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史 · 第一章 推鐸爾的政府 社會及經濟的變遷

特里維廉 《英國史》
國王:亨利七世,1485—1509;亨利八世,1509—1547。 亨利七世的為人 莎士比亞的歷史劇原原本本,代有一曲,而亨利七世獨付缺如;此非莎士比亞的疏忽而正是他的聰敏處。他既已把波斯衛司飛爾德的少年英雄利支蒙德[1]繪成一個豪爽不羈視死如歸的義士,而激勵一群弟兄戰士們時又有如神話中所傳的王子之魔力,他又如何能再把後世所知之國王亨利和這幅圖畫調和一致?我人所知之亨利七世猶如法之路易十一世。他極省儉,處事又極謹慎穩當,不輕開金口,不特他的臣工無法窺測他的心事,即於王后愛好他也不示以心腹。也許這兩幅圖畫都是逼真的。因為生命本來綿長,一期可為這樣,又一期可為那樣;機能之人的性格尤其會隨情勢而變遷。波斯衛司而後英吉利並不需要一個盔甲鮮明的冒險勇士,它需要和平,節約,而尤其是治安的維持。亨利的大功即在能使這種老生常談制度成為國家制度的一部。有此之後,英吉利才能於隨後的時期中有利用新的及大的機會之能力。 亨利七世像 亨利七世(Henry Ⅶ,1457—1509),英格蘭國王(1485—1509)。他結束了蘭開斯特家族和約克家族之間的玫瑰戰爭,開創了都鐸王朝。 推鐸爾一代以質始而以文終,亨利七世以實事求是為務,而依利薩伯朝的文治武功卻又不可一世。然依利薩伯自己絕不會數典忘祖,否認乃祖創業之功。有他之刈除荊棘,才有她之豐功偉烈。且祖孫的性情亦有相似之處;兩者皆具有堅定及認清的目標,而兩者所用的方法又均不能免於陰險儉嗇。他們於即位以前也都曾經過危險;閱世既深,又哪能坦直豪爽而不善自抑?依利薩伯固享「光榮」(「Gloriana」)及「好後伯斯」(「the good Queen Bess」)之美名,然利支蒙德在波斯衛司戰場上豈不也嘗以豪爽武俠得過民心? 不守法紀的習慣 亨利七世即位時,其環境的惡劣初不亞於他的孫女,內憂外患,熱嘲冷諷不一而足。不同之處,不在困難的程度,而在困難的性質;依利薩伯的困難多半由於人民所奉宗教的不同,而亨利七世的則由於社會狀態的不安。無論在上等或在下等社會,不守秩序為隨處通行的習慣。威尼斯的使臣嘗作下述的報告,「世界各國盜賊之多首推英吉利,非白晝而敢單身行走於鄉間者為數固少,黑夜中往來於城市中者更少,於倫敦街上者則尤為罕見」;然而這卡帕基奧(Vittore Carpaccio)[2]時的威尼斯代表固明知英人的富裕甲於歐洲各國,而商人及僧侶尤然,他也明知英人所穿的衣服華貴為舉世第一。洛賓呼德的綠林英雄穿上了面具或塗黑了面孔,此時正以摧殘王室森林或私家園囿中的麋鹿為務。大多的堡寨及采地府中的「家人」門士亦好殺嗜斗,不守法紀;每當宴會席上竊聞主人和貴賓們討論到新的朝代爭的可能時,他們必見獵心喜,躍躍欲試。即無鬥爭之時,他們亦輒四出騷擾,有時毆擊過路的行人,有時劫掠鄉紳的倉庫,有時竊取鄰戶的牲畜,有時毀壞僧寺的大門。和寺中僕役的口角也許即可激動他們的暴行。僧侶的特惠及教堂寺廟可以庇獲逃亡人的權利,也足以障害各邑司法之執行。陪審團在是時亦仍可威脅利誘。 朝代之爭 是時朝代問題亦尚未完全解決,且和這種好亂習慣有密切的關係。還要等十五六年之久,朝代之爭的可能性始告消滅,而我們可說波斯衛司飛爾德的一戰已將玫瑰之戰完全結束。亨利於和約克家的女嗣締婚而後,兩種玫瑰得以混合起來,門戶之爭得以消除,和調的空氣得以瀰漫全國,因之他的入承大統之權,在事實上,亦無人能與之抗爭。從世系上說起來,他雖娶了約克家的女嗣,他的繼承權仍不十分充足,當時仍有數人要比他多些繼承之權。然推鐸爾之入據大位半由於民心的歸附,半基於事實的占有;斯圖亞特諸王及其黨羽所創造的王權世襲神聖之說在此時本尚未發生,而推鐸爾亦無須借重。 亨利雖和約克家的女嗣結婚,但蓄意恢復約克王室之諸侯鉅戶仍不因之而稍戢不逞之思。他們在北方仍占有相當勢力,且深信可得最後的勝利,猶之日後詹姆斯黨(Jacobites)[3]之據北方以作亂。他們在愛爾蘭的地位,則一時更無匹敵。幸而他們所擁戴以爭王位者皆為藍伯·辛納耳及拍琴·窩柏克(Lambert Simnel,Perkin Warbeck)等一班棍徒,故亨利的地位卒得保全;但他們之能作亂犯上,擾攘多年,亦足以證明推鐸爾初執國政時國力的薄弱,及人民之缺乏忠順習慣。 推鐸爾時的武備 當時除了「食牛肉者」(「beef-eaters」)之衛隊以外,尚無所謂常備軍。亨利之能於斯托克(Stoke)戰勝稱藍伯辛納耳為愛德華六世而以之遊行北方之愛爾蘭及德意志浪人所合組的軍隊,並能於布拉克喜司(Blackheath)殲滅因抗租而集眾逼近倫敦的康華爾人,蓋皆藉紳士,鄉農,及市民的援助,而並非全恃軍隊之力。國王有時固會雇用少數外國傭兵以作戰於蘇格蘭及別地,但國家尚乏維持他們為正式軍隊的經濟能力。 推鐸爾的政策 亨利七世固未嘗設立常備軍或維持一群有給的中央官吏以統治全國,他的推鐸爾諸嗣君亦無一為此。推鐸爾的政策和當時大陸上諸專制君主國的不相同。亨利和他的嗣君都能保存著舊有的諸種中古制度——王家諮議院,國會,通常法,治安法官及陪審員——且能引入一種新的精神,新的氣力;他們不特不復為敏捷政治的障礙,且為王權行使的工具。循此途徑英人一方可漸獲近代文化所不可少之守法習慣,而他方又不至喪失他們向有的自由,或於一貫的民族生活有所中斷。威尼斯的使臣嘗為下述的觀察:「如果國王有更改舊有規例的提議,則英吉利人民人人殆將有生命突被剝奪之感想。」從拉丁人的眼光看起來,欲維持治安非專制不可;英王既不能變法以建立專制政治,這使臣實不知亨利七世將用何法以維持治安。然而別法固未嘗沒有,推鐸爾是熟知被他們所統治的人民的性氣的。 樞密院及其分子 在式樣依舊的新憲法中,諮議院實占樞紐的地位。在郎卡斯忒朝時,諮議院本已為貴族諸派爭長的戰場;各大貴族既俱出席於諮議院,則國家自亦不能剪除它的權力。但亨利七世和八世則利用約克諸王所創的先例,而擯棄不得國王親信的貴族於樞密院[4]之外。 擯斥貴族階級於最有勢力的機關之外永為推鐸爾政術的重要原則。亨利八世遺詔中所舉之16攝政大臣中,沒有一個有12年以上的資格的貴族。然當亨利六世沖祚時,諮議院中的新進尚不如是之多。大變的原因半須歸罪於貴族自身;在依利薩伯的首屆國會中有人曾有「貴族的無智識及無教育令君王不得不引進賢能的新人」之言,在愛德華六世時拉替麥(Latimer)則謂「貴族之所以不能任為大臣的惟一理由為他們之缺乏教育」。 在推鐸爾始祖的一朝,主要的樞密官恆為中等階級的僧侶而帶員吏的氣味者,如摩吞及福克思(Morton,Fox)之流,或為法家,如恩普孫及都德里(Empson,Dudley)之流。他們之得以貴顯全恃亨利七世的栽培;亨利所取他們之處,即為他們掊刮聚斂的技能,無論方法怎樣苛暴。宗教改革而後,法家的勢力仍舊,但僧侶在樞密院中及在員吏階級中的勢力則視前為衰。一種新的人物如諸塞西爾,諸窩爾星干,及諸培根(The Cecils,Walsinghams,Bacons)等代興為樞密官。他們都希望能上躋於鄉紳之林,雖則出身於貿遷階級。他們或曾肄業大學,或曾旅行國外,或曾專習法律,或兼而有之,他們熟知外交及政治的事務,故在朝中亦易得君王的寵任,幸運亦隨之而增進,依利薩伯政府之所以成就極大,大半皆這班新人之功。他們的忠心固不減於亨利七世的樞密官,但他們比較要開通多,且在精神上也比較能獨立些。 樞密院之領導國會 樞密院為實行推鐸爾諸君後所欽定的政策起見,嘗有巨量的立法。是時命令和誥令的權力和範圍極大,國會亦不甚抗議。但除了藉行政機關以頒發之命令及誥令以外,樞密官亦有在國會中提出法案以制定法律者。國會本為推鐸爾政治的主要部分,而在亨利八世和武爾塞決裂,實行宗教改革之政策以後尤為要要。但亨利七世一朝及八世的早年,尚不得謂為盛大國會時期。兩院既不常召集,而民眾對之也無多大興趣。雖間斷12年而民眾不表不滿,即偶爾召集亦無競選之舉。亨利七世之向富有階級逼取不合法之「輸助」(「benevolences」)亦未釀起任何憲法上的反抗運動。這種漠視的態度在後期推鐸爾時已隨國會的重要而消滅,國會亦成了改變宗教的工具。樞密官在眾議院握有議席,且開會時的事務亦歸他們領導;在職務上他們和後世的國務員頗相似,不過國務員的權力基於眾議院本身,而昔時的樞密官則為國王的臣工,他們負有向同事議員們解釋主上的意旨之責。他們的領導為下院得到一種政治教育的主要門徑,下院之能了解實際政治,且能應付國家大事多半由於樞密官的指導。別國家的國會,每逢大任驟降之時,常有因缺乏實地的智識和能力而不能盡責者,其一部分的原因蓋由於未經我們所經的一種訓政時期。 星室法院 直接藉了它自行頒發的命令,間接藉了國會制定的法規,樞密院替它自己增加不少了立法的權限。除此以外,推鐸爾的樞密院更一新他的司法組織,司法權的行使亦視前有力而敏捷。樞密院的司法權本由來已久,有諾曼的廷議,即有司法權。今則樞密院另委一部分的樞密官以專理司法事務,這個分委員會就叫做「星室法院」(Star Chamber)。它有非常大的實力,無論何人都不敢藐視它的權力,因為有幾個最偉大的樞密官是它的法官。它能除暴安良,誅鋤奸佞,所以它的權力雖大,而仍為人民所歡迎。亨利七世之所以能一掃前代豪劣騷動威脅等諸種不法習慣,星室法院實為主要工具。溫錯的《一群快樂婦人》(Merry wives)的讀者,當能記得在莎士比亞之世,星室法院猶有此種用途: 沙羅(Shallow):我將視此事為星室法院應理之事:即使他是20個福爾斯塔夫·約翰爵士(Sir John Falstaffs),他也不能欺侮鄉紳沙羅羅伯。 ……星室法院將審理此案:此為騷動案件。……爵士,你已把我的人打了,我的鹿殺了,我的住所侵入了。 福爾斯塔夫:但我還沒有吻過你的門卒的女兒的手呢? 沙羅:哼,胡說!你須負對質之責。……法院應知此事。 特種法院與通常法院之爭 大半因為人民心理中有一種畏懼心;一種從善的畏懼心,普通的法院才得恢復真正的獨立,而不復為地方上惡劣勢力所脅制。今而後陪審團對於有力鄰居為有罪之宣判轉不甚畏怯,而極怕對於星室法院負宣判錯誤的責任;蓋從此而後,陪審團如判事不依事實或重違王命,他們便須向星室法院負太嚴或太寬的責任。又在威爾斯及北方諸地封建及軍閥的積習尚未衰退,故無力的通常法院實難行使職權,樞密院有鑒於此,因設立威爾斯事務院及北方事務院;它們的權力凌駕普通法院之上,不易厚侮,因之樞密院的司法權又增實不少。[5] 在亨利七世指導之下,特種法院的管轄權和普通法院的管轄權頗能並行不悖的各有增加;但到了推鐸爾的末期,則執行通常法的普通法院和從樞密院分張出來的特種法院積不相能,後者正謀援用文藝復興時代的法家所研習的羅馬法。當是時特種法院為數既多而又活躍:星室法院,請求法院(Requests),[6]海事法院,威爾斯事務院,北方事務院,及由宗教改革發軔出來的高等委任法院(Court of High Commission)[7]皆屬這種法院。它們不特權力極大,且常袒護王家的僚吏而欺壓國中的其他人民,它們採用法人所謂「行政法」之大陸法律原則。有幾個特種法院並採取「當然立誓」(Ex officio oath)之手續,被囚者常須立誓而為自入於罪之證辭。樞密院有時更利用倫敦塔中的吊機以刑訊犯人。然「行政法」,當然立誓,及刑訊固皆和通常法不相容者。通常法和敵對法制之爭雄為斯圖亞特諸王和國會相爭之焦點之一,而詹姆斯一世時的科克(Coke)實為首先彰明爭點之內容者。通常法的勝利,決於1641年之變,到了1688年,更經一度的保證。英吉利法律在日後之不須恃特種法院以生存,誠為英人自由前途的光明,但它們在推鐸爾時所負的重任,既不是不得民心,也不是可付缺如的。 治安法官的重任 16世紀英人之疾視重稅,初不亞於後一世紀英人之疾視未經國會通過之賦稅;後者之結果固為王權的限制,前者的結果初亦無異於後者。推鐸爾時人民是武裝的而政府則不然,故諸王不能不力求省儉。當康華爾反抗1497年的賦稅,而單獨起兵時,政府即已頻於危殆。欲免除人民的惡感,勢不得不減政節用,所以亨利七世及其嗣君絕不肯增加有給的中央官吏的額數以統治全國,他們只加重無給的治安法官的職務。治安法官本多由鄉間紳士充任,他們沒有俸給,故他們類皆為富有而可以獨立生存之人。推鐸爾的英吉利雖受治於樞密院,而治理之人實為治安法官,所以國王於決定教社及國家之頃,不得不和鄉紳們謀相當的妥協,以收指揮統一之效。 多經過一朝代,則治安法官的職務亦增加若干。所以到了依利薩伯薨逝時,凡鄉間所有的公務,幾無不盡歸治安法官處理。普通些微案件,他們可升簡易庭以審理。橋樑,道路,及監獄本是很簡陋的,但所有的盡歸他們養護維持。麥酒肆的開設歸他們給照。犯人歸他們逮捕。國家由舊日會社取過來的複雜而且豪大的經濟管束,——工資物價的規定,師徒間的關係——悉由他們負經理的責任。新的貧民救濟法,亦歸他們執行。即包含驅除耶穌會徒,及不服國教教徒之職的依利薩伯宗教政策之執行,亦全賴他們的善意及活動。 樞密院極關心於地方官吏(即指治安法官)之克盡上述諸種職務。在依利薩伯之世,此種職務之執行,其完美不特空前所未見,亦為後好幾代所不及。推鐸爾樞密院除了訓練教國會以立法而外,蓋尚有教治安法官以治理,教法官及陪審團以執行法律的職務。所以在推鐸爾統治之下,英吉利人自治的習慣其所得者蓋遠過其所失。這個偉大的進程起始於亨利七世,在他的子孫當朝之時,則進行更形加快。 我們自然的要問,為什麼貴族們能甘居他人之後,在樞密院如是,在鄉邑亦如是。固然貴族的人數,因玫瑰之戰而暫時減少,[8]但這也不能成為充分的或惟一的理由。但我們要知道除了貴族的人數減少之外,因那些戰事的費用及每次戰後的沒收而釀成的窮乏,更有較大較久的影響。且貴族愈因沒收而窮乏,則國王愈因沒收而富有,所以亨利七世轉可有錢以維持價廉物美的政治;治安法官本為無給的,本不多需錢帛,而況亨利又能取民有道?且市鄉的中等階級,亦盡力助國王而仇貴族。時常互通婚姻的鄉紳,商賈,及自由農民們之財富正在增加,而他們的智識亦漸有訓練;在民族生活中,他們再不能退居於無用而且被動的地位。於此我們應一問當日升拔這些階級的工農業的變遷情形。 紡織業的萌芽 寫中古英吉利變成近代英吉利的一部歷史者,盡可以把它寫成一部英吉利紡織業的社會史。 有史以前,我島即有粗布的織造,在采地府制之下,中古的村民不特能紡,且亦能織,他們所用的布大部皆由自織。但那時自織的布很少堪供輸出,即以之應付本國市場亦嫌不好,所以富有級階勢不能不仰給於法蘭德斯的織機。羊毛的輸出,或於法蘭德斯,或於義大利,為不蘭他給奈英吉利稍稍致富,稍稍能得貿遷之富的大原因,同時並使英吉利得以有錢付給教皇的使臣差委以滿足他的要索。但到了英人自己能織造細布以行銷於外國時,則風氣又為之丕變,而人民的生活思想處處受到一種出乎意外的變動。 愛德華三世招致許多法蘭德斯織工在英傳布技藝時,即為紡織業猛進的肇始。這班織工在英法百年之戰中,大都表同情於英國,法蘭西的封建貴族向和根特的及凡·阿忒味爾得氏(The Van Arteveldes)所領導的鄰近諸市的市民自主政治不相容,且向在蹂躪市民的自由。但法蘭德斯的移民,亦並不為此間人民所喜歡,所以在1381年的暴動時,被倫敦亂民所殺戮者數達幾百人之多。幸而殘留者深得國王賢明政策的保護,他們的子孫日後多和英人通婚,種族之界遂泯而不見。他們的技藝,成為一種國寶,愈傳而愈精,其益亦愈大。依利薩伯朝及斯圖亞特時來歸的法蘭西及法蘭德斯的呼格諾人,則因為是新教的犧牲者的緣故,得英人的同情較易,他們的命運,也遠優於首來的法蘭德斯人。他們發展英吉利織布業之功,亦不亞於中古時代的先驅者。 紡織工在織布 這幅14世紀的繪畫畫的是一位紡織工在腳踏織機上織布。「百年戰爭」爆發前,英國經濟的主要來源是對佛蘭德爾的羊毛出口,在那裡羊毛被織成布料,行銷整個歐洲。但英王對羊毛出口課以重稅,導致佛蘭德爾紡織業日趨衰落,於是英國轉向生產成布。 紡織區中的繁榮 在15、16兩世紀以諾利支(Norwich)為首邑的東盎格力亞突因紡織業而大富。這層有當時所建的好多華美教堂可為佐證。湯吞(Taunton)及科次窩爾(The Cotswolds)西部,肯達爾(Kendal)及約克邑的谷地,以及罕次,柏克斯(Hants,Berks),及色塞克斯諸邑的特優地點亦隨而富盛。自東徂西,自南至北,皆有織布區的興起,不特舊城中為然,鄉村如盆茲威克及契品·卡謨登(Painswick,Chipping Campden)等更為織業繁興之地。財富由織業中心普及於鄰里的鄉紳及自由農民後,四鄉之全體幾盡驅而業紡織。在這種紡織區內「快些梭」的口號幾和「快些犁」的口號同樣的常用,而農夫之視羊群亦有一種特殊的價值。今日過科次窩爾的遊人,觀乎推鐸爾式的石築鄉村以及村外綿延數哩的推鐸爾式農屋,觀乎它們的富麗堂皇,便可推知當日織布機所產生的繁隆。從昆布蘭及衛斯特摩蘭牧羊莊屋的高大石牆及橡木家具上,我們也可以推知肯特爾織業的榮華。 家庭經濟與國家經濟 紡織業在是時為「家庭」工業;織工的全家在家中就織機而工作,材料則仰給於中間人,製成貨物的推銷,亦仰仗中間人。長列的運貨馬隊,每頭滿載羊毛或馱負布匹,不斷的往來於各地方及各階級之間,猶如梭之不停的穿越於織物中,結果則把英吉利的人民,織成一堅韌的布匹。林肯邑的農夫,牧羊獲毛以餵約克邑的織機,而赫爾及倫敦的商人海員,則僕僕海外以推廣銷場,初在利凡特及波羅的海沿岸,繼在東方及西印度,最後更到維基尼亞及馬薩諸塞特(Virginia,Massachusetts)。至於科次窩爾的牧人織工,則有近鄰平原地的格羅斯忒及布里斯托爾可以承推銷海外之責。 定立國家外交經濟大計的樞密院中的政治家,也能十分注意到這種民族力的膨脹。在塞西爾及依利薩伯的賢明的領導之下,上述種種獨立的利益,居然能趨向於共同的途徑。就眼光的遠大而論,各市及各地行會所能采的政策,本不能和國家相比擬。在事實上,各市也並不能左右新起的運動。紡織的大部,本在鄉而不在市,即不在鄉間者,為逃避城牆以內之種種不利於工商的規例起見,亦往往設在市邊,而不設在市之管轄地以內。在推鐸爾時期中,城市及行會的會社生活,已無前日之盛,它們的經濟上的管理約束之權,更是一蹶不振。但倫敦及別的城市,尤其是頻海城市的財富及政治力量則大見增加;布業及大洋線的發現,共同的使英國海外貿易趨入於一個新的偉大的時代。 民族主義及個人主義 布業的有提倡民族生活及個人主義的影響,它是不利於會社生活及世界大同的。自玫瑰之戰起,經亨利宗教改革及瑪利宗教反改革時的變化及凶暴,經依利薩伯的黃金時代,經國王與國會的內爭,凡是有出息布商,織工,及牧農皆一憑他們自出的心裁,他們個人的努力而發財,而兼使社會上其他的高下階級亦因而獲其餘惠,他們絕不仰賴於會社;只有國家有保護他們或約束他們的能力。他們比他們所快要代執國中牛耳的中古教士及貴族,要偏向於個人主義些,同時他們的民族主義也要發達些。中古的主教,僧士,貴族,及市民,皆屬於這種或那種的舉世一統會團,所以會社的思想極為富足,而新興的階級則絲毫無此種思想。他們對於推鐸爾的民族君主國,初時實無所用其嫉妒;直要到眾議院和國王之爭打動他們的民主思想及全民合作的觀念以後,他們才對於君主取不信任的態度。 新興的中等階級 新教使人人有辯論信仰的機會及習讀聖經的自由,且無須借重於國外的勢力,故於這班人的性質亦甚為相宜。在15世紀時,他們恆捐資建立祈唱堂,一以超度自身,一以流芳千古;在早期的推鐸爾時,他們有顯著的反僧侶色彩:在16世紀中,則他們大部都變為聖經讀者及宗教改革派人。富有者一方置地,一方更和窮乏的鄉紳們和婚,因此建立了新的所謂「郡中大戶」。利用寺院解散,買空賣空,地產交易盛極一時之機會,而染指於寺產者,也不乏其人,因為他們有的是現金。他們又把子弟送至大學及法律館中肄習,以為進身仕途之階。這班新富階級初為依利薩伯的主要棟樑,繼則為隨後一代國會派的有力贊助者。推鐸爾及斯圖亞特海軍之得以稱霸海上,亦賴他們之力。英吉利和西班牙固同為殖民新世界者,但我們有一極大的占勝之處,我們可以我之布易土人的財貨,而西班牙人則只有軍士,教士,及殖民者可以遠到外洋去。 公地的圈圍 但布業對於鄉村發展的影響不儘是有利而無弊。它所造成的工作機會及產生出來的財富,雖遠過於它所破壞的,然它不能離一般的經濟變遷而特異,它也有被它所犧牲的人民,及因它而生的哀痛。它把舊的地位和舊的習慣推翻,它使現金及勞工易於流通,故新被解放的佃奴,可得到了好多新的機會,但同時也發生了不少的新的危險。有錢的農夫及地主因急於致富,也往往不顧他人的利益,有許多地方的地主竟有把村中的公地加以「圈圍」而以之牧羊者。牧羊所需之人少而耕地所需之人多,結果好多的農民遂致無地可耕而被逐於外。推鐸爾的樞密院固常常會幹涉足以減削人口的圈圍。但這種政策既不持之以恆,也不常可成功。情形最壞的為勒斯忒邑及諾桑普吞邑,其南其東相鄰的諸邑也甚不佳。這些地方無田失業的農人常流亡於各處,於是「健丐」,「遊民」,「惡棍」等等的隊伍大增,而推鐸爾時的文學及律書中亦常見這些名詞。 乞丐 「乞丐」為16世紀特產的惡弊,猶之「家人」為前一世紀的特產。道德家如謨耳(More)及拉替麥(Latimer)輩之痛詆地主任意圈圍,致使農民失所,亦正如前世紀福忒斯奎(Fortescue)及同時諸人厚責貴族之豢養家人同樣嚴厲。「健丐」中有不少來自家人,劇盜,及綠林,15世紀社會的不法習慣,他們自也未能盡免。但政府的約束較嚴,法律的力量較大後,他們欺凌社會的機會少而被社會所壓迫的機會轉多。到了16世紀,綠林嘯聚,飲酒狂歌之忭樂,或身穿制服以隨意劫掠之自由已成過去,而腳梏,鞭笞,及「亂草污泥為堆」的寢具轉為他們的意中事。和他們際遇相若的更有紡織業及其他新式工業的季候失業者;密德蘭一帶的被逐耕夫,也是和他們同病相憐的人。但此在大眾都為被逐耕夫深致嘆惜的時期,好多遊手好閒一事無成之徒,定會有冒充耕夫以乞憐於社會,有如今日的遊民時有冒作難民之舉,除非16世紀遊民的性質和後世的絕不相同。 丐民的救濟 寺院在寺門所給與丐民的布施雜亂而不分皂白,故利弊僅足相抵;已為丐者固可得些好處,但本不求乞者亦有因而流為丐者。當寺院突被封閉時,窮民救濟法尚未充分發達,尚未能繼寺院而為救濟的機械,因之寺院的封閉,更增加窮民的痛苦。且封閉寺院不僅停止布施而已;停止布施的影響本不能太大,因為在晚年時,布施所占寺院總收入的部分,並沒有如世所習知之大。封閉寺院,並使大群的寺役驟然流離失所,這對於當時的社會倒有更不良的影響。乞丐為當時所憐憫,亦為當時人所畏懼。 聽!聽!狗在咬了;乞丐來到鎮上來了。 這種哄小兒的調兒,很可以表示當時人對於乞丐來到村莊(推鐸爾時我們的遠祖常稱為「市鎮」)上時的情感。我們並知道—— 有的給他們些白麵包,有的給他們些黑麵包, 有的則給他們一頓鞭打,並把他們向鎮外趕跑。 麵包及鞭打兩者都是私人的好惡,他的慈善及他的自衛的表示。推鐸爾時救濟窮民之法逐漸發達後,這種慈善及自衛成為強制的社會責任,有了依利薩伯朝的窮民救濟法(Poor Law)及牧區救濟窮民稅法(Parish Poor Rate)而法益大備。強壯有力而不願工作的,老弱殘廢而不能工作的,和不幸而找不到工作的,這三者間的區別,漸為推鐸爾社會所認識,且明白規定於窮民救濟法之中。所以寺院布施的取消,歸根未始非英國社會之福,沒有它之後,英人始不得不以全民族的眼光來考慮窮民的問題,而窮民的救濟始得成為可以執法以純的公眾責任。依利薩伯的窮民救濟法固然缺憾甚多,但總不失為社會組織的一大進步。在她一朝的晚年,外國人每見英國之少乞丐而驚奇,因為乞丐在外國當時仍為習見的現象。[9] 圈圍和農業改良 把公耕田地以恃久的牆或籬圈圍起來,固然引起了不少痛史,但我們如把它視為有害無益或害多益少之事,那我們未免誤解不列顛農業的全部歷史了。第一,即在16世紀之時,所有的圈圍並不是恆把耕地夷為牧地。圈圍的目的,一大部在把未用之地變成牧地,或在謀種植耕地方法的改良,改良蓋為增加島國財富,貿易,及人口的必要手續。第二,許多推鐸爾時的圈圍,其主使者為小資產的自由農民,而非「膨脹的地主」或「資本家農夫」。地主的領田或村中的公地,經圈圍而變成面積並不太大的整塊農地後,耕種自較昔日為勤,而窮民工作及自給的機會亦因而大增。好的農夫可不復被公地中偷懶拙劣的鄰人所牽累。從前田地成條之時,農夫常因條與條間壠畔或界線之被移動而爭鬧,而涉訟,今則亦可不再發生。有圈圍然後有自動力,自由農民之得有自動力,於他自己於別人都是有益而無害。密德蘭中如許多的最好之田,一直徑16、17、18、三世紀仍留為公地,誠為可惜之事。及至18、19兩世紀,這些好田一一被圈圍時,則社會經濟的狀況,已不復如推鐸爾時之有利於小農夫了。[10] 拉替麥·休(Hugh Latimer)在講經台上,固嘗運用其三寸不爛之舌,痛詆圈圍及隨圈圍而生的驅逐農夫以利貪得無厭的資本家地主。但他所視為可以代表最純潔的自由農民的乃父,似即為擁有被圈農莊之一人。至少我們知道他(乃父)的典來的農莊,有二百英畝可耕之地,可以供耕牛全體,羊百頭,及乳牛30頭的飼食;藉農莊的牧入,他有力雇用男僕六人,女僕若干,給每女以50鎊的妝資,供休上學校進大學,助其取得主教之職,終則送他至殉道者受刑之柱。造成新英者即為如老拉替麥一班的自由農民。他們所造成的新英,在大體上亦究比中古田主及佃奴對峙的英國為佳。在新的鄉村經濟中,這班擁有小塊契業(copyhold),或典業(leasehold)或自業(freehold)農莊的自由農民,其重要初不亞於擁有大批莊產的豪大地主。在斯圖亞特時的戰事及政治中,自由農民,尤其是自業農民之所以能占據重要地位,也即由於十五六世紀的經濟變動。[11] 而且我們也不應僅以社會上的直接變動來評判圈圍運動。在農業上及經濟上,它另有它的立場。不列顛耕種史的史家昭告我們,我島的谷地,尤其是公共耕種的農地,因數世紀不斷的使用之故,早已有暫置不耕重使青草雜生,肥質復起之必要。且事實上,圈圍實為增加農產的有益舉動。在推鐸爾時,世人固常以公地被圈,將影響及於農產,而食品將有不敷為懼,但到了漢諾威時,則過去數世紀的經驗,已能使當時人深知欲供給人口過剩的島國的糧食,非加緊圈圍運動不可。[12] 大農莊 在推鐸爾時,不特自由農民的整塊的自耕的農地暫由公地中一一划分,大地主的大農莊亦造成極多。依利薩伯的極富人民所建堂皇偉大的鄉居,可為這種農莊存在的明證。這種田地集中的運動,能使少數地主因「富有泥土而闊氣」,且釀成十八九世紀不利於自業小農夫的形勢;但在推鐸爾時的英吉利,則大小農莊尚能各自繁盛而不相火併。地權的集中在英國也得力於冢子襲產之制,鄉紳們往往令次子於成年之後,即離開家門,出外自立,而產業則悉以傳之於長子。這個制度其始固為法律所規定,但法律失效以後,士紳仍奉為習慣,遺囑中仍輒以田地授諸長子,次子則只能於工商業中謀財富,於自由職業中立令名,或于海外覓冒險事業。因此之故,英國的貴族與平民間不能發生大陸上所習見的階級隔膜;英吉利工商業及帝國的發達由於此,英吉利大地主的存在亦由於此。 新農業的發軔 牧羊及圈圍並不是英吉利鄉間新生命的惟一表示。在先,所謂「支持農業」的目的,僅在使每個農村產植它自己所需的食糧;但今之許多農夫,無論大農小農,其目光較前要遠要大,他們的目標是全國的市場;他們深知國民之需要五穀,羊毛,牲畜,馬匹,雞禽,奶乳,以及各種農業日在增力口,故他們很願投資於土地。歷推鐸爾及斯圖亞特之世,舊式的支持農業及新式的資本農業固並立兩存,但後者的通行性日有進步。法蘭德斯酵母花的西來為新農業最早的勝利之一,推鐸爾時英人的飲料及肯特的田景所以能大變者,蓋亦由於酵母花的繁殖。冬季飼羊及餵牲畜之法英人亦予以慎重的注意;蘿蔔在莎士比亞時已經來英,故他的文學中亦有述及。到了斯圖亞特時,為仿效荷蘭的科學耕種起見,人工植草及其他方法亦一一來英。拖犁的牲口亦漸以馬代牛。[13] * * * [1] 譯者按,即亨利七世。見莎士比亞的《理查三世的悲劇》末段。 [2] 譯者按,此為名畫家,在世約在1450—1522年。 [3] 參看後第595—596頁,第602—603頁。 [4] 諮議院本為較大,較普通的諮議機關。在亨利七世時,在此大團體中之較小,較親信的諮議團體漸以「樞密院」(「privy Couucil」)見稱於世。 [5] 關於推鐸爾朝威爾斯問題的處理,見下第401—404頁。 [6] 譯者按,Court of Requests為利窮人的訴訟而設。 [7] 譯義見下第417頁注(11)。 [8] 在玫瑰之戰以前的末次國會,在1454年的國會中,被召的伯男總數達53;愛德華六世的末次國會中為45;亨利七世的首次國會中為29(半因未成年的貴族及被追懲的貴族太多)。童年貴族漸漸長成,新的貴族漸漸添封后,推鐸爾時代的世俗貴族的平均數又增至50左右。 [9] 參閱下第417頁注。在事實上,寺院解散之前已成立了若干窮民救濟法,但它們彼此間無密切的關係,故收效甚微。寺院之被解散實促成一個有系統的救濟法之制定。 [10] 依利薩伯朝專詠農家生活的詩人塔塞(Tusser)曾有下述關於「圈圍」的「各個地」和公地(「Champion」)的比較「一畝良地的所獲 (要是在各個地的墳場內) 比三畝公地的所獲 利益就多數倍 而且這是何等的樂事賞心 你如知道你自已有田可耕」 推鐸爾朝圈地的程度後世往往言之過甚。勒斯忒及諾桑普吞兩邑為圈地最多的地方,但到了18世紀圈圍運動大盛之時,這兩邑仍多半為公地。 [11] 在18世紀以前所謂「自由農民」(「Yeoman」)即指能自由耕地的農民,他所耕之地是否自業或典業則可不論。佃奴不能算是自由農民,無地的農作工人也不能算。 [12] 參閱Lord Ernie,The Land and the People,第一第二章。 [13] 「酵母花及皮酒,盤(從音)布及宗教改革都在一個年頭來到英國」 這首土謠真可謂確而又確,如果土謠可以完全準確的話。「盤布」(「bays」)乃一種新式的布,由佛來銘人帶到諾立支。這個土謠詞句不一,有的且說及美洲傳來的火雞。 在《一群快樂婦人》一劇中,Anne Page為不願嫁Caius醫生者。她說與其嫁他不如「被埋地中間,擠死在蘿蔔中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