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史 · 第五章 農村經濟 美洲的移殖

特里維廉 《英國史》
城市生活 斯圖亞特時的日常生活,以和我們今日的生活比較起來固充滿了艱難困苦及殘忍閉塞,但也有它的好處。它既不醜陋難看也不失了自然。那時的為鄉居的生活,凡人們之所增加於自然界者絕不減損它固有之美。當時的匠工能役使工具以服從他們的心裁,不若今日的工人則為機械所役使而失了自主;然而美觀及精巧的仇敵本不是工人自己而是那役使他的機械。在機械時代以前普通的匠工本可算是藝術家,他的工作比近代從事於大規模生產的僱工所做者要高貴,要自動得多。因此他頗能安於所遇,雖則他生活的好多方面,從近代人道主義的眼光看起來是無可容忍的。 工藝在當時並不集中於巨大的,自然界之美已無存的都市區域。在17世紀末人口已有50萬的倫敦為當時堪稱為城市區域的惟一地方。即在倫敦,居民仍可游散於泰晤士河之上;泰晤士在當時不啻為全城最壯麗的交通要道。如果他力不足以置遊艇,則他可以走出市肆櫛比的奇普賽第(Cheapside),而就靠近夜鶯常至之山岡,而獵人群趨以彈擊沙及鷓鴣的草地以取樂。當時即倫敦人亦得不賴機械的運輸而得和自然接觸,和自然相戀。[1] 當時英吉利別的城市如和倫敦相比起來都比今日有幾個城市和倫敦相比起來為小。它們都不能稱為都市,它們仿佛是哈第·托瑪斯(Thomas Hardy)所摹寫他幼年時的道徹斯式(Dorchester): 卡斯忒布立治(Casterbridge)也依農業為生,和四鄰的農村初無二致,不過離水源更遠一籌而已。市民對於村民生活的變化無一不懂,因為這種變化不特影響到工人的收入,也同樣影響到他們的收入。基於同樣的理由,他們也樂十哩以外華族人家的樂,而憂他們之憂。……卡斯忒布立治是四圍田家生活的補充品,而不是和田家生活相對的都市生活。市高頭五穀地上的蜜蜂及蝴蝶如要飛到市梢的草地上時,可一直沿大街飛去,無須繞道,也無須覺得有任何的不自然,好像入了任何不相宜的境界似的。[2] 村民生活 此即自依利薩伯至喬治三世英吉利市鎮的景象。這種市鎮只能容納全人口的極小一部分,因為在推鐸爾及斯圖亞特之世,工藝及製造之在鄉下者日盛,而在有特許狀的城市中者反比較的日衰。有好些的鄉村及農村所製造之物能銷行於全國的,甚或國際的市場。農夫在中古時代的隔絕漸次解除,即在他自己的農村中他也得和從事於各種和遠邑有關的職業之人相往來。貿易的共同利益使全國彼此接近起來,使村民的智慧銳利,而他的人生觀廣闊。所以當第一個斯圖亞特即位時,我們聞當世之人互語道: 唉,我告你,和累細奧(Horatio),這三年中我注意到一件事......農夫的趾和朝臣的踵已快要接觸,後者的凍瘡竟在發痛起來。 當同代的法蘭西及德意志農民猶未盡脫離陳腐的封建主義之桎梏時,英吉利的村民已有充分作獨立發展的預備,無論在宗教或政治方面,在工業或殖民方面。所謂「始遷祖」(「Pilgrim Fathers」)的大部分皆為英吉利村民出身。中古的農奴決不能建立新英格蘭自由且自給的鄉區(townships)。同於17世紀中創立的法蘭西加拿大僅為中古農民的搬家,故領袖者仍為貴族及僧侶;但英吉利的殖民運動則為近代社會的移植,故殖民者能自治,帶半工業的性質,且熟諳經濟及知識上的變動。 新的農業及圈圍運動,自大體上說起來,增加了小康的佃農及自由農民之人數及重要。大內戰開始時佛勒·托瑪斯(Thomas Fuller)關於自由農民曾有下列的記載: 自由農民為英國獨有的等級。法蘭西及義大利好比一種只有一點及五點之骰子,只有貴族及農民而居中無其他的等級。……自由農民雖穿黃褐色的敝衣,但其鈕扣卻以錫製成,囊中藏著銀子,而計值且以金貨。……在他所居的地方他為陪審團中的主要分子。他很少會出遊國外,但他的信用之所布遠廣於足跡之所及。他是不會去倫敦的,除非奉派為陪審員。他之所以去乃為免得受罰。他如去倫敦而得一睹國王的聖容,則便可終身矢忠矢勇,為國王祝福的了。 在各邑中享有國會選舉權的所謂40先令自業主中甚多這班強毅的自由農民。自由農民在西部曾替國王查理出力,在罕普登的巴京汗邑及克倫威爾的東盎格利亞則曾為國會盡瘁;他們都能發揮他們獨立的精神,而英吉利農民中較良一部分之已能由農奴的昏憒及依賴進至自由人的開明及獨立,之已能完全掙脫諾曼諸男欺凌高壓時代農奴的苦況,也於此可見。 無產階級 小鄉紳,自業農民,典業農民及匠工綜合起來,成為鄉村人口中的一大部分。但業農的無產階級也同時存在著。當斯圖亞特朝的末年,據政論家金·格列高里(Gregory King)的約計,「草屋戶及極窮戶」遠過於自業農民及小康佃農之數,而略過於「僱工及僕役」之數。各地的情形不同,各階級的地位也不準確,而且除了金·格列高里的猜度以外,也無任何數字可憑;但個個農村都有大批窮民,或則無毫釐之地,而待雇以為生,或則僅於公田中有少許的條地,須終日孜孜才能飽口腹,或則須賴公共荒地上的牧畜權或僭用以為生,則殆為無疑的事實。此外更有往來於道路上的流動戶口,——溪谷中的帳居者,補鍋匠及遊方工匠,來自遠方的吉泊西人,強梁霸道的盜賊,沿路歌唱者,賣膏藥者及賣西洋鏡者,——形形色色無奇不有;當他們的盛時,他們的浪漫及色彩嘗得莎士比亞的愛賞;當他們因不能敵近代的「進步」而衰萎時則嘗得波洛·喬治(George Borrow)[3]的詳細描述。 漁獵 鄉村社會的各階級又可藉漁獵以獲得一種外加的生計及自娛,膽大者竊取獸園及園林中的禽獸,謹慎者則於野地捕捉野兔野禽之類。在內戰之時,自鄉村無產階級中招募來的所謂「窮步兵」,不論在那一方,皆儘量踏破對方紳士所有的鹿囿,而取其所有;結果鹿數大減,永不恢復,故復辟以後,獵狐和取鹿同為行獵最普通的形式。在此以前,狐只有因必要而被屠殺,然從未保存起來供狩獵之用。同時,短銃的進步使獵人除了設阱及放鷹而外,更可以射擊為常用的方法。早期的放槍者恆於禽鳥靜止時放射;山雞在棲息時被射,而鷓鴣則在地上時被射或被網去。但到了查理二世時,好些的紳士已能用飛射之法,用最雅尚的獵鳥方法。[4] 在斯圖亞特時的英吉利都市生活與鄉村生活並不怎樣分得開來。自城市生活及采地府的封建生活衰敗以來,鄉村及市鎮俱受治於國會制定的法律,而並無所謂地方立法,因此兩者能納入於一種的經濟系統之內,以全國為區域,而不虞有任何衝突。[5] 交通 英吉利在政治上及經濟上雖已統一,然而交通的方法仍幼稚萬分,所謂道路者崎嶇至於極點,所以各地方間仍有語言,風俗及性質的不同,而生活亦因而饒有奇趣。因為缺乏新聞紙和普及一致的教育制度之故,各地的傳習亦得保存下去。邑與邑不同,市與市不同,即小村和小村間亦不同。當時社會中的個性,至少在表於外形者而論,實比今日為多。 個性及自由 人們散居於全島之中,彼此間的接觸少,而獨居隔絕之時候多,故人人有回動的餘地,不必太以俗例為意,亦不必為俗例所拘,猶之大地中獨生的橡樹之可任意發展。當時誠「人人可以率性而為」。在那自由農民,農夫及匠工所度的而也可以代表時代的經濟生活中,個人所可獲的獨立及自動比在中古市民及農奴所度的會社生活中所可獲者為大,而比在今日勞資都有大集合的生活中所可獲者亦大。 婦人 但當時的個人主義雖比人煙稠密的今世為大,而婦人則仍受男人的高壓。中上階級的婦人在大體上此時仍無自選丈夫的自由,別人替她選定的丈夫,一經選定後,在法律及習慣的範圍中,便是她的主翁。不過事實雖如此,莎士比亞中的婦人及17世紀可靠傳記中的婦人,如味內諸氏及哈欽孫諸氏(the Verneys and Hutchinsons),似都非缺乏品格及個性者。 殖民北美者的性格 這個富於精力,自由及自動力的新英吉利社會樹立了不列顛帝國及北美合眾國的基礎。早期斯圖亞特時的移民為一世界的運動,就其重要而論,頗類千年前諾斯人之遷居於英格蘭。外移之海路已於依利薩伯時修好,故在隨後的幾朝中,人民得以自由向外出發。 首批自英吉利遷美的盎格魯·美利堅人來自英之西南部,且可代表全英諾狄克種氣最盛部分的人民。[6]他們不習慣於西北兩部小村或獨立農莊的生活,而習慣於西南及米德蘭兩部的大村生活,所以他們到了大西洋彼岸之後能建立新英格蘭的鄉區制。[7]他們之能建立此制本很自然的,隨後亦卒賴此制的推行而形成全北美運命的大部。要樹立堅固的制度於曠野的大地本不是易事,然他們實為最能負起這種重任之人,因為他們在祖國之時,一方聚居於農業,工藝及貿易共繁共榮的大村中,而一方又富有自恃力及經濟的個人主義。「始遷祖」去美之時本不希望有一種專門的,特殊的職業等候著他來擔任,他預備有什麼事做什麼事;只消有田地,便無事不可做。然田地固到處皆是,固不費而可得者。 詹姆斯及查理一世時的移民大部不往新英格蘭,而向百慕達群島(Bermudas),西印度群島,及剌里首辟而1607年又重建的維基尼亞。在這一帶的緯度之下,氣候在種種方面本能引人;而維基尼亞的菸草及諸島的糖業又可與少數人以立即致富的機會。非洲黑人的奴工本為逐漸發展而成的制度,但這一帶的移民自始即有喜用一種所謂「有約傭工」(「indentured servants」)——無論應約者為罪犯或為其他——以替華族在「墾殖地」上工作的傾向。西印度有些的移民為清教徒,有些為表示同情於王黨的盎格力干教徒,有些則曾在舊世界失敗,而欲在新世界重起爐灶者,但後者對於殖民地發生的影響往往不良。地方自治在初年即成為維基尼亞及諸島中英吉利居留地的異彩,而和別國的殖民地截然不同。 新英格蘭的早期生活 但這些半熱帶的殖民地,雖有它們的重要,究沒有使北美全部採用英吉利法律及語言的力量。那株日後可以枝葉遍北美全洲自海徂海的大樹,其根蒂的最深處在新英格蘭密接的,民主的及清教的鄉區之地,而不在近熱帶的南部之地。新英格蘭的冬令長,地質瘠而堅硬,森林下沿及海岸,無所不蔽,紅印度人又到處掠取,不特孤僻的農莊被所蹂躪,即無防禦的鄉鎮有時亦供其犧牲。每畝之地須費斧鋸耒耜之勞才可耕種,須藉刀槍之力才可保衛。但這種種一開始即須克制的艱難困苦殖民者居然能一一克制,一因他們的本性強毅習勞,再因他們自英移來的目的,即在要有這種地方來居住。勞德的誅除使一部分最優良的小紳士,自由農民及匠工願意出國而不願留居祖國。且這些人亦非不知新居之種種便利,及合乎理想的一斑。當日英吉利的清教徒願成立一種大小相當的群社,大不至於龐雜,而小不至於漫無保護,庶幾他自己可以度他願度的特殊宗教生活,而他的鄰人也有度同樣生活的可能。白領田地及取到經濟機會固亦為引誘英人移美的一部分理由,但僅此決不足以使荒野的新英格蘭滿布了英民。1640年誅除停止而後,移民亦隨而停止;此可為宗教引誘大於經濟引誘的一證。幸而在前20年內已到的人民為極善於繁殖者,故北美來日的關鑰是卒握於此輩的手掌之中。 這樣一類耐勞習苦的移民不難應付那多雪,多森林,多岩石地的嚴冬。他們都是特出的男婦,個個有自信力,能互信,而又有共同的堅強目標。他們中有些是很充裕的,而且馬薩諸塞特殖民地又深得祖國的財富,糧需及善於組織者之助。有錢的清教華族,鄉紳及倫敦商人雖不出國門而仍樂於為助,因殖民事業既可以發揮他們的宗教,又是一種有利的投資。 清教主義 查理一世對於這種行動並不阻礙,因為他極願見危險分子之自行放逐。他專制的起初12年中人民之無反抗,誠可以他們的遠離來作重要的解釋。自依利薩伯以後,盎格力干教誅除異己的動機政治的為多,而宗教的轉輕。羅馬教社之誅除異己為的是救護靈魂,故不容妥協之存在。羅馬不能讓異端存在,不能讓它存在於世界的任何一隅,所以路易十四不能讓呼格諾徒避居於加拿大,而西班牙不能讓抗議教徒立足於南美洲。但查理一世及日後的克拉稜敦則盡可容信清教及羅馬公教的移民存在於大洋的彼岸,只消盎格力干教在英吉利本國得為國人所奉行。因為宗教方面如能服從國教,則政治方面亦必會服從相關的制度;為達到政治的目的計,移民的靈魂固可置諸不問。 民主精神 新英格蘭的精神自首至踵都是民主的。薩克森的鄉區制固自東盎格利亞移了過來,但鄉紳制則留在祖國未動。北美早日的民主制度以土地的均分為牢固的基礎。那裡有的是土地,而缺的是人口,故凡有力開墾種植的健者都可得到充足的自業田。鄉紳之所以能在島國繼續存在,實因人口太多而田地太少,故前者賤而後者貴,但新英格蘭的情形正完全相反。黑暗時期封建主義之所以起,乃為自衛;當時的社會須居於能戰的地主之下才有保護。但在新英格蘭,則群社可以有團體的行動,鄉區及殖民地可自動的組織起來以御紅人,而祖國則助他們打敗荷人及法人。[8] 教社的民主尤有特殊的重要。宗教本為建立殖民地的動機,故在早年的馬薩諸塞特,民主教社所享的政權,比在同時的蘇格蘭更大一籌。在全體人口中所謂「教社分子」本占一大部分,凡是「教社分子」都有完全的參政之權。但宗教容忍則為殖民地所不知之物。和馬薩諸塞特的一派清教不合的教徒,為求宗教的自由起見,因不得不隨威廉斯·羅求(Roger Williams)移居於羅得島(Rhode Island),而另立清教容忍的殖民地。因此在新英格蘭兩種的清教主義都有,有狹窄的,也有自由的。 新英格蘭是一個兩棲的群社。良好港灣甚多的海岸以及附帶的漁場,可使人民聚居於沿海一帶,而成為耐勞的航海者。他們的都會波士頓(Boston),乃一商賈輻輳的港市。緊靠海岸的森林又助興造船之業,直至鐵艦盛行後,形勢始變。他們的房子和居英吉利森林中的早期薩克森人的房子一樣,兩者都以木造。 新英格蘭的昌隆 新英格蘭及美洲沿海所有英吉利殖民地的居民固深愛沿海一帶之地,但事實上他們因有高山為阻,也不能向內地前進。阿帕拉契安和阿利甘尼(Alleghanies)山系,及直至聖羅凌士(St. Lawrence)灣連續不斷的高山深林,使早期的英吉利殖民絕不知內地尚有廣袤的原野及土壤肥沃的俄亥俄(Ohio)流域。而且他們不像居北邊的法蘭西人,後者可藉聖羅凌士河以入內地,而他們則無此種便利的河道。地理上的形勢使他們不得不蹙居於沿海一帶。沿海的殖民地因亦個個得以繁榮而成為強盛有力的組織。到了18世紀,沿海英人一旦突過阿帕拉契安山而向俄亥俄流域及中部的原野進展時,他們蓋已羽毛豐滿,故能一舉而驅逐在那些地方的法蘭西前驅者,再舉而橫亘全洲;他們幾不費吹灰之力。而且他們又能到處傳布新英格蘭的理想,雖則這理想是時時在受新邊陲生活的影響,而不是一成不變的理想。 加拿大的法蘭西人 法蘭西人之移殖聖羅凌士兩岸,雖和英吉利人之移殖新英格蘭同時,然趨向則適相反。後者為沿海的墾殖,而前者則為沿河流直入內地的殖民。早期英吉利移民株守於雖大而有一定限度的地方,故能繁殖極速,且能竭全力以發展以農為業的鄉區;但法蘭西的傳教士或皮貨商則溯聖羅凌士而上,發現諸大湖及密細細必河(the Mississippi)並沿河下航以至海。販皮貨為他們經濟上的目的,他們和紅印度人之捕獸取皮者相交易,兩者間的關係亦極佳。但新英格蘭人的利害正相反,他們欲得紅印度人的獵地來耕種,故勢不能兩立。他們視本地人為半人半獸之人。英吉利人對於異色的歧視本比法蘭西民族重些。 法蘭西加拿大之為封建的且羅馬公教的,正如新英格蘭之為民主的且清教的。布勒通(Breton)的農民在舊法蘭西中本為最信宗教,最能服從的人民;他隨了他的主翁及他的僧侶之後而至加拿大,故聖羅凌士兩岸新建的社會也是封建的及僧侶的社會。只有這種社會他才能了解。在18世紀末葉以前,法蘭西人的北美既不知有自治,更無所謂民治;這些思想要到英人征服該地後始流入於法蘭西移民的腦海中。法蘭西的王家政府本為殖民的主動者且津貼者,故殖民地須受嚴格的管束,而每個男人須服強迫的軍役。要入殖民地者須得國王路易的准許,而呼格諾徒則無人能得到他的准許。 新英殖民地和祖國的統治權 英吉利的美洲諸殖民地本為異教(Dissent)的後裔,故不能如法蘭西的,西班牙的甚或荷蘭的殖民地之易於順從祖國。英吉利殖民地不由政府主動,而為合資公司或單獨主人的事業。當它們漸漸地歸於王家政府統治時,殖民地內的自治習慣須得不斷的和王室督臣的權力成立一種的調和。兩者之間的衝突自不可免,但時勢也不能令殖民地永遠散漫不受指揮。 在實行上,督臣雖設,而殖民地對內的自治權仍不能侵犯。勞德嘗有剷除新英格蘭的宗教自主之意。如果查理一世的專制政治能在祖國牢固的樹立起來,大概他會擴張這種政治于海外,而危機殆即會發生。但祖國的內亂使殖民地得有20年的獨立來培植自主的精神:馬薩諸塞特竟得自由作戰,自由併吞新殖民地,而不必稟命於倫敦。固然,1649年得勝的國會,為重申帝國對於弒君的一致起見,嘗發表一種新奇的理論,嘗說,英吉利的國會可為殖民地立法,也可以統治殖民地;但奧力味當護國者時嘗極力尊重新英格蘭的獨立,而不讓國會幹涉。復辟而後,殖民地又直接屬於國王,而和國會的關係較疏。 馬薩諸塞特 馬薩諸塞特在事實上早即採取跡近自主獨立的態度,因此終查理及詹姆斯二世兩朝,它和英政府間發生不斷的風潮。到了1683年時,托立反動正盛的英政府竟把它的特許狀和許多英吉利城市的特許狀一起取消,舊有的各種自由歸於烏有。它有時固然也太不客氣,激怒之處也極多,然而取消它的自由而納之於專制政府之下也是過分的懲罰。幸而英國不久有1689年的革命,故馬薩諸塞特和祖國的爭論亦得隨其他許多問題而解決。它得了一個新的特許狀,自治之權亦同時恢復,惟一的條件是政權不許只由「教社會員」行使,而須公諸殖民地的全體人民。亞當斯·屈勒斯羅(Truslow Adams)嘗寫道:「我們應當謝謝英吉利,經此一舉,神權政治在法律上也受了致命之傷,而真正自治及宗教容忍的基礎亦於以大立。」 克倫威爾的政策 新英格蘭會有脫離祖國而獨立的一天,達者自始本可以隱約料到的;自查理二世復辟,新英及舊英間社會及宗教的不同固定化而後,脫離的可能性更形顯著。清教主義及民主政治在祖國重受盎格力干主義及華族政治的壓制,即1689的革命亦不過將其間的關係稍變緩和,但也沒有整個推翻。克倫威爾嘗覺得不難和清教及民主的馬薩諸塞特立於友好的地位,只維基尼亞及不慕大須經武力的壓迫,才肯服從弒君的共和國。如果一種和護國政治的理想相一貫的社會及宗教制度能永遠在祖國存在著,則新舊兩英間即使必須發生社會上及宗教上意見的參差,也決不至如在18世紀中葉所發生者之劇烈。 在英吉利的統治者中,克倫威爾實為首先主張帝國主義者。在他以前,政府對於殖民運動的態度只是消極的容許,而不是積極的提倡。但護國者則以武力來並乍美喀(jamaica),經此一舉而英國在西印度群島中的領地之重要驟增。[9]他又併吞了阿加底亞(Arcadia),但復辟而後,其地又歸法有。 中部殖民地 阿加底亞固然還給了法國,但查理二世的諸政府,在克拉稜敦及沙甫慈白利(Shaftesbury)的勢力之下,也很富於克倫威爾殖民政策的精神。它們對於美洲的事務又明了又關切,它們的主要目的則在替英貨找銷路而振興英吉利的商業。魯柏特親王及朝廷俱力贊英吉利皮貨商之進至哈特孫灣(Hudson’s Bay),以抄加拿大法蘭西殺獸取皮人之背。最為重要的是中部諸殖民地的取得。新英格蘭及維基尼亞間的諸殖民地本屬荷蘭,但今則荷人悉被驅逐,新阿姆斯忒丹(New Amsterdam)成為新約克(New York,即紐約),而北起緬因(Maine)南迄新拓的喀羅勒拿(Carolina),延長數千哩的海岸悉懸不列顛的旗幟而無間斷。在那一溜的沿海殖民地之背後有一最奇怪的殖民地;當托立的反動政治在英吉利正達沸點之時,查理二世的政府卻准夸刻的朝臣及組織者本·威廉(William Penn)去建立本薛文尼亞(Pennsylvania),以作被誅除的朋友會徒之樂土。朋友會徒亦居然能很成功的實行他們公道待人的理想,故紅人大受其惠。 中部殖民地的吞併及續有樹立,產生了對於不列顛帝國有異常重要的兩大原則;一為不同的種族可共戴不列顛國旗而享受平等的權利,二為人人可以得到宗教容忍。這些原則並不是新英格蘭的貢獻;它們在併吞的中部殖民地中始有大規模的發展。在那些地方的荷蘭人本不知何謂自治,但歸順不列顛後,不但他們的風俗習慣仍被征服者所尊重,他們且也享有自治之權。在紐約殖民地,在本薛文尼亞,在瑪利蘭(Maryland),及在紐求西(New Jersey),英人,荷人,瑞典人,德意志人,法人及厄耳斯忒的蘇格蘭人一爐共冶,不分彼此,換句話說,盎格力干派,清教派,喀爾文派,路德派,羅馬公教派,夸刻派及長老派,皆處於平等的地位。不能忍受路易十四的歐洲之公教誅除的呼格諾徒,以及不能忍受限於不列顛諸島之盎格力干誅除的清教徒及羅馬教徒,亦視中部諸殖民地為樂土而相率來歸。 18世紀背叛大不列顛的北美由三種的殖民地——新英格蘭,中部殖民地,及南部蓄奴的華族——集合而成。日後自大西洋遠播太平洋的美國特有精神,實自新英格蘭民主的鄉區制度及自立的清教主義所產生之思想習慣,和首在中部殖民地養成的種族平等及宗教容忍之開明思想混合而成的。 邊陲精神 除此而外,邊陲精神可說是第三種的原質;此為自緬因以迄喀羅勒拿各個殖民地所共有的。美國歷史上之所謂邊陲,和歐洲哨兵防守的邊陲截然不同,後者是固定的,而前者則是永在向前移動的;白種人群社之所至即為邊睡。但邊陲雖日在推進,而邊民則老是那一類的人物。無論離海岸多近或多遠,無論在17世紀或在隨後的兩世紀,先大眾而西進的開闢者(pioneers)都有幾種特殊的性質。艱苦卓絕及多謀有勇;窮困及不日升遷的希望;民主的平等及厭惡一切樣式的權力及紀律,不論是政治的或智識的;隨意的大量及機警的自助;私刑法(Lynch Law)及義氣;對於歐洲情形的完全隔膜——聯合起來匯成一種特殊的性格。這種習聞的性格往往和留居於沿海一帶比較舒適的居民的固定而保守的習慣相反。邊陲地方稍一安定而後,其居民往往即脫離開闢的風氣而轉於保守,於是真正的邊陲則又向前推進。 如果貴族的不列顛一旦和它的殖民地發生嚴重的衝突起來,它至少可於沿海諸市鎮的固定而且富有的人民中得到若干的贊助者,因為沿海諸市的人民愈富足則愈易就範而無反叛之念。但它的死對頭則除了新英格蘭的清教農夫而外,尚有素被高等社會所遺忘的邊民,站在每個殖民地後背的民主邊民。社會向不關切邊民的利益,且從而加以鄙視,及要把他們放在眼中之時則早已無可挽回。 英人對美洲殖民地的態度 在17世紀的後半,英吉利的政客商人都很重視美洲諸殖民地的價值。然他們都不能預料日後出乎尋常的膨脹;沒有一個人能夢想到1700年人口僅25萬的沿海諸殖民地,有成為人口達億餘的大國之一日。阿帕拉契安山脈不特阻住了英吉利政客的眼界,且限制了盎格魯·美利堅人自己的視力。所以自英吉利看起來,產蔗諸島的價值正可和沿海諸殖民地的等量齊觀而不容歧視。 英人重視海外的領土,因為它們有兩重的用處。第一,它們可以容納一切有大志的,持異議的,被壓迫的,負債務的,犯罪的及在舊英失敗的人物。凡因太好或太壞而必致在故國興波作浪之人都可在海外發展他們的個性。他們之去於他們及故國都是有利的。但英吉利當時蓋尚未發生人口過剩的問題。第二,殖民地可充供給原料而收容製造品的市場,它們於英吉利的工商業都可幫助。察坦姆(Chatham)說過:「我願告諸位以美洲的重要;它是雙料的市場:既是消費的市場,又是供給的市場。」此話克倫威爾及克拉稜敦,沙甫慈白利及索美斯(Somers)都會贊同。 重商政策 英國的國外政策本漸漸的在為重商主義所趨使。即1660年舊社會的勢力的恢復也不足以阻止這傾向的前進。槐特和爾及韋斯敏斯忒皆嘗取政府干涉的政策以指導國外貿易的傾向,而所謂《航海法》者即是干涉政策中的一部。然這種政策初無一定的結果:有時大陸上的諸殖民地占了便宜,有時則祖國及產蔗諸島占了便宜;——在此場合之下新英格蘭人勢必群趨於私運,其自然猶如鴨之游水。 英荷法的競爭 在斯圖亞特末期英吉利已成為全世界最大的貿易製造國家,倫敦則超過阿姆斯忒丹而為全世界最大的交易中心。當時歐洲和東方,和地中海及和美洲諸殖民地的貿易都甚繁盛,貿易的基礎為英吉利紡織品的銷售,而載運這種貨品者則為可以遠航海洋的新式大船。英國的貿易,無論在美洲或在別地,大抵為本國製造品的銷售;以英吉利和別的航海先進國比起來,英之實力蓋即在於此。威尼斯因居歐洲的盡頭之故,嘗為全歐及亞洲市場的運貨人。西班牙完全恃掠獲,貢獻及開採貴重金屬以繁榮。荷蘭雖真為經商之國,然終因腹地太小,人口不繁,製造不盛而缺乏真正的力量。 路易十四的侵掠更使荷蘭不得不竭全副的精力及物力以作陸上的自衛;故於此事它更落在英吉利之後而漸失了商業領袖國的地位。荷蘭於航海事業上雖為英之敵國,但英國為自利起見仍不得扶掖它的獨立,而不使西班牙的尼德蘭落入於法蘭西之手。如法能獲得萊因河的三角洲,則法之勢將大盛,而英之海權及獨立將不易永保。在這方面英荷實是唇齒相依,利害相共的國家;雖查理和詹姆斯二世不能見及這層,但英之人民則已看得清清楚楚。荷法在海事上及商業上本為英之兩大勁敵;它們在此嚴重時期之竭力擴張軍備,——法蘭西由於自願而發於野心,荷蘭則迫於不得已而為自衛——從英之私利方面看起來,固為極應歡迎之事。 同時,在復辟及1689年革命以後的英吉利中,統治階級也不惜盡全力以擴張海軍,雖則陸軍的軍費則愈省愈歡迎。 * * * [1] 倫敦之所以在17世紀之末能遠過於一切城市乃因它已成為全世界最大的海港,及批發和零售貿易的分配中心。然它的製造業仍和別地一樣,仍基於家庭工業制而不基於工廠制。18世紀工業革命而後,北英及米德蘭亦先倫敦而完全取消家庭制,而倫敦之人口和別城比較起來亦無昔日的懸殊之甚。 [2] 譯者按,哈第所著《卡斯成布立治的市長》(The Mayor of Casterbridge)中的卡斯忒布立治實指道徹斯忒,為著者幼年所居之地。 [3] 譯者按,為19世紀初葉英之旅行家。 [4] 1686年出版的《紳士的消遣》(The Gentleman’s Recreation)說:「飛射已成為最時髦的方法。從經驗上說來,這也是最高明的方法,因為當鳥在飛翔時,兩翼充分展開,故射中較易。射中後,鳥雖不死亦必下落,而你的小犬即可收拾了它。」但有些人則頗以飛射為難;在Tom Jones第八卷第十一章中,我們聽見一個生於1657年的紳士在說飛射之難於坐射。 [5] 見上第304頁及317頁。 [6] 在1640年留居新英格蘭的英人總數約25000;此中據統計家及世系家的研究,約50%來自色福克,厄塞克斯及赫特福德三郡;20%來自諾福克,林肯邑,諾定昂,約克邑,彌德爾塞克斯,肯特,色來及色塞克斯。接近蘇格蘭及威爾斯邊界的諸邑只供給少數零星的移民。這初去的25000人我們可統稱為「始遷祖」(「Pilgrim Fathers」),他們都善於生育,他們的子孫於合眾國在1870年以前向阿拍拉契安山脈(Appalachians)以西的發展中功力最大,而合眾國政治社會的氣派亦大部受他們的影響。 [7] 譯者按,鄉區(township)以一小市為中心,而附近數十哩以內之地屬之。 [8] 見上第105頁。 [9] 自克倫威爾時起,至塞治穆耳(Sedgemoor)之戰及戰後的數年止,因數十年中的內戰而產生的政治犯及戰俘常被流至西印度為「有約傭工」;在合同期內他們不啻即奴隸。藉了這殘酷的辦法,英人在西印度的族類也增加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