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法講義 · 第十二章 連謂結構
12.1 連謂結構的性質和構造
12.1.1 連謂結構是謂詞或謂詞結構連用的格式 (1) 。例如:
(1)去/看病
(2)站著/唱
(3)走出去/看看
(4)想辦法/通知他
(5)怪你自己/粗心
(6)嫌這件衣服/花哨
從上邊的例子可以看到,連謂結構的前一個直接成分可以是單個的動詞(例(1)—(2)),也可以是動詞結構(例(3)—(6));後一個直接成分可以是動詞或動詞結構(例(1)—(4)),也可以是形容詞(例(5)—(6))。
12.1.2 漢語的介詞大都帶有動詞的性質,所以介詞雖然不算謂詞,可是「介詞+賓語+謂詞性成分」的格式跟由謂詞組成的連謂結構性質十分接近,可以算是連謂結構的一種,例如:
(7)在草地上/躺著
(8)把這首詩/抄下來
(9)跟你/開玩笑
(10)被人家/發現了
(11)比鋼/還硬
本章專門討論謂詞組成的連謂結構,由介詞組成的連謂結構放在下一章討論。
12.1.3 要注意連謂結構和並列的動詞結構以及包孕的動詞結構的區別。比較:
(12)不停地抽菸喝茶
(13)連吃飯睡覺都忘了
(14)喜歡看電視
(15)疼得掉眼淚
(12)的「抽菸喝茶」、(13)的「吃飯睡覺」都是由兩個並列的述賓結構組成的聯合結構。(14)是述賓結構套述賓結構,(15)是述補結構套述賓結構,都不是連謂結構。
12.1.4 複雜的連謂結構包含兩個以上的謂詞性成分,不過這些謂詞性成分總可以歸併成兩部分。換言之,連謂結構也跟主謂、述賓、述補、偏正等句法結構一樣,是由前後兩個直接成分組成的。例如:
(16)沒有工夫跟著你到處亂跑
(17)花錢買回來擱著不用
(16)是由「沒有工夫」和「跟著你到處亂跑」兩個直接成分組成的,「跟著你到處亂跑」本身也是一個連謂結構,由「跟著你」和「到處亂跑」兩個直接成分組成。(17)是由「花錢買回來」和「擱著不用」兩個直接成分組成的,這兩個直接成分本身又都是連謂結構。
12.1.5 最簡單的連謂結構是由兩個動詞組成的,前一個動詞往往帶後綴「著」或「了」:走著瞧|搶著說|跟著唱|牽了走|煮了吃,或者是重疊式:笑笑說|煮煮吃。能夠以原來的形式直接跟另一個動詞組合的只有「來」「去」兩個動詞。例如:來看|去買|寫去|玩兒去。
12.1.6 連謂結構的前一個動詞往往帶賓語,這是連謂結構里最常見的一種類型。為了便於稱述,我們把這類連謂結構記為:
V1 +N+V2
V1 是前一個動詞,N是它的賓語,V2 是後一個直接成分里的動詞。
12.2 N和V2 意義上的聯繫
12.2.1 有的連謂結構里的N和V2 之間意義上沒有直接的聯繫,例如:
開著窗戶睡覺
穿好大衣出去
有的連謂結構里的N和V2 之間意義上有明顯的聯繫,這種意義上的聯繫是各種各樣的,例如:
N是施事:請客人吃飯|派他當代表
N是受事:買一份報看|討一杯水喝|找點事兒做
N是與事:幫他洗碗|跟著他走|找人聊天兒
N是工具:買把刀切菜|倒杯水吃藥
N是處所:躺·de床上看書|進屋裡暖和暖和|上北京開會
12.2.2 不少語法著作把N指施事的一類稱為遞系式(或稱兼語式),凡是N不指施事的(包括N與V2 意義上沒有直接聯繫的)統稱為連動式,並且認為遞系式的特點是其中的N具有雙重身分,它既是前邊V1 的賓語,同時又是後邊V2 的主語。連動式的特點則是V1 和V2 主語相同。這種看法恐怕不一定妥當。如果當N指施事時,說N是V2 的主語,那麼當N指受事時,是不是說N是V2 的賓語呢?其實不管N與V2 之間意義上有什麼樣的聯繫,從結構上說,N只是V1 的賓語。有的方言裡,某些人稱代詞有格的變化,作主語時是一種形式,作賓語時是另一種形式,而在所謂遞系式里,用的正是賓格形式。這個事實說明即使在N指施事的時候,N也只能看成V1 的賓語,不能看成V2 的主語。
12.2.3 連謂結構里N和V2 之間意義上有什麼聯繫往往跟V1 的類有關係。舉例來說,如果V1 是包含「使令」意義的動詞,那末句首主語是V1 的施事,N是V2 的施事。例如:
我請你轉告他一聲
很多人求他幫忙
你叫食堂多做點飯
大夫囑咐他準時吃藥
老師要他馬上回答
廠里號召工人節約用電
上級命令部隊立刻出發
如果V1 是包含「伴隨」「協助」意義的動詞,例如:
他帶著一幫人到處跑
爺爺領著孫子上動物園
你陪客人喝酒
他老是跟著我轉
你可別伙著別人幹壞事兒
我攙著您走
你扶著老太太上車
句首主語和N事實上都參與了V2 這個動作。例如「爺爺領著孫子上動物園」,爺爺上動物園,孫子也上動物園。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句首主語和N都是V2 的施事。值得注意的是上引兩類格式有一點重要的區別:前一類的V1 不能帶「著」,也不能帶「了」;後一類的V1 都可以帶「著」,有的還能帶「了」。我們知道,V1 帶「著」的時候,總是說明V2 所指的動作的方式的。(12.3.1)從這一點看,「爺爺帶著孫子上動物園」主要是說「爺爺上動物園」,「帶著孫子」只是一種方式修飾。 (2)
12.2.4 我們再討論一下N是受事的格式。這一類格式里的V1 主要有以下幾類:
第一類:「有」和「沒有」:
大家都有飯吃,有衣服穿,有房子住
他成天沒事幹
第二類是包含「取得」意義的動詞:
小耗子偷油吃
我去買包煙抽
你去借份報來看
第三類是包含「製作(某種東西)」意義的動詞:
他打算自己蓋幾間房住
咱們今天包餃子吃
你替我打件毛衣穿
第四類是表示「給予」意義的動詞:
給根兒煙抽抽
遞給我一份報看
總括起來看,這四類動詞可以說都表示「有」,第一類是本來就「有」,其它三類是通過取得、製作或給予使之「有」。
12.3 V1 帶「著」或「了」的連謂結構
12.3.1 先舉帶「著」的例子:
笑著跟我打招呼
躺著看書
開著窗戶睡覺
閉著眼睛說瞎話
提著箱子上飛機
在上邊舉的例子裡,兩個動詞結構分別代表兩個伴隨著發生的動作,但重心在後者,前者說明後者的方式。
留著餵狗
鬧著要回家
說著玩兒的
這又是一種類型,後一個動詞結構表示目的。很明顯,以上兩種意義是相通的,二者之間沒有絕對的界限。
12.3.2 再看帶「了」的例子:
摘了手套握手
見了面慢慢談
花了錢受氣
過了春節回學校
兩個動詞結構分別代表先後發生的兩個動作。「摘了手套握手」是先摘手套後握手,「握了手摘手套」是先握手再摘手套。不過有的時候帶「了」帶「著」意義上沒有什麼區別。例如:
開著窗戶睡覺~開了窗戶睡覺
提著箱子上飛機~提了箱子上飛機
留著餵狗~留了餵狗
變著法兒哄他~變了法兒哄他
12.4 由動詞「來」「去」組成的連謂結構
12.4.1 「來」和「去」充任連謂結構的前一個直接成分表示目的。例如:
我去買菜 我來看看
你去打電話 他來幫我修電視
這一類格式里的「來」「去」也可以挪到後頭去充任連謂結構的後一個直接成分,例如:
我買菜去 我看看來了
你打電話去 他幫我修電視來了
後置的表示目的的「來」和「去」都讀輕聲,這是一種虛化了的動詞,因此前頭還可以有「來」「去」出現:
我去買菜去 我來看看來了
你去打電話去 他來幫我修電視來了
12.4.2 在上邊舉的例子裡,「來」和「去」仍舊保留著表示運動趨向的意義。有的時候,「來」「去」只起連接的作用,沒有什麼實在的意思,例如:
用堅忍不拔的精神去克服困難
要按照專業的性質來進行改組
把前一句里的「去」換成「來」,後一句的「來」換成「去」,意思沒有多大差別。如果V2 的賓語是代詞「我」或「你」,情形就不同。例如:
他們打算用這個辦法來幫助我
他們打算用這個辦法來幫助你
這兩句里的「來」不能換成「去」。如果賓語是「他」,用「來」用「去」都可以:
我們打算用這個辦法去幫助他
我們打算用這個辦法來幫助他
前一句用「去」,可能是因為說話時「他」不在場,也可能「他」在場,只是說話的人心理上覺得「你」「我」是一方,「他」是另一方。後一句用「來」,可能因為說話時「他」在場,也可能「他」不在場,不過說話的人心理上覺得「你」「我」和「他」在一塊兒。
12.4.3 要注意後置的「來」和「去」不一定都讀輕聲。例如:
走著去還是騎馬去 跟我來
帶著介紹信去 到北京來
「走著去」跟「買菜去」不同,「買菜去」的「去」必須讀輕聲,這個「去」表示目的;「走著去」的「去」一定重讀,這個「去」是實指的,不表示目的。「買菜去」也可以說「去買菜」「去買菜去」;「走著去」不能說「去走著」,也不能說「去走著去」。有的時候後置的「來」和「去」重讀輕讀兩可,但是意思不同。例如「騎馬去」,「去」字重讀,意思是說不是徒步去;「去」字輕讀,意思是說「去騎馬」。
12.5 由動詞「是」組成的連謂結構
12.5.1 由動詞「是」組成的連謂結構指的是形式為「是+N+V」的連謂結構。例如:
(1)都是我不好
(2)是他把電視機弄壞了
(3)是誰給你搬來那麼一大堆書?
(4)是當地的一所中學把他請去了
(5)是我瞎了眼
在這類格式里,真正的主語成了「是」的賓語,因此形式上變得沒有主語了。採用這種句式是為了強調N,使它成為句子的語義中心。
有的時候,這類連謂結構前頭可以加上虛指的「這」或「那」作為形式上的主語,例如:
(6)這都是我不好
(7)那是我瞎了眼
12.5.2 上引例句里,(2)和(4)句末的「了」可以換成「的」,(3)後頭可以加上一個「的」:
(8)是他把電視機弄壞的
(9)是當地的一所中學把他請去的
(10)是誰給你搬來那麼一大堆書的?
不過加上「的」以後,結構就變了。(8)(9)(10)都是主語後置的判斷句,跟以下三句的結構相同,只是主語占據的位置不一樣。
(11)把電視機弄壞的是他
(12)把他請去的是當地的一所中學
(13)給你搬來那麼一大堆書的是誰?
關於這一類句式,我們在7.10.2里已經討論過了。
12.6 由動詞「有」組成的連謂結構
12.6.1 由「有」充任V1 的連謂結構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A)有可能下雨
(B)有事情做
(C)有個青年叫小晚
(D)有話慢慢說
(E)有病不能來
(F)有三尺長
從表面上看,這些連謂結構形式基本相同,都是:有+N+V,但實際上是有區別的。(A)類的特點是能轉換成:有+V的+N,例如:
有可能來~有來的可能
有理由不去~有不去的理由
有辦法解決~有解決的辦法
是勇氣承認~有承認的勇氣
有必要參加~有參加的必要
有希望治好~有治好的希望
這類句子裡的動詞如果是及物的,都可以帶賓語。帶賓語的時候,上面的變換關係仍然成立。例如:
有可能下雨~有下雨的可能
有希望去非洲~有去非洲的希望
有必要通知他~有通知他的必要
有條件上大學~有上大學的條件
有機會說英語~有說英語的機會
有責任撫養孩子~有撫養孩子的責任
以上舉的例子裡,N都是抽象名詞。事實上N也有指具體事物的。例如:
有錢買書 有買書的錢
有人幫忙 有幫忙的人
有專車接送旅客 有接送旅客的專車
12.6.2 (B)類格式里的N在意念上是V2 的受事,因此這一類格式里的V2 後頭不能再帶賓語。例如:
有飯吃|有衣服穿|有錢花
沒有話說|沒有路可走|沒有房子住
如果在V2 後頭硬加上一個賓語,那就變成了(D)類。例如「有飯吃一頓」,意思是:要是有飯,就吃一頓。看下文12.6.4。
12.6.3 (C)類的N前頭一般都有數量詞,例如只能說「有一個青年叫小晚」,不能說「* 有這個青年叫小晚」,也不能說「* 有青年叫小晚」。但名詞「人」是例外,「有個人丟了把斧子」,也可以說「有人丟了把斧子」。下邊是同類的例子:
從前有一個國王最喜歡聽故事
我有一個朋友會開飛機
他有一個弟弟被特務殺了
12.6.4 (D)類表示在假設的條件下該做的事,因此這類句式前頭都可以加上「要是」「如果」之類表示假設的連詞。例如:
有話慢慢說 (要是有話,慢慢說)
有事找老王 (要是有事,找老王)
沒有時間別來 (要是沒有時間,就別來)
12.6.5 (E)類的兩個直接成分之間是因果關係,所以前頭可以加上「因為」,例如:
有病不能來 (因為有病不能來)
有事出去了 (因為有事出去了)
12.6.6 (F)類里「有」的賓語是數量詞或數量名結構,V2 是形容詞。這一類句式都是表示「量度」的。例如:
有三尺長
有兩斤重
沒有一米寬
有一座樓房(那麼)高
沒有一列火車(那麼)長
「有」力的賓語也可以是單獨的名詞或代詞,此時是以名詞或代詞的所指作為量度的標準。例如:
有筷子(那麼)長
有碗口(那麼)粗
他的北京話沒有你(那麼)好
12.7 由動詞「給」組成的連謂結構
12.7.1 「給」是動詞,又是介詞。比較:
(1)給我一枝筆
(2)給我打了一針
(1)里的「給」是「給予」的意思,是動詞;(2)里的「給」是「為」或者「替」的意思,是介詞。這裡只討論由動詞「給」組成的連謂結構,由介詞「給」組成的連謂結構在下一章里(13.5)討論。
12.7.2 由動詞「給」組成的連謂結構有以下三種基本格式:
這三種格式都表示給予,其中動詞「給」的賓語指接受者,另一個動詞(以下記作V,在上邊的例子裡就是「送」和「織」)的賓語指所給予的事物。
(A)式里的V可以是包含給予意義的動詞,也可以是不包含給予意義的動詞。前者如:
送一本書給他
賣一所房子給他
嫁一個女兒給他
遞一枝筆給他
後者如:
織一件毛衣給他
沏一杯茶給他
買一件毛衣給他
搶了一把椅子給我
把(A)式里的N挪到後頭去,就變成了(B)式。(B)式里的V只限於包含給予意義的那些,因此只能有:
送給他一件毛衣
賣給他一所房子
嫁給他一個女兒
交給他一封信
不能有:
* 織給他一件毛衣
* 沏給他一杯茶
* 買給他一件毛衣.
* 搶給我一把椅子
把(A)式里的「給」連同它的賓語挪到V的前邊,就變成了(C)式。(C)式和(B)式相反,其中的V只限於不包含給予意義的那些。
因此只能有:
給他織了一件毛衣
給他沏了杯茶
給他買了一件毛衣
給我搶了一把椅子
不能有:
* 給我送了一本書
* 給我賣了一所房子
* 給我嫁了個女兒
* 給我遞了一枝筆 (3)
12.7.3 動詞「寫」本身不包含給予的意思,因此只能有:
寫了一副春聯給他(A)
給他寫了一副春聯(C)
不能有:
* 寫給他一副春聯(B)
可是當「寫」跟「信」組合的時候,預先假定有收信的人一方存在,此時「寫」就取得了給予的意思,因此可以有:
寫給他好幾封信(B)
12.7.4 「借」可以指借出去,也可以指借進來。換句話說,它有時包含給予的意思,有時不包含給予的意思。因此既可以有:
我借給他一本書(B) [借出去]
也可以有:
我給他借了一本書(C) [借進來]
(A)式可以容納表示給予意義的動詞,也可以容納不表示給予意義的動詞,因此下邊一句話有歧義:
張三借了一本書給李四(A)
這句話可以理解為張三把自己的書借給李四,也可以理解為張三從別處借了一本書給李四。
12.7.5 (A)(B)(C)三類句式後頭都能再加上動詞或動詞性結構造成複雜的連謂結構。例如:
(1)你遞一杯水給我/喝
(2)我炒了一個菜給他/吃
(3)你借一枝筆給我/使
(4)你借一枝筆給我/寫(信)
這是在(A)式後頭再加上一個動詞性成分的格式。如果我們把這類格式里「給」字前頭的動詞記為V1 ,V1 的賓語記為N,「給」字後頭的動詞記為V2 ,那末,在前三例里,V2 和N在意念上是動作和受事的關係,在後一例里則是動作和工具的關係。對比(3)和(4),最能顯出兩類的區別。在(3)里,「筆」是「使」的受事,所以「使」後頭不能再有賓語。在(4)里,「筆」是「寫」的工具,「寫」後邊還能再加上賓語「信」。
(5)你遞給我一杯水/喝
(6)他借給我一枝筆/使
(7)他借給我一枝筆/寫信
(8)他送給我一把刀/切肉
這是(B)式後頭加動詞或動詞結構造成的格式。(5)(6)里的N是V2 的受事,(7)(8)里的N是V2 的工具,跟上引(1)(2)(3)和(4)之間的區別是平行的。
(9)你給我沏一杯茶/喝
(10)我給你買個娃娃/玩兒
(11)我給你畫張畫兒/做樣子
(12)你給我買個錄音機/學英語
這是(C)式後頭加動詞或動詞結構造成的格式。(9)(10)和(11)(12)不同,前者的N是受事,後者的N是工具。
12.7.6 「唱一個歌給我聽」形式上跟「炒一個菜給我吃」一樣,實際上不同。上文指出,「炒一個菜給我吃」是(A)式加動詞組成的。「唱一個歌給我聽」只能分析為「唱一個歌/給我聽」,不能分析為「唱一個歌給我/聽」。換句話說,「唱一個歌給我聽」不是從(A)式來的。這兩種句式不同是因為其中的動詞不是一類。「炒」這個動作產生的結果「菜」可以作為給予的對象,「唱」這個動作產生的結果「歌」是不能作為給予的對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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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書所謂「連謂結構」的「謂」是指謂詞說的,不是指謂語說的。有的語法著作把本章討論的這一類句法結構稱為「連謂式」,意思是謂語連用的格式。兩個術語都有「連謂」字樣,可是意思不同。
(2) 「你扶老太太上車」,「你」不一定上車;「你扶著老太太上車」,「你」一定上車。
(3) 把「給」字理解為介詞,這些句子是可以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