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政府秘史 · 第二十六章美人之自述
讀吾書者,亦既知是編蓋聆吾友文君所述而敘錄者矣。文君初與某甲相善,既而因亦識阿娟,阿娟頗敬重之。此次某甲之被竊也,誠阿娟心鄙某甲為人,惡其甘心賣友,特思有以懲創之,故竊其資財並證書,使其無以自立;而又以書絕之,即教誨之也。
然當日阿娟行竊實情,惟文君能知之。蓋其後嘗邂逅阿娟,聆其自述也。
先是張某死後,阿娟義憤填膺,因有心報復某甲,故杜門數日後忽然破涕為笑,轉嗔為喜,特造訪某甲寓,日常往來,與之言愛好,使其不疑。然後興言將游西湖,而未定期,因又稔知某日某甲有事,必他出,故瞰其亡也而往約之,戒備行李載箱篋以從。及至詢知某甲已出,故作嗔狀,若甚訝其爽約者。
平時出入其寓室,歷久慣習,故旅館僕役亦不致疑詰阻撓。而某甲之五千元及偵探證書等,置於何箱內,阿娟蓋早已熟知,且知其鎖當配何種鑰而後可開,特覓合式之鑰以來。當時入室,坐候數十分鐘,於其時間,從容竊取,移入己箱,然後去,無人覺察也。惟偶因不慎,致墨汁瓶傾倒,急扶舉之。
而拭其內底之墨痕,忙時不暇擇,遂即以手擦拭之,故留手紋於其上。又因箱內物有沾濡墨汁者,移入己箱,亦浸染於皮底上,仍以手抵擦,亦稍留有手紋,而皆不自知,豈知遂為培蓀偵探證物之好資料。及某甲飾詞往借箱,阿娟並不知其用意所在。特因箱既移空,矚見其內所有墨跡及雜膩等污痕,憎厭其不雅觀,故臨時洗擦清潔而與之,此固阿娟心細好潔,遇事周密所致也。不然,當日人同箱往,當面檢驗,尚何可遁哉!阿娟之自述略如此。其後阿娟聞知培蓀及某甲當日偵察墨痕等情節,追思之,猶以為僥倖獲免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