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生原理 · 第四篇 優生與家庭
二三 新母教
三月八日是婦女節,四月四日是兒童節,五月八日是母親節;兩個月之間,先後有此三大節日,是富有意義的。當初有人規定這三個節日的時候,是否就用過一番心,我不得而知。不過,有婦女斯有兒童,有兒童斯有母親,有此三種人格,民族的生命斯有前途,民族的健康斯有保障;三個節日最初規定的時候,也許沒有人用過這樣的一番心,規定以後,也許也沒有人把三個節日,或三個中的任何兩個,拼合起來,用類似的眼光加以論列。不過,我們不妨根據所謂「禮以義起」的原則,堅決的認為把三個節日放在一起,並且很合自然、很合邏輯的排定了一個次序,決不是偶然的,而有深長的民族意義存乎其間。
所謂禮以義起的看法,是一種合乎情理的看法;情理始終存在,也許以前的人沒有看到,或沒有十分看到,或只是不自覺的經驗到,到了後來,才有人看到,看清楚,於是對於某一種觀念或習慣給一個新的或比較新鮮的解釋。民族文化里這一類的觀念與習慣,即「以義起」的「禮」,真是非常之多,如今我們把三個節日,用民族的眼光,聯繫了看,不過是千百例中的一例罷了。
到現在為止,節日雖多,卻還沒有「男子節」與「父親節」,以後大概也不會得有。沒有這兩個節日,而偏有婦女節與母親節,這一層就富有「禮以義起」的意味,而所謂義,不是別的,就是民族之義。兒童的生、養、教,有人以為完全是國家之事,有人以為是父母應當平均負擔的任務。不過,平心靜氣的說,國家與父親,對於這樣一件大事,固然脫不了很重要的干係,但主要的責任終究是在家庭與做母親的婦女的肩膀上。蘇聯的佛塞烈愛夫認為這是女子身上生物學的悲劇的一部分而是無可避免的。無可避免是一個事實,至於是不是悲劇,卻要看一個人的立場了。從個人主義的立場看,這也許是一個悲劇,因為這種責任不免剝奪了一個女子自由發展與獲取功名利祿的一部分的機會;而從民族的立場看,卻是一齣喜劇、近乎「榮歸」「團圓」性質的一出喜慶劇。女子而能體念到這個民族的立場,八厶為公,推小己以成大我,認為一己的辛勞和民族的保世滋大有不可須臾離的關係,從而從最大的貢獻以至於犧牲中覓取最富厚的快樂,則以悲劇開場的,也終有以喜劇收場的一日。其以世界人生為本屬一大悲劇,無可挽救,亦無須挽救者,自又當別論。
三十一年四月四日那一天,我曾應昆明廣播電台之約,廣播「新母教」一題。這題目對於上文所說的三大節日,可以說都適用,特別是對於後兩個節日,兒童節那天我既用口說了,如今應《雲南日報》之約,借母親節的機會,把它用文字再說一遍。
我認為新母教應當有五個段落。第一個段落是擇教之教,第二個是擇父之教,第三個是胎養之教,第四個是保育之教,第五個是品格之教。五個段落是順著來的。
什麼是擇教之教?教育是一樁最大最難的事業,母教又是這樁事業里最最基本的部分。如今要全國國民中比較健全的女子人人負起母教的責任來,她們在事先是不是應當有些充分的準備?現在這種準備有沒有?可以說完全沒有。現在高中和高中以上的所謂教育,只教人如何做一番社會事業,說得小一點,只教人如何找一種職業,再小一點,只教人學一套吃飯本領,並沒有教人如何做父母,更沒有教女子如何做母親。師範教育也是一樣的不著邊際,它只教人如何做別人家的兒女的老師,沒有教人如何做母親,做自己的子女的老師。這樣,一面教女子實行新母教,一面卻又絲毫不給她準備,不是等於教「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池」麼?所以我以為如果國家真要實行新母教,而全國凡屬健全的女子真想做健全的母親的話,她們第一件事是應當向國家要求一種「母道」的教育,要求在高中和高中以上的學校里添設種種和新母教有關係的課程。「學養子而後嫁」在從前是一句笑話,從新母教的立場看,卻是一條原則,一條金科玉律。兒女的生、養、教是非於結婚以前有充分的學習不可的。這就是我所謂「擇教之教」。我們在高中和高中以上的青年,特別是女青年,要有這種堅決的要求,要選擇她們所認為最有意義最有價值的教育,要認定做父母,特別是做母親,應有充分的學識與態度上的準備。
第二個段落是擇父之教。要有好的母教,先得有好的家庭生活,要有好的家庭生活,先得有好的夫婦。《中庸》上說:天地之道,造端乎夫婦,真是一點也不錯的。所以一個女子在結婚以後想做一個好母親,想實行新母教,第一要鄭重的選擇她的配偶,一定要選擇一個家世清白、身體健康、品貌端正、智能優秀、情緒穩稱、意志堅定的男子做配偶。惟有兩個身心品性都比較健全的人所組織的家庭才會成為一個健全的家庭,也惟有這種家庭環境之中才能實行新母教。如果一個「巧婦不能為無米之炊」,如果一個「巧妻常伴拙夫眠」,是人世間最可以傷心的事,例如《西清散記》里所講的賀雙卿女士一般,那末其它的一切,包括新母教在內,便無從談起,就是勉強的做,也是事倍而功半的。所以新母教的第二個段落是要在婚前替子女選擇一個良好的父親,替子女在生前選擇一部分的良好的血統或遺傳,替子女在生後供給一部分的良好的榜樣與家庭導師。有了好遺傳好榜樣做張本,再談母教,不就可以收事半而功倍的效果麼?這就是我所謂的「擇父之教」。擇父之教大部分是屬於所謂優生學的範圍,表面上好像是和教育沒有關係,其實良好的遺傳是一切教育的基礎,特別是母道教育,所以不能不認為新母教的一個段落。目前教育事業的一大通病,正坐辦教育的人對於這方面注意得不夠。
第三個段落是胎養之教。我提到這段落的用意只在打破幾千年來中外古今所共有的一種迷信。我說胎養之教,我不說胎教。胎教就是這種迷信。胎兒在娘肚子裡是無法施教的,孕婦在生活里所接受的種種印象,取得的種種經驗,好的不能教胎兒好,壞的也不能教胎兒壞,可以說和胎兒全不相干。嬰兒生出來缺嘴,決不是因為母親在懷孕期內看見了兔子;兒童有音樂興趣與天才,也決不是因為母親在懷孕期內多練了幾天鋼琴;這一類好壞的品性是在遺傳本質里早就存在了的,即使不見到兔子,不練習鋼琴,也一樣的會表現出來。所以胎教之教,是已經過去的了,胎教之教,絲毫沒有科學的根據。不過胎養之教並沒有過去,胎養之教有很大的科學根據。胎兒所需要於母親的,一是保護,二是營養,保護不周密,營養不適當,都可以影響胎兒的健全發育。如果孕婦有不良好的習慣,不規則的生活常態,不和諧的家人關係,以至於飲食起居沒有節制,喜怒哀樂的表現沒有分寸,則勢必影響到胎兒的安全和營養,一旦出世,多少要成為以前所謂「先天不足」的人(其實還是「後天失調」,是後天初期的失調)。
第四是保育之教。這是就兒童出世以後而進入小學校以前的一個時期說的。我說小學校,而不說幼稚園,因為我認為幼稚教育應該是家庭教育的一部分,而不應另成一個段落。關於這個段落,我只準備提出一個原則,就是自養與自教的原則。在自養的原則之下,一個母親如果自己有奶,第一最好不用代乳品,因為就營養的品質而論,天下沒有一樣東西敵得過自己的母親的奶。從避免傳染病的機會來說,奶頭上的餵養比奶瓶上的餵養也不知要高明得多少倍。第二最好不要用奶媽,一則因為奶媽的奶大概不會比自己的奶好,說不定其中還帶著傳染病的種子,再則奶媽的知識程度和生活習慣大概也不會比自己母親的好,嬰兒雖小,無形中總不免有幾分模仿。(詳見拙作《中國之家庭問題》 〔12〕 一書)我們常聽人說,吃誰的奶就像誰,這一層和奶媽的選擇有關係,和吃乳時候的模仿也有關係,是不能不提防的。在自教的原則之下,奶媽自然更用不得,你說她不管教,只管養,事實上她是教了,並且教下許多要不得的習慣。第二、保姆也最好不請,做保姆的也許是一個專家,假定在目前的中國已經有這種很進步的人物的話,因為就兒童的幸福而論,天下沒有一樣東西可以敵得上、比得上母親的愛,一分的母愛,比起十分的專家的知識來,價值要大得多,何況如果我們能照著上面所說的擇教之教的一番理論做去的話,結果每一個母親都可以做一個教養的專家呢。第三、我們最好不要把兒童送進所謂託兒所,特別是中國式的託兒所,我們根本用不著這一類的託兒所。那是一種有幾個錢的人躲懶的方法,推諉責任的方法,和對於新母教有興趣的人完全沒有緣分。就是國家來辦這種託兒所,我們自己不用花錢,好像端的為我們減輕負擔,我們也不感激,我們也不放心,我們良心上要覺得對不起子女。子女的個性,只有父母最知道,而只有母親知道得最清楚,託兒所一類的辦法也許可以在集體生活方面,或所謂社會化生活方面,給兒童一些初期的訓練。但我們知道人的性格是兩方面的,社會化也要,個別的修養也要;國家文化所期望於我們的,也是這兩方面的並行與協調的發展;一個兒童的社會化的訓練,將來的機會正多,從小學校讀書起一直到學成服務,無非是這種機會,而個性的發見與啟迪,應該是家庭教育的一個責任,也唯有家庭教育,唯有母親,最能盡這個責任,教家庭以外的人來做,並且和別人家的子女混在一起做,總有幾分隔靴搔癢。
大家現在都在歌頌蘇俄的制度。對於蘇俄的兒童教養,大家也都在那裡不斷的稱讚,但稱讚的人未必都知道蘇俄的底細,在蘇俄,關於兒童教養所貼的標語、所喊的口號里,我們知道,就有這一類的話:
「牛奶是牛吃的,人奶才是人吃的」。
「天下沒有一件東西敵得過母親的愛」。列寧夫人就是喊這一類口號喊得最響的一個人。蘇俄的託兒所,所謂crèche,也和我們所想像的不同,這些託兒所是為女工人在工廠旁邊臨時設立的,在白天,女工人得按了時間、停了工作、跑出來餵奶,餵自己的奶;到了晚上,還得把自己的孩子抱回家去。這不是正合著自養自教的原則麼?(詳見哈勒女士《蘇俄的婦女》,Fannina Halle, Women in Soviet Russia. )
第五個段落是品格之教。這是就兒童入小學校以後以至於成年的一個時期說的。目前的學校教育,就一切的步驟說,最大的貢獻是知識的灌輸,而最大的缺乏是品格的陶冶,這是誰都曉得的,也是誰也想不出辦法來加以改正的。在沒有改正之前,家庭是唯一陶冶品格的場合;即使學校教育有一天真正能實施品格教育,家庭還是逃不了它的責任,換言之,品格教育的最大的責任還是在家庭以內,還是母教的中心部分,實際上,家庭教育就等於品格教育,母教就是品格之教。上天下地、三教九流的無盡藏的智識自有學校在教,社會在教,本來就用不著家庭來教,用不著母親來教。我們除非完全沒有讀過中國歷史,否則,就知道古代有過多少的人才是母親教出來的,而這些人才的所以成為人才、與所以被稱為人才,是因為他們在品格上高人一等。戰國時代的孟子、王孫賈,後漢的范滂,東晉的陶侃,宋朝的歐陽修、蘇軾、岳飛,都是最好的例子。王孫賈的母親、范母、岳母,教的是忠,孟母教的是信,陶母教的是廉,歐母教的是節,孟母、歐母、蘇母教的也是苦學。
兒童時代不教,家裡最可敬愛而最能明了兒童個性的人不教,而留到青年以後才教,讓不很相干的老師、學校來教,讓兒童對著校訓,或在開月會與紀念周的時候,把「禮、義、廉、恥」,把「忠、孝、仁、愛、信、義、和、平」一類的大方塊字看得爛熟,試問又有什麼用處。
第四段落的保育之教與第五段落的品格之教里,還有兩三點應當特別提出的。第一點和第二點也是兩個原則,第三點是母教的一個實際的方面。第一點是榜樣的原則。品格教育,在全部教育里,本來最難,但也是最容易,它用不著多說話,它用不著許多的書本,更用不著什麼儀器材料。它所需要的就是一個榜樣;如果做家長的人的一言一動,或不言不動,他的操守、出處、語默,無論對人的,或對物的,都能守著相當的道德標準,兒童在前面如此,不在前面也是如此,始終一貫的如此,這就是品格教育,兒童是最能模仿的動物,結果也自然而然會收到不教而自教的效果。關於這一點,不用說,父親的地位差不多是和母親的一樣的重要。
第二點是一個距離的原則。人與人的關係,一面講究相親相愛,一面也要講究適當的距離。所以朋友之間,要親而不狎,夫妻之間,要相敬如賓。唯有平時能講究距離,臨事才能真正的相親相愛。在母親與子女之間,這原則自然是特別的重要。唯其有距離,所以親愛之中能互相尊重;唯其有距離,所以在實行母教的時候,母親可以客觀的看出子女的長處和子女的短處;唯其有距離,做母親的才不會溺愛,不至於像孟子所說的「莫知其子之惡」,才能於物質的除奶之後,讓子女可以取得精神上的除奶的機會,才不至於吞滅了子女的人格,教子女的人格成為自己的人格的一部分。我們應當知道精神病的一種,叫做桃花痴的,是根本因為母親過於溺愛所致,以至於雖然到了發生異性愛而應當結婚的年齡,一個青年在精神上還是撒脫不了他的母親。父女之間也有同樣的可能性,也是應當提防的。
第三點是性的教育。這是一個大問題。性教育不能在學校里教,更不能成為一種課程。最適當的教師是父母,而最適當的指示的環境是家庭。子女成熟到那一種程度,發生那一種程度的疑問,被問的人應當根據了日常接觸的動植物的材料,以至於人類自身的材料,按著程度加以答覆,加以解釋,不太多,也不太少,老老實實的,簡簡單單的,到子女暫時不再提出問題為止。這是要準備的,要功夫的,要涵養的,要有聰明能隨機應變、觸景生情的。試問一個中小學的老師,自己還沒有成婚,能擔當起這個責任麼?即使已經成婚,生有子女,他肯隨時隨地花費這種功夫麼!兩性的教育,在全部的兒童教育里,目前最不受人理會,而其重要性卻又不在任何部分之下,從小處說,個人畢生的幸福和它有關,從大處說,整個民族的運命便拿它做基礎。誰能負起這一部分的責任來,誰就是民族復興的最大的功臣,而這種功臣,除了健全的父母而外,誰也不夠資格。
我把五個段落說完了。但說話易,實行難。在實行新母教以前,我們有三個先決的條件:第一要做母親的自己認識,自己主張,就是母親的職業、母教的責任,是社會上最高的職業、最大的責任。我以前說過,假定男子是創造文化產生財富的人,那女子就是創造創造文化的人的人,和產生產生財富的人的人。能這樣看,母教的責任自然是高於一切了。第二個先決條件是要政府和負民族教育之責任的人充分的認識,而主張、而加以規定的。就是男女教育,在高中與高中以上,應當大致的分化,而不應當完全混同。這個要求和上面所說的新母教的第一個段落,擇教之教,互相呼應。女子教育大體上不從男子教育分化出來,女子便永遠得不到做母親的準備,提不起結婚成家、生男育女的意志和興趣,還談什麼新母教呢?第三個先決條件是要全國做父親的人了解而幫忙的。他們要知道結婚成家,不止是他和妻子的終身大事,而也是他的子女的終身大事,而從民族的休戚關係看,更是民族的終天大事,因為如果子女的遺傳和教育有欠缺,一時受累的不過是一家一代,而長期受累的是整個的社會、整個的國家、以至於未來世代的民族。他更應當了解,在民族演化的機構里,在女子的最深沉的本能的認識里,他,做男子的,做父親的,拆穿了說,不過是一個工具,戀愛、婚姻、與家庭是運用這工具的一些方法,而產生、養育、與教導健全的子女才是真正的目的。他如果知情達理的話,他應當從旁做一個良好的工具,而不應當以目的自居,而妄自尊大。
二四 婦女與兒童
已過的三月八日是婦女節,未來的四月四日是兒童節;在這兩個很有意義的日子中間,應該有人說幾句應時節而未必合時宜的話。
婦女與兒童是兩種有密切的有機關係的人,三八與四四兩個節日的先後呼應,可以看做這有機關係的一個表示。不過,不知大家感覺到過沒有,這有機關係近來很有脫節的危險。完全的脫節當然是不容易發生的,要有的話,結果無異民族自殺。不過這一種方式的民族自殺的實例在人類史里也不是完全沒有。希臘、羅馬的滅亡,原因雖多,其中最致命的一個就是這有機關係的不能維持。
所謂有機關係,我們可以用三個字概括起來:生、養、教。生,顯而易見是婦女的責任居多,在這一點上要講男女平權,事實上是不可能的,除非真有一天,生物學可以發展到一個程度,實行所謂體外生殖,就是,像體素的培植一般,讓男女兩性的生殖細胞,在玻璃管與玻璃缸的人工環境內,配合發育起來。生產時節的辛苦,也不是男子所可分減的。在一部分文化簡單的民族裡,有所謂「產公」的制度,就是在生產以後,丈夫替妻子坐蓐,起居飲食,像產婦一般的受人服侍;據說廣西的僚人中間就有這種制度。不過這究竟只有象徵的意義,而絲毫不能減輕產婦的痛苦。
養,至少是初期的養,就自然所安排的說,當然也是婦女的一種辛勞;哺乳的功能,少則幾個月,多則一二年,亦不是男子所能替代的。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雖則父母並稱,終究是母的責任重大,所以才有「母氏劬勞」一類不勝其感激的語句。
教,在以前一向是看做男子的任務。「養不教,父之過」,即或易子而教,或父子之間不責善,而另請嚴師管教,最後的責任總在做父親的身上。在女子教育不發達甚或根本沒有女子教育的當日,這也是很自然的。不過就在以前,兒童最初八九年里生活的訓練與習慣的養成,其實還是在母親的手裡;歷史上有不少的人物把他們的成功歸到母教身上,足征以前雖無女子教育,而女子在家庭中的教育影響並不在少。沒有女子教育的時代猶且如此,有了女子教育的今後,我們對家庭教育的期望不應該更大麼?
上文說的是婦女與兒童間本有與應有的三種有機關係。所謂脫節,又是怎樣解釋呢?就生的一層說,許多女子視生育為畏途,越是受過教育的,越是醉心於平等自由與經濟獨立一類學說的,越是不肯走上婚姻生產的一條路;即使勉強結婚了,一方面因為這種見解的關係,一方面也因為年齡關係,子女自然不會多,或根本沒有。
獨身、遲婚、與少生子女或不生子女,不但是近代少數婦女的個別的經驗,並且已經成為一種時髦的風氣。英國有一位提倡民族健康的學者,某次參觀一個女子中學,問起畢業生出路的好壞,校長某女士答覆說,大約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是成功的,第二類無所謂,第三類——校長加上一口嘆氣說——是不成材的;學者問她什麼叫做不成材,又何必要嘆氣,她解釋著說,她們結婚了!無疑的這位校長先生自己是不結婚的,否則又怎樣可以做新婦女的表率呢?
這位校長的見地,無疑的也是很多新婦女的見地,這位校長的模範教育,無疑的也已經產生了不少的果子,不要說在先進的英美,在中國也正布滿著這果子的種子。讓我也舉一個不要指得太明白的例子。有一個婦女的組織,裡面工作人員的不說明的資格之一是「未婚」,一旦成婚了,這人員最好是自動的告退,至少也以暫時不生子女為宜,否則她雖照常供職,她在精神上一定異常不痛快,同事中間會向她發出這一類有趣的問題,例如,你好好的為什麼要結婚呢?你怎麼生起孩子來了呢?你怎麼又生一個了呢?好像她是天下第一個喜歡多事的人!
第二種的有機關係,養,近來也是越來越不時髦,在所謂上流階級的婦女中間,更其如此。從另一方面看,這一點倒不是維新,而是復古。記得《禮記·內則》上說,「大夫之子有食母,士之妻自養其子」,所謂食母,大概就是奶媽,在民治主義的今日,以前大夫階級以上的權利當然要公諸大眾,不足為怪!不過所謂食母自己,當然也有她的子女,這些子女的營養問題,民治主義雖則發達,也只有付諸不論不議了。
自己哺乳,我們叫做自養;倩人或其它外力哺乳,我們叫做它養。它養可以有許多方式,用食母不過是一種罷了。用食母往往有許多人事上的麻煩,例如檢驗乳母身體與乳汁之類,於是馬牛羊的乳汁以及各式各樣層出不窮的代乳品便成解放近代婦女的第一恩物;從此,做母親的,沒有乳汁,固然有恃無恐,有乳汁,也不妨自由堵壅,任其涸竭了!
對於第三種的有機關係,教,我們暫時不欲深責。教育為母親責任的說法,以前沒有,至少在理論上沒有確立,至於今日,雖有提倡的價值,也還沒有人認真的提倡過。不過,就近來的趨勢而論,這方面的不健康,也是很顯然的。要是養的風氣是它養,教的趨勢自然不免是它教了。在「社會化」的好聽的名詞之下,兒童脫離家庭環境與加入學校環境的年齡越來越早,便是這趨勢的一個表示。大都市裡所謂託兒所或慈幼院的創設,也是一個表示,並且更有意義。這種受付託的機關是養教兼施的,所以一個切心於解放的婦女,除了生產非親臨其事不可外,其它一切都不妨委之於人,而婦女與兒童間的有機關係,更是不絕如縷了。
生育是婦女的本能,母道是婦女的天性,上文再三說的有機關係原是建築在這本能與天性之上的。如今一定有人要問,信如上文云云,婦女方面的天性又怎樣得到滿足的呢?這裡有一個答覆。熟悉基督教教義的人,知道有所謂替代的得救論(vicarious redemption)。我們的答覆不妨叫做替代的滿足論(vicarious satisfaction)。近代一大部分的婦女職業就富有這種替代的功用,例如醫術、看護術,尤其在產科一方面的醫術與看護,各式各樣的社會服務、教學等等。教學的替代價值尤其是大。
不過,替代終究是替代。就婦女本人論,它的滿足的力量固然有它的限制,否則西洋社會裡,老處女的問題論理是不應當發生的。就民族健康的一般的立場來看,這種替代更是弊多利少。民族健康所要求的:民族中比較優強的分子要自生、自養、自教,如今的趨勢是,生的是一部分人,養與教的又是一部分人或兩部分人。有教養能力的分子,照理應當多生一些子女,而事實是少生或不生;他們的教養能力又何所施呢?一大部分就施在根本不值得大加教養或教養不出多大結果的別人家的子女身上。目前許多從事於教學、醫事衛生、社會工作的婦女就是這種舍己耘人的民族分子;努力於婦女運動的固然是她們,熱心於慈幼工作的也未嘗不是她們,不過,熱鬧了一大頓,對民族健康在前途,又有幾許幫助呢?
我以前曾經寫過兩篇短稿,分別指出婦女運動是沒有下文的,而慈幼工作卻是不管上文的(入《論叢》第四輯,《優生閒話》 〔13〕 )。婦女運動者熙來攘往了幾十年,因為不婚、遲婚、不育、少育的緣故對於民族的健全程度,不但沒有增加,反而有所減損,甚至於把下一代可以推進婦女運動的人才原料都給打了折扣,不等於沒有下文麼?目前的慈幼工作只不過是一種建築在感傷主義上的慈善事業,來者不拒,往者不追,對於兒童的家世來歷,既在所不問,對於如何改進婚姻與家庭等等制度,來增加品質比較優秀的兒童,而使不生則已,生必得所養、得所教,而無須乎好事之輩如慈幼運動者的栖栖皇皇,唯恐其工作的不能擴大,不能普及,自更在不論不議之列。這種不問上文的態度,勢必至於把下文鬧到一個不可收拾的地步。這不問上下文的現象,也就是本文所稱的脫節的現象。
要糾正這些現象或不健全的趨勢,還是要從婦女運動入手。我們目前需要一種新的婦女運動;新的婦女運動應當注意下列的三點:
第一要看清男女分化的科學事實,承認子女的生、養、教是婦女無可避免的任務,從而坦白的與勇往的擔當起來。
第二要轉換價值的觀念。以前極端的婦女運動家瞧不起生、養、教的事業,尤其要是這事業是在本人的家庭以內;她們一口咬定創造文化與產生財富才是人做的事。這種錯誤的觀念根本得轉變一下。試問若無生、養、教的事業,又何來創造文化與產生財富的人。假若大體說來,男子是創造文化與產生財富的人,婦女豈不就是造就這種人的人,其責任豈不更重,榮譽豈不更大?
第三要改變運動的目標。以前的目標是個人的解放與發展,今後的目標應當是民族健康的推進。民族健康的根本條件決不是外鑠的公共衛生,而是內在的遺傳良好,而遺傳的良好端賴民族中中上分子能維持與增加他們的數量,此外更沒有第二條路徑。
婦女運動轉入正軌以後,兒童與慈幼的問題自然是迎刃而解,因為脫節了的,到那時候自然會聯繫起來。歐美自大戰以後,婦女運動已經能按照上述的三點而逐漸糾正,詳見蒲士(Booth)、盧道維畸(Ludovici)一類作家的著述。溫和一些的婦女運動家和對婦女運動表示同情的人,不論在大戰前後,也始終沒有把婦女與兒童的問題隔絕了看,例如愛倫凱與靄理士。就是很多人認為最理想的蘇俄也始終沒有放棄「自養」的原則;蘇俄的託兒所比我們寧、平、滬、粵一帶的託兒所要「落伍」得多;「牛奶是牛吃的,人奶才是人吃的」標語,初見於盧道維畸的《婦女的將來與將來的婦女》一書,而實行大規模的加以宣傳黏貼的卻是蘇俄的工廠所附設的託兒所。這種種情形,顯而易見和專拾二三十年前人家牙慧的中國婦女運動,大有不同。我們就是為「迎頭趕上」(!)人家計,我們也得在這三八節與四四節的當兒,想一些改進的辦法,又何況這是我們民族的健康正遭遇著空前嚴重的測驗與試探的時代。
二五 關於婦女問題的討論
作者在《今日評論》上初次發表上文《婦女與兒童》一文以後,半年之中,得先後讀到張敬女士的《智識界婦女的自白》、林同濟先生的《優生與民族》、陳佩蘭女士的《婦女與兒童抑父母與兒童》等三篇文字 〔14〕 ,都是對拙作的一種答覆;拋磚引玉,問一得三,榮幸之餘,不能不續有論列。
拙作《婦女與兒童》原是一篇應時節的文字,三月八日是婦女節,四月四日是兒童節,拙作是四月二日發表的,為的是要把這兩種人物聯繫起來,把他們原有與應有的有機關係指點出來。任何兩種人物之間可以發生聯繫,也多少總有幾分有機的關係可尋,假定兒童節前後有一個男子節、或丈夫節、或父親節,我們應時說話,我們也多少可以把男子、丈夫、或父親對兒童的關係,指點一些出來。固然,我們大都承認,那幾位答覆拙文的作家也未嘗不承認,這種關係,比起婦女、妻子、母親的來,不免要疏遠一點。這一層應時節的微意,三位作家裡的兩位似乎都沒有能充分的理會;所以張女士一則曰,「潘先生忽略了病因……囫圇的把錯誤……推在婦女的身上,這一點不能不辯」;再則曰,「……維繫民族健康的樞紐,不能說全在婦女一身」;陳女士也說,在「男女均治」的原則之下,「對兒童而言,何必假設婦女與兒童或者男子與兒童,實際上還是父母與兒童」;又說,對於兒童生、養、教的義務,「是具有父母資格的人所應認清的現代家庭教育的意義,更不是此推彼諉,或是互相辯難」所能解決的。其實作者在《婦女與兒童》里實際上所說的是:生、養、教之事,「生,顯而易見是婦女的責任居多」;「養,至少是初期的養……當然也是婦女的一種辛勞……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雖則父母並稱,終究是母的責任重大」;「教,……就在以前,兒童最初八九年里生活的訓練與習慣的養成……是在母親的手裡……。沒有女子教育的時代猶且如此,有了女子教育的今後,我們對家庭教育的期望不應該更大麼?」作者並沒有把生、養、教的責任完全推在婦女身上,更沒有意思把不負這種責任的罪過全都歸給婦女,而認為男子可以置身事外,是顯而易見、不容誤解的。作者是一個已婚而有子女的人,實際上分擔此種責任者,亦且有十多年的歷史,理論上固未嘗推諉,事實上更未敢推諉;自信在這方面的主張見地大部分是從經驗中得來,與高談理論者稍有不同,這是要請讀者與幾位作家諒察的。
《婦女與兒童》一文無疑的牽涉到整個的婦女問題與作者對於這問題的通盤的見解。不過周刊的文字不但最受時間的限制,也受空間的限制,三四千字的篇幅里,這種通盤的見解,當然是無法介紹到的。換言之,作者不能不假定,一般的讀者,在他們的常識里,多少也有這種見解,或對於作者十年來在這方面所嘗再三論列的,已經有過相當的認識。如今這幾位作家的文稿既已多少證明這些假定是一相情願的,作者很願意再借一次《今日評論》的篇幅,把他對於整個婦女問題的見解簡括的說明一番。
大約五年以前,北平各界的婦女團體成立一個聯合會,聯合會開成立會的時候,曾約作者到場講演;那一次講演的大意多少代表著作者對於婦女問題整個的看法 〔15〕 。人有人格;人格不是一個籠統的東西,它至少有三個方面:一是一人所以同於別人的通性,二是一人所以異於別人的個性,三是男女所以互異的性別。一個健全的人格是這三方面有均衡與協調的發展的人格,社會生活的健全的程度便是視這種人格的多少為轉移。通性、個性、性別是盡人而具的,不過三方面的先天的稟受與後天的培植又往往因人而異;就某一個人論,也許三方面都有充分的天賦與發展,也許三方面之某一方面或兩方面特別發達,成一種偏倚的現象;偏倚的人格是不健全的,這種人格多的社會也是不健全的。偏倚的發展到達相當深的程度以後,尤其要是這種發展是由於外緣的壓力,例如由於文教的強制,社會就不免發生問題。
婦女問題就是這樣來的。婦女是人,自有她的人格,這人格當然也有三方面,通性、個性、女性。婦女中的女性固然需要發展,但是她的通性與個性何嘗不需要發展?在中古時代的歐洲,宗教曾經一度懷疑過女子究屬有沒有靈魂,並且曾經把這問題在宗教會議提出討論過。許多宗教始終把婦女看作魔鬼或與魔鬼類似的東西;基督教有一度便有這種看法;在中國,戒淫的教門把女子看做「帶肉骷髏」「蒙衣漏廁」,相去也不很遠。把女子看作魔鬼的文化,也曾一度大反其所為,把女子看作天仙與安琪兒一流的東西,從而加以頂禮膜拜。無論把婦女當作神仙、或當作魔鬼、蛇蠍、與缺乏靈魂的東西,總是一樣的否認了她的通性一方面的人格。
在西洋與中國,女子的個性,除了絕少數的例外外,也曾遭遇到抹殺。這在女子教育方面,當然是最容易看出來,也是誰都已相當的承認的,可以無庸再事解釋。
通性的否認與個性的抹殺終於引起了近代很大的一個社會問題,就是婦女問題。一個完整的人格,到此只剩得三分之一,其餘三分之二完全為社會所漠視,並且長時期的一貫的受漠視,而受此漠視的人數,在任何世代里,要占全人口的半數或半數以上,試問問題的發生又如何可以始終倖免。
討論到此段落為止,作者以為答覆《婦女與兒童》一文的幾位作者都不難表示同意。張女士明知故問的說:「女人若是僅為生小孩,養小孩,教小孩而活著,何必深求造詣,何必博學多能!」不錯,女子不僅為生、養、教小孩而活著,女子也有其深求造詣、博學多能的必要,正因為她有她的通性和個性。林先生的話更暗示著女子同樣的有通性與個性,不宜忽視。他問著說,「中國民族的生理與心理,頹萎到今天的田地,是不是直接間接都與個性的被壓——尤其是女性的被壓——發生最根本的因果關係呢?」我們對這問題很可以作一個肯定的答覆,不過「女性」二字,若改為「女子的個性」字樣,便妥貼了。林先生又說:「民族健康的推進,大前提還是女性的解放。根本的原則是人格尊嚴的樹立與社會機會的平等。不消說,所謂人格尊嚴絕不是女性男化;所謂機會平等並不必是男女同工」。這話說得最好,可知林先生不但注意到通性的存在,並且又承認了性別之性的不可抹殺。陳女士再三申說的「人權」是兼括通性與個性而言的:「先說到人權吧!兩性除了生理機構微有不同外,是同具著人的品格、人的欲望、人的才智、和人的壯志。他或她都要過著具有人的意義的生活」。兩性的生理機構究屬是微有不同或大有不同,我們姑且存而不論,陳女士的其餘幾句話是誰也不容否認的;所云品格、欲望、與人的意義的生活,大抵與通性有關,所云才智與壯志則與個性有關了。
不過下面要說的話,幾位作家,尤其是兩位女士,怕就未必十分同意了。近代的婦女解放運動,不用說,是為解決婦女問題而發的。不過因為它犯了和歷史剛好相反的錯誤,它表面上雖對婦女問題不無解決之功,實際上卻只是把婦女問題改換了一個方式。問題的存在還是和以前一樣。以前的錯誤是只看見了婦女的女性,即婦女的性別之性,而漠視了婦女人格的通性與個性;解放運動發軔以來的錯誤是單單重視通性與個性的部分,而忽略了婦女所以不同於男子的性別。陳女士的一稿里有「矯枉過正」的一段觀察,所指大約也就是這一點。她在評論張女士那篇文字的話里說:「女性……緣男權高壓的可畏,男子二三其德的可傷,不平則鳴,久壓思伸,加以社會的機構,教育的制度,在在可以造成矯枉過正的病因」。又引西洋最近的經驗說,「歐西人士正在竭力補救矯枉過正的錯誤」。從只承認性別之性到幾乎完全否認性別之性與其涵蓄的種種功能,當然是一種矯枉過正,而「過」的錯誤與「不及」的錯誤實在相等。不過陳女士雖有此種認識,而本人依然不免於蹈襲此種錯誤,便令人難以索解了。她討論所謂人權的時候,便說:「兩性除了生理機構微有不同外」云云,微有不同的微字是很成問題的。生物學家告訴我們說,男女兩人的分別,是深入腠理的,男子身體所由組織成的細胞便和女子的不同;又說,假若以普通生物分類的標準相繩,男女簡直不妨分為兩個不同的種!所以,微有不同的判斷,如其解作「即極微處亦有不同」則可,解作「不同處至為微細不值得深切注意」,便不為事實所許可了。陳女士又說:「合乎人道的觀念,踐乎人道的行動,肩著人世的重任,幹著人群的工作,只憑才智旨趣為主體,原無性別之可分……」——這不更是一派十足的只承認通性與個性而抹殺性別之性的矯枉過正的話麼?林先生所了解的「人格尊嚴,絕不是女性男化,機會均等,不必是男女同工」,畢竟要和平中正一些。
總之,目前的婦女問題決不是一個單純的問題。我們儘管承認,就一部分的婦女而論,解放的程度還不夠,通性與個性的發展受著嚴重的桎梏——到如今依然成為問題的一部分。我們也不能不承認,就另一部分的婦女而論,解放的程度也許夠了,也許已經過了火,通性與個性發展的結果竟然把女子所以為女子的事實都給一筆勾銷了——這又何嘗不成為問題的一部分?同是問題的一部分,認識前一部分的人盡有,而窺見後一部分的人還少;問題的嚴重性一半也就在於此;就一般的社會說,以至於就受過高等教育的一部分人說,我們對整個的婦女問題,至今還沒有充分的認識。
這種不認識是無庸諱言的。當代的所謂女子教育便建築在此種不認識之上。就忽略女性之性一端說,我們對當代的女子教育下一個「無知」或「盲目」的評語,也不為過。陳女士是家庭教育的專家,所以我們在她的議論里,還尋到一兩句「……社會的機構,教育的制度,在在可以造成矯枉過正的病因」的話;至若張女士,在這一點上的態度就比較不易捉摸了。她說,「我國現今的大中學女生,她們所學得的,多半和男生一樣……她們用了多年的光陰,學成以後,莫非無所應用、無所表現的就歸隱了不成?」這是問得很對的,不過張女士根本沒有說明,這種女子教育究屬合事理不合事理;就她全段文字的語氣說,似乎她也未嘗不感覺到此種教育實在有些不大合理(觀段末「潛心學問也許能將天賦的婦女母性通通斫喪了」之語,益信),但就「歸隱不成」一類的語句說,她又似乎很有些將錯就錯的意思。無疑的,今日智識界的婦女,尤其是那些能作自白的婦女,多少已經自覺,她們像希臘神話里的赫居里斯(Hercules)一樣,已經走上了一條歧路的叉口,所以才會有這一類彷徨的語氣。
根據人格三方面的理論,作者決不會主張「把婦女,受了教育,尤其是受了高等教育,連同在社會上好不容易才擠得一個小角落立足的婦女,統統趕回家去,關在家裡,讓社會上一切的事業完全歸男子一手來經營」。這是大可以請張女士及其它智識界的婦女放心的。事實上,在《婦女與兒童》里,作者也似乎沒有妄作主張到此種地步。不過,站在民族健康的立場說話,作者不能不希望一切優強秀異的婦女,像同樣的男子一樣,能走上婚姻生育與教養子女的一條路;她們在走上之後,能否兼籌並顧到社會事業或文化事業,那就全憑她們的興趣與精力,任何人都不能加以理論上或事實上的限制。上文也說過人格三方面的稟受,因人而有強弱的不同;一個通性、個性、女性、或母性比較平衡發展的婦女當然是比較難得的健全分子,民族希望她要「有後」,是極有理由的,因為民族自身的「有後」就建築在此等人的「有後」之上。一個女性或母性特強的婦女也許用不著什麼外力的誘掖,便會踏上婚姻與生、養、教的路;反之,一個個性特強的婦女,即有有力的勸誘,怕也不生效果。這都是很自然的,張女士也曾很有見地的討論到此。不過就民族前途的需要來說,假若所求只是人口在數量上的增加,則只須母性特強的婦女人人盡她的天職,於事已是;但若所求為人口品質的提高,則最大的問題便在如何運用標本兼治的方法,使個性強而母性未必強的婦女也能把子女的生、養、教認作她們一生最大的任務。這是目前優生學的很大的一個問題。
即不為民族的前途設想,而為智識界婦女階級的將來設想,為婦女解放運動的命運設想,上文的一段推論也是很適用的。智識界的婦女不要增加與擴大她們的力量則已,婦女運動不想維持其活力於不敗則已,否則第一個條件便在永久培植有高級智能足以獲取智識而推進運動的婦女種子。根據物從其類的原則,此種種子的維持,一小部分固然可以靠徵求吸引,一大部分總得靠智識界婦女自身肯不躲避生、養、教的艱辛任務。換言之,個性特強的婦女總須能稍稍抑制她們的個性於一時,才有希望遺留與維持此種個性於百世。設或不然,也許這一世代里,婦女的智識活動與爭取公道的活動,雖盛極一時,到下一世代,忽然銷聲匿跡起來,而奄有天下的,像運動未發軔以前一樣,依然是一班女性與母性特強而在男子手裡受盡了委曲不敢喘一口氣的女子,這又何苦來呢?作者以前曾經有機會討論到這一點,也曾經在婦女出版界方面挑起不少的反響,不過,無論反響如何,智識界與有領袖才力的婦女總得同時認清與力行「運動不忘生育」與「生育不忘運動」的原則,婦女問題的解決與民族健康的維持,才得有所利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