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陽雜俎譯註 · 序
夫《易·象》「一車」之言[1],近於怪也;《詩》人「南淇之奧」[2],近乎戲也。固服縫掖者肆筆之餘[3],及怪及戲,無侵於儒。無若《詩》、《書》之味大羹[4],史為折俎[5],子為醯醢也[6]。炙鴞羞鱉[7],豈容下箸乎?固役而不恥者,抑志怪小說之書也[8]。成式學落詞曼[9],未嘗覃思[10],無崔駰真龍之嘆[11],有孔璋畫虎之譏[12]。飽食之暇,偶錄記憶,號《酉陽雜俎》,凡三十篇,為二十卷[13],不以此間錄味也[14]。
【注釋】
[1]《易》:本為古代卜筮之書,有《連山》、《歸藏》、《周易》三種,今存《周易》,為儒家「五經」之一。《象》:《象傳》,對《周易》的卦爻辭的解釋。「一車」之言:《周易·睽卦》:「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李鏡池《周易通義》解釋說:「載著一車像鬼一樣奇形怪狀的人。『鬼』是圖騰打扮。每個氏族有自己的圖騰,多以動物為標誌。族外婚時,打扮自己的圖騰,以示區別。」
[2]《詩》:即《詩經》,儒家「五經」之一。南淇之奧(yù):《詩經·淇奧》:「瞻彼淇奧,綠竹如簀。有匪君子,如金如錫,如圭如璧。寬兮綽兮,猗重較兮。善戲謔兮,不為虐兮。」鄭玄解釋說:「君子之德,有張有弛。故不常矜莊,而時戲謔。」
[3]服縫掖者:代指儒者。縫掖,也作「逢掖」。《禮記·儒行》記載孔子自己的話說:「丘少居魯,衣逢掖之衣。」
[4]《書》:即《尚書》,儒家「五經」之一。大羹:祭祀時所用的肉羮。《左傳·桓公二年》:「大羹不致。」楊伯峻註:「大羹,肉汁也。不致,不以酸、苦、辛、咸、甘五味為調和,唯煮之而已。祭祀用大羹。」
[5]折俎(zǔ):這裡代指宴禮所設之餚烝。俎,祭祀或宴會時盛放牲肉的禮器。《左傳·宣公十六年》:「王享有體薦,宴有折俎。」楊伯峻註:「折俎即餚烝,因折斷其骨節而後置之俎上,故亦曰折俎。」
[6]醯醢(xī hǎi):肉醬。醯,醋。醢,魚肉等製成的醬。
[7]炙鴞(xiāo)羞鱉(biē):指野味。與正味相對。炙鴞,語出《莊子·齊物論》:「見卵而求時夜,見彈而求鴞炙。」炙,燒烤。鴞,又名「鳥」,貓頭鷹。羞鱉,語出《國語·魯語》下:「公父文伯飲南宮敬叔酒,以露睹父為客。羞鱉焉,小。睹父怒,相延食鱉,辭曰:『將使鱉長而後食之。』遂出。」羞,進獻。
[8]抑:或者。志怪小說:記錄神、仙、鬼、怪、妖、異之類的叢殘瑣記。先秦至西漢時有小說家一派,雜記各類街談巷語及古事瑣聞。《漢書·藝文志》:「小說家者流,蓋出於稗官。街談巷語,道聽塗說者之所造也。孔子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是以君子弗為也。』」
[9]落:通「絡」,纏雜。曼:通「蔓」,枝蔓,沒有條理。
[10]覃(tán)思:深思。
[11]崔駰真龍之嘆:據《後漢書·崔駰傳》記載,崔駰作《四巡頌》以稱頌漢德,文辭典美,漢章帝大為嘆賞;侍中竇憲愛重班固而忽視崔駰,章帝謂竇憲此舉為葉公好龍,言下之意,竇憲有眼不識崔駰這條真龍(真正的人才)。
[12]孔璋:即為陳琳(156—217),字孔璋,東漢末廣陵射陽(今江蘇寶應)人。「建安七子」之一。曹植在《與楊德祖書》一文中說,陳琳並不擅長辭賦,卻經常自稱與司馬相如同一風致,曹植稱陳琳此舉為「畫虎不成還為狗」,就寫了封信嘲笑他,結果陳琳反而到處宣揚說曹植稱讚他的文章。
[13]凡三十篇,為二十卷:這裡所說的篇數和卷數,當指前集而言,並不包括後來的續集。篇數也和今本有出入。
[14]不以此間錄味也:本句疑有文字脫漏。
【譯文】
《周易·象傳》「載鬼一車」的話,近於怪誕;《詩經》中的「南淇之奧」一詩,近於戲謔。儒士在著書立說之餘,筆涉怪誕和戲謔,本就無損於儒道。本書不像《詩經》、《尚書》等經部之作那樣味如大羮,不像史部味如餚烝,也不像子部味如肉醬。這部書就如炙鴞羞鱉之類的野味,達人君子豈肯動筷子?我之所以執著於此,不以為恥,或許因為這是獨具特色的志怪小說之書吧。本人所學,雜亂無章,表達沒有條理,也不曾深入思考,不像崔駰那樣具有真才實學,只會如陳琳那樣招致畫虎類犬的嘲笑。飽食之餘,偶爾抄錄所記怪異之事,命名為《酉陽雜俎》,總共三十篇,編為二十卷,這本書里就不記錄那些大羮、餚烝之類的正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