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法式 · 卷第四 大木作制度一

李誡 《營造法式》
【題解】 與世界上絕大多數古代建築是以磚石材料為其房屋結構主體的做法不同,中國古代建築,當然也包括受到中國古代建築直接影響的朝鮮半島、日本以及越南等東亞地區的傳統建築,都採用了以木材為房屋結構主體的做法。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古代東亞的木構建築體系。這一體系的核心與起源,即是中國古代木構建築。 在中國古代木構建築建造的諸多匠作制度中,木作部分是這些匠作制度的核心。中國古代建築中的木作制度,又可以進一步區分為大木作制度與小木作制度。中國古代建築的大木作制度,又進一步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房屋的主體構架部分,包括房屋的立柱、闌額、地栿等柱子之間的橫向聯繫構件,梁栿、槫方、椽子、望板等屋頂構架與屋面覆蓋部分;另一個則是施於房屋屋頂與柱額之間的枓栱部分,或亦可稱作房屋柱頭之上的鋪作部分。這第二個部分,即枓栱鋪作部分,成為了構成房屋支撐構架的立柱、橫額與構成房屋室內空間頂蓋的梁栿、槫方、椽望等之間的過渡性部分。 東亞古代建築中特有的枓栱鋪作部分,既有其結構上的不可或缺性,如承托房屋四周挑檐的出跳部分,以加大挑檐的出跳長度,防止雨水對房屋牆體與基座的侵蝕,也有其社會表征意義上的功能。不同用材等級的枓栱,或枓栱出跳層數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是與房屋居住者或使用者的身份等級密切關聯的。任何不適當的僭越性構造做法,在傳統社會中都是不被允許的。正是這樣一個看似具有結構性質的枓栱體系,以及與之相關的諸多房屋建造形式等,將中國延續數千年之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嚴格社會等級制度,表達得充分而百不失一。 在實際的建造中,一座房屋的枓栱用材,即這座房屋所用枓栱之栱斷面的高度尺寸,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這座房屋之基本模數的作用。此即所謂「構屋之制,以材為祖」的思想。不同等級的房屋,其所採用的材分°等級是不一樣的,高等級的房屋,其用材等級較高,其材之斷面高度值也較大,故這座房屋各方面的用料尺寸,也會因材分°等級而變得比較長大,房屋的尺度與體量自然也就顯得高偉雄碩。相反,用材等級較低的房屋,其相應的構件尺寸也會較為短小,其房屋也自然會顯得低矮卑微。尤其是在一個大的建築群中,基於這樣一種材分°等級的差異而形成的整組建築群大小適配,高低錯落,前後呼應,左右相擁的空間與體型特徵,會使整組建築群在建築的空間與造型上,體現某種內在的和諧與統一。 可能正是因為中國古代建築之枓栱鋪作體系所具有的這樣一個特殊的功能,所以《法式》的作者將房屋枓栱部分的各種做法放在了大木作制度的第一篇,而將更為基礎性的房屋大木構架部分放在了大木作制度的第二篇。 本捲圖樣參見卷第三十《大木作制度圖樣上》圖30-1至圖30-108,卷第三十一《大木作制度圖樣下》圖31-1至圖31-26。亦可將卷第三十附、卷第三十一附作為參考。 材其名有三:一曰章,二曰材,三曰方桁 【題解】 關於宋式營造中「材」這一概念的諸種異名,參見《看詳》與卷第一《總釋上》中有關「材」條的注釋。 宋代營造中的材分°制度在中國古代建築中具有重要意義與作用。「材」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中國古代木構建築的「模數」作用,從而使中國建築彼此之間,特別是在一個較大建築群中,在等級、規模與尺度上,有了某種內在的協調與和洽,也多少反映出中國建築與歐洲古典建築之間,存在某種思維與創作邏輯上的相互呼應。因為,被西方建築史尊崇為經典的希臘建築「柱式(order)」的概念,恰恰也表現為某種建築模數的價值與意義。 與宋代材分°制度中的八等材關聯最為密切的,是對宋代房屋等級的認知。透過這段文字,我們至少對使用枓栱的八種等級的宋代建築有了一個基本判斷。 一等材,用於殿身為九間至十一間的殿閣式建築,其副階與挾屋所用材分°等級為二等。 二等材,用於殿身為五間至七間的殿閣式建築,其副階與挾屋所用材分°等級為三等。 三等材,用於殿身三間的殿閣式建築,其副階與挾屋所用材分°等級為四等;及五間殿堂(疑無副階或挾屋)或七間廳堂式建築。 四等材,用於三間殿堂(疑無副階或挾屋),或五間廳堂式建築。 五等材,用於小三間殿堂(無副階或挾屋),或大三間廳堂式建築。 六等材,用於亭榭或小廳堂建築。 七等材,用於小殿及亭榭等。 八等材,用於殿內藻井或施枓栱多的小亭榭。 與「材」密切相關的是「栔」。「栔」在《法式》中,其本來的意思是枓栱體系中之「枓」的「平」和「欹」部分,但在材分°制度中,「栔」同樣起到與「材」之模數意義相關聯的作用,即所謂與「材」相補充的「栔」之概念,及與「材」相疊加的「足材」概念。 對《法式》材分°制度中的「分°」,梁思成先生在《〈營造法式〉注釋》中,特別加以了說明:「材分之『分』音符問切,因此應讀如『份』。為了避免混淆,本書中將『材分』之『分』一律加符號寫成『分°』。」為了使讀者在閱讀中能夠明確此「分」與彼「分」的不同,凡在《法式》原文、注釋與譯文中,遇到材分°之「分°」時,都依照梁先生的意見,將原文之「分」,書寫為「分°」,並讀之為「份」。 (構屋之制,以材為祖) 凡構屋之制,皆以材為祖;材有八等,度屋之大小,因而用之。 【譯文】 凡是構建房屋的制度,都是以其所用材為基本模數標準的;材可以分為八個等級,在房屋營造過程中,要根據房屋的等級高低與規模大小,選用適當的材等,應用於房屋的設計與施工中。 (材有八等) 第一等:廣九寸,厚六寸。以六分為一分°。右殿身九間至十一間則用之。若副階並殿挾屋,材分°減殿身一等,廊屋減挾屋一等。余准此。 第二等:廣八寸二分五厘,厚五寸五分。以五分五厘為一分°。右殿身五間至七間則用之。 第三等:廣七寸五分,厚五寸。以五分為一分°。右殿身三間至殿五間或堂七間則用之[1]。 第四等:廣七寸二分,厚四寸八分。以四分八厘為一分°。右殿三間,廳堂五間則用之。 第五等:廣六寸六分,厚四寸四分。以四分四厘為一分°。右殿小三間,廳堂大三間則用之。 第六等:廣六寸,厚四寸。以四分為一分°。右亭榭或小廳堂皆用之。 第七等:廣五寸二分五厘,厚三寸五分。以三分五厘為一分°。右小殿及亭榭等用之。 第八等:廣四寸五分,厚三寸。以三分為一分°。右殿內藻井或小亭榭施鋪作多則用之。 【注釋】 [1] 殿五間:這裡的「殿」,疑指單檐屋頂殿閣,其開間數,即為其殿本身的開間數。堂七間:唐宋時代較高等級的建築,分為兩種基本的結構與造型形式:其一為殿閣式,其二為廳堂式。殿閣式房屋,屋內柱一般不生起,內外柱同高,柱頭之上有一個完整的枓栱鋪作層,且室內多設有平棊或平類天花裝飾;廳堂式房屋,內外柱不同高,屋內柱隨房屋舉勢生起,柱頭枓栱多為各自獨立,或與梁栿結合的形式,室內多為不設天花的徹上露明造做法。這裡的「堂七間」,指的就是七開間的廳堂式建築。 【譯文】 第一等材:其高9寸,厚6寸。以6分為1分°。這種材等用於殿身為九間至十一間的重檐殿屋中。如果用於其副階或主殿兩側的殿挾屋中,所用材分°應比殿身所用材分°低一等,若是用於廊屋中,則應比挾屋所用材分°再減一等。其他的情況,以此類推。 第二等材:其高8.25寸,厚5.5寸。以5.5分為1分°。這種材等用於殿身為五間至七間的重檐殿屋中。 第三等材:其高7.5寸,厚5寸。以5分為1分°。這種材等用於殿身為三開間的重檐殿屋,或五開間的單檐殿屋中,亦可用於七開間的廳堂中。 第四等材:其高7.2寸,厚4.8寸。以4.8分為1分°。這種材等用於三開間的單檐殿屋,或五開間的廳堂中。 第五等材:其高6.6寸,厚4.4寸。以4.4分為1分°。這種材等用於尺度較小的三開間單檐小殿中,或用於尺度較大的三開間廳堂中。 第六等材:其高6寸,厚4寸。以4分為1分°。這種材等在一般的亭榭及規模或尺度較小的廳堂中都可以使用。 第七等材:其高5.25寸,厚3.5寸。以3.5分為1分°。這種材等用於小尺度殿屋及亭榭等房屋中。 第八等材:其高4.5寸,厚3寸。以3分為1分°。若在殿屋之內施有藻井,或在尺度較小的亭榭中需施用較多枓栱鋪作時,多採用這種材等。 (栔、足材、闇栔) 栔:廣六分°,厚四分°。材上加栔者謂之足材。施之栱眼內兩枓之間者,謂之栔[1]。 【注釋】 [1] (àn)栔:一般的栔,指施之於栱心或栱頭之上的上下兩層栱之間的枓欹與枓平部分。但若將栱上兩枓之間相當於栔之高度的栱眼部分,與其下之栱合為一體,則這部分填補了兩枓之間的栱眼空隙,這個在上下兩層栱之間的栱身之上兩枓之間所添補的與栔同高的部分,即稱「栔」。 【譯文】 上下層栱之間的栔:其高6分°,其厚4分°。如果在材之上再加上栔的高度,就稱之為「足材」。若將栱身之上兩枓之間的栱眼內,施以與枓身之栔同樣高度的栔,並將之與其下的栱合為一體,這部分的栔,即稱為「栔」。 (材分°制度之「分°」) 各以其材之廣分為十五分°,以十分°為其厚。凡屋宇之高深,名物之短長,曲直舉折之勢,規矩繩墨之宜,皆以所用材之分°,以為制度焉。凡分寸之「分」皆如字,材分°之「分°」音符問切。余准此。 【譯文】 在房屋營造中要將其屋所用材的高度分為15份,此即為其材之分°,以其中的10分°為其材的厚度。有了該房屋的這一「材分°」標準值,則其屋平面的面廣與進深尺寸,或剖面的樑柱與屋頂的高低上下,房屋各個組成部分中不同名件的長短粗細,房屋建造中的方位是否端正,牆宇柱樑是否平直,屋頂峻起的舉折之勢是否恰當,構成房屋諸多名件是否平正或垂直,所有這些問題都需要依據該房屋所用之材的分°值,作為確定如上各種相關尺寸的依據。凡分寸的「分」,就是尺、寸、分之「分」字;凡材分°之「分°」,其發音為「符問切」,即讀為重音。本書中所有材分°之「分°」皆以此為準。 栱其名有六:一曰,二曰槉,三曰欂,四曰曲枅,五曰欒,六曰栱 【題解】 與栱意義相近者,有、槉、欂、曲枅、欒。關於這幾個詞的詞義,參見卷第一《總釋上》「栱」條的相關注釋。 本節所述及的「栱」,包括了鋪作中與外檐柱縫呈正交方向布置的出跳華栱,轉角鋪作中的角華栱,沿檐柱縫順身布置的泥道栱,及施於鋪作出跳跳頭上的橫栱,包括瓜子栱、慢栱,以及主要出現在鋪作最外一跳跳頭,承托其上橑檐方或平棊方的令栱。至於各種不同形式的栱之加工製作,本節中特別提及的諸如栱頭卷殺做法及開栱口之法等,都給出了十分具體詳細的描述。 需要特彆強調的一點是,本節中所有與栱相關的尺寸,例如不同形式之栱的長度,不同栱栱頭卷殺的分瓣尺寸等,採用的都是宋式營造中材分°制度之材的「分°」。透過這一節,讀者或可對宋代營造中的材分°制度有更為具體與深入的理解。 這一節中也分別談到了出跳華栱之偷心造與計心造的問題,及鋪作出跳跳頭上所施為單栱造還是重栱造的問題。其中,單栱造的情況下,鋪作跳頭上所施的橫栱,一般都採用令栱的形式;而重栱造的情況下,鋪作跳頭上所施的橫栱,則採用瓜子栱與慢栱相疊布置的做法。 本節文字中還提到了一些特殊的枓栱形式,諸如「騎槽檐栱」「丁頭栱」「蝦須栱」等,可使讀者對宋代營造中的「栱」有一個更為全面的認知。 轉角鋪作中出現的「列栱之制」,是理解宋式營造中轉角鋪作枓栱體系的一把鑰匙。「列栱之制」中出現的諸如「切幾頭」「華頭子」及「鴛鴦交手栱」等的處理方法,也使我們對宋式營造中枓栱體系的靈活性與適用性有了更為深入的了解。 (華栱) 造栱之制有五:一曰華栱,或謂之杪栱,又謂之卷頭,亦謂之跳頭。足材栱也[1]。若補間鋪作,則用單材[2]。兩卷頭者,其長七十二分°。若鋪作多者,里跳減長二分°。七鋪作以上,即第二里外跳各減四分°。六鋪作以下不減。若八鋪作下兩跳偷心,則減第三跳,令上下兩跳交互枓畔相對。若平坐出跳,杪栱並不減。其第一跳於櫨枓口外,添令與上跳相應。 【注釋】 [1] 足材:梁註:「廣一材一栔,即廣21分°之材。」足材栱一般出現在出跳華栱中,即將栱上所承兩枓之間的栱眼部分,補以栔的高度,使華栱出跳部分截面高度從單材的15分°增至足材的21分°,以增強出跳華栱的截面剛度,提高華栱的承載能力。 [2] 單材:梁註:「即廣為15分°的材。」也就是不在栱上兩枓之間填補栔,故其截面高度僅為15分°的栱。單材栱,一般多用於包括令栱在內的跳頭上的橫栱。 【譯文】 房屋營造中栱的造作制度有五種:其一稱為「華栱」,或稱之為「杪栱」,又稱為「卷頭」,也可以稱之為「跳頭」。華栱一般是足材栱。但若是用於補間鋪作中的華栱,則使用單材栱。若是位於鋪作底層,內外各出一跳的兩卷頭華栱,其標準的長度為72分°。但如果是在枓栱上再疊壓枓栱,形成多鋪作枓栱的形式,則華栱里跳的出跳長度會減少2分°。若其上枓栱疊壓至七鋪作以上,則其華栱第二跳的里外跳都需要各自減少4分°。若其枓栱為六鋪作或更少,則出跳華栱的長度不減。如果其枓栱為八鋪作,且其下兩跳華栱的跳頭為偷心的做法,則將第三跳華栱的長度減少,使得第二與第三上下兩跳跳頭上所施交互枓的邊沿線上下相互對應。如果是平坐枓栱中的出跳華栱,其出跳華栱的長度都不做減短的處理。其第一跳華栱於櫨枓口外,做適當延長,使其出跳長度與其上一跳的出跳長度相當。 (華栱卷殺與出跳) 每頭以四瓣卷殺,每瓣長四分°。如里跳減多,不及四瓣者,只用三瓣,每瓣長四分°。與泥道栱相交,安於櫨枓口內,若累鋪作數多,或內外俱勻,或里跳減一鋪至兩鋪。其騎槽檐栱,皆隨所出之跳加之。每跳之長,心不過三十分°;傳跳雖多,不過一百五十分°。若造廳堂,里跳承梁出㭼頭者[1],長更加一跳。其頭或謂之壓跳。 【注釋】 [1] (tà)頭:梁註:「方木出頭的一種型式。,音『塔』或『答』。」 【譯文】 華栱的兩個端頭,每一端頭的下部以四段稱為「瓣」的直線斫切為折曲線的栱頭形式,每一直線段的長度為4分°。如果里跳華栱出跳長度減少得比較多,無法形成四段直線組成的折曲線,就只用三段折曲線,每段的長度仍為4分°。華栱與泥道栱呈正交的形式,其交合部位安於櫨枓口內,如果出跳的鋪作數多,那麼可以使其里跳與外跳的出跳數相同,也可以將里跳的出跳數比外跳出跳數減少一跳或兩跳。橫跨里外跳諸橫栱縫上的華栱,即稱「騎槽檐栱」,其栱長度要隨所出之跳長度,增加栱身的長度。每跳的出跳長度,從中心線到中心線的距離不超過30分°;出跳總數的積累雖然多,但其上所施騎槽檐栱的總長不宜超過150分°。如果是營造廳堂屋,其里跳最末一跳的跳頭承托梁栿處是以出㭼頭的形式結束的,則其栱身長度可以再增加一跳之長。這裡所出的㭼頭亦可以稱之為「壓跳」。 (縫與角華栱) 交角內外,皆隨鋪作之數,斜出跳一縫。栱謂之角栱,昂謂之角昂。其華栱則以斜長加之[1]。假如跳頭長五寸,則加二寸五厘之類[2]。後稱斜長者准此。 【注釋】 [1] 斜長:角華栱的長度,參照華栱標準出跳長度,按其斜長出跳,即角華栱的出跳長度,是同一層位柱頭華栱標準出跳長度的倍。 [2] 加二寸五厘:梁註:「原文作『二分五厘』,顯然是『二寸五厘』之誤。但五寸的斜長,較準確的應該是加二寸零七厘。」若標準華栱跳頭距離櫨枓心的長度為5寸,則角華栱就要在此基礎上增加2.05(2.07)寸的長度,其長約為7.05(7.07)寸,即角華栱長當為同一層標準華栱長度的倍。 【譯文】 房屋枓栱轉角鋪作的內外檐枓栱,都需要隨鋪作出跳數,在轉角45°線上斜出一縫角枓栱。栱,稱之為「角栱」;昂,稱之為「角昂」。轉角45°縫上的角華栱需加長,其長度相當於以標準栱之長度為邊長的正方形的斜長,亦即其角華栱出跳長度,是該鋪作同一層普通華栱出跳長度的倍。假如標準栱的跳頭長5寸,則應在此基礎上加長2.05寸,如此類推。後文中凡稱「斜長」者,都以此為標準。 (丁頭栱與蝦須栱) 若丁頭栱,其長三十三分°,出卯長五分°。若只里跳轉角者,謂之蝦須栱,用股卯到心,以斜長加之。若入柱者,用雙卯,長六分°或七分°。 【譯文】 如果是丁頭栱,其長為33分°,其中出卯的長度為5分°。如果只是在轉角鋪作里轉處所施,則稱為「蝦須栱」,其栱用的是股卯,並將其卯插入轉角鋪作的中心位置,因蝦須栱位處轉角里轉45°線上,故其栱長應依普通蝦須栱長度的倍之斜長加長之。如果是插入柱子之內的丁頭栱,則其插入柱中的栱尾應用雙卯,其卯的長度為其栱所用材分°的6分°至7分°。 (泥道栱) 二曰泥道栱,其長六十二分°。若枓口跳及鋪作全用單栱造者,只用令栱。每頭以四瓣卷殺,每瓣長三分°半。與華栱相交,安於櫨枓口內。 【譯文】 造栱之制中的第二種,稱為「泥道栱」,其栱的長度為62分°。如果檐下枓栱採用的是枓口跳的做法,或者雖有出跳鋪作,但其跳頭橫栱均為單栱造的情況下,其檐柱縫上所施泥道栱就都只用泥道令栱。泥道栱栱頭的折曲線,以4個小直線段做卷殺瓣,每一瓣的長度為其栱所用材分°的3.5分°。位於鋪作底層的泥道栱與同一層的華栱相交,安於承托其上整組鋪作的櫨枓口之內。 (瓜子栱) 三曰瓜子栱,施之於跳頭。若五鋪作以上重栱造,即於令栱內、泥道栱外用之,四鋪作以下不用。其長六十二分°;每頭以四瓣卷殺,每瓣長四分°。 【譯文】 造栱之制中的第三種,稱為「瓜子栱」,其栱施之於鋪作里外跳華栱的跳頭之上。如果採用的是五鋪作以上,且為重栱造的做法時,瓜子栱用於位於橑檐方縫的令栱之內與位於柱心縫的泥道栱之外,這兩者之間的幾跳跳頭上,但四鋪作枓栱,及比四鋪作等級更低的枓栱中,是不用瓜子栱的。瓜子栱的長度為62分°;瓜子栱栱頭折曲線,以4個小直線段做卷殺瓣,每一瓣的長度為其栱所用材分°的4分°。 (令栱) 四曰令栱,或謂之單栱。施之於里外跳頭之上,外在橑檐方之下,內在算桯方之下[1]。與耍頭相交,亦有不用耍頭者。及屋內槫縫之下。其長七十二分°。每頭以五瓣卷殺,每瓣長四分°。若里跳騎栿,則用足材。 【注釋】 [1] 算桯(tīng)方:位於鋪作里跳枓栱最外一跳的跳頭之上,承托屋內平棊或平荷重的長條形木方。 【譯文】 造栱之制中的第四種,稱為「令栱」,或也可稱其為「單栱」。一般施之於鋪作里外跳之最外一跳的跳頭之上,若是外跳跳頭上,則施於橑檐方之下;若是里跳跳頭之上,則施於算桯方之下。並與位於同一層的耍頭相交,也有不用耍頭的做法。以及施於屋內梁架之上所承諸槫的槫縫之下。令栱的長度為72分°。令栱栱頭的折曲線,以5個小直線段做卷殺瓣,每一瓣的長度為其栱所用材分°的4分°。如果鋪作里跳最外一跳令栱橫跨於樑上,即所謂處於騎栿的狀態,則其令栱需採用足材的做法。 (慢栱) 五曰慢栱,或謂之腎栱。施之於泥道、瓜子栱之上。其長九十二分°;每頭以四瓣卷殺,每瓣長三分°。騎栿及至角,則用足材。 【譯文】 造栱之制中的第五種,稱為「慢栱」,或也可以稱之為「腎栱」。其位置,或在泥道栱之上,或在內外跳頭上所施的瓜子栱之上。慢栱的長度為92分°;其栱頭的折曲線,以4個小直線段做卷殺瓣,每一瓣的長度為其栱所用材分°的3分°。如果里轉鋪作跳頭上的慢栱橫跨於梁栿之上,或施之於轉角鋪作中的慢栱,則這種慢栱的截面應採用足材尺寸。 (造栱之制) 凡栱之廣厚並如材。栱頭上留六分°,下殺九分°;其九分°勻分為四大分;又從栱頭順身量為四瓣。瓣又謂之胥,亦謂之棖,或謂之生。各以逐分之首,自下而至上。與逐瓣之末,自內而至外。以真尺對斜畫定,然後斫造。用五瓣及分數不同者,准此。栱兩頭及中心,各留坐枓處,余並為栱眼,深三分°。如造足材栱,則更加一栔,隱出心枓及栱眼。 【譯文】 凡造栱之時,其栱的截面高度與厚度尺寸,應與其屋所選定之材的高度與厚度相同。栱之端頭,上部留出6分°保持直面;下部9分°做卷殺的處理;一般是將下部9分°依上下方向分為4大份;再在栱底從栱頭順身向內量出4瓣。瓣,也可以稱為「胥」,或稱為「棖」,亦可稱為「生」。然後將栱頭豎直面上所分線段每段端頭,由下而上。與栱身底面上所分線段的每段之末尾,由內而外。用直尺將兩點對斜畫出其連線,然後斫造。若是其底分為5瓣,其端頭直面所分份數與上不同時,亦按如上方法求之。栱身頂面的兩頭及中心,要分別留出施放其上所承之枓的位置,其餘部分則斫為栱眼,其栱眼凹入栱身3分°。如果是製作足材栱,則需在栱身之上再加上一栔的高度,除兩栱頭仍留出其上所承之枓的位置外,其栱上部的中心隱刻出心枓的輪廓,同時刻出心枓兩側的栱眼。 (列栱之制) 凡栱至角相交出跳,則謂之列栱。其過角栱或角昂處,栱眼外長內小,自心向外量出一材分,又栱頭量一枓底。余並為小眼。 泥道栱與華栱出跳相列。 瓜子栱與小栱頭出跳相列。小栱頭從心出,其長二十三分;以三瓣卷殺,每瓣長三分;上施散枓。若平坐鋪作,即不用小栱頭,卻與華栱頭相列。其華栱之上,皆累跳至令栱,於每跳當心上施耍頭。 慢栱與切幾頭相列。切幾頭微刻材下作兩卷瓣。如角內足材下昂造,即與華頭子出跳相列。華頭子承昂者,在昂制度內。 令栱與瓜子栱出跳相列。承替木頭或橑檐方頭。 【譯文】 凡一個方向上的橫栱,至轉角鋪作45°角斜縫與角栱或昂相交之後,變成了另外一個方向上的出跳栱,這種一頭是橫栱,另一頭是出跳栱的栱,被稱作「列栱」。列栱在跨過角栱或角昂之後,其應留栱眼部分的栱身,外長內小,自角栱或角昂中心向外量出一材15分°的長度,再在栱頭部位量出一枓底的長度。所餘部分,與其內所留栱眼部分一樣,都斫為小栱眼的形式。 在一組轉角鋪作中,一個方向上的泥道栱,在轉過45°角斜縫之後,即成為另外一個方向上的出跳華栱,兩者相列為一完整構件。 同是在這組轉角鋪作中,一個方向上的瓜子栱,在轉過45°角斜縫之後,即成為另外一個方向上的小栱頭,兩者相列為一完整構件。小栱頭從角栱或角昂中心向外出跳,其出跳長度為23分°;其端頭分為三段小直線段卷殺為瓣,每瓣的長度為3分°;小栱頭上施以散枓。如果是平坐鋪作,則與瓜子栱出跳相列的部分,不用小栱頭的做法,而採用華栱頭的形式,華栱頭與瓜子栱亦相列為一完整構件。華栱頭之上,再跳華栱,直至令栱,所累與令栱相交處,其當心皆施耍頭。 仍是在這組轉角鋪作中,一個方向上的慢栱,在轉過45°角斜縫之後,即成為另外一個方向上的切幾頭,兩者相列為一完整構件。切幾頭的端頭需稍做刻斫,將其下部斫成兩卷瓣形式。如果轉角鋪作之昂採用的是足材下昂造的做法,則與這一慢栱出跳相列之另外一個方向的昂身之下,採用華頭子做法,慢栱與華頭子相列為一完整構件。華頭子承昂的做法,見於飛昂制度內的文字描述。 還是在這組轉角鋪作中,一個方向上的令栱,在轉過45°角斜縫之後,即成為另外一個方向上的瓜子栱,兩者相列為一完整構件。彼此相列的令栱或瓜子栱之上,或承替木頭,或承橑檐方頭。 (開栱口之法) 凡開栱口之法:華栱於底面開口,深五分°,角華栱深十分°。廣二十分°。包櫨枓耳在內。口上當心兩面,各開子蔭通栱身,各廣十分°,若角華栱連隱枓通開。深一分°。余栱謂泥道栱、瓜子栱、令栱、慢栱也。上開口,深十分°,廣八分°。其騎栿、絞昂栿者,各隨所用。若角內足材列栱,則上下各開口。上開口深十分°,連栔。下開口深五分°。 【譯文】 凡開鑿栱口的方法:華栱於栱之底面上開口,口深5分°,若是角華栱,其口深10分°。口寬20分°。華栱開口寬度包括了其下櫨枓的兩耳厚度。華栱開口上部中心的兩側,要各鑿一道淺淺的凹槽,凹槽應貫通栱身上下,兩側凹槽各寬10分°,如果是角華栱連其上所刻隱枓上下通開凹槽。其槽深1分°。在其他的栱指的是泥道栱、瓜子栱、令栱、慢栱。上開口,開口深度為10分°,開口寬度為8分°。如果這些栱中有騎栿,或與昂或梁栿相交時,其開口則隨交接方式而定。如果是轉角鋪作之內所施的足材列栱,則可以在栱之上下各開一口。上部所開之口,深為10分°,其口一直延伸到栱身上部栔的位置上。其足材列栱的下部所開之口,深為5分°。 (鴛鴦交手栱) 凡栱至角相連長兩跳者,則當心施枓,枓底兩面相交,隱出栱頭,如令栱只用四瓣。謂之鴛鴦交手栱。里跳上栱同。 【譯文】 凡出跳華栱跳頭上所施橫栱,至轉角鋪作並與另一方向的栱形成出跳相列形式,若其位於距離稍大的角斜縫與角柱柱心縫之間,相連長度為兩跳時,其栱之上的中心位置應施以散枓,枓下之栱相交於枓底兩側,並隱刻出栱頭卷殺折曲線,如果是令栱,則只採用4瓣卷殺的隱出栱頭形式。這種將栱頭卷殺曲線交叉於其上枓底兩側的做法,稱之為「鴛鴦交手栱」。若是轉角鋪作里轉部分出現連長兩跳的列栱之時,亦應採用同樣的處理方式。 飛昂其名有五:一曰櫼,二曰飛昂,三曰英昂,四曰斜角,五曰下昂 【題解】 關於「飛昂」五種不同名稱的討論,參見卷第一《總釋上》之「飛昂」條的相關注釋。 昂,作為枓栱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一般分為下昂與上昂。下昂主要用於外檐鋪作,上昂則多見於內檐鋪作。這裡的「飛昂」,主要是指下昂。下昂的作用有二:一是通過槓桿原理,承托向外懸出的深遠屋檐;二是在保證檐口出挑深度的前提下,不影響檐口的下垂坡度,也不會因為華栱的內外均衡,而增加里跳華栱的出跳層數。 如梁先生在《〈營造法式〉注釋》中解釋的:「在一組枓栱中,外跳層層出跳的構件有兩種:一種是水平放置的華栱;一種是頭(前)低尾(後)高,斜置的下昂。出檐越遠,出跳就越多。有時需要比較深遠的出檐,如果全用華栱挑出,層數多了,檐口就可能太高。由於昂頭向下斜出,所以在取得出跳的長度的同時,卻將出跳的高度降低了少許。在需要較大的檐深但不願將檐抬得過高時,就可以用下昂來取得所需的效果。」 梁先生在這裡通過解釋下昂相對於屋檐的關係,以說明下昂之作為檐口懸挑構件的必要性。梁先生還進一步解釋說:「從一組枓栱受力的角度來分析,下昂成為一條槓桿,巧妙地使挑檐的重量與屋面及槫、梁的重量相平衡。從構造上看,昂還解決了里跳華栱出跳與斜屋面的矛盾,減少了里跳華栱出跳的層數。」 昂,作為一種上下傾斜的構件,在受力狀態下,有可能發生向下的滑動位移;因此需要增加一個隱藏於昂身之內的構件——昂栓。昂栓貫穿於上下昂身之內,並將一部分插入其下承昂的栱身之內,從而將昂固定於鋪作之中,以防止其因受力而發生的可能位移。 這一節也多少透露了《法式》中關於下昂使用的一些信息,如五鋪作中,可以出現單杪單下昂的做法;而六鋪作中,或可有雙杪單下昂,或單杪雙下昂的做法;七鋪作中,一般為雙杪雙下昂做法,但未知是否有單杪三下昂的做法;八鋪作中,會出現雙杪三下昂做法,似乎未見有單杪四下昂的做法。 除了下昂之外,在一些鋪作的里轉部分,還可能出現斜戧向上的上昂。據梁先生的分析,上昂的特徵:一是,其作用與下昂相反,主要是起到在較短的距離內,有較高的承挑高度;二是,上昂只用於鋪作的里轉部分。上昂上端的昂頭要向外伸出,昂身則應向鋪作內斜收,甚至可能通過柱心。實例中,僅用一跳上昂者,似不必一定要通過柱心。若施兩跳以上上昂者,則其第二跳之上的昂身,可能需要通過柱心。 (下昂) 造昂之制有二:一曰下昂[1],自上一材,垂尖向下,從枓底心下取直,其長二十三分°。其昂身上徹屋內。 【注釋】 [1] 下昂:枓栱體系中沿鋪作中心縫呈上下斜置狀態的長條形木方,其截面一般為一材,昂的前端下垂,伸出枓栱之外,形成昂頭,昂身之上於出跳位置施枓,以承上層枓栱;昂之後端一般會上延至鋪作里轉,可承挑室內平棊或平;若施於柱頭鋪作中,其昂尾亦可起到承托梁栿的作用。 【譯文】 鋪作中所施昂的造作制度有兩種:一種稱為「下昂」,其斜度是自上一層枓栱中縫延伸至其下一跳的下一層枓栱中縫,昂之斫為昂尖的端頭斜伸向下,挑出鋪作之外,其挑出的長度,自承托昂頭部分之枓的枓底中心線與外挑昂尖的水平距離為23分°。其昂身沿鋪作逐層向內向上延伸,直至屋內所承托的相應構件處。 (琴面昂、批竹昂) 自枓外斜殺向下,留厚二分°,昂面中二分°[1],令勢圜和。亦有於昂面上隨加一分°,訛殺至兩棱者[2],謂之琴面昂;亦有自枓外斜殺至尖者,其昂面平直,謂之批竹昂[3]。 【注釋】 [1] 中(āo):意即「中凹」。梁註:「:音坳,頭凹也。即殺成凹入的曲線或曲面。」 [2] 訛殺:梁註:「殺成凸出的曲線或曲面。」訛,有圓圜之義,即將本已有中的曲面,再刻作自中線向兩側的曲面。 [3] 批竹昂:指將其昂頭部位直接削斫為一個挺直的斜面,其表面如刀斧所劈開的竹片一樣直挺。關於「琴面昂」與「批竹昂」,梁先生做了特別的解釋:「在宋代『中』而『訛殺至兩棱』的『琴面昂』顯然是最常用的樣式,而『斜殺至尖』且『昂面平直』的『批竹昂』是比較少用的。歷代實例所見,唐遼都用批竹昂,宋初也有用的,如山西榆次雨花宮;宋、金以後多用標準式的琴面昂,但與《法式》同時的山西太原晉祠聖母殿和殿前金代的獻殿則用一種面中不而訛殺至兩棱的昂。我們也許可以給它杜撰一個名字叫『琴面批竹昂』吧。」 【譯文】 下昂最外端的挑出部分,自其上所承之枓的底邊之外向昂的端頭,斫作一個向下的斜面,至盡端處留出2分°的厚度,形成昂嘴,這一斜面的中部稍做凹入,下凹的深度亦為2分°,要使昂面的凹勢曲緩圜和。也有在昂面上,隨其凹曲面的走勢再增加1分°的厚度,並由凹曲面的中線向兩邊的側棱做曲緩斜面,以形成中間隆起、兩棱低緩的曲面感,這樣的昂頭形式,稱之為「琴面昂」;或由自昂上所承枓底的邊線向昂之端頭尖口處,直接砍削作一個平直的面,其昂頭表面猶如批竹般直挺,稱之為「批竹昂」。 (昂之上下安枓) 凡昂安枓處,高下及遠近皆準一跳。若從下第一昂,自上一材下出,斜垂向下;枓口內以華頭子承之。華頭子自枓口外長九分°;將昂勢盡處勻分,刻作兩卷瓣,每瓣長四分°。如至第二昂以上,只於枓口內出昂,其承昂枓口及昂身下,皆斜開鐙口,令上大下小,與昂身相銜。 凡昂上坐枓,四鋪作、五鋪作並歸平;六鋪作以上,自五鋪作外,昂上枓並再向下二分°至五分°。如逐跳計心造,即於昂身開方斜口,深二分°,兩面各開子蔭,深一分°。 【譯文】 凡在向外出挑的昂身之上安枓,其枓的出跳高度與距離,與假設在同一層出一跳華栱之上所施之枓的高度與距離相同。如果是鋪作中所出最下第一層昂,則其昂自華栱跳頭的上一層栱身之下出挑,使昂身呈傾斜向下的態勢;所出昂之枓口內,用華頭子承托昂身。華頭子自枓口向外伸出的長度為9分°;將其與昂身相接之伸出枓口的部分做均勻的劃分,並斫刻為兩卷瓣形式,每一卷瓣的直線長度為4分°。若是鋪作中第二層昂以上,則只需從枓口內直接出昂,其承昂的枓口及昂身之下,都要順著昂身方向斜開鐙口,並使其鐙口上大下小,以使枓口與昂身相互銜接緊密。 凡在昂身之上坐以出跳之枓,若是僅為四鋪作或五鋪作的情況,其枓底標高皆與出一跳華栱之上所施之枓的枓底標高是一樣的;但若是採用了六鋪作,或者更多鋪作的情況,則自五鋪作之外,其昂身上所坐之枓,都要較假設是在同層出一跳華栱之上所施枓的枓底標高基礎上,下沉2分°至5分°的高度。為了鎖定昂身,在逐跳計心造的情況下,還應通過在昂身上開深度為2分°的方斜口,並在昂身兩個側面開深度為1分°的淺凹槽,以使昂身與跳頭上所施計心橫栱有更為緊密與貼切的咬合。 (角昂) 若角昂,以斜長加之[1]。角昂之上別施由昂。長同角昂,廣或加一分°至二分°。所坐枓上安角神,若寶藏神,或寶瓶。 【注釋】 [1] 斜長:角昂的長度,是同一座房屋中同層標準昂長度的倍,即相當於以標準昂長度所構成之正方形的對角線之長。 【譯文】 如果是轉角鋪作角斜縫之上所施的角昂,其長度應該是以其同層標準昂長度為邊長之方形的對角線斜長。角昂之上再施以由昂。由昂的長度與角昂相同,其截面高度或在角昂截面高度基礎上再加高1分°至2分°。在由昂之上所坐之枓上安以角神,角神的形式有如寶藏神的式樣,抑或在其枓上安以寶瓶。 (插昂掙昂、矮昂) 若昂身於屋內上出,皆至下平槫。若四鋪作用插昂,即其長斜隨跳頭。插昂又謂之掙昂,亦謂之矮昂。 【譯文】 如果在鋪作里轉部分的昂身,其尾部向屋內上部延伸,都會伸至下平槫之下。如果是四鋪作用插昂的做法,其插昂的長度,依據其出一跳之跳頭的距離求其斜長。插昂又可以稱為「掙昂」,也可以稱為「矮昂」。 (昂栓) 凡昂栓,廣四分°至五分°,厚二分°。若四鋪作,即於第一跳上用之;五鋪作至八鋪作,並於第二跳上用之。並上徹昂背,自一昂至三昂,只用一栓,徹上面昂之背。下入栱身之半或三分之一。 【譯文】 凡使用昂栓,其栓寬約4分°至5分°,厚僅2分°。若是用於四鋪作枓栱,就在第一跳上使用;若是用於五鋪作至八鋪作枓栱中,都從第二跳之上使用。在鋪作多的情況下,其昂栓都要貫穿昂身,直抵昂背,無論是用一昂,乃至用到三昂,都只用一根昂栓,並需貫穿所有昂的昂身,直抵最上面一層昂的昂背。昂栓之下端插入其下承昂之栱的栱身之內,深入栱身的深度,或為栱身截面高度的一半,或為其高的1/3。 (昂尾搭壓做法) 若屋內徹上明造,即用挑斡,或只挑一枓,或挑一材兩栔。謂一栱上下皆有枓也。若不出昂而用挑斡者,即騎束闌方下昂桯。如用平棊,即自槫安蜀柱以叉昂尾;如當柱頭,即以草栿或丁栿壓之[1]。 【注釋】 [1] 草栿:屋頂梁架中位於屋內平棊或平之上的梁栿,這裡的「梁栿」,因為隱於天花之內,故一般不做藝術的雕琢處理,故稱「草栿」。丁栿:一般是出現在屋內梁架中兩山部位的梁栿,其一端由山牆上的柱子與枓栱承托,另外一端則搭在屋內次間或梢間的橫向大樑上,形成「丁」字形搭配,故稱「丁栿」。 【譯文】 如果屋內是不用平棊或平,梁架呈露明狀態的徹上明造做法,就會在昂之尾端使用挑斡的做法,可以是只挑一枓的做法,也可以是上挑一材兩栔的做法。意思是說挑斡上承一栱,栱之上下各有一枓。如果不出昂而用挑斡時,則採用使其上之栱騎於束闌方下的昂桯之上的做法。如果屋內使用了平棊,則自平棊之上的下平槫下安以蜀柱,蜀柱的下端則叉在昂尾之上;如果正好是在柱頭鋪作縫上,其昂尾可以用遮隱於平棊之上的草栿或丁栿壓之。 (上昂) 二曰上昂:頭向外留六分。其昂頭外出,昂身斜收向里,並通過柱心。 【譯文】 鋪作中所施昂的造作制度之第二種稱為「上昂」:上昂的端頭要自其上所承枓之枓底邊緣向外伸出6分°的長度。上昂的昂頭向鋪作之外伸出,其昂身則斜收向鋪作之里,並需將其昂的尾端穿過該組鋪作的柱心縫。 (五鋪作單杪用上昂) 如五鋪作單杪上用者,自櫨枓心出,第一跳華栱心長二十五分°;第二跳上昂心長二十二分°。其第一跳上,枓口內用靴楔。其平棊方至櫨枓口內,共高五材四栔。其第一跳重栱計心造。 【譯文】 如果在五鋪作出一跳華栱,其上用上昂的做法,則華栱從櫨枓心向外出跳,櫨枓心至第一跳華栱心的長度為25分°;第二跳用上昂出跳,自華栱心至第二跳上昂心的出跳距離為22分°。在第一跳華栱跳頭上所施枓的枓口內,使用靴楔。從鋪作最上層的平棊方上皮至鋪作底層的櫨枓口內,各跳枓栱累積的高度為五材四栔。其第一跳華栱跳頭上所施橫栱,採用的是重栱計心造做法。 (六鋪作重杪用上昂) 如六鋪作重杪上用者,自櫨枓心出,第一跳華栱心長二十七分°。第二跳華栱心及上昂心共長二十八分°。華栱上用連珠枓,其枓口內用靴楔,七鋪作、八鋪作同。其平棊方至櫨枓口內,共高六材五栔。於兩跳之內,當中施騎枓栱。 【譯文】 如果是六鋪作自櫨枓心出兩跳華栱,其上用上昂者,則其第一跳華栱自櫨枓心向外出跳的距離為27分°。第二跳華栱心與第三跳上昂心,兩跳出跳的總長度為28分°。第二跳華栱之上採用連珠枓的形式以承昂身,連珠枓枓口之內用靴楔上承上昂昂身,這種使用連珠枓與靴楔的做法,也同樣會出現於七鋪作與八鋪作用上昂的情況下。從鋪作最上層的平棊方上皮至鋪作底層的櫨枓口內,各跳枓栱累積的高度為六材五栔。在第二跳華栱心之內,在上昂昂背上的中心施以橫栱,這裡的「橫栱」,因其橫跨於上昂昂身之上,故稱「騎枓栱」。 (七鋪作重杪用上昂兩重) 如七鋪作於重杪上用上昂兩重者,自櫨枓心出,第一跳華栱心長二十三分°,第二跳華栱心長一十五分°;華栱上用連珠枓。第三跳上昂心兩重上昂共此一跳。長三十五分°。其平棊方至櫨枓口內,共高七材六栔。其騎枓栱與六鋪作同。 【譯文】 如果是七鋪作自櫨枓心出兩跳華栱,其上用上昂兩重者,則其第一跳華栱自櫨枓心向外出跳的距離為23分°,第二跳華栱心與第一跳華栱心的距離為15分°;在第二跳華栱跳頭之上用連珠枓。第三跳落在了最上一重上昂的端頭,兩重上昂合為一跳。其上昂跳頭上所承枓底之心與第二跳華栱心的距離為35分°。從鋪作最上層的平棊方上皮至鋪作底層的櫨枓口內,各跳枓栱累積的高度為七材六栔。其第二重昂背中心施騎枓栱的做法,與六鋪作雙杪單上昂情況下,在昂背上施騎枓栱的做法相同。 (八鋪作三杪用上昂兩重) 如八鋪作於三杪上用上昂兩重者,自櫨枓心出,第一跳華栱心長二十六分°;第二跳、第三跳並華栱心各長一十六分°;於第三跳華栱上用連珠枓。第四跳上昂心兩重上昂共此一跳。長二十六分°。其平棊方至櫨枓口內,共高八材七栔。其騎枓栱與七鋪作同。 【譯文】 如果是八鋪作自櫨枓心出三跳華栱,其上用上昂兩重者,則其第一跳華栱自櫨枓心向外出跳的距離為26分°;第一跳華栱心至第二跳華栱心的距離、第二跳華栱心與第三跳華栱心的距離,均為16分°;在第三跳華栱跳頭之上用連珠枓。第四跳落在了最上一重,即第二重上昂的端頭,第一與第二兩重上昂合為一跳。其上昂跳頭上所承枓底之心,與第三跳華栱心的距離為26分°。從鋪作最上層的平棊方上皮至鋪作底層的櫨枓口內,各跳枓栱累積的高度為八材七栔。其第二重昂背中心施騎枓栱的做法,與七鋪作雙杪雙上昂情況下,在最上層昂背上施騎枓栱的做法相同。 (飛昂做法) 凡昂之廣厚並如材。其下昂施之於外跳,或單栱或重栱,或偷心或計心造。上昂施之里跳之上及平坐鋪作之內;昂背斜尖,皆至下枓底外;昂底於跳頭枓口內出,其枓口外用靴楔。刻作三卷瓣。 【譯文】 鋪作中所施飛昂,無論是上昂,還是下昂,其截面高寬的尺寸,與其鋪作中所用栱(材)的截面尺寸是一樣的。其下昂施於外檐鋪作向檐口之外出跳的枓栱之上,其跳頭上可以是僅施瓜子栱的單栱做法,也可以是疊施瓜子栱與慢栱的重栱做法;或其跳頭上可以是不施橫栱的偷心造做法,也可以是施以橫栱的計心造做法。若在鋪作中使用上昂,則其上昂僅用於鋪作里轉部分的出跳枓栱之上,上昂亦有可能用於平坐鋪作之中;上昂昂頭,即上昂昂背的斜尖部分,皆要伸出其上所承之枓的枓底之外;上昂的底部是自其下出跳跳頭上所施枓的枓口內側向外出挑的,其枓口之外則嵌入靴楔,以使上昂昂身與其下之枓有緊密的契合。靴楔鐫刻作三卷瓣的曲面形式。 (騎枓栱) 凡騎枓栱,宜單用;其下跳並偷心造。凡鋪作計心、偷心,並在總鋪作次序制度之內。 【譯文】 凡在上昂上施以騎枓栱時,宜將騎枓栱單獨施用;騎枓栱之下諸出跳栱,均採用跳頭不施橫栱的偷心造做法。凡鋪作中的計心、偷心等做法,不論下昂造與上昂造,都應計入總鋪作次序制度之中。 爵頭其名有四:一曰爵頭,二曰耍頭,三曰胡孫頭,四曰蜉䗥頭 【題解】 關於「爵頭」各種不同名稱的討論,參見《看詳》「諸作異名」條、卷第一《總釋上》「爵頭」條。標題上的「蜉頭」,《看詳》《總釋上》中皆作「頭」。 按照梁先生的解釋,爵頭,又稱「耍頭」。這裡給出了宋式耍頭的一般做法:耍頭與令栱相交,並安於齊心枓下。耍頭與令栱之上,承橑檐方或平棊方。其斷面為足材,但與令栱相交且伸出令栱之外的出頭部分,僅為單材。其出頭部分,通過斜殺、斜抹、開龍牙口等做法,留出「鵲台」「錐眼」等細部形態,大致的外形輪廓與清式建築中與廂栱相交的螞蚱頭十分接近。 若耍頭之下鋪作數多,耍頭的長度應隨所出之跳加長。如遇轉角鋪作斜角方向之耍頭,則更應以斜長加之。一般情況下,耍頭應與鋪作內外跳頭上的令栱相交。但若鋪作中有下昂或上昂,則應隨昂之斜勢,斜殺耍頭尾部,使兩斜貼切,並放過昂身。這時,枓栱內外跳頭上所施耍頭,是兩根構件,且很可能不在同一跳高度上。 若遇不出耍頭做法時,則耍頭僅伸至鋪作內外令栱之內,但應通過「到心股卯」,使耍頭之卯深入令栱之心,令兩相交接。這時的耍頭所用之木方,其斷面無需用足材,僅用單材即可。 (造耍頭之制) 造耍頭之制:用足材自枓心出,長二十五分°,自上棱斜殺向下六分°,自頭上量五分°,斜殺向下二分°。謂之鵲台。兩面留心,各斜抹五分°,下隨尖各斜殺向上二分°,長五分°。下大棱上,兩面開龍牙口,廣半分°,斜梢向尖。又謂之錐眼。開口與華栱同,與令栱相交,安於齊心枓下。 【譯文】 造鋪作中耍頭的制度:耍頭的主體部分應採用足材斷面,其出頭部分長度,自出挑耍頭的枓心計量,其長25分°,耍頭端部,自上棱至下棱向內斜抹出6分°的深度,再自端頭向內量5分°,向下斜抹2分°的高度,以形成一個三角斜面。這一斜面稱為「鵲台」。在向內斜抹的6分°處,留出中心線,向兩側各斜抹5分°之寬,形成兩個斜面,兩個斜面的下端,隨其斜尖各向上再斜抹2分°,其斜面的長度為5分°。耍頭底部大棱上,兩面開龍牙口,寬0.5分°,斜梢向下形成一個尖頭。又稱為「錐眼」。耍頭與其下交互枓相咬合的開口,與同是自交互枓出跳之華栱的開口相同,耍頭與令栱相交,並安於令栱之上所施的齊心枓之下。 (耍頭安裝或不出耍頭) 若累鋪作數多,皆隨所出之跳加長,若角內用,則以斜長加之。於里外令栱兩齣安之。如上下有礙昂勢處,即隨昂勢斜殺,放過昂身。或有不出耍頭者,皆於里外令栱之內,安到心股卯[1]。只用單材。 【注釋】 [1] 安到心股卯:梁註:「這『心』是指跳心,即到令栱厚之半。」傅註:「『股』當作『鼓』。」即改「股卯」為「鼓卯」。「鼓卯」一詞,見於卷第三《壕寨及石作制度》「壕寨制度·卷水窗」條:「如騎河者,每段用熟鐵鼓卯二枚,仍以錫灌。」故傅先生所改,有一定道理。暫從原文。 【譯文】 如果枓栱出跳數較多,累積的鋪作層數亦多,則其上耍頭本身的長度,都應隨所出之跳的長度加長,如果是在轉角鋪作45°斜縫中施用耍頭,其長度當按以該組鋪作標準耍頭長度為邊長之方形的對角斜線長度而加長。耍頭安於內外鋪作最上端的令栱處,並與令栱相交出頭。如果鋪作中所用耍頭有妨礙飛昂斜向走勢的地方,就要隨昂之斜度加以切割,以放過昂身。也有不出耍頭的做法,則都將其方施於里外跳頭上的令栱之內,並在方之端頭鑿斫出到令栱中線的股卯,以使之插入令栱之中。在耍頭不出頭的情況下,其方僅採用單材的斷面。 枓其名有五:一曰楶,二曰栭。三曰櫨,四曰㭼,五曰枓 【題解】 關於「枓」之五種不同名稱的討論,參見卷第一《總釋上》「枓」條。 枓,《說文·木部》:「枓,勺也。從木,從斗。」勺子,舀水用具。如宋人葉夢得《避暑錄話》卷下所云:「枓,食器,正今之杓也。」《通典·沿革》云:「浴水用盆,沃水用枓。」古人生活中亦有一種常見的衡器,稱為「斗」。如《孔子集語·論人》引《韓詩外傳》:「升斗之糧,使兩國相親如弟兄。」又西漢劉向《說苑·政理》:「順針縷者成帷幕,合升斗者實倉廩。」可知,「升斗」之「斗」,或在外輪廓之形態上更接近房屋建築所用「枓栱」之「枓」。換言之,「枓」之形式或與古代衡器中「升斗」之「斗」十分相近,故「枓」或亦通古人之「斗」。 宋式營造中的「枓」,有位於鋪作底部的櫨枓,位於鋪作出跳華栱跳頭上的交互枓,位於令栱上之中心位置的齊心枓,及位於出跳華栱或昂之上所施橫栱,如瓜子栱、慢栱之上兩頭的散枓。此外,若鋪作為偷心造,則華栱跳頭之上所施之枓,亦為散枓。除了枓栱鋪作內所施各種不同形式的枓之外,房屋室內梁架中,承托諸槫替木或襻間之下,所施承槫栱上之枓,亦用散枓。 枓之形式,上為枓耳,中為枓平,下為枓欹。無耳之枓,為平盤枓。枓之平與欹,又構成了宋式營造「材分°制度」中的「栔」。 在轉角鋪作中,其角華栱或角昂跳頭上所施齊心枓,如轉角由昂上所施齊心枓,上應承角神,或稱寶瓶,故其枓當為不用耳的平盤枓。不同的枓,又各有不同的開口方式,特殊的枓,如交互枓,還會在枓口之內留隔口包耳。 (櫨枓) 造枓之制有四:一曰櫨枓。施之於柱頭,其長與廣,皆三十二分°。若施於角柱之上者,方三十六分°。如造圜枓,則面徑三十六分°,底徑二十八分°。高二十分°;上八分°為耳;中四分°為平;下八分°為欹。今俗謂之「溪」者非。開口廣十分°,深八分°。出跳則十字開口,四耳;如不出跳,則順身開口,兩耳。底四面各殺四分°,欹一分°[1]。如柱頭用圜枓,即補間鋪作用訛角枓。 【注釋】 [1] 欹(āo):枓平以下至枓底之間傾斜且略有內凹的做法,稱為「欹」。,與「凹」義近。 【譯文】 造枓的制度有四種:第一種枓稱為「櫨枓」。施之於柱頭之上的櫨枓,其枓的長與寬相同,都為32分°。但若是施之於角柱之上的櫨枓,其枓仍為方形,方之邊長為36分°。如果是斫造平面為圓形的圜枓,則其枓之頂面的直徑為36分°,枓之底面的直徑為28分°。櫨枓的高度為20分°;其中上8分°為「枓耳」;中4分°為「枓平」;下8分°為「枓欹」。今日俗語中將「欹」稱為「溪」,是不對的。櫨枓上部的開口,寬為10分°,深為8分°。若是枓口內有出跳栱,其枓為十字開口,上留4耳;如果其枓口不出跳,則其枓僅開順身口,上留2耳。枓底的四面各向內斜殺入4分°,其斜面上再向內斫削出深為1分°的欹。如果柱頭鋪作櫨枓採用的是圜枓的形式,則其兩柱之間所施的補間鋪作櫨枓採用訛角枓的形式。 (交互枓) 二曰交互枓。亦謂之長開枓。施之於華栱出跳之上。十字開口,四耳;如施之於替木下者,順身開口,兩耳。其長十八分°,廣十六分°。若屋內梁栿下用者,其長二十四分°,廣十八分°,厚十二分°半,謂之交栿枓;於梁栿頭橫用之。如梁栿項歸一材之厚者,只用交互枓。如柱大小不等,其枓量柱材隨宜加減。 【譯文】 第二種枓稱為「交互枓」。也可以稱其為「長開枓」。交互枓一般施之於出跳華栱的跳頭之上。其枓為十字開口,上有四耳;如果施之於替木之下,則採用順身開口,兩耳的形式。交互枓正面的長度為18分°,側面的寬度為16分°。如果是在屋內梁栿下使用交互枓,其正面的長度則為24分°,側面的寬度為18分°,而其枓的高度也有12.5分°,這時則應稱其為「交栿枓」;這種情況下,其枓是在梁栿的端頭之下,橫向施用的。如果其上樑栿端頭與枓相交之項,削斫為僅有一材的厚度時,就只需使用標準尺寸的交互枓即可。如柱(梁栿)的大小不等,其下之枓的尺寸則應量柱(梁栿)之材的大小,做隨宜的加減。 (齊心枓) 三曰齊心枓。亦謂之華心枓。施之於栱心之上,順身開口,兩耳;若施之於平坐出頭木之下,則十字開口,四耳。其長與廣皆十六分°。如施由昂及內外轉角出跳之上,則不用耳,謂之平盤枓;其高六分°。 【譯文】 第三種枓稱為「齊心枓」。也可以稱其為「華心枓」。齊心枓施之於華栱跳頭所施橫栱的栱心之上,齊心枓為順身開口,留有兩耳;若將其施之於平坐枓栱的出頭木之下,則為十字開口,留四耳。齊心枓為方形,其枓身的長與寬都是16分°。如果將齊心枓施於轉角鋪作的由昂上,或施於轉角鋪作45°角斜縫的出跳角華栱或角昂上,則不用留耳,僅有枓平和枓欹,這種枓稱之為「平盤枓」;平盤枓高為6分°。 (散枓) 四曰散枓。亦謂之小枓,或謂之順桁枓,又謂之騎互枓。施之於栱兩頭。橫開口,兩耳;以廣為面。如鋪作偷心,則施之於華栱出跳之上。其長十六分°,廣十四分°。 【譯文】 第四種枓稱為「散枓」。也可以稱之為「小枓」,或稱其為「順桁枓」,也有稱其為「騎互枓」的。散枓一般施之於鋪作中所施橫栱的兩頭。散枓的上部為橫開口,留出兩耳;其以枓身之寬為正面。如果是鋪作偷心造的做法,則可以將散枓施之於華栱出跳的跳頭之上。散枓的枓身,長為16分°,寬為14分°。 (諸枓形制) 凡交互枓、齊心枓、散枓,皆高十分°;上四分°為耳,中二分°為平,下四分°為欹。開口皆廣十分°,深四分°,底四面各殺二分°,欹半分°。凡四耳枓,於順跳口內前后里壁,各留隔口包耳,高二分°,厚一分°半;櫨枓則倍之。角內櫨枓,於出角栱口內留隔口包耳。其高隨耳,抹角內蔭入半分°。 【譯文】 凡交互枓、齊心枓、散枓,其高度均為10分°;其中上部的4分°留為枓耳,中部的2分°留為枓平,下部的4分°則斫為枓欹的形式。這三種枓的開口,都是寬10分°,深4分°的做法,三種枓的枓底四面也都是向內各斜殺2分°,並削斫出0.5分°的欹曲面。凡是在上部留出四耳的枓,其在出跳栱口內的前后里壁,要各留一個隔口包耳,其耳高2分°,厚1.5分°;如果是櫨枓,則其上所留隔口包耳的尺寸加倍,即櫨枓之隔口包耳高4分°,厚3分°。若是轉角鋪作的角內櫨枓,則在其各個方向的出角栱口內均留隔口包耳。這裡的隔口包耳的高度,隨其上應留枓耳的高度而定,並在角櫨枓上抹角處隔口包耳內側之角栱或角昂的兩個側面,各斫削一道深0.5分°的淺凹槽,以確保其栱或昂與隔口包耳之間有緊密的契合。 總鋪作次序 【題解】 鋪作,是《法式》大木作制度枓栱體系中的一個核心概念。梁思成先生在《〈營造法式〉注釋》中對此有較為詳細的注釋。梁先生關於「鋪作」的解釋是對宋式營造制度最具創見性的發現之一。 宋人所稱「鋪作」一詞,無論在《法式》原文中,還是在歷來與營造有關的各種史料文獻中,從未見過任何相應的解釋。這一術語及《法式》行文中所云「出一跳謂之四鋪作」之表述,成為一個難解之謎。基於大量宋遼建築實例與《法式》文本研究,梁先生恰當而邏輯地為這一中國古代建築史上的疑難問題找到了合理而科學的解釋,系中國古代建築史研究領域的一項重大突破。梁先生的解釋,詳見本節中有關「鋪作」條的注釋。 多層樓閣或重檐殿閣中施用鋪作,大致有如下四種情況: 一,樓閣上層所用鋪作,與下層所用鋪作相同; 二,樓閣上層所用鋪作,比下層鋪作減少一鋪;如上層為六鋪作,下層為七鋪作,如此等等。 三,殿閣副階或纏腰所用鋪作,與上檐殿身所用鋪作相同; 四,殿閣副階或纏腰所用鋪作,比上檐殿身所用鋪作減少一鋪。 這裡透露出一些有趣的信息: 如果是樓閣,則其上層屋檐枓栱,有可能比下層屋檐枓栱減少一鋪;相反,如果是重檐殿閣,則其下層副階或纏腰,有可能比上層殿身屋檐枓栱減少一鋪。 但多層樓閣也可能會出現纏腰(而非下屋)做法,從這裡的行文分析,樓閣纏腰鋪作,似亦應比上層屋檐鋪作減少一鋪。 梁先生從《法式》行文有關補間鋪作分布的描述中敏銳地抓住了宋代建築的一個核心問題,即「建築物開間的比例、組合變化的規律」。《法式》中這段行文,多少透露了一點宋式建築之開間比例問題,例如: 其一,文中提到:「若逐間皆用雙補間,則每間之廣,丈尺皆同。」反映出宋代木構建築,有可能採取將每間開間面廣均勻分布的做法。 其二,文中亦提到:「如只心間用雙補間者,假如心間用一丈五尺,則次間用一丈之類。」或也多少透露了宋式建築有可能採用當心間開間比較寬廣,而自次間始,開間或有減少的趨勢。 這些情況在《法式》中,未做進一步表述,但在實例中,各種不同情況,如諸間間廣相同;或諸次間間廣相同,而當心間間廣尺寸較大;以及自當心間向兩側,其間廣逐間遞減等情況,似都有存在。故而《法式》中未給出硬性規定,以使當時工匠有自主設計之可能,亦未可知。 這一節行文中,還給出了自五鋪作至八鋪作,不同枓栱出跳,且外跳跳頭為單栱造情況下,其當柱頭縫之影栱(扶壁栱)的相應做法: 其一,五鋪作一杪一昂,下一杪偷心;其影栱為泥道重栱,上施素方,方上再施令栱,令栱上所施柱頭方,為承椽方。 其二,單栱六鋪作一杪兩昂,或六鋪作兩杪一昂,若其下一杪偷心,其影栱為單栱素方做法;即於櫨枓口上施一層令栱,以承素方;在素方之上,再施一層令栱,令栱之上,再用素方。方上可平鋪遮椽版。其鋪作之第二跳跳頭,應為單栱造。 其三,同樣情況,也可以用於單栱七鋪作兩杪兩昂,若下一杪偷心,其影栱亦可以為單栱素方做法,即於櫨枓口上施一層令栱,以承素方,再在素方之上,再施一層令栱,令栱之上,再用素方。方上可平鋪遮椽版。其鋪作之第二跳跳頭,亦應為單栱造。 其四,上面三種情況,七鋪作兩杪兩昂、六鋪作一杪兩昂、六鋪作兩杪一昂,其影栱均亦可採用在櫨枓口內施泥道重栱(泥道瓜子栱與泥道慢栱相疊),再在泥道重栱之上,施柱頭方的形式。這種情況下,如六鋪作兩杪一昂時,其柱頭縫泥道重栱上所承素方,可能出現斜安遮椽版的做法。 其五,單栱八鋪作兩杪三昂,若其下兩杪偷心,其影栱為,在櫨枓口內出泥道令栱,上承素方,方上再施泥道重栱,於泥道慢栱之上再承柱頭方。方上亦可平鋪遮椽版。其鋪作第三跳跳頭,為單栱造。 以如上所述方法推知,若單栱四鋪作出一杪,或出一昂,其跳頭為單栱造,則其影栱亦可以為,在櫨枓口內施泥道重栱,上承素方,方上平鋪遮椽版做法。 此外,若自五鋪作至八鋪作,逐跳為計心重栱造做法,則其影栱亦應採用在櫨枓口內施泥道重栱,上承素方,素方之上施以散枓,散枓之上再承素方的形式。只是《法式》行文中,對於這種逐跳計心重栱造鋪作之影栱做法,沒有做出特別的說明。 (總鋪作次序之制) 總鋪作次序之制:凡鋪作自柱頭上櫨枓口內出一栱或一昂,皆謂之一跳;傳至五跳止。 出一跳謂之四鋪作,或用華頭子,上出一昂。 出兩跳謂之五鋪作,下出一卷頭,上施一昂。 出三跳謂之六鋪作,下出一卷頭,上施兩昂。 出四跳謂之七鋪作,下出兩卷頭,上施兩昂。 出五跳謂之八鋪作,下出兩卷頭,上施三昂。 自四鋪作至八鋪作,皆於上跳之上,橫施令栱與耍頭相交,以承橑檐方;至角,各於角昂之上,別施一昂,謂之由昂,以坐角神。 【譯文】 總鋪作次序的制度:凡鋪作每從柱頭櫨枓口內挑出一栱或一昂,都可稱為「一跳」;直至累積到五跳為止。 出一跳者,稱為「四鋪作」,也可以用華頭子,其上挑出一昂。 出兩跳者,稱為「五鋪作」,下面出一跳栱,栱之跳頭上再施一昂。 出三跳者,稱為「六鋪作」,下面出一跳栱,栱之跳頭上再施兩重昂。 出四跳者,稱為「七鋪作」,下面出兩跳栱,第二跳栱的跳頭上再施兩重昂。 出五跳者,稱為「八鋪作」,下面出兩跳栱,第二跳栱的跳頭上再施三重昂。 從四鋪作到八鋪作,都要在最上一跳之上,橫施一枚令栱,使令栱與耍頭相交,其上承以橑檐方;至轉角鋪作,要分別在每一轉角鋪作角斜縫上最上一層角昂之上,再加施一重昂,這重昂稱為「由昂」,由昂之上用以安置承托角梁的角神。 (補間鋪作) 凡於闌額上坐櫨枓安鋪作者,謂之補間鋪作。今俗謂之步間者非。當心間須用補間鋪作兩朵,次間及梢間各用一朵。其鋪作分布,令遠近皆勻。若逐間皆用雙補間,則每間之廣,丈尺皆同。如只心間用雙補間者,假如心間用一丈五尺,則次間用一丈之類。或間廣不勻,即每補間鋪作一朵,不得過一尺。 【譯文】 凡是在兩柱頭之間的闌額上所施安的枓栱鋪作,稱之為「補間鋪作」。今人的俗語中稱其為「步間」者,是不對的。若是在當心間的闌額之上,則須施用補間鋪作兩朵,次間以及梢間的闌額上各施一朵補間鋪作。這些補間鋪作的分布,要使其與相鄰鋪作之間的距離保持均勻。如果一座房屋面廣方向各個開間的補間鋪作都採用了雙補間的做法,則可以知道這座房屋在各個開間的尺寸上是相同的。但如果只是在當心間使用了雙補間,例如,其當心間的開間為1.5丈,而其次間的開間為1丈,如此類推,或者其面廣方向的開間尺寸分布不均勻,那麼每施用補間鋪作一朵,其與相鄰鋪作之間宜保持不超過1尺的距離。 (計心與偷心) 凡鋪作逐跳上下昂之上亦同。安栱,謂之計心;若逐跳上不安栱,而再出跳或出昂者,謂之偷心。凡出一跳,南中謂之出一枝;計心謂之轉葉,偷心謂之不轉葉,其實一也。 【譯文】 凡鋪作出跳華栱的每跳跳頭之上出跳下昂的跳頭之上也一樣。施安橫栱,就稱其為「計心造」做法;如果在出跳栱或昂的逐跳跳頭上不施安橫栱,直接從跳頭枓口處出跳上一層華栱或昂者,就稱其為「偷心造」做法。鋪作中每出一跳栱或昂,在南方地區就稱之為出挑了「一枝」;如果是計心造的做法,就稱其為「轉葉」,若是偷心造的做法,就稱其為「不轉葉」;如此,則所謂計心、偷心,或轉葉、不轉葉,其意思是一樣的。 (單栱與重栱) 凡鋪作逐跳計心,每跳令栱上,只用素方一重,謂之單栱;素方在泥道栱上者,謂之柱頭方;在跳上者,謂之羅漢方;方上斜安遮椽版。即每跳上安兩材一栔。令栱、素方為兩材,令栱上枓為一栔。 若每跳瓜子栱上至橑檐方下,用令栱。施慢栱,慢栱上用素方,謂之重栱;方上斜施遮椽版。即每跳上安三材兩栔。瓜子栱、慢栱、素方為三材;瓜子栱上枓、慢栱上枓為兩栔。 【譯文】 凡鋪作出跳華栱或昂上,每一跳跳頭施以令栱,令栱之上只用素方一重者,稱之為「單栱造」;若施之於泥道栱之上的素方,則稱之為「柱頭方」;而施之於內外出跳跳頭橫栱之上的素方,則稱為「羅漢方」;在柱頭方與羅漢方之上斜安遮椽版。如此的做法,即是在每一出跳栱或昂上施安了一材一栔。其中,令栱與素方為兩材,令栱上所施之枓為一栔。 如果是在鋪作出跳華栱或昂之上施以瓜子栱,至橑檐方之下,則應施以令栱。在瓜子栱上再施慢栱,慢栱之上用素方者,稱之為「重栱造」;仍在柱頭方與羅漢方之上斜安遮椽版。如此的做法,就是在每一出跳栱或昂上施安了三材兩栔。其中,瓜子栱、慢栱、慢栱上所承素方,合為三材;瓜子栱上所施枓、慢栱上所施枓,則合為兩栔。 (連栱交隱) 凡鋪作,並外跳出昂;里跳及平坐,只用卷頭。若鋪作數多,里跳恐太遠,即里跳減一鋪或兩鋪;或平棊低,即於平棊方下更加慢栱。 凡轉角鋪作,須與補間鋪作勿令相犯;或梢間近者,須連栱交隱;補間鋪作不可移遠,恐間內不勻。或於次角補間近角處,從上減一跳。 【譯文】 凡是鋪作,外跳都會採用出昂做法;其里跳及平坐枓栱的里跳與外跳,一般情況下,只採用以華栱出跳的做法。如果該房屋所採用的鋪作數較多,其屋室內枓栱向內懸挑的距離恐怕會太遠,這時就需要將里跳枓栱的出跳數減少一跳或兩跳;但若因里跳鋪作數減少,造成了里跳最上一層令栱所承平棊在室內的空間感覺上偏低,則可以將里跳最上一層令栱改為由瓜子栱與慢栱組合的重栱形式,藉以提高平棊方的空間高度。 凡房屋各角所施轉角鋪作,都必須與相鄰的補間鋪作保持適當距離,不要使兩者相互影響;如果是因為其屋梢間的開間偏小,補間鋪作與轉角鋪作的距離難以拉開,則須將兩者相接處採用連栱交隱的鴛鴦交手栱形式;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也不宜將補間鋪作移動到遠離轉角的位置上,因為若如此,則檐下各開間內所施補間鋪作,就會顯得相互之間分布不夠均勻。同樣情況下,也可以採用將與梢間相鄰之次間靠近角柱縫的補間鋪作的出跳數從上減少一跳的做法,如此,則會使鋪作在最上一層彼此之間的距離稍顯均勻,從而防止相鄰兩鋪作最外跳橫栱發生彼此相犯的情況。 (影栱扶壁栱) 凡鋪作當柱頭壁栱,謂之影栱。又謂之扶壁栱。如鋪作重栱全計心造,則於泥道重栱上施素方。方上斜安遮椽版。 【譯文】 凡一組鋪作中正位於柱頭縫之上的壁栱,稱之為「影栱」。又可稱其為「扶壁栱」。如果這一組鋪作,採用的是全計心重栱造的做法,則其柱頭壁栱,亦應採用重栱造做法,即在泥道栱上施以泥道慢栱,慢栱之上再施以柱頭方。柱頭方與兩側羅漢方之間,則斜安遮椽版。 (與五鋪作至八鋪作幾種做法相對應的柱頭壁栱做法) 五鋪作一杪一昂,若下一杪偷心,則泥道重栱上施素方,方上又施令栱,栱上施承椽方。 單栱七鋪作兩杪兩昂及六鋪作一杪兩昂或兩杪一昂,若下一杪偷心,則於櫨枓之上施兩令栱、兩素方。方上平鋪遮椽版。或只於泥道重栱上施素方。 單栱八鋪作兩杪三昂,若下兩杪偷心,則泥道栱上施素方,方上又施重栱素方。方上平鋪遮椽版。 【譯文】 五鋪作出一華栱一下昂,如果下面的一條華栱為偷心做法,則其柱頭壁栱可以採用泥道重栱上承以柱頭方,柱頭方上再承令栱,令栱之上施承椽方的做法。 七鋪作雙杪雙昂單栱造,以及六鋪作單杪雙昂或雙杪單昂單栱造的做法中,如果其鋪作第一跳華栱為偷心造,則其柱頭壁栱可以採用單栱素方重疊的做法,但其承方之栱應為泥道令栱。這時其鋪作中的柱頭方與羅漢方上可以平鋪遮椽版。或者其柱頭壁栱亦可以採用自櫨枓口內施泥道重栱,即泥道瓜子栱與泥道慢栱相疊,再在泥道慢栱上施以柱頭方。 八鋪作雙杪三下昂單栱造,若其下面兩跳華栱均為偷心造的做法,則其柱頭壁栱宜採用自櫨枓口用泥道令栱,上承柱頭方,方上再施泥道重栱,再於泥道慢栱之上施柱頭方的做法。這時亦可在泥道縫上的柱頭方與出跳橫栱上所施羅漢方上平鋪遮椽版。 (樓閣鋪作) 凡樓閣上屋鋪作,或減下屋一鋪。其副階纏腰鋪作,不得過殿身,或減殿身一鋪。 【譯文】 凡樓閣之上層樓屋的屋檐下所施鋪作的出跳數,或者可以比其下層樓屋屋檐下所施鋪作的出跳數減少一跳。如果是殿閣房屋,其下檐副階或纏腰上所覆屋檐下的鋪作,出跳數不得超過殿身檐下所施鋪作的出跳數,或者比殿身檐下所施鋪作的出跳數減少一跳。 平坐其名有五:一曰閣道,二曰墱道,三曰飛陛,四曰平坐,五曰鼓坐 【題解】 卷第一《總釋上》「平坐」條引:「《義訓》:閣道謂之飛陛,飛陛謂之墱。(今俗謂之平坐,亦曰鼓坐。)」幾乎覆蓋了有關「平坐」的各種稱謂:閣道、墱(道)、飛陛、平坐、鼓坐。平坐,當是宋時較為流行的說法,故曰「今俗」。簡而言之,宋式建築中的「平坐」,是由枓栱與梁方承托的一個平台。平台之上或有上層屋身。造平坐枓栱的一般規則如下: 其一,平坐枓栱,比其上所承屋身枓栱,減少一鋪或兩鋪。如上屋為七鋪作時,平坐為六鋪作,或五鋪作。 其二,因為平坐所特有的承載功能,其下之枓栱結構體應更為堅實、穩固,故平坐枓栱宜用宋式枓栱中最為完善細密的「逐跳計心重栱造」做法。 至於平坐上所承屋柱與平坐鋪作的聯繫,有兩種基本做法: 一種是叉柱造。其做法是將上層柱根叉於平坐櫨枓之上;上層柱所承荷載,大體上可直接傳遞於下層柱身之上。 另一種是纏柱造。其做法是在平坐轉角普拍方上櫨枓兩側,各安一枚附角櫨枓,再在附角櫨枓內,施鋪作一縫,與轉角櫨枓上所出鋪作合為一體。以三枚櫨枓所出鋪作,形成圍繞上層角柱根部的環護結構。上層柱所承荷載,通過下層柱頭上所施之柱腳方,傳遞於下層柱上。 關於殿屋與平坐鋪作下所施普拍方的做法,大量見諸宋、遼、金、元時代的殿閣屋身柱頭闌額之上,或承托平坐之柱頭闌額之上。但在《法式》文本之大木作制度中,僅在有關「平坐」部分提到普拍方。在大木作功限與小木作制度中,亦提到普拍方。但其所附大木作側樣圖,卻未見繪有普拍方。或可推測,宋遼時期,雖然普拍方已經十分普及,但因其增加房屋所用木料,似仍未必是木構建築中不可或缺的構件,故《法式》中未做充分強調。然而,普拍方確有強化結構之作用,現存較為完好的宋、遼、金、元木構建築遺存,或恰是因為其結構較為強固,而僥倖保存了下來,其中普拍方在加強其結構性能方面,功不可沒。這或許是現存宋、遼等遺構中,多有普拍方的原因之一。 普拍方上所坐枓栱,即為平坐鋪作;其上承平坐、上屋柱及上層地面方、鋪板方、地面版等。 平坐為上屋基座,其生起幅度應明顯小於殿堂等屋身柱。以平坐四角生起,比角柱減半,則平坐生起,以三間生高一寸,五間生高二寸,七間生高三寸,九間生高四寸,十一間生高五寸,十三間生高六寸等,以此為則。 平坐乃一獨立結構體,其內如殿屋廳堂之梁架結構,故平坐之內,應逐間下草栿。草栿應施於前後平坐鋪作之間,如房屋之前後檐之間所施梁栿。以本卷「平坐·地面方、鋪版方與雁翅版」條中所稱,「逐間下草栿,前後安地面方,以拘前後鋪作」,則地面方似應施於草栿前後兩端。是否可將地面方理解為房屋檐柱縫最上一層柱頭方,即壓槽方?即地面方為平坐鋪作柱頭縫上之方,前後鋪作間之草栿,長度當為前後柱頭縫間之距離。地面方上安鋪版方,鋪版方上鋪地面版。 平坐四周安雁翅版。雁翅版的主要功能是對平坐的遮護作用,類如山面的搏風版,故其廣尺寸較大,而其厚尺寸較小。 (造平坐之制) 造平坐之制:其鋪作減上屋一跳或兩跳。其鋪作宜用重栱及逐跳計心造作。 【譯文】 營造平坐的制度:其平坐下所施鋪作之枓栱出跳數,宜比其上所承殿屋檐下所施鋪作之枓栱的出跳數減少一跳或兩跳。且平坐鋪作中的出跳栱昂上所施橫栱,既宜採用重栱造的做法,也宜採取逐跳計心造的做法。 (平坐鋪作) 凡平坐鋪作,若叉柱造,即每角用櫨枓一枚,其柱根叉於櫨枓之上。若纏柱造,即每角於柱外普拍方上安櫨枓三枚。每面互見兩枓,於附角枓上,各別加鋪作一縫。 【譯文】 凡在平坐上施以枓栱鋪作,如果是叉柱造的做法,則在平坐轉角每一角柱上施用櫨枓1枚,然後就平坐上屋角柱的柱根直接叉於這一櫨枓之上。但如果是纏柱造的做法,則需要在平坐轉角每一角柱所施普拍方上,即在平坐上屋角柱的外側,沿轉角兩側柱縫施安3枚櫨枓。使平坐轉角鋪作每面能夠看到兩枚緊密相鄰的櫨枓,除了在角櫨枓上施轉角枓栱外,在兩側相鄰的附角枓上也應分別增加一縫鋪作。 (普拍方與柱腳方) 凡平坐鋪作下用普拍方,厚隨材廣,或更加一栔;其廣盡所用方木。若纏柱造,即於普拍方里用柱腳方,廣三材,厚二材,上生柱腳卯。 【譯文】 凡在平坐柱頭及闌額之上、平坐鋪作之下施以普拍方時,其方的厚度與該平坐所用之材的高度相同,或者在其材高度基礎上再增加1栔的尺寸,以作為其方之厚;至於普拍方的寬度,則盡其所用方木的寬度使用就好。如果平坐與上屋的連接是採用纏柱造的做法,則需要在普拍方里側,在平坐柱柱頭位置上,施以柱腳方,柱腳方的截面高度為3材,厚度為2材;柱腳方上,還應留出與平坐上屋柱根相接的柱腳卯。 (永定柱與平坐) 凡平坐先自地立柱,謂之永定柱;柱上安搭頭木,木上安普拍方,方上坐枓栱。 【譯文】 如果平坐是先從地上土基中立柱,則這種結構方式的柱子就稱為「永定柱」;在永定柱的柱頭之間需施安搭頭木,搭頭木之上再安以普拍方,然後在普拍方之上施以承托平坐版及上屋柱樑等的枓栱。 (地面方、鋪版方與雁翅版) 凡平坐四角生起,比角柱減半。生角柱法在柱制度內。平坐之內,逐間下草栿,前後安地面方,以拘前後鋪作。鋪作之上安鋪版方,用一材。四周安雁翅版,廣加材一倍,厚四分°至五分°。 【譯文】 凡平坐柱至四角亦有生起做法,但其生起的幅度較殿屋柱的生起幅度稍低,如其角柱較平柱的生起高度,要比殿屋平柱至角柱的生起高度減少一半。關於殿屋角柱的生起方法,可參見大木作制度中有關柱子制度的行文。平坐之內,在每一開間的前後柱之間都要施安草栿,草栿之上還應施以地面方,以將平坐的前後鋪作加以固定。在鋪作之上則施安鋪版方,鋪版方的截面高度則為該平坐所用之材的一材高。平坐四周應安以雁翅版,雁翅版的上下寬度相當於該平坐所用之材高度的兩倍,其版厚則為其平坐所用之材的4分°至5分°的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