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選譯 · 五識身相應地第一[1]

原典 云何五識身相應地?謂五識身自性[2]、彼所依[3]、彼所緣[4]、彼助伴[5]、彼作業[6],如是總名五識身相應地。 何等名為五識身耶?所謂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7]。 注釋 [1]五識身相應地第一:本論的結構有三個梯級,全部內容分為五大部分;每部分再劃分,就標號為第幾地,相當於第幾章,如本地分中由十七地章組成;每地章再劃分為品,標為品第幾。 五識身,即人身的五種識。佛家把人對外界現象世界的認識,依主客之間的關係共分為十八界,即六根、六境、六識。根,指感覺、思維的器官;境,指感覺和思維的對象,包括物質的現象和精神的現象;識,指對現象界的認識與了別。其關係可見下表: 十八界 眼根——色境——眼識 耳根——聲境——耳識 鼻根——香境——鼻識 舌根——味境——舌識 身根——觸境——身識 意根——法境——意識 識身,又作識體,即構成識的種種因緣條件。包含自性、所依、所緣、助伴、作業。五識身,具體指眼、耳、鼻、舌、身五種識體。 相應,指五種識體中的自性、所依、所緣、助伴、作業,是相互聯繫、相應而起的。 [2]自性:事物現象固有的本質特性。此處指識的本性,識的基本認識功能。 [3]所依:識所依。依,憑依、依託,指識產生和活動所需要的助緣。 [4]所緣:指識感覺認識的對象。緣的梵語Pratyaya,義為攀緣,比喻心識接觸作用對象,如攀緣一般。所緣,心識所攀緣(感覺認識)的對象。 [5]助伴:佛家對識的研究講究整體性、聯繫性,不是把某識視為單一孤立的現象。所以佛家認為某一識生起,必然伴隨著許多內心的活動,如作意、觸、受、想、思等,唯識宗稱為心所有法,簡稱為心所。心所相應於心王而起,與心相應,系屬於心,故稱為助伴。 [6]作業:識的具體作用,也稱為造作,造作的結果有善、惡、無記三種性質,唯識學中稱為「三性」。 [7]身識:身識概念的擬立與心理學中的觸覺相似,但也不盡同。身識,指身根對地性、水性、火性、風性、滑性、澀性、重性、輕性、冷性、飢、渴等十一種觸境的識別。觸境中的飢、渴雖是生理現象,但仍被唯識宗看作是物質接觸肉體後所產生的覺受部分。 譯文 什麼是五識身相應地呢?就是五識身的自性、所依、所緣、助伴、作業,總括起來,就稱為五識身相應地。 哪些稱為五識身呢?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 原典 云何眼識自性?謂依眼了別色[1]。 彼所依者:俱有依[2],謂眼;等無間依[3],謂意[4];種子依[5],謂即此一切種子執受所依[6],異熟所攝[7]阿賴耶識[8]。 如是略說二種所依[9],謂色、非色[10]。眼,是色;余,非色。眼,謂四大種[11]所造、眼識所依淨色[12]、無見有對[13]。意,謂眼識無間過去識[14]。一切種子識[15],謂無始時來[16]樂著戲論[17],薰習為因[18],所生一切種子異熟識[19]。 注釋 [1]依眼了別色:依託眼根、攀緣色塵,進而覺知色塵的作用。色,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之色,為物質存在的總稱;狹義之色,專指眼根所取之境。此處所指之色法,應就狹義而言。眼根所取之色,又稱為色境、色塵,具有三種性質:(一)質礙,有形質彼此相障礙,不能涉入;(二)變壞,因為質礙,所以物相碰撞即變壞;(三)示現,因有形相而能顯現。 [2]俱有依:唯識宗認為識自始至終離不開根,根壞滅,識便不能產生。由於根與識相依共存,所以根是識的俱有依。俱有,共存在。 [3]等無間依:平常人的心識作用,念念相續,無有間隔,前一念滅謝時,後一念隨即生起,前後念生滅之間,緊密相接,無有間斷,故稱前念為後念的等無間依;同時,前念滅謝時,能避開現行位,引導後念生起,故等無間依,又稱為開導依。 [4]意:此處的意,應指第六意識。即前五識必由第六識所引生;而第六識自身既能前後相續,又能引生前五識,故第六識為前五識之等無間依。 [5]種子依:依託於種子。唯識宗認為人在每一次行為過後,都會在阿賴耶識中薰習成一股潛在勢力,此股勢力可以像種子一樣產生或變現出一切精神活動和物質現象,唯識宗因而以「種子」稱之;包括五識的升起,也必須以種子為基本條件,故稱為種子依。 [6]執受所依:心識與環境互動的結果,依種子的狀態存於阿賴耶識中,任阿賴耶識執持流轉。種子待緣起現行,現行後又回熏於阿賴耶識中,成為新熏種子。如此循環往復,呈現出大千世界中的一切精神現象和物質現象。 [7]異熟所攝:舊譯為果報,即依過去之善惡,而得果報之總稱。據《成唯識論》卷二載:所謂異熟,系謂因變為果,此果之性質異於因之性質;因有善惡,而果具有非善、非惡之無記性,故自因成熟為果,其性質已變異為別類。所有攝持含藏在阿賴耶識中的業種子的異熟過程,都是透過阿賴耶識進行的,所以稱之為異熟所攝。 [8]阿賴耶識:Ālaya,梵語義為含藏、藏識。佛家將人的識分為八種,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Manas)、阿賴耶識。第八識能夠攝持含藏一切種子,所以又叫作種子識。阿賴耶識的概念有多種含義:一、阿賴耶識的「了別」(覺知分別)功能有兩方面:(一)覺知分別有分別(感知辨識性)的執受心(有認知感受性的內在精神世界活動);(二)覺知分別無分別的器世界(承載眾生的外在物質世界)。二、阿賴耶識與作意、觸、受、想、思五種遍行心所法相應。三、阿賴耶識作為種子識與諸法(一切精神、物質現象)的因果關係有三種:(一)種子生現行,即種子作為因,變生出現行諸法的果,這變現過程可在剎那間進行;(二)現行薰種子,現行諸法作為因,種子積藏在阿賴耶識中,種子即是果;(三)種子生種子,即積藏在阿賴耶識中的諸種子互相影響生出新種子,這過程在剎那間相續進行,稱為自類相續。四、阿賴耶識具有「雜染」(在生死流轉的虛幻現實現象中,雜帶有執迷不悟的心念污染心識,不能超脫生死流轉,遭受生死果報)的方面和「還滅」(依據它證悟真如,獲得涅槃解脫)的方面。 以上所述的俱有依、等無間依、種子依即所依的三依,三依是佛家對識的主體方面、身心條件的全面考察。 [9]二種所依:此處說二依,是以色、非色為標界,對識所依據的主體條件的辨析。 [10]色、非色:物質的現象、非物質的現象。此處的色、非色,用的是廣義。 [11]四大種:佛家把一切物質現象都分析為四種構成元素,即地、水、火、風四種元素的結合形成一切事物,所以稱它們為四大種。不過,四大種的地、水、火、風一般不是直接指地、水、火、風的具體事物,而是指由地、水、火、風分別代表或體現的堅、濕、暖、動四種屬性,即使是地、水、火、風自身事物也是由四大種和合而生。由於物質事物都依賴四大種的和合造成,所以稱為依他有;相反,四大種則稱為不依他有,這是佛家對元素的抽象認識。 [12]淨色:特指五識所依根中的知覺神經。佛家對五根(感官)的認識是比較深入的,他們將根又劃分為兩方面的構成,一種是浮塵根,又作扶塵根,即見於外的感覺器官;一種是勝義根,四大種所造,清淨微細,故又稱為淨色根。它們是根的實體,發識取境而具有增上根力須依賴它們,清淨如寶珠;但是淨色根仍需要扶塵根的扶助。 [13]無見有對:雖不可見,卻有障礙。見、對,是佛家對具體事物分析出的兩種屬性。有的色法,有見有對,如瓶子;有的不可見卻有障礙,如聲音;有的既不可見又無障礙,如無表色(特指導致身、語活動的意念,既不可直接現於外,又無障礙,卻能生髮身、語活動,然而身、語活動不是意念本身,所以稱之為無表色)。 [14]無間過去識:已過去的識轉化為意,不障礙現行識的相續行運稱為無間。這裡佛家探討了人們在連續不斷的認識過程中的經驗與現行、過去識與現行識發生聯繫的行運機制。 [15]一切種子識:又作種子識。乃執持一切法之種子而不失壞之識,為阿賴耶識之別名。唯識關於阿賴耶識本體論的義理頗有特色,它雖然認定阿賴耶識生一切法,卻不認定全宇宙就是一個阿賴耶識,而是認定一切眾生皆有阿賴耶識,每個眾生的阿賴耶識都有各自的種性,而且都具有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種子生種子的功能。佛家還以修道進階的高低或將來成佛的可能性,將眾生的種性大致分為二種:聖種性,能使三乘聖者證得涅槃;愚夫種性,能令凡夫輪迴六道,不得解脫。細分有五種:聲聞種,將來獲阿羅漢果;獨覺種,將來獲辟支佛果;菩薩種,將來獲佛果;不定種,種性沒有固定,或可成就二乘果位,或可成就佛果;無種,永墮生死輪迴,不得解脫。 [16]無始時來:佛家認為眾生及現實一切現象都不是孤立產生的,都是由因緣生,即有原因有條件而生。現世之所有的事物都由前世的因緣生,前世的所有事物又由更前世的因緣生,上溯無窮沒有元始。如說某事物是有始時來,就意味著此事物沒有因緣,而這是不可能的。 [17]樂著戲論:由愛樂情慾支配的不合真實的概念言論。現行熏種子的作用過程,佛家稱為薰習,又將薰習的具體內容稱為習氣,並將習氣按其內容分為三類,其中一類是名言習氣,即眾生日常所使用的語言文字(實為思想觀念)薰習成的種子。佛家特別重視這一習氣,認為它能理解義理,認別境界,是種子生諸法的根本原因。名言習氣也有性質對立的兩種:一種是證解諸法真相勝義本空的真實;一種是誤解諸法真相,迷戀執著虛幻,這後者表現為名言就是戲論。戲論,又作論,佛家特指不正確的不合真實的概念、觀念、義理、言論等,如本無始說成有始,本無我說成有我,本虛幻說成真實,本為常、樂、我、淨的涅槃說成非常、非樂、非我、非淨等。名言戲論也可以薰習為種子,導致戲論的果報。 [18]薰習為因:如人以香氣熏附衣服,一切染淨迷悟諸法之勢力熏附殘留在阿賴耶識中,形成種子的作用,即謂之薰習。 [19]異熟識:攝持含藏果報的阿賴耶識。此處僅指名言種子的異熟過程由阿賴耶識攝藏運轉。 譯文 什麼是眼識自性呢?就是依據眼根,了別色境。 眼識的所依如下:第一,俱有依,即眼根;第二,等無間依,即意識;第三,種子依,即執受一切種子、為一切種子所依止,屬於異熟果體的阿賴耶識。 這就簡略說明了二種所依,包括色法和非色法兩種。眼根是色法,其餘的是非色法。眼根有三大特徵:(一)四大種所造,(二)指的是淨色根(而非扶塵根),(三)淨色根無法為肉眼所見,卻有質礙性。意識,是眼識緣境以後相續傳遞過去的。一切種子識,是無始以來,耽著戲論,輾轉薰習於眾生心中,成為種子,等待未來成熟受報的果報體。 原典 彼所緣者,謂色,有見有對。此復多種,略說有三,謂顯色[1]、形色[2]、表色[3]。 顯色者,謂青、黃、赤、白、光、影、明、暗、雲、煙、塵、霧及空一顯色[4]。形色者,謂長、短、方、圓、粗、細、正、不正、高、下色。表色者,謂取、舍、屈、伸、行、住、坐、臥,如是等色。 又,顯色者,謂若色顯了[5],眼識所行[6]。形色者,謂若色積[7]集長、短等分別相。表色者[8],謂即此積集色生滅相續,由變異[9]因於先生處不復重生[10],轉於異處[11]或無間[12]、或有間[13]、或近、或遠差別生[14];或即於此處變異生,是名表色。又,顯色者,謂光、明等差別[15]。形色者,謂長、短等積集差別。表色者,謂業用為依[16],轉動差別。如是一切顯、形、表色,是眼所行[17],眼境界;眼識所行[18],眼識境界,眼識所緣;意識所行[19],意識境界,意識所緣,名之差別[20]。 又即此色,復有三種,謂若好顯色、若惡顯色、若俱異顯色,似色顯現。 注釋 [1]顯色:能顯現出顏色的物。 [2]形色:能表現出形狀的物。 [3]表色:能呈現出態勢的物。 [4]空一顯色:須彌山四面天空中,各顯現山的純色。這一概念與佛家構擬的一小世界的圖式有關,一小世界的中心是呈縮腰鼓形的巨大的須彌山(Sumeru),直立在廣袤的大鹹水海中,圍繞須彌山的有七金山、七香水海,外連四方鹹海。四方鹹海上各有一大洲。由於須彌山由金、銀、琉璃、玻璃等寶構成,寶物輝映四面的天空,使四面大洲的上空各呈現出一種純色,東勝神洲天為銀色,南贍部洲天為碧色,西牛貨洲天為赤色,北俱盧洲天為金色。空,即天空;一,即純淨無雜,只有整塊天空明暗區別,沒有局部之間的雜色差別。 [5]若色顯了:如果物的顏色顯現出來。物在,但顏色因為各種情況不一定能顯現出,這裡講的是能夠顯現出來的情況,如一物的紅色不被鄰近的紫色所奪。 [6]行:心識運行,即活動取境覺知識別。 [7]色積:色的積集,又稱為積集色。佛家認為顯色是實色,即具有實質;積集色是虛色,因為它們只是積集而成,沒有實質。 [8]表色者:此處所論的表色則指人的身心。 [9]變異:變易,就是改變的意思。 [10]於先生處不復重生:於之前出現的地方不再重複出現。 [11]轉於異處:此處講的是人身相在方所(方角處所)上的變異。 [12]無間:變異無時空間隔。 [13]有間:變異有時空間隔。 [14]差別生:差別形成。以上講的差別,是因為位置變更所產生的。 [15]光、明等差別:光、明等指光、影、明、暗、雲、煙、塵、霧、空一顯色。為什麼不列舉青、黃、赤、白呢?原來佛家認為這四種顏色是實質色或色自相,此處講的差別是在物自相(本來顏色)上面的光、明等差別。 [16]業用為依:即變異因。 [17]眼所行:一切顯、形、表色當下呈現於眼前,而為眼根所緣。 [18]眼識所行:眼識乃至前五識的所緣境,都必須是當下顯現的,眼識進行了別認識。 [19]意識所行:眼識所緣的色境,傳遞給意識,做進一步的分別認識。 [20]名之差別:稱眼根、眼識與意識的所緣,只在名稱上有區別。 譯文 眼識所緣的對象,是可見的、有質礙的色境。這種色境又有很多種,簡略來說有三種,即顯色、形色和表色。 顯色包括青、黃、紅、白、光、影、明、暗、雲、煙、塵、霧和空一顯色。形色包括長、短、方、圓、粗、細、正、不正、高、下色。表色包括取、舍、屈、伸、行、住、坐、臥,這些都是色。 而且,所說的顯色,假若色境顯現明了,是眼識所緣的外境。所說的形色,從顯色的積集之上,假立長、短等種種不同的形狀。所說的表色,就是這種積集色剎那生滅相續,由於變更位置的原因,在原來出現的地方不再出現,轉而出現在其他地方,就時間上來說,或者是無間斷的,或者是有間斷的;移動的位置,或者遠,或者近,差別而生;或者是就整件物體不離本處而變更其形相,這就稱為表色。而且,所說的顯色,是光線明、暗的差別。所說的形相,是長、短等積聚色的差別。所說的表色,是以思業作用為依,然後顯色、形色有種種差別的變動。顯色、形色和表色三種色都是眼根的所行,即活動的對象;也是眼根的境界,即活動的範圍;也是眼識和意識的所行和境界。三種色都是眼根、眼識和意識直接攀緣的對象,只是名字有別而已。 而且,就是這種色,又有三種,或者是好顯色,或者是惡顯色,或者是俱異顯色,好像是色境在顯現。 原典 彼助伴者,謂彼俱有相應諸心所有法[1],所謂作意[2]、觸[3]、受[4]、想[5]、思[6],及余眼識俱有相應諸心所有法[7]。又彼諸法同一所緣,非一行相[8],俱有相應一一而轉。又彼一切,各各從自種子而生。 彼作業者,當知有六種[9]。謂唯了別自境所緣[10],是名初業;唯了別自相[11];唯了別現在[12];唯一剎那了別[13];復有二業[14],謂隨意識轉,隨善染轉,隨發業轉[15];又復能取愛、非愛果,是第六業。 注釋 [1]心所有法:佛教唯識家將人的整個內心活動分為本末兩大系統,本體系統為心王,心王再變現出心所有法,即心所法。心所法是順隨心王行運的各種具體的認知、情感、觀念的心理活動。 [2]作意:警心、引心的心理活動。種子識所藏的種子是由作意警作而變現行。作,發作、起動、警作。意,內心活動。 [3]觸:當根、境、識順利相合時,將內心各種活動統一起來對境界起認知作用,從而發起受、想、思等心理行運的一種心理活動。 [4]受:內心在認知過程中所產生的苦、樂、非苦非樂、可愛、不可愛、可愛不可愛俱非等情感。 [5]想:攝取所對境界的種種相狀,形成種種概念辭語並藉以進行思維的內心活動。 [6]思:使心造作的內心活動。 [7]余眼識俱有相應諸心所有法:除了作意、觸、受、想、思外,還有其他的心所法。按,唯識家將心、心所法共分為五十九種: 心法即心王八種: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 心所法分為六類,(一)遍行類:作意、觸、受、想、思。即本論中列舉的五種。所謂遍行,即能遍與一切識相應,任何一識起,此五種心理活動都與它相應;能遍一切時行,即始終相應;能遍一切性行,即無論起善性心、惡性心還是無記性心,都有此五種同性的心理活動與它們相應。(二)別境類:欲、勝解、念、定、慧。(三)善類:信、精進、慚、愧、無貪、無瞋、無痴、輕安、不放逸、行舍、不害。(四)煩惱類:貪、瞋、痴、慢、疑、惡見。(五)隨煩惱類:忿、恨、覆、惱、嫉、慳、誑、諂、害、無慚、無愧、掉舉、昏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六)不定類:睡眠、悔、尋、伺。 以上心心所依據《百法明門論》開列,與本論略有差異。 [8]非一行相:不限於一種或單一的心理活動行運相,意即有種種不同的心理活動在行運。 [9]六種:六種作業關係詳見下表: [10]唯了別自境所緣:眼識只能覺知、識別自己所對的色境。意識則不同,意識可以覺知、識別自己和其他識所對的境界。這裡講的是眼感官感知對象的有限性。 [11]唯了別自相:眼識與意識不同,意識既能覺知、識別事物的自相,又能覺知、識別多種事物的共相。意即眼識只限於具體事物的個性,意識卻可以抽象多種事物的共性。 [12]唯了別現在:眼識與意識不同,意識既可以覺知、識別當下的,又可以覺知、識別過去的、未來的。 [13]唯一剎那了別:眼識與意識不同,意識既可以在一剎那間覺知、識別物境,又可以連續不斷地轉換覺知、識別的物境。一剎那(),時間極短。 [14]二業:隨轉業、取果業。 [15]隨發業轉:意識與五識相比具有總攝性,能對外境進行總體和共相的把握,又具有判斷、推理、想像、聯想、記憶等複雜活動,又能對五識起作用。人心的善不善決定於意識,支配人善不善言行的是意識的發業,這一切都影響著人的感覺器官的具體活動。 譯文 眼識的助伴,是與之相應而起的各位心所法,即作意、觸、受、想、思,及其他與眼識同時相應而起的各位心所法。而且,眼識及其相應的各種心所法,攀緣同一對象,心法、心所法行於境界時的相狀,並非一種,同時存在,而且相應,各有自性,一一生起。而且,它們一一各自從自己的種子而生。 眼識的作業,應當知道有六種。只能了別自己所緣的外境,這是它的第一種作業;只是了別自相;只能了別現在;只能是一剎那間進行了別;眼識還有二種作業,隨意識而生起,隨意識善而善,隨意識染而染,隨意識所發的業而轉;眼識又能夠緣取可愛的樂果和不可愛的苦果,這是眼識的第六種作業。 原典 云何耳識自性?謂依耳了別聲。 彼所依者:俱有依,謂耳;等無間依,謂意;種子依,謂一切種子阿賴耶識。耳,謂四大種所造、耳識所依淨色[1]、無見有對。意及種子,如前分別[2]。 彼所緣者,謂聲,無見有對。此復多種,如螺貝聲、大小鼓聲、舞聲、歌聲、諸音樂聲、俳戲叫聲;女聲、男聲、風林等聲;明了聲[3]、不明了聲[4];有義聲[5]、無義聲[6];下、中、上聲[7];江、河等聲;斗諍、喧雜聲;受持、演說聲;論議、決擇聲。如是等類,有眾多聲。 此略三種,謂因執受大種聲[8]、因不執受大種聲[9]、因執受不執受大種聲[10]。初[11],唯內緣[12]聲;次[13],唯外緣[14]聲;後[15],內外緣[16]聲。 此復三種,謂可意聲[17]、不可意聲[18]、俱相違[19]聲。又復聲者,謂鳴音、詞吼、表彰語等差別之名。 是耳所行,耳境界;耳識所行,耳識境界,耳識所緣;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助伴及業,如眼識,應知。 注釋 [1]四大種所造、耳識所依淨色:耳識所依的由四大種(地、水、火、風)造的體內清淨物。即耳神經。 [2]意及種子,如前分別:關於意的無間過去識、一切種子異熟識的內容,已在前面論眼識時論述分明了。 [3]明了聲:即明悟了義聲。了義,究竟義。 [4]不明了聲:即不明悟了義聲。 [5]有義聲:指正直的言語聲,即所謂八聖言:不見就說不見,不聞就說不聞,不覺就說不覺,不知就說不知,所見就說實見,所聞就說實聞,所覺就說實覺,所知就說實知。義,聖道義。指修佛道達到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佛境界的聖人所宣說的教義。 [6]無義聲:指不正直的言語聲,即所謂八非聖言:不見卻說實見,不聞卻說實聞,不覺卻說實覺,不知卻說實知,所見卻說不見,所聞卻說不聞,所覺卻說不覺,所知卻說不知。 [7]下、中、上聲:佛家將欲界眾生分為六類,分別居於六道,即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天。六道又作六趣,眾生不修佛道脫離不了生死果報,只有在三界六道中輪迴。佛家將地獄、餓鬼、畜生稱為下惡趣,稱人為中人趣,稱天為上天趣。下聲即下惡趣眾生言語聲,中聲即中人趣眾生言語聲,上聲即上天趣眾生言語聲。 [8]因執受大種聲:又作執受大種因聲,意即以執受大種為因所發出的聲音,其實就是人所發出的聲音如說話聲、手拍擊聲等。執受大種可以有多種解釋,但都指的是作為眾生的人,比如人是具有執受性的由四大種(地、水、火、風)所造的物,人是具有執受種子的阿賴耶識的由四大種所造的物,人是將自己的由四大種和合造成的虛幻身妄執為實的愚蠢動物。 [9]因不執受大種聲:又作不執受大種因聲,即以不執受大種為因所發出的聲音,也就是由四大種和合造成的人身以外的器物所發出的聲音,如風林、江河聲。 [10]因執受不執受大種聲:又作俱大種因聲、因俱大種,即以執受大種與不執受大種相合為因所發出的聲音,如手擊鼓、口吹笛之類。 [11]初:指代前面提及的因執受大種聲。 [12]內緣:以自身為對象。 [13]次:指代前面提及的因不執受大種聲。 [14]外緣:以身外物為對象。 [15]後:指代前面提及的因執受不執受大種聲。 [16]內外緣:內緣與外緣。 [17]可意聲:聲音適意,即動聽、悅耳。 [18]不可意聲:聲音不適意,即難聽、不悅耳。 [19]俱相違:既違可意又違不可意。 譯文 什麼是耳識的自性呢?就是依據耳根,了別聲境。 耳識的所依如下:第一,俱有依,即耳根;第二,等無間依,即意識;第三,種子依,即攝藏一切種子的阿賴耶識。耳根有三大特徵:(一)四大種所造,(二)耳識所依淨色,(三)不可見有質礙。作為等無間依的意識和作為種子依的阿賴耶識,和前述眼識所說的一樣。 耳識的所緣,是不可見的有質礙的聲境。聲境又分為很多種,比如螺貝聲、大鼓聲、小鼓聲、舞聲、歌聲、各種音樂聲、演出雜耍滑稽戲的叫聲;女人聲、男人聲、風林等的聲音;明悟了義聲、不明悟了義聲;正直的言語聲、不正直的言語聲;下聲、中聲、上聲;江河等的聲音;斗諍喧譁嘈雜聲、領受憶誦佛法之聲、講演宣說佛法之聲、論議聲、決斷聲。這麼多種類的聲音,有眾多之聲。 這些聲音,簡略來說有三種,即因執受大種聲、因不執受大種聲、因執受不執受大種聲。第一種,只是內緣聲;第二種,只是外緣聲;第三種,是內外緣聲。 這些聲音,又可以分為另外三種,即可意聲、不可意聲、俱相違聲。而且,這些聲音又可以分為無語義的鳥叫聲、宣說理義的聲音、揚顯佛法的讚嘆聲等種種差別之名。 上述聲音,能夠引起耳根相對它們的行運活動,成為耳根所緣取的境界。能夠引起耳識相對它們的行運活動,成為耳識所緣取的境界,成為耳識覺知、識別的對象。能夠引起意識相對它們的行運活動,成為意識所緣取的境界,成為意識覺知、識別的對象。關於耳識的助伴和作業,如前述眼識的有關部分,讀者以此類推,應當知曉。 原典 云何鼻識自性?謂依鼻了別香。 彼所依者:俱有依,謂鼻;等無間依,謂意;種子依,謂一切種子阿賴耶識。鼻,謂四大種所造、鼻識所依淨色、無見有對。意及種子,如前分別。 彼所緣者,謂香,無見有對。此復多種,謂好香[1]、惡香[2]、平等香[3],鼻所嗅知根、莖、華、葉、果實之香。如是等類,有眾多香。又香者,謂鼻所聞、鼻所取[4]、鼻所嗅[5]等差別之名。 是鼻所行,鼻境界;鼻識所行,鼻識境界,鼻識所緣;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助伴及業,如前應知。 注釋 [1]好香:對人身心有益的氣味。好,此處不是意指與臭相對的好聞,而是意指順益身心。所以有損身心的「迷魂香」,雖然好聞也不屬於好香。香,此作名詞,即氣味。 [2]惡香:對人身心有損的氣味。 [3]平等香:又作等香。對人身心無損又無益的氣味。 [4]所取:佛家認為是由愛心支配取著的境。 [5]嗅:鼻識別。 譯文 什麼是鼻識自性呢?即依據鼻根,了別香境。 它的所依如下:俱有依,即鼻根;等無間依,即意識;種子依,即攝藏一切種子的阿賴耶識。鼻根有三大特徵:(一)四大種所造,(二)鼻識所依淨色,(三)不可見有質礙。關於意識和種子,和前面論述眼識的有關部分相同。 鼻識的所緣,是不可見的有質礙的香境。香境又分為很多種,包括好香、惡香、平等香,通過鼻識而嗅而感知植物的根、莖、花、葉、果實之香。像這樣的,還有很多種。而且,所說的香境,有鼻所聞、鼻所取、鼻所嗅等不同的名稱。 上述香境,能夠引起鼻根相對它們的行運活動,成為鼻根所緣取的境界。能夠引起鼻識相對它們的行運活動,成為鼻識所緣取的境界,成為鼻識覺知、識別的對象。能夠引起意識相對它們的行運活動,成為意識所領取的境界,成為意識覺知、識別的對象。鼻識的助伴和作業,如前述眼識的有關部分,讀者以此類推,應當知曉。 原典 云何舌識自性?謂依舌了別味。 彼所依者:俱有依,謂舌;等無間依,謂意;種子依,謂一切種子阿賴耶識。舌,謂四大種所造、舌識所依淨色、無見有對。意及種子,如前分別。 彼所緣者,謂味,無見有對。此復多種,謂苦、酢[1]、辛、甘、咸、淡,可意、不可意、若舍處所[2],舌所嘗。又味者,謂應嘗、應吞、應啖[3]、應飲、應舐、應吮、應受用[4],如是等差別之名。 是舌所行,舌境界;舌識所行,舌識境界,舌識所緣;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助伴及業,如前應知。 注釋 [1]酢:即醋,味酸。佛籍或寫作酸。 [2]舍處所:即非可意也非不可意。舍,意即捨去欲求,心無執著,所以也就無所謂可意不可意。處所,此處指心念所處的境界。舍處所本義,即心處於捨去欲求,無所執著的境界。 [3]啖:即吃,嚼食。 [4]受用:即享用。 譯文 什麼是舌識的自性呢?即依據舌根,了別味境。 舌識的所依如下:俱有依,即舌根;等無間依,即意識;種子依,即攝藏一切種子的阿賴耶識。舌根有三大特徵:(一)四大種所造,(二)舌識所依淨色,(三)不可見有質礙。關於意識和種子,和前面論述眼識的有關部分相同。 舌識所緣的對象,是不可見的有質礙的味境。味境又分為很多種,即苦、酸、辛、甘、咸、淡,可意、不可意、或中容味,都是舌所嘗的味道。而且,味境又有應嘗、應吞、應啖、應飲、應舐、應吮、應受用,如此很多的不同名稱。 上述味境,能夠引起舌根相對它們的行運活動,成為舌根所緣取的境界。能夠引起舌識相對它們的行運活動,成為舌識所緣取的境界,成為舌識覺知、識別的對象。能夠引起意識相對它們的行運活動,成為意識所緣取的境界,成為意識覺知、識別的對象。舌識的助伴和作業,如前述眼識的有關部分,讀者以此類推,應當知曉。 原典 云何身識自性?謂依身了別觸。 彼所依者:俱有依,謂身;等無間依,謂意;種子依,謂一切種子阿賴耶識。身,謂四大種所造、身識所依淨色、無見有對。意及種子,如前分別。 彼所緣者,謂觸,無見有對[1]。此復多種,謂地、水、火、風[2],輕性、重性、滑性、澀性,冷、飢、渴、飽[3],力、劣、緩、急[4],病、老、死、癢、悶、粘、疲、息、軟、怯、勇[5]。如是等類,有眾多觸。此復三種,謂好觸、惡觸、舍處所觸[6],身所觸。又觸者,謂所摩、所觸[7],若鞕[8],若軟、若動、若暖,如是等差別之名。 是身所行,身境界;身識所行,身識境界,身識所緣;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助伴及業,如前應知。 注釋 [1]觸,無見有對:身體觸感的對象,是看不見卻有質的障礙。佛家關於觸的概念與其他四境色(眼見物、聲、味、香)頗異其趣,色、聲、味、香都非常具體,而且涵蓋面有限;而觸較抽象,涵蓋面很廣。觸,實際上不意指身體所接觸的具體物,而是意指身體所觸知的作用於身體的物的某些屬性,以及作用於身體的物所引起的體感,所以是無見有對的。 [2]地、水、火、風:不是指具體的地、水、火、風的物體,而是指身體觸感到的,地的堅強性,水的流濕性,火的溫燥性,風的輕動性。 [3]冷、飢、渴、飽:指生理感受。飢、渴、飽,雖屬於體內生理反應,但佛家仍視為身體觸物所感受的某種境,將它們與體表反應的冷同類視之。 [4]力、劣、緩、急:指物作用於身體所導致的體感。力,身體感到物的作用有力;劣,身體感到物的作用不力;緩,身體感到物的作用來得舒緩;急,身體感到物的作用急促。 [5]病、老、死、癢、悶、粘、疲、息、軟、怯、勇:除粘是體表觸物所感受到所外物屬性外,其他都是身體與外境有聯繫所產生的心理、生理感受。 [6]舍處所觸:不好不惡的觸。 [7]觸:此處的觸是狹義的身體動作方式,不同於作為五境之一的觸。 [8]鞕:同硬。 譯文 什麼是身識自性呢?即依據身根,了別觸境。 身識的所依如下:俱有依,即身根;等無間依,即意識;種子依,即攝藏一切種子的阿賴耶識。身根有三大特徵:(一)四大種所造,(二)身識所依淨色,(三)不可見有質礙。關於意識和種子,和前面論述眼識的有關部分相同。 身識所緣的對象,是不可見的有質礙的觸境。觸境又分為很多種,即地、水、火、風的屬性,還有輕性、重性、滑性、澀性,還有冷、飢、渴、飽,還有力、劣、緩、急,還有病、老、死、癢、悶、粘、疲、息、軟、怯、勇。如此種類,有很多種觸。觸又可以分為三種,即好觸、惡觸、非好非惡的觸,都是由身體所觸感的。而且,所說的觸還有擦摸的、碰觸的、硬的、軟的、動的、暖的,如此很多種不同的名稱。 上述觸境,能夠引起身根相對它們的行運活動,成為身根所緣取的境界。能夠引起身識相對它們的行運活動,成為身識所緣取的境界,成為身識覺知、識別的對象。能夠引起意識相對它們的行運活動,成為意識所緣取的境界,成為意識覺知、識別的對象。身識的助伴和作業,如前述眼識的有關部分,讀者以此類推,應當知曉。 原典 複次,雖眼不壞,色現在前,能生作意,若不正起,所生眼識必不得生。要眼不壞,色現在前,能生作意,正復現起,所生眼識方乃得生。如眼識生,乃至身識,應知亦爾[1]。 複次,由眼識生,三心可得,如其次弟,謂率爾心[2]、尋求心[3]、決定心[4]。初是眼識[5],二在意識[6]。決定心後,方有染淨。此後乃有等流[7]眼識善不善轉。而彼不由自分別力,乃至此意不趣余境,經爾所時,眼、意二識,或善或染,相續而轉[8]。如眼識生,乃至身識,應知亦爾。 複次,應觀[9]五識所依,如往余方者所乘[10];所緣,如所為事;助伴,如同侶;業,如自功能。復有差別[11],應觀五識所依,如居家者家;所緣,如所受用;助伴,如僕使等;業,如作用。 注釋 [1]亦爾:也是如此。本段強調了僅有根和所對境的現在而無內心活動的起動相應,諸識並不能產生。比如在日常生活中,全然無心或很不經意,明明在眼前的物體竟然看不見;又比如植物人。 [2]率爾心:眼識初緣外境隨意識卒然後任運而起的剎那心念。 [3]尋求心:率爾心之後,意識緣境推尋、求覓所生起的分別心念。 [4]決定心:尋求心之後,意識既已分別所緣之境,則能審知、決定善惡。 [5]初是眼識:起初的率爾心局限在眼識。 [6]二在意識:接著是意識活動的尋求心、決定心。 [7]等流:等,平等;流,流類。於善惡之法既已分別染淨,則各隨其類念念相續。 [8]或善或染,相續而轉:或者善淨心,或者不善污染心,連續地流轉。 [9]觀:佛家所謂觀,往往不是意指觀看、觀察,而是指觀念,即對現象和義理的思考和判斷。此處說的觀念義同觀想,不是世俗哲學術語的觀念。 [10]此處以下,作者以一系列的比喻進一步說明諸識與所依、所緣、助伴、作業之間的關係。 [11]復有差別:再說到五識的所依、所緣、助伴、作業之間的差別。 譯文 而且,雖然眼沒有壞,色境也顯現在面前,假若能發動心識行運的作意不是正好起動,要產生的眼識也一定不會產生。要是眼沒有壞,色境顯現在面前,能發動心識行運的作意也正好在面前起動,要產生的眼識才會產生。像眼識的產生一樣,耳識、鼻識、舌識、身識的產生,應當知道,也是這樣的。 而且,由於眼識的產生,三種心就可以獲得。按次第排列,即率爾心、尋求心、決定心。上述第一種心念局限在眼識,後二種心念在意識。決定心以後,才有染淨問題。在意識具有了善、不善性之後,才能有善、不善的意識,致使眼識產生善、不善性的同性流轉。然而眼識能識別善、不善,不是由眼識本身所具有的識別能力起作用的結果,而是隨意識流轉的結果,自此意識也不再趣向其他境界。經過這一番過程,眼識和意識的行運,或者是善淨或者是不善染污,便連續地流轉。像眼識的產生形成三心一樣,耳識、鼻識、舌識、身識的產生形成三心,應當知道,也是這樣。 而且,還應當這樣來觀察思考,五識所依託的,就像去他方的人所乘的車。五識的所緣,就像人們所做的事一樣,伴隨五識流轉生滅並影響它們的各種心理活動,就像同行的伴侶一樣。五識的造作,就像各自的功用能力。五識的所依、所緣、助伴、作業之間的差別,還應當這樣來觀想思考,五識所依託的,就像居家人的家。五識所緣取的對象,就像人們享用的物品一樣。伴隨五識流轉生滅並影響它們的各種心理活動,就像主人的僕人使女一樣。五識的作業,就像主人的作為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