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史 · 第六章 復辟及查理二世

特里維廉 《英國史》
復辟的必要 和凱撒及拿破崙兩人可聯想在一起的政府原理向不為英吉利人民所歡迎,即克倫威爾本人也極厭惡以武力來統治國人;關於這層他絕不稍異英史中的其他名將。然國人已因他犯軍人當國之嫌而厭惡他。在他的末了幾年他正在尋覓一返歸法律習慣及國會的坦途。但經數世紀連續不斷之發展,並受了遺傳下來的聯想之影響,法律,習慣及國會在不列顛已和國王的職位成為莫可分離的制度,所以國民而不欲復享舊日的權利則已,如欲恢復,則君主制度亦須同時恢復。 查理二世像 查理二世,被處決的查理一世之子,1651年在蘇格蘭被立為王。內戰後,他度過了9年的流亡生涯,1660年凱旋返回英國,恢復了君主制。 如果奧力味能活下去,他大概會恢復君主制度以恢復立憲政治,且即自立為王。這固將為他畢生最大的難事,然在他身上這隻少尚可一試,至於在他軟弱的兒子理查身上則絕無一試的可能。在理查秉國之時,因為沒有一個強有力之人能堅握軍權之故,軍隊互攻及將佐倒戈之事有如在羅馬帝國最亂時之蜂起,而軍治之為軍治益為人民所無可容忍。要避免國內之不時發生無政府狀態,並防止海外帝國之解體,除了召回斯圖亞特的後嗣外實無第二辦法。國會及舊日的圓頭黨如能愈早而愈出自願地把他召回,則人民於復辟的君主下所能享的自由亦將愈大。 國會之選任國王 民會國會(Convention Parliament)之能自由選舉,半須歸功於門克將軍。他能領導軍隊中頭腦清楚且富於愛國心的一部分;如果沒有他,則軍隊或仍不會讓人民自由選舉國會。民會國會中以舊日長老黨中的緩和圓頭派人為主要分子,但騎士黨的色彩亦不弱。它把查理二世自荷蘭召回。際此憲法的重要關頭,國王並沒有召集國會,而國會卻來起用國王:此為極值得注意之事。復興的盎格力干教社固然仍可以君權神聖之說為厚愛的教旨,而法律家也可強說流亡的查理於乃父斷頭之日起即已為查理二世,但君主制度,經過長期的中斷而後由查理憑新選的兩院之決議而復活的事實,又何能熟視無睹?而不加承認? 國王權力之縮小 國王的權力和國會的權利重又被視為無可分離。它們盡可長處於敵對的地位,它們有時仍可互相仇視,但它們決不復能成為互不相容的政治制度,有如斯屈拉福德及弒王派人所想要實行者。專制主義及共和主義兩者都成過去,兩者不但永不能在英吉利發生,且自此而後除了詹姆斯二世嘗一度想恢復專制主義外,也絕沒有人做過恢復專制或共和主義的嘗試。 國王從此「復得享受他應有之權了」。查理二世有什麼即「享」什麼,到也沒有怎樣越軌,但「他應有之權」早已不是他祖宗所傳授之權。在長國會的第一次會時國王的威權已被剝奪不少,是時所剝奪者到了復辟時並沒有恢復。足以激怒通常法法家而助國王以欺凌百姓的特權法院,和它們所採用的羅馬法,並不隨復辟而重設,20年前廢了的星室法院,及高等委任法院,至此仍為違法的機關,仍不能復設。徵稅除了國會的通過外仍無別法。故復辟雖為勞德及他的白衣教士的勝利,但罕普登和他對於船稅的抗議,及斯屈拉福德的兩大仇人,「科克·愛德華爵士和他的年報」,所獲的勝利也並不消滅。 克拉稜敦及復辟 亥德·愛德華——今為克拉稜敦伯及大法官——為上一代中著名人物的碩果僅存者。他嘗隨王室流亡在外,忠勤無比。斯圖亞特王室之卒得復返英國者他之功為最大,因為他於顛沛之時仍常常督責年輕好樂的查理不要忘了國事,不要和國內的盎格力干教社及立憲王黨斷絕往來。要是沒有他,則幼主殆將受母后及劍客的包圍而忘了英國宗教及政治的制度,而復辟也就無望。克拉稜敦誠為復闢建築的大匠。在初復辟的幾個月中,新政局賴有他的穩健及賢明,和國王的隨便及敏銳,而得以穩定,而全國亦跟著得到和平;報仇雪忿不致發生,而各黨各派亦知盡忠於復辟君主之為有利。 查理二世復辟 於攻擊斯屈拉福德時克拉稜敦本嘗為福克蘭的知己而罕普登的同盟,他今日的理想仍與他在那時的無異。他今欲把政局移至1640年的基礎上,一若英史中最多故的20年中之事變概未發生。他的工作並不完全無功。1660年所定奪的國王及眾院間的均勢,實無異於長國會第一次時的形勢。而且經革命的破壞而後,為使國人得一可以復甦將息的機會起見,新恢復的憲法平衡良為再好不過的方案。不過國家正在膨脹,活動力亦正在增加,僅僅的平衡只可作消極的補救於一時,而不能充積極的政體於永久。此層即庇姆及斯屈拉福德也早已鑒及。如立法及行政兩機關長為敵對的團體,遇到爭端時彼此都不分上下,則國家的行動,尤其是在海外的行動,勢將為分權的制度所牽制而麻痹無力。直到了國會於監督財政權之外兼能控制外交政策時,直到了國王的大臣兼得為眾院的心腹時,國王的政府始能得全國的信任;在此以前,它總是窮困無力,而遭人民的猜忌。國王及兩院間的競爭,無論國會是「騎士」黨的,或是「輝格」黨的,亦總是無可倖免的。 新時代的人物 克拉稜敦並不樂為國王及眾院間的中間人,因為兩者都不喜他所立的界限。他的又一悲痛為他之不能復見他少年時所識之人所具的忠義正直之氣。在內戰,革命及沒收產業的不良勢力之中,英國政客的品格大見腐化,即有田紳士階級的全體亦有同樣的傾向,縱無政客之甚。除了一二偉大的例外而外,政客及詩人的主義向背可以一年數變,好比冬衣夏衣之更替。此時在國內乘勝馳驅,顧盼自豪的少年王黨鄉紳亦因缺乏相當的教育之故,不知如何而可以做他們應做之事。有些當年少應入學校之時,不在學校,而嘗和外國的下流人民局處於阿諾河(Arno)畔或塞納河畔的樓頂小房之內;有些則留居英國而嘗長成於采地府的下屋之內,采地府早已為革命黨人所搶去,和他在一起者只是廝養走卒。為求溫飽起見,他們嘗不免流落下去,而此種流落則成為他們惟一的教育及訓練,故在他們的心念中宗教轉不足重輕,而對於掠奪他們財產的清教徒的痛恨轉盤旋於胸間而不釋。 這樣出身的一種上等階級是不易過健全的生活的。清教徒的得勢及衰落,一方使他們恨世憤俗,覺世上一切之事盡為虛偽,一方又使他們深信人生行樂之為真理所在。這兩層的引誘他們絕少抵抗之力。嘲笑《休狄布剌斯》(Hudibras)[1]的一代人物本把德行和虛偽之間的區別看得極微。幼年境況無異於上述階級的查理二世亦過著愛美而忍心的宮廷生活。克拉稜敦不入時的道德觀使他既不能和國王,復不能和晚輩的國會議員聲氣相投。他的嚴肅正直本可博得猶重德行,猶作家庭禱告,而性質尚未腐化的中等階級之信任,有如庇特或皮爾(Pitt,Peel)日後之所得,但政治及宗教上的傾向剝奪了他做他們領袖的可能。他太舊派了,他絕不能降尊以博中等階級的好感;所以領導商業社會及復活的違教徒,而助之作政治活動的大任轉而入諸如小巴京汗一班浪蕩之徒,及沙甫慈白利一班信心不立之人之手。 赦免及罔議法 克拉稜敦及查理最重要的功績,厥惟他們之堅決不准有大規模的報復。關於這層,兩人都應受無限的讚揚。然而這也是國王實踐他在荷蘭將歸時所立約言的,及使各黨各派一致承認王位為國家典制的,惟一方法。因為查理不取報復的政策,故騎士譏《赦免及罔議法》(Act of Indemnity and Oblivion)為「赦免國王的仇人而遺忘(Oblivion)國王的友人」之法。王黨本希望可以誅戮仇人而取其財產,然在大體上他們的希望沒有能實現,而他們也始終不能為克拉稜敦恕。 土地的解決 12名曾與弒君之事之人為報復欲中的犧牲品;此外汾·亨利爵士(Sir Henry Vane)——在未死的共和時代的政治家中其品格之高貴實可首屈一指——也捐了生命。在英吉利,要求多多殺戮以作報復的叫喊向不能持久,他們的就義即和緩了這種的叫喊。但要求收回土地的叫喊則比較的要大聲而持久。土地在那時仍為欲望的主要目標,亦為財力,權力及社會地位的主要根基。為取到舊日圓頭黨的大部分的服從新政局起見,克拉稜敦想出了一種調和的辦法。曾被叛逆政府沒收而發賣之教社及王室的土地,及騎士大戶的私產,今皆——物歸原主,曾經購買這種田地者得不到分文報酬。但騎士因不能擔負所謂「惡人」應付的罰金,而自動變賣的田地則仍為購主所有。因此之故,大部分在內戰時期致富的人,只消參加新恢復的盎格力乾禮拜,便能在英吉利鄉紳階級中取到合法的地位。這班有錢的舊日圓頭黨成了後一時代輝格黨的地方領袖。[2] 騎士國會的反動 處這樣一個的調和辦法之下,好多的騎士當然無從恢復他們因忠於王室而不得不出賣的田地。他們深覺政府之忘恩負義;他們更痛恨舊日的圓頭黨,厭惡他們的政治見解而外,又仇視他們的個人。在1661年反動正盛時舉出的騎士國會,其政策即為此種仇恨的性情所左右。國會的多數成為一個——即日後稱為「托立」者——比王黨還要盎格力干,還要偏護鄉紳權力的政黨:他們所給與國王的賦稅極有限,他們時拒絕查理及克拉稜敦的提議,他們改組各種會社,改組時注重他們黨的及他們教社的利益,而國王的利益轉不甚顧及。他們又賴國王的立法以誅除清教徒之違背國教者,其誅除的殘酷不特遠過於國王之所願見,甚且過於那個堅持盎格力干主義的大法官之所願見。 「克拉稜敦法典」 以攻擊異教為目標的所謂「《克拉稜敦法典》」實不是克拉稜敦的作品,更不是查理的作品,而是國會及鄉紳的作品。際此新朝開始,國家需要宗教容忍急於一切之時,國會之堅持比前更甚的宗教誅除政策,實為本朝後期層見不斷的陰謀,黨爭及橫暴的種子。《克拉稜敦法典》可視為騎士對於圓頭的報復。騎士曾經20年許的含辛茹苦,且失了許多土地;他們多年所期望的報復既為《赦免法》所擋住,他們遂轉而於法典中求報復。他們之所以訂此殘酷的法典,由於宗教的固執者少,而由於政治的怨忿及個人的仇恨者多,蓋他們所受的冤屈及損失,至今仍有許多未經昭雪或賠償。 異教徒(Dissenters)今後所受的災難,其根蓋伏於國會之罰「惡人」,及殺勞德和查理一世。「《克拉稜敦法典》」不僅是報復而己,它也是防止圓頭黨復活的一種警戒政策。1662年的《宗教一致法》恢復了《祈禱書》,且一舉而革除兩千不能「誠心服從」書中一切的內容之僧侶,革除後亦不與以任何的賠償。兩年後的《潛拜法》(Conventicle Act)復以監禁及流徙來虐待參加異教禮拜之徒。這些法律都為國會的政策,而非出自國王的擬議。勞德的宗教固然得了勝利,但勝利不來自王家的權力,也不來自他所嘗盡力恢復之僧侶的權限及威力,而來自鄉紳所操縱之國會的措置;國會所規定宗教的權利,他及查理一世固寧願殺身而不願承認者。 誅除的惡果 復辟時的宗教解決固不類當時的政治或社會解決,固不基於調和的精神,然而國教教社如能包羅較廣,則其結果,是否定能比刻下所采狹窄政策的結果更要有利於宗教,智識及政治的自由,誠是一個疑問。即令「包容」巴克斯忒(Baxter)及緩和清教徒的計劃能通過於1661年的薩伏會議(Savoy Conference),而會議能有結果,夸刻會徒,浸禮會徒,以及比較極端的諸派勢仍不能站在國教之外;如果站在教社以外者僅有這幾個勢孤力單的小派,則宗教容忍之取得恐將永無一日。當日的處置使盎格力干及繁雜的清教教社不得不各隨各的方向發展,於是容忍亦為不能永遠不加承認之事,而足以代表近代英吉利,且和中古的,或推鐸爾的,或斯圖亞特的教國觀念大不相同的,宗教競爭及繁賾的宗教花式遂得應時而起。 固然,我國的清教各派因不能吸受大學的文化及參加政治權力及社會勢力之故,損失極大,但它們的喪權即它們的實力所在。因為它們是受屈者,故歷200年之久他們為自由最有力的擁護者,而政府最可畏的批評者。在政治上兩黨制度之所以能十分發達而歷久不衰者,良因我們在宗教上亦分成有權及喪權的兩大黨之故。 但介乎復辟及革命間的30年中,國家因嚴厲誅除大批抗議異教徒而受的損失極大。鄉紳們,無論是輝格或托立,固能全體遵守盎格力乾的禮拜儀式,即使兩黨對於教社的態度仍絕對相反——但在巴克斯忒,班楊及福克斯·喬治時代的許多中下階級之人則寧甘喪家破產,被幽監禁,而不願放棄國會所定為違法的宗教儀式。商民階級因政府懲罰異教徒而發生的損失尤大,誅除對於英吉利工商業的惡影響,政客們到了後來也為之吃驚。然政客們對於教育上的損失仍熟視無睹。《五哩法》(Five Mile Act)禁止任何僧侶或教員走入離城市五哩以內的境界,除非他先作「誓不想作更改教社的或國家的政府之企圖」之誓。清教主義本在城市中為最有勢力,《五哩法》則剝奪了清教主義的教育機會,因此而發生之文化上的損失,即在日後亦不能完全補充。 25年嚴厲的——雖則斷續不連的——誅除使異教徒之數無從增加。但即在災難最深的年頭,篤信者仍在希望下次總選舉之能給他們以救濟。因此之故,勞德及斯屈拉福德時大批赴美之舉不復發生於此25年之間。清教徒對於眾議院從未失了信仰,雖則騎士國會在世一日——它在世有17年之久——他們的厄運亦一日不終。 查理二世的宗教政策 在槐特和爾查理二世的朝中,羅馬公教及懷疑主義都比在韋斯敏斯忒鄉紳的國會中為有勢力,故提倡較大的容忍者不乏其人。國王自己在本心中本即是一個羅馬派人;他願容忍且扶掖公教徒,他也知同時容忍清教徒的必要。而且這位實行快樂主義的國王視懲罰異己為苦事,不像道德君子受著良心的督促,故能以誅除異己為樂事。誅除的諸法經國王的《放任諭告》(Declaration of Indulgence)而暫停執行者不止一次。然國會恆宣告國王干涉法律的整個執行為非法,而清教徒之受此種斷續的恩典者於良心亦深滋不安,一因恩典來自國王的擅權行為,二因羅馬公教徒亦受同樣的恩典。至於國會則堅持清教徒及羅馬教徒兩須受法律全部的制裁,而不稍寬縱。那真是羅馬,坎忒布里及日內瓦間,國王,國會及災難的臣民間的三角式的競爭。此項競爭在1688—1689年的解決內始分永久的勝負,在此以前,它嘗經過多種的變化。 輝格黨的起源 在復辟後之次10年內信抗議教的異教徒開始在另一方面——比國王的特權較合他們脾胃的一方面——希望有救濟的可能。異教徒本把兩院中對於騎士及朝廷俱加反對的少數黨看作他們的救星。反對黨的人數既在隨舊議員之出缺及新議員之補選而逐年增加,他們能給異教徒以法定的救濟之可能自亦不遠。 這個日後以「輝格」得名的少數黨,其一班黨徒大都和清教有密連的關係,其高級黨員則和新時代的寬闊主義(latitudinarianism即廣包兼容之意)及合理主義相密連。清教徒及合理派兩者互聯起來視得勢的高教社派為公敵。浸禮會的牧師,因不勝誅除之厄,因厭惡偵探自此潛拜所至彼潛拜所之追蹤他,及治安法官之自此監獄至彼監獄之斥責他,故當他一聞輝格領袖在國會中所提倡的容忍是包容一切抗議教徒的計劃時,亦樂見他們的成功,而無暇問及錫德尼·阿爾澤農(Algrnon Sidney)之是否仍沐上帝之恩,或沙甫慈白利所謂「全體賢明人的宗教」究何所指。 寬闊主義及懷疑主義 王家學會(Royal Society)及科學上偉大運動雖到了在劍橋屈麟尼替書院研攻的牛頓·愛撒克爵士時而始蔚為智識上的大觀,但其發軔之始實深有賴於查理二世及其信懷疑主義的朝臣之多方作育,多方扶植。他們縱無別的長處,他們至少有好奇的美德。科學及寬闊的運動逐漸的養成一種有利於有如輝格哲學家洛克·約翰(John Locke)所闡明的宗教容忍主義。在政治的範圍之外,巫蠱的檢舉和焚殺雖嘗雷厲風行於斯圖亞特上半期,至是亦稍稍戢斂,因為法官及陪審團亦先後感覺得良心上的疑惑。 低高教社 即在國教本身以內,寬闊主義亦自成一黨。他們為數雖不多,而以博學善辯著;且在倫敦比在四鄉尤有勢力。這就是所謂「低教社」(「Low Church」)派。「低教社」之名在那時並無福音主義(evangicalism)的意義在內,而和我們今日所稱「闊大」(「broad」)或「自由」(「liberal」)之觀相當。低教社派如斯替令夫利,替羅特孫及柏涅特(Stillingfleet,Tillotson,Burnet),在政治上皆為鼓吹容忍而示惠於信抗議的異教徒者。同樣的,當時用以稱教社中大多數的僧侶,及附和他們的世俗人之名稱,「高教社」也尚無儀式派(ritualist)的意義在內;它不過表示下列數種的情感而已:對異教徒及羅馬教徒的強烈反對,王權世襲及神聖不可抵抗之說的篤信,把查理一世看做殉道者而與以無上的尊敬,及——至少在僧侶中——把教社的權力看做至大,且在政治及社會上都應有說話的權力。約翰孫博士(Dr. Johnson)雖生在百年之後,然他固為復辟及法蘭西革命間任何時候的「高教社」頭腦的最好代表。 清教主義的遺澤 清教的思想及實施——至少是濃厚抗議教的思想及實施,——能夠不隨清教各派在國家及教社中的失勢而衰落,誠堪值得我們的注意。家庭祈禱及誦讀《聖經》在絕大多數信教的世俗社會中,無論為國教教徒或為異教教徒,已成為國民的習慣。英吉利人的性格亦已受了清教主義的影響,且此影響歷200年而不稍損滅,雖則他們嘗拒絕清教徒的強制,並嘗把異教徒逐出於典雅社會之外。即清教徒的禮拜日亦歷久而活著。詹姆斯一世及勞德嘗極力望英吉利人民之能在禮拜日的下午遊樂如昔;照常人的想像,這種希望似應極獲好運動及好遊獵的上等社會之歡迎,但事實則完全相反。即在復辟之後,人人討厭清教,而監獄中充滿了無辜的夸克教徒及浸禮教徒之時,清教觀念的禮拜日——嚴格的休息日,亦即宗教的自省日——仍為英吉利人民所一概奉行。全國國民自動執行的克己寡慾,——每7日中有1日完全不工作,也完全停止任何有組織的娛樂,——其結果究竟為惡為善,則尚有待於無偏的社會歷史家的研究,而不能遽為斷定。 國庫的撙節 歲出的撙節為推翻克倫威爾政治之最得人心的結果之一。國王固因騎士國會的奇吝而處處受制,以致行政缺乏力量,而外交政策不能不受命於法王路易十四,然國庫的支絀實為「回復憲法上公平的均勢」(克拉稜敦所視為政治上最高發展的均勢)的必有結果。除非國會取得監督政策及國用之權,國會決不敢慷慨的輸將的。然當眾院要求清查王家賬簿,藉明荷蘭海戰供給的真實用途時,克拉稜敦及其他朝臣皆大驚失色,而視眾院的行動為對於行政權力一種極不正當的侵害。實則此僅為國會監督國用的初步;要待國會能監督國用而後,國王的政府始能自納稅人獲到充分的且不斷的供給,而近代國家繁重的需要才能滿足。 常備軍 受減政的影響最大者為陸軍的建置方面,海軍卻未受影響。模範新軍到了復辟時才一舉而遣散;長國會如實力較佳,則13年前本早可把它遣散。遣散時的臨時支出固大增,然此後的經常費用則大省。新軍去後,並無其他繼起的大軍;除了國王赫赫「近衛軍」(「Life Guards」)以外,只有極少數的其他團伍存在,而且此中又多半駐在國外的領地,如丹吉爾之類。[3]「近衛軍」由王黨充任,任警蹕防護,抵禦狂徒及第五君主國黨(Fifth Monarchy Men)[4]之責,軍容頗盛。不列顛陸軍最老的團風或團傳習(regimental traditions)不始自少數沿傳至今之克倫威爾的隊伍,如科爾德斯屈麟衛隊(Coldstream Guards)等,便始自曾屬荷蘭軍中的幾個著名團伍,如東肯特團等。[5] 騎士國會實深深的反映著當時英國四鄉紳士的熱烈情感,故聞「常備軍」之名便卻步,痛惡更不遺餘力。他們深知有了這種實力,合法的國王和篡位的護國者可同樣的愚弄他們。然而他們既為忠實的騎士,他們自然相信惟國王才有委任將校及發布軍令之權,他們絕不能為國會爭這些權力。不啻甘為叛逆,成為圓頭,因為大內戰即由統率問題而爆發,他們如為國會張目,豈不甘為叛逆,而蹈圓頭黨的覆轍?欲維持這些忠君的前提,則合理的結論惟有將陸軍限制極小;只有如是才可絕了國王陛下妄用威權的野心,而為臣者亦無不忠的嫌疑。 皮普斯 皮普斯(Samuel Pepys,1633—1703),是英國17世紀的大人物,事業巔峰時官至海軍部長、皇家學會會長。作為海軍部長,他成倍地擴展了英國海軍力量並使英國恢復了海上霸權。 上述的過慮本是極有見地的。國會一不慎而讓詹姆斯擁有3萬大兵時,革命便立即激起。革命之後,國會始取得軍隊不能用來侵害國中自由的保障。在威廉三世及女王安的朝中,因上述的保障已經確立,故國人對於常備軍的害怕也稍稍衰減。首先不怕者為輝格政治家,因為他們深願對路易十四的陸戰之成功。托立鄉紳對於常備軍的感情變動較慢;即在納斯卑百年而後,他如一見正式軍隊的進行,他仍會立時想及闖入他祖父的大堂,盪毀他祖父的家產,禁止他祖父的宗教,及殺了他祖父的國王的紅衣軍隊,而毛髮為之悚然。他所能信賴的惟一武力為各邑訓練極壞,而由鄉氣重重,像他自己一流的鄉紳所統率的民軍。 海軍 海軍的維持並不會產生同樣的害怕或相似的回憶。復辟時的朝廷及國會兩皆接受臨死的布來克所傳給後世的,共和國海軍的傳習。查理二世及他的弟弟詹姆斯對於海軍都能有親身的及通達的關心,海軍的統率方面亦得拍匹斯(Pepys)一班人物的主持而不減昔日的光榮。騎士國會及托立黨對於海軍蓋皆能特垂青眼者。 荷蘭之戰 和荷蘭的海戰不久重又爆發,兩大經商群社間始於共和國時的鬥爭又重演起來。兩方將士的優良及規模的宏大今次都不減於疇昔,惟較大的一國又因較富而致勝。結果為《布勒達的和約》(Treaty of Breda),紐約則歸於英國。[6] 但當和約正在磋商中時,由得壘忒(De Ruyter)所統率,而由英人領港的荷蘭艦隊突然駛入泰晤士河及美得威河(Medway),俘獲停在察坦姆(Chatham)我國最好的戰艦,而付諸一炬。這個重大的恥辱對於和約的內容固未發生多大的變動,但它為緊隨倫敦大疫及大火而來的災難,所以英吉利人民的想像及政治竟因之而大受影響。倫敦人之耳聞泰晤士河上敵艦的炮聲此尚為第一次。吊奧力味的屍首而加以辱罵之事雖僅數年前之近事,但大家已在回憶「他所做的驚天大事,所為足以震懾鄰國君侯之事」而悵然若有所失。世人說道:「國王除了行樂以外不管它事;他對於救國的關心,尚不及他欲使卡斯爾門貴婦(Lady Castlemaine)和斯圖亞特太太(Mrs. Stewart)兩人於失和後復歸於好的盡力的十之一」。我們此時已可聽見我們「受治於槐特和爾的教皇派人」的謠傳。世人甚有相信倫敦的大火即為「教皇派」所放者;如大火早起幾年,世人殆將以清教徒為罪人。在這樣一種丕變的空氣之下,反對黨及反對政策的突起有如雨後的春筍,而為騎士國會在前幾年中所未見者。 然而美得威河恥辱的主要原因即為眾議院之不肯慷慨給錢於它所不能監督而且已露不能信任的政府。為撙節起見,政府不得不將軍艦空擱起來,而將船員遣散。在實際上,不列顛的船員盡有因多年欠薪之故而私自脫逃,改投荷蘭海軍者。他們在英所領者為廢紙式的國庫券,而在荷蘭所得者則為實在的洋圓。 克拉稜敦的罷免 大疫,大火,美得威,異教徒的誅除,及「朝中教皇派的跋扈」使國中的空氣越發緊張,而禍兆亦可稍稍看見。查理乘有這些表示之時,決然的把「他的領港去了」。把克拉稜敦來做犧牲品誠為極富於引誘力的一個舉動,因為在全國的人看起來,他實負著一切錯誤及一切不幸的責任;他為海員,異教徒,王家的情婦們,國會及全體的野心家所嫉恨,海員因為餉銀欠發,異教徒因為不勝誅除之厄,情婦因為他從不盡臣道且從不敷衍,國會因為他不讓它越出範圍而擴張權限,野心家因為他把他們的前程擋住。他的腦筋誠嫌過於陳舊,他誠不能再對英國有若何偉大的用處。但查理所選任的後繼者則更遠不如他,他決不會使國王及國家走上危險的路徑,但他的後繼者則犧牲英國的利益以遷就法國,有幾人甚且和主翁聯合起來作顛覆抗議國教的陰謀。 倫敦大火 卡巴爾 「卡巴爾」(「Cabal」)[7]中無一人是真正的盎格力干教徒,也幾無一人可當愛國者之名而無愧。克利福德(Clifford)是一個熱烈的羅馬教徒,阿臨吞(Arlington)則羅馬教徒的氣味重於其他的一切;勞得對爾(Lauderdale)和巴京汗為毫無主義的冒險投機家;而沙甫慈白利伯,庫拍·安禿尼·阿士力(Anthony Ashley Cooper)則言行極不穩健,他初為輝格黨的創立者,終因驅使過火而幾陷新黨於危亡。得了這些變化無定的臣貳之助,而脫卻克拉稜敦的把持以後,查理宛如入了茫茫大海之中,他可以行其所是,而無所顧忌。 法蘭西的強盛 歐洲新時代的重要事實為法蘭西武力及權勢在大陸上的膨脹。西班牙的衰敗,及德意之分裂成無數邦國而不能產生一有力的國家,造成了法蘭西向外發展的野心。它的統一和它內部的組織,經黎塞留及馬扎郎(Mazarin)兩大教臣的努力後,已臻於完美之境;繼承大業者又為路易十四及臣事路易有年,而又有作有為的一班文臣武將。克倫威爾死後的10年之中,法蘭西的危害力越發顯著起來。歐洲所有的國家,不論公教的或抗議教的,皆驚駭無所措手足;但在奧倫治的威廉(William of Orange)能起而督率它們以前,它們內部組織的散漫,它們的自私,及它們的互相猜忌竟使它們無從為共御大敵的結合。奧大利方急於防禦土耳其人之來襲維也納,故不能全神貫注於西歐之事,它對西歐只能作若斷若續的顧問。西班牙昔日的威風今已無存,終日處於麻痹狀態之下,故它在尼德蘭的領地如能得它舊日的仇敵荷蘭來代它保護,它已可心滿意足。 荷蘭 處封建歐洲這些軟弱無能,物力精神兩被30年之戰吸收淨盡的大小君主國中,那個小小的商人共和國,那個夾居於大海及沙丘中的荷蘭,居然成為抵禦法蘭西的惟一希望。荷蘭雖蕞爾小國,然它因有東方諸殖民地和遍及世界的貿易,故富裕無比。它又能大開門戶必容納各式樣的種族及信仰。它為格老秀斯,笛卡爾及斯賓諾柴(Grotius,Descartes,Spinoza),為林布蘭及味迷爾(Rem-brandt,Vermeer)的梓邦。舉凡哲學,學術,財政,油畫,園藝,科學耕種,以及許多足以增進人生生活樂趣的它種工藝及美術,幾無一不讓荷蘭居首位。荷蘭的勢力在歐洲足和法蘭西抗衡,而且它高高的地位又無庸國王,貴族成大僧侶來捧托。它的首席長官即世所尊崇的得維特(De Witt);他的家中僅有僕役一人,他又可隨意在街上走動而不須護衛。 在路易及法蘭西耶穌會徒的計劃中,這個中產階級及喀爾文派的共和國之消滅和法蘭西呼格諾徒之剷除有同樣的重要。法蘭西耶穌會徒的目光亦極端的偏向國家主義,極端的「高立干」(「Gallican」),不特和路易極相投契,且影響於路易一朝的理想及政策者亦極大。這反荷蘭的政策和態度較為和緩的義大利教皇國的志趣並不一致,法國國王和耶穌會徒後日亦終至和教皇國齟齬極烈。 三國同盟 1668年英國藉了它在低地諸國的使臣,騰普爾威廉爵士(Sir William Temple)靈活的外交,得和荷蘭及瑞典締結了三國同盟以阻法蘭西之向萊因東進或侵入西班牙的尼德蘭。同盟之成就立即發生效果。路易不得不遷就於《愛斯拉沙伯和約》(Treaty of Aix-la-Chapelle)的條件。如果英吉利能牢守這次政策的精神,它或可使歐洲逃免了數十年的流血。但自騰普爾的條約至1688革命的20年中,因我們屈從法蘭西之故,路易的權力驟增;須經過威廉及馬爾巴羅(Marlborough)長久的戰爭後,始能遏止法蘭西的淫威。 英吉利的國會及國民在起先甚贊成騰普爾的均勢政策及維持歐洲抗議主義的政策。但荷蘭和英吉利在商業上本處於角逐的地位,且嘗因此而兩次發生大得民心的戰事,故暗中反對均勢之徒不難鼓動人民作反對的表示。照當時的憲法,外交的事務尚完全操於國王。到了查理二世朝的中葉時,國王因深不滿於遇事箝制且吝嗇有加的騎士國會之故,他偏向羅馬公教及專制主義的本性竟發作起來。他豈不是可以丟開國會而受路易的接濟以為代,同時豈不更可採用些他向所折服的法蘭西公教政制以補救英吉利政制的混亂?查理本人本半是法人,他的家庭也絕無厚愛英吉利一切制度的理由。 多維條約 而且在1670年時英王更和荷蘭發生家族上的爭執。得威特的寡頭政治的共和國不許查理的外甥[8]奧倫治的威廉,承繼為半君主式的大總管(Stadtholder),雖則威廉把大總管的職位視為他應得的權力,而荷蘭的平民黨亦願他之能恢復這個高位。照查理和路易所訂的《多維條約》,英吉利和法蘭西應聯合起來共攻荷蘭及其所屬,而把它們瓜分,但留一部分為法蘭西的附庸國,而以奧倫治的威廉為其君。這兩位大王之不能料到少年王子之會反對這樣一個似乎有利於他的辦法,猶之他們之不能夢見剛才成年的小子之會有抵禦英法兩國聯合進攻的能力。 沙甫慈白利及卡巴爾中的抗議教徒居然會同意於《多維條約》,誠為他們永不能洗滌的恥辱。然上述者僅為公開的部分,此外尚有一秘密條約,為他們所不知,而為卡巴爾中公教教徒所簽訂。照這條約,路易願以法蘭西軍隊及錢財協助查理,庶幾他可有力宣布自己為羅馬公教徒,而漸漸的把同教英人的地位提高,使他們得於教國中占上風。 上述的兩個條約為法蘭西公教君主國一舉而圖克服歐洲及英國的整個計劃。但這計劃的財政方面主謀者並沒有計算準確;英國所需和荷蘭作戰的費用遠過於路易之所能供給,破產的查理因不得不再度受國會的監督。路易固嘗希望在英吉利鄉紳們發覺被騙以前,他的騎兵已能馳驅於荷蘭的低地,而自由取給於海牙及鹿忒丹(Rotterdam)富有的喀爾文教徒。他的希望本可實現;不幸荷蘭人民的性情,他們國土的地勢,及奧倫治的威廉首次表露於世的性質皆成為它的障礙物。 奧倫治的威廉 這是一幅19世紀的壁畫,畫中人物為威廉·奧倫治親王(1533—1584),他領導起義反抗阿爾巴公爵在尼德蘭的政權。威廉出生時為天主教教徒,但在他流亡德意志時(1567—1572)皈依新教。他因對宗教持寬容態度而出名。 當浩大的法蘭西軍隊侵入幾無守備的荷蘭疆土時,平民黨驚急憤激之餘立把諸得威特殘酷的謀斃,推翻了他們的共和國,恢復了大總管之制而以威廉秉國——但此都非為降服路易的預備。不特不想降服,他們反截斷了堤壩,盡決有運河可以互通的諸河之水於低下的草地;他們自己的室家財產固然因水淹而傾盪,但法軍亦無法進行。他們在索爾貝(Solebay)的海軍也能抵住了英法的聯合艦隊,不但沒有吃虧,且得了些勝利。同時威廉藉了他的外交的天才,復於匆忙間造成了他第一次的反路易大聯盟。 國會的干涉 這些非始料所及的事件給安居韋斯敏斯忒的英吉利鄉紳們以二年靜觀大局,並推翻卡巴爾及其主上的整個政策的機會。國會占著有利的地位,因為戰事早已使查理破產而無錢。在1673年他不得不裁可《鑑證法》(Test Act),以為取得給養的代價。此法的功用在使羅馬公教徒無從為國家的官吏,而王嗣約克公詹姆斯為一羅馬教徒的驚人事實亦於以暴露。次年國會復令英國退出故事。 騎士國會至此亦瞭然於戰事的真正意義,他們知此次之戰不復是英荷之互爭海上霸權,而是一種打倒獨立的荷蘭,以利法蘭西及耶穌會徒征服全歐的計劃。而且荷蘭如失了獨立而後,萊因的三角洲勢必歸法,而英國海權的安全上亦將發生重大的危險。[9]法蘭西本來就是海上爭霸者之一,而潛力且遠大於荷蘭,如果它能立足於阿姆斯忒丹,則它不久便可凌駕英國而稱霸於海上。所以此次所爭者即1588年,1783年及1914年之所爭:英吉利決不能容荷蘭或比利時為歐洲最大的陸軍國所併吞或挾持。 荷蘭雖一時得免於難,但戰爭的主要問題猶未決定。英吉利及歐洲的政治隨這個問題而轉移者尚有40年之久。1674年而後,路易固不復能望英吉利軍隊來助他攻服歐洲,但因了「我們憲法的公平均勢」之故,他仍得一方賄買國會領袖,一方津貼國王,使兩者互爭,而他則於中取利。因此之故,直到1688的革命,他仍可使我們守著中立,不去攻他。在此間負有執行這個卑詐政策的主要人物有二,一為他的大使巴利龍(Barillon),又一為查理的法國情婦,朴次茅斯公爵夫人得寬羅冶·路易斯(Louise de Querouaille),即我們的祖先所稱為「卡威爾夫人」(「Madam Carwell」)者。 查理之改變政策 英吉利之沒有犧牲荷蘭而使全歐屈服於法蘭西者,其機會誠是稍縱即逝,間不容髮。助法攻荷的政策自斯圖亞特王朝的朝代計劃及宗教傾向方面看起來固可說得過去,但究於英吉利有百害而無一利。國人於窺破它的真實作用後,對於國王,王弟及他們的「教皇派的顧問」便發生劇烈的反感;騎士國會站在盎格力干,立憲及民俗主義的基礎上而秉國者因而反得有四年之久。查理亦深因他所引起的風波而驚駭。他絕不願「再作流落的生涯」,故即日拋棄他的羅馬公教的計劃,而和盎格力干及托立黨的輿論聯合一致,以保安全。在他的餘年中他能應付裕如以相周旋的即是這樣一個的政策。 丹比 查理的變更方向使他有丟開名譽不好的卡巴爾諸大臣,而改事騎士國會領袖,丹比(Danby)伯,奧茲本·托瑪斯(Thomas Osborne)的必要。丹比本是約克邑的鄉紳出身,他很誠實的信著鄉紳階級的宗教及政治信條。他雖熱衷於富貴權力,且有建立大族的野心,但不失為一有主義之人。他和克拉稜敦同為有守之人,而有時且在後者之上。他之依賴國會亦比克拉稜敦為甚,他實為第一個能憑眾院的信任而為王室的大臣者。自復辟以迄窩爾坡爾(Walpole)及喬治三世間盛行於英國之賄買議員惡習,在丹比之時亦作有系統的猛進,他常藉賄買來增加在國會中的多數。選舉競爭的費用,腐敗及經營亦日在增加;國會在政府中的勢力增高若干,議席及選票在市場上的價值亦增漲若干。早時代國人的廉潔蓋尚沒有嘗過這樣的引誘。 丹比可稱為托立黨的始創者。以理論言,他固主擁護無抵抗主義,然就行動論,他實替革命及威廉三世開闢了一條途徑,而且他的開闢之功又比任何輝格黨徒的為大。在他當國的四年內,他同荷蘭要好,而同法國作對。他又令詹姆斯之女瑪利和奧倫治的威廉結婚。瑪利可繼詹姆斯而為英吉利及蘇格蘭的君主,嫁於荷蘭人不啻為荷蘭人開一入主不列顛之端,故詹姆斯甚為反對;但查理深知國人的情感不可不加尊重,故贊成丹比的計劃,而婚禮得成事實。托立大臣蓋早已熟知要維持國會君主國及盎格力干教社於不斷,則必先有抗議教徒的承繼系統,不幸這樣重要的一事,他的政黨在日後竟會忘卻。 在丹比內閣[10]的期間,托立黨比反對黨的領袖更要仇法而親奧倫治朝。輝格黨人於少年大總管的濃厚君主主義深滋疑懼。丹比擬和法國作戰,但他們則不願見敵黨之握得軍權。他們中更有受路易的大臣的賄賂者,故他們之反對作戰更形堅決。查理和輝格黨人本如冰炭之不相役,但關於戰事則兩者一致,故兩者相約而阻止戰事的發生。 騎士國會已經有15年之久了。大選舉的結果一定會使新眾院較利於抗議教的異教,而更不利於朝廷及羅馬公教徒,所以查理及丹比各有不願解散國會的苦衷。如果丹比此時已能有他日後所有的賢明,則他定可看到他的政黨及騎士國會的不能代表全國,而弛於誅除諸法的執行。然他並不如此看法;他和查理一致的把解散之事耽擱下去,他又利用可貴的時間來盡力摧殘托立主義的政治及宗教敵人。《克拉稜敦法典》重又嚴厲的執行起來。他的「不抵抗法案」(「Non-resisting Bill」)亦幾通過國會。如果這案成為法律,則議員之不能事事不抵抗王室,及不能高呼托立黨不抵抗的口號,將一一被擯於國會之外。但12年之後丹比自己轉替他的政黨立下一個否認那種主義的先例,他自己竟率領約克邑的鄉紳而攻起詹姆斯來。 革命以前的10年中不列顛政治的混亂及暴烈由於兩種爭端的扭做一團,而爭競者之毫無顧忌。國會和國王之戰,牽涉到抗議教對公教的問題,托立黨和輝格黨之爭,牽涉到國教對異教的問題,然兩者又不是可以截然分開的,其間潮流的交錯及爭點的常變,益使政局撲朔迷離而不易索解。丹比於1678年的春季仍在做一方利用本有的國會以克制朝廷及羅馬公教,一方則於國會未解散前趁早用嚴法剷除異教及輝格勢力的甜夢;他之暫時不欲解散早應解散的國會蓋即在預備下次的選舉。他的政策既不公允,又多危險,而輝格反對黨領袖的沙甫慈白利遂被逼而出於拚命的一途。 「教皇派的陰謀」 在這種的情景之下,奧次·泰塔斯(Titus Oates)的「教皇派的陰謀」(「Popish Plot」)的功用猶如燃引導火線的火柴。他的細緻的謊言一時幾可瞞過任何人而為任何人所信,末幾個月的騎士國會不啻變成一個「輝格」國會。世人之信奧次的虛構者因科爾曼(Coleman)信札的發表而益堅。科爾曼為約克公的私人秘書,他的信札被政府收去發表。其中之一為他致專聽法王的懺悔之教士(Confessor)的一封書,書中論及如何可用強力來使大不列顛覆信公教之事。 「我們所負擔的責任」科爾曼寫道:「極大,我們須把三個王國復歸正教,而將猖獗多年的異端剪滅。自女王瑪利薨後,我們的成功的機會從未有如今日之佳,因為上帝現在給了我們一位能夠一往直前奮勇任事的君侯……除了上帝及我的主人約克公而外,我們倚賴最殷的當然是神明陛下(指路易十四)了。」 國人究應採取那樣的措置庶可以防止他們的宗教因科爾曼的主人之即位而被推翻呢?輝格黨提議剝奪詹姆斯的繼立權,托立黨則提議限制他的權力。那時本為黨爭極烈而宗教極乏容忍的時代,如果有人定要實行「排斥」或「限制」的政策,則內戰殆又成不可免之事。當1679年之時惟一解救國難的希望為輝格及托立政治家之互忘仇恨而出於調和的一途,好比他們經10年否運的教訓而後之所為。[11] 輝格黨人的橫暴 輝格黨為首先攫得機會者,但他們的舉措極為可羞。他們不但不知利用時機來做到一種可獲全國贊同的處置,他們反而煽動烈焰以圖一黨的私利。他們殺戮好些無辜的公教徒,他們於奧次的陰謀已逐漸失其可信的價值之後,仍繼續利用它來鼓動風波。接連三個輝格國會對付朝廷及對付託立敵黨的凶暴;倫敦的暴徒及沙甫慈白利的「乾脆好漢」(「brisk boys」)加於緩和派的一種有系統的威嚇;國會之堅持完全的排斥,而拒絕考慮任何的妥協,即全國的和平亦置諸不管;輝格黨之勾引私生子蒙穆斯(Monmouth)認他為王嗣,而忽視不甘為傀儡的威廉及瑪利之權利;——凡此種種現象,以及「1641年的大禍又臨頭」的觀念使一大部分的緩和派,在能說能謀的哈黎法克斯(Halifax)領導之下,趨附托立黨及國王的一邊。而且托立黨及國王雖自1661年以來向為政敵,然今則因恐圓頭黨復活之故,已能合而共御公敵。 托立黨人的橫暴 托立黨的凶暴不久即繼輝格黨的凶暴而起,而其為害亦不後人。丹比所創立的黨如得丹比的繼續率領或可走入較光明的途徑,但輝格黨居心害他,故他尚在獄中等著彈劾。賢明的中和派(「trimmers」),如哈黎法克斯之流,在國會中固為托立政策的有力宣傳者,但黨對他們卻不負任何服從的義務,且深惡他們的緩和。一班的鄉紳及高教社僧侶都成為極端的王黨,常拜倒於查理的足下,更五體投地的拜倒於詹姆斯的足下。查理在事實上成為他們極精明的領袖,拜倒尚不足異;但詹姆斯之能為教社所推崇——雖僅短期的——則良可發噱,因為他心心念念在等候著推翻教社的機會。 1681年第三次的輝格國會於牛津解散後,托立的反動更毫無牽制。在輝格黨得勢時暫時停止的抗議異教徒的誅除今更視前為烈。一部分的輝格領袖,鑒於憲法上已處失敗的地位,進而為叛亂的陰謀,舊日圓頭黨的將士則擬俟查理兄弟自紐馬該特(New Market)賽馬回來時半途截之於賴府(Rye House)而把他們殺斃。這種毒計發露後,托立黨的怒火及權力益一發而不可限制,他們之揮散輝格黨人幾不費吹灰之力。沙甫慈白利流亡於荷蘭而死,羅素,錫德尼及他人則死在斷頭台上。當時人的不顧真理蓋可於雇用偽證人以陷害輝格獄囚的辦法中見之,因為這些證人朝中及托立黨人亦知為曾陷害過公教徒者。 第二次的斯圖亞特專制 在查理末了的四年中,國會從不開會。它曾一度執過憲法的牛耳,但今則暫時銷聲匿跡而不復為人所注意。而且此後的眾院,即一日而重行集會,亦不復為舊選區或自由選民團體的代表。城市的會社,連倫敦在內,都已經過「改組」,改組的目的即在排擠輝格黨人。推鐸爾諸王中無一對於英國城市的選權曾有這樣厲害的干涉,而且國王如無托立黨的援助亦決不能這樣的致英吉利的地方自由於死地,決不能令各市「放棄它們的特許狀」。 我們再也不聽見「限制」辦法的呼聲。托立黨因擁護盎格力干教社過熱,而反對異教徒過酷之故,竟忘了設立任何對付羅馬的防備。他們熱誠的歡迎一個極偏於羅馬公教的王子來即位,即新王的權力大於女王依利薩伯他們也無絲毫的異議。在極力反對輝格黨的不忠之餘,他們竟宣布了奴性最重的無抵抗主義,即國王而為尼祿(Nero)般的獨夫,他們的主義仍然不受變化。這個極端的主義英史中實未嘗有過;即激烈地宣布它為真理的一班狂徒自己恐亦不見得真肯相信。從日後的經過看起來,他們當日的激烈真極狂妄之能事。牛津大學以能抗議無條件的服從國王意志而被聞於時;但詹姆斯簡直不知人事,校中當局日後竟因所言而賈禍。 朝廷獲了完全的勝利,而又無眾議院來麻煩,故它的政策悉為宮中的陰謀所左右,和長國會前的十數年一樣。在查理二世的末年,朝中分成兩派。哈黎法克斯及緩和派和「法蘭西顧問」處於對抗的地位。他們願英國繼續在歐洲維持均勢的局面。但嗣王及附從他的幸臣則一致主和法蘭西友好。查理既得不到國會的供應,自不能不依法蘭西的金錢為生。哈黎法克斯的勢力日就不振。路易之向萊因及西班牙尼德蘭猛進而取得新的領土,而稱雄於歐陸,蓋即為這幾年中之事。路易在此時所獲的優勢英國須以20年的苦戰才能動搖。 兩黨制度 黨爭的暴烈固嘗把英國本國及歐洲陷於幾乎萬劫不復的地位,然查理二世末葉國民精力不正當的橫決也不是完全虛費了的。有暴烈的鬥爭然後有兩大黨的產生,有兩大黨之互整內部對峙爭雄,然後隨後幾世紀的國會政府得以統治不列顛及帝國,而在政治上樹一新猷。《排斥法案》(Exclusion Bill)的競爭,不特為「輝格」及「托立」兩名詞之所由起,即政黨組織的完備,宣傳的有力,及英國特產的所謂「選舉工作」(「electioneering」)亦盡起於此時。曾經滄海難為水,一個曾因選舉及國會的競爭而度過熱鬧生活的國家,決不能老在專制政治之下蟄伏的。沙甫慈白利及他的敵黨嘗引入了伊坦斯味爾(Eatanswill)選舉的諸種新奇辦法,舉凡喧鬧,耗費,忿怒及好玩無一或缺。這種樣的「選舉工作」實是我國特殊的而且有價值的國粹,因為它可鼓動人民對於選舉的進行及結果發生重大的興趣。興趣為不可少的原素,因人民對於選舉不發生興趣而坐令國會制度衰萎乾枯以死者,在今日的大陸上蓋猶不止一國。 在《排斥法案》競爭的同一時期中,「效忠於黨」的思想亦在領袖及徒眾的腦海中發達起來;在詹姆斯,威廉及安的數朝中有幾個首要政客除了知有忠於黨而外,實不知尚有其他的忠。對黨的忠固然附帶有極大的壞處,但使國會的政府能成為有力的政府者全是它的功勞。路易十四之終歸失敗及英蘇合併之得以成功,實賴輝格巨頭(Junto)及其贊助人間之能互相信任,而《烏得勒支和約》(Peace of Utrecht)之得以在艱難的環境中訂成,則實賴托立黨內部的團結。 使輝格托立兩黨得於幾乎200年間各自緊緊結合者不見得全由理論或主義,——因為理論,甚或主義,也隨在變化著的環境而變化,——而是宗教及社會上永久的分裂。沙甫慈白利所創立的輝格黨,即遠在1832年的大改良以後,仍為不享特權之異教徒的,為經商及中等階級的,而受一部分較高華族之領導的政黨。反之,托立黨,歷丹比,庇特及比耳之世,在它中心的中心,仍不失為地主及盎格力干僧侶和他們的徒眾的黨,雖則它在別的階級中也常有有力的同盟。要到了19世紀後半,異教徒的喪權處分已經取消,而工業革命已將社會等級混和以後,政黨的制度始漸漸的改建在新的社會基礎之上,而宗教的異同亦不復成為英吉利政治中主要動力之一。 在1685年時政治哲學家誠不易料到政黨制度或國會政府在日後的發展。兩政黨在它們不馴的幼年時代都嘗放火自焚其屋。但它們所得到的慘酷經驗,輝格黨所立時得到的,而托立黨在新朝所得到的,皆足以教它們走向較聰明的路徑上去,所以在數年之內它們即有救護不列顛並救護歐洲的能力。 * * * [1] 譯者按,此為Samuel Butler所著的譏刺詩。詩中主人休狄布剌斯為一共和國時的清教徒法官,以力行許多清教式的道德法律為務者。 [2] 見上第470頁及486頁之注。 [3] 丹吉爾及孟買俱為查理二世之後,葡萄牙公主Catherine of Braganza的妝奩。英國為酬答厚贈起見,助葡萄牙維持新自西班牙得來的獨立。至今猶未間斷的英葡間親密的政治及商務關係即始於此時。 [4] 譯者按,為一種教派,蓋信基督將降生而作千年之治者。名為第五者因照《舊約》所說,過去的君主國數已有四。 [5] 見上第399頁之注。 [6] 見上第481頁及496頁。 [7] 譯者按,Cabal本作私黨解,但查理二世時的「Cabal」或謂因五人姓氏之第一字母而得名。意譯似無音譯妥當,故從音譯。 [8] [9] 照《多維條約》,西蘭(Zealand)的有幾個島嶼固將為英吉利所有,但法蘭西的勢力既可自布勒斯特(Brest)直達柴德海(Zuyder Zee),則英雖有數島亦不能永久和法對峙。 [10] 譯者擬以內閣譯Ministry及Cabinet. Cabinet在此時尚在發軔之期,遽雲丹比內閣很容易發生誤會,然如將原文的Ministry改作他譯亦易滋誤會。 [11] Swift在好久以後曾論及托立黨的「限制」政策道:「它是最好的政策,因為反對它者比較最少,而國王又可以通過;但就理論而言,排斥自較限制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