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因 · 易因上經卷之一#1

李贄 《易因》
乾下乾上乾:元,亨,利,貞。 初九:潛龍,勿用。 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 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 九四:或躍在淵,無咎。 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 上九:亢龍有悔。 用九:見草龍無首,吉。 《彖#2》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蕾買行雨施,品物流行。大明終始,六位時成,時乘六龍以御天。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首出庶物,萬國咸寧。 《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皂。 潛龍勿用,陽在下也。 見龍在田,德施普也。 終日乾乾,反覆道也。 或躍在淵,進無咎也。 飛龍在天,大人造也。 亢龍有悔,盈不可久也。 用九,天德不可為首也。 《文言》曰:元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也。利者,義之和也。貞者,事之干也。君子體仁,足以長人;嘉會,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幹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貞。 初九曰:潛龍勿用,何謂也?子曰:龍德而隱者也,不易乎世,不成乎名,遁世無悶#3,樂則行之,憂則違之,確乎其不可拔,潛龍也。 九二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何謂也?子曰:龍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謹,閑邪存其誠,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君德也。 九三曰: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何謂也?子曰:君子進德修業,忠信,所以進德也;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也。知至至之,可與幾也。知終終之,可與存義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驕,在下位而不憂。故乾乾,因其時而惕,雖危無咎矣。 九四曰:或躍在淵,無咎。何謂也?子曰:上下元常,非為邪也。進退元恆,非離草也。君子進德修業,欲及時也,故無咎。 九五曰:飛龍在天,利見大人。何謂也?子曰: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水流濕,火就燥;雲從龍,風從虎。聖人作而萬物睹。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則各從其類也。 上九曰:亢龍有悔。何謂也?子曰:貴而元位,高而元民,賢人在下位而元輔,是以動而有悔也。 潛龍勿用,下也。 見龍在田,時舍也。 終日乾乾,行事也。 或躍在淵,自試也。 飛龍在天,上治也。 亢龍有悔,窮之災也。 乾元用九,天下治也。 潛龍勿用,陽氣潛藏。 見龍在田,天下文明。 終日乾乾,與時偕行。 或躍在淵,乾道乃革。 飛龍在天,乃位乎天德 亢龍有悔,與時偕極。 乾元用九,乃見天則。 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貞者,情也。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大哉乾乎?剛健中正,純粹精也。六爻發揮,旁通情也。時乘六龍,以御天也。蕾買行雨施,天下平也。 君子以成德為行,日可見之行也。潛之為言也,隱而未見,行而未成,是以君子弗用也。 君子學以聚之,問以辨之,寬以居之,仁以行之。易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君德也。 九三,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時而惕,雖危無咎矣。 九四,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無咎。 夫#4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天且弗違,而配於人乎?死於鬼神乎? 亢之為言也,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喪。其唯聖人乎?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聖人乎? 乾為天 大哉,乾元,萬物資始。既資以始,必資以終。元非統天而何!夫天者,萬物之一物,苟非統以乾元,又安行雲施雨,使品物流通,形著而若是亨乎!故曰:大哉,乾元。人唯不明乾道之始終,是以不知乾元之為大。苟能天#5明乎此,則知卦之六位,一時皆已成就,特乘時而後動矣。是故居初則乘潛龍,居二則稱見龍,居三乘惕龍,居四乘躍龍,居五乘飛龍,居上乘亢龍。蓋皆乾道自然之變化,聖人特時乘之以御天雲耳。是故一物各具一乾元,是性命之各正也,不可得而同也。萬物統體一乾元,是太和之保合也,不可得而異也。故曰:乃利貞。然則人人各正一乾之元也,各具有是,首出庶物之資也,乃以統天者,歸之乾;時乘御天者,歸之聖,而自甘與庶物同腐焉,不亦傷乎?萬國保合,有是乾元之德也,何嘗一日不成寧也?乃以乾為天,以萬為物,以聖人能寧萬國,以萬國必咸寧於聖人,不益傷乎?故曰:乾,元,亨,利,貞。舉四德以歸乾,而獨以大哉贊元,其旨深矣。 《文言》曰:乾元者,始而亨者也,人見其始而亨,不見其亨之始,蓋亨之始有利貞焉,性情之謂也。夫大哉乾元,固萬物之所資始,孰知此利貞者。又乾元之所資始乎,故又日乾始。夫唯其有此乾始,而後能以美利利天下耳。不然,安能然哉。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而不言所利,天下咸受。夫乾始之美利而不知所利,此其為利,不亦大矣哉。而孰知即此利貞者為之哉。故又贊之曰:大哉;乾`之利貞乎。剛矣,健矣,中矣,正矣,純矣,粹矣,精矣,美矣,雖欲極其形容,有不能擬諸形容者矣。蓋情其性則為剛健中正,純粹精之美德而不可見。性其情則即此一卦之六爻,曲暢而旁通之,亦已發揮無餘蘊矣。既有六爻,則有六龍而時乘之以御天。吾知天且弗違矣。既乘六龍,則自能行雲施雨而天下平矣,有不能以美利利天下乎?大抵乾之為德,虛位也,所謂大哉,乾之元是也。人與天與聖人皆共之,故不別其孰為天,孰為人,而孰為聖人,使知其不可二矣。乾之為貞,實德也,所謂性情是也。人與天也,聖人也,皆具之,故不別其孰為性而孰為情,孰為利而孰為貞,使知其不可離矣。 《文言》曰:元者,善之長也。夫觀《象》之辭,唯有元、亨、利、貞四德已矣,而夫子讀之,何其多端也?其曰:大哉,乾元,則已贊乾之元矣,是所重在元也,使人由乾以體元,而四德總歸於一德。其曰: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貞者,性情也。則又直贊乾之貞,是所重在貞也,使人知貞。又起元而四德,又未始不旋相為元,是皆聖人之乾也,非他人之所能與也。其曰:元者,善之所云,尚足以稱乾與坤乎哉。夫苟其剛躁而不可成也,而猶可以稱乾焉;委靡而不足為也,而猶可以稱坤焉,則天不載天,地不成地,吾人將打所蓋載也,不知此固至健至順者之所自有,而何用補助於其間也。是故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地之所以能為順也,乾道變化,各正性命。天之所以能為健也,若健而復濟以順,必非真健者,自元所用,彼健為也。順而仍加以健,必非至順者,自元所用,彼順為也。嗚呼,是惡足以識乾坤之正性乎。乾坤一也。故《乾》日元亨,《坤》亦日元亨,但《乾》日利貞而《坤》則曰利牝馬之貞。且不但馬也,而又日牝馬焉,則其視龍之變化飛騰為何如,而坤獨利此者,則以此為坤之貞故也。故君子有所往而法坤,則唯牝馬之貞是安。故曰:安貞吉,有所用以從事,則唯牝馬之貞是利。故曰:利永貞,以大終也。大,指乾以大而終,則元敢為主、元敢當先、元敢朋黨,乃貞矣。先迷以下,所謂利牝馬之貞也。先者,為乾、為主而吾後之,則得主而利主者,或西、或南而吾守之,則束北以居。蓋唯主是從,則志意專一而不二,安居擊以聽則後順,得常而不迷,坤之利貞如此,是乃元亨也。 人之生也直,直疑不方矣。今言直而又言方者,以人但知直而不知直之自有方也。夫人最初一念,非其直遂之正性乎?然旋發旋覺,則初者為直而覺者亦為直。覺則止,止則方,出則雖有直方合之本一光大耳。地性博厚,坤德無疆,其不可孤蓋如此矣。故爻兼言直方焉。直者為正,方者為義,正者以止,義者以行,止者是敬,敬非著意也。唯其內之,直而已;方者是義,義非襲取也,唯其行之,利而已。此豈有待干學習而後利哉。固不習而元不利者也,夫何疑。 附錄 坡公解曰:龍變化而自用者也,馬馴服而用於人者也,為人用而又牝焉,順之至也。至順而不貞,則陷於邪,故利牝馬之貞。李禿舫曰:至順未有不貞者。至順者,順乾也。順乾矣,有不貞乎。若得朋,若與類,若西南行,則以陰柔而復。附於陰柔,安能一心聽命於乾而為大順之至乎?又解曰:坤之為道,可以為人用而不可以自用,可以為和而不可以為倡,故君子利有攸往。先則迷而失道,後則順而得主,此所以為利也。西與南則兌也、離也、巽也,皆吾朋。束與北則震也、坎也、艮也,皆非吾朋。兩陰不能相用,故必離類。絕朋而來,主於束北。李禿翁曰:乾者,坤之主也。乾為主,不須求,求反失之,便有得朋之想矣,不能一心以聽命於乾矣。又解曰:以六居二,可謂柔矣。夫直,方之所欲言者,而發之為言,而謂信也。忠以成信,信本於中。夫誰不由斯義乎,故君子之於忠信,沒身焉爾矣。苟或未知其為至也,而能知其為吾之庸言、庸行而不敢不終身焉,是亦可與存義而寡過者,何也?彼其終日之所乾乾者,唯恐不合於義故耳。故知至者,聞忠恕即一貫,否則終身守此忠恕,竟不知一貫為何語矣。是故曾子以忠恕為極至,而門人以忠恕終其身。此唯與未唯之別也。夫子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其恕乎?信哉。學者之於忠恕,終身焉可也。待其自悟則自知至,而今曷可強也。吁,其必有剛、健、中、正、純、粹、精之乾德而後可乎。若是,坤德庾不可以語知至之學明矣。九四處乾之上,介於疑信之間,似乎知至矣,而又未敢以遽信,便欲以此終其身與,則又未肯以自安,是或躍之時也。故夫子央之曰:德貴有常。今而或上或下,何其無常也?業貴有恆,今而或進或退,何其無恆也?豈以忠信之語邪謬而未足信與?抑必絕類離草而後為至人也。然既草於人矣,又安能離草以獨立?吾以謂君子進德修業所貴,及時勇往,一刀兩斷耳。若猶在疑信之間,何日能太平也?不疑固元有知至之日,徒疑亦安有艮止之候?須及時決了,乃保無咎矣。九五飛龍則是。則是有德、有位、有時,三重具焉者也。天下之所利見者,更莫甚於九五之大人矣。若九二,則有德元位,何以同稱大人、同為萬物之所利見乎?蓋天下唯德為至貴。德在我矣,時位惡能限之?故曰:自天子以至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使庶人而有君德,亦自然為利見之大人;使上焉者而元德,則雖位居九五,其誰利見之哉。故知德之所在,時與位非所論也。吾夫子不可以觀乎?曰:若是則六爻皆龍,何以獨二?蓋二之龍德己見矣,所謂龍德而正中者也,是時人之家舍也,眾之所必歸也,故未嘗御天而德施已普,非君而有君德矣。何待向明而治,而後天下文明邪?若他爻正,當及時以進德修業者,豈得自比於二哉。故初則戒其勿用,而識潛修之宜。上則慮其已亢,而有亢龍之悔。若三、若四,非日乾夕惕,則或躍以疑,皆進修之時,非利見之候也。苟其成德為行,日已可見,則或為二,或為五,何不可者,均之為大人則均之,為萬物之所利見,又何疑焉? 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嗚呼,是大人也,九五當之與。然《文言》不言有位,不言元位?不知其果為五也,抑九二當之與。然高不言飛,卑不言見,不知其果為二也。吾意其為人也,而天且不敢違矣,非以其能統天,而又能御天與。吾意其為人也,而人且不敢違矣,非以其能首出庶物,又能咸寧萬國與。吾意其為人也,而鬼神且弗敢違矣,非以其能神、能鬼、能變、能化、能大、能小、能潛、能飛、能雲、能雨,不知其然而然也與。嗚呼,斯其為大人也,吾與子皆共之,而奚敢以他諉。 九五,飛龍也。夫子卻說聲應氣求,各從其類,則非其類者,未必有利見之願矣。三之與四,初之與上,並居六位,猶不相知,然則僅僅九二一大人耳。顏氏之子,一庶幾耳。嗚呼,眾矣,一人不為少矣。唯顏氏沒,遂元人焉,悲夫。此夫子所以感切於二五之際也。 知進知退,便是聖人,便不失正,不至待其亢也。故時有亢而聖人無亢,故重言聖人以勉之,非如今之庸夫俗子所讀,斷章取義,以濟己私之雲也。 九者,乾之用,故凡乾皆用九。乾之九皆為龍,故又以乾之九為草龍。然乾之草龍可得而見也。乾之草龍,元首不可得而見也。若不見此,決不成龍。故用九者,能真見草龍之元首,則自然首出庶物,而萬國皆咸寧矣。自然時乘御天而宇宙在吾手矣,自然大明乾道之終始,一元統天而萬化生於身矣。故曰:用九,見草龍元首,吉。吉者,元也、亨也、利也、貞也。 用九,天德不可為首,如有首則不稱天德矣。故曰:乾元用九,乃見天則。蘇子瞻曰:乾元以元首為天則。嗚呼,至矣。 附錄 莊生#6曰:易以道陰陽。 楊子云曰:必犧綿絡,天地經以八卦,文王附六爻,孔子錯其象,象其辭,然後發天地之藏,定萬物之基。 陳圖南曰:羲皇始畫八卦,重為六十四,不立文字,使天下之人默觀其象而已。能如象焉則吉凶應,違其象則吉凶反,此羲皇氏作不言之教也。 邵堯夫曰:夫易,聖人長,君子消小人之具也。及其長也,關之於未然,及其消也,闔之於未然,一消一長,一辟一闔,渾然元邇,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 周茂叔曰:聖人之精,畫卦以示;聖人之蘊,因卦以發。卦不畫,聖人之精不可得而見。微卦,聖人之蘊,殆不可悉得而聞。易何止五經之源,其天地鬼神之奧乎。 丘仲深曰:乾之三畫,萬世文字之祖。元、亨、利、貞四字,萬世義理之宗。在天為春、夏、秋、冬,在人為仁、義、禮、智,流行天地之間為元、會、運、世。蔡子木曰:初潛,顏子當之,勿用以成德也。二見,孔子當之,時舍而文明也。三惕,皋夔、稷契當之,克艱而不危也。四躍,湯、武當之,時晦而終革也。五飛,堯、舜當之,聖德而光被也。上亢,伊、周當之,處亢而不失其正也。是六爻也,分擬之則各以其時,統會之則歸之聖人之大明。 坡公解曰:今之飛者,昔之潛者也,而誰非大人與。又曰:夫處此者,豈元元悔之道哉。故言有者,皆非必然者也。又曰:陰陽和而物生。曰:嘉禮非亨,則偏滯而不合義;非利,則慘洌而不和。 羅彝正曰:三居二乾之問,有乾乾之象,居下乾之終,有日終而夕之象。三居下之上,乃危地也。以其終日乾乾而夕猶惕,故得無咎。 石守道曰:天極高,不能下交於地,豈能行四時、生百物?君極尊,不下接於人,豈能懷萬國、御百官?故自不至於亢也。 王幾曰:乾、天德也。天地靈地#7 結而為心。元欲者,心之本體。所謂乾也,天德之運,晝夜周天,終古不息。日月之代明,四時之錯行,不害不悖,以其健也。聖德之運,通乎晝夜,終身不息,同乎天也。賢人以下不能元欲,所欲不必沉溺,意有所向,便是欲。寡之又寡,以至於元。人以天定。君子之強,以法天也。嘗考天文,天行有常度而無停機,天非有體也?因#8星之附麗以為體,天如倚。蓋南北二極相貫,北高南下,窺之以管極中。一星旋轉尤密,不出管中者曰紐星,所舍天之樞也。天體不動,非不動也,旋轉不離於垣,猶樞之闔辟不離於曰#9 ,未嘗有所動也。故曰:維天之命,於穆不已。天之所以為天也,元有遠邇高深受命如響,此造化之樞紐,千聖相傳之秘藏也。儒者諱言虛寂。夫子於咸發感應之理,詳言之,何也?蓋天下之感,皆生於寂,而其應也,皆本於虛。虛以適變,寂以神感,何思何慮。所以一天下之動,堯之中、舜之微、文之穆,孔之默、顏之愚,周之靜,皆是物也。世儒泥於典要,思為昧。夫所謂虛寂之體,聖學所以不明,造化或幾乎息矣。 坤下坤上 坤:元亨,利牝馬之貞。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西南得朋,束北喪朋。安貞,吉。 《象》曰: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乃順承天。坤厚載物,德合無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馬地類,行地元疆,柔順利貞。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後順得常。西南得朋,乃與類行;束北喪朋,乃終有慶。安貞之吉,應地元疆。 《象》曰: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初六,履霜,堅冰至。 《象》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 馴致其道,至堅冰也。 六二:直、方、大,不習元不利。 《象》曰:六二之動,直之#10方也。 不習元不利,地道光也。 六三:含章可貞。或從王事,元成有終。 《象》曰:含章可貞,以時發也。 或從王事,知光大也。 六四:括囊,無咎、元譽。 《象》曰:括囊無咎,慎不害也。 六五:黃裳,元吉。 《象》日.一黃裳元吉,文在中也。 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 《象》曰:龍戰於野,其道害#11也。 用六:利永貞。 《象》曰:用六永貞,以大終也。 《文言》曰:坤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後得主而有常,含萬物而化光。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辨之不早辨也。《易》曰:履霜,堅冰至。蓋言 順也。 直其正也,方其義也,君子敬以直內,義以方外。敬義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習元不利;則不疑其所行也。 陰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元成,而代有終也。 天地變化,草木蕃;天地閉,賢人隱。《易》曰:括囊,無咎,元譽。蓋言謹也。 君子黃中通理,正位居體,美在其中,而暢於四支。發於事業,美之至也。 陰疑於陽,必戰。為其嫌於元陽也,故稱龍焉。猶未離其類也,故稱血烏。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天玄而地黃。 坤為地 乾坤定質,則一健一順。健之不能為順,亦猶順之不能為健。苟責健以順,責順以健,健順皆失其質矣。乾坤兩卦即為反常,非天尊地卑之正理也。乾坤定位;則一夫一婦。夫之不可為婦,亦猶婦之不可為夫。苟責夫以婦,責婦以夫,夫婦皆反其分矣。乾坤兩卦總為失位,非君尊臣卑之正道也。是故上天下地,天下之乾坤也。一夫一婦,家家之乾坤也。其位定,故不可反以常。其質定,故不可易以能。用當其才,才適於用。聖人之首乾坤也有以哉。不然,神龍而牝馬之龍固元所用,其飛騰而引重致遠之役,龍將訕焉。牝馬而神龍之馬固元所施,其負載而興雲致雨之技焉,何知焉?一乾坤也,即不用其所長,皆為廢物,而況人與?是故聖人於乾坤,獨分別而詳言之。乃世之儒者,畫蛇添足,謂健而不順,則剛躁而不可成;順而不健,則委靡而不可振。吁,果若所云,尚足以稱乾與坤乎哉。人#12苟其剛躁而不可成也,而猶可以稱乾焉,委靡而不足為也,而猶可以稱坤焉,則天不載#13天,地不成地,吾人將打#14所蓋載也。不知此固至健至順者之所自有,而何用補助於其問也。是故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地之所以能為順也。乾道變化,各正性命,天之所以能為健也。若健而復濟以順,必非真健者。自元所用彼健為也;順而仍加以健,必非至順者,自元所用彼順為也。嗚呼,是惡足以識乾坤之正性乎。乾坤一也,故乾日元亨,坤亦日元亨。但乾曰利貞,而坤則日利牝馬之貞,且不但馬也,而又曰牝馬焉,則其視龍之變化飛騰為何如,而坤獨利此者,則以此為坤之貞,故也。故君子有所往而法坤,則唯牝馬之貞是安。故曰:女#15貞吉。有所用以從事,則唯牝馬之貞是利。故曰:利永貞,以大終也。大指乾以大而終,則元敢為主、元敢當先、元敢朋黨,乃貞矣。先迷以下,所謂利牝馬之貞也。先者為乾、為主,而吾後之,則得主而利主者,或西、或南而吾守之,則束北以居,蓋唯主是從,則志意專一而不二,安居以聽則後順得常而不迷,坤之利貞如此,是乃元亨也。 人之生也直,直疑不方矣。今言直而又言方者,以人但知直而不知直之自有方也。夫人最初一念非其直遂之正性乎?然旋發旋覺,則初者為直而覺者亦為直,覺則止,止則方,出則雖有直方合之本一光大耳。地性博沖#16坤德無疆,其不可孤蓋如此矣。故爻兼言直方焉。直者為正,方者為義,正者以止,義者以行,止者是敬,敬非著意也。唯其內之直而已。方者是義,義非龍取也。唯其行之,利而已。此豈有待於學習而後利哉。固不習而元不利者也,夫何疑。 附錄 坡公解曰:龍,變化而自用者也。馬,馴服而用於人者也。為人用而又牝,馬順之至也。至順而不貞,則陷於邪,故利牝馬之貞。李禿翕曰:至順,未有不貞者。至順者,順乾也。順乾矣,有不貞乎?若得朋、若與類、若西南行,則以陰柔而復附於陰柔,安能一心聽命於乾而為大之至乎?又解曰:坤之為道,可以為人用而不可以自用,可以為和而不可以為倡,故君子利有攸往。先則迷而失道,後則順而得志#17。此所以為利也。西與南,則兌也、離也、巽也,皆吾朋。東與北,則震也、坎也、艮也,皆非吾朋。兩陰不能相用,故必離類。絕朋而來#18,主於束 李禿翁曰:乾者,坤之主也。乾為主,不須求,求反失之,便有得朋之想矣。不能一心以聽命於乾矣。又解曰:以六居二,可謂柔矣。夫直、方、大者,何從而得之?曰:六二,順之至也。君子之順,豈有他哉。循理元私而已。禿翁曰: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夫子已解得十分了,不須再以順理元私解也。夫人唯其至柔,所以至剛;唯其至靜,所以至方。故柔可能也,至柔不可能也。嗚呼,至矣。又解曰:處上下之交,皆非安地也。乾安於上,以未至於上為危,故九三有夕惕之憂。坤安於下,以始至於上為難,故六四有括囊之慎。陰之進,而至於三猶可貞也,至於四則殆矣。故自括結以求無咎、元譽。咎與譽,人之所不能免也。出乎咎必入乎譽,脫乎譽必羅#19乎咎,咎所以致罪而譽所以致疑也甚矣。元譽之難也。又解曰:方其變化,雖草木猶蕃。及其閉也,雖賢人亦隱。禿翁曰:讀此可以痛哭。又解曰:黃中之色也,通是理然後有是色也,裳下之飾也。黃而非裳,則上體也。裳而非黃,則非#20下體而非正位居體也。今處重坤之正位,又居下體之中,故稱裳以明下,稱黃以明中。夫文易生於相錯。若陰陽之專一,豈有文哉。禿翁曰:專一便有文。坤不貴文,貴文在中,黃中之色也。文在中也,何待相錯而後有文也? 程正叔曰:西南陰方,束北陽方,陰必從陽,離喪其類。 朱仲晦曰:此卦三畫皆耦,故名坤而象地。重之又得坤焉,則是陰之純順之至也。又曰:六五以陰居尊,中順之德充諸內而見於外,故其象如此,而其占為大善之吉也。《春秋》傳南劇將叛,筮得此爻,以為大吉。子服惠伯曰:忠信之事則可,不然必敗。外疆內溫,忠也。和以率貞,信也。故曰:黃裳元吉,黃中之色也,裳下之餚也,元善之長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餚;事,不善不得其極。且夫易,不可以占險,三者有闕,筮雖當,未也。後劑果敗。 金汝白曰:先迷是一句,後得主利是一句。陽陰之主,陽先陰後,乃理之常。陰先則反常而迷,後則得其主而利。利猶順也。故曰:後順得常。又曰:後得主而有常,先#21儒以主利為句,遂謂後得主而有常,脫一利字。然則後順得常,豈復脫乎。夫陰,當從陽者也。呢其類,可乎?喪朋猶泰之,朋亡,舍其朋而從陽,故吉。 鄭窒甫曰:乾之象,見文王.造周之德;坤之象,見文王事殷之心。 周宴曰:乾之初九曰:勿用,護其微也。坤之初六即曰:堅冰至,危其盛也。 劉浚伯曰:六三,以陰包陽,其象為含章。六四以六居四,其象為括囊。 陰虛中囊,象重陰結閉括象。又曰:奸雄之臣,肆行篡奪。主雖柔暗,亦不相下。殭屍流血,勢所必至。履霜堅冰,正慮是也。 胡仲虎曰:其血玄黃,兩敗俱傷。陰雖極盛,豈能獨傷陽哉。 游定夫曰:乾以純陽,陽極而亢,坤已純陰,陰極而戰。如其不變,則亢而災,戰而傷,不能免也。 楊敬仲曰:陰至上六,幾不復有陽矣。然陽雖甚微,名分猶在,不可滅也。但當其時,人唯知有上六而已,豈復知有陽哉。聖人惡其元陽也,故特稱龍以見,其猶有龍在人心,終不忍忘,不可侮也。血,陰物,又稱血以明上六,猶未離臣類。陰陽俱傷,不獨陽傷也。聖人故以此折天下元君之心。 用六用九 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非用六乎?又曰:六者,非他也,三才之道也,以#22六與三,非用九乎,新安汪本訶附記。 震下坎上 屯:元亨利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象》曰:屯,剛柔始交而難生,動乎險中,大亨貞。雷雨之動滿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寧。 《象》曰:雲、雷、屯;君子以經綸。 初九:盤桓;利居貞,利建侯。 《象》曰:雖盤桓,志行正也。以貴下賤,大得民也。 六二:屯如澶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象》曰:六二之難,乘剛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六三:即鹿無虞,惟入於林中,君子幾不如舍,往吝 《象》曰:即鹿無虞,以從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窮也。 六四:乘馬班如,求婚媾,往吉,元不利。 《象》曰:求而往,明也。 九五:屯其膏,小貞吉,大貞凶。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上六:乘馬班如,泣血漣如。 《象》曰:泣血漣如,何可長也。 水雷屯 方時化曰:繼坤之後,其卦為屯。屯者何?震以一陽來居坤下,則是剛柔始交也。而坎離生其前,則是剛柔始交而難生矣,非屯而何?夫屯者,乾坤再造,真主復起於草昧之時也。今者一陽遂震動於坎險之中,豈有不大亨利貞之理邪?故不用更有所往,人自來歸而利建侯矣。試觀雷雨之動滿盈,天造草昧,正利建侯,而不遑寧處之時。而震之一陽適來居此下卦之下為能,以貴下賤而大得民心,則其人又正是利建侯而不獲寧處之人矣。天有是時,則人必有是事,故初九乘時而動。但聞其聲不見其形,居貞如常,守正如故,若盤若桓,不移一步而人自往歸之。故曰:雖盤桓,志行正也。言其志行之正,自足以震動一世,自不能舍初而他往也。初又何用,更有所往為哉。故《象》直言其勿用有攸往,而爻復言其盤桓而利居貞也。六二以柔正乘初之剛正,所以屯如、澶如、乘馬班如,若是其難者二本,貞正自守,未易見字於初弟。元奈初為當世之所歸往,我又與初相比,日夜求我婚媾,而匪寇者十年乃字,反其常理,以聖配聖,以賢尚賢,亦必有道與。六三處逐鹿之世,日夜冀望,庶幾得之。然上元應與,是元虞也。元虞,胡為乎林中,所以不如舍之為明耳。六四明矣。夫當屯之時,豈更有當求如初者,乘馬班如,審求此正應之婚媾,往吉,何不利邪?故曰:求而往明也。夫初九,真主也,則雖有貞吉如九五,膏亦屯矣,所施亦未光矣。小可吉,大則凶,雖貞何為乎?宋之錢越王是已,終亦自然歸命於藝祖也。上六,正所謂幾三之鹿而不知。舍者,極三之所往而窮者。故曰:乘馬斑如,泣血漣如。夫子傷之曰:何可長如此也,是不降之過也。 汪本何曰:初雖盤桓不行,而志實行正,人自不能舍也,何待行哉。其與二為婚媾,正所謂剛柔始交者,天作之合,不字又何待也。 附錄 王輔嗣曰:雷雨滿盈,皆剛柔始交之所為也。屯者,天地造始之時,造物之始,始於冥昧,故日草昧。夫息亂以靜,守靜以候,安民在正,弘正在謙。屯難之世,陰求於陽,弱求於強,民思其主之時也。初處其首而一又下焉,爻備斯義,宜其得民。 於令升曰:百姓盈盈,匪君子不寧。天下既遭屯險之難,後王宜盪之以雷雨之政。 金汝白曰:急於建侯,便是不寧。非建候而又不寧也。羅彝正曰:盤石也,桓棧也,皆難動之物,故假以象難進之貌。胡仲虎曰:卦辭有專主成卦之主而言者,卦主震,震主初。盤桓即勿用有攸往,利居貞即利貞,卦言利建侯其事也,爻言利建侯其人也。 蔡介夫曰:女子許嫁,升而字;男子冠而字。 楊廷秀曰:三元剛明之才而居震,動之極,妄意濟屯之功,所謂即鹿。妄動而元上應,所謂元虞。 坡公曰:屯元正主,唯下之者為得民。三元其德而有求民之心,譬猶元虞而以即鹿。鹿不可德,而徒有入林之勞。又曰:三非其應,五不足歸。不知五之不足歸,惑於近而不早自附於初九?故窮而至於泣血。 虞仲翔曰:坎雨稱膏。《詩》曰:陰雨膏之,是其義也。 王畿曰:天地生萬物。屯,物之始生,故繼乾坤之後,氣始交未暢日屯,物勾萌未舒日屯,世多難未泰曰屯。君子觀屯之象,經綸天下之事以濟其難。此洪荒之世,天地開闢之初,君子開物成務之學。雲在雷上,陰陽始交而未成雨,故為屯。雲在雷下則已成雨而為解也。經綸者,治絲之事。經者,總其緒而分之,象雷之自斂而分。綸者,理其緒而合之,象雲之自散而合。所謂經綸天下之大經也。 楊敬仲六爻相應凡例 初與四為應,二與五為應,三與上為應。何為乎相應也?重卦故也。初八卦而已,卦三畫而已。及其重之,則上卦之四即下卦之初也。上卦之五即下卦之二也。上卦之上即下卦之上也。唯類同故有應之象。然一陰一陽則相應,兩陰不相應,兩陽不相應。此六三與上六兩陰也,故元相應之象.』而有即鹿元虞之象。 坎下艮上#23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漬,瀆則不告。利貞。 《彖》曰:蒙,山下有險,險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時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初筮告,以剛中也。再三瀆,瀆則不告,漬蒙也。蒙以養正,聖功也。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栓桔,以往吝。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九二: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 《象》曰:子克家,剛柔接也。 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元攸利。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順也。 六四:困蒙,吝。 《象》曰:困蒙之吝#24,獨遠實也。 六五:童蒙,吉。 《象》曰:童蒙之吉,順以巽也。 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 《象》曰:利用禦寇,上下順也。 山水蒙 山下有險,險而止。方其止也,混混沌沌,莫知所之。童蒙如此,聖人亦如此。雖欲不止,其可得乎?故曰:山下有險,險而止,蒙。夫以險而止,則必以亨通而行。及其行也,堅人如此,童蒙亦如此。雖欲不行,又可得乎?故曰:蒙,亨。以亨行時中也。言時止即止,時#25行即行,即此便是時中。聖人與蒙元異矣。然則蒙乃人之正性,養蒙即所以養正而為作聖之實功。故曰:蒙以養正,聖功也,是以利貞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者,言我與五之志相應,故五自相求,非求我告也。童蒙元吉,本自無餘,我特承順而包納之,足矣。彼何求而我又何告也。初筮告者,初六方出門即筮,得二而來,比二以求告,故曰:以剛中也。然至於再,至於三,終不與告者,非不告也,恐讀蒙也。故曰:讀則不告,漬蒙也。然則初之利用刑人,三之勿用取女,四之困吝,皆不告之意矣。噫,詳觀《象辭》而後人知所以蒙養之功矣。若再三以讀之,是擊蒙也,非養蒙也,是為寇也,非為蒙止寇也。此唯上九當艮止而不知止者為之耳。九日包蒙,安肯如此?益為之止寇,則下皆順之;若寇之,則上已自不順矣,安能使上下皆順而為大順之至乎?嗚呼,不順於蒙,何以成聖?不順以養,何以養正?故聖人以此順天下,則篤恭而天下平,不待賞而民勸與。今觀其擊,初之辭曰:爾勿筮我求告,欲我開發爾之蒙昧也,是自加栓桔也,急須以正。法用辭脫,其不如法之栓桔乃可。不然,吾恐其以往而吝,反加愛惜,不可脫矣。不見六四乎,本老實人也,反以為不美而獨遠之;本蒙也,反以為不美而謂天困之。夫彼方以蒙為困矣,其吝又可脫邪。六五柔順居中,一童蒙耳。以為婦,則為童蒙之婦;以為子,則為童蒙克家之子,而剛柔接。自無往而不吉者,唯九二以包蒙之吉,成六五童蒙之吉,而後六五能以己之童蒙,順以巽,入於九二之包蒙。然則二之元不利也,固宜若六三,非可納之婦而為不可取之女。此女也,知識大開,行已不順於蒙矣。於童蒙何攸利哉。大抵世之蒙者,聰明日廣,往往見金而一不見其身,是故聞一知十者為大賢,而一日貨殖焉,反以空空為鄙夫,屢空者為一貧乞。日以為困苦而不能自出也,瀆一之則喜,擊之則喜,加之以栓桔則又喜,養正之功,將安施與? 汪本訶曰:乾坤之後即繼以屯.蒙。屯者,時運初開,世界蒙昧,聖人旋乾轉坤之道於此焉。在蒙者,知識未行,人心屯難,聖人開天闢地之功, 於此焉始。屯者,世之蒙。蒙者,人之屯。故屯建侯,而蒙利禦寇也。 附錄 王輔嗣曰:夫明莫若聖,昧莫若蒙。蒙以養正,乃聖功也。然則養正以明,失其道矣。 程正叔曰:艮為山、為止。坎為水,為險。山下有險,過險而止,莫知所之,蒙之象也。 游定夫曰:山下出泉,其一未散,其勢未達。觀其勢之未達,則果行;觀其一之未散,則育德。 王畿曰:山下出泉,本靜而清水易之源也。不庾於束西,不汨於泥沙,順一以導之,自然可達於海。君子法蒙之。象,果行以育其德。水行而不息,故曰.果山止而不撓,故日育夫純一未發之一未#26蒙。蒙者,聖之基也。自蒙之義,不明世之學者,以蒙為昏昧。妄意開鑿,助成機智,汨以泥沙之欲,次以東西之趨,反使純一之體漓,清靜之源窒。非徒元益,而害之也。夫聖功之要,全在於蒙。以天時言,晦者,開朗之機。以人事盲,昏者,昭明之候。但世人未之察耳。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赤子之心即所為蒙。 乾下坎上 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 《象》曰:需,須也;險在前也。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象》曰:雲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 初九:需於郊。利用恆,無咎。 《象》曰:需於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恆,無咎,未失常也。 九二:需於沙。小有言,終吉。 《象》曰:需於沙,衍在中也。雖一小有言,以吉終也。 九三,需於泥,致寇至。 《象》曰:需於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 六四:需於血,出自穴。 《象》曰:需於血,順以聽也。 九五:需於酒食,貞吉。 《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上六:入於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象》曰: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 水天需 剛健之才,不難於濟難,而難於不犯難。初,已出門而需於郊矣,而能不遽進,我知其不犯難門也。但恐其或不耐久,有失常心,則雖犯難,不顧耳。故以利用恆,無咎告之。九二,需而近險,有需於沙之象。夫沙非水也,而為水之所必至,則雖曰需於沙,與水中行實類。而二以剛明之才居中,四顧聞小有言,遂得終吉,而能以吉終焉。九三遇剛,不安於沙,反需而及於泥。夫泥之陷人也甚於沙三,豈不慮及?此但三知水之不能為災,而不知災在外也。既諂於泥,則歡進不得,欲退不能,寇之來也。非自我致之而誰也?是慮之不熟也,需之不審也,過剛之所致也。然以其剛也,因是而曲加敬慎焉,必不敗矣。不敗固善,然何如早不及泥之為愈。然則險在前而不能需,縱乾之剛健,亦不能免於陷與困窮也,而昆六四與上之柔哉。今六四居坎之下,其象為需而見傷,若不能出矣,而反得出於坎陷之穴中者,以其能順以聽。九五,寧見傷而不遽進也。此九五正中之力也。上六,處坎之上,時將出坎,乃不能需而反入於坎陷之穴,不亦甚乎。故告之曰:雖入於穴矣,猶幸而有不速之客來也。蓋九三應上,本是上客。今三敬慎不敗,已出險而來矣。來則敬之,亦可以保終吉也。 雖入穴,何傷乎?然則上雖幸三之來,亦實施#27五之戒也。吾以是觀之,陰柔患不能出而陽剛患不能需。此需之卦,聖人專為陽剛之人說法矣。利用恆,所以戒物也。小有言,所以戒#28二也。致寇至,所以戒三也。誰戒之需,而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利涉大川而往,有功之九五也。蓋五身在問#29中而忘其險,唯知酒食是需,亦猶困之。九二身處困中而忘其困,唯知困於酒食而已。此處需處困之至德要道也。故日貞吉#30。而又曰:以正中至矣。嗚呼,安居不動以待,食飲尚不出郊,況及泥邪?劉用相曰:三人即九三。三雖不當九五之位,然剛也、健也,敬之自未大失也。此卦唯六四能順以聽,九五餘皆有乾健陰亢,不能待,不能聽之象。非五以天位臨之,以正中示之,以不一而足丁寧誡諭之,弗需也。此五之所以為光亨也。 附錄 金汝白曰:四與上,坎中二#31陰,故皆言穴,猶坎卦初與三皆雲坎成也。 王畿曰:乾之剛健,上進遇險而不遽進,故需有亨道。苟以柔弱之質需,緩而不進,則是需者事之賦也。 《說文》曰:須,從頁,首也。從彡#32;毛飾也。本須鬢之須,借為所須之須。方時化曰:夫子用以解需,謂須九五也 坎下乾上。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彖》曰: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室,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凶,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於淵也。 《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33辯明也。 九二:不克訟,歸而通,其邑人三百戶,無眚。 《象》曰:不克訟,歸通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攘也。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無成。 《象》曰:食舊德,從上吉也。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 《象》曰: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九五:訟,元吉。 《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上九:或錫之擊帶,終朝三褫之。 《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天水訟 方時化曰:此卦上剛下險,險而健。險而不健則訟不成,健而不險則訟不成,唯險而健訟斯成矣。然訟,其可成乎?訟,其可終乎?訟,其可以長而或從王事,必永所事乎?幸有九五中正之大人,必欲使人元訟,而為訟者之所利見。而九二又剛來而得中,是以不克訟而訟自不成、自不終、自不永且長,而卒入於淵也。夫陽實陰虛,剛來得中孚實明甚。一陽在內陷於陰、險、窒、惕甚明。以窒故訟,以惕故不終訟,況見九五哉。故一見九五即愧悔不暇,不克訟,歸而通,宜矣。夫二,險之主也?內體皆其素所左右之人也。既訟於五,大訟興矣。株連不既眾乎。今歸而通,則其邑人三百戶兔災必也。此九二之不終訟然也。若初與四,兩不欲終訟者也。上與三,三亦非欲訟者,但恐或有起釁而致上之從王事耳。於是或者遂,因而有筆帶之錫,而上亦因而不克訟焉,則是五爻皆以利見九五,而訟元由終矣。五之元吉而中正何如哉。故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元訟乎,正九五之謂矣。是以九五一爻,但言訟元吉,而不言聽訟,元吉#34 也。若聽之縱善,安能元吉?以今觀之,初柔居下,以柔自安,不永所事,雖小有言,辯明即止。其以不終訟獲吉,宜也。四五同體,利見九五,復而就命,變而安貞,獨能不失九五倦倦不欲訟之意。其以不終訟獲吉,尤其宜也。上雖過剛居上,然三唯知舊德是食,始雖厲而終則吉矣。嗚呼,肇帶之錫也,三褫之愧也,則謂上能不終訟亦可也。何也?以其猶有愧心也。恐其元面目以見九五也。 附錄 楊中立曰:天左旋而水束注,違行也。作事至於違行而後謀之,則元及矣。 王畿曰:天為三才之始,水為五行之始。君子法之作事、謀始,凡事有始、有中、有終訟、中吉、終凶。能謀始以絕訟,端中與終,不必言矣。又曰:觀天水違行之象,天左旋,五星右轉之說,益有足征也。 坎下坤上 師:貞,丈人吉,無咎。 《彖》#35 曰:師,眾也。貞,正也。 能以眾正,可以王矣。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 《象》曰: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眾。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 《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二:在師,中吉無咎,王三錫命。 《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六三:師或輿屍,凶。 《象》曰:師或輿屍,大元功也。 六四:師左次,無咎。 《象》曰:左次無咎,未失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無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屍,貞凶。 《象》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屍,使不當也。 上六:太君有命,開國承#36家,小人勿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 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地水師 水附於地日比,比附也。附之以求安,非九五剛中不可。地中有水曰師。師,眾也,而能以眾正,非九二剛中不能。是故卦以九二為丈人焉,必得丈人而專任之,乃可以吉而無咎。信矣哉。用眾之難也,能以眾正,雖王天下可也。故曰:貞,正也。貞者何?田有禽,利執言。用之有辭,所謂貞也。以此用眾,則是用之以正邦,用之以開國,用之以綏懷,非貞而何?是故以此毒民而民從之,以其貞也。但苟不知專任之道,則雖有九二之丈人,而欲其有功也亦難。所謂既使長子帥師,而又使弟子輿屍者也。如是則雖貞亦凶,終必敗亂。欲其吉且無咎,又可得與,又何取於貞也?固知師之難,難在於眾正。眾正之難,難在於得丈人。然得丈人固難,而能用丈人者尤難。今九二居下得中,正當丈人之選而六五應之,亦非是不能用之者。但恐其有二三之雜,用之而未必專耳。故初六方出門即戒以失律,曰:師之律令一出長子,他人不得專也。初若敢專,即為失律。夫失律,即臧亦凶,瓦不臧邪?臧即貞。今六五既能以二為長子而錫命之者三,二亦以師中之吉而坐承六五天寵之錫,乃初六不兔夫律之戒,六三不免輿屍之疑,六五又不免弟子之使,小人之用者。坤體柔順,恐其有此也。唯六四得正,為偏將軍以居左,而能左次以待命。故曰:師或輿屍,大元功也。大指一#37,苟或輿屍,大即無功。六五其尚可使弟子問之與,故於上爻復系之曰:大君命將出師,本為開國承家之故,用之以綏懷萬邦,不宜使小人參之者也。參以小人,定必亂邦。蓋九二,陽剛也,長子也、丈人也、初也、三也,皆陰柔也。柔為弟子,弟子只宜使之聽命於長子。陰為小人,小人只宜使之聽命於丈人。而可用小人之言,聽弟子輩主其事邪?吁,千載而下,有賢將而不得專主者,其禍敗率以此矣。唐以魚朝恩為觀軍容,使則雖李臨淮千古之英,郭汾陽人物之大,不免喪師失律。彼代宗者非不與之親經患難,並時收復兩京也,而卒信用小人,復出蒙塵於陝,此元他,柔而易搖,真如此師中之六五也。固宜聖人之倦倦以示戒也。 附錄 坡公解曰:丈人,詩所謂老成人也。祭公謀父曰:先王耀德不觀兵。夫兵,戢而時動,動則威觀則玩,玩則不震。故地中有水。師言兵,當如水行於地中而人不知也。劉用相曰:二五相應,錫可知。越四與三,而後二、三錫可知。弟子即小人,亦非有二。 熊過曰:師以一陽統五陰,蓋古者五人為伍,五伍為兩,五兩為卒,五卒為旅,皆自五起數也。輿屍,程先生謂眾主。按古語曰:輿論輿人之誦,皆眾也。詩誰,其屍之屍主也。 楊敬仲曰:水行地中,有以容之,則畜而聚師象也。不畜則不聚,以其元有容之者耳。 易因上經卷之一竟 #1此標題原無,系整理者所加。後文有類似於此情死者,均不再出注。 #2『彖』原本為『象』,據《周易》通行本改。 #3 據《周易》通行本,此句後有『不見是而無悶』。 #4『夫』 原作『天』,據《周易》通行本改。 #5『天』,汲古閣本作一『大』 。 #6『莊生』,伋古閣本作『莊子』。 #7『地』,汲古閣本作『氣』。 #8『因』,伋古閣本作『困』 。 #9『日』,伋古閣本作『臼』。 #10『之』,《周易》通行本作『以』 。 #11『害』,《周易》通行本作『窮』 。 #12『人』,汲古閣本作『夫』 。 #13『載』,汲古閣本作『成』。 #14『打』,汲古閣本作『何』 。 #15『女』,伋古閣本作『安』 。 #16『層』,汲古閣本作『厚』 。 #17『志』,汲古閣本作『主』。 #18『來』,圾古閣本作『求』 。 #19『羅』,汲古閣本作『懼』 。 #20『非』,汲古閣本作『雖』。 #21『無』 當為『先』,據文義改。 #22『以』,汲古閣本作『合』 。 #23『坎下艮上』原作『坎上艮下』,據卦的結構改。 #24『之』後,《周易》通行本尚有『吝』。 #25『即』當為『時』,據文義改。 #26『未』,汲古閣本作『謂』 。 #27『施』,汲古閣本作『受』 。 #28『戒』後疑脫『二』。 #29『問』,汲古閣本為『 險』。 #30『吉』原為『告』 ,據汲古閣本改。 #31『二』原為『一』 ,據圾古閣本改。 #32『彡』原為『多』 ,據伋古閣本改。 #33『其』原為『兵』 ,據《周易》通行本改。 #34『吉』原為『古』,據文義改。 #35『彖』原為『象』,據《周易》通行本改。 #36『鞏』原為『象』,據《周易》通行本改。 #37『一』,汲古閣本作『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