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史 · 第七章 偉大的依利薩伯時代 威爾斯及愛爾蘭
戰期中的太平繁榮
自依利薩伯而後,打倒某某強大軍國成為不列顛歷史中循環不息的調兒,但因為有大海在保護,有王家海軍去應敵,故我島從不為外敵所侵入,而且在最近的大戰(1914—1918)以前,我們亦從不須犧牲巨數的男子於異國,或中輟國內常時所有的職業及行樂。這種樣不間斷的安全本為小國或偏僻國家的特權,我國以居衝要的堂堂大國而得享這種原惠實為不列顛偉大的秘密。它使我們得以先別的大國而進步到國會政府的制度,而取到人民的自由,甚且使各式各樣生活的意見及習慣得同時存在於我們社會之中。它的第一回的厚賜即為依利薩伯時之文藝復興的諸種收穫。
1588年的倫敦
莎士比亞的同時人已能完全領略大海環護島國的利益。在和腓力公然作戰的15年內,他的久經戰陣的軍隊竟無法越安特衛普而至倫敦,而英吉利所得的安全,反比前此勉強維持和局的30年間所可得者為大。未戰之前,西班牙常可在英搗亂,既戰而後它倒也無可如何。且戰爭也不一定須大增賦稅,或擾亂經濟上的秩序。此15年中的情形頗可和拿破崙戰的時期作一比較;後一期在英國固然也是風景畫,詩,小說,拳術,行臘,射槍的黃金時代,但因戰事之故,經濟大起變動,平民大感痛苦,而日後社會上各階級的失和率以肇源。但際依利薩伯和西班牙作戰期內,推鐸爾時的社會及經濟諸問題反而漸趨和緩。人口愈增業務亦愈增,故國會,樞密院,及治安法官並不難設法救濟窮困之人而與之衣食居所。在戰事的末年有一個外國旅行家極奇英國之少乞丐,因為是時大陸上極多乞丐,而在早幾世的推鐸爾乞丐亦嘗為緊迫的社會問題。[1]
威爾斯
依利薩伯朝太平繁盛的原因之一,為大不列顛疆界之粗定。自愛德華一世以來,蘇格蘭邊境向為禍亂的淵藪,但今則邊疆既有永久的和平,而界外又有友好的國家。歷中古之世常足以困英人的威爾斯問題,推鐸爾氏亦能完全解決,一勞永逸。[2]
亨利七世處理威爾斯時占了兩種便宜。他自己便是一個最有力的邊疆貴族,他承繼郎卡斯忒及約克兩家的所有邊疆采地,他共有五十餘采地,多於前代任何的英王所有。這是一因。其次,他自己是威爾須人,受過威爾須的教育,且終生篤愛威爾須的詩歌風範而不衰。威爾須人常把他之能于波斯衛司戰場上獲得英國王位為民族已經取到獨立的一證,故他們競趨於他的朝廷而無所嫌忌,猶之百餘年後蘇格蘭人之競趨於詹姆斯六世及一世的朝廷,而不再自外。藉了這兩層特殊的理由,謹慎小心的推鐸爾亨利居然能使流血無政府的威爾斯開始有些秩序。他的兒子復完成他未竟之功。
亨利八世的應付
亨利八世雖於蘇格蘭及愛爾蘭兩國的處理極不得法,而於威爾斯問題的解決則頗有得心應手之妙。他採用恩威兼施的政策,一方以武力取締紛擾,一方又秉公待遇塞爾特人民。是時長邊疆事務院者為利池飛爾德主教李羅蘭(Rowland Lee),他為認真辦事者,他遇盜賊及殺人罪犯恆絞縊不稍縱容,故邊疆的人民,無論貴賤高下,也無論薩克森或塞爾特,俱為王權所震懾而不敢輕於嘗試。他的方法固會令今人驚駭,但對於那時無法無天的人民倒是一服良藥,而秩序因得稍立。凡善於統治被壓迫民族者,常不能信這種人民的有望,他對於他所威服的人民也無多大希望,所以亨利八世之把威爾斯劃入英吉利,且一視同仁,無有歧視,實雅違他的諫言。此勇敢的處置實為不列顛史中第一次的《合併法》(Act of Union),而且也不是功效不著的一法,亨利將威爾斯君土及邊疆采地兩俱廢除,而把全境分成十二郡,郡各有治安法官以料理一切,並須服從國會的法律及樞密院的命令,自此而後威爾斯的各邑各城亦得送代表於英吉利的眾議院。樞密院的權力在那多亂或爭的地方本有絕對的必要,因有威爾斯及邊地事務院之設,其制與北方事務院相若。[3]
藉了中央政府有力的後盾,治安法官得以治理那數百年來充滿部落主義及封建主義,飛揚拔扈,桀驁不馴的山崗地域。亨利八世之選任冶安法官亦能深得土著的同情。他們恆由本地的紳士中擢任而不自英吉利派往,故能為居民天然的領袖。英吉利對於威爾斯所采的為見好於當地上等階級的政策,不像對於愛爾蘭所采者為消滅這個級階的政策。
威爾須人的宗教文化
塞爾特人本極富於愛國的自尊心,不過他們既以統治英國的王室為他們的同國人,他們自不難根據上節所述的辦法,而承認兩國的合併,且也不難歷多危多難之秋而忠於推鐸爾王室不稍衰。莎士比亞嘗摹寫夫慮厄稜上尉(Captain Fluellen)因談及亨利五世之出身於威爾須族,而得意洋洋之態,[4]我們疑心著者寫這段談話時,也許嘗竊聞有些誠篤的威爾須人正在自得地互道英武女王依利薩伯的種源,詩人慣於移花接木之術,故遂假上尉之口以出。塞爾特人民對於推鐸爾王室能有這樣關切的情感實是一件絕大幸事,不然他們殆難以經過英吉利的宗教改革而仍不攜貳。在監理教復興之後,威爾斯固嘗變成不列顛信抗議教最濃的部分,但16世紀的形勢則截然不同。推鐸爾諸王治下的抗議教,當它初到威爾斯時,為純粹的盎格利干教,自大部的威爾須人看起來,《聖經》及《祈禱書》中的文字同彌撒中所用的拉丁文一樣的佶屈聱牙。而且起先擔負宣講新教的責者又為政府派來的外國教侶,其中好多的且永居英吉利而不一蒞威爾斯之土。是時羅馬如欲收服在威爾斯的塞爾特民族及塞爾特性情,誠一絕好機會;它在愛爾蘭正在大做這步工夫。威爾斯的情形和愛爾蘭初無異致。幸而依利薩伯朝的耶穌會傳教士,半因大陸各神學研究所中英吉利及威爾須的信徒正在大鬧意見,不能合作之故,卒未能擴張勢力於威爾斯。
威爾須人因無外界煽動之故,雖極不喜宗教的各種改革,亦不至趨於反動的一途。受過教育的及地主階級雖漸能改操英語,並取得英人的習慣,但機靈睿敏的山地農民,在智識上竟入於長時期的萎靡狀態。在又一方,土語雖為教社及國家所放棄而漸歸不振,但尚不致盡忘,不致如愛爾蘭民族之盡忘。在威爾須民族中土語尚繼續存在,所以到了18、19兩世紀時,民族的觀念及文化得以隨清教,教育,音樂及塞爾特詩而中興復活。在威爾須人民的歷史中,部落固已滅亡,但歌人則仍當令。而且近代塞爾特的文藝復興也不對英國采仇視的態度,同時在愛爾蘭發生的運動對於英國極為不利。此固英吉利的大幸,而有不能不歸功於亨利八世的《合併法》之能合併兩民族之心者。
愛爾蘭舊時的政治
推鐸爾政策在愛爾蘭所產生的結果完全與上不同。推鐸爾之不能了解愛爾蘭的情形,其荒謬幾等於腓力之不能了解尼德蘭的情形,而失敗亦幾相若。愛爾蘭在15世紀時,政權操於幾個盎格魯·愛爾蘭大族,特別是啟爾對耳的菲次澤剌德(The Fitzgeralds of Kildare)諸家。那時的可說是貴族自主的政治。但這種制度到了亨利七世已在解體,[5]亨利八世縊死啟爾對耳伯和他五位叔父於台柏恩(Tyburn)後,它更不能存在,縱一時尚無新制可以代起。色來伯(Earl of Surrey)嘗告亨利以征服且移殖愛爾蘭的必要,但亨利並不理會。征服及移殖政策要到依利薩伯的末年始認真試行。
愛爾蘭的宗教改革
亨利八世除了縊死菲次澤剌德一家而外,尚負造成愛爾蘭悲劇的別種責任。他的宗教改革本只宜於英國,但他卻令愛爾蘭接受同樣的改革。在初時,教皇最高無上權的推翻,對於塞爾特人本無何等關係,因為他們向把羅馬視為外國勢力,只和盎格魯·愛爾蘭貴族有深厚的關係,而和一般人民的關係則淺薄。但同時發生的寺院封閉則有較嚴重的意義。寺院在推鐸爾的英吉利固無特殊的職務可言,但在推鐸爾愛爾蘭則向為重要的文化中心。好些愛爾蘭的寺僧雖則同主教及牧區教士一樣的俗氣而無用,但也不會更壞;島中的教育固不振作,但所有的教育,其大部尚依附寺院而生存。民眾間的宗教向賴行腳僧的宣傳,今則行腳僧亦在禁逐之列。且英人但有破壞而鮮有建設,也鮮有相當的替代物。他們並不樹立大學或學校以代替寺院。[6]歐洲文藝復興及新學的潮流本未波及愛爾蘭的塞爾特人,而亨利的英語《聖經》及愛德華的英語《祈禱書》亦為他們所不能閱讀。他們之所以並不抵抗宗教改革的各項設施者,乃因舊教的腐敗,而非因新教之能得人心。所以外來的耶穌會徒一到後,反抗改革之力驟張,而流落國內的行腳僧——政府可以懸禁而實不能禁絕的的行腳僧——之勢又大盛。
依利薩伯英人的設施
大半因耶穌會徒的活動,愛爾蘭的形勢到了依利薩伯時竟含有極大的危險性。耶穌會徒利用英人之忽於統治,——無論在宗教或在世俗方面——而大肆活動,他們注意到:「愛爾蘭有極佳的木料及港灣,如果西班牙人能把它們搶到,則不難握有海權,而我們的主要勢力便可在握。」教皇本人也遣發武裝的士卒來攻掠愛爾蘭,其中600人為英人在斯麥立克(Smerwick)所俘獲,且悉遭屠殺。愛爾蘭成為依利薩伯領土中的危險地點,她的敵人亦把它當做要害而加以襲擊;於是她也不得不厚違本心而為征服的企圖。因為她的軍力及財力尚不足以勝此大任,她的將佐遂專用殘暴的方法以殺戮或餓死土人;如他們自知無占據某地之力,他們輒將當地的人民殺盡。
同時,政府視英人前往殖民的政策為惟一可以永久制服仇英日甚的土著之辦法。這不音為大群的「紳士—冒險家(「gentlemen-adventurers」)及城市和采地府中的次子」開了一個門戶。有人嘗說過,依利薩伯時的鷹鳥飛往西班牙美因,而兀鷹[7]則群集於愛爾蘭,實則他們往往是一類的鳥。在愛爾蘭的征服者,開發者及榨取者中有吉爾柏特漢符里(Humphrey Gilbert),剌里窩爾忒(Walter Raleigh),復仇的格稜維爾(Grenville),及《仙子女王》(Faery Queen)的高尚著者。[8]他們把愛爾蘭及美利堅同樣看做可以發私財,盡公務,推廣真教,減削教皇及西班牙權力的新地方,兩地重要相等,而引人入勝之處也相等。像剌里及斯賓塞(Spenser)等一班聞達超群而又身在該邦之人,尚不能看破愛爾蘭的種族及宗教問題,更無怪一班家居的普通英人,歷數百年之久而仍不懂這些問題的實在。
所以在依利薩伯最後的30年內,性質本尚流動的愛爾蘭歷史竟轉入一固定的模型內,歷300年而愈久愈堅硬不易復變。愛爾蘭的土人把羅馬舊教和痛恨英人聯為一談。因而對舊教發生一種向所未有的熱忱。在又一方面,新來的殖民者則篤信新教,他們把抗議新教和種族的優勢混為一談,他們以為維持新教即所以忠於祖國及上帝。因兩方的努力,愛爾蘭遂成不列顛各島中宗教氣味最濃厚的部分。
在這種情形之下,愛爾蘭的諸部落始互相混合而成為愛爾蘭民族。對英的敵愾同讎,及宗教儀式的共信共守終成了極大的勢力,而自古為然的部落界限卒獲打破。同時,英人自外亦在替他們泯除舊有的界限。自推鐸爾朝起本地的上等階級漸漸消滅,而英吉利地主階級則漸漸代興;此項興替的手續至克倫威爾時代而完成。因此之故,這窮乏的農民國家只有教士,而無領袖,只有仇英之人,而無袒英之人。
新舊教的消長
在威克里夫時代即已發源的抗議運動歷依利薩伯的壽世而大體完成。當她踐祚之時,大部的人民猶依違於多種的意見之間,而抗議教徒及反教侶的人尚同為反公教派的中堅。當她逝世之時,多數的英人已自視為篤實的抗議教徒,好些人且能以《聖經》及《祈禱書》為根據而過宗教的生活。
耶穌會徒
依利薩伯的對內政策可分做兩截。在起先的12年內,雖然《祈禱書》為惟一合法的儀式,羅馬公教徒除了須繳付徵收並不嚴格的罰金外,並不受它種的誅除。[9]在那幾年內因宗教而被戮者沒有一人,官吏對私下崇奉公教之徒,即官居高位者,亦眼開眼閉,一任自然。但自1570年教皇對於女王下隔絕令,且許她臣民毋庸忠事於她而後,形勢一變,而空氣亦較前為嚴酷。外來的耶穌會徒潛自往來於各地之間,極不易於覺察。英人的公教主義本來色彩極淡,至是忽為大陸反改革的熱忱所迷醉。信公教的鄉紳們本在漸漸地習慣於英吉利教的新儀式,至是忽又中止進行。耶穌會徒的使命固是宗教的,但如果他們的宗教使命成功,則政治上勢亦必發生極不良的影響,女王勢必被廢,而新英吉利方在盡心經營的種種事業,無論在國內或在海上,勢必同歸於盡。教皇正和依利薩伯處交戰的地位,且方派兵攻掠愛爾蘭,而耶穌會徒反宣講服從教皇·國王的必要。女王及英民為自衛起見不能不嚴懲教皇的傳教士。傳教士為英吉利國家的叛逆,故可殺無赦,但自同教者看起來,則他們是公教教社的殉道者。英國耶穌會徒的領袖中以坎匹溫及帕孫茲(Campion,Parsons)為最著名。前者重宗教而不甚干涉政治,然不幸被擒罹難,後者真是一名賣國奸賊,他反而能逃法網,能逃至外國,而速西班牙之入寇。[10]
平均計算起來,依利薩伯朝每年有公教徒4名就戮,瑪利朝就戮的抗議教徒則每年有56人之多;前朝的罪狀為信異端,今則為大逆不道。殺公教徒誠是一件不幸慘事;中心甚願忠君愛國,而患得本教教職之心又不能稍戢之英吉利公教徒誠處夾攻的狀態之中,既須服從他們心靈上的主上,又須忠事他們世俗上的主上,而教皇及女王兩方又都不許同時兼事二者。當時兩者間實無調和的可能,被可怖的衝突所犧牲的無辜數不在少。在依利薩伯朝的中葉,英國可說是在戒嚴狀態之中,所以也不得不採用戒嚴區域應有的紀律。在舉世一統的羅馬教社沒有停止援用宗教查辦,聖巴退爾米屠殺,國君的廢立及暗殺,等種種方法前,沒有一個處它可怕的禁令下的國家敢讓它的傳教士享受容忍的利益。讓他們自由傳教,不啻一個徒手匹夫自獻於一個全武裝的無情戰士之前。
抗議教的猛進
處這種情況之下,抗議教的宣傳亦邁步而前進。它深得受驚的官吏的扶掖;在英人的心目中,它又和愛國心,和反抗西班牙,和海權及掘類克的美洲冒險事業,和保護女王的安全及防止暗殺的戒備息息相關,而不可分離。改良的文法學校教授學童以古書時,亦每以伊拉斯莫斯及科勒特的精神,《聖經》及《教義問答》更為學童所熟習。這種教育在文學上造成了英吉利新文化運動的一班健將,在宗教上則造成了盎格利干抗議教的一班擁護者。當英國正和羅馬作殊死斗時,盎格魯公教主義絕不能繁茂,而新輩的僧侶及學者盡為誠篤的抗議教徒。
清教徒
清教徒大都列身在盎格利干教社之內,他們利用教社以趨全國於抗議教,更希望不久可隨他們的意向而更改盎格利干教社的儀式及政府,依利薩伯在起初甚難找到可合她的脾胃及政策之不太反對公教者去充她的主教,她找到能幹的費特季夫特(Whitgift),而任之為坎忒布里大主教後,她始能采堅決反對將教社清教化的政策。在好些的教義問題上,費特季夫特固有類喀爾文派,但他反對將教社政府民主化,他能強硬的擁護王權及主教權,而反對國會,世俗人,及長老僧侶的侵陵。
依利薩伯的不容忍
為同時抵禦正謀復辟的羅馬主義及方在膨脹的清教主義起見,依利薩伯不得不賴舊有的宗教法院及宗教官吏及新設的高等委任法院[11]的助力。高等委任法院可說是宗教上的星寶法院,為女王藉以控制教社的工具。它雖亦為樞密院的分枝,但它實代表女王,而和全體的樞密員不甚有若何的關係。好些樞密員,像塞西爾等,極不喜它所采類似「羅馬教的查辦」的審問程序,且以為誅除熱誠的抗議教徒不宜過於嚴厲,太過則危及國家。但女王自持甚堅,她不採樞密員的忠告和眾議院的決議,因此,她於民眾勢力正在要教社走歐洲及蘇格蘭宗教改革的全路程,或陷於新糾紛及新分派的際會,得保全了它(教社)的盎格利乾性質。
在依利薩伯的國教之下,殉道者有公教徒,也有抗議教徒。清教徒爭論家,如著「瑪普利來得」(「Marprelate」)論文的彭立(Penry),對於主教奮不顧身的大肆攻擊。由女王看起來,攻擊主教制可以危及她所設立的國家教社間精細的平衡,所以是一種政治罪。即卡特賴特托瑪斯(Thomas Cartwright)比較要客氣的長老會的宣傳亦足以動她之怒而使她震驚。卡特賴特終被禁錮,而彭立,巴羅及格麟武德(Barrow,Greenwood)則被當做內亂犯而被絞。
除了耶穌會徒及清教徒而外,尚有無辜捐軀而又得不到國內外任何大宗派的同情或激賞者。他們固也為信仰而犧牲,然他們危害國家的嫌疑則更比前兩者為小。東盎格利亞的有幾人因「各種可恨的異端」而被焚,然而他們之所異議者僅為正派三位一體的教義。對於這種人,那時的公教徒,盎格利干教徒,喀爾文派教徒都不會表示一些憐憫。他們之被犧牲,絕不因任何所謂國家的理由,他們是因為不容忍的宗教成見,及留傳未盡的中古捕戮異端之風氣而送命的。
自由的限制
在推鐸爾君主國已經把教社壓服以後,君及國會誠握有可驚可恐的萬能權力。也許只有這些權力足以助國家避免被西班牙征服的危險,但它們對於向在一路發展的私人自由權也加以極不利的限制。經濟及智識上的自由,固因中古制度的滅亡而大有長進,但在宗教及政治方面,則新國家所設的種種束縛其難受正不亞於它所打消的各種樊籠。公教徒及清教徒各本信仰以崇拜上帝之自由固未取得,政治上的反對亦絕不相容;批評政府為不許可之事。斯達布斯·約翰(John Stubbs)本是一個忠君之士,但因著一勸依利薩伯毋嫁法蘭西親王阿倫遜(Alençon)的小冊子之故,竟遭割去右手的慘刑。然從行刑台上他猶須揮動血淋淋的殘肢而呼「女王萬歲!」這就是那個機巧的女人和她腦筋簡單的臣民間的關係。她絕無嫁於阿倫遜的用心,但她又決不能讓清教鄉紳來干預巾幗外交所布排出來疑陣。
是時個人尚無政治自由或宗教自由之可言,但君及國會的分手可使二者同時產生。英吉利非專制國家,君權來自人民的贊助而不基於武力。人民願女王享有強制的權力,願她藉大權來保持安寧。但國會的態度深可注意,國會議員雖不否認他們於1559年所給還於女王的宗教管理權,但對於她利用此權以誅除清教徒的行為則常有評論。英吉利國家賴有和私人判斷(Private judgment)之權利及自由意想(free speculation)的勢力,兩者的聯盟,始能從中古教社的手中取得管理宗教的權力。飲水思源它又何能永不認它新獲權力的所自,何能永不保護兩者?清教及公教也許可危及當時的國家,也許可長遠妨害政治家的自由,但它們可根據於信仰自由的自然法,而反詰君王及國會的宗教法令之效力,而且這反詰之權到了終會發生實力。中古歐洲教社的威力之大及組織之全舉世無比,然尚會挫於私人得有判斷權的要求,而英吉利卒得推翻教社的權力,那麼關於宗教之事,區區島國的世俗權力更何能和它(私人得有判斷權的要求)一抗?所以再經一世紀的分派,誅除,流血以後,強迫全體英人盡奉國教的嘗試終須放棄,而比彭立,帕孫茲,費特季夫特及塞西爾所敢夢想得到的還要大的自由終須演化出來。
莎士比亞及文藝復興
但在政治宗教的範圍以外,知識及詩的自由到了依利薩伯朝的晚年已達到最大限度的發展。義大利的文藝復興及其探索的精神和希臘羅馬思想自由的想見,因不勝西班牙人及耶穌會徒之摧折,已由發祥地移植於英吉利,經英吉利詩人接生於阿登森林(Forest of Arden)[12]中英吉利樹木上後,它又滋長生髮,而蔚成茂林。想像此時此地真是自由——比我們今日所有的更自由,因為我們所知太多,拘束反增,而且機器時期苛刻的實際主義亦不容它絲毫不受限制。莎士比亞及他的友朋,站在宗教及政治爭論的危險地域以外,尚有極大領域可以發揮他們的個性。他們所享心靈上的自由也許是永不可再見的了。
英語聖經的勢力
自後世觀之,莎士比亞也許是那時代最大的光榮,但他在世的時候,他卻不是最大的勢力。到了依利薩伯的晚年,《聖經》已成了英人的萬書之書,雖則今日猶在沿用的所謂欽定本(Authorized Version)實為詹姆斯一世諸主教所擬訂,而在她死後的幾年中始行成立。仔細聽讀《聖經》而視為帝言帝意的人民要數百倍於讀錫德尼或斯賓塞,或觀演莎士比亞於世界戲院(Globe)的英人。英人家家戶戶不斷的閱讀《聖經》者幾及300年之久,故它對於民族的性格,想像及智力所生的影響實遠過我們歷史中任何的文學運動,且遠過於自聖奧古斯丁來英後的任何宗教運動。除了《聖經》外,當時尚無多少其他可讀之物,故《聖經》中所載的歷史及詩可一一大新英人的耳目前。《聖經》幫助社會上全體的階級養成了讀書及靜思的習慣,即販夫走卒之流亦一變而成為英吉利語言的能手。藉了《聖經》,數千年前居於地中海東部人民的思想生活(適於我們語言極臻完美的時期內譯成英文)竟可藻飾不列顛人日常的語言思想,猶之新聞紙中的習見事物足以潛入我們今日的語言思想。在英吉利的史中《聖經》可視為希伯來文學的「復興」,其勢力的遠播及偉大,且凌駕古文學的復興。古文學的勢力固然籍改良的文法學校之力而得及於有較高教育的階級,且得為他們智識上的背境,然《聖經》的勢力則可旁及於全體的人民。《聖經》及古文學兩者激發並光大英人的文化,猶之他的海程激發並光大他們物質生活的觀念。
莎士比亞像
16世紀末,英國產生了幾十個有成就的劇作家,其中以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1564—1616)最為傑出。莎士比亞的劇作展示了16世紀至17世紀初廣闊的社會景觀,表現了人文主義者的理想。主要作品有《羅密歐與朱麗葉》、《威尼斯商人》、《哈姆萊特》、《李爾王》等等。
音樂及歌
在那個介乎阿馬達及內戰[13](Civil War)間的偉大時代中,音樂及歌詠詩(lyrical poetry)為人民溫文多興的又一來源。音樂及歌詠詩是共存共榮的:好些最佳的詩,有如莎士比亞劇本中的歌,本為歌唱而作。當時的歐洲也承認依利薩伯的英吉利為產生優異音樂的國家。德意志人之旅行我邦者很激賞英人的音樂,他們到處能「聽見大提琴及六弦琴(Pandoras)[14]所奏的美樂,因為英國的習慣,即在小村中,亦有音樂家,如付以小小酬資,可為汝奏樂」。歷推鐸爾之世,英國產生很美的教堂音樂,不拘羅馬彌撒或盎格利乾禮拜均可應用。至於非宗教的音樂,則受文藝復興的激動而也有一種新的精神,在依利薩伯時亦到達了最高之點。柏德(Byrd)的天才於兩種音樂都有增益,而其他的大作曲家在那以情歌(madrigal)見稱的大時代中亦盛極一時。推鐸爾及斯圖亞特音樂的演奏宜於爐火旁而不在演奏廳。在那尚無新聞紙,而書籍則少而笨重的時候,方興的中等階級恆視在家勤習唱歌及樂器為優良的消遣,即清教徒亦非例外。有印刷機而後,曲本之流傳更廣,而依利薩伯自己之精於無足小琴(virginals)亦足為人民的良范。
音樂及歌曲為全人民的創造及遺傳,而非少數人之所能自私的。匠工隨作隨唱;小販唱於途;而捋乳婦則在籬下欣欣歌唱,在北部者,則或在低聲微吟敘述往日邊戰及劫掠的悲哀長歌。最通行劇本是詩劇,詩劇在當時最博歡迎,因它可激動人民的想像的本能。在此時,詩尚非知識階級所獨有之物,音樂亦不如今日之總視為和外國作家有關。莎士比亞及密爾頓之所以得生存於那世亦絕非偶然之事。處於那個身體時常和自然界接觸,而耳目又受過訓練,且能領略心靈中最美的快樂的人民中,莎士比亞詩才之能得到最完美的發育,盡可視為全社會的進步之一,猶之處今日之世,一個有才的新聞記者,如能成一大小說家,亦可歸功於社會的環境。在後於依利薩伯之死五年而生的密爾頓·約翰的一生中,我們更易看出當時英吉利文化的三大要素——音樂,古文學及《聖經》——相合而蔚成「天賜的英吉利琴聲」(「God-gifted organ-voice of England」)的大概。
經濟生活
在自依利薩伯時代迄喬治三世時的工業變動的時期中,經濟狀況之能隨社會而變遷,在某幾方面看起來,實是一件幸事。英吉利人民猶為鄉居人民,猶未和自然界脫離關係,但他們已不至如中古農民那樣的無知窮困,他們的境況已略有進步。
伊麗莎白一世出行的盛大場面
工徒制
鄉下的市鎮村落不特有農業,而且也有工業,[15]故住民的大部分都是有訓練的匠工。工徒[16]制為民族新生活的關鍵所在,猶之農奴制為舊生活的關鍵所在。大體上歷二百餘年而不變的依利薩伯《匠工法》(Statute of Artificers)立下了一致的法則,全國的城鄉悉須遵守該法所規定的工徒制,而不復各自為政,或各城自定規則。凡欲為工師或工友者務須經過七年工徒的生活。那時本缺乏一種舉國通行的學校教育制度,這種缺乏時人雖不能覺得,在工徒制倒可稍微補充那種缺點,而使國內的年輕人得些專門的教育及社會的紀律。幼年人受工師的指揮者有時至24歲始獲自由。
工作與工藝
工業即在僱主的家內經營,僱主和受僱的夥友及跟他的學徒在同一場內工作,且往往在同一桌上膳食。這種工業家庭的快樂繫於寓者們的性格脾氣,而不繫於工廠法或工會規例。當時的待遇或非我人今日之所能盡數容忍;那時尚非講人道主義之時,有組織的人道主義在工業革命以前本是沒有聽見過的。在舊制之下,工人的棲宿是十分馬虎的,也許在椽桷之下,也許在碗櫃之中。工師可以隨便毆擊他們的工徒,而且批打工友之事亦非不常見的。在實際上也許寬厚和易的成數要比嚴酷凶厲多些,因為彼此間都是個人與個人的關係,而在自己家中發生嫌怨也是極不便利的。工師及友徒間的分別只是等第的不同,而不是階級的各異;我們在舊戲中還可常聽見倫敦工徒之來自鄉紳家庭者自詡為高於師父一等的「紳士」。[17]
精於手藝的匠工極樂於作工,且有充分發展其藝術本能的可能性,不像在近代分工制之下,工人的職務往往僅為注視一種機械手續的進行。因此,當時習見的製作品,如船隻,重車,房屋,椅以及其他家中或田中應用的家具器物,皆具個性的造詣及個別的美觀,而為今代機制物件所不能有。半因足以引人入勝,足以發展人們的天才之故,工作在那時要比今日受人歡迎多了。
但是讚賞過去的人們也常會忘了前機械時代生活的又一方面。除了精巧工作以外,當時尚有大部分須費筋力的工作,此則在近代可以用機械來代勞。鋸木,拖犁,開山取礦,搬動重物:於此種種人類尚須犧牲極大的體力。較窮的農作手亦須暴露於風雨之中,而忍受種種苦況。行業中可以危及工人的身體安全者是時甚多。在農莊的工業中父兄常常利用幼童們作工,且工作時間極長。到了18世紀時公眾始對於因師父虐待工徒及幼童而致死命的種種事件發生良心上的不安,然而在此以前,幼童徒弟所受的待遇固絲毫不會較優。
兒童
依利薩伯時作工的兒童,固無今日的舒適,但可以不作工的兒童,則可享近代文明所不能容許的田野及林木的自由。校門之外有充滿自由及愉快的曠野,在學校以內則除了極少數開通的教學家及家長以外,大都猶視鞭撻為教育中主要部分之一,所以當時兒童之極不願於入學誠絲毫不足為奇。
日常的生活狀況
和中古的采地比起來,依利薩伯時的鄉村中所可得的衣食暖氣尚不算太少,但以比今時則仍遠遠不及。歉收即可以使食料有短絀之虞。衣服及身體的洗濯極不注意,而於冬令為尤甚。我們今日所視必需的便利當時更不存在。死亡率即在上等階級的家庭中亦是極大,窮人眾多的兒女中能長大者更少。醫學猶在幼稚時代。老年人,病人,負債者,及一切觸犯法網之人皆受重大的犧牲,但當時人恆把這種犧牲看做運命可好可壞的人生中不能或免的一部分。當時的生活也許比今代富於美感,但就舒適及有定則而論,則遠遠不如今日;人口亦僅及今日七分之一。
當時有許多事情為今人所莫可容忍,但在當日則社會能安之如素,這是因為再以前還要不如。依利薩伯朝的著者把窗上用的玻璃(代明角),窮人農屋中所用以引煙外出的煙突,至少一部分平民的睡床已能配製的毛墊(代草墊)都視新奇的物品。
紳士階級
英吉利的領袖階級為地主紳士或鄉紳。[18]他們已不復是封建的或能戰的階級,所以當1642年內戰爆發時,他們須自初步的戰術學起。新英吉利「縉紳」(「gentle」)及「素民」(「simple」)兩種人間固有重要的而且公認的區別,然如何區分卻又極不易說。我們可說「紳士」是一個拿得出家徽(Coat of Arms),而又有佩劍以和自公侯以下的「紳士」挑戰決鬥之權的地主。但自由農民及商人亦常在藉通婚及購地而上躋於紳士階級;反之,采地府中的次子幼子則在離紳士階級而入於貿易,製造,學問,教社,或國外軍役的諸途,他們有時仍自以為縉紳中人物,但有時則默默的放棄了這種虛架子。
各式樣的紳士
這個特殊的上等階級,按其窮富貴賤,又可有無數的等別。最高者為大貴族。他可出席貴族院。他的起居生活豪貴異常。他的不蘭他基奈的石築堡寨或推鐸爾的磚砌府第,不啻是年輕紳士們訓練種種禮貌技能的學校,凡有志入朝服務的貴家子弟幾盡在此間度他們的學徒生活。大家的大門之前每日有粗碎的肉食施給窮人。在大堂中,貴人及其貴婦及主要賓客們高坐檯上用餐,而數十飢餓的食客及隨從的武士則據低下的席位,就銀爵或威尼斯玻環而大飲大吃,至於成群的侍役及獵夫則在寬大的廚房中就錫器而狂吞亂飲。紳士階級的最下層為小鄉紳。他勤勤懇懇耕種祖傳的幾畝田地。他和鄰近的自由農民可共同騎至市場而不以為有玷地位,且輒用土語來會話。他的所謂「大堂」恆為極簡陋的農屋;在後世被子孫改作倉屋者亦不罕見。他的婦人亦井臼親勞,操作不停。他的子女常在「大堂」四圍的果園內混做一堆而嬉嬉玩鬧。他賴妻婦及鄉村教師的幫忙以養大並作育這班淘氣襤褸的子女。
介乎兩極端之間,尚有各式各樣推鐸爾及斯圖亞特時的采地府,它們或為石築,或用新流行的磚塊,或為舊式的板木房屋,一依當地所產材料而定。四鄉賴有這些采地府和住在府中的人民及鄉村上的工業,而得和新社會思想生活的中心有所接觸。莎士比亞的英吉利雖充滿了鄉氣,但尚不至於蠻野,凡倫敦所創行的或發生的,四鄉在相當時期內總會跟了上來。
居宅建築
推鐸爾也是家宅建築的偉大時期。在這時期中投資謀利之事雖較易於前,但尚未如後世之成為習慣,也沒有後世之易而且穩。文藝復興時代和中古時代之富人,普通總把所積聚的錢財用諸於藝術及排場——珠寶,碗碟,美服,而尤其是美麗的建築,——生活的華麗及榮耀也隨而增加。所不同者,中古為教堂及堡寨的建築時期,普通的居宅不免忽視,而推鐸爾則為府第居宅日趨完美的時期。英吉利的景物在此時期漸充滿了和中古佃奴所住的棚屋截然不同的三角頂的農屋;今日在英吉利尚到處可見,且令人欣羨的舊莊屋實為近代紡織業,圈圍制,及變更改進的產物,而並非中古的遺傳物。
紳士的新地位
鄉紳或鄉下小紳士在推鐸爾時得到一種新的重要。這並不僅因為許多的鄉紳嘗以賤價購得寺院的田產,也因昔年役使他們,且凌駕他們的貴族及僧正已處於不振的地位,而他們則在社會上得了一種新的地位。無論為中央的臣貳或為地方的治安法官,他們實已成了政府的棟樑,眾議院的領袖,四鄉的真正治理者。斯圖亞特圓頭及騎士兩黨的主要領袖亦都為鄉紳。
紳士階級的向學
在推鐸爾時他們很能認真的為恪盡新降任務的準備。有些紳士把他們的子弟送至外國旅行,或送至法律館中習法,以為將來任職國會或本邑法曹的預備。他們也酷愛古文藝復興中的新學。在中古時只志在充當僧侶的窮書生們才會求學,世俗人的上等階級則皆蔑視學問;但到了依利薩伯時,則上等階級不特在文法學校中占極大成分,即在大學中亦復如是。昔為寺僧及行腳僧所住的宿舍,今大多為紳士子弟所占住。因富人侵占為窮人而設的獎學基金而生的怨言此時已可聽見,而且也不是無的放矢。富人就學的運動確有它的流弊,但他們為治人者,他們之得享受國家所能給與的最高教育也不能說是一件壞事。在中古之世貴族們只消他們的書記來自牛津劍橋便算滿足,他們本身的教育則僅是堡寨及演武場中的教育。
國會
國會中只關心政治的或要在全國會議中表示意見的階級有代表,只他們的意見被採擇。然此亦一種正當的限制。
貴族院
貴族得出席於貴族院,無論是劫餘的封建男族,或是新封的王室臣僚,如部格來,勒斯忒,及比德福爾德伯羅素(Russell)等。主教為君王所任命,故君王在上院中又多一種的勢力。僧正的勢力已不復存在。自依利薩伯削平北方諸伯及諾福克公後,[19]大貴族的獨立封建權力亦歸烏有。在她朝後期,貴族院的尊嚴雖絲毫無損,而在政治上的勢力則薄弱不振,至於極點,幾可說空前絕後的薄弱。推鐸爾諸君固然非民主派人,但他們至少替中等階級的政治開了一條路徑。在他們所改造的國家中,國王及人民間難容第三種的獨立政治勢力存在。
眾議院
眾議院為實力日在雄厚,且得商民及自由農民贊助之地主紳士階級的根據地。人民不復如從前之把選舉視為一種不歡迎的擔負,視為君王強令地方機關執行的一種職務,而把它視為參預國政,增加勢力一種方法。地方上的紳士競謀自己或朋友的當選;代表各邑或代表各城倒無關緊要,因為英吉利的城鄉間向無敵對的惡感。推鐸爾諸君王在康華爾所添設的許多城市不久落在清教派而又反對政府的鄉紳手中,因舉出批評政府的議員,如依利薩伯時的溫特渥司保羅及溫特渥斯彼得(Paul and Peter Wentworth),如後數朝的厄力奧特約翰爵士,罕普登,及那派許多其他的黨員。[20]
依利薩伯和國會
無論是贊助,或是批評政府,眾院已開始采自動進行的態度。在西班牙及教皇兩敵未除之時,眾院比女王自己還要依利薩伯氣些。議員的忠心赤膽有如鐵石之不可動,他們老在勸她採用有力的自衛政策——勸她早日結婚。勸她指定嗣君,勸她殺卻蘇格蘭後,勸她對待公教徒以猛而清教徒以寬——總之,除了國會及女王都知為不妥的增稅外,事事勸她勇敢的做去。她覺得下院過於熱心,過於忙碌。早幾朝的推鐸爾國王,即不包辦國會的選舉,仍可穩得全國及其代表的服從。國王及樞密院的政策,即關於宗教者亦往往為他們所樂從。但在依利薩伯時,鄉紳階級中清教主義的增濃稍變國會的形勢。在溫特渥司彼得等一班國會議員的心胸中,敬愛上帝與畏懼上帝之心漸和敬愛女王及畏懼女王之心爭雄奪長。遠在斯圖亞特首王來把形勢弄得更惡劣以前,抗議主義和國會特權已成為不可分離的權勢。
但眾議院在此時尚不至立於反政府的地位,詹姆斯一世才驅它至於那個地位。此時有幾個最能幹的樞密員兼為下院議員,且負通過每季重要立法的責任,故立法與行政兩機關的關係仍十分密切。這種關係,因依利薩伯的後繼者之不加注意,方始斷絕。
女王在世一日,無可清除的衝突亦賴人的關係而展緩一日。她雖對於下院的措辭行檢有好些不滿的地方,但她始終尊重它的種種特權。她深知她的力量不基於「神權」,而基於這些意志亢張,力行自給的鄉紳,及和鄉紳有直接接觸,而她及她的朝臣則不能見到的,散處海內外,孜孜工作的億萬庶民。她深知這層,而斯圖亞特諸王則從不追求。而且自始至終她神於駕馭男性之術,即國會的議員亦落彀中而不自覺。臨終兩年以前,因能大大方方的把深違民心的「專賣」取消之故,她又一舉而盡復已在消滅的好感。榮譽的議員們竟致因歡忻而泣下,在這感激欲狂時候他們忽奉召而至槐特和爾(Whitehall)以聆他們慈母兼女主的聖訓,以聆我們可視為一朝的成功秘密之至理名言:「朕雖得上帝之助獨厚,但朕深以能得你們的愛戴為今朝之榮!」
* * *
[1] 1602年Diary of the Duke of Stettin’s Journey(1892年英吉利歷史學會發行)中說(11—12頁);「出入『於王家交易所』而可不遇乞丐真是一件快事,因為在別國中這些地方就是乞丐出沒之所。全英乞丐極少見,每個牧區自行救濟區中的乞丐。外來的乞丐則收納於卑田院中,本國的則按區遞解,勿使失所,直至解回出身之區,有家可歸,殆止。」上所述者本不值徵引,但因足為依利薩伯朝窮民救濟法實行很有成績之佐證,故不嫌贅。參閱上第319—320頁。
[2] 關於中古的威爾斯,見上第238—242頁。
[3] 見上第313—314頁。
[4] 譯者按,此段見莎士比亞的《亨利五世》。
[5] 參閱上第236—237頁。
[6] 都柏林的屈麟尼替書院至依利薩伯晚年始有。
[7] 譯者按,前者為eagles,而後者為vultures。後者為貪食鄙劣之鳥,而前者則西人恆視為有英武之氣。
[8] 譯者按,即指下文所述的斯賓塞。
[9] 參閱上第399頁注(13)。
[10] 帕孫茲嘗自問道(假如英國已被征服以後):「何種的宗教查辦應行輸入『英國』,西班牙的呢?則有些人不喜其太嚴。義大利各部分常用的呢?則更多人不喜其太冷淡。」照他的意思,公教主教應有承認或否認眾議院當選人之權。
[11] Court of High Commission從職權言,本可譯為特置宗教法院,但此易與常用的所謂宗教法院相混,故直譯成高等委託法院。
[12] 譯者按,阿登相傳為古代滿覆英吉利中東兩部的大森林。
[13] 譯者按,此類名詞本書中左旁恆不加槓,但此處如不加槓,易和通常所謂內戰內亂相混,故稍有變通。
[14] 譯者按,此為古樂器,略如guitar,今不用。
[15] 參閱上第316頁。
[16] 今姑以工師工友,工徒譯master,journeyman及apprentice.
[17] Carey的「《我們過道中的薩利》」(「Sally in our Alley」)雖為女王安時代的作品,但很可當做依利薩伯朝工徒生活的寫真看:
她一來我即離開了工作,
我愛她十二分的誠篤;
我的師父猶如土耳其人
打我擊我真正凶酷。
我的師父帶我去做禮拜
他常責我偷懶
因為逢到要找經文時候
我常會讓他為難。
我的師父及鄰人都把我和薩利來開玩笑,
然而幸虧有她
不然我寧願為搖槳的奴隸。
等我7年滿師之後我可迎娶薩利,
那時我們可以完婚,可以同床,
但決不在我們的過道中!
[18] 為從俗計姑以紳士譯gentleman,鄉紳譯squire;譯者固亦未能視為愜意。
[19] 見上第349—351頁。
[20] 康華爾諸市選舉區之設立究竟有何作用,究否用以為增加君王在國會中的勢力,學者不一其說。如果用意在增加勢力,則結果完全是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