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俊美的臉 · 十

約瑟芬·鐵伊 《一張俊美的臉》
威廉士坐在白鹿旅館咖啡廳的角落裡,享受這一頓遲來的晚餐。老闆和格蘭特打了聲招呼,便轉身給他端晚餐去了。在當地警察的協助下,威廉士從下午到晚上一直忙著給格蘭特的假設找證據,想看看他是不是因為自己的什麼原因而憑空消失了。然而他一連工作了那麼長時間,疲憊不堪,卻一無所獲。十點的時候,他審問了今天的第二十三個汽車售票員和最後一個列車服務員,終於決定結束一天的工作。他現在終於放鬆下來,一邊吃著火腿土豆泥,一邊喝著啤酒。 「什麼都沒發現。」他回答著格蘭特的問題,「連個稍微有點像他的人都沒有。你的運氣怎麼樣,長官?」 「沒發現什麼有用的東西。」 「行李里沒有信嗎?」 「一封都沒有。如果有的話,他一定都放在自己的錢夾里了。除了幾捆照片,什麼都沒有。」 「照片?」威廉士的耳朵豎了起來。 「他來這裡以後拍的照片。」 「噢。沃爾特·惠特莫未婚妻的照片,或許有?」 「事實上,有不少。」 「是嗎?特意擺造型拍的?」 「不是,威廉士,不是的。是很浪漫的那種。她的頭襯在明媚的天空下,周圍環繞著盛開的杏花。那種照片。」 「她上相嗎,你覺得?金髮碧眼嗎?」 「不,她不高,黑黑的,長相平平,不過臉長得很可愛。」 「噢。那他幹嗎還一直給她拍照?一定是愛上她了。」 「我也這麼懷疑。」格蘭特說,上餐的時候,他沉默了一會兒。 「你真的得至少嘗一次這泡菜,長官。」威廉士說,「味道好極了。」 「我這是第五百零七次說了,我不吃泡菜。我味覺靈敏,威廉士。這是份寶貴的財富。我可不想讓泡菜把它給毀了。比起那些照片,塞爾行李里有個東西倒是個非常有用的線索。」 「什麼東西,長官?」 「一隻女孩的手套。」格蘭特說,還告訴了他是從哪兒找到的。 「好吧,好吧。」威廉士說,他靜靜地想了會兒這件事,繼續道,「聽上去似乎離它不遠了。」 「什麼?」 「曖昧。如果他還在偷手套的階段。老實說,長官。現在這時代,我覺得沒人會光偷個手套了事。」 格蘭特大笑起來。「我和你說了,她很可愛。告訴我,威廉士,什麼東西可以塞進十英寸長、三寸半寬、四英寸高的空當?」 「一塊香皂。」威廉士遲疑地說。 「不像。還有什麼?」 「一盒煙?」 「不對。他不抽菸。」 「某種吃的?再制奶酪就這形狀。」 「不是。」 「左輪手槍?裝在盒子裡的左輪手槍,我是說。」 「我也這麼懷疑。他為什麼要帶左輪手槍呢?」 「你想塞滿的空當長什麼樣,長官?」威廉士問。格蘭特給他描述了那個攝影箱和隔層里擺放得整整齊齊的物品當中的那個空當。 「不管那裡曾經放著什麼,肯定是個硬東西,不然不會如此稜角分明。他的行李里沒有能夠塞進去的東西,所以要麼是他自己把它拿出去扔掉了,要麼就是他失蹤以後不知道為什麼被人拿走了。」 「那就是說,崔銘斯莊園裡有人窩藏了證據。你還是覺得惠特莫不是那種人,長官?」 「哪種?」 「殺人那種。」 「我覺得惠特莫頂多就是生生氣,不大可能做出見血的事兒來。」 「可是他淹死塞爾也不用見血啊。他只要在一怒之下推他一把就行了,黑燈瞎火的他可能沒法去救他。然後他一時不知所措,假裝自己根本不知道這件事。天知道,這種事太多了。」 「你覺得是惠特莫乾的,不過一開始是個意外?」 「我不知道是誰幹的。不過我堅信塞爾一定還在河裡,長官。」 「可是羅傑斯督察說他已經打撈個遍了。」 「威科姆警察局的局長說若是把拉什莫爾河河床上的淤泥鋪開,離澳大利亞也就差一半的距離了。」 「是的。我知道。我覺得局長說得沒這麼生動。」 「別忘了。」威廉士沒有聽他說什麼,繼續說道,「如果他沒有淹死,到底會怎麼樣?如果所有的報道屬實,他可不是那種見過一面之後,就讓人再也想不起來的人。」 沒錯。的確如此。格蘭特回想起那個站在科馬克·羅斯門口的年輕人,覺得警方公布的失蹤者特徵描述並不能真真正正地反映出這個人的特點。 男性,二十出頭,五英尺八英寸半到九英寸高,體態瘦,皮膚白皙,眼睛灰色,鼻子筆直,顴骨隆起,嘴巴寬大;沒有戴帽子;身穿灰色粗花呢夾克衫,灰色套頭毛衣,藍色運動襯衫,灰色法蘭絨長褲,棕色美國產系扣(非系帶)鞋,外套束腰雨衣;聲音低沉,美國口音。 看到這份描述,任誰的腦子裡也無法浮現出萊斯利·塞爾的樣子。另外,威廉士提醒,只要有人親眼看到塞爾,就不可能不回過頭去再看他一次。凡是見過他的人,一定能夠記得他的模樣。 「而且他為什麼要主動消失呢?」威廉士窮追不捨地問。 「我不了解他的背景,沒法亂猜。我明天第一件事就是讓蘇格蘭場去查查這事兒。他在英國有個表妹,不過我想知道的是他在美國的事情。我總覺得謀殺的勾當更像是加利福尼亞那邊的人幹的,和主持廣播的人沒什麼關係。」 「加利福尼亞可沒人拿走過塞爾罐子裡的東西。」威廉士提醒到。 「是的。」格蘭特若有所思地說,又在腦子裡琢磨了一下崔銘斯莊園的人。明天他要開始收集證據。威廉士當然沒錯。塞爾的確不大可能自己憑空消失,這有些離奇。他曾經問過莉茲·賈羅柏,塞爾會不會為了讓沃爾特難堪而設計場惡作劇。然而莉茲並不認同這個想法。而且即便莉茲判斷失誤,塞爾又是怎麼做到這一點的呢? 「你還得去查查路過的司機。」他大聲說。 「那是什麼,長官?」 「我們已經詢問了公共運輸工具上的人,但是還沒有查查那些偶爾經過的司機,他們沒準載過他一程。」 威廉士已經往肚子裡填滿了火腿和啤酒,和藹地沖他笑了笑。「你讓第五十七軍團看上去像所女校,長官。」 「第五十七軍團?」 「你太頑強了。你還是死抓著他自己躲起來的猜測不放。」 「我還在想,他可以沿著河岸一直走,穿過田地,來到從威科姆到克羅姆的那條主路上搭車。我明天一早問問布萊斯,看看是不是能在電台發布個尋人啟事。」 「搭上車以後呢,長官?之後怎樣?他所有的行李都還在崔銘斯莊園呢。」 「我們還不得而知。他出現在羅斯的派對之前,我們對他一無所知。他是個攝影師,這點我們確信無疑。他說他在英國只有個表妹,不過我們都知道,他沒準會有十多個住處,十多個妻子也說不定。」 「有可能。不過為什麼不像正常的離別一樣,等到旅行結束再走呢?別忘了,他還打算靠這本書大賺一筆呢,沒錯吧?幹嗎要搞得神神秘秘的?」 「為了讓沃爾特難堪,沒準。」 「是嗎?你這麼想的?為什麼?」 「可能是因為我自己也想讓沃爾特難堪吧。」格蘭特似笑非笑地說,「或許到頭來這只是我一廂情願的想法罷了。」 「這的確夠惠特莫受的。」威廉士說,沒有流露出絲毫的憐憫之意。 「相當難受。你會不會覺得這沒準會引發內戰?」 「戰爭?」 「忠誠的惠特莫粉絲對戰那些質疑者。」 「他會因為這事兒心情不好嗎?」 「我覺得他還沒有充分意識到這事兒對他的影響。我想,等到他看到明天早上的日報以後才會明白是怎麼回事。」 「報紙難道不是已經給他送過去了嗎?」 「他還沒時間讀。據我所知,今天下午五點《號角報》的記者已經去了崔銘斯莊園,但是到了門口沒能進去,就直接去天鵝酒吧打探消息了。」 「相信《號角報》會是第一個報道這事兒的。惠特莫本來可以看到那個記者。他為什麼不見他呢?」 「他說他在等城裡的律師過來。」 「是誰,你知道嗎?《號角報》的記者。」 「吉米·霍普金斯。」 「吉米!我寧可被火焰投射器射中也不願意和吉米·霍普金斯打交道。他一點兒良心都沒有。他要是沒有採訪成功,就會胡編亂造一氣。要知道,我已經開始同情沃爾特·惠特莫了。只要一想到吉米會跟進這個報道,他都不敢把塞爾推到河裡去。」 「這下是誰頑強了?」格蘭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