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絕書譯註 · 第二卷

越絕外傳記吳地傳第三 【題解】 本篇比較詳細地記載了春秋戰國時期(並及秦漢)吳地的城池、宮殿、山川、湖泊、田疇、交通、陵墓等以及一些沿革情況,故歷來不少學者將本篇與《記地傳》一起,稱為我國最早的地方志,說「一方之志,始於越絕」(清畢沅《乾隆〈醴泉縣誌〉序》),陳橋驛先生在《點校本〈越絕書〉序》中也說:「其中卷二《吳地傳》和卷八《地傳》兩篇……為宋代及其以後的地方志編纂開創了先例。把這兩篇作為我國最早的地方志,確是恰如其分的。」當然,兩篇地傳所記的內容和所要表達的意思是有一定區別的。吳國在戰勝楚國、臣服越國之後稱霸,開始顯示出它的軍事實力和經濟實力,《吳地傳》所記載的內容,比較多的是城池、宮殿、陵墓和道路交通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儘管記述得十分簡要,仍可見當時吳國霸業和地區開發繁榮的情況。這為以後這一地區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唯世事滄桑,許多古蹟已湮失無考。 3.1昔者,吳之先君太伯,周之世,武王封太伯於吳①,到夫差,計二十六世②,且千歲③。闔廬之時,大霸,築吳越城④。城中有小城二。徙治胥山⑤。後二世而至夫差,立二十三年,越王句踐滅之。 【注釋】 ①武王封太伯於吳:據《史記》記載,是封周章而非太伯。時太伯早故,故裴駰《集解》:「韋昭曰:『後武王追封為吳伯,故曰吳太伯。』」太伯,見《外傳本事》1.4注①。 ②二十六世:《史記》:「大凡從太伯至壽夢十九世。」司馬貞《索隱》:「壽夢是仲雍十九代孫也。」壽夢有子四人,長曰諸樊,次曰餘祭,次曰餘眜,次曰季札。壽夢死後,子諸樊、餘祭、餘眜相繼立,餘眜卒,子僚立。後諸樊子光弒王僚自立,是為闔廬。闔廬卒,子夫差立。此將兄終弟及也算作一世,所以說「二十六世」。 ③且千歲:周代立國在公元前11世紀,吳被越滅在前473年,期間六百餘年,不到「千歲」。《吳地記》曰:「計二十五王,治國總六百二十四年。」且,將近。 ④吳越城:張宗祥註:「《吳越春秋》雲,『闔閭元年,造大城』,無吳越之名。吳越城之名,僅見於此……他當未見,亦費解。」按,疑「越」為衍文。 ⑤胥山:在今江蘇蘇州西南太湖東岸胥口南。即今之姑蘇山。 【譯文】 從前,吳國的開國之君叫太伯,周朝從周武王將吳地封給太伯建立國家開始,到吳王夫差,共計傳國二十六世,將近一千年。吳王闔廬的時候,稱霸諸侯,修築了吳國都城。都城之中有兩個小城。又到姑胥山修築離宮別館。到了第二代吳王夫差,在位二十三年,越王句踐把吳國滅掉了。 3.2闔廬官①,在高平里。 射台二,一在華池昌里,一在安陽里②。 南越宮③,在長樂里,東到春申君府④。 秋冬治城中,春夏治姑胥之台⑤。旦食於紐山⑥,晝游於胥母⑦,射於軀陂⑧,馳於游台⑨,興樂越⑩,走犬長洲⑪。 【注釋】 ①闔廬官:李步嘉曰:「檢各本均作『闔廬宮』,樂祖謀本作『闔廬官』,『官』乃『宮』之誤。」 ②「射台」數句:華池昌里,顧炎武《肇域志》:「自沙盆潭西流,出渡僧橋,會楓橋諸水北流,與虎丘山塘水合,曰射瀆。相傳吳王嘗射於此,故名。亦名石瀆。」《蘇州市志》(1995版):「華池,在長洲縣大雲鄉,一雲在平昌。」安陽里,《吳地記》云:「射台在吳縣橫山安平里。」 ③南越宮:錢培名曰:「南城宮,『城』原誤『越』。」《吳越春秋》卷四作「南城宮」。《吳地記》作「南宮城」,說「在長洲縣干將鄉長樂里」。 ④春申君:黃歇(?—前238),楚國貴族。楚考烈王時任令尹,前248年封於吳,號春申君。戰國四公子之一。 ⑤姑胥之台:蘇州西南有姑蘇山,又名姑胥山。春秋時吳王闔廬築台其上,名姑胥台,又名胥台。 ⑥紐山:錢培名曰:「『組』原誤『紐』,依徐天祜引改。」《吳越春秋·闔閭內傳》徐天祜引:「《越絕》作『組山』。」 ⑦胥母:胥母山,又名莫厘山。在今蘇州西南洞庭東山。 ⑧軀陂:錢培名曰:「『鷗』原誤『軀』,依《吳越春秋》改。」《吳越春秋》卷四:「射於鷗陂。」鷗陂,本謂沙鷗翔集之地。在橫山。 ⑨游台:或即姑胥台。 ⑩興樂越:錢培名曰:「興樂石城,原脫『石』字,『城』誤『越』,又自『越』字以下,斷入下節,致不可通。今悉依《吳越春秋》補正。」按,《吳越春秋》卷四作「興樂石城」。錢說是。石城在今蘇州西南15公里處之靈岩山。 ⑪長洲:長洲苑。在今蘇州西南,太湖北。 【譯文】 闔廬的王宮在高平里。 射台有兩個,一個在華池昌里,一個在安陽里。 南城宮在長樂里,向東走就到了春申君的府第。 秋天、冬天吳王在城裡處理政事,春天、夏天在姑蘇台辦公、休養。他經常在組山吃早飯,白天到胥母山遊樂,在鷗陂射箭,在游台跑馬,在石城欣賞音樂歌舞,帶著狗在長洲苑狩獵。 3.3吳王大霸,楚昭王、孔子時也。 吳大城①,周四十七里二百一十步二尺②。陸門八③,其二有樓。水門八④。南面十里四十二步五尺,西面七里百一十二步三尺,北面八里二百二十六步三尺,東面十一里七十九步一尺。闔廬所造也。吳郭周六十八里六十步。 吳小城⑤,周十二里。其下廣二丈七尺,高四丈七尺。門三,皆有樓,其二增水門二,其一有樓,一增柴路。 東宮周一里二百七十步。路西宮在長秋⑥,周一里二十 六步。秦始皇帝十一年⑦,守宮者照燕失火,燒之。 伍子胥城⑧,周九里二百七十步。小城東西從武里,面從小城北⑨。 邑中徑從閶門到婁門,九里七十二步,陸道廣二十三步,平門到蛇門,十里七十五步,陸道廣三十三步。水道廣二十八步。 【注釋】 ①吳大城:或即今蘇州市舊城。 ②步、尺:古代長度單位。周代以八尺為步,秦漢以六尺為步。春秋戰國一尺為22.5厘米,秦漢為23.1厘米。三百步為一里。 ③陸門八:東婁門、匠門;南蛇門;西閶門(破楚門)、胥門;北平門、齊門;西北巫門。「匠門」亦稱「將門」,後來改為「相門」。將平門和巫門合一(故有平門或為巫門之說),又將小城南門之名「龍門」移至大城,成為大城東南之門「盤門」。這其實是漢代以後吳城城門的情況,至於吳國時期是否如此,已難詳。 ④水門八:張宗祥說:「盤門、婁門、匠門、平門,均兼水陸,即以為四水門。然水亦八門,其他四水門,無從考矣。」按,蛇門、胥門亦兼水陸。 ⑤吳小城:即春秋吳國宮城,後世為州郡治所。據宋《平江圖》所示,大致在今蘇州錦帆路以東、公園路以西、言橋下塘以南、十梓街以北範圍。 ⑥長秋:里名。在吳小城北門一帶。 ⑦秦始皇帝十一年:前236年。秦始皇帝(前259—前210),姓嬴名政,戰國末秦國國君,秦王朝的建立者。前246—前210年在位。自前230年開始至前221年,十年之間,先後消滅韓、趙、魏、楚、燕、齊六國,建立起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實行郡縣制,推行「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的國策,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奠定了統一國家的宏規巨製,對中國歷史的發展產生了巨大影響。 ⑧伍子胥城:張宗祥註:「上文雲城中有二小城,伍子胥城即二城之一。」 ⑨小城東西從武里,面從小城北:疑「西」為「面」字之訛,後句「面」字前或脫「南」字。前「小城」當為伍子胥城;後「小城」當指吳宮城,即前文所說的「南城宮」的「南城」。蓋伍子胥城在吳宮城的東北,此地漢時或屬武里。 【譯文】 吳王稱霸,與楚昭王、孔子在同一時代。 吳大城,周圍四十七里二百一十步二尺。有八座陸門,其中兩座設有城樓。有八座水門。城牆南面長十里四十二步五尺,西面長七里一百一十二步三尺,北面長八里二百二十六步三尺,東面長十一里七十九步一尺。是吳王闔廬修築的。大城外還有郭,周圍六十八里六十步。 吳小城,周圍十二里。城基寬二丈七尺,城牆高四丈七尺。有三座城門,都築有城樓,其中兩座城門在旁邊還增建了水門,一座水門有城樓,一座水門為運柴進城的路。 東宮周圍一里二百七十步。路西宮在長秋里,周圍一里二十六步。秦始皇帝十一年,看管宮殿的人夜裡去照燕子窩,結果失火把宮殿燒毀了。 伍子胥城,周圍九里二百七十步。伍子胥城的東面屬於武里,南面與吳小城的北面相接。 城中的主幹道,從閶門西到婁門東,長九里七十二步,陸路寬二十三步;從平門北到蛇門南,長十里七十五步,陸路寬三十三步。水路寬二十八步。 3.4吳古故陸道,出胥明①,奏出土山②,度灌邑③,奏高頸④,過猶山⑤,奏太湖⑥,隨北顧以西,度陽下溪⑦,過歷山陽、龍尾西大決⑧,通安湖⑨。 吳古故水道,出平門,上郭池⑩,入瀆⑪,出巢湖⑫,上歷地⑬,過梅亭⑭,入楊湖⑮,出漁浦⑯,入大江⑰,奏廣陵⑱。 吳古故從由拳辟塞⑲,度會夷⑳,奏山陰(21)。辟塞者,吳備候塞也。 【注釋】 ①胥明:錢培名曰:「門,原誤『明』,今改。」「胥明」當為「胥門」,即今蘇州舊城西面南門。 ②奏(zǒu):走,走向。土山:見3.16原文:「土山者,春申君時治以為貴人冢次,去縣十六里。」在城西。 ③灌邑:舊村落,今無考。顧炎武《肇域志》:「何山,在獅山北一里。其地舊名鶴邑墟,故山名鶴阜山。」疑「鶴」與「灌」形訛。 ④高頸:高頸山。今名高景山,在城西二十里。天平山支隴。 ⑤猶山:卑猶山。今蘇州西北陽山(一名萬安山,即古秦餘杭山)之西北有徐侯山,一名卑猶山。《吳地記》:「卑猶山,在吳縣西二十里,吳太宰嚭所葬。」 ⑥太湖:在江蘇南部。古稱震澤、具區、笠澤。現面積2250平方公里。為我國第三大淡水湖。 ⑦陽下溪:溪名,或因處歷山之陽而名。 ⑧歷山:亦名舜山,今名舜柯山。在今江蘇無錫西七公里。龍尾:在今江蘇無錫西惠山西南麓。 ⑨安湖:疑即今之滆湖。 ⑩郭池:護城河。 ⑪瀆:溝。指漕河。 ⑫巢湖:即漕湖。一名蠡湖。今蘇州北有地名蠡口。 ⑬歷地:疑為欐溪所經之地。 ⑭梅亭:因梅里而得名,在無錫東南。梅里,古吳太伯宅墓所在。 ⑮楊湖:即陽湖,今江蘇常州武進區東。當時為無錫湖之支湖。 ⑯漁浦:今江蘇鎮江北。 ⑰大江:特指長江鎮江段。 ⑱廣陵:在今江蘇揚州西北蜀岡上。秦置廣陵縣。 ⑲吳古故:下有脫文,疑脫「水道」二字。此為向南水道。由拳:在今浙江嘉興南。先秦時稱長水,秦改名由拳縣。辟塞:邊塞。其位置在今嘉興杉青閘路一帶。 ⑳會夷:指江海會合處,今之杭州灣。夷,海。 ㉑山陰:山陰縣,秦置。《外傳記地傳》:秦始皇三十七年「更名大越曰山陰」。今紹興越城區、柯橋區。 【譯文】 吳國當時的主要陸路通道,從胥門出來,走過土山,經灌邑,走向高頸山,經卑猶山,到太湖,沿太湖北岸折而向西,越過陽下溪,經過歷山南、龍尾西大決,通向安湖。 古代吳國的主要水路,船從平門駛出,上護城河,進入漕河,從漕湖出來,經歷地,過梅亭,進入陽湖,又從漁浦口駛出,進入長江,駛向廣陵。 古代吳國通向越國的水路,從由拳邊塞向南,渡過杭州灣,到達山陰。辟塞是吳國的邊防關隘。 3.5居東城者①,闔廬所游城也,去縣二十里。 柴辟亭到語兒、就李②,吳侵以為戰地。 百尺瀆③,奏江④,吳以達糧。 千里廬虛者⑤,闔廬以鑄干將劍⑥。歐冶僮女三百人⑦。去縣二里,南達江。 【注釋】 ①居東城:《後漢書·郡國志四》劉昭註:「《越絕》曰:吳大城,闔閭所造,周四十七里二百一十步二尺。又有伍子胥城,居巢城。」此「居東城」或為「居巢城」,「巢」與「東(東)」形近,因傳抄所誤。 ②柴辟亭:在今浙江嘉興西南。語兒:一名御兒。今浙江桐鄉西南崇福鎮東南。就李:又作醉李、檇李。今浙江嘉興南。 ③百尺瀆:為浙江海寧硤石至錢塘江的一段古水道。 ④江:笠澤江,即今之吳松江。 ⑤千里:為「干里」之誤。干里,為干將里的省稱。廬虛:即「爐墟」。 ⑥干將:相傳為春秋時期吳國鑄劍名師。 ⑦歐冶僮女三百人:趙曄《吳越春秋·闔閭內傳》:「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槖裝炭,金鐵乃濡,遂以成劍。」歐冶,即歐冶子。春秋時著名鑄劍工。借指鑄劍工。僮女,童女,少女。 【譯文】 居東城是吳王闔廬所築用來遊玩的城,距離吳縣二十里。 從柴辟亭到語兒、就李一帶,是吳國侵占越國的土地作為戰場用的。 百尺瀆,北接松江,吳國開掘用來運輸軍糧。 干將里爐墟是吳王闔廬鑄干將劍的地方。當時有童男童女三百人一起冶鑄寶劍。距離吳縣二里,向南通向松江。 3.6閶門外高頸山東桓石人,古者名「石公」,去縣二十里。 閶門外郭中冢者①,闔廬冰室也②。 闔廬冢,在閶門外,名虎丘③。下池廣六十步,水深丈五尺。銅槨三重。墳池六尺④,玉鳧之流⑤。扁諸之劍三千⑥,方圓之口三千⑦。時耗、魚腸之劍在焉⑧。十萬人築治之。取土臨湖口。築三日而白虎居上,故號為虎丘。 虎丘北莫格冢⑨,古賢者避世冢,去縣二十里。 被奏冢⑩,鄧大冢是也,去縣四十里。 闔廬子女冢⑪,在閶門外道北。下方池廣四十八步,水深二丈五尺。池廣六十步,水深丈五寸。出廟路以南⑫,通姑胥門。並周六里。舞鶴吳市,殺生以送死⑬。 餘杭城者⑭,襄王時神女所葬也⑮。神多靈。 巫門外麋湖西城⑯,越宋王城也。時與搖城王周宋君戰於語招⑰,殺周宋君。毋頭騎歸,至武里死亡,葬武里南城。午日死也。 巫門外冢者,闔廬冰室也。 巫門外大冢,吳王客齊孫武冢也⑱,去縣十里。善為兵法。 【注釋】 ①冢:《周禮·春官·敘官》「冢人」鄭玄註:「冢,封土為丘壟,象冢而為之。」本意為山頂,此指隆起的土丘。 ②冰室:藏冰的場所。古人用冰儲藏祭祀食品,以防霉變,因稱祭祀備膳的處所為冰室。 ③虎丘:在蘇州西北七里。海拔三十多米,有「吳中第一名勝」之稱。千人石北石壁下為劍池,相傳池下有闔廬墓。 ④墳池六尺:錢培名曰:「『墳』《集解》作『(gǒng)』,與《吳越春秋》合,《類聚》作『洪』。」按,「墳池」當為「池」,指墓中所修的水銀池。,同「汞」,水銀。 ⑤玉鳧:玉雕的野鴨。鳧,野鴨。 ⑥扁諸:吳劍的總稱。 ⑦方圓之口:隨葬的生活用具。 ⑧時耗、魚腸:寶劍名。 ⑨莫格:吳國隱士。 ⑩被奏:疑為被離,吳國大夫。 ⑪子女:當為女子,或女兒。吳王有愛女滕玉,十分嬌慣。一次,吳王將吃了一半的魚給了她,她感到委屈而自殺。吳王傷心悲痛,在閶門外築墓厚葬。 ⑫(suì):「隧」的俗字。隧道。此指墓道。 ⑬舞鶴吳市,殺生以送死:《吳越春秋·闔閭內傳》載吳王女滕玉自殺,闔閭安葬了她後,「乃舞白鶴於吳市中,令萬民隨而觀之,還使男女與鶴俱入羨門,因發機以掩之,殺生以送死」。 ⑭餘杭城:在餘杭山。餘杭山,《吳越春秋》作「秦餘杭山」,即今蘇州西北15公里南陽山,俗名陽山。 ⑮襄王:楚頃襄王,名橫,前298—前263年在位。神女:巫山神女。見宋玉《高唐賦》。 ⑯麋湖:在今蘇州西北。 ⑰語招:即語昭。地名。在今蘇州西北。 ⑱孫武:字長卿,齊國人。春秋末期著名軍事家,著有《孫子兵法》。 【譯文】 閶門外高頸山東邊有一尊很大的石人,古時候稱之為「石公」,距離吳縣二十里。 閶門外面外城內有一座隆起的土丘,這裡是祭祀吳王闔廬時備膳的地方。 闔廬的墳墓,在閶門外,地名叫虎丘。虎丘下有池水環繞,池寬六十步,深一丈五尺。墓中棺槨三層,都是用銅鑄造的。又修了一個六尺見方的水銀池,上面有玉雕的鴨子,好像在鳧水一樣。三千把扁諸劍,三千件生活用具。還有寶劍時耗、魚腸一起陪葬。當時動員了十多萬民夫來修墓。修墓的泥土都是從湖邊運來的。葬下三天,人們看見墓頂蹲著一隻白虎,所以叫它虎丘。 虎丘北面有莫格墓,是一位隱居避世的賢士的墳墓,距離吳縣二十里。 被奏墓,就是現在的鄧大墓,距離吳縣四十里。 闔廬女兒的墳墓,在閶門外道路的北邊。下方池寬四十八步,水深二丈五尺;上方池寬六十步,水深一丈零五寸。墓道從廟路一直向南通到姑胥門。繞墓一圈共長六里。下葬時引白鶴在吳國的市場內跳舞,殺害圍觀的活人給死去的女兒陪葬。 餘杭城,是楚頃襄王時巫山神女安葬的地方。神女還經常顯靈。 巫門外麋湖西城是越宋王城。那時越宋王與搖城王周宋君在語昭打仗,殺了搖城王周宋君。沒有了頭的周宋君仍騎著馬回來,到了武里才落馬死去,葬在武里南城。因為他是午日死的,所以叫武(午)里。 巫門外有一個隆起的土丘,是祭祀吳王闔廬時備膳的地方。 巫門外有一座大墓,是吳王客卿齊國人孫武的墳墓,距離吳縣十里。孫武擅長兵法。 3.7地門外塘波洋中世子塘者①,故曰王世子造以為田②。塘去縣二十五里。 洋中塘③,去縣二十六里。 蛇門外大丘,吳王不審名冢也④,去縣十五里。 築塘北山者,吳王不審名冢也,去縣二十里。 近門外欐溪櫝中連鄉大丘者⑤,吳故神巫所葬也,去縣十五里。 婁門外馬亭溪上復城者⑥,故越王餘復君所治也⑦,去縣八十里。是時烈王歸於越⑧,所載襄王之後,不可繼述。其事書之馬亭溪。 婁門外鴻城者⑨,故越王城也,去縣百五十里。 婁門外雞陂墟⑩,故吳王所畜雞,使李保養之,去縣二十里。 胥門外有九曲路,闔廬造以游姑胥之台,以望太湖中,窺百姓。去縣三十里。 齊門,闔廬伐齊,大克,取齊王女為質子⑪,為造齊門,置於水海虛⑫。其台在車道左、水海右。去縣七十里。齊女思其國死,葬虞西山⑬。 【注釋】 ①地門:此門不見地誌記載。當為「蛇門」,舊蘇州城南門。 ②故曰王世子:錢培名曰:「『曰』疑當作『越』。」 ③洋中塘:在江蘇蘇州境。 ④不審名:不知名。 ⑤近門:疑為「巫門」之誤。錢培名以為「近」為「匠」之誤。李步嘉認為「近」當為「巫」之訛。按下文「吳故神巫所葬也」,據《姑蘇志》《吳郡圖經續記》在巫門外,李說為是。欐溪櫝:當在今蘇州北。 ⑥馬亭溪:按里程計之,當在今江蘇崑山境內。 ⑦越王餘復君:未詳。 ⑧烈王:即楚考烈王,名完,前262—前238年在位。 ⑨鴻城:當在今江蘇崑山境內。 ⑩雞陂墟:今蘇州城東金雞湖北,據民國《吳縣誌·附郭圖》,稱「雞陂塘」。 ⑪齊王女:齊景公女。按,時齊未稱王。質子:作為保證的人。春秋戰國時期,國與國之間為信守約定,相互交換人質,常以國君的子女作人質。 ⑫水海虛:地名,在今江蘇常熟境內。 ⑬虞西山:在今江蘇常熟西北,一名海隅山、海巫山。張宗祥註:「《寰宇記》:常熟虞山有齊女冢。」 【譯文】 蛇門外塘波洋中有一處叫世子塘的,過去有人說越王太子曾在此築堤造田。世子塘距離吳縣二十五里。 洋中塘距離吳縣二十六里。 蛇門外有一座很大的土丘,是一位不知道姓名的吳王的墳墓,距離吳縣二十五里。 築有堤埂的北山,也是一位不知道姓名的吳王的墳墓,距離吳縣二十里。 近巫門外欐溪櫝中連鄉有一座大土丘,是吳國過去一位巫師安葬的地方,距離吳縣十五里。 婁門外馬亭溪上有個復城,是過去越王餘復君的都城,距離吳縣八十里。這時候楚考烈王從越地回到楚國,楚頃襄王以後有關越君的事,已不能繼續載述。有關越王餘復君的事都記載在馬亭溪上復城之中。 婁門外有一座鴻城,是過去一位越王的城池,距離吳縣一百五十里。 婁門外有一處叫雞陂墟的,是過去吳王養雞的地方,派李保專管養雞事務。距離吳縣二十里。 胥門外有一條九曲路,吳王闔廬修造以便於遊覽姑胥台,在姑胥台上遠望太湖內的景致和城郭內外老百姓的生產活動。距離吳縣三十里。 齊門的意思是,吳王闔廬討伐齊國,取得大勝,還把齊景公的女兒取來作為人質,為此造了一座城門叫齊門。吳王把齊女安置在一個叫水海墟的地方,並築起一座高台,台的位置在大道的左邊、水海的右邊。距離吳縣七十里。齊女日夜思念祖國,得病而死,闔廬把她葬在虞西山上。 3.8吳北野禺櫟東所舍大疁者①,吳王田也,去縣八十里。 吳西野鹿陂者②,吳王田也。今分為耦瀆、胥卑虛③,去縣二十里。 吳北野胥主疁者④,吳王女胥主田也,去縣八十里。 麋湖城者⑤,闔廬所置麋也,去縣五十里。 欐溪城者⑥,闔廬所置船宮也。闔廬所造⑦。 婁門外力士者⑧,闔廬所造,以備外越⑨。 巫欐城者⑩,闔廬所置諸侯遠客離城也⑪,去縣十五里。 【注釋】 ①禺櫟:地名,今未詳。舍:古行軍三十里為一舍。此處有「廣」「大片」的意思。疁(liú):《說文·田部》:「疁,燒種也。」段玉裁註:「謂焚其草木而下種,蓋治山田之法為然。」一說為通溝溉田。大疁,即溝渠縱橫之田。 ②鹿陂:本指有鹿的沼澤地,因以為地名。 ③耦瀆、胥卑虛:地名。以里程計之,當在今蘇州西楓橋、通安與藏書之間。 ④胥主疁:以里程計之,當在今江蘇常熟境內。與吳王田相連。 ⑤麋湖城:3.6原文:「巫門外麋湖西城,越宋王城也。」麋湖城為東城,以里程計之,當在今江蘇無錫安鎮與鵝湖之間。 ⑥欐溪城:在今蘇州西北。傍欐溪。 ⑦闔廬所造:張宗祥曰:「四字當作去縣若干里。」 ⑧力士:城堡名。在今蘇州東。 ⑨外越:吳、越兩國均為越人國家,故此外越應是越國。 ⑩巫欐城:以里程計之,當在今虎丘與黃橋之間。 ⑪離城:接待各國使者的賓館。 【譯文】 吳國北郊外禺櫪以東一大片溝渠縱橫的田地是吳王的田地,距離吳縣八十里。 吳國西郊外叫鹿陂的地方,也是吳王的田地。現在分為耦瀆和胥卑墟,距離吳縣二十里。 吳國北郊外有一處叫胥主疁的田地,是吳王女兒胥主的田地,距離吳縣八十里。 麋湖城是吳王闔廬畜養麋鹿的地方,距離吳縣五十里。 欐溪城是吳王闔廬所建造的用來停泊船隻的地方。 婁門外有一個叫做力士的城堡,是吳王闔廬建造用來防備越國人的。 巫欐城是吳王闔廬所建接待各國使者的賓館,距離吳縣十五里。 3.9由鍾窮隆山者①,古赤松子所取赤石脂也②,去縣二 十里。 子胥死,民思祭之③。 莋碓山④,故為鶴阜山,禹游天下⑤,引湖中柯山置之鶴阜,更名莋碓。 放山者⑥,在莋碓山南。以取長之莋碓山下⑦,故有鄉名莋邑。吳王惡其名,內郭中⑧,名通陵鄉。 莋碓山南有大石,古者名為「墜星」,去縣二十里。 撫侯山者⑨,故闔廬治以諸侯冢次⑩,去縣二十里。 吳東徐亭東西南北通溪者⑪,越荊王所置,與麋湖相通也。 馬安溪上干城者⑫,越干王之城也,去縣七十里。 巫門外冤山大冢⑬,故越王王史冢也,去縣二十里。 搖城者⑭,吳王子居焉,後越搖王居之。稻田三百頃,在邑東南,肥饒,水絕。去縣五十里。 【注釋】 ①由鍾窮隆山:今蘇州西南穹隆山。高341.7米。 ②赤松子:中國古代神話中的仙人。《漢書》顏師古註:「赤松子,仙人號也,神農時為雨師。」 ③子胥死,民思祭之:此句上下有脫漏。可據《史記》和《寰宇記》補為:「胥山者,子胥死,民思祭之,為立祠於江上,因命曰胥山。去縣二十里。」並當單獨立條。 ④莋碓(zuó duì)山:一名鶴阜山。今蘇州西南。今獅子山又名乍山,屬楓橋鎮,疑即此山。 ⑤禹:又稱大禹、夏禹。約前21世紀夏後氏部落長。因治水有功,被推舉為部落聯盟首領,成為我國第一個王朝夏朝的奠基者。 ⑥放山:在今蘇州西南,獅子山南。 ⑦長之:長人。指當時身材高大的異族人。「之」疑為「人」之訛。下文有「婁東十里坑者,古名長人坑」。 ⑧內:同「納」。 ⑨撫侯山:疑即何山,因梁隱士何求、何點葬此,改名何山。在蘇州西、獅子山北。 ⑩冢次:墓所在地。 ⑪徐亭:顧炎武《肇域志》作「彝亭」。即今之唯亭鎮。 ⑫馬安溪:前文有「婁門外馬亭溪」「其事書之馬亭溪」,疑此「安」為「亭」之誤。當在今江蘇崑山境內。 ⑬冤山:或為苑山,顧炎武《肇域志》:「苑山,在縣(指常熟)西南五十里。」此與蘇州巫門外二十里道里基本相當。 ⑭搖城:大致在今甪直鎮與同里鎮之間。 【譯文】 由鐘的窮隆山是古仙人赤松子采赤石脂的地方,距離吳縣二十里。 胥山,伍子胥冤死,吳地人民懷念他、祭祀他,在江邊為他建立祠堂,所以稱為胥山。距離吳縣二十里。 莋碓山過去稱為鶴阜山,大禹巡視天下,把太湖當中的柯山拉來放到鶴阜山,更名為莋碓山。 放山在莋碓山的南面。因為把長人安置在莋碓山下,所以鄉名叫作莋邑。吳王討厭這個名字,於是把莋邑劃入外城內,改名為通陵鄉。 莋碓山的南面有一塊很大的石頭,過去人們稱它為天上落下的星星,距離吳縣二十里。 撫侯山是吳王闔廬修建的埋葬某諸侯的墳墓,距離吳縣二十里。 吳城東面、徐亭邊上有一段交通東西南北的溪流,是越荊王開挖的溝通麋湖的水道。 馬安溪邊上有一座叫干城的城池,是越干王的都城,距離吳縣七十里。 巫門外冤山上有一座大墓,是過去越王宮內記述王室歷史的人的墳墓,距離吳縣二十里。 搖城是吳王某位王子的封邑,後來越搖王住在此地。有稻田三百頃,在吳縣的東南方,土地肥沃,物產豐饒,四面環水。距離吳縣五十里。 3.10胥女大冢①,吳王不審名冢也,去縣四十五里。 蒲姑大冢②,吳王不審名冢也,去縣三十里。 古城者③,吳王闔廬所置美人離城也,去縣七十里。 通江南陵,搖越所鑿④,以伐上舍君⑤。去縣五十里。 婁東十里坑者⑥,古名長人坑⑦,從海上來。去縣十里。 海鹽縣,始為武原鄉⑧。 婁北武城⑨,闔廬所以候外越也,去縣三十里。今為鄉也。 宿甲者⑩,吳宿兵候外越也,去縣百里。其東大冢,搖王冢也。 【注釋】 ①胥女:胥女山,一名白石山、白豸山。在今江蘇蘇州西北。 ②蒲姑:地名,未詳。 ③古城:當為「石城」。錢培名曰:「『石城者』,『石』原誤『古』,依《郡國志》注、《御覽》改。」按,《吳郡志》卷八引《越絕書》云:「石城者,闔廬所置美人離城也。」正作「石城」。在常熟虞山北麓。《姑蘇志》卷三十三:「石城在常熟縣北五里……其地今有石城裡。」 ④搖越:即越搖王。 ⑤上舍君:越君名。 ⑥婁東:婁門東。 ⑦長人坑:長人墓。長人,或叫「大人」,人之高大者。 ⑧武原鄉:秦時地名,今浙江海鹽。 ⑨婁北:婁江北。武城:當在蘇州跨塘鎮與唯亭鎮之間。《漢書·地理志》:「婁,有南武城,闔閭所起以候越。」 ⑩宿甲:駐兵處。 【譯文】 胥女山大墓,是某位不知道名字的吳王的墳墓,距離吳縣四十五里。 蒲姑大墓,也是某位不知道名字的吳王的墳墓,距離吳縣三十里。 石城是吳王闔廬安置美人的離宮別館,距離吳縣七十里。 松江南邊的陸路通道,是越搖王修建的,用來攻打上舍君。距離吳縣五十里。 婁門東十里有一個大坑,古代叫長人坑。長人是從海上過來的。長人坑距離吳縣十里。 海鹽縣當初叫武原鄉。 婁江北邊的武城,是吳王闔廬修建用來防禦越國的,距離吳縣三十里。現在為武城鄉所在地。 宿甲原是吳國駐兵防禦越國入侵的軍營,距離吳縣一百里。它的東面有一座大墓,是越搖王的墳墓。 3.11烏程、餘杭、黝、歙、無湖、石城縣以南①,皆故大越徙民也②。秦始皇帝刻石徙之③。 烏傷縣常山④,古人所採藥也,高且神。 齊鄉⑤,周十里二百一十步,其城六里三十步,牆高丈二尺,百七十步⑥,竹門三⑦,其二有屋⑧。 虞山者⑨,巫咸所出也⑩。虞故神出奇怪。去縣百五里。 母陵道⑪,陽朔三年太守周君造陵道語昭⑫。郭周十里百一十步,牆高丈二尺。陵門四,皆有屋。水門二。 【注釋】 ①烏程:今浙江湖州。餘杭:今浙江杭州餘杭區。黝(yǒu):今安徽黟(yī)縣。歙(shè):今安徽歙縣。無湖:今安徽蕪湖。石城縣:今安徽當塗。 ②大越徙民:《外傳記地傳》說,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徙大越民置餘杭、伊、攻□、故鄣。因徙天下有罪適吏民,置海南故大越處,以備東海外越。乃更名大越曰山陰」。 ③秦始皇刻石:即會稽刻石。 ④烏傷縣常山:烏傷縣,秦置,包括今浙江金華、義烏、東陽等地。常山,亦作長山,即今浙江金華北金華山,亦稱北山。 ⑤齊鄉:疑即常熟在春秋時期的原始名稱,初為闔廬所建之「美人(齊女)離城」,故以「齊」為鄉名。 ⑥百七十步:前有脫漏。 ⑦竹門:張宗祥曰:「『』當是『格』之訛。」 ⑧屋:門樓。 ⑨虞山:即今常熟虞山。 ⑩巫咸:即巫覡(xí),古代行巫術的人。女巫為巫,男巫稱覡。 ⑪母陵道:《吳地記》曰:齊女死後「葬常熟海隅山東南嶺……今號為母冢墳」,母,或指此。陵道,是指從「母冢墳」(海隅山)到語昭的陸路。 ⑫陽朔三年:公元22年。陽朔,漢成帝劉驁的年號。 【譯文】 烏程縣、餘杭縣、黝縣、歙縣、無湖縣、石城縣以南,都是原大越的移民地區。秦始皇在石碑上刻上詔令,把他們遷徙到這些地方。 烏傷縣有一座山叫常山,是古人採藥的地方,高峻而且神奇。 齊鄉,周圍十里二百一十步,內有城周長六里三十步,城牆高一丈二尺……一百七十步,有三座竹格門,其中兩座門邊上有房子。 虞山是出巫師巫婆的地方。虞山在過去經常出現神奇怪異的事。距離吳縣一百零五里。 母陵道是漢成帝陽朔三年會稽太守周君所造的通往語昭的陸路。語昭外城周圍十里一百一十步,城牆高一丈二尺。有四座陸門,都建有門屋。又有兩座水門。 3.12無錫城①,周二里十九步,高二丈七尺,門一樓四。其郭周十一里百二十八步,牆一丈七尺,門皆有屋。 無錫歷山②,春申君時盛祠以牛,立無錫塘。去吳百二十里。 無錫湖者③,春申君治以為陂,鑿語昭瀆以東到大田。田名胥卑。鑿胥卑下以南注大湖④,以寫西野⑤。去縣三十五里。 無錫西龍尾陵道者,春申君初封吳所造也。屬於無錫縣⑥,以奏吳北野胥主疁。 【注釋】 ①無錫城:今江蘇無錫。 ②歷山:又名舜山。今名舜柯山。在今江蘇無錫西。 ③無錫湖:又名芙蓉湖、射貴湖。在今江蘇無錫、常州和江陰之間,周圍一萬五千頃。北宋後漸淤,明代圍為田。 ④大湖:太湖。 ⑤寫(xiè):傾瀉。 ⑥屬:連屬,連接。 【譯文】 無錫城周長二里十九步,城牆高二丈七尺,一座城門四座城樓。外城周長十一里一百二十八步,城牆高一丈七尺,城門旁邊都建有房子。 無錫縣歷山,春申君的時候用牛作為祭品隆重地祭祀虞舜,又沿無錫湖南岸修建了一條大堤。歷山距離吳縣一百二十里。 無錫湖,春申君主持修建了沿湖堤岸,又開掘了語昭渠一直向東延伸到大田。大田的名稱叫胥卑。又從胥卑大田邊開掘了一條向南通往太湖的大溝,用來排泄吳縣西郊外的積水。距離吳縣三十五里。 無錫縣西龍尾有一條陸道,是春申君剛受封於吳地不久修造的。與無錫縣城內道路相連,向東通到吳縣北郊的胥主疁。 3.13曲阿①,故為雲陽縣。 毗陵,故為延陵,吳季子所居②。 毗陵縣南城③,故古淹君地也④。東南大冢,淹君子女冢也。去縣十八里。吳所葬。 毗陵上湖中冢者⑤,延陵季子冢也,去縣七十里。上湖通上洲⑥。季子冢古名延陵墟。 蒸山南面夏駕大冢者⑦,越王不審名冢,去縣三十五里。 秦餘杭山者⑧,越王棲吳夫差山也⑨,去縣五十里。山有湖水,近太湖。 夫差冢,在猶高西卑猶位⑩。越王候干戈人一累土以葬之⑪。近太湖,去縣十七里⑫。 三台者,太宰嚭、逢同妻子死所在也⑬,去縣十七里⑭。 【注釋】 ①曲阿:秦置縣。三國吳嘉禾三年(234)復名雲陽縣。今之江蘇丹陽。 ②吳季子:即季札,吳王壽夢之少子,吳王闔廬之叔父。封於延陵,號「延陵季子」。延陵,季札采邑。漢改為毗陵縣。今江蘇常州。 ③毗陵縣南城:今稱淹城。在江蘇常州武進區。西周建築。是我國現存最古老、最完整的古城遺址。 ④淹君:不可考。按,古有奄國,在今山東曲阜舊城東。張宗祥註:「『淹』當作『奄』。奄,古東諸侯。」 ⑤上湖:芙蓉湖(無錫湖)的西北部,周一千餘頃。早湮。在今江蘇常州東。 ⑥上洲:即今江蘇常州。 ⑦蒸山:陽山(秦餘杭山)支峰,一名貞山。夏駕:山名。蘇州西原有夏駕湖。 ⑧秦餘杭山:即陽山。 ⑨棲:山居曰棲。 ⑩猶高:當為「猶亭」。張宗祥註:「《史記集解》引《越絕》:『猶高』作『猶亭』,此『高』字誤。」卑猶位:卑猶山腳。《吳地記》:「徐杭山,一名卑猶山。」在秦餘杭山西北十里。 ⑪候:「使」之訛。干戈人:士兵。一累土:一筐土。累,《史記集解》作「」。盛土的小竹籠。 ⑫去縣十七里:當為「五十七里」之誤。 ⑬逢同:吳國大夫。 ⑭去縣十七里:當為「去縣五十七里」之誤。 【譯文】 曲阿縣過去叫雲陽縣。 毗陵縣過去叫延陵,是吳國公子季札的封地。 毗陵縣的南城,是古代奄國流亡君主的住地。城東南有一座大墓是淹君子女的墳墓。距離毗陵縣十八里。是吳王幫助埋葬的。 毗陵縣上湖邊上有一座大墓,是延陵季子的墳墓,距離毗陵縣七十里。上湖一直延伸到上洲。季子的墳墓古代叫做延陵墟。 蒸山南面的夏駕大墓,是某位不知名的越王的墳墓,距離吳縣三十五里。 秦餘杭山是越王句踐圍困吳王夫差、夫差最後棲息的地方,距離吳縣五十里。山下有湖水,靠近太湖。 吳王夫差墓在猶亭西面卑猶山腳。越王句踐命令士兵每人拿一筐土來埋葬吳王夫差。墓靠近太湖,距離吳縣五十七里。 三台是太宰伯嚭和大夫逢同以及他們的妻子兒女的葬所,距離吳縣五十七里。 3.14太湖,周三萬六千頃,其千頃,烏程也。去縣五十里。 無錫湖,周萬五千頃。其一千三頃,毗陵上湖也。去縣五十里。一名射貴湖。 屍湖①,周二千二百頃,去縣百七十里。 小湖②,周千三百二十頃,去縣百里。 耆湖③,周六萬五千頃④,去縣百二十里。 乘湖⑤,周五百頃,去縣五里。 猶湖⑥,周三百二十頃,去縣十七里⑦。 語昭湖⑧,周二百八十頃,去縣五十里。 作湖⑨,周百八十頃,聚魚多物,去縣五十五里。 昆湖⑩,周七十六頃一畝,去縣一百七十五里。一名隱湖。 湖王湖,當問之。 丹湖,當問之。 【注釋】 ①屍湖:今未詳。按里程,疑為今澱山湖及其周圍未淤之前的湖泊。屍,疑為「淀(澱)」字之訛。 ②小湖:《水經注》:「(三江)《吳記》曰:一江東南行七十里入小湖為次溪,自湖東南出謂之谷水。谷水出吳小湖,經由卷縣故城下。」 ③耆湖:今未詳。 ④周六萬五千頃:從太湖到昆湖自大至小排列看,疑為「周六百五十頃」之誤。 ⑤乘湖:未詳。疑即今之陽澄湖。 ⑥猶湖:3.13原文:「夫差冢,在猶高西卑猶位……近太湖,去縣十七里。」與猶湖裡程相同,疑猶湖為卑猶山旁之湖。 ⑦去縣十七里:「十七里」為「五十七里」之誤。 ⑧語昭湖:據前文:「無錫湖者,春申君治以為陂」條,語昭湖應為原無錫湖東支湖。 ⑨作湖:未詳。《水經·漸江水注》:「江北合詔息湖。湖本名阼湖,因秦始皇帝巡狩所憩,故有詔息之名。」疑或為此湖。唯里程不符。 ⑩昆湖:顧炎武《肇域志》:「崑承湖,亦為昆湖。」《常熟市志》:「崑承湖,又名隱湖,俗名東湖。」 【譯文】 太湖廣三萬六千頃,其中一千頃屬於烏程縣。距離吳縣五十里。 無錫湖廣一萬五千頃。其中一千零三頃為毗陵上湖。距離吳縣五十里。一名射貴湖。 屍湖廣二千二百頃,距離吳縣一百七十里。 小湖廣一千三百二十頃,距離吳縣一百里。 耆湖廣六百五十頃,距離吳縣一百二十里。 乘湖廣五百頃,距離吳縣五里。 猶湖廣三百二十頃,距離吳縣十七里。 語昭湖廣二百八十頃,距離吳縣五十里。 作湖廣一百八十頃,魚類產品很豐富,距離吳縣五十五里。 昆湖廣七十六頃零一畝,距離吳縣一百七十五里。一名隱湖。 湖王湖,尚待問清情況。 丹湖,尚待問清情況。 3.15吳古故祠江漢於棠浦東①,江南為方牆,以利朝夕水②。古太伯君吳,到闔廬時絕。 胥女南小蜀山,春申君客衛公子冢也,去縣三十五里。 白石山③,故為胥女山,春申君初封吳,過,更名為白石。去縣四十里。 今太守舍者,春申君所造,後壁屋以為桃夏宮④。 今宮者,春申君子假君宮也⑤。前殿屋蓋地東西十七丈五尺⑥,南北十五丈七尺。堂高四丈,十溜高丈八尺⑦。殿屋蓋地東西十五丈,南北十丈二尺七寸。戶溜高丈二尺。庫東鄉屋南北四十丈八尺⑧,上下戶各二;南鄉屋東西六十四丈四尺,上戶四,下戶三;西鄉屋南北四十二丈九尺,上戶三,下戶二:凡百四十九丈一尺。檐高五丈二尺。溜高二丈九尺。周一里二百四十一步。春申君所造。 【注釋】 ①祠江漢:祭祀水神。張宗祥註:「江漢,應為江海。」棠浦:今南京浦口區浦口鎮,春秋時屬棠邑。 ②朝夕:潮汐。 ③白石山:張宗祥註:「今名白豸山,在蘇州府北三十二里,滸墅之北。」 ④後壁屋以為桃夏宮:錢培名曰:「原本『殿』誤『壁』、『逃』誤『桃』,依《初學記》二十四、《御覽》九百八十八改。」按,依錢校,「壁」當為「殿」;「桃」當為「逃」。逃夏宮,《吳郡志》引《郡國志》:「在雞陂之側,春申君子假君之殿也……即今太守正廳是也。」 ⑤假君:暫管封地之君。楚考烈王元年(前262)任春申君黃歇為令尹,春申君使其子暫管封地。 ⑥蓋地:占地,即屋基。 ⑦十溜(liù):錢培名曰:「『十』字誤,以下文例之,或當作『戶』。」溜,通「霤」,屋檐滴水處。 ⑧鄉:通「向」,朝向。 【譯文】 吳國古代在棠浦的東面祭祀江海之神,在長江南岸修築堤壩用來抵擋潮汐。祭祀從吳太伯統治吳地開始,到吳王闔廬時止。 胥女山南面的小蜀山是春申君的門客衛公子的墓,距離吳縣三十五里。 白石山原名胥女山,春申君剛受封來吳地,經過此山,改名為白石山,距離吳縣四十里。 現在太守住的房子,是春申君建造的,把後殿稱作逃夏宮。 現在稱為宮殿的,是春申君兒子暫時代理春申君治理吳地時的宮殿。前殿屋東西面寬十七丈五尺,南北進深十五丈七尺。大堂廳高四丈,門檐高一丈八尺。正殿屋東西面寬十五丈,南北進深十丈二尺七寸。門檐高一丈二尺。庫房,朝東的房屋從南到北四十丈八尺,上下層各有兩個門;朝南的房屋從東到西六十四丈四尺,上層四個門,下層三個門;朝西的房屋從南到北四十二丈九尺,上層三個門,下層兩個門。總長一百四十九丈一尺。上檐高五丈二尺。下檐高二丈九尺。宮殿周圍一里二百四十一步。是春申君建造的。 3.16吳兩倉,春申君所造。西倉名曰均輸;東倉周一里八步,後燒。更始五年①,太守李君治東倉為屬縣屋,不成。 吳市者,春申君所造,闕兩城以為市②。在湖裡。 吳諸里大閈③,春申君所造。 吳獄庭,周三里,春申君時造。 土山者,春申君時治以為貴人冢次,去縣十六里。 楚門④,春申君所造。楚人從之,故為楚門。 路丘大冢,春申君客冢。不立⑤,以道終之。去縣十里。 春申君,楚考烈王相也。烈王死,幽王立,封春申君於吳⑥。三年,幽王征春申為楚令尹⑦,春申君自使其子為假君治吳。十一年,幽王征假君與春申君,並殺之⑧。二君治吳凡十四年。後十六年,秦始皇並楚,百越叛去,更名大越為山陰也⑨。春申君姓黃,名歇。 巫門外罘罳者⑩,春申君去吳,假君所思處也。去縣二十三里。 【注釋】 ①更始五年:更始,為更始帝劉玄年號,僅三年時間。疑「五」為「三」之訛。 ②闕:古代宮殿、祠廟和陵墓前的建築物,通常左右各一,建成高台,台上起樓觀。以兩闕之間有空缺,故名闕或雙闕。此作動詞。兩城:兩小城。 ③閈(hàn):里巷門。 ④楚門:吳城門,其址今未詳。 ⑤立:指立墓碑。 ⑥幽王立,封春申君於吳:幽王,楚幽王,名悍(一作悼),前237—前228年在位。按,「封春申君於吳」為考烈王十五年(前248)事,不關幽王事。 ⑦三年,幽王征春申君為楚令尹:春申君任令尹在考烈王元年(前262),非幽王三年。 ⑧「十一年」數句:事當在考烈王二十五年(前238)。是年考烈王死,幽王立。幽王舅李園殺春申君並滅其家。且楚幽王在位僅十年,無十一年。 ⑨山陰:秦置山陰縣。在今浙江紹興。 ⑩罘罳(fú sī):古代設在宮門外或城角的屏,上有孔,形似網,用以守望和防禦。又稱浮思。 【譯文】 吳城有兩所糧倉,都是春申君建造的。西倉名叫均輸。東倉周圍一里零八步,後來被燒毀。更始三年,太守李某計劃將原東倉之地改建為所屬吳縣的衙門,沒有建成。 吳城內的大市場,是春申君所建造的,當時春申君將兩小城之間的空地闢作市場。地點在湖裡。 吳城內各個裡巷的大門都是春申君建造的。 吳縣的監獄,周圍三里,也是春申君治吳的時候建造的。 土山是春申君用來修造貴人墓穴的,距離吳縣十六里。 楚門,春申君建造。當時很多楚國人跟著他來到吳地,所以稱為楚門。 路丘大墓,是春申君門客的墳墓。未立墓碑,將道路修到墓前。距離吳縣十里。 春申君是楚考烈王的相國。頃襄王死後,考烈王即位,把春申君封到吳地。考烈王元年,楚考烈王把春申君召回國任命他為令尹,春申君讓兒子暫時代他治理吳地。幽王元年,楚幽王又把春申君的兒子召回國,把他與春申君一起殺了。春申君父子治理吳地一共十四年。十六年後,秦始皇吞併了楚國,百越向南方退去,秦始皇於是把東方的大越改名為山陰。春申君姓黃名歇。 巫門外有一處稱為罘罳的屏障,是春申君離開吳地回到楚都後,兒子假君思念他的地方。距離吳縣二十三里。 3.17壽春東鳧陵亢者①,古諸侯王所葬也。楚威王與越王無彊並②。威王后烈王,子幽王,後懷王也。懷王子頃襄王也③,秦始皇滅之。秦始皇造道陵南,可通陵道,到由拳塞④。同起馬塘,湛以為陂,治陵水道到錢唐,越地,通浙江⑤。秦始皇發會稽適戍卒⑥,治通陵高以南陵道⑦,縣相屬⑧。 秦始皇帝三十七年,壞諸侯郡縣城。 太守府大殿者,秦始皇刻石所起也。到更始元年,太守許時燒。六年十二月乙卯鑿官池⑨,東西十五丈七尺,南北三十丈。 【注釋】 ①壽春:今安徽壽縣。鳧陵亢(gāng):地名。今壽縣東南、長豐縣西北部,曾為古楚都。其城郊朱家集離散古堆有楚王墓、楊公戰國墓,此即諸侯王所葬之鳧陵亢。今作「鳧陵坑」。 ②楚威王與越王無彊並:事在楚威王六年(前334)。楚威王,楚宣王子,名熊商,前339—前329年在位。越王無彊:越王句踐裔孫,前355—前333年在位。並,同「拼」。 ③「威王后」數句:此所列楚君世序錯亂。應為:楚威王→楚懷王→楚頃襄王→楚考烈王→楚幽王。懷王,名熊槐,前328—前299年在位。前299年入秦,被秦扣留。前296年卒於秦。頃襄王,名橫。前298—前263年在位。 ④由拳塞:見3.4注⑲。 ⑤「同起馬塘」數句:此句是說,秦始皇又從由拳塞到錢塘江造了一條水路。這條水路就是後來江南運河杭州至嘉興段稱為「杭州塘」的前身。湛,深挖。陂,池。錢唐,秦置錢唐縣(今浙江杭州),東漢改名錢塘縣。浙江,即錢塘江。 ⑥發:徵發,徵調。會稽:會稽郡,治吳縣(今江蘇蘇州),轄原吳、越兩地東部二十餘縣。適戍卒:被流徙戍邊的罪人。適(適),通「謫」。 ⑦通陵高:疑為通陵江。「高」與「江」音誤。《論衡·書虛篇》:「有吳通陵江。」據3.9「放山」條,吳王改莋邑為通陵鄉,疑為此地河道,在蘇州西。 ⑧相屬:相連,使縣與縣之間陸路或水路相連。 ⑨六年:更始六年。李步嘉按:「疑此吳人沿用更始年號,這類情況歷史上多見,字本不誤。」 【譯文】 壽春縣東面有個鳧陵坑,是古代諸侯王的葬地。楚威烈王率軍與越王無彊拼殺,滅了越王無彊。威烈王之後是考烈王,考烈王的兒子為幽王。後來是懷王。懷王的兒子是頃襄王,秦始皇把他滅掉了。秦始皇在鳧陵坑南修了一條驛道,可以溝通吳地的陸道一直到由拳關隘。同時修建堤壩,深挖為池,造了一條從鳧陵坑到錢塘的水路,錢塘屬越地,直通錢塘江。秦始皇又徵調會稽郡被流徙戍邊的罪人,修築通陵江以南的陸路通道,使得各縣之間道路相連。 秦始皇三十七年,下令毀掉原來各國諸侯的都城。 會稽郡太守府大殿,是秦始皇巡視吳地時所建造的。到更始元年,太守許時失火燒毀了它。更始六年十二月乙卯日在大殿旁邊挖了一口大池,從東到西十五丈七尺,從南到北三十丈。 3.18漢高帝封有功,劉賈為荊王,並有吳①。賈築吳市西城,名曰定錯城,屬小城②,北到平門,丁將軍築治之③。十一年,淮南王反④,殺劉賈。後十年,高皇帝更封兄子濞為吳王,治廣陵⑤,並有吳。立二十一年,東渡之吳,十日還去。立四十二年,反。西到陳留縣⑥,還奔丹陽⑦,從東歐⑧。越王弟夷烏將軍殺濞⑨。東歐王為彭澤王⑩,夷烏將軍今為平都王⑪。濞父字為仲。 匠門外信士里東廣平地者,吳王濞時宗廟也。太公、高祖在西⑫,孝文在東⑬。去縣五里。永光四年⑭,孝元帝時⑮,貢大夫請罷之⑯。 桑里東、今舍西者⑰,故吳所畜牛、羊、豕、雞也,名為牛宮。今以為園。 【注釋】 ①「漢高帝」數句:漢高帝,即漢高祖劉邦。漢王朝的建立者。事在高祖六年(前201)。劉賈,漢高祖劉邦族兄。有功封為荊王。漢高祖十一年(前196)秋,為淮南王黥布所殺。荊,荊山,在陽羨(今江蘇宜興)界。《太康地理志》:「陽羨縣本名荊溪。」 ②屬:連接。 ③丁將軍:丁復,秦末山陰人,隨高祖劉邦舉兵於薛,後助高祖平定三秦,破項羽將龍且於彭城,官大司馬,封陽都侯。 ④淮南王:黥布(?—前195),即英布。秦時因坐法黥面,故稱黥布。因功封淮南王。前196年,韓信、彭越相繼被劉邦殺害,因舉兵反,敗逃江南,被長沙王誘殺。 ⑤「後十年」數句:後十年,漢高帝於十二年四月崩,後十年封濞顯然誤。當為「後一年」。濞,即劉濞(前215—前154),漢高祖十二年(前195)封為吳王。漢景帝三年(前154)以誅晁錯為名,聯合楚、趙等國叛亂。敗逃東越,被東越人所殺。史稱「七國之亂」。治廣陵:都廣陵(今江蘇揚州)。 ⑥陳留縣:秦置,今河南開封東南陳留城。 ⑦丹陽:當為丹徒(今江蘇鎮江東南丹徒鎮)。見《史記·吳王濞列傳》《漢書·景帝紀》。 ⑧東歐:又稱東越、甌越。浙江南部甌江、靈江流域一帶,即以今浙江溫州為中心的區域。 ⑨越王弟夷烏將軍殺濞:事在前154年。時東越王弟夷烏將軍將兵從吳王在丹徒。《史記·吳王濞列傳》:「漢使人以利啖東越,東越即紿吳王,吳王出勞軍,即使人鏦殺吳王。」 ⑩彭澤:今江西湖口東。 ⑪平都:今江西安福東南。 ⑫太公:漢高祖劉邦的父親。 ⑬孝文:即漢文帝,漢高祖子,名恆。前180—前157年在位。 ⑭永光四年:公元前40年。永光,漢元帝劉奭年號。 ⑮孝元帝:漢元帝劉奭。前49—前33年在位。 ⑯貢大夫:貢禹,字少翁,琅邪(今山東諸城)人。曾官涼州刺史、河南令。元帝初,征為諫大夫,遷光祿大夫、御史大夫,位列三公。據《漢書·王貢兩龔鮑傳》記載,貢禹曾「奏欲罷郡國廟,定漢宗廟迭毀之禮」。 ⑰桑里:里名。疑在子城東。 【譯文】 漢高祖封功臣,封劉賈為荊王,吳地也屬於他的封地。劉賈在吳城市場的西面修建了一座小城,取名定錯城,與原吳小城相連,北面到平門,是丁將軍主持修建的。漢高帝十一年,淮南王英布反叛朝廷,殺了劉賈。第二年,漢高祖改封哥哥的兒子劉濞為吳王,把廣陵作為王都,吳地也是他的封地。受封后的第二十一年,劉濞曾經到吳地巡視,停留了十天才離開吳地回到廣陵。第四十二年,吳王劉濞起兵造反。他率軍向西攻打到陳留縣,失敗後回頭逃奔到丹陽,投靠東越。東越王的弟弟夷烏將軍殺了劉濞。朝廷封東越王為彭澤王,封夷烏將軍為平都王。劉濞父親叫劉仲。 匠門外信士里東面有一塊寬闊的平地,是吳王劉濞時建宗廟的地方。太公廟、高祖廟在西邊,孝文帝廟在東邊。距離吳縣城五里。漢永光四年,孝元帝的時候,按照大夫貢禹的奏請,下令廢除了在郡國的宗廟。 桑里東面、現在太守府的西邊,是從前吳國畜養牛、羊、豬、雞的地方,稱為牛宮。現在闢為菜園。 3.19漢文帝前九年,會稽並故鄣郡①。太守治故鄣,都尉治山陰②。前十六年,太守治吳郡③,都尉治錢唐④。 漢孝景帝五年五月,會稽屬漢⑤。屬漢者,始並事也。漢孝武帝元封元年⑥,陽都侯歸義⑦,置由鍾⑧。由鍾初立,去縣五十里。 漢孝武元封二年,故鄣以為丹陽郡。 天漢五年四月⑨,錢唐浙江岑石不見⑩。到七年,岑石復見。 越王句踐徙琅邪,凡二百四十年,楚考烈王並越於琅邪。後四十餘年,秦並楚;復四十年,漢並秦;到今二百四 十二年。句踐徙琅邪到建武二十八年,凡五百六十七年⑪。 【注釋】 ①故鄣:郡縣名,今浙江安吉北安城鎮西北。 ②都尉:武官名。輔佐郡守並掌全郡的軍事。 ③吳郡:治所在今江蘇蘇州。 ④錢唐:秦置縣,治所在今杭州靈隱山下。 ⑤會稽屬漢:吳、楚七國之亂後,取消了吳國封地,收歸漢中央政府。屬,歸屬,歸併。 ⑥元封元年:前110年。元封,漢武帝劉徹的第六個年號。 ⑦陽都侯:丁復,見3.18注③。丁復死後,其爵位被其子丁寧及孫丁安城所襲,至孝景帝二年(前155),丁安城因罪被免職。陽都,縣名,屬城陽國,故城在今山東沂水南。歸義:交還封地。 ⑧由鍾:今蘇州西南,近太湖。 ⑨天漢五年:應為太始元年(前96)。天漢,為漢武帝年號之一,僅四年。下「七年」為太始三年(前94)。 ⑩浙江:錢塘江。岑石:岸邊高聳的岩石。 ⑪「越王」數句:琅邪,見1.3注⑤。楚考烈王,應為楚威王。按,幾個時間數有誤。凡五百六十七年,建武二十八年即公元52年。上推567年,為前515年,為吳公子光(闔廬)使專諸殺吳王僚自立之年。句踐徙琅邪在前473年滅吳之後。即便按前473年推算,為525年,相差42年。「二百四十年」應為一百四十年,「後四十餘年」應為一百一十年,「復四十年」應為二十一年,「到今二百四十二年」應為二百五十四年(前202—52)。 【譯文】 漢文帝前九年,故鄣郡併入會稽郡。太守的治所設在故鄣縣,都尉的治所設在山陰縣。漢文帝前十六年,太守的治所設在吳縣,都尉的治所設在錢塘縣。 漢景帝五年五月,會稽郡歸屬漢朝廷。歸屬漢朝廷,就是取消封國,歸漢中央直接統轄。漢武帝元封元年,陽都侯歸還封地,朝廷將他安置在由鍾。由鍾是新建立的縣,距離吳縣五十里。 漢武帝元封二年,把故鄣郡併入丹陽郡。 天漢五年四月,錢塘縣錢塘江中一塊高聳的巨石突然不見了。到了天漢七年,巨石又出現了。 越王句踐遷都琅邪,歷一百四十年,楚考烈王在琅邪兼併了越國。過了一百一十多年,秦國兼併了楚國;又過了二十一年,漢朝取代了秦朝。到現在已二百五十四年。從越王句踐遷都琅邪到東漢建武二十八年,共五百六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