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紀事本末[標點本] · 卷十

世祖至元十七年十二月甲午,始遷太祖以下神主於太廟。國俗,祖宗祭享之禮,割牲奠馬潼,以蒙古巫祝致辭。帝即位之元年,設神主於中書省,用登歌樂,遣必闍赤致祭焉。必闍赤,譯言典書記者。二年,從中書署奉遷神主於聖安寺之瑞像殿。四年,詔建太廟於燕京。至元元年冬,奉安神主於太廟。初定太廟七室之制。皇祖、皇祖妣第一室,皇伯考、伯妣第二室,皇考、皇妣第三室,皇伯考、伯妣第四室,皇伯考、伯妣第五室,皇兄、皇后第六室,皇兄、皇后第七室。凡室以西為上,以次而東。二年冬,享於太廟,尊皇祖為太祖。三年秋,始作八室神主,設祏室。丞相安童、伯顏言:「祖宗世數,尊諡、廟號,配享功臣,增祀四世各廟神主,七祀神位,法服、祭器等事,皆宜以時定。」乃命平章政事趙璧等集議,制尊諡及廟號,定為八室:烈祖神元皇帝、皇曾祖妣宣懿皇后第一室,太祖聖武皇帝、皇祖妣光獻皇后第二室,太宗英文皇帝、皇伯妣昭慈皇后第三室,皇伯考朮赤、皇伯妣別土出迷失第四室,皇伯考察合帶、皇伯妣也速倫第五室,皇考睿宗景襄皇帝、皇妣莊聖皇后第六室,定宗簡平皇帝、欽淑皇后第七室,憲宗桓肅皇帝、貞節皇后第八室。是年奉安神主於祏室,歲用冬祀,如初禮。四年,初定一歲十二月薦新時物。六年冬,時享畢,復命國師僧薦佛事於太廟七晝夜。始造木質金表牌位十有六,設大榻金椅,奉安祏室前。為太廟薦佛事之始。十三年,改作金主,太祖主題曰「成吉思皇帝」,睿宗題曰「太上皇也可那顏」,皇后皆題名諱。十四年秋,詔建太廟於大都。博士言:「古者廟制率都宮別殿,西漢亦各立廟,東都以中興崇儉,故七室同堂,後世遂不能革,非禮。」遂以古今廟制畫圖貼說以聞。至是始告遷於太廟,命承旨和禮霍孫,太常卿太出、禿忽思等以祏室內栗主八位,並日月山板位,聖安寺木主俱遷,奉太祖、睿宗二室金主於新廟安奉,遂大享焉。撤舊廟毀之。 十八年春,博士李時衍等言:「歷代廟制,俱各不同。欲尊祖宗,當從都宮別殿之制;欲崇儉約,當從同堂異室之制。」尚書段那海及太常禮官奏曰:「始議七廟,除正殿、寢殿、正門、東西門已建外,東西六廟不須更造,余依太常寺新圖建之。」遂為前廟後寢,廟分七室。 二十一年三月,太廟正殿成,奉安神主。 三十年冬十月,祔明孝太子主於廟。先是,皇太子真金卒,太常博士議曰:「前代太子薨,梁武帝諡統曰昭明,齊武帝諡長懋曰文惠,唐憲宗諡寧曰惠昭,金世宗諡允恭曰宣孝,又建別廟以奉神主,准中祀。」從之,遂諡曰明孝太子,作主用金。至是祔於太廟。後追尊帝號,廟號裕宗。 成宗大德元年,制,享太廟增用馬。 十一年,武宗即位,追尊皇考為皇帝,廟號順宗。太祖室居中,睿宗西第一室,世祖西第二室,裕宗西第三室,順宗東第一室,成宗東第二室。 武宗至大二年正月,以受尊號,恭謝太廟。為親祀之始。 十二月,親享太廟,奉玉冊、玉寶。加上太祖聖武皇帝尊諡曰法天啟運,光獻皇后曰翼聖,睿宗景襄皇帝曰仁聖,莊聖皇后曰顯懿。其舊制金表神主,以櫝貯兩旁。自是主皆範金作之,如金表之制。 英宗至治元年正月,始以四孟月時享,親祀太廟。先是延祐七年冬十月,帝命太常禮官與中書、翰林、集賢等議親祀禮,制曰:「此追遠報本之道也,無以朕勞而有所損焉,其一遵典禮。」十一月,帝躬謝太廟,備法駕,服袞冕以行禮。至仁宗室,輒欷歔流涕,左右莫不感動。至是遂行四孟親享之禮,謂群臣曰:「朕纘承祖宗丕緒,夙夜祗栗,無以報稱。歲惟四祀,使人代之,不能致如在之誠,實所未安。自今以始,歲必親祀,以終朕身。」 五月,中書省臣、禮官上言:「前代廟室,多寡不同。晉則兄弟同為一室,正室增為十四間,東西各一間。唐九廟,後增為十一室。宋增室至十八,東西夾室各一間,以藏祧主。今太廟雖分八室,然兄弟為世,止六世而已。世祖所建前廟後寢,往歲寢殿災,請以今殿為寢,別作前殿十五間,中三間通為一室,以奉太祖神主,余以次為室,庶幾情文得宜。」從之。 三年六月,議定太廟夾室。時以太廟夾室未有定製,詔台、院、禮官定議。博士議曰:「按《爾雅》曰:『室有東西廂曰廟。』註:『夾室前堂。』《周書》曰:『西夾南向。』注曰:『西廂夾室。』此東西夾室之正文也。賈公彥曰:『室有東西廂曰廟,其夾皆在序。』是則夾者猶今耳房之類也,然其制度則未之聞。東晉太廟,正室一十六間,東西儲各一間,共十有八,所謂儲者非夾室歟。唐貞觀故事,遷廟之主藏於夾室西壁,南北三間。又宋哲宗亦嘗於東夾室奉安,後雖增建一室,其夾室仍舊。是唐、宋夾室與諸室制度無大異也。五帝不相沿樂,三王不相襲禮。今廟制皆不合古,權宜一時。宜取今廟一十五間,南北六間,東西二間,准唐南北三間之制,壘至棟為三間,壁以紅泥,以准東西序,南向為門,如今室戶之制,虛前以准廂,所謂夾室前堂也。雖未盡合於古,於今事為宜。」從之。 泰定帝泰定元年正月,奉安仁宗及慈聖皇后神主。先是盜入太廟,盜仁宗及後金主,命重作。至是奉安,太常禮官以失守議罪有差。 四月,更定太廟室次。初,博士劉致建議:「周制,天子七廟,三昭三穆,昭處於東,穆處於西,所以別父子親疏之序而使不亂也。國朝取唐、宋之制,定為九世,遂以舊廟八室而為六世,昭穆不分,父子並坐,不合《禮經》。新廟之制,一十五間,東西二間為夾室,太祖室既居中,則唐、宋之制不可依,惟當以昭穆列之。父為昭,子為穆,則睿宗當居太祖之東,為昭之第一世;世祖居西,為穆之第一世。裕宗居東為昭之第二世;兄弟共為一世,則成宗、順宗顯宗三室皆當居西,為穆之第二世。武宗、仁宗二室皆當居東,為昭之第三世;英宗居西,為穆之第三世。昭之後居左,穆之後居右,西以左為上,東以右為上也。如此則昭穆分明,秩然有序,不違《禮經》,可為萬世法。若以累朝定製,依室次於新廟遷安,則顯宗躋順宗之上,順宗躋成宗之上。以禮言之,《春秋》,閔公無子,庶兄僖公代立,其子文公遂躋僖公於閔公上,史稱逆祀。及定公正其序,書曰『從祀先公』。然僖公猶是有位之君,尚不可居故君之上,況未嘗正位者乎。國家雖曰以右為尊,然古人所尚,或左或右,初無定製。古人右社稷而左宗廟,國家宗廟亦居東方。豈有建宗廟之方位既依《禮經》,而宗廟之昭穆反不應《禮經》乎!」至是,中書省臣以致議上,言:「太廟,太祖皇帝居中南向,睿宗、世祖、裕宗以次祔西室,順宗、成宗、武宗、仁宗以次祔東室。今議者言:『國家建太廟遵古制,古尚左,今尊者居右為少屈,非所以示後世。太祖居中南向,睿宗宜祔左一室世,祖祔右一室,裕宗祔睿宗室之左,顯宗、順宗、成宗兄弟也,以次祔世祖室之右,武宗、仁宗亦兄弟也,以次祔裕宗室之左,英宗祔成宗室之右。』臣等以其議近是,謹繪室次為圖以獻,惟陛下裁擇。」從之。 文宗天曆元年,詔毀顯宗室。 順帝元統二年十月,始議以真哥皇后配饗武宗。時議三朝皇后升祔未決,伯顏以問太常博士逯魯曾曰:「先朝既以真哥皇后無子,不為立主,今所當立者,明宗母耶?文宗母耶?」對曰:「真哥皇后自在武宗朝已膺寶冊,則文、明二母皆妾,今以無子之故不得立主,而以妾母為正,是為臣而廢先君之後,為子而追封先父之妾,於禮不可。昔燕王慕容垂即位,追廢其母后,而立其生母為後以配享先王,為萬世笑。豈宜復蹈其失乎!」集賢學士陳顥素疾魯曾,乃曰:「唐太宗冊曹王王明之母為後,是亦二後也,奚為不可?」魯曾曰:「堯之母為帝嚳庶妃,堯立為帝,未聞冊以為後而配嚳。皇上為大元天子,不法堯、舜而法唐太宗耶!」眾服其議,伯顏亦是之,遂以真哥皇后配武宗。 後至元六年,詔毀文宗室。 至正三年冬十月,親祀太廟。帝行禮至寧宗室,問曰:「朕,寧宗兄也,理當拜否?」太常博士劉聞對曰:「寧宗雖弟,其為帝時,陛下為臣。春秋時魯僖公,閔公兄也,閔公先為君,宗廟之祭,未聞僖公不拜。陛下當拜。」乃下拜。 按元世宗廟之事,本末因革,大概如此。凡大祭祀尤貴馬潼,將有事,敕太僕寺挏馬官奉尚飲者革囊盛送焉。其馬牲既與三牲同登於俎,而割奠之饌復與籩豆俱設。將奠牲,盤酹馬潼,則蒙古太祝升詣第一座,呼帝後神諱,以致祭年月日數、牲齋品物,致其祝語。以次詣列室亦如之。禮畢,則以割奠之餘撒於南欞星門外,名曰拋撒茶飯。蓋以國禮行事,尤其所重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