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式謀殺的衰落 · 評格雷厄姆·格林的《問題的核心》
過去幾十年里出版的傑出小說中有很大比例是天主教作家寫的,很可以稱為天主教小說。這麼說的一個原因是,不僅現世與來世之間的衝突,而且聖與善之間的衝突,都成了普通不信教的作家無法利用的富有成果的主題。格雷厄姆·格林曾在《權力與榮耀》中成功地利用過一次,另一次用在《布賴頓硬糖》上的成功則有很大疑問。他最近的書《問題的核心》,說得儘可能客氣一些,並不是他最好的作品之一,給人的印象是結構機械,熟見的衝突像代數方程式一樣展開,對心理上的或然性沒有作任何嘗試。
故事輪廓如下:時間是在一九四二年,地點是在西非一個英國殖民地,沒有說明名字,大概是黃金海岸[1]。一個名叫斯考比少校的警察局副局長是天主教皈依者,他在一艘葡萄牙船的船長艙里找到了一封藏在那裡的寫有德國地址的信。這封信後來查明是私人信,完全沒有問題,但是,斯考比當然有責任把它交給上級當局。但是他為葡萄牙船長感到可憐,這種感情使他禁不住把信銷毀再也不向誰提起。據作者向我們解釋,斯考比是個正直得有些過分的人。他不喝酒,不受賄,不養黑人情婦,不玩弄官僚主義陰謀,事實上,他在各方面都因為為人太正直而不招人喜歡,就像正人君子阿里斯蒂德[2]一樣。他對葡萄牙船長的寬大是他的第一步墮落。在這以後,他的生活就成了一種以「唉,我們編織了一個多麼亂七八糟的網啊」為主題曲的寓言,在每一件事情上,都是他善良的心把他引入歧途。他同一個從遭到魚雷襲擊的船上救出的姑娘發生了戀情,開始時是出於同情。他繼續保持這戀情主要是出於責任感,因為如果拋棄她,那姑娘就會精神崩潰;他為了她而向妻子撒謊,免得她因妒忌而痛苦。由於他打算繼續他的姦情,他不去做懺悔,而且為了避免妻子懷疑,告訴她他去做了懺悔。這就使他做出了真正說得上是可怕的事來:一邊在犯該遭天罰的罪,一邊在領聖餐。到了這時,還有其他的糾葛,都是在同樣情況下引起的,斯考比最後決定,惟一出路是通過自殺這一不可寬恕的罪來達到解脫。絕不能讓任何人因為他的死而痛苦,他因此把它安排得看上去像一件意外事故。結果他弄糟了一個細節,大家都知道了他是自殺。本書以一位天主教神父認為斯考比也許不會遭天罰的暗示收尾,這樣的暗示的正統性頗可懷疑。不過,斯考比本人並不抱此種希望。他始終保持緘默,嘴唇緊閉、臉色發白,去了他純粹出於君子風度而認為必遭天罰的去處。
我並沒有把這故事情節加以醜化。甚至在披上現實主義細節的外衣的時候,它也像我指出的那樣荒誕可笑。最不對頭的顯然是斯考比的動機,姑且假定你可以相信,這動機也不足以解釋他的行動。第一個出現的問題是:為什麼把這故事的背景放在西非?除了其中一個角色是敘利亞貿易商以外,整個故事也可以發生在倫敦郊區。非洲人只是作為偶然提到的背景而存在的,整個時間裡實際縈繞在斯考比心中的事——黑人與白人之間的敵視,反對當地民族主義運動的鬥爭——根本沒有提到。的確,雖然相當詳細地給我們看到了他的思想,他很少表現出在考慮他的工作,即使考慮到了,也是一些繁瑣的方面,同時他從來沒有考慮到戰爭,儘管時間是一九四二年。他感興趣的只是自己走向天罰的歷程。以殖民地作背景,這顯得十分不可能,但這種不可能也存在於《布賴頓硬糖》中,把神學考慮硬加在任何地方的單純的人們頭上,必然會產生這個結果。
這本書的中心思想是,做一個犯錯誤的天主教徒也比做講道德的異教徒為好,精神上要更高尚。格雷厄姆·格林大概會贊同馬里丹[3]在提到萊昂·布洛瓦[4]時說的話:「只有一種悲哀,那就是當不了聖人。」本書扉頁上印的貝璣[5]的一句引語,大意是說,犯罪者居於「基督教義中心」,比任何別人都更了解基督教義,除了聖人之外。所有這些話都包含,或者可以使之包含相當陰森的暗示:普通人的規矩守禮是沒有價值的,任何一個罪都不比別的罪更壞。此外,人們在格林先生的態度中,不可能不感到一種自以為高人一等的意識,不僅在本書中,也在他的其他以明白無誤的天主教觀點寫的書中。他似乎也有自從波德萊爾以來流行的那個想法:遭到天罰有一種與眾不同之處。地獄是一種高級的俱樂部,入會只限於天主教徒,因為其他人,非天主教徒,都太無知,無法問罪,就像永世沉淪消亡的畜生。我們還被苦心地告知,天主教徒並不比別人好,他們也許更可能比別人壞,因為他們所受到的誘惑大。在現代的天主教小說中,不論在法國還是英國,都流行把壞神父寫進去,或者至少是不夠稱職的神父,作為不同於布朗神父的另一種口味(我想年輕的英國天主教作家的一個重要目標就是不要像切斯特頓)。但是與此同時——酗酒、放蕩、犯罪或者直接遭天罰——天主教徒仍保持了他們的優越感,因為只有他們知道善與惡的意義。附帶說一句,在《問題的核心》里以及在格林先生的大多數其他的書里都假定天主教會外的任何人都沒有對基督教義有最基本的了解。
這種把罪人聖人化的崇拜在我看來似乎是無關緊要的,在它的深處,也許藏著信仰的削弱,因為當人們當真相信地獄時,他們是不會這麼喜歡在地獄邊緣上裝出優雅姿態的。更明確地說,由於企圖用血與肉包裝神學思考,它在心理學上產生了荒誕現象。在《權力與榮耀》中,現世與來世價值的鬥爭是令人信服的,因為這不是發生在一個人的內心。一方面是神父,這個在有些方面是可憐的人,由於他相信自己的魔力而顯得有英雄氣概;另一方面是中尉,代表人間正義和物質進步,按照他自己的方式也是個英雄人物。也許他們可以互相尊重,但是卻不能互相了解。反正那位神父並沒有被賦予任何很複雜的思想。在《布賴頓硬糖》里,中心情景倒是很不可信的,因為它假定最粗野愚蠢的人僅僅由於當作天主教徒養大就可以在智力上有極大的靈敏性。賽馬場上的惡棍平基是魔鬼般的人,而他的智力更加有限的女朋友都懂得而且甚至能說出「是非」與「善惡」兩個範疇的不同。比如,在莫里亞克[6]的《苔蕾絲》系列小說中,精神衝突並不違反可能性,因為並沒有假裝苔蕾絲是個正常的人。她是個特殊人物,經過很長時間,通過困難路徑,尋找她的拯救之道,就像躺在心理分析醫生的沙發上的病人一樣。舉一個相反的例子,伊夫林·沃[7]的《舊地重遊》儘管充滿了不可能性——部分原因可以追溯到它是用第一人稱寫的——卻很成功,因為情景本身是正常的。天主教角色碰到他們在實際生活中會遇到的問題;他們並不是一牽涉到宗教信仰就突然移到另外一個智力層面上去的。斯考比之不可信是因為他的兩半並不吻合。如果說,他有可能捲入書中所描述的那種糟糕處境的話,他在多年以前早就該捲入了。如果他真的感到通姦是該遭天罰的大罪的話,他就會停止犯此罪了。如果他仍繼續犯罪,他的罪咎感就會削弱。如果他相信地獄,他就不會僅僅因為免得傷兩個神經質女人的感情而冒入地獄的危險。你還可以補充一句,如果他是我們讀到的那種人——那就是,一個其主要特性是害怕造成痛苦的人——他就不會是殖民地警察部隊的警官。
還有其他的不可能性,其中有一些是格林先生處理戀情的方法所產生的。每個小說家都有自己的套子,而且,正如愛·摩·福斯特的小說中總有角色沒有充分原因而突然死亡這種強烈傾向一樣,格林小說中總有兩人一見面就上床,而雙方並無明顯快感這種傾向。這常常是足夠可信的,但是在《問題的核心》中,它的效果卻是削弱了那個為了故事的緣故應該是很有力的動機。而且,又有常見的把每個人都寫得過於高智力化的錯誤,也許是不可避免的,不僅斯考比少校是個神學家,他的妻子是作為徹頭徹尾的蠢貨寫的,卻讀詩歌,而由野戰保安部隊派去監視斯考比的偵探,甚至寫詩。這裡你就碰到這樣的事實:大多數現代作家要想像任何一個不是作家的人的思想運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們記得格林先生在別的地方寫非洲曾寫得那樣令人欽佩,如今看到他竟把他的戰時非洲經歷寫成這本書,真是令人遺憾。這本書以非洲為背景,而所發生的事情幾乎都完全發生在一個小小的白人圈子之內,這一點使這本書有了一種微不足道的瑣碎氣。但是,你不能要求過高。看到格林先生在沉默這麼久以後重又開始執筆,畢竟是件令人高興的事,而在戰後的英國,一個小說家不論在什麼地方寫一本小說,都是一件了不起的成就。總而言之,格林先生並沒有像許多人那樣因戰時養成的習慣以致一蹶不振。但是你也許希望,他的下一部小說會有不同的主題,或者,如果不是那樣,他至少會記得,對世俗的東西的空虛性的認識是不足以寫一部小說的,儘管它可能足以把你送入天堂。
一九四八年七月十七日《紐約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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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即獨立後的加納。
[2] Aristides the Just(約前530—約前468),雅典政治家和將軍。
[3] Jacques Maritain(1882—1973),法國哲學家,宣揚以上帝為中心的人道主義,著有《藝術與經院哲學》等。
[4] Léon Bloy(1846—1917),狂熱信奉天主教的法國小說家、評論家和辯論家,著有小說《絕望》和《貧婦》等。
[5] Charles Pguy(1873—1914),法國詩人,著名天主教作家,著有長詩《夏姓》。
[6] Franois Mauriac(1885—1970),法國小說家,法國天主教小說傳統的主要代表人物,一九五二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代表作有《愛的荒漠》和《蝮蛇結》等。
[7] Evelyn Waugh(1903—1966),英國小說家,著有剖析二戰的小說三部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