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講座 · 十一、元朝在歷史上的地位

韓儒林 《元史講座》
對於元朝的總體評價,目前存在著不同的意見。 在我國歷史上,漢有「文景之治」,唐有「貞觀之治」。如果你說元朝亦有什麼「之治」,有些人就不能接受。對於北魏、清朝也是如此。我覺得這樣看問題是從狹隘的民族主義觀點出發的。無論哪一個民族建立中原王朝,都要和中原的地主階級結合,依靠中原地主階級進行剝削,不然就不能統治下去。所以不能單純地從民族上來看問題。當中原的皇帝寶座上,坐著一個少數民族的皇帝時,這個時代,是民族矛盾和階級矛盾交織的時代,所以,也是激起人民反抗最多的時代,階級矛盾是主要的,當然,也不能說沒有民族矛盾。在元朝時,蒙古統治者在中原依靠漢族地主階級剝削人民,而漢族地主進行剝削時,也需要依靠蒙古貴族的統治。他們是相互依賴、相互聯合的。我們決不能把元朝起義的原因全部歸結為民族矛盾。 從元朝的社會經濟來看,是發展了呢,還是衰退了呢?北方在金朝末年,社會經濟殘破不堪,很多地方的生產衰落了,這不能完全由成吉思汗及蒙古人負責。因為從當時的情況來分析,北方生產的殘破是經過一個歷程的。主要是金朝末年,統治階級政治衰敗,平時大肆剝削、欺壓人民的結果。金朝政權逃到河南,河北人民紛紛起義,很多地主(漢族的和女真的)被殺。地主也屠殺了很多農民。人口大量死亡,使生產受到嚴重破壞。金朝滅亡後,蒙漢統治階級在北方開始恢復生產。南宋滅亡時,江南破壞得並不太厲害,只是作戰地區有些破壞,廣大的地區和南宋時代一樣,社會根基沒有觸動。所以南宋滅亡後,社會生產基本上未受到破壞。北方有些地方(如山西)後來恢復得很好,沒有閒地,單位面積產量很高,甚至做到一畝地養一個人。所以不能說元朝的經濟沒有恢復、沒有發展。在元朝,耕地面積擴大了,邊疆開發了,牧地開發了,棉花完全普及了,棉花代替了絲麻。據記載,中國北方原來是絲麻遍野,到了元朝,被棉花代替了。這在穿衣問題上,是一個很大的改革。從前窮人穿麻,現在穿棉了。所以,從經濟作物上看來,元朝也不是衰落得很厲害;從耕地面積上來看,北宋、南宋還不能和它相比。 從民族關係上來看,當時元朝國內分為四等人: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南人。這是不是絕對的等級界限呢?不是的。在中央政權和軍權方面,蒙、漢是有區別的,如蒙古人為正職,漢人為副職。法律上規定,蒙古人打漢人,漢人不得還手,這是不平等的。但是,我們應該看到,各族的統治階級互相勾結在一起,共同欺壓廣大人民,這才是元朝的根本性質。中央政權只是掌握在幾十家蒙古貴族手裡,廣大的蒙古人民仍然是被剝削者、被壓迫者。中央還設有宗仁衛,專門贖買淪為奴隸的蒙古人子女。這充分反映了蒙古族內部的階級分化和廣大的蒙古下層人民的悲慘處境。 從成吉思汗以後,蒙古族才逐漸形成。成吉思汗時,蒙古強大起來了,在世界舞台上開始占據了重要的地位,北方部落不再被人吞併,蒙古族才形成了一個共同體。 回族也是這個時期形成的。許多中亞細亞人,原來信奉回教,來到中原以後,定居下來,接受了漢族的經濟、文化。尤其是到了明朝,雖然風俗習慣還是回教的,但是經濟生活幾乎和漢人差不多了。 更重要的是吐蕃。從元朝起,西藏開始成為祖國多民族中的一員,成為祖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早在唐朝時,西藏和中原的關係就很密切,兩個王朝是甥舅關係。到了元朝,在那裡設立了十三個萬戶府,成為祖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對雲南的開發,賽典赤、張立道起了一定的作用,在他們去雲南後,實行了許多發展農業生產的措施,給人民帶來了很大好處。總而言之,吐蕃、雲南在這時都開發了,那裡的民族成了中國多民族中的一個成員。這是前代稀有的事。 少數民族對祖國科學文化方面的貢獻,最突出的是在文學、美術、醫藥等方面。少數民族在這方面的著作之多,是空前的,雖然不少是用漢文寫的,但是作者是少數民族。 此外,中外交通特別發達。陸路通波斯、敘利亞、俄羅斯、歐洲;海路從泉州通波斯灣、印度和東南亞。上海以北的瀏河,就是當時出海的重要港口,明朝鄭和下西洋就是從這裡出發的。鄭和下西洋實際上是元朝海外交通的繼續和發展。 由於中外交通的發達,東西文化得以相互交流,相互提高。西方的天文學傳到中國來,當時在中國北方的廣大地區都設有觀測站。中國的火藥製造、醫藥、紙幣也輸入西方。 研究歷史應該做到史與論結合。我們研究元朝的歷史,首先要看原始材料,還要對史料進行分析。史料都有時間性和空間性,這一時代的這種說法,對這個地點、這個時期來說是真實的,對另一地點、另一時期就不適用了。譬如《元史·刑法志》里有一條禁令:「諸夜禁,一更三點,鐘聲絕,禁人行;五更三點,鐘聲動,聽人行。違者,笞二十七。」(有人說:本來應該打三十下,由於蒙古皇帝的恩賜,減了三下,所以只打二十七下。其實元朝的打法都是二十七、三十七、四十七下。蒙古舊俗歷來就是如此,到內地來仍然如此。)這只能是某一階段的禁令,因為一更三點,天還沒有黑。如果說元朝統治的一百多年裡,每天夜裡街上都沒有一個人走,這是不可想像的。所以我們對史料要具體分析,不能脫離時間、地點,不可以偏概全。 又如《元史·刑法志》中的禁令:「諸漢人持兵器者,禁之。」「諸民間有藏鐵尺、鐵骨朵及含刀鐵柱杖者,禁之。」元朝收的兵器最多,但元朝的起義也最多,可見,這一禁令並沒有始終起作用。有的文章根據這條禁令證明元朝統治非常黑暗,這是不妥當的。 總的看起來,元朝也有黑暗的地方。但在元朝,吐蕃、蒙古成為祖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雲南開發了,宋、金兩朝殘破的地方也恢復了,可見,元朝對中華民族也有貢獻。對於文獻資料中的記載,要分析是哪個地點、哪個時期的東西。不能只突出其中的一兩點,尤其不能用狹隘的民族主義觀點來看元朝。元朝跟其他朝代一樣,經濟也是發展的,不是一塌糊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