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式謀殺的衰落 · 馬克·吐溫
——特許認可的弄臣馬克·吐溫闖進了人人叢書的高貴門檻,但只是以《湯姆·莎耶》和《哈克貝里·芬》這兩部在「兒童讀物」(其實不是)的偽裝下已相當出名的書才闖進去的。他的最優秀和最有特點的書《艱苦歲月》、《傻子在國內》、《在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卻在我國很少為人所憶及,雖然沒有疑問,在美國,到處與文學判斷交雜在一起的愛國主義是會使它們長存不衰的。
馬克·吐溫雖然生產了品種多樣、令人驚奇的作品,從那部華而不實的《聖女貞德「生平」》到一本內容猥褻以至從來沒有印行過的小冊子,但是他所有最佳的作品都圍繞著密西西比河和狂野的西部礦業小鎮。他生於一八三五年(他出身南方家庭,家道只夠擁有一兩個奴隸),他的青年時期和早期成人時期正好處於美國的黃金時代,當時大平原剛剛開發,財富和機會似乎源源不絕,人們都感到十分自由,的確是十分自由,他們從來沒有那麼自由過,而且在以後幾個世紀中也不會再那麼自由。《在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和我在上面提到的其他兩部書都是趣聞軼事、景色描寫、社會歷史的大雜燴,既嚴肅又滑稽,但是它們有一個中心主題,也許可以歸結為這麼一句話:「這就是人在不怕丟飯碗的時候的行為舉止。」馬克·吐溫在寫這些作品時,並不是有意識地在寫自由的讚歌。他主要是對「性格」發生興趣,對人性在免除了經濟壓力和傳統束縛後可能有的幾乎是不可想像的變化發生興趣。他筆下的筏工、密西西比河上的引水員、礦工、盜匪,大概不是過度誇張的,但是他們與現代人不同,而且相互之間也不同,就像一座中世紀大教堂的怪獸狀滴水嘴互不相同一樣。他們之所以能夠形成奇怪的,有時是邪惡的個性,是因為沒有受到任何外來壓力的約束。那時國家幾乎並不存在,教會很軟弱,而且意見不一,土地則是任人攫奪的。如果你不喜歡你的工作,就揍你老闆一拳,再向西遠行就是。而且,錢多得要命,流通中的最小一枚硬幣也值一個先令。美國的拓荒者不是超人,他們並不特別勇敢。採金的礦工吃苦耐勞,但是他們缺乏公共精神制服盜匪,整個整個的礦工小鎮聽任盜匪的嚇詐。他們甚至免不了階級虛榮。在礦工小鎮街道上橫行霸道的亡命之徒,背心口袋裡插著大口徑短筒手槍,身後有二十條命案,卻身穿禮服上衣,頭戴光潔的高禮帽,自稱是一位「紳士」,十分講究飯桌上的禮貌。但是至少這種情況不同於一個人的出身就決定他的命運。在自由的土地尚存在的時候,「從圓木小屋到白宮」的神話確有根據。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就是為了這個,巴黎的暴民攻打了巴士底監獄,你在讀馬克·吐溫、布萊特·哈特和惠特曼的時候,很難認為他們的努力是白費的。
但是,馬克·吐溫的目標不僅僅是當一個密西西比河和淘金熱的記錄者。在他的生前,他就以幽默作家和講話滑稽的演說家聞名於世了。在紐約、倫敦、柏林、維也納、墨爾本和加爾各答,對如今幾乎毫無例外地不再好笑的笑話,當時聽他講時都笑得前俯後仰。(值得指出的是,馬克·吐溫的講話只有遇到盎格魯—撒克遜和德意志聽眾才成功。比較成熟的拉丁民族從來不喜歡,而他們自己的幽默據馬克·吐溫的說法總是圍繞著性和政治。)但是此外,馬克·吐溫還有一些做社會批評家的,甚至某種哲學家的雄心。他的身上有一種反對偶像崇拜甚至革命的氣質,他顯然是想發揮這種氣質,但是不知怎的從來沒有充分發揮出來。他本來是很可能成為一個謊話的拆穿者,一個比惠特曼更有價值的民主的先知,因為他比惠特曼更加健康,更加幽默。但是他卻變成了那種可疑的東西——一個「公眾人物」,管護照的官員尊敬他,王公貴族招待他,而他的生涯反映了內戰以後開始的美國生活的墮落。
有時有人把馬克·吐溫與他的同時代人安那托爾·法朗士相比。這種比較並不是像聽起來那麼沒有意義。他們兩個人都是伏爾泰的精神上的兒子,兩人對生活都採取了一種譏嘲、懷疑的看法,而且還有一種用輕快高興情緒掩蓋起來的天生悲觀情緒;兩人都知道現存的社會秩序是個騙局,這個社會秩序所懷的信念大部分是錯覺幻想。兩人都是偏執的無神論者,而且深信(在馬克·吐溫身上這是達爾文起的作用)宇宙的不可承受的殘忍。但是兩人的相似之處到此為止。不僅是那位法國人的學識、教養、審美能力要強得多,而且他也更加有勇氣。他對於自己不相信的事情是勇於撻伐的;他不像馬克·吐溫那樣總是躲在「公眾人物」和特許認可的弄臣的和藹可親的面具後面。他完全有準備甘冒招致教會的不滿的危險,在一場爭議中站在不受歡迎的一邊——例如,在德雷福斯案件中。馬克·吐溫也許除了一篇《什麼是人類》的短文之外,從來沒有攻擊既有的信念到有可能為自己招來麻煩的程度。而且他也從來不能斷絕成功就是好事的想法,也許這是一種美國特有的想法。
在《在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中,有一個小地方很奇怪地可以說明馬克·吐溫性格中這一主要弱點。在這部主要是自傳性的作品的前部分,日期給改動了。馬克·吐溫寫到自己作為密西西比河上引水員的經歷時,好像自己當時只是個才十七歲的少年,而事實上他已到了快三十歲的壯年了。這麼做是有原因的。這部書的同一部分寫到他在內戰中的事跡,這些事情顯然不太光彩。而且,如果說馬克·吐溫打過仗的話,他開始時是站在南方一邊打仗的,後來在戰爭結束之前才倒戈到北方一邊。這種行為,在一個孩子身上比在一個成人身上更說得過去一些,因此他要改變日期。但是,也十分清楚,他所以改變立場是因為他看到了北方就要取勝;這種凡有可能就要站在強者一邊,相信強權就是真理的傾向,在他的一生之中很突出。在《艱苦歲月》中有一段關於一個名叫斯萊德的匪徒的有趣記述,他的種種暴行之中有一項是殺了二十八個人。很清楚,馬克·吐溫欽佩這個十惡不赦的歹徒。斯萊德是個成功者,因此馬克·吐溫欽佩他。這種觀點在今天同樣普遍,可以用一句頗有意味的美國式成語來概括:「to make good」[15]。
在內戰以後的那個拚命撈錢的時期,有著像馬克·吐溫那樣氣質的人很難抵擋成功的誘惑。以亞伯拉罕·林肯為代表的那種老派的、簡樸的、作巡迴競選演說的、口嚼菸草的民主政治已快消失:如今是廉價的移民勞動力和大企業成長的時代。馬克·吐溫在《鍍金時代》里溫和地諷刺了他的同時代人,但他同時也投身於這流行的狂熱之中,大筆大筆的款項賺了又虧了。有一個時期,他甚至放棄寫作下海經商;他把時間浪費在插科打諢上,不僅僅是作巡迴演講旅行和參加公眾宴會,而是,舉例來說,寫作像《一個康涅狄克的揚基在亞瑟王的宮廷》這樣一本書,這本書曲意恭維美國生活中最糟糕的和最庸俗的一切東西。本來有可能成為一種鄉下伏爾泰的人成了世界上頭號餐後演說家,以他的趣聞軼事和讓工商界人士感到自己是社會公益家的能力,取悅他們。
馬克·吐溫沒有寫他應該寫的書,一般都責怪是他的妻子造成的,顯然,她的確相當徹底地控制了他。每天早上,馬克·吐溫要把頭天寫的東西給她過目,而克萊門斯太太(馬克·吐溫的真名叫塞繆爾·克萊門斯)就用藍鉛筆檢查一遍,刪去她認為不合適的所有部分。即使用十九世紀的標準來衡量,她似乎也是個大刀闊斧的刪改者。在威·狄·豪威爾斯[16]的《我的馬克·吐溫》一書中,有一段記述《哈克貝里·芬》中混進了一句可怕的罵人話而引起的爭吵。馬克·吐溫向霍維爾求援,霍維爾承認「這正是哈克會說的話」,但是又同意克萊門斯太太,這話是不能印出來的。這話是「地獄」。儘管如此,沒有任何作家真正會成為他妻子的思想奴隸。克萊門斯太太是不可能制止馬克·吐溫寫任何他真正要寫的書的。她可能使他比較容易向社會投降,但是這種投降之所以出現是因為他自己性格上的天性毛病:他不能夠視功名如糞土。
馬克·吐溫的好幾本作品肯定是會流傳的,因為它們含有無可估價的社會史。他的一生覆蓋美國擴張的偉大時期。在他的童年時代,帶一野餐盒去觀看廢奴主義者被處絞刑是一件正常的野外遠足,而在他死時,飛機已不是什麼新鮮玩意兒了。美國這一時期所產生的文學相對來說比較少,要不是馬克·吐溫,我們關於密西西比河上明輪汽船的圖像或者騎車穿過大平原的形象,就會暗淡無光得多。但是大多數研究過他的著作的人讀完了都不免感到他完全可以寫得更多一些。他始終給人一種這樣奇怪的印象:欲言又止,因此《在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以及其餘作品都似乎籠罩著另外一部更偉大更明白的書的陰影。有意思的是,他在寫自傳時一開首就說,一個人的內心生活是無法描述的。我們不知道他可能會說什麼——很可能,現在無法弄到的小冊子《一六〇一》會提供一條線索,但是我們可以猜想,這會毀掉他的名譽,而使他的收入大大減少。
一九四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論壇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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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英文,做成功。
[16] W. D. Howells(1837—1920),美國小說家和評論家,曾任《大西洋月刊》和《哈珀》編輯,是馬克·吐溫的良師益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