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法式 · 卷第二 總釋下
【題解】
李誡《營造法式》,用了2卷專門的篇幅,對一般讀者可能混淆的房屋營造術語加以詮釋,即卷一《總釋上》、卷二《總釋下》。《總釋上》涵蓋了四個方面的內容,分別是:1.中國古代建築類型;2.壕寨制度與石作制度;3.大木作制度中的枓栱鋪作部分;4.大木作制度中的柱樑等房屋構架部分。
《總釋下》在很大程度上,是對《總釋上》所列術語範疇的一個延續。其邏輯順序大略如下:
一、大木作制度(梁架):棟、兩際、搏風、柎、椽、檐、舉折;
二、小木作制度(門窗、天花):門、烏頭門、華表、窗;
三、小木作制度(天花版):平棊、斗八藻井;
四、小木作制度(欄杆之類):勾闌、拒馬叉子、屏風、槏柱、露籬;
五、瓦作—泥作制度:鴟尾、瓦、塗;
六、彩畫作—磚作制度:彩畫、階、磚、井。
這些術語範疇,是作者從歷代文獻中扒梳出來,並將古人對這一範疇的相關解釋也羅列出來。雖然作者並沒有用自己的語言對該概念做進一步的解釋,但作者相信,每一位熟讀古書的儒者或了解古代典籍與建造工藝的工匠,對其所列出的每一範疇,都會有自己的理解。
棟
《易》:棟隆,吉。
《爾雅》:棟謂之桴。屋檼也。
《儀禮》:序則物當棟,堂則物當楣。是制五架之屋也。正中曰棟,次曰楣,前曰庋,九偽切,又九委切。
《西都賦》:列棼橑以布翼,荷棟桴而高驤。棼、桴,皆棟也。
揚雄《方言》:甍謂之霤。即屋檼也。
《說文》:極,棟也。棟,屋極也。檼,棼也。甍,屋棟也。徐鍇曰:所以承瓦,故從瓦。
《釋名》:檼,隱也;所以隱桷也。或謂之望,言高可望也。或謂之棟;棟,中也,居屋之中也。屋脊曰甍;甍,蒙也,在上蒙覆屋也。
《博雅》:檼,棟也。
《義訓》:屋棟謂之甍。今謂之槫,亦謂之檁,又謂之櫋。
【譯文】
《周易》中有言:若屋棟隆起,則其屋吉利。
《爾雅》中解釋說:棟,亦可稱為「桴」。「棟」「桴」二者指的皆是屋頂梁架上的「檼」,亦即屋頂結構中的「槫」或「檁」。
《儀禮》中描述鄉射禮時說道:在兩廂之屋中行其禮,物則應當置於屋棟之下;在正房之堂上行其禮,物則應當置於屋之前楣下。這裡指的是五架屋的形制。其屋頂結構中的承椽之構件——槫:正中的脊槫稱為「棟」,次之的屋槫稱為「楣」,前(及後)之屋槫,稱為「庋」,庋,九偽切,亦為九委切。
東漢班固《西都賦》中描述說:屋頂之上,架棟排椽,布列翼角;承托屋椽的棟或桴,高高在上,氣勢非凡。其文中的「棼」與「桴」,指的都是房屋之「棟」,即屋槫或檁。
揚雄所撰《方言》解釋說:房屋之甍,亦可稱為「霤」。其意是指屋頂結構中的承椽之「檼」,也就是「槫」或「檁」。
《說文》中有釋:極,指的是「棟」。棟,指的是屋內最高位置的結構構件。檼,可以用來指「棼」。甍,指房屋的脊棟。徐鍇解釋說:因為脊棟有承屋脊之瓦的功能,故「甍」字從瓦。
《釋名》:檼,有「隱」的意思;意為隱於椽桷之下。或可以稱之為「望」,意思是說,屋內之檼,高高在上,仰而可望。或可以稱為「棟」;棟,即為「中」的意思,位居房屋中央。屋脊之棟,稱之為「甍」;甍,有「蒙」的意思,位於屋內上方,以蒙覆屋內的空間。
《博雅》解釋說:檼,就是「棟」的意思。
《義訓》中亦有釋:屋頂結構中的棟,可以稱為「甍」。今日則稱其為「槫」,亦稱為「檁」,還可以稱為「櫋」。
兩際
《爾雅》:桷直而遂謂之閱。謂五架屋際椽正相當。
《甘泉賦》:日月才經於柍桭。柍,於兩切;桭,音真。
《義訓》:屋端謂之柍桭。今謂之廢[1]。
【注釋】
[1] 廢:兩際屋端即稱「廢」。《說文·广部》:「廢,屋頓也。」清朱駿聲《通訓定聲》:「按,傾圮無用之意。」又《爾雅·釋詁下》:「廢,止也。」屋之兩際,伸出兩山牆之外,極易遭風雨侵蝕,亦易傾圮;且屋兩際之端,乃屋頂延伸之截止處;故宋人稱兩際屋端為「廢」。又「屋廢」,見卷第五《大木作制度二》「棟·出際之制」條;「華廢」,見卷第十三《瓦作制度》「結·燕頷版與狼牙版」條。
【譯文】
《爾雅》解釋說:屋之兩際的椽桷長直而順,稱之為「閱」。意思是說,五架房屋的屋際椽與出際處正相當。
《甘泉賦》:太陽與月亮剛剛悄然飛經過宮室兩山的屋際。柍,於兩切;桭,音真。
《義訓》:兩坡或九脊屋頂的房屋兩際端頭,稱之為「柍桭」。今日之人稱屋之兩際為「廢」。
搏風
《儀禮》:直於東榮。榮,屋翼也。
《甘泉賦》:列宿乃施於上榮。
《說文》:屋梠之兩頭起者為榮。
《義訓》:搏風謂之榮。今謂之搏風版。
【譯文】
《儀禮》中描述士冠禮時提到:為禮儀所設之洗沿房屋東側山牆順著搏風版的方向設置。榮,即搏風版,亦如房屋之翅翼。
《甘泉賦》中描述道:天上的星宿,星星點點,有如掛在宮室上端的「榮」之上。
《說文》解釋說:兩坡屋頂房屋屋檐的兩側開端位置就是「榮」。
《義訓》中有釋:搏風,稱之為「榮」。即是今日所稱的「搏風版」。
柎
《說文》:棼,復屋棟也。
《魯靈光殿賦》:狡兔跧伏於柎側。柎,枓上橫木,刻兔形,致木於背也。
《義訓》:復棟謂之棼。今俗謂之替木。
【譯文】
《說文》中提到:棼,指的是復屋屋頂之棟。
東漢王延壽《魯靈光殿賦》中形象地描述道:刻如狡兔般的木構件,蜷伏於柎的旁邊。柎,指的是施於枓口之上的橫木,可以雕刻為兔子的形狀,一般是放置在其下木構件的背部,以承托上部的荷重。
《義訓》中解釋說:復棟,可以稱為「棼」。這種復棟今日的俗稱為「替木」。
椽
《易》:鴻漸於木,或得其桷。
《春秋左氏傳》:桓公伐鄭,以大宮之椽為盧門之椽。
《國語》:天子之室,斫其椽而礱之,加密石焉。諸侯礱之,大夫斫之,士首之。密,細密文理。石,謂砥也。先粗礱之,加以密砥。首之,斫其首也。
《爾雅》:桷謂之榱。屋椽也。
《甘泉賦》:璇題玉英。題,頭也。榱椽之頭,皆以玉飾。
《說文》:秦名為屋椽,周謂之榱,齊魯謂之桷。
又:椽方曰桷,短椽謂之梀。恥綠切。
《釋名》:桷,確也;其形細而疏確也。或謂之椽;椽,傳也,傳次而布列之也。或謂之榱,在檼旁下列,衰衰然垂也。
《博雅》:榱、橑、魯好切。桷、梀,椽也。
《景福殿賦》:爰有禁楄,勒分翼張。禁楄,短椽也。楄,蒲沔切。
陸德明《春秋左氏傳音義》:圜曰椽。
【譯文】
《周易·漸卦》中有一卦象描繪:飛落屋檐的鴻鳥緩緩向上,尋找落腳之處,或能立於椽桷之上,始得安定。
《春秋左氏傳》中載:魯桓公時曾聯合諸侯伐鄭,獲勝而返的宋人取鄭國太廟屋頂上所用之椽而歸,將其椽用於盧門之上。
《國語》中提到:天子宮室的屋椽,需先砍削齊整,再打磨其外形,最後需用密石琢磨,使其光潔圓潤;諸侯宮室的屋椽,砍削成形後,仍需打磨表面;大夫邸宅的屋椽,則只要削斫成形即可;士人屋舍之椽,只需將椽頭砍削整齊,無須再做修飾。所謂「密」,指的是細密的紋理。石,則指用於做表面磨礱的砥石。要先將椽子粗略地打磨,然後用砥石細密地琢磨,使表面現出木質的細密紋理。所謂「首之」,就是將椽頭削斫整齊即可。
《爾雅》中有釋:桷,可以稱為「榱」。二者指的都是屋椽。
《甘泉賦》中描述:用美玉裝飾的宮椽之端頭熠熠生輝。題,這裡指「端頭」。屋檐處出露的榱椽之端頭,都用玉石加以裝飾。
依《說文》的解釋:秦人所稱的屋頂之椽,周人稱為「榱」,齊魯人稱為「桷」。
還有一種說法:椽,若其截面為方形,則稱為「桷」;短椽,可稱為「梀」。恥綠切。
《釋名》中有言:桷,有「確」的意思;因其形也細,其布列也疏,故其外觀齊整明確。也可以將其稱為「椽」;椽,有「傳」的意思,上下接序,傳而布列。也可以稱為「榱」,榱有「衰」義,因其沿屋槫循序向下布列,有如人之情衰意疏,形意低垂的感覺。
《博雅》中說道:榱、橑、魯好切。桷、梀,這四個字的字義相通,都有「椽」的意思。
《景福殿賦》:於是在宮室之翼角就有了禁楄,其形如獸肋之分布,如鳥翼之舒張。禁楄,指的是房屋轉角處檐下所施短椽。楄,蒲沔切。
隋唐時人陸德明在《春秋左氏傳音義》中提到:屋槫上用以承托屋蓋望板之構件中,截面為圓形者,可稱為「椽」。
檐余廉切。或作櫩。俗作「簷」者非是
《易·繫辭》:上棟下宇,以待風雨。
《詩》:如跂斯翼,如矢斯棘,如鳥斯革,如翬斯飛。疏云:言檐阿之勢,似鳥飛也。翼言其體,飛言其勢也。
《爾雅》:檐謂之樀。屋梠也。
《禮》:復廇重檐,天子之廟飾也。
《儀禮》:賓升,主人阼階上,當楣。楣,前梁也。
《淮南子》:橑檐榱題。檐,屋垂也。
《方言》:屋梠謂之欞。即屋檐也。
《說文》:秦謂屋聯櫋曰楣,齊謂之檐,楚謂之梠。橝,徒含切。屋梠前也。庌,音雅。廡也。宇,屋邊也。
《釋名》:楣,眉也,近前若面之有眉也。又曰:梠,梠旅也,連旅旅也。或謂之槾;槾,綿也,綿連榱頭使齊平也。宇,羽也,如鳥羽自蔽覆者也。
《西京賦》:飛檐[1]。
又:鏤檻文[2]。,連檐也。
《景福殿賦》梠椽櫋[3]。連檐木,以承瓦也。
《博雅》:楣,檐欞,梠也。
《義訓》:屋垂謂之宇,宇下謂之廡,步檐謂之廊,嵏廊謂之岩,檐謂之庮[4]。音由。
【注釋】
[1] 飛檐(niè):意為房屋的檐宇,高懸如飛。,高貌。
[2] 鏤檻(jiàn)文(pí):經過雕鏤的欄檻,繪有紋飾的連檐。檻,有勾闌義。,《法式》:「,連檐也。」《說文·木部》:「,梠也。」徐鍇《系傳》:「,即連檐木也,在椽之耑際。」耑,意為物之一端,則「」是施於椽之端頭的連檐木。
[3] 梠椽櫋:三國魏何晏《景福殿賦》:「梠緣邊,周流四極。」《文選》李善註:「言以梠緣屋邊隅,周匝流移,至於四極。《說文》曰:梠,秦名屋綿聯,楚謂之梠也。」可知,其原文為「梠緣邊」,意為「梠緣屋邊隅」,即屋檐之義。《法式》誤抄為「梠椽櫋」,但釋其義為:「連檐木,以承瓦也。」
[4] 謂之庮(yóu):,有「連檐」義。庮,屋檐。《集韻·尤韻》:「庮,檐謂之庮。」則庮亦似有「連檐」義。
【譯文】
《周易·繫辭下》在談及「大壯」的卦義時有「上為屋棟,下為檐宇,以棟宇為屋舍,為人遮風避雨」這樣的描述。
《詩經》中描述道:端莊的宮室端正佇立,屋宇的形態如鳥翼般舒展;屋宇檐口處的椽桷之端,如箭矢般向外凸顯;屋蓋上覆蓋的茅草,如鳥的羽毛般平撫舒展;宮室的屋蓋與翼角,飄飄躍躍如鳥翅飛展。其註疏中談到:這裡描寫的是飄逸的檐宇形態,如鳥展翅欲飛的樣子。翼,說的是房屋的形體;飛,說的是屋頂的態勢。
《爾雅》中提到:檐,可以稱為「樀」。亦即房屋之檐梠。
《禮記·明堂位》中有:層疊的檐霤,雙重的檐宇,這是天子廟堂的外觀所應採用的裝飾。
《儀禮》中描述道:賓客來臨,欲登階而上,站在阼階上的主人,應當立於屋楣之下恭禮奉迎。楣,指的是房屋前檐立柱間的梁額。
《淮南子》中有這樣的描述:加以雕鏤的檐橑,經過裝飾的椽頭。檐,指的是屋頂四坡的下垂之處。
《方言》中說:屋梠,指的是檐口處的欞。亦即屋檐。
《說文》中解釋說:秦人將屋檐處的聯櫋稱為「楣」,齊人則稱其為「檐」,楚人稱之為「梠」。另有一些術語,如橝,徒含切。指的是房屋前部的檐檁。庌,音雅。指的是屋檐之下四周的廊廡。宇,則指屋頂四周檐口的邊緣。
《釋名》中有釋:楣,義近人眼之眉,有如就在面前,如臉面之上有眉毛的意思。又有說:梠,有「梠旅」義,旅,有「末端」義,則梠可承托屋椽之末端;連旅旅者,所連之旅即為屋椽之末端。或也可以稱為「槾」;槾,即綿綿之義,有如綿連椽子的端頭,使其齊而平整。宇,有羽毛之義,就好像鳥兒身上的羽毛,可以將自己的身體加以遮蔽覆蓋一樣。
《西京賦》中有「房屋的檐宇,高懸如飛」的描繪。
還有「雕鏤的勾闌,裝飾的檐」等描述。,即連檐。
《景福殿賦》中有一句話:「梠緣邊。」意為梠緣屋邊隅。《法式》中抄為「梠椽櫋」,誤。這裡所說的「梠」指的是連檐木,用來承托檐口處的屋瓦。
《博雅》中解釋道:楣,即指檐欞,也就是「梠」,即「屋檐」的意思。
《義訓》對「房屋」作釋,其中有:屋垂,稱為「宇」;宇下四周的房屋,稱為「廡」;步檐,稱為「廊」;依山而造的廊廡,可以稱為「岩」;檐,稱為「庮」,亦即連檐。音由。
舉折
《周官·考工記》:匠人為溝洫,葺屋三分,瓦屋四分。各分其修,以其一為峻。
《通俗文》:屋上平曰陠。必孤切。
《匡謬正俗·音字》:陠,今猶言陠峻也。
唐柳宗元《梓人傳》:畫宮於堵,盈尺而曲盡其制;計其毫釐而構大廈,無進退焉。
皇朝景文公宋祁《筆錄》:今造屋有曲折者,謂之庯峻。齊魏間,以人有儀矩可喜者,謂之庯峭,蓋庯峻也。今謂之舉折。
【譯文】
《周禮·冬官考工記》中有言:灌溉及排水溝渠的開鑿與房屋的營造是工匠們的專務。用茅草覆蓋的房屋,屋頂起舉高度以其進深跨度三分計之;用瓦覆蓋的房屋,屋頂起舉的高度以其進深跨度四分計之。將其進深跨度尺寸分為三份或四份,以其中一份為其屋頂起舉之高。
《通俗文》中說:房屋屋頂坡度平直者,稱為「陠」。必孤切。
《匡謬正俗·音字》中有:陠,今日仍有人將「陠峻」作為形容詞來使用的。
唐代文人柳宗元所撰《梓人傳》中描述道:將營造房屋的圖形繪於牆壁之上,將最為細微的尺寸也繪製出來,以使其充分符合房屋營造的各種制度;將柱額與梁栿的尺寸精確到毫釐不差,以確保沒有任何考慮不周的地方。
本朝景文公宋祁所撰《筆錄》中寫道:在今日的房屋營造中,若其屋頂坡度有曲折者,稱之為「庯峻」。這一詞語也見於北朝齊魏時期,見到那些儀態端方、規矩有致,令人欣喜之人,就稱其人形態「庯峭」,這一說法中也含有「庯峻」之義。今日房屋營造中,若遇「庯峻」一詞,則可用「舉折」一詞而代之。
門
《易》:重門擊柝,以待暴客。
《詩》:衡門之下,可以棲遲。
又:乃立皋門,皋門有閌;乃立應門,應門鏘鏘。
《詩義》:橫一木作門,而上無屋,謂之衡門。
《春秋左氏傳》:高其閈閎。
《公羊傳》:齒著於門闔。何休云:闔,扇也。
《爾雅》:閈謂之門,正門謂之應門。柣謂之閾,閾,門限也。疏云:俗謂之地柣,十結切。棖謂之楔,門兩旁木。李巡曰:梱上兩旁木。楣謂之梁,門戶上橫木。樞謂之椳。門戶扉樞。樞達北方,謂之落時,門持樞者,或達北檼,以為固也。落時謂之戺。道二名也。橛謂之,門閫[1]。闔謂之扉。所以止扉謂之閎。門辟旁長橛也。長杙即門橛也。植謂之傅,傅謂之突。戶持鎖植也。見《埤蒼》。
【注釋】
[1] 橛(jué)謂之(niè)。門(kǔn):語出《爾雅註疏》。橛,《說文》:「橛,弋也。從木,厥聲。一曰門梱也。」則「橛」有門梱義。門橛,或指古代豎於大門中央的短木。,《禮記正義》:「君入門,介拂,大夫中棖與之間,士介拂棖。(……君入必中門,上介夾,大夫介、士介雁行於後,示不相沿也。)」其疏:「,謂門之中央所豎短木也。棖,謂門之兩旁長木,所謂門楔也。介者,副也。」其意為入門之時,各行其位,不相沿,以示君臣之禮。閫,意為門檻、門限。可知,「橛」「」「閫」三者,在這裡似都是指位於門之中央的短木樁,即門限。
【譯文】
《周易·繫辭下》在解釋「豫」卦時說道:值夜之人在重重大門外敲打梆子,就是為了提防盜賊的到來。
《詩經·陳風·衡門》的詩句中有:即使在簡陋的門下也可以暫作憩息。
《詩經》中還提到:豎立起王宮外的皋門吧,那皋門顯得多麼宏偉高大;在王宮正門的位置上,再建造起應門吧,那應門又顯得那麼莊嚴肅穆。
《毛詩義問》中解釋說:在兩柱的上端橫施一木,就造起了一座門,在這門上卻沒有屋頂的覆蓋,如此簡陋之門,就是人們所說的「衡門」。
《春秋左氏傳》有一句話說:要將里巷入口處的大門,建造得高大挺拔。
《公羊傳》記載:弒君者宋萬擊碎對手仇牧的頭,並將其牙齒懸於門闔之上。何休解釋說:闔,就是門扇的意思。
《爾雅》及其「註疏」中對「門」做了詳細的解釋:閈,指的就是門;王宮的正門,稱為「應門」。柣,可以稱為「閾」,所謂「閾」,就是「門限」的意思。其註疏中解釋說:俗語中也稱其為「地柣」,十結切。棖,亦可稱為「楔」,楔,指的是門兩旁所豎立的木柱。李巡解釋說:楔,即指門檻之上兩旁的木柱。楣,亦稱之為「梁」,即指門戶之上所施的橫木。門的樞軸,可以稱為「椳」。即門扇之上所安的樞軸。若將門樞設置在門之北側,就稱為「落時」,如其疏中所解釋的:門戶中護持門之樞軸的立柱,若設在門頭北側上端的橫木之下,這門的結構就很堅固了。所謂「落時」,也稱之為「戺」。這裡提到了「落時」與『戺』兩個名稱。門橛,可以稱為「」,即指「門閫」。闔,指的是門扉。用來止扉,防止其轉動過大的短木樁,稱為「閎」。指在開敞之門的旁邊所立的稍長木樁。長杙,指的就是「門橛」,亦即門中央的短木樁。將門戶維持在閉鎖的狀態的木「植」,亦可以稱之為「傅」;傅,也可以稱為「突」。意思是說,在門戶處,立持木植,使其保持閉鎖的狀態。這一說法見於曹魏時人張揖所撰《埤蒼》中的描述。
《說文》:,門旁戶也[1]。閨,特立之門,上圜下方,有似圭。
《風俗通義》:門戶鋪首。昔公輸班之水,見蠡,曰:見汝形。蠡適出頭,般以足畫圖之。蠡引閉其戶,終不可得開,遂施之於門戶,雲人閉藏如是,固周密矣。
《博雅》:闥謂之門。、呼計切。扇,扉也[2]。限謂之丞、柣、橛、巨月切。機、,苦木切。也[3]。
《釋名》:門,捫也;在外為人所捫摸也。戶,護也;所以謹護閉塞也。
《聲類》曰:廡,堂下周屋也。
《義訓》:門飾金謂之鋪,鋪謂之[4],音歐。今俗謂之浮漚釘也。門持關謂之摙[5]。音連。戶版謂之[6],上音牽,下音先。門上木謂之枅。扉謂之戶,戶謂之。臬謂之柣。限謂之閫,閫謂之閱。閎謂之扊扅,上音琰,下音移。扊扅謂之[7],音坦。《廣韻》曰:所以止扉。門上樑謂之[8],音帽。謂之闒。音沓。鍵謂之[9],音及。開謂之[10]。音偉。闔謂之[11],音蛭。外關謂之扃,外啟謂之[12],音挺。門次謂之[13]。高門謂之[14],音唐。謂之閬。荊門謂之蓽。石門謂之庯。音孚。
【注釋】
[1] (gé),門旁戶也:「」為大門旁的小門。
[2] (xiè)、扇,扉也:《法式》引《博雅》:「、(呼計切。)扇,扉也。」「」與「扇」,皆為門之「扉」義。,門扇。《說文》:「,門扇也,從門,介聲。」
[3] 限謂之丞、柣(zhì)、橛、巨月切。機、(niè),(kǔn)苦木切。也:此句意為,如上所舉諸字,皆有「」之義。丞,門檻,門限。《爾雅·釋宮》:「限謂之丞。」柣,門檻。《爾雅·釋宮》:「柣謂之閾。」晉郭璞註:「閾,門限。」橛,指門橛,或豎於門中央的短木,即「門限」。機,意為門限。《爾雅·釋宮》:「機,也。」,意為門橛,即門限。,清王念孫疏證:「,或作『梱』,又作『閫』。界於門者曰『切』,中於門者曰『梱』,二者皆所以為限,故皆曰『門限』也。」
[4] 鋪謂之(ōu):鋪,亦稱之為「」。,指古代門上所施金屬鋪首或裝飾。
[5] 門持關謂之(liǎn):《楚辭補註》:「五臣云:又刻鏤橫木為文章,連於上,使之方好。[補]曰:連,《集韻》作『槤』,門持關。」門持關,指用於連接兩門,將之鎖閉的橫木,又稱為「」,或稱「槤」。
[6] 戶版謂之(qiǎn xiǎn):「戶版」,稱「」。,《集韻·先韻》:「,戶樞謂之。」《玉篇·竹部》:「,戶籍也。」《周禮註疏》:「版,名籍也,以版為之。今時鄉戶籍謂之戶版。」可知「戶版」(或「」)有兩義:一為門樞;二為戶籍。
[7] (dǎn):意為門閂。
[8] 門上樑謂之(mào):疑指門楣。,《說文·木部》:「,門樞之橫樑,從木,冒聲。」清朱駿聲《通訓定聲》:「門上為橫木,鑿孔以貫樞者,在門下即門限,楣也。」
[9] 鍵謂之(jí):鍵即門之關牡。,《博雅》釋曰:「戶牡也。」《廣韻》釋曰:「戶鍵也。」清杭世駿《訂訛類編》卷三:「鍵。關牡也。所以止扉。或謂之剡移(即扊扅)。」
[10] (wěi):《廣韻·佳韻》:「,斜開門。」則有「開門」之義。
[11] 闔謂之(dié):闔,義同「」,即關閉門戶的意思。,《廣韻·屑韻》曰:「,門閉。」
[12] (tǐng):意為門向外開啟。《集韻·回韻》:「門外啟謂之。」
[13] 門次謂之(jiàn):門次,即門前之義。,《玉篇·門部》:「門次也。」
[14] (táng):意為高門。
【譯文】
《說文》有釋:,指的是大門旁的小門。閨,是一種特別設立的門,其外觀輪廓為上圓下方的形式,類似於古人舉行禮儀時所持的玉圭。
《風俗通義》中解釋:門戶之上的鋪首。古時公輸班來到水邊,看見了蠡,就說:「把你真實的樣子顯露出來。」蠡恰好伸出了頭,公輸班就用腳將其形象畫了下來。蠡又將自己的外殼封閉了起來,公輸班始終無法使其重新打開,於是公輸班就將這一形象用在門戶的設計製作上,意思是說,人若能像蠡這樣將自己閉藏起來,就十分安全周密了。
《博雅》解釋說:闥,指的是門。、呼計切。扇,兩字都是「門扉」的意思。門限,也可以分別稱為「丞」「柣」「橛」巨月切。「機」「」,這幾個字都與「」,苦木切。即「門限」的意思相同。
《釋名》說:門,有捫,即拍打、觸摸之義;是說在門之外為人們所拍打、撫摸。戶,就是「保護」的意思;也就是要起到謹慎保護、密閉封塞的作用。
《聲類》中提到:廡,指的是堂下四周的房屋。
《義訓》為「門」作釋:門上的金屬裝飾稱為「鋪」,「鋪」又稱為「」,音歐。今日俗稱門扇上的「浮漚釘」。門的持關,稱為「」。音連。門戶之版,即門扇,稱為「」,前一個字音牽,後一個字音先。門上所施的橫木,稱為「枅」。門扉,也可稱為「戶」;戶,可以稱為「」。臬,稱為「柣」。限,稱為「閫」;閫,稱為「閱」。閎,稱為「扊扅」;前一個字音琰;後一個字音移。扊扅,稱為「」,音坦。《廣韻》解釋說:,是用來限止門扉的。門上的橫樑稱為「」,音帽。也可以稱為「闒」。音沓。鍵,稱為「」,音及。將門打開,稱為「」。音偉。將門閉合,稱為「」。音蛭。從外面將門閉鎖,稱為「扃」;把門向外開啟,稱為「」。音挺。門次,即門前,稱為「」。高門,稱為「」。音唐。,亦稱為「閬」。由柴荊所造之門,稱為「蓽」。由石頭所造之門,稱為「庯」。音孚。
烏頭門
《唐六典》:六品以上,仍通用烏頭大門。
唐上官儀《投壺經》:第一箭入謂之初箭,再入謂之烏頭,取門雙表之義。
《義訓》:表楬,閥閱也。楬音竭,今呼為欞星門。
【譯文】
據《唐六典》所載:六品以上官員的署廨或宅第門前,仍可採用烏頭大門制度。
經初唐時代上官儀刪改修定的《投壺經》中提到:投入壺中的第一箭,稱之為「初箭」;若投入第二箭,就稱為「烏頭」,以取烏頭門之雙柱有雙表之義。
《義訓》中解釋說:表楬,就是「閥閱」的意思。楬,音竭。表楬,今日又被人們稱之為「欞星門」。
華表
《說文》:桓,亭郵表也。
《前漢書注》:舊亭傳於四角,面百步,築土四方;上有屋,屋上有柱,出高丈余,有大版,貫柱四出,名曰桓表。縣所治,夾兩邊各一桓。陳宋之俗,言「桓」聲如「和」,今人猶謂之和表。顏師古雲,即華表也。
崔豹《古今注》:程雅問曰:堯設誹謗之木,何也?答曰:今之華表,以橫木交柱頭,狀如華,形似桔槔;大路交衢悉施焉。或謂之表木,以錶王者納諫,亦以表識衢路。秦乃除之,漢始復焉。今西京謂之交午柱。
【譯文】
《說文》解釋說:桓,指的是古代驛站前作為標識的立柱。
據唐人顏師古撰《漢書注》中的描述:舊時的亭郵分布於天下四方,以利驛傳;亭郵有其規制,其基址每面長為百步,用夯土築造一個四方台座;台座之上立有屋舍,在屋舍之上另立有柱,其柱出屋的高度約為一丈有餘,柱上端施以大版,其版穿過立柱,呈縱橫交叉的形式,伸向四個方向,人們稱此柱為「桓表」。若是在縣的治所之前,則各立一根桓柱,夾立於門前兩側。南朝陳宋時人的習慣,將「桓」字之音發聲為「和」,因而今日之人仍然稱這種桓柱為「和表」。顏師古解釋說,這裡的「桓表」或「和表」指的就是「華表」。
晉人崔豹撰《古今注》「問答釋義」節中有:程雅提問說:堯帝時,曾設立誹謗之木,這指的是什麼?回答說:即指今日所稱的「華表」,其形式是用橫木在立柱上端貫穿交錯,類如開放的花朵一樣,外形很像是農家用來汲水灌溉所用的桔槔;在通衢大道的交叉口上,多會設立這種上有橫版的立柱。也可以稱其為「表木」,以表達或象徵王者有虛心納諫的意向,也可以用來標識出大路的交叉口。秦代時,將這種具有納諫意義的表木廢除了,漢代又開始恢復這一做法。今日西京長安城中所立的表木,人們稱為「交午柱」。
窗
《周官·考工記》:四旁兩夾窗。窗,助戶為明;每室四戶八窗也。
《爾雅》:牖戶之間謂之扆。窗東戶西也。
《說文》:窗,穿壁以木為交窗。向北出牖也。在牆曰牖,在屋曰窗。欞,楯間子也;櫳,房室之疏也。
《釋名》:窗,聰也,於內窺見外為聰明也。
《博雅》:窗、牖,虛諒切。也[1]。
《義訓》:交窗謂之牖,欞窗謂之,牖牘謂之篰。音部。綺窗謂之廲音黎。音婁[2]。房謂之櫳。
【注釋】
[1] (xiàng):即窗戶。
[2] 綺(qǐ)窗謂之廲(lí lóu):綺窗,意為經過細緻雕斫或繪飾的窗子。廲,意即經過雕飾,形狀優雅,光線明亮的窗子。
【譯文】
《周禮·冬官考工記》中描述夏世室:在室的四面牆上,每面有兩個夾窗。窗,能夠增加透過門戶進入室內的光線;每一室都開四個門八個窗。
《爾雅》釋言:在窗子與門戶之間的那個地方,是可以設置為屏扆之處。這裡說的是窗子之東、門戶之西的那一段屏牆。
《說文》為「窗」作釋:窗,就是穿透牆壁,在所開鑿的牆洞口內以木交接形成交窗。交窗是在北牆上所開的窗牖。在牆上開鑿的窗子稱為「牖」,在房屋室壁上開鑿的窗子稱為「窗」。欞,就如欄楯橫杆間的欞子,窗框之間亦如之;櫳,或窗上的欞條,可以為房室的通風采光提供可通透的洞疏。
《釋名》亦解釋說:窗,就是「聰」的意思,透過窗,人能夠從室內窺見室外,有如人之耳聰目明。
《博雅》有言:房屋中所設的窗子和戶牖,都包含有「」,虛諒切。亦即「方向」「朝向」的含義。
《義訓》釋窗:交窗,可以稱為「牖」;欞窗,可以稱為「疏」;牖牘,似指窗牖之上的木片,可以稱為「篰」,音部。即以「竹簡」之義譬喻之;綺窗,可以稱為「廲音黎。音婁。」,指的是經過雕琢裝飾,形式精美雅麗的窗。房屋之,或言屋室之壁上所開的洞疏,稱之為「櫳」。
平棊
《史記》:漢武帝建章後[1],平機中有騶牙出焉[2]。今本作「平櫟」者誤。
《山海經圖》:作平橑,雲今之平棊也。古謂之承塵。今宮殿中,其上悉用草架梁栿承屋蓋之重,如攀額、樘柱、敦㮇、方槫之類,及縱橫固濟之物,皆不施斤斧。於明栿背上,架算桯方,以方椽施版,謂之平[3];以平版貼華,謂之平棊;俗亦呼為「平起」者,語訛也。
【注釋】
[1] 建章:漢武帝時於長安所建造的建章宮。據《史記·孝武本紀》載,漢武帝時,因柏梁台發生火災,以方士言「越俗有火災,復起屋必以大,用勝服之,於是作建章宮,度為千門萬戶」。《史記·封禪書》亦載。(gé):此處當為「閣」義。《史記·滑稽列傳》載:「建章宮後重櫟(指後(閣)屋頂之下的天花平棊)中有物出焉,其狀似麋。」
[2] 平機:據《看詳》「諸作異名」條釋「平棊」:「其名有三:一曰平機,二曰平橑,三曰平棊。」則這裡的「平機」,為古代房屋室內天花版,即「平棊」的別名之一。「平機」似為漢代時對「平棊」的稱謂。騶(zōu)牙:一種古人所稱的動物名。《冊府元龜·總錄部·博物》引東方朔言建章宮後所出物:「昔所謂騶牙者也。……其齒前後若一,齊等無牙,故謂之騶牙。」
[3] 平(àn):殿堂建築室內天花的一種,與平棊相類似,但其承托天花版的方椽所構成的網格比較細密,一般其背版之下不再增加繪飾性的圖案。
【譯文】
《史記》中記載:在漢武帝建造的建章宮後閣內,在其平棊上曾出現過一種被稱為「騶牙」的異獸。當今的人們將室內的吊頂天花稱作「平櫟」,這種稱謂是一種誤說。
《山海經圖》中提到:在房屋室內營作平橑,說的就是今人所稱的「平棊」。古人將這種平棊稱為「承塵」。在今日的宮殿室內,在平棊之上,採用的都是草架梁栿,用以承托其上屋蓋的荷重,如攀拉之杆、柱頭之額、屋內撐柱、矮立柱、檐方屋槫之類,以及與之相配套的縱橫交叉的加固與支撐性構件,這些都是不加以精雕細琢的草架構件。如果在露明的梁栿背上,用枓栱承挑用來托架天花版的算桯方,並在細密網格的方椽之上,施以覆蓋天花的背版,就稱為「平」;若是在平展的天花背版下貼以裝飾性華文圖案,就稱為「平棊」;俗語中也有將這種天花版稱為「平起」的,這其實是一種以訛傳訛的誤稱。
斗八藻井
《西京賦》:蒂倒茄於藻井,披紅葩之狎獵。藻井當棟中[1],交木如井,畫以藻文,飾以蓮莖,綴其根於井中,其華下垂,故云倒也。
《魯靈光殿賦》:圜淵方井,反植荷蕖。為方井,圖以圜淵及芙蓉,華葉向下,故云反植。
《風俗通義》:殿堂象東井形,刻作荷菱。菱,水物也,所以厭火。
沈約《宋書》:殿屋之為圜泉方井兼荷華者,以厭火祥。今以四方造者,謂之斗四。
【注釋】
[1] 藻井當棟中:藻井正位於屋內槫棟之下。室內施藻井,至遲在漢末三國時已有。三國韋誕《景福殿賦》:「芙蓉側植,藻井懸川。」三國何晏《景福殿賦》:「繚以藻井,編以疏。」
【譯文】
張衡《西京賦》在描繪宮殿的室內時說:蓮藕的花蒂倒植於藻井,反披的紅花重接下垂。藻井正位於房屋正中的槫棟之下,以木方相交形如井狀,其內繪以藻紋,飾以蓮莖,並將蓮荷的根部連綴於井中,將雕刻精美的花朵向下倒垂,這就是所以稱為「倒」的原因所在。
王延壽《魯靈光殿賦》也描述說:圓形的水潭,方形的井口;反植的荷蕖,倒垂下花蒂。其注言:在室內天花版上營造成方井的形式,在井內繪以圓形的深潭和美麗的芙蓉,芙蓉的花朵與莖葉倒垂向下,因而稱其為「反植」。
《風俗通義》中說:殿堂內的藻井,有如天上星宿東井的式樣,井內刻以荷菱。菱,是水生植物,可以起到厭火的作用。
南朝人沈約在所撰的《宋書》中有說:在殿屋之內,營構出圓形的藻井,亦可營構為方井的形式,其內裝飾以水中的荷花,用來抑制潛在的火患。現今的藻井,若採用四方形式建造,可以稱為「斗四藻井」。
勾闌
《西都賦》:舍欞檻而卻倚,若顛墜而復稽。
《魯靈光殿賦》:長塗升降,軒檻曼延。軒檻,勾闌也。
《博雅》:闌檻、櫳梐,牢也。
《景福殿賦》:欞檻邳張,鉤錯矩成;楯類騰蛇,槢以瓊英;如螭之蟠,如虬之停。欞檻,勾闌也。言勾闌中錯為方斜之文。楯,勾闌上橫木也。
《漢書》:朱雲忠諫攀檻,檻折。及治檻,上曰:「勿易,因而輯之,以旌直臣。」今殿勾闌,當中兩栱不施尋杖,謂之折檻,亦謂之龍池。
《義訓》:闌楯謂之柃,階檻謂之闌。
【譯文】
《西都賦》中描述:不依憑欄杆,卻側身斜倚;差一點跌倒墜下,卻又勉強停立了下來。
《魯靈光殿賦》亦有描繪:修長的閣道,上上下下;蜿蜒的勾闌,曲折綿延。軒檻,指的就是勾闌。
《博雅》解釋說:闌檻、櫳梐,都有「牢」的意思,亦即「勾闌」之義。
《景福殿賦》對「勾闌」做描繪:台基上的勾闌,高大修長,蔓延伸展;勾闌上的欄版或直方或曲環,左右相連,前後接續;殿台基座上經過雕鏤與裝飾的勾闌宛如騰躍的長蛇,勾闌上各個接合部位的連接構件裝飾以鮮麗的文采,星星點點,有如玉石般鑲嵌於欄杆之上;那修長蜿蜒的勾闌,恰似螭龍盤伏於地上,又如虬龍曲臥於殿階。欞檻,指的就是勾闌。其中還特別提到勾闌的欄版上交錯而成的方斜紋樣。楯,指的是勾闌上的橫木,亦即欄杆的扶手。
《漢書》中記錄:漢臣朱雲,忠貞直諫,遭受責打,手攀勾闌,據理力爭,折斷欄杆。事後臣子要對勾闌加以修治,皇帝說:「不用更換欄杆了,就這樣修整一下,保持斷檻式樣,以表示對忠直諫臣的褒獎。」今日大殿前勾闌,當中兩栱間位置不施尋杖,欄杆扶手在這裡斷開,這段斷開的欄杆稱為「折檻」,也有人稱其為「龍池」。
《義訓》中亦有釋:闌楯,稱為「柃」;階檻,稱為「闌」;其實指的都是勾闌。
拒馬叉子
《周官·天官》:掌舍設梐枑再重。故書「枑」為「拒」。鄭司農云:梐,榱梐也;拒,受居溜水涑橐者也。行馬再重者,以周衛有內外列。杜子春讀為梐枑,謂行馬者也。
《義訓》:梐枑,行馬也。今謂之拒馬叉子。
【譯文】
《周禮·天官冢宰》有記載:執掌王舍保衛之官,會在王舍外設兩重梐枑,即防護柵欄。因而有將「枑」寫為「櫃」的。如鄭司農的解釋:梐,有「榱梐」之義;櫃,是將梐枑設於接受王舍居室屋頂雨水下滴處的位置之上。說行馬再重,是因為王舍周圍的保衛措施有內列與外列之分。東漢經學家杜子春將這種保衛性設施稱為「梐枑」,指的就是「行馬」。
《義訓》解釋說:梐枑,指的就是「行馬」。也就是今天所說的拒馬叉子。
屏風
《周官》:掌次設皇邸。邸,後版也。謂後版屏風與染羽,象鳳凰羽色以為之。
《禮記》:天子當扆而立。又:天子負扆南鄉而立。扆,屏風也。斧扆為斧文屏風於戶牖之間。
《爾雅》:牖戶之間謂之扆,其內謂之家。今人稱家,義出於此。
《釋名》:屏風,言可以屏障風也。扆,倚也,在後所依倚也。
【譯文】
據《周禮·天官冢宰》:周代宮中主管天子禮儀帳幕諸事準備的官員,稱為「掌次」,負責設置皇邸事務。邸,就是天子身後所立之屏風。所謂的後版屏風與染羽,就是在天子身後的立版上用染有像鳳凰羽毛一樣的色彩的鳥羽加以裝飾。
《禮記》中有言:天子立於屏扆前的正中。又言:天子是背倚著屏風,面向南而站立的。所謂「扆」,就是屏風。斧扆,指於屏風之上繪以斧紋,並將其置於戶牖之間,即窗牖之東、門戶之西的位置上。
《爾雅》解釋說:窗牖與門戶之間的那個位置,稱為「扆」,即屏扆,在屏扆之內,就屬於室家居處的空間了,故屏扆之內稱之為「家」。今日之人所稱的「家」,其本義就是從這一概念中演繹出來的。
《釋名》亦釋:所謂「屏風」,意思是對往來之風能夠加以屏蔽阻障。所謂「扆」,有「倚」的意思,就是在身後有可以倚靠與倚恃之物。
槏柱
《義訓》:牖邊柱謂之槏。苦減切。今梁或槫及額之下,施柱以安門窗者,謂之柱[1],蓋語訛也。,俗音蘸,字書不載。
【注釋】
[1] 柱:如《法式》所釋:以「柱」來指稱「槏柱」是一種語訛;這個「」字,俗音為「蘸」,但在諸種字書上未曾見過此字。
【譯文】
《義訓》中提到:窗牖的邊柱稱為「槏」。苦減切。現今的營造中,在梁栿或槫檁及柱頭闌額或屋內額之下,若施以立柱,在兩柱之間安裝門窗,這種柱被稱為「柱」,但是這種稱謂其實是一種語訛。「」這個字,俗語中的發音為「蘸」,在各種字書上不見有與這個字相關的記載。
露籬
《釋名》:樆,離也,以柴竹作之。疏離離也。青、徐曰椐。椐,居也,居其中也。柵,跡也,以木作之,上平,跡然也[1]。又謂之撤;撤,緊也,詵詵然緊也。
《博雅》:椐、巨於切。栫、在見切。藩、篳、音必。欏、[2]、音落。杝,籬也。柵謂之[3]。音朔。
《義訓》:籬謂之藩。今謂之露籬。
【注釋】
[1] 柵,跡也,以木作之,上平,跡然也:《法式》釋「跡」與「柵」同,以木作之,上平。這裡的「跡然」,未知是否即為「跡然」之義。其義難推知。「跡()」或為「賾」之形訛,「賾然」即為整齊的樣子。
[2] (luò):籬笆。
[3] 柵謂之(shuò):「柵欄」稱作「」。
【譯文】
《釋名》解釋說:樆,得名於「離」,用柴木或竹子製作。稀稀疏疏的樣子。青州與徐州一帶的人稱之為「椐」。椐,為「居住」之義,亦即居住於其中之義。柵,得名於「跡」,用木條製作,木條上部找平,如足跡般連成一線。又可稱為「撤」;撤,有「緊」的意思,大概就是用眾多的木條緊密相鄰而接之義。
《博雅》對如下幾個字作註:椐、巨於切。栫、在見切。藩、篳、音必。欏、、音落。杝,這幾個字都含有「籬笆」之義。柵,可以稱為「」,指的也是籬笆。音朔。
《義訓》解釋說:籬,可以稱為「藩」。今日則可稱其為「露籬」。
鴟尾
《漢紀》:柏梁殿災後,越巫言海中有魚虬,尾似鴟,激浪即降雨。遂作其象於屋,以厭火祥。時人或謂之鴟吻,非也。
《譚賓錄》:東海有魚虬,尾似鴟,鼓浪即降雨,遂設象於屋脊。
【譯文】
東漢人荀悅編撰的《漢紀》中有載:漢武帝時營造的柏梁台遭火災之後,來自東南越地的巫師進言說:大海之中有類如魚形的虬龍,其尾又與兇悍的鴟鳥之尾相似,這種魚虬,若騰躍於海上,激起巨浪就能夠引發空中降雨。漢武帝於是就將尾巴像鴟鳥之尾的魚虬形象施造於殿閣屋宇之上,以起到防止或壓制火災,保證房屋平安吉祥的作用。當時的人亦有將這種鴟尾式屋頂裝飾稱之為「鴟吻」的,顯然不正確。
唐人所撰的《譚賓錄》中也提到:東海之中有魚形的虬龍,其尾與鴟鳥之尾十分相似,此龍若掀起波浪就會在空中引發降雨,故而人們將這種有類如鴟鳥之尾的魚虬形象施設於房屋屋脊之上。
瓦
《詩》:乃生女子,載弄之瓦。
《說文》:瓦,土器已燒之總名也。旊,周家磚埴之工也。旊,分兩切。
《古史考》:昆吾氏作瓦。
《釋名》:瓦,踝也。踝,確堅貌也,亦言腂也,在外腂見之也。
《博物志》:桀作瓦。
《義訓》:瓦謂之[1]。音觳。半瓦謂之[2]。音浹。謂之[3]。音爽。牝瓦謂之瓪。音版。瓪謂之[4]。音還。牡瓦謂之[5],音皆。謂之[6],音雷。小瓦謂之[7]。音橫。
【注釋】
[1] (hú):指瓦坯。
[2] (jié):有兩義:一,未燒透的瓦。《玉篇·瓦部》:「,半瓦也。」二,瓦相掩。《集韻·叶韻》:「,瓦相掩。」
[3] (shuǎng):沒有燒透的瓦器。《玉篇·瓦部》:「,半瓦也。」
[4] (huán):《說文·广部》:「,屋牝瓦下。」清人朱駿聲《通訓定聲》:「凡瓦下載者曰『牝』,上覆者曰『牡』。」意為屋上仰蓋的槽瓦。
[5] 牡瓦謂之(jiē):牡瓦,指屋瓦中的覆瓦。,指牡瓦,即屋瓦中的上覆之瓦。
[6] 謂之(léi),其意與「」,亦指屋瓦中的上覆之瓦。
[7] 小瓦謂之(héng),意為「小瓦」。《集韻·庚韻》:「小瓦謂之。」
【譯文】
《詩經·小雅·斯干》中有詩句:如果生下的是女孩,就讓她把玩織布時用的紡磚。
《說文》中有釋:瓦,是經過燒制之土器的總名稱。旊,或瓬,是周代時專門負責製作瓦器的工匠。旊(瓬),分兩切。
三國時人譙周所撰《古史考》提到:是上古時夏代的昆吾氏創造了瓦。
《釋名》中有釋:瓦,有「踝」的意思。踝,體現的是確立且堅固的外觀;也可以將瓦形容為「腂」,因其類如腂之腫脹,在房屋之外,就可以看見。
《博物志》則認為:是上古時的夏朝末代君主桀時才創造出了瓦。
《義訓》釋「瓦」:瓦,可以稱為「」。音觳。半瓦可以稱為「」。音浹。「」又可以稱為「」。音爽。牝瓦或仰瓦,稱為「瓪」。音版。瓪,亦可稱為「」。音還。牡瓦或覆瓦,稱為「」,音皆。「」又可稱為「」,音雷。小瓦則可以稱為「」。音橫。
塗
《尚書·梓材篇》:若作室家,既勤垣墉,唯其塗塈茨。
《周官·守祧》:職其祧,則守祧黝堊之。
《詩》:塞向墐戶。墐,塗也。
《論語》:糞土之牆,不可杇也。
《爾雅》:鏝謂之杇[1],地謂之黝,牆謂之堊。泥鏝也,一名「杇」,塗工之作具也。以黑飾地謂之黝,以白飾牆謂之堊。
《說文》:、胡典切。墐[2],渠吝切。塗也。杇,所以塗也。秦謂之杇,關東謂之槾。
《釋名》:泥,邇近也,以水沃土,使相黏近也。塈猶煟;煟,細澤貌也。
《博雅》:黝、堊,烏故切。、峴又乎典切[3]。墐、墀、塈、[4]、奴回切。[5]、力奉切。[6]、古湛切。塓、莫典切。培、音裴。封,塗也。
《義訓》:塗謂之塓,音覓。塓謂之[7],音壠。仰塗謂之塈。音洎。
【注釋】
[1] 鏝(màn)謂之杇:鏝,有兩義:一,泥工塗牆的工具。《爾雅·釋宮》:「鏝謂之杇。」唐陸德明釋文引李巡云:「泥鏝,一名『杇』,塗工之作具。」二,塗抹。杇,亦有兩義:一,泥鏝,俗稱「瓦刀」,泥工塗牆壁的工具。後作「圬」「」。《爾雅·釋宮》:「鏝謂之杇。」晉郭璞註:「泥鏝。」郝懿行義疏:「《釋文》引李巡云:泥鏝,一名『杇』,塗工之作具。是也。」二,塗飾,粉刷。《論語·公冶長》:「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杇也。」
[2] (xiàn):塗抹。墐:用泥塗塞。《說文》:「墐,塗也。從土,堇聲。」《詩經·豳風·七月》:「穹室熏鼠,塞向墐戶。」毛傳:「墐,塗也。」
[3] (xiàn)、峴又乎典切:本為山名,又有「小而高的山嶺」義。《法式》在這裡插入「峴又乎典切」,似是將「峴」與「」做比較,有二字發音相同之意。
[4] (néi):《法式》原文為「懮(奴回切)」,僅從發音已知,其字誤,其義亦有訛。梁注本改為「(奴回切)」。《說文·巾部》:「,墀地,以巾之。……一曰箸也。」清王筠《句讀》:「先雲『巾』,是抆拭也;後雲『箸也』,是塗塈也。」《玉篇·巾部》:「,著也,塗也。」
[5] (lǒng):塗泥。
[6] (xiàn):塗抹。《廣韻·豏韻》:「,塗也。」
[7] 塓謂之:「塓」與「」亦都具有塗抹、塗飾之義。
【譯文】
《尚書·周書·梓材篇》:如若人們要營造室家屋舍,先已辛勤造立了屋院垣牆,之後就應當將屋頂覆以茅草,塗以灰泥。
《周禮·春官·守祧》:在自家家廟舉行祭祀前,除了修葺廟宇,掃除灰垢外,還要將地面塗黑,將牆面刷白,以展示其廟之新,表達敬祖之意。
《詩經·豳風·七月》:將北向的窗子堵塞,並將門戶加以塗抹修整,以防禦冬日的寒風。所謂「墐」,就是塗抹、塗塞之義。
《論語》中載孔子之言:以糞土壘築之牆,極易朽爛垝壞,不可再在其外塗抹灰泥,修飾牆面,以求華美了。
《爾雅》:鏝,與「杇」的意義相同,都是泥工所用的抹子,也都有塗抹、塗飾之義;地,可以塗為青黑之色;牆,應當以白土塗刷其表面。所謂「泥鏝」,也稱為「杇」,指的是泥瓦匠塗抹牆地表面時所用的工具。以青黑之色塗飾的地面,稱為「黝」;以白土塗飾的牆面,稱為「堊」。
《說文》亦有釋:,胡典切。墐,渠吝切。兩個字都是塗抹、塗飾之義。杇,塗泥之工具,亦有塗抹、塗飾之義。關中秦地之人稱其為「杇」,關東之人則稱之為「槾」。
《釋名》釋曰:泥,有貼近之義,若將水摻入土中,土會變得黏濕,使相鄰之物相互黏合貼近。塈,也可以稱為「煟」;「煟」之本義為光明、明亮,這裡是說經過泥土塗飾的牆面或屋面,表面細澤,透出光亮。
《博雅》中解釋說:黝、堊、烏故切。、與『峴』字音一樣,也是乎典切。墐、墀、塈、、奴回切。、力奉切。、古湛切。塓、莫典切。培、音裴。封,這十二個字都有一個共同的含義,就是「塗抹」「塗飾」之義。
《義訓》釋曰:塗,可以稱為「塓」;音覓。塓,亦可以稱為「」;音壠。仰首塗飾屋室之內的頂部,亦可以稱為「塈」。音洎。
彩畫
《周官》:以猷鬼神祇。猷,謂圖畫也。
《世本》:史皇作圖。宋衷曰:史皇,黃帝臣。圖,謂圖畫形象也。
《爾雅》:猷,圖也,畫形也。
《西京賦》:繡栭雲楣,鏤檻文[1]。五臣曰:畫為繡雲之飾。,連檐也。皆飾為文彩。故其館室次舍,彩飾織縟,裛以藻繡,文以朱綠。館室之上,纏飾藻繡朱綠之文。
《吳都賦》:青瑣丹楹,圖以雲氣,畫以仙靈。青瑣,畫為瑣文,染以青色,及畫雲氣、神仙、靈奇之物。
謝赫《畫品》:夫圖者,畫之權輿;繢者,畫之末跡。總而名之為畫。倉頡造文字,其體有六:一曰鳥書,書端象鳥頭,此即圖畫之類,尚標書稱,未受畫名。逮史皇作圖,猶略體物;有虞作繢,始備象形。今畫之法,蓋興於重華之世也。窮神測幽,於用甚博。今以施之於縑素之類者謂之畫;布彩於梁棟枓栱或素象什物之類者,俗謂之裝鑾;以粉、朱、丹三色為屋宇門窗之飾者,謂之刷染。
【注釋】
[1] 繡栭(ér)雲楣,鏤檻文:語出《西京賦》:「雕楹玉磶,繡栭雲楣。三階重軒,鏤檻文。」《文選》注曰:「繡栭雲楣。(栭,枓也。楣,梁也。皆雲氣畫如繡也。善曰:王褒《甘泉頌》曰:采雲氣以為楣。)」又:「鏤檻文。(檻,欄也。皆刻畫,又以大板,廣四五尺加漆澤焉。重置中間蘭上,名曰軒。善曰:《西都賦》曰:重軒三階。王褒《甘泉頌》曰:編玳瑁之文。《聲類》曰:,屋連綿也。)」意為枓與梁楣上圖繪出如繡的雲氣,還有精雕細刻的欄檻與繪有彩紋的連檐。
【譯文】
《尚書·周書·周官》中提到:古之巫覡以圖畫描繪鬼與神祇的形象。猷,為圖畫之義。
《世本》:黃帝時的臣子史皇開始繪作圖畫。東漢末人宋衷註:史皇,是黃帝的臣子。圖,指的是圖畫形象的意思。
《爾雅》:猷,其意為圖,即畫事物的形象。
《西京賦》:枓與梁楣上圖繪出如繡的雲氣,還有精雕細刻的欄檻與繪有彩紋的連檐。五臣注《文選》說:畫出如繡雲一般的彩飾。,指的是檐部的連檐木。其上都裝飾以文采。故宮館屋室,宿衛休沐之所,彩飾精緻繁縟,用藻繡加以纏繞,用紅綠之色繪以華文。堂館屋室之上,纏繞裝飾以藻繡紋樣,並以紅綠的色彩描繪出各樣的華文。
《吳都賦》:用青色為門戶的邊緣描繪以瑣文,用紅色刷染塗飾房屋的柱楹,在其上圖繪出空靈的雲氣,並勾畫出騰雲駕霧的神仙靈異。青瑣,是以瑣文為圖案,用青色染為圖底,並畫出雲氣及各種神仙、靈怪、奇異之物。
南朝齊梁時畫家謝赫所撰《畫品》中寫道:所謂「圖」,是繪畫的開端;所謂「繢」,是繪畫中的次要之事。總稱為「畫」。黃帝時的倉頡創造了文字,當時的文字有六種形體:一是鳥書,其字的端頭比象鳥頭,這就如同圖畫一樣,但仍稱其為「字書」,並沒有賦予其畫名。到了同是黃帝時的史皇首創繪圖,他還是描繪物體的大致外形;有虞氏開始在物體上作畫,初步描繪出物體較為完備的形象。今日的繪畫之法,大概興起於上古舜帝姚重華的時代。繪畫的作用,既可以窮盡天下的神奇變化,也可以探究與預測世間的幽深道理,在應用上有著十分廣博的範圍。今日,將圖像繪於白色的細絹之上者,稱為「畫」;在房屋的梁棟、枓栱,或室內的器物、用品之上圖繪以彩畫者,俗話中可稱之為「裝鑾」;若以粉、朱、丹三種顏色遍塗於房屋的門窗等之上,以做裝飾者,則稱為「刷染」。
階
《說文》:除,殿階也。階,陛也。阼,主階也[1]。陛,升高階也。陔,階次也。
《釋名》:堦,陛也。陛,卑也,有高卑也。天子殿謂之納陛,以納人之言也。階,梯也,如梯有等差也。
《博雅》:戺、仕巳切。橉,力忍切。砌也。
《義訓》:殿基謂之隚。音堂。殿階次序謂之陔。除謂之階,階謂之墑。音的。階下齒謂之墄。七仄切。東階謂之阼。霤外砌謂之戺。
【注釋】
[1] 阼(zuò),主階也:古時稱大堂前東面主人迎接賓客的台階。《儀禮·士冠禮》:「主人玄端爵,立於阼階下。」鄭玄註:「阼,猶酢也,東階所以答酢賓客也。」
【譯文】
《說文》:除,指的是殿堂之階。階,也可以稱作「陛」。阼,是主人所立與所登之階。陛,是可以使人拾級而上,登堂入室的踏階。陔,是指踏階的層級。
《釋名》:堦,其義同「階」,亦有「陛」之義。陛者,登臨殿堂之階,其雖位處卑下,卻可以區別出高貴與卑微。天子殿堂之階,稱之為「納陛」,以喻能夠接納人臣諫言之意。階,踏步之階梯,如同梯子有高下等差一樣。
《博雅》:戺、仕巳切。橉,力忍切。兩個字都有「砌」的意思。
《義訓》:殿堂的台基,稱為「隚」。音堂。登殿踏階的次序,稱為「陔」。除可以稱為「階」;「階」可以稱為「墑」。音的。踏階層級的下齒稱為「墄」。七仄切。屋前東側的踏階稱為「阼階」。屋檐雨水滴落處之外所砌踏階上的斜石稱為「戺」。
磚
《詩》:中唐有甓。
《爾雅》:瓴甋謂之甓[1]。磚也[2]。今江東呼為瓴甓。
《博雅》:[3]、音潘。瓳[4]、音胡。[5]、音亭。治、甄、音真。[6]、力佳切。[7]、夷耳切。瓴、音零。甋、音的。甓、[8],磚也。
《義訓》:井甓謂之[9],音洞。塗甓謂之[10],音哭。大磚謂之瓳[11]。
【注釋】
[1] 瓴甋(líng dì)謂之甓:瓴甋,長方磚。又有瓦溝義。甓,本義為磚,又有用磚砌築義。《爾雅·釋宮》:「瓴甋謂之甓。」晉郭璞註:「磚也,今江東呼『瓴甓』。」
[2] (lù)磚:《廣雅·釋宮》:「甓,磚。」清王念孫《眾經音義》卷十四引《通俗文》曰:「狹長者謂之磚。」又釋「磚」:「《廣韻·仙韻》:『磚,磚瓦。』」
[3] (pān):瓳,大磚,大磚。
[4] 瓳(hú):瓳,意為大磚。
[5] (tíng):磚。《廣雅·釋宮》:「,磚也。」
[6] (léi):磚。《廣雅·釋宮》:「,磚也。」
[7] (yí):磚。《廣雅·釋宮》:「,磚也。」
[8] (lù):磚。
[9] 井甓:砌井所用之磚。(tóng):井壁。《廣雅·釋宮》:「,甃也。」《廣韻·東韻》:「,井甓,一雲『甃』也。」
[10] 塗甓:即未及燒就而成的泥磚,即磚坯。塗,有「泥」義。甓,為磚。(kū):《字彙》:「苦谷切,音哭。土墼也。」未燒的磚,即磚坯。《玉篇·土部》:『。土墼也。』」
[11] 瓳:大磚。
【譯文】
《詩經·陳風·防有鵲巢》:中庭內有用磚鋪砌的至大門的路。
《爾雅》:瓴甋,可以稱為「甓」。也就是說「磚」是一種長方形的磚。今日的江東人呼其為「瓴甓」。
《博雅》:、音潘。瓳、音胡。、音亭。治、甄、音真。、力佳切。、夷耳切。瓴、音零。甋、音的。甓,也都是磚。
《義訓》:甃砌井壁的磚,即甓,稱為「」,音洞。未及燒就的磚坯,即土墼,稱為「」,音哭。大尺寸的磚稱為「瓳」。
井
《周書》:黃帝穿井。
《世本》:化益作井。宋衷曰:化益,伯益也,堯臣。
《易傳》:井,通也,物所通用也。
《說文》:甃,井壁也。
《釋名》:井,清也,泉之清潔者也。
《風俗通義》:井者,法也,節也;言法制居人,令節其飲食,無窮竭也。久不渫滌為井泥。《易》云:井泥不食。渫,息列切。不停污曰井渫,滌井曰浚。井水清曰冽。《易》曰:井渫不食。又曰:井冽寒泉。
【譯文】
《周書》:是黃帝開創了穿鑿水井以提供飲用水的最先嘗試。
《世本》:是夏代人化益始創水井的開鑿甃砌。宋衷解釋曰:化益,即伯益,上古帝堯時的臣子。
《周易·雜卦》:井,有通達之義,也表達了萬物可以互通互用的意思。
《說文》:甃,指井壁。
《釋名》:井,本義為清冽純淨,有如清涼潔淨的泉水一樣。
東漢應劭《風俗通義》中解釋說:井,如同國之法度一樣,亦如人之節操一般;意思是說,依據法度來節制居處之人,使得人們能夠在飲食上加以節制,則井中之水就可以無窮竭了。如果一口井很久都不做清除污水雜質,就會在井中積累泥垢。《周易》中說:淤積了井泥的水是不能飲用的。渫,息列切。經過浚治之井,其水潔淨清澈,故稱「井渫」;對井加以清泄洗滌,稱為「浚」。若井水清冷潔淨,就稱「冽」。《周易》中說:經過清理渫治之井,其水清潔可飲,卻無人飲用。又說:清冽之井水,冰冷之寒泉,其水可飲。
總例
【題解】
在《法式》的內容構架中,對於現代人學習與了解中國古代建築而言,最重要的部分當屬各作制度,包括壕寨制度、石作制度、大木作制度、小木作制度、瓦作制度、泥作制度、磚作制度、彩畫作制度,甚至雕木作、竹作、旋作、鋸作,等等。這些部分的主要內容及相關名詞,在《總釋上》與《總釋下》中,都有一些概略性述及。
除了各作制度之外,《法式》中也特別提到當時房屋營造中一些基礎性的施工方法,如方位之取正、基址地面及房屋標高之取平、房屋台基及牆柱等取直等問題。這些在房屋施工中無可迴避的問題,《法式》作者在《總釋下》「總例」一節中用了很少的筆墨就做出了一個扼要的表述。
房屋施工中還常常會遇到確定房屋各部分比例的問題,在平面或裝飾中的取圓、取方或方中圓、圓中方等問題,以及一些特殊但會較常遇到的正多邊形,如正八邊形、正六邊形的形式確定問題等,這些都是古代工匠們必須熟知的重要技巧。《總釋下》「總例」一節用了「取圜方」「諸徑圍斜長」幾個命題,將這些問題概要性的涵蓋於其中。
這裡特別提到的「方一百,其斜一百四十有一」,或「圜徑內取方,一百中得七十一」,其實涉及的是古代的一個重要比例,即與的問題。這一問題,甚至與古代人的宇宙觀、空間觀有所關聯。中國人相信宇宙的模式是「天圓地方」,或大地的模式是「外圓內方」,如此就會將方圓關係,特別是源之於方圓關係的或的比例關係運用到房屋規劃與營造的各種可能的比例之中,例如筆者在上世紀80年代發現的唐宋時期建築中檐高(橑檐方上皮標高)與柱高(外檐檐柱柱頭標高)之間存在之的有趣的比例關係,就是一個典型例子。
此外,《法式》中除了各作制度之外,還用了多卷的篇幅,特別述及了宋代營造中各作做法中的功限計算與料例計算。功限與料例,既與古代營造中的施工備料,即施工結束之後的費用結算有關,也與參與施工的匠役人員的數量、每日勞動定額及對於其所付出的勞動價值的給付有所關聯。這種將勞動力計入付酬範疇的計量思維,也多少反映了北宋社會已經開始出現了一點商業經濟的萌芽。這一部分的內容,不僅對於了解宋代房屋營造的諸多方面有著重要的補充作用,而且對於研究宋代的經濟、文化與社會形態,也有著重要的參考意義。
《總釋下·總例》中有關「長功」「中功」「短功」「諸式內功限」「本功及其增減」與「取料規則」「營繕計料」正好覆蓋了其正文中所專門列出的「功限」與「料例」兩個方面的內容。
本節圖樣參見卷第二十九《總例圖樣》圖29-1、圖29-2。
諸取圜者以規,方者以矩。直者抨繩取則,立者垂繩取正,橫者定水取平。
【譯文】
凡求取圓形,要用圓規;求取方形,要用矩尺。若求直線,則以繃直之繩抨墨而取之;求物之豎直於地,則用垂懸之繩而取其直正;求物之橫平,則採用平穩的水平之器而求取之。
諸徑圍斜長依下項:
圜徑七,其圍二十有二。
方一百,其斜一百四十有一。
八棱徑六十,每面二十有五,其斜六十有五。
六棱徑八十有七,每面五十,其斜一百。
圜徑內取方,一百中得七十一。
方內取圜,徑一得一。八棱、六棱取圜准此。
【譯文】
各種直徑、周長、斜長的計算方式,依據以下各項:
圓的直徑為7,其圓的周長就是22。
邊長為100的正方形,其方之內的對角線斜長為141。
正八邊形的直徑若為60,其八個邊每一邊的邊長為25,其兩個對角間的斜線長度為65。
正六邊形的直徑若為87,其六個邊每一邊的邊長為50,其兩個對角間的斜線長度則為100。
若在一個圓形之內,求取其內接正方形的邊長,則若以其圓徑為100,則其內接正方形的邊長,即為71。
若在一個正方形之內求取其內切圓的直徑,則圓的直徑與其外切正方形的邊長之比為1∶1。若在正八邊形、正六邊形內,求取其內切圓的直徑時,所取的比率與之相同。
諸稱廣厚者,謂熟材;稱長者,皆別計出卯。
【譯文】
諸房屋營造材料中,凡以「廣」與「厚」等術語稱其尺寸者,都應該是經過初步加工,截面形態主要為矩形的熟材;在計算材料的長度時,應將其兩端的榫卯長度單獨計算進來,以防在構件加工過程中,因榫卯加工而影響構件主體的長度。
諸稱長功者,謂四月、五月、六月、七月;中功謂二月、三月、八月、九月;短功謂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正月。
諸稱功者謂中功,以十分為率,長功加一分,短功減一分。
【譯文】
所謂「長功」,指的是四月、五月、六月、七月;「中功」,指的是二月、三月、八月、九月;「短功」,指的是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正月。
所謂的「功」,應當以「中功」為標準,將其定為十分,則長功應加一分,短功應減一分。
諸式內功限並以軍工計定,若和僱人造作者,即減軍工三分之一。謂如軍工應計三功即和僱人計二功之類。
【譯文】
在各種造作制度不同等級做法的匠作法式內,其功限的計算均以廂軍工匠的功限為標準計算與確定,若將其折算為僱傭人匠的造作功限,即按軍工功限的標準,減除三分之一後計算即可。也就是說,假如軍工所做功限應計為3功,則可折合為僱傭人匠所作功限的2功計之。
諸稱本功者[1],以本等所得功十分為率。
諸稱增高廣之類而加功者,減亦如之。
諸功稱尺者,皆以方計。若土功或材木,則厚亦如之。
【注釋】
[1] 本功:即以該作制度所用等級相應之做法計算的功限。參見卷第二十六《諸作料例一》「障日㼧等」條:「其竹,若㼧瓦結,六椽以上,用上等;四椽及瓪瓦六椽以上,用中等,㼧瓦兩椽、瓪瓦四椽以下,用下等。若闕本等,以別等竹比折充。」又卷十九《大木作功限三》「殿堂梁、柱等事件功限·柱」條:「柱:每一條長一丈五尺,徑一尺一寸,一功。(穿鑿功在內。若角柱,每一功加一分功。)如徑增一寸,加一分二厘功。……若長增一尺五寸,加本功一分功。……或用方柱,每一功減二分功。若壁內暗柱,圜者每一功減三分功,方者減一分功。」
【譯文】
各種稱為本功的功限,都是將其作制度本等工作相應功限計為十分,以作為計算其作制度其他功限的基準比率。
凡計算功限時,若因其高與面廣尺寸之增加而增加所計功限者,若其高與面廣尺寸減少時,也應以同樣方式減少其所計功限。
以尺寸數計算的各作各等功限,應按其所計尺寸數的「平方」或「立方」計算。搬運或堆積土或材木所計功限,若以尺計其土或材木的厚度尺寸,亦應按其厚度尺寸數的「平方」或「立方」計算。
諸造作功,並以生材。即名件之類,或有收舊,及已造堪就用,而不須更改者,並計數於元料帳內除豁。
諸造作並依功限。即長廣各有增減法者,各隨所用細計。如不載增減者,各以本等合得功限內計分數增減。
【譯文】
各作制度中各種不同名件加工製作所用功限,均以未經加工的原始材料計算。各作制度中各種不同類型的構件,若是用老舊構件,或已加工好,基本可用,不須更改者,要將其所計之功從原初計劃的材料帳目中減除。
各作制度中各種構件的製作加工,都應依據相應構件本等功限計算。若其構件長、廣等尺寸各有其增減計算方法者,也應各隨其增減數量仔細推算計入。如沒有相應增減計算方法者,則各將其增減之尺寸依據其在該構件之本等加工製作中應計入的功限數中所占比值,對所計功限加以增減。
諸營繕計料,並於式內指定一等,隨法算計。若非泛拋降,或制度有異,應與式不同,及該載不盡名色等第者,並比類增減。其完葺增修之類准此。
【譯文】
房屋營造與修繕工程中所需材料之計算,應在各作制度下不同名件營作制式之內,選擇並明確其中一個等第,作為一個用料標準,其他等第的用料計算則以各名件之不同等第與標準等第在尺寸等方面的差異,按比率逐一推算而出。若是不在標準計劃之內的用料費用支付,或所應用之營作制度不同,則應與諸名件營作制式不同,以及應該列入的各種不同名件與各名件之不同等級情況,都要依據其類別、根據其等第與尺寸差異按比率增減。其他修葺、補繕及增建、擴建等工程用料計算,亦與如上所說諸多不同情況應採用的方法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