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定星曆考原[標點本] · 御定星曆考原卷二

年神方位 三元年九星 黃帝遁甲經曰:「三元者,起於九宮也。以休門為一白,死門為二黑,傷門為三碧,杜門為四綠,中宮為五黃,開門為六白,驚門為七赤,生門為八白,景門為九紫。」○鬼谷三元歌曰:「軒轅黃帝戰蚩尤,涿鹿經今苦未休。偶遇天神授符訣,登壇致祭謹虔修。神龍負圖出洛水,彩鳳銜書碧雲里。因命風后演成文,遁甲奇門從此始。先須掌上排九宮,縱橫十五在其中。須將八卦輪八節,一氣統三為正宗。」○通書云:「九宮者,神龜負文於背,禹因以陳九疇,即洛書。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肩,六八為足,五數居中,縱橫斜皆成十五者是也。河圖則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而先儒有除十用九之說,所謂河圖洛書相為經緯,八卦九章相為表里者也。東漢張衡變九章為九宮,從一白、二黑、三碧、四綠、五黃、六白、七赤、八白、九紫分三元六甲,以數作方,而一白居坎,二黑居坤,三碧居震,四綠居巽,五黃居中,六白居干,七赤居兌,八白居艮,九紫居離,是為九宮。靜則隨方而定,動則依數而行。」 按:上元甲子,中宮起一白;中元甲子,起四綠;下元甲子,起七赤。三元一百八十年而一周,蓋一百八十者,以宮數九與花甲六十俱可以度盡也。逐年逆轉,如甲子年中宮起一白,乙丑年中宮起九紫,而其實甲子年一白在中宮,乙丑年一白則在干六,故紫在中宮,似逆而實順也。以其年所直星入中宮,順行九宮,如康熙二十三年甲子,一白入中宮,二黑居干,三碧居兌,四綠居艮,五黃居離,六白居坎,七赤居坤,八白居震,九紫居巽也。余仿此。 體為地盤 用為天盤 坤【二黑】 兌【七赤】 干【六白】 干【六】 兌【七】 艮【八】 離【九】 離【九紫】 中【五黃】 坎【一白】 中【五】 巽【四綠】 震【三碧】 艮【八白】 巽【四】 震【三】 坤【二】 次【一】 靜則隨方而定 動則依數而行 三元年九星入中宮 康熙二十三年甲子為上元。 上元 中元 下元 三元太歲所在 一白 四綠 七赤 甲子 癸酉 壬午 辛卯 庚子 己酉 戊午 九紫 三碧 六白 乙丑 甲戌 癸未 壬辰 辛丑 庚戌 己未 八白 二黑 五黃 丙寅 乙亥 甲申 癸巳 壬寅 辛亥 庚申 七赤 一白 四綠 丁卯 丙子 乙酉 甲午 癸卯 壬子 辛酉 六白 九紫 三碧 戊辰 丁丑 丙戌 乙未 甲辰 癸丑 壬戌 五黃 八白 二黑 己巳 戊寅 丁亥 丙申 乙巳 甲寅 癸亥 四綠 七赤 一白 庚午 己卯 戊子 丁酉 丙午 乙卯 三碧 六白 九紫 辛未 庚辰 己丑 戊戌 丁未 丙辰 二黑 五黃 八白 壬申 辛巳 庚寅 己亥 戊申 丁巳 三元月九星 上元甲子正月中宮起八白,蓋年前之十一月甲子起一白,十二月起九紫,故本年正月起八白也。三年而一周,蓋三年三十有六月,以月數十二與宮數之九俱可以度盡也。故以子午卯酉年為上元,正月起八白;辰戌丑未年為中元,正月起五黃;寅申己亥年為下元,正月起二黑。亦以其所直星入中宮,順行九宮,與年九星同。 三元月九星入中宮 上元【子午卯酉四仲年】 中元【辰戌丑未四季年】 下元【寅申巳亥四孟年】 正月 八白 正月 五黃 正月 二黑 二月 七赤 二月 四綠 二月 一白 三月 六白 三月 三碧 三月 九紫 四月 五黃 四月 二黑 四月 八白 五月 四綠 五月 一白 五月 七赤 六月 三碧 六月 九紫 六月 六白 七月 二黑 七月 八白 7 月 五黃 八月 一白 八月 七赤 八月 四綠 九月 九紫 九月 六白 九月 三碧 十月 八白 十月 五黃 十月 二黑 十一月 七赤 十一月 四綠 十一月 一白 十二月 六白 十二月 三碧 十二月 九紫 歲德 曾門經曰:「歲德者,歲中德神也。十干之中,五為陽,五為陰,陽者君道也,陰者臣道也,君德自處,臣德從君也。所理之地,萬福咸集,眾殃自避,應有修營,並獲福祐。」○廣聖歷曰:「甲德在甲,乙德在庚,丙德在丙,丁德在壬,戊德在戊,己德在甲,庚德在庚,辛德在丙,壬德在壬,癸德在戊。」 按:律呂六陽當位自得,六陰則居其沖,歲德則五陽幹當位自得,五陰乾則取其合,蓋陽以自得為德,而陰以從陽為德也。 歲干合 金櫃經曰:「歲干合者,天地陰陽配合也。主除滅災咎,而興福祐也。所理之方,可以修營起土,上官嫁娶,遠行參謁。」○歷例曰:「甲年在己,乙年在庚,丙年在辛,丁年在壬,戊年在癸,取其與歲干相合者是也。」 今曆日歲轉吉神無此條。 歲德合 按:歲德合者,歲德五合之干是也。甲年在己,乙年在乙,丙年在辛,丁年在丁,戊年在癸,巳年在己,庚年在乙,辛年在辛,壬年在丁,癸年在癸。故歲德屬陽,歲德合屬陰。 歲枝德 神樞經曰:「歲枝德者,歲中德神也。德者,得也,得福之謂也。主救危而濟弱,所理之方,利以興造舉動眾務。」○李鼎祚曰:「常居歲前五辰。」○曹震圭曰:「枝德者,從太歲向前五合之辰也。假令歲在甲子,向前見己巳,甲與己合,即巳為枝德也。又如歲在丙子,向前見辛巳,丙與辛合,即巳為枝德也。余仿此。」 今曆日歲轉吉神無此條。 太歲 神樞經曰:「太歲,人君之象,率領諸神,統正方位,干運時序,總成歲功。以上元閼逢困敦之歲起建於子,歲徙一位,十二年一周。若國家巡狩省方,出師略地,營造宮闕,開拓封疆,不可向之;黎庶修營宅舍,築壘牆垣,並須迴避。」○黃帝經曰:「太歲所在之辰,必不可犯。」○爾雅注曰:「歲者,取歲星行一次也。」○曹震圭曰:「太歲者,歲星也。故木星十二年行一周天,一年行一次也。」 奏書 廣聖歷曰:「奏書者,歲之貴神也。掌奏記,主伺察,所理之地,宜祭祀求福,營建宮室,修飾垣牆。」○蓬瀛書曰:「歲在東方,奏書在東北維;歲在南方,奏書在東南維;歲在西方,奏書在西南維;歲在北方,奏書在西北維。」○曹震圭曰:「奏書者,水神也。為歲君之諫臣,察私屈揚德意之神也。常居近歲後維方,謂輔佐之道不敢先也。初起於干者,順天之道也。所理之方可舉賢能,於國有益。」 博士 廣聖歷曰:「博士者,歲之善神也。掌案牘,主擬議,所居之方,利於興修。」○堪輿經曰:「博士者,常與奏書對沖,如奏書在艮,博士在坤也。」○曹震圭曰:「博士者,火神也。掌天子明堂紀綱政治之神也。常處於維方,不敢自專也。初起於巽者,明堂也。所理之方可進賢能,於國有益。」 力士 堪輿經曰:「力士者,歲之惡神也。主刑威,掌殺戮,所居之方,不宜抵向犯之,令人多瘟疾。」○明時總要曰:「歲在東方,力士居東南維;歲在南方,居西南維;歲在西方,居西北維;歲在北方,居東北維。」○曹震圭曰:「力士者,天子之護衛羽林軍也。常居歲前維方,不敢遠於君也。所在之方可詔此方之臣以誅有罪。」 蠶室 堪輿經曰:「蠶室者,歲之凶神也。主絲繭綿帛之事,所理之方,不可修動,犯之蠶絲不收。」○廣聖歷曰:「蠶室者,常與力士對沖。」○曹震圭曰:「蠶室者,蠶神所處也。禮記云:古者天子諸侯必有公桑蠶室,近川而為之,築宮仞有三尺棘牆而外閉之。及大昕之朝,君皮弁素積,卜三宮之夫人、世婦之吉者,使入蠶於蠶室,奉種浴於川,桑於公桑,風戾以食之。又月令曰:季春之月,后妃齋戒,親東鄉躬桑,禁婦女毋觀省婦使,以勸蠶事。蠶事既登,分繭稱絲,效功以供郊廟之服,無有敢惰。如是觀之,則蠶室起於坤,坤者玉堂之位,後宮之所,大川之地也。其止巡行四維,蓋取四季土位,取近川之義也。所在之方,天子庶民皆可祠祀。」 蠶官 歷例曰:「蠶官者,歲中掌絲之神也。所理之地,忌營構宮室,犯之蠶母多病,絲繭不收。」○黎干曰:「歲在東方,居戌;在南方,居丑;在西方,居辰;在北方,居未。」 按:蠶官者,大抵公桑蠶室之官,使蠶得養也。如歲在東方屬木,木養於戌,故在戌;歲在南方屬火,火養於丑,故在丑;歲在西方屬金,金養於辰,故在辰;歲在北方屬水,水養於未,故在未也。 蠶命 歷例曰:「蠶命者,掌蠶之命神也。所理之地,不可舉動百事,犯之者主傷蠶絲繭不收。」○黎干曰:「歲在北方,居申;歲在東方,居亥;歲在南方,居寅;歲在西方,居巳。」 按:蠶命者,蠶之所系以生也。如歲在北方屬水,水生於申,故在申;歲在東方屬木,木生於亥,故在未;歲在南方屬火,火生於寅,故在寅;歲在西方屬金,金生於巳,故在巳。今之蠶命,子年未,丑年午,寅年亥,卯年戌,辰年巳,己巳年丑,午年寅,未年申,申年卯,酉年辰,戌年子,亥年酉,此恐有誤。○又按:萬全廣濟云:亥子丑年,未坤申;寅卯辰年,戌干亥;巳午未年,丑艮寅;申酉戌年,辰巽己。假如亥子丑年,蠶官在未,蠶室在坤,蠶命在申是也。余仿此。 太陰 神樞經曰:「太陰者,歲後也。常居歲後二辰,所理之地,不可興修。」○蓬瀛書曰:「歲在四孟,則與大將軍合於四仲,名曰羣丑。」○曹震圭曰:「后妃所居者,後宮也。後宮之星在帝後二星【紫微垣北極五星第二為帝星,第四為後宮】,故太陰常居太嵗後二辰。子年起戌,順行十二辰,如子年則在戌,丑年則在亥,寅年則在子,是也。」 大將軍 神樞經曰:「大將軍者,歲之大將也。統御威武,總領戰伐。若國家命將出師,攻城戰陣,則宜背之。凡興造,皆不可犯。」○李鼎祚曰:「孟歲【寅申己亥】以勝光【午】,仲歲【子午卯酉】以小吉【未】,季歲【辰戌丑未】以傳送【申】加歲枝上,逢天罡【辰】為大將軍。如子年為仲年,即以未加歲枝子上,順數至酉得辰,即酉為大將軍也。余仿此。」○曹震圭曰:「大將軍其德忠直,常居四正,三年一遷。所理之地,可以命將帥,選威勇,以伐不義。」 按:大將軍者,統御武臣之職,有護衛虎賁之象,故居四正之位,而從歲君之後。如寅卯辰歲在東方,則居正北;己午未歲在南方,則居正東;申酉戌歲在西方,則居正南;亥子丑歲在北方,則居正西也。 歲刑 曾門經曰:「歲刑者,刑戮之神也。金剛火強,各守其方;木落歸根,水流趨末。」○翼奉曰:「己酉丑金之位,刑在西方,言金恃其剛,物莫與對;寅午戌火之位,刑在南方,言火恃其強,物莫與對;亥卯未木之位,刑在北方,言木恃榮華,故陰氣刑之,使其雕落;申子辰水之位,刑在東方,言水恃陰邪,故陽氣刑之,使不復歸。所以子刑卯,丑刑戌,寅刑己,卯刑子,巳刑申,未刑丑,申刑寅,戌刑未,辰午酉亥為自刑也。」○廣聖歷曰:「歲刑之地,攻城陣戰不可犯之,動土興工,亦須迴避,犯之多鬥爭。」 按:相刑之說,翼氏最明。蓋以己酉丑刑申酉戌,則己刑申,酉自刑,丑刑戌也;以寅午戌刑己午未,則寅刑己,午自刑,戌刑未也;以申子辰刑寅卯辰,則申刑寅,子刑卯,辰自刑也;以亥卯未刑亥子丑,則亥自刑,卯刑子,未刑丑也。 歲破 廣聖歷曰:「歲破者,太歲所沖之辰也。其地不可興造、移徙、嫁娶、遠行,犯者主損財物及害家長,惟戰伐向之吉。」○明時總要曰:「歲破者,子年在午,順行十二辰,是也。」 歲殺 神樞經曰:「歲殺者,陰氣尤毒,謂之殺也。常居四季,謂四季之陰氣能游天上。」○李鼎祚曰:「寅午戌殺在丑,己酉丑殺在辰,申子辰殺在未,亥卯未殺在戌。」○廣聖歷曰:「歲殺之地,不可穿鑿、修營、移徙,犯之者傷子孫、六畜。」○曹震圭曰:「月殺者,三合五行成形之位,所謂養是也。大抵物之成形,母必有傷,故曰殺。」 劫殺 神樞經曰:「劫殺者,歲之陰氣也。主有殺害,所理之方,忌有興造,犯之主有劫盜、傷殺之事。」○李鼎祚曰:「寅午戌歲在亥,亥卯未歲在申,申子辰歲在巳,巳酉丑歲在寅,是也。義見下節。」 災殺 神樞經曰:「災殺者,五行陰氣之位也。常居劫殺前一辰,主災病、疾厄之事,所理之方,不可抵向、營造,犯之者當有病患。」○曹震圭曰:「災殺者,三合五行胎神也。洞源經曰:劫殺起於絕,災殺起於克。假令申子辰年合水局,水絕於巳,故劫殺在巳,胎於午,又水與午火相剋,故災殺在午也。己酉丑年合金局,金絕於寅,故劫殺在寅,胎於卯,又金與卯木相剋,故災殺在卯也。余仿此。」 按:劫殺、災殺、歲殺是為三殺,如曹氏說,則三合五行絕、胎、養之位也。絕、胎、養者,墓庫以後,長生以前,神樞經所謂陰氣是也。或謂三殺者,三合五行當旺之沖,故有宜向不宜坐之說,如申子辰合水局,水旺於北方,南方其沖也,故三殺在南方,己午未,余仿此。 伏兵 大禍 歷例曰:「伏兵、大禍者,歲之五兵也。主兵革、刑殺,所理之方,忌出兵、行師及修造,犯之主有兵傷、刑戮之咎。」○黎干曰:「寅午戌歲,伏兵在壬,大禍在癸亥;卯未歲,伏兵在庚,大禍在辛;申子辰歲,伏兵在丙,大禍在丁;巳酉丑歲,伏兵在甲,大禍在乙,是也。」○曹震圭曰:「伏兵、大禍者,以三合五行相剋之陽干為伏兵,陰乾為大禍。伏兵災甚大,大禍災輕。然木火以其來克者,金水則以其被克者,蓋金為白虎,能殺萬物,水為玄武,能終萬物,故反以其所克者為忌也。」 按:伏兵、大禍夾處於三殺之間,如申子辰年,三殺在己午未,伏兵、大禍則在丙丁,是也。余仿此。 官符 歷例曰:「官符者,歲之凶神也。主官府、詞訟之事,所理之方,不可興土工,犯之者當有獄訟之事,常居歲前四辰。」○曹震圭曰:「歲中掌符信之官,文權之職也。常居三合前辰,故前辰為文官,後辰為武職。假令歲在寅,寅午戌為三合局,則午有官符,文權也;戌有白虎,武職也。余仿此。」 畜官 廣聖歷曰:「畜官者,歲中牧養之神也。主養育群畜之事,所理之方,忌造牛欄、馬廄及放牧,犯之者損六畜、傷財。」○歷例曰:「居歲前四辰。」○曹震圭曰:「畜者,養也,是養畜之官,以待百官之乘驛者也。居三合前辰,與官符同位。」 大殺 歷例曰:「大殺者,歲中刺史也。主刑斗、傷殺之事,所理之地,出軍不可向之,並忌修造,犯者主有傷殺。」○明時總要曰:「子年起子,逆行四仲。」○曹震圭曰:「大殺者,是歲三合五行建旺之辰,將星之位,名曰刺史。」 按:大殺,子年在子,丑年在酉,寅年在午,卯年在卯,辰年又在子,如是逆行四正。蓋申子辰三合為水,水旺於子也;己酉丑三合為金,金旺於酉也;寅午戌三合為火,火旺於午也;亥卯未三合為木,木旺於卯也。 病符 病符者,歲之惡神也。主災病、疫癘,所理之地,不可安病人、求醫藥及有興造,犯之者主多病患,常居歲後一辰。○曹震圭曰:「居歲後一辰,是言舊歲也。新歲將旺,舊歲必衰,衰則病也。」 按:與死符對沖者為病符,其不利可知。 死符 經曰:「死符者,歲之凶神也。所理之方,不可營冢墓、置死喪及有穿鑿,犯之者主有死亡,常居歲前五辰。」○曹震圭曰:「死符者,是太歲自絕之辰也。假令太歲在子,是當旺也,則丑為衰,寅為病,卯為死,辰為墓,巳為絕也。余仿此。」 五鬼 乾坤寶典曰:「五鬼者,五行之精氣也。主虛耗、疾病、驚怪之事,所理之方,不宜興舉、抵向、弔喪、問病,犯之主財物耗亡,家招怪異。」○歷例曰:「子年在辰,逆行十二辰。」○曹震圭曰:「辰與子水之精,丑與卯木之精,未與酉金之精,午與戌火之精,寅申己亥土之精,謂土能生育萬物,四孟為五行長生之辰也,故子年在辰,逆行自然相合也。」 按:曹氏五行之說未確,以理求之,殆以歲序起子而順行,二十八宿起辰而逆行,順者為陽為人,逆者為陰為鬼,各以其數之起處轉而相應也。 大耗 歷例曰:「大耗者,歲中虛耗之神也。所理之地,不可營造倉庫、納財物,犯之當有寇賊、驚恐之事。」○明時總要曰:「常居歲沖之地。」○曹震圭曰:「大耗者,太歲擊衝破散之神也。物擊則破,沖則散,破散則耗也。」 小耗 經曰:「小耗者,歲中虛耗之神也。所理之方,不宜運動、出入、興販、經營及有造作,犯之者當有遺亡、虛驚之事。」○明時總要曰:「常居歲前五辰。」○曹震圭曰:「小耗者,小損也,乃太歲氣絕之辰,故曰小耗。假令寅年,寅旺,卯衰,辰病,巳死,午墓,未絕也,與死符同位,余仿此。」 按:小耗常居大耗後一辰,未至於大耗,故曰小耗。 黃幡 乾坤寶典曰:「黃幡者,旌旗也。常居三合墓辰,所理之地,不可開門、取土、嫁娶、納財、市買及有造作,犯之者主有損亡。」○廣聖歷曰:「黃幡者,寅午戌歲在戌,申子辰歲在辰,亥卯未歲在未,巳酉丑歲在丑。」○曹震圭曰:「黃幡者,歲君安居之位,華蓋也。故取三合五行墓辰,墓者,土也,故言其黃。洞源經曰:將出乎中軍,蓋張於庫上,此之謂也。」 按:寅午戌合火局,火墓在戌,故寅午戌歲,戌為黃幡也。余仿此。 豹尾 豹尾者,亦旌旗之象,用豹尾為之,蓋取所向疾速之義也。常居黃幡對沖,其所在之方,不可嫁娶、納奴婢、進六畜及興造,犯之者破財物、損小口。○曹震圭曰:「豹尾者,虎賁之象,先鋒之將也。故常與黃幡相對,是置於華蓋之前也。」 飛廉 神樞經曰:「飛廉者,歲之廉察使君之象,亦名大煞。所理之方,不可興工、動土、移徙、嫁娶,犯之主官府、口舌、疾病、遺亡。」○廣聖歷曰:「子年在申,丑年在酉,寅年在戌,卯年在巳,辰年在午,巳年在未,午年在寅,未年在卯,申年在辰,酉年在亥,戌年在子,亥年在丑也。」○曹震圭曰:「飛廉與大煞同義,解見第四卷。」 白虎 人元秘樞經曰:「白虎者,歲中凶神也。常居歲後四辰,所居之地,犯之主有喪服之災,切宜慎之。」○曹震圭曰:「居三合後辰,解見官符節。」 喪門 紀歲歷曰:「喪門者,歲之凶神也。主死喪、哭泣之事,常居歲前二辰,所理之地,不可興舉,犯之者主盜賊、遺亡、死喪之事。」○蓬瀛書曰:「子年在寅,順行十二辰。」○曹震圭曰:「喪門者,太歲之轅門也。故常居歲前二辰,或謂喪門與白虎對沖,白虎主喪服之事,沖之故凶。」 弔客 紀歲歷曰:「弔客者,歲之凶神也。主疾病、哀泣之事,常居歲後二辰,所理之地,不可興造及問病、尋醫、弔孝、送喪。」○蓬瀛書曰:「子年在戌,順行十二辰,是也。其位常與官符對沖。」 金神 洪範篇曰:「金神者,太白之精,白獸之神。主兵戈、喪亂、水旱、淫疫。所理之地,忌築城池、建宮室、豎樓閣、廣園林、興工、上樑、出軍、征伐、移徙、嫁娶、遠行、赴任,若犯干神者,其忌尤甚。」○堪輿經曰:「甲巳之年在午未申酉,乙庚之年在辰巳,丙辛之年在子丑寅卯午未,丁壬之年在寅卯戌亥,戊癸之年在申酉子丑也。」○曹震圭曰:「金神者,以年干五虎元歷之逢庚辛及納音金之位者是也。假如甲巳之年起丙寅,順行得庚午、辛未,又壬申、癸酉,納音為劍鋒金,故甲巳年午未申酉為金神也。余仿此。」 破敗五鬼 乾坤寶典曰:「五鬼者,五行之精氣也。主虛耗之事,所理之方,不可興舉,犯之主財物耗散。」○歷例曰:「甲壬年在巽,乙癸年在艮,丙年在坤,丁年在震,戊年在離,巳年在坎,庚年在兌,辛年在干。」○曹震圭曰:「天文志雲,鬼宿有五,因以為名。破敗者,沖而散也。」 按:納甲法,干納甲壬,其沖在巽,故甲壬之年在巽也;坤納乙癸,其沖在艮,故乙癸之年在艮也;艮納丙,其沖在坤,故丙年在坤也;兌納丁,其沖在震,故丁年在震也;坎納戊,其沖在離,故戊國在離也;離納巳,其沖在坎,故巳年在坎也;震納庚,其沖在兌,故庚年在兌也;巽納辛,其沖在干,故辛年在干也。 太歲已下神殺出遊日 歷例曰:「太歲出遊日者,甲子日東遊,己巳日還位;丙子日南遊,辛巳日還位;戊子日游中宮,癸巳日還位;庚子日西遊,乙巳日還位;壬子日北游,丁巳日還位。共出遊二十五日。」○曹震圭曰:「太歲諸神者,陰氣之化,地祗也。蓋子至巳乃陽氣健旺之辰,陰氣受制於陽,神不敢用事,故假言其出遊耳。」 按:出遊日各以五子日干為所往之方,甲為東方木,故甲子日東遊;丙為南方火,故丙子日南遊;庚為西方金,故庚子日西遊;壬為西方水,故壬子日北游;戊為中央土,故戊子日游中宮。五者生數之極,故各出遊五日,共五五二十五也。 五姓修宅 宮音為土,商音為金,角音為木,征音為火,羽音為水。若歲遇絕位為氣絕,胎為白虎,自墓為大墓,沖墓為小墓,克歲枝為害財,歲枝來克者為鬼賊,同類為大通,相生為小通。如宮姓屬土,長生於申,則巳年氣絕,午年白虎,申酉年小通,辰年大墓,戌年小墓,丑未年大通,亥子年害財,寅卯年鬼賊也。商姓屬金,寅年氣絕,卯年白虎,丑年大墓,未年小墓,巳午年鬼賊,申酉年大通,辰戌亥子年小通也。角姓屬木,申年為氣絕、鬼賊,酉年為白虎、鬼賊,未年為大墓,丑年為小墓,辰戌年為害財,寅卯年為大通,己午亥子年為小通也。征姓屬火,亥年為氣絕、鬼賊,子年為白虎、鬼賊,戌年為大墓,辰年為小墓,申酉年為害財,寅卯丑未年為小通,己午年為大通也。羽姓屬水,則巳年為氣絕,午年為白虎,丑未年為鬼賊,辰年為大墓,戌年為小墓,寅卯申酉年為小通,亥子年為大通也。起月與年同,宜大通、小通月,不宜大墓、小墓月。然選擇修造久不用此,存之以仍其舊。 男女九宮 上元甲子,男起七宮,女起五宮;中元甲子,男起一宮,女起二宮;下元甲子,男起四宮,女起八宮。男逆而女順,男五宮則寄二宮,女五宮則寄八宮。今以三元九星例推之,則起兌七者乃下元非上元也,起坎一者乃上元非中元也,起巽四者乃中元非下元也。不知傳於何時,今陰陽家以為合婚之用,殊無理解。至以中五配二八者,則猶坤艮屬土之說矣。 御定星曆考原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