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生原理 · 第二章 本性難移 〔36〕

潘光旦 《優生原理》
一個人的健康狀態,他的教育的造詣,以及他所經歷到的種種事物,總不免影響到他的子女的遺傳性格——這是歷來很普遍的一個觀念,而也是始終沒有經過盤駁的一個觀念。大多數的人一面懷抱著這種觀念,一面卻往往並不理會他們的見解里有這樣一個觀念。不過,我們只須約略加以分析,就可知大多數的改造社會的方案以及改善環境的設施全都建築在這觀念之上,至少,這觀念在它們的哲學背景里占很重要的一部分。 〔37〕 如果我們可以單單用改造生活狀態的方法,來改良種族,那優生學的前途就很簡單,很容易。因此,改善環境的一條路,究屬有多大的效力,是不是真可以改良種族,這是在我們想出優生的出路以前,必須加以詳細探討的一個問題。環境中各式各樣的勢力,也就是我們日常接納的各式各樣的刺激,究屬能不能在我們子女的遺傳品性之上,發生影響,遺留痕跡,必須分別加以研究。 在對於這問題不加深察的人,他所用的是如下的一個邏輯。他們說,一個人的生殖細胞或精質細胞是他的全身的一部分,既然如此,則凡屬一種外界的勢力,如果足以影響到身體的全部,一定也能夠影響到身體的一部;如此繼續不斷的下去,則子女的品質,一定要發生變化。 這種演繹邏輯的大前提是很容易成立的,但結論是否必得像他們所說,卻值得推敲了。外界的勢力,例如氣候、食物、疾病、各種的毒素,凡足以影響全身的,也許可以影響到精質細胞,這個不成問題。不過這一類的影響是不是足以在精質細胞上引起一種具體的變化,因而在下一代的子女的品性上發生一些新的命定的力量,卻是一個問題。例如,我們姑且承認,一個人若太用功讀書則眼睛不免用力過度,眼力使用過度,則眼球不免受傷,眼球一部分的受害的結果,勢必使一個人全身的健康也吃一些虧,而此種吃虧又終必牽涉到精質細胞,教它也吃一些虧——這些,我們姑且都承認;我們現在要問,精質細胞如果真吃了虧,這所吃的虧又怎樣會在細胞里產生一些特殊的變化,因而教下一代子女的眼光,生下來就呈露一些弱點,例如近視?我們又可以問,如果精質細胞真正起了不良的變化,何以這變化恰巧在下一代的眼力上呈露出來,而不在肺、心臟、腎臟或任何其它部分呈露出來,而成為脆弱的肺,病態的心臟腎臟,或其它部分的衰弱? 任何人的起點是一個極微小的細胞,而其終結是一個發育完成的人,自始至終,中間不知要經過多少變化,如今我們要在這萬千變化之中特別追尋一種有如像上文所說的變化,要看上一代的用功讀書如何會一步一步的終於產生了下一代的近視眼,豈不是近乎幼稚?一個嬰兒的起點是一個受精的細胞,或一個精細胞與一個卵細胞的結合,而這兩個細胞都是小得不可言狀的。卵細胞比較的大些,但所由造成全地球所有的人口的卵細胞,如果並在一起,一個兩加侖的瓦罐就可以完全裝下,而造成所有的人口的精細胞,則一個大一些的針尖上便全部容納得下。 任何個人是從這樣的一小點原生質 〔38〕 開始的,中間要經歷過不知多少與不知多麼複雜的物理與化學的變化以至於變化的套數,最後才呱呱墜地成為某人家的嬰孩。我們如果想到這一段發育的歷史,我們便再也不會妄作推論,以為長期打鐵工作所造成的鐵匠的那支肐膊會如何如何的影響到他的精質細胞,從而教他的兒子,生下來就有一副又大又硬的雙頭筋。這種推論實在是太單純了,太天真了。 如今我們可以進一步的就各種外界的影響和此種影響在遺傳上所發生的似是而非的變化,或一般人以為有結果而其實無結果的情形,分別的考慮一下。考慮的結果可以坐實我們的一句老話,就是「本性難移」。我們可以就四方面討論:一是殘廢;二是疾病;三是用進廢退的結果;四是物理與化學的影響。 一、殘廢這一部分的影響我們大可以撇過不提,因為它們是顯然的不遺傳的。例如一個截去了手臂的人,所生的子女在四肢上一定是和別家的子女一樣的健全。 〔39〕 有人說斷臂的影響之所以不傳,是因為只有一代,假如代數多,讓這種影響有機會累積起來,結果也許就不同了。不過事實並不如此。這方面我們既有經驗的材料,也有人工試驗的材料,可資證明。例如,有的民族,因為美觀關係,在鼻子上,嘴唇上,或耳朵上,穿上窟窿,在窟窿里塞上各種的裝飾品,往往相沿成習,至數百年數千年之久,但每一代新生的子女都沒有天生的窟窿,必須重新鑽上。中國人穿耳環,就是一個最現成的例子。 〔40〕 有的民族實行所謂割禮,就是男子在出生以後,就把陽具的包皮割除,例如猶太人維持這種習慣已有好幾千年,但正惟此種習慣必須逐代維持,便可以證明殘廢的影響是不傳的。中國女子纏腳或裹腳的風俗,至少也有將近一千年的歷史, 〔41〕 也是一個絕好的例證。這是就經驗所給的現成材料說。十九世紀末葉,生物學家在這方面特地做試驗的也大有人在,最著名的是德國韋思曼(August Weismann)的鼠尾試驗,他繁育了許多小種的鼠,專割它們的尾巴,生一隻,割一隻,生一代,割一代,經過了好幾十代,那尾巴還是一樣的傳,並且是一樣的長。 〔42〕 我們如今看去,很覺得這一類的試驗真是浪費了的,人類多少千百年的歷史,包括穿耳朵、割包皮、裹小腳一類的經驗在內,不早就把再好沒有的結論給我們了麼? 不過天下也有些機緣湊巧的遇合,在不加深察的人往往把這種「合當有事」的材料提出來,作為論證。例如,在美國,在以往的五六十年以內,坊間的書本上流傳著這樣的一個故事。某家的一隻貓,有一次走過一扇門的時候,尾巴被門夾斷了,就成了一隻彎尾的貓。後來生出來的小貓中間,居然有幾隻的尾巴是彎的。這不是前因後果,很清楚的麼?可是我們知道在動物遺傳里,原有一個因素,遺傳學家叫做基因(gene),可以教脊椎發生拳曲,要是這拳曲發生在尾部脊椎之上,那尾巴就天生是彎的;而在貓種里,這特點更比較的普通,特別是在貓種出得最多的暹羅。 〔43〕 暹羅的貓,有好幾種是以彎尾巴為常態的。不用說,這一隻美國貓的血統里一定含蓄著這個彎尾巴的基因,不過許久沒有呈露,或以前雖也呈露過,而並沒有人注意,這一次因為事前有過尾巴被夾的經驗,才有人發覺,才所謂「合當有事」的渲染成這樣一段故事。不過當故事看,固然有趣,當後天 〔44〕 殘廢可以遺傳的證據看,卻不免貽笑方家了。 二、疾病的影響是比較間接的,因此,要比較的不容易打發開。我們常聽人說,當初西非洲的黑種人,因為在瘧疾的環境裡生長,不斷的被瘧菌襲擊,所以逐漸的獲得了一種高度的抵抗力,又逐漸的把這種抵抗力遺傳了下來。「因為有這一番長期的種族的經驗,所以到了今日,各地的黑種人所生的嬰兒,在這方面的抵抗力要相對的強」。黑種人不大怕瘧疾是一個事實。所以不大怕的理由事實上也是很簡單。我們要知道,每一個世代里的人口,生來就有許多的差別,生物學家叫做自然的變異(variation);在生物界,變異原是最普遍的一個現象,一切品性、一切特點都可以有變異,即沒有兩個個體在某一個品性上是絕對相同的(詳見下文第三章)。所以對於某一種疾病,有的人的天然抵抗力比較強,有的比較弱,而強弱之間,又可以有許多不同的程度。西非洲原是一個所謂「瘴區」,瘧疾的流行不知已經有了幾千百年的歷史,久於其地的種族和瘧菌的關係事實上已成一種可以說是相安的局面,即瘧疾之於黑種人,已成醫學家所說的風土病的(endemic)狀態。什麼叫做相安呢?就是人人有生瘧疾的機會,而真正死於瘧疾的卻不多。又何以能相安呢?原來天然抵抗力比較弱的分子,不是未成年未結婚而死,便是雖結婚而不留後輩,或雖留而為數不多。凡屬生存而得以遺留後輩的分子,都有比較強大的抵抗力,而這種祖傳的抵抗力勢必繼續的往下傳遞。所以時移世遷,天然的抵抗力勢必一代強似一代,而抵抗力強的人,勢必一代多似一代。這就是所謂自然選擇,或自然淘汰,在下文第五章里我們還要從長的討論。不過自然選擇是一回事,精質細胞直接因瘧菌襲擊的影響而產生抵抗力,卻又是一回事,不能混為一談,而事實上後面這一回事是不存在的。我們看到下文,就更可以明白。 三、用則進,廢則退,原是生活功能的一大原則。但進退有沒有限度,進退的結果能不能遺傳,即習慣與訓練之所得,能不能經由生物學的途徑,自上一代傳遞給下一代,卻是一百幾十年來西洋演化論者曾經不斷爭辯的一些最主要的問題。 一八〇九年,法國的動物學家拉馬克(J. B. Lamarck)在一本名著里公布他的演化的學說 〔45〕 。這學說的基本假定是,一個動物的形態與結構是可因功能而發生變化的,而此種後天所發生的變化可以遺傳給後輩。他舉了一個後來時常被人徵引的例子。非洲的長頸鹿本來和尋常的鹿差不多,沒有很長的脖子,但鹿是草食的,也是吃樹葉的,低處的樹葉吃盡以後,勢必伸長了脖子吃高處的,如此繼續不斷的向高處發展,於是脖子便越伸越長,終於因遺傳的關係,成為今日動物里的一個怪物,叫做長頸鹿。這就是所謂「後天獲得性」("acquired character" 或 "acquired characteristics")的一個號稱的例子,而建築在「後天獲得性」的理論上的演化學說我們現在就叫做拉馬克主義(Lamarckism)。拉氏這種學說和一般的成見很相吻合,所以在當時和後來的七八十年之間,流行得很廣。達爾文一面雖另有一派演化的學說,一面卻也接受拉氏的看法,認為並不衝突,可以並存,和達氏同時的生物學者也抱著這個態度。一直到十九世紀末葉,上文已經提到過的德國生物學家韋思曼上場,才加以根本的指斥,認為證據不足,而號稱是證據的東西事實上也不成為證據,或可以別有解釋,而同時反面的證據卻又不一而足。 〔46〕 自韋氏著論以後,拉馬克的學說,即上一代的後天的經驗可以成為下一代的遺傳品性之說,已受一般的科學家的擯棄,只有不學無術的大眾和假的科學家還保守著不放。這是有緣故的。人類的情緒生活大抵有一個特點,籠統的說,是不願意看見一種功績煙消雲散,絲毫不留痕跡,而就目前的問題說,總希望一個人的成就可以直接留給子孫,傳諸永久。 有這種情緒的人,認為否定後天獲得性可以遺傳的說法是一種悲觀的說法,並且還有一種不良的影響,就是教人不習於善,或不圖振作,來改良他們的境遇。這種評論當然是沒有多大價值的,徒然表示一個人的情緒方面的偏見罷了。哲學家說人有「信仰的意志」,要教他不信仰是不行的,這一類的評論也徒然表示這種意志的堅強,至於信仰得是否合理,有無根據,那顯然是另一問題。不過,說也奇怪,做這種評論的人為什麼不就反面的可能性思索一下呢?好經驗既可以傳,壞經驗又何獨不能傳呢?人是常有過失的一種動物,文明的弊病又到處都是,天災、人禍、疾病、危難,是日常生活里數見不鮮的事,如果影響所及,在在可以遺傳到後輩身上,試問今日的文明人類還成什麼一個樣子?猶太宗教傳下一句話說,祖宗的罪孽要在子孫身上取償,一代不止,至於三代四代;中國的陰德論,也說「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道家的陰騭論,佛家的果報論也有類似的信仰,這種取償或報應的說法已屬可怕,如果再採取獲得性遺傳的直接的方法,那豈不是更可以悲觀麼? 總之,這問題不是感傷主義或一些先入之見所能解決的,我們得根據觀察到的事實說話。近年以來,這種事實很多,並且都經過學者們詳細的分析,他們認為這一類的事實都可以從別的方面來解釋清楚,而無須乞靈於後天獲得性的說法。一個動物個體,或一個人,或許有一種能力,可以用改變精質細胞的方法來應付改變的環境,但這是很不需要的。 比較精密設計的試驗也不是沒有。前幾年盛傳俄國的生理學家巴夫洛夫(Ivan P. Pavlov)也做過一個。他一向喜歡用所謂交替反射作用或規定反射作用(conditioned reflex)的訓練來做動物生理的試驗,他如今要看這種訓練究屬能不能遺傳到下代。他在餵他的小種的老鼠以前,每次必先拉一下鈴,因此,在老鼠的意識里,食物和鈴聲便漸漸的發生了聯繫,經過了三百次的訓練以後,老鼠一聽見鈴聲,就會跑到籠邊來,因為它們知道這是有東西可吃的一個信號。這一部分的試驗並不新鮮,因為不但巴氏自己做過許多次,後來別的生理學家或心理學家也都做過,都證明老鼠是會學習的。不過新鮮的在後面。這些老鼠的後輩後來也經過同樣的訓練,不過第一代需要的三百次,到了第二代便減少為一百次,第三代更減少為三十次,到了第四代只須五次,所有的老鼠,只要一聽見鈴聲,便都會向籠邊跑。這樣一個神速的效果實在太出乎意料之外,也實在太不近情理了,要不是因為巴氏的科學地位特別崇高,是誰也不會加以注意的。試驗的結果發表以後,好幾個別國的學者照例立刻的把它復做一道,例如麥克道威爾(E. C. MacDowell)用家鼠,即尋常比較大種的鼠,費卡瑞女士(E. M. Vicari)也用小種的鼠,勃拉格(H. J. Bragg)用天老的小種鼠。 〔47〕 但說也奇怪,任何人都沒有能坐實巴氏的結果。在那時候,當然也有不少的生物科學家到俄國遊覽,特地到巴氏的實驗室去參觀,有一天巴氏突然向參觀的人宣告,說他自己做得有些不對,說整個的試驗是一個錯誤。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到如今多少是一個啞謎,局外人誰也說不清楚, 〔48〕 不過,無論如何,從此以後,凡是講「後天獲得性遺傳」的人,再也不引這個試驗作為證據了。 其它精密的試驗還不止一個,但結果卻是在負的一方面,即都不能證實後天獲得性可以遺傳。我們但須翻看當代生物科學的各種定期刊物,便知梗概。唯一可能的例外是英人而美籍的心理學家麥克圖格爾(Wm. McDougall)所做的一個試驗。我們說可能,因為到本書著作的時候為止,這試驗還沒有結束。 〔49〕 麥氏也用老鼠做訓練的對象。他預備了兩個水槽,槽邊有兩個小碼頭,一個是暗的,從此可以登岸,一個是明的,裝著電流,不但不能由此上岸,且不免觸一下電。麥氏把老鼠放在水裡,讓它們練習尋找上岸的路。經過了幾個月的訓練之後,至少有一部分反應比較快的老鼠學到了登岸的訣竅,就是知道只有暗碼頭可用,而明碼頭不可用,所以入水以後就會直接而很有把握的向著暗碼頭泅去。這些老鼠的子女後來也經過同樣的訓練,如此繼續不斷的訓練了二十代。 〔50〕 麥氏以為訓練的成績是遺傳的,所以一樣的學習避免明碼頭而選擇暗碼頭,每下一代總要比上一代快些。 凡做科學研究,我們知道有一條最基本而不成文的規矩,就是一個人做了某一種試驗,得了某一種結果以後,總得有別的人重複的做過一道,用相同或類似的資料,用同樣的環境條件,得到第一個人所切實敘明的同樣的結論,才算成立,否則是徒然的。麥克圖格爾這個試驗,接著就有一位蘇格蘭的遺傳學家克羅(F. A. E. Crew)如法炮製的做過一次,但並沒有得到麥氏所得到的結果。 〔51〕 因此,遺傳學界一面雖並不否認麥氏的試驗是十足的誠實的,但一面認為他的試驗方法裡也許有罅漏,而結論容或有別的可能的解釋。例如,在訓練之先,麥氏在籠子裡提取老鼠的時候,說不定提取那最先跑到籠邊的若干只,即無心的選擇了比較活潑的分子,不但第一代如此,也許每一代都如此。又如,老鼠與老鼠之間說不定有傳遞彼此經驗的方法,我們無法了解。又如,明碼頭上電流的力量也許不一律,即時強時弱,也未始不是一個可能的攪亂的原因,譬如,後來的電流也許強些,因此迫使老鼠們學習得快些。又如,世代之間,老鼠中間自身就不免發生一些選擇作用,弱的病的當然最先受淘汰,反應與學習得慢些的,經過屢次觸電以後,也就不中用了。諸如此類的困難,我們不怕瑣碎的提出來,無非要表示這樣一個意義重大的試驗,我們決不能輕易接受,我們必須尋根究柢,要發見它真正無懈可擊的時候,我們才能承認。當然,假如克羅的重複試驗也獲取了同樣的結果的話,我們便無須這樣的盤詰了。 用進廢退的遺傳在西洋還有一個變相的說法,叫做「種族的記憶」,主張此說的人說,個人的記憶是記憶,種族的記憶便是遺傳了。這種說法,表面上雖若和「後天獲得性遺傳」之說無關,但實際上卻承認了「後天獲得性的遺傳」,因為記憶之先,必先學習,必先發生經驗,下一輩既可以記憶上一輩的經驗閱歷,不就等於遺傳了上一輩的獲得性麼?最初發為此說的是英國的一個小說家勃忒勒(Samuel Butler) 〔52〕 。他說,子孫的所以能做他們祖父輩所學而行的事物,乃是因為他們「記得」當初的過程。勃忒勒自以為解決了一個千古的難題;他很不高興,因為科學家不但不感謝他,並且根本不理會他。不過把遺傳的名詞改為「種族遺傳」之後,試問對於演化的機構問題,又多解答了幾分呢?事實上他一點忙都沒有幫,只是多起了一個足以貽誤人家的名詞罷了,因為它是富有「後天獲得性遺傳」的臭味的。 勃忒勒的「種族記憶說」我們本來可以不提,無如二十世紀的初年裡,德國有一位很有才具的動物學家塞蒙(Richard Semon)舊事重提,又把這說法提出來發揮了一番。他不但主張用「種族記憶」的名詞來解釋遺傳,又變本加厲的發明出一個記憶的機構來,並且替這想像的機構制定了一些新的名詞。要不是因為他是一個一向有成績的動物學家,恐怕誰也不會注意到這一類的理論,因為,上文已經說過,專門製造名詞,對於學術是沒有什麼貢獻的。塞氏是於一九一八年自殺死的。 總之,大多數號稱用進廢退可以遺傳的例子是可以用選擇來解釋的,有的由於自然選擇,有的由於人為選擇。上文說過長頸鹿的例子,我們如今不妨再舉一個海底岩穴中的無目魚的例子以為本節的結束。這種魚,住在不見天日的岩穴里,是用不到眼睛的,信仰拉馬克主義的人,根據了不用則退的道理,就說,這種退化的影響是遺傳的,由於漸進的逐代遺傳的結果,初則成為盲目的魚,終則成為無目的魚。這顯然又是一個一相情願的解釋,因為它只是一個解釋,而沒有能把這解釋所依憑的機構指明出來;不用則退,也許對的,但何以會退到一個完全消滅的程度,而此種程度又用什麼方法傳到下代,這些拉馬克主義者卻說不上來了。不過我們卻另可以有一個解釋,而這解釋所憑藉的機構又是現成的。脊椎動物的眼部本來比較的容易發生突變(見下文及第三章),這種新的突變也不時有人觀察到而紀錄下來。如果在某一種環境之內,視覺是一個生存與競存的必須的品性,則一種有缺陷性的突變是流傳不下去的,因為遺傳里凡屬有這種突變的分子勢必遭遇淘汰。不過在海底的岩穴里,視覺不成為一個競存的必須的品性,因此凡屬有這種突變的分子,即視覺有缺陷的分子,照樣的可以生存,可以生殖,因此盲目與無目的魚就一代多似一代,終於好像是成為一個或幾個特別的種類似的。同時,我們必須記得,岩穴是有通到外面的口子的,視覺沒有缺陷的魚勢必比較活潑,勢必向有光線的方向發展,因此,漸漸的就離開了岩穴與海底的環境,而岩穴中所留存的魚類終 於成為清一色的盲目以至於無目的了。 四、第四類的影響包括環境裡物理、化學的種種刺激,或簡稱為理化的刺激。例如比較長期的溫度或氣候的影響屬於物理方面,也許中國人所稱水土不服的「水土」兩個字可以概括,而酒精鴉片一類的刺激屬於化學一方面。 黑種人或其它熱帶種族比較黑色的皮膚,我們大都以為是強烈的陽光曬出來的,曬得世代越多,棕色或黑色的程度便越深。在以前這解釋是很普通的,到現在還有人有這種看法。這種解釋和上文所講的無目魚的解釋犯了同樣的弊病。而比較容易與比較合理的解釋也應當求諸於自然選擇的理論。我們一樣的可以假定每一世代之中人口的皮膚顏色是有許多變異的;如果在有強烈的陽光的環境裡,色素是一種保障的話,則凡屬色素深些的分子當然要占些便宜,健康程度要高些,壽命要長些,而把這種特點遺傳給子孫的機會也多一些。 〔53〕 在這方面,生物科學家也曾經做過不少的試驗,但結果全都是在負的一方面,即,後天曬黑的皮膚是不遺傳的。同時,其他物理或水土的影響也復如此。有幾個表面上好像可以證明拉馬克的那一番理論,但一經盤駁,就發現破綻,不能成立。 最出名的是奧國動物學者卡默瑞爾(Paul Kammerer)所做的一個「試驗」。在一九二六年以前,十多年之間,卡氏發表了許多篇的論文,報告他的試驗的進行,並且宣傳他的試驗的成效,據說,他把上一輩的溫度濕度一類的環境改變以後,下一輩的品性也就很奇妙的跟著發生變遷。 他的試驗當然不止一個,其中最「膾炙人口」的一個是用所謂「穩婆蟾蜍」(midwife toad)做對象的。這種蛙類有一個特點,就是在雌的產卵的時候,雄的會在場幫忙,所以有這個混名。這種蟾蜍雖屬兩棲動物,但陸居已成習慣,非有特殊情形,不入河沼。卡氏的試驗就在強迫它入水居住,再看它在品性上起什麼變化,又看這種變化能不能傳下去。據卡氏說,蟾蜍的生活習慣一變以後,到了生殖的季候,它的前蹠的掌皮居然加厚起來,照一部水棲動物的例,成為一塊墊子,叫做「結縭墊」(nuptial pad);這墊子的用處,不用說,是在幫交合時的忙的,因水棲不比陸棲,雄的把雌的擁抱的時候,有了墊子,便更加把握得住。這是一種適應新環境的措施,不足為奇的。不過有趣的是,到了第二代,卡氏把它們搬回陸地以後,這種「結縭墊」還是照樣的長了出來。這不是後天獲得性明明白白的遺傳了麼?不過評論的人立刻就提出質問,卡氏的試驗既如是其斬釘截鐵的清楚,為什麼他所發表的只是一兩張照片,而誰也沒有能看見一隻掌上有墊子的蟾蜍呢?過了一時,有一位美國的專家到維也納去遊歷,特地到卡氏所工作的研究所去拜訪,想一窮究竟;會卡氏不在所中,研究所的所長就直接吩咐調查卡氏的研究資料,結果很快的發現所謂「結縭墊」原來是假的,是把見水不化的墨水注射在掌皮底下所造成的,在照片上固然可以矇混,在實際的材料上卻矇混不來了。 這案情經揭穿公布以後,卡氏就跑到奧京城外的一座小山上,墜崖自殺了!他在自殺以前不久,剛剛接到莫斯科寄來的一封聘書請他到那邊去繼續做研究。蘇俄的政府深信真正的種族改良的關鍵是經濟狀況的澈底改善,他們正期待著卡氏的來臨,來給他們一個最後的科學的證明,竟不圖卡氏竟如此結束,真是大可以傷心了。 〔54〕 美國生物學家迦埃爾(M. F. Guyer)的試驗雖也不能算成功,但決不是欺人的一流,不能和卡氏的相提並論。他把死兔子的瞳人里的那塊透鏡似的睛片磨碎了,然後把碎漿注射到活兔子的身體裡去。後來這兔子生下的小兔子裡,就有一部分的眼球很不健全。迦氏的解釋是,大概上一代受了注射以後,總有一部分的碎漿侵蝕到精質細胞,教精質細胞,特別是和眼部有關係的那一部分的遺傳基礎受到一種化學的震撼,到了下一代,就表現為眼球的缺陷。迦氏的試驗,到此書著作的時候,也還在進行之中。不過英國的生物學家卡爾-桑德斯(A. M. Carr-Saunders),赫胥黎(Julian S. Huxley),芬雷(G. F. Finlay)都曾經就迦氏所已經做過的如法炮製的做過一遍,卻一些結果都沒有得到。兔子的眼睛原來就有許多遺傳的缺陷。大抵迦氏所用的兔子,在血系上本來就不健全,本來就隱含著這一種的缺陷,而這種缺陷的呈露,又不先不後的恰好在上一代注射了睛片的碎漿以後,好比上文說的彎尾的貓一樣,也是「合當有事」或適逢其會罷了。 用了化學注射的方法,教遺傳的基因發生一些變化,本來並不是根本不可能的。注射的物質,一入身體以後,因血液循環的關係,終於會達到精質細胞,因而引起變化,是情理上可有的事,也是實際上時常發生的事。不過這種變化究竟會不會在下一代身上發生影響,即引起下一代品性上的變動,也還是一個問題。 化學的物質中,在這方面用得最多的是酒或酒精。很多人往往認為飲酒過度或酗酒的人所生的子女是不健全的,是「退化」的,因為酒精有毒,是一種所謂「種族的毒物」("racial poison")。 〔55〕 這一類關於世代嬗遞之事實原是可以有許多不同的解釋的,我們往往各就我們的成見說話。因此,最妥當的辦法是利用別種的哺乳類的動物,在實驗室里試驗一個清楚。 近年以來,這方面的試驗倒也不一而足。最受人稱道的是美國考奈爾大學醫學院院長司徒卡德(C. R. Stockard)所做的一個 〔56〕 。司氏把酒精化成氣體,迫使牡的豚鼠(一名荷蘭豬)(guinea-pigs)用口鼻吸取,每天吸,吸了好幾個月。後來這些豚鼠生產了子女,這子女一輩自身雖沒有吸取酒精,但身體上確乎表現許多缺陷,甚至於上一輩原先表面上沒有缺陷的,它們的子女也一樣的有缺陷。 過了幾年,英國德侖姆女士(F. M. Durham)和渥茲(H. M. Woods)又合做了一種研究,目的在把司氏的結果,再度證實一下。 〔57〕 他們也用豚鼠,也迫使它們吸取酒精的氣體,每七天中吸取六天,吸了不止一年。在這前後兩種研究里,每一隻豚鼠所吸取的酒精,在分量上是很大的,如果相對的比較,這種分量要在世界上任何大量的酒徒所能消耗之上。不過德女士等研究的結果,並沒有在下一輩的身上發見什麼缺陷。因此,他們以為司氏所用的材料,在血系上也許本來就不健全,第二代所表現的缺陷本來就隱蓄在上一代的精質細胞里,不過到此適逢其會的呈露出來罷了。 在這先後兩種關於豚鼠的試驗之間美國又有兩位專家用天老的鼠種做過一度試驗,並且做得非常的仔細。他們的做法也是差不多的,就是讓老鼠吸取酒精,除了星期日以外,每天吸取,一起吸了又十代之久。在一六八八隻老鼠中,酒精所引起的不良的影響是有的,特別是在眼部。不過這些眼部有缺陷的老鼠交配以後,他們的子女卻並不表現同樣的缺陷;這些子女自身是沒有吸取酒精的,為的是要看上一代的吸受對於它們究屬有沒有影響,結果是沒有。子女中間只有一例是眼部有毛病的,但後來證明這毛病是不遺傳的,而同時在對照用的材料里,即始終不吸取酒精的老鼠中間,倒發見了兩個有眼病的例子;足征這眼部的缺陷是和上代吸受酒精沒有關係的了。 〔58〕 酒精在生理上可以引起直接的危害,是誰也不否認的,不過我們這一類的試驗,可知無論一個個體吸受或飲取多大分量的酒精,也不足以引起遺傳基因(gene) 〔59〕 的突變。顯而易見的是,基因這樣東西是相當的固定的,就是我們的本性是相當的難於移動的。假若不是如此的話,地球上的生命也許在百千萬年以前早就歸於寂滅了。 如果如上文所論,大量的酒精既不能在其它的哺乳動物身上引起什麼基因的突變,則分量比較要少得多的一些酒精大概決不會在人身上引起這一類的變化。人類飲酒,到如今已經有好幾千年的歷史,在這幾千年以內,比較脆弱的血系,曾經酒精和其它理化的因素的層層洗伐,而遭受淘汰, 〔60〕 也許是一大事實,若說因酒精的侵蝕,以至於引起遺傳上的根本變化,揆情度理,是不會的。在飲酒過度或酗酒成性的家世里,我們固然發見種種身心衰頹的弱點,但我們應當知道,二者之間並沒有什麼因果關係,即前者不是因,後者不是果,而二者同屬另一種因的果,即遺傳本質的惡劣是。正唯其本質惡劣,所以才表現為身心兩方面的種種缺陷;也正唯其本質惡劣,所以才有酗酒的傾向,而酗酒的傾向或酗酒現象(alcoholism)實際上就是身心缺陷的一種或本質惡劣的種種症象之一。 〔61〕 另外一路的試驗證明凡屬神經系統脆弱的人最容易有酗酒的傾向,由此也可見我們上文的這一番理論是大概不錯的。 〔62〕 各種所謂「種族的毒物」,即有人以為足以引起精質的變遷的各種化學物質里 〔63〕 ,酒精而外,只有一種是值得我們比較嚴重的考慮的,那就是鉛 〔64〕 。目前我們在這一方面的研究還不多,因此我們還不能作什麼定論。不過鉛有鉛毒,它的足以影響體質細胞是一個事實,其足以侵襲到精質細胞,也完全是可能的事。不過侵襲是一事,侵襲而引起基因的變化,從而改變下一代的品性的遺傳,卻又是一事。幸而人類和鉛的接觸並不多,除了少數的工業而外,一般的人是難得和它發生關係的。 不過我們如果考慮到鐳錠的放射,情形就要清楚得多了。鐳錠的放射和愛克斯光都已經有人發見可以激起精質細胞中的突變,在植物中如此,在人以外的動物也是如此,所以它們在人類身上也可以引起突變,是可以無疑的。 達爾文和比他稍稍後來的生物學家和演化論者承認一切生物都有變異,而此種變異是生命的一個內在的特點,完全從內部出來的。達氏與其徒的演化觀的基本假定之一是一切變異是遺傳的。後來我們知道這是不盡然的,變異的一部分事實上並不遺傳,即不由遺傳而來,而是環境影響下的一些波動似的變遷罷了。至於變異究屬從何而來,一向也很少人了解,一直到最近的幾十年,我們才找到了一些端倪。我們現在知道大部分的變異並不是由於新的改動,而是由於原有的基因的離合不常與重新排比(見下章)。我們現在也明白,基因的真正改動也是有的,不過比較的難得,那就是一再說過的突變了。突變的結果,不但基因的結構起變動,它對於品性的影響也要起變動。突變既不多遇,所以在演化的因素里它並不是最主要的一個。 〔65〕 基因的突變既可由愛克斯光與鐳錠激發,於是生物學家就很自然的要問,安知天然的種種突變不因緣於地球的鐳錠活動或整個宇宙的鐳錠放射作用呢?我們對於這個問題目前還不能作什麼肯定的答覆,但這是很可能的;因為愛克斯光所激發的突變或基因變化在性質上和自然界所發生的是一樣的。所不同的只是,突變發生的速率,在自然界是很慢的,在愛克斯光放射之下,則可以加快罷了。 突變是隨便發生的,是無目的的發生的。如果在品性上產生某一種影響的基因發生突變,其它發生同樣的影響的基因並不跟著發生突變。在同一染色體 〔66〕 上而毗連著的基因也並沒有同時發生突變的傾向。差不多所有的突變是對於個體有害的。真正有用的很少。也許另外有很大的一部分是不關痛癢的。 這一類的事實可以告訴我們,愛克斯光一類的放射作用儘管可以在我們身體上引起基因的變化,但要用了它來引起對我們有利的變化,大概是不可能的。我們可以很肯定的說,放射的影響是事先無法預期的,不過此種影響的弊多於利,我們又比較的可以斷言。 還有一層,自有放射的試驗以來,所發見的由人工引起的突變,似乎是全都屬於隱性的一方面,所以在受過放射的人的第一代的後輩身上是不會表現出來的,要是不遇到同樣的基因,可以好幾代以至於好幾百年,也不會呈露出來。 孕婦的生殖器官,如果接受過這一類的放射作用,那一胎的子女便不免受傷,出生以後可以表現種種身心的缺陷,固然不一定每一例都如此,但這種例子也還不少。但放射作用的接受,如果不在懷孕的時期以內,則日後所孕育的子女身上並不表現什麼缺陷。 〔67〕 不過就動物試驗的經驗說話,這种放射作用也許一樣的有害,說不定它在精質細胞里暗中引起一些變化,暗中傳遞到後來的世代,而終於表現為不健全的品性。 因此,從優生的立場說,如果一個女子前途想生育子女的話,她的卵巢部分最好不要採用鐳錠放射或愛克斯光放射的治療方法。在身體的別的部分,這當然不成問題,不過同時還要小心,要在放射的時候,讓生殖器官得到適當的保護。固然這是單就比較強度的放射作用而言,如果放射的力量很輕微,例如攝取愛克斯光的相片時所用的程度,那是不至於發生危害的,至少這種前例還沒有過。 在結束這一章以前,在「本性難移」的題目範圍以內,還有一個比較很通行的愚信 〔68〕 是值得在此加以辯正的,就是所謂「胎教」或「胎期印象」("maternal impressions")。 在以前,許多很有見識的人相信一個孕婦的思慮,情緒,以至於日常的經驗可以影響到她的胎兒。這種人現在還是不少;至於見識不足的一般人,無論中外古今,更篤信所謂「胎期的印象」。 〔69〕 這種印象大體又可分為兩類。一是一般的,例如,婦人在懷胎的日子裡,如果能多聽音樂,與多看名畫,則所生的子女可以有些藝術的天才。二是特殊的或具體的,例如,孕婦見聞所及,如果有什麼特別的事物或特別的境遇,足以引起恐怖,或留下深刻的印象,則所生子女的體態上會留下一種「記」或一種「痣」之類, 〔70〕 英文叫做「markings」,而這種「記」的部位又往往和當初見聞到的有些呼應,有些相當,而不是隨便發生的。 為易於了解起見,我們舉一個假想而很在尋常意料之中的例子吧。孕婦在手臂上受了一次傷;生產以後,在嬰兒的同一條手臂上,以至於差不多的地位上,發見一個像疤非疤的印痕。這就是所謂胎期印象的結果了。不過問題是,這種印象又是怎樣傳下去的呢?這不屬於所謂後天獲得性的遺傳,是一望而知的,因為後天獲得性勢須假手於精質或精質細胞,而孕婦於接受印象的時候,胎兒事實上已大體長成,無法變動。因此,我們不能不假定,如果此種印象真能傳遞的話,勢必假道於母子之間唯一聯繫的東西,那就是胎盤。印象由母體以入於胎盤,由胎盤以入於子體,再由子體表現出來,成為一個品性。但試問這是可能麼? 這是不可能的。這一類的印象或影響,要傳達到胎兒,勢須先經過母親的血液。試問母親的一個創傷,或任何其它經驗到的事物,是不是必須先在母親的血液里溶解了,成為一種流質,然後經由胎盤,傳達到胎兒的血液里,然後再凝聚起來,而終於在胎兒手臂上第二度表現為一個瘢痕。邏輯上這是不得不爾的,但理論上是絕對不通的,事實上也是決不會有的。凡屬稍有知識的人,但須平心略加推論,就可以恍然了。 如果胎期印象真可以在子女身上呈現為品性的話,那天下可能的奇事真還不知有多少。例如嬰兒哺乳要用牛乳,那嬰兒長大起來便可以像牛。雇用乳母的人家,嬰兒至少在面貌上可以像乳母,而不像本生的母親;在中國確有這個通俗的信仰。 〔71〕 這一類捕風捉影的事,我們當然知道決不會有,而在理論上和胎期印象的傳遞是一樣的講不通,如果胎兒可以接受印象,何獨一出母胎的嬰兒便不能更直接的接受這一類的印象?如果後者不能,那界線究應從何處划起,又何以一定要劃一個界線?如果前者講得通,而真正可能,何以後者講不通,而不可能? 我們如果再進一步的加以盤詰,我們第一點要問到的是印象所發生的時間。根據胎期印象的說法,則一個嬰兒身上的記痣之類,勢必在胎期內發生得相當的遲,即一定要等到孕婦受到特殊的刺激或驚懼以後。孕婦也許被一條狗驚了一下,因此,他們說,生出來嬰兒就帶著一副狗臉。我們若就產母加以詢問,受驚是在什麼時候,她一定說,大概是得胎後第三個月以至於將近第六個月,在滿三個月以前大概是不會的。 不過我們應當早就知道,滿兩個月的胎兒,身體的各個主要部分已經分化得大致完全。而在那時候,孕婦大都還不知道自己究屬懷著孕沒有,等到她知道的時候,即在三個月以後以至於四五個月,再接受什麼深刻的印象,事實上對於胎兒的品性已絕對無法加以左右,因為它已經大體長成,一切已經是具體而微的了。胚胎學發達以後,我們知道得很清楚,發育上如果有錯誤而終於引起比較嚴重的缺陷的話,這種錯誤大部分是內在的,是從胚胎本身發出來的,而其發生的時候大抵在成胎後最初的三四個星期以內,在那時候,無論孕婦的意志如何堅強,好像是要什麼可以有什麼,或如何不堅強,以致容易接受外感,恐怕是無法左右胚胎的發育的,這其間理由不止一端,最簡單的是她還根本不知道肚子裡懷著孕。在時間方面,還有一點也是值得提到的,女子懷胎少則七八個月,多則九十個月,都不為不久,在這樣長的一個時期里,除非她與世完全隔絕,或五官不聰明,四肢不靈動,要完全不遇到一些可驚可怪的事物是絕對不可能的,即絕對不能完全避免一些胎期的印象;然則試問人口之中,表現所謂「記」、「痣」一類特徵或各種缺陷的分子,又何以如是其少呢?女醫生女看護,因為治病或接生的關係,所見到的可驚可怪以至於不忍見聞的事物恐怕比誰都要多些,又何以她們所生的子女和一般母親所生的子女並無二致呢? 達爾文的著作里也提到過一個胎期印象的例子,但他並不相信,並且用過一番很合邏輯的話加以辯正;有到科學的頭腦如達氏,所見自是不同,很值得我們參考一下。呼克爾爵士(Sir Joseph Hooker)是和達氏同時的一位植物學家與地質學家,並且是達氏最親密的朋友,某一次他和達氏通信的時候,提到一個很有趣的例子,認為足以證明胎期的印象是可以傳遞的。呼氏有一個女的親戚生了一個孩子,這孩子身上有一個「黶記」,據這位親戚很肯定的說,這「黶記」是有很確實的來歷的。她在懷孕的時候,曾經向朋友借到一本很貴重的書,朋友囑咐她要特別小心,切勿有所污損,可是很不幸的,她在書上沾了一大滴墨水,當時她真是大吃一驚,後來又是十分懊喪,於是印象所及,終於在孩子身上留下這一大滴墨水似的「黶記」。呼氏大概很相信這位親戚的話。達氏回復他說:「如果你以後再得便寫信給我,我很盼望你可以告訴我,你究竟根據些什麼理由,居然會相信你那位令親的一番想像之詞,一番『想當然耳』的解釋。我自己也搜集了一些這一類的零星的資料,資料是真的,但那附帶的解釋我卻不敢置信,我以為都是『事有巧合』罷了。亨特(W. Hunter)以前在產科醫院裡的時候,對我父親說,孕婦入院等待生產,他總要問她們,自從懷孕以來,遇見過什麼可以驚怪的事物沒有,結果當然都有,他把她們的答覆逐一記載下來,一起記載了有好幾千個之多,但生產以後,再就嬰兒身上逐一加以檢查,竟沒有一例是應驗的,絕對的一例都沒有;嬰兒的體格上固然也偶然有些不大正常的品性,對於這些品性,產母也自不免有她們的解釋,但這都是事後想出來的,就是先有了頭,然後再現做一隻尺寸相當的帽子套上。」 亨氏這一類的觀察,凡屬產科的醫生大概多少都有一些。但他們關於胎期印象的報告,我們從沒有見到過,大概是一個都沒有。做母親的,也只要對於這問題稍加思考,也就明白這是一種無稽之談,胎期的印象雖多,子女的發育大都很健全,即或間有不大正常之處,那大概是別有原因,而和此種印象全不相干。儘管此種不大正常之處和胎期的某一個印象有些相像,有些類似,那也不過是適逢其會罷了。達爾文的解釋是最合理的,孕婦的印象和嬰兒的缺陷之間,只有一個先後的關係,以至於先後巧合的關係,但先後的關係(sequence),並不就是因果的關係(causation)。 胎期的印象有好有壞,如果壞的必須避免,好的就理應培植了。那就成為所謂胎教。胎教的愚信是很普遍的,也是很古老的,因為它是積極的,是創造的,人生不能沒有教育,如果教育能在胎期以內即行開始,豈不是比較的可以一勞永逸? 〔72〕 又因為本來是遺傳上可能發生的結果,很容易誤認為胎教的結果。例如一個孕婦,切心的願望她的未來的子或女可以成為一個音樂家,即生而有些音樂的天才,於是她就天天切心的想,並且天天的撥弄樂器,她滿心以為這一類意志與行為上的努力可以發生功效。既而所生的孩子確乎表現一些音樂的才能,年事稍長,也確乎成為一個有相當造詣的音樂家。她當然是高興極了,她在懷妊期間的一番苦心孤詣終於應驗了。她於是更進一步的替胎教之說作見證,作說客。她卻不知道她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而其一恰好又是錯誤的。其二又是什麼呢?如果她就她自己的家世以至於丈夫的家世調查一下,她大概可以發見音樂的興趣和才具是一方或雙方所原有的一個遺傳品性,而她的兒子的精質里原就包含著這種品性的基因。她所以切心於希望她的子女成為音樂家,而自己又能撥弄,就表現她自己也未嘗沒有這一部分的遺傳。有到這種遺傳,她不切心的想望,不天天的撥弄樂器,以至於對音樂以及一切有節奏的東西表示厭惡,也無害於子女的成為音樂家;如果沒有,那一番胎教的努力也是徒勞無益的。 〔73〕 總之,我們要在胎期以內,在身心兩方面促進嬰兒的品質,或預防此種品質的變為惡劣,是非失望不可的。兒童的發育,所根據的是兩個生殖細胞結合後的精質中的種種潛在的性能。孕婦的態度與行為,儘管立意想影響胎兒的某一個相當的部分,事實上決不能有所左右。孕婦是有責任的,但她的責任不在教育,而在衛生,她無須注意胎教,胎教是虛的,她應當注意胎養,胎養是實的。所以在優生的學術里,不用說,胎教是沒有地位的。 胎養是很實在的,也是很迫切的需要的。胎兒的營養完全靠著母體,而其發育的健全與否,遺傳而外,當然要看營養的質和量。如果營養有欠缺,胎兒的發育自必受到影響,不過我們在討論胎教以後,應當特別注意,這種影響是屬於一般的健康性質的,而決不會表現為缺陷、印痕一類的特徵。如果孕婦的身心健可,她對於自身與胎兒的營養的供給大抵也不會不好到什麼程度,因此胎兒的發育也不至於不正常。反之,如果身心本來不大健全,又加上懷孕的重任,喜怒無常,愛惡不定,遇到特殊一些的刺激,又容易發生大驚小怪的反應,則自己的體力既不免更趨衰弱,胎兒的營養勢必牽連的受到限制;在這種情況下產生的嬰兒當然也是不健全的。所以所謂胎養,所包括的不止是直接的營養,凡是和營養有關的一切事物也都在內。所以孕婦要特別的攝生。 總結上文,我們日常生活里所接受到的種種影響,包括我們自己的思慮與努力,包括氣候風土,後天的殘廢及其它不幸的遭遇在身心兩方面所引起的變動,一切所謂毒物的浸淫,對於我們的精質細胞似乎引不起任何影響,至少我們沒有發見過有什麼比較具體的影響,可以供我們指摘。高度的放射是一個例外,但我們可以暫時擱置不問,因為它不屬於日常生活範圍以內。 如果日常生活里的事物可以發生影響,但發生得非常遲緩,非尋常耳目之力以至於科學儀器的力量所能覺察,或影響的性質與生活的利害無干,有之不為多,無之不為少,那我們也可以擱置不問,因為它和優生的學術很不發生關係。遲緩到幾千年幾萬年以上,或細微到不能覺察的程度,或有若無,實若虛,優生學不是管不了它,便是無須管它。 所以真正講求優生或種族改良的人只有一條路可走,就是在精質的自然變異與人為離合上想辦法。自然的變異要靠突變,事實上他也是無能為力;他不能把我們所有的遺傳的可能性,像詩人所歌頌的「象心適意的重新范鑄」一下。他只能把原來有的,現成的,老老實實的收受下來。但對於精質的人為的離合,他卻可以有一些主張,作一些擘劃。不用說,這種主張與擘劃也不是出乎他的匠心獨運,而是效法自然的一種結果。男女的匹配有成敗,有遲早,匹配後所生子女的多寡,因為匹配的成敗遲早,與夫子女的有無多寡,下一代人口中各種品性的質和量,和上一代就可以有分別——這些原是一種自然的趨勢,一切生物界都有,當然人類也有。優生學家所能做的,無非是因襲了這種原有的趨勢,加以補充調整罷了。約言之,他所用的原料是人類原有的精質,他所用的手法是此種精質在質和量上的更合乎人生價值觀念的分配。要改良種族,或提高民族健康的程度,我們只有這一條路,優生學家所恃的,也只有這一些長物,一些技能。 精質中包含基因,基因的不容易發生變動,即本性的難移,既如上述,則已往無窮數的世代以至於世紀裡人類所經歷到的品質上的變遷十之八九是從基因的聚散離合而來,是顯而易見的了。所以遺傳學家,優生學家以至於一般的生物學家最感關切的事物就是基因,就是遺傳的物質基礎中最小的一個單位。我們在上文說過,一個嬰兒的起點是極端的微渺的,如今也可以說,它就托始於一大堆的基因,此外別無長物。無論它有多大的潛藏的能力,無論它前途成為一個多麼偉大的人物,一切的因素都囊括在這一堆基因之內。它在發育的時期里,以至於成人以後,未必把所有的潛在能力都給利用,都化成品性,但我們應知潛在的因素總要比呈現的品性,在數量上要大些,在範圍上要廣些。 我們的起點既然只不過是一堆的基因,可知我們的身體是從基因所引伸出來的東西,基因是本,身體是末;但既有身體,身體就好比逆旅,基因好比旅客;身體就好比一輛車,而基因就好比搭車的人。搭到那裡去呢?搭到下一代,下幾代,以至於無窮的世代。所以身體和基因,雖有聯繫,可以說是截然二事,所以體質細胞與精質細胞也是截然二事;體質與精質也是截然二事;基因就是精質所造成的。 「人孰不死?」「死是生命的歸宿」,一切生命要歸宿,不止是人。這是一個最普遍與不可避免的事實。不過,也不盡然。單細胞生物的研究告訴我們,永生不死的例外也正有。例如草履蟲一類的單細胞的動物,生活到相當時期以內,就對分為二,成為兩個草履蟲,在形態與結構上與當初的一個一般無二。我們可以說當初的一個草履蟲死了麼?我們不能。它不但沒有死,並且享受著更豐富的生命。這第二代的兩個草履蟲後來當然也如法炮製的分裂,於是由二而四,由四而八,以至於無窮。草履蟲一類的生物,因為它們用這種分殖的方法,可以說真是永生的,不朽的。 韋思曼是第一個研究所謂「精質不絕」(the continuity of the germplasm)的專家,精質不絕的學說也是由他創出來的。他說過,這種永生不死和希臘神話里神道的永生不死是不一樣的;希臘神道的永生是由於他們不會受創傷,受了也不足以致死。中國人所了解的神仙大概也是如此。草履蟲則不然,它是脆弱到萬分的,所以環境一不順適,可以頃刻間毀滅好幾百萬條的生命。不過如果環境順適,一貫的順適,它真可以長生不老。我們是死生有命,大限到時,誰也逃不了,但草履蟲沒有這個大限。正合著詩人的一句話:「因危難而死,是常有的,因年老而死,是永遠不會的」。 我們特別說到草履蟲一類的單細胞的動物,為的是它和高等動物的精質細胞有許多方面是相像的。有人把精質細胞和單細胞動物相比,不免把相同之點說得太過分了些。但兩者之間,確有若干基本的相同之點,則不容否認,生殖都用對分的方法,是一點,同屬一個細胞,而內部的結構大致相似,也是一點。所以只要環境順適,精質細胞在理論上也應該可以長生不朽。事實上這種順適的環境究屬有沒有呢?是不是常有呢? 我們的答覆是正面的。細胞學者以及體素學者的研究明白告訴我們這種環境是有的,並且是一個常例,甚至於早就成為演化過程中的一個不二法門;那環境不是別的,就是一切多細胞的高等動物的軀殼。到此,我們不妨追想一下我們在生物學入門課程里所讀到過的精細胞的發育史。男女各有其精細胞(gamete),男的我們直接叫精細胞,女的則叫卵細胞,兩個細胞結合以後,即受精作用發生以後,就成為一個胚細胞(zygote),這就是胎兒的起始,胚細胞對分為二,二分四,四分八,……終於成為一個個體,成為一個人。 體質細胞是從精質細胞分裂出來的,不過既經分裂出來,兩種細胞就有不能相提並論之處。前者是比較分化的,以至於專化的,有的成為血液細胞,即血輪或血球,有的成為神經細胞,骨質細胞,肌肉細胞,……各有各的用途,各有各的專司;而後者則始終保持它的原始與不分化的狀態,除了生殖以外,是不適用於任何生理的功能的。胚細胞在沒有分裂以前,我們叫它是一個精質細胞,但體質細胞又是什麼時候分裂出來的呢?這要看物種說話了,大抵在胚胎髮育的初期以內,胚細胞經過若干次分裂以後,體質細胞和精質細胞便分道揚鑣的發展,不過分道的後先遲早是因物種而有不同的。 德國的細胞學家波維里(Boveri)是這方面最早有所發見的人。他研究一種蛔蟲的胚胎髮育,發見體質細胞和精質細胞的分道發展是在第一次分裂時就開始的,可以說是再早沒有的了。胚細胞經第一次分裂而成兩個細胞以後,其中一個雖繼續的分裂,但分得比較慢,並且僅僅分裂而不分化,終於成為精質細胞的系統。其它一個則分裂的速率比較大,並且多分裂一次,分化的程度即深一分,終於成為一條蛔蟲的各種器官,以至於軀體的全部,這就是體質細胞的系統了。而精質細胞的系統也終於被體質細胞的系統囊括起來,從此它雖在體質細胞系統之內,而並不相屬,不成為體質細胞系統的一部分。這精質細胞的系統就是下一代蛔蟲的根源了,而到了下一代,這一個過程又重新經歷一遍,不知多少世代的蛔蟲就是這樣傳下來的,並且還要依樣的傳下去,至於沒有窮盡。 根據了這個比較最簡單的蛔蟲的例子,我們可以明白精質究竟是一種什麼東西了。生物學者對於精質的定義是:「父母身上的一部分的物質,不與父母俱死,而和子女同傳的,叫做精質」。看了上文的例子,可知這定義是既簡潔而又切實的。我們只須略加想像,可知精質也好比一條河流,溯流而上,順流而下,都好像沒有窮極可尋,真是源遠流長,兩無底止。蛔蟲的精質雖不過是一支細流,但蛔蟲必有其所從演化而出的其它動物,其它蠕形的動物,而這種動物亦自有其精質之流,蛔蟲的精質之流到此便回溯到了一派較大的支流;如此不斷的往上追溯,我們終於可以到達最早的精質的幹流,精質的長江大河,那就是地球上有生命的始基了。反過來,順流而下,在已往的演化史及未來的演化的前程里,說不定有新的物種曾經從蛔蟲演化出來,或可能的於前途演化而出,則就精質而論,豈不是細流之外,又分細流?經此一番想像,可知我們對於物種演化的最概括的看法,是把它當作一個流水的系統,有幹流,支流,細流,而流派之間,又呈一種極度的錯綜紛歧之象。把它當做一棵盤根錯節,枝葉紛披的大樹看,也沒有什麼不可以。 〔74〕 讀者至此,一定要問,蛔蟲如此,其它動物,包括人類在內,是否也如此呢?是否同樣的可以在顯微鏡底下觀察清楚呢?我們的答覆是:情形大概皆然,但清楚的程度卻都不及蛔蟲,因為高等動物的環境比較複雜,胚胎髮育的過程也比較繁變,所以比較的不容易觀察,要把精質不絕的源委和盤托出來讓大家看,自是更難。不過生物學家前後所已看到的,也已經遠不止一二種動物了,而至今還沒有發見過一個和精質不絕的理論相違反的例子。因此,生物學界認為我們要把這一番理論概括成一條生物學的定律是完全合乎情理的。所以從韋思曼以來,生物學裡就多了一條「精質不絕律」。 世界上一切有生的物類,如果綜合了看,可以比做一個水的系統,也可以比做一棵大樹,已見上文。如今我們也可以把它們比做一個血緣的網,中間包括無數的脈絡,而每一根線條都代表一個祖傳的血系,越往上溯,線條的數目越減少,而專化的程度也越降低,終於溯到一個綱,即所謂綱舉目張的綱,或一個總結,那就是一切生物所託始的第一個單細胞了。這血緣網的脈絡既無往而不通,則凡屬一個個體,或一個人,事實上是一個一切物種的繼承者,他背上馱著全部的生物的歷史。也可以說,每一個人也是「生命之質」的一個短期的監護人,期限到了,就得把它移交給下一代。從演化的立場看,他的所以有這數十年的生命,最大的目的就在對於這一點點寶貴的遺業努力的監護於先,謹慎的移交於後。從同樣的立場看,也就是從造化的立場看,他個人是沒有多大用處的,如果他不辦移交,把委託給他的事物糟蹋了,即及身而止,不留後輩,那他就等於虛度了一生,在造化看來,有了他不為多,無了他不為少。這生命之質又好比一盞燈,一個人是守這盞燈的人,也是傳這盞燈的人,如果到他手裡,燈就滅了,他也就有負了他的重寄。 〔75〕 所以從為人父母的人看來,永生不朽不止是一個希望,而是一個可能的事實。尋常所謂死亡,只不過是一大堆十分專化了的體質細胞的死亡罷了,只要精質細胞綿延不斷,不但可以在每一世代里造作出另一大堆新的體質細胞來,並且可以讓許多心理與精神品性寄寓在它們中間,從而發為文章事業,推陳出新,永無窮極,則一個常人所引為深慮的死亡現象實在是算不得什麼。如此,體質細胞儘管死,一個人的生命還是寄寓在他的子孫裡面,他還是活著,好比無數代的祖宗的生命寄寓在他自己的身上而活著一樣。所以在優生學家的眼光里,永生或不朽不止是詩人的一個形容詞,或神學家的一個概念,而是一個真實的東西,其為真實,與心臟的跳動,肌肉的生長,或意識的運用,並無二致。 這一番精質不絕或不滅的理論,教我們對於人倫的關係,也可以多一個新的看法。西洋人有一個說法,說兒子之所以像父親,是因為父親好比一方木塊,而兒子是木塊上的一片。如今看來,這說法是不準確的,實際上二人是同一木塊上的前後兩片。兒子之所以為某一種的兒子,即兒子之所以有各種品性,無論為善為惡,為賢良,為不肖,做父母的,除了當初彼此選擇做配偶的時候要負一些責任外,其餘可以說是不負任何責任的。還有一個有趣的看法,就是父子二人,名為父子,實際上可以說異母的弟兄,因為彼此的父系精質雖是一個,而母系精質卻有兩個。並且誰是兄,誰是弟,也還有問題,表面上父先出是兄,子後出是弟,但子的精質年齡要比父老一代,如果年長者為兄,豈不是又當別論?從嚴格的生物學立場看,父與母不是子女的產生者,而是一派精質的保管者與監護者,保管得法,監護有方,時空兩間的條件如果合適,這一派精質就有機會延續,其實際的表現是一個子或女。也可以說,精質是子女的本身父母,而尋常的父母是子女的寄父母或養父母。 英國生物學家湯姆孫(J. Arthur Thomson)有一個很好的比喻,值得我們引來參考。他說,我們如果不大明白精質與體質的分別和兩者之間的關係,我們只須「想到一個烤麵包的人和他所有的一種很名貴的酵粉;他每次烤一大塊麵包的時候,總要用一些這種酵粉,但他一面用,一面卻始終保全著這種酵粉的原狀,並且在數量上也可以取用不竭,儘管烤上多少次或多少塊的麵包,酵粉的成色與分量還是不變。如今造化就是麵包師父,大塊麵包是人的身體,酵粉是精質,烤一次麵包就是一個世代」。 我們從遺傳學的眼光,把精質與體質的不同的功能和相對的輕重認識清楚以後,我們就可以明白,我們不講求種族的改進則已,否則我們的對象一定是精質,而不是體質,惟有精質的改進才是根本的與澈底的,而不是浮面的與粉飾的。百年以來,改進的社會學說,不為不多,改進的社會方案與實際的措施,也不為不周到不努力。甚至於一部分的學說,方案,措施,又未嘗不用「種族改良」的旗幟來號召,而社會的病態不但沒有減少,並且有變本加厲的趨勢,原因雖不止一端,而改進家對於精體兩質,未能有充分的辨識,實在要負很大的一部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