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漫談 · │語文常談│

呂叔湘 《語文漫談》
從圖畫到「念念有詞」 〔1〕 自從有了人類,就有了語言。世界上還沒有發現過任何一個民族或者部落是沒有語言的。至於文字,那就不同了。文字是在人類的文化發展到一定階段的時候才出現的,一般是在具有國家的雛形的時候,直到現在,世界上還有很多語言是沒有文字的,也可以說,沒有文字的語言比有文字的語言還要多些。最早的文字也只有幾千年的歷史,而且就是在有文字的地方,直到不久以前,使用文字的也還是限於少數人。 文字起源於圖畫。最初是整幅的畫,這種畫雖然可以有表意的作用,可是往往意思含胡不清,應該怎麼理解取決於具體環境,例如畫在什麼地方,是誰畫的,畫給誰看的,等等。這種圖畫一般都比較複雜,這裡設想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比如畫一個井,裡邊畫三隻兔子。如果是一個獵人畫在一棵樹上的,就可能是表示附近的陷阱里有三隻兔子,要後邊來的夥伴處理。如果是畫在居住的洞壁上的,就可能表示獵人們的願望,這種畫有法術的作用,那裡邊的三隻兔子就不是確實數目而只是許多兔子的意思。 圖畫發展成為文字,就必須具備這樣一些特點:(1)把整幅的畫拆散成個別的圖形,一個圖形跟語言裡的一個詞相當。(2)這些圖形必得作線性排列,按照語言裡的詞序。比如先畫一個井,再畫三個直道兒或橫道兒,再畫一個兔子,代表「阱三兔」這樣一句話。如果把三個道兒畫在井的前邊,就變成三個陷阱里都有兔子的意思了。(3)有些抽象的意思,語言裡有字眼,不能直接畫出來,得用轉彎抹角的辦法來表示。比如畫一隻右手代表「有」,把它畫在井的後邊,就成為「阱有三兔」。這種文字是基本上象形的文字,但是可以念,也就是說,已經跟語言掛上鉤,成為語言的視覺形式了。 到了這個階段以後,為了便於書寫,圖形可以大大簡化(圖案化,線條化,筆劃化),絲毫不損害原來的意思。從漢字形體變化的歷史來看,甲骨文最富於象形的味道,小篆已經不太像,隸書、楷書就更不用說了。從形狀上看,第二階段的零碎圖形和第一階段的整幅畫很相似,第三階段的筆劃化圖形和第二階段的象形圖形可以差別很大。但是從本質上看,象形文字和表意畫有原則上的區別,而象形文字和後來的筆劃化的文字則純粹是字形上的變化,實質完全相等。 圖畫一旦變成文字,就和語言結上不解之緣。一個字,甚至是最象形的字,也必然要跟一定的字音相聯繫;表示抽象意思的字,筆劃化了的字,就更加離不開字音了。這樣,語言不同的人看不懂彼此的文字,哪怕是象形成分最多的文字。假如一個人的語言裡「有」和「右」不同音,他就不懂一隻手夾在一個井和三隻兔子中間是什麼意思。 文字發展到了這種「詞的文字」之後,仍然有可能進一步發展成純粹表音的文字,這將來再談。這裡所要強調的是:儘管文字起源於圖畫,圖畫是與語言不相干的獨立的表意系統,只有在圖畫向語言靠攏,被語言吸收,成為語言的一種形式(用圖形或筆劃代替聲音)之後,才成為真正的文字。 對於文字和語言的關係沒有好好思考過的人,很容易產生一些不正確的理解。很常見的是把文字和語言割裂開來,認為文字和語言是並行的兩種表達意思的工具。這種意見在我國知識分子中間相當普通,因為我們用的是漢字,不是拼音字。有人說,文字用它自己的形體來表達人的思維活動、認識活動。當人們寫文字的時候,目的在寫它的思想而不僅為的是寫語言;當人們看文字的時候,也只是看它所包含的內容,不一定把它當做語言;只有把它讀出來的時候,才由文字轉化為語言。這個話顯然是不對的。文字必須通過語言才能表達意義;一個形體必須同一定的語音有聯繫,能讀出來,才成為文字。如果一個形體能夠不通過語音的聯繫,直接表達意義,那就還是圖畫,不是文字。代表語言,也就是能讀出來,這是文字的本質,至於寫的時候和看的時候讀出或者不讀出聲音來,那是不關乎文字的本質的。事實上,教兒童認字總是要首先教給他讀音;不通過語言而能夠學會文字的方法是沒有的。粗通文字的人看書的時候總是要「念念有詞」,那怕聲音很小,小到你聽不見,你仍然可以看見他的嘴唇在那兒一動一動。完全不念,只用眼睛看(所謂「默讀」),是要受過相當訓練才能做到的。 有人拿阿拉伯數字和科學上各種符號作為文字可以超脫語言的例子。這也是只看見表面現象,沒有進一步觀察。數字和符號也都是通過語言起作用的,不過這些符號是各種語言裡通用,因此各人可以按照各自的語言去讀罷了。例如「1,2,3」可以讀成「一,二,三」,可以讀成「one, two, three」,可以讀成「один, два, три」,等等,但是不把它讀成任何語言的字音是不可能的。而況在任何語言的語彙里這種符號都只是極少數呢? 繞口令為什麼會繞口 〔2〕 有一種民間文藝形式叫繞口令,又叫急口令,古時候叫急說酒令。例如,(1)「吃葡萄不吐葡萄皮兒,不吃葡萄倒吐葡萄皮兒」;(2)「板凳不讓扁擔綁在板凳上,扁擔偏要板凳讓扁擔綁在板凳上」。這種話說快了準會說錯字兒,比如把「葡萄皮兒」說成「皮條蒲兒」,把「扁擔」說成「板擔」,把「板凳」說成「扁凳」。這就叫繞口。繞口令為什麼會繞口呢?因為這裡頭有雙聲、疊韻的字。 什麼叫做雙聲、疊韻?用現在的名詞來解釋,雙聲就是兩個字的聲母相同,疊韻就是兩個字的韻母和聲調都相同。(如果不是完全相同,而只是相近,就只能叫做准雙聲,准疊韻。也有人不加分別。)剛才那兩個繞口令里的雙聲、疊韻關係,可以這樣來表示: (1) 上面用橫線連接的字是雙聲,底下用橫線連接的字是疊韻。雙聲和疊韻的字都是字音一部分相同,一部分不同。把許多這樣的字安插在一句話裡頭,說快了就容易「串」。 (2) 古人很早就發現漢語字音極容易發生雙聲、疊韻的關係,因而在語言中加以利用。例如古代有大量的「聯綿字」,或者是雙聲,或者是疊韻。雙聲的像「留連、流離、輾轉、顛倒、躊躇、踟躕、躑躅、囁嚅、鴛鴦、蟋蟀」。疊韻的像「逍遙、猖狂、綢繆、優遊、蹉跎、逡[qūn]巡、彷徨、徘徊」。現代的象聲詞也大都利用雙聲、疊韻關係,例如「丁當」是雙聲,「當郎」是疊韻,「丁令當郎」是又有雙聲又有疊韻。雙聲、疊韻的最廣泛的用處是在詩歌方面。 古四聲和普遍話四聲 「聲、韻、調」是了解漢語字音的基本概念,必須弄清楚。尤其是因為「聲」和「韻」都有不止一種意義。拼音方案里聲母的「聲」是一種意義,聲調的「聲」,平聲、上聲、去聲、入聲的「聲」又是一種意義。古時候只說「四聲」,現在為了跟聲母區別,才說「聲調」。 「韻」也有兩種意義。拼音方案里韻母的「韻」包括韻頭、韻腹、韻尾,可是不包括聲調。詩韻的「韻」就加上聲調的因素,「東」和「董」韻母相同,但不是一個韻;可是不計較韻頭,例如「麻、霞、華」是一個韻。疊韻的「韻」一般也不計較韻頭。 關於聲調,常說「四聲」,得區別古音的四聲和現代普通話的四聲。古音的四聲是平、上、去、入,普通話的四聲是陰平、陽平、上聲、去聲。古音的平聲在普通話里分化成陰平和陽平,古音的入聲在普通話里分別變成陰平、陽平、上聲或去聲。有的方言裡,上聲、去聲、入聲也有分陰陽的,因此能有八個聲調,也有隻有五個、六個、七個的。 聲調是漢語字音的不可缺少的部分,它的重要決不在聲母、韻母之下。有人以為聲調好像是外加的,是可以拿掉的,這是一種誤解。光寫一個ma、不標聲調,你不知道是「媽」,是「麻」,是「馬」,還是「罵」,乾脆就是讀不出來。有了上下文當然可以解決,可要是有上下文,去掉個把聲母也不礙事,比如看見「qí shang le tā de zǎo hóng…ǎ」,准知道是「騎上了他的棗紅馬」。說實在的,從遠處聽人說話,首先分辨不清的是聲母,其次是韻母,最後只剩下聲調還能辨別。前兩天,收音機里播送天氣預報的時候,我在另一間屋子裡,「最高氣溫攝氏」之後只聽到一個「 度」,可是我知道不是五度就是九度。有一位朋友曾經說過,有時一邊刷牙,一邊還能跟人搭話,這時候聲母韻母都不清楚,傳遞信息主要靠聲調。有人能用馬頭琴等樂器模仿唱戲,熟習那段戲詞的人就能從那聲調的高低升降上聽出字眼來。墨西哥的馬札特克人吹口哨吹出一句話的聲調,用來傳話。都是證明。 從前填詞、作曲,很講究四聲的分別,為的是使字兒和譜子協調,傳統的戲詞、大鼓書等也還顧到這一點,新編的歌曲就往往不怎麼照顧了。大概字兒文點兒,唱腔花點兒,聽眾也就不大意識到字的聲調;唱詞越近於說話,唱腔越質樸,四聲走了樣就越顯得彆扭——聽不懂不好受,聽懂了更難受。許多人不愛聽用漢語演唱的西洋歌劇,特別是裡邊類似道白的部分,就是這個緣故。 不必「談音色變」 中國的音韻之學開始在六朝。那時候好像人人都對語音感興趣似的。《洛陽伽藍記》里記著一個故事:有一個隴西人李元謙愛說「雙聲語」,有一天打冠軍將軍郭文遠家門口過,看見房子華美,說:「是誰第宅過佳?」郭家一個丫鬟叫春風的在門口,回答他說:「郭冠軍家。」李元謙說:「凡婢雙聲。」春風說:「佇奴慢罵。」連一個丫鬟也懂得用雙聲說話,文人學士更不用說了。 〔3〕 不知道為什麼語音現象後來變得越來越神秘起來。到了現在,連許多從事語文工作的人也「談音色變」,甚至把那簡單明了的漢語拼音方案也看成天書,不敢去碰它,查字典總希望有直音。可是小學生卻一點不覺得困難,很快就學會了。一般認為最難辦的是辨別四聲,小孩兒學起來卻毫不費力。我家裡有個八歲的孩子,剛進小學一年級不久,有一天問我:「一夜」的「一」該標第一聲還是第二聲?原來「一」字單說是陰平即第一聲,在去聲字之前是陽平即第二聲,「夜」是去聲字,「一夜」的「一」實際發音是陽平,但教科書按一般慣例,凡「一」字都標陰平,所以小朋友有疑問。這不證明學會辨別聲調並不是什麼艱難的事情嗎? 異讀字 〔4〕 異讀字的情況比異體字複雜得多。異讀字可以按幾個讀音是否相近分成兩類,讀音相近的又可以按意義的異同分開來談。 讀音相近的,它們的差別或者是聲母不同,例如: 秘:mì,秘密;bì,便秘。 系:jì,繫鞋帶;xì,聯繫。 或者是韻母不同,例如: 薄:báo,紙很薄;bó,薄弱。 熟:shóu,飯熟了;shú,成熟。 或者是聲調不同,例如: 骨:gú,骨頭;gǔ,骨節、脊椎骨。 差:chā,差別;chà,差不多。 或者是聲、韻、調里有兩項或者三項不同,例如: 嚇:hè,恐嚇;xià,嚇壞了。 殼:ké,雞蛋殼兒;qiào,地殼。 虹:hóng,虹彩;jiàng,天上出虹了。 這些不同的讀音往往是一個用在口語性較強的字眼裡,一個用在書面性較強的字眼裡。這些字的讀音差別一般是有規律的:其中一部分在古時候只有一個讀音,後來說話音和讀書音分化了,形成「文白異讀」的現象。各地方言都有這種現象,北京話不是最突出的。 有些異讀字的一個讀音專門用在姓氏或者地名上。例如:「任」一般念rèn,姓念rén,地名「任縣、任邱」也念rén;「華」一般念huá,姓念huà,地名「華山、華縣、華陰」也念huà;「堡」一般念bǎo,地名「吳堡、瓦窯堡」等念bǔ,「十里堡」等念pù,也寫做「鋪」。 上面這些例子都可以說是讀音的差別並不表示意義有多大差別,只是使用的場合不同罷了。另外有些字,不同的讀音所聯繫的意義已經有些距離。例如: 好:hǎo,好壞;hào,愛好。 縫:féng,縫補;fèng,縫兒。 傳:chuán,傳播;zhuàn,傳記。 調:tiáo,調弦;diào,腔調。 這類字很多。它們的讀音差別是古來就有的,規律性頗強,主要是用不同的聲調錶示不同的詞類,聲母的不同往往是聲調不同引起的(如「傳」、「調」)。這類字從語言的角度看,都應該算是兩個字,不過關係很密切,可以叫做「親屬字」。 有些異讀字,讀音雖然相近,意義相差很遠。從語言上看,不但不是一個字,也不能算是親屬字,只是幾個字共用一個字形罷了。例如: 差:chā,差別;chāi,差遣。 炮:páo,炮製藥材;pào,槍炮。 的:dí,的確;dì,目的;de,紅的。 打:dǎ,敲打;dá,一打十二個。 末了這個例子最明顯,一打的「打」是譯音,跟敲打的「打」毫無關係。槍炮的「炮」原來寫做「礮」,紅的白的的「的」原來寫做「底」,也可以證明兩個「炮」和兩個「的」都是沒有關係的。(的確的「的」和目的的「的」意義相關,古時候讀音相同,是一個字,現在讀音不同,也許得算兩個字。) 另一類異讀字的讀音相差很大。有的是意義相同,例如「尿」有niào和suī兩讀,「拗」有ào和niù兩讀。這往往是不同方言混合的結果。有的是意義毫無關係,是借用字形的結果。例如古代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是重量單位。糧食論斗,是容量單位;因為十斗糧食的重量大致相當於一石,所以糧食也論石,一石等於十斗,又成了容量單位(至今有些方言裡糧食還是論「石」)。後來又因為一石糧食恰好是一個人所能挑擔的重量,於是一石又稱一擔,可是仍然寫做「石」,於是「石」就在shí之外又添了dàn這個音。廣西壯族一度寫做僮族,寫「僮」讀zhuàng,借用僮僕的「僮」tóng,於是「僮」字就有了兩個讀音。這種現象就是日本人所說的「訓讀」——借用漢字代表日語的字眼,不取漢字的音而用原有字眼的音來讀,例如寫「人」可是讀hito,寫「山」可是讀yama。這種異讀字,無論是方言混合的結果,或者是借用字形的結果,既然聲音相差很遠,在語言裡都得認為是不同的字。 還有一些古代的譯名,有傳統的讀法,跟漢字的現代音不同。例如「大宛」讀dà-yuān,「龜茲」讀qiū-cí,「單于」讀chán-yú,「冒頓」讀mò-dú。這是另一類異讀字。 異讀字也是歷史發展的結果,可是在文字的學習上增加不小的困難。普通話審音委員會已經刪汰了不少異讀,保留下來的是委員會認為有區別意義的作用或者使用場合不同的。可是大多數字都只有一個讀音,一字一讀是合乎文字功能的原則,因而也是深入人心的趨勢。因此只有幾個讀音都是常常應用,勢均力敵,才能長久並行,例如「長」cháng和「長」zhǎng,「樂」lè和「樂」yuè。否則比較少用的讀音很容易被常用的讀音擠掉,例如「間接」不說jiànjiē而說成jiānjiē,「處理」不說chǔlǐ而說chùlǐ,「從容」不說cōngróng而說成cóngróng,「一唱一和」的「和」不說hè而說成hé,不但常常可以從一般人嘴裡聽到,而且也常常可以從電影裡,舞台上和廣播裡聽到。是不是有一天會「習非成是」呢?誰也不敢預言。 與此有關的是文言裡的破讀問題。例如「解衣衣我,推食食我」的第二個「衣」字讀yì,第二個「食」字讀sì;「故王之不王,不為也,非不能也」的第二個「王」字讀wàng。有人說這種破讀是注家的造作,不一定在實際語音上有根據。也有人認為當時語音確實有分別,現代還有不少用聲調錶示詞類的字,可以作證。作為語言史上的問題,可以進一步研究,但是作為現代人學習文言的問題,也未嘗不可以另作考慮。現代的異讀是活在人們口頭的,尚且有一部分已經在逐漸被淘汰,古代的異讀只存在於古書的注釋中,自然更不容易維持。還有一說,文言裡的字已經全用現代音來讀,很多古代不同音的字都已經讀成同音,惟獨這些破讀不予通融,是不是也有點兒過於拘泥呢? 漢語裡的同音字 同音字可以按意義是否相關分成兩類。意義不相關的,像「工、公、弓、公」,「電、店、殿、惦」,例子多得很,不必列舉,也沒有什麼可討論的。意義相關的同音字可就不同了。它們的意義聯繫不是偶然的,是跟字音有關的,例如「崖」和「涯」,「亭」和「停」,「方」和「坊」,「椅」和「倚」,「曆」和「歷」。這些字是古時候就同音的。也有古時候只是讀音相近,後來變成完全相同的,例如「穫」和「獲」,「座」和「坐」(古上聲)。此外還有從古到今都只是讀音相近而不是完全相同的,例如「長、張、帳」,「孔、空、腔」,「叉、杈、汊、岔」(後三字同音),「環、圈、圓、旋」,「見、現」,「昭、照」,「劈、闢」,「知、智」,「牽、縴」,「分、份」,「背、揹」。這三類字,光從讀音看只有前兩類是同音字,但是這三類字都是每組讀音相同或者相近,而意義相關的,從語言的角度看都是親屬字。 這裡邊有幾個字的字形需要說明一下。古時候「曆」也寫做「歷」,「座」就寫做「坐」,「智」就寫做「知」,「現」就寫做「見」,很多書里還保留這些寫法。「椅、縴、份、揹」出現更晚,「椅」原先就用「倚」字,其餘三個字原先都沒有偏旁。這樣,問題就複雜起來了。拿「智」字做例子,也可以寫做「知」,那末,就「知」這個字形說,它是個異讀字,有平聲和去聲兩個音;就去聲這個字說,它有「知」和「智」兩個異體;從音和義的聯繫說,這個去聲字和平聲字是親屬字。「椅、縴、份、揹」都是近代才出現的字形,是所謂「俗字」,不過「椅」和「縴」資格老些,「份」字資格雖不老,也站住了,只有「揹」字又作為異體,歸併到「背」字里去了,儘管兩個字不同音。 還有一種特殊的同音字:「他」和「她」和「它」,「的」de和「地」de。這裡的字形分別純粹是書面上的事情,在語言裡只能算是一個字。 現代漢語裡同音字特別多。普通話里有字的音節大約1200多個,一般字典、詞典收字大約8000—10000個,平均一個音節擔負七八個字。當然不可能「平均」,有許多音節只有一個字,有不少音節有十五六個字,《新華字典》(1962年版)里zhì這個音節有38個字,外加9個異體。 同音字多了,是否會在語言裡產生混亂呢?事實上,這種可能性極小。因為字總是組織在詞句里的,這個音在這裡聯繫什麼意義,一般沒問題。在書面語裡,字形不同當然有幫助,但是也不起決定性的作用,「一字多義」一般也沒問題。口語沒有字形的幫助,照樣能發揮交際工具的作用。不過在文字的學習上倒的確引起一些困難,寫別字多數是由於同音。 漢語裡同音字特別多,編民歌、說笑話、說俏皮話的人充分利用了這一特點。(1)六朝的《子夜歌》等民歌就已經有這種「諧音」的例子:「執手與歡別,合會在何時?明燈照空局,悠然未有棋(期)。」「我念歡的的,子行由豫情。霧露隱芙蓉,見蓮(憐)不分明。」「奈何許!石闕生口中,銜碑(悲)不得語。」(2)謎語裡諧音的例子:「窮漢不肯賣鋪蓋——劉備(留被)。」(3)歇後語裡的例子:「燈草拐杖——做不得拄(主)。」「旗杆上綁雞毛——好大的撢(膽)子。」(4)笑話里的例子:唐朝優人李可及,有一天有人問他釋迦牟尼佛是什麼人,他說是女人。問的人說:這是怎麼回事?他說:《金剛經》里有一句「敷坐而坐」,佛要不是女人,為什麼要夫坐而後兒坐呢?(唐朝婦女常自稱為「兒」。)(5)對話里的例子:京劇《賣馬》里秦瓊對店主說要賣鐧[jiǎn],店主說「不洗衣裳要鹼做什麼?」老舍的《斷魂槍》里的沙子龍,遇到徒弟們為打架或獻技去討教一個招數的時候,有時說句笑話馬虎過去:「教什麼?拿開水澆吧!」(6)繪畫裡也常常有諧音的現象,例如畫兩條魚表示「吉慶有餘」,畫兩個喜鵲立在梅樹枝頭,表示「喜上眉梢」,畫五個蝙蝠表示「五福臨門」,畫三隻羊表示「三陽開泰」,等等。 一字多義與數字同形 多義字在任何語言裡都是很普通的現象。越是常用的字,越是意義多。意義的分項也很難有固定的標準,可以分得細些,也可以分得粗些。同一個字,在小字典里也許只分兩三個義項,在大字典里就可能分成十幾項甚至幾十項,這裡就不舉例了。需要討論的是一個字的幾個意義相差到什麼程度,在語言裡就不應當還把它看成一個字。最明顯的是譯音字。例如長度單位的「米」,跟吃的「米」毫無關係;重量單位的「克」,跟克服的「克」毫無關係。其次是虛字,虛字一般都是借用一個同音的實字。例如須要的「須」借用鬍鬚的「須」(後來寫成「鬚」,現在又簡化成「須」);不要的「別」借用分別的「別」。這些都應該破除字形的假象,看成同音同形的兩個不同的字。 此外還有許多字,幾個意義的差別也很大。隨便舉幾個例子:快速的「快」和痛快的「快」;緩慢的「慢」和傲慢的「慢」;樹木的「木」和麻木的「木」;配偶的「偶」和偶然的「偶」;排列的「排」和排除的「排」;快速的「疾」和疾病的「疾」;竹簡的「簡」和簡單的「簡」;材料的「料」和料想的「料」;露水的「露」和顯露的「露」,等等。這些字的不同意義很可能原來就沒有關係,有的也許當初有聯繫,可是現在也聯繫不上了。這種字也應當看做兩個同音字。 另一類字,幾個意義之間的聯繫是很清楚的,可是差別還是比較大,尤其是考慮到詞類。例如:鎖門的「鎖」和一把鎖的「鎖」;消費的「費」和水電費的「費」;相信的「信」和一封信的「信」;書寫的「書」和一本書的「書」;張開的「張」和一張紙的「張」,等等。這種字似乎可以算一個字,也可以算兩個同音的親屬字。在語言裡,一字多義和兩字同音是很難區別的。這種游移兩可的情形可以從某些「俗字」的產生看出來。例如把「上鞋」寫做「鞝鞋」,把「安裝」寫做「按裝」,把「包子」寫做「飽子」。這些字我們管它叫「俗字」,其實過去漢字的越來越多,主要就是這樣來的,不過通用的時間長了,著錄在字書里,就不再說它是俗字了。 「言」及「字」「句」 〔5〕 這裡要談的是語句結構的問題。談到結構,必得先有大大小小的一些單位,沒有不同的單位就談不上什麼結構。比如生物的結構是由細胞構成組織,由組織構成器官,由器官構成整個生物。語言的單位,常常講到的有詞、短語、句子等等。這些是語法學家們用的名目,一般人腦子裡大概只有「字」和「句」。要是追溯到很古的時候,那就只有一個名稱,叫做「言」。這個「言」字至少有三個意思。(1)《論語》里孔子說:「今吾於人也,聽其言而觀其行」;又說:「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也。」這裡的「言」是話的意思,是總括的名稱,不是一種單位。(2)孔子又說:「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左傳》里趙簡子說鄭國的子太叔「語我九言,曰,『無始亂,無怙[hù]富……』」。這裡的「言」是一句話的意思。這個意義現在還保存在一些熟語裡,如「一言為定」就是「一句話算數」,「三言兩語」就是「三句兩句」,「一言既出,駟馬難追」就是「一句話說出去就收不回來」。(3)《論語》里子貢問孔子:「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孔子說:「其『恕』乎。」《戰國策》里說齊國的田嬰有一回要做一件事情,不要別人勸他。有一個人說:「臣請三言而已矣,益一言,臣請烹。」田嬰就讓他說。他說:「海大魚」,說完了轉身就走。(故事的下文從略。)這裡的「言」是一個字的意思。後世的「五言詩、七言詩」裡邊的「言」也是字的意思。(2)和(3)都是語言單位的名稱,後來分別稱為「句」和「字」,例如《文心雕龍》的作者劉勰[xié]說:「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積句而成章。」這兩個名稱一直用到現在。只是有過一點兒小小變化,那就是在量詞和名詞分家之後,「字」還是個名詞,「句」卻成了量詞,人們只說「一個字」、「一句話」,不說「一個句」。直到最近,把「句」叫做「句子」,這才可以說「一個句子」。 漢語語法的特點 現在來談談語句結構,也就是語法問題。一提到語法,有些讀者馬上會想到名詞、動詞、形容詞,主語、謂語、賓語,等等等等,五花八門的名堂,有的甚至立刻頭疼起來。因此我今天下決心不把這些名堂搬出來;要是無意之中漏出一兩個來,還請原諒,反正可以「望文生義」,大致不離。至於另外有些讀者對這些術語特別感興趣,那末,講語法的書有的是。 語法這東西,有人說是漢語沒有。當我還是一個中學生的時候,不知道從哪兒聽來這種高論,就在作文里發揮一通,居然博得老師許多濃圈密點,現在想起來十分可笑。一種語言怎麼能夠沒有語法呢?要是沒有語法,就剩下幾千個字,可以隨便湊合,那就像幾千個人住在一個地方,生活、工作都沒有「一定之規」,豈不是天下大亂,還成為一個什麼社會呢?如果說漢語沒有語法,意思是漢語沒有變格、變位那些花樣兒,那倒還講得通。可是語法當然不能限於變格、變位。任何語言裡的任何一句話,它的意義決不等於一個一個字的意義的總和,而是還多點兒什麼。按數學上的道理,二加二隻能等於四,不能等於五。語言裡可不是這樣。最有力的證明就是,拿相同的多少個字放在一塊兒,能產生兩種(有時候還不止兩種)不同的意義,這種意義上的差別肯定不是字義本身帶來的,而是語法差別產生的。可以舉出一系列這樣的例子: (1)次序不同,意義不同 。(a)「創作小說」是一種作品,「小說創作」是一種活動。「資本主義國家」是一種國家,「國家資本主義」是一種經濟制度。(b)「一會兒再談」是現在不談。「再談一會兒」是現在談得還不夠。「三天總得下一場雨」,雨也許是多了點兒,「一場雨總得下三天」,那可真是不得了啦。(c)「她是不止一個孩子的母親」是說她有好幾個孩子,「她不止是一個孩子的母親」是說她還是成百個孩子的老師什麼的。「你今天晚上能來嗎?」主要是問能不能來,「你能今天晚上來嗎?」主要是問來的時間。(d)「五十」倒過來是「十五」,「電費」倒過來是「費電」,「包不脫底」倒過來是「底脫不包」。1960年發行過一種郵票,底下有四個字,從左往右念是「豬肥倉滿」,從右往左念是「滿倉肥豬」,好在上面的畫兒很清楚,是一頭肥豬,一大口袋糧食,證明第一種念法對。日本侵略軍占領上海時期,有些商店大拍賣時,張掛橫幅招貼,「本日大賣出」,要是從右往左念,就成了「出賣大日本」。這就自然叫人想到從前的迴文詩。歷代詩人做過迴文詩的不少,這裡不舉例了。集回文之大成的《璇璣圖》被《鏡花緣》的作者采入書中第41回,好奇的讀者不妨翻出來一看。 (2)分段不同,意義不同 。(a)有一個老掉了牙的老笑話。下雨了,客人想賴著不走,在一張紙上寫下五個字:「下雨天留客。」主人接下去也寫五個字:「天留人不留。」客人又在旁邊加上四個圈,把十個字斷成四句:「下雨天。留客天。留人不?留。」(b)有人把唐人的一首七絕改成一首詞:「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這樣的詞牌是沒有的,可是的確是詞的句法。這兩個例子都只是就文字而論是兩可,一念出來就只有一可,非此即彼。底下的例子,除非有意加以分別,否則說出來是一個樣兒。(c)「他和你的老師」,可能是兩個人(他|和|你的老師),可能是一個人(他和你的|老師)。(d)「找他的人沒找著」,也許是他找人(找|他的人),也許是人找他(找他的|人)。(e)《人民日報》(1963.12.8)上有個標題是「報告文學的豐收」,分段是在「的」字後頭;可是光看這七個字,也未嘗不可以在「告」字後頭分段。以上三個例子都是「的」字管到哪裡(從哪個字管起)的問題。「的」字管得遠點兒還是近點兒,意思不一樣。(f)《北京晚報》(1961.12.13)上有吳小如先生一篇短文,說白香山的詩句「紅泥小火爐」一般人理解為「小|火爐」是不對的,應該是「小火|爐」。講得很有道理。(g)有一則笑話說從前有一個人在一處作客,吃到南京板鴨,連聲說「我懂了,我懂了」。人家問他懂了什麼,他說,「我一直不知道鹹鴨蛋是哪來的,現在知道了,是咸鴨下的。」這就是說,他把「咸|鴨蛋」當成「咸鴨|蛋」了。(h)《光明日報》(1962.7.2)上有個標題是「北京商學院藥品器械繫和附屬工廠結合教學實習檢修安裝醫療器械」,可以有三種理解(兩道豎線是第二次分段):(1)結合教學|實習‖檢修安裝醫療器械;(2)結合教學實習|檢修‖安裝醫療器械;(3)結合教學實習|檢修安裝‖醫療器械。如果在「教學」或者「實習」後邊加個逗號,(1)和(2)(3)可以有區別;如果在「檢修」和「安裝」中間加個「和」字。(3)也可以跟(2)分清。 (3)關係不同,意義不同 。(a)「煮餃子(吃)」和「(吃)煮餃子」,「煮餃子」三個字次序一樣,分段也一樣(都是「煮|餃子」),然而意思不同。這是因為兩句話里的「煮」和「餃子」的關係不同。(b)「他這個人誰都認得」,也許是他認得的人多,也許是認得他的人多。這當然不是一回事。(c)《人民日報》(1956.10.8)上有一篇很有意思的短篇,標題是「爸爸要開刀」。看了正文才知道「爸爸」是醫生,不是病人。(d)「小馬沒有騎過人」曾經在語法研究者中間引起過討論。在我們這個世界裡只有人騎馬,沒有馬騎人,可是在童話世界裡人騎馬和馬騎人的兩種可能是都存在的。(e)北京一條街上有個「女子理髮室」,男同志光看這五個字的招牌就不敢進去,幸而兩邊還各有四個字,是「男女理髮」和「式樣新穎」,這就可以放心進去了。 這樣看來,一句話裡邊,除了一個一個字的意義之外,還有語法意義,這是千真萬確的了。 當然還有變格、變位等等玩意兒,即所謂「形態」,以及與此有關的主語和謂語一致、定語和被定語一致、動詞或介詞規定賓語的形式等等「句法」規律(實際上,這些規律才是變格、變位的「存在的理由」)。在某些語言裡,形態即使不是語法的一切,至少也是語法的根本。有了它,次序大可通融,分段也受到限制,哪個字跟哪個字有關係,是什麼關係,也差不多扣死了。比如「我找你」這三個字,如果在它們頭上都扎個小辮兒,比如在「我」字頭上加個a ,表示這個「我」只許找人,不許人找,在「你」字頭上加個b ,表示這個「你」只許人找,不許找人,而且為保險起見,再在「找」字頭上加個1 ,表示只是我「找」,不是別人「找」,那末這三個字不管怎樣排列: 我a 找1 你b  你b 找1 我a  找1 我a 你b 我a 你b 找1  你b 我a 找1  找1 你b 我a 全都是一個意思。如果「你找我」這句話也如法炮製,那末「我b 找2 你a 」的意思就跟「我a 找1 你b 」大不相同,反而跟「你a 找2 我b 」完全一樣。 這樣的語法當然也有它的巧妙之處,可是我們的老祖宗沒有走這條路,卻走上了另外一條路,一直傳到我們現在,基本上是一個方向。而且說老實話,我們說漢語的人還真不羨慕那種牽絲攀藤的語法,我們覺得到處紮上些小辮兒怪麻煩的,我們覺得光頭最舒服。可是啊,習慣於那種語法的人又會覺得漢語的語法忒不可捉摸,忒不容易掌握。那末,究竟哪種語法好些呢?這就很難說了。一方面,任何語言都必得有足夠的語法才能應付實際需要,無非是有的採取這種方式多點兒,那種方式少點兒,有的恰好相反罷了。因此,從原則上說,語法難分高下,正如右手使筷子的人不必看著「左撇子」不順眼。可是另一方面,在細節上還是可以比較比較。比如,同樣是有動詞變位的語法,英、法、德、俄語裡邊都有好些不規則的動詞,這就不如世界語,所有動詞都按一個格式變化。又比如,某些語言裡名詞變格是適應句法上的需要,可是附加在名詞上面的形容詞也跟著變格,不免是重複,是不經濟。(像拉丁語那樣可以把名詞和形容詞分在兩處,那末,形容詞的變格又就有必要了。)拿漢語的語法來說,經濟,這不成問題,是一個優點。簡易,那就不敢貿然肯定。從小就學會說漢語的人自然覺得簡易,可是常常能遇見外國朋友說漢語,有時候覺得他的語句彆扭,不該那麼說,該這麼說,可是說不出為什麼不該那麼說,該這麼說。可見我們在許多問題上還只是知其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有許多語法規則還沒有歸納出來,並且可能還不太容易歸納出來。這就似乎又不如那種以形態為主的語法,把所有的麻煩都擺在面子上,儘管門禁森嚴,可是進門之後行動倒比較自由了。 字義約定俗成 〔6〕 「意內言外」這個題目是借用《說文解字》里的一句話:「詞,意內而言外也。」這句話究竟該怎麼講,其說不一,不必詳細討論。我們只是借用這四個字做題目,談談語言和意義的關係。 前面說過,一個句子的意思不等於這個句子裡一個個字的意思的總和。可是句子的意義離不開字的意義,這是用不著說的,現在就從字義談起。一個字為什麼是這個意思,不是那個意思?換一種想法,為什麼這個意思用這個字而不用那個字,例如為什麼管某種動物叫「馬」,不管它叫「牛」?回答只能是「不知道」,或者「大家都管它叫馬麼,你還能管它叫牛?」象聲性質的字,例如「澎湃、淅瀝、朦朧、欷歔」,它的意義跟它的聲音有聯繫,不容懷疑。有些字,例如「大」和「小」,「高」和「低」,是不是當初也有點兒用聲音象徵意義的味道(a對i,也就是「洪」對「細」),那就很難說了。就算是吧,這種字也不多。有些字不止一個意義,可以輾轉解釋。例如「書」有三個意義:(1)書寫,(2)書籍,(3)書信,後兩個意義顯然是從第一個意義引申出來的,可是當初為什麼管寫字叫「書」呢,回答仍然只能是「不知道」,或者「大家都這麼說麼」。這就是所謂「約定俗成」。二千多年以前的荀子就已經懂得這個道理,他說:「名無固宜,約之以命,約定俗成謂之宜,異於約則謂之不宜。」當然,「約之以命」不能死看,決不是召集大家來開一個會,決定管一種動物叫「馬」,管另一種動物叫「牛」,而是在群眾的語言實踐中自然形成的一致。 根據約定俗成的道理,字義形成之後就帶有強制性,可是字音和字義的最初結合卻是任意的,武斷的。單字意義的形成是任意的,字組意義的形成就不是完全任意的了。比如「白紙」、「新書」、「看報」、「寫字」,它們的意義是可以由「白」、「紙」等等單字的意義推導出來的。可是這裡也不是完全沒有約定俗成的成分。隨便說幾個例子:(1)「保」和「護」的意思差不多,可是只說「保墒、保健」和「護林、護航」,不能倒換過來說「護墒、護健、保林、保航」。(2)「預報」和「預告」的意思是一樣的,可是廣播節目裡只有「天氣預報」,不說「天氣預告」,出版社的通告裡只有「新書預告」,不說「新書預報」。(3)「遠距離」和「長距離」的意思是一樣的,可是操縱是「遠距離操縱」,賽跑是「長距離賽跑」。(4)「赤」和「白」是兩種顏色,但是「赤手空拳」,的「赤手」和「白手起家」的「白手」是同樣的意思,都等於「空手」。可是儘管意思一樣,不能倒換著說。(5)「火車」一度叫做「火輪車」,「輪船」一度叫做「火輪船」,後來都由三個字縮成兩個字,可是一個去「輪」留「火」,一個去「火」留「輪」。(6)兩相對待的字眼合起來說,「大小、長短、遠近、厚薄」都是積極的字眼在前,消極的字眼在後,可是「輕重」是例外。「高低」屬於「大小」一類,但是「低昂」又屬於「輕重」一類。(7)意思相近的字聯用,常常有固定的次序,例如「精、細、致、密」四個字組成「精細、精緻、精密、細緻、細密、緻密」六個詞,每個詞的內部次序是固定的,不能改動(更奇怪的是都按照「精、細、致、密」的順序,沒一個例外)。地名聯用也常常是固定的,例如「冀魯、魯豫、蘇皖、江浙、閩廣、湘鄂、滇黔、川黔、川陝、陝甘」。(8)意思相近的字聯用,常常因為排列的次序不同,意思也有分別,例如「生產」(工農業生產,生孩子)和「產生」(一般事物),「和平」(沒有戰爭或鬥爭)和「平和」(不劇烈),「查考」(弄清楚事實)和「考查」(按一定要求來檢查),「展開」和「開展」(使展開),「擔負」(動詞)和「負擔」(名詞),「羅網」(自投羅網)和「網羅」(網羅人才)。這些例子都說明字的組合也常常帶有約定俗成的性質,就是所謂「熟語性」。 字義和詞義輾轉相生 語言是發展的,字義和詞義輾轉相生,我們日常用到的字或詞十之八九都是多義的。說笑話的人常常利用一字多義來逗笑。舉幾個相聲裡邊的例子。(1)《歪講三字經》里有兩句是「沉不沉,大火輪」,就是利用「沉」字的不同意義(沉重,沉沒)。(2)《字謎》裡邊一位演員出了一個字謎是「一豎,一邊兒一點」,讓另一位演員猜。你說是「小」,他就說是「卜」,你說是「卜」,他就說是「小」。這是利用「一邊兒」的不同意義(每一邊,只一邊)。(3)《全家福》裡邊甲演員問:「你和你哥哥誰大?」乙演員:「廢話!當然我哥哥比我大呀。」甲演員:「我哥哥就比我小,才齊我這兒。」這是利用「大、小」的不同意義(論年紀,論個兒)。 就說「大、小」這兩個字吧,意思也夠複雜的。比如說,有「小哥哥」,年紀比我大,所以是哥哥,可是在幾個哥哥里他最小,所以又是小哥哥。又有「大兄弟」,那不是自己的兄弟,只是因為年紀比我小,只好叫他兄弟,可是他排行第一,或者不知道他行幾,只是要表示客氣,叫他大兄弟(「大叔、大嬸」也是一樣)。再比如說,「大李比小李大,可是兩個人都不大,都不到二十」,大李就成了又大又不大,前者是相對地說,後者是絕對地說。再還有,「一個大組分三個小組」,這個「大、小」是就層次說:「第三組是個大組,第四組是個小組」,這個「大、小」又是就人數多寡說了。 再說幾個例子。(1)「有色人種」的「有色」,跟它對待的是白色;「有色金屬」的「有色」,跟它對待的是黑色(「黑色金屬」=鐵)。(2)「你給我就要,問題是你給不給?」「你給我就要,問題是你不給。」按第一句說,只有「給不給」才成為問題,可是到了第二句,光是「不給」也成為問題了。(3)「他不會說話」。如果「他」是個小小孩兒,這句話的意思是他不會用一般語言表達自己的意思。如果「他」是個大人(不是啞巴),這句話的意思就是他不善於說話,以至於得罪了人什麼的。(4)《三千里江山》里說:「姚志蘭的好日子本來擇的明天。大家的好日子看看過不成時,誰有心思只圖個人眼前的歡樂?」這兩個「好日子」,一個是一般的意義,一個專指結婚的日子。(5)《六十年的變遷》里季交恕問方維夏:「你知道這個消息嗎?」方維夏:「什麼消息?」季交恕:「蔣介石開刀啦!」方維夏:「什麼病開刀?」季交恕:「你還睡覺!殺人!……」我們前回曾經用「爸爸要開刀」做主動被動兩可的例子,這裡的「開刀」除主動被動的分別外,還有動手術和殺人的分別。 有些字眼,正反兩種說法的意思是一樣的。(1)「好熱鬧」和「好不熱鬧」都是很熱鬧的意思,「好容易」和「好不容易」都是很不容易的意思。(2)「差點兒忘了」和「差點兒沒忘了」是一個意思,都是幾乎忘了,可還是想起了。(3)「小心撒了」和「小心別撒了」也是一個意思,都是叫你別撒了。(4)「除非你告訴他,他不會知道」和「除非你告訴他,他才會知道」是一個意思。第一句的「除非你告訴他」可以改成「如果你不告訴他」,第二句不能這樣改。(5)「難免要引起糾紛」,「不免要引起糾紛」,「難免不引起糾紛」,全都說的是有引起糾紛的可能。(6)「我懷疑他會不會已經知道」是說不知道他知道不知道(但是希望他不知道)。「我懷疑他會不知道」等於說我不相信他會不知道(儘管據他自己說或是照你估計他是不知道的)。「我懷疑他已經知道了」可就又等於說我估計他已經知道了。這些例子都涉及否定和疑問。一碰上這些概念,許多語言裡都會鬧糾紛,會出現似乎矛盾的說法。例如雙重否定應該等於肯定,可是有些語言裡連用兩個否定的字眼,意思還是否定的。俄語「Он ничего не сказап,」一個個字翻出來是「他沒有什麼不說了」,可是意思是「他什麼也沒說」。法語也是一樣,「Ⅱnárien dit,」照單字分別講是「他沒沒有什麼說」,意思可是「他什麼也沒說」。法語在含有懷疑、否認、擔心、避免等等意思的動詞後面的副句里常常加上一個「不」字,用漢語說都得去掉。例如「Je crains qu'il ne vienne」是「我怕他會來」,「Je ne doute pas qu'il ne vienne」是「我毫不懷疑他會來」,這兩句里的ne在說漢語的人看來都是多餘的。還有,法語可以說「avant qu'il ne parte」或者「avant qu'il parte」,這倒是跟漢語一樣,「在他沒離開以前」和「在他離開以前」是一個意思。 上一章我們說過些例子,同樣幾個字的一句話,因為語法關係不同,意思就不一樣。其實同一種語法關係,包含的意思也是種種不一的。比如同樣是修飾或限制關係,「布鞋」是用布做的鞋,「鞋面布」是用來做鞋面的布;「蜜蜂」是釀蜜的蜂,「蜂蜜」是蜂釀的蜜。同樣是「馬」字當頭,「馬車」是馬拉的車,「馬路」是車馬通行的路,「馬隊」是騎兵的隊伍,「馬刀」是騎兵用的刀,「馬褂」原先是騎馬時穿的短外套,「馬褥子」是騎馬用的墊子,「馬鞭子」是趕馬用的鞭子,「馬料」是餵馬的草料,「馬夫」是管馬的人,「馬醫」是給馬治病的人,「馬戲」原來是在馬上表演的雜技(現在連老虎、獅子等等的表演都包括進去了),「馬面」指人的臉長得特別長(「牛頭馬面」是真的馬臉),「馬桶」的得名說法不一,原先大概是象形。 同樣是中間加一個「的」字,「我的筆」我可以送給人,「我的年紀」年年不同,「我的名字」既不能送給人,也不能隨時改變。甚至同樣幾個字可以有兩種意思:「我的書」可以是我買的,也可以是我寫的;「你的信」可以是你寄給人的,也可以是人寄給你的;「他的照片」可以是把他照在裡邊的,也可以是他收藏的;「我的牌是新買的」,這副牌永遠是我的,除非我把它送給人,「這回我的牌可好了」,這副牌幾分鐘之後就不存在了;「跑碼頭的專家」可以是對坐在家裡的專家而言,也可以指一個先進的採購員。有人說「學習雷鋒的好榜樣」有語病,因為學習的是雷鋒本人。這是知其一而不知其二,「雷鋒的好榜樣」完全可以理解為「雷鋒這個好榜樣」。 動詞和賓語的關係更加是多種多樣,有的得用許多話才說得清楚。同一個「跑」字,「跑街、跑碼頭、跑江湖、跑天津」是說在哪些地方跑來跑去,「跑買賣」是為什麼目的而跑,「跑警報」是為什麼原因而跑,「跑單幫、跑龍套」是以什麼身分而跑,「跑馬」是讓馬為自己服務,「跑腿」是自己為別人服務,「跑電、跑水」是攔不住某種東西跑掉,「跑肚」是攔不住肚子裡的東西跑掉。一般常說賓語代表動作的對象,那麼上面例子裡的名詞都不能算做賓語,可是不算賓語又算什麼呢?動詞和賓語的關係確實是說不完的,這裡不能一一列舉,只說幾個難於歸類的例子:「報幕」、「謝幕」、「等門」、「叫門」、「跳傘」、「衝鋒」、「鬧賊」、「賴學」、「偷嘴」——這裡的動作和事物之間是什麼關係,您說?漢語裡能在動詞後面加個什麼名詞是異常靈活的,有了上下文常常可以出現意想不到的組合:例如「何況如今窮也不是窮你一家」(高玉寶),「這些人認為所有的配角都是『零碎』,一齣戲就應當唱他一個人」(蕭長華)。 跟修飾關係一樣,同一動詞加同一賓語還是可以有兩種意義。教師說「我去上課」是去講課,學生說「我去上課」是去聽課;大夫說「我去看病」是給人看病,病人說「我去看病」是讓人給他看病。 這些例子可以說明語言實踐中的經濟原則:能用三個字表示的意思不用五個字,一句話能了事的時候不說兩句。比如「謝幕」,要把其中的意思說清楚還真不簡單:「閉幕之後,觀眾鼓掌,幕又拉開,演員致謝」——這不太囉嗦了點兒嗎?當然,經濟原則在不同的語言裡的體現是不可能完全相同的。比如漢語裡說「你見著他了沒有?見著了。」英語說「Did you see him? Yes, I did.」漢語的回答必須重複問話里的動詞,英語可以用did這個單音助動詞來代替;英語did前邊必得說出主語,漢語「見著了」前邊不必說「我」;英語要在前面來個yes,漢語不要。總的說來,漢語是比較經濟的。尤其在表示動作和事物的關係上,幾乎全賴「意會」,不靠「言傳」。漢語裡真正的介詞沒有幾個,解釋就在這裡。 注釋 〔1〕  編自曹伯韓、張世祿、呂叔湘合著之《語言和文字》。 〔2〕  編自《聲、韻、調》(以下兩篇同)。 〔3〕  「是誰」雙聲,「第宅」准雙聲,「過佳」雙聲。「郭冠軍家」雙聲,「凡婢」雙聲,「雙聲」雙聲,「佇奴」雙聲,「慢罵」雙聲。古音如此,有些字今音與古音不同,不是雙聲了。 〔4〕  編自《形、音、義》(以下兩文同)。 〔5〕  編自《字、詞、句》(下文同)。 〔6〕  編自《意內言外》(下文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