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因 · 易因上經卷之二
坤下坎上
比:吉。原筮,元永貞,無咎。不寧方來,後夫凶。
《彖》曰:比,吉也。比,輔也,下順從也。原筮,元永貞,無咎,以剛中也。不寧方來,上下應也。後夫凶,其道窮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初六:有孚比之,無咎。有孚盈缶,終來有他,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六二:比之自內,貞吉。
《象》曰:比之自內,不自失也。
六三:比之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1 .
六四:外比之,貞吉。
《象》曰:外比於賢,以從上也。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誠,吉。
《象》曰:顯比之吉,位正中也。含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不誠,上使中也。
上六:比之元首,凶。
《象》曰:比之元首,元所終也。
水地比
方時化曰:水依附於地土#1比,下順從於上亦日比。此卦九五一陽獨能為眾陰所親比者,以其剛中而有元,永貞肯德,自然可以比而無咎也。故六二內心不肯#2自失,再筮得之,即往比之,是以貞吉而且無咎。所謂得其所比則安者,正一不五之謂哉。六四與五同體,外比於五,親仁、事賢、從上、求安、貞吉亦宜,乃初六以六居初,實元正應而不寧必能有孚,比之始得所比而無咎。又居坤地之下,水必盈焉。本有有孚,盈缶之象。孚信既盈,則終來六四之吉,乃其所有,豈直無咎已耶。是故苟不寧而能方來,則終來斷有他吉。故曰:不寧方來,上下應也。上應指四,下應指初。蓋九五陽剛中正,是為真王,今已顯然為眾所親比矣。倘有未比者,則用三驅之法以取之,而前禽可失,則又未嘗有取必之心。然此特王心然耳,邑人何自知之?乃皆不用告誠,聽其自失,亦不前驅,則上之中實使之然。王之無私,比至是又顯然人共信之矣。此所以下爭比之也,吉可知也。乃上六非前禽之失乎。若三不比五而比六,非匪人之傷乎?以故初六、六一不六四同與三驅之選,邑土之人不用告誠,取順舍逆,比之元,永貞也,固如此矣。上六處比之上,至是猶尚元首可比,凶何如哉。吾誠不知其所終也。蓋言其居五之前,則日失前禽,言其元首可比,而不知以五為比,則日後夫凶。
附錄
王輔嗣曰:上下元陽以分其民,五獨處尊,莫不歸之。上下應之,既尊且安。安則不安者托焉,故不寧方來,上下應也。夫元者,求有有者。不求所與危者,求安安者;不求所退#3,火有其炎,寒者附之,故已苟安焉,則不寧方來矣。安、尊、和、親而獨在後,則誅是以凶也。
坡公解曰:比,吉。比未有不吉者也,然而比非其人,今雖吉,後必有咎,故日原筮,筮所從也。原,再也,再筮,慎之至也。
趙汝棋曰:比不論應否,專以比五為義。
班孟堅曰:禽者,何烏獸之總名,為人所禽制也。
卜子夏曰:元誠於附,道窮而比,戮斯及矣。何終哉。
乾下巽上
小畜:亨。密雲不雨,自我西郊。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日小畜。健而巽,剛中而志行,乃亨。密雲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
《象》曰:風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初九:復自道,何其咎,吉。
《象》曰:復自道,其義吉也。
九二:牽復,吉。
《象》曰:牽復在中,亦不自失也。
九三:輿說輻,夫妻反目。
《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無咎。
《象》曰:有孚惕出,上合志也。九五:有孚孿如,富以其鄰。
《象》曰:有孚攣如,不獨富也。
上九:既雨既處,尚德載。婦貞厲,月幾望,君子征凶。
《象》曰:既雨既處,德積載也。君子征凶,有所疑也。
風天小畜
方時化曰:卦名小畜者,以六四一陰為巽之主柔,既得位矣,且又居乾上,健而能巽,以故上之九五應之下之初九,九二又應之上,下皆應於四,咸願為其所畜,故日小畜也。夫以六四一陰之小而能畜眾陽之大,此必有不徒健而能健以行巽者矣。於是剛中之五獨能推誠信任,以致孿如之孚,而六四之志得行,畜道乃亨耳。況初原與四應乎。復與四應,是自道也。二又與初相比乎,初應於四,二比於初,是牽復也。然非九五先與之應,四亦安得遂行其志,眾陽亦安肯遽為其所畜哉。.密雲二句,寫其興雲作雨之狀,如此喜其畜也。傳謂施未行,正以方畜言之。但未行非不行。夫六四唯健而能巽,故能以孚實之人出乾惕之心,去其血而直入之以巽,於是九五遂獲藉鄰之力以享其安富尊榮之業,此其所以孚信之深也。與九三上比六四,夫婦之象而乃過剛,不中。四方以之為輔車,三乃自脫其輻,反目不顧之,其何以正室而成家乎。罪九三也。於四何損也。上九視九三又異矣。不知四之畜道已成,向為密雲,今則既雨向方望雨,今則既雨又處向也。尚往今則禾黍在野,乃積乃倉而尚德載矣。四陰也,五陽也,若以四為婦,則堅貞而惕厲,四月也,五日也。若以四為月,則相望而幾圓,何謂不安?其畜不與共事而別征乎,則夫有六四之能畜者,但相與以成其畜可矣,不必疑也。蓋上九所以不受其畜者,亦不過於四之巽入處,疑其非君子耳。不知此小畜之六四,正健而能巽,而能大,有益於國,大有益於君者也。古大臣也,夫何疑哉。
汪本何曰:陰疑於陽,則為血戰,故坤之上六有玄黃之傷。陰孚於陽則為血去,故小畜六四元血氣之累。
附錄
楊簡曰:伊尹之於太甲,其始不可謂之亨,及太甲翻然而悟,誠然改過,則伊尹之志於是方行,故為亨。天未大雷電以風成,王未執書以泣,則周公之志終不可謂之行,終不可謂小畜之亨。六四至柔又巽體,畜君而柔巽,故君臣相信而和,元傷、元惕、無咎。陰陽自有相得之象也。夫人臣進言於君,所以至於乖作者,往往由臣未能元私,或好名、好己勝,不與上合志,故乖作也。《書》云:爾有嘉謀、嘉猷則入告。爾後於內,爾乃順之於外。曰:斯謀、斯猷唯我後之。德臣畜君如此,何乖作之有。《象》曰:上合志也者,旨哉,言乎。
金汝白曰:四五皆雲有孚,是此兩爻相孚也。四日上合志,合於五也。四藉五以畜,乾五任四而相孚。
兌下乾上
履虎尾,不啞人,亨。
《彖》曰:履,柔履剛也。說而應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啞人,亨。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4也。
《象》曰: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辯#5上下,定民志。
初九:素履,往無咎。
《象》曰:素履之往,獨行願也。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
《象》曰: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六三: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
哇人,凶。武人為於大君。
《象》曰: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
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哇人之凶,位不當也。武人為於大君,志剛也。
九四:履虎尾,怨怨終吉。
《象》曰:怨怨終吉,志行也。
九五:夬履,貞厲。
《象》曰:夬履,貞厲,位正當也。
上九:視履考祥,其旋元吉。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慶也。
天澤屨
方時化曰:九五以乾剛之德當至尊之位,履其後者,又能說以應乾,何厲之有?而爻獨言其央、履貞厲,則必有所指矣。故《象》直以復#6虎尾三字名其卦焉。若日履虎尾者,但能不致啞即是幸事,而夫子傳之,則專言柔履剛,說應乾,又言其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如此,益以見上乾下兌,絕元可虞。欲為此卦表暴其德,故也。不與文王《系縣》同意矣。六三不中不正,志剛目眇,故其象如此。文王之意曰:臣之事君,時時有履虎之虞。夫履必目視然後履。今六三暗而不能視,致啞,何疑不見初九乎。處一卦之下,方爾出門即懼履虎,而能素履以往,獨行所願,其見早矣。居下在初,是其素也,故曰素履。九二則見履道廣矣。雖幽人亦貞吉,何必上應於五以履其尾,終日怨怨然恐懼不寧,以亂吾之中也。是亦能視之於豫,不犯難行,古高士也。四為大臣位,近九五,勢不得不履虎尾者,但能知其為虎,怨怨恐懼,故終吉而志得行,不遭其啞耳。然亦危矣。非初與二之所肯安也。上九處履之終,既畢所事,視履考祥,旋返其初,元吉也。固宜若三者,不能視,故象眇之視不能履,故象跛之履。唯不明,是以又不能行,是故欲以暴虎武人為手腳於央、履大君之前,其凶必矣。雖曰志剛,曷足道哉。
李禿翁曰:文王當殷之未造,一嘗親遭其哇矣。宜其親切而有餘,思焉不然,胡為乎?上天下澤而即以履虎尾名其縣哉。又胡謂乎於爻則言哇人凶,於《象》則言不啞人之亨哉。不啞之亨,以兌柔在內故也。致哇之凶,以六三志剛,不如四之志行故也。嗚呼,當斯時也,欲為初之素履不可也,欲為二之幽人不可也,欲為上之其旋不可也。痛定思痛,雖文王亦自悔其為武人之嗟矣。然則眇視跛履,文王美里以前事也。怨怨終吉,文王美里以後事也。其旋元吉,又文王為西伯賜斧鐵,得專征伐以後事也。皆文王之卦也。正與明夷互相發。
汪本何曰:與其怨恕然恐懼以求免啞,孰若坦坦然履道自得以致貞吉也。
附錄
程正叔曰:天在上,澤居下,上下之正,理也。君子觀履之象以辯#7別上下,定其民志。夫上下之分明,然後民志有定。民志定,然後可以言治。古之時,公卿大夫而下,位各稱其德,終身居之,得其分也。位未稱德,則君舉而進之,士修其學,學至而君求之。農、工、商、賈,勤其事而所享有限,故皆有定志。後世自庶士至、於公卿,日誌於尊榮,農、工、商、賈,日誌於富侈億兆之心,交騖於利,天下粉然,如之何其可一也。欲其不亂難矣。
乾下坤上
泰:小往大來,吉,亨。
《象》曰:泰,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內陽而外陰,內健而外順,內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象》曰:天地交泰,後以財#8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初九:拔茅茹,以其匯,征吉。
《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九二: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得尚於中行。
《象》曰:包荒,得尚於中行,以光大也。
九三:元平不陂,元往不復,艱貞無咎。勿恤其孚,於食有福。
《象》曰:元往不復,天地際也。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實也。
不戒以孚,中心愿也。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
上六:城復於隍,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
《象》曰:城復於隍,其命亂也。
地天泰
泰,小往大來。吉亨者,言致泰之道,但小大交相往來,則小者吉,大者亨,可常泰矣。故初九身在三陽之下,處大之初而即志,在外之陰欲以來交於小,連拔三陽以其匯進,故致四等翩翩相信而小大交也。夫三陰皆不富而失實宜,若與陽不相孚應。今反翩翩然往交於陽,此豈有徵發戒令哉。中心之願,不戒而自乎也。初非以其鄰之富也,而屍二五君臣之問與。是故九二以包荒之德而尚主,六五以祉元吉,故而歸妹則又不但有其願,而願亦遂以行矣。以此致泰,豈非虛己之君能聽其臣,包荒之臣能光大其君者乎。然知致泰之道在於往來之交,則知往來之問亦非久長之道,而泰難常保,又不可以不慮也。故於內卦之三,外卦之上,獨申言之。天地際言天地之交際也一。夫天地之交,一交即散,一際即離,斷不能久。蓋平陂往復,的然孚信,疑非人之所能致力,然知其如此而克艱守貞,亦、可以元否之咎,元陂之咎,元往之咎,何也?人定自能勝天也。故復戒之曰:爾勿夏恤。其孚信如此,而遂謂泰之必往也。但能知其如此而艱貞以守之,不以常泰視之,即可常保其泰矣,則非但元否之咎,而且可以長亨有泰之福。故曰:於食有福。然則爾但艱貞,泰次不往。雖有常數,其奈爾何?三居下之上,正泰交之際,故特致意焉。至上則居泰極矣。城復於隍,上又反下,勿用其眾,眾不聽用,何也?上下不交,自邑告命,其命已亂,雖欲艱貞,不得矣。吁,可不戒之於早也。
附錄
馮奇之曰:自乾坤之後始涉人道,經歷六坎,險阻備嘗,內有所畜,外有所履,然後致泰,而泰之後否即繼之,以此知斯人之生立之難,而亂之易。此又序《易》者之深意。
王輔嗣曰:茅之為物,拔其根而相連引者也。茹,相連之貌也。三陽同志,俱志在外。初為類,首舉則類從,故日以其匯,征吉。
程正叔曰:象舉包荒一句,而通解四者之義。言如此則能配合中行之德,而其道光明顯大也。
石守道曰:過二則元平不陂,過五則城復於隍。
楊廷秀曰:平與陂相推,往與復相移,居泰之世者,勿謂時平。其險將萌,勿謂陰往。其復反掌,九三陽盛極矣。陰將復,泰將否矣。可不懼乎,何也?天地交際,陰陽往來,在九三、六· 四之閒也。
金汝白曰:得尚於中,行如列侯,尚公主之尚。九二之德,能尚六五中行之主也。
王輔嗣又曰:居泰上極,各反所應,泰道將滅。上下不交,卑不上承,尊不下施,是故城復於隍。勿用師,不煩攻也。自邑告命,貞吝否道,已成命不行也。
坡公解曰:取土於隍,而以為城,封而高之,非城之利,以利人也。坤之在上,而欲復於下,猶土之為城而欲復於隍也。上失其衛,則下思擅命。故曰:自邑告命。邑非所以出命也。
坤下乾上
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
《象》曰: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則是天地不交,而萬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元邦也。內陰而外陽,內柔而外剛,內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長,君子道消也。
《象》曰:天地不交,否;君子以儉德辟難,不可榮以祿。
初六:拔茅茹,以其匯,貞吉,亨。
《象》曰:拔茅貞吉,志在君也。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
《象》曰:大人否,亨,不亂群也。
六三:包羞。
《象》曰:包羞,位不當也。
九四:有命無咎,疇離祉。
《象》曰:有命無咎,志行也。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擊於苞桑。
《象》曰:大人之吉,位正當也。
上九:傾否,先否後喜。
《象》曰:否終則傾,何可長也。
天地否
夫唯小往大來,一交而成泰,則知大往小來,自不交而成否,故致否之道,全在於匪人也。何謂匪人?以其自謂君子之貞,而大者不來,小者不往,不交,故否也。或曰:貞,正也。貞則自元不利,而日不利君子貞,且初六拔茅連茹,又以貞、吉、亨系之。夫陰柔連匯,不貞孰甚。而聖人反以為貞,反以為吉,反以為能亨否,何哉?曰:此陰往交陽,但知小之當往,全不知有君子之貞之不當往者也。以故此往彼來,此不見其為小人,彼亦不見其為君子。此不見其為小人,是元小人也,而小人道消矣。彼不見其為君子,則彼此皆君子也,而君子道長,長斯泰矣。以是而觀其道,皆是小往大來,致之則所以致否者可知矣。今欲反否成泰,而尚可以謂吾獨有君子之貞哉。唯以吾有貞,即是匪人。故曰:否之匪人,亨。否者,可以思也。是故有初六之拔茅茹,而其志在君,則自有九四之疇,離祉而其志得行,而上下交矣。死九四居上卦之下,有泰來之幾而為命之將復乎。且又居大臣之位,處近君之地,既已得行其志,則自然無咎,而眾類皆麗其福祉。又不但拔茅連茹已也。四者,初之君,故日誌在君。是故有六二亨否之道,則自能包承而使小人皆吉,何貞之有?有九五大人休否之術,則大人自吉,又不但能使小人吉已也,何否之有?然既曰休否,則似初不以否為意,而豈知其中實艱難貞固,未嘗不曰:其亡其亡,若擊於苞桑。而頃刻元以自活者為邪?先否後喜,其不可長宜矣。李禿翁曰:保泰之道,莫過於乾。亨否之道,莫尚乎坤。乾,天也。天元不覆,故九二獨以包納荒野之量而主泰。坤,地也。地元不載,故六二獨以包容承順之道而亨否。然泰雖以包荒處世,而實以艱貞自處,故曰:艱貞,無咎。所謂文王之自朝至於日中反,不遑暇食是已。否雖以包承待人,而實以其凶休否,故曰:其凶,其凶,凶元日矣。歸於何所矣。所謂勾越之嘗膽臥薪是已。雖然方其泰也,人皆以為泰,我獨以為否,是故能不為泰所動,而泰可常泰矣。及其否也,人皆以為否,我即以為泰,是故能不為否所亂,而否遂不終否矣。此其倒行逆施,使太阿之柄常在吾手,是誠休否之大人也,乃君子實不任是也,何也?以君子之有貞也。有貞則以彼為不貞,便不肯往矣,安得不否乎?唯拔茅茹以其匯,而一時陰柔咸相連引,乃貞耳。唯包承、包羞而元往不來,乃貞耳。貞則亨矣、休矣、吉矣,便為泰矣。故曰:包承小人,吉。但能包容承順而使小人皆吉,即為大人亨否之道,不待他日而後亨也。或曰:九二包荒,得尚於中,行則致泰之道,全是包荒,而爻復言馮河、朋凶者,豈包荒之外,更當用馮河之勇,不遐遺之外,又必絕朋凶之私邪?非然也。
真能包荒而不遐遺者,自然絕朋凶而勇於馮河也。不然是即優柔不斷之夫矣。如西漢孝元望之被殺,而不知束漢孝章竇憲奪主田園,而不問何取於包荒也。如是則雖強必弱,雖治必亂,而又何光大之有,何得尚中行之有?爻備斯義,故詳言之。
附錄
呂伯恭曰:否,上下不交,有天地之形而元乾坤之用也。
鄧伯羔曰:二,居中得正,佐大君,休否者也,故有包承小人之法。三以陰柔居否,時或包羞#9而聽小人之鴉張,或包羞而入小人之黨與。李生曰:此正處否之法,所謂唾面自乾,褫裘縱博者也。若夫李固之戮,何補於漢徒張梁冀之虐焰而已,非徒元益,而反大為國家之害。故爻於包羞不系以吉凶悔吝,而《象》但言其位之不當。蓋言其不當九五大君之位,又不當九四大臣之位,勢且元如之何,唯有觀釁以俟時耳。陳平等之阿護順旨,勸王、諸呂可以觀矣。所謂大人否亨,不亂旱者,真是已。故曰:於今面折廷,諍臣不如君定,社稷安,劉氏後君亦不如臣。嗚呼,誰謂包羞果不當乎?讀之真可以出涕也。此等說話,實難向人道。唯有真心不負人、家、國者,默默當自知之。
熊過曰:人依木息日休,苞桑乃桑柔之方苞芽者,如《詩》相苞杞之苞。
鄧伯羔又曰:苞桑非固結之喻,蓋古人朽索六馬,虎尾春冰之類。陸宣公收復河北後請罷兵狀有云:邦國之杭,陰綿綿聯聯,若苞桑綴旎,幸而不殊者,縷矣。然則,苞,叢生也。叢生之桑,細而弱,其堪系重乎。
邵國賢曰:否泰者,時也。時也者,上之人與君子之所為也。故泰之《象》言後道在上也。否之《象》言君子道在下也。泰之時,財#10成輔相,君子與,有力焉?今也不然,是謂儉德。
離下乾上
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日同人。
同人曰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唯君子為#11通天下之志。
《象》曰: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初九:同人於門,無咎。
《象》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六二:同人於宗,吝。
《象》曰:同人於宗,吝道也。
九三: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
《象》曰:伏戎於莽,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
九四:乘其塘,弗克攻,吉。
《象》曰:乘其塘,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九五:同人,先號眺而後笑。大師相遇#12。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剋也。
上九:同人於郊,無悔。
《象》曰:同人於郊,志未得也。
天火同人
一陰居二上,下五陽皆欲與同,則為同人於野。以其居中得位,自然為眾所宗耳。一陰居五上,下五陽#13皆為所有,則為大有元亨,以其居柔處尊,其勢自能有大耳。但五易於有大而二難以居宗,則上下之別、尊畢之勢也#14。是以大有六五獨為大有上吉,而同人六二不免#15於宗致吝,然六二自視雖若有於宗之吝,而五陽視二實則有於野之同。故《彖辭》斷以同人於野四字,名其卦焉。以今觀之,初以出門,求同也。三以伏莽,求同也。四又以乘塘,求同也。五獨以號兆,興大師求同。而上又獨出郊跋望,庶幾一同焉。則上下五陽皆以二為宗,而欲求與同明矣。所同盡一卦之人,非於野之同而何?四字名卦獨此與,否之匪人為然。若履虎尾,若艮其背,則三字卦名,又是一例矣。然此卦實以二五同心,名為同人,故《彖傳》獨先言同人,而日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日同人也。應乎乾,蓋專言五。夫既如是而同矣,而此同人之卦乃曰: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者何?蓋言不但五應於二,欲與二同?凡乾之行,皆欲應二,求與二同也。故日乾行,則可知矣。所以然者,以六二文明以健,中正而應,有君子之正故也。夫正則天下之志以通,寧直五邪?然則於野之同,涉川之利,同人之亨,又何疑與?特其問不免有三、四之爭,九五之克,其邇似吝,遂以吝為二病耳。不知此六二者,使其果有君子之貞,則中正而應,自元害其為於野之同,使其果有斷金之利,如蘭之言,則二五相信,又豈三四之所可力爭也哉。雖以我為吝不恤矣,此夫子於《文言》所以斷以二人之同,如斷金同心之言,如蘭臭也。嗚呼,堯、舜之相受授也,孔、顏之相受授也。流濕就燥,隨雲從風,唯聲之應而氣之求,安能元吝乎?是故文王於九五,而夫子於六二,復有感也。
附錄
坡公解曰:利涉大川,乾行也。苟不得其誠同,與之居安則合,與之涉川則潰矣。禿翕曰:六二非但應九五之乾,凡所與同之人皆乾也。與乾為行,涉川豈足道哉。一乾猶不可當,現五乾耶。君子於此可以喜而不寐矣。坡公以誠同解乾行似未通。誠同者,二與五也。乾行者,五陽為行,同人於野也。又曰:初九自內出同於人,上九自外入同於下,自內出故言門,自外入故言郊。禿翁曰:出門,同人言;出門即與二同,元所間隔。故曰:又誰咎。言誰為之咎,而使之不得同乎。幸初之辭也。五即不然,中心同之,何日忘之,二五之謂也。不容不同,安有吝邪?使其有吝,九五決不興,大兵犯眾難以求遇矣。故坡公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由此觀之,豈以用師而少五哉。夫以三四之強而不能奪,始於號眺而卒達於笑,至於用師相剋矣。而不能散其同,此以知二五之誠同也。二,陰也;五,陽也。陰陽不同而為同人,是以知其同之可必也。君子出、處、語、默不同而為同人,是以知其同之可必也。苟可必也,則雖有堅強之物,莫能問之矣。故曰:其利斷金。禿翁曰:李白以從永王璘,故論死。郭子儀請以官爵贖而脫之。白又坐事,系潯陽獄。宋若思以三千兵卻而取之。嗚呼,世元同心之朋,大賢君子將安所託命哉。此於郊之同,所以聖人不取也。
熊過曰:同人大有,皆五陽而一陰,主之大有之陰在五,故日元亨。同人之陰在二,而旱陽宗之,則日亨、日則君子貞。宗,尊也。《詩》云:君子宗之,志未得與,通天下之志,正反。
姜廷善曰:伏戎於莽,以伺五之隙,升其高陵以窺二之動,三歲不興,五終不可敬#16故也。
乾下離上
大有:元亨。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日大有。其德剛健而文明,應乎天而時行,是以元亨。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
初九:元交害,匪咎,艱則無咎。
《象》曰:大有初九,元交害也。
九二:大車以載,有攸往,無咎。
《象》曰:大車以載,積中不敗也。
九三:公用亨於天子,小人弗克。
《象》曰:公用亨於天子,小人害也。
九四:匪其彭,無咎。
《象》曰:匪其彭,無咎,明辯哲也。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發志也。
威如之吉,易而元備也。
上九:自天佑之,吉元不利。
《象》曰:大有上吉,自天佑也。
火天大有
方時化曰:束坡謂大者皆見有於五,故曰大有。大有之世,上下皆應於五,以事厥孚交如,威如之,君五又應天時行以享大有,自天吉元不利之佑。人生際此,涉世既多,交道益廣,良亦艱矣。未可遽以為易易也。初九在下,雖尚元交,然交從此始矣。元交故元害,則知有交必有害也。故告之以無咎之道焉。無咎,唯在於克艱。能克艱則雖日與世接,何妨乎是?故九二有大車則不敗矣。不敗是元害也。九三用亨於天子,雖為公可矣。為公而用亨,則不害也。九四匪其彭則處,盛滿而知懼,知懼又不害矣。然則元在人耳。唯其以大有自肆,而不知艱以處之,始相將而入於害,於交何與也。今觀九三居下卦之上,公之位也。以剛處正,故足與大有之天子同享大有之福。蓋深知其艱而能慎之,於始如此,齊之太公是矣。若韓彭則有害而弗克,不知艱矣。九四切#17近六五,其盛極矣。然以陽居陰,獨能悉所有,為君之有而秋毫不敢自有,故曰匪其彭,明辯哲也。又明、又辯、又哲,唯其真有過人之哲,故深知其艱,而能慎之於終如此。陶朱公、張子房輩是矣。吾以是觀之,大有之世,君以柔中,臣以克艱,君有交如,臣元交害,始得共享大有之福,不然凶咎至矣。乃知君益柔而臣益艱,又聖人之微旨也。汪本訶曰:上九,自天佑之,六五是以應天時行而自致元亨也。
附錄
程正叔曰:公用亨於天子,若小人處之則為害。自古諸侯能忠順奉上者,則蕃養其眾以為王之屏諭,豐殖其財以待上之徵賦。若小人處之,民眾財豐則反擅其富強,益為不順,是小人大有則為害。又大有為小人之害也。
張幼於曰:《詩》日#18:行人彭彭,出車彭彭,駟騵彭彭,四牡彭彭,皆取人馬。強盛之意。
楊廷秀曰:六五,大有之主也。離明而晦之,以陰虛中而執之,以柔專任誠信,故能感發其下之志。魄服其下之心,下感發則君臣之孚不約而自堅。下魄服則道義之威不猛而自洽。信以發志,以我之誠信發彼之誠信也。易而元備,以我之和,易徹彼之周防也。
王輔嗣曰:居尊以柔,處大以中,元私於物,上下應之。信以發志,故其孚交如。夫元私於物,物亦公焉;不疑於物,物亦誠焉。既公且信,何難何備,不言而教行,何為而不威,如為大有之主而不以此道吉,其可得乎?
坡公解曰:六五處覃剛之問而獨用柔,無備之甚者也。以其無備而物信之,故歸之者交如也。此柔而能威者,何也?以其元備,知其有餘也。夫備生於不足,不足之形見於外則威削。又曰: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是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夫信也,順也,尚賢也,六五之德也。易而元備,六五之順也。厥孚交如,六五之信也。草陽歸之,六五之尚賢也。上九特履之,爾所履者能順且信。又以尚賢,則天人之助將安歸哉。故曰:聖人元功,神人元名,而大有上九不見致福之由也。劉用相曰:六五一爻,備言六五所以大有之德。上九一爻,備言六五所以大有之福。福德兼備,是為大有。六五、上九合為一人。然則上九,其天矣。
艮下坤上
謙:亨,君子有終。
《彖》曰:謙,亨,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謙尊而光,卑而不可瑜,君子之終也。
《象》曰:地中有山,謙;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
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
《象》曰:謙謙君子,卑以自牧也。
六二:嗚謙,貞吉。
《象》曰:嗚謙,貞吉,中心得也。
九三:勞謙君子,有終吉。
《象》曰:勞謙君子,萬民服也。
六四:元不利,搗謙。
《象》曰:元不利,搗謙,不違則也。
六五:不富,以其鄰,利用侵伐,元不利。
《象》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上六:嗚謙,利用行師,征邑國。
《象》曰:嗚謙,志未得也。可用行師,征邑國也。
地山謙
謙,亨,君子有終。既言亨矣,而又言君子之終,何也?終,與始對也。夫謙之必亨,無可疑者。《彖傳》已言之詳矣。然大凡謙遜退讓之君子,其始或有未必亨者,而終則必亨元疑矣。聖人恐人見其始之不亨也,而遂不安於謙,故以有終央之。今觀夫子,之稱謙也,盒有過於泰伯與文王乎?方泰伯之三以天下讓季歷,而自斷髮、文身、逃竄刻蠻,可謂困而不亨,極人情之所不堪矣,而終焉光有昊國,,則泰伯君子之終也。文王又以三分有二之天下讓於商,亦可謂損己與人。如太王之事,狄者矣。何亨之有?而終造八百年之周,則文王君子之終也。故夫子斷以二聖為至德。而此卦復以君子有終明言謙之必亨焉,意可知也。故曰:汝唯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唯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又豈直至有夏曆年四百然後見禹之謙,真莫與爭功能哉。孔、顏謙謙不試,而終為天下萬世之宗師,又君子之終之最大且著者也。卦言謙亨而復言有終,旨哉。卦言君子有終而爻獨言君子有終吉,豈元意哉。以九三成卦之主,勞謙者也。余皆嗚謙、應謙而已。嗚呼,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德厚者,其流光厚,施者必食其報,君子有終吉,獨何疑於九三乎?
附錄
熊過曰:謙之下稱謙謙。方時化曰:卑非謙也,因其卑,見其謙耳。故曰:卑以自牧。牧字,《說文》從支,與撲同;從牛,養牛人也。牛,巨物,象人之強陽,及其調服巽順,有牧道焉。
坡公解曰:雄嗚則雌應,故易以陰陽唱和,寄之於嗚謙。之所以為謙者,三也。艮之制在三,而三親以艮下坤,其謙至矣,故日勞謙。六二其鄰也,上六其配也,故皆和之而嗚謙。而六二又以陰處內卦之中,故又日貞吉。
嗚以言其和,於三貞以見其出於性而非強。
焦弱侯曰:搗謙,搗裂也。從手,為聲,通作麾,《詩》麾之以肱,書右秉白旎以麾,亦通作搗。
楊簡曰:六柔,四柔,坤體又柔,又不中,有過乎謙之象。故聖人教之搗去其謙,又恐其疑也,又曰無不利,搗謙。曰:不違則言,雖搗去其謙,不至於違則也。
程正叔曰:征其文德,謙巽所不能服者也。文德所不能服,而不用威武,何以平治天下?謙之過矣。禿翁曰:坤#19之所以過於謙者,或恐其有害而不利耳。今以坤順之卦,六四之爻,柔順至矣。奉此柔順,不敢違則,已元不利,而又謙焉,不太過乎。太過即取侮,非謙也。故上三爻皆告以搗去其謙,利用征伐之事焉。總之,非以其鄰之富而興師,苟有不服者,安得不伐?若湯之徵葛是已。上六,謙順之極。若猶和嗚,九三之謙則雖,自邑尚可以得志邪?若周公之徵束是矣。吾是以知聖人之善言謙也。內三爻以止,故著其德;外三爻以順,故防其過。聖人之裒多益寡如此。
王畿曰:以卑蘊高,謙之象也。君子取有餘以益不足,以善同人則賢不肖平矣。以位下人則貴賤平矣。謙之六爻元兇德。謙者,內止而外順。內不止而外順則為象恭,為色莊,君子弗貴也。
坤下震上
豫:利建侯行師。
《彖》曰: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而死建侯行師乎?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20時不武;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豫之時義,大矣哉。
《象》曰: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初六:嗚豫,凶。
《象》曰:初六嗚豫,志窮凶也。
六二:介於石,不終日,貞吉。
《象》曰: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
六三:吁豫,悔。遲有悔。
《象》曰:吁豫有悔,位不當也。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六五:貞,疾,恆不死。
《象》曰:六五貞疾,乘剛也。恆斗不死,中未亡也。
上六:冥豫,成有渝,無咎。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長也。
雷地豫
方時化曰:豫之六爻,除九四豫以天下自為豫之大有得矣,其餘皆以豫失之。獨有六二#21中正自守,不肯從人。雖與為豫,如不終日,蓋貞固之性然耳,有不吉乎?《大傳》知幾之說,正言豫之必凶。唯六二介石之操能,先事而知幾,所以不沒於豫也。三位不當,正與二反,故其於四之豫也,仰視而欲往,既悔遲疑而不往,又悔往悔者,畏六二也。不往又悔者,羨九四也。所謂出見紛華,盛麗不能元交戰於胸中者與。嗚呼,天下之能介如石者,幾何人哉。自非介然如石之堅,決不可以同游於九四,大有得之豫明矣。蓋九四者,正所謂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而為卦之所由以豫也。豫、復皆值五陰,故皆取朋象。熊過曰:大有得者,一剛得五柔。朋合簪者,五柔合一剛也。六五陰柔不正,又乘九四之剛,但知逸豫以為樂,而不知權柄之下移,威福之盡去矣。豈非君人者真正不起之疾,若劉後主者乎,死也,久矣。所以恆不死者,名號僅存中未凶耳,不如死矣。中謂中位。然人臣如忠武侯者有幾?非有由豫之忠武侯,則所謂乘剛者,乘王莽之剛,乘司馬懿等之剛,欲其恆不死,又可得與?若上六則沉冥於豫元改理矣,何也?豫已成,不可復渝也,使成而能有渝,更又何咎?但早不渝,至成而後渝,亦元及矣。蓋欲其渝之於早也,故曰:冥豫在上,何可長也?禿訪曰:豫之《彖辭》、《彖傳》極言致豫之盛美,而豫之六爻與《象》皆極言享豫之禍凶,然則豫可致終,不可得而享與?非然也。夫今之凶國敗家,相尋而不絕者,咸以豫也。故非冥豫即死於豫。吁豫,嗚豫而志窮,即凶矣。不有六二介然,若不終日,又何以能保終豫乎?即此便是能享於豫,亦便是順動,便是致豫之由,豈有他邪?今不思致豫之由而但享逸豫之福,固宜其盡喪於豫而福反為禍也。今且勿論怪。今之學者,守著聖人樂在其中,一語便謂能樂、能忘憂,縱慾肆志,唯務極樂。聖人之樂端如是哉。此與嗚豫而卒死於豫者何以別哉。夫聖人之樂,初不出於發憤之外,舍發憤而言樂,曾是知樂。聖人之忘憂,原與忘食同致,不肯忘食而但忘憂,胡謂而不肯兩忘也。食亦不知,憂亦不知,老亦不知,唯終身發憤為樂是知,則其視人世逸豫之樂真不能以終日矣。故學道者必介如石,非獨於豫然也。是謂知幾之神,徹上徹下之道。
附錄
丘行可曰:屯有震元坤,則言建侯而不言行師,謙有坤元震,則言行師而不言建侯。豫合震、坤成體,故兼言之。
蘇子瞻曰:所以為豫者四也,而初和之,故日嗚已。元以致樂而恃其配以為樂,忠亦遠矣。因人之樂者,人樂亦樂,人憂亦憂,志在因人而己。所因者窮,不得不凶。
王畿曰:雷奮於地,萬物暢嫗豫之象也。昔先王因天地之和,宣八風之氣,制樂以和,神人本之,心而發之,以聲動之,以容協之,以律正之,以音從之,以器是。故樂者,德之華,作樂所以崇德也。故樂成德尊,薦之郊廟,祀天於園丘而以祖配之,尊尊也。祀帝於明堂而以考配之,親親也。上帝飲焉,祖考格焉,萬物育焉,天下太和也。
震下兌上
隨:元亨,利貞,無咎。
《彖》曰:隨,剛來而不柔,動而說,隨。大亨,貞無咎,而天下隨時。隨時之義大矣哉!
《象》曰:澤中有雷,隨;君子以響晦入宴息。
初九:官有渝,貞吉。出門交有功。
《象》曰:官有渝,從正吉也。出門交有功,不失也。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
《象》曰:系小子,弗兼與也。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隨有求得,利居貞。
《象》曰:系丈夫,志舍下也。
九四:隨有獲,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象》曰:隨有獲,其義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
九五:孚於嘉,吉。
《象》曰:孚於嘉,吉,位正中也。
上六:拘系之,乃從維之。王用亨於西山。
《象》曰:拘系之,上窮也。
澤雷隨
以乾剛來居二陰之下,則是剛來下柔也。以剛下柔,柔不隨乎?隨即貞,不隨即不貞。孰不願從貞者?又卦震動而兌說,則是動而說也。說即隨,不說即不隨,有定隨邪?可強隨邪?故曰隨時之義大矣哉!元定時故元定隨。此初九以一陽為震之主,作隨之官,改四隨二,不肯執定一隨,所以為貞吉也,而況舍遠就近?出門即交有功,則又何必舍此而遠越?二越三,以隨四也,則雖隨而變動,其為從正之吉,初自得之矣。二亦知三之為小子,不可系也。初之為丈夫,不可失也。雖兼與之元妨。然其如勢之不可兼何?是以六二寧不失此而不肯系志於彼。若三則又視九四為丈夫矣。是故寧系丈夫而失小子。夫當隨之時,志在有獲,務求有得。若非有元亨利貞之四德而隨之,非但元得,亦且有咎,可隨邪?五位正中,與四同體,本自有嘉兌之孚,四又以臣隨君,隨便有獲,不假言者,雖曰為人臣而以獲,君為言似謂非義,然又孰知四之實與五相孚乎?實與五同道乎?況四又實明知隨五之可以有功乎?則五蓋願其為隨者,雖有獲,何凶之有?觀時審己,隨之而已矣。獨有上六不道,不能孚嘉天下,使人說隨,乃拘系之,又從維之而逼使隨己,其又安可得也?夫王者,以嘉禮親邦,國動而人說,雖西山之神,可使用享,昆其臣與?何必拘系而維摯之也。文王之感慨深矣。此卦全為此爻而設。初九出門即獲有功之朋,不待失一而後與一,故日不失也。若二、若三、系小子必失丈夫,系丈夫定失小子,豈能兼與而兩隨之。唯其說而已矣。唯其有元亨利貞之四德而已矣,非元亨利貞而隨之,即有咎不隨也。方時化曰:隨,取隨時之義。時元不在、故六爻總元定隨,或系亦可,或舍亦可,隨其時也。
附錄
焦贛曰:漢高帝與項籍,其明徵也。
周宴曰:爻取隨時而動,大象取隨時而息,動息不違乎時,此隨時之義所以為大。
巽下艮上
蠱: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
《象》曰:蠱,剛上而柔下,巽而止蠱。蠱,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
《象》曰:山下有風,蠱。君子以振民育德。
初六:幹父之蠱,有子,考無咎,厲終吉。
《象》曰:幹父之蠱,意承考也。
九二:干母之蠱,不可貞。
《象》曰:干母之蠱,得中道也。
九三:幹父之蠱,小有悔,元大咎。
《象》曰:幹父之蠱,終無咎也。
六四:裕父之蠱,往見吝。
《象》曰:裕父之蠱,往未得也。
六五:幹父之蠱,用譽。
《象》曰:干父用譽,承以德也。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則也。
山風蠱
蠱,剛上柔下。上下兩不相通,下巽上止,上下皆不事事。吁,此所以終蠱與。夫唯不通而後成蠱也,則知其始之治,必以大通。故終則有始,元亨不亦宜乎。夫唯不事而後成蠱也,則知其始之治必以有事,故終則有始,涉川不亦利乎。故曰:蠱,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先甲三日,子、戍、申也。後甲三日,午、辰、寅也。既有先甲,自然必有後甲。既有後甲,自然仍復先甲矣。後而復先,終而復始,天行如此,是以元敝而何。治蠱者之不然乎。苟能不安於蠱,則自能知蠱之所由始,而蠱可治矣。元他術也,元他甲也。然元他道也,則聖人之治蠱如此而已矣。然天下之蠱與一家同治,天下之蠱與治一家之蠱同。故六爻專言幹蠱之事,雖所干不同,元非以能幹為事,肯干為賢,不可優遊寬裕,以成就父母之蠱為也。故至於干父而危,厲於身亦得終吉,干父而至有悔於。心亦終無咎,則能幹蠱者必為孝子元疑矣。嗚呼,君親若一家,國元二能,幹家者即能幹國,能幹父者即能幹君。然世人多急於其家之蠱壞,而往往視其國如傳舍者,則以天下有不事王侯之臣,故可以高尚其事,而不事天下,更元有不事父母之子,故不得不承考而幹蠱耳。夫不事王侯,猶可言也。然天下之不事王侯者有幾?今既皆為一王侯之臣矣,又可自謂高尚而不以干一蠱為吾事邪?故聖人專言父母之蠱,以明之使人人自真切而不能已也。其事即幹蠱之事,既已高尚,則自然不事事也。故曰高尚其事。上九在卦之上,故曰尚,又取艮山之高,故又曰高尚。夫人子之事,親元所解於心者也。人臣之事,君元所逃於天地之問者也,而獨以高尚為名,王侯不事,則亦逆不背義,亂常反正之人耳。聖人但取其可以法。貪慕者故曰:志可則言,志。固可則,而君父之事將誰與理邪?吁,臣不事君則元君,子不事親則元親,大亂之道矣。聖人奚取焉?方時化曰:初承陽下父,象二秉陰,後母象三,四又乘陽,後而五又復承上之陽,故皆同父象也。干母之蠱,不可貞者。言不以正,即為得幹蠱之中道。夫九二之不可貞也,其幹蠱已不同於初與三矣,乃六五則又非但不以正干其父,而且用譽以巽說其父,是以致蠱之道道之也。蓋所謂承之以德者也,所謂太上因之是也。潛移默奪之妙,雖其父有不自知者也,夫是之謂能幹蠱,非裕蠱。
附錄
蘇子瞻曰:器久不用而蟲生之,謂之蠱。人久宴溺而疾生之,謂之蠱。葬執波較獅嘰濺計紼讜曰以天下為元事而不事事,則後將不勝事矣。此蠱之所以為事也。器欲常用,體欲常勞,天下常欲事事。蠱之災豈一日之故哉。夫人之情,元大患難則日入於喻,天下既已治矣,而猶以涉川為事,則畏其蝓也!
室白或曰:日有六甲,終而復始,如環元端,天之行也。造化之所以無敝也。
邵國賢曰:治蠱曰蠱,猶治亂曰亂,治荒曰荒,治#22子夏曰:臨事專故厲成其志,故無咎,有事然也。
鄭康成曰:子改父道,始雖厲而終則吉,事若不順而意則順也。裕父之蠱,往未得也。蔡介夫曰:言元如蠱,何也?劉用相曰:裕父之蠱,是不能幹蠱者。爻以能幹為事,雖所干不同,皆取之。而獨重於母之不可貞,尤重於父之用譽,則亦有道矣,何也?父母之事也,不可不知也。臣之事君亦然。
焦弱侯曰:蠱五爻皆言幹父之蠱。至上則日不事王侯,上處卦終,以一家言,當是父母耄期之日,不出從政也。曾子居魯,齊欲聘以為卿,曾子曰:居父母老,不忍遠親。以為人役斯其志,可則者乎。
王畿曰:艮剛居上,巽柔居下,上亢而不能下,濟下卑而不能上承,止而巽,此所以成蠱也。君子治蠱有道,民心之蠱,以玩愒頹廢,未知所振作耳。振者,鼓舞興起之意。故曰:作新民,不徒條教之設、號令之申,蓋治其本也。譬之良醫治病,振者,驅其外邪;育者,養其元氣也。風言振,山言育。周宴曰:振民者,所以起其卑巽之疾。育德者,所以化其苟止之病。
易因上經卷之二竟
#1『土』,伋古閣本作『日』。
#2『肯』原為『之』,據汲古閣本改。
#3『退』,圾古閣本作『保』。
#4『明』原為『問』,據《周易本義》改。
#5『辯』當為『辨』。
#6『復』,據引文當為『履』。
#7『辯』,當為『辨』。
#8 財』,《周易》通行本作『裁』。
#9『羞』原為『差』,據文義改。
#10『財』,《周易本義》作『裁』。
#11《周易》通行本『為』後有-能』。
#12『大師相遇』,《周易》通行本作『大師克相遇』。
#13『陽』原為『明』,據汲古閣本改。
#14『也』原為『九』,據汲古閣本改。
#15『免』 原為『兌』,據汲古閣本改。
#16『敬』,汲古閣本為『敵』。
#17『切』,汲古閣本為『功』。
#18『日』原本無,據文義補。
#19『坤』,汲古閣本為『人』。
#20『四』原為『日』,據《周易》通行本改。
#21『二』原為『一』,據汲古閣本改。
#22『治』,汲古閣本為『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