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史 · 第五章 依利薩伯及教社問題的解決
蘇格蘭的宗教改革
民族主義及個人主義
公教教社及封建關係本諄諄教誨世人以服從天下為一的僧團及會社的必要,但數世紀來英吉利的各種勢力則緩緩的在改變英人各個對於社會的義務觀念,減輕他們對於會社的關切,而增加他們對於民族的愛心。在養成民族觀念的諸種勢力中,有英吉利通常法;國王的治安及國王的法院;各邑各市代表之不時集會於國會之中;以全國而不以各市為組織基礎之新興的紡織業;及通行於全英的新文學新文字。最末,推鐸爾君主的所為,又刪除了介乎國家及個人間一切的枝節忠誠的功效,而令個人和國家發生直接的情感;此天事正和抗議教之謀刪除上帝及個人間的一切隔膜相似。所以依利薩伯時代不僅民族主義十分濃厚,個人主義亦十分濃厚。
瑪利曾為恢復天下為家的教社的嘗試。這教社向用外國語以舉行儀式,越亞爾卑斯以求它的法律,以拉丁及凱撒政府的原則為組織的基礎:凡此種種都與英吉利世俗人正在演進的民族國家及國會政府兩大原則大相徑庭。瑪利的宗教復辟,固為僧侶中的一大部分及北英半封建式社會所歡迎,但倫敦市民,航海人民,及鄉紳中之較有出息而又和新起的中等階級有聯絡者,則側目而視;他們絕不願讓僧侶來代替他們選擇信仰,來監督他們的生活,更不願受命於國外的僧侶來執行這種職務。
依利薩伯深得眾院中代表這些人民者的助力。她於臨朝的第一年即重立了民族國家及世俗國家的無上主權,隸屬於此國家之下,且不卑不亢,為之忠誠服務的,則有一個民族的教社。她久長的朝代,蓋完全盡瘁於此適當解決的維護,一方謹慎小心的導人民而使習慣於此解決的遵守,一方又強毅的消除一切作亂之人及外來之侮。在起初的幾多年內失敗的危險似乎大於成功的機會,到了深受《聖經》,《祈禱書》,及忠於女王之心諸勢力薰陶的新人物長成後,危險才算過去。新舊之爭最後釀成英吉利及西班牙間的海上惡戰;西班牙為歐洲公教反動的領袖,更為新世界航線的壟斷者,西班牙不去則英難未已。衝突達到沸點之時,英吉利近代的文化竟然溶成;新文化兼有島國性及海洋性,和自諾曼征服以來曾被(征服)同化在一起的大陸文化截然不同。
不但近代的英吉利於以產生,即未來大不列顛版圖的大致亦於以底定。在和大陸上公教各強國鬥爭以維持島國獨立的過程中,需要命令英吉利及蘇格蘭兩國的人民中止多惡,命令二者同心同德,更命令英人嚴厲從事於公教愛爾蘭的征服,雖則征服的前途是極不吉利的。
依利薩伯時的英人,無論是陸上或是海上的人民,實兼具民族主義及個人主義兩種性質,兩者互為平等,而各不相下;英之民族國家此時蓋尚無維持常備軍及大批官僚以鉗制個人意志的財力,有如法蘭西及普魯士在日後之所為。依利薩伯國家最糟糕的失敗及最卑劣的應付,多可以國家的窮乏來解釋,而它的最偉大的功績及最高貴的態度,好些也可以此為解釋。戰時收入尚不能到50萬鎊的女王勢不得不出於嗇慳;她的臣民既不肯踴躍輸將以裕庫藏,她僅能籲請他們鼓起自動的忠義來替國家打仗,且為愛她而替她出力。他們吝於出錢,而樂於效命,對於愛情也甚慷慨。除了抵禦外侮而外,她的大目的,照她自己所著的政治打油詩中[1]所說,在使人民知治安太平的可貴,使人民知他們的女王即為治安繁榮所系而知所愛惜。當時本有許多人不滿意於她對於宗教的處置,或則嫌它抗議性過重,或則嫌它不及,然大家都默認而不加反對,因為它是惟一可使政局安定的前提。在宗教狂熱可以顛倒一切,而各鄰國都被宗教戰爭所糜爛的時代,英吉利的安定政局誠似政治上的一種奇蹟,人民對於能保持這個局面的女王又安能不盡其愛戴的極忱?
依利薩伯即位時的國情
當依利薩伯以25華年而初登大位之時,英國實無抵抗外侮的能力。不但劇烈的宗教鬥爭把全國的人民裂為數起,如同當年的法蘭西一樣,而且在過去的幾年內它已成為西班牙的附庸。它的財政信用,它的軍需儲藏,及它的民軍,皆處最不濟事的情況之中;文治武功所基的將相之才,即使尚不缺乏的話,亦須待這少年婦人來訪問提拔。據西班牙使館的傳說,則一個叫做塞西爾·威廉爵士(Sir William Cecil)者將攖大任。是時小紳士階級正新起為勢力日盛的中等階級,塞西爾即出身於小紳士階級。他的本心為一個荼毒的異端之徒,然他非熱心信仰異端者,他和依利薩伯同以生命為貴於彌撒,故都嘗做過彌撒而都絲毫不露逡巡之態。愈是假則愈是危險,西班牙人對他自無好感可言。
伊麗莎白一世像
伊麗莎白一世(Elizabeth Ⅰ of England,1533—1603)在位期間(1558—1603),堪稱英國作為一個世界強國興起的時期。
西班牙及法蘭西的爭長
但西班牙的腓力有不能不保護新王的苦衷,不特繼位之初須加以保護,即她的宗教政策已經使他的最惡的預料應驗而後,他仍不斷的卵翼著她。當時有繼承依利薩伯之權者為蘇格蘭後瑪利(Mary Queen of Scots),她雖為虔篤的公教徒,但亦為法蘭西王太子的妻室,腓力勢不能讓依利薩伯的地位有動搖,而瑪利有繼位的可能。終依利薩伯一朝,西班牙及法蘭西兩公教國互相爭雄,兩俱不能讓對方征服英國,崇信異端的島國因得苟安旦夕,而免於大難。及後形勢變遷,則英國亦已強盛而不復可以欺侮。而且尼德蘭之叛西班牙,及法蘭西的宗教內戰皆於英國有利,依利薩伯亦不時齎金遣人以維持這擾亂西法後方的兩種運動。但在即位後的起首幾年中,則尼德蘭尚未公然作亂,故依利薩伯亦不能不敷衍緋力,且時灌以迷魂之湯。她的方法是偽作可嫁腓力或腓力所選擇的郎君的表示,她雖中心決不肯嫁腓力,但表面上則老不使他絕望。
依利薩伯的性格[2]
依利薩伯雖極力敷衍西班牙,然她絕不容讓它的大使作僭越的論調。他嘗說她之所以能保全她的生命,自由及王位,乃由於瑪利末年時他的主上(即西班牙王)對她所表示的好感,但她急加以否認;她說,她的一切俱來自英吉利人民。這或許不是整個的真實,但這至少是真實的一部分,而且是最有關係的一部分。依利薩伯善作虛驕及詭譎的言語,以藏匿她的真實思想及目的,然真情仍時有流露。所謂一切俱來自人民云云蓋可視為真情之一,而又可令聽者感入五中者。有時她也會俏皮而說假話,但並無欺人的目的,好比她某次向西使申言,「她願退隱為尼,長住斗室中,數念珠,自朝至暮,終日無間」。西使聞此語後謂人道:「這個婦人真是為十萬妖魔所糾纏著。」
對她自己的人民,她在即位之初即以「純英吉人」(「Mere English」)自命。她的母親本是一個英吉利騷婦,而非任何外國王女;她的父親——建立英吉利海軍及英吉利宗教獨立的亨利八世——則更是一個燒了灰還是英吉利的英人,他具有第六種的知覺,藉了這種知覺,他徹底了解了英國的人民,即恣睢暴戾達於極點之時,仍能絲毫無爽。她從兩者都有衣缽之傳,而所得於父親者尤多,她的志願即在步乃父的後塵。她固然傳下些她母親的虛驕及媚態,但她頗能以她的覆轍為殷鑑,而且她在少女時代所獲的傷心經驗——丟臉,幽禁,及處死的危險[3]——教訓她,猶如大腓特烈之被在童年時代所獲得的同樣經驗所教訓,凡為人君者再不能有私人的愛戀及情感。逆境所能給的教訓她一一領受,她可讓別人去因愛而失國,她自己則惟知勤勞國事,私情則可置於腦後。[4]
她的骨格略帶幾分粗率生硬之氣,也許這是她任重致遠的生活所必需者。如果她是一個常人,她絕少可以令人疼愛之處,甚或少有可以令人敬仰之處。然而她雖孤獨立身,她卻熟諳取得闔朝及人民崇拜之術。她始終不失女性,她也富有生活的種種興趣,然她又把一切事都看做於役國家的工具。她的博學使她見重於大學,而她的勇敢見愛於將士及海員。她的媚態成為羈糜臣僚貴族的方術,因而人人心悅誠服地願忠君報國,願鞠躬盡瘁。她盡可親嬖著勒斯忒(Leicester),然而關於國家大計,則又惟他的敵人塞西爾之計是聽而言是從。塞西爾本人因恐稍一不慎,她便會下嫁那個無聊奸臣勒斯忒(勒斯忒雖貌作清教徒黨的保護者,而實則曾倡議於腓力,以恢復羅馬教社為贊助他和依利薩伯結婚的酬報)之故,亦殫精竭誠,盡心王事,而不知有倦。即她之愛好狩獵跳舞,化裝,做戲,排場亦專為助她多得民心之用,得民心蓋即她最大的力量所在。她很愛巡遊各地,到處出台,她的巡幸並非枯燥無味的官樣文章,而實是一個第一流劇家全神貫注的藝術表演,且為女主及忠愛臣民間精神上的溝通。
她對國會的言語和我們近今憲法中的「國王演辭」大不相同。她曾對兩院派來要求通過繼承法律的代表團說:「我對於我自己負有責任,猶之我父之對於他自己負有責任。我為你們的抹過油的女王。我決不會被強暴所迫而做我所不願的事,我感謝上帝我有種種才具資格,即使一旦被逐離此王國,我仍可生存於耶教世界的任何地方。」
普通人總說凡秉國鈞者數年而後,甚至數月而後,即已精疲力盡;但這個巾幗英雄自為宰臣歷45年之久而無倦容;無論國家或她自己的生命如何的危險,無論在戰時或在平時,她都不知退縮畏難為何事。然而際此長時期內,她固一個常病之人,而又常為無常的喜怒憂樂及常發的神經狂亂(nerve-storms)所困。幸而她的神經狂亂,雖足以搖動她的神志,而從不曾搖動她的方針。她的心也許是冷的,然而這一定是堅如橡木的冷心。
依利薩伯的政策
她儘管是一個「純英吉利人」,她的教育的廣博卻又是能集近代及古代歐洲的大成。她能在牛津及劍橋兩大學內,作希臘及拉丁文的講演,當馬基亞弗利(Machiavelli)的國人前,她又能操最流暢的義大利語。她的仇人可以援當日所習用的名詞而稱她為「義大利英吉利人」(「Inglese Italianta」),雖則在她長期的生存中足跡從未離過英國。她曾受義大利異端者的影響,如非美格利及奧啟諾(Vermigli,Ochino)等,然這班人實為哲學家,而不能謂為熱心宗教之徒。如果於此時我們尚可將文藝復興及宗教改革視為兩種可以互離的運動,則依利薩伯與其說是宗教改革之兒,毋寧說是文藝復興之兒。她以科勒特及伊拉斯莫斯近代派的精神來觀察宗教,所不同者她後於他們有五六十年之久;所以自她的心目中看起來,耶穌會人的羅馬是十分可怕而酒食可化血體之說是十分荒誕。日內瓦的教社對於她是無緣的,它的兼握政治的辦法及民主共和的制度,她一見即生厭棄。固然,「如沒有主教,便沒有國王」之說啟於她的後繼者之口,然她實早已先他而想到此意,並已先他依此意而行動。
伊麗莎白一世主持議會會議
舉世皆濁,惟我獨清,眾人皆狂,惟我獨醒;依利薩伯之於宗教問題,蓋誠有與眾不同的見地。當時承宗教改革之後,信教狂熱正日有增加,然而依利薩伯則采懷疑及容忍的態度。抱了這種態度,益之以純英吉利的情感及通歐羅巴的教育,她似專為重建盎格利干教社,且領導英吉利出於宗教戰爭的危險而生存者。她對於新舊兩教間的爭執,採用一種頗有學問做根據的調和辦法,因了這種調和的解決,君王及世俗人得永為島國的惟一主人,而不必復虞教皇及僧侶的篡竊,她自以為她的政策僅步武乃父政策的後塵,然而時變境遷,抗議教的勢力今已大增於昔。她為剪除耶穌會徒(Jesuits)的宣傳及西班牙長槍手及海員的武力起見,勢不能不求助於詈教皇為反基督而斥彌撒為大惡習的抗議教徒。至於重經頒行的克籃麥的《祈禱書》,則頗能見好於雙方。在掘類克的船上,無論在西班牙戰之前或後,船員們可藉以滿足宗教的需求,在牧區教堂中,則季爾品(Bernard Gilpin)及其他熱心的抗議教士更賴以宣揚新教義於鄉野愚民。勉強參加禮拜以避免十二辨士罰金,而中心則仍未改變的公教徒亦不至見《祈禱書》而震驚,因為書中的祈禱實質仍是舊日的禱辭,不過易拉丁文為英語而已。《祈禱書》誠不啻是一條石龍子,可以隨人的目光而變彩色,仁者可以見仁,而智者可以見智。此年輕聰敏的婦人因其善變而視為一種無上至寶;即她對於她的政策亦頗有多種解釋的方法,有時可用這種,有時忽又用那種,猶之她專以炫耀她無數不同的華服為得意。
依利薩伯的宗教處置
1559年的國會恢復了盎格利乾式的改革宗教。它通過了兩大法律;一為《國王為教社的最高權力法》,二為《宗教一致法》,其一取消教皇的權力,其二以《祈禱書》為惟一合法的禮拜。這兩大法都可代表女王及眾議院的共同意志。眾議員的宗教熱忱極烈,女王往往反為緩和的勢力,例如眾院請她援用教社「最高首領」的稱號全文,而她僅自稱為「最高管理者」,貴族院對於儀式及教義的大變動極為躊躇,遲疑不決而又意見分歧的世俗貴族,且強下院以接受多種偏向公教的修正案,但下院既拒絕修正,則上院亦只有勉從。故最後的勝利不在上院,而在下院及下院所代表的各階級,他們在國中本已比貴族為重要,且得女王及其樞密院的同心合作。[5]
上院的主教們反對任何變動,但他們為數太小,投票時總歸失敗。當時出缺的主教恰又是特別的多。國會以外,坎忒布里省的教侶大會也依舊通過教皇權力最高及酒食可化血體之說,但他們的意志絲毫不能貫徹,而他們的抗議國會概置不理。
世俗人及教社組織
總而言之,宗教改革是女王及國會——說得透徹些女王及眾議員——的改革,而深反教社官吏的意志者。但教官的意志未必即為信教世俗人的意志,後者在教社會議並無代表之可言。當時食祿的僧侶(beneficed clergy)總數約有八千,此中至少有七千人能甘心的贊同,或不關心的承認或心中雖在希冀復辟的重見,但暫時也可默認已成的局面。反之,在瑪利之時抗議教的僧侶因堅持他們的信仰,而被剝奪教祿者有二千人之多。但就主教而論,則全體皆拒絕依附依利薩伯所定的儀式及教義,故全體皆被革職,能留者僅有一人。在亨利八世及愛德華六世兩朝,主教及教侶大會皆嘗承認當時的改革,何以本朝的改革轉遭他們的反對?依利薩伯初年正式僧侶的堅強反對,殆由於兩種原因。當時為耶穌會徒及屈稜特會議(Council of Trent)的時代,改革派及羅馬派間本日益水火而不相容,故遠處西北而又富調解精神的島國,亦難免有派別截然之分。其次瑪利曾把教社正式僧侶中的抗議教徒驅逐淨盡,故1559年的教侶大會並不能代表為數頗眾的抗議教士。所以那年國會的諸種措置,在形式上,比亨利八世時的國會措置,更像以世俗意見高壓僧侶的一種行動。
但英吉利的世俗人並不關心於宗教會議中代表權的取得,有如當時蘇格蘭改革者之所為。在蘇格蘭不特在全國大會中世俗人可有代表,即在每個牧區中牧師亦須受「長老」會的贊助指示。英吉利教社的內部組織仍一仍中古的舊貫,仍完全操於僧侶的手中。因此之故,教社更不能不受國王及國會外界的管束。大部分的僧侶很忠心的接受這外界的管束;他們對內所享的種種特許權範圍至為廣大,例如決定全國一切宗教儀式之權,外界的管束即為這些大權的代價。時人的心目中尚不以多種宗教同時存在為可能,他們自也不能不讓全國民享有假國會以決定何者應為此惟一的宗教之權。
世俗人從外管束教社的方法有二:一為立法的,國會可通過規定教義及儀式的法律;又一為行政的,女王可委派大員及主教,根據她的命令以視察或管理教社的事務。在她的末年,尤其在繼她而起的兩朝內,教社中的清教徒派常籲請國會幫忙,而盎格利干派則常籲請國王贊助。兩派都沒有想到採用蘇格蘭教社所取的態度,來解決宗教之事。蘇格蘭教社以完全自主的團體自居,有自決教務的權力,它甚至敢脅迫微弱的蘇格蘭國會及「上帝的蠢臣」國王。
羅馬及日內瓦,羅耀拉及諾克斯(Loyola,Knox)堅謂教社有自由,甚至有高於國家的權力,羅馬的主張根據於僧侶的權力,而日內瓦的則根據於宗教的民主制度。英吉利的教社則絕不為類似的主張。以言僧侶的權力,則英人已能為獨立的思想,已無需於僧侶之代為思想。以言民主的精神,則所有者盡已容納於眾議員之中,且可藉之而為充分的表露,也無須借教社的會議以發揮。當時的處置實為十分適宜於推鐸爾英人的辦法,除了宗教而外,他們還有許多別種的興趣,宗教的問題盡可於此告一段落。即後世民主精神大盛之時,它可以異教(non-conformist sects)為用武之地,而國教仍可不受影響。所以依利薩伯的宗教處置,再濟之以日後接著來的容忍的政策,於近代英吉利的制度中固取得永久的地位,而於近代英吉利的精神中更有堅強的勢力。
英吉利及蘇格蘭宗教改革
1559年如果可視為近代英吉利的發軔之年,則更可視為近代蘇格蘭的產生之年。英蘇之在同時和羅馬作最後的決裂,雖為偶然的巧合,而其影響則絕大。這同年發生的事變,一方使兩國的改革各歸於底定,一方又使前此互相仇視的愛國心得以好合起來,而成為同仇敵愾之心。宗教改革在兩國都有脫離大陸宗教及政治的羈絆而自立的意義。在1558年的秋季,事實上英吉利猶為一臣服於西班牙的羅馬公教國,而蘇格蘭則事實上為一臣服於法蘭西的羅馬公教國。但兩年而後,則兩者都已成為抗議教的國家,外國的兵士及統治者都已驅除淨盡,新採擇的宗教又都和民族的獨立有一致的傾向。兩國的變叛之所以成功,彼方由於西班牙及法蘭西之互相仇視,而此方由於英吉利及蘇格蘭之能復歸於好(自愛德華一世以來尚為首次的和好)。在那個雙層的危機之中,塞西爾威廉及諾克斯約翰卻樹立了大不列顛的基礎。
英吉利經文藝復興以進達到宗教改革;蘇格蘭則經宗教改革以進達到文藝復興。蘇格蘭人本不甚把公教視為怎樣了不得的一種宗教,因為蘇格蘭的公教教社,單就它的宗教權威而論,實在比英國的公教教社尤為腐敗而失效。自1513年貴族在夫羅登大被屠殺而後,蘇格蘭的世俗權力益落入於僧官的手中;這班僧官大都本為貴族的次子幼子,起居生活初如生俗之人,爭奪僧寺及教祿時,亦動輒明火執仗而絲毫不知斂跡。當時流行的「教神記事歌」(「godly ballads」),專以譏笑教士的可鄙生活及虛假行為為能事,而林然大衛爵士(Sir David Lyndsay)及其他的作者,則固不啻在替宗教改革預做開山伐木的工作。
因此之故,諾克斯所領導的抗議教能於短時期中取得蘇格蘭平民的信仰,而在英國,則直至下世紀的中葉,抗議教始有同樣的風靡。此其遲速之別實無足深異。在英國,宗教改革本為國王及其臣僚所提倡,而舊家貴族或則漠然視之,或且加以反對。在蘇格蘭則一切適得其反,而貴族反為主動者。但無論在那一個,改革運動的真正中心勢力都為市民,自由農民,及匠工,及小號地主紳士——在英為鄉紳而在蘇則為地紳(lairds)。
英吉利的壓迫
在1559年以前的數年中,蘇格蘭的抗議派始得膺愛國者之榮譽,在1540幾年時領導民族以拒英國干涉的榮譽尚屬於公教派。亨利八世雖明足以見到英蘇聯合的利益,雖知足以想到把他的兒子愛德華和蘇格蘭幼後斯圖亞特瑪利結婚的妙計,然而其愚亦有不可及者。他竟欲以武力為威脅,而常有入寇特威德流域及羅新安之舉。蘇格蘭人於是痛心疾首於英吉利的異端,暴君,而視國人之助英王者為奸賊。亨利逝世之後,護政大臣索美塞特仍繼續他的政策,且尤而甚之。平啟(Pinkie)的戰役固在蘇格蘭的慘敗,然護政大臣「以大海為牆壁以互愛為戍卒」的大不列顛的好夢更無由實踐。蘇格蘭人因為不願見瑪利和愛德華結婚,並欲停止英人粗暴無禮的求婚(指寇邊)之故,竟把這個年幼易受感變的女王送至瓦爾瓦(Valois)法蘭西的朝中,以學習治國之術,雖則那邊的空氣實為治理剛強人民(指蘇民)者所最不宜呼吸的空氣。
法蘭西的壓迫
由法蘭西派軍駐防為取得它同盟的代價,但駐軍盛氣凌人的態度使向不甘於雌服的蘇人不久即生厭惡,蘇人之不能忍受法蘭西的權勢,猶之英人之不能忍受西班牙的高壓。蘇後瑪利於16歲即和法蘭西的王太子完婚,更和法成立密約,如她死後無嗣,她的祖國即無條件的歸入法王版圖。她居法國的時候,介斯的瑪利(Mary of Guise)為攝政者;這瑪利藉法軍的威力以維持政府的地位,行政亦一以法蘭西的利益為依歸,布魯司的舊國度一若為法蘭西的保護國然者。在這種情形之下,抗議教徒轉成為民族獨立的擁護者,而公教教徒則被視為法蘭西侵略的貓腳爪,而不理於眾口。在介斯的瑪利及推鐸爾瑪利統治之下,不列顛的北部南部俱受制於諾克斯所大聲痛惜的「巾幗政治」(「monstrous regiment of women」)之下,雖則諾克斯此時蓋尚不知日後將和另一婦人——依利薩伯——的政治發生密切的關係。
主的會眾
蘇格蘭本久在封建的無政府狀態之下,它的貴族向以成群結幫(「bands」)威脅國王為能事,他們既不甘受法蘭西人的壓迫,一部分的貴族遂有保護新教團體之組織。同盟的貴族共立一盟約誓共遵守;這種和上帝交盟的盟約(「covenant」),在蘇格蘭數見不一,而此次實為其嚆矢。他們自稱所設的團體為「主的會眾」(「Congregation of the Lord」),實即是抗議教徒的等級會議,凡信抗議教的僧侶,貴族,地紳,市民,各以類聚。當時蘇格蘭的國會僅為一種封建組織,而權力亦僅限於法令的登記;故全國的政治勢力在新起的同盟中轉有相當的代表。而且「主的會眾」不僅是政治的會議而已,它也是宗教的會議,也是軍隊。過去的蘇格蘭,為封建武士互爭上下叛亂貴族成群結幫的社會;而未來的則為教權在平民,教社稱「刻克」[6]的社會;而「主的會眾」實為過渡時代最相宜的組織。他們的領袖固為貴族,即所謂「會眾中的貴人」(「Lords of the Congregation」),但民眾及僧侶的意見也有充分發表的可能,尤其是當諾克斯代表他們而發言之時。
諾克斯
蘇格蘭的摩西實為一奇能異才之士,他兼具先知者的神威及政治家的器度。他是大無畏者,而又歷世甚多,見聞極廣。有勇無知醉心宗教的狂狷,常因缺乏沉毅力而至於失敗,但諾克斯則能計劃周詳,熟權利害,故雖不畏險,而終少失事之譏。他嘗為法人所擄去,而服役於扁船上為搖槳者;多年奴役,困苦備嘗,然堅毅的美德反因而大增。自回國後,他又嘗在蘇格蘭的南部到處組織教社的會眾。他熟識蘇格蘭的人民,且深知作為的時機已至。
抗議教改革
諾克斯所鼓吹的平民宗教革命於1559年發動於伯司(Perth),而風靡於全蘇的各市;所至更有毀滅影像的舉動。喀爾文派革命發動時本恆采這種方式,無論在尼德蘭,或在操法語的諸國,但在那些地方革命也常被軍隊及火刑所壓服。革命在蘇格蘭的運命則較佳,因為「主的會眾」能以武力援救反叛的民眾,而和法蘭西的駐軍及介斯的瑪利相抗爭。政府與叛黨間有年余的交戰,所幸兩方都不能力攻,戰事斷斷續續並不激烈,故流血亦極有限。當戰事正不利於抗議教徒,而叛徒將虞傾覆之際,英吉利忽來援助他們。依利薩伯一朝所取的積極政策極少,而此次依塞西爾的獻計而干涉法蘭西宗教戰爭的一舉實為此中之一。英吉利的艦隊一到福耳司河之口,英吉利的軍隊一和蘇格蘭抗議教徒在利司(Leith)之外聯絡,蘇格蘭宗教改革的成功便算大定。介斯的瑪利旋亦逝世,而法蘭西的駐軍亦即根據於《愛丁堡條約》而退出蘇格蘭。
蘇格蘭的宗教改革中,兩方所用的文字雖則十分激烈,然而流血之事則幾絕無僅有。抗議教徒之被焚者極少,至於公教徒則更沒有因信仰而被戮者。不特大陸上的宗教改革流血之多絕非蘇格蘭可比,即推鐸爾瑪利朝的英吉利也要比蘇格蘭殘酷數倍。
蘇格蘭後瑪利
但不久而後,從法蘭西又來了一種公教勢力,以繼攝政及法軍之後。蘇格蘭後瑪利率了一群尋歡求樂的幸臣貴婦,親到舊的封建勢力及新的民主宗教尚在互爭上下的國土,以一試她們的運命。斯圖亞特瑪利為一精明能幹,而又美貌的少年寡婦,要她來聽命於諾克斯及「會眾中的貴人」自非易事。而且他們在國內嘗結了不少的怨仇,——私人的政治的及宗教的——這些怨仇都願意擁護女王。她的目光亦異常遠大,她志不在小。歐洲的公教徒把她視為領導不列顛改邪歸正,覆信公教的惟一健將,他們所望於她者甚大,而她亦以此自居。法蘭西及羅馬固願為她的後盾,即英吉利的公教黨也時時刻刻盼望反改革之能把不列顛聯而為一,庶幾亨利八世的私生女可以被廢,而合法的嗣君,蘇格蘭後瑪利,可以繼立。[7]
蘇格蘭與英吉利北部
在此情景之下,蘇格蘭的抗議教黨及依利薩伯間絕無互相仇視的餘地,一不小心,瑪利之黨便可乘機而起。無論依利薩伯的心中,如何不願助封建貴族及喀爾文派的農民以抗他們合法的女王,然而這女王固無時無刻不在謀攘奪她自己的王位。而且接近蘇格蘭邊疆的荒地諸郡又適為英吉利封建及公教黨的大本營,故瑪利黨徒的危險性更顯。恆伯河(Humber)以北封建及公教的勢力極大,依利薩伯初當朝時尚不敢不引用那一帶地方的公教貴族為大臣;因此,諸拍息,諸達克勒,及諸內微爾(The Percies,Dacres and Nevilles)仍得借高位以繼續發揮他們舊日的封建勢力,即有危及新政府的政策之處,依利薩伯一時初亦莫可如何。有人說過,「遍諾森伯蘭全境,人民所知的君主只有拍息,而無他人」。是時有季爾品者,固在贊助主教們在北英組織抗議教,他可膺盎格利乾的諾克斯之稱。但封建及公教反動的危險一時極為實在,反動勢力甚至有聯合所有恆伯河以北的不列顛為一個公教國家,而受治於斯圖亞特瑪利的企圖。蓋北英的情形甚和蘇格蘭相似,居民耐苦好鬥而習於邊戰,又不守法紀,無軍隊的政府常感鞭長莫及的痛苦。幸而北英之貧瘠而少居民,亦和蘇格蘭相似。在工業革命以前,富庶悉集中於南部,尤其是倫敦一帶,故依利薩伯尚不難藉南部的忠順以控制不馴的北方。
蘇格蘭教社的民主勢力
依利薩伯雖極怕瑪利的得勢,然一因本性謹慎,二因缺乏財力,故對於蘇格蘭的政治一時仍未敢多所干預。在瑪利初回國後的六年內,女王,諾克斯及貴族間互爭權力,不相上下,而英吉利則袖手旁觀絕少干涉。蘇格蘭國會於1560年把宗教改革立為大法後,又退居不足重輕的地位,其職務僅為一登記法令的機關。除此而外,更無可以抵抗公教女王的憲政機關。如果抵抗瑪利者只有貴族,則瑪利的勝利或早成事實,因為貴族之能一致維護者僅沒收的廟產,然於宗教的問題則初無一致的主張。幸而封建貴族而外,反抗瑪利的尚有諾克斯及其黨徒;他們創立了民族生活所必需的其他機關,並給有教育的中等階級以一種新的精神,有了這種精神以後,中等階級浸浸然可和封建階級抗衡而不知所懼。各牧區間,世俗人的勢力亦驟然大張,他們利用牧區的刻克特會(Kirk Session),以表現民主的精神,並選舉牧區的教士以擴張民主的勢力。除了牧區的民治制度以外,不久更有可以代表全民族的機關出現。在教社大會(General Assembly of the Church)中地主與教士並坐而討論教國的大事,他們所代表的宗教及世俗勢力,和過去數世紀統治蘇格蘭的大僧官及大貴族絕不相同。教社大會之可為蘇格蘭生活的中心,蓋不亞於國會之可為英吉利生活的中心。教社成為抵抗女王的中心勢力。
教社固解放了蘇格蘭,但同時也束縛了它。蘇格蘭昔日的僧侶專政固已一掃而盡,但此後的民主專政則又隨之而來。民主的教社不斷的以新教的教旨及紀律強全國以服從,無論是政府,是村屋中的農民,或是第宅中的地主皆得服從。這種熱烈的不妥協的精神,許多人認為無法忍受,蘇格蘭一世紀來的派別紛歧及禍亂頻起,其主因蓋即因於這種精神的存在。固然到了末了,教社仍須隸屬於國家的勢力之下,但蘇格蘭人的精神已生偉大的變化。低地的蘇格蘭人在昔本為兇猛的封建臣,除了使刀及使耒以外,無他長亦無所知,但今則為全歐最有教育的農民,他們富有獨自思索之力,關於邏輯及神道的問題且能為熱烈的辯論,有非大抵缺乏理智上相當造詣的英人所能望其項背。到了今日,時代已非昔比,教社亦大有更張,但蘇格蘭人在當年奮鬥得來的強毅精神,及智識道德上的長處則固沒有消失。
瑪利的失敗及逃英
瑪利和力魯德(Holyrood)聽政之日,正近代的蘇格蘭發軔之時。她如能戰勝諾克斯,則她尚有機會可以摧殘近代蘇格蘭於放苞之先,而令一切歸於烏有。但如欲為此,則瑪利須得如依利薩伯之公以忘私,盡瘁國事,而節制私慾。瑪利之所為正如依利薩伯相反。她初和達恩利(Darnley)結婚,達恩利在斐爾德的刻克(Kirk of Field)中被波司衛爾(Bothwell)所殺後,她又急遽和罪犯成婚,於是全國人民皆疑她有預聞謀殺之嫌。固然,暗殺在是時的蘇格蘭尚為司空見慣之事,諾克斯既未嘗斥責謀殺大教臣俾吞(Beaton)[8]之舉,而達恩利也嘗親預殺死里切奧(Rizzio)[9]的慘變;但人民對於謀殺親夫的案件則另有一種不利的成見。無論瑪利為無辜或有罪,她之和波司衛爾結婚實為九鼎鑄成的大錯,而構成有口莫辯的疑獄,她的名譽固掃地以盡,而她的王國亦落入她仇敵的手掌之中。經過數度的混戰,及幾次不利的冒險而後,她不得不離蘇格蘭而出走。她逃到英吉利以求依利薩伯的庇護。她是否非逃英吉利不可,抑出於疏忽,我們難以決定。然她對於依利薩伯對於嘗欲取而代之的依利薩伯,究作何種的企求呢?如果她盼望可得到奇想的寬恕,則她實誤投了門戶。如果她以為可以藉她銳利的智慧以欺瞞她的敵手,則她實太小覷了人。
英吉利封建主義的消滅
瑪利自投英而為依利薩伯俘虜後,不特英吉利的政治,即全歐的政治,幾全視她獄門的啟閉為轉移。她初為法蘭西的盟好,而西班牙的敵人,但自她拋棄個人的自由及自動權後,腓力即有利用她來發展西班牙的利益的企圖。受了教皇,西班牙,及耶穌會徒的督促,較趨極端的英吉利公教徒亦屢次圖謀不軌,思以暗殺,謀叛,或勾引外敵的諸種方法來除去依利薩伯,而立瑪利。第一次的大危機為諾森伯蘭及衛斯特摩蘭的「諸伯之變」,繼而則有達克勒的變叛。北英信公教的封建巨子,如拍息,達克勒,內微爾諸族皆擁兵以護瑪利及彌撒,並邀請蘇格蘭的公教貴族,南越邊界而和他們聯合。這班十字軍用「基督五傷」(the Five Wounds of Christ)的旗幟,並把達剌謨大教堂中的《聖經》及《祈禱書》撕毀淨盡。幸而蘇格蘭政府阻止蘇格蘭公教徒之越界南下,而南英亦奮起而為依利薩伯的後盾。在疆場之上,封建精神已不能諦視民族精神而仍不覺畏怯,仍不自餒;封建精神蓋已失了自信之力。即邊疆人民,今日隨拍息而反抗王室時,亦不能如他們祖宗當日隨烈性英勇(Hotspur)[10]而用兵時的自然。所以前哨經一度的衝突後,封建及公教徒的軍隊便已如鳥獸散。
依利薩伯此次的勝利實為國民忠心於女王及舉國一統的表示。依常理言外人固應驚異,但女王則應感謝;乃她反採用報仇的政策,封建佃戶之被殺者達八百人之多,此固為不必有的殘酷。幸而在別的方面,依利薩伯尚能為適當的處置。北英的問題至是得了一個總解決。北方事務院[11]及邊地守護諸官(Wardenships of the Marches)今悉可以忠於王室的人充任,而不必再敷衍心中實為叛徒的當地諸大閥。英蘇間邊陲之戰今亦告一結束,而自後的英政府得以使北方永革舊日封建及軍閥的風氣。充滿邊疆的記事詩歌(Border ballad)及流血鬥爭的慷慨而又悲慘的社會,漸變為守法讀經而業牧羊的社會。到了比維克及斯科特(Thomas Bewick,Walter Scott)的時代,這北方的荒澤地蓋大多為牧羊者之所居。
北英變叛之失敗可為英吉利內部團結的明證。故此後外侮雖屢仆屢起,而英人的膽量亦從不稍餒。在1570年教皇比烏斯五世下令隔絕依利薩伯,而耶穌會徒亦於同年抵英。在1572年諾福克公因和腓力的黨徒亞爾伐(Alva)及教皇同謀叛亂而被誅。他們陰謀去了依利薩伯,而以瑪利為繼;瑪利允為西班牙的聯盟,教皇允離瑪利及波斯衛爾的婚,而諾福克則可和她結婚。如何暗殺依利薩伯自此而後竟成大陸上宗教及世俗諸君王常常討論的問題,在他們的眼光看起來,殺一異端之徒實為最神聖不過的功作。
諾福克為英吉利最大的貴族,他之緊隨北英諸伯的失敗而被戮,實可視為新興局面戰勝舊日封建主義的最後勝利。當時的世界誠為變動多端的世界。同年有聖巴退爾米(St. Bartholomew)的屠殺,法蘭西呼格諾徒的勢力,雖不致消滅,亦已大受摧殘;然同年荷蘭諸城鎮中海員,因不服腓力的殘暴,而發生有力的變叛。英吉利的眾議院因憤怒且畏懼瑪利的搗亂,正在請願把她處死,一似她從未受過抹油之禮而正式做過人君者然。但依利薩伯因受和平及保王的本性所趨使,歷15年仍不願加瑪利以非刑。她不忍見殺戮女王的慘事,且殺了瑪利必難逃和西班牙一戰。瑪利既有繼她而立的權利,則瑪利一日在世,腓力當可一日忍耐,而不和她及她的海員為難。如果瑪利不在,則腓力或竟會大興問罪之師,而要求英吉利為己有。肯特的海岸離尼德蘭僅有60英里,而駐在該地的亞爾伐的久戰之軍固從未失利過者。幸而此60哩間尚隔了一大片鹽水,而際此蔑視封建過去,及武士領袖的新時代中,鹽水固日在成為重要的元素,且為新起活動的用武地。
* * *
[1] 「那多辯多論的女兒專門播下不睦的種子,然而在人民已知太平可貴的邦她決不能成事。」按「多辯多論的女兒」乃指蘇格蘭後瑪利。
[2] 譯者按,著者描繪依利薩伯性格政策的幾節為不朽的散文作品,與其舅祖父MaCaulay在所著《英國史》中摹寫英吉利在1685年的情形有異曲同工之妙。而歷史的價值且過之。這類文章散見於全書各處者極伙,譯者不敏,除求不失原意外,又安敢望兼存原文的聲色?
[3] 譯者按,依利薩伯為公主時曾被愛德華的幼舅父Sir Thomas Seymour所愚。Sir Thomas為索美塞特之弟,嘗向依利薩伯求婚。未應。他於是和亨利第六後帕喀衰鄰結婚。喀衰鄰死後又圖接近公主。當索美塞特逮捕乃弟時,依利薩伯遂也蒙嫌疑而被監視。
[4] 依利薩伯自己大概知道,(然不一定知道)她是不能生育的,她從沒有真正想結過婚,除了迷迷男人外也沒有企望過別的事。她如曾把這無價的政治秘密瞞過任何的人——連塞西爾在內——那也並不和她的個性有相忤的地方。
[5] 眾議員並不是由一派一系包辦的。依利薩伯朝的選舉,其自由至少可和她父兄姊姊三朝等量齊觀。參閱English Historical Review,1908年7月及10月份,Baynes的文章。
[6] 譯者按,刻克的原文為Kirk,即蘇格蘭語中的Church.
[7]
[8] 俾吞為公教在蘇格蘭的大教長。
[9] 義大利音樂家,瑪利的寵臣。
[10] 譯者按,Sir Henry Percy(1364—1403)號Hotspur,見莎士比亞所著的《亨利四世》。
[11] 見上第311—31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