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思維 · 第四章 你和我:我和你

佚名 《有效思維》
上一章談到,妨害我們想清楚,往往是由於心靈蒙上了眼罩。這些眼罩就是我們的成見,其中包括對我們的觀點帶根本性的那些意見,它們是如此根深柢固,以致我們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我們也已經注意到,要揭露這些意見的真面目是何等的困難。可是除成見之外,還有別的方面影響我們的心靈,妨害我們的有效思維。 每逢我寫文章或是談話,談到清清楚楚的思想之困難,藉以提出某些可能避免這些困難的辦法,每逢這種時候,我常常感覺不安。我想起我自己犯過的重大錯誤,我想到我的讀者或聽眾會反唇相譏:「住在玻璃房子裡的人最好別扔石頭。」可是我又想,只有當我們不僅在別人的言論和文章里,而且在我們自己的腦子裡跟蹤歪曲的思維之後,才能真正理解其原因。我們誰也不能完全避免受根深柢固的成見的影響,受無論如何要使自己的主張得勝的強烈欲望的影響。我應該能夠避免犯明顯的邏輯錯誤,因為我一直在研究健康論理的條件,並且教邏輯課已有多年。但是急於確立某一結論就可能使我犯明顯的錯誤。你們可不要以為我是一個女人,所以會這樣。我相信你們也都有時候會有謬論,也就是違反正確推理的原則。當你跟我辯論的時候,我很容易看出你犯了什麼錯誤;當我跟你辯論的時候,我就不那麼容易察覺我的論據里有什麼錯誤。在進行口頭討論的時候,我們沒有時間思考,不像寫文章能夠寫好了看兩遍。這時候我們不難像檢查別人的論據那樣站在一旁檢查自己的論據。可是,即使是這樣,我們還是會放過未經驗證並且可能禁不起驗證的某一重要假設。自然,我無法提供我自己犯這種錯誤的例子;我要是認識到這是個錯誤,我必定已經避免犯這個錯誤。可是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如果有人開宗明義第一句是諸如此類的話:「無可爭辯的事實是……」,「眾所周知,……」,「沒有一個講道理的人會懷疑……」,我可以向聽眾擔保,講話的人已經認為他將要發表的論斷是絕對正確的,他接下去提出來的論證都只是說給別人聽的。他的主張也許是對的,可是往往有這樣一種危險:他所說的「講道理的人」只意味著跟他觀點相同的人。「我」指的是說話的人或者寫文章的人,「你」指的是聽者或者讀者。我們辯論的時候,你和我是要交換位置的。顯然,當我提出一個論斷,認為它適用於每個人,那麼,合乎邏輯的也應當適用於我自己。我們常常犯的一個錯誤就是由於我們忘了這個事實——這個事實是這樣明明白白,似乎說都不必說,然而當我們進行辯論的時候可是非常難於記住。 也許用幾個具體的例子可以說明這一點的重要性。我每逢要找辯論中犯錯誤的例子的時候,我就到報刊的通訊欄里去找,因為那些不怕麻煩寫這些信的人常常對於討論中的問題有強烈的感情,以致顧不上仔細檢查其中的論證。 我的頭兩個例子取自《泰晤士報》的通信欄,是關於「家庭(1)越來越小」的問題的。這個問題在1936年秋天引起許多人的關心。有一位讀者來信主張大家庭。他堅持說有充分理由說明為什麼人們應當要求多生子女。他說我們應當提供條件,用以發展良好的品德,即培養不自私的、守紀律的男子和女子。他說:「有兩個條件是不可能有任何懷疑的理由的。」這兩個條件是:(1)一個有四五個兄弟姐妹的孩子,跟兄弟姐妹在一所房子裡生活,將會發展良好的素質;(2)這個人家窮。他論辯說,人多而錢少的人家的孩子們不得不共同自衛,不得不想到別人,因而體貼別人。他的結論是「因此,他們十歲的時候就懂得助人為樂勝似糖果點心;對別人福利的關心勝過對自己的舒適」。(2) 不管我們對於阻止出生率繼續下降是否可取這個問題採取什麼看法,我們不難看出這種論證暴露出一個帶眼罩的心靈。寫這封信的人完全沒意識到這個問題還有另外的一面。你們大概會猜出來他自己不是一個在貧苦家庭里長大的人。他似乎沒有能設身處地地想到一個窮人家的孩子,生活在一大家子裡邊,一家人全都在為找糧食操心,為找煤操心,為找付房租的錢操心,而且擁擠在一起,精疲力竭,顧不上關心別人。這位寫信的人就從來沒有想過,世界上還有更好的學習不自私的途徑,還有不引起這麼多的痛苦和浪費精力的途徑。如果在我們提醒他,他自己的情況並非如此之後,他仍然堅持說家庭大而窮是培養善良男女的有利條件,我們就可以進一步請他把這個原則應用於他自己的家庭。我們問他,他是不是認真相信如果他窮,對他的家庭的道德素質更為有利?如果他的回答是肯定的,那麼他應該要求放棄他的待遇,為低工資做苦工,並且搬到一個貧窮擁擠的里弄里去住,這才是言行一致。如果與此相反,他不願意把這個原則應用到他自己的家庭,那麼他就陷入一個嚴重的邏輯混亂。他的錯誤在於找理由為自己開脫。邏輯學家管這個叫做「特殊辯護的謬誤」。 有一個保險不犯這種謬誤的辦法,就是把你換成我。我們常常忘了這一招。因而,我覺得你連擺在你面前的東西都看不見;你覺得我看不見眼罩外邊的一切東西。我們常常犯大錯誤,僅僅因為我們忘了在情況相同的條件下,適用於我的也適用於你,適用於你的也適用於我。一條規律在我應用到你身上的時候好像很正確,可是在你要我應用到我自己身上的時候就似乎毫無道理。如果在我這方面確實有特殊情況,那還情有可原。通常是沒有這種特殊情況。唯一的差別是我是我而你是你。你和我都犯這種錯誤,一般不是因為我們有意偏袒自己;我們犯這種錯誤是因為我們的眼罩——建立在我們的成見和未經深究的假設之上的一般觀點——阻礙我們看見別人跟自己是一個模樣。 上面所說這封信發表之後兩天,《泰晤士報》又發表了另一位讀者的來信。(3)信里說: 「請允許我對十月七日貴報刊出的利特爾頓博士關於家庭日見縮小這個問題的來信表示贊同。有一位有名的產科大夫曾經說過,根據他的經驗,一家的孩子越多,孩子們越是歡樂——在這種人家,窮似乎沒有影響。」 這一位的來信強調家庭大小和孩子們歡樂的關係——前者促進後者。(也許我們對於這種比例增長不必太認真。)他顯然贊同利特爾頓博士主張的兩個條件之中的第二個條件,即這個人家窮。可是從他引述的「有名的產科大夫」的話來看,這位大夫以及寫信的人在兒童歡樂的問題上強調的是家庭大小的數量對比而不是同樣大小的富家和貧家對比。不知道一個有名的產科大夫有多少機會切近觀察窮人家裡的孩子們的生活。認為兄弟姐妹多有利於「堅強、守紀律、不自私的性格的成長」是一回事;認為窮是養成這種性格的條件又是另一回事。這兩個論點都是利特爾頓博士提出的。我的猜想是:這兩位先生主要是對兄弟姐妹友愛歡樂留有印象;他們記得這友愛之中包含你給我點什麼,我給你點什麼,這對於孩子們有好處;他們認識到窮人家使得為所愛者作出犧牲成為必要;窮人往往有美好而堅強的性格,懂得犧牲糖果點心以求得助人為樂。於是他們就作出完全站不住的結論,說是窮是塑造這種性格的最有效的手段。在我看來,顯然這不是非常糊塗的思維的一個例子就是非常突出的特殊辯護的一個例子。 特殊辯護的謬誤是極其常見的。我覺得我們誰也難免。要站在本人的一切情況之外,把別人的喜怒哀樂看得跟自己的一般無二,這是不容易的。你會聽見一個靠巨大遺產生活的人訴苦,說是失業救濟金養成一些「乞討者」,他們可以不勞動而生活。又如,有錢的人有時候說,像泥瓦匠和礦工之類的人,你要提高他們的工資,無非是讓他把多餘的錢花在看電影、賭足球上頭罷了;可是就是同樣這些人,你要是批評他在娛樂和奢侈品上花錢多,他們又會說這是為了使更多的人有地方掙錢。反之,一個沒有錢的人會埋怨有錢的人亂花錢;可是如果他運氣好,在一次足球賽中得大獎,他同樣會把這些錢胡亂花掉。 當然,有理由說窮苦和性格堅強有關係,有理由說怎樣花錢才可取,有理由說人們的收入不應該一般齊。可是這些理由,如果站得住,那就應該既適用於你,也適用於我。把我歸在例外一邊,只是因為我的利益對我特別重要,這個道理是很難說得通的。因此,我應該(請你記住,這是合乎邏輯的應該)考驗我的論證,看它是否也適用於你。如果我不這樣考驗,那我就是思想糊塗,甚至是不老實。 你—我的對照不僅適用於個人之間,也適用於國家之間。關於所謂「德國殖民地問題」,不管你自己對它的看法如何,你不難看到在關於這個問題的討論之中出現許多特殊辯護。德國人要求把他們的殖民地還給他們,因為在當前的世界形勢之下,這些殖民地是經濟上必需的。許多英國人回答說,殖民地不是資產而是負擔,所以沒有殖民地對德國人有利。自然,德國人回答說:「那你們為什麼不把殖民地還給我們,減輕你們自己的負擔呢?」這個回答是合乎邏輯的。如果英國人回答德國人,說是英國要保留自己的殖民地並且反對歸還德國的殖民地,不是為了經濟上的利益,而是由於它們的戰略上的價值,那麼這個回答沒有邏輯上的謬誤。我不說這個回答是令人滿意的,我也不認為這是當前這個問題引起來的唯一考慮。我不是在這裡討論政治問題,只是用來做我們事實上在那兒辯論的例子。在我看來,當前世界上各國之間的控訴與反控訴給我們提供了突出的例證,說明我們要進入對方的觀點是何等困難。墨索里尼因為英國不肯承認義大利國王是阿比西尼亞皇帝而對英國大發其火,不是毫無道理。現在義大利屬於不滿足的大國之列,它們要求現狀有所改變。英國屬於滿足的大國之列,它們不希望改變現狀。因此,保持現狀對英國有利。既然如此,那麼義大利認為英國不老實,因為它反對義大利轟炸阿比西尼亞村莊可是自己在印度西北部用炸彈鎮壓叛亂,那就再自然不過了。當然,這兩件事情有些區別。義大利是侵入別的國家,而英國早就統治了印度。但是我認為這個區別並不像大多數英國人看來那麼大。 有一個很好的例子表示不能從另一方看問題,那就是Paley副主教(十八世紀)為勸告窮人要知足所提出來的論證: 「我所能提出來的最好的勸告是不要把我們的注意力放在我們的情況和別人的生活的比較上,要把它放在生活本身的義務和責任上……我們大多數人都容易看見有人家財萬貫就憤憤不平;我們相信他不需要這麼多,他用不了這麼多……當這種埋怨之情在我們心中出現的時候,我們應該想一想,所以會產生這種情況,是由於有種種規定和法律,這些規定和法律使我們擁有一定的財產,不管是多是少……消滅財富並不能消滅窮困,反而使窮人得不到保護,失去生活來源……窮人不應該埋怨法規的效果,正是這些法規保證他掙到錢,有飯吃,有房子住,能生活下去;沒有法規,不但是富人,他窮人也不能安安生生地吃他的飯,睡他的覺……再還有一說,究竟有什麼大不了?一個大莊園主吃的喝的也不比一個小人物多多少啊……所以,或者是大財主於公眾無害,或者是雖然有害也應該忍受,為了保存有關財產的種種法規,保護這些法規對大家有益。節儉本身是一種樂趣……為了保持收支平衡,必須精打細算,只要不遇到特大的困難,倒也有運用才智的樂趣。從一個碩大無朋的錢櫃裡掏錢用,那有什麼樂趣可言呢……沒有工作就沒有休息。休息就是勞動的停止。所以只有嘗過疲勞的味道的人才能品嘗、才能欣賞休息的滋味。有錢的人看到休息對窮人提供快樂,不無欣羨之情,並且想不出為什麼他完全不必勞動卻得不到同樣的享受。」(《知足之樂,為英國公眾的勞動部分進一言》,1973年,4頁,11頁) 我不能相信這番議論能夠打動窮人的心,對他們提供知足的充分理由。他們難以相信,有錢的人既然並不熱心把自己變成窮人,卻仍然羨慕窮人的生活。 要說所有帶有特殊辯護的論證都是言不由衷,那也不盡然。辯論的人也許全然沒有意識到他的論證建立在不合理的基礎上。他們也許絲毫沒有認識到是他們的個人的好惡引導他們發出某種議論,如果他們所好所惡與原來的不同,他們立刻會發現這種議論站不住腳。當某種舉措符合我們的願望的時候,我們就會全心全意的並且問心無愧的用悖乎情理的論證來支持它。在下議院以及其他場所的關於西班牙內戰的不干涉政策的辯論中可以找到很多這種例子。採取這個政策的公開理由(如所宣稱)是為了把戰事限制在西班牙。不同的政界人物對交戰雙方懷有或彼或此的同情;這些同情引導他們隨著戰場上的勝負變化而變化其對於不干涉政策的贊成或反對。例如,在1938年3月,佛朗哥的軍隊好像在取勝,下議院裡工黨就敦促議會考慮由於某些大國武裝參與西班牙內戰而嚴重威脅英國利益的形勢。據《泰晤士報》(3月17日)報道,H.鮑爾弗上尉說,反對黨(4)「只是在對他們的傾向有利的時候才利用不干涉,什麼時候要扔掉它就扔掉它,不管它是否有利於和平事業。」對不干涉委員會也有過責難,說他們有偏向。彼得·查默斯-米奇爾爵士在皇后大廳的一次演講(1938年4月24日)中說,他一直密切注視不干涉委員會開會日期和佛朗哥的戰事勝負,他發現每逢佛朗哥勝利的時候,不干涉委員會不開會;每逢他打敗的時候,委員會就開會。如果這個觀察不錯的話,那就證明政府只在符合它的意思的時候才利用不干涉政策。(5) 我們無須追問這雙方的指摘是否有根有據。我們的注意在於你和我之間的利害分歧如何使得我採取一種論證,這種論證,如果你我對換位置,我認為是不足取的。可是,注意到這種誘惑的危險,並不至於阻止我承認並不是每個問題都有兩面。在某些爭論中只有一方是對的。 ———————————————————— (1) 這裡的「家庭」只指父母和子女。——譯者 (2) 利特爾頓博士,《泰晤士報》,1936年10月7日。 (3) 查爾斯·霍維茨,《泰晤士報》,1936年10月9日。 (4) 指工黨。——譯者 (5) 請參考此處關於這一點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