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中殺手 · 試試那個女孩

雷蒙·錢德勒 《雨中殺手》
那個大塊頭與我無關。不論是過去還是將來,他從來都與我無關,至少是以前。 當時我在中央大道區,相當於洛杉磯的「哈萊雷姆區」,是僅有的幾個「混合」街區中的一個,那裡有分別招待黑人與白人的店鋪。我要找一位名叫湯姆·阿雷斯蒂的矮小希臘理髮師,他老婆希望他回家,並且願意花點小錢僱人找他。這是很好辦的差事。湯姆·阿雷斯蒂又不是黑幫混混。 我看到那個大塊頭站在謝米的店門口。那是一家只歡迎黑人的店,一樓是酒吧,二樓是賭場,不是什麼高級場所。他抬頭望著霓虹招牌上七零八落的字,一臉痴迷,就像仰望自由女神的新移民,好像歷經千辛萬苦,跋山涉水,終於來到這裡似的。 他不只是個大塊頭,簡直就是個巨人,看起來足足有七英尺高。穿著打扮很新潮,是我見過的大塊頭裡風格最混搭的一個。 栗色打褶褲,灰色粗布外套,扣子像白色的檯球,棕色麂皮皮鞋,裡面的白色帶毛小羊皮翻在外面。他穿著咖啡色襯衫,系黃色領帶,胸前別著一朵怒放的紅色康乃馨。鮮綠得像面愛爾蘭旗子的手帕仔細疊成三個尖角插在上衣口袋裡,插在康乃馨正下方,露出一大截在口袋外面。中央大道上打扮成什麼樣子的人都有,但是他的體積,配上那身打扮,看起來大概就跟天使蛋糕上爬著的蜘蛛一樣顯眼。 他往前走去,推門進了謝米的店。兩扇腰門還沒合上,就有個人從裡面被丟了出來,摔在污水坑裡,發出一記像受傷的老鼠似的叫聲。那是個頭髮梳得油亮,穿一身黑西裝的年輕黑人。「巧克力」色,就像加了薄薄一層奶油的咖啡——我是指他臉上的膚色。 到那時為止,一切都不關我的事。我看著那個年輕黑人沿著牆慢慢爬開。接下來沒有發生什麼事,於是我犯了一個大錯。 我沿著人行道走過去,走到可以稍稍推開兩扇腰門的地方。我推開一條剛剛夠往裡面瞄一眼的縫,但已經太明顯了。 一隻大得可以讓我一屁股坐上去的手抓住我的肩膀,把我拎進門內,拉著我上了三級台階。 一個低沉柔和的聲音在我耳邊說:「有黑鬼在這裡面,兄弟。你能不能想想辦法?」 我拚命從他身邊掙脫,想站穩腳跟。我身上沒帶槍,因為找一位矮小的希臘理髮師似乎並不需要帶槍。 他又一把抓住我的肩膀。 「這裡不歡迎你。」我很快說。 「別這麼說嘛,兄弟。貝拉以前就在這裡上班。小貝拉。」 「你自己上去看。」 他又把我往上提了三級。 「現在我覺得很好,」他說,「我不要別人來煩我。你跟我上去,咱們喝一杯。」 「他們不會招待你的。」我說。 「我有八年沒見貝拉了,兄弟。」他柔聲說,完全沒意識到他快把我的肩膀捏碎了。 「她有六年沒寫信給我,不過她一定有她的理由。以前她在這裡上班,你跟我一起上去吧。」 「好,」我說,「我跟你上去,可是你得讓我自己走路,別拎著我。我沒事兒,我叫卡爾馬迪,我是個成年人,平常自己一個人上廁所,別拎著我。」 「小貝拉以前在這裡上班。」他柔聲說,根本沒聽到我剛才說的話。 我們一起走上樓,他放開了我。 吧檯後面的角落裡擺了一張玩骰子的桌子,還有幾張桌子四處散放,幾個客人圍坐著。一時間,玩骰子的那桌周圍那種鼻音濃重的講話聲立時停止,一雙雙眼睛盯著我們,仿佛盯著異類那樣死寂。 一個穿長袖襯衫,胳膊上套著粉色襪帶的黑人大漢斜靠在吧檯上,他過去肯定是拳擊手,大概除了撞上混凝土大橋之外,什麼都揍得過。他慢慢從吧檯邊挪開,朝我們走過來,微微蜷著身體,自然地擺出要打架的姿勢。 他把大棕手掌放在大塊頭花哨的胸膛上,看起來像只圖釘。 「白人不准進來,兄弟。這裡只招待黑人。抱歉。」 「貝拉在哪裡?」大塊頭用他柔和低沉的嗓音問道,配上他那張大白臉,和一對深不見底的黑眼珠。 黑人沒笑:「這裡沒有貝拉,兄弟。沒有酒。沒有女人。請你離開。請你離開!」 「把你他媽的手拿開。」大塊頭說。 那名保鏢犯了一個大錯,他揍了大塊頭一拳。我看他肩膀往下一沉,側身揮出乾脆利落的一拳。大塊頭連躲都沒躲。 他搖搖頭,抓住保鏢的脖子。他的動作真是敏捷。保鏢企圖用膝蓋頂他,大塊頭把他轉過來,往下一折,抓住他背後的皮帶,皮帶立刻斷了。大塊頭索性用巨大的手掌平抓住保鏢的脊樑,將他往外一扔。保鏢飛過房間,轟的一聲撞上對面那道牆。那聲巨響大概連丹佛的人都聽見了。保鏢軟軟地沿著牆滑下來,躺在地上一動不動。 「好,」大塊頭說,「你跟我來喝一杯。」 我們走到吧檯前面,酒保急忙擦台面。其他客人三三兩兩陸續退場,悄悄走到門口,從沒鋪地毯的樓梯安靜地溜走,只發出極輕微的腳步聲。 「檸檬威士忌。」大塊頭說。 我們倆都喝檸檬威士忌。 「你知道貝拉在哪裡嗎?」大塊頭一邊用舌頭舔留在杯口的酒,一邊問酒保。 「你說貝拉?」酒吧哼著,「最近我沒看到她。好久沒看到了,先生。」 「你來這裡多久了?」 「差不多一年了,我記得。差不多一年,先生,差不多……」 「這裡什麼時候改成了黑人的場子?」 「哪裡?」 大塊頭把一隻拳頭握緊,拳頭大概有水桶這麼大。 「有五年了,」我打圓場說,「這個人不可能認識叫貝拉的白人女孩。」 大塊頭看我一眼,好像我才從蛋里孵出來似的。一杯檸檬威士忌並沒有讓他脾氣變好。 「誰他媽的叫你插嘴來著?」 我微笑,一個大大的、友善的微笑:「我是剛才跟你一起進來的那個人,還記得吧?」 他也對我咧嘴一笑,露出兩排白牙。「檸檬威士忌,」他對酒保說,「把你褲子裡的玩意兒拿出來,好好服務!」 酒保手忙腳亂地一邊幹活,一邊翻白眼嫌棄我們。 這時候場子裡空無一人,只剩下我們倆和那名酒保,還有躺在對面牆下的保鏢。 保鏢呻吟了幾聲,身體動了動,翻個身,開始貼著牆角慢慢爬,活像只有一隻翅膀的蒼蠅。大塊頭看都不看他一眼。 「這裡跟以前一點兒都不一樣,」他埋怨道,「以前這裡有個舞台,有樂隊,還有幾間很可愛的小房間,你可以在裡面找樂子。貝拉會好多花樣兒。她紅頭髮,非常可愛。我們本來要結婚了,後來他們把我逮走了。」 我們面前又多了兩杯檸檬威士忌。「誰把你逮走了?」我問。 「不然你以為我過去八年在哪裡?」 「蹲監獄是吧。」我說。 「沒錯,」他用根像棒球棍似的大拇指敲敲自己的胸膛,「史蒂夫·斯卡拉,堪薩斯搶劫案就是我乾的,四萬美金!他們一直追到這兒,才逮住我,我就是他們說的……嘿!」 那名保鏢爬到後門那兒,連滾帶爬跑了出去。門鎖咔一聲鎖上。 「那扇門通到哪裡?」大塊頭問。 「那……那是蒙哥馬利先生的辦公室。他是這裡的老闆。他的辦公室在後面……」 「也許他知道。」大塊頭用那塊愛爾蘭旗手巾抹抹嘴,然後小心翼翼地折好放回口袋裡。 「他最好別耍花樣。再來兩杯檸檬威士忌。」 他走到骰子桌後面那扇門前,跟門上的鎖較勁,然後一塊木板便被他扯了下來。他走進去,從身後把門帶上。 謝米的店此刻一片死寂,我盯著酒保。 「這個傢伙不好惹,」我趕緊說,「他會犯渾,想找老情人。以前這裡還是白人場子的時候,她在這裡上班。後面有沒有槍?」 「我以為你跟他是一夥的。」酒保狐疑地說。 「我沒辦法,是他把我拖上來的,我可不想被別人從屋裡丟出去。」 「噓。我有霰彈槍。」酒保對我還是存有疑心。 他在吧檯後面彎下腰,弓著身體,然後一直保持同樣的姿勢,眼珠子滴溜溜轉著。 後面房間緊閉的門後傳來一聲悶響,可能是摔門聲,也可能是槍聲。就那麼一聲,然後沒動靜了。 酒保和我等了一會兒,我們心裡都在猜測那是什麼聲音,祈禱它不是我們所想像的聲音。 後面那扇門打開,大塊頭迅速走出來,手裡拿了一把柯爾特軍用點四五自動手槍。那把槍在他手裡簡直像把玩具槍。 他掃視屋內,嘴邊的笑容有點神經質,看起來的確像是可以獨自犯下堪薩斯城大案的人。 他很敏捷地走到我們旁邊。這麼大的塊頭,腳步卻很輕盈。 「給我站直,黑鬼!」 酒保臉色蒼白,慢慢站直,雙手高舉,手裡是空的。 大塊頭搜了搜我的身,然後準備離開。 「蒙哥馬利先生也不知道貝拉在哪裡。」他輕聲說,「他想用這個玩意兒告訴我。」他搖搖手裡的槍,「拜拜了,兄弟們。別忘了你們的鞋!」 然後他一溜煙兒走了,悄無聲息地下了樓。 我跳到吧檯後面,抓起擱在木板隔層上那把鋸短的霰彈槍。我不是想用它來對付史蒂夫·斯卡拉,他不關我的事。我只是不希望酒保拿它來對付我。我走到房間另一端,走進後面那扇門。 那名保鏢躺在走廊地板上,手裡抓著一把刀,早已不省人事。我把刀子從他手裡抽出來,從他身上跨過,推開寫著「辦公室」的另一扇門。 蒙哥馬利先生在裡面,坐在一張小桌子後面,旁邊是一扇用木板釘死一部分的窗子。他的身體摺疊著,像塊手帕,也像根鉸鏈。 他右手邊的抽屜是打開的,那把槍一定是從裡面掏出來的,抽屜底下鋪的那張紙上還留有一道槍油的痕跡。 他實在不太聰明,不過以後他也不可能再變聰明了。 在我等候警方來的那段時間裡,什麼事都沒發生。 警察到的時候,酒保和保鏢都已經跑了。我一直把自己和蒙哥馬利先生和那把霰彈槍鎖在房裡,以防萬一。 負責此案的警察叫海尼,是一個尖下巴、滿腹牢騷、動作遲緩的副隊長。在總局辦公室問我話時,他那兩隻發黃的手一直交握在膝頭上。他的襯衫在領口下方有縫過的痕跡,看起來是個窮酸而誠實的人。 這已經是一個小時後的事了。他們有記錄,對史蒂夫·斯卡拉一清二楚,甚至還有一張十年前的老照片。照片裡斯卡拉看起來像塊法式小麵包,沒有眉毛。他們唯一不知道的是他現在的去向。 「六英尺六英寸半,」海尼說,「兩百六十四磅。這麼大的個子跑不了多遠,尤其還穿了那身花衣服。他在匆忙之中買不了其他東西。你為什麼沒拿下他?」 我把照片還給他,哈哈大笑。 海尼伸出一根發黃的長手指無奈地指著我說:「卡爾馬迪,有名的私人偵探?堂堂六尺大漢,下巴硬得可以敲碎石頭。你為什麼不抓住他?」 「我兩鬢都開始發白了。」我說,「而且我沒帶槍。他卻有。我去那邊辦的事不需要用槍。斯卡拉一把就把我拎了起來。有時候我也會變得小鳥依人。」 海尼怒目圓睜。 「得了,」我說,「咱倆吵什麼?我見過那個傢伙,他可以把一頭大象揣在兜里,而且當時我並不知道他會殺人。你們一定可以抓住他。」 「對,」海尼說,「輕而易舉。只不過我不想為這種黑人命案浪費時間。沒照片,沒版面,甚至連尋人啟事都登不了三行字。媽的,有一次在哈萊姆區東八十四街死了五個黑人,五個,告訴你!每個人身上都被砍得像鬼畫符一樣!結果新聞記者連跑都懶得跑一趟。」 「抓他的時候小心點,」我說,「否則他能替你把一隊巡邏車都砸爛,到時候你就能上頭條了。」 「我可沒這命。」海尼嘲諷道,「哎,去他媽的,我已經廣播了,現在只有坐等。」 「試試那個女孩。」我說,「她叫貝拉。斯卡拉肯定會去找她,她是他來這裡的目的,也是整件事的導火索。你們可以試試找到她。」 「你去找她試試,」海尼說,「我已經二十年沒逛過妓院了。」 「難道我像是常客?你願意付多少錢?」 「老天爺,警察是不請私人偵探的。幹嘛使呢?」他拿出一盒菸絲,卷了根煙,煙燒得跟森林大火一樣快。隔壁小隔間裡,有個男人對著電話筒像個瘋狗似的大吼。海尼又卷了一根煙,這次小心多了,他舔舔煙紙,把煙點燃。然後,他又把兩隻枯乾的手交握起來,放在膝蓋上。 「考慮考慮出風頭的事吧。」我說,「我跟你賭二十五塊,我可以在你逮住斯卡拉以前先找到貝拉。」 他考慮了一會兒,仿佛對著煙圈計算自己的銀行存款。 「最多十塊。」他說,「而且她是我一個人的,不准走漏消息!」 我瞪著他。 「我不賺這種小錢。」我說,「不過,要是我能在一天之內找到她,而且你不能管我用什麼方法,那我免費替你服務。我要讓你知道,你為什麼二十年如一日地只能當副隊長。」 他欣賞不了我的幽默感,就跟我很不欣賞他那個妓院笑話一樣。不過我們還是握握手,達成協議。 我把自己的老舊三人座克萊斯勒跑車開出警察局停車場,朝中央大道區開去。 謝米的店當然關了。一個一看就知道是便衣的人坐在店前的一輛車裡,用一隻眼睛讀報。我不知道為什麼他要蹲守在那裡。人們對斯卡拉的事一無所知。 我把車停在街角,走進一家名叫聖蘇西的黑人旅館,菱形的大廳里兩排空蕩蕩的椅子在一條纖維地毯上瞪著彼此,櫃檯後面有個禿頭男人閉著雙眼,兩手合抱放在檯面上打瞌睡。他脖子上系了一條從一八八〇年就開始用的領巾式領帶,領帶夾上那顆綠石頭差不多有菸灰筒那麼大。他松垮的下巴就輕輕枕在那顆石頭上,兩隻棕色的手很軟、很放鬆、很乾淨。 他旁邊一個印有凸起金屬字樣的牌子上寫著:「本旅館受國際聯合代理公司保護。」 我等他睜開一隻眼睛,然後用手指著那個牌子說:「H.P.D.派來檢查的。有什麼情況嗎?」 H.P.D.是指旅館保護部,是一家大型代理公司里的一個部門,專門對付開空頭支票和從旅館後門開溜、只留下裝滿磚頭的舊手提箱的那些人。 「麻煩,兄弟,」他帶著濃重的鼻音說,「我們這裡沒有麻煩。」然後他把聲音降低了幾度說:「我們不收支票。」 我靠著櫃檯,正對著他那雙合抱的手,開始在空無一物、滿是劃痕的木頭檯面上旋轉一枚兩毛五的硬幣。 「你聽說今天早上在謝米的店裡發生的事了吧?」 「老兄,我忘了。」這時他兩隻眼睛都睜開了,盯著旋轉的硬幣。 「老闆被人幹掉了,」我說,「那個叫蒙哥馬利的,脖子被擰斷了。」 「希望上帝善待他的靈魂。」然後聲音又降了幾度,說,「你是警察?」 「私人偵探,而且我辦的案子十分機密。哪種人能守口如瓶,我一眼就看得出來。」 他上下打量我,然後又把眼睛閉上。我繼續轉那枚硬幣,他忍不住想看。 「是誰幹的?」他輕聲問,「誰把他給殺了?」 「一個剛出獄的狠角色。因為這個地方不招待白人,把他惹毛了。那家店以前是白人去的,記不記得?」 他沒作聲。硬幣輕輕晃了一圈倒下,靜靜躺著。 「你說吧,」我說,「我可以念一章《聖經》給你聽,或請你喝杯酒,隨你挑。」 「兄弟,」他用鼻音哼著,「我喜歡在自己家裡讀《聖經》。」然後很快用談生意的口氣補充道:「你到櫃檯後面來。」 我走到櫃檯後面,從後褲兜拉出一小瓶封口的波本威士忌,從台面下遞給他。他很迅速地倒了兩小杯,極具行家品酒風範地嗅嗅他自己那一杯,然後一飲而盡。 「你想知道什麼?」他問,「這片地方的人行道上的每條裂縫,我都門兒清。可是,我不見得會說。這個酒你算請對人了。」 「謝米的店在變成黑人場子以前是誰在經營?」 他很驚訝地瞪著我:「就是那個叫謝米的人啊,兄弟。」 我嘆道:「我真是笨死了!」 「他死了,兄弟。蒙主恩召。一九二九年那年死的。酒精中毒。虧他是開酒吧的。」他又把聲音提高几個音階哼道,「同一年,富人們的財產和房子也都沒了,兄弟。」然後他聲音又降下來:「我可是一分錢都沒少。」 「我看也是。再倒兩杯。他還有沒有親人留在附近?」 他又倒了一小杯,把木頭塞子緊緊塞上。「兩杯夠了,還沒到午飯時間,」他說,「謝謝你,兄弟,你是個會辦事的人。」他清清喉嚨,「他有個老婆,」他說,「你可以查電話簿試試看。」 他不肯接受那瓶酒。我把酒放回後兜里。他跟我握了手之後,又合上雙手放回櫃檯上,閉目養神。 這個小插曲對他來說已經結束了。 電話簿上只有一個姓謝米的。維奧萊特·盧·謝米,西五十四街一六四四號。我在電話里投下一枚五分硬幣。 電話響了很久,一個迷迷糊糊的聲音接起來說:「嗯……什……什麼事?」 「謝米太太,您先生以前是不是在中央大道經營一家俱樂部?」 「什……什麼?我的老天!我先生已經走了七年啦。你是誰?」 「卡爾馬迪探員。我馬上過去,這件事很重要。」 「你……你說你是誰?」 那聲音很渾濁,有點含混不清。 那是一棟破破爛爛的棕色房子,前面有一塊髒兮兮的草坪,一棵看起來很能扛得住風吹雨打的棕櫚樹周圍的草禿了一圈。走廊上擺著一把孤零零的搖椅。 午後的微風把去年就掛在牆壁上還沒摘掉的聖誕裝飾吹得啪啪作響,院子一側生了銹的曬衣繩上掛了一排發黃的衣服,似洗未洗、已經幹得發硬。 我再往前開一小段路,把車停在對街,再走回來。 門鈴壞了,我只好敲門。一個女人一邊擤鼻子一邊走出來開門。她有一張長長的黃臉,兩邊掛著雜草般的頭髮,沒有形狀的身體包在一件法蘭絨晨衣內,晨衣的顏色與式樣早已不復辨識,只是用來裹住身體而已。她穿了一雙男用拖鞋,露出腳趾頭。 我說:「謝米太太?」 「你就是那個……」 「是的,我剛才打電話給你。」 她很疲憊地招呼我進門。「我沒有時間打掃房子。」她發著牢騷。 我們在客廳里兩張髒兮兮的厚重安樂椅里坐下,面面相覷。這房間裡所有東西都是垃圾,只有一台新的小收音機,控制板發出朦朧的反光。 「我就那麼一個男人,」她說完笑了起來,「伯特沒幹什麼壞事兒吧?警察很少找我。」 「伯特?」 「伯特·謝米。我先生。」 她又發笑,兩隻腳還上下踢著。她的傻笑裡帶著酒意。看來那天我跟酒太有緣了。 「那是個笑話,先生,」她說,「他早死了。我希望上帝那兒有很多廉價的金髮妞兒,他活著的時候對金髮妞兒永遠不嫌多。」 「我心裡想的是個紅髮妞兒。」我說。 「我猜他大概偶爾也會玩玩紅頭髮的吧。」這時我突然覺得她的眼睛好像不那麼惺忪了。「我記不清了。是哪個?」 「一個叫貝拉的女孩。我不知道她姓什麼。她曾經在中央大道那個俱樂部上過班,我在替她的親人找她。現在那個地方已經變成黑人場子了,所以都沒人聽說過她。」 「我從來沒去過那個地方,」那女人毫無徵兆地發起火來,「我怎麼會知道?」 「她是個演員,」我說,「歌手。你真的不認得她嗎?」 她又擤擤鼻子,我從來沒看過那麼髒的手帕。「我感冒了。」 「你知道什麼東西治感冒最有效吧?」我說。 她飛快地掃我一眼:「我才剛戒。」 「我可沒戒。」 「老天,」她說,「你才不是警察咧。沒有哪個警察會送酒給我。」 我把那瓶波本威士忌掏出來,讓它立在我膝頭上,它幾乎還是全滿的。女人灰綠色的眼睛立刻撲到酒瓶上,舌頭在嘴唇附近打轉。 「先生,那是酒,」她嘆息,「我不管你是什麼人。小心拿著,別打翻了。」 她從椅子上很費勁地站起來,搖搖晃晃地穿過房間,回來時手裡拿著兩個油膩的厚玻璃杯。 「沒調酒的東西,」她說,「就喝你帶來的。」她把兩個杯子朝我面前遞過來。 我替她倒了一大杯,要是我自己喝下去,肯定飄起來。然後我給自己倒了一小杯。她一口把她那杯吞掉,仿佛剛吞了一片阿司匹林,然後眼睛又看向酒瓶。我再替她倒了一杯。她抱著那杯坐回椅子上,眼裡浮現出一絲陰鬱。 「酒能減輕我的痛苦,」她說,「但我從不知道它是怎麼起作用的。我們剛才在談什麼來著?」 「一個叫貝拉的紅髮女孩。她以前在俱樂部上班,現在你應該記起來了吧?」 「噢!」她喝完第二杯酒。我走過去,把酒瓶立在她旁邊的小茶几上。她又倒了一杯。 「坐在你的椅子上別動,別耍花招,」她說,「我想到了。」 她從椅子裡站起來,打了個噴嚏,幾乎把身上的晨衣都甩掉了。她把晨衣掖回肚皮前,冷冷地瞅我一眼。 「不准偷看!」說完伸出一根手指對我晃了晃,走出客廳,出門時撞上了門框。 屋後開始傳出各種撞擊聲,先是一把椅子好像被踢翻了,然後五斗櫃的抽屜往外拉得太猛,摔在地上。我可以聽到她東翻西翻,這裡敲敲那裡打打,加上大聲的咒罵。過了一會兒,有陣鑰匙慢慢開鎖的窸窣聲,接著似乎是衣箱蓋往上拉的聲音。又是一陣東翻西翻、扔東西的聲音。一個盤子跌在地上,然後是一陣滿意的咯咯笑聲。 她回到客廳,手裡抱著一個用褪色的粉膠帶捆起來的包裹,把它扔在我膝上。 「你看看。照片、新聞剪報。那些拜金女郎可不一定非得靠警方記錄才能上報。他們都是俱樂部的人。我對天發誓,這些就是他……唯一留給我的東西。就這些和他的舊衣服。」 她坐下來,伸手又去抓酒瓶。 我把膠帶扯開,逐一翻閱那一疊閃亮的照片,這些全是職業擺拍,不都是女人。男人都面相奸詐、妝容怪異、衣著奇特。還有些在加油站里搭篷子表演的踢踏舞者和諧星,大概沒幾個能混到主街以西的區域。女人們都有漂亮的腿,露起來也絲毫不吝嗇。不過她們的臉實在不怎麼樣,一個個像記賬員的舊外套似的,只有一個例外。 她穿著義大利小丑的服裝,至少腰部以上是如此。從那頂高高的錐形白帽下散開來的頭髮想必是紅的,她的眼睛裡有笑意。我不確定她的臉有沒有整過容,我對臉沒那麼在行。不過那張臉與眾不同,它沒被粗暴對待過,一定有人曾溫柔地對待她。或許是史蒂夫·斯卡拉那樣的野獸,可是他一定曾經善待過那張臉。在那雙會笑的眼睛裡,你看得見希望。 我把其他照片丟下,拿著這張走到四仰八叉坐在椅子裡目光呆滯的女人面前,把照片伸到她鼻子下面。 「這個女的,」我說,「她是誰?後來怎麼樣了?」 她目光呆滯地盯著照片,然後咯咯笑出聲。 「那是史蒂夫·斯卡拉的馬子。媽的,我忘了她叫什麼。」 「貝拉。」我說,「她叫貝拉。」她從兩道扭得亂七八糟的茶色眉毛下盯著我,其實她並沒有喝得很醉。 「是嗎?」她說,「是嗎?」 「史蒂夫·斯卡拉又是誰?」我問。 「俱樂部里的保鏢。」她又咯咯傻笑,「他在牢里。」 「噢,不,不對,」我說,「他現在就在城裡。他出獄了,我認識他。他才剛進城。」 她的臉突然像被打碎的瓷花瓶那樣裂開。我立刻猜到是誰把斯卡拉出賣給了本地警察。我大笑!錯不了的,因為她心裡明白。倘若她不知道這回事兒,她就不會企圖隱瞞她認得貝拉的事實。她絕不會忘記貝拉,沒有人會忘記她。 她的眼睛又縮回腦袋裡,跟我對望片刻,她突然伸手要搶那張照片。 我退後一步,把照片塞進外套內袋裡。 「再來一口吧。」我把酒瓶遞給她。 她接過去,遲疑了一會,然後慢慢往喉嚨里灌下去,眼睛盯著早已褪色的地毯。 「沒錯,」她像是耳語似地說,「是我出賣了他,可是他一直不知道。他是銀行里的存款啊。銀行里的存款啊!」 「告訴我那女的在哪裡,」我說,「我就不會對斯卡拉說一個字。」 「她就在這裡,」她說,「主持廣播節目,有一次我還在KLBL電台聽到她的播報。可是她改了名字,叫什麼我不知道。」 我又有一個預感。「你當然知道,」我說,「你還在敲詐她。謝米沒有留下半毛錢給你,你靠什麼過日子?你還在敲詐她,因為她從你和斯卡拉那樣的人渣堆里爬上枝頭做鳳凰了,對不對?」 「銀行里的存款啊!」她啞聲說,「一個月一百美元,和收房租一樣穩妥。」 酒瓶此刻又回到地板上。沒有人碰它,它卻突然往旁邊一倒。酒流出來,她沒有理會。 「她到底在哪裡?」我繼續逼問,「叫什麼名字?」 「我不知道。我們說好的。憑銀行支票取錢。我真的不知道。」 「你不知道才見鬼咧!」我咆哮道,「斯卡拉……」 她從椅子裡站起來,對著我尖叫:「出去!你給我滾出去,不然我叫警察了!你給我出去……」 「好,好,」我伸出一隻手,「你別激動。我不會告訴斯卡拉的,不要激動。」 她緩緩坐回去,撿起那幾乎已經空了的酒瓶。其實現在我大可不必把場面鬧僵,我可以用別的法子查出來。 離開的時候,她連瞧都沒瞧我一眼。我走進秋天清爽的陽光中,鑽進我的車裡。我是個乖小孩,努力想跟每個人都融洽相處。沒錯,我是個大好人!能認清自己感覺太棒了,我是那種會為了贏一場十塊錢的賭,跑去拐騙一個落魄的老酒鬼,逼她說出守了一輩子秘密的大好人。 我開到附近一家雜貨店前,從電話亭里打電話給海尼。 「聽著,」我告訴他,「斯卡拉在謝米的場子裡工作過。謝米的老婆現在還活著。斯卡拉可能會去找她,如果他膽子夠大的話。」 我把地址告訴了他。他語氣很臭地回道:「我們差點就逮到他了。有輛巡邏車跟一位第七大道公交場的巴士司機談過,對方說他看到一個身材和衣著都符合的大漢,在第三大道和亞歷山大街下車。我看他肯定會闖進一間屋主出門度假的空房子,我們馬上就可以把他抓住。」 我說那很好。 KLBL電台位於小城和比弗利山莊西區的邊緣地帶。這是一棟扁平的白牆建築,角落有一座荷蘭風車似的服務站。電台的縮寫字母用霓虹燈安在風車的翼板上,不停旋轉著。 我走進一樓接待室,接待室有一側是玻璃牆,展示著一間空蕩蕩的廣播室,裡面有個舞台,前面排了些給觀眾坐的椅子。接待室里坐了幾個人,每個人都擺出很有派頭的架勢。那位金髮前台小姐像從超大紙盒裡跳出來的一顆可以戳死人的巧克力糖,塗著深紫色的指甲油。 等了半個鐘頭之後,我進去見到一位名叫大衛·馬瑞諾的廣播經理。電台台長和日間節目部經理都太忙,沒空見我。馬瑞諾的辦公室裝有隔音設備,牆上貼滿了名人簽名照。 馬瑞諾是個英俊的高個子,有點像地中海東部的人,紅潤的嘴唇很豐滿,留著一道修剪整齊的小鬍子,水汪汪的棕色大眼睛,黑亮捲髮,可能是燙的,也可能是自來卷,雙手修長白皙,但是指尖有尼古丁菸鹼的痕跡。 趁著他研究我的名片的功夫,我在牆上找尋那位曾經打扮成小丑的女郎。沒找到。 「原來是私人偵探啊?我們可以替你效勞嗎?」 我把我的小丑女郎照片掏出來,放在那本美麗的棕色記事簿上。看著他那樣目不轉睛地瞪著照片頗有意思。他臉上變換著各種微妙的表情,沒有一種希望被我看到。結論是他認識那張臉,而且對他來說具有某種意義。然後他抬頭看我,帶著願意談交易的表情。 「不是最近拍的,」他說,「不過挺不錯。我不知道我們能不能用得上。都是美腿,對吧?」 「至少是八年前照的,」我說,「你打算用來幹什麼?」 「當然是宣傳用了。我們差不多每隔一個月就會登一張在電台專欄上,不過我們這個電台現在仍然規模很小。」 「為什麼?」 「你是說你不知道她是誰?」 「我知道她以前是誰。」我說。 「當然是薇薇安·貝琳,是我們這裡超級棒棒糖節目裡的明星,你知道嗎?每周播三次的廣播劇,每次半小時。」 「從來沒聽過,」我說,「我從來不聽廣播劇。」 他往後靠去,點燃一根香菸,忘了他的鑲玻璃邊的菸灰缸上還擱了一根沒抽完的煙。 「好吧,」他諷刺地說,「別繞彎子了,有話快說,你到底要什麼?」 「我想要她的地址。」 「我當然不能給你,而且你在任何電話簿里都絕對找不到。很抱歉。」他開始作勢整理桌上的文件,看到另一根沒抽完的香菸,覺得自己像個傻子,又坐了回去。 「我現在進退兩難,」我說,「必須得找到她,而且要快。我不想勒索任何人。」 他舔舔他那兩片非常豐滿的紅嘴唇。我突然感覺他好像獲得了某種快感。 他輕聲說:「你是說你知道一些事,可能會傷害到貝琳小姐,也傷害到廣播節目?」 「你們隨時都可以換角色,不是嗎?」 他又舔了幾下嘴唇,想擺出一副不好惹的表情:「我好像聞到了什麼味。」 「你的鬍子燒焦了。」我說。 那雖然不是全世界最棒的俏皮話,不過至少打破了僵局。他笑了,擺了擺手,身體往前傾,突然對我推心置腹起來。 「我們這樣談不對,」他說,「顯然你很上道——你看起來像個上道的人——所以我也不耍花樣。」他抓起一本真皮裝訂的便條紙,在上面寫了幾個字,撕掉那一頁遞過來。 我念出聲:「北弗洛雷斯大道一七三七號。」 「她的地址,」他說,「她沒答應,我不能亂給電話號碼。如果此事關係到電台的名聲,你可要對我講義氣。」 我把那張紙塞進口袋裡,考慮了一會兒。他剛才把我騙得團團轉,完全不考慮我的面子。我犯了一個錯。 「那個節目做得如何?」 「全國聯播網讓我們試播。節目內容很簡單,就叫『小鎮大街』,不過製作得很棒。總有一天會紅遍全國的,等著瞧吧。」他用手捋捋自己清秀的眉毛,「順便告訴你,劇本是貝琳小姐自己寫的。」 「噢,」我說,「告訴你樁醜聞,她以前的男朋友坐過牢,現在放了出來,是她以前在中央大道工作時認識的。他現在出獄了,想找她,而且已經殺了一個人。你先別急……」 他的臉並沒有變成一張白紙,因為他的膚色不對,不過看起來也夠糟了。 「你先別急……」我說,「這個女孩沒什麼不對,這你應該明白,她沒問題。看她的臉就知道了。如果事情全抖出來,或許會有些負面的宣傳,不過這其實不算什麼,好萊塢有那麼多下三爛的故事,還不是都輕描淡寫就過去了。」 「但那需要錢啊,」他說,「我們電台哪兒有錢,而且聯播網的試播也甭想了。」他的目光游移,令我感到困惑。 「該死!」我說罷往前傾,朝桌面上一捶,「最重要的是要保護她。這個野獸叫史蒂夫·斯卡拉,他很愛她,可以赤手空拳把別人宰了,但絕不會傷害她,不過萬一她有男朋友或丈夫……」 「她沒結婚。」馬瑞諾迅速提示我,眼睛盯著我起起落落的手掌。 「他會把他們的脖子都擰斷,這麼一來她也有危險。斯卡拉不知道她住哪兒,他現在在躲警察,所以應該不容易找到。你唯一能靠的是警方,不過最好要有點關係,別讓警方把消息透露給報社。」 「不成,」他說,「不能找警察。你不是想辦這件案子嗎?」 「她什麼時候上班?」 「明天晚上。她今晚不上節目。」 「我會替你把她藏好,明晚之前,」我說,「如果你要我這麼做的話。不過我只能做這麼多。」 他再一次捏起我的名片,讀了一遍,然後丟進抽屜里。 「快去找到她,」他催促道,「如果她不在家,待在那兒等她回來。我上樓去召開緊急會議,再見。快去吧!」 我站起身。「我要先付你錢嗎?」他問。 「不急。」 他點點頭,又擺了擺手,伸手去抓電話。 弗洛雷斯大道的住址應該靠近日落大廈,從我現在的位置去那裡,需要穿過市中心。交通十分繁忙,還沒開過十二個街區,我便意識到從剛才離開電台停車場後,一輛藍色雙門車就一路跟著我。 我假裝左轉右轉了幾次,以便確定它真的在跟蹤。那輛車裡只坐了一個人,不是斯卡拉。駕駛座後的那個人上身足足矮了一英尺,從方向盤後露臉都困難。 我更快速地左轉右轉了幾次,把他給甩了。我不知道那人是誰,在那種情況下也沒工夫去猜。 開到弗洛雷斯大道的地址後,我把跑車貼著路肩停下。 青銅大門後有一個漂亮庭院,後面有兩排別墅,尖尖的屋頂蓋著形狀一致的木瓦,看起來有點像舊式英國運動畫報里的小茅屋。 草坪修剪得有點過分整齊。走道很寬,長方形的游泳池周邊貼著彩色瓷磚,安置了幾把石椅。這地方不錯。太陽在草坪上投下活潑的陰影,除了幾記汽車喇叭聲有點響之外,遠方日落大道上喧囂的車流聲遠遠傳到這裡,不過像是蜜蜂的嗡嗡聲。 我手上那個地址指向的是左手邊最後一間。沒人應門鈴。門鈴裝在前門正中央,不禁令人懷疑電路是怎麼走的。我連續按了好幾下,然後走回遊泳池旁的石椅那裡坐下來等。 一個女人快步經過我身邊,不像在趕時間,似乎只是習慣疾步行走而已。她是個精瘦的棕發女子,穿著鮮艷的橙色斜呢套裝,戴了一頂小黑帽。那頂帽子讓她看起來像個穿套裝的女魔頭。她長著個愛管閒事的鼻子,嘴巴緊抿,手上拎著一串鑰匙。 她走到我盯著的那扇門前,打開鎖,走了進去。她看起來不像貝拉。 我走回去又按了一次門鈴。門立刻打開。那位皮膚黝黑、長著一張尖臉的女人上下打量我,然後說:「找誰?」 「貝琳小姐?薇薇安·貝琳小姐?」 「誰?」語氣似乎很吃驚的樣子。 「你是KLBL電台的薇薇安·貝琳小姐嗎?」我說,「有人告訴我……」 她滿臉通紅,嘴唇幾乎要咬上牙齒了,「如果這是開玩笑的話,可一點也不好笑。」她說完就打算對準我的鼻子把門摔上。 我趕緊說:「是馬瑞諾先生叫我來的。」 摔門的動作停止了。門再度敞開,那女人的嘴巴卻跟香菸紙一樣薄,甚至更薄些。 「我,」她一字一句地說,「就是馬瑞諾先生的太太。這裡是馬瑞諾先生的家。我不知道這個……這個……」 「薇薇安·貝琳小姐。」我說。但她一時接不上話並不是因為她不知道那個名字,而是因為一股隱藏在平靜表面下的憤怒。 「這個貝琳小姐,」她繼續講下去,就好像剛才我什麼都沒說似的,「已經搬進來住了。馬瑞諾先生今天一定覺得很開心。」 「太太,你聽著,這件事……」 門被摔上了,連走道盡頭的游泳池水都被震起了一陣漣漪。我盯著那扇門看了一會兒,又看看別的房子。就算有觀眾偷看,他們也都躲得很好。我又按了按門鈴。 這一次門突然彈開,棕發女人發怒了。「你給我滾開!」她大吼,「你再不滾,我叫人趕你出去。」 「等等!」我喊道,「或許他是在開玩笑,但警察可沒心情開。」這句話奏效了。她整個臉部表情緩和下來,還饒有興趣的樣子。 「警察?」她問道。 「沒錯,這件事很嚴重,牽涉到一樁謀殺案。我必須找到這位貝琳小姐。你應該了解並不是她……」 棕發女人把我拽進屋裡,關上門,背靠在門上喘著氣。 「告訴我,」她上氣不接下氣地說,「告訴我,是不是那個紅髮妖精牽扯上謀殺案了?」她的嘴巴突然大張,兩隻眼睛直勾勾看著我。 我很快用一隻手捂住她的嘴,「別激動!」我懇求她,「不是你先生,太太!」 「噢,」她掙開我的手,嘆了一口氣,看起來傻呆呆的,「當然不是。等等……那是誰呢?」 「是個你不認識的人。而且我也不能到處亂說。我要貝琳小姐的地址,你有沒有?」 我想不出一個她會有這個地址的理由。不過我要是用力甩甩腦袋,或許能想出來。 「我有,」她說,「我有,我當然有。自以為聰明的那位先生卻不知道。他不知道的事情多著哪,他……」 「我現在只需要地址,」我催促道,「而且我在趕時間,馬瑞諾太太。以後……」我丟給她一個意味深長的眼神,「我相信我一定會找你好好談一談。」 「在希瑟街上,」她說,「我不知道門牌號碼,可是我去過。我曾路過那裡。那條街很短,大概只有四五戶人家,只有一家蓋在下坡上。」她說罷又補充道:「那棟房子好像沒號碼。希瑟街在比奇伍德大道盡頭。」 「她有電話嗎?」 「當然有,不過沒登記。這是當然的,她們那種人都一樣,要是我知道的話……」 「對,」我說,「你早就打電話去把她耳朵咬爛了。嗯,非常感謝你,馬瑞諾太太。不過這件事是機密,不能走漏風聲。」 「噢,那是當然。」 她還想多說幾句,但我推開她走出屋子,走過那條鋪著石板的小路。我可以感覺到她的視線一直沒離開我身上,所以我一直憋著沒笑。 那個厚嘴唇的傢伙以為自己想出來的這招很聰明。他把閃進腦袋裡的第一個地址給了我——他自己家的地址。也許他指望老婆出門不在家,我不知道。反正這主意傻得很,除非……除非是他想爭取時間。 我只顧猜測他為什麼要爭取時間,不免就分了神。我沒注意到停在銅門外的那輛藍色雙門轎車,等到車裡的人走出來時我才發現。 他手裡有一把槍。 他是個大個子,不過比起斯卡拉還差得遠。他口中念念有詞,伸出左手掌,手心裡有樣東西閃閃發光。可能是塊錫片,也可能是個警徽。 弗洛雷斯大道兩旁都停了車,周圍至少該有五六個行人,此刻卻一個人影也不見——就只有拿槍的大漢和我。 他慢慢靠近,嘴裡還不斷發出那個煩人的聲音。 「抓到你了,」他說,「上我的車,你來開,老實點兒。」他的聲音低沉沙啞,公鴨嗓一般。 「就你一個人?」 「沒錯,不過我有槍,」他嘆息道,「你老實點,就不會有事。」 他小心翼翼地繞著我走了一圈。這時我看清楚了那塊金屬。 「這個徽章很特別,」我說,「你沒有權力抓我,就像我沒有權力抓你一樣。」 「上車,兄弟。乖乖聽話,否則今天你的腸子就會流到這條街上。我說了算。」他開始輕輕拍我,「媽的,你連傢伙都沒帶。」 「省省吧!」我咆哮道,「如果我帶了傢伙,你還能得逞嗎?」 我走到他的藍車前面,坐進駕駛座里。引擎沒熄火。他坐到我旁邊,用槍頂著我身側,我們開下山坡。 「往西開到聖莫尼卡,」他啞聲說,「然後往上開,沿著峽谷路往日落大道方向走,朝跑馬徑那邊去。」 我把車往西開到聖莫尼卡,經過好萊塢山腳下,接著是一排垃圾場和幾家商店。街道越來越寬,過了多亨利街後變成一條林蔭大道。我把車往外併線,他制止了我。我往北轉上日落大道,再往西開。山坡上的房子開始亮燈了,夕陽里到處是收音機播放的音樂。 我把車速減慢,趁著天還沒黑,仔細觀察他。雖然剛才在弗洛雷斯大道上他把帽檐壓得很低,但我已經瞄到了那對眉毛。不過我還是想確定一下,所以我又看了一眼。沒錯,就是那對眉毛。 那兩道眉毛很平,簡直像兩道半英寸厚的黑絨毛,又濃又順地貼在他那張寬臉的眼睛鼻子之上,是連心眉。他的鼻子是個大酒糟鼻,大概是喝了太多啤酒的緣故。 「布勃·麥考德,」我說,「你以前是警察,現在當保鏢了。這回該去福爾松蹲監獄了吧。」 「是嗎!」他一副被我說中的表情,往後靠進角落裡。布勃·麥考德因為一件受賄案在昆廷監獄裡服了三年刑。慣犯再次入獄,在我們州就會被關到福爾松監獄。 他把槍擺在左邊大腿上,寬厚的後背貼著車門。我漫無目的地開,他似乎也不在意。這時路上車不多,下班高峰剛過,過夜生活的人也還沒出籠。 「我可不是來抓你的,」他抱怨說,「我們只是不想惹麻煩。你不能走進像KLBL那樣的地方,隨便開口敲詐,然後還想像個沒事兒人似的走出來。這說不過去。」他頭都沒轉地往窗外吐了一口痰,「繼續開,兄弟。」 「敲詐什麼?」 「你當然不知道,是不是?你只是個愛管閒事的過路人,不小心把頭伸進繩套里,嗯?果然,如他所說,你太天真了。」 「原來你是替馬瑞諾做事啊,我知道這一點就夠了。當然我早就知道了,從我已經甩掉你,然後你又冒出來之後。」 「甩得漂亮,兄弟……繼續開。沒錯,後來我還得打電話去問他,他剛要出去。」 「我們現在去哪兒?」 「我得看著你到九點半,然後再帶你去一個地方。」 「什麼地方?」 「現在還沒到九點半。嘿,你別睡著了。」 「你怕我睡著,那你自己來開。」 他拿槍用力頂我一下。很痛!我猛地一腳油門,想把他甩回角落裡,可他手裡還是緊緊抓著那把槍。有人在自家草坪上淘氣地叫喊著。 然後我看到一盞紅燈在閃,一輛轎車沖了過去。透過那輛車的後車窗,我看見兩頂並排的制服帽子。 「你這樣拿槍會很累,」我對麥考德說,「反正你也不敢用它。你心腸軟,世界上沒有比被罷職的警察心腸更軟的人了。中看不中用!」 我們離那輛車還不夠近,但我得吸引他們的注意力。我如願了。他往我後腦勺上一敲,一把抓住方向盤,拉起手剎。我們的車擦著地面,剎住了。我頭暈腦脹地搖搖頭。等我清醒之後,他已經又靠回角落裡去了。 「下次,」他沙啞地說,「我會趁著剎車聲送你上西天。你可以試試看,兄弟,你儘管試。現在開車吧,把你那些俏皮話留在肚子裡。」 我往前開,路的一邊是中央的矮樹籬,一邊是隔著路沿的綠化帶。前面那輛警車慢悠悠地開著,那兩個警察睡眼惺忪地聽著收音機,有一搭沒一搭地閒扯。我幾乎可以想像他們的談話內容。 「何況,」麥考德在一旁咆哮,「我才不需要用槍來對付你。我還從來沒碰到過一個我赤手空拳搞不定的人呢!」 「今天早上我就碰到一個。」我說。然後跟他聊起史蒂夫·斯卡拉。 前方紅燈亮起,那輛警車似乎很不情願地停了下來。麥考德用左手點燃一根煙,頭微微低了下去。 我繼續告訴他史蒂夫·斯卡拉與謝米那位保鏢的遭遇。 然後我猛踩油門。 我們的車徑直往前沖,麥考德揮起手槍指著我,我把方向盤往右一直打到底,大叫:「抓緊!要撞上了!」 我們撞上了那輛巡邏車左後方的擋泥板。那輛車單輪著地,往旁邊滑出去,車裡傳出一陣咒罵。車子邊側滑邊發出刺耳的剎車聲。左邊尾燈碎裂,油箱可能也撞得變形了。 小轎車頹廢地坐在路邊,驚魂未定地打著哆嗦,仿佛一隻受了驚的兔子。 麥考德大概想把我一劈為二。他的槍筒離我的肋骨只有幾英寸,但他並非心狠手辣之人,只不過是個坐過牢的潦倒警察,好不容易找到份廉價的工作,接下了這個他並不了解的任務。 他突然打開右車門,跳出車外。 這時,在我這邊已經有一個警察下了車,我低頭躲進方向盤下面。手電筒的燈光照上我的帽頂。 腳步聲逼近,燈光跳到我臉上。 「給我下車!」有個聲音在咆哮,「你以為這裡是什麼,賽車場嗎?」 我像只羊羔似的乖乖下了車。麥考德蹲在車後某處,我看不見他。 「吹口氣給我聞聞。」 我吹了一口氣。 「威士忌,」他說,「我就知道。走,快點!」他用手電筒戳我。 我往前走。 另一名警察試著把我們撞在一起的車撬開。他滿口髒話,忙得無暇他顧。 「你走路的樣子不像喝醉酒,」抓我的警察說,「怎麼回事?剎車壞了?」另一名警察好不容易把兩輛車的擋泥板踹開了,這時正爬回駕駛座里。 我摘掉帽子,低下頭,「因為吵架,」我說,「我挨揍了,腦袋暈了一會兒。」 麥考德犯了一個錯。他聽到我這樣說時立刻拔腿開跑。他躥過路面,翻過矮牆,屈著身子跑。我們能聽見他踩在草地上的腳步聲。 這提醒了我。「搶劫!」我對正問我話的警察叫道,「我本來不敢告訴你!」 「什麼?搞什麼!」他大叫,一邊把槍從槍套里掏出來,「你為什麼不早說?」他朝矮牆衝過去,「開車在附近繞圈!我們要抓的就是那個人!」他對警車裡的另一個警察大吼。 這時他已翻越矮牆。草地上傳來更多腳步聲和喘息聲。半個街區外有一輛車突然剎車,一個男人鑽出車外,但一隻腳還踩在腳踏板上。車頭燈昏暗,我看不清他的長相。 駕駛巡邏車的警察朝跑馬徑旁的灌木叢衝過去,怒氣沖沖地倒車,轉了個圈,刺耳的警笛響起,車子揚長而去。 我跳進麥考德的雙門跑車,發動引擎。 遠處傳來一聲槍響,接著又開了兩槍,然後有人大叫了一聲。警笛在街角戛然而止,過了一會兒又響起來。 我把油門踩到底,駛離現場。警笛還在北邊不遠處作響,孤獨的聲音在山間迴蕩。 我把那輛雙門跑車扔在離威爾斯半個街區遠的地方,在比弗利-威爾夏門前叫了一輛出租車。我知道會有人跟蹤我,但那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能多快找到我。 我從好萊塢一家雞尾酒酒吧打電話給海尼。他還在忙這件案子,一肚子怨氣。 「有沒有斯卡拉的新消息?」 「聽著,」他生氣地說,「你是不是去找謝米的遺孀談過?你現在人在哪裡?」 「我是去找過她,」我說,「我現在在芝加哥。」 「你最好快點回來。你去找她幹嗎?」 「我覺得她可能認識貝拉,果然不出我所料。你想不想提高賭注啊?」 「你別逗我了。她死了。」 「斯卡拉……」我正想開口。 「這就很有意思了。」他哼了哼,「他也去找過她。隔壁有個多管閒事的老鄰居看到了。可是她身上一點傷痕都沒有,是自然死亡的。我這裡一時抽不出身,所以沒過去看。」 「我知道你很忙。」我用自以為很沉重的聲音說。 「媽的!醫生甚至不知道她是怎麼死的,至少現在還不知道。」 「嚇死的,」我說,「她就是八年前出賣斯卡拉的人。也可能是威士忌惹的禍。」 「是嗎?」海尼說,「嗯……反正現在是守株待兔。我們把他趕到了傑拉德,他租了輛車往北逃了。我們聯絡了郡警和州警圍堵,只要他經過里奇,我們就可以在卡斯塔克攔下他。當年是她告發的?你最好來一趟,卡爾馬迪。」 「不行,」我說,「比弗利山莊的警察現在也在抓我,駕車肇事逃逸。我也成罪犯了。」 我隨便吃了點東西,喝了些咖啡,然後坐出租車到弗洛雷斯大道和聖莫尼卡我停車的地方。 周圍什麼都沒發生。只有小孩在一輛車後面彈一把尤克里里琴。 我開著自己的舊跑車朝希瑟街而去。 希瑟街位於比奇伍德大道最上方,那裡像切過一道陡直山坡的傷口。街道沿著山蜿蜒向上,即便在白天,開上坡以後也無法看到半個街區之外的地方。 我要找的那一棟沿著山勢往下搭建、欲營造出「攀岩」效果的房子,前門開得比街道低,屋頂上有個陽台,地下室有一兩間臥室,車庫的設計使停車就像把車開進橄欖油瓶里那樣容易。 車庫是空的,但是有輛鋥亮的大轎車停在屋外,前輪壓上路面,停在路肩上。屋內有燈光。 我貼著路肩開,把車停好,然後沿著平整的水泥路走回來。我掏出筆形手電筒往那輛大車裡照。車主登記的是大衛·馬瑞諾,加州好萊塢弗洛雷斯大道一七三七號。我決定走回車上,把槍從抽屜里拿出來。 我再次經過那輛大車,走下三級粗糙的石階,看著尖頂拱門下一道窄門邊上的門鈴。 我沒按它,只是看著它。門並沒有關緊,昏暗的燈光從一道裂縫裡透出來。我把門往前推開一英寸。然後又推開一些,直到門縫寬得足夠探頭往裡面看。 我豎起耳朵聽了一陣。我決定進屋正是由於裡面一片死寂——類似於爆炸後的寧靜。當然也可能我晚餐沒吃飽。反正我進去了。 長方形的客廳一直延伸到屋子盡頭,但廳並不大,畢竟這是棟小屋子。盡頭是幾扇落地窗,透過玻璃可以看見外面用金屬欄杆圍繞的陽台。既然房子建在這麼高的山坡上,想必陽台也高出山坡不少。 廳里陳設著精緻的檯燈,講究的椅子,高級的桌子,一方杏色的厚地毯,兩張舒適的小長椅,一張面對火爐,另一張呈直角擺在火爐右邊,象牙白的火爐罩上面有艘迷你的勝利號。銅製小屏風後面堆了柴火,但並沒有點燃。 房裡有股靜謐溫暖的感覺,看起來就讓人很舒服。矮茶几上擺了一瓶維特威士忌,旁邊有酒杯、銅冰桶和夾子。 我把門關回剛才那個樣子,站在室內。一片死寂。時間一分一秒過去,收音機座架上那座電子鐘發出枯燥的嗡嗡聲。山下半公里之外的大街傳來模糊的汽車喇叭聲,夜間飛機在遠處嗡嗡作響,房子下方是一片蟋蟀金屬般的鳴叫聲。 很快,我便不再孤單了。 馬瑞諾太太從落地窗旁的側門溜進屋內,發出的聲音不比一隻蝴蝶響。她仍戴著那頂漆黑的帽子,穿著那套橙色的斜呢套裝,看起來還是像剛從地獄回來。她手上拿著一隻小手套,用它裹住一把槍的槍柄。我不知道這是什麼意思,後來也一直沒明白。 剛開始她沒看見我,等她看見時,似乎也毫不介意。她只是把槍稍稍往上舉,沿著小地毯朝我走過來。她的雙唇往嘴內縮,我甚至看不見咬著雙唇的牙齒。 這時我早已把槍掏出來。我們槍口對著槍口,面對著面。她可能認得我,但我無法從她的表情做出判斷。 我說:「你逮住他們了,嗯?」 她微微點點頭,「就他一個。」她說。 「把槍放下,這件事對你而言已經結束了。」 她稍稍把槍放低了一些,似乎完全沒注意到對準她的那把柯爾特手槍。我把我的槍也放低。 她說:「她不在這裡。」 她的語調很平淡,沒有抑揚頓挫,不帶任何感情。 「貝琳小姐不在這裡?」我問。 「嗯。」 「你還記得我嗎?」 她仔細看了我一眼,但臉上並沒露出任何高興的表情。 「我就是那個想找貝琳小姐的人,」我說,「是你告訴我地址的,記得嗎?可是大衛派了一個保鏢,劫持我開車在路上亂兜,他自己卻跑來這裡談交易,至於談什麼我就猜不出來了。」 那個棕發女人說:「你根本不是警察。大衛說你是冒牌貨。」 我做了一個熱情洋溢、略顯誇張的手勢,不著痕跡地朝她靠近一點,「我不是警察,」我承認,「但我的確當過警察,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之後發生了很多事,對不對?」 「對,」她說,「尤其是對大衛來說,呵,呵。」 那不是笑聲,她也並不想笑。那只不過是緩解尷尬的本能反應。 「哈,哈。」我說。我們面面相覷,像兩個神經病。 關鍵問題是,我必須靠近她,近到能奪下她的槍。現在還是離得太遠。 「這裡除了你還有別人嗎?」我問。 「就大衛一個。」 「我猜也是。」這招不太聰明,卻讓我又往前移了一英尺。 「噢,大衛是在這兒,」她贊同道,「沒錯。你想見他嗎?」 「嗯,如果不是太麻煩的話。」 「嘻,嘻,」她說,「一點都不麻煩,就這樣。」 她突然把槍舉起來,朝我扣動扳機。她臉上的表情絲毫未變。 槍沒響,這讓她頗為困惑,不過那種困惑仿佛是在想兩個星期前的一件無關緊要的小事。她的眼裡已經沒有我了。她舉起那把槍,小心翼翼地擺弄裹著槍把的手套,然後往槍口裡瞄了一眼,但還是沒瞄出個所以然,於是又把槍搖了搖。這時,她才再次意識到我的存在。我一直沒有動。現在也沒有必要動了。 「大概沒裝子彈。」她說。 「或許子彈都用完了,」我說,「可惜。這種小玩意兒一次只能裝七顆。而且我的子彈也裝不進去。讓我看看我還能幫什麼忙?」 她把槍交到我手裡,拍拍雙手撣去灰塵。她的眼睛裡好像沒有瞳孔,也可能全是瞳孔,我不敢確定。 槍里沒子彈,彈匣空空如也。我聞聞槍管,這把槍自從上次清理上油後就沒再發射過子彈。 這就難倒我了。直到上一刻為止,事情看起來都非常簡單,我只需要儘量避免更多命案發生即可。但這麼一來我前面篤定的事全被推翻了,我實在不知道我們倆在這裡幹什麼。 我把她的手槍塞進側袋,把自己的槍放回後褲兜,咬著嘴唇等了兩分鐘,看看有什麼動靜。沒有動靜。 尖臉的馬瑞諾太太一動不動地站在那兒,目光渙散,仿佛眼睛聚焦在我雙眼中央的某一點,有點像正在觀賞落日但已喝得爛醉的觀光客。 「好吧,」最後我說,「我們去瞧瞧屋子裡其他地方,看看怎麼回事。」 「你說大衛?」 「嗯,我們可以去看看他。」 「他在臥室里。」她吃吃傻笑,「他在臥室里。」 我抓住她的手臂,幫她轉個身。她很聽話,像個小孩子。 「不過這是他待的最後一間臥室,」她說,「嘻,嘻。」 「是啊,沒錯。」我說。 我覺得自己的聲音聽起來像個侏儒。 大衛·馬瑞諾的確死了——毫無疑問。 一盞支座為人體雕塑的白色檯燈在一張大床旁邊亮著,臥室以綠色和銀色為主調。那是房裡唯一的一盞燈,燈光靜靜地照在他臉上。他死了沒多久,還沒有死屍的難看樣兒。 他隨意地躺在床上,稍稍側身,仿佛中彈的時候正好站在床邊。一隻手臂松垮垮地往外伸,像軟綿綿的海帶,另一隻壓在身體下面。睜開的雙眼目光呆滯,帶著一種近乎得意的表情,嘴唇微張,燈光照在他上排牙齒的邊緣上,反射出微光。 剛開始我完全看不見傷口。傷口位置很高,在他腦袋右側的太陽穴上,而且偏後,耳骨幾乎刺入腦部。傷口焦黑,四周滿是血污,一條細細的血跡蜿蜒而下,流到臉上時越來越細,顏色越來越深。 「見鬼,這是接觸性槍傷,」我對那女人說,「自殺傷口。」 她站在床尾,盯著他頭上那堵牆。似乎除了那堵牆之外,她對別的東西都不感興趣。 我把他還沒變僵硬的右手拎起來,聞聞他的虎口。我聞到無煙火藥味,但又好像沒聞到,最後我也搞不清楚自己到底聞沒聞到。當然這並不要緊,做一次石蠟測驗就知道了。 我小心翼翼地把那隻手放回去,仿佛它是價值連城的易碎品。我沿著床邊繞了一圈,趴在地板上,半個身子鑽進床底下,罵了一句,再爬起來,把死人翻了個身檢查他身下。那裡有一個發亮的銅製子彈盒,但沒有槍。 看這個情況又像是謀殺。我更喜歡這種解釋,他不像是會自殺的那種人。 「看到槍了嗎?」我問她。 「沒有。」她那張臉和瓷盤一樣白。 「姓貝琳的那個女人到哪裡去了?你來這裡打算幹什麼?」 她開始咬自己的左手小指頭,「老實說,」她說,「我想把他們兩個都殺了。」 「然後呢?」我問。 「當然這裡一個人都沒有。我先打電話給他,他說你是假警察,根本沒發生什麼謀殺案,你是來敲詐的,只想嚇嚇我,騙到地址……」她停住,啜泣了一聲,跟擤鼻涕差不多,然後她把視線轉到天花板的角落上。 她講話有點倉促,不過倒是很順暢,像個開雜貨鋪的印度佬。 「我來是想把他們倆都殺了,」她說,「我不會否認這一點。」 「用一把沒裝子彈的槍?」 「兩天前還不是空的,我看過。肯定是大衛把子彈拿出來了,他一定是心虛。」 「還算說得通,」我說,「然後呢?」 「所以我就來這裡了。他太過分了,讓你來找我要她的地址。我怎麼能咽得下這口氣……」 「然後呢?」我說,「我知道你的感受,愛情雜誌我也讀過。」 「噢,他說他得去見貝琳小姐,是電台的公事,絕不牽涉私人感情,以前不是,以後也絕不會是……」 「我的天,」我說,「這個我也知道,我知道他會跟你胡扯什麼。現在有個死人躺在我們面前,我們得採取行動,雖然他只不過是你的丈夫而已。」 「你……」她說。 「對,」我說,「這樣也比你剛才講那些廢話好。然後呢?」 「門沒關,我走進來。就這樣。現在我要走了。你別想攔我。反正你知道我住在哪裡,你……」她罵了我幾句。 「我們得先聯繫警方。」我說完,走到門前把門關上,從裡面轉動鑰匙然後再拔出來。接著我走到落地窗前。那女人狠狠瞪著我,但此時我已聽不到她在喃喃自語些什麼。 床盡頭的落地窗通向客廳外的陽台。電話放在床邊牆上一個凹洞裡,早晨打過哈欠之後便可以伸手抓來話筒,叫人送一盤鑽石項鍊讓你試戴。 我在床邊坐下,正待伸手去抓電話,一個模糊的聲音在玻璃窗外對我說:「等一下!別急!」 雖然隔著玻璃窗,但是那個聲音仍然低沉溫和。我聽過那個聲音。那是斯卡拉的聲音。 我跟那盞燈在同一水平線上,燈就在我正後方。我從床邊撲向地板,伸手去摸後褲兜。 一聲槍響,我背後的玻璃碎開了。我實在想不通,剛才斯卡拉並不在陽台上,我已經看過了。 我翻個身,開始貼著地板往落地窗相反的方向匍匐前進。我唯一的生機就是那盞燈。 馬瑞諾太太接下來的行動簡直太妙了。她從腳上扯下一隻高跟拖鞋,開始用鞋跟砸我。我抓住她的腳踝,跟她扭打在一起,她快把我的頭給砸爛了。 我把她摔倒在地,可惜為時不久。等我企圖爬起來時,斯卡拉已經進到屋裡,站在那兒朝我笑。那把點四五手槍拿在他手裡很合適。那扇落地窗和窗外上了鎖的紗窗,看起來仿佛剛被一頭狂暴的大象破窗而入。 「好吧,」我說,「我放棄。」 「這小妞是誰?她真的很喜歡你哦,兄弟。」 我站起身來。那女人早躲到某個角落裡去了,我連看都沒看她一眼。 「轉過去,兄弟,讓我搜你的身。」 我還沒把槍掏出來,就被他拿走了。我沒有提起門鑰匙,但鑰匙也被他拿走了,他一定在外面偷看了一陣子。他沒拿我的車鑰匙,看了一眼那把沒裝子彈的小手槍,又把它扔回我兜里。 「你從哪兒進來的?」我問。 「簡單。從陽台下面爬上來,掛在那兒,通過鐵窗格子盯著你們。這對一個以前跑馬戲的人來說容易得很。你近來可好,兄弟?」 血從我腦門上,一路流到臉上。我掏出一條手帕,把血擦掉,並沒有回答他。 「天吶,剛才你坐在床上想抓電話筒,背後還躺了一具屍體,樣子實在滑稽。」 「對,太好笑了。」我喊道,「他是她丈夫。」 他瞧了她一眼:「她是他的女人?」 我點點頭,然後立刻就後悔了。 「那可真不好受。要是我早知道就好了……可是我沒辦法,是他自找的。」 「你……」我盯著他正要發話,突然聽到身後的女人發出一聲怪異的嗚咽聲。 「還有誰?還有誰?我們到客廳去。我記得那裡擺了一瓶很不錯的酒。而且你頭上需要擦點東西。」 「你瘋啦,賴在這兒不走,」我喊道,「外面所有的警察都在找你。你想逃出這個山谷,唯一的辦法就是回比奇伍德街,或是翻過那些山——靠腳!」 斯卡拉看著我,很平靜地說:「這裡不准任何人打電話報警,兄弟。」 斯卡拉看著我到浴室里洗臉,然後貼上創可貼。然後我們一起走回客廳。馬瑞諾太太蜷縮在長椅上,目光空洞地盯著沒點燃的火爐,一聲不吭。 她沒有逃走,因為斯卡拉一直沒讓她離開自己的視線。她表現得很聽話,一副無動於衷的樣子,仿佛現在她什麼都不在乎了。 我從酒瓶里倒出三杯酒,遞一杯給那位棕發女子。她伸手接酒杯,略帶微笑,當她從長椅上跌到地板上時,臉上還掛著那個微笑。 我把酒杯放下,扶她坐回長椅上,她低下頭去。斯卡拉瞪著她,她全身發抖,臉色白得像張紙。 斯卡拉拿著他的酒坐到另一張長椅上,將那把點四五手槍放在身旁。他喝著酒,眼睛盯著那女人,蒼白的大臉上流露出一種古怪的表情。 「真不好受,」他說,「不好受。可是那個王八蛋對她不忠。去他媽的。」他伸手要了另一杯酒,一口吞下,在一張與她坐著的長椅呈直角的長椅上坐下。 「原來你是個偵探。」他說。 「你怎麼猜到的?」 「露·謝米告訴我有個男人去找過她,聽起來就像你。我剛才在外面繞了一圈,看到了你停在外面的那輛破車。我走路沒聲音。」 「那……現在怎麼辦?」我問。 他身穿運動服坐在房間裡,顯得更高大了。誰知道他花了多久時間才置辦了那麼一身衣服。那些衣服不可能是成衣,因為他身材太高大了。 他叉開雙腳在杏色地毯上,神情憂鬱地瞪著自己麂皮皮鞋往外翻的小羊皮內里。我從來沒見過這麼丑的鞋子。 「你來這裡幹嗎?」他粗聲問。 「來找貝拉。我猜她可能需要幫忙。而且我跟一個警察打賭,說我能在他找到你之前,先找到貝拉。可惜我現在還沒找到她。」 「你一直沒看到她,嗯?」 我慢慢地、小心地搖搖頭。 他柔聲說:「我也是。我來這裡好幾個小時了,她都沒回家,只有那個躺在臥室里的男人跑進來。謝米店裡那個經理怎麼樣了?」 「警察就是為了那件事兒要逮捕你。」 「是嗎?為了那樣的人?大概吧。我得走了。我本來為了貝拉,想把那具屍體搬走,總不能把他留在這裡嚇到她。不過我想現在已經沒什麼用了,那樁命案搞得我束手束腳。」 他看看手肘旁邊躺在另一張長椅上的女人。她的臉色仍然白得發青,雙眼緊閉,胸口微微起伏。 「如果她不在,」他說,「我大概會把這裡收拾乾淨,把你也解決了。」他碰碰身邊那把點四五,「我不是對你有意見,而是完全為了貝拉。可是看現在這個情況……媽的,我怎麼能對女人下手呢?」 「真可惜。」我邊摸頭邊怒聲說。 他咧嘴笑笑,「我看我開你的破車先走一小段路,把鑰匙扔過來。」 我把鑰匙丟過去。他撿了起來,放在那把巨大的柯爾特手槍旁。然後他身子稍稍往前傾,伸手到背後一個褲兜里掏出一把槍柄鑲了珍珠、大概點二五口徑的袖珍手槍,握在掌心裡。 「就是這把槍殺的,」他說,「我把租來的那輛車停在下面那條街上,沿著堤岸走上來,繞到房子後面。然後我聽到門鈴聲,這個傢伙就站在門口。我人還在下面,他沒看見我。結果屋內沒人應門,你猜怎麼著?這傢伙居然有鑰匙,他有貝拉家的鑰匙!」 他那張大臉變得十分猙獰,躺在長椅上的那個女人呼吸聲也變沉重了,我好像還看到她的一片眼皮抖了一下。 「管他呢?」我說,「他能拿到鑰匙的方法太多了。他是她工作電台的老闆,他可以搜她的包,印個鑰匙模型。見鬼,她不用直接把鑰匙給他。」 「你說得沒錯,兄弟。」他粲然一笑,「她當然不用給。他進屋後,我趕快跟進來。他把門關上了,可是我有開門的辦法。我開了門之後那門就沒法關緊了,你大概也注意到了。他站在這個房間中央,就在那張桌子前面。我看他以前一定來過……」他的臉色又陰沉起來,不過不像剛才那麼猙獰——「因為他拉開一個抽屜,伸手進去掏出這個東西。」他將那把鑲了珍珠的小槍在他龐大的手掌里掂了掂。 馬瑞諾太太的臉上現在出現了因為緊張形成的皺紋。 「所以我過來抓他。他開了一槍,沒打中。他一害怕就往臥室里跑。我跟在他後面。然後他又開了一槍,又沒打中。你可以在牆上找到那兩顆子彈。」 「我會去找的。」我說。 「嗯,然後我就逮住他啦。媽的,那傢伙不過是個小白臉。如果她不想要我,沒關係。但我要聽她親口對我說,懂吧?我不想聽這個油頭粉面的東西說出來。所以我不高興。不過那傢伙倒是挺有種的。」 他摸摸下巴。對於他最後一句話,我表示懷疑。 「我說:『我的女人住在這裡,你是怎麼回事?』他說:『你明天再來。今天晚上輪到我。』」 斯卡拉把沒拿槍的那隻手誇張地攤開:「說這種話?他是活膩歪了,是不是?我想把他手腳都給卸下來,正教訓他時,這該死的玩具槍走火了,他身體一軟,就跟個……跟個……」他看了女人一眼,剩下的話沒說出口。「嗯,他就死了。」 那女人的一片眼皮又跳了一下。我說:「然後呢。」 「我跑了。誰不跑啊?可是我又回來了。我想到貝拉一定會受不了,床上躺具屍體。所以我決定回來把屍體運走,丟到沙漠裡,我自己可以找個洞躲一陣子,可惜這個女的跑來,破壞了我的計劃。」 那女人一定一直都在偽裝。她一點點移動腿和腳,直到把身體扭轉到適當的位置,可以靠著長椅的椅背。當她移動的時候,那把鑲了珍珠的小槍還擺在斯卡拉的厚手掌上。她像一根彈簧似的彈出長椅,像雜技演員一樣騰空而起,掃過斯卡拉的膝頭,像只花栗鼠剝堅果一樣乾淨利落地一把抓起那把小槍。 他站起來,嘴裡罵罵咧咧。她滾到他腳邊,那把柯爾特大槍就在他邊上,可是他沒碰,也沒企圖去拿。他彎下腰,想赤手空拳抓住那女人。 在她開槍之前,她大笑一聲。 她朝他開了四槍,都打中他下腹。隨後槍的撞針清脆地彈了一下,子彈用完了。她把槍扔到他臉上,然後從他腳邊翻身滾開。 他從她身上跨過去,但沒碰到她。那張蒼白的大臉有好一陣子毫無表情,然後慢慢擠出飽受痛苦煎熬的皺紋,仿佛那些皺紋一直存在似的。 他挺直身子,沿著地毯往前門方向走去。我撲向那把柯爾特槍,抓在手裡,免得被那女人拿了去。他踏出第四步時,血開始滴在地毯黃線毛上。之後他每跨出一步都會流血。 他走到門邊,伸出一隻大手支在木門上靠著。然後他搖搖頭,轉過來。之前按著肚子的那隻手在門上留下一道血跡。 他走到離自己最近的椅子上坐下,身體往前傾,雙手緊緊捂住自己。血從他指縫間慢慢流出來,像水池子裡溢出來的水。 「那些小子彈,」他說,「跟大子彈一樣疼,尤其是打進下面。」 那個深色皮膚的女人像個木偶似的走向他。他沉重的眼皮半垂著,眨也不眨地看著她走過來。 當她走得足夠近時,她彎下身子往他臉上啐了一口。 他沒動,眼睛也沒眨。我衝過去,一把將她推到椅子上。我對她可不客氣。 「別碰她,」他對我呻吟道,「也許她愛那個傢伙。」 這回沒人阻止我打電話了。 幾個小時之後,我坐在第五大道與威斯頓街交叉口的盧克酒吧里的紅色高腳凳上,喝著一杯馬提尼,心想那些酒保整天調酒,自己卻一杯都不喝,不知道是什麼滋味。已經很晚了,過了凌晨一點。斯卡拉住在綜合醫院的罪犯病房裡。貝琳小姐尚未出現,不過警方預料一旦她聽說斯卡拉住院,而且不會對她構成威脅,她遲早會露面。 KLBL電台一開始的時候被蒙在鼓裡,後來把消息封鎖得很徹底。他們將在二十四小時內決定如何發布這個消息。 中午時分的酒吧,幾乎客滿。過了一會兒,一位義大利裔的棕發女郎——大鼻子,眼神銳利——走過來說:「有位子了,這邊請。」 我想像著斯卡拉就坐在我對面。他那雙黑眼睛裡帶著比痛苦還複雜的表情,他有事情要我去做。有一半的時間他想解釋清楚到底是什麼事,另一半時間他雙手捂著肚子,一遍遍說:「別碰她。也許她愛那個傢伙。」 我離開酒吧,開車向北經過富蘭克林街,再經過比奇伍德街,到達希瑟街。沒有警察在那兒盯梢——他們就這麼信得過她。 我在下面那條街慢慢開,抬頭遙望那道樹叢茂密、灑滿了月光的山坡路,她的房子從背後看,仿佛三層樓那麼高。我可以看見支撐陽台的金屬架,看起來好像離地面很高,正常人坐熱氣球才能夠著。但她就是從那兒爬上去的,他總是挑最艱難的路走。 他本來可以逃走,弄點錢,甚至買棟房子住下來。江湖上的人多得很,他們可不會去惹斯卡拉。但是他卻選擇回來,爬她的陽台,做她的羅密歐,結果肚子裡裝滿子彈——而且還是被一個毫不相干的女人下了毒手。世事永遠都是這樣。 我繞過一道白得像月光似的彎道,停下車,走完剩下來的上坡路。我身上帶了手電筒,但不用它我也看得見那扇門前沒站人。我沒有從前門進去,也許山上某處有個帶夜視鏡的偷窺狂正盯著我。 我溜到房子和空車庫之間的斜坡後面,找到一扇我夠得到的窗戶,用帽子包住槍,把玻璃打碎,幾乎沒發出聲響。什麼事兒都沒發生,只有蟋蟀和青蛙的叫聲中斷了幾秒鐘。 我小心翼翼地走進臥室,拉下百葉窗,拉上窗簾,然後才謹慎地用手電筒照了一圈。那一束光照到了一張亂糟糟的床,到處塗沫的采指紋粉,窗台上的菸頭,以及地毯上的多處腳印。化妝檯上擺了一套銀綠色的梳妝用品,衣櫃裡有三個皮箱。裡面還有一個上了鎖的制式柜子,看起來很可疑。除了手電筒,我身上還帶了不鏽鋼螺絲刀。我撬開了衣櫃。 裡面的珠寶不值一千美元,或許連五百都不到,不過對一個混演藝圈的女人來說卻意義重大。我把它們又放回原處。 客廳里的窗戶都緊閉著,室內瀰漫著一股詭異的、令人很不舒服的、殘忍的味道。警方已經關照過那瓶酒,給采指紋的人省了不少麻煩。我只好喝自己的。我在角落裡撿了一張沒滴到血的椅子坐下,喝了一口酒,然後在黑暗裡等待。 地下室或某處仿佛有個影子閃了一下,讓我不禁又用酒潤了潤喉嚨。五六個街區外有人走到屋外狂吼了一聲,然後是摔門聲。一片死寂。青蛙又開始叫,接著是蟋蟀,然後收音機上的時鐘響起比所有聲音加起來都響的聲音。 然後我睡著了。 等我醒來時,前窗上的月光已經不見了。一輛車在某處停下。謹慎的腳步聲從夜色里傳來,走到了前門。鑰匙插進鎖頭裡轉動。 在打開的門縫裡,微弱的夜光襯著一個沒戴帽子的腦袋。斜傾的山坡太過陰暗,顯示不出別的輪廓。門咔嚓一聲關上。 腳步踩在地毯上。我早就把電燈開關拿在手裡,用力一扯,室內立時一片光亮。 那女人沒有發出任何聲音,安靜得很,只是用槍口對準我。 我說:「嗨,貝拉。」 為她等待是值得的。 她不高,也不矮。有一雙能走路也能跳舞的長腿。即使只在一盞燈的照耀下,她的頭髮也像夜裡的一把火。她的眼角有帶著笑意的皺紋,嘴角有時常微笑的痕跡。 她的五官帶著陰影,這樣的光線角度讓臉看起來更美更精緻。我看不清她的眼睛,或許藍得讓人心跳,但我看不清。 那把槍看來是點三二,但把手垂直,像毛瑟槍。 過了一會兒,她非常輕柔地說:「我猜你是警察吧。」 她的聲音也好聽,即使到現在,我還時常會想起。 我說:「咱們坐下來聊聊,這裡就我們兩個。你以前喝過酒嗎?」 她沒回答。她低頭看看自己手裡的槍,微微一笑,搖搖頭。 「你不會犯兩次錯,」我說,「尤其是像你這麼聰明的女孩。」 她把槍塞進大衣側袋裡,那是件寬鬆的阿爾斯特大衣,領口剪裁得像軍裝。 「你是誰?」 「一個私人偵探罷了。我叫卡爾馬迪。想來一口嗎?」 我抬高酒瓶。它還沒跟我的手長在一塊兒,我得握住它。 「我不喝酒。是誰雇你來的?」 「KLBL電台,為了不讓你受史蒂夫·斯卡拉騷擾。」 「原來他們知道了,」她說,「他們知道他的事。」 我讓那句話慢慢消散,沒吭聲。 「有誰來過這裡?」她尖聲問,仍站在房間中央,雙手插在大衣口袋裡,沒戴帽子。 「除了水管工,每個人都來過了。」我說,「跟平常一樣,水管工人遲到了。」 「原來你是那種人,」她的鼻子似乎微微往上翹了一點,「愛說無聊的笑話。」 「不,」我說,「其實我不是。我只有在碰到非說不可的情況時才這樣。斯卡拉又回來了一次,碰上麻煩,挨了槍子兒,然後被警方逮捕,現在人在醫院裡,情況很糟。」 她沒動:「有多糟?」 「如果動手術,可能可以活命,不過機會並不大,不手術的話,就一點希望都沒有了。三顆子彈打進腸子裡,一顆打進肝臟。」 她終於動了,想坐下。「別坐那張,」我趕緊說,「坐這裡。」 她走到我旁邊一張長椅上坐下。燈光在她眸子裡跳著舞。我現在看清楚她的眼睛了。舞動的燈光,像燦爛的煙火。 她說:「他為什麼要回來?」 「他覺得應該替你整理乾淨,把屍體移走。斯卡拉是個好人。」 「你這樣覺得?」 「小姐,就算全世界都不這麼想,我還是這麼覺得。」 「讓我喝一口你的酒。」她說。 我把酒瓶遞給她,滑了一下。「老天,」我說,「你得多學學怎麼拿酒瓶。」 她朝通向臥室的側門看了一眼,然後眼光再轉回到我臉上。 「已經送去停屍間了,」我說,「你可以進去看看。」 她立刻站起來走進去,接著又立刻走出來。 「史蒂夫有什麼罪名?」她問,「如果他被救過來。」 「今天早上他在中央大道殺了一個黑人。雙方多少都算自衛,所以我不敢說。至於馬瑞諾那個案子,應該不會判得太重。」 「馬瑞諾?」她說。 「是啊,你知道他殺了馬瑞諾吧。」 「別傻了,」她說,「大衛·馬瑞諾是我殺的。」 「好吧,」我說,「可是史蒂夫不想讓別人知道。」 她瞪著我:「你是說史蒂夫專程趕回來頂罪?」 「劇情就是這麼演的。我想他本來是想回來把馬瑞諾的屍體弄到沙漠裡丟掉。誰知道一個女人來了——馬瑞諾的太太。」 「哼,」她聲調呆板地說,「她以為我是他的情婦,油滑的蠢貨。」 「難道你不是?」我問。 「這個問題你最好別再問了,」她說,「雖然我曾經在中央大道上班。」她又走出房間。 皮箱被猛然抽出的聲響傳進客廳里,我跟著她走進臥室。她正在收拾細軟,一副不緊不慢的模樣。 「去坐牢可不需要穿那些玩意兒。」我靠在門上對她說。 她還是不理我,「我本來想逃到墨西哥,」她說,「然後去南美。我並不想殺死他。他對我動粗,想拿什麼東西敲詐我,所以拿出了槍。然後我們倆又打了起來,槍走火了,之後我就跑了。」 「和斯卡拉說的情節一樣,只不過主角換成他,」我說,「媽的,你難道不是故意開槍打那個……」 「不是你想的那樣。」她說,「也不是警察想的那樣。上次在德州偷錢,我被抓去達哈特監獄關了八個月,我不想再坐牢。而且馬瑞諾的女人到處嚷嚷說是我去勾引他,到頭來又膩了,把他甩了,這種情況下我可不會殺他惹禍上身。」 「她有的是機會說話,」我低聲說,「在我告訴警方她在斯卡拉身上射了四發子彈,還朝他臉上吐口水之後。」 她打了個冷戰,臉色突然發白。她不斷把東西拿出皮箱,又把它們放進去。 「你真的搶過錢?」 她抬眼看我,然後垂下眼瞼,輕聲道:「嗯。」 我走到她身邊,「身上有沒有瘀青或被扯破的衣裳可以呈給警方?」我問。 「沒有。」 「可惜。」我說完便一把抓住她。 她的眼睛裡先是像要噴出火來,然後便冷得像塊黑石頭。我扯掉她的大衣,撕破她的內衣,用手指使勁掐她的手臂和脖子,用指關節用力抵著她的嘴,然後氣喘吁吁放開她。她踉蹌後退,但並沒有摔倒。 「我們得等這些瘀痕發黑髮紫,」我說,「然後再去市區。」 她開始大笑,然後走到鏡子前面看著自己,又開始哭起來。 「你給我出去,我要換衣服!」她大喊,「我會自首。只要能救史蒂夫,我一定會說實話。」 「你閉嘴,換你的衣服吧!」我說。 我走出房間,用力摔門。 我連親都沒親她一下。我本來可以親的。我這麼蹂躪她之後,她不會介意我再吻她。 接下來整個晚上我們都在路上,先是各開各的車,然後她把車藏進我的車庫裡,再坐進我的車裡。我們沿著海岸線往北,到馬里布喝咖啡、吃三明治,然後繼續往北開,在聖佛倫德北邊的山脊路下吃早餐。 她的臉看起來像是經歷了整個艱苦賽季的棒球手套,下唇腫得像根香蕉,手臂和脖子上的瘀青燙得可以煎牛排了。 天剛亮,我們抵達市政府。 警察根本沒想過要扣押或調查她。那些口供基本上是他們自己寫的。她眼神空洞,心裡想著別的事,只在上面簽了名。然後有個在KLBL電台工作的男人和他太太來把她接走了。 所以我沒有開車送她去旅館,她也沒去看斯卡拉。他被注射了嗎啡。 他於當天下午兩點三十分死亡。她握著他軟綿綿的大手,可是他早已沒了知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