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尹湯液經 · 病不可下證第十一 不可下下篇上

諸外實,不可下,下之則發微熱,亡脈則厥,當臍發熱。「發熱」,一本作「握熱」。 諸虛不可下,下之則渴引水者,自愈。惡水者劇。 咽中閉塞,不可下,下之則上輕下重。水漿不下,臥則欲踡,身體急痛,復下利日十數行。 病欲吐者,不可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