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與文化 · 第二章 從語詞的語源和變遷看過去文化的遺蹟
在各國語言裡有許多語詞現在通行的涵義和它們最初的語源迥不相同。如果不明了它們的過去文化背景,我們簡直推究不出彼此有什麼關係來。可是,你若知道它們的歷史,那就不單可以發現很有趣的語義演變,而且對於文化進展的階段也可以反映出一個很清晰的片影來。例如,英語的pen是從拉丁語的penna來的,原義是羽毛(feather),最初只嚴格應用在原始的鵝毛筆(quill pen)。後來筆的質料雖然改變,可是這個字始終保存著,於是在古代本來含有羽毛意義的字現在卻用它來代表一種有金屬筆尖的文具。反過來說,如果分析這個現代語詞和羽毛的關係也可以教我們知道一些古代筆的制度。 [1] 又如英語的wall和其他印歐系語言含有「牆」的意義的語詞,它們的基本意義往往和「柳條編的東西」(wicker-work)或「枝條」(wattle)有關係。德語Wand從動詞winden變來,它的原義是「纏繞」或「編織」(to wind, to interweave)。盎格魯-撒克遜語(Anglo-Saxon)的「windan manigne smicernewah」等於英語的「to weave many a fine wall」,用現在通行的意義來翻譯就是「編許多很好的牆」。牆怎麼能編呢?據考古學家發掘史前遺址的結果,也發現許多燒過的土塊上面現出清晰的柳條編織物的痕跡。這就是一種所謂「編砌式」(wattle and daub)的建築。它或者用柳條編的東西做底子,上面再塗上泥,或者把泥舂在兩片柳條編的東西的中間。由此可以使我們推想歐洲古代的牆也和中國現在鄉村的籬笆、四川的竹篾牆或古代的版築一樣,並不是鐵筋洋灰的。 [2] 又如英語的window直譯是「風眼」(wind-eye)。在許多語言裡用來指「窗」的複合詞,「眼」字常常占一部分。像峨特語(Gothic) [3] auga-dauro直譯是「眼門」(eye-door)。盎格魯-撒克遜語的eglyrel直譯是「眼孔」(eye-hole),在梵文(Sanskrit)里我們找到的意思是「牛眼」(ox-eye),還有俄語的okno,它的語根和拉丁語的oculus有關係(直譯是「小眼」a little eye)。要想解釋這些關於「窗」的語詞,我們還得回想到古代的建築制度。我們在上文已經說過最古的房子或者用柳條編的東西造成,或者用木頭造成。在這兩樣建築制度之下是不容許有一個四方形大窗的。現在昆明近郊的倮倮 [4] 叫窗做,也是窗眼的意思。又如英語的fee是古英語feoh的變化例,它的意義是「牲口,家畜,產業,錢」(live-stock, cattle, property, money)。在日耳曼系語言的同源詞(cognates)里,只有峨特語的faihu['fehu]含有「產業」的意義;所有其他的語言,像德語的Vieh[fi:]或瑞典語的,只有類乎「家畜(若干頭)」、「牲口(若干頭)」的意義。在別的印歐系語言的同源詞也和上面所說的情形一樣,像梵文的['paçu]或拉丁語pecu。可是拉丁語還有演化詞pecūnia「錢」(money)和pecūlium「儲蓄」(savings)或「產業」(property)。這些例子可以使我們確信古時候拿牲口當做一種交易的媒介物。照這同樣的方法,就是像德語Lade, Laden, einladen那一堆意義複雜的詞,我們根據歷史也可以把它們中間的關係弄清楚。laden的意義是「裝載」(to load),由它和盎格魯-撒克遜語hladan和斯拉夫語(Slavic)klada「放,安置」(to lay, to put)的語音近似,我們很足以解釋它。名詞Lade的意義是抽屜(drawer),好像也和古北歐(Old Norse)語hlaða「倉房」(英語lath)很相近,這兩個語詞都含有動詞的基本意義,所指的都是一個貯藏所。可是Laden的意義是「鋪子」和「護窗板」(shop and window-shutter-Fensterladen),如果不研究這個語詞所指的東西的歷史,那就不能解釋了。Lade本來有「板條」的意義(參照英語lath),在玻璃還沒輸入以前通常是用木條做護窗板的。並且沿街叫賣的小販用兩個木架支起一塊木板在市場裡把貨物陳列在它上頭,他們也叫它做Lade,這就是最原始的鋪子,這個語詞的現代意義就是從這些起源發展出來的。我們再研究一下文化的歷史,也就可以把einladen(to invite)「邀請」和Vorladung(a summons)「傳票」兩個語詞的意義弄清楚了。梅鄰閣(Meringer)為打算解釋這個語詞曾經注意到一種流播很廣的風俗,就是法庭遞送一個木板去傳人到案。在波希米亞(Bohemia) [5] 的有些部分像這樣的「Gebotbrett」還仍舊沿家遞送。它是一塊帶柄的木板,布告就粘在或釘在它上頭。所以Laden是從名詞lap(to board a person)演變出來的一個動詞,它的用法恰好像英美的「blackball」 (1) 和希臘的「to ostracize」 (2) 一樣。從einladen, Vorladung的用法指送遞木板傳人出席法庭,於是現代普遍當做「邀請」的意義才演變出來了。
此外,還有大家天天離不開的兩個字,恐怕也很少有人知道它們的語源,那就是dollar和money。dollar最後是從德語Taler借來的,它是Joachimstaler的縮寫,原來是從Joachimstal(「Joachim's Dale」)演變出來的。Joachim's Dale在波希米亞(Bohemia),當16世紀的時候曾經在這個山谷鑄造過銀幣,因此現在就拿dollar當做銀幣的名稱。至於money的語源又是怎麼來的呢?當初羅馬的造幣廠設在Jūnō Monēta的廟裡,monēta的本義只是「警戒者」(warner),和錢幣渺不相關。因為在Jūnō Monēta有造幣廠,所以羅馬人就用Monēta這個字代表「造幣廠」(mint)和「錢幣」(coin, money)兩個意思。英語的mint是原始英語直接從這個拉丁語詞借來的;英語的money是中古時間接從古法語借過來的。 (3)
Style這個字在現代英語裡意思很多,最流行的就有好幾種:(1)文體或用語言表現思想的體裁(「mode of expressing thought in language」);(2)表現、構造或完成任何藝術、工作或製造物的特殊方法,尤其指任何美術品而言(「distinctive or characteristic mode of presentation, construction, or execution in any art, employment, or product, especially in any of the fine arts」);(3)合乎標準的風格或態度,尤其指著對於社交上的關係和舉止等而言(「mode or manner in accord with a standard, especially in social relations, demeanor, etc.」);(4)流行的風尚(「fashionable elegance」)。可是咱們若一推究它的語源那可差得遠了。這個字原本從拉丁語的stilus來的。當羅馬時代,人們是在蠟板上寫字的。他們並不用鉛筆和鋼筆,而用一種鐵、硬木或骨頭製成的工具。這種東西一頭兒是尖的,用來寫字;一頭兒是扁平的,用來擦抹——換言之,就是把蠟板磨平了,好讓它可以反覆地用。這種工具叫做stilus或stylus。它本來指寫字的工具而言,意義漸漸地引申,就變成用這種工具所寫的東西、任何寫出來的文章、作文的風格和體裁,作文或說話的特殊風格等等。stylus這個字進到法文後變成「style」,讀作,意義還保持著上面所說的種種。當它進到英文時讀音就變成[stail]了。至於「高尚的舉止或態度」或「流行的風尚」這個意義,那是最後在英語和法語裡引申出來的。雖然這樣,style的本義在《韋氏字典》卻仍然保存著,它的第一條解釋就是「古人用以在蠟板上寫字的尖筆」(「aninstrument used by the ancients in writing on wax tablets」)。同時,stylus也由拉丁語直接借進英文,仍然保持它的本義。在現代英語裡,因為stylus流行,style的第一個意義就慢慢兒地消滅了。
Needle這個字也可以推溯到很古的來源。但是它最初並不指著那種精巧做成的鋼製品,像我們現在心目中所認識的「針」。它最初只應用到一種骨做的原型,慢慢兒地才應用到一種鋼做的。現在凡是一種尖形的東西,像尖形結晶體、岩石的尖峰、方尖碑等等,也都可以叫做needle。這正可以反映當初它只是指著一種尖銳的工具說的。由「針」的觀念我們又聯想到spinster這個字。照現在通行的意義說,這個字只指著沒出嫁的老處女。但是由spinster的結構來分析,在某一個時候它顯然地有「紡織者」(one who spins)的意義。後來經過和一些個人的特殊關係聯繫,漸漸地才取得現在通行的特殊意義。從原來的本義轉變成現在的意義,而把本義整個遺失,這其間一定經過一段很長的時間。從這純粹文化的事實咱們可以有理由推測紡織的技術從古時候就有了,而且它是在女人們手裡的。這種事實固然可以直接拿歷史來證明,但是咱們也可以根據純粹語言的標準來判斷。Spinster這個字的年代還可以由那比較少見的施事格詞尾(agentive suffix)-ster來確定。因為和它有同樣結構的只有huckster「小販」、songster「善歌者」少數的幾個字,和固定不變的專名Baxster(就是baker「烘麵包的」)、Webster(就是weaver「紡織者」)。所以-ster的年代一定比-er、-ist之類古得多。 (4)
在北美印第安語裡咱們也可以找出幾個有關文化遺蹟的例子來。麥肯齊(Mackenzie)山谷的阿他巴斯干族(Athapaskan) [6] 對於和「手套」相當的語詞,Chipewyan [7] 叫la-djic, Hare [8] 叫lla-dji, Loucheux叫nle-djic,它實際上僅僅是「手袋」(hand-bag)的意思。可是,在那窪和(Navaho) [9] 語言裡分明拿la-djic代表只分拇指的手套(mitten)。並且這種只分拇指的手套在阿他巴斯干族的物質文化里又是一種很古的成分,那麼,咱們就此可以推斷,在這個民族,所謂「手套」,只是指著只分拇指的mitten說,絕對不會是現在通行的分指手套glove。 (5)
阿他巴斯干語裡還有一個非描寫的名詞語干,這個字在查斯他扣斯他(Chasta Costa) [10] 和那窪和語裡都恰好有matches「火柴」的同樣意義。從別的方面考慮,這絕不會是這個字的原始意義。並且拿它和別的阿他巴斯干方言(例如Chipewyan)比較,本來的意思是fire-drill「火鑽」,等到近代拿火柴代替了古代「鑽燧取火」的方法,它才從fire-drill的本義轉變到matches的今義。 (6) 從這個小小的例子咱們就可以對於阿他巴斯干族社會經濟的變遷得到不少的啟發。
談到中國古代語言和文化的關係,我們便不能撇開文字。例如,現在和錢幣有關的字,像財、貨、貢、賑、贈、貸、賒、買(買)、賣(賣)、賄、賂之類都屬貝部。貝不過是一種介殼,何以用它來表示錢幣的含義呢?許慎的《說文解字》解答這個問題說:「古者貨貝而寶龜,周而有泉,至秦廢貝行錢。」可見中國古代曾經用貝殼當做交易的媒介物。秦以後廢貝行錢,但是這種古代的貨幣制度在文字的形體上還保存著它的蛻形。雲南到明代還使用一種「海」,也就是貝幣的殘餘。又如現在中國紙是用竹質和木皮造的。但當初造字時紙字何以從糸呢?《說文》也只說「絮一也」,並沒提到現代通行的意義。照段玉裁的解釋,「」下曰「潎絮簀也」,「潎」下曰「於水中擊絮也」。《後漢書》說:「(蔡)倫造意,用樹膚、麻頭及敝布、魚網以為紙,元興元年奏上之,自是莫不從用焉,天下咸稱『蔡侯紙』。」按造紙昉於漂絮,其初絲絮為之,以薦而成之。今用竹質木皮為紙,亦有緻密竹簾薦之,是也。《通俗文》曰「方絮曰紙」,《釋名》曰「紙,砥也,謂平滑如砥也」。由此可知在蔡倫沒有發明造紙的新方法和新質料以前中國曾經用絲絮造過紙的。此外,像「砮」字,《說文》解釋作「石可以為矢鏃」,可以推見石器時代的弓矢制度;「安」字,《說文》訓「靜也,從女在宀下」會意,就是說,把女孩子關在家裡便可以安靜,由此可以想見中國古代對女性的觀念。還有車裂的刑法本來是古代一種殘酷的制度,從現代人道主義的立場來看,這實在是一種「蠻性的遺留」。可是就「斬」字的結構來講,我們卻不能替中國古代諱言了。《說文》「斬從車斤,斬法車裂也」,段玉裁註:「此說從車之意。蓋古用車裂,後人乃法車裂之意而用鐵鉞,故字亦從車,斤者鐵鉞之類也。」可見這種慘刑在中國古代絕不止商鞅一人身受其苦的。以上這幾個例,我都墨守《說文》來講,但還有些字照《說文》是講不通的。例如「家」字,《說文》:「凥也,從宀,豭省聲」。許慎一定要把它設法解釋作形聲字,那未免太迂曲了。段玉裁以為家字的本義是「豕之凥也」,引申假藉以為人之凥,猶如牢字起初當牛之凥講,後來引申為所以拘罪的牢。他的說法自然比許氏高明多了,不過照我推想中國初民時代的「家」大概是上層住人,下層養豬。現在雲南鄉間的房子還有殘餘這種樣式的。 [11] 若照「禮失而求諸野」的古訓來說,這又是語言學和社會學可以交互啟發的一個明證。 [12]
注釋
[1] 筆,還可以舉漢字「筆」的例子。筆,繁體字作「筆」,從「竹」從「聿」,小篆作「」。《說文解字》解釋說:「聿,所以書也。」就是說,聿是用來寫字的工具。現代學者羅振玉說「象手持筆形」。小篆的寫法就像筆的樣子。秦漢時期,筆桿大多是用竹子做的,所以加了竹字頭。跟西方相比,漢字「筆」的字形與筆的形制之間的關係要簡單一些。
[2] 關於「編砌式」建築,可以用清朝初年的柳條邊作為佐證。順治至康熙年間,從遼寧東南部的鳳城,向東北,再向西北至開原,最後折向山海關,即大致沿現在的遼寧省東、北、西界,分段修築了柳條籬笆,稱為老邊;又從開原向北至吉林市修了一條柳條籬笆,叫新邊。老邊柳條邊以東是圍場,由盛京兵部管轄,以西是蒙古牧場,由奉天將軍管轄,新邊由吉林將軍管轄。設有邊門。修築柳條邊,比修磚牆省工省事。內部劃分勢力範圍,起到分割作用即可,不是防敵,不必那麼牢固。另外,北方不少地方,為趕早培育瓜菜秧苗,也常用編制籬笆擋西北風。有的是用秫秸杆,有條件的則編制柳條,可以使用多年。編制柳條的,糊泥,以提高擋風效果。
[3] 峨特語,即哥特語。哥特人是歐洲的古老民族,屬日耳曼人東支。進入羅馬尼亞後逐漸為羅曼語族同化,喪失了自己的語言。
[4] 倮倮,彝族的舊稱。歷史上也稱羅羅、羅落、盧錄、落落等。「羅羅」見於(元)李京《雲南志略》:「羅羅,即烏蠻也。」有黑羅羅和白羅羅即黑彝、白彝之分。元代曾在今四川涼山地區建立羅羅斯宣慰司。
[5] 波希米亞,歷史地名。日耳曼語指捷克。廣義指捷克全部,狹義指除摩拉維亞以外的捷克。
[6] 阿他巴斯干族,自稱「提納人」,北美印第安人的一支,分布在美國阿拉斯加州、加拿大西部至美國本土西部地區。阿他巴斯干語屬納德內語系。
[7] Chipewyan人,奇佩維安人,阿他巴斯干人的一支,居住於加拿大西部大奴湖一帶。
[8] Hare人,哈雷人,阿他巴斯干人的一支,分布於加拿大西部。
[9] 那窪和人,一譯納瓦霍人,自稱「迪內人」,阿他巴斯干人的一支,分布於美國亞利桑那州、新墨西哥州和猶他州。
[10] 查斯他扣斯他人,阿他巴斯干人的一支,19世紀時僅存153人,被安置在美國俄勒岡州希萊茲保留地。
[11] 楊樹達1935年4月寫過一篇小文章,題為《釋圂》。文章說:「《說文》六篇下口部云:『圂,廁也,從口,象豕在口中也,會意。』按,豕在口中得為廁者,《晉語》云:『少溲於豕牢而得文王。』知古人豕牢本兼廁清之用,故韋昭雲『豕牢,廁也』是也。今長沙農家廁清即在豕圈,猶古代之遺制矣。」(《積微居小學金石論叢》增訂本,中華書局,1983)我於1948年在河北省平山縣住了一年,當地是平地起造廁所,便坑下連一個大坑,坑內養豬,1999年回該地參觀,問及廁所養豬情況,回答說:「現在還是那樣。」可與楊、羅二位所論相印證。
[12] 語言學和社會學關係至為密切。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會在語言裡有所反映。比如人停止呼吸,失去生命,就是死,可是不同的人死有不同的叫法。《禮記·曲禮》說了上古的情況:「天子死曰崩(『山陵崩』的簡說),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祿,庶人曰死。」官民等級關係發生了變化,有了新的規定。《新唐書·百官志》:「凡喪,三品以上稱薨,五品以上稱卒,自六品達於庶人稱死。」就是現代,也有講究,「逝世」只能用於一定的級別,普通人死了不能用「逝世」。這裡舉一個關涉用字的例子。「原來」這種寫法,在明朝以前的文獻里很難找到,因為以前都寫「元來」;從明朝開始,「原來」基本上代替了「元來」。明清時期都有人解釋:元朝是被明朝滅亡的政權,所以避「元」字。李詡(1505—1593)《戒庵老人漫筆》卷一說:「余家先世分關中,寫『吳(按,1367年朱元璋初建政權時的國號)原年』、『洪武原年』,俱不用『元』字。想國初惡勝國之號而避之,故民間相習如此。」王應奎(1683—1759/60)《柳南隨筆》卷三也有類似的說法:「明太祖既登極,避勝朝國號,遂以元年為原年。」看來王氏是襲用李氏的說法,他後面也有「民間相傳如此」雲。沈德符(1578—1642)《萬曆野獲編補編》也有類似記載。這種解釋有一定道理,流傳也比較廣。但談遷(1594—1657)不同意這種說法,他在《棗林雜俎》里說,「此避御諱」,就是避朱元璋的名諱。他還舉「六科原士」等用例。談遷的解釋也許更符合實際,因為他的解釋與歷代避皇帝名諱的慣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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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英美風俗在投否決票時用一種黑球,本來是名詞,但逐漸演變成動詞,例如,「to blackball a candidate」。
(2) 古希臘雅典的風俗,凡人民所憎惡的人,不問他有罪無罪,如由公眾投票可決,即流亡國外10年或5年。因投票記名於牡蠣殼上,故名ostracism,從這個字轉成動詞即含有「放逐」或「擯斥」的意思,例如,「He is ostracized by polite circle.」
(3) 以上所引印歐語各例參看L. R. Palmer, Modern Linguistics , pp. 152-156; Leonard Bloomfield, Language , pp. 428-429。[《語言論》,袁家驊等譯,商務印書館,1980]
(4) E. Sapir, Time Perspective , pp. 59-60.
(5) E. Sapir, Time Perspective , p. 58.
(6) Ibid., p.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