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評與劇論 · 戲劇與人生

〔1〕 ——答一個不相識的朋友 ××先生: 你的來信收到已經很久,想有一個充分的時間來寫覆信,不想倒反而因此耽誤了。為著你所提出的同樣的問題——「怎樣寫劇本」,我曾得罪過一個雜誌的編者,誠如魯迅先生所說,「來信的問題是要請美國作家和中國上海的教授們做的」。因為我至今還不相信,「怎樣寫——」這一類的文章,對於實際從事文藝工作的年輕朋友們可以有什麼好處。 當然,我很感動於你來信的誠摯。附來的你的作品,也讀過了,你所說的「想寫一點像樣些的東西」的熱心與努力,也是從字裡行間可以感覺到的。我不能滿足你的要求為××雜誌寫你所指定了題目的文章,那麼讓我就從你的作品談起,寫一點我個人的看法和意見吧。 你的作品有了一個「正確的主題」,也富於戲劇概論之類書籍所告訴你的鬥爭與糾葛:父子之間,男女之間,新與舊,進步與沒落,你的教訓,你的道德觀念,你的同情都明白地表現在你的作品裡了。但,恕我率直,你的作品還是落於陳套和窠臼,而缺少著一個作品所必不可缺的一些新的,創造性的,前人未曾接觸過發掘過的東西。我們並不要求每個作家都得「出奇制勝」,獵奇地寫出怪僻而出人意表的人物與事件,你在一些戲劇作法之類的入門書中,也一定已經知道了可以作為戲劇題材的事件,大別起來只有三十幾個不同的境遇,但,我們要努力的是:要在同一個境遇(同一主題,同一性質的糾葛)之中,因為不同的性格、不同的時代、不同的環境,而釀造出一種不同的感動。父親是漢奸,兒子是愛國志士,這一類題材可以說已經寫濫了,但是寫濫了的題材並不一定妨害我們寫出一個好的作品,問題是在我們如何寫這個當漢奸的父親,如何寫這個作志士的兒子。漢奸有種種不同的性格、不同的環境,而劇作者的任務,是把這個特定性格的漢奸放在特定環境之中,依著真實性和必然性的法則,依著作者進步的世界觀、人生觀,而描寫出可能發生的鬥爭與糾葛。公式、概念、面譜,是藝術工作者的不能妥協的敵人。我們必須掙脫這些東西,而創造出清新豐富、使人感動的作品。你的「故事」不是和丁西林先生的新作《等太太回來的時候》很相像嗎?可是後者不就用極經濟的手法,活畫出一對不落窠臼而富於情味的父與子嗎? 戲劇的主要表現方法是用對話,這兒接觸到一個言語的問題。在你的作品中,用語也是太公式,太平板,太概念化了,特別是你那位作為愛國志士的人物。講人話!講活人講的話,講日常生活中所通用的話,這是一個最基本的要求。言語,最明白也是最特徵地代表著一個角色的性格,因此,一個角色的對話的死與活,就是這個角色性格的死與活的問題。我很難相信實際社會中,實際家庭的日常對話中(即使在爭論劇烈的時候),可以有如此「義正詞嚴」,如此「新聞社論」式的對話。抗戰以來,在所謂「抗戰劇本」中,我們很少有描寫刻畫得很成功的「正面人物」,這原因,我相信太多地使用公式的「抗戰言論」,恐怕就是使「正面人物」陷於乾枯乏味的原因。「只要並不靠這來解決國政,布置戰爭,在朋友之間,說幾句幽默,彼此莞爾而笑,我看是無關大體的。就算是革命專家,有時也負手散步,理學先生總不免有兒女,在證明著他並非日日夜夜,道貌永遠儼然」(魯迅:《一思而行》)。這不僅是運用對話,也就是描寫人物性格的最正確的指示。自然、精練,代表性格,入情入理,這是對話的要點。一個人的話有一個人的特有語彙、口氣、章法,這個人在某一特定境遇中只會講這個人的性格所能容許他說的對話。恰如其分,恰如其人,過火的對話只准在爭論劇烈的時候,而我們中國老百姓還有一個和外國人不同的地方,就是很少在對話中講出自己的哲學與理論。 我以為作為一個劇作者,最好能夠預先養成兩種習慣: 第一,是隨時隨地注意人民大眾,注意他們的生活,注意他們生活中的各種不同的言語,各種特有的表達情意的方法。即使是同一件事吧,這個人是吼叫,那個人是平靜地回答,另一個人也許只皺一皺眉頭,一言不發。再說,即使是同一個人吧,有誰能保證他在這場合和在那個場合會有不同的反應,不同的言語,不同的講法?多聽,多記,多分析和綜合,多想一想為什麼這個人如此講而那個人又如此說,多研究一下為什麼這個人只能如此說,而那個人又只能如此講。我想,寫下一句對話之後,作者如果能夠反覆誦讀幾遍,為劇中人設身處地地著想,假如我就是這個人,在這個場合,會不會講這句話,能不能講更恰當、更自然、更傳神的話?那麼我相信,呆板、公式、概念、不入情理的對話,一定可以清除掉的。 第二,寫下一場、一段,或者一個Sequence 〔2〕 之後,最好閉上眼睛,把方才寫下的在自己頭腦里、想像中「試演」一遍。換言之,就是在作者頭腦裡面,先布置一個「幻覺的」舞台,在這場合,作者不再是作者而是觀眾、批評家和鑑賞者了。在紙上寫下的人物、境遇、性格、對話,照寫下的程序,照作者想像的(企圖做到的)方式,一一在幻覺的舞台上展開,——假如我是一個觀眾,那麼對於劇中人物的行為、動作、心理變化、聲音笑貌、對話、動作、進行速度、節奏,是不是有覺得不合理,不入情,不統一,不調和,不順眼,「不是這麼一回事」,「不可能有這麼一回事」而使我覺得不舒服的地方?假如有,那麼這就是我以外的觀眾一定也可以有的感覺而必須改正的地方。導演排一個戲的時候常常先搭好整個骨幹,排好整幕戲的地位,而然後逐場逐段地「抽排」我以為在劇作者的幻覺舞台中,這種逐場逐段的「抽排」應該是帶排帶寫。閉著眼睛想,閉著眼睛「看」,看自己要創造的「正在創造中的人物」一遍又一遍地在幻想的舞台上出現,讓他們笑,讓他們哭,讓他們苦悶,讓他們鬥爭,不至讓他們和解,——這是劇本產生的陣痛,這是劇作者和劇中人的鬥爭,這也就是劇作者所應有的苦痛和歡欣。 戲劇是人生的縮影,在舞台上表現出來的正應該是壓縮精練了的人生,我們要把一天、一月、一年,乃至一生的人生壓縮到三小時的舞台上的演出,那我們必然地在舞台上就不能有「可有可無」的一言和一句,我們不能輕視一句對話的作用,它同時可以是「預備說明」,可以是性格刻畫,可以布置伏線,可以預示這個人的運命。一卷三十、五十萬言的長篇小說我們可以從容地在一個月之內讀完,可以慢慢地,或讀或輟地欣賞,而一部戲,那就強制它的觀眾,必須在三小時內觀賞完畢。冗慢和沉悶是戲劇的致命的敵人,在小說里可以有三五千字的性格描寫,在戲劇,一切性格描寫都只能迫縮到極精練的日常的生活的對話和動作之中。節約是作劇的本義,一句話和一行說明確切地表現一個性格和境遇,才是一個劇作者必須企圖達成的本領。 直言多罪,我所說的也許只是常識中的常識而已。 1944年夏 注 釋 〔1〕  收入《邊鼓集》,重慶美學出版社1944年出版。 〔2〕  情節的片斷,場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