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法講義 · 第七章 主謂結構
7.1 主語和謂語
7.1.1 主語和謂語的關係可以從結構、語義和表達三個不同的方面來觀察。從結構上看,在正常情況下,主語一定在謂語之前(例外見18.2),兩者之間的聯繫,跟其它各種句法結構比較起來,要算是最松的。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兩點上:第一,主語和謂語之間往往可以有停頓,而且主語後頭可以加上「啊、呢、吧、嚜」等語氣詞跟謂語隔開。例如:
這件事啊,得好好商量一下。
價錢嚜,也不算貴。
我吧,從小就愛看小說。
第二,只要不引起誤解,主語往往可以略去不說。例如:
(我)昨天晚上到的。
(這孩子)連他媽媽也不認識了。
(這幾本書)一共五塊錢。
跟印歐語系的語言比較起來,漢語這個特點是很突出的。
7.1.2 從語義上看,主語和謂語的關係是很複雜的。拿動詞組成的謂語來說,主語所指的事物跟動詞所表示的動作之間的關係是各種各樣的。有的主語指的事物是動作的發出者,即所謂施事;有的是受動作影響的事物,即所謂受事;有的是施事、受事以外的另一方,可以稱為「與事」;有的是動作憑藉的工具;有的主語表示動作發生的時間或處所。例如:
花貓逮住了一隻耗子(施事)
衣服已經縫好了(受事)
這個學生我教過他數學(與事)
這支筆只能寫小楷(工具)
明天他們上廣州(時間)
牆上掛著一幅畫(處所)
注意不要把主語跟動作的施事混為一談。「我們開會」,「我們」是主語;「車修好了」,「車」是主語。前一句的主語「我們」是施事,後一句的主語「車」是受事。「我們」和「車」之為主語,與它們是施事或受事無關。「下午開會」的「下午」是主語,「屋裡開會」的「屋裡」是主語。「下午」和「屋裡」不是施事,也不是受事,但都是主語。
7.1.3 從表達上說,說話的人有選擇主語的自由。同樣的意思,可以選擇施事作主語,也可以選擇受事或與事作主語。比較:
(1a)我們昨天開了一個會(施事主語)
(1b)昨天我們開了一個會(時間主語)
(2a)他把電視機弄壞了(施事主語)
(2b)電視機讓他弄壞了(受事主語)
(3a)我用這支筆寫小楷(施事主語)
(3b)這支筆我用來寫小楷(工具主語)
(4a)我給小王寫了一封信(施事主語)
(4b)小王我也給他寫了一封信(與事主語)
這四組句子裡相對應的(a)和(b)基本意思相同,只是所選的主語不一樣。說話的人選來作主語的是他最感興趣的話題,謂語則是對於選定了的話題的陳述。通常說主語是話題,就是從表達的角度說的,至於說主語是施事、受事或與事,那是從語義的角度說的,二者也不能混同。
7.1.4 說話的人選來作為話題的往往是他已經知道的事物。因此漢語有一種很強的傾向,即讓主語表示已知的確定的事物,而讓賓語去表示不確定的事物。比如說「買書去」,「書」放在賓語的位置上,是不確定的;「書買來了」,「書」放在主語位置上,指的是已知的確定的書。再如:
哪兒有鐵鍬?~鐵鍬在哪兒?
我喜歡吃糖~這種糖我不吃
來了一位客人~那位客人來了
我們只說「那位客人來了」,不說「一位客人來了」,但是可以說「有一位客人來了」。在句首加上「有」,「一位客人」就由主語轉為「有」的賓語,這就不會再跟主語表示確定的事物的要求發生牴觸了。從形式上看,「有一位客人來了」是無主語的句子,可是從語義上看,它事實上的主語(邏輯主語)是「一位客人」。
7.1.5 強調事物的周遍性的時候(即全都如此,沒有例外),也往往把它放在主語的位置上。例如:
(a)一切辦法都試過了
(b)誰都知道
(c)什麼地方都去過
(d)樣樣都會
(e)本本都經過嚴格的檢查
上邊舉的例子裡,有的主語在意義上是受事,可是也只能放在主語位置上,不能放在賓語的位置上,因為它們都是周遍性的。(a)「一切辦法都試過了」不能說「都試過了一切辦法」。(b)和(c)是用疑問代詞表示周遍性(6.16.1),「什麼地方都去過」如果說成「都去過什麼地方」,意思就完全變了。(d)和(e)的主語是量詞重迭式。量詞重疊式表示一組事物中的每一個,也是周遍性的,所以經常在主語位置上出現(做主語或主語內部的修飾語),不在句尾出現。(2.2.3)
7.2 時間主語和處所主語
7.2.1 由時間詞和處所詞作主語的主謂結構有兩大類,比較:
A B
今天是中秋 今天下午開會
八號是星期三 晚上會下雨
北京是首都 教室里在上課
蘭州在黃河邊上 牆上掛著地圖
在A類里,謂語陳述主語所指的時間或處所本身。這類格式跟名詞或代詞作主語的主謂結構沒有多大區別。在B類里,謂語表示某種事件或狀態,主語指明事件或狀態發生的時間或處所。
7.2.2 有的語法著作把B類格式解釋為偏正結構,把前邊的時間詞和處所詞看成狀語。我們把B類格式解釋為主謂結構,把其中的時間詞和處所詞看成主語,是基於以下的理由:
第一,時間詞和處所詞都是體詞,體詞一般只能作主賓語,不能作狀語。
第二,主謂結構往往可以轉換成反覆問句(15.1.1)的形式。例如「你去」可以轉換為「你去不去」,「他抽菸」可以轉換為「他抽不抽菸」,「他們在上課」可以轉換為「他們是不是在上課」。偏正結構不能轉換為反覆問句形式。例如「馬上去」不能轉換為「馬上去不去」,「立刻打電報」不能轉換為「立刻打不打電報」。B類格式可以轉換為反覆問句:「今天下午開不開會」「晚上會不會下雨」「教室里是不是在上課」,與主謂結構相同。
第三,主謂結構加上「的」字作定語,主語和動詞謂語之間可以插入「所」字,例如:
他寫的書~他所寫的書
我們培育的種子~我們所培育的種子
偏正結構加上「的」字作定語,狀語和中心語之間不能插入「所」字,例如:
已經蓋好的房子~* 已經所蓋好的房子
剛剛寄來的信~* 剛剛所寄來的信
B類格式在這一點上也同於主謂結構(去年所蓋的房子|剛才所說的話),不同於偏正結構。
第四,主語和謂語之間可以插入「雖然、如果、要是、即使」等連詞,例如:
你不去~你雖然不去…~你如果不去…
狀語和中心語之間不能插入此類成分:
馬上出發~* 馬上雖然出發~* 馬上要是出發
B類格式同於主謂結構(今天雖然沒下雨|今天如果不下雨),不同於偏正結構。
7.3 受事主語、與事主語和工具主語
7.3.1 主語指受事、與事或工具的主謂結構有以下兩個特點:
第一,主語往往是有定的或周遍性的
第二,謂語往往是複雜的,就是說不只是一個單獨的動詞。下邊舉些例子來看:
(1)那幢房子早就拆掉了(受事主語)
(2)所有的辦法都試過了(受事主語)
(3)這位同學我沒跟他說過話(與事主語)
(4)每人都給一本(與事主語)
(5)你的鑰匙開不了我的鎖(工具主語)
(6)這支筆不能寫小字(工具主語)
這些例子裡的謂語都是複雜的。(2)(4)的主語是周遍性的,其餘各句的主語都是有定的。
7.3.2 要是我們再仔細觀察一下,就會發現主語指與事或工具的時候,謂語裡常常用代詞「他」或「他們」復指這個主語。例如:
(7)這個人我跟他通過信(比較:我跟這個人通過信)
(8)小王我一共給了他五十塊錢(比較:我一共給了小王五十塊錢)
(9)這位教授我曾經幫他整理過稿子(比較:我曾經幫這位教授整理過稿子)
(10)這幫孩子你對他們可不壞(比較:你對這幫孩子可不壞)
(11)這把刀我用它切肉(比較:我用這把刀切肉)
(12)這間屋子你可以拿它堆東西(比較:你可以拿這間屋子堆東西)
這裡有兩件事值得注意。第一,主語只能是名詞,不能是人稱代詞。因此下邊的施事主語句不能轉換為與事主語句和工具主語句:
(13)我跟他通過信~* 他我跟他通過信
(14)我一共給了他五十塊錢~* 他我一共給了他五十塊錢
(15)我曾經幫他整理過稿子~* 他我曾經幫他整理過稿子
(16)你對他可不壞~* 他你對他可不壞
第二,在(7)—(12)等例子裡,主語(s)或指與事,或指工具;謂語都是主謂結構(7.9),這些主謂結構本身的主語(s′)都指施事。如果s指與事,s′必須出現;如果s指工具,則s′可以省略。這是因為與事往往指人,省略了s′,可能產生歧義;工具多半指物,省略了s′,一般不至於引起歧義。比較:
(7)這個人我跟他通過信
(7′)這個人跟他通過信
(11)這把刀我用它切肉
(11′)這把刀用它切肉
(7)「這個人」一定指與事。省去s′,(7′)「這個人」多半指施事,只有在特定的語言環境裡,才可能指與事。(11′)里的「這把刀」一定指工具,沒有歧義。
7.4 謂詞性主語
7.4.1 漢語和印歐語在語法上的顯著區別之一是漢語的動詞和形容詞可以直接充任主賓語而無需乎改變形式。有的語法著作認為主語和賓語位置上的謂詞已經轉化為名詞。這種說法是有困難的,因為:
第一,主賓語位置上的動詞和形容詞仍舊可以受副詞修飾,而且還可以在前頭加上體詞造成主謂結構。例如:
(1)去是對的
(2)不去是對的
(3)他不去是對的
(2)(3)等格式的存在說明(1)里的「去」仍舊是動詞,並沒有轉為名詞。
第二,事實上絕大部分的動詞和形容詞都能作主賓語。如果說主賓語位置上的動詞和形容詞都轉化為名詞,那就等於說漢語的動詞和形容詞幾乎都能轉成名詞。果真如此,當初把名詞、動詞、形容詞分為三類,就變成沒有意義的事了。
7.4.2 由謂詞性成分充任的主語有兩種類型,比較:
A B
乾淨最重要 乾乾淨淨的舒服
教書不容易 大一點兒好看
游泳是最好的運動 天天練才學得會
他母親病了是真的 先別告訴他比較好
我們知道,名詞表示事物,動詞表示動作、行為、變化,形容詞表示性質或狀態。在A類格式里,充任主語的謂詞性成分本身雖然仍舊錶示動作、行為、性質等等,可是跟謂語聯繫起來看,這些動作、行為、性質、狀態等等已經事物化了,即變成了可以指稱的對象。跟A類格式不同,B類格式里的主語沒有事物化。充任此類主語的謂詞性成分不是指稱的對象,而是對於動作、行為、性質、狀態的陳述。這種區別反映在A類格式的主語可以用「什麼」指代,而B類格式里的主語只能用「怎麼樣」指代。
我們把A類格式里的主語稱為指稱性主語,把B類格式里的主語稱為陳述性主語。指稱性主語和陳述性主語的界限有時不容易劃分,但是這兩種主語的區別是很重要的,不能混為一談。
7.5 謂語的類型
謂詞和謂詞性結構經常做謂語,體詞和體詞性結構在一定條件下也能做謂語。以下分別介紹各種類型的謂語。
7.6 體詞性謂語
7.6.1 名詞、時間詞做謂語,前頭都能加上輕讀的「是」轉化為動詞性謂語。否定的時候用「不是」。例如:
你(是)傻子 你不是傻子
今天(是)中秋 今天不是中秋
明天(是)星期三 明天不是星期三
今天(是)初一 今天不是初一
時間詞謂語前邊可以有副詞「剛、才、又、都、已經」等等,後頭可以有語氣詞「了」。例如:
今天剛星期三
今天都星期三了
今天已經星期三了
7.6.2 名詞性偏正結構做謂語有兩類。一類是由名詞或是性質形容詞不帶「的」字直接做定語的格式。例如:
我廣東人
他厚臉皮
這個人急性子
這孩子大眼睛
這雙鞋塑料底兒
這件大衣皮領子
這類謂語前邊也可以加上「是」變成動詞性謂語,否定的時候也用「不是」。另一類是由狀態形容詞做定語的偏正結構,例如:
這個人挺高的個子
這孩子圓圓的臉,大大的眼睛
這類謂語前頭一般不能加「是」。
要注意的是由性質形容詞加「的」做定語的偏正結構不能做謂語。例如不能說:
* 這個人高的個子
* 這孩子圓的臉,大的眼睛
從上邊舉的例子可以看出來,名詞性偏正結構做謂語,中心語所指事物必須是主語所指的人或事物不可分離的一部分。所以我們只能說「這個人黃頭髮」「這個人好記性」「這間屋子洋灰地」,不能說「* 這個人黃褲子」,「* 這個人新書包」「* 這間屋子新沙發」。
7.6.3 數量詞和數量名結構是體詞性成分,同時又有謂詞性(4.13.6),可以自由地做謂語,例如:
他二十歲
每人兩本
你們幾個人?
這間屋子三扇門
這類謂語前頭可以有副詞,後頭可以帶語氣詞「了」。例如:
每人剛好兩本
你們一共幾個人?
這間屋子就三扇門
他已經二十歲了
7.7 形容詞謂語
7.7.1 性質形容詞單獨作謂語含有比較或對照的意思,因此往往是兩件事對比著說的,例如:
價錢便宜,質量也好。
小蘿蔔,皮紅肚裡白。
人小心不小。
北方乾燥,南方潮濕。
只有在語言環境能顯示出比較或對照的意義時,這一類格式才能單獨出現。例如:
哪本好?——這本好。
裡頭暖和還是外頭暖和?——外頭暖和。
7.7.2 由狀態形容詞充任謂語的句子沒有比較和對照的意思,因此可以單獨出現:
今兒怪冷的。(比較:今兒冷,昨兒暖和。)
價錢挺便宜。(比較:價錢便宜,東西也不錯。)
屋裡黑魆魆的。(比較:屋裡黑,外頭亮。)
7.7.3 這兩類謂語還有另一方面的區別。性質形容詞作謂語表示事物恆久的屬性,是靜態的;狀態形容詞作謂語表示暫時的變化,是動態的。因此在敘述事件的過程時,就只能用狀態形容詞作謂語。下邊句子裡的狀態形容詞都不能換成性質形容詞:
馬膽小、艾和尚幾個臉色死白,都抽回槍,出溜到坡底下,就想跑。(《新兒女英雄傳》)
小梅在公所里等著。公所里靜悄悄的,只聽見滿院子裡,孩子們在唱。(同上)
一見男人的臉色黑沉沉的,好象老陰天,便背著臉悄悄咕噥說:「誰惹你啦!」(同上)
他心裡空空洞洞的,什麼也不怕。(《張天翼選集》)
7.8 由動詞「是」組成的謂語
7.8.1 「是」後邊的賓語可以是體詞性成分,也可以是謂詞性成分。先舉體詞性賓語的例子:
(1)他是外科醫生
(2)語言是工具
(3)昨天是星期天
(4)我關心的是現在
(5)這杯水是乾淨的
(6)這件毛衣是他自己織的
(1)(2)的賓語是名詞,(3)(4)的賓語是時間詞,(5)(6)的賓語是「的」字結構。這類格式里的「是」字讀輕聲,主語跟賓語在語義上是成員與類的關係。例如「他是外科大夫」,外科大夫是一個類,「他」是這個類里的一員。有的時候,主語和賓語是同一關係,例如:
《紅樓夢》的作者是曹雪芹
如果主語是處所詞,則表示存在,例如:
門外是條河
東邊是一塊玉米地
有的時候主語和賓語之間不是簡單的同一或類屬的關係,例如:
我是中文系,他是歷史系
我是炸醬麵
他是兩個男孩兒
這類句子的意思往往要根據具體的語言環境確定。
7.8.2 賓語是謂詞性成分,往往表示對比,「是」字也讀輕聲。例如:
他是去接人,不是去送人
我是不知道(不是故意的)
如果主語和賓語同形,則表示讓步,有「雖然」或「儘管」的意思。例如:
好是好,就是不太結實
「是」字重讀表示確實如此,例如:
他′是去接人
我′是不知道
7.9 主謂結構作謂語
主謂結構本身也可以充任謂語,例如:「北京城裡樹木很多」的謂語「樹木很多」本身也是一個主謂結構。主謂結構作謂語有各種不同的類型,下邊分別介紹。為了敘述的方便,我們把整個主謂結構的主語(上邊舉的例子裡的「北京城裡」)記作S,把謂語部分的主語(上例里的「樹木」)記作S′。
7.9.1 S和S′之間有時有領屬關係或整體與部分的關係。例如:
這個人心眼兒好
我們班一半是南方人
由於領屬性定語之後不一定永遠帶「的」(10.4.1),所以這一類格式有時可以有兩種分析法。例如「我胳臂疼」可以分析為主謂結構做謂語的格式(我/胳臂疼),也可以分析為偏正結構做主語的格式(我胳臂/疼)。如果S後頭有停頓或者有語氣詞(我呀,胳臂疼),或是S′前頭有副詞(我也胳臂疼,我老胳臂疼),那當然只能分析為主謂結構做謂語了。
7.9.2 S或S′是時間詞或處所詞。例如:
下午我們開會~我們下午開會
南方這些天正下雨~這些天南方正下雨
「下午我們開會」的主語是「下午」,「我們開會」是謂語;「我們下午開會」的主語是「我們」,「下午開會」是謂語。主語的詞類不一樣,意思也有區別。(7.1)
7.9.3 S或S′是後邊動詞的受事。例如:
(1)再大的困難我們也不怕(S受事)
(2)這幾種農活兒我們全都學會了(S受事)
(3)他北京話說得很好(S′受事)
(4)我今天的報還沒看呢(S′受事)
我們不能把這一類結構里的S或S′解釋為提前的賓語。因為如果S和S′真是提前的賓語的話,那應該能夠挪回到賓語的位置上去,事實上能挪動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有的根本不能挪動(例1,例3),有的挪動以後,意思完全不同(例2)。
7.9.4 S是與事或工具,例如:
這位同學我跟他打過籃球(S與事)
小王我已經告訴他了(S與事)
這副眼鏡我看書用(S工具)
這間屋子我們堆東西(S工具)
這類格式里往往用代詞「他」復指S(7.3.2)。
7.9.5 有的時候S與S′意義上的關係十分間接。例如:
這件衣服你還沒釘扣子呢
這件事你可以寫一本小說
這個播音員我不愛聽她說話的聲音
7.9.6 S或S′也可以是謂詞性成分。例如:
他說話很快(S′「說話」是謂詞性成分)
他們做調查工作很有經驗(S′「做調查工作」是謂詞性成分)
做調查工作他們很有經驗(S「做調查工作」是謂詞性成分)
要注意這類格式和主謂結構做主語的格式之間的區別。比較:
(1)他說話很快
(2)他去很合適
(1)是主謂結構作謂語的格式,(2)是主謂結構做主語的格式;(1)的「他」後頭可以有停頓,可以加上語氣詞「啊、呢、嚜、吧」,(2)如果有停頓,要放在「他去」後頭,語氣詞「啊、呢、嚜、吧」也要放在「他去」後頭。可見(1)的主語是「他」,(2)的主語是「他去」。
7.9.7 上文曾經提到,表示事物周遍性的詞語只能放在主語位置上(7.1.5),此時全句往往採用主謂結構做謂語的格式,例如:
什麼活兒我們都干(S是周遍性的)
一切辦法我們都試過了(S是周遍性的)
我們什麼活兒都干(S′是周遍性的)
他哪兒都去過(S′是周遍性的)
7.10 由「的」字結構組成的判斷句
7.10.1 我們在7.8里討論的「主語+是+賓語」的格式獨立的時候形成判斷句。本節討論由「的」字結構充任主語或賓語的判斷句,這主要包括以下三種形式:
這三種類型的句子裡的「是」字都可以省略,例如:
(A′),(B′),(C′)分別是(A),(B),(C)三種句式的緊縮形式。其中(A′)跟「的」字結構作定語的偏正結構同形,因此是有歧義的。
7.10.2 下邊兩組句子都用「是」字打頭
(D)組可以把「是」字連同後邊的代詞或名詞挪到句尾轉化為(A)類句式:
(E)組可以把句尾的名詞或代詞挪至句首轉化為(B)類句式:
跟(A)(B)(C)一樣,(D)(E)兩組句子裡的「是」也可以省略:
7.10.3 在上邊討論的句式里,(A′)和(E′)都跟「的」字結構作定語的偏正結構同形,因此這兩組句式往往有歧義。例如:
(1)我寫的詩不好。
(2)我寫的詩。(=我寫的是詩。)
(3)我寫的詩。(=是我寫的詩。)
(1)里的「我寫的詩」是一個名詞性的偏正結構,(2)和(3)都是判斷句,(2)是(A′)類句式,(3)是(E′)類句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