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學四同 · 易學四同卷之一

季本 《易學四同》
浙東後學季本輯錄,門人山陰鬱文校正。 易 易者,陰陽相變易也。易即道也。道不出於陰陽變易之外,所謂一陰一陽之謂道也。伏羲畫一奇以象陽,畫一偶以象陰,積三奇而為乾,積三偶而為坤,乾坤相交而為八卦,又自八卦相錯而為六十四,皆陰陽變易之義也。伏羲立卜筮以前民用,至舜時亦曰龜筮協從,其為用易一也。自周禮春官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是三代之易不同矣。夫連山,艮也,說者因以為夏易首艮;歸藏,坤也,說者因以為商易首坤。其說不知何指。但以周易觀之,則乾、坤、屯、蒙以至既、未濟之序,本以發一卦可變六十四卦之例,非一定而不可易者也。而連山之首艮,歸藏之首坤,其所序之卦,今無以考其實,然假使有之,豈亦此類也歟?且以艮為夏時講學者所重在止,坤為商時講學者所重在靜,似亦可通。然功夫當以乾為主宰,則周不能改乎商,商不能改乎夏,夏不能改乎堯、舜,堯、舜不能改乎伏羲者也。學而非乾,將以何者為主宰乎?故三易之說,蓋偶存其一端之序,而不可以易道為有異也。況今之易書,列卦書於前,則伏羲之手筆也,而豈可盡以周名哉?文王、周公又不可自名其書為周,而諸傳之中,言易者多矣,亦無一以周稱者。故周易之名,亦後人之所加也。周易上經,周代名也。加周於易,詳見上文。○易分上下經,蓋在繫辭上傳已有二篇之說矣。先儒謂文王演易羑里,分為上下經,說見圖文,余辯內篇所序反對圖下。孔氏據子夏傳云:雖分上下二篇,未有經字。而前漢孟喜易本雲分上下二經,是孟喜之前題經字矣。 乾 乾上乾下。下卦內體也,上卦外體也。此伏羲所重六畫之乾,所謂象也。已後諸卦皆然。既有六畫無名,何以命之?先儒謂伏羲有畫無文,似亦有不通焉。故近世儒者亦疑卦下不可無卦名,如費直於乾初九爻上加乾字,則或本象下之文而誤移於此歟?不然,則文王因伏羲之卦名而遂系之辭,不必重加卦名於其上邪?但履虎尾、同人於野,習坎、艮其背,與辭義聯屬成文,異於諸卦之特舉卦名者,則似文王之文,而 於伏羲之卦無所辨也。然坎列於正八卦,必不待文王而始名,雖加習字,固亦伏羲之意耳,豈可謂文王時始有卦名哉?古易失傳,今亦無可考矣。○凡卦畫皆起於奇偶,奇之德剛,積三奇而為乾,剛德不已之名也。偶之德柔,積三偶而為坤,柔德不已之名也。得乾初爻而為震,得乾中爻而為坎,得乾上爻而為艮,得坤初爻而為巽,得坤中爻而為離,得坤上爻而為兌,是六子者,皆乾坤之交也。乾健坤順,震動巽入,坎險、離麗,艮止兌說,是卦之八德也。乾天坤地,震雷巽風,坎水離火,艮山兌澤,是卦之八彖也。奇偶,詳見繫辭下傳第六章。卦德卦象,詳見繫辭下傳第四章。○乾為健德,凡理之動,皆以健為主宰,故卦首乾焉。 乾:元亨利貞。 乾因伏羲卦名之乾而言也。後凡彖上卦名仿此。元,始;亨,通;利,遂;貞,正也。元亨利貞,仁禮義智之別名,乾之四德也。自其生意不可遏,以復見天地之心者而言,則謂之元,元即仁也。自其仁之透徹節文曲盡者而言,則謂之亨,亨即禮也。自其裁斷髮生之功,斷然不過,使得自遂其成而言,則謂之利,利即義也。自其收斂歸根,淵然復其靜虛之體,無有偏欹不正者而 言,則謂之貞,貞即智也。元亨,理之出機也,而以元為根;利貞,理之入機也,而以貞為窟。貞為元體,仁之所藏;元為貞用,智之所發,其實一理而已。仁達於禮,故言元亨者,恆曰始而亨,以見禮之不外於仁也。義歸於智,故言利貞者,恆曰利於,則以見義之不外於智也。凡易中卦爻所主,有重於發揚者,則但言元言;有重於收斂者,則但言利貞。唯乾則陽剛不已,無一毫陰柔之雜,所謂純粹精者也,故四德渾然相為體用,而其行則由元達亨,復斂利以歸於貞,非若他卦陰陽有偏勝而當補也。不言吉者,德全則爻旡致凶之義,而無吉可言矣。此文王之彖辭也。已後列於爻上者並同。余詳見文言傳。○四德,乾坤皆有之,其為元始、亨通、利遂、貞正,一也,但其用亦各不同。在乾者主於健,故彖傳以乾元為資始;在坤者主於順,故彖傳以坤元為資生。乾之為始,以主宰之惺然者言,其亨,即其所始也。以乾主坤,是為陽道。然利貞但言所利,則泯靜跡於無為,陽中之陰也。坤之為生,以流行之自然者言,其亨,即其所生也。以坤從乾,是為陰道。然利貞曰牝馬之貞,則伏動幾於不息,陰中之陽也。陰陽互藏其宅,在文王彖辭已發其義矣,易道尚有餘 蘊乎?其在他卦,隨時變易,或重於陽,或重於陰,皆此例也。觸類而長之,則於陰陽之義,可以不失其正矣。 初九,潛龍勿用。 自此至用九,皆周公之爻辭,已後凡六爻分釋者並同。○凡畫卦者皆自下而上,故以下爻為初。潛,藏也。龍,陽物而能變化者也,故取以象乾。微陽在下,宜安靜以養之,未宜發泄,故有勿用之戒。余見文言傳。 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出而可見曰見。田,地上也。九二雖未居君位,而剛健得中,其德已有可見,猶龍之出見而在地上也。田者, 人所資以養也。二有養德之義,故取田象。大人以九二之君德言,既見於田,則人所利見也。余見文言傳。 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 乾乾,即惕也。乾之所以為乾,唯惕然不安而已。乾而又乾,終一日,而夕猶惕然,所謂自強不息者如此。九三應事之地,處位不中,苟少忽焉,則危道矣。故乾乾因時而惕,必能無咎也。余見文言傳。 九四:或躍在淵,無咎。 躍者,無所緣而絕於地,將飛之時也。九四近五,垂成之地也,必湏及時進修,乃有成功,否則墜於淵矣。或 躍在淵者,疑其不進,而不敢謂必躍也。蓋其心惕然,故得無咎。余見文言傳。朱子謂九陽四陰,居上之下,改革之際,進退未定之時,故能隨時進退而得無咎,則與文言傳欲及時也之意不同矣。 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 九五備剛健中正之德,猶龍之靈變不測也。以居尊位,猶龍之飛而在天也。大人,即指九五,蓋聖人在上而人所利見也。余見文言傳。 上九:亢龍有悔。 亢,人之喉骨,剛而在上者也,故剛而居高曰亢。上九 重剛高亢,能安靜以處之,則不至於有悔,既動則有悔。余見文言傳。○悔非不善之道,人心反正之幾也。乾之上九,陽雖已亢,然乾道常不息,故必有悔。易中言悔,有曰有悔者,德有所失,事拂於心而有所懲創,故謂之有悔也。有曰無悔者,德無所失,雖事拂於心,而無所怨尤,故謂之無悔也。有曰無祗悔者,德微有失,而心體即一,不至於貳而生悔,故謂之無祗悔也。有曰悔亡者,失而既悔,悔而即得,不待失遠方改,而後無咎,悔復於幾之初動而不遲留,故謂之悔亡也。後凡此類,皆以此求之。 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用九者,明陽爻所以不用七之意也。九乃老陽之策,老則將變,所以占其變也。群龍者,指諸卦之陽爻也。無首者,藏其首而不露也。蓋陽剛本能為首者,所謂首出庶物是也。唯不見其首,乃為剛而能柔,此用九之道也。朱子曰:用九者,蓋諸卦百九十二陽爻之通例也。以此卦純陽而居首,故於此發之。 坤 坤上坤下,此伏羲所重六畫卦之坤也。坤,順也。健順合德,而後陽剛不過,故坤次乾焉。乾、坤以後卦序,但當因卦彖辭之義而推之,序卦之序,皆附會之說也。詳辯於序卦傳。 坤:元亨,利牝馬之貞,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牝,頻忍反;喪,息浪反】 元亨者,生意自然而無所不通,以順言也。馬,陽物而健行者,馬之牝則屬於陰矣。貞本靜體,而以牝馬言,見坤之貞順中有健也。詳見乾彖往者前進之意。君子唯有牝馬之健,則其所以順者,乃有乾為之主也,故利有所往。否則一於陰柔,往必見凶矣。先,先乾也。乾不為主而坤先之,則迷暗而無所之矣。唯後乾而 順之,則以乾為主也,故曰得主。西南者,陰氣初動之方,朋,類也。東北者,陽氣初動之方;喪,失也。坤在西南,當陰之時也,則可以從其黨類而行,蓋其時陽已藏而坤用事,所謂代有終也,故以得朋為利。若在東北,陽進之時也,坤於此時當退聽而失其黨類,不敢有為,所謂地道無成者也,故以喪朋為利。迷也、得主也、得朋也、喪也,皆言坤當以乾為主而順之,不敢專行乾事也。安,順也。貞,即牝馬之貞也。安於牝馬之貞,則順中有健,利有攸往,所以吉也。此皆申言利牝馬之貞之意,以見君子所以有攸往也。○後得,程子讀絕句,而主利自為句,朱子從之。今按文言傳本有後得主之文,而主利二字,彖傳無釋。且朱子西南得朋、東北喪朋之解,經傳義違,未敢以為是也。唯草廬吳氏以主字屬上句,利字屬下句,得之矣。 初六:履霜,堅冰至。 霜,陰氣所結成,則水凍而為冰。此爻陰始生於下,其端甚微,而其勢必盛,故其象如履霜,則知堅冰之將至也。夫陰陽者,造化之本,不能相無,而消長有常,亦非人所能損益也。然陽主生,陰主殺,則其類有淑慝之分焉。故聖人作易,於其不能相無者,既以健順仁義之屬,明之而無所偏主,至於消長之際,淑慝之分,則未嘗不致扶陽抑陰之意焉。蓋所以贊化育而參天地者,其旨深矣。余見文言傳。 六二:直方大,不習無不利。 直者,發於內而無私曲之謂;方者,止於外而有定則之謂。直方之德充盛,則謂之大。不習不待學習,言自然也。坤之六二,本體中正,其順如此。詳見文言傳。 六三:含章可貞,或從王事,無成有終。 三,陽位,有可章之美,而六以陰居之,則含其美而不發。貞者,存於本體之謂也。可貞者,謂可以自存而無 意於發也。然居群陰之中,而與二、四兩陰相比,故可貞。陽德充盛,無終於不發之理,發則陰從之行,謂之從王事矣。雖發而含之者,本柔順之德,亦不敢有其成功也。有終者,陽先倡而代之有終也。余見文言傳。 六四:括囊,無咎,無譽。 括,結也,謂結囊口也。六四以陰居陰,本非中德,又在群陰之中,與陽道隔絕而不通者也。當此之時,苟有發露,必有咎者。唯謹密自守,如括囊然,然後得以無咎,然亦僅得無咎耳,亦非可以得譽也。余見文言傳。 六五:黃裳元吉。 黃,中色,裳,下飾,蓋中德在中而發於事業之象也。元吉者,良心發而心體安之謂也,蓋其吉本於仁矣。六五柔順得中,而五陽心德流行,自然而不可遏,故以吉屬於元。余見文言傳。○經中凡言吉者,謂心體之安也。大吉者,以發用之大言,而吉在陽也。元吉者,以發生之端言,而吉在元也。貞吉者,義主於收斂,而吉在貞也。義各不同,唯亨、利不言吉。元者亨之始,可以包亨,而以元言吉,則亨在其中矣。貞者,利之歸,可以包利,而以貞言吉,則利在其中矣。 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 上六,陰晦極而陽未嘗亡,故疑陰而與之戰。野者,六爻將盡,而空闊之所,當陰極之時,則皆陰地矣。未離陰類,故稱血。玄黃,血之雜色也。以其分言,則玄屬天,黃屬地,不得混而言血矣。余見文言傳。 用六:利永貞。 用六者,明陰爻所以不用八之意。六乃老陰之策,老則將變,所以占其變也。永,常久也。貞,亦牝馬之貞,陰中有陽,久而不已,所以為利也。朱子曰:用六者,亦通例也。以此卦純陰而居首,故發之。 屯。 坎上震下,此伏羲所重六畫卦之屯也。乾坤合德,而陽始交,以為主者,屯也,故屯次坤。 屯:元亨,利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屯之為字,本取草初生穿地而屈曲未伸之義,故人將有為而不得自由之勢,謂之屯,動而遇險之象也。震動坎險,卦之所由成也。當屯之時,人方思治,苟能為生民主而仁以行之,則人心無不感通,故曰元亨。元亨因震體之一陽而發也。然天造之初,德尚未著,人猶未孚,則拂逆者或亦有之,此所謂險也,故又當以貞為利。屯之貞,即居貞也。不利有攸往,居貞之意 也。建侯,謂立君以為主也。蓋雖遇險難,為而主則不可無也。成卦之主,全在初爻。○後凡彖義發或不盡,皆當於彖傳求之。 初九:磐桓,利居貞,利建侯。 磐,與盤同。桓,威武之名,謂盤旋其威武而不進也。居,靜處也。蓋震體之動,雖有有為之志,然在外遇險,故磬桓而不敢進,唯以居為貞,乃為利耳。成卦之主在初,即陽剛之能有為者也,故利建侯,與彖辭義同。 六二: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如,語辭,言其似也。邅,邅回也;班,班布也,皆不進之意。馬,陽剛之象。二乘初陽,即初九所建之侯也。以其陽爻,故取象於馬。當其初動之時,不知其為真主也,而邅回班布,不敢進而從之。不知初乃生民之主,實與二為婚媾而匪寇也,豈可與之為仇哉?但二以柔順中正之德,守其女子之貞,不肯字而嫁之,以至於十年,則初於此時,人心已歸,天命已定,數已極矣,然後字而從之,非謂從五也。六二擇君,可謂審矣。婚媾,相與為婚姻也。臣之從君,猶女子之從夫,故取此象。字,許嫁也。禮曰:女子許嫁,笄而字。十年,言其極也。易中凡言數之極者,皆曰十年。 六三:即鹿無虞,惟入於林中。君子幾不如舍,往吝。【幾,音機;舍,音舍】 即,就也,謂田獵而就鹿也。虞,虞人也。獵皆虞人翼馭以待射。凡陰必資陽以有為。六三陰柔,不中不正,而二、四又皆以陰柔相比,遠於陽剛。三以陽位,躁動無常,故有從禽之志。然陰柔非有為之才,又無陽剛之輔,是為即鹿無虞之象。如此,則不知鹿之所在,徒入於林中而已無所獲也。幾,謂見幾。若能見幾,不如捨去。往而不舍,則必有吝矣。 六四:乘馬班如,求婚媾,往吉,無不可。 乘馬,亦謂乘初陽也。四當應用之地,而在坎體之下,故難與初應,而亦班布不進。然初為屯主,至此已為人所信從,求四以為婚媾,而四需時已久,能審所從,以初為正應,而相隨以往,則必有小貞之吉而無不利矣。既言吉而又言無不利者,吉以心體言,利以成功言也。 九五:屯其膏,小貞吉,大貞凶。 九五陽剛以居尊位,膏澤可施之時也,然在險中,施未能大,故有屯其膏之象。小者,柔道也,謂順勢之常 而小有所轉移;大者,剛道也,謂厘政之舊而大有所改革。貞者,九五陽剛中正,而在險之中,則為居貞。當此之時,以小治之,則民宜而相安,故其貞為吉;以大治之,則民駭而不信,故雖貞亦凶。貞非凶道也,但屯之貞宜小而不宜大,用之不當,則為凶耳。此見膏所以屯之意。老子有言:治天下如烹小鮮。蓋烹小鮮者攪之則碎,治國者擾之則亂。此正可以語屯時之治體矣。 上六:乘馬班如,泣血漣如。 此爻乘馬,以乘九五言,至於九五,君位已定,已當決於從矣,而猶班布不進,則有泣血漣如而已。泣者,無聲而出涕;血者,出涕如出血也。漣,泣貌。此與比後夫凶義同。○此卦六爻,初、三、五以為君者言,二、四、六以擇君者言,互相備也,而皆以發屯義。 蒙。 艮上坎下,此伏羲所重六畫卦之蒙也。蒙,昧也。草昧之時,為生民主,莫先於發蒙,故蒙次屯。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 蒙,昧也。以蒙者言亨,謂為師以發蒙之亨道,以九二 陽剛得中者言也。童者,赤子之心也。赤子之心猶未開明,故曰童蒙。為師者唯以修身立法,待其自化而求明於我,不以言語強求其明之開也。不以言語,非全不言也,所重在於無行不與也。筮,本揲蓍問神之事,而借之以明蒙者之問於師也。初者,初欲求明之心,純一未雜之誠也。再三則動其初心,私慮紛擾而雜矣。瀆,亂也。誠則告之,不誠則不告,正恐言語瀆亂其心,欲使之一於誠也。此申言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之意。然則所謂亨者,唯以開明其誠心而已。貞者,貞靜之義,以艮體言也。為師者之養蒙,全在於能止, 所以待其自化而已,故利於貞。唯貞然後能亨,蓋不待有求於童蒙,而彼自求於我矣。 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說,吐活反;桎,音質;梏,古毒反】 刑人者,正身以立法於人也。說,釋也。桎,足械;梏,手械。困之以所難行,則若為枉梏之所拘束矣。以身立法,而待其自化,不求之太過,而使若於難行,此即非我求童蒙,童蒙求我之意。以往,謂求之太過也。當蒙之初,故發此義。此時蒙者之心猶未斲喪,亦易於發也。 九二: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 蒙,本陽剛為陰所揜,而卦內諸陰,皆蒙之黨也。九二以陽剛居內卦之中,統治群陰,為蒙之主,當發蒙之任者也。初六之蒙,天真未斲,養其本然之體而已。自三以上,太朴既分,漸多嗜欲,而二之治蒙,於此為切。然物性不齊,不可一概取必,故於蒙當包含之,舍其不善,使得自新,此蒙之所以有求於我也。二陰能容,故有包蒙之象,志在成人,所以吉也。納婦者,擇女之善者而納之為婦也。蓋包蒙而教之成人,則其德足以為君用。此指六五而言。六五柔中,蒙之復於善者也。君之得臣,猶夫之得婦,以其有順德,能無成而代有終,故以納婦取象,而又以為納婦之吉也。如此,則陽能統陰,而為克家之子矣。陽在下體之中,有子主家之象。 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取,七遇反】 取女,本二爻納婦而言。六陰,女象也,而居於三,不中不正,見利而動者也。金夫,蓋以金賂己而挑之,若魯秋胡之為者,而其妻悅之,失其身而不顧也。如此人者,一無所利。此本以蒙者言也,以其與納婦吉意相反,故有勿用之戒。聖人所以施不屑之教誨而絕不與親者。金夫,或指九二,或指上九,於義皆不恊,故朱子但泛言之,得其旨矣。九二自陽剛得中而言,則陰皆從陽而善者,故於納婦為吉。此爻自陰柔不中不正而言,則女乃見利而動者,故於取女為不利。 六四:困蒙,吝。 困,剛揜之甚者也。六四以陰居陰,而上下皆遠於陽,略無開明之機,困於蒙者也,雖未妄行而凶,然亦吝矣。○困亦卦名也,與蒙相似,皆以內體坎險,有以柔揜剛之象。但外遇兌則為險而說,說有徐通之意,因之而名困;外遇艮則為險而止,止有靜養之意,因之而名蒙。其別如此。然困甚於蒙也。 六五:童蒙,吉。 六五柔順得中,順於天理而能入者也,可謂不失赤子之心矣,故吉。 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 上九處蒙之終,蒙極則當擊矣。擊所以治之也,治之唯以御其為惡而已,攻治太過,則必反為之害,故曰不利為寇,利禦寇,蓋欲捍其外誘,以全其真純之意。擊本九而言,御本止而言。○此卦初、二、上三爻,皆以發蒙者起義,三、四、五皆以蒙者起義,互相備也。而三、四、五以陰居止體之下,則養正之道在順德耳。 需 坎上乾下,此伏羲所重六畫卦之需也。需,忍於欲之義也。蒙之開明,必先忍於嗜欲,故需次蒙。 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 需以待為義,其初德性未定,不免於躁動,此下體三陽之進,有不能遇之勢也。及外體六四遇險,而以柔道消其剛暴之氣,則德成而能需矣。故需之九五以成德言。有孚者,信在其中也。此因四陰所含而成,從容發用,其光無所不通,故曰光亨。以陽居陽而在中位,得正而吉者也。蓋其光雖亨,而德則常貞也,貞故能需耳。此皆以九五言也。利涉大川,以坎體言,往能濟險無為而成,即光亨之意。易中凡言涉大川者,皆不畏大險之意。○孚者,誠信之名也。以其實心之存於心而言,則謂之誠,以其實理之發於事而言,則謂之信。所存所發,雖有內外之殊,其實存於中者真,則發於外者切。心非實理則為虛,理非實心則為偽。心與理合,內外而一之者也。易中凡言孚者,皆陽剛真切之心也。有自剛而言,則柔在剛中;有自柔而言,則剛在柔中。柔者剛之體,剛者柔之用。即體而言,用在體;即用而言,體在用也。隨其剛柔以為體用,則合一者可見矣。故剛柔合德而後謂之孚。詳見中孚經傳下。 初九:需於郊,利用恆,無咎。 初陽之動,其勢尚微,不待遇險而需,則其需在郊。蓋陽性之常,其初不躁動也,但不安常則有咎耳,故以用恆為無咎。程子曰:初最遠於險,故為需於郊。郊,曠遠之地也。處於曠遠,利在安守其常,則無咎也。不能安常,則躁動犯難,豈能需於遠而無過也。 九二:需於沙,小有言,終吉。 沙則近險,待險而需矣。二陽漸進,勢不可遏,故性不能需而小有言。然二以陽剛得中,寬而不躁,故能處事從容,而終歸於吉也。 九三:需於泥,致寇至。 泥,近水,將陷於險之象。寇,指外卦坎體之四言。九三陽剛並進,剛健而不可遏,遇四而不自需,則寇將與我為敵矣。然所以致寇者,在我之不需耳,需則寇豈能為害哉?不言吉凶者,致寇則凶,否則可以免矣。 六四:需於血,出自穴。 血者,戰鬥而有傷也。乾剛上進,而四以陰柔居坎之下,欲遏乎乾使不得進,則與乾戰而相傷。以一陰敵三陽,勢不能勝,則血當在四,故四有需於血之象。出者,出而避之,辟以從陽之意也。穴者虛處,陰所居也。當三陽方進,一陰勢弱,不能沮而抑之。然乾本有剛健之德,能不陷者,而為四所需,則其來亦緩。陰之能需,亦順陽之性而已,故又有出自穴之象。陽由此進而至於九五,則需之德成矣,六四之功安可少乎? 九五:需於酒食,貞吉。 酒食,即飲食也。九五以陽剛居尊位,無為而治,亦有飲食宴樂之義。貞,中而得正也。與彖義同。 上六:入於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入者,入而安之,翕以含陽之意也。陽至五已成需德, 則不復有所進,陰不必出而避陽,故有入於穴之象。不速,來,不疾速也。三人,指下體三畫之乾也。蓋乾體三陽雖自下而來,然已自四而出,則歷於柔位,其來已不速矣。言其德成而能需也。當其時,雖遇陽剛,亦能敬慎不敗,而況以陰柔之穴,尤為敬慎,故能以吉終也。○四言出,上言入,同一穴也,而出入異義者,蓋四之需,需方進之乾也,其勢不可遽阻,則順而聽之,以成其有待之志,故曰出。略與小畜以陰畜陽義同。上之需,需不速之乾也。在陽已能自柔,則敬而慎之,以保其無為之常,故曰入。略與大畜陽能自畜義同。 訟 乾上坎下,此伏羲所重六畫卦之訟也。訟,爭也。人不能忍於嗜欲,則性麓暴而致爭,故訟次需。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訟,以其心所不平者求辯也。內體之險,心為陰所困抑而不能自遂者也。有孚者,坎中之陽,言其信也。窒者,塞而不通之意,以一陽陷於二陰言也。惕中者,其中惕然不安也。有信以為之本,而又窒而惕中,然後可以得吉。九二陽剛得中,故有此義。終者,終極其訟也。乾體三陽在上,健而不已,則將求訟之終而凶矣。 大人,以九五言,陽剛中正,大人之德也,即元吉之元,蓋善心開明,無訟之本也,故利見之,欲人自成其大人之德而無所爭也。大川者,坎水之象,以安靜之道涉之則利,如需之貞而利涉者是也。訟以剛乘險,則剛非所以涉險也,故不利見訟之將陷於險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初,當事之始,此辨易明,而六以陰柔居險之下,其心知懼,而非能健訟者也,故有不永所事之象。然當訟之初,不免於小有言矣。唯其不永,所以終吉。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 能訟曰克。不克訟者,不終訟也。逋,逃竄也。三百戶,邑之大者,如論語所謂駢邑三百也。眚,災也。九二陽剛中正,有孚而能窒惕者也,故不終訟而逃歸,如此,則不至於掇拾牽連,而邑人皆得無眚矣。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無成。 食,猶飽也。舊德,柔道也。三之六,即初六之陰。初六能以柔道不永所事,故三以六為舊德。訟以柔為正,故曰貞。當訟之時,外體以乾乘三,陽剛勢盛,六陰才弱,恐不足以遏之,故雖貞亦危。然能守柔道,則終必致吉也。王事,即訟也,以乾為君道,故曰王事。或者,不能 遏上體陽剛之訟,但以柔道順而從之,亦不主其事而至於成也。無成則代有終,終吉可知矣。進齋徐氏曰:王事即訟,事無成,則彖傳之訟不可成也。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 復,反也。即,就也。命,天命之正也。諭,變也。謂復歸於天命之正,而變其爭訟之心也。九四交於乾體,本健而欲訟者,但四為陰位,而下此六三之柔,乾道之正,以柔行之,則能反己而不終於求勝,故有不克訟之象。在乾體,故能復天命而變爭端,又在柔中,則能安於貞,所以為吉也。 九五:訟,元吉。 九五陽剛中正,而居成功之位,能化於善者也,故曰元吉。所謂無訟者如此。○此卦九二、九四、九五三陽爻,皆言不終訟之意。二之時,德猶未盛,則但逃歸不訟,然亦見其爭心之不安。四之時,德已漸成,則遂復命安貞,又以見其爭心之盡變。至於九五,則德宜有成,發其本心之仁,無所事於爭者,蓋不待有訟而始變矣。聖人慾使民無訟,故發此意。夫無訟之道在柔,如六三之食舊德而無成是也。然每於剛爻發之,見柔之可以制剛也,其旨深矣。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鞶,音盤;褫,敕紙反】 錫,與也。鞶帶,命服之飾。草廬吳氏以為革帶,所以系巾系佩。凡命服,先束革帶,乃加大帶。禮曰男鞶革,即此帶也。先儒就以鞶帶為大帶,蓋未詳耳。自旦至食時為終朝。禠,脫也。如虎噬人,其衣自脫也。上九以剛居訟極,終訟而能勝之,尚爭之世,或有錫之以服而使居顯位者。然以爭得之人所不敬也,為人指議,其心亦豈能自安哉?故一朝之間,三自褫脫,見良心之未泯,亦乾道之不終息也。 師 坤上坎下,此伏羲所重六畫卦之師也。訟而不息,則必興師以遏之,故師次訟。程子曰:以爻言之,一陽而為眾陰之主,統眾之象也。比以一陽為眾陰之主,而在上,君之象也。師以一陽為眾陰之主,而在下,將帥之象也。 師:貞,丈人吉,無咎。 師貞者,師貴於貞也。以九二剛中言。丈人,崔氏憬曰:子夏傳作大人。草廬吳氏以為與困彖貞大人吉同,而取崔說,今當從之。蓋具剛中之德而體用皆宜,其才足以統治群陰者,則人心悅而可以成王業,故吉 也。兵本凶事,宜有咎者,故又以無咎言之。以正成功而民不傷,此所以為王道也。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否,方有反】 律,法也,用眾之正道也。以正道一人心,故曰法。即武王所謂予有人三千,惟一心者是也。否,不也。臧,善也。不臧則非律矣。或以否作不,當從左傳作否。毒天下而民不從,非凶而何?當師之初,故發出師之本意。 九二:在師中,吉,無咎,王三錫命。 在師中者,在師之中也。九二以坎體剛中之德,外應坤體之六五,能順民心而不忍傷者也,即彖傳丈人 之吉,無咎也。王三錫命,所以申吉無咎之意。 六三:師或輿屍,凶。 師,承九二為將而行師者言。或,謂偏裨之中或有此事也。輿屍者,兵敗而載屍也。古者兵雖敗,猶不忍棄死者,故載屍而歸,猶以車載棺而謂之輿視也。九二為師之主,本欲全民命者也,但六三才弱志剛,不中不正,則偏裨之任,或有輕動而致敗者。敗而至於輿屍,亦主將之失於用人也,故亦為主將之凶。 六四:師左次,無咎。按兵家尚右,右為前,左為後,右則順而主於進,左則 逆而主於退。次,止也。左次,退舍也。六四以柔居陰位,才弱而能慎者也,故以次師為無咎。此蓋垂成之時,知難而退,非見可而不進者矣。程子曰:師之進,以強勇也。四以柔居陰,非能進而克捷者,度不能勝而完師以退,愈於覆敗遠矣。 六四:田有禽,利執言,無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屍,貞凶。【長,展兩反】 禽,兼獸而言,如麋豕之類,皆害稼者。禽與獸本相對為二物,易中言禽多兼獸,如比九五失前禽,恆九四田無禽是也。六五居師成功之地,故以田有禽取象。 蓋師行而人已服罪也,然在順體柔中之位,非黷武者也,故其所利在於執言,見其能論以辭命而服之也。不戰則不至於殘民,故得無咎。蓋古人之所謂成功者如此。長子即二之為主者,弟子即三之取敗者。長子之貞,丈人之以正用眾者也。弟子輿屍,偏裨之所為,然亦長子用人之不慎也。殺傷之多,皆由此致,故師雖貞而亦不免於凶也。此申言九二、六三兩爻之意,見主兵者當以全民命為重耳。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師之終,論功行賞之時也。六在坤體之上,博厚寬弘,大君之德也。有命,謂其行賞在於安民,不以多殺為功也。唯其如此,所以其德能開國承家。自其所受之封而言,則曰國,自其所造之基而言,則曰家。開國者,拓其土疆也;承家者,承其德業也。此大君之國所以大也。小人則私意為主,志在事功,而不以安民為本。若用坤道,則蔽於陰柔,寬而無制,凡殺傷之多而不恤民命者,皆在所錄,則非所以正功矣。蓋大君之德本剛,故用柔則德益大。小人非剛德,故不可以用柔也。○小人對大君而言,如大有九三,公用亨於天子,小人勿克,則以小人對公;既濟九三,高宗伐鬼方,三 年勿克,小人勿用,則以小人對高宗。與此宜同例也。 比 坎上坤下,此伏羲所重六畫卦之比也。比,以德比人之義,以師服人,不若以德比之,故比次師。 比:吉。原筮,元,永貞,無咎,不寧方來,後夫凶。【比,毗志反,下並同】 比,以五陰而從一陽,由於君之能比,能使人比,所以為吉也。原,再也。筮,推決也,亦借【】也。元,本愛人之德。永貞,則此德之常存於心者也。以此德重推決之,蓋愛人不親,反其仁之意。九五剛中,又為群陰所順,故能如此。然人之比者或有懷疑,則我 之德未盡孚也,猶不免於有咎,故必原筮元永貞,而後得無咎也。如此,則坦懷不疑,而人之反側不寧者,皆有所恃以為安而方來矣。後夫者,後至之人也,後至則必獲累而致凶,如文王伐崇,本以致附而不來,然後伐而絕之。後夫凶,所以見不寧者當必來也。比有失前禽之義,本能舍逆者,然久而不至,則梗化之甚矣。教之不改,而後誅之,亦道窮而勢有不得已耳。 初六:有孚比之,無咎。有孚盈缶,終來有他吉。 比而不信,致咎之本也。當比之初而即比之,必有信心者也,故無咎。缶,以瓦為之,民間質實之器也。蓋申 言其孚不必所受之大而其器貴重也,但盡民生日用之常,至於充實,乃為盈缶,久之則人相信而任用之,故曰終來有他吉。有他吉者,出於意外之辭。 六二:比之自內,貞吉。 自內,本其心而言也。二在內體之中,順而得正,故其比人之德本於心而吉也。 六三:比之匪人。 匪人,匪人道也。六三不中不正,其比見利而動,小人之道也。不言凶者,比雖不以道,而在上者有顯比之君,則亦足以容也。 六四:外比之,貞吉。 外,謂五也。四近於五,而以陰居陰,本有貞德,以五之德可比而比之,故吉。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顯比,顯明其比道,即明其元永貞之德於天下也。言明,則原筮在其中矣。王用三驅者,禮所謂天子不合圍也。天子之畋,圍合三面,前開一路,使之可去,不忍盡物。成湯之祝網是也。蓋好生之仁,唯取其不用命而反入者,禽獸之前去者皆免矣。邑,居邑,王者所都諸侯國中也。易中凡言邑者,皆同邑人,蓋以天子之 私屬言。誡,告戒也。九五居尊,以一陽為群陰之主,而剛健中正,能顯明其比道,而天下自然比之,來者不拒,去者不追,如王者之用三驅而失前禽也。雖其私屬,亦喻上意,不相警備,以求必得,此王道之大,所以其民皞皞而莫知為之者也。德足以化人,故吉。 上六:比之無首,凶。 易中上爻多取彖於首比之時,六以陰柔居上,不能率先以比五者也,故有無首之象,即所謂後夫凶也。○比以五為君象,故以五之一陽言君之比道,而五陰爻皆以民之比君者言。然師以二為將帥之象,其 爻以陽言將道宜矣,而其五陰爻皆言行師之事,不及於兵眾,蓋隨所取以起義也。然則易道之變,豈可以一例拘乎? 小畜 巽上乾下,此伏羲所重六畫卦之小畜也。小畜者,以陰道畜德,則柔順為本,而可以比人,故小畜次比。 小畜:亨。密雲不雨,自我西郊。【畜,敕六反】 畜,止也,所以積德也。小,以陰言,以陰畜陽,畜之小也。亨,謂畜德成而所行皆通也。義見彖傳。卦以四為畜主,故主四而言。我西郊,陰方國外曰郊,雲之興皆自 四遠,故云郊。德以畜極而能亨,猶雲以畜極而成雨。未能亨者,則有密雲不雨,自我西郊之象。密雲者,方畜之勢也,畜未極,故不雨。蓋以西郊之陰,畜陽力弱,不能勝陽之進,則所積不厚而澤不下降耳。此小畜未亨之意也。言西郊但取陰義,非謂陽倡則陰和而成雨,陰倡則陽不和而不成雨也。雲蓋有自西方興而雨者,非一定之辭也。○小畜與大畜,同一畜也,而小大不同,說見象傳。 初九:復自道,何其咎吉。 復,如復卦之復,一陽動於下也。自道者,在我固有之 理也。其咎者,歸咎於外也。乾體一陽初動於下,乃自復其道而已,此能畜之本也。苟有未畜,何與於外而他咎哉?如九三之不能正身,咎在己也。初陽未用,畜之吉道也。 九二:牽復,吉。 牽復,以一陽之初,復者牽連而進也。九二陽剛得中,不失本體,亦能畜者,吉之道也。 九三:輿說輻,夫妻反目。【說,吐活反】 輿,車箱也。輻在車輪,轂之所受,老子所謂三十幅共一轂者是也。輻貫於轂,非易說者,車不得進,則有所 損傷而始說耳。乾體九三,重剛過中,進而不已,而外為六四之陰所止,未免有傷,故有輿說輻之象。夫指三,妻指四。反目,謂怒目相視也。陽欲進而陰止之,是三致四之有爭也,故又為夫妻反目之象。程子曰:未有夫不失道而妻能制之者,故說輻反目,三自為也。○輻,草廬吳氏以為與大畜九二輿說輹同,殊不知大畜、小畜義異,安得以為同一輹哉?蓋輹,伏搜也,在軸之上,承輿者,車不行則說之。大畜,陽能自止,欲不行則說輹也。小畜則陽與陰爭,有傷於輻而說之不得行也。則輹主於不欲行,輻主於不得行,當有所辨 耳。 六四:有孚而去,惕出無咎。 六四,專為以陰畜陽而言,柔而得正,所以有孚,畜陽之道,有乎盡之矣。以陰畜陽,如龍戰於野,宜有傷者。然乾德本非遠而不反者,既為陰所畜,則消其爭心,而得免於戰,血可去矣。血去則有惕然不安之意,見陽在陰中,能自覺其用剛之過也。四之能畜如此,則其爭雖若有咎,而亦得以免矣。 九五:有孚攣如,富以其鄰。【攣,力專反】 有孚,誠信也。攣,連結也。九五陽剛中正,其德已畜。德 畜則為有孚矣,其孚連結而不可解,畜之成也。富以陽言,陽實為富,陰虛為不富。鄰指上九。五與上相鄰,而皆以九居之,所謂富也。上九之陽在巽體,雖與五相比而不過,則亦能畜者矣。蓋曰不但九五為有孚攣如而已。此程子所謂德不孤而左右逢源之意也。 上九:既雨既處,尚德載。婦貞厲,月幾望,君子征凶。【處,上聲;幾,音機】 既者,已然之辭,由九五言也。雨者,畜之成也。處者,陽不復進也。言自九五畜既有成,然所尚者在於德之能積。載者,積之厚也。雖上九巽體,與五同德,猶當厚 其所積,不可以其既畜為已成也。婦貞厲,月變望,皆以四言,蓋以六居四,得正者也。然陰之力弱,欲以制陽,終屬危道,故曰貞厲。爻以五為中,如月之望,陰居於四,月幾望之象也。才至於五,則遂虧矣。見四之一陰,不能久也,而欲恃陰以畜陽,安能保其德之常存哉?征,前進也。不能厚積而急於有為,則為征凶。所以示戒,謂上九當以陽自畜也。 履 乾上兌下,此伏羲所重六畫卦之履也。履者,敬謹之義。小畜之道,謹禮而已,故履次小畜。 履:虎尾,不咥人,亨。【咥,直結反】 履,履藉之義,以剛為履而藉柔也。蓋履,屨名也。上下五陽,三獨一陰,而三又陽位也,陽中有陰,如屨之象,故為履。虎尾,指三而言。兌體之陰,居三,躁動之位,虎尾之象也。其性易說,所謂從欲惟危者也。然外體之乾,惕然知懼,履者禮也,敬而已矣,此之謂也。咥,齧也。剛而藉柔,戰競自持,可免於禍,雖履虎尾,而何至於咥人哉?不咥人則亨矣。 初九:素履,往,無咎。 絲帛未加采色曰素。履者,禮也。禮之本在質,故於初 發素履之象。有本而行,雖文有不足,未為咎也。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 以九居二,陽剛得中,坦然由之而不疑,能嘉其所會者也。然陽在陰中,安靜而不雜於欲,得其本體之正,故為幽人之貞。禮以敬為本,靜所以敬也。吉義與素履同。 六三: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為於大君。【跛,潑我反】 眇,一目,小也;跛,足偏廢也,屬於陰,以六言;能視、能履,屬於陽,以三言。此言其非剛德之全也。遇柔則易動 於欲而凶矣,故有履虎尾、咥人凶之象。武人,不知文德者也,以為大君,則無敬畏之意,而一於躁動,此其所以致凶也。三為成卦之主,故發履虎尾之義獨詳焉。 九四:履虎尾,訴訴,終吉。【訴,山革反】 訴訴,畏懼之猊。九四在六三之上,比於人慾易肆之爻,故亦取履虎尾之象。但以陽剛乾體,能訴訴而畏懼,故不陷於欲而終吉也。終,以上有陽爻而言。 九五:夬履,貞厲。 夬,決也。九五以陽剛健體居尊位,剛決亦其所宜。九 五所履,本有危懼之心,而位當剛,決而決之,乃得正者也。但處得位居尊之地,恐其易肆,故以為厲,戒之也。○彖言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不疚之義已在貞中,厲則意外之戒也。由此觀之,可見履之為道,唯以畏懼為本而已。 上九:視履考祥,其旋元吉。 履本敬懼之德,未有不善者也,故於陽皆言吉道。祥者,吉之兆,即繫辭下傳所謂吉事有祥者也。旋,轉也。視履而考其祥之所始,則敬畏之中,常自危而不敢肆。然還轉之間,天理之樂由此而生,則為元吉矣。上 九當履之終,故發此義,見敬畏之極,未有不得其本心之安者也。 泰 坤上乾下,此伏羲所重六畫卦之泰也。泰者,上下交也,履則上下交而為泰,故泰次履。 泰:小往大來,吉亨。 泰之為卦,陽在下而陰在上,二氣相交而流通無滯,故泰取通義,通則志相得矣,非盛治之名也。小往大來,陽進陰退也。退則出外,故曰往;進則居內,故曰來。吉,為君子言也。君子當此時,則志與人相得而吉。吉, 則無所不通矣。泰主通而言,故又言亨。 初九:拔茅茹,以其匯,征吉。 茹,茅根也。茅雖不共本,拔之則其茹相連而起。匯,類也。三陽同體,一陽進而眾陽與之俱進,有拔茅連茹以其類之象,可以有為,當進之時也,故征則吉。 九二: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得尚於中行。【馮,音憑】 荒,洪荒之荒,茫然無極之處,而未治之時也。馮河,徒涉也,以任事之勇言。不遐遺,遠猷也,以慮事之周言。朋,偏系也。尚,上之也。中行,中道也,謂得以中行為上也。泰之時,物無否隔,九二有寬大之德,能包含徧覆, 而於物情無不相通。然徒能包之而不任事遠謀,且牽於私意,則物情有所未遂,而心體有所未盡,非中道也。九以陽剛居二,得其中道,故能以裁成輔相為事,任之勇,而慮之周,無一毫偏系之私,則能以中行為尚,而無以加矣。 九三:無平不陂,無往不復。艱貞無咎,勿恤其孚,於食有福。【陂,彼義反】 陂,傾陷而成陂也。以泰言之,陽至於三,則既平矣。然自此而往,即交於陰,未有平而不陂者;雖入於陰,亦未有往而不復者。復謂陽復,此循環之常理,見陽之 不終盡,而不可以陰之來委於難制也。陰之來,宜有咎者,但當艱難畏懼而安靜以守其貞,則可以得無咎矣。恤,憂也。能以艱為貞,則心有誠,所謂孚也。當陰之時,雖未必得福,而孚之得福,乃理之常,偶未得福,不足為憂也。於,猶曰也。食,猶饗也,言孚之必食報而為福所歸也。蓋人當以修德為主,以待常理之復,豈可以適然之變動其心哉?此與豐勿憂宜日中意同。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 翩翩,飛下之貌,指三陰而言。不富,陰虛之名,蓋陰柔不敢為主之義。當泰之時,三陰在上,皆順乎陽,不敢 為主,故六四有翩翩不富以其鄰之象。鄰,指上二陰而言。不戒以孚,言三陰順陽,皆出誠心,不待告戒也。所謂外小人者,其義如此。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 帝乙,殷王,制王姫下嫁之禮法者也。妹,少女之名。妹從夫而後得其所歸,以明陰必以從陽為正也。六五柔順得中,而居尊位,能降其尊以順從乎陽者也,故有帝乙歸妹之象。祉,福也。有宜家之慶,故曰以祉。柔順之德,根本於心,則其吉為元吉也。 上六:城復於隍,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 隍,池也。掘隍取土以成城,城土在上而隍土空,泰之象也。環城頹土以填隍,隍土在下而城土空,否之象也。城復於隍,泰極將否也,故取此象。自邑謂己之國都,易中凡言自治者皆曰邑。用師者,陽剛有為而欲去惡之象也。陰方勢進,難與力爭,非用師之所能遏,則但當自治其私邑,告以天命已亂之意而已。如此則退而自守,有儉德避難之貞。然陽剛至此,亦可吝也。 否 乾上坤下,此伏羲所重六畫卦之否也。否者,上下不交也。泰而不以艱貞,則極而反於否,故否次泰。 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否,備鄙反,下並同】 否,閉塞也。陰在下而陽在上,二氣不通,與泰相反者也。匪人,謂匪人道,人道則心開明而相通。此三字,舊本卦名下有之,朱子云:疑衍文,由比六三而誤也。草廬吳氏本去之,似亦有理。當否之時,小人道長,君子不可以有為矣。君子通天下之志而大行其陽剛之道,其道本於中心之正,乃為君子之貞。遇非其時,故不利也。蓋有儉德避難而已。大往小來,陽退陰進也。 初六:拔茅茹,以其匯,貞吉,亨。 否,三陰並進者也。泰與否,皆取茅為象者,以群陽群陰同在下而相牽連也。坤體初陰,未為不善,從其本順之性,則有包含之德,亦貞道也,貞則吉而可以亨矣。蓋否泰往來,氣運之常,陰亦不能無也。無極之前,以陰含陽,陰之善道苦本如此。聖人之仁,與人為善,故雖邪世小人,亦不輕絕也。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 包,包含而不摘人隱也。承,承順也。六二在否居陰之中,小人用事之位也。但柔順中正,不失其本心,而能包含承順乎君子,小人之吉道也。大人,即君子,指九五。九五,大人用事之位也。當否之時,抑而不通,得小人包承,則不至於鉤求,而得免於難矣,雖否而道則亨也。 六三:包羞。 三為陽位,陽剛之動,而天理猶未亡者。當小人之道既長,良心猶有所覺,而不能無羞。然於位不中,而六又以陰居之,不得其正,不能充其羞惡之心而包含之,見陰道之不能自克,而否之所以為否也。不言凶者,猶冀其遷善之意。 九四:有命旡咎,疇離祉。 有命,謂天命無往不復而陽復還也。疇,道也。離,與罹同,遭也。乾體陽剛,能知戒懼,故無咎,而疇類三陽,皆能自保而獲福也,即泰九三艱貞無咎而食福之意。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繫於苞桑。 休,美也。九五陽剛中正,能善處小人,小人感動而順承之,不敢為患,否之休美者也。小人不為否患,而君子之志得行,大人之吉也。苞,叢生也。桑之為物,其根最固,故謂國家安固者曰苞桑。蓋當否之時,其心常以危亡為念,國家安固之所繋也。此與六二相應,大人在六二之否亨,正其亡之時,而九五之休否,則有 苞桑之固矣。余見文言傳。 上九:傾否,先否後喜。 傾,覆也。上,否極之地,而九以陽剛之德居之,不安於否者也。特以方否之時,小人用事,不可不以儉德避難耳。然物理極而必反,故泰極則否,否極則泰,否既極矣,將反之時也,因其極而傾之,此陽剛之所以乘時有為也。否乃先所憂危之時,傾之則喜矣,故曰先否後喜,蓋申言傾否之意。○否、泰往來,與剝、復、夬、姤同為陰陽之變,而義有不同。否、泰之變,三陰三陽之消長,治亂之要機也。剝、復、夬、姤之變,六陰六陽之始 終,淑慝之大分也。 同人 乾上離下,此伏義所重六畫卦之同人也。有同人之德,然後可以傾否,故同人次否。 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同人者,善與人同大公無我之心也。野,空闊之所,曠遠而無所障礙,即大公無我之象。野即同人之意,非同人之外,別有取於野也。亨,謂凡事皆通也。大川尤其險而難者。有同人之德,則所行無有不通,而大川之險亦利涉矣。然所以能同人者,以君子之貞為利 也。此言利涉大川,於卦象無所取,但卦中有此義耳。後凡言涉川,多有不取卦象者,皆此類也。 初九:同人於門,無咎。 當同人之時,而以陽居初,是動之初也,初有始出門之象,門非與野相對而為二義也。於野本同人之德,言同人不必言於野矣,而於門則以其德之初動言也,故取同人於門之象。無咎者,初雖陽剛,而二陰尚未歷三,恐有伏戎於莽之咎。但陽剛在初,乃天理之本體,同人之德皆根於此,故無咎也。 六二:同人於宗,吝。 宗,尊也。三在二之上,而二與之比,猶親黨之尊者也。六二以文明中正之德,上應九五,內明而外健,又中正相應,無一毫私慾之干,此同人之所以為同人也。唯中正然後能同,苟有一毫私意介於其間,則非同人矣。九三不中,私意竊發,有害於六二中正之體,故取同人於宗之象。蓋二本美德,而為三所動,本體中直,不免於有羞耳,故曰吝也。○先儒皆以二與五應為有系,故曰宗,則不通之甚者也。六二本應乎乾,而又有中正而應之德,二得剛健之應而為同人,德之所以能同者在此,安得以為有系哉? 九三: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 九三,在同人之內體,而為德不中,是有私意暗長於隱微之間,害其大同之體者也,故有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之象。莽,草莽也。土高曰陵,二之象也。蓋以剛居乾體,三陽之下,似欲爭勝,以乾德本健,故能畏懼而不敢發,為伏戎耳。在二陰之上,故取高陵為義。三歲,言其久也。易中凡言久者,皆曰三年,三歲不與,言久則私慾淨盡而邪念不起矣。同人之時,雖有私意竊發,亦其天理之未純耳,未至於凶也,故不言凶。 九四:乘其墉,勿克攻,吉。 九以陽剛居四,不中不正,亦不能不動於欲者也。動於欲,則害於六二中正之體矣。如攻之也。任九三之上,則三象二之墉,而四乘之也,故有乘其墉之象。陽剛之力,既乘其城,攻之不難矣。然在乾體,故剛雖偶為偏私所揜,亦即反正而不能攻,所以吉也。 九五:同人,先號啕而後笑,大師克相遇。【號,戶羔反;啕,徒刀反】 號啕,大哭之聲。笑,喜貌。六二以中正之德,本不安於私意之蔽者,但以三、四二爻失其中正,私意不能不間,則不得全其大同之體,此九二之所以傷悲而號啕也。克,勝也。至九五以乾剛之勇,克去己私,如用大師而勝之也。如此,則三四所動之欲皆淨盡,而與六二之德相遇矣。相遇,則二之心得合於一,所以喜而有笑也。余見文言傳。 上九:同人於郊,無悔。 郊者,國外之地,不用而在外之意也。朱子謂郊在野之內,未至於曠遠,則以野與郊對矣。殊不知野以同人言,非與郊分遠近也。上九有大同之德而無位,故有同人於郊之象。德至於大同,則無一毫私慾之累,其心常泰而無所悔,所謂遁世不見知而不悔也。 大有 體上乾下,此伏羲所重六畫卦之大有也。大有為者本於同人之德,故大有次同人。 大有:元亨。 大,主陽言,以其柔得剛而諸陽應也。如此,則德之所有者大,而可以大有為矣。大有為則大通也,故曰元亨。 初九:無交害,匪咎,艱則無咎。 大有,所以任大事也。當應用之際,躁動不能勝任,然後為害,如九三象傳所謂小人害也。九以陽居大有之初,德之初,動而可以有為者也。當動之初,尚屬潛藏,無交於害,何咎之有?能以艱處之,則無咎矣。見咎生於躁動,而不在於未交也,故於無交害先以匪咎發之。又恐交則易於有咎,無時而可忽也,故戒以艱。 九二:大車以載,有攸往,無咎。 九二在健體,陽剛得中,能勝大任者也,故有大車以載之象。德能勝重,故利有攸往。任事之際,眾怨所歸,宜有咎者,以九二之德當之,何咎之有? 九三:公用亨於天子,小人弗克。【亨,音享】 亨,獻也。九三陽居陽位,能大有為者也,而在下體之上,如諸侯之建功也。諸侯有功則獻於王,故取公用亨於天子之象,下獻上之義也。大有為者,天子之事,故公但可以言於三。用者,用此爻陽剛有為之義。公,以有德者言,故能用之。若以爻之不中言之,則小人之象也,用之則為躁動,所以不克如公之有成功也。 九四:匪其彭,無咎。【彭,蒲光反】 彭,本以鼓聲遠聞為義,言其虛大也。九四,陽居任事之位,以重剛當大有之時,既大發於外矣,進而不已,有似於彭。然在離體柔中之下,能明辨之哲,而不至用剛之過,故有匪其彭之象。見陽之德合於陰也,故無咎。陽不得陰,則有咎矣。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孚,柔與剛合之誠也。交,與人交也。威者,柔在群陽之中而得剛以為威也。六五以其孚誠之德交於人,而所以為表者以德為威,故曰威如。如此,則有儼然人望而畏之之敬,無小人所交之害矣,所以吉也。 上九:自天祐之,吉無不利。 大有上九,履信思順而尚賢者也,故能為人所信而天順之,吉無不利,天祐之意也。大有之極,其德合天,故發此義。余見文言傳。 謙 坤上艮下,此伏羲所重六畫卦之謙也。大有者當持之以謙,故謙次大有。 謙:亨,君子有終。 謙,自卑而不自足之心也。謙則所行皆通,故亨。謙者,君子之德,可以恆久之道也,故曰君子有終。蓋一陽居下體之上,而群陰應之,即萬民服之意,與九三義同。不言吉者,謙下之心,不敢以為吉也。及爻辭始以吉無不利言,則知彖亦有此義矣。 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 初六以陰居下,謙而又謙,謙之至者也。君子,指九三, 以陽剛為謙之主也,以君子屬謙,謙則非可逾之謙矣。用者,用此爻之義以涉大川也。涉川不可以爭先,爭先則急於進而有患,以至謙之道涉川,雖未必有能涉之利,然亦無所失而可安也。六而居下,非利涉之才,故不言利而言用耳。吉以心安言。蘭氏曰:用涉與利涉不同。用涉自我用之,不若利之無往不濟也。 六二:鳴謙,貞吉。 謙而有聲之謂鳴,鳴則為譽矣。以謙下人,最能致譽者也。二以柔順中正,而又當多譽之地,故有鳴謙之象。得正而吉者也,言正則非卑諂而得譽者矣。 九三:勞謙,君子,有終吉。 九三之勞,以一陽為眾陰之主,眾陰所賴以自立者也。然居於上卦之下,以功下人,是勞而能謙之君子也,故尊而光,卑不可逾,而人心敬服,德之可久者也,故曰有於有終則吉矣。余見文言傳。 六四:無不利,撝謙。【撝,音揮】 九三有功在人之下,可謂能謙矣。至於六四,以柔順之德,居作為之地,旡有不利。然不以謙自足,而於此又發揮之,其所發揮者,即九三之謙也。以六居四,柔道之正也,而下比於三,蓋柔以順陽為正如此。 六五:不富以其鄰,利用侵伐,無不利。 不富,說見小畜九五,言陰虛而不實也。自六四撝謙之後,至於六五,已成謙虛之德,而與上六皆能不有其富。上者,五之鄰也,黨盛而德不孤,故有不富以其鄰之象。然六五柔順得中,其謙非懦弱無為者也,以之用於侵伐,則翕必能張而有利也。蓋藏於九地之下,而動於九天之上,謙虛之應用不測,如此,則涉大川而利者也。無不利者,又以凡事言,不但侵伐之利而已。 上六:鳴謙,利用行師,征邑國。 謙極有聞,故上六亦有鳴謙之象。行師,奮勇之意。征邑國者,都邑之國,己之私有,蓋除在內之奸,以去腹心之疾,自治之意也。上當無位之地,非若五之可以有為也,則但以其有為之才,用之自治而已,故又有利用行師、征邑國之象。蓋恐謙極而過也。君子治己之功,豈可以時之不遇而自怠哉?此以剛克柔,然後謙不失正之義。當謙之終,故特發之。 豫 震上坤下,此伏羲所重六畫卦之豫也。謙則有和豫之德,故豫次謙。 豫:利建侯、行師。 豫,和樂之德也,其義取於順動。建侯者,為民立君以行其政也;行師者,為民除暴以保其生也。為卦一陽主之,侯之象也;五陰順之,師之象也。有取於建侯、行師者以此。蓋聖人之順動,本以德化,故刑罰清而民服。建侯行師,所以為之立製圖安也。此皆民心之所欲,亦在上者順以動耳。如此,則民心樂從,所以利也。 初六:鳴豫,凶。 豫者,和樂之德,與物無忤,人所喜悅,故能始即有聞。初六所以為鳴豫也。然當豫之時,宜有戒懼之事,乃能知謹,早有聲譽,則其心易足而怠肆生矣,故凶。初六陰柔,故有此戒。 六二:介於石,不終日,貞吉。介者,幾之分辨處也。石,言其見幾之斷如石也。不終日,言迷也。當豫之時,坤體柔順,易流緩弛,而君子當辨於幾,不可遲疑而不斷也,故有介於石、不終日之象。六二柔順中正,其貞如此,所以吉也。余見文言傳。 六三:盱豫,悔遲,有悔。【盱,香於反】 盱,上視也。六三不中不正,不能如二之貞,而有待於九四主之以為豫,故有盱豫之象。然三陽也,亦能有 悔於心,但為位不中,而六又以陰居之,不得其正,不能見幾,故遲疑不斷耳。如此,則順體易於緩弛,豫非中節之和,安能免於悔哉?二悔字,義同,但悔遲之悔,悔於幾之先也;有悔之悔,悔於失之後也。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四,本大臣作為之地,九以一陽為動之主,而群陰應之,豫之所由以為豫,而得大行其志者也。大,本陽言。得,得群陰之應也。疑,謂疑慮於心也。簪,聚也,取聚發為義。蓋陰之順陽,自然之理,但私意間之,而有所疑慮,則非順以動矣,人誰順之?勿疑,朋盍簪,陽剛為主而群陰皆應之象也。如此,則為順動而民服矣。四以陰乘,恐其有疑,故以勿疑為戒。 六五:貞疾,恆不死。 疾,猶孟子所謂疢疾。六五柔順得中,而下乘九四之陽剛,能自敬畏,貞而有疢疾者也,故曰貞疾。惟其有疢疾,所以常不死,所謂生於憂患者也。 上六:冥豫,成有渝,無咎。 冥,窈冥也,與升上六冥升義同,蓋入夕向晦之意也。上六以陰柔當豫之終,處無位之地,豫之無所事者也,故有窈冥之象。然豫本和樂之德,未為不善,但不親世務,則入於窈冥而不自知。蓋溺於安樂,則卒然遇事,禍患隨之,有不得而豫者矣。渝,變也。以其有豫之德,而在震體之上,故雖成有變而得無咎也。若非以豫而居震體之上,則成未必能變,難免於咎矣。 隨 兌上震下,此伏羲所重六畫卦之隨也。豫為發而中節之和,所以能隨物而動者也,故隨次豫。 隨:元亨,利貞,無咎。 隨,隨時從道之義也。震體一陽來主於內,而居兌之下。震下一陽,元亨之所以動也;兌上一陰,利貞之所以靜也。元亨而利於貞,則動從天理之正而無為,隨之所以無咎也。 初九:官有渝,貞吉,出門交有功。 官者,主之象。初以陽剛為震之主。有渝,謂不泥於所主而通變從宜,即隨時之義也。以九居初,為得其本體之正,所以吉也。如此,則心有主而不失,一出門以與物交,而即有功矣。出門就事初而言,義與同人初九之門同。程子以不昵於私釋出門,殊不知貞吉之內,已有不昵於私之義矣。 六二:系小子,失丈人。 隨之為義,皆以陰從陽從陽為系。小子謂初九,丈夫謂九四。初陽在下,為震之主,隨之所以為隨而得正者也。但當潛德未用之時,故為小子,而四則發用作為之地,故為丈夫。六二近於初九,以陰從之,其進不驟,是繫於小子而未及丈夫之事,蓋即居貞之意。六二柔順中正,而時未可為,故有此象。以陰從陽,故不言吉,而吉於初九爻內見之。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隨,有求得,利居貞。 六三近於九四作為之地,而欲從之,無復有系初九之心,是系丈夫而失小子也。此其所為,亦隨時之宜也。四陽當任,而三以陰從之,隨所為而求無不得,謂依陽而所行皆順也。但在內體,而三以躁動之地,恐其失本體之正,故以居貞為戒。蓋系小子之時,則宜潛德,而可以無丈夫之思,故曰弗兼與。若系丈夫之時,則雖舍下而不可失小子之正,故曰利居貞。 九四:隨有獲,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有獲,行無不得之意。九四以陽剛當有為之任,得陰之從,有獲之象也。隨以陰從陽為正,故陽剛在四亦得為貞。但四非成功之地,位不中而德未至,又在說體,其隨或不能不隨物而往,不可保其有終也,故雖正亦有凶道,蓋以為戒也。有孚者,心有誠也。在道者,事合道也。明,言其德之明而能燭事幾也。本貞而言,如此則可免於咎矣。見其凶存於德之未至,而其無咎原於貞之能明也。 九五:孚於嘉,吉。 孚,本九四有孚而言。嘉,美也。九五陽剛中正,德盛而成嘉美之功者也,故其中心之誠,隨時合道,所謂孚於嘉也,吉可知矣。 上六:拘系之,乃從維之,王用亨於西山。【亨,音享】 拘系,系之固也。維,縛也。系而又維,則不可解矣。上六 之陰,系九五之陽,故有此象。隨德至此,極其盛矣。亨,祭享也。德盛則可以格神明,故又有亨於西山之象。王,指文王。西山,西嶽也。上在高位而從陽,亦不過陰道耳,故但以人臣之尊者言。西嶽為方岳之祭,文王為方伯而興王業時事也,與升六四王用亨於岐山者大小不同。蓋升之德至於六四,諸侯之位也,故其享但以岐山。岐山者,諸侯境內之祭也。若隨之上,則諸侯在外之上,而其位為尊矣,故西山之享,大於岐山也。諸侯而興王業,亦隨時之義也。 蠱 艮上巽下,此伏羲所重六畫卦之蠱也。蠱者,事之壞也。隨而無主,則隨物而動,易於致蠱,故蠱次隨。 蠱: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 左傳云:皿蟲為蠱。蓋蟲咬皿則其壞自內。蠱之義如此。蠱本以因循而壞事則生理已盡矣,故當元亨以治之。元亨者,生理也,本九二陽剛得中而言,唯陽剛則可以有為也。利涉大川,謂以勇於濟險為利也。甲者,陽氣發生之初,謂事之始而新心之所發端也。先甲三日,謹於前也;後甲三日,謹於後也。謂事之先後,皆當審其所始之幾而不忽,則本體常惺惺也。蓋所以元亨而治蠱者,其幾在此,故特要而言之。先儒以三日之前為辛,三日之後為丁,殊不知蠱之所重,乃在於甲,於辛、丁何與乎?大祗易中事期多以六日為限,如復之七日來復,震、既濟六二之七日得,皆以爻之六位為往來之一周而言也。前三日,後三曰,則於爻為一周矣。凡爻之一周言日者,以日用為常,非久遠之義也。甲之所以為始者,不以事未至而忘,不以事已往而怠,則天理常不息,而又何有於蠱之時乎? 初六:幹父之蠱,有子考,無咎,厲,終吉。 干,如木之干,枝葉之所依以立者也。父,以上九言,陽剛在上,父之象也。然止於上,則安靜而不理事,所以致蠱者在此,故曰父之蠱。非以蠱為前人已壞之事而言父也。母之蠱亦然。陰柔在下,母之象也。巽順不能任事,亦以致蠱,故曰母之蠱耳。然所以治事者,唯賴陽剛為主,故諸爻多言父之蠱,而母則唯九二及之,所重在陽也。子,指九二言,與鼎初六得妾以其子之子義同。考者,父之別稱。康誥曰:大傷厥考心。是父在亦得稱之,非必死而後可以稱考也。陽剛止於上而致蠱,初六陰柔在下,欲以干之,其才不足以有為者也。唯以九二陽剛得中,乃能為干,對父而言,故謂之子,見事之壞者,隨時可以更始,非真以父子分世代之前後也。子能幹之,則父之所以致蠱者得免於咎矣。然初非能治蠱之才,未必得免於蠱,是可危也。但以九二足以任父之事,故終至於吉耳。 九二:干母之蠱,不可貞。 母之蠱,謂初六也。貞者,德之收斂而無為者也,與元亨不同。九二陽剛得中,元亨有為之德也,初六柔巽,必須剛以干之,不可斂於無為也,故曰不可貞。不可貞則當用元亨矣。九二乘初六,故以母蠱發義。然所以干母之道,舍此亦無餘蘊矣。故他爻皆言干父而已。程子從容將順之說,正與爻義相反,蓋不知柔之當以剛乾耳。 九三:幹父之蠱,小有悔,無大咎。 九三,以陽居陽,可以治蠱之才也。但居位不中,而在巽體之上,不能自立,又承六四止體之陰,不能自行,則於治蠱之道未免有失,而陽志不安,亦必有悔。然失在為柔所牽,悔亦小矣。悔小則咎亦小,若咎從陽發,乃為大耳。又九三與九二相比,陽剛勢盛,終得免於咎也。陽剛不終,為陰所勝,見其有足賴矣。 六四:裕父之蠱,往見吝。 六四,以陰居陰,過於柔者也,而又在艮體之下,止而不為,有寬裕之象,故曰裕父之蠱。然陰柔得正,但貞靜自守,寬以居之而已,非有不正之德而縱蠱使大也。雖無不正,然以止自安,亦可羞之道。故自裕而往,當即見其有吝,非必以惡致吝而後為吝也。言裕亦為蠱之害者如此。 六五:幹父之蠱,用譽。 五,陽剛得中之位,可以有為,而六以柔居之,剛而濟之以柔者也。蓋有元亨之德,而行之得其中,則為有德矣。用此柔中之德,則施為有漸,能順人心,有以振 民而育其德矣。民德皆振,譽之所歸也。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陽剛之德,處上無位之地,在事外者也,又當艮體之上,止而不用,故有不事王侯,高尚其事之象。高尚,尊尚也,謂自高其所為德義之事也。此蓋安靜之德,自守者之所恬也。惟其如此,則於天下之事無人共理,亦剛上而致蠱之義也。故於蠱之終發之,以見治蠱在於振民育德,而豈可使有德者獨善其身哉? 臨 坤上兌下,此伏羲所重六畫卦之臨也。臨,臨民之道也。不能治事而致蠱,則非臨民之道。故臨次蠱。 臨:元亨,利貞,至於八月有凶。 臨,以四陰臨二陽,居上臨下之義也,故卦主臨民言。然養德之道,亦不外此。元亨者,因陽長之勢而發達之也,然必利於貞,而後元亨不至於過。蓋臨之二陽在下,以民德言,則既興起於善,而本心得其正矣。顯其向善之勢,而教之以成其德,則不過於元亨,而所主者貞矣。八月者,以卦氣言,則二陰既長,建未之月也。與臨相對,則臨以二陽長而為二月之卦,陽之吉道也。陰陽消長,氣運之常,二陽之長,陽之方進也。及六陽既極,則復轉而為陰,陰長而至於二,則陰亦進矣。陰進則不能常如二陽之時,是有凶也。聖人於方進之時而豫為之戒,所以防其既盛而將消也。物盛而消,理所必至,不必定以八月為限也。雲八月,特以氣運有常者見例耳。以民德言,則小民難保,一失其心,即能生變,豈可不及時順成之,而使之放逸以至於亂哉?故元亨利貞,所以戒八月之凶也。○陰陽消長之卦凡十二,謂之辟卦,此一歲之氣運,十二月而一周,故以月稱。八月之稱月,非取義於陰也。其月之序,始於一陽生,一陽生為復,在子中為一月之卦;二陽生為臨,在丑中為二月之卦;三陽生為泰,在寅中為三月之卦;四陽生為大壯,在卯中為四月之卦;五陽生為夬,在辰中為五月之卦;六陽生為乾,在巳中為六月之卦。乾為純陽,陽極則陰生,故一陰生為姤,在午中為七月之卦;二陰生為遁,在未中為八月之卦;三陰生為否,在申中為九月之卦;四陰生為觀,在酉中為十月之卦;五陰生為剝,在戌中為十一月之卦;六陰生為坤,在亥中為十二月之卦。坤為純陰,陰極則陽生,而又繼以一陽之復焉。陰陽消長,如環無端,卦氣之運如此。文王之稱八月,以臨二陽之卦而推之也。故此十二月卦之以月序,非用夏正也。文王之時未有周正,亦非用周正也,以陰陽之消長而言耳。 初九:咸臨,貞吉。 咸,感也。四陰在上,能教思容保,此臨民之德也。初九感於臨而良心興起,故有咸臨之象。以九居初,得其本心之正,而志欲行之,方進不已,所以吉也。 九二:咸臨,吉,無不利。 咸臨,義與初九同。吉無不利,則九二陽剛得中,其德比初為進矣。 六三:甘臨,無攸利,既憂之,無咎。 甘臨,說於陽之進而無所苦也。六三陰柔,處不中正,而在說體之上,故有此象。以能臨為說,非善道也,故無所利。然憂之則有憂民之實。蓋下比九二之陽,陽能知懼,則憂其將有八月之凶,故曰既憂之也。憂則可以不終於咎矣。憂與甘相反。 六四:至臨,無咎。 六四以陰居陰,而在坤體之下,臨民之德,最為懇至者也,故有至臨之象。雖不能如三之既憂,然居位得正,在多懼之地,可免於咎也。 六五:知臨,大君之宜,吉。【知,音智】 六,以柔居五,而在坤體,虛中順理,唯用其是非之本心,行所無事,而無一毫自用之私者也,故有知臨之象,而為大君之宜,臨民之吉道也,蓋與小知之有遺照者不同矣。 上六:敦臨,吉,無咎。 敦,厚也。六在坤體之上,於民無所不順,臨民之厚德也,故有敦臨之象。民德順成,所以為吉無咎,義與六四同,但此本於德厚而慮民者周耳。○臨之為卦,本以發臨民之義,而以民德先之。初與二言民德也,三、四、五、上言臨民之道也。求之各爻,而彖義可知矣。 觀 巽上坤下,此伏羲所重六畫卦之觀也。以德觀民,臨民之本,故觀次臨。 觀:盥而不薦,有孚顒若。【觀,古元反;盥,音貫】 觀,表示也。以在上有中正之德言。盥,將祭而潔手也。薦,奉酒食以祭也。有孚,誠也。顒,仰望之貌。盥而不薦,誠在未有事之前也。四陰觀於九五之德,質素無文,未嘗有所事而致禮於上也,故有盥而不薦之象。然其本心之誠,所以觀感而化者,固已顒然仰而望之矣。言觀道之感人如此。○自上而言,則觀為觀示;自下而言,則觀為觀感。故六爻之中,下四陰皆發觀感之義,上二陽皆發觀示之義。卦以九五為主,陰爻之所觀,觀此而已。知此,則彖義在其中矣。 初六:童觀,小人無咎,君子吝。【觀,如字。自此至六四,觀義並同】 諸陰皆以下觀九五之德言,既觀,宜有所感發而興起矣。初陰在下觀,雖未能感發,而猶朴然不失本心,如童蒙然,故有童觀之象。小人,謂下民初而其位也。且道日用不知,苟一開明,則可進於善,故得無咎。君子,謂有位而以行道為事者,若不著不察,則可羞矣。 六二:窺觀,利女貞。 窺,小視也。六二柔順中正,能感發而為善矣。然陰柔在未用之地,遠於九五,能自守而不能有為,唯窺見其德而已,故有窺觀之象。若女子以柔順中正之德而居內,則其職本無外事,故得貞而為利。見丈夫,則當以進而有為為正也。丈夫,即初爻所謂君子。 六三:觀我生,進退。 我,對五而言。生,生理,即心德之所以為仁也。六三之生,謂民德也。三乃陽剛之位,而在下體之上,其志亦欲上進而觀九五之光者也。但六以陰柔居之,不敢勇於必行,則觀己之德,可以有為而後進。不然,則尚欲退而自修耳。觀己德而進,有志於進者也,與六二之窺觀者不同矣。 六四: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 六四,上比於九五,五君位,而九則君德也。君德之光輝發見於國,而四切近之,又六在巽體,巽而從之,能觀見其道者也,故曰觀國之光。賓,禮待之如賓也。古者賢德之人,人君賓禮之,故士之仕進於朝者則謂之賓耳。王,即居君位者也。四既觀見人君盛德之光,則用此以賓於王而利矣。利者,四之利也。 九五:觀我生,君子無咎。【觀,古玩反,下同】 我者,對在下群陰而言。九五之生,謂君德也。君子,即君也,蓋有三重之責者。九五以中正之德觀民,足以使民觀感,則彼無惡,此無射,而可以寡過,故曰無咎。 上九:觀其生,君子無咎。 其,以上九本位言,對人而言則曰我;就己而言則曰其。此九五稱我,上九稱其,意各有在也。上本無位之地,而德之所以為民觀者,猶九五,亦九五之所取法也,故雖不用而亦觀其生。君子謂有君德而老不用事,如堯、舜之禪位者,雖老不用事,而其心未嘗忘天下,故道德藏於身而可為民觀,此所以無咎也。 噬嗑 離上震下,此伏羲所重六畫卦之噬嗑也。觀雖主於德化,而民之弗率者,刑亦不可廢也,故噬嗑次觀。 噬嗑:亨,利用獄。 噬,齧也。嗑,合也。物有間,齧而合之也。天下之事,有間則不得通,齧而合之,則亨矣。非剛明則不得合,此以剛明之德言也。獄,禮注謂相告以罪名者,如此則與訟同矣。蓋通言之,則獄與訟一也。分言之,則自爭者而言謂之訟,自決者而言謂之獄,故訟卦所言主於息爭,即使民無訟之義也。噬嗑所謂獄,則以罪名相告而官為決之,乃聽訟之義也。以之決獄,則其用為利,非柔中不能哀矜,此以柔中之德言也。用刑所以去強梗而合人心,故卦以噬嗑名,而獄又以哀矜為利用也。 初九:屨校滅趾,無咎。【校,音較,下何校同】 校,木械也。初在下,取象於足。趾,足趾也。足械之制,周圍及脛而已。無滅趾者,以其在屨之上,則趾不敢前,如屨之校而滅趾矣。滅,沒也,如浸水中,沒而不見也。震體初陽,微有所動,而上為二陰所制,惡之小者也。校而滅趾,止惡於初之意也。小人犯罪之初,未有大惡,小懲大誡,則能改過,故得無咎。余見文言傳。 六二:噬膚滅鼻,無咎。 此下四爻皆以噬言,主於治獄也。膚者,牲腹之下,柔軟無骨之肉。禮祭有膚鼎,即此膚也。六二以罪人言,以陰居陰,肉之最易噬者,但初剛在下,二所以致獄之根在此,猶膚之有骨也。所以噬者,欲求其根耳。自膚而噬,故沒鼻也。以治獄言,則內體柔中之德,亦易服人,噬及於根,及其小而去之,未有不合者,故無咎也。 六三:噬臘肉,遇毒,小吝,無咎。 臘,小物,全體而乾者,如狐兔之類。然不謂之乾,則臘乃朝曝於夕而乾,非若乾胏、乾肉之曝久而堅者矣。臘而言肉,則所臘之肉而非骨也。三與五皆陰爻,故止言肉,但大小不同耳。若九四陽爻言胏,則肉之帶骨者,以其堅朝之甚而言矣。故草廬吳氏謂六三、六五二柔畫,爻辭並雲肉,謂無骨者也。九四一剛畫,爻辭不雲肉,而雲胏,謂有骨者也,得其意矣。六三臘肉雖未甚乾,亦略因曝而堅矣。蓋六柔,三則有此象也。比於六二之噬膚,則其噬為稍難耳。然所噬者小物之肉,不患於不能噬,而患於有毒。有毒者,三之才弱,不能為強梗之禍,而不中之德,欲以害治獄之人者也。此陰柔之害,其發尚小,故雖以不能致其心服為吝,而吝亦小耳。然在震體上,比於離,明動之間,噬之必合,故得無咎也。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艱貞吉。【胏,莊仕反;乾,音干,下同。】 乾,曝乾也。四、五在離體,故皆以乾言。胏,肉之有聯骨者,乾肉而兼骨,至堅難噬者也。以犯罪者言,則九以陽剛居四,正所以為間者,然已入於上體,則其間愈大,用刑愈深,故有噬乾胏之象。金取其剛,矢取其直。以治獄者言,則剛直之道,乃九四之所本有。得剛直之道以治岳,故又為得金矢之象。噬乾胏而得金矢,則所以治強梗者,由我之剛直也。治獄之任,雖非柔弱者所能勝,然四尚未得中,任其剛直以治獄,則雖能服其強梗,而或不能盡哀矜勿喜之心,故必以艱難為正,而不以獄之已治為能,乃可得吉。四近五為多懼之地,謂當以此為戒也。○金矢,朱子引周禮獄訟入鈞金束矢而後聽之之說,此末世以利誘民之政,豈可以亂聖人之正道哉?黃東發謂先取其金而後與之聽訟,雖昏亂之世不為,況成周之治哉!得其旨矣。 六五:噬乾肉,得黃金,貞厲,無咎。 乾肉,胏之去骨者,詳見九三。蓋五為君位,獄成而告於王之時也,而六以陰居之,自犯罪者言,將自訟而消其強梗之心者,視四為易噬矣,故為噬乾肉之象。黃,中色,金,剛物。五剛位,而六處於中,能斷獄而得其中者也,故云得黃金,視金矢為善矣。六雖柔道,但居五而得中上行,所以曲盡人情者在此,不失為治獄之正。然陰柔非剛直,則所以治獄者恐其有失,故以為危;以其為黃金之德,故能無咎。此爻謂之乾肉,則見民之有獄,本非強梗而難治者矣。為人上者豈可以剛直之足以得情,而無哀矜之心哉?○九四曰金矢,以陽爻為金也,而居陰位,則隨陽所為而直,此金矢之義也。六五曰黃金,以陽位為金也,而得陰爻,則因陽為主而中,此黃金之義也。 上九:何校滅耳凶。【何,何可反】 何,負也。耳在首,故上爻取象。首械之制,周圍其項而已,蓋必如今之長枷,高過於耳,故曰滅耳也。此與初九爻義相關,惡積而不可揜,罪大而不可解,所以凶也。余見文言傳。○此卦本為用刑而發,初、上以陽剛為能致岳,而在卦之始終,故以犯罪之人言。二、三、四、 五則皆以治獄之人言。但九四一爻,本頤中所有之物,而所以為間者,雖亦從噬者之難易以為差,而陽剛之為間亦自見矣。 賁 艮上離下,此伏羲所重六畫卦之賁也。賁以不盡用明為義,於治獄不敢過察焉,故賁次噬嗑。 賁:亨,小利有攸往。 賁,飾也,恐人致罪,而為飾辭以解之之義。亨者,盡賁之道,所以亨也。小利有攸往者,當賁時不敢大用其明也。 初九:賁其趾,舍車而徒。【舍,音舍】 賁之為卦,義取文明以止。自諸爻言,則皆以陰賁陽。陽者文也,陰者質也。質為體而文相依,猶明之能止也。趾,在下之義。車,指四言。四,大臣之位,在外而乘車者,故以為象。徒,徒行也。初九與六二相比為賁,以自賁其在下之人言也。剛明之才,無外慕而未及於應用,故曰舍車而徒。義與隨六二系小子失丈夫略同。 九二:賁其須。 須,與須同在頤上,指九三而言。六二以柔為質而賁之,三以陽剛上進,有文章著見之勢,三亦與之同起, 故為賁其須之象。不言吉,因三而見也。初陽在下,無慕乎外,二雖賁之,亦無所事,故但發賁姓義,而不言賁初,以明初之不欲著其文也。 九三:賁如濡如,永貞,吉。 濡,潤澤之意。九三賁於二、四,而以陽居陽,又在離體之上,賁飾之盛,光彩潤澤者也,故有賁如、濡如之象。然處得其正,而在二陰之間,能永貞者也。永貞則明可以不盡用,故吉。 六四:賁如皤如,白馬翰如,匪寇婚媾。【皤,白波反】 皤,白貌,言其質也。六四以陰居陰,而在上體,其心本 尚質者也,故為賁如皤如之象。馬,剛物,指九三。翰,走之疾,如羽翰也。九三與四相賁,趨於質素,則亦白矣。然以剛居剛,其勢欲進,故為白馬翰如之象。欲進則若為寇矣。然四本尚質,能止之而不行,相與成賁,則三為四之婚媾矣。言三之明因四而止也。 六五:賁於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戔,音淺】 土高曰丘,樊而為圃,故曰丘園,賢者所居也。五匹曰束。戔戔,淺薄貌。五與上為賁,上處無位之地,如賢者處於丘園也,而五與之賁,故有賁於丘園之象。然六五柔順得中,而在止體陰爻之上,唯務尚質,故束帛戔戔而淺薄。以陰賁上九之陽,其象如此,要其本心,必尚以此為羞吝,謂其文不足以有攸往也。然誠意為本,而上賁陽剛,未有不可行者,故終吉也。 上九:白賁,無咎。 上九,以陽剛在止體二陰之上,賁於質素者也,故有白賁之象。太質無文,則不足以有所往,宜有咎者。然陽剛止於其上,則有文而可行矣,所謂小利有攸往也,故得無咎。○賁之為義,唯恐深文以致人罪,而曲為飾之,所以行其愛人之誠心者也,故謂之仁術。特以六爻異位,而時有不同。初九,陽之賁於下者也;九四,陽之賁於中者也;上九,陽之賁於上者也。其辭各取一象,唯其時物耳,豈可別求一義於仁術之外哉? 剝 艮上坤下,此伏羲所重六畫卦之剝也。賁飾,恐文之過,則當剝落枝葉以存本質,故剝次賁。 剝:不利有攸往。 剝,以刀割削而去之之義,謂五陰剝去一陽也。先儒皆以剝訓落,蓋剝則必落,會意而言耳。五陰剝去一陽,則所存一陽有必盡之勢。小人道長之時,君子當順而止之,不可有所往而大有為也,但有厚下安宅而已。 初六:剝床以足,蔑貞,凶。【蔑,莫結反,下同】 剝,一陽在上,五陰在下,有床之象。剝床以足,謂一陰始消一陽,猶剝床而先及其足也。蔑,陸氏以為削蔑是已。蔑貞,謂蔑陽之正道也。陰剝陽而蔑貞,非陰能害陽,乃陰之自害也,故為初六之凶。 六二:剝床以辨,蔑貞,凶。 辨,床干也。剝之時,陰進而至於二,亦蔑正道而凶也。 六三:剝之,無咎。 剝之,亦謂剝上九一陽也。三在上下四陰之間,乘陰 長之勢,不得不剝。然三陽位,而又與上九為應,則猶存不欲蔑貞之心,庶幾可復於善,故雖剝之而得無咎也。 六四:剝床以膚,凶。 草廬吳氏曰:四在人為身之位,膚者,身之皮膚也。初為床足,二為床辨,三為床上,人所臥處。四,人之身也,非床也。非床而曰剝床以膚,言剝床而上及於人之肌膚也。凶,則災及其身矣。 六五:貫魚,以宮人寵,無不利。 魚,陰物。宮人,陰之美而可以得寵於陽者,指下四陰也。六五為眾陰之長,後之象也。柔而得中,能使群陰順序,如貫魚然,以宮人寵,使皆獲寵於上也。五能如此,何不利之有?蓋一陽在上,非五以柔中之德,順而承之,則剝必盡矣。以剝言之,剝至於五,則剝已極,其凶可知。唯以六五柔中,欲開小人遷善之門,故發此義而更不言剝。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碩果,指一陽在上而言,果含生意,不食則有復生之理,剝未盡之象也。君子指一陽,小人指五陰。一陽在上,以五陰為輿;五陰在下,以一陽為廬。君子能順時而止,厚下安宅,故為民所載,而有得輿之象。若小人以陰柔之性,終所難測,雖剝廬而失其所覆,亦不自顧。蓋自君子而言,則無所不容;自小人而言,則終不可用。以戒君子當知所謹,而為民所載,則小人庶有所依而為善耳。○程子曰:諸陽消剝已盡,獨有上九一爻尚在,如碩大之果不見食,將見復生之理。上九亦變,則純陰矣。然陽無可盡之理,變於上則生於下,無間可容息也。以氣消息言,則陽剝為坤,陽來為復,陽未嘗盡也,剝盡於上,則復生於下矣。 復 坤上震下,此伏羲所重六畫卦之復也。陽無可盡之理,剝則必復,故複次剝。 復:亨。出入無疾,朋來無咎。反覆其道,七日來復,利有攸往。 一陽生則有剛長之勢,故能亨。出入,以心言,出者,心之應用也;入者,心之存主也。入者主之,則其出也本無出也,但以震體一陽動而應用,故謂之出。出根於入,故先言出而後言入,以見入常為主於內,而復不在外也。無疾,謂順而無害也。朋來,黨盛之義,謂陽長之勢不可遏而德不孤也。蓋初陽始復,其氣甚微,有 以害之,則推折而不得亨盛,宜有咎者,無疾而朋來,何咎之有?反覆其道,謂剛反而復其道也。七日來復者,卦有六位,至七而變,陽始消於姤,七變而成復,故云七日來復也。言日,說見蠱彖。此言陽消既久而復,其長有不可遏之勢,復之所以亨也,故利有攸往。 初九:不遠復,無祗悔,元吉。 初九,天理之動,本心之仁也。復之所以為復,正在於此。不遠者,不遠於心也。復而有失,則本心間斷,故謂之遠。由未復前觀之,然後有復,其復在心,故謂之不遠之復也。遠然後有悔,不遠何至於悔?無祗悔,亦因失而有悔者言耳。復者天理之動,故曰元吉。先儒以不遠復為失之,不遠而復,則但可言顏子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者而已。於天地之心不能不復,如寐而寤,往而來者,恐未盡也。余見文言傳。無祗悔,說見乾上九爻下。 六二:休復,吉。 六二,以內體柔順中正之善,下比初陽,是能養天理之微,復之休美者也,故吉。 六三:頻復,厲,無咎。 以六居三,不中不正,又在震體之上,躁動而頻失者 也。但初陽在下,已能自復,而三為陽位,雖失而天理未亡,其復亦頻者也。以其頻失,則危道也。當復之時,不終於失,所以無咎。 六四:中行獨復。 四,雖非中位,而六以陰居之,為得其正,又處群陰之中,故有中行之象。以其下與初應,而在順體,能奮然獨順初陽之復者也,故又為獨復之象。不言吉,因初爻而見也。復之所以為復,全在初爻,五陰皆復此而已。但二、三、五、六與初不相應,唯四在陰中,有所專向,故發此義。 六五:敦復,無悔。 五柔順得中,厚養初陽而有成功者也,故有敦復之象。天理復全,無慕乎外,故無悔也。○自初而言,或失而即得,則無祗悔。至五則養德已成而無所悔,視無祗悔為盛矣。 上六:迷復,凶,有災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至於十年不克征。 迷復,復而迷者也。卦以初陽為復,六在群陰之上而遠於復,陰暗之極者也,故有迷復之象。災,禍之及身者;眚,過失由己出者。禍無大小皆謂之災,但與眚並 言,或曰災眚,或曰眚災,則災由過失而致,禍之小者,以初迷而言也。眚以致災,但當反己,乃迷於所處,而欲以行師勝之,安得不致大敗哉?不能以善自治,而至於責師,則國君之失君道甚矣,豈但一敗而已哉!若必欲征之,則至於十年之久,而亦弗克,其凶如此,迷之甚者也。十年,言其數之極也。然以十年為期,則其凶止於十年,十年之後,猶可復也。蓋當復之時,無終迷之理,以見天理之未嘗亡,而物極必反也。程子以迷復為終迷不復,則初陽之復,當遂滅息矣。 無妄 乾上震下,此伏義所重六畫卦之無妄也。無妄者,不忘之義,復則不忘,故無妄次復。 無妄:元言,利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妄,音忘,下同】 無妄,即無忘也。然不忘則易於助,故言元亨而必利於貞,此孟子勿忘、勿助長之義也。正,即貞也。匪正,則失其貞靜之體,而有所作意,是為助矣,安得無過差哉?故有眚,匪正,所以不利有攸往也。○工夫之要,唯懼其忘,故卦以無妄名。有無妄為主,而後可以言不助也。 初九:無妄,往吉。 陽剛初動,為無妄之主,而處得其正,又在二陰之下,無所助者也,與匪正而往者不同,故天命祐之而吉。 六二:不耕穫,不菑畬,則利有攸往。【菑,則其反;畬,音余。】 春而治田曰耕,秋而收禾曰獲,初墾荒田曰菑,三歲熟田曰畬。不耕穫者,不作意於耕而有獲,如不耕也。若作意於耕,則先有求獲之心矣。不菑畬者,不作意於菑而成畲,如不菑也。若作意於菑,則先有求畬之心矣。此無所助之象也。六二柔順中正,無所作為,則得其貞靜之體矣,故利有攸往。言則者,見匪正之不利也。初之往,亦因比二而吉。二視初,則以成功言而 進於利矣。 六三:無妄之災,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 牛,陰象,以六言也。或系之牛,繫於邑也。系則守而不可忘者。邑人失守,而為行人所得,失守之罪則歸於邑人也,故曰邑人之災。以六居三,不中不正,而又二陰相比,失於忘者也,故有此象。 九四:可貞,無咎。 九四,以陽居乾體,其勢方進,易於助者也。但四為陰位,又在震體二陰之上,不至於匪正,故為可貞之象。既貞,安得有咎乎? 九五:無妄之疾,勿藥有喜。 九五,在健體之中,乾乾不息,能不忘者也。但比於上下二陽,其黨既盛,則操持太謹,不免有作為之疾。然陽剛中正,能不失貞,以靜居之,本體自定,則不必用藥,而其病自去矣。喜者,喜於病去而復於無為也。若藥治,則是厭惡外物,而以術屏絕,非徒無益而又害之矣,故戒以勿藥也。 上九:無妄行,有眚,無攸利。 上九,居乾體之上,陽剛太盛,不能居貞,彖辭所謂匪正者,正謂此也。故行則有眚。無攸利者,本行而言,即不利有攸往之意。行,即往也。 大畜 艮上乾下,此伏義所重六畫卦之大畜也。理不忘於心,則可以大有所畜,故大畜次無妄。 大畜:利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畜,敕六反】 大畜者,陽能自畜,畜之大者也。畜以貞靜為主,而上九在止體之上,乾之三陽上進,賴此以止,故曰利貞。有大蘊者必有大施。畜乾於下,是大蘊也;成畜於上,是大施也。故宜為時用,而有不家食之吉。不但不家食而已,而其才必能濟險,故又有利涉大川之象。 初九:有厲,利已。【已,音以】 初在乾下,上遠於艮,未能即止,有危道者也。然當畜之初,微陽未能即發,亦可自已,故有能已之利。已,止也。 九二:輿說輹。【說,吐活反;輹,音服】 輹,車中伏搜,欲不行,則脫其輹也。詳見小畜九三爻下。九二雖當乾體欲進,而陽剛得中,志欲自止,故有輿說輹之象。 九三:良馬逐,利艱貞,曰閒輿衛,利有攸往。 馬,陽物,三之象也。以九居三,陽剛得正,而在艮體二陰之下,志欲止而不進,馬之良者也。然在乾體之上, 三陽為黨,隨之而進,勢不可遏,如馬之馳逐然,故有良馬逐之象。然三本有欲止之心,能以難進為貞者也,故有艱貞之利。曰,當作日。閒,習也。輿出而用之以載者,衛載而用之以防者,即車徒也。此以取戒備而不敢輕行之象,即所謂艱貞也。如此,則所畜者大,無險不濟,而利有攸往矣。○乾體三陽,雖皆言陽之上進,而意必及其本體之德,見大畜由陽之能自畜也。 六四:童牛之牿,元吉。 牛,陰物,六之象也。未角謂之童。六初交於四,童牛之象也。牿,即詩所謂楅衡,橫木於牛角,以防其觸者也。 自畜者言,六四柔而得正,童牛而即牿之,能止之於初也。陽剛乘陰之起,恐動於私,而所動之私即陰也,故以童牛之牿取象。蓋恐陽之動於初陰之時也,禁於初發,則略無躁心之萌,而所發皆善,故曰元吉。 六五:豶豕之牙吉。【豶,符雲反】 豶,去其勢也。豕,亦陰物,六之象也。五,陽位,而六居之,猶有所作為,如豕之牙也。自畜者言六五柔而得中,能去豕之勢者也。去勢則拔去病根,陽剛絕無所動,視四則無所謂未發者,而不待于禁矣,其吉如此。○四、五爻義有取於陰,非謂陰能畜陽也,但借陰以見 陽之自畜耳。 上九:何天之衢,亨。 何,安定胡氏以為誤加,然語意亦滯,今疑當是向字之誤。天衢者,雲霄之上,四通八達之路,無所障礙之處也。上九蓋畜極而大發之時,故有向天衢之象。亨,即不家食而利涉大川之意。 頤 艮上震下,此伏羲所重六畫卦之頤也。德雖大畜,而不可以不養,故頤次大畜。 頤:貞吉,觀頤,自求口實。 頤,口旁也。口食物以自養,故有養義。頤之為卦,外實中虛,有頤之象,而內動外止。動而止者,所以養德也。動者,天理之動也,止則不動於欲矣。孟子養心莫善於寡慾之言,蓋本於此。故謂之頤者,藉口以明養義,非主乎口而言養也。頤貞者,養之正,正謂動而止也。養德之道,以貞靜為主,止則歸於貞靜,所以吉也。觀頤者,言當察其所養之正也。口實,謂實於口者,亦藉口所食之物言也。自求者,為仁由己之意,見頤之貞,唯在於己求之而已,非他人所能與也。○先儒於此以養德與養生、養形並諭,則小體疑於大體,而養德之外,又別有當養之事也。其言豈為知要哉? 初九:舍爾靈龜,觀我朵頤,凶。【舍,音舍】 養德以止為本,上九一陽,在艮體二陰之上,為頤之主,諸爻之義,皆由上而發,故主上而言我也。爾者,指初而言也。朵頤者,艮體之下垂處,指四而言也。蓋初九在震體之下,天理方萌,而未有所雜,如龜之為物,性本靈明,能咽息不食,可以不動於欲者也。乃不能自止,必待入於止體而始能之,則為舍靈龜而觀朵頤矣。動而不止,所以凶也。或曰:頤兩端陽實而陰虛,在中有龜之象,而初陽則其靈也。 六二:顛頤,拂經於丘頤,征凶。 顛,如山之顛,取艮上一陽之象,指上九也。上九為頤之主,故曰顛頤。丘,土之高者,視顛為下矣,指六五也。經,常也。六四乃內體中正之德,以常理言之,至五成功之地,德必大顯,當頤之時,畜宜極久,而爻本柔順,又下乘三陰,可以自養,不可有為,故至於上九而養始成。五雖多功,尚待於養,而未可即用,是拂常矣。征,進也。六二雖中正,然以陰居三陰之下,進而有為,則發用太速,是以凶也。震體乘陽易動,故有此戒。 六三:拂頤,貞凶,十年勿用,無攸利。 六三處位不中,又在震體之上,易動於欲,不能自止而拂於頤者也,故雖貞亦凶,至於十年勿用而旡所利。蓋貞者,靜體之常也。三以六比於二,而六二又本陰柔得中,體不失正,但以三動其正體,所以凶也。言十年者,謂數極而後能反,非終絕之之辭也。在頤之時,非可終絕也。 六四:顛頤,吉。虎視耽耽,其欲逐逐,無咎。【耽,丁南反】 顛頤,義與六二同。上九一陽為頤之主,動之所以能止也。六四以陰居陰,安靜無為,而入於止體,上以陽剛,不動於欲,此其所以吉也。虎視耽耽,其欲逐逐,指所比六三而言。耽耽,視之專也。逐逐,求之繼也。言三以陰柔不中,居于震體易動之位,如虎有求而視,然,上交於四,則已入於止體,可免於咎矣。 六五:拂經,居貞吉,不可涉大川。 拂經,說見六二爻下。居貞者,安靜無為之意。六五柔中,故能以居為貞而吉。居貞故不可涉大川,謂養未深者,不可發用也。爻義與六二同。 上九:由頤,厲,吉,利涉大川。 頤之為道,在於能止,而艮體上爻,止之,所以為止也。又上乃無位之地,止以無為為貞,故上九為頤之主, 而曰由頤。頤雖由止而成,然陽剛性動,而為卦又在震體之上,此人心之惟危者也。能以為厲,則心常知止也,故吉。如此則德成而發用者大,故曰利涉大川。 大過 兌上巽下,此伏羲所重六畫卦之大過也。養德深厚,則可以獨當大事,故大過次頤。 大過:棟橈,利有攸往,亨。【橈,乃教反】 大,以陽言,剛道之過也。為卦四陽在內,二陰在外,故為大過。棟,屋之脊檁也。橈,曲也,折下之意。卦中言棟,皆指上六取象於成功之高也。蓋剛過而無以節之,則大剛必折,故有棟橈之象。有以節之,則可以有攸往,而所行皆亨矣。○大過與小過通謂之過。小過四陰則為陰過,大過四陽則為陽過。陰性柔,故於事不敢擔當而謹於自守;陽性剛,故於事無所退避而勇於有為,此其所以為大小之別也。然謂之過,非必有所失而違於天理之正也。以陰陽之中論之,則其勢各有所重,亦其時之宜有此過耳。雖謂之過,而亦以得中為節,此精一之學,工夫所以貴於不已也歟。 初六,藉用白茅,無咎。【藉,任夜反】 藉,地上藉薦器也,以初言。茅,柔物。白,則色之質素者也。以陰言,白茅柔而在下,陽剛得此,則不至於大過矣。文言傳以為慎之至,亦謂其能濟剛之過也,故無咎。○先儒以藉用白茅為過於敬慎,非也。蓋大過止是陽剛之過,柔之在下,正所以濟之敬慎,安得以為過邪? 九二:枯楊生稊,老夫得其女妻,無不利。【稊,徒稽反】 楊,柔木,久則枯而易壞,剛過而易折之象也。稊,根之稚芽也。老夫指九五。女妻,妻之少者,與稊俱指初六。初與二相比,則初之稊因於二者也。大過之陽,自二始,以至於九,則九亦得初以為助矣,故有老夫得女妻之象。然二之陽未至太過,又得中而比於初,有以濟之,可以致棟隆者也,何往而不利哉? 九三:棟橈,凶。 大過雖因本末弱而棟橈,然能自為主而不至於太剛,則亦猶能支也。九三當大過之時,而以陽居陽,其過太甚者也,棟橈之凶,安能免哉? 九四:棟隆,吉,有他吝。 以九居四,而又下與初六相應,陽得陰以濟之者也,則棟不因初陰之弱而橈,是有隆起之象矣,所以吉也。言吉,則所往利亨不必言矣。有他吝,與比初六有 他吉文義相同。蓋九四雖不為初陰有橈於棟,然陰柔本弱,亦易以橈,如九三之不可輔,則橈由之矣。蓋九三之致橈,在四視之,雖為他人,而亦四之羞也,故曰有他吝。見三終為大過之害,而四不可不知謹也。 九五: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無咎,無譽。【華,音花】 華,所吐之秀也,與老婦俱指上六。士夫,夫之少者,指九二。上與五相比,則上之華因於五者也。枯楊至五而復生華,則陽剛盡發,後無結實之功。雖其起於九二,而未甚過者,亦與諸陽俱至於此而盡矣,故為老婦得士夫之象,見太剛之必折也。但以九居五為得其中,而又在說體,以是行之,可以無咎。然陽之過者至五而極,而上陰末弱,終恐不勝,又何足以致譽哉? 上六:過涉滅頂,凶,無咎。 過涉,非謂過渡,蓋涉之過也。頂,在首上之象也。蓋上六乃末弱易搖之地,因諸陽之過甚,而遂因之以有動搖,如老婦得士夫而致棟橈也,故有過涉滅頂之象,凶之道也。然大過之時,宜以柔濟,以其爻柔而在說體,若陽能自為之節,則六亦終必有以濟之,不至過極,故可以補過而得無咎也。苟但如九三之不中,則無以救棟橈之凶矣。○朱子因此爻言凶,又言無 咎,遂以為殺身成仁之事,蓋指比干而言矣。然比干之死,本以成仁,如此則心安理得,烏可以為凶邪? 坎 坎上坎下,此伏羲所重六畫卦之坎也。過於任事者,易至於陷,當有險危之心,故坎次大過。 習坎:有孚,維心亨,行有尚。 伏羲八卦但謂之坎,雲習者,亦或伏羲時於重卦有此名也。詳見乾象下。習,重也。六子之卦始坎,故加習字以起例,無他意義也。坎,一陽陷於二陰之中,其中一陽,即心之誠也。誠之在心,未有安於陷而不欲出者,故有有孚之象。維者,維繫之義,與隨上六又從維之之維同。易中凡助語之唯字皆從口,獨維心從系,見心為拂安之事,所系乃陷之象。處儉既久,而後孚於人,有以感通人心,所以亨也。行有尚,謂自此而往,則有功而可尚也。出險亦人所難而以為嘉者也,故以有功為可尚。非先有感通,何以能出險邪? 初六:習坎,入於坎窞,凶。【窞,徒坎反】 此言習坎,以二體之為卦言,初,則入其下矣。窞者,坎中之陷處,所陷至深,則不易出,所以凶也。陰本陷陽者,而初又在坎下,故發入於坎窞之義。 九二:坎有險,求小得。 九二在坎體,正陷於險者也。雖以剛中之德,然在二陰之中,尚未出險,但可以柔道求小得,使免於難足矣,未宜過望也。處險之道當如是耳。 六三:來之坎坎,險且枕,入於坎窞,勿用。【枕,針甚反】 來,退而下也。之,進而上也。木在首曰枕,虞翻以止訓之,於義為近,蓋以石枕水,益深其險之意。坎之所以為陷,正在於陰。三之陰,陷下體之陽者也;四之陰,陷上體之陽者也。三在二體之間,而亦以陰居之,處不中正,退而來來,亦坎也;進而之之,亦坎也。既履險矣,而又不能自處,使陽得通,乃反為水礙,如以石枕水,則其陷益深,有入於坎窞而已。若三者,即初六爻傳所謂失道凶者也。安所用之,謂陰之能致險也。 六四: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牗,終無咎。 一樽之酒,二簋之食,言其薄也。樽與簋,皆瓦缶為之,言其質也。古者燕享之禮,多儀而尚飾。六四以陰居陰,有誠意而無虛文,禮皆簡質,故有樽酒簋貳而用缶之象。約者,歡好相結之言。牗者,室中通明之處。當坎之時,六四與五相比,五德方能感通人心,時將出險矣,而四思有以處之,乃以誠心為之,求人開解,其所開解者,乃因人通明之處而以言結之,則投機之會而言易入,然後五之險可得而出也。蓋處險不可徑情直行,其委曲當如是耳。四本以陰陷五者,既因五有可處之機而為之開解,則四亦反正而與五同心,故曰終無咎也。卦中處險之道,六四一爻盡之矣。○程傳此爻說理甚正,但其所論切於為臣之納諫,而不切於處險之投機,不可不知也。 九五:坎不盈,祗既平,無咎。 九五陽剛中正,其德之孚,已足感通人心,所以能出險也。但當險之時,兩陰相比,猶未滿而匯澤,故曰不盈。然已漸出而就安矣,苟得離險之陷,則已足矣,豈復宜有過望而遂謂可以大行哉?祗,但也。曰祗既平者,不敢過望之辭也。蓋其心猶恐未得免於危難,故但可言旡咎,而未可言吉。○九二與九五同一剛德,同一處險,但九二方入險而未能出,故云坎有險;九五時已漸出,故云祗既平。以時不同,故義亦異。然處險之道,不必過求之,意則一而已。 上六:系用徽?,置於叢棘,三歲不得。凶。【?,音墨;置,音至】 徽?,即黑索以繫囚者。叢棘者,棘之叢,所以栫囚系之處者也。彖傳維心之維,即此系字之義。上六,居習坎之上,陷陽之重,使不得出,如獄囚之牢禁然,故有系用徽?,置於叢棘之象。蓋言維繫陽剛於險中也。三歲者,言其久也。二,初入險,至五始出,更歷三位,故取三歲之象。得,謂上六之情與陽相得也。其初本陷陽者,至五出險,而上始從之,則不得者三歲也。不得之時,則有陷陽之凶矣。 離 離上離下,此伏羲所重六畫卦之離也。處險久則困心衡慮而能生明,故離次坎。 離:利貞,亨,畜牝牛吉。 離,明之美也,即文明之意。離體二陽,明散於外,如分離然,故謂之離。然一陰在中以為之體,則其明有本,故利於貞。貞,即取義於在中為體之陰者也。柔在陰中,得其中正,至五德成,則無所不照而能通矣,故亨。牛之性順而又牝焉,順之至也。蓋陰在二陽之中,非至順不可以相與,故以取二五陰爻之象。畜牝牛,言當養順德也。養順德則能照而亨,所以言也。 初九:履錯然,敬之,無咎。【錯,七各反】 事物之初,紛紜交錯,以初為在下,故取履象。當其錯然之時,或不能無妄動者,唯當敬以居之,敬則心有所至,而能明於事物之感,此即慎獨之事也。陽剛在初,本明之體,能謹微者也,故無咎。 六二:黃離,元吉。 六二,柔在離中,離之所以利貞也。如此,則虛明之中,生意不息,故元吉也。 九三: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凶。【耋,田節反】 昃,日過中之名也。缶,瓦器,質素之物,民間所常用以為樂者,如秦人擊瓮、莊子鼓盆之類是也。八十曰耋,自此不反,謂之大耋。嗟,嘆傷也。九三在離下體之上,明之將過中者也,故取象於日昃之離。易中於盛衰消長之變,必於三言之,如泰九三之無平不陂是也。鼓缶而歌,安常樂天之象也。大耋之嗟,謂將死而徒傷悲也。言明盛將過之時,但當安常樂天以養之,弗使過用,苟過用之,則必嗟其將死而無及矣。九三在離體而以陽居陽,火焚勢盛而雖死不顧者也,其凶可知。九四所謂焚如、死如、棄如,蓋即此意。 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突,徒忽反】 突,從穴從犬,象犬在穴中,突然而出,故以取突出之義。火炎上之物,勢不可遏者也。九四陽剛,不中不正,而在離體,乘九三之上,明之過盛而不能戢者也,故有突如、來如、焚如之象。謂明盛之勢,其來氣熖如焚也。夫人盡用其明,則剛暴害物,而人不我容,將有不戢自焚之禍矣,故有死如、棄如之象。死如,謂大則滅身也。棄如,謂小則見棄也。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沱,徒河反】 涕,自目出者也。沱,流貌。出涕沱若,惻隱之心也。戚嗟若,憂愍之也。六五陰柔得中,雖未為正,但德由六二而成,則正在其中,所謂柔麗乎中正者也。蓋明德既久,遍照無遺,故能察於民隱,體恤其情,而有出涕沱若、戚嗟若之象。憂民如此,故得吉也。朱子謂迫於上下之陽而憂懼,殊不知上下二陽,乃五之所麗以為明者,何迫之嫌邪?○出涕沱若,戚嗟若,亦九二黃離之意,但五居尊位,故以切於民情者言之耳。二言元吉,而五但言吉者,五在尊位,有憂民之意,而二言其心德也。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醜,無咎。【折,之列反】 九,以陽居離體之上,明能及遠,其於邦國之悖亂者,不能冥然不理,而剛又明之威斷也,故有王用出征之象。但下比九五,當麗德既成之後,能以不濫及無辜為心者也。嘉,美也。折,拗折之義,謂屈折而俘之也。 首,即渠魁,獲即俘義。丑,眾也,謂渠魁脅從之黨纇也。屈折其為首之人,則所獲止於渠魁,而不濫及其脅從,此折首之所以為嘉也。蓋離本有利貞之德,故能明不過用如此。以剛道出征,宜有咎者,明不過用,何咎之有? 易學四同卷之一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