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雜記 · 二
二九 語句次序(一)
語句的先後詞序往往影響整體的意義或作用。流傳下來的例子,如「屢戰屢敗」和「屢敗屢戰」,「雖事出有因,而查無實據」和「雖查無實據,而事出有因」,「法無可恕而情實可憫」和「情實可憫而法無可恕」,都為大家所熟悉。下面舉幾個現代的例子,雖然沒有上面所說那些例子的嚴重,可是確實有一個較好和較差的問題。
(1)有一種衛生紙的包裝紙上印著四行十六個字:「經濟適用,吸水力強,質地柔軟,歡迎選購。」這就不如「質地柔軟,吸水力強,經濟適用,歡迎選購。」先說質地,次說功能,然後說經濟適用,這樣的次序較為合理。
(2)「大凡拍馬屁的,又總有其目的,或者想保住些什麼,或者想獲得些什麼,因而也不是對誰都順從、迎合、奉承獻媚的。」這裡的兩個「或者……」倒轉過來較好,「獲得」在先,「保住」在後,雖然不一定指同一個人,也是順著這個次序說比較合乎事理。
(3)「增產糧食是對咱們全國、全省、全公社頭等重要的事。」這一句把「全國、全省、全公社」改成「全公社、全省、全國」較好。從較不重要的說到較重要的,這是一般的原則,在修辭學上叫做「漸增法」(climax)。原句的次序則是「反漸增法」(anticlimax),只是特別需要的時候才用得著。
三〇 語句次序(二)
下面這幾個句子裡的詞序是值得考慮的。
就其含義來說,樸素唯物論者米列斯基對水的理解與2000年以後聖喬治依據大量科學實驗事實所做的結論有著 天淵之別 。(《百科知識》1981年9期48頁)
說「天淵之別」則前面所引事例應該是相當於「天」的在前,相當於「淵」的在後,否則會在讀者的認識上引起混亂。
據市氣象台預報,[十月]一至二日天氣以晴為主,三日多雲間陰,有 零星小雨或小雨 。(《北京晚報》1981年9月30日)
氣象台預報有它自己的習慣,總是從小到大,比如「有小雨到中雨」。但是這裡把同一名詞的有修飾語的放在前面,把沒有修飾語的放在後面,卻正好跟一般人的習慣相反,「小雨或零星小雨」聽起來更順當。可以比較「夠用或基本夠用」,「獲得豐收或大豐收」。
是站在 八十年代 的思想高度,用 發展 的眼光來看待他們呢,還是站在 五十年代 、 六十年代 、 七十年代 的思想水平,以 凝固 的眼光來看待他們呢?(《小說選刊》1981年10月號72頁)
應用兩歧設問的句法的時候,大多數情況是把意在肯定的一方說在後頭,這裡是倒過來了。
三一 語句次序(三)
下面是新華社的一則電訊(1982年1月16日):
新華社發出酵母丙氨酸轉移核糖核酸人工全合成在上海勝利完成的消息後,廣大讀者非常注視,科學界人士也非常重視,引起了強烈的反應。
這一句的末了三個分句的次序最好能調整一下,這樣:
……引起了強烈的反應,科學界人士非常重視,廣大讀者也非常注視。
「引起了強烈的反應」是比較抽象的總的說一句,然後具體落實到科學界人士,再附帶提到一般讀者。決不能把「也」字放在「科學界人士」之後,好像以一般讀者為主而科學界人士倒是陪襯。
除次序外還有兩個小問題:(1)「引起」的主語是什麼?我們在上面假定它是「……的消息」,但是也可能是「科學界人士」(按「引起」的新興用法)。如果是後者,最好換一個動詞,免得產生歧義。(2)「注視」的意思比較具體,有點「拭目以待」的味道,對於「廣大讀者」,似乎用「注意」較為合式。
三二 一首詩的兩種語序
唐朝詩人李涉有一首——或者應該說是「有一句」——有名的詩:
終日昏昏醉夢間,
忽聞春盡強登山。
因過竹院逢僧話,
偷得浮生半日閒。
末了這句「偷得浮生半日閒」是經常被人引用的。
宋朝有一位詩人有一天也是出遊,信步走進一座佛寺,「頗有泉石之勝」,就把上面這首詩念了一遍。後來見了廟裡的住持和尚,談了一陣,覺得這和尚很俗氣,就告辭了。那和尚請他題首詩留個記念,詩人一揮而就。詩曰:
偷得浮生半日閒,
忽聞春盡強登山。
因過竹院逢僧話,
終日昏昏醉夢間。
同樣四句詩,頭一句跟末一句倒了個個兒,意思大不相同。這個故事見於宋人筆記,可惜不記得書名了。
按:此事見元朝白珽的《湛囦靜語》(囦=淵)。
1983年4月補記。
三三 臨時單音詞
語言學上有所謂「臨時詞」,如「每個」、「寫得出來」,它的成分有不能獨立的,不得不承認整體是一個詞,可是它的成分都是結合面很寬的,儘管組合在一起,卻沒有單一的意義,因而只是個臨時詞(trancient word)。也有相反的情形,有些字單獨不能說,也就是所謂「粘著語素」,可是放在一定的上下文裡就不得不承認它是一個詞。這也是一種臨時詞。例如單獨說的時候得說「眼睛」,可是能說「瞎了一隻 眼 」。單獨說「房子」,可是北京地名有「九間 房 」、「三十間 房 」。單獨說「售貨員」、「服務員」……,可是一度盛行過「八大 員 」。
數詞或指示詞加量詞的後頭常常出現這種臨時性的單音詞。例如:「出了五道 題 」、「這道 題 不難」,不必說「題目」。「雙軌送料法,……這個 法 那個 法 的搞了不少」,說「法子」反而生硬。最近發表、傳誦一時的一篇小說《小鎮上的將軍》裡邊有這麼一句:「像他這種人,都比我們多兩個 籍 ,我們只有個家鄉籍,他還有一個黨籍,一個軍籍。」——這個「籍」還沒有一個相應的雙音詞呢。
「什麼」之後,這種臨時單音詞尤其常見。「你記不記得那地方叫做什麼 齋 來著?」「一張的叫做年曆,十二張的叫做月曆,這個六張的該叫做什麼歷呀?」「我倒要問你,你這辦的是什麼公?」「甭道什麼 歉 ,下次小心點兒就是了。」後兩例是把動賓式雙音詞拆散的結果。
動賓結構特別容易拆開。「 提 個 議 」,「 留 點兒 神 」,「你先 起 個 草 」,「看小說 入 了迷」,「不,不,不能,我寧可什麼也不干,這個 險 萬萬 冒 不得」,——能舉出一大堆。
動補結構的詞被拆開的例子:「詞典總是落後於語言的發展,有的還 落 得很 後 。」
並列結構裡邊也容易出現這種臨時性單音詞。例如:「擠 眉 弄眼兒」,「 知 書識字」,「一心一 意 」,「送 醫 送藥上門」,「不要你的 金 ,不要你的 銀 」。
還有一種情形是從上文的一個雙音詞里抽出一個音節來單用。例如:「在這些國家,人民是要革命的,但是現在還 革 不起來」,「你看,這都是你們統收 統 發統出來的!」
三四 雙音節優勢的一種表現
在現代漢語裡有很多一正一反成對的動詞或形容詞,其中否定的一個採取「不x」的形式,而肯定的一個採取「xy」或「yx」的形式。按照「y」的意義虛實和位置先後,分成幾個類型如下:
這裡邊,有些「x」還能單用,如「能、敢、難、信、怕」;有些「不x」也可以說成「不xy」,如「不相信、不相同、不能夠、不容易、不僅僅」等等;有些「不x」不如「不xy」更接近口語,如「不符」不如「不相符」,「不容」不如「不容許」等等。儘管有這些情況,總的說來是:否定以「不x」為標準,而肯定則要求在「x」前後加上一個「y」。
三五 節律壓倒結構
說話寫文章,可以整齊的地方讓它整齊,這好像是漢語古往今來一貫的趨勢。有時候,儘管結構上不一樣,不注意竟還不覺得。例如:
他吃飯撿剩的,穿衣要舊的,擦臉油要不香的,看電影要不洋的。(《北京晚報》1982年9月7日)
「吃飯」、「穿衣」、「看電影」都是一個動詞加一個名詞(動賓格),可是「擦臉油」只是一個名詞。又如:
過去人們都叫他「憨大」:革新革不來,生產干不來,學習學不來,講話講不來。(出處失記)
「生產干不來」是一個類型,受事名詞在前,動詞在後,沒有重複的字眼。另外三個短語是一個類型,各自的前後兩段都是動詞,並且重複一個字。可是這三個短語又不完全一樣:「講話」是動詞加賓語,「講不來」是重複其中的動詞,「革新」和「學習」都是雙音動詞,「革不來」、「學不來」是重複其中的一個成分,「革」字並且是本來不能單用的。
三六 整齊和參差
在一切藝術作品裡都可以有整齊的美,也都可以有參差的美。寫文章常常會遇到一種情形:在平行的語句里,重複同一個字眼好呢,還是避開同一個字眼好?在下面這個例子裡,作者是有意不用相同的字眼:
我們那時 想 笑 則 笑, 欲 哭 就 哭, 要 罵 便 罵……做文做人首要的就是真實。(齊岸青《執火者》載《小說選刊》1985年9期)
是這樣好呢,還是重複相同的字眼好,比如「要笑就笑,要哭就哭,要罵就罵」?見仁見智,請教讀者。
三七 同義反覆
同義反覆(tautology)有時候產生積極的修辭效果。例如:
老鄉們,咱們盼星星盼月亮,日盼夜盼的東西,今天盼來了。今天咱們得跟老日子打個招呼,您請吧,再也見不著您了。老鄉們,全新的生活,幸福的生活, 今天 , 此刻 , 腳下 ,開始了!(林斤瀾《春雷》)
但更多的時候是產生消極效果。像話劇《抓壯丁》里的王保長,一張嘴就是「現在而今眼目下」,讓人覺得非常可笑。這是作者在有意刻畫。可惜有些作者犯了這個毛病而自己不知道。
三八 重複得好
詞語的重複,一般地說,應當避免。但是有時候故意重複同一詞語可以收到修辭上的積極效果。例如:
他慢慢地拿起菸袋,慢慢地裝上煙,慢慢地點上火,慢慢地噴出青煙。(林斤瀾《學生的家信》)
重複「慢慢地」,更能表達「慢」的神態。
早晨,來到地頭,我看著黃澄澄的陽光里,水嫩水嫩的白菜仿佛長高了許多,我禁不住心裡痒痒的,手裡痒痒的,嗓子裡也痒痒的。(同上)
重複「痒痒的」,更能表達躍躍欲試的神情。
如果把這兩句改成「他慢慢地拿起菸袋,裝上煙,點上火,噴出青煙」和「我禁不住心裡、手裡、嗓子裡都痒痒的」,跟原句比較起來,就平淡到了乏味的程度了。
三九 重複「一個」、「這個」、「那個」
一個名詞的前頭有「一個」或「這」、「那」又有別的附加語的時候,可以有兩種次序,或是「一個」等在前,或是「一個」等在後。有些情形只能採取一種次序,當然;可是兼有兩種可能的也很多。因此有已經在頭裡用了個「一個」等等又在底下重複的情形。重複「一個」的例如:
當時便叫身邊一個知心腹的一個道人,喚做清一。(《清平山堂話本》13.2)
這章三益是個善善良良的一個老兒。(《遇恩錄》36)
搖身說變,竟變了一個最標緻美貌的一位小姐。(《紅樓夢》19.25)
身後坐著一個紗羅裹的美人一般的個丫鬟在那裡捶腿。(又39.9)
你看二爺到底是個怎麼樣的個人?(又91.5)
他笑著回頭向一個仰臥在白色車床上的一個女人說。(《冰心文集》268)
你是一個無依無靠的一個男人,我是一個無依無靠的孤女。(丁西林《妙峰山》)
我好像一個擔簦躡 足跡遍萬里的一個旅客。(《生活導報》63期)
到家就看見一張使館裡送來的一張紙條兒。(《大公報》1944年5月2日)
重複「這」、「那」的例如:
王慶接了卦錢,對著那炎炎的那輪紅日彎腰唱喏。 (120回本《水滸傳》,《序》42頁引,原文見102回,無第一個「那」)
我們老太太最是惜老憐貧的,比不得那個誑三詐四的那些人。 (《紅樓夢》39.8)
凡那些送字樣子送詩篇兒這些門路都不曉得去作。 (《兒女英雄傳》1.15)
只抓了那廟上買的刀兒、槍兒、弓兒、箭兒這些耍貨,握在手底下,樂個不住。 (又19.25)
為了意義的表達,這種重複並無必要,因此雖然有這麼多的先例,畢竟是不足為訓。可是也正因為有這麼多的例子,可見不能完全歸咎於作者的粗心;在這背後有更根本的原因——兩種可能的詞序所引起的心理衝突。《妙峰山》一例的上句重複而下句不重複,《水滸傳》一例的原文無而序文有,最可玩味。
還有,《兒女英雄傳》第一例前面用「那些」,後面用「這些」,第二例前面用「那」,後面用「這些」,也值得注意。這說明這種伴隨附加語的指示詞,用「這」和用「那」沒有什麼分別,但在附加語前面傾向於用「那」,在附加語後面傾向於用「這」。
四〇 掉個過兒還是一樣
1981年7月6日《人民日報》第八版上的一篇文章里有這麼一句:
在家裡,我對兒媳像 閨女 一樣,兒媳對我也像 親媽 一樣。(A)把這裡邊的「閨女」和「親媽」掉個過兒:
在家裡,我對兒媳像 親媽 一樣,兒媳對我也像 閨女 一樣。(B)意思絲毫不變,你道怪也不怪?再一想,也不難理解。這是因為這兩個句子裡都有省略:
在家裡,我對兒媳像[親媽對]閨女一樣,兒媳對我也像[閨女對]親媽一樣。(A')
在家裡,我對兒媳像親媽[對閨女]一樣,兒媳對我也像閨女[對親媽]一樣。(B')
去掉括號,(A')和(B')的字句完全相同,所以(A)和(B)的意思也完全相同。
有人說語言裡邊無所謂省略。像這個句子,不用省略就沒有法子解釋為什麼(A)和(B)意思相同。
四一 遼代的南京=遼代的北京
1982年10月31日的《北京晚報》上有一則筆記,它的標題是:
底下就講遼太宗把石敬瑭割讓給遼的燕雲十六州中的幽州升為南京,為遼的五京之一(五京是上京、中京、東京、西京、南京),城方三十六里,有八個城門等等。
小標題里的「遼代的南京」跟大標題的「遼代的北京」指的是同一個實體,可以在它們中間加上等號。可是如果再把等式兩邊的相同項「遼代的」消去,這個等式就變成「南京=北京」。這當然是荒謬的。那麼這裡究竟是個什麼問題呢?
問題是兩個「遼代」有分別,兩個「的」也有分別,因此二者之間能夠加等號。「遼代的南京」裡邊的「遼代」是就政治上說,指中國北方的一個朝代;「遼代的北京」裡邊的「遼代」是就時間上說,指第10世紀初年到第12世紀初年這一段時間。怎麼又說是兩個「的」字也有分別呢?「遼代的南京」的「的」表示隸屬關係,這個「南京」是屬於「遼」的(例如,可以區別於「宋」的「南京」,即現在的商丘縣);「遼代的北京」的「的」表示時間—空間關係,倒個過兒就是「在」,「遼代的北京」等於「北京在遼代」。「遼代的南京」的「的」相當於英語的of,「遼代的北京」的「的」相當於英語的in。
四二 汽車醫院和水果醫院
1984年8月30日的《人民日報》上,我看到一條報道大連市建成「汽車醫院」的消息。乍一看「汽車醫院」這四個字,很容易理解為配備了醫護人員和醫療器械與藥品的、進行巡回醫療的大汽車。可是看完了這段報道,才知道滿不是這回事,原來是一種用電腦控制的汽車檢測站。它不是給人看病的,它是給汽車看病的。這樣看來,「汽車醫院」可以有兩種理解:按照前一種理解,它屬於「帳篷醫院」、「馬背醫院」一類,按照後一種理解,它屬於「兒童醫院」、「婦女醫院」一類。
過了不到一個月,9月19日的《北京晚報》的《科學長廊》上又登出一篇以《應該開設水果醫院》為題的文章。我想這大概又是「汽車醫院」的同類,是給水果即果樹治病的醫院吧?誰知道又錯了,不是人給水果治病,是水果給人治病。它說的是水果能治多種維生素缺乏症,「當前正是水果大量上市的季節,凡是患有上述維生素缺乏症的病人,可以多吃些水果。」「到了今天,人們還在利用水果治病,例如蘇聯克什米亞(按:應為『克里米亞』)海濱就有用水果治病的醫院。在這裡,病人不打針吃藥,而是一天按時給水果吃。」這樣理解的「水果醫院」屬於「針灸醫院」、「按摩醫院」一類。
讓我們試從語義方面稍加分析。「馬背醫院」、「帳篷醫院」都是「名 1 +名 2 」,名 1 表示名 2 所在的處所。「兒童醫院」、「婦女醫院」乃至「汽車醫院」是另一種語義結構,「兒童、婦女、汽車」首先跟「醫」聯繫,是「醫」的對象,然後這整個組合才跟「院」發生關係,表示「院」的職能。從語法上講仍然是「名 1 +名 2 」,從語義上講則是「(名 1 +動)+名 2 」。跟這個可以相比的是「山水畫家」、「京戲演員」、「音樂教室」等等。
「針灸醫院」、「按摩醫院」乃至「水果醫院」又稍微不同些,「針灸、按摩、水果」不是「醫」的對象而是「醫」的手段(工具)。它們的語義結構跟「兒童醫院」等等相同,都是「(名 1 +動)+名 2 」,只是「名 1 」不代表對象而代表手段。跟這個可以相比的是「水彩畫家」、「鋼琴演員」、「電化教室」等等。
四三 說「互相」
一
早些時在《人民日報》(1987年5月27日第7版)上看到一條新聞的標題:《美兩位換心者互相見面》,當時覺得這裡邊好像有個什麼問題,可是一時沒想出個所以然,也就沒再去想它。最近想起這個問題,又琢磨了一陣,似乎能說出點道理,寫下來請同志們指教。
先說,如果這個標題是《美兩位換心者相見》,就一點兒不覺得怎麼樣。(「換心」指心臟移植。)可是把「相見」改成「互相見面」,就覺得不對勁,覺得這個「互相」是多餘的,《兩位換心者見面》就夠了。
為什麼?因為「見面」是由雙方共同實現的行動,「互相」的意思已經包含在裡邊了。那麼,為什麼「相見」又沒問題呢?因為「見」,也就是「看見」,是單向行動(姑且稱為「行動」),是一方對於另一方的行動;甲看見乙,乙不是必然也看見甲。如果要表示在甲看見乙的同時乙也看見甲,就得說「相見」。(當然「相見」還含有事先作了安排,不是偶然相遇的意思,這一層意思與本文討論的問題無關。)至於「見面」,那就不是單方面可以實現的行動,也就是說,互相的意思已經包含在裡邊了。
凡是必得由雙方共同實現的行動,都不需要加「互相」。下面的例子,有的不會出現,有的可能會出現,但是經不起推敲。
*互相握手 *互相分手 *互相會合 *互相合作
*互相同意 *互相競賽 *互相對抗 ?互相商量
*互相辯論 ?互相衝突 ?互相鬥爭 ?互相妥協
?互相比賽
有些動詞的意義既有兩方共同的成分,又有一方對另一方的成分,可以加「互相」而不感覺有什麼不合適。例如:
互相辯駁(比較「?互相辯論」)
互相攀比(比較「?互相比賽」)
二
另一方面,凡是意味著有施和受兩方面的動詞,要表示施事同時也是受事,就得加「互相」。例如:
互相訪問 互相學習 互相勉勵 互相尊敬 互相依靠
互相監督 互相防備 互相攻擊 互相勾結 互相埋怨
這一類動詞,表示單向行動的時候,採取「甲V乙」的形式,例如「甲訪問乙」。
另外有一類動詞可以加「互相」,但是因為動詞本身是個動賓組合,表示單向行動的時候,不能採用「甲V乙」的形式,只能在「乙」的前邊加一個介詞,把它連接在「甲」的後頭。例如:「甲乙互相送禮」=「甲給乙送禮,乙給甲送禮」。別的例子:
互相賠禮:甲(乙) 給 乙(甲)賠禮
互相捧場:甲(乙) 給 乙(甲)捧場
互相道喜:甲(乙) 向 乙(甲)道喜
互相認錯:甲(乙) 向 乙(甲)認錯
互相報告情況:甲(乙) 向 乙(甲)報告情況
互相保證……:甲(乙) 向 乙(甲)保證……
互相訴苦:甲(乙) 對 乙(甲)訴苦
互相提意見:甲(乙) 對 乙(甲)提意見
互相搗亂:甲(乙) 跟 乙(甲)搗亂
互相打聽消息:甲(乙) 跟 乙(甲)打聽消息
有的只能把受事的一方利用「的」字插進動賓組合中間去。例如:
互相幫忙:甲(乙)幫乙(甲) 的 忙
互相拆台:甲(乙)拆乙(甲) 的 台
互相請客:甲(乙)請乙(甲) 的 客
互相貼大字報:甲(乙)貼乙(甲) 的 大字報
還有超出上面兩種格式之外的,例如:
互相推諉責任:甲(乙) 把 責任推 給 乙(甲)
四四 說「該」
《人民文學》1987年1—2期合刊240頁有下列句子:
康明斯曾受出版社之託組某作家稿,發現 該人 根本不會寫作,只好自己代寫了百分之九十。
這「該人」二字非常刺眼。「人」前面能不能用「該」呢?且查查詞典。
《辭源》: 舊時公文書中指上文說過的人或事等,如該員、該件、該處、該案。
(辭海):④指上文說過的人或事物,多用於公文。如:該員;該件。
《現代漢語詞典》:指示詞,指上文說過的人或事物(多用於公文):~地交通便利/~同志一貫表現積極。
三種詞典都說「該」字多用於或只用於公文,上面所引《人民文學》的文章不是公文,「該」字用得不妥。可是再一想,即使是公文,似乎也沒見過「該人」的例子。這又是怎麼回事呢?原來是除了文體之外還有兩個因素左右「該」字的使用。一是「該」字多用於職稱之前,不大用於其他名稱之前;一是「該」只用於上級對下級或官府對庶民,沒有相反的。比如府里對縣裡行文可以稱「該縣」,倒過來不行;這個縣對那個縣只能標「貴縣」(知府與知縣面談時也要客氣些,稱「貴縣」)。官府之外,「該商號」、「該經理」、「該校」、「該校長」等等也合於習慣;學校在布告或給家長的信中也可以稱「該生」。「該員」的「員」指官員,不是人員的意思。「人」既不是職稱,又無上下級可分,所以「該人」從來不見於文字。
「該」用於職稱或類似的名稱之外的例子不多,《辭源》舉「該件」、「該案」二例是比較常見的,也都是公文中用語。用於政區,「該省」沒有歧義,「該府」、「該縣」都可以兼指知府官、知縣官。籠統的就稱「該處」。「該」不用於時間名稱,沒有「該年」、「該月」的說法。
《現代漢語詞典》所舉二例「該地」、「該同志」都有點可疑。
最重要的是一定要記住:「該」是 舊時公文用語 ,現代的公文里已罕見,一般文章里更不合適。《人民文學》那篇文章里的「該人」,如果用大白話,該說「那個人」;如果要帶點感情色彩,不妨說「此人」、「此君」,或者「這位老兄」。
【後記】最近在汪曾祺的小說《皮鳳三楦房子》里看到一段關於「該人」的按語:「按:『該人』一詞見之於政工幹部在外調材料之類後面所加的附註中,他們如認為被調查的人本身有問題,就提筆寫道:『該天』如何如何,『所提供情況僅供參考』云云。」看來「該人」見於文字是不早的。
1988年11月1日
四五 「誰是張老三?」和「張老三是誰?」
三年前有一天在一篇小說里看到前後相連的這麼兩句問話:
什麼是愛情?愛情是什麼?
我就想,這兩句問話的意思一樣不一樣呢?想來想去,覺得只有一種意思,沒有什麼兩樣。
接著我就想,如果把「什麼」換成「誰」,比如說,誰是張老三?張老三是誰?
情形是不是相同呢?我發現「誰是張老三?」有兩種意思,一種意思等於「張老三是誰?」一種意思不等於「張老三是誰?」
問「張老三是誰?」是問張老三是怎麼個人,是一位老師傅?一位司機?你的街坊?你們單位里的同志?等等,等等。
問「誰是張老三?」就有兩種可能。一種可能是你在說話中間提到一位張老三,我不知道這個人,我可以問你「張老三是誰?」也可以問你「誰是張老三?」兩句話一個意思。(就跟「愛情是什麼?什麼是愛情?」一樣。)可是如果你和我走進一個會場,我知道有一位張老三在裡邊,我不認識這個人,要你指給我看,我就只能問「誰是張老三?」決不會問你「張老三是誰?」可見「誰是張老三?」有兩種作用,或者是要求指出張老三這個人,或者是要求說明張老三這個人,而「張老三是誰?」則沒有前一種作用,只有後一種作用。
到此為止,問題解決了一半,就是說,知道「什麼是愛情?」等於「愛情是什麼?」而「誰是張老三?」不一定等於「張老三是誰?」至於為什麼會有這個分別,仍然是一個疑問。三年以來,也有時候想到它,可是一直沒有認真思考。
最近參加一個會,聽著一個冗長的發言,不免胡思亂想,忽然又想到這個問題,一下子恍然大悟。我是從方言裡得到啟發的。有許多方言不說「誰」而說「啥人」(及其各種變體),又有別的許多方言不說「誰」而說「哪個」(及其各種變體)。在這些方言裡,「啥人」或者「哪個」都是全面的等於「誰」的。我忽然想,如果有一種方言,既說「啥人」又說「哪個」,那就必然有所分工:在要求說明一個人的時候說「張老三是啥人?」在要求指出一個人的時候說「哪個是張老三?」事實上有沒有這樣一種方言,我不知道。我只是假定有這樣一種方言,可以用來解答為什麼「誰是張老三?」不一定等於「張老三是誰?」因為拿這個假設的方言做標尺,前一句的「誰」有時候等於「哪個」,有時候又等於「啥人」,而後一句的「誰」只等於「啥人」。
四六 「吾」是「我」,「我」是誰?
近來看馮友蘭先生的《三松堂自序》,看到一個笑話,涉及語言的問題。下面引原文(285頁):
先生給學生講《論語》,講到「吾日三省吾身」,先生說,「吾」就是「我」呀。學生放學回家,他父親叫他回講,問他「吾」是什麼意思?學生說「吾」是先生。父親大怒,說「吾」是我!第二天去上學,先生又叫學生回講,問「吾」是什麼意思?學生說「吾」是我爸爸。
馮先生對這個故事的解釋是:這個「我」是抽象的「我」,既不是他的先生,也不是他的爸爸,正如「麵包」是指抽象的麵包而不是指這一個或那一個麵包。這個比方是不確切的。「我」是指代詞,指代詞跟名詞、動詞等等不同,它只有指示的對象,沒有固定的概念內容。一方面,同一個「我」可以在不同的場合指不同的人;另一方面,同一個人可以在不同的場合被稱為「我」或「你」或「他」。這是「麵包」辦不到的,它可以指這一塊或那一塊麵包,可是不能有時候指麵包,有時候指黃油。
四七 「您們」和「妳」
「您們」不見於知名作家的作品,更不見於議論文字,但是在私人信件特別是年輕一輩的筆底下已經相當常見,至少已經有二三十年了。據我所知,北京人嘴裡沒有「您們」,不知道其他北方方言裡有沒有。最近在《人民文學》1981年7月號《鄉村酒肆》(作者趙金九)里看見一個例子:「您們要是相信我,就聽我說一句話。」不知道作者是不是在口語裡有根據;如果有,是哪兒的方言?
跟「您們」不同,「妳」純粹是個寫法問題。這個字的流行範圍似乎跟「您們」大致相同,但是以女性中間為主。這個字的歷史比「您們」長些,解放前已經有了,不知道早到什麼時候。
四八 關於「您們」
我在《中國語文》今年第2期里寫了一篇短文,談到「您們」,說是私人信件里常見,文藝作品裡罕見,舉了《人民文學》1981年7月號里一個例子。現在再提供幾個例子:
我擁護您和您的同僚們。您們是國家的精華和希望。您們失去了太多的時間,我相信您們會奪回來。(王蒙《蝴蝶》《王蒙小說報告文學選》385頁)
您們給了我們生活的勇氣和前進的力量!(從維熙《傘》《小說月報》1981年第11期16頁)
嘗到勞動滋味的人有福了,因為社會主義的幸福是您們的。謹向您們致賀,向一切勞動人民致敬,並祝新年之禧!(老舍《賀年》,轉引自《語文學習》1982年第2期55頁)
至於口語裡有沒有,我為此事曾經在北京城區做過點調查。我請一位在區教育局工作的同志在幾個中學的學生中間調查,他告訴我:「在中小學生的日常說話中,沒有聽見有說『您們』的。學生見了幾位老師在一起,也只說『老師們』,不說『您們』。不過,在念文章或發言稿的時候有說『您們』的,那是因為書上或稿子上寫著有。」另外,一位初中教師告訴我,她的班上沒有學生說「您們」,但她的一位教高中的同事告訴她聽見個別學生說過。可是另一位中學老師告訴我,他那個學校里很多學生說「您們」,我怕他調查時沒有交代清楚,念文章不算。另一位同志調查了他認識的老北京人,其中有老年人,結論是:「『您們』在口語中確實出現過,但用得很少,主要見於三句話:(1)您們吃飯了嗎?(2)您們請回吧!(3)給您們添麻煩了。」對這個問題有興趣的同志不妨進一步調查。
四九 動物稱「們」
一般都說,「們」只用在人稱代詞和稱人的名詞之後,動物名稱之後用「們」只出現在童話之類的作品裡。這個話基本上正確,間或有例外。
當他找到 駱駝們 的時候,他的心似乎全放在它們身上了。(老舍《駱駝祥子》)
他照例把七八隻綿羊往河灘的草叢裡一撒…… 羊們 就啃起草來。(趙金九《鄉村酒肆》,《人民文學》1981年7月號)
夜裡, 耗子們 在紙頂棚上一趟一趟地遊行。(蘇叔陽《傻二舅》,《人民文學》1981年8月號)
「鬼」算不算稱人的名詞呢?有「鬼們」的例子:
要是 鬼們 哪一天吃了解藥(據說鬼魂都得吃迷魂藥),明白過來,非得找他算賬不可。(蘇叔陽《傻二舅》)
當然,這些都是見於書面的例子,究竟口頭上這樣說不說,還有待於調查。
五〇 「他」和「她」
一
「他」和「她」只是在書面上有區別,聽起來都是tā,分不出男和女的。放在一定的上下文裡頭,一般能分別,但也不是沒有聽錯了的可能。請看:
我們結婚的那天,他臉上紫皰漲成了黑色,紅鼻頭像蠟燭一樣又硬又光,他的又短又小的身體緊緊地裹在新衣服裡面,讓人看了有一種很傷心的想法。我穿一套酸黃瓜色的衣服怪彆扭的。我聽見母親在廚房裡高聲對人說:「tɑ一丁點兒也配不上tɑ。tɑ找上了tɑ,真是tɑ天大的運氣——」
假定您是在廚房聽母親說話的客人,請您猜,這五個tɑ,哪幾個是「他」,哪幾個是「她」?十有九您會以為第一個、第四個、第五個tɑ是「他」,第二個、第三個tɑ是「她」。您再聽下去(還是那位母親的話):
「我一直認為tɑ是會嫁不出去的。」
這一下全翻了個兒了。這第六個tɑ是可以 嫁 的,那就只能是女的,只能是「她」。因而全文也只能是:
「 她 一丁點兒也配不上 他 。 他 找上了 她 ,真是 她 天大的運氣。我一直認為 她 是會嫁不出去的。」
書面上是搞通了,可再一想,那位「母親」真能這麼一個tɑ接一個tɑ的往下說嗎?她不會意識到要把聽的人搞糊塗嗎?或者第二、第三兩處說的不是「tɑ」而是男的名字;或者第一、第四、第五處說的不是tɑ而是女的名字。
最後應該交代引文的出處。引文見於1986年12月《小說選刊》112頁。
二
1988年第11期的《北京文學》上有一篇小說《黃傘》(作者劉心武),裡邊說到一家人家,主人兩口子都不在家的時候,來了一位客人,等了一會兒就走了,落下一把黃色的傘。主人夫婦回來問保姆,客人什麼模樣,留下話沒有,保姆回答不上,甚至連客人是男是女都忘了。「再一個清晨,兩口子臨出門對銀娣千叮嚀萬囑咐,倘若那人再來而他們都未回家,一定要問清 他或她 姓什麼叫什麼從哪兒來為個什麼,並且最好請 他或她 留下來等一等,給 他或她 沏一杯茶,倘若 他或她 又不等到主人回來便走掉,那麼一定提醒 他或她 別忘了帶走上次留下的那把黃傘,並且應當記住 他或她 大約多高大約多大是胖是瘦穿著打扮有什麼特點說話有沒有口音……」
這一段話裡邊,「他或她」出現六次。實際說話裡邊會出現「tɑ或tɑ」嗎?肯定不會。大概只會出現一個字——tɑ。這個tɑ寫成漢字是「他」還是「她」呢?大概只會是「他」,因為這是老字號,「她」是分店。緊接著的底下一段是銀娣說話,她說:「我讓 他 留張條子再走。」……她沒有說「他或她」。為什麼作者讓這兩位主人說「他或她」而讓那保姆說「他」,為什麼要作這樣的不同處理呢?大概是藉此表示他們的文化高低不同吧。然而「他或她」是絕對不會出現在實際說話裡邊的,不管加不加引號。
下面還有一段:「吃飯的時候她問他:『你在單位里是不是跟人家講了?』他愣了一下,搖頭。她便知道他一定是窮極無聊,跟同事們講了家裡忽然多出把黃傘的事兒。她用勁扒飯,筷子碰得飯碗噼叭響,兩眼恨著他。他心中直後悔。」
這讀起來沒有問題,可如果是拿到電台去廣播,就又弄不清是男的埋怨女的還是女的埋怨男的了。要不看書光聽講,至少得把第一句改成「吃飯的時候女的問男的」。
總之,咱們得記住:「她」是個只能在書面上起作用的字。
五一 他爹,他兒子
請看下面這句話:
他爹受了一輩子的苦,只有一個願望,就是把他兒子送進學堂去念書。
兩個「他」指兩個人。「他爹」裡邊的「他」是「他兒子」裡邊的「兒子」,「他兒子」裡邊的「他」是「他爹」裡邊的「爹」。這一句要是翻成英語或類似英語的語言,決不能兩處都用「他」。英語在這裡用有定冠詞the,漢語在這裡不能用「這」或「那」。
五二 二十年前,二十年後
在下面這句話里,
二十年前他還是個給地主放羊的苦孩子,二十年後他已經是個群眾擁戴的生產隊長。
「二十年前」是從現在算到那個時候,「二十年後」是從那個時候算到現在。前者的起點是後者的終點,後者的起點是前者的終點。如果是同一個起點,那就相去四十年了。不是那個意思。
五三 立足點
一
比較下面這兩句:
這地方,你進去了就出不來了。
這地方,你進來了就出不去了。
說第一句話的人站在「這地方」的外邊,說第二句話的人站在「這地方」的裡邊。立足點不同,使兩句話的「言外之意」也有所不同。第一句話像是好心的警告,第二句話有可能是好心的警告,但也有可能是幸災樂禍。
二
在某種場合,不同的方言在用「來」或用「去」上有分歧。比如兩位朋友甲和乙在某一公共場所相遇,甲對乙說:
今兒晚上,你有空的話,請到我家來/去。
用「來」還是用「去」因方言而異。大體說,北方方言多用「去」,南方方言多用「來」。這也是立足點不同的緣故。
五四 語境
「他不會說話」可以用於嬰兒,意思是他還沒有獲得說話的能力;或者用於啞巴,意思是他喪失了或者原本沒有說話的能力;或者用於正常的人,意思是他說錯了話,得罪了人,或者把事情鬧僵了。這句話五個字,這種種分別是由哪個字產生的呢?「話」?「說」?「會」?詞典里說「會」字有「有能力」和「擅長」兩種意義,其實這也只是程度之差而已。即使承認這個差別,也只能使第三種情況區別於前兩種情況,又是什麼使前兩種情況互相區別的呢?主要是語言環境,簡稱「語境」。這語境集中反映在「他」字上,這個「他」或者指一個小小孩兒,或者指一個聾啞人,或者指一個正常人。因此不妨說這個「他」字的語言學意義只有一個(第三人稱代詞),可是它的現實意義是多種多樣的。
五五 用詞不當
用詞不當,一般是指一個詞用在某個上下文裡不恰當。可有時候問題不在於上下文而在於說話的人或是寫信的人跟對方的關係。這也屬於語境問題。
有這麼一個故事:有一個單位請人來做報告,經辦的人給報告人去信,信里說:「請您來講一次,想來您也會覺得 榮幸 的。」這位同志又在他的上級的辦公桌上留個條子,說:「請某某來做報告,定在某日上午九時, 限 你九點前到會場。」報告完了之後又寫信給報告人道謝:「您的報告對我們有 一定 幫助,特此致謝。」
另外一個故事:一個大學生把他的作品送給他的老師看,拿回來之後給老師去了封感謝信,說「頃奉 大函 ,對 拙作 所提意見非常好,十分感謝,我一定照改。」
有名的俄語專家劉澤榮老先生的一個學生告訴我有關劉老的一個笑話。「有一年春節,我們幾個學生去給老師拜年。拜完年我們告辭,老師一直送我們到大門外頭,連著說:『留步!留步!』我們等老師回進去之後,哈哈大笑。」
劉澤榮是很小的時候就跟著他父親去俄國,到中年才回中國的。他不熟悉中國社會裡的許多客套話,不知道「留步」是客人對送客的主人說的。
五六 「安」字兩解
《莊子·秋水》篇末章記下了一段古今有名的對話:
莊子與惠子游於濠梁之上。莊子曰:「儵魚出遊從容,是魚之樂也。」惠子曰:「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魚矣,子之不知魚之樂全矣。」莊子曰;「請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魚樂』雲者,既已知吾知之,而問我。我知之濠上也。」
執筆的莊子門徒以及千載之下的讀者都覺得這場爭辯,不成問題,勝利屬於莊子。其實這無非因為莊子說了最後的一句話罷了。要是就事論事,惠子提出來的倒是認識論上的一個重要問題。莊子辯他不過,就利用「安」字的歧義把問題岔開,只求口頭得勝,不免有點欠缺「運動員精神」。
古時用「安」字發問,和現在用「哪兒」相同,有兩種意義:或是詢問處所,如「泰山其頹,吾將安仰?」(《禮記·檀弓》);或是詢問事理,如「雖欲哭之,安得而哭之?」(同書)。前者是疑問,後者是反詰。反詰等於否認,所以惠子說莊子「 安 知魚之樂」,莊子也承認這等於「 不 知魚之樂」,才反問「安知我 不 知魚之樂?」後來被惠子擠對住了,忽然要循其本來,說:「您問我在 哪兒 知道魚兒快活嗎?我在 河邊兒上 知道的啊!」噫,不夠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