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法師話素食護生 · (六)素食護生事跡
1.三寶威神加被,親身體驗被殺痛苦
人之入道,各有時節因緣。《勸戒類編》載,福建浦城令趙某長齋奉佛,其妻絕無信心。適值五十生辰,買許多生命,欲殺而宴客。趙謂:「汝欲祝壽,令此諸物皆死,於心安乎?」妻云:「汝之話均沒用的。依佛教,男女也不同宿,這些畜生也不殺,再過幾十年,滿世間通是畜生了。」趙無法可設,遂任他去。至晚妻夢至廚房,見其殺豬,自己已變成豬。廚子捉其四腿,置砧上殺。用 (1) 人從旁邊看,急叫彼救,皆不一應。殺了破肚抽腸,尚知其痛。豬殺已畢,又殺別物,己又變作別物,痛不可言。稍歇一刻,見一用人持一鯉魚。丫頭言:「將此鯉魚交廚子,為太太作魚羹。候太太起來,好作點心。」遂斬其頭尾,刮其鱗甲,斬作小丁。一丁一丁,都知其痛。痛極而醒,心驚膽顫 (2) 。丫頭持魚羹來請吃點心,不忍吃矣。令將所買之生,通通放生。以親嘗其味,故依夫吃素念佛,求生西方矣。汝妻或承三寶威神加被 (3) ,亦親嘗其味,而始回心也。(《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九《復淨善居士書二》)
【注釋】
(1) 用:通「傭」。
(2) 心驚膽顫:形容十分害怕。同「心驚膽戰」。
(3) 威神加被:威勢勇猛、不可測度的力量保佑。
【按】
這個《勸戒類編》記載的故事在前面引用過一次,這裡大師講得更加具體。其中縣令夫人的邪見是相當一些人不信因果輪迴的錯誤觀點。人受道德教化而有各自的因緣。《勸戒類編》記載的這個事例很奇特,親身體驗各種動物被殺的痛苦,自然覺悟,不再殺生吃肉。這顯然是因為縣令夫人宿有善根,得到三寶威神加被的結果。不然,一般人剛強難化,固執己見,很難改變。
2.代親至誠懺悔,母親即能吃素
誠之所至,金石為開 (1) 。又少實勝多虛,大巧不如拙。黃涵之作寧紹台道時,發心吃長素,勸其母亦吃,為備素菜,則但吃白飯。涵之函詢 (2) 作何法方可。光示代親至誠懺悔,業消則能吃矣。未一月而長素矣。(《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九《復章道生居士書三》)
【注釋】
(1) 誠之所至,金石為開:人的誠心所到,能感動天地,使金石為之開裂。比喻只要專心誠意去做,什麼疑難問題都能解決。
(2) 函詢:以書信方式查詢﹑詢問。
【按】
人的至誠心能感動天地。誠實的心念雖少,功用勝過大量的虛情假意;最善巧的方法不如老實行事。黃涵之做官時發心永久吃素,勸他的母親也吃素,但是母親只吃白飯,不肯吃素菜。他寄信給印光大師詢問方法,大師令他在佛前替母親至誠懺悔,業障消除就能吃了。他照著信中的話去做,沒到一個月他的母親果然吃素了。
3.孝子不吃肉,修成不壞身
汝父因病思食肉,以不知一切眾生皆是過去父母、未來諸佛,故任意殺食。若知是過去父母、未來諸佛,則此貪味之心直下 (1) 消滅烏有矣!
吾秦 (2) 當洪楊未亂 (3) 之先,興安某縣一鄉民與其母,居家貧,傭工養母。後其母死,止己一人,便不認真傭工。一日晝寢,夢其母痛哭而來,言:「我死變做豬,今在某處,某人殺我,汝快去救我。」其人驚醒,即往其處。見其殺豬之人與夢合,而豬已殺矣。因痛不能支 (4) ,倒地而滾,大哭失聲。人有問者,以無錢贖此死豬,言:「我心痛,不便直說。」從此發心吃素。鄉愚不知修行法門,遂募化燈油,滿一擔則挑送武當山金殿供燈。募人一燈頭油,三個銅錢,錢作買香燭供果用,已送過幾次。後有一外道頭子欲造反,事泄而逃,官府畫圖到處捉拿。其人與化油者同名姓相貌,因將化油者捉住。彼以母變豬化油對,不信。又得其賬簿人名數千,系出油錢的名,遂以為造反之名。在湖北邊界竹谿縣署,苦刑拷打,因誣服 (5) 定死罪。又解鄖陽府重審,彼到府稱冤,因說娘變豬化油事。知府甚有高見,以其人面甚慈善,決非造反之人。聞彼說娘變豬之話,謂:「汝說之話,本府不相信。本府今日要教汝開齋,端碗肉來令吃。」其人一手端碗,一手捉筷,知府拍省木逼著吃。其人拈一塊肉,未至口,即吐一口血。知府方知是誣,遂行文竹谿縣釋其罪,令在竹溪邊界蓮花寺出家。以蓮花寺,系興安鎮台、鄖陽鎮台,每年十月兩省在此寺會哨,故有名。其人出家後,一心念佛,頗有感應。後回陝西故鄉,地方人稱為周老禪師,建二小廟。洪楊亂,徒弟徒孫均逃去。將示寂 (6) ,與鄉人說:「我死以缸裝之,修一塔,過三年啟塔看,若壞則燒之,不壞則供於大殿一邊。」後啟塔未壞,供大殿內。現身為鄰縣縣少爺看病,病癒不受謝,云:「汝若念我,當往某處某寺來訪。」後來訪,言系大殿所供之僧名,閱之即是。因此香火成年不斷。
此人,印光之戒和尚之師公也。經五十八九年,其人名、廟名均忘之矣。此人若非娘變豬,亦不過一守分良民而已。若非鄖陽府逼令吃肉,肉未入口,血即吐出,則其案決無翻理。以彼視此肉,即同娘肉。以官威強逼,不敢不吃。未吃而心肝痛裂,故吐血。故官知其誣,而為設法行文釋罪,令其出家也。
汝父若知此義,必不至長思肉味。若再起此念,即作吃自己父母之肉想,則其念即消滅矣。人死變畜生尚是好的,若墮餓鬼、地獄中,比畜生不知更苦幾多萬萬倍。祈以此字與汝父看。不但不肯想吃肉,且不肯想長在此間做人。當一心念佛,求生西方,免得又復墮落三途惡道也。可曉得不了生死,縱有修行,亦難保來生後世不造惡業。以七十歲之老人,長齋多年,尚欲吃肉,何況來生後世能不造業而仍如今生修持乎?以故佛祖皆勸人求生西方也。以一生西方,即入佛境界。凡心已無,佛慧日開。較比參禪研教、大徹大悟、深入經藏者,勝過無量無邊倍矣(民廿九二月初二)。(《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六《復郁連昌昆季書》)
【注釋】
(1) 直下:立刻,馬上。
(2) 秦:中國陝西省的別稱。
(3) 洪楊未亂:「洪楊」指洪秀全、洪秀清。洪楊未亂指洪秀全、洪秀清發動太平天國起義之前。
(4) 痛不能支:悲痛得難以支撐。
(5) 誣服:謂無辜而服罪。
(6) 示寂:佛教指佛、菩薩或高僧死去。
【按】
這篇文章選自印光大師給郁連昌兄弟的回信。大師講道理注重用實例來說話。第一段指出郁居士父親想吃肉是因為不明白人類與動物在三世輪迴中的關係。第二段講了一個真實的故事,周老禪師因母親轉世為豬,自己戒殺吃素出家修行,成就肉身不壞的傳奇經歷。第三段交代故事的來歷。故事的主角周老禪師是印光大師戒和尚印海律師的師公(師爺爺)。並評論,周老禪師本來在母親去世後變懶了,經過母親轉世變豬及知府逼迫兩番刺激和考驗,才走上修行佛道。第四段囑咐郁居士將信給他父親看,希望啟發他的覺悟,不僅不願吃肉,而且不願在人間受苦,並進一步念佛求生淨土。
戒殺詩
[明]陶望齡
物我同來本一真,幻形分處不分神。
如何共嚼娘生肉,大地哀號慘煞人。
4.讀《疏》 (1) 明理不吃肉,不惜精神作慈善
接手書,不勝欣慰。自省如此,於當今之世實不多得。果能直進不退,則令嚴之薪傳 (2) 、孔孟之薪傳、佛祖之薪傳,俱可親得而實證矣。然於甘脆肥濃 (3) 不能放下,若約儒理論,尚無大緊要;若約佛理論,則便是行惡,非止意惡也。
民國十年,光至南京,魏梅蓀 (4) (系翰林,時年六十)謂光曰:「佛法某也相信,佛也肯念,師之《文鈔》也看過,就是吃不來素。」光謂:「富貴人習氣難忘,君欲吃素,祈熟讀光《文鈔》中《南潯放生池疏》,當數數讀,自不能吃肉食矣。」此系八月十二日話。至十月,彼六十生辰,恐人情有礙,往金山過生日,回家即長素矣。次年遂提倡開法雲寺念佛放生道場。今六十六矣,而於慈善事業,不惜精神,極力提倡。若立慈幼院,若每年施粥。若近二年來,戰事發生,收養老弱婦女於法雲寺,打數十間席棚令住,為之煮粥;戰事畢,量其遠近,發給路費令歸。一次有千多人,一次二千多人。每日吃了粥,令彼各念佛及觀音。三四次打仗,絕無一人受傷,且無一人生病,亦可謂難得矣。
閣下正當壯年,而且有大志,能自省察,自訟其過。果能自強不息,則生入聖賢之域,沒登如來封疆 (5) ,斷可必矣。勿以小得為足,勿以小過為無礙;勿以自性彌陀 (6) 為究竟,而不念西方彌陀;勿唯祈佛之默佑,而不於自己所感於佛之心中認真以行;則光所說三種薪傳之得,即可預為閣下賀。
又今之時世,壞至其極,其原由於不知因果報應及家庭教育。欲為挽回,宜注重此二法。而家庭教育,尤須注重因果報應,以因果報應能制人心。除此之外,任憑何法皆無救藥,以心不改良,則一法才立,百弊叢生矣。(《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九《復卓人居士書》)
【注釋】
(1) 《疏》:指《印光法師文鈔》中的《南潯極樂寺放生池疏》一文。
(2) 薪傳:全稱火盡薪傳。意思是火雖燒完,柴卻留傳下來。比喻思想﹑學術﹑技藝等世代相傳。
(3) 甘脆肥濃:指肉食。
(4) 魏梅蓀:1862~1932,名家驊,字梅蓀,晚號貞士,江寧人。1903年進士,任過翰林編修、山東東昌府知府。民國十年八月,其見印光大師,訴說信佛但吃不了素,大師令熟讀《南潯極樂寺放生池疏》,不到三個月就吃長素。民國十一年與其師馮夢華等居士提倡開南京法雲寺念佛放生道場,由印光大師擬訂章程。其對慈善事業不惜精神,極力提倡,如立慈幼院、每年施粥等。
(5) 如來封疆:封疆,即分封土地的疆界。如來封疆指佛的境界,特指西方極樂淨土。
(6) 自性彌陀:指眾生自性理體與阿彌陀佛所證得的法性理體一致。
【按】
此文是印光大師給卓人居士的回信。第一段表揚卓人居士能夠自省,鼓勵他獲得孔孟薪傳、佛法薪傳,批評他未能戒殺吃素。按照佛法的標準,吃肉就是作惡。
第二段講南京魏梅蓀居士的例子作為仿效的榜樣。魏居士也是信仰佛法而舍不掉肉食,但在印光大師當面開示的機緣下,讀大師撰寫的《南潯極樂寺放生池疏》而徹底覺悟,徹底吃素,對於各種慈善事業不惜精神,極力提倡。
第三段再次肯定卓居士的優點,並提出進一步的要求:一是注意避免小過,二是注重實修念佛。
第四段順便談亂世的原因,以及對治的方法在於提倡因果報應和家庭教育。
5.葷館子改素館子,生意更發達
華蓀職業,頗難修持。然有誠心,自有感應 (1) 。今以一事為證,北京阜城門內大街,有一大葷館子,名九如春,生意很發達。一夕經理夢無數人來,向他要命,心知是所殺諸物。與彼等說:「我一個人,償你們許多人命,哪裡償得完!我從今不做這個生意了,再請若干和尚念經念佛,超度 (2) 你們,好吧?」多數人應許曰:「好。」少數人不答應,曰:「你為幾圓或幾角錢殺我們多苦,就這樣太便宜你了,不行。」多數人勸少數人曰:「他若肯這樣做,彼此都好,應允許他。」少數人曰:「他可要實行才好。」經理曰:「決定實行,否則再來找我。」因而一班人便去。適到五更要殺的時候,店中夥計起來要殺,雞鴨等皆跑出籠四散了。趕緊請經理起來說之。經理云:「我們今天不開門,不殺跑出的。在店內的收起來,跑出去的隨他去。」天明請東家來,說夜夢,辭生意,決定不幹了。東家云:「你既不願殺生,我們不妨改章程,作素館子。」遂改做素食,仍名九如春。因此吃素的人頗多,更發達。汝果能發利人利物之心,至誠念佛及觀音聖號求加被,東家及經理之人則可取消殺豬一事。以京貨是正事,賣肉乃帶搭耳。
汝謂床上坐到念怕褻瀆,不知睡到也好念。但默念,勿出聲。汝母愛汝,謂吃素身體瘦弱,不知吃肉有毒不衛生且背命債。當婉勸汝母吃素念佛,求生西方,妻子亦令吃素。如不能淨素,總以家中不殺生為事。即買現成的也不可多吃。多吃多還,少吃少還,不吃則不還。汝果能將店中東家、經理感動,此後相繼提倡者必多。其功德由汝而始,利益大矣。(《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六《復琳圃居士書》)
【注釋】
(1) 感應:眾生有善根感動之機緣,佛應之而來,謂之感應。
(2) 超度:為救度亡靈,使其超脫苦難,請僧尼為亡者誦經拜懺。
【按】
第一段講了北京有九如春葷菜館改為素食飯館的實例,告訴琳圃居士,雖然在飯館工作很難修行,但是如果誠心感動了佛菩薩,也有轉變的機遇。第二段大師首先回答在床上可以默念佛號修行。接著勸王林圃居士委婉勸其母親、妻子戒殺吃素,即使不能淨素,也要家中不殺生,儘量少吃。「多吃多還,少吃少還,不吃則不還」,通俗地說明了吃肉的因果報應。
6.放生是感發人戒殺吃素之慈心
魚子 (1) 放生,載於編內,雖有佛言二字,亦未見出於何經,豈以此故,致人謗法。世有多少人放魚子乎?須知南方近海之處,與普通江海不同。海魚一見淡水即死,江河中魚一見鹹水即死,未能知其所出。縱能生,亦不能生矣!放生是感發人戒殺吃素之慈心耳,豈專欲以多為事,而作此不急之講求乎?
須知世間事,多有不能以理事論者。一友言:一年江北一處生蝗,地方人祈官去驗。有數里長,二三里寬。蝗子尚未生翅,蠕蠕動,有一尺多厚。人履其上,則陷下數寸。不禁驚煌之極,急令挖坑掩埋。而午後一場大雨,完全消滅矣。此蝗子究是何蝗所下之子?蓋其化生 (2) ,現此災象耳!今年江北亦有數寸厚蝗子者,火車軌道都沒,先須驅去,方敢開。凡修行人當在大關緊要處著力。若泛泛然講求,恐無此精力以克辦也!(《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八《復王硯生居士書二》)
【注釋】
(1) 魚子:魚卵。
(2) 化生:佛經所說眾生出生的四種方式之一:胎生、濕生、卵生、化生。
【按】
大師在這封書信中給王居士答疑。關於魚子放生,江慎修居士著的《放生殺生現報錄》記載說是佛言,大師說未見出於何經。大師主張放生是為了感發人們戒殺吃素的慈心,不要講究專門以多為事,如放生魚子。
第二段舉例講世間許多事不能以普通的道理去理解,如江北某年的蝗災。最後囑咐居士要把主要精力放在重要環節處著力。
7.求天滅蝗的一大感應
龍梓修在江北某縣作知縣,民以蝗蟲為災請驗。至一處,其地踏著頗松陷腳。問蝗蟲何在,雲腳下即是。有數寸厚,數里寬,十多里長。尚未長翅,翅成一飛,則將蔽天日。嚇極不敢出一言,遂拜天地,求賜民命。未經二三小時,忽大雷雨,蝗蟲隨雨而滅。此以不能設法,而求天滅蝗之一大感應也。若出令令燒埋殺,試問有此大力乎?(《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四《復章以銓居士書三》)
【按】
這一段是印光大師給章居士講的龍梓修在江北某個縣遇到蝗災,求天滅蝗的感應事例。遇到災變有兩種態度,一種是對抗,更加增長惡業;一種是真誠求佛菩薩靈感,修善積德,感動天地鬼神或佛菩薩加被,轉化災難。按因果規律來說,應該採取第二種方式。
8.念佛求蠅去
一幼女買一拍蠅器,遂見蠅即拍。未幾時,全屋均被蠅扒滿。其祖母遂大開門窗,念佛求蠅去,而蠅遂盡去。以此女尚有善根,遂以此相止彼殺業。否則日日殺生,己亦隨之夭壽 (1) 矣。(《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四《復章以銓居士書三》)
【注釋】
(1) 夭壽:短命﹐早死。
【按】
這一段講的是一個小女孩養成拍打蒼蠅的不好習慣,結果招來更多的蒼蠅。幸好她祖母信佛,念佛求佛,蒼蠅離開。三寶門中福好求,只要按照因果報應規律去做就能如願。
9.不忍食肉,不敢食肉
其次須認真茹素。人與動物原是同等,何忍殺其性命以充自己口腹?己身微受刀傷即感痛苦。言念及此,心膽慘裂,何忍殺生而食?況殺生食肉之人易起殺機 (1) ,今世之刀兵災劫皆由此而來。古語云:「欲知世上刀兵劫,但聽屠門夜半聲。」
世有許多人,雖明佛法道理,而視戒殺茹素為難行。民國十年,余往南京訪一友,其人請魏梅蓀見余,以「信佛念佛,而不能吃素」告。余令其熟讀《文鈔》中《南潯極樂寺修放生池疏》數十遍,即能吃素矣。以其文先說生佛心性不二,次說歷劫互為父母、兄弟、妻子、眷屬,互生;互為怨家對頭,互殺。次引《梵網》、《楞嚴》、《楞伽》經文為證。熟讀深思,不徒不忍食,且不敢食矣。魏居士未過二月即絕不食肉矣。又上海黃涵之居士之母不能食素,且不信食素為學佛要事。黃涵之函詢其法,余令其於佛前朝夕代母懺悔業障 (2) 。以母子天性相關,果能志誠,必有感應。涵之依之而行,月余,其母便吃長素矣。時年八十一,日課佛號二萬聲,至九十三歲去世。
余望一切大眾從今日起注意戒殺茹素,並勸自己之父母子女及親友共同茹素。要知此亦護國息災之根本方法也。今日余所講者為護國息災之意義,而實行方法乃在念佛茹素。諸君幸勿以為淺近而不介意也。(《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上海護國息災法會法語》)
【注釋】
(1) 殺機:殺人的念頭。
(2) 懺悔業障:自念無量劫中,由貪、嗔、痴作諸惡業,障蔽真性;今當清淨三業,於諸佛、菩薩眾前誠心懺悔,不敢覆藏。故云懺悔業障(三業者,身業、口業、意業也)
【按】
這是大師在上海護國息災法會上講的一段開示。第一段要求大家認真吃素;並說明吃素的理由是設身處地不忍殺,殺生導致戰爭災難。第二段講很多人雖然明白佛法道理,但對於吃素感到困難。大師舉了兩個實例來說明解決辦法。魏梅蓀的例子是認真閱讀戒殺放生的文獻,真正從心底覺悟殺生吃肉的不對,從而發起堅決的吃素之心。第二個例子是家中父母不能吃素,子女可以替父母誠心懺悔,在佛菩薩加被下能夠轉變父母的心念和行為,由吃肉改為吃素。最後大師對與會大眾提出大家都能夠念佛吃素的希望。
10.略緩西湖贖魚,急救被殺野狗
光於閏月初五下山,初七至申。所言西湖贖魚款,此不須撥。此時所最急須之款,即養狗費。以杭州市政府令人捕街上野狗,殺而丟之錢塘江中,已摔死百數十條。佛教會祈彼送之佛教會,已有近二千隻。每日一狗須一分五厘食費,二千則日需三十元。尚有派人料理、死則焚燒等費。光亦捐一百元,又撥友人助款四五百元。貴會欲助此款,當匯杭州新市場龍翔橋功德林,交鍾康侯居士。彼收到,當寄收據以報。(《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五《復周伯遒居士書十一》)
【按】
這一段大約講的是1928年的事。1927年國民革命軍北伐占領杭州後,新的市政府拍賣西湖的放生魚,江浙佛教聯合會急想對策,募集善款向市政府申請贖買。印光大師為此撰寫了一篇《贖遷西湖放生魚募緣疏》。周伯遒居士捐款贖魚的時候,大師發現更緊急的事是養狗,如文所說。大師介紹佛教會救狗的情況,叫周居士將捐款用於養狗。
11.眾生皆有佛性,放生雙鵝往生
又其次女出嫁時,婿家送雙鵝行奠雁禮 (1) ,彼即放生於華亭山雲棲寺,已三年矣。彼二鵝每於晨昏上殿做課誦時,站殿外,延頸觀佛。今年四月,雄者先亡,人不介意。後雌者不食數日。彼來觀佛,維那 (2) 開示,令求往生,不可戀世。彼遂為念佛數十聲,鵝繞三匝,兩翅一拍,即死。拙仙因作《雙白鵝往生記》。噫,異哉!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堪作佛,鵝尚如是,可以人而不如鳥乎?(《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五《復周伯遒居士書二》)
【注釋】
(1) 奠雁禮:古代婚禮上新郎到女家迎親﹐獻雁為贄禮,稱奠雁。
(2) 維那:為寺中帶領僧眾修持之職僧。
【按】
這一段大師向周伯遒居士講述雙鵝往生的事跡。《淨土聖賢錄》記載自古以來有不少動物往生的事例,而這一事例發生在現代,更容易感發當代人的信心。這些事例證明佛經所說一切眾生都有佛性,也證明《佛說無量壽經》所說淨土法門普度一切,包括蜎飛蠕動一類的動物。因此,大師感嘆:「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堪作佛,鵝尚如是,可以人而不如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