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傳 · 第十九章 秦檜、張俊肆意羅織誣陷,岳飛、岳雲和張憲慘遭殺害

鄧廣銘 《岳飛傳》
一、岳飛被劾罷官 岳飛使得秦檜、張俊等人收拾韓家軍的陰謀未能得逞。這使得秦檜、張俊等把怨毒之氣又全部轉移到岳飛和岳家軍的身上。收拾韓家軍的陰謀既因事前的策劃不周而未能實現,這一次,在集矢於岳飛和岳家軍時,事前自然要策劃得更細緻周密一些。 張俊、岳飛安拊韓家軍完畢之後,於七月初回到杭州。到這月下旬,張俊就又奉命到鎮江的樞密行府去「措置事務」,美其名曰「沿江視師」;而岳飛卻被留在杭州。這,一則是因為岳飛與張俊在許多事情上總都不能協作,二則因為岳飛在回到杭州之後,就已經受到了右諫議大夫万俟禼的彈劾,彈章略謂: 臣伏見樞密副使岳飛,爵高祿厚,志滿意得,平昔功名之念,日以頹惰。今春敵寇大入,疆埸騷然,陛下趣飛出師,以為犄角,璽書絡繹,使者相繼於道,而乃稽違詔旨,不以時發,久之一至舒、蘄,匆卒復還。所幸諸師兵力自能卻賊,不然,則其敗撓國事,可勝言哉! 比與同列按兵淮上,公對將佐謂山陽不可守,沮喪士氣,動搖民心,遠近聞之,無不失望。 伏望免飛副樞職事,出之於外,以伸邦憲。 趙構看到這道奏章之後,絲毫不加分辨,認為所說全是事實,就向秦檜說道: 山陽(按即楚州)要地,屏蔽淮東。無山陽則通、泰不能固,賊來徑趨蘇、常,豈不搖動!其事甚明。比遣張俊、岳飛往彼措置戰守,二人登城行視,飛於眾中倡言:「楚不可守,城安用修。」蓋將士戍山陽厭久,欲棄而之他,飛意在附下以要譽,故其言如此,朕何賴焉! 秦檜也隨聲附和,說道: 岳飛對人之言乃至於是,中外之人或未知也。(他的言外之意,是應即加以宣揚,使人周知!) 由張俊編造的謠言,經過投降派的君、相、言官們的齊聲合唱,並大加發揮,岳飛的罪狀就這樣鑄定了。既然斷定岳飛犯了這樣一些罪行,當然不能讓他再與張俊一同到鎮江的樞密行府去「沿江視師」、「措置事務」了。 儘管万俟禼已在奏章中提議免去岳飛的樞密副使之職,把他「出之於外」,然而,趙構、秦檜卻還遲遲沒有對岳飛作出具體的懲處措施。於是,進入八月之初,御史中丞何鑄和殿中侍御史羅汝楫便又相繼上疏,內容仍然是重複万俟禼彈章中的那些話,最後則是催促趙構、秦檜對岳飛「速賜處分,俾就閒祠,以為不忠之戒」。而且,万俟禼等人還把前後所上奏章全都抄了副本,一併交與岳飛去看。事情發展到這等地步,岳飛只好提請辭職。八月八日下了詔旨,免掉了岳飛的樞密副使之職,要他以「武勝定國軍節度使充萬壽觀使」,也就是「俾就閒祠」去了。 岳飛的親信和幕僚十一人,當岳飛作樞密副使之日,本也都掛名一些閒散職務而居住在杭州,到岳飛被劾罷官之後,他們也都被派遣到江、湖、閩、廣的州郡當中,去充當「添差」(按即「編外」,並不承擔公務)人員,而且都勒令立即前去。在八月十三這一天內,同時被派遣出去的就有五人:右朝議大夫直秘閣於鵬,去做廣南東路安撫司的參議官;右奉議郎黨尚友,去做廣南西路安撫司的參議官;右朝奉郎孔戌,去做江南西路安撫司的參議官;左朝散郎孫革,去做興化軍的通判;左宣教郎張節夫,去做南劍州的通判。② 二、王鶥兒誣告張憲,意在牽連岳飛 1 岳家軍中的各將領,幾年以來,為了功賞等事,相互之間也積有一些嫌隙。例如都統制王貴和前軍統制兼系提舉一行事務張憲的感情就不融洽。更有個名叫王俊的副統制,是一個最慣於反覆變詐、喜歡出賣同僚的人,人們因此都呼他為「王鶥兒」,在岳家軍中也是一個害群之馬。一意想要取得秦檜的歡心、也一心想要把岳家軍徹底摧毀的張俊,探聽到岳家軍中有這樣一個無賴小人可供利用,便派人去與他勾結,唆使而且幫助他搞了一份《告首狀》,誣告岳飛最倚重的部將張憲要領兵到襄陽去造反。今將他這篇《告首狀》的全文抄錄於下: 左武大夫、果州防禦使、差充京東東路兵馬鈐轄、御前前軍副統制王俊 右俊於八月二十二日夜二更以來,張太尉(按指張憲)使奴廝兒慶童來請俊去說話。俊到張太尉衙,令虞候報復,請俊入宅,在蓮花池東面一亭子上。張太尉先與一和尚何澤一點著燭,對面坐地說話。俊到時,何澤一更不與俊相揖,便起向燈影黑處潛去。俊於張太尉面前唱喏,坐間,張太尉不作聲,良久,問道:「你早睡也?那你睡得著。」 俊道:「太尉有甚事睡不著?」 張太尉道:「你不知自家相公(按指岳飛)得出也?」 俊道:「相公得出那裡去?」 張太尉道:「得衢、婺州。」 俊道:「既得衢、婺州,則無事也,有甚煩惱?」 張太尉道:「恐有後命。」 俊道:「有後命如何?」 張太尉道:「你理會不得。我與相公從微相隨,朝廷必疑我也。朝廷教更番朝見,我去則必不來也。」 俊道:「向日范將軍(按指范瓊)被罪,朝廷賜死,俊與范將軍從微相隨,俊元是雄威副都頭,轉至正使,皆是范將軍兼系右軍統制、同提舉一行事務。心懷忠義,到今朝廷何曾賜罪?太尉不須別生疑慮。」 張太尉道:「更說與你:我相公處有人來,教我救他。」 俊道:「如何救他?」 張太尉道:「我遮(這)人馬動,則便是救他也。」 俊道:「動後,甚意思?」 張太尉道:「遮(這)里將人馬老小盡底移去襄陽府不動,只在那駐紮,朝廷知後,必使岳相公來彈壓撫諭。」 俊道:「太尉不得動人馬。若太尉動人馬,朝廷必疑,岳相公越被罪也。」 張太尉道:「你理會不得。若朝廷使岳相公來時,便是我救他也。若朝廷不肯教岳相公來時,我將人馬分布,自據襄陽府。」 俊道:「諸軍人馬,如何起發得?」 張太尉道:「我虜劫舟船,盡裝載步人老小,令馬軍便陸路前去。」 俊道:「且看國家患難之際,且更消停。」 張太尉道:「我待做,則須做,你安排著,待我教你下手做時,你便聽我言語。」 俊道:「恐軍中不服者多。」 張太尉道:「誰敢不服?」 傅選道:「我不服。」(按,傅選原未在場,此處當有脫誤。) 俊道:「傅統制慷慨之人,丈夫剛氣,必不肯服。」 張太尉道:「待有不服者,都與剿殺!」 俊道:「這軍馬做甚名目起發?」 張太尉道:「你問得我是。我假做一件朝廷文字教起發,我須教人不疑。」 俊道:「太尉去襄陽府,後面張相公(按指張俊)遣人馬來追襲,如何?」 張太尉道:「必不敢來趕我。設他人馬來到遮(這)里時,我已到襄陽府了也。」 俊道:「且如到襄陽府,張相公必不肯休,繼續前來收捕,如何?」 張太尉道:「我有何懼?」 俊道:「若蕃人探得知,必來夾攻太尉。南面有張相公人馬,北面有蕃人,太尉如何處置?; 張太尉冷笑[道]:「我別有道理:待我遮(這)里兵才動,先使人將文字去與蕃人,萬一枝梧不前,教蕃人發人馬助我。」 俊道:「諸軍人馬老小數十萬,襄陽府糧少,如何?」 張太尉道:「這裡糧盡數著船裝載前去。鄂州也有糧,襄陽府也有糧,可吃得一年。」 俊道:「如何這裡數路應副錢糧尚有不前,那裡些少糧,一年以後,無糧如何?」 張太尉道:「我那裡一年以外不別做轉動?我那裡不一年,教蕃人必退。我遲則遲動,疾則疾動,你安排著。」 張太尉又道:「我如今動後,背嵬、游奕服我不服?」俊道:「不服底多。」 [張太尉]又道:「游奕姚觀察、背嵬王剛、張應、李璋服不服?」 俊道:「不知如何。」 張太尉道:「明日來我遮(這)里聚廳時,你請姚觀察、王剛、張應、李璋去你衙里吃飯,說與我遮(這)言語。說道:張太尉一夜不曾得睡,知得相公得出,恐有後命。今自家懣(們)都出岳相公門下,若諸軍人馬有語言,教我怎生制御?我東西隨人,我又不是都統制,朝廷又不曾有文字教我管他懣(們),有事都不能管得。」 至三更後,俊歸來本家。次日天曉,二十三日早,眾統制官到張太尉衙前,張太尉未坐衙。俊叫起姚觀察於教場內亭子西邊坐地。 姚觀察道:「有甚事,大哥?」 俊道:「張太尉一夜不曾睡,知得相公得出,大段煩惱,道破言語,教俊來問觀察如何。」 姚觀察道:「既相公不來時,張太尉管軍,事節都在張太尉也。」 俊問觀察道:「將來諸軍亂後如何?」 姚觀察道:「與他彈壓,不可教亂,恐壞了遮(這)軍人馬。你做我復知太尉,緩緩地,且看國家患難面。」 道罷,各散去,更不曾說張太尉所言事節。 俊去見張太尉,唱喏,張太尉道:「夜來所言事如何?」 俊道:「不曾去請王剛等,只與姚觀察說話,教來復太尉道:『恐兵亂後不可不彈壓。我游奕一軍鈐束得整齊,必不到得生事。』」 張太尉道:「既姚觀察賣弄道,他人馬整齊,我做得尤穩也。你安排著。」 俊便唱喏出來,自後不曾說話。 九月初一日,張太尉起發赴樞密行府,俊去辭,張太尉道:「王統制,你後面粗重物事轉換了著,我去後,將來必不共遮(這)懣一處,你收拾,等我叫你。」 重念俊元系東平府雄威第八長行,因本府缺糧,諸營軍兵呼千等結連俊,欲劫東平府作過,歲時俊食祿本營,不敢負於國家,又不忍棄老母,遂經安撫司告首。奉聖旨,補本營副都頭。後來繼而金人侵犯中原。俊自靖康元年首從軍旅,於京城下與金人相敵斬首,及俊口內中箭,射落二齒,奉聖旨,特換成忠郎。後來並系立戰功,轉至今來官資。俊盡節仰報朝廷。今來張太尉結連俊別起事,俊不敢負於國家,欲伺候將來赴樞密行府日,面詣張相公前告首。又恐都統王太尉(按,指王貴)別有出入,張太尉後面別起事背叛,臨時力所不及,使俊陷於不義。俊已於初七日面復都統王太尉訖,今月初八日納狀告首。如有一事一件分毫不實,乞依軍法施行。兼俊自出官以來,立到戰功,轉至今來官資,即不曾有分毫過犯。所有俊應干告敕宣札在家收存外,有告首呼千等補副都頭宣繳申外,庶曉俊忠義,不曾作過,不敢負於國家。謹具狀披告,伏候指揮。 在這道《告首狀》之後,王俊還附有一個《小貼子》,說道: 契勘:張太尉說,岳相公處來人教救他,俊即不曾見有人來,亦不曾見張太尉使人去相公處。張太尉發此言,故要激怒眾人,背叛朝廷。 2 我在上面一字不遺地抄錄了王俊《告首狀》的全文,為的是,要使每個讀者都可就此《告首狀》細加推敲和思考:其中究竟有沒有哪怕是一星半點的值得相信之處。 ——王俊既是一個以常常出賣同僚而落得「王鶥兒」惡名的人,他與張憲又素無交誼,何以張憲在有意造反之時先去與他透漏私情而無所顧忌呢? ——根據兩人的全部對話來看,在張憲與王俊密談此事之前,張憲還不曾與任何人進行過聯繫,連原為岳飛親衛軍(背嵬軍)和游奕軍的首腦們都還毫無所知,還都要由王俊去代他進行聯繫,久征慣戰的張憲是斷不會如此愚蠢的。 ——張俊既已加入了趙構、秦檜的賣國集團,他當然有可能去勾結金軍來與他一同夾擊岳家軍;張憲剛在臨潁、潁昌等地與金軍多次拼殺,怎麼竟在「萬一枝梧不前時」能教金方「發人馬相助」呢? ——張憲既已向王俊說明:「朝廷教更番朝見,我去則必不來也」,何以到九月初一日,張憲又起發到鎮江的樞密行府去見張俊,而且還依舊要王俊聽候他的呼喚呢? ——更何況,在張憲與王俊對話的全部過程當中,王俊對張憲的造反謀劃始終未肯同意,未加附和,而張憲對此竟也始終不以為意,最後竟還是要王俊聽候他的呼喚。除非張憲是一個頭號傻瓜,否則這就實在令人難以理解了。 3 張憲從鄂州出發,往鎮江去向張俊「白事」,原任都統制的王貴,這時也剛從鎮江向張俊匯報軍情返回鄂州,於是在張憲離開軍營之後,王俊就拿了那件《告首狀》去向王貴告發,並還約來統制官傅選出面作證。王貴在當天就派人把《告首狀》轉送給在鎮江樞密行府的張俊,張俊於九月八日收到此件,立即指派樞密行府的兩名屬吏推勘,但這兩名屬吏卻推辭說,樞密院吏無推勘罪人的規定,「恐壞亂祖宗之制」,拒不接受這—任務。張俊便又另行指派—員屬吏推勘。在審訊過程當中,不但判定王俊《告首狀》中所述一切屬實,而且還嚴刑逼供,逼張憲招認說,他這次之所以「欲劫諸軍為亂」,乃是由於岳雲先寫了一封信給張憲,唆使他這樣做的。既然是誣構的案款,當然不可能有實物為證,於是張俊又宣告說,岳雲寫給張憲的書信,早已被張憲燒掉了。 岳雲是隨從張憲一同到鎮江去的,到這時便也被逮捕,和張憲一同從鎮江被押解到杭州的大理寺獄中。 三、岳飛的入獄、受審和慘遭殺害 1 《岳侯傳》所載這次冤案開始時的粗略情況是: 秦檜密遣王俊同王貴前去謀陷侯,王俊、王貴等觀望,奏張憲、岳雲欲謀反等事。俄將張憲、岳雲俱杻械送大理寺根勘。上聞,驚駭。秦檜奏乞將張憲、岳雲與飛同證白其事。是時侯尚不知。良久,秦檜密遣左右傳宣:「請相公略到朝廷,別聽聖旨。」侯既聞宣詔,即時前去。 這段記載,在細節方面不免與當時事實微有不符之處,但大致說來,其前後節次卻基本無誤。根據其中的「上聞,驚駭」一語,知當最初製造這一冤案的謀劃時,趙構並未與聞其事;但在他聞知之後,也不過只是表示了一下「驚駭」而已,也並無要加制止之意;再以後,則更是聽任秦檜放手去干,並不稍持異議。 至於此中所說「秦檜乞將張憲、岳雲與(岳)飛同證白其事。是時候尚不知。良久,秦檜密遣左右傳宣」諸語,也大致都與史實相符。因為,參照南宋中葉的楊伯岩(楊沂中之孫)和石鬥文(字天民,浙東學者)所記述,可以得出如下的梗概: 岳飛在辭掉了樞密副使之後,雖然南宋王朝還給予他一個萬壽觀使的空名義,實際上他卻已經離開杭州,回到廬山去了。因此,他對於張憲、岳雲被誣陷入獄的事,才全無所知。其後,秦檜奏白趙構,也把岳飛捉來,與張憲、岳雲一同對證其事。秦檜所「密遣」去「傳宣」給岳飛的那個人,則是殿前司統制楊沂中。 紹興十一年九月的某一天,楊沂中受到秦檜的呼喚,及至到了宰相廳堂,秦檜卻並不出來與之相見,而只是派了一名「直省官」拿出一份《堂牒》交付與他,說要他去押解岳飛到大理寺來。「直省官」還特別口授了秦檜的一句話:「要活底岳飛來。」 岳飛聞知楊沂中從杭州奉命前來廬山,心頭立即浮起一個不祥的預感。然而他仍然像平素一樣地接待了楊沂中。在當時某些將官們結拜的義兄弟行中,楊沂中排在第十,因此他便被呼為十哥。岳飛出門迎接他時,一見面便呵呵大聲問道: 十哥,你是為什麼到這裡來的? 楊沂中把《堂牒》交與岳飛,接著便向他敘說了張憲、岳雲已經系獄的事,然後又說道: 他們雖已系獄,並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體,只是還需要哥哥到朝廷去對證一下。 岳飛的心頭更像壓上了石頭般的沉重,便又向楊沂中說道: 我看你今天到這裡來,情況必是很不好的。 說罷,便逕自起來走回內院。在岳飛的心頭儘管有不祥的預感,但同時他又十二萬分相信,張憲、岳雲是斷然不會有什麼嚴重罪行的,只須自己出面去對證一下,就會把因同僚之間的嫌隙而發生的誣告弄清楚。賣國集團要在岳飛和岳家軍身上行使的陰謀之狠毒,是遠遠超出岳飛的想像之外的。因此,岳飛決定要跟隨楊沂中到杭州去。 岳飛回內院去後不久,一個小侍女捧了一杯酒由內院走出,送到楊沂中的面前,說道: 且請吃這杯酒。 楊沂中看到岳飛並未與此侍女一同出來,不免在心裡揣測道: 糟糕!岳飛一定到後院自殺去了。這杯酒也一定是一杯毒酒,是也要我死在這裡的。 接著,他又很疑慮地向這位侍女問長問短,想從她口中探索到岳飛回內院後究竟作何反應。然而這侍女平心靜氣地回答他的問話,毫無驚恐憂疑神情。楊沂中這才舉起酒杯,一飲而盡。岳飛這時恰好又從內院走了出來,便也含笑向楊沂中說道: 此酒並無毒藥。你放心地喝了下去,我今日方看出你真夠朋友。那麼,好吧,我跟你去。 在這番簡單的對話之後,兩人便坐上轎子一齊出發。只有幾個舊的侍從兵跟隨岳飛同行。 在行程中的某個夜晚,岳飛投宿在一家村舍中,是一員江上巡檢官的宅院。巡檢官問知來客就是久聞大名的岳少保,便急忙歸併自己的衣物家具,要把一間最好的房屋騰挪出來,讓岳少保在那裡過夜。及至岳飛到來之後,首先便向巡檢官寒暄了幾句,並且說道: 此間沒有旅店可住,只得借住在你的門洞裡了。 巡檢官再三邀請岳飛到他的住房中去,岳飛卻堅執不肯。想不到英名蓋世的岳少保,竟是這般地淳樸而又這般地固執。最後還是只有依他了。 夜深了,門洞的燈燭還未熄滅。岳飛和他的幾名部曲對坐而談。巡檢官好奇,走向窗前窺視,只見岳飛的部曲一個個挨次向他陳請,聲音卻又十分低微,聽不出說些什麼。 究竟說了些什麼呢?是這幾個部曲越想越認為事體不妙,害怕岳少保遭受什麼人的暗算,勸請岳飛改變主意,不必前往杭州去對證什麼了。 岳飛的面容和表情卻被巡檢官看得十分清楚:一副極為嚴肅的面容。他所答話語也都能聽得清楚:「只有前去!」全然是一種內省不疚,無憂無慮的神氣。於公於私全無半點虧缺之處,有什麼可憂可慮的呢? 2 十月十三日,秦檜聞知岳飛已經抵達杭州,才把這事去告知趙構,趙構表示一切都任憑秦檜辦理,秦檜便急忙派人去向岳飛說道: 請相公略到朝廷,別聽聖旨。 岳飛即時跟隨來人前去,那人卻一直把他引導到大理寺去。這使得岳飛更加莫名其妙,便大聲質問道: 怎麼把我帶到這裡來了? 沒有人肯理會這一問題。岳飛在大理寺的門內下了轎子,看到四周房屋全都垂掛著門帘,並不見一個人。他正在四顧彷徨,卻看見幾個人從一間屋中走出,前來告訴他說: 這裡不是相公坐處。後面有中丞等待著你,請相公略去照對數事。 岳飛雖然莫奈何地點了點頭,示意要遵命照辦,卻仍然不勝駭異地問道: 我為國家宣力半生,為什麼今天竟到了這裡! 依然沒有人理會他的問題。獄吏只催促岳飛跟他前去。他走到一處,忽然看到了張憲,又一處看到了岳雲——兩人都露頭赤腳,脖頸上戴著枷鎖,手腳上戴著銬鐐,渾身血跡斑斑,都在痛苦地呻吟著。岳飛的雙眼立時也都浸滿了淚水,上下牙齒緊咬著,心臟像被撕裂一般地疼痛!① 獄吏告訴岳飛說的「後面有中丞等待著你」,這個「中丞」,是指當時做御史中丞的何鑄。何鑄就是在八月內曾和羅汝楫繼万俟禼而對岳飛提出彈劾的一個人,所以這次首先委派他去審問岳飛。 何鑄「引飛至庭,詰其反狀」,岳飛脫掉上身的衣服,讓何鑄看一下舊日刺寫在他的脊背上的「盡忠報國」四個大字。何鑄在審查了王俊的《告首狀》、《小貼子》以及與此案有關的全部文件之後,覺得大都誣枉不實,無法構成造反的罪狀,因而便把這一事實去向秦檜反映,秦檜很不高興地說: 皇上的意思是要這樣辦的。 何鑄對於秦檜雖有時也要曲意順從,但對於目前要他負責審判的這一案件,在他已經覺察到基本上全由誣陷捏造所構成之後,他是決不肯再推波助瀾、下井投石的,因而他又回答秦檜說: 我的心意,也決不是要對岳飛進行維護,而是認為,現在大敵當前,無緣無故地就把一員大將置之死地,這一定要大傷將士們之心。從國家的長治久安問題著想,是不應該這樣做的。 這番話,雖然使得秦檜張口結舌,無言可答,然而在此以後,何鑄被派出使金國,改用万俟禼來審理岳飛的案件了。 3 在改由万俟禼主持審訊時,情況便全然異樣了。他們把王俊、張俊等人捏造的文件擺在桌面上,向岳飛大聲呵斥道: 國家有何虧負於你,你們父子卻要夥同張憲共同造反? 岳飛氣憤滿懷,怒髮衝冠,也向著他們高叫道: 對天盟誓:我絕對無負於國家。你們既是主持國法的人,切不應當陷害忠良。你們如要把我誣枉致死,我到冥府也要與你們對質不休!① 岳飛氣憤激動,不自覺地指天劃地,身子在不斷聳動,手臂在不斷伸屈。獄卒看到這情況,便敲著杖子從旁呵叱道: 岳飛叉手正立! 這喊聲使岳飛立即意識到:自己雖是一個曾率領過數萬大軍的人,到今天卻已遠遠不如一個獄卒的尊貴了!這也正像西漢時候被誣謀反因而為獄卒所侮辱的周勃一樣。只是他沒有周勃那樣的幸運——正是侵辱周勃的那個獄卒,最後又出主意把周勃搭救了,而呵叱岳飛的獄卒卻沒有這樣做。岳飛只有悚然聽取獄卒的命令。万俟禼一伙人接著追問道: 相公說無心造反,你還記得游天竺寺時,曾在壁上留題說「寒門何日得載富貴」,這是什麼意思? 既然寫出這樣的話,豈不表明有非分之想,居心要造反嗎? 這樣地歪曲事實,深文周納,引起岳飛一陣更劇烈的激動。待他稍微冷靜清醒些時,他看到面對著的這些人,既無一個不是秦檜的黨羽,在他們,怎還會有絲毫的正義感?和他們爭辯又能有什麼用呢?於是他長嘆了一聲,又高聲叫喊道: 吾現時才知道已落入國賊秦檜之手,使我為國忠心一切都休,一切都成了犯罪! 說罷,合上眼睛,再也不講什麼,任憑獄卒們拷打。 4 從岳飛被罷免了樞密副使,直到他被逮捕,關進大理寺獄中這一期間,秦檜的黨羽們也還不斷對韓世忠進行論劾。趙構雖然也覺察到諸人所論有不盡屬實之處,因而「留章不出」,但韓世忠在看到近年來接連不斷地發生的一些事件之後,對於秦檜的陰毒險惡也已看得十分清楚。他不願意落入秦檜的陷阱中去,因而自己堅決請辭樞密使的職務。到十月二十八日,亦即岳飛被送入大理寺獄半月之後,韓世忠也被罷免了樞密使之職,以太傅的頭銜而做醴泉觀使,亦即和岳飛同樣地「俾就閒祠」去了。從此以後,他「杜門謝客」,不但絕口不再談論用兵作戰的事,對親戚朋友也不通書信,甚至韓家軍中原來的一些將佐部曲,想和他會面也極不容易。他只是經常「跨驢攜酒,從一二童奴,游西湖以自樂」。這一切,當然全都是為了避免嫌疑,少惹是非,以求不致遭受秦檜及其黨羽的忌刻之故。① 然而,對於岳飛所遭受到的誣枉災禍,韓世忠卻是十分瞭然,因而也不能不加關切的。說他完全是出於義憤也好,說他是由於同命相憐也好,總之,在他罷免了樞密使官職之後不久的某一天內,他去會見了秦檜,而且向他質問:王俊在《告首狀》中所告發的一些事體,究竟有哪些是可靠的。秦檜只簡單含糊地回答他說: 飛子雲與張憲書(的內容)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 對於秦檜的這種蠻不講理的態度,韓世忠感到實在難以忍耐,但考慮到眼下正是秦檜勢炎灼天之時,對他又實在是莫可奈何,便極為憤憤然地向秦檜說道: 相公,「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乎? 這番對話便這樣結束了。② 5 岳飛雖受盡各種酷刑,卻並沒有承認自己與岳雲、張憲有任何想要造反的謀劃。他聲說這一切全是捏造出來對他們三個人進行陷害的。他絕食以示反抗。万俟禼便又把岳飛的次子岳雷找來,使其到獄中服事其父。 既然從岳飛的口中抓不到任何罪證,万俟禼等人便又去串通那個王鶥兒,要他再出面提供岳飛的別種罪證。經他們一伙人的共同策劃,新罪狀又被編造出來了,而且不只一樁: ——幾年以前,當岳飛初次膺受節度使的榮銜時,曾得意忘形地向人誇耀說:「三十二歲上建節,自古少有。只有開國的太祖皇帝,才是在這同一個年歲上做了節度使的。」竟敢以太祖皇帝與自己相比擬,夠多麼僭越狂悖!他們便使用酷刑逼迫張憲承認曾經親聞岳飛有此語言,並即判定為岳飛的一樁嚴重罪行。 ——一年以前,岳飛從郾城班師途中,某個夜晚住宿在一座寺廟中,和王貴、張憲、董先、王俊等人坐談,大家都悶悶不語,後來岳飛卻打破沉寂,發問說: 天下事,竟如何? 沒有人敢應聲。又經片刻沉默之後,張憲才慢慢回答說: 在相公處置爾。 這豈不明明白白地是極端悖逆的對話嗎?幸虧王俊無時無刻不對南宋王朝忠心耿耿,聽到這話便把它牢牢地記在心頭,便又在這時提供出來,作為岳飛、張憲早就有共謀不軌的證明。 ——本年春間,金軍入寇淮西,岳飛一方面遲疑觀望,不肯遵照朝命趕往救援,一方面又探聽得張俊、韓世忠的部隊都吃了敗仗,便認為這兩支人馬全不中用,遂用手指著張憲說道: 張太尉,我看像張家軍那樣的兵馬,你只消帶領一萬人去,就可以把他們蹉踏了。 這不但是凌轢同列,而且是想殘害友軍。在這樣一番狂妄語言被提供出來之後,自然首先就要使韓、張二人對他痛恨萬分。 ——岳飛有一次召集諸將會談,他卻忽然向著在座人員公開宣說: 國家現今的處境不得了也!官家(按即皇帝)又不修德! 這幾句話更是「指斥乘輿」(按乘輿亦即皇帝),屬於「情理切害」一類的語言了。 為要證實郾城回師途中的談話,和「官家又不修德」的話,秦檜還特地把董先招來杭州,向他說道: 止是有一句言語,要爾為證,證了,只今日便可得到釋放。 及至把董先送往大理寺獄之後,雖經万俟鶥等人一問即招,但他卻說岳飛並未與太祖相比,所以終還算不得什麼「大逆不道」之罪。這樣地深文周納了兩個月之久,卻終於還沒有得到足以致岳飛於死地的罪狀。到了這時,才又決定仍舊採用本年秋季万俟禼等人對岳飛的彈章中所論劾的,在淮西戰役中他的違抗詔旨、逗留不肯進軍的事情,由秦檜以尚書省的名義下了一道《敕牒》給万俟禼等人,說「淮西之戰,一十五次被受《御札》,坐觀勝負」,應即以此作為岳飛的最重大的罪狀。然而這一事端,既不是王鶥兒的《告首狀》所舉發的,也不是張憲在誣服時所涉及的,而在審問時候,又經岳飛根據當時的事實逐一加以辨駁,據此定案也終顯得十分牽強。 然而,既已捕風捉影地拼湊了上述種種所謂「罪證」,再與所謂「擁兵逗留、不援淮西」這一事件聯繫起來,在万俟禼看來,羅織之技已經用盡,只能據此而把岳飛置之死地了,於是就把審訊人員聚攏在一起,商討應當判處的刑名。他沒有料到,在這次會商和「聚斷」時,大理寺丞李若朴和何彥猷卻依然認為,證據不夠確鑿,造反的罪名難以成立,因而對岳飛只應判處兩年徒刑,絕對不應判處死刑。儘管万俟禼和羅汝楫不同意這個意見,仍極力主張應把岳飛父子和張憲三人一律處死,然而畢竟因為未能取得一致意見,判決書也不能不受些影響,未能儘快地炮製出來。 到了臘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8日),第二天就是這年的歲除日了,岳飛、岳雲、張憲諸人的案子卻還拖延著,沒有最後的結局。這使秦檜感到極大的不痛快。就在這一天,秦檜獨居書室,嘴裡吃著柑子,手中玩弄著柑皮,用指爪來回劃著,一副若有所思的樣子。 秦檜的老婆王氏,是一個比秦檜更加陰險狠毒的人。她走進書室,看到秦檜的這副神態,料定他必是正在考慮如何處理岳飛案件的事,不免笑他太缺乏果斷,便向他發出警告般的語言,說道: 老漢竟這般缺乏果斷嗎?要知道捉虎容易放虎難呀! 經過老婆的這番提示,秦檜恍然大悟,這才下定決心,隨手掣了一張紙條,寫了不多的幾個字,送往大理寺獄中。 万俟禼等人遵命作最後的決定,再一次提審岳飛,逼他在他們炮製的一張供狀上畫押。岳飛知道這是他最後的時刻了,無限痛心地向天空仰視了一陣,便拿過筆來在供狀上寫了八個大字: 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這之後,不大一會兒工夫,岳飛被毒死,張憲、岳雲被斬首。岳飛年三十九,岳雲二十三,張憲年齡不詳。 四、事後炮製出籠的判決書 秦檜、万俟禼們在紹興十一年臘月二十九日對岳飛父子和張憲急忙下了毒手。但加於這三個人的,以及秦檜、万俟禼們打算要加以株連的那些人的罪狀和刑名,匆遽間無法炮製出來。因此,是在對岳飛父子下了毒手之後,才用倒填月日的辦法把判決書炮製出籠,也藉此對其事實上的先斬後奏的行徑痕跡稍作遮掩。這份判決書的全文如下: 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刑部大理寺狀 准尚書省札子:「張俊奏:『張憲供通,為收岳飛文字後謀反,行府已有供到文狀。』奉聖旨:『就大理寺置司根勘,聞奏。』」 今勘到: 神龍衛四廂都指揮使、高陽關路馬步軍副都總管、御前前軍統制、權副都統、節制鄂州軍馬張憲。 僧澤一, 右朝議大夫、直秘閣、添差廣南東路安撫司參議官於鵬, 右朝散郎、添差通判興化軍孫革, 左武大夫、忠州防禦使、提舉醴泉觀岳雲, 有蔭人智浹, 承節郎、進奏官王處仁, 從義郎、新授福州專管巡捉私鹽蔣世雄, 及勘證得前少保·武勝定國軍節度使、充萬壽觀使岳飛所犯;內: 岳飛——為因探報得金人侵犯淮南,前後一十五次受親札指揮,今策應措置戰事,而坐觀勝負,逗留不進。及因董先、張憲問張俊兵馬怎生的?言道:「都敗了回去也。」便指斥乘輿,及向張憲、董先道:「張家、韓家人馬,你只將一萬人蹉踏了!」及因罷兵權後,又令孫革寫書與張憲,令「措置別作擘畫」,又令「看訖焚之」,及令張憲虛申「探得四太子大兵前來侵犯上流」。自是之後,張憲商議,待反背而據守襄陽,及把截江岸兩頭,盡擄官私舟船。又累次令孫革奏報不實,及制勘虛妄等罪。 除罪輕外,法寺稱:「《律》:『臨軍征討,稽期三日者,斬。』及『指斥乘輿,情理相切害者,斬。』系罪重。其岳飛,合依斬刑私罪上定斷:合決重杖處死。」 看詳:岳飛坐擁重兵,於兩軍未解之間,十五次被受御筆,並遣中使督兵,逗留不進;及於此時輒對張憲、董先指斥乘輿,情理切害;又說與張憲、董先,要蹉踏張俊、韓世忠人馬;及移書張憲,令「措置別作擘畫」,致張憲意待謀反,據守襄陽等處作過。委是情理深重。——《敕》:「罪人情重法輕,奏裁。」 張憲——為收岳飛書,令憲「別作擘畫」,因此,張憲謀反,要提兵僭據襄陽,投拜金人,因王俊不允順,方有「無意作過」之言;並知岳飛指斥切害,不敢陳首;並依隨岳飛虛申「無糧,進兵不得」;及依於鵬書申岳飛之意,令妄申探報,不實;及制勘虛妄。 除罪輕外,法寺稱:「《律》:『謀叛絞。』其張憲,合於絞刑私罪上定斷:合決重杖處死;仍合依例追毀出身以來告敕文字,除名。」本人犯私罪,絞。舉官見行取會,候到,別具施行。 岳雲——為寫《諮目》與張憲稱:「可與得心腹兵官商議擘畫」,因此,致張憲謀叛。 除罪輕及等外,法寺稱:「《敕》:『傳報朝廷機密事,流二千五百里,配千里,不以蔭論。』《敕》:『刺配比徒三年,本罪徒以上通比,滿六年比加役流。』《律》:『官五品,犯流以下,減一等。』其岳雲,合比加役流私罪斷:官減外,徒三年,追一官,罰銅二十斤入官,勒停。」 看詳:岳雲因父罷兵權,輒敢交通主兵官張憲,節次催令「與得心腹兵官擘畫」,致張憲因此要提兵謀叛;及傳報朝廷機密,惑亂軍心,情重奏裁。岳雲犯私罪徒。舉官見行取會,候到,別具施行。 於鵬——為所犯虛妄,並依隨岳飛寫《諮目》與張憲等,妄說岳飛出使事,並令張憲妄供探報。 除罪輕外,法寺稱:「《敕》:『為從不配。』《律》:『五品』犯流罪,減一等。』其於鵬合徒三年,私罪。官減外,徒二年半,追一官,罰銅十斤入官,勒停。情重奏裁。」於鵬犯私罪徒。舉官見行取會,候到,別具施行。 孫革——為依隨岳飛寫《諮目》與張憲,稱「措置擘畫」等語言,並節次依隨岳飛申奏朝廷,不實。 除罪輕外,法寺稱:「《律》:『奏事不實,以違制論,徒二年。』《律》:『供犯罪徒,減一等。』其孫革,合徒一年半,私罪。官減外,徒一年。合追見任右朝散郎一官官告文字,當徒一年,勒停。情重奏裁。」孫革犯私罪徒。舉官見行會問,候到,別具施行。 王處仁——為知王貴申奏朝廷張憲背叛,泄漏供申岳飛,並說與蔣世雄。 法寺稱:「《敕》:『傳報漏泄朝廷機密事,流二千五百里,配千里;應比罪,刺配比徒三年,本罪徒以上通比,滿六年比加役流,私罪上斷』,合追見任承節郎並歷任承信郎共兩官官告文字,當徒二年。據案別無官當,更合罰銅八十斤入官,勒停,情重奏裁。」王處仁犯私罪流。舉官見行會問,候到,別具施行。 蔣世雄——為見王處仁說,王貴申奏朝廷張憲待背叛事,於岳飛處復。 除罪輕外,法寺稱:「《律》:『傳報漏泄朝廷機密事,流三千里,從減一等。』其蔣世雄合徒三年私罪上斷:官減外,徒二年半。合追從義郎、秉義郎兩官官告文字,當徒二年;余徒半年,更罰銅十斤入官,勒停。情重奏裁。」蔣世雄犯私罪徒。舉官見行會問,候到,別具施行。 僧澤一——為制勘虛妄,並見張憲等待背叛,向張憲言: 「不如先差兩隊甲軍防守總領運司衙門」,並欲與張憲詐作樞密院札子,發兵過江;及要摹榻樞密院印文。 除罪輕外,法寺稱:「《律》:『謀叛者絞,從減一等。』其僧澤一合流三千里私罪斷:合決脊杖二十,本處居作一年,役滿日放。仍合下本處,照《僧人犯私罪流還俗》條施行。情重奏裁。」 智浹——為承岳雲使令,要將書與張憲等,並受岳雲金、茶、馬,令智浹將書與張憲等,共估錢三百二貫足。 除罪輕外,法寺稱:「《律》:『坐贓致罪,一貫徒一年,十貫加一等,罪止徒三年。謂非監臨主司因事受財,七品官子孫犯流罪以下,聽贖。』其智浹合徒三年。贓罪贖銅六十斤。情重奏裁。」 小帖子:據《貼黃》稱:「契勘岳飛次男岳雷系同岳飛一處送下,今來照證得岳雷別無干涉罪犯,緣為岳飛故節飲食成病,合依條召家人入侍,已就令岳雷入侍看覷,候斷下案內人日,所有岳雷亦乞一就處分降下。」 又小帖子稱:所有僧澤一,合下本處依條施行。 又小帖子稱:契勘數內於鵬,見行下湖北轉運司根究銀絹等四百萬,合下所屬照會,候根究見歸著日,即乞依今來所斷指揮施行。 又小帖子稱:看詳:岳飛、張憲所犯情重,逐人家業並家屬,合取自朝廷指揮,拘籍施行。 看詳岳飛等所犯,內岳飛私罪斬,張憲私罪絞,並系情理所重;王處仁私罪流,岳雲私罪徒,並系情理重;蔣世雄、孫革、於鵬並私罪徒,並系情理稍重;無一般例。今奉聖旨根勘,合取旨裁斷。 有旨:岳飛特賜死,張憲、岳雲並依軍法施行,令楊沂中監斬,仍多差兵將防護。余並依斷。 於鵬、孫革、王處仁、蔣世雄除名。內:於鵬、孫革永不收敘,於鵬送萬安軍、孫革送潯州、王處仁送連州、蔣世雄送梧州,並編管。僧澤一決脊杖二十、刺面、配三千里外州軍牢城,小分收管。智浹決臂杖二十、送二千里外州軍編管。 岳飛、張憲家屬,分送廣南、福建路州軍拘管,月具存亡聞奏。 編配人並岳飛家屬並令楊沂中、俞俟,其張憲家屬令王貴、汪叔詹,多差得力人兵防送前去,不得一併上路。岳飛、張憲家業籍沒入官,委俞俟、汪叔詹逐一抄札,具數申尚書省。余依大理寺所申並《小帖子》內事理施行。仍出榜曉諭:應緣上件公事干涉之人,一切不問,亦不許人陳告,官司不得受理。 這一長篇判決書,全部都是由造謠誣衊的言詞和羅織、虛構的事件所構成的。在其出籠的當時,儘管人們敢怒而不敢言,而在秦檜既死,他的黨羽們也相繼失勢之後,凡能看到這一文件的人,無不為之氣憤得發指。今日尚可考見的為數也還不少,其中較為重要而且具有代表性的,例如王明清在《揮麈錄·余話》中說,在他看到這次「詔獄」的「全案」之後,認為判詞中所坐罪行,與王俊的原首狀「了無干涉」,並說:「鍛煉雖極而不見實情,的見誣罔!孰所為據?而遽皆處極典,覽之拂膺!」而李心傳則在《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卷十二)的《岳少保誣證斷案》條中說:「余嘗得當時行遣省札,考其獄詞所坐,皆一時鍛煉文致之詞,然猶不過如此,則飛之冤可見矣!」我以為王明清和李心傳對這篇判詞所作的評語,雖都極簡單概括,卻全都是切中其要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