨意地從灌木叢里伸出來,腳上套著硬頭皮鞋,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大學男生很愛穿的那種皮鞋。我幾百年沒見過那種鞋了。 我走過去,把灌木叢撥開,低頭看著那個印第安人。 他的大手垂在身側,軟弱無力。少量黏土和野婆羅門參種子夾在他油膩的黑髮里,被篩成細紋的陽光淺淺照在他棕色的臉頰上,蒼蠅叮著他肚子上一攤浸透的血漬。他的眼睛和我見過的其他眼睛一樣——我見過太多了——半睜半閉,但已了無生氣。 他又穿著那套上街的滑稽衣服,戴著那頂帽子,防汗帶仍是露出來的。但他現在既不可笑,也不討人厭,只是一具可憐的、根本搞不清楚怎麼回事的死屍。 當然是我殺了他。我聽見的那兩聲槍響是從我的槍里發出的。 我翻遍了衣服都沒找到那把槍,另外兩張薩克塞恩的名片也不見了,其他的東西都還在。我跟著那幾條輪胎印走上一條車轍很深的路,一直走到山坡下。汽車在下方遠處閃著亮光——陽光照在擋風玻璃和弧形的頭燈板上。那兒還有一個服務站和幾棟房子,更遠處是碧藍的水面和碼頭,遠遠蜿蜒到弗明的海岸線。那天天空煙霧瀰漫,我看不見凱特琳娜島。 我要對付的人似乎特別喜歡在那一帶活動。 我走了半小時才走到服務站。我打電話叫出租車,車得從聖莫尼卡開過來。我直接開車回到離辦公室三個街區的住處,換了衣服,把最後一把槍放進槍套里,然後在電話機前坐下。 薩克塞恩不在家,沒有人接電話。卡蘿爾·普萊德也沒接電話,我並不指望她在家。她大概正在和考特尼·普倫德加斯特太太共進下午茶吧。但警察總局接了我的電話,雷維斯還在工作,聽到我的聲音好像不怎麼高興。 「林德利的謀殺案有何進展?」我問。 「我不是告訴你別管了嗎?我是認真的。」他的語氣很不滿。 「你是這麼說過,但這件事一直讓我很擔心,我喜歡把活兒干徹底。我想是她丈夫叫人去乾的。」 他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說:「誰的丈夫?」 「當然是那個丟了翡翠項鍊的女人的丈夫。」 「當然你已經打聽過那女人是誰。」 「我不是有意去打聽的,」我說,「這事找上了我。」 他又沉默了。這次沉默良久,我可以聽到他頭頂的擴音機在通知大家注意一輛失竊的車。 接著他流利準確地說:「我想賣你一個點子,偵探,或許你願意聽進去,它可以保你平安。警務部曾經發給你一張執照,警長又頒給你一枚特別的徽章,任何一位執行官只要一不高興,就可以在一夜之間把那兩樣東西都收回來,就連我,一個小小的副隊長,也可以。當你拿到那張執照和那枚徽章時,你有什麼?別回答,讓我告訴你。你在社會上就像只蟑螂一樣,拿人錢財替人消災。你只需用你手裡剩下的最後一百塊,付個押金,租個辦公室和一些家具,把屁股擱在椅子上等,一直等到某人牽只獅子進來,讓你把頭伸進獅子嘴巴里,看它會不會咬人。如果它把你的耳朵咬掉了,你懂不懂我的意思?」 「說得不錯。」我說,「我很多年前就說過了。所以你不想破案了?」 「如果我可以信任你,我會告訴你我很想打垮一個狡猾的珠寶搶劫團伙,可是我信不過你。你在哪裡——遊戲廳?」 「我在床上,」我說,「一直在打電話。」 「那你趕快去洗個熱水澡,敷敷臉,然後像個乖小孩一樣去睡覺,好不好?」 「不。我寧願出去殺一個印第安人,純當練槍法。」 「只有一個印第安人,菜鳥。」 「你可別忘了這句話。」我大吼,然後把電話掛了。 6.醉酒的女人 在去林蔭大道的路上我喝了一杯加了白蘭地的黑咖啡,我是那裡的熟客。那杯咖啡讓我像換了個新胃似的,不過腦袋還是舊的那個,而且我仍能聞到自己鬍子里的那股麻藥味兒。 我爬上樓梯,走進辦公室的小接待室里,這次有兩個人在裡面,卡蘿爾·普萊德和一個金髮黑眼的女人。這是一個讓出家人都想入非非的美人。 卡蘿爾·普萊德站起來對我皺著眉頭說:「這位是考特尼·普倫德加斯特太太,她已經等了好一陣子,她並不習慣等人。她想雇用你。」 金髮女人對我微微一笑,伸出一隻戴了手套的手,我碰碰那隻手。她大約三十五歲,那雙黑眼睛裡飽含天真、夢幻般的神情——隨你的需要,隨你的個性,她都可以提供。我沒注意她穿什麼衣服,反正是黑白兩色,是那種男人買了讓她穿上身時,心裡明白要是不買她就不會跟他走的衣服。 我打開辦公室的門,帶領她們二人進去。 桌子一角還擺著半瓶酒。 「讓你久等了,請包涵,普倫德加斯特太太,」我說,「我剛出去辦了點事。」 「我不懂你為什麼得出去,」卡蘿爾·普萊德冷冰冰地說,「我看你所需要的東西,不全在你桌上嗎?」 我替她們搬了椅子,自己坐下伸手去抓酒瓶,電話卻在我左手肘旁響起。 一個陌生的聲音不慌不忙地說:「達爾馬斯?好。我手上有你的傢伙,我猜你一定想拿回去吧?」 「兩把都要,我是個窮人。」 「我們只有一把。」那聲音機靈地說,「警察也想要的那把。過一會兒我會再打電話給你,你自己好好考慮考慮。」 「謝謝。」我掛上電話,把酒瓶放在地下,朝普倫德加斯特太太笑笑。 「我來講,」卡蘿爾·普萊德說,「普倫德加斯特太太最近感冒,得保護嗓子。」 她偏過頭去對金髮女人使了個女人以為男人不懂的眼色,跟牙醫的電鑽一樣利。 「嗯……」普倫德加斯特太太挪挪身子,以便可以看到桌子後面,我把酒瓶放在那邊的地毯上。 「普倫德加斯特太太很信任我,」卡蘿爾·普萊德說,「我不知道為什麼,可能是因為我提醒她有很多令人不快的惡名都是可以避免的。」 我對她皺皺眉,「不會有任何負面新聞。我才跟雷維斯通過電話,他堅守秘密的態度,會讓爆炸聲聽起來像當鋪店老闆看到一個廉價手錶時那樣安靜。」 「真好笑,」卡蘿爾·普萊德說,「對喜歡幼稚笑話的人來說。不過普倫德加斯特太太很想拿回她的翡翠項鍊——而且希望在普倫德加斯特先生根本不知道項鍊失竊之前。現在他似乎還不知情。」 「那就不一樣了。」我說。(他怎麼會不知道!) 普倫德加斯特太太給我一個微笑。「我只喜歡不加冰塊的裸麥威士忌。」她說,「我們可不可以……一小杯就好?」 我拿出兩個小酒杯,又把那瓶酒放回桌上。卡蘿爾·普萊德往後一靠,滿臉不屑地點根煙,望著天花板。她還沒到美得讓人眩暈的地步。而普倫德加斯特太太呢,你只要看一眼就會為之傾倒。 我替兩位女士倒了酒,卡蘿爾·普萊德碰都沒碰她的那一杯。 「不知道你是否清楚,」她冷淡地說,「普倫德加斯特太太住的比弗利山莊在某些地方很特別。他們都有雙向無線電通話器,覆蓋範圍很小,但在那個小範圍之內效果卻非常好,因為比弗利山莊上有很多需要警方保護的錢財。比較高級的住宅里甚至裝有和警察總局直接通話的聯絡系統,而那些線路全都無法切斷。」 普倫德加斯特太太一口就把她的酒喝光,眼睛還盯著酒瓶看。我又替她斟滿。 「那算什麼,」她紅光滿面地說,「我們甚至會在保險箱和毛皮大衣櫥櫃裡裝照相通信系統,只要家裡的傭人一踏進不該去的地方,警察馬上就會在三十秒鐘內來敲門。很棒吧?」 「的確棒極了,」卡蘿爾·普萊德說,「不過只有在比弗利山莊上才這樣,一旦出了那個範圍——一個人總不能一輩子都待在比弗利山莊上吧——除非你是只螞蟻——你的珠寶就不那麼安全了。所以普倫德加斯特太太用皂石照她的翡翠項鍊做了一條仿製品。」 我突然坐直了一些。林德利曾經說過,要想仿製翡翠的話非常難——雖然翡翠料本身就很值錢。 普倫德加斯特太太轉著她的第二杯酒,不過沒轉多久,她的微笑變得越來越友善。 「所以去比弗利山莊以外的地區參加宴會時,普倫德加斯特太太通常都會戴那條假項鍊。普倫德加斯特先生對這方面非常挑剔。」 「而且他的脾氣很壞。」普倫德加斯特太太說。 我又替她加了些威士忌,卡蘿爾·普萊德看著我倒酒,幾乎對我喊道:「可是在搶劫案發生的當晚,她犯了一個錯誤,戴了那條真的。」 我斜眼看她。 「我知道你在想什麼,」她說,「誰會知道她犯錯了?林德利先生知道,他們一離開她家他就發現了;當晚他是她的男伴。」 「他……嗯……摸了幾下項鍊,」普倫德加斯特太太嘆了一口氣,「他可以只憑觸覺,判斷玉的真假。我聽說不少人都能這樣。他對珠寶很了解。」 我又往後靠在嘎吱叫的椅背上。「該死!」我氣憤地說,「我早就該懷疑他。這幫賊需要一個人脈廣的人做臥底,否則怎麼知道值錢貨出來放風了?他一定去通風報信了,對方就趁這個機會把他給踢開了。」 「浪費了他的本事,是不是?」卡蘿爾·普萊德甜美地說。她用一根手指把自己那杯酒往旁邊推:「我並不喜歡這玩意兒,普倫德加斯特太太,如果你還想……」 「簡直就是貂皮大衣里的蛀蟲。」普倫德加斯特太太說罷就把那一杯酒也一飲而盡。 「搶劫是在哪兒發生的?怎麼發生的?」我問。 「嗯,這事也有點好笑,」卡蘿爾·普萊德搶在普倫德加斯特太太前面說,「當天晚宴結束後——晚宴地點在布蘭特伍德高地——林德利先生說他想去特卡羅夜總會。他們倆都坐在他的車子裡,當時車正駛過日落大道州際公路。他們在特卡羅夜總會玩了一會兒……」 「外加幾杯白蘭地。」普倫德加斯特太太咯咯傻笑,伸手去拿酒瓶。她替自己倒酒,有一部分酒的確倒進了杯子裡。 「林德利先生開車送她回家,途經聖莫尼卡。」 「走這條路很正常,」我說,「除非你不怕吃土,不然這等於是唯一的路線。」 「沒錯,不過這也意味著他們得經過一家名叫特里梅因的小旅館,還有旅館對街的一個酒吧。普倫德加斯特太太注意到一輛車從酒吧前面開上公路,開始跟蹤他們,她很確定後來逼他們往路肩上停的就是那輛車,而且搶劫的人很清楚他們要搶的是什麼。整個經過普倫德加斯特太太都記得一清二楚。」 「當然,」普倫德加斯特太太說,「我希望你不會認為我當時醉了吧。這個寶貝酒量好得很。那樣的項鍊可不是每晚都能丟一條的。」 她把第五杯酒倒進喉嚨里。 「我根本不知道那些男人長什麼……什麼樣子,」她有點口齒不清地對我說,「林……保羅先生……我叫他林,你知道,事後覺得很不好意思,所以才願意出面。」 「那一萬美元贖金是你的錢?」我問她。 「不然還能是酒保給的嗎?一定要在法官變聰明之前拿回這串項鍊。你去查查那個酒吧如何?」 她在黑白相間的皮包里亂翻,然後丟了一沓錢在桌面上,推過來。我把鈔票理好,點了一下,總共是四百六十七美元。好價錢,我把錢放下。 「普倫德加斯特先生,」卡蘿爾·普萊德繼續說,「就是普倫德加斯特太太口中的『法官』。他以為被搶走的是贗品,他似乎分不出哪串是真,哪串是假。他也不知道昨天晚上發生的事,只知道林德利被人殺了。」 「他不知道才見鬼!」這次我刺耳地大聲說出來。我把錢從桌面推回去:「我相信你覺得自己是被勒索了,普倫德加斯特太太,但是你錯了。我認為這件事媒體一直沒有報道,是因為警方受到壓力。而警方願意配合,是因為他們真正想抓的是那個珠寶搶劫團伙,殺死林德利的小混混反正已經死了。」 普倫德加斯特太太用那雙被酒精滋潤之後,顯得特別明亮的眼睛直直盯著我。「我完全不知道被勒索這回事。」她現在發「事」的音已經有困難了,「我要我的項鍊,馬上就要。這不是錢的問題,絕對不是。給我倒酒。」 「就在你面前。」她喝到桌子底下去我也不在乎。 卡蘿爾·普萊德說:「你不覺得該去那個酒吧看看,看能不能找到什麼?」 「看人家吃剩的麵包?」我說,「還是看地板上的花生?」 金髮女人拿著酒瓶在面前兩個酒杯上方晃來晃去,好不容易終於倒了一杯,把它喝了。然後把那疊鈔票圍著桌子攤開,像小孩玩沙子一樣無所顧忌。 我把錢從她手裡拿出來,歸攏到一塊,繞過桌子,把錢放進她皮包里。 「只要我採取行動,一定會讓你知道。」我對她說,「我不需要你付錢,普倫德加斯特太太。」 她很高興,差點又喝一杯,可是她靠自己僅剩的智商考慮了一下,決定站起來往門邊走。 我跑得快,沒讓她用鼻子把門撞開。我扶著她的胳膊替她開門,外面有位穿制服的司機靠在牆上。 「好啦,」司機無精打采地把菸蒂彈到遠處,接過她,「咱們走吧,寶貝。我應該打你屁股。媽的,真麻煩。」 她咯咯傻笑,倒在他身上。兩人往走廊盡頭走去,轉個彎,消失在我的視線之外。我走回辦公室,坐在我的桌子後面,看著卡蘿爾·普萊德。她正在用一條不知從哪裡找出來的抹布揩桌子。 「看看你,還有辦公室里的酒瓶。」她憤憤不平地說,看我的眼神里有恨意。 「去她的,」我生氣地說,「我才不會相信她,我希望她在回家的路上被強暴,還有,去她的酒吧!見鬼。」 「她的道德觀與我們無關,約翰·達爾馬斯先生。她有的是錢,又不小氣。我見過她丈夫,他只不過是個有本簽不完支票簿的人干罷了。就算她應該接受懲罰,她也已經把自己懲罰得差不多了。她告訴我她早覺得林德利是個遊手好閒的無賴,只要他不糾纏,她就不在乎。」 「這位普倫德加斯特先生是個笨蛋嗎?想必如此。」 「又高又瘦又黃,看起來好像他這輩子喝的第一杯牛奶還在胃裡發酵,一直反胃到今天一樣。」 「林德利沒偷她的項鍊。」 「沒有?」 「沒有。而且她根本沒複製贗品。」 她的眼睛眯起來,顏色變得很深:「我猜這都是靈媒薩克塞恩告訴你的。」 「誰?」 她往前傾了一會兒,又往後靠,然後把身邊的皮包拉近一點。 「我懂了,」她慢慢地說,「你不喜歡我攪局。真抱歉,算我多管閒事。我還以為我在幫你。」 「我早告訴你這件案子跟我沒關係。回家寫你的專題故事去,我不需要別人幫忙。」 「我還以為我們是朋友,」她說,「我以為你喜歡我。」她暗淡、疲憊的雙眼瞪了我足有一分鐘。 「我得賺錢餬口,跟警察作對可不行。」 她站起來,默默地看著我。然後她打開門走出去。我聽到她的腳步聲在外面走廊的馬賽克地板上漸行漸遠。 我一動也不動地坐在原地差不多十五分鐘,試著猜想薩克塞恩為什麼不殺我。沒有一件事說得通。我下樓走到停車場上,鑽進我的車裡。 7.死裡逃生 特里梅因旅館位於聖莫尼卡的邊緣地帶,靠近垃圾場。一條城市外環鐵路的鐵道將那條街一分為二。我剛開上那條路,就碰上一輛兩節車廂的火車以每小時四十五英里的速度震耳欲聾地駛過去,簡直跟運輸機起飛一樣吵。我貼著火車加速,開過那一段街,在一家已經倒閉的超市前面的水泥空地上停下來,下車,從牆角回頭往後望。 特里梅因旅館的招牌架在兩家空著的店鋪中間一扇狹窄的小門上,這是一棟老舊的兩層建築,沒有電梯。木頭散發著一股煤油味兒,木板窗上全是裂痕,窗簾是油膩膩的棉布蕾絲,床墊里的彈簧能把後背戳穿。我很熟悉像特里梅因旅館這樣的地方。我在這樣的地方睡過覺,在裡面留守監視過,跟瘦骨嶙峋的老房東太太打過架,挨過槍子兒,以後也許還會從裡面被拾出來送往停屍間。在這樣的廉價旅館裡,你可以找到廉價妓女,癮君子和帶彈簧刀的人,以及那些你還來不及打招呼,就被他們一槍斃了的流氓地痞。 酒吧在我這一側的街上,我鑽回車裡,把槍塞進腰際,走下行人道。 酒吧門前有個霓虹燈招牌上寫著「啤酒」兩個字。一片往下拉的白色捲簾門擋住前櫥窗,這一點都不合常理。這地方只是個臨時改造的違章建築,占用了屋前空地。我打開店門走進去。 酒保正在玩彈球遊戲,一個後腦勺上掛頂棕色帽子的男人,坐在高腳凳上讀信,酒吧後面的鏡子上用白筆寫著價目表。 吧檯用一塊簡樸、厚重的木板做成,兩端各掛著一把拓荒時期的點四四槍,塞在兩個以前的槍手絕對看不上的廉價槍套里。牆上釘了些手寫的卡片,提醒客人不能賒賬,還有專治宿醉和去除口臭的偏方小廣告,以及幾張腿不錯的美女照片。 這地方看起來好像連保護費都沒繳過。 酒保丟下彈球機,走到吧檯後面,年齡大概五十多歲,一張臭臉,褲腳綻開,走路的樣子像腳上長了雞眼。坐在凳子上的男人一邊讀信一邊不斷發笑,那是一封在粉紅色信紙上寫綠字的信。 酒保把長滿斑點的兩隻手放在吧檯上,面無表情地看著我。我說:「啤酒。」 他慢慢倒酒,用把舊叉子敲敲酒杯。 我小口喝啤酒,左手握著酒杯。過了一會兒,我說:「最近看到盧里德沒有?」這樣問應該沒什麼問題,我還沒在報紙上讀到任何有關盧里德和墨西哥小子富恩特的報道。 酒保面無表情地看著我。他眼睛周圍的皮膚就像蜥蜴皮一樣長著小顆粒。他終於用沙啞的嗓音低聲說:「不認識。」 他的喉頭有道很粗的白色疤痕,因為曾經被刀割傷過,所以才會有那樣的聲音。 讀信的男人突然爆笑,用力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我非告訴老穆不可,」他大吼,「簡直太他媽的精彩了。」 他下了高腳凳,搖搖擺擺走進後面那堵牆的一扇門後。他體型魁梧,皮膚黝黑,看起來沒什麼特別。那扇門在他身後關上。 酒保用他沙啞的聲音低聲說:「盧里德?這個名字有意思。這裡進進出出的人很多,很多人的名字我都不知道。你是條子?」 「私人偵探,」我說,「你別介意,我只是進來喝杯啤酒。這個盧里德是個黑人小鬼,棕色皮膚,挺年輕的。」 「也許我見過,不記得了。」 「老穆是誰?」 「他?他是老闆,穆斯·馬貢。」 他把一條厚毛巾浸到水桶里,折一折,把水擰乾,然後兩手握緊兩頭沿著吧檯推過來。這可以當成一根兩英寸厚、十八英寸長的棒子來使,如果你懂得怎麼用,可以把人打到隔壁郡去。 拿著粉紅色信箋的男人從後門走進來,還在咯咯笑。他把信塞在外套旁邊的口袋裡,走到彈球機旁——就在我正後方。我開始感到不安。 我很快把啤酒喝完,站起來離開高腳凳。酒保還沒替我買單,只是握著那條擰過的濕毛巾緩緩抹來抹去。 「啤酒不錯,」我說,「謝了。」 「回見。」他小聲說著,將我的杯子打翻。 我的視線因此被吸引了一秒鐘,等再抬起頭來的時候,我看到後門已經打開了,一個手裡拿著一把大槍的大塊頭站在門前。 他什麼話都沒說,只是站在那裡。那把槍指著我,槍筒看起來像個隧道口。那男人很壯,皮膚淺黑,一副摔跤選手的體格,看起來很剽悍,而且好像不叫老穆。 誰都沒說話。酒保和拿大槍的男人只是盯著我瞧。然後我聽到外環鐵道上開來一輛火車,又快又吵,時機到了。前櫥窗的遮簾拉下來,外面看不見裡面,火車經過時聲音很大,肯定可以淹沒一兩聲槍聲。 火車逼近的聲音愈來愈大,我必須得在聲音大到足夠開槍以前先採取行動。 我翻過吧檯。 火車怒吼聲中傳來模糊的撞擊聲,我頭頂上有東西在嘎嘎響,好像是從牆上發出來的,我一直不知道那到底是什麼聲音。轟隆隆的聲響越來越大,火車呼嘯而過。 我撞到酒保的腿部,和他一起摔在骯髒的地板上,他往我脖子上一騎。 我的鼻子撞進一攤走味的啤酒里,一隻耳朵貼著很硬的水泥地,頭則痛得開始嘶吼。我躺在地上,貼著吧檯後一塊像鋪道板似的板子,左邊貼地半側著身子。我從腰間掏出槍來,很訝異那把槍居然沒滑進褲管里卡住。 酒保發出惱怒的聲音,熱辣辣的東西刺痛了我。那一刻我沒聽到別的槍聲,我沒有開槍射酒保,只是把槍管猛地往他身上某個部位一戳。有些人那個地方很敏感,他也是其中之一。 他像只臭蒼蠅似的從我身上彈開,他沒大喊,不是因為他不想喊。我往旁邊一滾,拿槍抵住他的屁眼。「別動!」我對他吼道,「我不想對你動手。」 又有兩聲槍響。火車已經開遠,顯然有的人並不在乎。子彈划進木頭裡,吧檯雖然夠老夠厚重,卻還不足以擋住點四五的子彈。酒保在我頭頂上嘆了一口氣,濕熱的東西滴到我臉上,「你打中我了。」他低聲道,然後開始往下滑,壓在我身上。 我及時掙脫出來,擠到吧檯盡頭最靠近前門的地方往外看。一張戴著棕色帽子的臉就在距離我的臉上方九英寸的地方,處於同一水平線上。 我們互看了不到一秒鐘,卻仿佛足夠讓一棵樹抽芽長大。其實真的很短暫,我身後的酒保還在半空中掙扎。 這是我最後一把槍,誰也別想拿走。我在和我對望的男人還來不及反應之前,把槍舉起來。他沒有做出任何動作,只滑向一邊,嘴裡吐出一團紅色的東西。 這聲槍響我聽到了,響得如同世界末日,響得讓我幾乎沒聽見後門砰的關上的聲音。我繼續沿著吧檯末端往前爬,撞到一把掉在地板上的槍。我把帽子沿著木台邊緣伸出去一點,沒有人開槍。我接著把一隻眼睛和一部分臉伸出去。 後門緊閉,門前那塊地上空蕩蕩的。我跪直了身子,豎起耳朵聽,又是一記摔門聲,車子引擎開始咆哮。 我突然發狂般飛奔穿過房間,撞開門,衝出去。陷阱!他們摔了門,發動引擎,只為誘我上鉤。我看見了那隻拿著酒瓶往下砸的手。 二十四小時之內,我第三次被敲昏。 這一次我大叫著醒來,鼻子裡一股嗆人的氨水味。我對著一張臉揮拳,可是卻發現使不上力,兩隻膀子都像四噸重的船錨。我劇烈扭動,拚命呻吟。 眼前那張臉慢慢成形,變成一個穿白制服的男人,是個無趣但心細的急救醫生。 「感覺如何?」他咧嘴笑道,「有些人喜歡配藥酒喝。」 他拉住我,有東西夾在我肩膀上,針頭戳進我肉里。 「小小一針,」他說,「你的腦袋傷得很嚴重。不能出門。」 他走開了。我轉轉眼睛,但一片模糊。然後我看到一張女孩的臉,稜角分明,一臉關心,但是沒有說話。是卡蘿爾·普萊德。 「好吧,」我說,「你跟蹤我。」 她微微一笑,走過來,然後手指撫摸著我的臉頰。 「巡邏隊的人及時趕到,」她說,「那幫人把你包在地毯里,想用卡車把你運走。」 我的視線有點模糊。一個穿藍衣服的紅臉大漢鑽到我面前,手裡拿著一把上了保險的槍。有人在遠處不知什麼地方呻吟。 她說:「他們還包了另外兩個人,可是都死了。」 「回家去,」我虛弱地嘟囔,「回家寫你的專題故事去。」 「這句話你已經說過了,傻瓜。」她繼續撫摸我的臉頰,「我以為你伶牙俐齒,可以說點新鮮的話。」 「都處理好了,」一個新聲音尖銳地說:「把這個中彈的傢伙轉移到可以進行手術的地方,我要他活著。」 雷維斯從一團霧裡走近我。他的臉慢慢成形,臉色蒼白,神情專注,嚴厲。那張臉低下來,他大概在我身邊坐下了。 「你偏要自作聰明。」他的聲音里有點惱火,「好了,說吧。我才不管你的腦袋覺得如何,是你自找的,活該。」 「給我一杯酒。」 模糊的動作,一道強光,酒瓶口碰上我的嘴唇。一股熱流流進我喉嚨,有些流到了我的下巴上。我把頭從酒瓶處挪開。 「謝了。抓到馬貢了嗎?個子最大的那個?」 「他全身都是子彈,不過還能動。現在正在去市中心的路上。」 「找到印第安人了沒?」 「嗯?」他吞了一口口水。 「在灌木叢里。是我開槍打死的,我不是有意的。」 「老天……」 雷維斯又走開了。我臉頰上有指頭輕輕摩挲著。 雷維斯走回來坐下。「印第安人又是誰?」他吼道。 「薩克塞恩的保鏢。薩克塞恩就是那個靈媒。他……」 「這我們知道,」雷維斯打斷我的話,「你已經昏倒一個鐘頭了。這位小姐已經把名片的事告訴我們。她說都是她的錯,可是我不相信。反正一團糟。但已經派了兩個人過去。」 「我已經去過了,」我說,「他家。他知道內情,可是我不確定他具體知道什麼。他怕我,卻沒把我幹掉。真奇怪。」 「故意的。」雷維斯說,「他想留給穆斯·馬貢處理。穆斯·馬貢很厲害——直到剛才為止。從這裡一直到匹茲堡都有他的犯罪記錄……慢點兒喝,這可是臨終告解時才能喝的酒,給你真是浪費了。」 瓶口又靠在我嘴唇上。 「聽著,」我口齒不清地說,「這個人負責搶劫,薩克塞恩是首腦,林德利負責弄情報。他一定不知道自己哪裡惹了他們……」 雷維斯說:「該死。」就在這時電話鈴響了,一個聲音說:「找你的,副隊長。」 雷維斯走開。等他回來時,他沒有坐下。 「也許你說得對,」他輕聲說,「也許這點你說對了。布蘭特伍德高地山頂一棟房子裡,一個金髮傢伙死在椅子上,旁邊有個女人在哭。自殺。他旁邊的桌上擺了一條翡翠項鍊。」 「死太多人了。」我說完就昏了過去。 我在救護車上醒來。一開始我以為是自己一個人,後來我感覺到她的手,才知道並不是。我現在什麼都看不見,包括光線,是因為繃帶。 「醫生和司機坐在前面,」她說,「你可以握我的手。我能吻你嗎?」 「只要以後別叫我負責就可以。」 她輕輕笑了。「我看你會活下去,」她說,然後吻了我,「你的頭髮里全是威士忌的味道,你用它洗澡嗎?醫生說你不能說話。」 「他們用一整瓶酒敲我腦袋。我跟雷維斯提那個印第安人了嗎?」 「提了。」 「我有沒有告訴他普倫德加斯特太太認為林德利牽涉……」 「你根本沒提普倫德加斯特太太的名字。」她接話道。 我沒有說話。過了一會兒她說:「這個薩克塞恩,他看起來像是很有女人緣的男人嗎?」 「醫生說我不能說話。」我說。 8.蛇蠍美人 兩個星期之後,我開車到聖莫尼卡。我在醫院裡住了十天治療腦震盪,花的是我自己的錢。穆斯·馬貢那時候住在市立醫院裡,他們在他身體裡挖出七八個彈頭,最後還是把他埋了。 此時那件案子幾乎已經結案。報紙喧囂了一陣,挖出些周邊新聞,不過到最後這仍然只是一樁因為爾虞我詐而擦槍走火的珠寶搶劫案。正如警方說的,他們早料到會這樣。他們並沒有找到其他的珠寶,不過本來也沒指望能發現什麼。他們推測這幫人一次只干一單,大部分幫忙的都是一拍即合又一拍即散,這樣永遠只有三個人知道全部內情:穆斯·馬貢——後來才知道他原來是亞美尼亞人;薩克塞恩,他利用自己的社會關係打聽哪裡有合適的珠寶;林德利,由他去籌劃,然後通知搶匪何時下手。正如警方所說,他們早該料到。 那天下午天氣很好,很暖和。卡蘿爾·普萊德住在二十五街一棟漂亮的小紅磚房裡,外面有一道白籬笆。 她的起居室有塊織紋複雜的褐色地毯,幾把白色與玫瑰色相間的椅子,黑色大理石壁爐,高腳的銅製木架,嵌在牆裡的書架,奶油色的紗簾內層垂著奶油色的粗棉布窗簾。 除了一面全身鏡和鏡前乾淨的地板之外,這個房間毫無女人味。 我坐進一張柔軟的椅子,頭往後靠,小口喝著蘇打水加威士忌,眼睛望著她露在高領連衣裙外面的棕色頭髮。那條裙子讓她的臉顯得更小,幾乎像個小孩。 「我打賭你並非全以寫作謀生。」我說。 「我父親你做警察時從不受賄。」她罵道,「不瞞你說,我們家在普拉亞德雷里還有幾棟房子。」 「那裡有石油,」我說,「不錯。你不用告訴我。所以不要朝我亂吼。」 「你的執照保住了?」 「噢,是啊。」我說,「這個威士忌不錯。你一定不想坐老爺車兜風吧?」 「我有什麼權利挑車啊?」她問,「洗衣店把你的領子漿得太硬了。」 我對著她眉心中間的那道細紋咧咧嘴。 「我在救護車裡吻過你,」她說,「如果你還記得的話,別放在心上。當時我只是覺得你頭被打爛了很可憐。」 「我的事業心很強,」我說,「不會在這種事上浪費時間。我們出去兜風吧。我得去比弗利山莊見一個金髮女人,我還欠她一份口頭報告。」 她站起來盯著我。「噢,姓普倫德加斯特的那個,」她惡毒地說,「裝了兩條空心木腿的女人。」 「也許是空心的。」我說。 她臉一紅,走出房間,然後幾乎在三秒鐘內又衝進來,身上多了一頂可笑的八角形帽子,前面有粒紅紐扣,和一件領子跟袖口都是翻皮的格子外套。「走吧。」她氣喘吁吁地說。 普倫德加斯特夫婦住在那種寬闊的、彎彎曲曲的街道上,以房子的大小和它們所代表的財富來看,彼此都挨得太近了些。一位日本園丁正跪在地上修剪大約有幾英畝的柔軟綠草坪,臉上帶著日本園丁慣有的不屑表情。那棟房子有個用英國石板瓦鋪的屋頂,一條車道,幾棵植得很好的進口樹,一株紫茉莉。這裡的一切都顯得祥和安靜。比弗利山莊畢竟是比弗利山莊,連管家都穿著硬領襯衫,操著一口上流社會的英國腔。 他帶我們穿過安靜的門廊,走進一個暫時無人的房間。房內有幾張大沙發椅和幾把淡黃色真皮躺椅,圍繞著壁爐擺放著。壁爐前是光亮卻不打滑的地板,上面鋪了一塊薄得像絲、舊得像《伊索寓言》時期的地毯。一大盆花放在角落裡,另一大盆擺在矮桌上,牆上貼著色彩柔和的羊皮壁紙。安靜,舒適,寬敞,怡人,現代和復古極致融合,非常精緻的房間。 卡蘿爾·普萊德一副嗤之以鼻的表情。 管家打開半扇裹著真皮的門,普倫德加斯特太太走進來。她穿了一身淡藍色衣服,配著帽子和皮包,儼然一副隨時可以出門的樣子。淡藍色的手套輕拍著淡藍色的大腿。她微笑著,黑眼睛飽含深意,氣色極佳,語氣裡帶著一點點優越感。 她朝我們甩出兩隻手,卡蘿爾·普萊德巧妙地躲過她那隻,我捏了捏我這隻。 「你們能來真是太好了。」她大聲說,「能再看到你們倆我真高興。我嘴巴里現在還有你辦公室那瓶威士忌的味道,真可怕,對不對?」 我們全都坐下。 我說:「本來我不需要親自過來占用你的時間,普倫德加斯特太太。事情進展得很順利,你也把你的項鍊找回來了。」 「是啊。那個人真奇怪,他怎麼會做那種事呢。我也認識他,你知不知道?」 「薩克塞恩?我想你大概也認識。」我說。 「嗯,還挺熟的。我想必欠你一大筆錢,還有你可憐的腦袋,現在怎麼樣了?」 卡蘿爾·普萊德就坐在我身邊。 她從牙縫裡輕輕吐出兩句話,仿佛在自言自語,又不像在自言自語:「金玉其外,敗絮其中。」 我對普倫德加斯特太太笑了笑,她回我一個笑容,上面站了一個小天使。 「你一毛都不欠我,」我說,「只有一件事……」 「怎麼可能。我一定要給。不過我們先喝一杯威士忌再說好嗎?」她把皮包放在膝頭上,往椅子下面按了一下說:「威士忌加蘇打水,弗農。」然後粲然一笑:「很可愛吧?連麥克風都看不見。這棟房子裡全是這樣的小玩意兒。普倫德加斯特先生最喜歡了。這個按鈕連接管家的房間。」 卡蘿爾·普萊德說:「我敢說連接司機臥房的那個按鈕也一定很可愛。」 普倫德加斯特太太沒聽見。管家端著一個淺盤走進來,上面擺著酒水,他端給每個人一杯,然後走出去。 普倫德加斯特太太將杯子舉到嘴邊說:「你們真好,沒告訴警方我早懷疑林德利。嗯,你懂我的意思。也沒跟他們說是我叫你去那個可怕的酒吧。你到底是怎麼跟警方解釋的?」 「很簡單。我跟他們說是林德利告訴我的。當晚他跟你在一起,你還記得吧?」 「不過他並沒說,是吧?」我覺得她的眼神有點狡猾。 「他幾乎什麼都沒告訴我,這才是實話。當然他也沒告訴我是他在勒索你。」 我意識到卡蘿爾·普萊德屏住了呼吸。普倫德加斯特太太仍透過杯口盯著我。她的臉露出那種女妖在林間洗澡被人發現時的驚訝表情,但轉瞬即逝。然後她慢慢放下酒杯,打開手提包,從裡面掏出一條手絹放進嘴裡開始咬。一片死寂。 「這,」她低聲說,「這話可奇怪了。」 我冷冷地對她咧嘴一笑:「警方就跟報社一樣,普倫德加斯特太太,總是因為一些緣故讓他們沒法利用所有的線索。但這並不表示他們就是笨蛋,雷維斯就不是。他跟我一樣,不認為這個叫薩克塞恩的傢伙真就是什麼珠寶搶劫團伙的主腦。要對付像穆斯·馬貢那樣的惡棍,他連五分鐘都撐不住,相反他們會肆意欺負他,只為了好玩。然而項鍊的確在薩克塞恩手上,為什麼呢?我想那是他從穆斯·馬貢那兒買回來的,用你提供的一萬美元贖金。在那之前,你出於某種考慮,買通穆斯·馬貢去搶劫項鍊。」 普倫德加斯特太太的眼皮耷拉下來,眼睛都快閉上了,然後她又抬起眼皮微微一笑——很蒼白的微笑。我身邊的卡蘿爾·普萊德一動也沒動。 「有人非要林德利死不可!」我說,「事情非常明顯。由於拿不准力道,你可能會用短棍失手把人打死,但你可不會把他的臉打爛。如果你只是想教訓教訓他,你也絕不會打他的腦袋,因為這樣他根本不會覺得疼。如果你只想教訓教訓他,一定希望他感到疼。」 「這……這,」那位金髮女子聲音沙啞地問,「關我什麼事?」 她的臉像張面具,眼裡帶著痛苦,仿佛喝了毒蜂蜜一樣。她的一隻手在皮包里摸索了一陣,然後停下來。 「穆斯·馬貢會接那種活兒,」我繼續說,「只要給錢,他什麼事都幹得出來。老穆是亞美尼亞人,所以薩克塞恩或許可以聯絡上他。薩克塞恩正好是那種碰到美人就發昏、什麼事都願意為她做的男人,甚至願意去殺另外一個男人,更何況這個男人是他的情敵,而且還是那種專吃軟飯,搞不好還會在他和女朋友們快進伊甸園時偷拍照片存檔的人。這並不難理解,對不對,普倫德加斯特太太?」 「喝酒吧。」卡蘿爾·普萊德冷冷地說,「你說得唾沫橫飛,實屬廢話。其實,根本用不著指著這個女人說她是賤人,她自己心裡明白。但她怎麼會被勒索?你得要有值得保護的名聲,別人才可能勒索你啊。」 「閉嘴!」我呵斥道,「擁有得越少,就越會花大力氣去保護。」我看著金髮女子的手在皮包里突然動了一下。「省點力氣,不用拔槍了,」我告訴她,「我知道他們不會弔死你的,我只是要讓你知道,你誰都騙不了。酒吧那個陷阱是你一手安排的,想把我解決掉,因為薩克塞恩嚇壞了,是你叫我去送死的!至於其他,現在都過去了。」 但她還是掏出槍,舉在淡藍色的膝蓋上,對著我微笑。 卡蘿爾·普萊德拿起酒杯扔向她,她往旁邊一躲,槍聲響起。一顆子彈極有禮貌又安靜地鑽進貼著羊皮壁紙的牆壁里,聲音還沒手指滑進手套時響。 房門打開,一個極高極瘦的男人走進房間裡。 「對我開槍吧,」他說,「我只不過是你丈夫罷了。」 金髮女人看他一眼,有那麼幾秒鐘,我以為她真準備開槍。 可是她只是微微一笑,把槍放回皮包里,伸手去拿自己的那杯酒。「又在偷聽?」她冷淡地說,「總有一天你會聽到你不喜歡聽的事。」 瘦高男人拿出一本真皮封套的支票簿,對我抬高一條眉毛說:「要多少錢能堵住你的嘴,永不提此事?」 我呆呆地瞪著他:「你聽到我剛才說的話了?」 「應該是吧,這種天氣收聽器效果都很好。我相信你剛才在指控我太太跟某人的死亡有關係,不是嗎?」 我繼續呆望著他。 「你到底想要多少?」他不耐煩地說,「我不會跟你討價還價,我已經習慣被勒索了。」 「就開一百萬吧,」我說,「她剛才還朝我們開槍,再加四萬。」 金髮女人突然開始狂笑,笑聲變成尖叫,最後變成嘶吼。然後她滾到地板上,一邊尖叫,一邊拚命踢腿。 瘦高男人很快走到她旁邊,彎下腰打了她一巴掌,聲音清脆得一英里之外都聽得見。等他直起身子時,臉色很差,金髮女人趴在地板上啜泣。 「我送你們到門口,」他說,「明天你可以到我辦公室來。」 「幹嗎?」我拿起我的帽子,「你在辦公室里仍然是個孬種。」 我抓起卡蘿爾·普萊德的胳膊,領著她走出房間。我們倆一言不發地離開那棟房子。日本園丁剛剛從草坪上拔起一撮野草,很不屑地把野草舉在半空中研究。 我們離開那裡,駛向山麓。過了一會兒,比弗利山莊旅館旁的紅燈亮起,我不得不停下車來,坐在那兒雙手緊握方向盤。身旁的女孩沒有動,也沒說話,只是盯著前方。 「我沒有得到絲毫快感,」我說,「我沒有能教訓任何人,沒有人會記得這件事。」 「當初她也許並不打算殺人,」她低聲說,「她大概只是很生氣,有人替她出了個餿主意。像她那樣的女人,玩弄男人,玩膩了就想拋棄,男人還拚命想挽留她。或許只是那兩個情人——林德利和薩克塞恩——之間的爭鬥,結果馬貢先生玩過頭了。」 「是她叫我去那個酒吧的,」我說,「對我來說這就夠了。林德利對薩克塞恩早有防備。我知道她打不准……我是指剛才那一槍。」 我一把摟住她,她在發抖。 我們後面來了一輛車,司機拚命按喇叭。我聽了一會兒,放開卡蘿爾·普萊德,下了車往後走。坐在那輛車方向盤後面的是個大塊頭。 「這是路口,」他厲聲說,「情人道在前面山腳下。再不開走,我幫你推下去。」 「你再按一次喇叭試試,」我挑釁道,「再按一次,然後告訴我你的黑眼圈想長在哪邊?」 他從背心口袋裡掏出一枚警徽,然後咧嘴一笑,然後我們倆都咧嘴笑了。今天算我倒霉。 我上車調了個頭,朝聖莫尼卡的方向開回去。「我們回家去再喝點威士忌,」我說,「喝你的威士忌。」 注釋 [1] 此處偵探易名為約翰·達爾馬斯(John Dalmas)。 [2] 約翰·巴里摩爾(John Barrymore,1882—1942年),美國著名戲劇和電影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