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思維 · 第二章 思維和行動

佚名 《有效思維》
「可是我們有什麼辦法呢?」凡是感覺到今天世界上有很多痛苦是本來可以避免的卻未能避免的人都會這樣說。如果我們說,要對產生這些痛苦的條件進行廣泛而長久的改進,得好好地思考一番,有些人聽了就不耐煩。如果我們告訴他們,在如此艱難的時刻,還是值得我們檢查一下我們的思想習慣,給我們的諸多信仰找找理由,對我們的種種想法進行嚴格的審查,他們會更加不耐煩。然而除了不妨稱之為白日做夢的胡思亂想之外,思維總是有目的的。要追求一個目的而又不考慮如何才能實現這個目的,那是愚蠢的:結果可能是幸運的,但不可能是明智的。我們有時候必得採取迅速的、不假思索的行動。假如一個人先前曾經對同類行動有過思考,他的行動就可能更容易見效。如果我們希望有效地發揮作為社會一分子的作用,我們必得避免兩種對立的危險。一方面有不假思索立即行動的危險,或者——實際上是一回事——認為別人怎麼樣我也怎麼樣「准沒錯」,儘管我們一點兒不知道他們為什麼這麼樣。另一方面,有學院式的放任自己置身事外的危險。這第二種危險對於那些習慣於看到一個問題的正反兩面,並且愛好為辯論而辯論的人尤其有誘惑力。筆者本人有時候就被困於這種誘惑。可是思考主要是為了行動。沒有人能夠避免按照自己的思考去行動的責任。誰要是從來不感覺有必要先想一想他打算怎樣行動,為什麼決定這樣行動,他的行動就不會是明智的。 我們的思考離不開我們的整個人格。我怎麼想決定於我是什麼樣的人,不管這個「我」是誰。這句話里的「人」跟「他是最好不要跟他來往的人」或者「他是值得認識的人」里的「人」的意思相同。 請研究下面這個例子。有四個人乘火車坐在同一個房間裡。火車跟另外一列車迎頭相撞。這四個人沒一個受傷,可是都挨了重重的碰撞。這是個重大事故。有的車廂出了軌道,有的車廂被別的車廂卡住,有一節車廂著火。這四位旅客沿著鐵路走去,看看能不能給受傷的人出點力。他們中間有一位覺得慘不忍睹,退了回去,什麼也沒能做。第二位極想出力,也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可是做了一件又一件無效的事情;他使勁拉一扇又一扇被卡住了的門,拉不開,旁邊有一根鐵棍顯然可以用來做撬槓,他視而不見。第三位是外科醫生。他有當前形勢用得上的專業知識;他能夠立刻去處理那些脫險的乘客。第四位留在大夫身邊,大夫讓他做什麼他就做什麼。讀者也許不明白在討論思維的時候舉這個例子是什麼意思。人人都知道,不同性情的人對同一情境會作出不同的反應;人人都知道,某些工作只有專家能做。關鍵就在這裡。一個專家是一位有專業知識即關於某些事情的知識的人。他擁有某些一般人所不知道的信息,並且受過訓練,能看出事物之間的某種聯繫。他是處理某件事的合適人選。所謂某件事也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事,例如服從專家的命令。我們對某一情況作出什麼樣的反應,暴露我們是什麼樣的人。我們的反應是我們人格的產物。 剛才舉的例子是針對某一實際處境,需要立刻採取一定行動的例子。現在讓我們來看看,對於目前出現在俄羅斯的情況,不同的人的評論是如何的不同。很多人自己沒有去過俄羅斯,可是曾經看過幾本聲稱是報道蘇聯情況的書——這種書是很多的——覺得很難搞清楚那兒究竟做了些什麼事情,那「偉大的俄羅斯試驗」究竟要達到什麼目的。A.紀德、E.萊恩斯、W.息特林爵士、S.韋伯夫婦,他們對蘇維埃共產主義結構各有各的解說。我的意思不是指各人的明顯評價不同,而是指對於那裡正在進行的或者已經完成的事情,各人的記錄不同。這些互不相同的解說來源於這些解說者本人的思想習慣、成見、希望、畏懼的不同。我的意思不是說這些解說者怎麼努力辯護或者儘量挑剔,或者說他們有意無意地未能實事求是,或者說他們的觀察能力有所不足。相反,我認為他們每個人都是力圖向我們提供對於事實的公正的記載。對於事實的公正的記載,這個話說起來容易,可什麼是事實?把什麼東西選進你的報道里去,以及給予報告中的各個項目一定的意義,是報告人的個人態度的產物。 最後,請看一個義大利人、一個英國人、一個法國人、一個美國人對於義大利和阿比西尼亞之間的戰爭的看法的分歧。我知道有些英國人聽說有些並不明顯傾向法西斯的義大利知識分子認為義大利侵略阿比西尼亞不是毫無道理而大吃一驚。有些人聽說法國人對於英國在意阿危機中的行動的看法跟大多數英國人的看法不同而感到意外。還有,許多英國人也會因為發現許多美國人對於英國有關阿比西尼亞的政策有意見而吃驚,那些美國人認為英國的政策是自私的,下議院裡的討論是不坦誠的,報紙上採取的姿態是虛偽的。 我並不是說所有的義大利人都採取跟所有的英國人不同的觀點,所有的法國人、所有的美國人,以及所有的別的國家的人,他們各自的觀點都一致。我只是指出,某些信念在某一國家的人民中間流行,別的一些信念在別的國家的人民中流行,並且他們是如此強烈的、不假思索的持有這些信念,絲毫不加疑問。結果是,我們對於與我們自己國家以外的別的國家有關的問題總是從我們特有的觀點去看待。當然,這是老生常談。但是老生常談絕不因為它不新鮮就一定不重要。目前這個老生常談的重要性在於:某些人(一個一個的人,比如你,或者我)擁有某些共同的特點,以此區別於另外一組人。每一組人,由某種共同的利益,或者由感情紐帶,或者由共同的傳統結合在一起,會跟另一組人對於一般所說「同一事實」持有不同的看法。我們必須記住,在那兒進行思維的是人,不是純然的理性。人們想的時候總是想到個什麼,就是說,想到這件事或那件事。不想到什麼的想是沒有的。總是想到一件事情,可是世界上的事情沒有很簡單的。在差不多所有要求我們採取行動的人間事務中,要鬧清楚事實的真相總是有一定困難的。正像王爾德的劇本《認真的重要》里的阿爾基農說的,「真理很少是純淨的,並且從來不是簡單的。如果真理是純淨的或者簡單的,現代的生活將是非常乏味的,現代文學將是完全不可能的。」文學,無論是當代的還是十九世紀的,情況如何,且不去管它,要說是由於我們所要對付的問題之複雜,因而我們不能看清楚事情的真相,於是我們有效思維的困難大大增加,這是確實無疑的。困難不僅在於弄清「事實」的真相,雖然這也是夠難的。還有一種甚至是更嚴重的困難,就是要分辨出這一事實或那一事實對我們來說意味著什麼。這種困難,我想,在上面提到的對蘇維埃共產主義有各種解說這件事情上是很清楚的。然而要分辨一個事實意味著什麼,對於思想清楚和行動有效是必不可少的。 思維意味著提出問題和試圖作出回答。我說「提出問題」,並不意味著造成疑問句。這不是必要的,而且也不夠。明知故問的問句只是形式上的問句,是一種修辭手段。一個真正的問句要求回答,這是合乎邏輯的。要把一件事情想清楚,意味著要採取一種疑問的心情。提問有一個必要並且充分的條件,那就是對某一件事亦即某一問題感到不知道該怎麼辦。這感到不知道該怎麼辦的事兒可能是怎麼打開一扇打不開的門,或者怎麼多掙錢,或者怎麼學好阿拉伯文。我們也許在國會選舉的時候不知道選哪位競選人。一位國會議員也許在表決他認為重要的議案的時候不知道該投贊成票還是反對票。當然,有些議員無須遲疑,因為他們已經決定按照黨的督導員的指示投票。上面列舉的不知道該怎麼辦的例子,也就是要我們加以思考的問題,性質很不相同。但是它們有一點是共同的,那就是:對於引起我們思考的問題我們畢竟多少知道一些情況,並且知道還有一些情況有待澄清,否則我們不會遲疑不決。對於一個問題全無所知或者知之甚悉,都跟疑問的心情不相容的。一位「熟悉他的題目」的作者或者講師無須老在給自己提問題,因為他已經知道答案了。但是根據我自己的經驗,講課的人即使是在闡釋一個老題目的時候,也會忽然碰到一個新問題。有時候他一發現這個問題立刻知道答案,有時候他必須重新考慮他的陳述,因為這個新的問題使他從新的角度看待原來的論題。凡是我們思考的問題多少有點複雜的話——實際上多半是這樣——有效思維的進程往往是遲緩的。在把一個問題想透的過程中,會(甚至一定會)出現一些疑問,是在考慮這個問題之前絕對不會想到的。如果這個問題是實際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例如如何消除社會上某種不平之事的問題,在我們的思考中會出現許多疑問必須解答,形成進行工作的難以忍受的阻礙。有人甚至抱怨這些疑問,認為是學究式的遲疑。有時候這確實是學院式的,但更多的時候它不是學院式的。這種場合的困難在於如何在過分學院式的旁觀和採取未經充分考慮的政策之間找到一個恰當的中間路線。多長時間的學院式的旁觀應當稱為「過分」?多長時間的考慮可以稱為「充分」?我們怎樣知道什麼是「一切有關情況」?沒有一種十分簡單的方法可以用來獲得這三個問話的答案。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但是此刻提醒讀者,存在這些困難還是重要的,因為我們判斷什麼是有關情況,判斷什麼時刻必得根據儘可能作出的考慮採取行動,都取決於各人固有的見解。每個人都從一定的觀點提出他的疑問,這個觀點是在他本人的經驗的環境中形成的。有時候一個劇烈的震動會大大地改變他的觀點,但是他提出他的種種疑問以及判斷這些疑問的各種答案是否可以滿意,仍然必須從一種觀點出發。我們每個人的經驗環境包括跟我們接觸的那些人的影響。同一團體的成員,不管是同一個國家還是同一個教會,還是同一個工會,還是同一個中學,還是同一種職業,在一定程度上持有同一個觀點。對他們來說,某些疑問是早就解決了的,另外一些疑問是從來不提的。我想沒有一個人會完全不受在某個方面跟他密切往來的那些人的影響的。我們有許多信條是由於我們不加疑問,也就是不加思考,接受我們同一社團的成員共同持有的信條。那些屬於別的社團的人也是同樣不加思考地接受關於某些問題的別的信條。一個不接受他的團體中人不加思考的持有的某一信條的人,會對那個信條作出強烈反應;他的思想將部分地取決於那個反應的強烈程度。 幸而所有的人在重要的一點上彼此相似,那就是,都相當能夠前後一貫(我希望這不是過分樂觀)。即使我們不能承認人是理性動物,然而拒絕矛盾是人之常情,這大概沒錯。沒有人明知兩句話是矛盾的卻都予以認可。不錯,我們都堅持某些互相矛盾的信念;換句話說,我們的信念不總是一致的,甚至是恰好互相矛盾。但是這隻有在我們沒有把它們放到一起的時候或者放到一起卻沒有認識到它們互相矛盾的時候才有可能。如果讓我們看出其間的矛盾,那就一定要放棄其中的一個。常常是這樣,僅僅把兩個信念放在一起還不足以使矛盾顯露。只有把隱藏的矛盾揭露出來,一個人才能有時候幫助另一個人思考清楚,也就是使他能夠為他的目的進行有效的思維。L.富蘭克林夫人說過一個故事:有一個四歲的小女孩,她的保姆批評她吃飯的習慣:「愛米麗,沒有人用叉子喝湯。」愛米麗說:「可是我用叉子喝湯,我不是一個人嗎?」這個反駁使得這位保姆只有三種選擇:不做聲,強迫命令,或者糾正原來「沒有人」的說法。愛米麗認出保姆的話跟一個無可辯駁的事實相矛盾,保姆怎麼反應的我們不知道。要把一個概括的論斷應用到一個具體的事情上,往往需要對它適用的範圍做出明顯的限制。如果這樣的限制是必要的,原來的概括論斷就不得不放棄。我們非常容易採取這樣的方式說話:「人人都知道如何如何」,「沒有人這麼這麼辦事」,雖然稍加思索就足夠使我們明白,這種不加任何限制的說法是站不住的。我將在第十章里研究我們的誇大其詞的傾向,忽略了「所有的人如何如何」和「有些人如何如何」的重要區別。忽略這個區別使我們陷入糊塗思維之中。 一個思想清楚的人是一個聰明人。聰明的特徵之一是能夠看出事物之間的關係——能夠把應該聯繫的聯繫起來,應該分開的分清楚。任何承認「從拿撒勒來的沒有好人」和「耶穌是從拿撒勒來的人」的人必得承認「耶穌不是好人」。邏輯上不能承認前兩句話都對而第三句不對。這三句話構成一個三段論式。習慣上稱前兩句為「前提」,稱第三句為「結論」。上面這個三段論式是一條邏輯定理的一個例子,這條定理是:凡是肯定或否定一個類的所有成員如何如何,必然也肯定或否定這個類的任何一個或任何一組成員如何如何。愛米麗就是按照這條定理說理(雖然她不知道有這條定理),把保姆難倒的。我們大家都會跟愛米麗一樣作出合乎這條定理的結論;我們能在這種簡單的事例中發現別人的錯誤。稍微想一想就會知道,如果我們某一主張是錯誤的,那麼由這一主張所衍生的一切也都是錯誤的。可是我不得不承認,我認識一位學者,他說他不能毫不遲疑地同意這一說法。如果兩句話之間有這樣一種關係,只要第一句話是對的,第二句話必然是對的,我們就說第一句話包含第二句話。這種包含關係是演繹推理的基礎。我們只要知道某一句話包含另一句話,同時知道第一句話是對的,就能正確推論第二句話也是對的。我們有時候就這樣取得新的知識。這樣,我們就能利用我們已有的知識去發現我們還不知道但是為了解答我們的疑問而必須知道的什麼。 我們遇到迷惑的時候,就提出疑問。疑問提得聰明與否就看它的答案能否解決引起疑問的迷惑,或者至少接近解決一步。可是要作出滿意的解答,光有聰明是不夠的。有一個孩子玩環行火車,發現火車不走了。他就在機件上抹點油。他的解答是聰明的,他在過去的經驗里找到類似的情況。可是這個答案不能解決問題。火車還是不走;這是電動火車,電池已經用完了。這孩子不缺少聰明,他缺少能給他提供有關的知識的經驗。缺少知識妨害他的答案成為有效的答案,不能滿足他的思考的要求。要找到令人滿意的解答,必須弄清楚事實。如果我們把電動火車當作由發條驅動的火車,我們就要失敗。我們關心的問題大多數都跟世界上人和事的活動有關。因此,我們需要知道他們如何活動;我們需要知道他們的特徵。 可以舉一個例子來說明這一點。亞里士多德為下面這個問題所困惑:「我們有什麼理由為使別人做奴隸這件事辯護?」他的同時代人很少為這個問題操心的;他也應該認為不成問題,擁有奴隸是對的。他的困難在於他想不出為什麼這是對的。後來他得出一個結論,人們的天性有一種區別,有的人生來是做工具的,有的人生來是用工具的。他的假設是,天生的工具(即活人)在體魄的特徵上跟主人一般無二,但是缺少有理性的靈魂。他假定他們多少有點像我們現在該稱之為「機器人」的工具。很明顯,亞里士多德的答案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他認為在奴隸和主人之間,也就是工具和工具使用者之間,有一種根本性的區別。這種根本性區別,就有關一個人用另一個人為奴隸這件事情來說,是完全可以用來作理由的。不幸這個答案不能令人滿意,因為有些人缺少有理性的靈魂而另外一些人具有有理性的靈魂這個說法是不真實的。世界上可能有這種非常方便的機器人,這是可以想像的,無奈我們這個世界裡沒有。我請讀者注意,不少人持有跟亞里士多德非常相似的觀點。例如哈里特·馬蒂諾(1)的慈善事業就是以這樣的假設為根據的:上帝創造「富人住在府邸里」,創造「窮人住在門房裡」,他們必須滿足於上帝給他們指定的地位,而富人必須幫助窮人。如果說一位生活在十九世紀的聰明的女士能持有這種見解,那麼一位紀元前第四世紀的哲學家持有相似的見解也就不足為奇了。要說起來,這位希臘哲學家比H.馬蒂諾還略勝一籌,因為他看清楚,在主人和奴隸之間必得要有某種差別才能使這一位驅使那一位有理可說。而且,亞里士多德注意到了,有些天生的主人卻做了奴隸,有些天生的奴隸卻做了主人。這個事實很不方便,它表示亞里士多德的答案有些問題。為事實找理由的任務又重新出來。原來的問題是為某種行為找根據,一旦這個答案用來指導後來的行為不靈,這個答案就不能令人滿意,就不正確。如果一個答案引導我們去提出跟原來的疑問完全相同的疑問,這就肯定表示原來的答案有毛病。亞里士多德大概不想繼續不斷地琢磨這個問題。他似乎認為不成問題,對於人們的一切作為的任何疑問都有一個答案,這個答案既符合他的倫理原則,又不要求他徹底改變他的生活方式。 作出這種心安理得的結論肯定是危險的,雖然非常普通。懶惰,怕大吃一驚,常常阻止我們對直接關係到我們日常生活的某些疑問所作答案所依據的假設提出疑問。也許沒有必要強調思考是使人疲勞的這一點;不動腦筋地接受種種信念,比把這些信念想個透徹,嚴格盤問它們的根據,追問由它們推衍出什麼結論,要容易得多。 ———————————————————— (1) 哈里特·馬蒂諾(Harriet Martineau):十九世紀英國女作家。——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