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分類 · 2.其他澳洲體系

杜爾凱姆 《原始分類》
既然這種分類類型業已確立,那麼現在,我們就應該儘可能地去嘗試確定它的普遍性特徵了。 從事實出發,我們不能說這種分類類型見於澳洲各處,亦不能說它的劃分方式就一定像部落組織那樣也分為胞族、姻族和圖騰氏族。我們相信,如果在一些澳洲社會中仔細搜尋,無疑將會發現這種分類類型,它們或者非常完備,或者具有別樣的形式,此前我們從來沒有注意到它們的存在;但是,在這種觀察尚未實施的情況下,我們並不想對觀察的結果妄下斷言。不過,就我們已經掌握的資料而言,我們還是可以肯定,這種分類類型是或者曾經是廣為流傳的。 首先,在很多個案里,我們不僅已經直接觀察到了這種分類的形式,同時對次級圖騰也有所發現和記述;我們知道,後者正是這種分類的前提條件。新幾內亞(New Guinea)附近的托雷斯海峽群島上的部落即是突出一例。在基瓦伊人(Kiwai)那裡,近乎所有的氏族都以植物物種為圖騰(miramara);其中一個以棕櫚樹(nipa)為圖騰的氏族,就把生活在這種樹上的螃蟹作為次級圖騰。 [74] 在馬布亞哥島(Mabuiag,托雷斯海峽西部一島) [75] ,我們發現了一個有很多氏族組織也分作兩個胞族:小augǔd(圖騰)胞族和大augǔd胞族。它們一個是陸胞族,一個是海胞族;一個在下風向宿營,一個在上風向宿營;一個朝向東南,一個朝向西北。海胞族的圖騰是儒艮 [76] 和一種哈登稱之為犁頭鰩的動物;而陸胞族的圖騰是鱷魚、蛇和鶴鴕,其中除了鱷魚是兩棲動物以外,全都是陸生動物。 [77] 顯然,這裡存在著分類的重要跡象。不僅如此,哈登還明確地提到了「次級的,或者更確切地說是附屬的圖騰」:錘頭鯊、鯊魚、龜和黃貂魚等等諸如此類的東西屬於海胞族,而狗則屬於陸胞族。另外,還有兩種次圖騰也屬於陸胞族,它們都是由玳瑁殼製成的月牙形的裝飾品。 [78] 考慮到圖騰制度在這些島嶼上已經完全衰落,我們似乎就更有理由認為這些事實是一種更完整的分類體系的遺蹟了。況且,在托雷斯海峽群島的其他地方,在新幾內亞的內陸,完全可以找到與之類似的組織。關於塞拜島(Saibai,海峽中的一島)和道代人(Daudai)的報告,就清楚地記述了劃分成胞族、每三個氏族為一組的基本原則。 [79] 如果能夠辨明默里、梅爾(Mer)、韋爾(Waier)、道亞爾(Dauar)諸島 [80] 上的這種分類的遺蹤,那對我們將是很大的誘惑。不過,我們並不打算像亨特那樣去描述這些社會組織的細節,而主要關注以下事實:在這些民族中存在著一些圖騰,每一種圖騰都會把各種各樣的力量賦予屬於該圖騰的個體,這些力量可以支配不同種類的事物。例如,鼓圖騰族具有這種力量:他們有權舉行一種包括模仿狗和敲打鼓等活動的儀典;他們能夠提供一位巫師,來確保龜的繁殖,保證香蕉的收成,或從蜥蜴的活動中占卜出兇手的身份;同時,實行蛇塔布(taboo)的也是他們。於是,我們可以很有把握地說,就某些方面而言,除了鼓本身以外,蛇、香蕉、狗、龜和蜥蜴也都屬於鼓氏族。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所有這一切都在該群體的控制之下,因而,它們和鼓基本上是同義的,都屬於同一個存在類別。 [81] 澳洲人的星象神話也帶有這種心靈體系的印記。實際上,這種神話也是以圖騰組織為模型的。差不多每個地方的黑人都說某顆星星是某個特定的祖先。 [82] 就像一個個體可以被認同為某顆星一樣,我們也完全可以說一個胞族、姻族或者氏族屬於某顆星。如此這般,這顆星就被分類到了一個既定的群體之中:它將被認作親屬,並被指定一個確切的社會位置。可以肯定,在我們發現了形形色色的劃分為胞族和氏族的分類體系的那些澳洲社會中,也能夠找到這種神話概念;也就是說,在甘比爾山部落、沃喬巴盧克部落和維多利亞(Victoria)北部的那些部落中,都存在著這種概念。霍維特說,太陽,就是一個Krokitch胞族的太陽氏族的女人,她每天都在尋找她丟失了的小兒子。 [83] Bunjil(北落師門星 [84] )在升天之前,是Krokitch胞族的一個威力強大的白色鳳頭鸚鵡。它有兩個妻子,根據外婚制的規則,她們自然要屬於與之相對的胞族,即Gamutch胞族。她們都是天鵝(可能是鵜鶘的兩個次圖騰),本身也都是星辰。 [85] 沃喬巴盧克人的親族沃伊伍龍人(Woiworung)相信 [86] ,Bunjil(胞族名)曾和他那些現如今都已是圖騰存在(同時既是人也是獸)的兒子們 [87] 一起,隨著一陣旋風升入了天空。與沃喬巴盧克的情況一樣,Bunjil也是北落師門星,而他的每個兒子也都是星辰 [88] ,其中有兩個分別是南十字星中的α星和β星。距這兩個部落稍遠一些,在南昆士蘭的米庫隆人(Mycooloon)中 [89] ,靠近南十字星的星雲分給了鴯鶓圖騰,獵戶的腰帶屬於Marbarungal氏族,而流星則屬於Jinbabora氏族。一旦有流星飛落,它將擊中一棵gidyea樹,並且變成一棵gidyea樹。這表明,這種樹本身也和該圖騰有關。月亮從前是一位戰士,但是我們尚不能說出他的名字或者他是屬於哪一個類別的。天空中列滿了祖先,他們都來自幻想的時代。 下文中我們所要討論的阿蘭達人,也採用了同樣的星象分類。對他們來說,太陽是一個Panunga姻族的女人,並且是由Panunga-Bulthara胞族來負責有關它的宗教儀典的。 [90] 它留在地上的後裔不斷轉世 [91] ,形成了一個獨特的氏族。不過,這個情節肯定是神話傳說後來發展的產物,因為與太陽有關的聖典,主要是靠屬於袋狸圖騰群體的人和屬於大蜥蜴圖騰群體的人來實施的。這意味著,太陽從前肯定是Panunga姻族、袋狸氏族的成員,並且生活在大蜥蜴地區。此外,我們還知道,他的姐妹們也是這樣。她們和他融合在一起。他是她們的「小孩兒」、「她們的太陽」;簡言之,她們都是他的分支。——至於月亮,在兩個不同的神話中都與負鼠氏族有關。在一個神話中,它是這個氏族的一個男人 [92] ;在另一個神話中,月亮還是月亮,但卻是從這個氏族中的一個人那裡被偷走的 [93] ,正是那個人為月亮指定了路線。確實,我們還無法說出月亮是屬於哪個胞族的,但是,從氏族可以推測出胞族,至少可以推測出它原則上應該是阿蘭達的一個胞族。——關於晨星,我們知道,它屬於Kumara姻族;每天傍晚,它都要隱藏在「大蜥蜴」區域內的一塊石頭中,它和「大蜥蜴」似乎緊密相關。 [94] 同樣,火與鴯鶓圖騰也密切地聯繫在一起。是鴯鶓氏族的一個人在叫作鴯鶓的這種動物中發現了火。 [95] 最後,在很多案例中,我們也發現了這種分類,不過它們並不是直接地表現出來的,它們在形式上與我們剛才所描述的情況有所不同。由於社會結構發生了變化,這種體系的組織也有了改變,然而,形式的改變還沒有達到完全無法辨認的程度。更何況,這種變化在部分上也是由於分類本身造成的,所以,變化甚至有助於把分類揭示出來。 分類的獨特之處在於,其觀念是根據社會所提供的模式組織起來的。然而,集體心靈的這種組織一旦存在,它就能夠反作用於它的原因,並促使原因發生變化。我們已經看到,劃分到同一氏族中的不同物種是如何成為這個氏族的次級圖騰的。也就是說,在一個氏族中,一部分特定的個體,在某種我們尚不知曉的原因的影響下,感到他們和歸屬整個氏族的某些事物具有更為特殊的關係。當氏族過於龐大的時候,它就傾向於分成幾個環節,而且這種現象是沿著分類所劃出的界線發生的。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實際上,這種脫離必然是帶有革命或騷亂色彩的運動所產生的結果。通常情況下,這種情況的發生似乎確有一套完整的邏輯程序。在大量的案例中,都是像這樣先形成胞族,然後再分裂為氏族的。在很多澳洲社會中,胞族都相互對照、勢不兩立、黑白分明,就像托雷斯海峽群島部落中的陸胞族和海胞族那樣;而由於氏族是在同一個胞族內形成的,所以它們就有邏輯上的關聯。例如,與烏鴉同屬於一個胞族的往往不是別的,而是雷、雲和水。 [96] 同樣,當一個氏族變得也有必要發生分裂的時候,以該氏族的某一事物為中心的一組個體就會與氏族中的其他人分離開來,形成一個獨立的氏族;於是,次圖騰就變成了圖騰。不僅如此,這一過程還會周而復始、永遠不斷地繼續下去。通過這種途徑將自己解放出來的次氏族,將會以理想的態度來對待特定的事物,不僅把這種事物當作圖騰,而且還把它看作是與本氏族休戚與共的東西。同樣,在這個新氏族中,一旦時機成熟,原本充當次圖騰角色的那些事物,又會成為隨後產生的新一輪分裂所圍繞的中心。 沃喬巴盧克人的資料,也有助於我們比較透徹地理解關於分類的這種現象。 [97] 霍維特告訴我們,有些次圖騰就是處在形成過程中的圖騰。 [98] 「它們獲得了一種獨立性。」 [99] 例如,對某些個體來說,白鵜鶘是圖騰,太陽是次圖騰,而對另一些人來說則恰好相反。這或許是因為,這兩種標記原本分別是先前一個氏族中的兩個環節的次圖騰,這個氏族的舊名字已經廢棄了 [100] ,而劃歸該氏族的事物中則包括了鵜鶘和太陽。隨著時間的流逝,這兩個部分從它們共同的主幹上分離出來;其中一個以鵜鶘為主圖騰,把太陽置於次要的地位,而另一個則採取了相反的做法。在另一些案例中,這種分裂現象並不能被直接地觀察到,而體現在把源自同一氏族的那些次氏族聯合在一起的邏輯關係之中。對此,我們將結合某些美洲社會的例子,在下文進行專門的討論。 [101] 我們很容易看到,這種分裂將會給分類帶來怎樣的變化。只要那些出自同一原初氏族的次氏族還保留著對共同起源的記憶,它們就會感到它們是親戚和盟友,就會感到它們只是同一個整體的不同部分。因此,它們的圖騰以及分歸這些圖騰的事物,就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從屬於整個氏族的共同圖騰。然而,時光流逝,這種情感亦會隨之消失。每個環節的獨立性日趨增強,這種獨立性最終變成了完全的自主性。而把所有這些氏族和次氏族聯合成一個胞族的紐帶,則更容易鬆弛下來。最後,整個社會化作了分立出去的一個個自主的小群體,它們完全平等,彼此互不隸屬。結果,自然而然地也導致了分類的變化。屬於每個次級分支的各種事物,而今形成了許多完全處在同一水平上的相互分立的屬,所有等級的跡象統統消失了。不難想像,在這些小氏族中,還會留有原有等級的痕跡。以前與次圖騰有關的那些事物,在這個次圖騰變成圖騰以後,仍然會繼續從屬於它。不過,首先,由於這些小群體是分裂而成的,所以分歸它的東西不可能那麼多。其次,無論分歸它的東西實際上有多少,每個次圖騰最終都將晉升到圖騰的尊貴地位,各個種和從屬於種的各個變種都將成為主要的屬。所以,舊有的分類將讓位於不帶任何內部組織的簡單劃分,讓位於一種「按人頭」(per capita)而不是按起源對事物進行的劃分。不過,與此同時,由於這種分類是在為數眾多的群體之間進行的,所以它實際上依然會囊括整個宇宙。 阿蘭達社會正處在這種情形之中。他們沒有完全的分類,沒有整合的體系。然而,我們卻看到斯賓塞和吉蘭這樣寫道:「事實上,在土著人所占據的地區中,無論是生物還是非生物,幾乎沒有一樣東西的名字,是未曾被用作某個圖騰群體的名字的。」 [102] 他們在著作中提到了54個物種,作為54個圖騰群體的圖騰;而且,這兩位作者並沒有打算提出一個完整的圖騰清單,如果我們把散見於書中各處所指出的圖騰也算上的話,那麼圖騰的數目無疑遠遠不止於此。 [103] 而阿蘭達肯定是分裂進程已經達到極至狀態的部落之一;因為,隨著這個社會結構的變化,所有能夠使之受到約束的藩籬都已經不復存在了。在我們已經描述過的某些原因的影響下 [104] ,阿蘭達的圖騰群體很早就放棄了他們先前曾經囿於其中的自然框架,這個自然框架即是胞族的框架,它一度曾是該部落的骨骼。於是,阿蘭達的圖騰群體不再嚴格地定位在一個特定的二分之一部落中,而是在整個社會的範圍內自由擴散。就這樣,它們變得與有規則的社會組織格格不入,差不多降低到了私人聯合體這樣一種水平上來,幾乎可以無窮無盡地增殖和細分。 這種分崩離析的狀況還在繼續。實際上,正像斯賓塞和吉蘭所說的那樣,確實有一些物種在圖騰等級體系中的地位還很不確定;還無法知道它們究竟是主圖騰還是次圖騰。 [105] 這意味著那些群體還處在變動的狀態中,就像沃喬巴盧克的氏族一樣。另一方面,目前,在相互獨立的氏族圖騰之間,有時候也存在著某種聯繫,能夠表明它們從前肯定是被劃分到同一氏族之中的。hakea花和山貓就屬於這種情況。山貓人刻在儲靈珈上的標記所表現的,或單純表現的是開著hakea花的樹。 [106] 根據神話,山貓在上古時代曾經以hakea花為食;而原初的圖騰群體往往都被認定以其圖騰為生。 [107] 這說明,hakea花和山貓並非從一開始就是互不相干的兩種事物,而只是到了包含著它們的單一氏族發生分裂以後,它們才變得陌生起來的。李樹氏族似乎也可以追溯到同一個複雜的氏族:花-山貓氏族。 [108] 還有好多個動物物種以及其他的圖騰,尤其是小鼠圖騰 [109] ,都是從蜥蜴圖騰中分離出來的 [110] 。因此,我們可以斷定,原始組織經歷了一場至今仍在繼續全面解體和分裂的過程。 既然如此,如果我們在阿蘭達不再能夠找到一個完整的分類體系,就不是因為那裡從來沒有這樣一個體系,而是因為伴隨著氏族的支離破碎,這個體系已經土崩瓦解了。而今我們所見到的情況,只反映了該部落圖騰組織的當前狀態,它進一步證明了這兩類事實具有相互統一的密切關係。更何況,原有體系也不是沒有留下任何可以見到的跡象就杳無蹤跡了。我們已經提到過,在阿蘭達神話中還有它的遺蹟可尋。而事物在氏族間的分配方式也許是一個更好的見證。就像我們已經討論過的完整分類一樣,在阿蘭達也常常有某種圖騰以外的事物與圖騰聯繫在一起,這些都是包容關係的最後殘餘。例如,蛙氏族就與桉樹有著獨特的聯繫 [111] ;而水雞則跟水相關 [112] 。我們已經看到,在水圖騰和火之間存在著密切的關係;而與此同時,與火聯繫在一起的還有桉屬植物的樹枝、荒漠植物的紅花 [113] 、號角聲、熱,以及愛 [114] 。鬍鬚被附於袋鼬圖騰 [115] ,眼病則跟蒼蠅圖騰有關 [116] 。最常見的情況是,與圖騰有這種關係的動物是一隻鳥。 [117] 有一種小黑鳥,名叫Alatipa,它的夥伴是蜜蟻,而蜜蟻像它一樣,都生活在「mulga」灌木上 [118] ;另一種叫Alpirtaka的小鳥也是如此,它也要尋找這種棲居在樹上的小蟲 [119] 。一種叫作Thippa-Thippa的鳥是蜥蜴的盟友。 [120] 而名為Irriakura的植物則以環頸鸚鵡為其同好。 [121] 維切提蠐螬氏族的人不吃某些被稱之為他們的同伴(quathari,斯賓塞和吉蘭譯作「伴侶」)的鳥。 [122] 袋鼠圖騰有兩種從屬於它的鳥 [123] ,鴯鶓圖騰也一樣 [124] 。故此,我們可以明確指出,這種關聯確實是先前分類的遺蹟,這些聯繫在一起的動物曾經同屬於一個圖騰。根據傳說,Kartwungawunga鳥以前曾經是吃袋鼠的袋鼠人。與蜜蟻圖騰有關的兩種鳥從前也是蜜蟻。Unchurunqa是一種美麗的紅色小鳥,它原本是屬於鴯鶓氏族的。有四種蜥蜴組成了兩對,每一對中的一隻都同時既是另一隻的夥伴,又是另一隻的變形。 [125] 最後,我們還有一個關鍵性的證據,可以證明阿蘭達的分類的確是早期分類的變化形式,也就是說,在阿蘭達部落中,我們可以發現一系列中間狀態,藉助這種中間狀態,阿蘭達的分類就能在幾乎不打破連續性的情況下,與甘比爾山的典型類型聯繫起來。津吉利人(Chingalee) [126] 是居住在澳洲北部地區[卡奔塔利亞灣(Gulf of Carpentaria)]的部落,在這個阿蘭達的北方鄰居那裡,就像在阿蘭達一樣,我們發現事物也是極端分散在為數眾多的、零零碎碎的氏族中的;據記載,圖騰多達59個。與阿蘭達相似,這些圖騰群體也不再劃歸到胞族之下,而與部落所分成的兩個胞族相互搭疊著。不過,這種散亂的局面並不是絕對的。各種事物並非隨機地、無規則地分布在整個社會中,而是根據指定好了的確切原則分派給了特定的群體,哪怕這個群體同時屬於不同的胞族。在這個部落中,每個胞族都分成四個姻族 [127] ;一個胞族中的每個姻族都只能和另一個胞族中的某個特定的姻族結親,因而這兩個姻族具有或可能具有相同的圖騰。這樣,這兩個對應的姻族就共同包含了一組確定的圖騰和事物,而其他群體則不包括這些圖騰和事物。例如,屬於Choongoora-chabalye這一對姻族的有各種鴿子、螞蟻、黃蜂、蚊子、百腳蟲、蜜蜂、草、蚱蜢和各種蛇等等;而某些星辰、太陽、雲、雨、水雞、朱䴉、雷、雕鷹、棕鷹、黑鴨等等則屬於由Chowan姻族和Chowarding姻族形成的群體;風、閃電、月亮、蛙等等屬於Chambeen-Changalla群體;有殼的水生動物、bilbi鼠、烏鴉、豪豬、袋鼠等等屬於Chagarra-Chooaroo群體。於是乎,在一定意義上,事物仍然劃歸於確定的範疇。然而,既然每個範疇都是由分屬於兩個不同胞族的兩個分部組成的,那麼,這種範疇已經有了一點人為的意味,也不那麼穩固了。 同一地區的另一部落,使我們可以進一步把這些分類組織起來,並把它們看作是一個體系。在卡爾高(Culgoa)河流域的穆拉瓦里部落(Moorawaria)中 [128] ,氏族的分裂相對於阿蘭達而言可以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據說,實際上已經有152種事物被用來作為這些個氏族的圖騰了。不過,還有數不勝數的大量事物,以固定的方式被劃分到了兩個胞族之中,即Ippai-Kumbo胞族和Kubi-Murri胞族 [129] 。因而,這個例子,既保留了氏族的極端分裂狀態,又非常接近於古典類型。只要這個社會沒有分散到這種程度,而是集中起來;只要這些四分五裂的氏族能夠本著他們天然的親和性重新聯合成規模較大的群體,並且主圖騰的數量也因之有所減少(即讓現在作為圖騰的那些事物處在從屬於主圖騰的地位上)——那麼,我們就會準確地得到甘比爾山的體系。 總之,縱然我們尚不能確鑿地認定圖騰制度必然隱含著這種劃分事物的方式,但無論如何可以肯定的是,這種分類方式在以圖騰為基礎組織起來的社會中是十分常見的。因而,在這種社會體系和這種邏輯體系之間,存在的是一條緊密的紐帶,而絕不是偶然的聯繫。下面我們還將看到,其他那些表現出更大程度複雜性的分類形式,與這種原始的形式究竟有著什麼樣的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