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思維 · 第一章 引言:英國人不講邏輯嗎?

佚名 《有效思維》
外國人裡頭流行一種意見,說是我們英國人是不講邏輯的。而且這種意見也不僅外國人有。我們自己的政治家,特別是在世界大戰之後,一直很自負地說「我們能對付過去」,那口氣顯然不但是覺得有把握過得去,並且是一心一意要對付過去。關於這種以不講邏輯而自豪,我想先舉兩個例子,是在兩個不同的集會上的演說詞。第一個例子摘自復活會的1924年年會上塞爾本勳爵的演說詞,登在《教會時報》(6月20日)上: 塞爾本勳爵……在談到在南非的教會工作的時候,很恰當地說到「對於清晰思維之光榮的無能是我們民族的突出標誌之一。它是我們的諸多巨大困難的原因,可也是我們的某些巨大成功的秘訣。如果你們說黑人一旦接觸白人,他的教育就開始了,只要你們說得足夠頻繁、足夠響亮、足夠清楚,那些瞧不起你們的傳教事業的人終究會了解的。」 不知道《教會時報》的記者認為這些話說得「恰當」,是因為這種「光榮的無能」是我們諸多巨大的困難的原因,還是因為它是光榮的無能,還是因為它是我們的某些巨大成功的秘訣?這至少是一個有待揭開的秘密。或者也許這種對對付付是我們成功的秘訣這句話不對?說清晰思維之無能是光榮的,這不有點奇怪嗎?還有,人們也難於相信把一句話說得「頻繁、響亮、清楚」就會產生了解,因為塞爾本勳爵在這裡所說的「清楚」是指嗓音。 第二個例子摘自奧斯丁·張伯倫1925年3月24日在眾議院的發言。他批評日內瓦協定里的條款,針對亞塞·亨德生的發言說: 「我真不知道這位議員閣下本人對這個[協定]是怎麼個看法。他一會兒說我們沒有承擔新的義務,一會兒說這是盟約(指國際聯盟盟約——譯者)的合乎邏輯的結論。我深深地不信任邏輯,當人們把邏輯應用到政治上的時候。整個的英國史支持我的觀點。[政府席上歡呼。]為什麼跟別的國家比較,我們國家的發展是和平的而不是劇烈的?為什麼在最近三百年里我們國家經歷了巨大的變化,卻沒有遭遇過震撼那些比我們更具有邏輯頭腦的國家的突如其來的革命和反覆?這是因為本能和經驗都教導我們,人類天性不是邏輯的,把政治機構當作邏輯工具看是不聰明的,和平發展和真實改革的途徑在於明智地約束自己,不把結論推到它的邏輯的終點。」(《泰晤士報》,1925年3月25日) 下面我們還要研究對於「把結論推到它的邏輯的終點」的無根據的憂慮。我們必須承認奧斯丁·張伯倫在邏輯的結論這個問題上表現出他的思想很糊塗。 「民主的意思是通過討論來管理」,這是愛丁堡大學監督1925年就任時對學生所作的就職演講里說的經過考慮的意見。如果這句話是對的,是不是我們必得假定一個民主的國家要繁榮興盛就得通過暴露出一種對清晰思維之光榮的無能的討論來管理?如果這種討論不肯考慮對於將要作出的決定是邏輯上相關的事情,這個國家採取的政策會是明智的嗎?顯然這位大學監督是這個意見,因為他不是別人,他是斯坦萊·鮑爾溫。鮑爾溫是一個公認為典型英國人的人,不耐煩講邏輯,也許有點兒遲鈍,但是十分誠實,不在細緻的論辯上浪費時間,一切聽命於常識和經驗。我以為這也是他自己喜歡這樣認為他自己的。或者這只是他願意別人這樣認為他?(1)他的大學監督就職演說是非常有意思的。它的題目是「真理和政治」。(2)在這篇演說里他顯示他自己是敏感地意識到一個政治領袖的困難,這位領袖必須勸說選民贊成一種政策,可是不敢認為這些選民是能夠通過講道理使他們信從的。 「辯護律師和政治家,」鮑爾溫說,「用力於勸說而不是用力於證明。律師要為當事人辯護,政治家要為政策辯護。政治家的聽眾不是不老實的人,他們也不願意或不贊成別人不誠實,說假話,但是他們沒有緊跟嚴密論證的修養,而演說的人要獲得良好的印象,要取得對一種政策的支持。」(96頁) 我寫這本書的部分原因就是我相當同意鮑爾溫的話。我相信英國的選民既不願意自己不老實,也不贊成不老實的政治演說。我還同意鮑爾溫的意見,大多數選舉人是「沒有緊跟嚴密論證的修養」的。事情既然是這樣,那希望在選舉中獲勝的政治家就必得求助於勸誘。他「必得」,因為第一,他要做成一件事——使一種政策得以實行;第二,為了這種政策得以實行,他的政黨必得在選舉中獲勝;第三,他的黨要在選舉中獲勝必須贏得選舉人的選票,這些選舉人為希望和畏懼所包圍,而又是從來沒有受過清晰思維的訓練的。因此,事實上就是娓娓動聽的勸誘代替了理智的論證,代替了對於任何民主政府都要面對的種種困難的合理的考慮。可是這個嚴峻的實際需要不是值得慶賀的。如果民主制度是值得維護的,那麼一個民主國家的公民必須經過適當的考慮才投他的票。但是「適當的考慮」必須具備有關事實的信息和衡量這些信息的作證價值的能力,還有,儘量排除成見的影響的能力,避開為無根據的擔心和不能實現的希望所引起的歪曲的能力。換句話說,公民們必須能夠作針對性的思維,也就是有效的思維。這樣的思維是艱難的。因此,我們的很多政治家不信任公民們的思維,而依賴勸誘的藝術,這就不足為奇了,雖然不免令人悲嘆。 邏輯的思維是針對引起思維的目的的思維;一切有效思維都是指向一個目的的。忽略了與問題有關的種種考慮將導致不能達到那個目的的結果。現在流行著一種關於邏輯的性質的奇怪的誤解,這種誤解好像在鮑爾溫伯爵和奧斯丁·張伯倫爵士(姑以這兩位政界名人為例)的信念中深深地生了根。鮑爾溫好多次警告他的聽眾當心邏輯的危險。在他面向大學生的就職演說中,他說得有道理: 「能讀書不等於能對所讀的書進行思考。寧可要有條理的懷疑,不要無定向的思考。僅僅教會人們去遵循三段論式而沒有教會他們察覺謬論,那是把他們放在危險之中。不但是有謬論,還有半真半假的真理。雖然自古以來都承認半個麵包比沒有麵包強,半個真理不但不比沒有真理強,它比許多謊言還要壞,而謊言和半拉真理的奴僕是無知。」(90—91頁) 另外一回,在菲利普·司考特學院演講,講《政治教育》,他堅持說政治教育的目的 「總是雙重的:第一,把時髦口號從你腦子裡清除出去;第二,不以學會遵循三段論式為滿足,完全知道光會遵循三段論式是走向無底深淵的捷徑,除非你能夠察覺藏在路邊的謬論。」(153頁) 說是我們能夠「學會遵循三段論式」可是不同時學會「察覺藏在路邊的謬論」,這實在有點奇怪。當然,職業的邏輯學者也常常有不合邏輯的思維和不可理解的行動;他們也是人,凡是不得不進行思維以求達到目的的人都會遇到各種障礙。但是知道這些障礙的性質,知道合乎邏輯的思維和不合邏輯的思維的區別,至少能讓我們提高警惕。這些障礙將在以後各章討論。現在我要強調兩點:第一,熟悉邏輯上健全的論證必須遵循的條件的確能幫助我們思想清晰,如果我們願意這樣思想;第二,不是所有健全的論證都以三段論式出現。鮑爾溫伯爵說到「光會遵循三段論式」是「走向無底深淵的捷徑」的時候他腦子裡是想到了什麼,我不敢說我知道。也許這兩個短語都只是修辭手法。可是他厭惡邏輯是很真誠的。這種厭惡的心情跟本書的目的很有關係,因此我打算引用鮑爾溫的相當長的一段話,這是他在首相任內最後一次演說,剛剛在他受封爵之前。這篇演說是在1937年的帝國日,在格羅斯文納大廈,在各帝國會社(Empire Society)聯合舉行的宴會上發表的。聽眾主要是從自治領、殖民地和印度來的政治家;演說詞是對「不列顛聯邦」(「大英國協」)的祝酒詞。下面的引文在《泰晤士報》印出來的時候,有如下的小標題: 憲法和邏輯對一種桎梏的警告(3) 這個標題當然不能由鮑爾溫負責,但是照我看來,《泰晤士報》記者正確估計了演說者的強調所在。 「現在我,作為一個不怎麼樣的歷史學者,說一句關於我們的憲法的話。……我們的憲法史有一個非常有趣的特點,就是,它不是邏輯學家搞出來的。英國憲法成長為現在這個模樣是通過像你和我這種人的工作得來的——僅僅是些普通人,他們修改國家政治組織以適應他們生活於其中的時代的環境,他們一直保存足夠的靈活性以便進行不斷的適應。 「這是極其重要的,因為照我看來,為什麼我們民族能夠興旺發達,能夠避免降臨在不如我們幸運的國家身上的許多苦難,原因之一就是因為我們在過去任何一件事情上都沒有受邏輯的指導。(4) 「只要你像我一樣研究一下從內戰時期到漢諾威王朝登基這一段時間內我們的憲法的發展,你就會看出來,不藉助於邏輯而藉助於常識,一個國家能取得多大成就。所以,我的第二點就是:讓我們不對我們憲法的任何部分加上緊身衣,因為那樣最後一定要憋死。 「我還有一件事要說——不要熱心於下定義。我想提醒諸位,如果像今天這樣有教養的聽眾還要我提醒的話,正是這種熱衷於下定義使得基督教會誕生不久就四分五裂,並且一直未能恢復,所以我推論出來——我希望這是合乎邏輯的——如果我們試圖給憲法下過多的定義,我們也許會把我們的帝國撕裂成碎片,再也聚合不起來。政治上,如果有一句話是真理,那就是:『殺之者文字,活之者精神。』」 研究一下這一番話,我想,足以表明鮑爾溫不信任邏輯是因為他誤解了邏輯的性質。他說英國憲法不是邏輯學家孕育出來的,這用不著爭論。大概誰也沒有這樣認為過。鮑爾溫無疑只是要肯定一點,英國憲法是「生長的」;換句話說,它是靈活型的憲法,不是僵硬型的憲法。不存在一個法令,其中制定了憲法的精確形式。說是一種靈活型的憲法符合英國人的氣質,這個話不錯(就是說,我同意)。這也許是為什麼議會制度創始於我國的部分理由,因為這種議會制度不大可能從頭設計出一整套原則,然後把它整個體現於單一的書面形式。需要提出的一個重要問題是:這樣一種發展,其中是否有哪一點特別不合邏輯?很難明白為什麼有人會把生長和發展認為不合邏輯。我們希望,如果要邏輯學者制定一種憲法,他們將要注意到有關的事實。這些有關事實之中將要包含人民的特性,他們將不得不在憲法規定的條件之下生活和工作。鮑爾溫提出「不要熱心於下定義」的警告,正好透露出他的誤解所在。他認為一個邏輯學者必然要求下定義,而這個定義必然要列舉可以精確分辨的特徵。可是誰要是要求給缺少可以精確分辨的特徵的事物下定義,他就是不按邏輯行事。錯誤在於要求對事實上不能嚴格分辨的種種特徵畫一條顯明的線。我在本書的下文將要談論這種不合理的要求。(5)不認識這樣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包含一種邏輯錯誤。不光是鮑爾溫,許多人都錯誤地認為,對於任何不是一清二楚的東西是無法進行邏輯思維的。如果是這樣,那麼跟我們處於實際生活中的人有關的種種事務,很少能夠加以合理的思考了。我們生活於其中的世界不像一套卡片索引那樣清清楚楚。忽視這樣有關重要的事實是不合邏輯的;承認這個事實不是不合邏輯的。鮑爾溫顯然是作了相反的假設。他似乎把完全可以歸之於邏輯的東西歸之於常識,雖然他居然也還希望他的推論(有時候)是合乎邏輯的。 我懷疑,他把邏輯思維跟依靠純然的先驗推理求得關於世事的知識之企圖混為一談了。可是這樣的企圖是完全不合邏輯的;它是反科學的。然而這種混亂有一非常引人注目的例子:一位法國政治家聲稱法國人講邏輯,一位英國政治家以不信任邏輯而自豪。研究一下他們的言論也許有助於清除流行的對於邏輯思維的性質的誤會。 讀者也許記得,1924年的協定導致英國和法國之間一定程度的關係緊張。1925年9月國際聯盟開大會的時候,雙方努力求得對於局勢的進一步澄清。班樂衛和奧斯丁·張伯倫試圖把他們的誤會部分地歸之於對事物的一般觀點的不同。班樂衛說: 「協定的普遍性,它裡邊的種種規定之嚴格的、不屈不撓的邏輯性,是為了取悅於拉丁氣質而制定的,拉丁民族喜歡從抽象的原則出發,從一般走向細節。盎格魯-撒克遜氣質相反,寧願從個別的、具體的情況走向一般化。」(6) 奧斯丁,張伯倫的回答如下: 「我們傾向於避開一般,我們害怕把這些邏輯結論推向極端,因為事實上,既然人類天性是這樣,邏輯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是很小的。我們行事的動機是傳統,是愛好,是成見,是一時感情衝動。面對任何大問題的時候,我們很少真正讓哲學家或者歷史學家的嚴厲的邏輯來指導,他們遠離日常生活的熙熙攘攘,在他們的靜謐的環境中工作。」(7) 我不懷疑這兩位代言人分別說明各自民族的不同心理習慣是正確的。可是,如果是這樣,我不明白這位法國先生憑什麼聲稱他們是邏輯的,憑什麼說英國人是不邏輯的。因為,必須記住,這個協定所涉及的是這個世界的政治事件,不是一個烏托邦。因此,從抽象的原則出發而不是「從個別的、具體的情況走向一般化」不太像合乎邏輯。反之,這位英國先生把我們日常生活中邏輯只有很小的作用這件事引以自豪,因為他「害怕把這些邏輯結論推向極端」。可是,把一個「結論」推向極端,也就是,推向它所適用的一點之外,這是合乎邏輯嗎?不錯,為傳統、愛好、成見、感情所推動,不顧這樣推動的後果,這裡是有危險的。可是以人們行事有時為這些因素所推動,因而本來可以造福的變革事實上不能實現,以這個事實為基礎而得出某些結論,這不是不合邏輯的。說哲學家或者歷史學家不理會一切有關的情況去「研究一個問題」是遵循嚴格的邏輯,這種說法也有點滑稽。然後奧斯丁·張伯倫說這個話似乎並不是意在諷刺。他僅僅是重複一年前在下議院討論協定時說過的話。聲稱自己是不講邏輯的等於聲稱作出不為有關事實所允許的結論;等於一個人聲稱黑的是白的,酸的同時也是甜的。我覺得奧斯丁·張伯倫有一種假設:一個講邏輯的思想者是不能看見黑色和灰色的區別,或者灰色和白色的區別的。他「害怕把這些邏輯結論推向極端」。要知道,把一個結論推向「極端」,也就是推得比事實所允許的更遠,這是不合邏輯的;相反,一個結論只有確實是從前提得來的才是合邏輯的。例如,如果我們設計一種方案用來控制人們的行動,可是在設計方案的時候忘了人們常常為感情和成見所左右,這就不是遵循「嚴厲的邏輯」;還有,如果設計的方案是準備適用於不斷變化的情況的,而我們進行設計的時候假定情況是不變的,我們也是不合邏輯的。 恐怕奧斯丁·張伯倫和班樂衛又一次向我們提供一個常見的混亂的例子,把邏輯思維和在事實面前進行抽象思維混為一談。這實在是一種奇怪的混亂。班樂衛先生,我想是跟他的許多同國人一樣,似乎認為邏輯思維就是在一個系統的界限之內進行思維。我相信,法國人的世界觀——班樂衛願意稱之為「拉丁氣質」——和英國人的世界觀之間的根本區別在於法國人把系統看得比用它來系統化的事實更重要,而英國人則傾向於躲開任何接近於系統的東西。在這個亂七八糟的世界上,優勝似乎不在法國人態度一邊。照我看,英國人傾向於相信人們有各種利益,各種目的,各種有待解決的問題;他認識到這些不同的目的和不同的利益不是經常能夠和諧解決的,這些不同的問題不都是能夠爽爽快快解決的。因此,英國政治家們就喜歡採取零打碎敲的解決法,把解決不了的問題往後推一推。如果班樂衛先生可以代表法國政治家的態度,我們不妨說,他們喜歡採取看起來合乎邏輯的解決法,看起來合乎邏輯只是因為把問題的細節過分簡單化了。 不錯,英國人不能說是講邏輯的。有哪一國人能說是真正講邏輯的呢?如果能找著這麼一個民族,它將賜予這個不幸的世界以無可估量的好處,它將指出我們這麼糊裡糊塗地採取的種種規劃、我們這麼磕磕碰碰地執行的種種政策必然會合乎邏輯地產生什麼樣的後果。 ———————————————————— (1) 請參考此處所引鮑爾溫1931年演說中的自我暴露的話。 (2) 收在鮑爾溫伯爵《論英國》(企鵝叢書)。本書引文後面的頁碼是這個版本的頁碼。這本書是一位曾經仔細思考過民主政治所面對的種種困難的政治家的演說集,閱讀這本集子可以學到很多東西。 (3) 《泰晤士報》,1937年5月25日。 (4) 引文中所有著重點都是我加的。 (5) 請看本書第十二章近尾處。 (6) 《國際聯盟大會正式記錄》,1925年9月7日。 (7) 《國際聯盟大會正式記錄》,19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