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 ·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七十三

彌勒菩薩說 唐三藏沙門玄奘奉詔譯 韓清淨科記 攝決擇分中菩薩地之二 辛二、第二頌攝2 壬一、列 複次,嗢柁南曰: 思擇自性取 薩迦有世間 真尋思實智 密意與次第 壬二、釋9 癸一、思擇2 子一、諦攝 問:如是五事,幾諦所攝?答:相,四安立諦攝。名,一苦諦攝。分別,三諦攝,除滅諦。真如,四非安立諦攝。正智,緣安立、非安立諦境道諦攝。 名一苦諦攝者:由彼假名起四顛倒,是故說名苦諦所攝。 子二、句攝4 丑一、相與名等2 寅一、舉相名 問:諸相是名耶?設名是相耶?答:諸名皆是相,有相而非名,謂除名相餘四相。 寅二、例隨應 余隨所應,當知亦爾。 余隨所應當知亦爾者:相通分別、真如、正智,更互相望,當知如名順後句答,故總說言隨應亦爾。 丑二、相與相相 問:諸相皆相相耶?設相相皆相耶?答:諸相相皆是相,有相非相相,謂名等四相。 丑三、相相與名相2 寅一、問 問:若分別相相,一切名相相合、相依而分別耶?設分別名相,一切相相相合、相依而分別耶? 寅二、答2 卯一、標四句 答:應作四句。 卯二、隨列釋 有分別相相,非名相相合、相依而起分別,謂分別不了其名所有相相,又於諸相已拔名隨眠。有分別名相,非相相相合、相依而起分別,謂分別不了其事所有名相。與上相違,是俱句。除上爾所相,是俱非句。 與上相違是俱句者:如下說言,依二遍計二自性。謂遍計此事是色自性,名之為色;此事是受、想、行、識自性,名受、想、行、識。其義應知。 丑四、真如與相2 寅一、思惟真如與觀真如2 卯一、問 問:若思惟真如,即觀真如耶?設觀真如,即思惟真如耶? 卯二、答2 辰一、標四句 答:應作四句。 辰二、隨列釋 有思惟真如,非觀真如,謂以分別所攝如理作意思惟真如,但見真如相,不見實真如,乃至未至正通達位,及通達後作意思惟安立真如。有觀真如,非思惟真如,謂通達真如時,由勝義故,思惟其相[1]。有思惟真如,亦觀真如,謂通達後相續思惟非安立真如。有不思惟真如,亦不[2]觀真如,謂離如理所引作意思惟諸相。 若思惟真如即觀真如等者:此中思惟真如,謂於彼有相位。若觀真如,即於彼無相位。由是差別,作四句答,如文可知。 寅二、思惟相與觀相2 卯一、問 問:若思惟相,即觀其相耶?設觀其相,即思惟相耶? 卯二、答2 辰一、標四句 答:應作四句。 辰二、隨列釋 有思惟相,不觀其相,謂前第二句。 有思惟相不觀其相等者:謂如前第二句:有觀真如,非思惟真如。觀真如勝義相故,名思惟相。不觀真如相,說名不觀其相。 有觀其相,不思惟相,謂前初句。 有觀其相不思惟相等者:謂如前初句:有思惟真如,非觀真如。思惟真如相故,名觀其相。非觀真如思惟勝義相故,名不思惟相。 有思惟相,亦觀其相,謂前第四句。 有思惟相亦觀其相等者:謂如前第四句:有不思惟真如,亦不觀真如。不思惟真如故,名思惟相。不觀真如故,名觀其相。此中相言,謂非理攝諸有相境應知。 有非思惟相,亦非觀其相,謂前第三句。 有非思惟相亦非觀其相等者:謂如前第三句:有觀真如,非思惟真如。通達真如故,名非思惟相。非由分別思惟真如故,名非觀其相。 癸二、自性3 子一、明所攝 問:如是五事,為攝一切法,為不如是耶?答:如是。 子二、明自性 問:彼一切法,當言以何而為自性?答:諸法自性不可言說。 子三、明觀相2 丑一、問 問:云何應觀彼諸法相? 丑二、答3 寅一、立自2 卯一、舉喻 答:如幻事相,非全無有。譬如幻事,有幻事性,無象馬、車步、末尼、真珠、金銀等性。 卯二、合法3 辰一、總標 如是諸法,體性唯有名相可得,無有自性、差別施設顯現可得。 辰二、別顯3 巳一、相 相由相名,相之自性實不可得。 巳二、名等 如相,如是名、名自性,分別、分別自性,真如、真如自性,當知亦爾。 巳三、正智 正智由正智名,正智自性實不可得。 辰三、釋因 何以故?於一切種隨言自性不成就故。 相由相名等者:前已舉喻,今此合法。謂相由相及名有可得義,乃至正智由正智及名有可得義,諸法體性非全無故。然相自性乃至正智自性實不可得,隨言自性不成就故。 寅二、破他2 卯一、如名說有2 辰一、破斥3 巳一、名依相立失2 午一、顯過2 未一、稱體相違 若謂諸相自性安立,即稱其量假立名言,此假名言依相而立。是則於相假立名前,應有彼覺,如已立名。 未二、多體相違 又於一相所立名言有眾多故、有差別故,應有眾多差別體性。 午二、結非 是故名言依相而立,不應道理。 若謂諸相自性安立等者:此中義顯稱體相違過失。謂於名前無彼覺故,應不可說即稱其量假立名言,是故成失。 巳二、相如名立失4 午一、顯過3 未一、相名俱無過 若謂諸相如名安立,由名勢力,相自性起。是則彼相假立名前,應無自性;彼既無有,假立名言亦應無有,是故二種俱成無過。 未二、體應眾多過 又假名言有眾多故、有差別故,應有眾多差別體性。 未三、相依他假過 又依他過,由彼諸相但依於他假建立故。 午二、結非 是故一切假立名言如其自性,不應道理。 午三、舉喻 猶如所起種種幻類,譬如幻者造作種種幻士夫類,謂男、女、象、馬、熊、羆等類,非彼諸類如其相貌實有體性。 午四、合法 如是諸相,非稱名言有實體性,當知亦爾。 巳三、自性無得失2 午一、顯過 若謂離彼相及名言二種和合,有自性生。彼於諸相、或於名言、或二中間應現可得,然不可得。 午二、結非 是故此計不應道理。 若謂離彼相及名言等者:此中義顯自性無得過失。謂若離彼相、名二種和合,有自性生,為遣前難名,依相立相,如名立二種過失,是則應於諸相、或於名言、或二中間別有自性現前可得,然不可得,故不應理。如下說有依名計義、依義計名、依名計名、依義計義、依二計二五種差別,隨應配釋。此說於相、於名、於二中間,其義應知。 辰二、結成 由此因緣,隨言自性於一切種皆無所有。 卯二、由名能顯2 辰一、標非 若謂名言能顯自性,亦不應理。 辰二、顯過3 巳一、取不取相過 若取不取假立名言,俱有過故。若取相已假立名言,便不成顯。若不取相假立名言,無事名言不應道理。 巳二、眾多差別過 又如前說,所立名言有眾多故、有差別故,則有眾多差別體性,成大過失。 巳三、喻不相似過 又照了喻不相似故,不應道理。不相似者,照了因緣於一切事無有差別,種種亦爾。能取因緣,名言不爾。 照了因緣等者:謂如燈照了物,遍於一切或種種事無有差別,能為照了因緣。名言不爾,非於一切種種自性皆能顯了,是故不為一切種種能取因緣。由是道理,喻不相似。 寅三、釋難3 卯一、性不可說難2 辰一、問2 巳一、難相違 問:不可言中,不可言言既現可得,是故法性不可言說,不應道理。 巳二、難幻喻 又造幻者所造種種幻化形類,雖彼形類非如其性,然有種種能造幻事如其自性,是故譬喻亦不相似。 辰二、答2 巳一、釋初難 答:正立宗時,不可言言亦已遮遣。 不可言言亦已遮遣者:謂如前說:於一切種隨言自性不成就故。不可言中,不可言言,當知亦爾。不應於此說現可得,由是說言亦已遮遣。 巳二、釋次難 為令覺知如是義故,方便施設譬喻等故,非不相似。雖假名言非如彼性,不可言義非不是有。 方便施設譬喻等故等者:謂幻事喻但喻少分,非如其性成所立宗。不可言義不取一切,由是說言非不相似。 卯二、喻不相似難2 辰一、問 問:若諸相事假立名言則便得有,若不假立則不得有。若如是者,喻可相似,不可言計亦應道理。若不爾者,不可言計則為唐捐。 若如是者喻可相似等者:謂幻事喻,由依所造種種幻化形類,能造幻事則便得有;形類若無,幻事亦無。所喻道理,若亦如是,是則彼喻可說相似。由是因緣,為遣彼相,施設安立不可言義,亦應道理。 辰二、答2 巳一、顯喻相似 答:如是由先所起八分別故,於現在世三種事生,如本地分已說其相。 如本地分已說其相者:本地分說:又諸愚夫,由於如是所顯真如不了知故,從是因緣,八分別轉,能生三事,能起一切有情世間及器世間。乃至廣說。(陵本三十六卷二十頁2991)其相應知。 即此所生三種事故,復起分別。由此道理,諸雜染法展轉相續,無有斷絕。由此因緣其喻相似。 巳二、明計不捐 分別假立若斷滅時,諸雜染法皆可隨滅,證得聖智。此是量故,不可言計亦不唐捐。 卯三、相事隨遣難2 辰一、問 問:若於爾時,分別假立皆悉斷滅,即於爾時相事隨遣。若爾,隨一獲得聖智,一切相、名、分別所攝情無情數,內外事物皆應永滅,譬如幻者所作幻事? 辰二、答2 巳一、舉二因 答:相等諸物,或由不共分別為因,或復由共分別為因。 巳二、釋差別2 午一、不共因起 若由不共分別所起,無分別者,彼亦隨滅。 午二、共因所起2 未一、由他任持 若共分別之所起者,分別雖無,由他分別所任持故,而不永滅。若不爾者,他之分別應無其果。 未二、自得清淨2 申一、標舉 彼雖不滅,得清淨者於彼事中正見清淨。 申二、喻合 譬如眾多修觀行者,於一事中,由定心智種種勝解異見可得,彼亦如是。 癸三、取2 子一、配能所取 問:如是五事,幾是所取?幾是能取?答:三是所取。分別、正智亦是能取,亦是所取。 三是所取者:謂相、名、真如唯是所取故。 子二、辨取所行2 丑一、正辨三種2 寅一、問 問:如是五事,當知幾種取所行義? 寅二、答2 卯一、標列 答:略有三種。一、有言有相取所行義,二、無言有相取所行義,三、無言無相取所行義。 卯二、判釋2 辰一、第一釋 此中最初,是言說隨覺者取所行境;第二,是言說隨眠者取所行境;第三,是於言說離隨眠者取所行境。 辰二、第二釋3 巳一、唯世俗取 又初二是世俗諦取。 巳二、唯勝義取 最後是勝義諦取。 巳三、通二諦取2 午一、標 復有遠離言說隨眠後所得取,通取一切二諦所攝取所行境。 午二、釋2 未一、行安立諦 謂世出世智以安立諦為所行故,建立彼智通用二諦為所行境。 未二、出二因緣 此二種取,由二因緣,應知得成世出世性。謂曾得、未曾得故,依言說、不依言說故。 丑二、廣無相取5 寅一、明取因緣2 卯一、問 問:有相之取世間共成,無相之取非所共成。何因何緣名無相取?無因無緣不應道理。 卯二、答2 辰一、舉因緣 答:世俗名言薰習取果,是有相取,世所共成,能令雜染;勝義智見薰習取果,是無相取,非所共成,能令清淨;是故此二有因有緣。 辰二、以喻顯 如眼若有翳[3]等過患,便有發毛輪等翳[4]相現前可得;若無彼患,便不可得,但有自性無顛倒取。 寅二、明取名義2 卯一、名2 辰一、釋無相取 問:於無相界若取其相,非無相取;若無所取,亦不得成無相之取。若爾,云何名無相取?答:言說隨眠已遠離故,此取雖復取無相界,不取相故,成無相取。 辰二、釋成取名 問:若無構獲,云何成取?答:雖不構獲諸相差別有所增益,然取無相,故得成取。 卯二、義4 辰一、釋取相狀 問:若無構獲,無所增益,此取相狀云何可知?答:取勝義故、取無相故,五種事相皆不顯現以為其相。 五種事相皆不顯現以為其相者:此中五種事相,謂即五種所知境界。云何五種?謂心、心所有、色、不相應、無為。如下說言:令三摩地五種境界影像現前,即緣此事以為境界;除遣此故,彼得轉滅。由是當知,彼影像相,由取勝義皆得除遣,即由此義說不顯現。 辰二、釋非滅無 問:若不分明可立為取,何故不許諸取滅無?答:滅無無有修作義故,非修觀者依於滅無有所修作。 辰三、釋能證知 問:若爾,云何證知其相?答:自內證智之所證知。 辰四、釋不記別 問:若爾,何不如其所證如是記別?答:此內所證非諸名言安足處故。 寅三、明取因果2 卯一、因2 辰一、釋生因2 巳一、問 問:若先無有知無相智;由無有故,亦無數習無相智義;無數習故,知無相智既無其因,應不得生。 巳二、答2 午一、標隨順 答:有相亦得為無相因,隨順彼故。 午二、舉例成 如世間智為緣生出世智,有漏智為緣生無漏智,有心定為緣生無心定,此亦如是。 有相亦得為無相因等者:此中因言,謂引發因。依隨順因依處,施設引發因,由是釋言隨順彼故。 辰二、通經難 問:苦等諸智,世尊說為得清淨因。若苦等智,於苦等諦分別苦等,應成有相。若不分別,苦等諸智便非是有;彼無有故,云何能得畢竟清淨?答:由無相智增上力故,於諸諦中,極善清淨通世出世分別智生,即名已斷所斷煩惱。其無相智是苦等智因,正能斷滅所斷煩惱,於此因中假立果名,即假說此為苦等智,是故無過。 於此因中假立果名等者:謂依前問:苦等諸智,世尊說為得清淨因。當知彼苦等智,非即通世出世分別正智,然無相智是彼苦等智因,從果為名,即假說此為苦等智。世尊依彼說為得清淨因,故無有過。 卯二、果 問:先說所取是能取果,即此能取當言何果?答:此二展轉更互為果。 此二展轉更互為果者:由諸根、境,能取、所取互相系屬,是故說二展轉更互為果。 寅四、明遣有相轉得無相4 卯一、除遣有相 問:若所知境無常、積集、相續、無量、多不現見,云何修觀行者緣彼為境,及令轉滅?答:於彼聞思增上力故,得三摩地。由彼因緣,令三摩地五種境界影像現前,即緣此事以為境界;除遣此故,彼得轉滅。 卯二、轉得無相2 辰一、總標問答 問:除遣五種所知境界,當言何相?答:無上轉依無為涅槃以為其相。 辰二、隨釋疑難3 巳一、釋名涅槃 云何為涅槃?謂法界清淨煩惱眾苦永寂靜義,非滅無義。 巳二、釋非滅無2 午一、問 問:若唯煩惱眾苦永寂名為涅槃,何因緣故非滅無義? 午二、答2 未一、舉喻3 申一、水界喻 答:如外水界,唯離渾濁得澄清性,非離濁時無澄清性。 申二、真金喻 又如真金,唯離剛強得調柔性,非離彼時無調柔性。 申三、虛空喻 又如虛空,唯雲霧等翳障寂靜得清淨性,非彼無時其清淨性亦無所有。 未二、合法 此中道理,當知亦爾。 巳三、釋名法界清淨2 午一、征 云何名為法界清淨? 午二、釋3 未一、標 謂修正智故,永除諸相,證得真如。 未二、喻 譬如有人,於眠夢中,自見其身為大暴流之所漂溺。為欲越渡如是暴流,發大精進;即由發起大精進故,欻然便覺;既得覺已,於彼暴流都無所見。 未三、合 除相道理,當知亦爾。 卯三、釋斷遣時2 辰一、問 問:為即於此言說隨眠正斷滅時諸相除遣,為斷滅已後方除遣? 辰二、答3 巳一、如稱低昂喻 答:斷時、遣時平等平等,如稱兩頭低昂道理。 巳二、畫像壞滅喻 又如畫像,采色壞時形相隨滅。 巳三、翳等愈遣喻 亦如翳[5]等過患愈時,發毛輪等相亦隨遣,愈時、遣時平等平等。此中道理,當知亦爾。 卯四、釋捨得位2 辰一、問 問:修觀行者,云何除遣所緣境相? 辰二、答2 巳一、明起方便 答:由正定心,於諸所知境界影像先審觀察;後由勝義作意力故,轉舍有相,轉得無相。 巳二、標列五位 此無相轉復有五位。一、少分位,二、遍滿位,三、有動位,四、有加行位,五、成滿位。 此無相轉復有五位等者:修所成慧地決擇中說:少分修、遍行修、動轉修、有加行修、成辦修。(陵本六十七卷三頁5320)此中五位,如彼釋義應知。 寅五、無相成滿3 卯一、標成滿相 問:如是成滿其相云何?答:不為一切煩惱、一切災橫所陵雜故,究竟無惱清淨所依,說名成滿。即此又是善清淨真實義所行,一切現量所行,一切自在所行。 卯二、顯證差別2 辰一、問 問:於此成滿建立幾乘?齊何時證? 辰二、答2 巳一、總標 答:隨三種根差別證故,建立三乘。 巳二、別釋2 午一、二乘 然彼二乘,用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乘以為根本。 然彼二乘等者:謂彼二乘補特伽羅,要依諸佛出世說正法教,方能成滿自所轉依,由是說用大乘以為根本。 又彼二乘隨緣差別、隨所成熟無決定故,證得時量亦不決定。 午二、大乘3 未一、標 其最後乘,要經三種無數大劫方可證得,依斷三種粗重別故。 未二、征 何等名為三種粗重? 未三、釋3 申一、在皮麤重 一、惡趣不樂品在皮粗重。由斷彼故,不往惡趣,修加行時不為不樂之所間雜。 申二、在肉麤重 二、煩惱障品在肉麤重。由斷彼故,一切種極微細煩惱亦不現行,然未永害一切隨眠。 申三、在心粗重 三、所知障品在心麤重。由斷彼故,永害一切所有隨眠,遍於一切所知境界無障礙智自在而轉。 卯三、廣立乘等2 辰一、明建立3 巳一、聲聞乘4 午一、征 複次,云何立聲聞乘? 午二、標 謂三因緣故。 午三、列 一、變化故;二、誓願故;三、法性故。 午四、釋3 未一、由變化 變化故者,謂隨彼彼所化勢力,如來化作變化聲聞。 未二、由誓願 誓願故者,謂有補特伽羅,於聲聞乘已發誓願,即建立彼以為聲聞。 未三、由法性2 申一、安住 法性故者,謂有補特伽羅,本性已來慈悲薄弱,於諸苦事深生怖畏。由此二因,於利他事不深愛樂,非為是事樂處生死。彼由安住此法性故,立為聲聞。 申二、證覺 又覺法性故,謂於一切安立諦中,多分修習怖畏行轉,由此因緣證得圓滿。 巳二、獨覺乘 如聲聞乘,獨覺亦爾。出無佛世而證正覺,與此差別。 巳三、菩薩乘 即上相違三因緣故,應知菩薩。 辰二、明失壞2 巳一、聲聞4 午一、征 複次,云何聲聞失壞正法及毗奈耶? 午二、釋 謂有聲聞,計唯無有煩惱燒然名為寂滅,生大怖畏,謂我當斷、我當永壞、我當無有。 午三、喻 譬如有人身嬰熱病,於無病中都無識別,謂病癒時舉體隨滅,便生怖畏,我寧不脫如是熱病,是名失壞。 午四、合 由此譬喻,失壞聲聞,當知亦爾。 巳二、菩薩4 午一、征 複次,云何菩薩失壞大乘? 午二、釋 謂有菩薩,聞一切法甚深無性,即執一切煩惱燒然自性本無,謂己[6]無有生死重病。 午三、喻 譬如有人,於己身中所生熱病,謂為無病,於此熱病不能解脫,名為失壞。 午四、合 由此譬喻,失壞菩薩,當知亦爾。 癸四、薩迦耶等2 子一、舉薩迦耶 問:如是五事,幾是薩迦耶?幾非薩迦耶?答:相通二種,二是薩迦耶,一非薩迦耶,真如俱不可說。 子二、例有世間 如薩迦耶,有及世間,當知亦爾。 相通二種等者:五事相中,相相、名相及分別相,薩迦耶欲攝,故是薩迦耶;正智相、真如相,非薩迦耶欲攝,故非薩迦耶;由是總說相通二種。如是名及分別,是薩迦耶。正智一種,非薩迦耶。真如離言,是故俱不可說。 癸五、四種真實 問:如是五事、四種真實,此中何事攝幾真實?答:世間所成真實、道理所成真實,三事所攝。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二事所攝。 癸六、四種尋思 問:如是五事、四種尋思,此中何事攝幾尋思?答:如理作意相應分別總攝四種。 如理作意相應分別等者:謂五事中一分別事,如理作意相應攝者,總攝四種尋思。余皆不攝。 癸七、四如實智 問:如是五事、四種如實遍智,此中何事攝幾如實遍智?答:一切皆是正智所攝。 一切皆是正智所攝者:謂四種如實遍智皆是正智所攝故。 癸八、密意14 子一、說無有二 問:世尊依何密意,說一切法皆無有二?答:即依如是所說五事,由俗自性說無自性,由別別相說有自性。 由俗自性說無自性者:謂由世俗名言自性,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簡非都無,故作是說。 子二、說無自性2 丑一、問 問:世尊依何密意,說一切法皆無自性? 丑二、答2 寅一、總釋密意3 卯一、標 答:由依彼彼所化勢力,故說三種無自性性。 卯二、列 一、相無自性性,二、生無自性性,三、勝義無自性性。 卯三、釋3 辰一、相無自性性 云何相無自性性?謂一切法世俗言說自性。 辰二、生無自性性 云何生無自性性?謂一切行眾緣所生,緣力故有,非自然有,是故說名生無自性性。 辰三、勝義無自性性2 巳一、征 云何勝義無自性性? 巳二、釋3 午一、標說意 謂真實義相所遠離法,此由勝義說無自性性。 午二、釋義想 如觀行苾芻,於大骨聚生假勝解,不能除遣,於此骨聚勝義無自性想[7]恆無間轉。 午三、結應知 如是應知勝義無自性性。 於大骨聚生假勝解等者:謂如苾芻觀身不淨,此不淨想名假勝解,由於事相增益作意故。 寅二、別配五事2 卯一、總標簡 此中五事,非由相無自性性故,說無自性;然由生無自性性故、勝義無自性性故,隨其所應,說無自性。 卯二、釋隨應2 辰一、配相等 謂相、名、分別、正智,皆由二種無自性性。 辰二、簡真如2 巳一、標非 真如不由無自性性說無自性。 巳二、引證 是故世尊依此密意,於伽陀中說如是言:我說一諦,更無第二。 真如不由無自性性等者:由實真如唯自內證,不可言說,是故不由三種無自性性,說無自性。 子三、說無生滅等 問:世尊依何密意,說一切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答:依相無自性性,說如是言。 子四、說等虛空 問:世尊依何密意,說一切法等於虛空?答:亦依相無自性性,說如是言。 子五、說如幻等 問:世尊依何密意,說一切法皆如幻等?答:依生無自性性、勝義無自性性,說如是言。 子六、說有無常2 丑一、問 問:世尊依何密意,說等隨觀色乃至識有無常耶? 丑二、答3 寅一、標 答:依相無自性性,說如是言。 寅二、征 何以故? 寅三、釋 欲說等隨觀常無有,故說等隨觀有無常。 子七、說皆有苦 問:世尊依何密意,說等隨觀色乃至識皆有苦耶?答:依生無自性性及勝義無自性性,說如是言。 子八、說空無我2 丑一、舉空 問:世尊依何密意,說等隨觀即彼皆空?答:即依生無自性性、勝義無自性性,諸法由遠離相無自性性,說如是言。 丑二、例無我 如依遠離性說彼為空,依異相性說為無我,當知亦爾。 依異相性說為無我者:此說無我,有二差別。若依補特伽羅自性無我,當知說彼諸行相性名異相性。若依諸法自性無我,當知說彼不可說義名異相性。 子九、說無顯現 問:世尊依何密意,說色乃至識如理觀故,審思慮故,乃至觀彼非有顯現?答:依相無自性性,說如是言。 子十、說虛偽等 問:世尊依何密意,說彼虛偽不實顯現?答:依生無自性性及勝義無自性性,說如是言。 子十一、說寂滅想 問:世尊依何密意,說如是言:是故今者應知是處,謂於是中眼永寂滅,遠離色想;乃至意永寂滅,遠離法想?答:都不依於無自性性,說如是言。 都不依於無自性性說如是言者:義顯真如所攝,不由無自性性說無自性,故作是說。 子十二、說遣定想 問:世尊依何密意,說由彼故,於一切處遣一切想,帝釋天等亦不能知彼依何處而起靜慮?答:都不依於無自性性,說如是言。 子十三、說無諦等 問:世尊依何密意,說能隨順喜憂舍處眼所識色,乃至意所識法中,無諦、無實、無無顛倒、無不顛倒,復說有聖出世間諦?答:依於一切無自性性,或不依於無自性性,說如是言。 子十四、說不思議 問:世尊依何密意,說靜慮者靜慮境界、諸佛諸佛境界皆不可思議?答:依於一切無自性性,或不依於無自性性,說如是言。 癸九、次第2 子一、問 問:如是五事,何緣最初建立其相,乃至最後建立正智? 子二、答2 丑一、釋2 寅一、顯雜染品次第圓滿 答:若無其事,施設於名不應道理,故此次第施設於名。由此名故,施設自性、施設差別,故此次第施設分別。由分別故,或分別相、或分別名、或俱分別,由此三法顯雜染品次第圓滿。 寅二、顯清淨品次第圓滿 從此乃容修清淨品,謂即觀彼所有雜染諸法真如,由正智故能正觀察,能得清淨,由此二種顯清淨品次第圓滿。 丑二、結 是故顯示如是次第。 己二、三自性2 庚一、結前生後 如是於真實義分中,已說事決擇。若欲了知真實義者,於三自性復應修觀。 庚二、諸門觀察3 辛一、初頌攝2 壬一、頌列 嗢柁南曰: 總舉別分別 緣差別依止 亦微細執著 如名等執性 壬二、長行釋7 癸一、總舉 云何名為三種自性?一、遍計所執自性,二、依他起自性,三、圓成實自性。 癸二、別分別3 子一、遍計所執性 云何遍計所執自性?謂隨言說、依假名言建立自性。 謂隨言說等者:如下說言:由遍計所執自性相故,彼諸有情於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中,隨起言說。如如隨起言說,如是如是由言說薰習心故,或由言說隨覺故,或由言說隨眠故,於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中,執著遍計所執自性相。如如執著,如是如是於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上,執著遍計所執自性。(陵本七十六卷九頁5832)此應准釋。 子二、依他起性 云何依他起自性?謂從眾緣所生自性。 子三、圓成實性 云何圓成實自性?謂諸法真如,聖智所行、聖智境界、聖智所緣,乃至能令證得清淨,能令解脫一切相縛及粗重縛,亦令引發一切功德。 癸三、緣3 子一、遍計所執性 問:遍計所執自性緣何應知?答:緣於相、名相屬應知。 緣於相名相屬應知者:如下說有五種遍計所執自性。一、依名遍計義自性,二、依義遍計名自性,三、依名遍計名自性,四、依義遍計義自性,五、依二遍計二自性。應知相、名相屬諸所有相,或復取所行境,如前說有言說隨覺、言說隨眠二種差別,皆此相、名相屬所攝。以此為緣,能令執著遍計所執自性。 子二、依他起性 問:依他起自性緣何應知?答:緣遍計所執自性執應知。 緣遍計所執自性執應知者:顯揚論說:於依他起自性,執著初自性故,起於薰習,則成雜染。(顯揚論十六卷十三頁31,559c)此應准知。 子三、圓成實性2 丑一、問 問:圓成實自性緣何應知? 丑二、答2 寅一、標說義 答:緣遍計所執自性於依他起自性中畢竟不實應知。 寅二、會余經 世尊於余經中,說緣不執著遍計所執自性,應知此性者,依得清淨說,不依相說。今此義中,當知依相說。 依得清淨說者:謂已見諦,離諸相縛,名得清淨故。 癸四、差別2 子一、初五種2 丑一、問 問:遍計所執自性有幾種? 丑二、答3 寅一、標 答:略有五種。 寅二、列 一、遍計義自性,二、遍計名自性,三、遍計雜染自性,四、遍計清淨自性,五、遍計非雜染清淨自性。 寅三、釋5 卯一、遍計義自性4 辰一、征 云何遍計義自性? 辰二、標 謂有四種。 辰三、列 一、遍計自相,二、遍計差別相,三、遍計所取相,四、遍計能取相。 辰四、釋4 巳一、遍計自相 遍計自相者,謂遍計此事是色自性,乃至此事是識自性,此事是眼自性,乃至此事是法自性。 巳二、遍計差別相2 午一、舉色蘊 遍計差別相者,謂遍計此色是可意,此色是不可意,此色是非可意非不可意,此色是有見,此色是無見,此色是有對,此色是無對,此色是有漏,此色是無漏,此色是有為,此色是無為。如是等類差別道理,遍計此色所有差別。 午二、例余蘊等 如色,如是余蘊、一切處等,當知亦爾。 巳三、遍計所取相 遍計所取相者,謂遍計此色是眼所取,此是耳、鼻、舌、身、意所取。又復遍計此受、想、行、識是欲界意所取,此是色界意所取,此是無色界意所取,此是不系意所取。 巳四、遍計能取相 遍計能取相者,謂遍計此色是色能取,此色是聲、香、味、觸、法[8]能取。 遍計此色是色能取等者:謂色蘊中,若法能取有見有對諸色,名色能取,謂即眼根。若法能取有見無對、無見無對諸色,名聲、香、味、觸、法能取,謂即耳根乃至意根。 又復遍計此受、想、行、識是色能取,此是聲、香、味、觸、法能取。 遍計此受想行識是色能取等者:謂若受、想、行、識依眼所生,能取有見有對色故,是色能取。依耳乃至依意所生,能取聲、香、味、觸、法故,是聲、香、味、觸、法能取。 卯二、遍計名自性4 辰一、征 云何遍計名自性? 辰二、標 謂有二種。 辰三、列 一、無差別,二、有差別。 辰四、釋2 巳一、無差別 無差別者,謂遍計一切[9]法所有名。 遍計[10]一切法所有名者:謂蘊、界、處。如是等類,通一切法無差別名應知。 巳二、有差別 有差別者,謂遍計此名為色、此名為受、此名為想、此名為行、此名為識。如是等類,無量無數差別法中,各各別名。 卯三、遍計雜染自性2 辰一、征 云何遍計雜染自性? 辰二、釋2 巳一、色 謂遍計此色有貪、有瞋、有痴,不能遠離貪瞋痴系,又與信等一切善法而不相應。 巳二、受等 又復遍計此受、此想、此行、此識,有貪、有瞋、有痴,不能遠離貪瞋痴系,又與信等一切善法而不相應。 卯四、遍計清淨自性 云何遍計清淨自性?謂與上相違,當知其相。 卯五、遍計非雜染清淨自性2 辰一、征 云何遍計非雜染清淨自性? 辰二、釋2 巳一、計所能取 謂遍計此色是所取,此是能取;此受、想、行、識是所取,此是能取。 巳二、計無記法 又於一切無記法中,遍計所有無記諸法。 子二、後五種3 丑一、標 複次,遍計所執自性,當知復有五種。 丑二、列 一、依名遍計義自性,二、依義遍計名自性,三、依名遍計名自性,四、依義遍計義自性,五、依二遍計二自性。 丑三、釋5 寅一、依名遍計義自性 云何依名遍計義自性?謂遍計此色事名,有色實性;此受、想、行、識事名,有受、想、行、識實性。 寅二、依義遍計名自性 云何依義遍計名自性?謂遍計此事名色,或不名色;此事名受、想、行、識,或不名受、想、行、識。 寅三、依名遍計名自性 云何依名遍計名自性?謂不了色事,分別色名而起遍計;不了受、想、行、識事,分別受、想、行、識名而起遍計。 寅四、依義遍計義自性 云何依義遍計義自性?謂不了色名,由不了名分別色事而起遍計;不了受、想、行、識名,由不了名分別受、想、行、識事而起遍計。 寅五、依二遍計二自性 云何依二遍計二自性?謂遍計此事是色自性,名之為色;此事是受、想、行、識自性,名受、想、行、識。 癸五、依止3 子一、標 複次,遍計所執自性執,當知略有二種。 子二、列 一、加行執,二、名施設執。 子三、釋2 丑一、加行執 加行執,當知復有五種。一、貪愛加行故;二、瞋恚加行故;三、合會加行故;四、別離加行故;五、舍隨與加行故。 加行執當知復有五種等者:此加行執,當知是思行相,令心造作,而得此名。五識身相應地意地決擇中說:由五種類令心造作。一、為境隨與,二、為彼合會,三、為彼別離,四、能發雜染業,五、令心自在轉。(陵本五十三卷十六頁4261)此五種中,初二加行,當知即彼第四能發雜染業攝;餘三加行,當知即彼前三所攝;闕無第五,以非加行執故。 丑二、名施設執3 寅一、標 名施設執,當知復有二種。 寅二、列 一、非文字所作,二、文字所作。 寅三、釋2 卯一、非文字所作 非文字所作者,謂執此為何物?云何此物?此物是何?此物云何? 卯二、文字所作 文字所作者,謂執此為此物,此物如是或色,乃至或識、或有為、或無為、或常、或無常、或善、或不善、或無記,如是等。 癸六、微細執著 複次,微細執著,當知五種。一、於無常常執,二、於苦樂執,三、於不淨淨執,四、於無我我執,五、於諸相中遍計所執自性執。 癸七、如名等執性2 子一、說五因緣4 丑一、標 複次,由五因緣,當知愚夫如名、如言,於所詮事執有自性。 丑二、征 所以者何? 丑三、釋5 寅一、第一因緣 謂因問言:此事用何以為自性?答言:此事是色自性,非是色名。或答言:此事是受、想、行、識自性,非受、想、行、識名。 寅二、第二因緣 複次,獨處空閒,精勤觀察諸法自相、共相,尋思此事是色相,非色名;或尋思此事是受、想、行、識相,非受、想、行、識名。 寅三、第三因緣 複次,於此色事尋求色相,不能得時便生不樂,非求色名不能得時。或於此受、想、行、識事,尋求受、想、行、識相,不能得時便生不樂,非求受、想、行、識名不能得時。 寅四、第四因緣3 卯一、標 複次,語於名轉,名於義轉。 語於名轉等者:尋伺語行,是名為語。尋伺行相,緣名境生,是謂語於名轉。於相增語,是謂為名。諸所有名,各別行解,隨義而轉,是謂名於義轉。如下釋相應知。 卯二、釋 此中若名能顯自相義,非此能顯差別相義,非此能顯所取相義,非此能顯能取相義。或名乃至能顯能取相義,非此能顯乃至自相義。 卯三、成 若即彼名於自相義轉,亦於乃至能取相義轉者,此余諸名各別行解隨義而轉應不可得。此不應理。 寅五、第五因緣2 卯一、征 如是復於各別義轉所有名中,若名於自相義轉,乃至若名於能取相義轉,此名為於有義轉耶?為於無義轉耶? 卯二、辨2 辰一、非有義轉 於有義轉且不應理。此不應理,如前觀五事中已辯。 如前觀五事中已辯者:謂如前說,名言依相而立有二過失,不應道理。顯揚亦云:若義自體如名有者,未得名前,此覺於義應先已有。又名多故,一義應有多種自體。又名不定故,義之自體亦應不定。何以故?即此一名於所余義亦施設故。(顯揚論十六卷五頁31,557c)由是當知,計義自體如名而有,不應道理。 若於無義轉者,是則此名於無相義轉,其理便至。 辰二、成執著性 若於無相義轉,此非有義但能顯示自所增益,若取增益即是執著。 丑四、結 是故如名、如言,於所詮事執著自性,道理成就。 此非有義等者:如名計義,此實非有,但由名言勢力為緣,增益相生,顯現似有,名能顯示自所增益。 子二、說由名縛2 丑一、標妄執 複次,一切愚夫於諸相中名言所縛故,當知如名、如言,於所詮事妄執自性。 丑二、問答辨2 寅一、問 問:何緣故知於諸相中名言所縛? 寅二、答2 卯一、由理教證2 辰一、標 答:由理教故。 辰二、釋2 巳一、由理3 午一、征 云何由理? 午二、釋3 未一、第一道理 謂若離名言,於諸事中喜樂不可得故;若名言俱,於諸事中喜樂可得故;是一道理。 未二、第二道理2 申一、標 又復展轉相依而生。何以故?事為依止,名言得生;名言為依,事可得生故。 申二、釋2 酉一、名依事生 謂諸世間要依有事,方得生起名言分別,非於無事起此分別。如是當知,事為依止,名言得生。 酉二、事依名生 如靜慮者內靜慮時,如如意名言作意思惟,如是如是有所知事同分影像生起,方便運轉現在前故。如是當知,名言為依,事可得生。 未三、第三道理 又於名言修對治時,若安置心於無相界,一切諸相皆不現前。若不安心於無相界,不隨所欲,便為諸相漂轉其心。 午三、結 由此道理,當知於相,名言是縛。 巳二、由教 云何由教?如世尊說:愚昧思凡夫,於相為言縛;牟尼脫言縛,於相得自在。 愚昧思凡夫者:住異生位見未清淨,諸所有思名愚昧思,未能如實覺知所知諸法故。 清淨見行者,安住於真智,於自性無得,不見彼所依。 於自性無得等者:謂於諸法如言自性都無所得,亦不見彼所依雜染相故。 由真智清淨,說彼為真明,二執不相應,故號為無二。 二執不相應者:此中二執,謂增減執應知。 卯二、舉事例成 又如異生,於諸蘊中善知無我,雖觀蘊中所建立我但是假有,非不於彼我執隨轉,由彼隨眠未永斷故。此中道理,當知亦爾。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卷第七十三 [1] 「思惟其相」,大正作「非思惟其相」。 [2] 「不」,大正作「非」。 [3] 「翳」,大正作「瞖」。 [4] 「翳」,大正作「瞖」。 [5] 「翳」,大正作「瞖」。 [6] 「己」,大正、陵本作「已」。韓清淨加註:改之。 [7] 「想」,大正作「相」。 [8] 大正無「法」字。 [9] 「一切」,大正作「一切一切」。 [10] 鉛版等披尋記原無「計」字,韓清淨手稿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