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生原理 · 第三篇 優生與人口政策
一七 人口數量與人口政策
抗戰已經過三年了;主持抗戰的最高當局告訴我們說,抗戰至少還要三年,或者五年。大家的推測也以為非三五年不辦。也有人說,我們抗戰的結束最早總要在歐戰結束以後。不過無論結束的遲早,前途總有結束的一天,結束之後,也總有許多善後的問題,需要我們解決,是勢所必然的。我們對於這一類的問題,真要覓取適當的解決,即真想善後,應本未雨綢繆之旨,在這時候提出來,至少應當把問題的性質與輪廓向關心國事的人介紹一下;若留待抗戰結束以後,便太遲了。
問題之一無疑的是人口問題,人口是一向成問題的,不過平時成問題,戰後更成問題。人口問題也是一向有人研究的,不過平時有人研究,戰後更應該有人研究;平時的研究盡有它的理論與學術上的價值,抗戰結束以後的研究更應有實際與國策上的意義。易言之,我們不研究戰後的人口問題則已,否則我們應有的一大目的是要研究出一個適合國情的人口政策來。
對於研究社會問題的人,抗戰固然增加了不少的困難,但同時也開發了不少的機會,對於研究人口問題的人特別是如此。人口是一個富有動力的現象;人口自有其所謂動態;種種人口的動態,平時固然也有,但比較不容易觀察,到了戰時與戰後,平時不大動的部分也動起來了,平時動得比較顯著的部分動得更有力量了。疾病率與死亡率無疑的是增高了;人口的流動,不論其為橫面的地域間的移民,或為縱線的階級間的升降,也變本加厲了。婚姻率與出生率當然也有顯著的變遷,就已往一般的戰爭而論,這變遷大抵偏向降低的一方面。死亡、婚姻、生育與人口的縱橫流動又各有其選擇或淘汰的影響,平時有,戰時自更不免見得普遍深刻。總之,戰爭無異替研究人口問題的人布置了一個實驗室;戰爭在人口上所發生的影響,固然是有些變態的、畸形的,但從變態與畸形之中,我們往往可以推論出正常的形態來;近代生理學的發展,很大的一部分不就建築在病理學上麼?近代常人心理的研究不也得力於精神病與神經病的研究麼?抗戰既替中國的人口學者造就了不少的機會,則上文所說的一種責任——研究出一個人口政策來的責任,在他更屬義無反顧了。
人口問題與人口政策應該有下列五個部分:一是關於一般數量的。二是關於一般品質的。三是關於地域間量的調劑的。四是關於地域間質的平均發展的。五是關於流品升降的。歷來討論人口問題的人,對第一部分是在所必討論的;對第三部分也大抵兼顧得到;對第二部分則有的完全不問,有的只是附帶的提及;至於四、五兩部分,則幾乎是在不論不議之列了。換言之,到最近為止,二、四、五三部分,雖間或有人討論,卻還沒有正式的被收羅到人口學範圍以內。目前姑先就第一部分說一說。
我國人口數量向無正確的統計。在以前,還有人以為這種統計是不需要的,甚至於要不得的,因為統計先須調查,調查不免擾民,《國語》上至於有「民不可料」的垂戒。在抗戰以前,雖官私兩方面漸有人努力於這方面數字的搜輯,但大都是一城一邑或一小區域的嘗試,以言全國,則我們所有的始終是一些估計。此種估計有少至二萬萬六七千萬的,有多至八萬萬的,最普通的估計是在四萬萬與五萬萬之間,或四萬萬五千萬與五萬萬之間。假定這四五萬萬之間的估計大致不差,這數量算是太多呢,太少呢,或恰到好處呢,卻又是別一問題,而在事實上更不容易答覆;因為它牽連到許多物資的統計問題,而這些問題的答覆,一時也無從說起。即使物資的數字有著落,人口是否過多過少或不多不少的問題還是找不到一個確切的答案;原來人口學者在這方面的見地根本就不一致,有的主張多些好,有的主張少些好,有的主張不多不少好,而怎樣才算不多不少,他們也說不出一定的標準來。
因此,到現在為止,我們對於一般的數量問題,所能實際參考到的,還不過是一部分社會學者與人口學者的觀感,而這些觀感當然又是很參差的。有的以為中國人口並不太多,認為我們因為死亡率大,實際的增加的速率要比許多國家為遲緩,長此不改,在國際競爭的場合里,怕早晚要吃虧;孫中山先生的見地似乎就是如此。有的以為太多。有這種見地的人比較多得多。他們覺得中國地雖大而物不博,以不博的物力供養龐大的人口,就到處呈捉襟見肘之象。因此,他們就很傾向於限制人口的種種方法,特別是生育節制或所謂新馬爾塞斯主義,甚至於主張這是解決中國人口問題以至於一般國是問題的唯一的路徑。至於認為中國人口是不多不少,恰到好處的人,大概是沒有吧。
抗戰開始以還,情形又有些不同了。以前以為太多而主張「去奢去甚去泰」的人至少是暫時不大說話,甚至於覺得略微多一些或許也有好處。他們一面看見抗戰進入第四年,儘管成千成萬的壯丁不斷的向前方輸送,而後方的生活始終能維持一個格局,以言都市,則商工的輻輳如故,以言鄉村,則田疇的開闢如故,總之,在人力的供給上我們到如今還沒有感受到嚴重的打擊。反觀敵方,據西洋到彼國旅行的觀察家,例如美國的孟羅博士,說,他們在阡陌間,工廠里,商店中,已大感人力不敷分配的痛苦,有的已被逼而荒蕪停閉,有的不能不招請中學生幫忙,維持殘局。而相對的說,敵國人口並不比我們少,但絕對的說,則相去懸殊了。另一方面,他們又看見,一年以來,歐洲許多小國家,一個一個的在強鄰壓迫之下,或日漸削弱,或淪為附庸,甚或在地圖上完全改變了顏色,而以陸軍第一著稱的法蘭西,亦於不旋踵之間,更換了百五十年來以流血賺來的國體;這一種兔起鶻落的變遷自有其種種不同的因緣,而這些因緣之中,戰爭失敗的直接關係小,而人口數量的弱小的間接關係卻大。蕞爾七百萬人口的比利時,即使它這次不臨時變節,試問它能支持幾天。法蘭西的人口大約只抵得我們四川省的一半,就絕對的數量論,它的人口並不比德意等列強少許多,但是就增加率下降的一般趨勢說,它的危機卻比任何民族為嚴重。這種江河日下的趨勢,在法國已有一百年的歷史,到了近代數十年,已呈生不抵死的現象;目前勉勉強強的四千萬的人口,到三四十年後,也許會減少到不足三千萬。這種數量上漸進的絕對的縮小對國計民生究竟有什麼實際的影響,姑且不論,它所引起的一種不安以至於自餒的心理,尤其是在關心民族前途的人口學者不斷的危詞聳聽之下,是無可避免的。說不定這一次慘敗與屈服的基本原因之一還是這一般的自餒心理,而「非戰之罪也」咧!(詳見下文《第五篇》中《法國的人口獎勵政策》一文。此文成於二十八年八月,當時法國人正惴惴於戰爭的來臨,而《人口數量與人口政策》一文則成於二十九年九月,當時法國已屈服於德國鐵蹄之下,短短的一年之中,風景不殊,山河大異,厲階雖不止一端,而人口的削弱實為一大關鍵,讀者參閱二文,應深長思之。)這種情形,我國的人口學者豈有不知之理,也豈有不知借鏡之理,中國人口的數量即使太大,到此他們也不得不暫守緘默,或別尋另謀安插的說法了。
我在抗戰以前也主張過中國人口應當受相當的限制,對於生育節制的需要也曾有條件的表示贊成,但從沒有承認只要數量一減少,便什麼都有辦法,都有出路。如今我更覺得我們應有的原則是一個既不鼓勵亦不限制的原則。例如我們對於舊有的關於家庭、婚姻、以及生男育女的一部分的禮教,能加以合情理的修正,而與以維持,則人口的數量,可不鼓勵而自鼓勵,否則,即鼓勵亦歸於無效。假如在抗戰結束以後,我們對於一般民眾的生活水準,能因天災的減少、富源的開發、工農商各業的協調的進展,而逐漸提高,再從而使他們在人生觀上有所修正,則人口的數量,可不限制而自限制,否則,即限制亦歸於無效。換言之,我們不能有直接的訴諸政治的人口數量政策,而可以間接的借徑於文化條件與經濟條件的人口數量政策;這種間接政策推行的結果,雖未必能使人口數量「恰到好處」,但,一壁鼓勵,一壁限制,一邊張,一邊弛,至少可以使目前已有的人口,無論多少,維持一個比較平衡的狀態。
上文這類話是需要進一步的解釋的。人口數量的增減,內在的生物因素而外,還靠兩個外鑠的因素,一是經濟的,一是教化的。生物因素可以假定為比較不變的,而經濟與教化兩因素的影響則往往因民族經驗而有強弱。大抵在一個民族發展的初期里,經濟的影響比較大,比較直接,數量的增減胥視天惠的厚薄與足敷分配與否為轉移。不過就在那時候,教化的影響還是有它的重要的地位。甲民族明知其天惠不厚,卻因政治軍事等關係,不能不維持一個較大的人口,那就得靠教化的力量了。乙民族的天惠也不厚,無論如何必須限制它的人口到一個很低的數量,那也得靠教化的勢力。到了後期,人口已越來越龐大,天惠的開發利用已到達相當限度,於是此種教化的力量便越來越大,越直接,並且比起初期來,更從比較不自覺的進而為自覺的;而經濟的因素則比較的退居背景,漢唐以還中國的一般經濟狀況不能說富裕,而始終維持著一個很大的人口,一個很高的生殖率,工業革命以來歐洲的經濟狀況,比以前不知已進步了多少,但生殖率反而有江河日下之勢,這一種的事實,只有教化的因素可以直接的加以解釋,而所謂教化的因素,在中國是家族主義與家族主義所包括的一切,在歐洲是個人主義與個人主義所包括的一切。在家族主義之下,一個人儘管窮苦,子女卻不能不生,並且不厭其多;在個人主義之下,一個人儘管富裕,子女卻不能多生,並且最好是不生。家族主義若不經修正,要限制與減少人口的數量是不可能的,個人主義若不修正,要鼓勵與增加人口也是不可能的!中國不少的人口學者主張限制,從而提倡生育節制的運動,但言者諄諄,聽者藐藐,雖說年數還不多,但即使再加上數十年,怕也不會有很大的效果,原因就在沒有照顧到所以不能限制的教化的因素。反之,歐洲英法德意比等國,數十年來,都有增加人口的輿論,並且先後已蔚成種種獎勵的政策,例如法、比兩國的家庭津貼,但其成績卻微乎其微,詳見格拉斯氏《人口數量的競爭》(Glass, The Struggle for Population)一類的作品,為的還不是同樣的原因。格氏的結論里始終咬定一個經濟的原因,假如經濟的寬裕適足以助長個人主義的人生觀的話,則可知這其間比較直接的因素決不是經濟的,而是教化的了。家族津貼一類的方法,從這樣一個立場看,適足以增高問題的嚴重性,是顯而易見的。
根據上文的討論,我們對於今後中國人口的數量問題究應以什麼態度,定什麼比較廣義的政策,是可以推想而知的了。上文說過,我們無須鼓勵,因為傳統的教化的勢力並沒有衰歇,它的鼓勵的力量還足夠強大。這種力量我們今後固無須再加意發揮,因為事實上既比較難能,理論上亦無此必要,但我們也正不必故意加以摧毀,應知一旦摧毀之後,再要用別的鼓勵的方法,來維持或增加人口的數量,是「自以為智而適成其愚」的一種舉動。英美法意等國最近數十年的經驗不就是前車之鑑麼?上文也說過,我們對於目前人口的數量,也無須乎故意限制;抗戰的經驗與歐洲目下國際間成敗利鈍的局面,既似乎告誡我們不必限制,甚至於不應限制,而上文一番因素的討論更說明了勉強的與浮面的限制也正復心勞日拙。然則我們將從此放任,而讓人口無止境的增多麼?上文既有傳統教化的力量在,可不鼓勵而自鼓勵的話,則此種危險豈不是很大麼?
那卻又不然。我們固然主張不摧毀原有的教化力量,卻並不反對加以相當的修正。我們固然主張舊力量的維持,卻也並不反對新力量的吸取。家族主義,當一種主義看,其流弊當然很大,無限制的鼓勵人口增殖,既是流弊的一種,不過其間接綿延民族的命脈和維持人口的數量的功績,也正復不宜一筆抹殺,我們在加以修正的時候,這一部分的精神是無論如何要設法保留的。也許把以前對於家族的忠誠轉移到民族身上去,就是修正的一法(詳見上文第一篇《論「對民族行其大孝」》一文)。為家族接續香菸,是忠誠的小者私者,因此,任何人不免勇於表示,初不問此種香菸值得接續與否;但為民族保全元氣,是忠誠的大者公者,一個人在表示之先,總得考慮一番,他所要保全的究屬是不是元氣的一部分,即或自身不能考慮,國家與社會當亦不能坐視。這兩種忠誠同一可以鼓勵人口的增加,而前者是比較無選擇的,後者是比較有選擇的,有選擇,則鼓勵之中即寓限制之意。說到選擇,我們就牽連到人口政策的一般品質的一方面了,數量的考慮原不能離品質的考慮而獨立,不過我們限於題目的範圍,目前姑不具論。
上節說我們對於舊的教化因素,固願加以維持,至少是有條件的維持,但也不反對新的教化因素的接納。所謂新的教化因素,顯然是指促成西洋近代生殖率低降的那些因素,也許個人主義的一個名目可以概括。個人主義,當一種主義看,也是有很大的流弊的,人口的無限制的緊縮即是流弊的一種。不過個人有個人的價值,個人發展的重要僅僅次於民族的發展,揆諸生物與種族的要求,個人固須對民族負責,為民族犧牲;而繩以社會與文化的要求,民族亦必與每個個人以充分發展其智能興趣的機會。所謂充分,固然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其相對的對象就是民族的要求。不過既屬相對,當其發展和對社會文化作貢獻的時候,對民族的要求勢不能沒有幾分抹殺。家族主義下的中國人是不很了解個人的地位的,結果,所抹殺的不是民族的要求,而是一己的發展。不過今後的局勢不同了。個人亦正有其重要的一層概念既因教育的發達而日就普遍,個人發展的要求也勢必因經濟能力的提高而日見迫切;到那時候,人口的增殖率行見自然低落,而人口的數量自然會受到限制。歐洲百年來的人口趨勢就是這樣來的,這些才是英法德意等國人口所發生恐慌的因,那生育節制以及墮胎等方法是一些緣罷了;有了因,緣自然會應運而生,似更無須乎故意的提倡。我們所願望的是,有另一種原有的教化因素在,此種新的教化因素所產生的自然限制的趨勢應不至於像不羈之馬一般,流於奔放一途,使民族人口踏上英法德意等國目前已經踏上而急切倒退不來的故轍。不過只是願望,無論如何虔誠,是不行的,我們還得有一番努力,即於修正舊有的教化因素而外,對新進的教化因素,也須加以有條件有節制的提倡,庶幾雙方活動的結果,可有彼此牽制之功,而無一方偏勝之弊。我所謂廣義的人口數量政策,就是這一類的努力,這顯然和西洋諸國所實行的狹義的數量政策大異其趣;不過關於狹義政策的失敗,至少已是今日一部分人口學者的公論。
一八 人口品質與人口政策
人口品質的觀念一向是建築在經驗之上的。在文化比較悠久的民族裡,這種經驗是極多的。在「人之雲亡,邦國殄瘁」,或「不有君子,其能國乎」一類的經驗之談里,品質的涵義是很豐富的。到了近世,自生物與人類演化的學說發達以後,品質的觀念更取得了學理的根據,生物演化的原因,就其大體而言,也就是人類品質遞進或遞退的原因。這種原因主要的有三個,一是變異,二是遺傳,三是選擇。關於這三個原因,我在此不預備作什麼解釋,因為它們早就成為受過中等教育以上的人的常識。不過,我要在此特別提醒一下,我們不講求人口的品質則已,否則,就不能不隨在參考到這三個因素;離開了這三個因素,人口品質的問題與政策是無從說起的。
人口品質的政策可以有兩個,一是廣義的與間接的,一是狹義的與直接的。前者著重在變異的鼓勵與選擇勢力的控制,後者著重在流品的辨別與婚姻生育的控制,也就等於遺傳的控制。我只說著重,而不說專重,因為無論廣義狹義,直接間接,變異、遺傳、選擇的三個的因素都不能沒有分。變異之所以值得鼓勵,因為其間至少有一部分是可以世代嬗遞而歷久不替的。選擇之所以能行使,也根本因為品性有遺傳的趨勢,不因世代的嬗遞而改變。而婚姻生育的控制,事實上也等於汰弱留強的一番選擇功夫。既然如此,又何以要分廣義狹義或間接直接的兩個方面呢?因為,只講廣義與間接的政策,或失諸遲緩而不著邊際,只講狹義與直接的政策,則失諸操切偏隘而不近人情。就事實論,目前歐美各民族中,能兼籌並顧到這兩方面的,可以說還沒有,我們所能參考到的,往往只是一些狹義與直接的政策。例如,在美國,政府費了九牛二虎之力來限制各國的移民,而同時對於國內種種強有力的反選擇的勢力,至今還無法過問。再如,在國社黨統治下的德國,一面竭力提倡婦女的三K運動及稗劣分子的絕育運動等,一面卻又大規模的排斥猶太人,使他們在國境以內無立足之地。德美兩國目前的人口品質政策,都可以說是留情於遺傳的小者近者,而遺忘了變異與選擇的大者遠者。廣義與間接的品質政策終究是一個文化與教育的政策,而狹義與直接的是一個政治法律的政策;在今日之下,一方面講論人口品質的優生學說既還沒有傳播開來,而一方面在統治階級里,有了科學的一知半解以後,便想操切與獨斷的施諸政治的人,或利用了科學的以至於假科學的一知半解,而想實現一種社會的冥想與民族的野心的人,又所在而有,這種局面或許是無可避免的。本書末尾一文所介紹的霍爾登的《遺傳與政治》那本書就是為了這種局面寫的。
廣義與間接的人口品質政策可以說幾乎是無所不包的;自然界以及文化界的種種勢力,舉凡可以獎勵變異與推進積極的選擇的,都可以網羅在這政策之內。一切所謂優境或改良環境的努力都可以和品質政策發生聯繫。一般的人不察,才以為優生和優境是截然相反的立場。其實不然。優生論者和優境論者所爭持的不是環境的應不應改良,而是環境所以必須改良的理由與著手改良時所注重的對象。優境論者所注重的對象是個體,他認為環境一經改善,瘦弱的可以成為強壯,愚笨的可以化為聰明,夭折的可以變為壽考。優生論者卻以為問題並不如是其簡單,就個人論,能否有這些變化,要看個人先天本質之中有這些變化的可能沒有,假若沒有,無論環境改善到什麼程度,還是不中用的。所以優生論者一面雖也未嘗不主張為個人而改善環境,一面卻特別注意到整個的民族與所由造成這民族的無數的血系或血統。瘦弱對強壯,愚笨對聰明,夭折對壽考,等等的品性,都有其血統的關係,這並不是說瘦弱、愚笨、夭折……的血統和強壯、聰明、壽考……的血統是截然兩事,不過有的血統里正面和健康的品性比較多,而有的血統里反面和不健康的品性比較多,卻是很尋常而容易指認的一個事實。環境一經改善之後,凡屬正面與健康的品性不特可以不遭埋沒,並且各得其充分發展與儘量向下代傳遞的機會。約言之,無論自然的環境或人為的環境自有其選擇或淘汰的力量,自有其決定下一代人口中品性的支配和一般品質的高下的力量。所以說,優生論者與優境論者的主張環境改良雖同,而其所以主張的理由則異。
舉兩三個例子吧。水旱之災所引起的饑荒的環境是亟應改善的,優境學者如此主張,優生學者也未嘗不如此主張。不過前者的目的著重在個人生命的維護,個人經濟生活的提高,以至於維護與提高後的團體生活的一般的維護與提高。優生論者卻以為這種環境是一股很大的自然淘汰的勢力,從單純的自然的立場說,凡是經歷過饑荒的人口與其子孫,對於饑荒的環境,因為淘汰的關係,可以有進一步的適應的能力,經歷的次數越多,這種能力便越大。但是從文化與近代社會的立場說,這種淘汰是弊多而利少的。久經災荒的人口,自私心比較強,逆來順受的能力比較大,智力比較弱,體格的柔韌性雖增加,而剛果性則減縮。為什麼?因為惟獨有這種種品性的人口分子才能在這種環境裡覓取一己的生存與血統的綿續,其沒有這種品性的分子不是餓死,便是病死,其有幾分傲氣而不受嗟來之食的更不免走上自殺的一途,其眼光遠些智力高些而又不甘於毀滅的則又移宅徙鄉、別尋樂土去了(說詳《人文生物學論叢》第三輯,《民族特性與民族衛生》 〔6〕 中《第三篇》)。換言之,災荒環境的影響所及,遠不止於一部分人口分子的經濟生活的低落,與一地方的文化生活的衰退,而根本可以侵蝕到民族的品質,災荒的區域越廣,災荒的頻數越多,這種侵蝕的程度越深。這種情形優生論者名之曰反選擇。翻譯《天演論》的嚴幾道先生相信我們人口裡有不少的惡劣的根性,如今三四十年以後,我們更發見了這種劣根性的一部分的解釋,就是災荒的反選擇的作用。優生論者對於災荒環境亦自有其迫切的優境論,不過他的優境論始終是從優生的觀點出發的。
下面的例子是從社會與文化環境裡隨便找來的,我說隨便,因為這例子很容易找,凡屬一個比較歷有年所的社會制度、風俗、習慣、標準、觀念,無往而沒有它的選擇或反選擇的力量。很好的一例是中國的家族制度。二三十年來,有識之士在這題目上發表的議論,以至於任情的譏彈的文字,不可謂不多了。但議論的分量雖多,總不出兩個立場:一部分從個人出發,認為中國的家制阻遏了個人的自由發育,所以亟應推翻,或根本改造;一部分從社會出發,認為它妨礙了中國社會組織的擴展,文化生活的進步,以至於國家觀念的發達。這些議論大致不錯。不過有一個毛病,就是不公允。其所以不公允的緣故,正坐發議論的人僅僅認識了一個狹窄的優境的立場。從優境論的立場看,無論所欲改善的是個人的或社會一般的環境,舊時的家制也許是有百罪而無一功。但若從優生論的立場出發,卻可以得一個功罪參半的判斷。中國家制對於民族的品質,我一向以為有維持相當水平的功,和毀損奇才異稟的罪,而獲功獲罪之由,也就是它的參雜的選擇和反選擇作用。舊時的家制在「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一類的信條之下,教人口中品質較好的分子始終能維持相當高的出生率,至少此種出生率並不低於品質比較低劣的分子,而沒有演成近代西洋社會所深恐的所謂軒輊出生率(differential birthrate)的現象。這是它的選擇的作用。同時,舊時家制下的社會與文化生活是很逼窄的,年代一多,此種逼窄的生活更不免陷入一種窠臼,不能自拔;品質比較平庸的人口分子,能自納於這種窠臼的自不難保世滋大,垂裕後昆,但品質比較特出,即上文所稱有奇才異稟的分子,便格格不相入了,格格不相入的結果,遲早不免於一個淘汰。這便是它的反選擇的作用(說詳拙作《家族制度與選擇作用》 〔7〕 一文,入《論叢》第五輯,《民族興衰各論》)。中國舊時的選舉與科舉制度也有同樣的功罪,特別是在唐代以後的一千年以內,不過關於這一方面我目前不預備細說。總之,中國民族之有今日,即在今日列強角逐的世界,依然有不少掙扎與力爭上遊的力量,不能說不是家制與選制一類社會勢力之賜;而各方面人才的不敷分配,一般組織能力的薄弱,一般開創的幹才的消竭,公私分明的觀念與守法精神的不易培養等等,也未始不是這一類的制度所遺留給我們的。
在文化方面我們再舉一個比較近便的例,就是政治思想與政治體制。歷來在這方面爭持最力與最久的大抵不外兩種主張,一是自由主義,一是集體主義,不過爭持者的立場也始終沒有越出優境論的範圍,所不同的是前者著眼在個人,而後者在全般的社會罷了。我以為只從優境的立場說話,這爭持是永無解決的一日的。但若改從人口品質或優生的立場說話,我以為自由思想與建築在這思想上的政制顯然的要較勝一籌。大抵集體政制之下,我們的團體生活可以有一時的安謐,以至於一時的緊張興奮,是無可懷疑的。但若企求比較長期的相安,尤其是比較持久的穩健的進步,那就只有自由的政制可以給我們。為什麼?就因為只有在這種政制之下,人口中各式變異的品性與每一品性各種變異的程度,包括所謂奇才異稟的程度在內,才有繁榮與孳乳的餘地,而社會生活與文化生活的進步無疑的是建築在這種變異品性之上的。上文所引「人之雲亡,邦國殄瘁」,「不有君子,其能國乎?」一類語句,我們大可以用這種立場來讀,而取得更進一步的意義。目前主張集體主義與集體政制的正大有人在,他們並且動輒以自由主義的名號加諸於作反對或批評的論調的人;不過他們應當辨別,同一主張自由主義,為個人的發展而作的是一事,為民族品質的保養而作的是又一事,前者藉口於天賦人權之說,不辨人品的高下,不顧個人對於社會的貢獻的大小,一味以伸張個人的權益為事,固然有它的極大的流弊,但在後者,這種流弊是不可想像的。對於這種不分皂白一味排斥自由思想的人我只要請他們考慮很簡單的一點:君主專制政體不能不說是舊式的集權政體的一種,假如清代末年的集權的力量再大一些,至於到一個可以消滅像孫中山先生一類的革命種子的程度。試問,還有革命可言麼?還讓我們今日有從事於抗戰建國的大業的機會麼?若說集體政制與集權不一樣,我也承認不大一樣,不過從君主個人的專制到社會集體的統制,其間距離並不很遠,就人口品質一端而論,其為受壓迫,遭箝制,以至於被淘汰,更是如出一轍。湯、武革命,有識者譏其為以暴易暴,近代有許多成功的政治革命運動,特別是為人口品質的前途設想,又何嘗不如此?不過在成功者正當自慶其成功的時候,正在被患得患失的心理所蒙蔽的時候,不肯靜心的加以思考罷了。
上文所舉的不過是犖犖較大的一些例子。其實任何社會或文化勢力,只要時間比較經久,無論其為一種宗教信仰、道德標準、法律成規、教育理想以至於哲學觀念都可以發生正負兩面的選擇作用。廣義與間接的人口品質政策,是輕易無法規定的,也許事實上根本無須明確的規定。不過在主持政教的人,一方面對於此種選擇的理論如能有明白的認識,一方面於設教施政的時候,在在能從大處著眼,對於人口分子的思想作業,不拘泥於其小節,不作揠苗助長的舉動,不以少數狹窄的軌範強其遷就,在不危害國家民族及社會安全的寬大的原則之下,避免任何強制與干涉的行為:果能如此,再益之以少許狹義與直接的人口品質政策,則民族雖大,猶之個人,也不難臻於「雖愚必明,雖柔必強」的境界。
至於狹義與直接的品質政策,問題就比較簡單得多了。在廣義政策一方面,我們到現在只有一些民族存亡興替的經驗可供參證,但在這狹義的方面,西洋各先進的國家已經多少有一些成規可資借鏡,其實施後的成敗利鈍,也已經相當的明顯,可以容我們抉擇取捨,特別是在所謂消極的優生一方面,即限制稗劣分子的婚姻生育一方面。狹義政策的內容大要不出三點,一是人口中流品的識別,二是優秀的流品或中上分子的婚姻生育的鼓勵,三就是中下流品的婚姻生育的限制以至於禁絕。
流品的辨識顯然是第一個步驟。人口分子的良莠不齊與此種現象的大體上必有其先天遺傳的根據,人類遺傳學發展到今日之下,我想是無須再加引證的。問題的要點是在如何辨別與如何比較明確與公允的斷定。大抵這種辨別與斷定的工作,在體格品性方面比較易,而在心理品性方面比較難,在中下的流品比較易,而在中上的流品比較難,在個人方面比較易,而在家世方面比較難。不過並不是不可能。自心理測驗的方法發明以來,我們對於各種心理品性,自一般的智力以至於特殊的才能及個別的意志情緒,多少都已有一些量斷的方法,在智力方面這種方法並且已經相當的標準化。根據了這種方法,英美等等國家對於其人口的品質也已經有過一些初步的調查或估計,例如美國在十年前白宮方面所派出的委員會得到如下的一個結論:人口中低能的分子占到全人口的百分之十五,其中百分之二對國家社會是絕對的一個負擔。對於中上的流品,各國一般的調查雖還似乎沒有,但在德美等國,在第一次歐洲大戰以後,即有所謂高才兒童的簡選與高才兒童專校或專班的設立,足見中上流品的鑑定,也是我們的能力所可以幾及的事。中國以前的科舉制度,所做的又何嘗不是這種鑑定的工作。目前主持政教的人,誠能在這方面加以探討,拿舊時的科舉制度做一個基礎,再參以近代品性心理學與人才研究所已獲得的結論,加以修正擴充,說不定一個簇新的人口品質鑑別的政策,就可以從這種探討中產生出來。目前的學校制度,固然也有它的鑑別的效用,但標準太不一致,辨別得不夠細密,人口分子進入學校的機會也不夠普遍,學校制度對於所謂道德的品性,其注意力之薄弱尤在以前科舉制度之下。有此種種缺點,學校制度,至少就目前的情形而論,至多只能做鑑別政策的一個輔助的力量,而不克負荷其全部以至於大部分的責任。至於目前的考試制度,雖也不無此種功用,但其貢獻尤在學校制度之下。它的最大的功能似乎在專替政府遴選吏才,讓喜歡從政的人也可從此得一進身之階,至於一般流品的抉擇,它是無力過問的。總之,學校制度可以鑑別一部分智力較強的人,考試制度可以選擇一部分幹才較高的人,但流品的辨認與斷定又奚止智力與幹才兩端而已呢?
至於家世或血系方面的調查,目前最感困難的一點是資料的缺乏。舊式的家譜到今日已成告朔的餼羊,全無實際的用處,中國如此,西洋也未嘗不如此。不過西洋新式的家譜學,經優生學者的一番努力以後,已經奠定了基礎,關於記載的範圍、方法、節目、以及記載的匯存與相互參證等等,都已經有了不少的公認的原則。在各先進國家,公私方面也已經有專門機關的設立,從事於家譜資料的搜集與研究,例如美國長島冷泉港的優生學紀錄館,在這方面已經有了三十年的努力。我們若能把兩晉、六朝、以及唐代推崇譜學的精神恢復過來,在中央一方面,依照六朝梁代以後的故事,專設一個圖譜局一類的組織,在地方方面,採取清代史學家章學誠氏「州縣設志科,而志科兼收譜科」的擬議,再參之以西洋近代在這方面的種種貢獻,對私家的撰述仍復儘量與以提倡鼓勵,積年稍久,對於人口中流品的變遷與血系的維持,自然會有一個親切的認識,而譜學經此提倡與整理之後,人口分子對於婚姻生育的行為,縱直接不為民族品質計,而為家族品質計,也不期然而然的會謹慎將事,目前那種草率兒戲的舉動,行見一掃而空。到那時候,人口的流品,特別是中上的一端,也就會不鑑別而自鑑別,無勞國家的過分的垂注了。兩晉六朝的流品之分,自有它很大的流弊,特別是在社會生活一方面,逮其末流,甚至於也發生過不少反選擇的作用;不過這是有原因的,對於流品的認識不夠與不正確,此其一;九品中正的制度把流品統製得過於嚴密,過於狹窄,此其二;今後流品的鑑別,對於這兩點自無法抄襲,也不應抄襲,那也就不至於發生同樣的流弊了。
狹義政策的第二方面是中上分子婚姻與生育的鼓勵。這一點,和上文所已討論的廣義的政策一樣,也是無法與無須嚴密規定的;並且,只要廣義的政策有著落,只要狹義政策的第一方面,即流品的辨別,有成效,這種鼓勵是勢所必然的事。我在上文《人口數量與人口政策》一文里已經討論到過,假如社會與文化的選擇勢力不加調整,但憑法律的制裁,金錢的獎勸一類狹隘與直接的方法是不中用的,德意法比等國對於一般的人口,包括中流以至於比較中下的流品在內,猶且不中用;何況個人的智力較高、眼光較遠、功名心較大、而活動能力較繁變的中上流品呢?
狹義政策的第三方面是全部人口品質政策最簡單的一方面,規定既最較容易,實施也最少困難。對於中下的流品,優生論者目前所主張的有效的應付方法不外三個,一是節育,二是隔離,三是絕育。節育的對象是中下而不甚下的流品,其對於中上以及中流之有局部的遺傳病態或變態的分子,也未始不適用。節育是私人的行為,事實上應由個人根據了自我的認識而加以抉擇,初非國家所能強制。不過優生教育發達到相當程度以後,這種自我的認識,即在稍有智力的人,也不難獲得,這在歐美比較先進的國家已有過不少的實例。到那時候國家為未來世代的公安計,再從旁加以政策的提挈,是很可以的。隔離也是目前已經比較流行的一種政策,特別是在美國。這和絕育一樣,是專為特別稗劣的人口分子而設的。隔離有兩個缺點,一是兩性分隔以後,不能有婚姻室家之好,二是公帑的耗費太大;它的唯一的優點是萬一診斷有錯誤,還有挽回的餘地。至於絕育便不然了。絕育是要施行外科手術的,在男子行輸精管割術,在女子行輸卵管割術,一經手術那就斷者不可復續,無可挽回了。不過它有幾個優點,一是經過手術的人依然可以結婚,在性生活方面也全無妨礙,其能從事於簡單的手藝或粗糙的工作的依然可以執業;他不但多少可以有一些經濟的生產,並且可以省卻國家一大筆養濟的經費。因此,絕育的方法在狹義與消極的人口品質政策里的地位,近年來已日見重要;在德美兩國,並且執行得已有相應成效,特別是在美國的加利福尼亞州(詳見下文《第五篇》中《美國加州優生絕育的經驗》一文)。這三種方法,我們都可以酌量的採用,固然,在採用以前,充分的智識上的準備是必須的,那也就屬於流品的鑑別範圍以內了。
人口品質政策的重要性,我想我無須再加申說,特別是在抗戰的今日與抗戰終了後的將來。戰爭是有嚴重的選擇作用的,正負兩面都有,而負的一面為多,這我在上面《抗戰與選擇》一文里已經討論過。為民族的生存計,抗戰是無可避免的,也是絕對不應避免的,因此,因抗戰而引起的反選擇作用也屬我們分有應得,絲毫不應推諉。但一旦抗戰圓滿結束,此種反選擇的創痕,亟應設法救療,設法補充,教人口的品質不但回復到戰前原有的水平,更從而超越這水平以上,豈不更是一件責無旁貸的事?我以前在別處說過,我們目前抗戰的大業以及其他建國的業務,所用的都是我們的祖宗遺留下來的民族的本錢,人口的數量是一般的本錢,人口中較好的品質更是特別有價值的本錢;抗戰以後,我們務必要把這筆本錢撈回來,並且要本上加利,以至於利上加利。要達到這個目的,非有一個健全的人口品質的政策不為功。
一九 人口流動與人口政策
人口流動的一個名詞是須要相當的說明的。一般的見解以為人口流動指的是移民一類的事實,例如,抗戰開始以來,淪陷區的民眾向西南各省遷移的活動。這固然是不錯,但這只是人口流動的方式的一種,其它的方式還有。最賅括的說,這種方式至少有兩個或三個。一是空間有形的流動,地域間的移民屬之,農村與都市間或舊稱為都鄙間的移民也屬於這一類。二是空間無形的流動,人口分子對於職業的選擇與更換就是一種比較無形的流動。三是人口分子在社會地位上的升降,或階級間的升降;階級一名詞是目前許多人所諱言的,不過無論諱與不諱,階級的現象總是存在的,至少社會地位總有優劣高下之分。這第三類的流動方式西洋社會學者叫做「社會流動」;不過這名詞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好處,加上社會兩字之後,並不足以把它和其它的流動方式截然劃分,其它的流動方式又何嘗沒有它們的社會性質呢?至於把社會流動翻譯成「社會變動」,那就更不妥了。二、三兩類流動的方式,雖屬比較的無形,在以前未嘗不看重人口品質的中國人卻也相當的認識;這從「流」字的傳統的用法裡就可以看出來;「九流三教」的「流」字暗示著第二類的流動;「流品」和「未入流」的「流」所表現的更屬清楚,「未入流」的人口分子也就是流動能力最小的分子,初不論此種能力之小,是因為先天品質的限制,抑或後天社會的制裁。
依據上文的說法,一方面以數量與品質的概念為經,一方面以地域、階級、職業等事實的條件為緯,一個比較完整的人口流動政策就至少得包括下列的幾個部分:一是關於地域間數量的調劑的;二是關於地域間品質的支配的;三是關於職業間人才的分布的;四是關於階級間流品的升降的自由的。下文擬就前三部分分別加以討論,至於第四部分,留待將來做另一篇文字的題材。
一、因調劑人口數量而促成的人口流動在中國歷史上是數見不鮮的;在集權政制的舊時代里,這一方面的流動政策似乎特別的容易推行。這種流動政策有的是因為經濟或食糧關係的,例如《孟子》上所講的魏惠王的「移民河東移粟河內」的政策,又如《周禮·地官》與《秋官》上所提的「移民就谷」與「移民通財」的政策。有的為軍事與國防的關係,例如歷代屯田,謫戍一類移民實邊的政策。又有特別有政治意味的流動政策,例如漢代劉敬與主父偃等所條陳的徙豪傑名家入居關中與茂陵的辦法。這種政治意味的政策又往往和遷都有關,例如,北魏自鄴遷洛陽,人口從行者四十萬戶。不過這一類為了實邊或為了強本弱末之計而執行的流動政策,其間總有幾分品質的選擇,而不儘是數量上的調劑了。政府強制的人口流動,大抵到了近代反不甚多見,自明代洪、永年間有過一番大規模的實邊運動以後,似乎就不再有過;從此所有的這方面的流動,十九是人口分子自動的,在數目上也比較零碎,談不上什麼政策。
不過在事實上這種政策還很有它的地位,過分強制的任何政策現在固然不再適用,但政府依然可以用些鼓勵或限制的力量,使人口數量在地域間的分布,取得一個更平衡與公允的狀態。所謂平衡與公允,一方面當然要看經濟與生產的環境能不能支持某一數量的人口,一方面也要看政治、文化、以及國防等等方面的需要。例如東北遼、吉、黑、熱、察等省,西南的滇、黔、桂、西康四省,事實上還可以容納比目前更大的人口數量,在抗戰以前,我們早就可以鼓勵一部分人口的移殖,在抗戰以後,似更有加以獎勵的必要。東北幾省的淪陷,與其說淪陷於日俄戰爭前後外交與內政的失敗,無寧說是淪陷於人口政策的不立。以遼、吉、黑三省之大而且富,到「九·一八」事變為止,只有得人口三千萬人,而這三千萬的數量,一部分是明代移民的子孫,一部分是清代開禁前後自動出關、越邊、或渡海的流民與其後裔。明代的移民雖屬衛所政策的結果,而自清代以迄民國初年,其間說不上絲毫國家政策的援助,要有一毫政策關係的話,那關係正和援助完全相反;誰都知道在清代末葉以前,一切海外和出關的移民是在所嚴禁的。東北的地廣人稀,這是最大的原因了;而其最大的惡果便是引起了強鄰的覬覦,終於造成了「九·一八」以還的局面。法國侵占越南以後,對於雲南的野心,一部分也未始不是這種情形所喚起的。
黃河流域中部與西部的各省,近代以來,都是輸出移民的區域,這顯然是頻年水旱之災所促成的。要教這幾省增加人口,無論增加之法是由於繁殖或移殖,勢非先把自然環境根本加以改進不可,這其間所需要的政策勢必是比較間接的了。黃河及其它河道的整頓、水渠的建築、森林的再造、以及其他足以防禦水旱之災的種種設施,都應當在這政策之內,至少這一類的設施應以恢復人口的適度的繁榮為最終目的之一。我們都知道這些省區在天然富源上原不亞於許多長江流域和南方的各省區,設或不然,它們在唐宋以前,決不能維持一個大量的人口與高度的文化,而歷朝也決不會選擇它們做首都的所在地。陝西山西的黃土何嘗不肥沃?何嘗不能生產大量的食糧?要不是因為歷代的因循泄沓,把水利一類的大政遺誤下來,就何至於有百孔千瘡的今日?《老殘遊記》的作者把黃河比做一條長滿了瘡癤和貼滿了爛膏藥的大腿,可見歷代治河的官吏,例如河道總督之類,於講究筵席一道之外,於腸肥腦滿之餘,只曉得貼爛膏藥,結果是:膏藥越貼得多,潰瘍越來得大,而流域裡的人口向南別尋樂土的越見得眾,一幅逐年必須重演的「流民圖」越演越見得慘苦。一旦抗戰結束而建國的大業從新開始,假若我們對黃河的水利再不能切實整頓,我們對北方省區間人口流動的調整,就根本不必抱什麼希望,甚至於對於一般的人口政策,也最好緘口不談,因為黃河的殃禍所至,不但影響了人口的流動,並且侵蝕了人口的本質,這是我在上文關於《人口品質》的一文里已經說過的。近代作家裡有人很有趣的指點出來過,中國的民族生活的休戚和水的關係實在是太密切了,所以,政治的治字,經濟的濟字,法律的法字,沒有一個不從水,假如我們對水沒有辦法,特別是我們祖居的黃河流域的水,結果是民族生活只有一個不治、不濟、與不法的歸宿,固不僅人口流動在數量上無從調整的一端而已。(據我所知,最先指出這一層來的是許地山先生,許先生於二年前在香港大學作古,彌可悼惜,不過這一點關於水的發見已大足以紀念許先生了。)這一層我們希望主持政教的人要特別的加以認識,而亟迫的開始加以整理,好在時至今日,這方面的專門智識與技術已經大見增加,當不至於再像前代一般的一籌莫展;他們應知只有實際的改進環境的工作,才可以鼓勵一部分散布在其他國境以內的民族分子作返歸祖居的考慮,只是高唱「開發西北」一類的口號與表演「民族掃墓」一類的戲文是絕對的不發生效力的。
海外移民的運動或華僑問題也應屬於這一部分的人口流動政策。閩粵兩省比較磽瘠的區域裡,其剩餘的人口相率向海外移殖,這固然一則由於濱海的關係,再則由於海外經濟勢力的誘引,三則由於人口分子中總有一部分在品質上有好動善移的性格,但最先與主要的動機之一總因為地方的生產力有限,不足以維持他們,或不能使他們充分的發展,所以向外移殖的行為多少可以在人口數量上收幾分調劑的效果。在這一方面,我們是一向沒有什麼政策的;在民國以前我們只有消極的禁止政策,近年以來,特別自僑務委員會設立以後,我們算是和已在海外的華僑,有了一些聯繫,但除了「懷柔」的一層而外,其它更積極的措施還談不到。政府和僑民的關係似乎至今還是很片面的,我們每年只見到幾萬萬的巨款和捐款從海外源源匯入,卻不見到有什麼深恩厚澤從國家流播出去,這種片面的局勢是絕對無法維持的,在列強殖民地政策日益強化之下,特別是在敵人的南進政策加速度的推進之下,假如我們目前再不能有一個積極的對策,海外移民運動的運命,大概在我們許多人的生命的歷程里,可以眼見它告一個終結。(這句話真是不幸而言中了,並且因為國際戰局的劇變,同盟國初期的失利,海外移民運動的終結,竟至於特別提前的來臨;而三十一年初夏以後大批僑民歸國時的狼狽與可憐的情狀,也不幸的很足以坐實我所說關於「國家深恩厚澤」的話!)
在這個積極的對策里,我以為有兩點應當特別注意。一是原有僑民的團結力與組織力的增加。敵人南進政策的第一個策士,堤林數衛,評論華僑的經濟活動,說他們單槍匹馬的個人能力雖有餘,而通力合作的團體能力則極形缺乏;這種評論的涵義是顯而易見的,就是,敵人的南進政策一旦在南洋立足,華僑與華僑的企業是極容易各個擊破而摧毀淨盡的。如果這評論是對的,而我相信是大致不錯的,則當務之急無疑的應是僑民中間團結力、組織力、與合作能力的加意培植,而此種培植的工作非有政府的提挈贊助不為功。團體與合作力的增加顯然可以有兩大效果,可以和敵人的南進政策對抗不過是效果的一個,其他一個,其重要性也正復相似,就是,可以向列強殖民地的統治權力爭取合法的政治和其他的權益,從而進一步的鞏固我們僑居的地位。二是促進我們海外移民的數量。歐洲許多觀察家很公平的承認華僑和各國殖民地的關係是互利的。美國的人類學家甄克士(Jenks)和優生學家普本拿(Popenoe)承認對於菲律賓的開發與建國,華僑的血統有很大的貢獻;澳洲的地理學家泰勒(Taylor)承認澳洲的北部、昆士蘭一帶,地跨熱帶,白人體格不合,土著智能太低、惰性太大,都無力開發,只有華僑能夠開發;這一類的學者大都主張容許適量的中國人向這些地帶移殖。三年抗戰的結果之一,已經把我們的國際地位提高了許多,而此種地位又和英美等民主國家——也就是和華僑生活最密切的幾個國家——最有關係,我們應當趁這千載一時的機會,根據了上文所提的互利的原則,要求這些國家修正他們的移民法令。
二、關於地域間品質的調劑的一部分政策,可以兩方面說:一是較大的區域,如中國的南北部,或各大河流域,或省區間的;二是都鄙間的。
對於區域間的品質調劑政策,在以前不能說完全沒有,不過不失諸偏頗,便失諸零碎。秦漢強本弱末的政策,便是偏頗的一例。此種政策的大弊,在特別注意畿輔的中心,而忽略邊遠的省分,名為強本弱末,終成頭重腳輕。歷代謫戍或充軍的制度有同樣的弊病,也可以算這政策的一部分。近世明清兩朝,官員分發,例須違避鄉土的省邑,無意中也有幾分品質調劑的功用,但此種功用,除了京官而外,恐怕是很小的,就因為它過於零碎,包括的人數既不多,官員卸任以後,是否居留不去,又屬完全自由抉擇,而非政策所能過問。不過我相信,七八百年以來,北方的人才雖呈一般的凋落之象,而以前首都所在地的河北一省,始終能維持相當的水平,直接是許多京官宦遊不去之賜,而間接是這種政策之賜。
不過就大體說,品質方面的這種人口流動是完全受了自然環境與文化環境的擺布,而沒有受政策的節制的。南方的卑濕煙瘴,即在一千年以前,以至於直到晚近,特別是就滇黔等省分說,限制了品質較好的人口,以至於一般的人口,向南方散布。到了北方的災荒的環境越來越壞,胡族的侵陵越來越厲害,中國的政治重心越來越不能在北方立足,於是品質方面的人口的向南活動才越來越活躍;抗戰以還,大批人口向西南的活動還可以看作這全部過程的一部分。要而言之,中國的人文中心以及政治中心的自西北而東南,更自東南而西南的全部歷程是這種人口的流動的一個必然的結果,而人口流動的本身又是為了適應歷代天災外禍的一個必然的結果,這其間可以說絲毫沒有政策的關係;在天災外禍的環境無法根本改善以前,這種政策也確乎無從樹立。不過這種流浪式的或漁牧式的人口流動所造成的人才分布的局面是顯然的很不健全的。北宋以前,人才最大的幾個中心是在黃河流域,宋代以後,這些中心移到了長江流域,特別是太湖流域,秦漢時代頭重腳輕的弊雖去,接踵而來的卻是一種局部不全麻痹的病態,在不全麻痹狀態之下,要希望整個民族國家的健全發展是不可能的。並且這種不全麻痹的狀態,不但在較大的區域之間可以找到,即在省與省之間,以至於一省以內的部分之間,也可以發見,例如蘇南之於蘇北,浙西之與浙東(據習慣的說法,以錢塘江富春江為界,其實是浙東北之於浙西南);這種不平衡的狀態的關係雖較小,但未始不是健全發展的一個障礙則一。
關於都鄙間的品質方面的人口流動,我在上面《論疏散人口》一文里已經詳細討論過,在此無須多說。都市是有向鄉村吸收比較優秀的人口分子的能力的,但它只知吸收,不知維護,不特不能維護,並且善於毀滅。換言之,都市是有很大的反選擇的作用的,都市越大,這種作用越強烈。這種作用我們以前本不大怕;國家既有一般的重農政策於上,較高的流品又自有其「耕讀世業」和「林泉嘯傲」的生活理想於下,這種作用雖始終存在,卻還不至於太大。到都市化運動正如火如荼的今日,情形便不然了。西洋關心民族品質的人士對於這問題目前也正在大聲疾呼,亟圖補救,想「迎頭趕上」西洋文化的我們又何能默爾呢?
在這方面應有的人口流動政策,顯然又是比較廣義而間接的。人民有行動與居住的自由,是國法所承認的,自不便橫加干涉。不得已,就又得求諸於環境的遷善了。這種遷善的努力不外兩部分,一是一般自然環境與文物環境的改進,二是教育方面的提撕警覺。大抵區域間的流動的調整有借於第一種的努力者為多,而都鄙的流動的調整有借於第二種的努力者為大。抗戰必勝以後,外禍的環境是勢在必改的;科學的技能發達以後,天災的環境也自有改進的希望,再益之以交通的利便,到那時候,全國的各區域雖未必盡成樂土,至少苦樂不均的程度可以末減,文化高下的懸殊也可以改觀,而品質方面的人口流動也自會取得一個比較平衡的新趨勢。都鄙間的流品當然也得靠環境的改良,特別是鄉村的環境,不過教育方面的努力更是刻不容緩的事,因為此種改良的工作就得靠鄉村中比較優秀的分子的提倡與努力,必須先把沒有離開鄉村的此種分子留住,才可以進一步的希望把已經離去的吸引回來。近年來鄉土教材的逐漸充實便是一個很好的現象,大可以做這種廣義政策的一部分。環境並不能根本改造一個人,但在稍有智力的人卻有選擇環境的能力與被好環境吸收而去的趨勢,孔子講「里仁」的道理,孟母有三遷的經驗,環境一經改善,流品較好的分子自不勸而留,不招而至。
三、關於職業間的比較優秀分子的流動或人才分布,我們的政策所應根據的也無非是一個平衡發展的原則。健全的社會發展當然靠人口分子間適當的分工合作,而適當的分工合作最大的條件是每一種分業中都得有些上流的人才,庶幾此業與彼業之間,在價值上不至發生過分的高下,而在社會的視聽里也不至於太分軒輊。中國以前太看重讀書人,太尊敬讀書人做官,於是士與仕的兩個職業或一個職業取得了超越尋常的地位,而人口中比較優秀的分子便幾乎掃數的流入讀書與仕宦的一途,結果,仕宦既有了人滿之患,而其他職業更吃了人才寥落的虧。士、農、工、商、兵的四民或五民,其地位的高下就等於列舉的先後,越先價值越高,越後價值越低;事實更告訴我們:只有士的價值最真實,其餘根本就是一些餬口之計,只有其低限度的經濟的地位,而沒有文化與社會的地位。當年太史公把《貨殖列傳》放在全部列傳之後,據說已經有他的貶薄的微意,不過到了後世官史里,貨殖的人才便根本沒有進列傳的資格,即此一端,已足征風氣之所趨了。結果是,治人與食於人的分子相對的越來越多,食人與治於人的分子相對的越來越少,根據了孟子大人小人的區別,或君子野人的區別,所謂大人或君子十分之八九終於集中在讀書仕宦的一個職業里,而其餘職業的分子悉數是所謂小人或野人;小人或野人是不會有文化與社會地位的;二三千年來,這些名詞儘管不很流行,而一般的看法卻始終沒有改變。論者說中國文化著重在生活浮面的格式,而缺乏實質的生活條件做襯托;我一向認為這評論是很對的,而其所以有這種「空頭」的狀態的一大原因,就是各大職業之間的人口流動失諸過於偏注。
西洋也未嘗沒有過同似的情形。在基督教全盛或占絕對優勢的時代,一家之中,比較優秀的子弟幾乎沒有一個不以加入教會工作為最大的榮譽;結果也正復相同,教會是發達了,畸形的發達了,教會以外的職業卻無一不呈人才凋敝的現象(法律一項是比較的例外,但當初也只有教會所制定的法律,所以也未始不是教會職業的一部分)。教會的職業事實上又對於高級的流品只能吸收,而不能維持,每一世代之中,獨身的主義與誡命在祭壇上所貢獻的最多與最大的犧牲就是這種流品。宗教文化與教會事業最繁榮的一段西洋史,也就是史家所稱為「黑暗時代」的一段西洋史,這一點貌似矛盾的事實是不容易解釋的,除非我們一面承認當時職業間流品的分配太不平衡,一面更承認教會職業的反選擇作用。西洋這種職業間流品的支配到近代而一變。就美國而論,近在四五十年前,最崇高的終身事業還是讀神學與當牧師,當時吸收第一流人才最多的無疑的是牧師的職業;但到了最近,似乎當牧師的只是一些第二流第三流的人才,第一流的人才已經從牧師職業里解放出來而逐漸分布到其他職業里去。這一點說不定和近年來美國百業的突飛猛進很有幾分關係。不過,職業間流品分布的平衡狀態終究是不容易維持的;最近美國那種「富商崇拜」的新趨勢也是一樣的要不得。
根據上文所述的經驗,可知在這方面我們也應當有一些廣義的政策。這政策可以分經權兩方面說。經常的是,我們在一切較大的職業里,總得吸引、維持、與培養相當數量的高級的流品。我並不相信羅素所提出過的職業平等論,職業是有大小粗細高下之分的;三百六十行儘管行行出狀元,那狀元的價值決不能完全相同。不過有兩層我們不能不承認:一是各種較大的職業,或與經濟的生產有關,或與秩序的維持有關,或與教化的創造有關,或與生活的美化有關……,都是任何時地缺少不來的,在他們中間我們不容易也不應當強分什麼軒輊。二是同一職業之中可以容納各級流品的人,自設計的工程師到專用體力的粗工,從農業專家到挑泥擔糞的農夫,其間可以包容很多的流品;這種種流品都少不得,都可以各盡所能的有所貢獻,不過下級的流品不怕找不到,而高級的流品是否找得到,就得看這種政策的有無了。這政策所依據的最大的原則,就是承認各種較大的職業,在今日複雜的社會生活之下,各有各的效用;同時,為人口分子的個人一方面設想,承認一切才能技藝對社會與文化都可以有貢獻,貢獻的大小完全要看他的才能技藝可能發展的程度而定,而社會與國家決不勉強的就各種才能技藝定下一個價值的表格來。這一段話是可以和上面《人口品質與人口政策》一文里所提的「變異的鼓勵」一端相呼應的。
但為矯正目前已有的不平衡的狀態起見,一種權宜的政策也有它的地位。近來中央教育當局的特別注重理工兩科,就可以看作這樣的一個政策。我們已往對理工的科目太不注意了,我們甚至於把他們看做致遠恐泥的「小道」與壞人心術的「機巧」;我們要把這種觀念改變過來,非得權宜的對理工科目特別的加以提倡鼓勵不可。音樂的藝術目前也有同樣的需要。不過,話應當說回來,這只不過是一個權宜的與暫時的辦法,一切矯枉的努力的最後目的無非是求一個比較持久的正直,一切權宜的措置求一個經常,一切偏頗的設施求一個平衡。要不然,這一類的努力就成為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勾當,於全體的長久治安沒有幾許補益。我們教育當局一定得用這樣一個眼光來衡量與裁製他們的這一類的政策,日後才不至發生新的流弊。他們不但自己應當有這種眼光,更應當教接受政策的實施的人民體諒到這種眼光;否則,一個抑彼揚此的政策標榜於上,一種豐茲嗇彼的風氣便不免養成於下,政策儘管是暫時的,而風氣卻是比較持久的,比較廣被的,勢必牽動到各種職業的社會地位而影響到不同的職業分子的生存與傳世的機會,等到反選擇的作用發生以後,再要求比較永久的平衡發展,就很困難了。這一方應有的廣義政策,若再推而廣之,也就成為國家應有的文化政策;尚文尚質、尚文尚武一類的政策,固有其一時的補偏救弊的功用,但與其任其自然,到了相當時期之後,必須改換風氣,另立一個崇尚的對象,何如放遠眼光,從長計慮,能比較永久的維持一個文武不偏廢與文質彬彬的平衡狀態?
抗戰開始以來,上文所討論的三類人口的流動都增加了速率,成為一種波動的現象,不止是平時的流動而已。但就大體說,這種波動還是抗戰的局勢所造成的一種現象,其間政策的成分極少。淪陷區以內民眾的救濟、難童的搜集與保養、淪陷區內青年移入內地的招徠、青年的不准進入某某區域等等,雖都算是一部分的政策,至少都用一些政治的力量來推行,但大都沒有通盤的計劃,有的連所以必須推行的意義也不很清楚,只是為一時政治的方便,不能不推行罷了。不過人口的流動,無論是那一類,一方面有自然與文化的環境裡的種種勢力從外面推挽,一方面有內在的好動善移、自求位育、物尋其類的傾向從裡面驅策,假如我們對這種內在的力量沒有親切的體會,同時對外緣的勢力不加以適當的調整,這一種零星的政策是沒有多大用處的。要調整外緣的力量,也許是抗戰結束後建國大業的一部分,目前不易措手,但要了解人口流動的性質和它對於國計民生民族運命的關係,與夫在這方面必須有一個寬大的政策的理由,抗戰過程本身所給與我們的機會,是無上而不容放過的。
二〇 人口政策的一個先決問題
在抗戰以前,國人對於本國的人口問題,除了極少數的專家以外,大都是隨便說說的。抗戰開始以後,特別是到了最近的一兩年,大家鑒於抗戰過程中大量的壯丁的損失,以及一部分優秀青年的為國犧牲,於是才逐漸感覺到這問題的迫切。去年(三十年)春天,八中全會通過的許多議案中,有一個是「獎勵生育,提倡優生,發揚民族,以固國本」案。行政中樞設立社會部以後,部中不久就組織了一個人口政策研究委員會,一年以來,不斷的在檢討抗戰一旦勝利以後行將留交給我們的最艱巨的這一個問題。政府與學校機關,近年來對於人口的普查、生死婚姻的登記,也特別注意,例如清華大學國情普查研究所三年來在昆明一帶所做的調查與統計工作。一兩年來,公私團體舉辦刊物,或約人演講,關於這個問題的稿件與講題也似乎一天多似一天。若不是因為大家感覺到這問題的迫切,我相信這一類的活動是輕易不會發生的。
不過我們若加分析,可知這種迫切的感覺並不太普通,對於這問題所感覺到迫切的部分也很不一致。有的人,特別是服膺中山先生的民族主義的許多朋友們,所感覺到迫切的,是一個人口數量的問題。在抗戰以前許多年,中山先生在民族主義的演講里,已經深深的感覺到我們的出生率不如別的民族,認為有提倡增加的必要。抗戰以來,這種感覺的深刻勢必加上許多倍數。有的人,特別是一向主張生育節制的一班朋友們,在抗戰前,認為限制人口的增殖是當代中國的第一要圖,到了抗戰開始以後,也只認為我們應當維持一個適量的人口,而不應漫無限制的增加;固然,多大的一個人口才配叫做適量,這一班朋友們,以至於西洋的許多人口學的權威,一時也無法加以斷定。有的人,特別是少數對於優生學或民族健康問題有興趣的人,則在抗戰前後始終認為無論一般的人口數量應增加也罷,應減少也罷,應維持現狀也罷,人口中本質比較優秀與壯健的那一部分無論如何應當增加,經過了抗戰的損失以後,這種增加的必要,自更見得顯然。最後還有一種人,特別是許多和家庭生活關係日見疏遠的有知識的女朋友們,我們從她們的言論與行動上,至少可以推論到一個第四種的感覺,就是認為人口在量和質上都沒有了不得的問題,她們既不主張一般的增加,認為但須減少死亡率與收養無家可歸的兒童便行,更不主張優秀分子的增加,認為這種分子在這時候正應當替社會國家效力,不應當被生男育女的勾當所糾纏不清。
我個人的感覺屬於第三種。我不反對增加人口,也不反對減少人口,也不反對維持現有的數量,不過我們不能不問:所增加、所減少、所維持的是人口中的什麼一些部分?如果所增加的是中上的分子,所減少的是中下的分子,所維持的是大量中材的分子,我認為誰也不會反對,至少我是不反對的。如果一面主張一般的增加,而實際所增加的只是中下的分子,或一面主張一般的減少,而實際所減少的只是中上的分子,那危險就非常之大;我認為上文所引有第一種與第四種迫切感覺的人所持的見解便會引起這種危險,並且事實上這種危險已經存在。
何以說這種危險已經存在了呢?例如去年八中全會所通過的那個議案,據我個人的了解,所謂獎勵生育,決不是一般的獎勵,而是有限制的、有條件的獎勵,就是獎勵中上分子的生育,所以下文會有提倡優生、發揚民族、鞏固國本一套的話;如果所獎勵的是一般的無限制的生育,而所得的結果是一般的不分皂白的增加,則不但根本違反了優生的原則,並且只有替民族國家添上許多問題,而絕對收不到發揚與鞏固的效果。我個人認為那個議案只能有這樣一個解釋,就是和上文第三種迫切的感覺最能呼應的解釋。可惜其他關心國是的人未必都這樣解釋,至少被分發到這個議案而應該負責草擬詳細辦法的許多朋友們沒有能這樣解釋。據聞當初這議案是交給中央黨部的全國婦女工作討論會去草擬辦法的,結果是這個團體 〔8〕 ,並且準備向政府提出在精神上我認為是截然相反的一些意見來。三十年八月十四日重慶的《大公報》登載著一段消息說:「茲悉因該討論會之參加者及婦女運動委員會,皆以切實撫育現有兒童,較諸獎勵生育更為切要,故將前提案暫行擱置。聞今後將從收養流浪兒童、禁止溺嬰、墮胎、避孕諸方面努力;並建議政府多量啟用婦女界人才。咸以培養幼小,終不如呼喚若干萬有能力之婦女參加抗建工作為能應急需雲」。隨後不久,有一位大概是討論會中負責的人在新組織的《婦女月刊》上發表了一篇稿子,認為人口政策的當務之急是在竭力設法減低死亡率,特別是嬰兒死亡率。
我很希望《大公報》所登的消息是傳聞之誤。如果是真確的,那問題就非常之大。小而言之,這樣一個消息充分的暴露中國智識界婦女的智識太欠缺、責任心太薄弱、而「從而為之詞」的能力卻又很大。大而言之,如果消息中所主張的各點全都見諸實行的話,民族的健康程度上就不免發生極惡劣的影響。我不反對,我想誰也不會反對,收養流浪兒童,和禁止溺嬰、打胎、和避孕方法的濫用,我們也很主張嬰兒死亡率的減少。不過這是一些消極的措施,對於一般人口數量的增加與維持,也許有少許補助,但是對於人口中本質優良的分子的增加與維持,可以說是等於杯水車薪,不濟於事。近代西洋優生學家把選擇分為兩類,一是死亡選擇,二是生殖選擇,認為死亡選擇雖應設法減少到無可再減少的地步,生殖選擇終究是最積極最有效的提高民族品質的方法。有兩位很不客氣的說:「一部分從事於衛生與醫學防護的人儘管把近年來的進步宣傳得很熱鬧,其實是不相干的。換言之,嬰兒的死亡,一大部分是由於內在的缺陷,由於脆弱的氣質,由於精質上的不適宜於生存。因此,從優生學的立場看,嬰兒死亡對於民族的損失,畢竟是有限的」(美國普本拿與約翰孫二氏合著的《應用優生學》,第五章)。約而言之,民族健康程度的維持與提高,有賴於健康分子的出生率的增加的,比有賴於一般人口中的嬰幼死亡率的減少的,要密切得多。中國的生活環境太壞,特別是自從抗戰開始以還,我們在引用這一類西洋的理論時,也許在適用的程度上要加以修正,但這種理論的精意是不分畛域的。
知識界婦女所發表的這一類見解,誠如《大公報》消息所傳,還有其他很嚴重的語病。我們要問,是不是人口中的女子,可以像他們所希望的那樣分工,一部分管生育,一部分管教養,一部分專門從事於和生養不甚相干的抗建工作?假若真可以分工,應該分工,我們更要問,究竟那一種女子宜乎管生育,那一種宜乎管教養,又那一種是兩不相宜,而只宜乎抗建工作?我們讀了那一段消息,覺得據一班婦女界先進的看法,似乎有能力的婦女是最適宜於抗建工作,而不宜乎、至少是犯不著,生養幼小,反過來不就等於說,生養幼小一類的未能免俗的細事,最好是讓沒有能力或能力稍差的婦女為之,其最令人難於索解的一點是,好像生育與撫養幼小算不得抗建工作的一部分,甚而至於與抗建工作不相干。我們卻以為抗建工作最基本的條件就是生育與撫養幼小,特別是有能力的男女分子的生育與撫養幼小。今日知識界婦女認為生養幼小並非當務之急,或並非抗建工作的核心部分,乃是因為上一代的婦女已經把這生育劬勞的責任負了去。若不是她們曾經負過這種責任,試問,現在又有誰來抗戰?誰來建國?更有誰來發揮這一類生養幼小與抗建工作不甚相干的錯誤的議論?如今到了我們這一輩,卻想直接間接有形無形的諉卸這種責任,只圖一時個人在社會界與文化界中自由的活動與充分的表見,根本忘記了抗戰的工作有止境,建國的努力無窮期,而此種無窮期的努力在後一輩以至於許多世代里將不知需要多少有能力的民族優良分子!我們未嘗不承認,在目前的社會狀況之下,有能力的女子要結婚,是有極大的困難的;要她們提高出生率,更是談何容易。不過我們應當有的態度,是充分認識這種困難,竭力設法加以解決而不應當「從而為之辭」。
我們一面看到人口政策的要圖,特別是在抗建期內,是在提高優良分子的出生率,而一面又不幸的看到婦女界的一班領袖,即一班特別優良而有能力的婦女,正借了抗建工作的大名義,來推諉這種提高出生率的責任,所以我們認為目前且慢提人口政策的本身,而應當努力於一個先決問題。這問題就是優生教育的問題。
這先決問題的細節目應屬於學校教育的範圍。我不預備在這裡說。我只預備提出兩點,一是教認識,二是教責任。什麼是優生或民族衛生?遺傳和環境之間,究竟有什麼關係,什麼比較?什麼是人類或民族分子間的差等現象?什麼叫做流品?流品的不齊是從何而來的?又什麼叫做選擇或淘汰?民族盛衰的種種因素之中,選擇或淘汰的力量究有多大?能大致答覆這幾個題目,一個人對於優生的學術算是有認識了。有了認識,他就決不會認為只要禁止避孕、打胎、溺嬰,以及收養流浪的兒童,減少嬰幼的死亡,便已盡了扶植人口的能事。智識的取得是第一步,責任心的培養與懷抱是第二步,是更重要的一步。中國人原是最富有這種責任的,我們以前負責任的對象是家族,我們這種責任心所蔚成的美德叫做孝,我們如今但須把家族的對象換做民族,把對於家族的小孝轉移為對於民族的大孝,民族中所有優良健壯的分子,特別是有能力接受教育的分子,誠能了解這種責任,能日惕夕屬於民族祖業的不絕如縷,於前途建國工作的在在需要大量的人才,從而各自努力於健全婚姻的選擇,美滿家庭的組織,康強子女的生、養、教,則先決問題能解決的一日,也就是人口國策確立的一日,也就是國運隆昌的基礎得以奠定的一日。
二一 社會行政與優生
人口學分為兩部分,一是關於人口數量的,一是關於人口品質的。人口品質的部分又分為兩方面,一是先天遺傳的,二是後天教養出來的;先後天之分,應以成孕做界線,而不以生產做界線。成孕以前品質的改進屬於優生學術的範圍,成孕以後品質的發展屬於優境學術的範圍,尋常一切改良環境、提高生活、發揚才能、糾正習慣的學術都在這範圍以內。要改進先天的品質,到目前為止,我們知道只有一條路,就是選擇或淘汰。人口分子的本質大有不齊,就現成的本質良好的分子,經由婚姻生育的兩條途徑,加以鼓勵,許其繁殖,叫做積極的優生學術;就現成的本質卑劣的分子,在婚姻生育的行為上,加以限制,甚至於加以禁止,叫做消極的優生學術。積極與消極的兩方面都做得有相當成績以後,即應該蕃殖的分子終於蕃殖,而應該受淘汰的分子終於遭遇了淘汰,那又叫做正選擇;倒過來叫做反選擇。民族的健康與保世滋大建築在正選擇之上,而反選擇則可以召衰微與淪亡的大禍。
根據了上文的一段話,我們可以很容易的推論到優生學術和一切行政的關係,而和社會行政的關係綦切尤其顯然。普通一般的行政以及社會行政的目的全都在改良或促進國民的生活,不過,在優生學術發達以前,所謂生活改進往往只限於國民個人或國民團體的一時的或當代的福利,而並不瞻顧到未來的世代,或因不明優生原理的緣故,表面上以為瞻顧到了,而實際上並沒有,甚至於可以得到完全相反的結果(說詳上文《民族健康釋義》一文)。
就國民個人或國民團體的當代生活而論,我們很容易承認一切社政的設施大都是有利的,而就未來的世代而論,即就民族的前途而論,究竟利害如何,禍福如何,就得看情形說話了。我們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說。慈善事業是社政中間很重要的一種。在不了解優生原理的前代,一切公私慈善事業,一切所謂「好事」,所謂義舉,體天地好生之德,維持與扶植了不少的人。從受惠的各個個人看來,這當然是再好沒有。從社會與公安的立場看,這就不一定完全有利了,因為其中確有一部分的分子是不值得扶植的,或扶植的結果徒然增加了當代社會的負擔。再從民族的觀點看,那扶植的結果簡直是弊多於利,因為所扶植的往往不止是一些疲癃殘缺的個人,而是一些疲癃殘缺的血統;扶植得越周到,則不但這一類的個人越有苟延生命的權利,並且越能夠取得長養子孫的機會,而根據祖孫父子大致相肖的原則,這一類的子孫往往成為後來世代的慈善事業的對象。如此,慈善事業辦得越多,越普遍,則後來世代慈善事業的需要便越大,社會的負擔便一年大似一年,而民族的健康便一代不如一代。
上文說的還是理論,我們再舉一個關於慈善事業的實例。在十九世紀末年,在義大利的北部,阿爾卑斯山的山麓,有一個乞丐的淵藪,那地點叫做愛奧斯達(Aosta),是一個有名的長養乞丐的市鎮。這市鎮上大量乞丐的得以維持滋大,靠的是兩種力量,一是登山遊客的慷慨,二是天主教神父的慈悲。遊客的施捨扶植了他們的物質的生活,求乞而來的一錢半文,維持溫飽固然不足,苟延殘喘,綽乎有餘。天主教的神父則一面根據了「貧窮的人有福了」的教義,在精神生活上加以鼓勵,一面更覺得凡屬上帝的子民都有蕃育的權利與義務,不辭勞瘁的替他們撮合,於是愛奧斯達的乞丐人口便越來越大,成為一個特區。當時的游山客人中間有一位美國的教育家與優生學家叫做喬登(D. S. Jordan),他也是一個痌瘝在抱的人,一面目擊乞丐們的窮愁潦倒,一面也覺察到當地政府的一籌莫展,坐看乞丐人口的日益膨脹,他就替他們出了一個很簡單的主意,就是,對乞丐們的一切努力應只做到一個贍養個人生命使盡其天年的地步,而絕對不讓他們結婚,即男女乞丐應絕對隔離,自由的接觸既有所不容,神父的撮合更在所必禁。這主張居然得到了當地政府的採納。於是,到三四十年以後,到喬氏第三次游山的時候,愛奧斯達的乞丐居然只剩寥寥可數的幾個老太婆了。
喬氏和一般優生學家的理論是這樣的,乞丐不一定有種,但乞丐的所以造成,後天的環境而外,自有種種卑劣的品性先打上了底子,而此種品性是先天遺傳的,要減少乞丐的社會病態現象,必先限制這種品性的遺傳,所以就不能不採用隔離與禁育的一條路。這當然是專指已成痼疾狀態的丐乞現象而言,其他零星與臨時的丐乞行為,例如天災人禍以後的難民的行乞,自不在內。無論如何,自從喬氏做了這一次真正的「好事」以後,從事於慈善事業的人已經逐漸取得了一個新的觀念,就是,慈善事業的最後目的,是在減少後來世代對於慈善事業的需要,也可以說,慈善事業的最大效用,不在救濟若干個人,而在救濟民族,使不因一部分卑劣分子的加多、卑劣血統的蕃衍,而日趨於衰頹危亡之境。
上文云云,可以說是全部屬於消極優生的一方面。在積極一方面的理論也是一樣的。一部分的社會行政是以人口中比較中上的分子做對象的,或非與中上分子合作提攜不能成事的;對於這一類的分子,社政的目的也應當比目前更進一步,個人的成功,團體的效率,固然重要,但若一味注力於此,而於民族健康的前途,不隨時加以提醒警覺,則個人一己的樂利越多,成功越大,民族健康所受的威脅便越嚴重,社會一時的效率越提高,一時的生活越熱鬧,民族前途的命運便越容易走上鬆懈與冷落的境界。這決不是一些聳聽的危言,而是有理論與事實的根據的。在理論上,個人一己的興趣,社會一時的福利,和民族永久的健全發展,是有幾分不可避免的衝突的,這自從斯賓塞爾以來,我們已經一天比一天看得清楚。在事實方面,英、美、蘇聯等國家便是一些前車之鑑;這些國家,或在個人幸福方面,或在集體效能方面,都有過顯著的成功,但在縱貫時間與世代的民族健康的一方面,他們的問題的嚴重,或猶在我們之上,這些國家裡談優生學的人事實上也已經看出這一點來。
說得更直接與清楚一些,就是一切社政的設施,不但要提高個人的樂利,增加團體的效能,更要保證人口中一切中上分子的血統可以綿延勿替;即於一己的成功,一時的安居樂業而外,更要於無形中培植他們對於子女的興趣,使能兼籌並顧,甚至於不得已時寧願犧牲前者,而特別維護後者。關於這一點,我於七年前即寫有《優生與社會設計》 〔9〕 一文,現在恕不多贅(入《論叢》第五輯,《民族興衰各論》中)。
至於直接提高優生的社會行政,或在積極方面鼓勵優秀分子的婚姻生育,或在消極方面限制卑劣分子的婚姻生育,這關係自更顯然,可以勿論。
二二 《南洋移民與其鄉土的社會》
七八年前,太平洋國際學會委託清華大學教授陳達先生做一種關於南洋華僑的研究。特別要注意到僑民所由產生的地域裡,因僑民的關係,所發生的社會與文化的變遷。本文所要介紹的就是這一番研究的結果。原書是用英文寫成的,題目是Emigrant Communities in South China,另外有一個比較長的副題 〔10〕 ;主題與副題合起來的大意,就等於《南洋移民與其鄉土的社會》。陳先生這一種研究,在相似的題目之下,曾先用中文寫出,交商務印書館出版 〔11〕 。不過這次的英文本並不是那中文本的譯本。
全書本論凡十章,分論環境與種族、文化特性、社會變遷、生計、衣食與住、家制、教育、健康與習慣、社會組織與事業、宗教。又篇首緒論一章,專敘本書的緣起、方法、與布局。篇末附錄三種,其中關於南洋移民史料及華僑教育的各一種,雖入附錄,其重要性並不在本論之下。
全書有一個總的骨幹,就是著者的環境三方面說:一是自然環境,第一章屬之,二是社會與經濟環境,第二至第九章屬之,三是精神環境,第十章屬之。把宗教信仰特別提出來,作為環境的一方面,是很有意義的。這第三種環境在人生所占的地位,固然因人因時代而異,但誰都不會沒有它的成分,在任何時代里我們都可以換湯不換藥的找到它;有時候它可以成為一個人的環境中最龐大的部分,甚至於把其它兩種環境都擠到背景里去;歐洲中古時代整天憧憬著天國式極樂世界的宗教家,和比較近代的隱身在象牙之塔里的理想家,便是這種人的極端的例子了。若再進一步,那例子就得到瘋人院裡去找。但無論此種環境的成分大小如何,常態與變態的程度如何,就在這環境中討生活的人說,其真實性與其足以激發行為的力量,卻是與其它兩種環境一樣的。所以把它列作人生總環境的一個方面,是很有它的價值的。
不過這環境三方面之說也有它的欠缺。嚴格的說,只有第一方面是比較純粹的環境;第二方面與第三方面名為環境,實際上一半也是人類在第一方面力求位育的表示與結果。此種表示與結果,就後起的世代說,無疑的是環境的一部分,但就作此表示與得此結果的當世的人說,它們不能算做環境。如果把這些都算做環境,結果就不免發生一種危險,就是只注意環境,而忽略了人,只注意人在環境中位育的成果,而忽略了位育的起因與動力。
我對於陳先生這本書,覺到可以提出評論的只有一點。華僑生活的研究,不論是在南洋僑寓地的生活,或在閩粵出生地的一種迴響的生活,應當不止是一種位育的研究(a study in adaptation),而也是一種位育力的研究(a study in adaptability),陳先生的這本書,當位育的研究看,無疑的是有餘,當位育力的研究看,則顯然的不足。
海外移民運動的因素不一而足,而大要不出三類:一是地理的,二是生物的,三是文化的。對於一、三兩類因素,陳先生都有很充分的討論,對第二類則可以說沒有。它在第一章固然討論到種族,但種族原有二義,一是動物分類的種族,二是血系優劣的種族;只就第一義說,種族一點的討論和移民運動的發生與發展沒有什麼因果的關係,即不能有什麼解釋的價值,而陳先生所注意到的恰好只是這第一義。在討論社會變遷的一章里(頁四九),陳先生說到移民與社會變遷的關係,也只提到地理與文化兩方面的因素。在生計的一章里,討論到僑民職業的變遷時(頁六九)似乎只承認此種變遷與傳統習慣、家庭地位、早年教育、及僑居環境等因素有關,而個人的智能興趣,似乎不關宏旨。在健康與習慣一章里,講到吸食鴉片的癖習時,陳先生引醫藥界流行的見地,認為此種癖習足以減縮壽命(頁一八八);其實還有一種見地近來也日見通行,就是,身心脆弱而有夭折傾向的人才容易染上這種惡癖,其身心健康的人,間或有此惡癖也未必夭折。在宗教的一章里,著者一面承認許多華僑對祖國社會的改造頗有一種百折不回的熱誠,一面又指出這種熱誠的源泉不止一個,例如這種人的「社會精神或公益精神的真實性」,又如僑居時代深受磨折後的一種覺悟與反響的心理;而最重要的則為「中國傳統文化里潛藏著的一種精神的動力」(頁二二七),這顯然又只是一個文化環境的解釋;所謂「社會精神」是可以有生物的涵義的,但不清楚。又同章內討論到早年僑民死亡率的高與此種高死亡率與宗教信仰的關係時,著者說,「歷年以來,疾病與精力衰耗把那些因種種理由而不合水土的分子給收拾去了」(頁二三四);其實只就水土不合一端而言,除了生物的理由而外,並無很多的其他的理由。我們舉出這些例子來,並不是說著者的見地在每一個例子上一定有什麼錯誤,不過是要表示他對於生物的因素似乎沒有充分的考慮到罷了,至少沒有給它一個和地理因素或文化因素同樣的地位和相類的待遇。
著者當然並沒有完全忘記生物的因素。完全忘懷是不可能的。例如,他說「從上文我們不妨推論到,在志願出國的移民中間,有相當大的一部分對商業有一種天然的才能」(頁七〇)。討論華僑匯款的一節里,著者又提到「中國人的投機的傾向」(頁七四)。說到出國青年華僑的教育訓練極感缺乏時,著者說,幸而,「就大多數說,他們都是一些富有冒險精神的精幹的青年」(頁一五二)。著者又提到閩粵產生華僑的區域,目前教育雖落伍,生活雖窮困,以前也出過不少的人才,而蓬門蓽戶的人也往往富有天生的智慧與善用其經驗的能力(頁一六八)。在暹羅,在菲律賓,在爪哇等僑商集中的地域,著者又承認純血與混血的華僑中間,出過不少的人才與領袖,還引了不止一位的別的作家,來充實其說(頁二六四、二六六、二六八、二七六)。著者說到菲律賓的華僑零賣商時,說「他們冒險進取的精神是出名的」(頁二六四)。客家的華僑本不在本書研究範圍以內,但著者也順便說到「客家人是天生的農業家」(頁二六八)。著者又引一位荷蘭的礦冶工程師的話說,第一代到爪哇的華工都是一些強幹的工人,而無須監督的,但到了第二代,在血統上雖無變動,體力卻退步了(頁二六八);這一點事實,不但是生物學的,並且含有自然選擇的意義。
有一部分資料,著者從文化的立場認為無法解釋的,作此書評的人以為從生物的立場,也許可以找到一些解釋。著者在本書里,到處將產生僑民多的甲區域和不大產生的乙區域兩相對照,以示前者要比後者為進步,為富足,為現代化。不過就醫藥衛生一點論,調查的結果似乎恰好與著者的期望相反。同樣的經過抽樣調查的一百戶人家裡,在產生僑民多的甲區域方面,這一百家中只有五十二家聲稱一年中有過關於醫藥衛生的支出,而在不大產生或不產生僑民的乙區域方面,則有此種支出的,反而有到七十五戶;又就相對的支出的金額論,在甲方只占總支出的百分之一·二到一·六,而在乙方,要占到百分之五·七。完全從文化的影響說,這一點是很費解的,因為費解,著者以為也許材料太少,不足為抽取結論的根據。然則在別的方面,一樣一百戶人家,又何以不嫌少呢?不過就生物方面說,安知甲區域不是一個比較健康而疾病率較少的區域,乙區域比較活力不足而疾病率較高的區域?疾病率既有高低,醫藥方面的用途自不免有大小了。
作此書評的人一向是看重生物的因素的。所以上文云云,也許是他的成見,也許不是。移民是人口流動的一種,人口流動是有它的生物的解釋的。那些以「流浪欲」(Wanderlust)作解釋的人,未免失諸刻畫,失諸過於主觀;以主觀的心理作用解釋超主觀的行為,是高明些的社會科學家所不讚許的。不過流品是天生的不齊的,好動善移的分子與安土重遷的分子不屬於同一的流品,也未始不是顯而易見的一樁事實。所謂好動善移的性格,也就是比較能冒險、肯進取的性格,閩粵沿海的所以多出僑民,僑民在南洋之所以多所成就,產生僑民的區域的所以比較進步與現代化,僑民中所以多百折不回的改革家與革命家,都可以在這方面尋求一部分的解釋。我們更可以追溯一步的說,閩粵的人口大部分本是中土的移民的子孫,他們祖宗的好動善移的性格已經教他們從中土逐漸推移到東南海濱,如今做子孫的又繼續這推移的趨勢,而分殖到南洋各地。每一次的移動固然都有它的自然環境與文化環境的推挽的力量,但這種力量只是一些推挽的力量,只是一些緣,而不是因,因是生物的,種族的,即上文所云第二義的種族的。這種說法恐怕太過看重生物的因素,未必為陳先生所贊同。但無論如何,假若陳先生能把地理、生物、文化三種因素同樣的看待,他這番的研究一定更要見得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