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史 · 概說

特里維廉 《英國史》
中古歐洲的陵替 今日的歐洲固分成若干獨立的國家,——每個在它的領土內有無限制的主權,且每個自以為可代表一種種族或民族,——但中古之世的歐洲則橫分為僧侶,貴族,佃奴,市民的諸種等級及會社——在他們的修道院,堡寨,采地府,及有牆之城中各治其群,各依其法,而絕少相混。在這種會社的組織之下,被野蠻人所摧殘的上古文化得重獲培植,並得在新的形式之下繁茂起來。但在封建的鄉村之中個人絕少自由,在寺院之中則更少;即在依特許狀而成立的市及行會中,發展個性的可能亦極有限,外人更不能混跡其間,而享受市民或會員的權利。這種門羅式的會社一日不喪失其固有的權力,或中古教社對於全體人民身體思想之束縛一日不放鬆,則進步,個性,及向新世界的伸張亦一日不可能。 欲有進步,個性,及伸張,必須先有社會革命,而有擔任這樣的偉大革命之能力者,舍民族國家外亦無由。國家的專制誠為自由的一種限制,但個人在國家之下所能活動的餘地,究比在中古世界中的為大。二百餘年的社會解體及重行建設,文藝復興及宗教改革所能激起的感覺及良知,會社勢力之受制於國王國會兩者所能代表的民族意志:凡此種種即為新時代的肇因,而和掘類克(Drake)及剌里(Raleigh),莎士比亞及培根一班人相提並論的冒險事業及蓋世天才實為以上種種的結果。 中古制度之所以陵替,並不由於偶然的事變,或起於一個國王之急於離婚,[1]而基於英吉利人民習慣上的大變動。這種變動,我們在上面已經見過,多半發端於14、15兩世紀時。佃奴之解放;倫敦之長大;受過教育的,而且心靈甚活動的中等階級之興起;有狀(特許狀)各市以外織布業及別種貿易之廣播;通常法,王家行政,及全民國會之統一作用;百年之戰所能引起之民族自覺;英吉利弓箭手因戰勝乘騎貴人而激起之平民自恃心,有智識階級之採用英吉利文字;足以打破貴族之堅城之炮,及足以破壞教士包辦學問的印刷機之發明;一方可以使宗教真諦因直接研習經語而益明,而一方又可使世人知在中古耶教社會中所不能知之古希臘及古羅馬的理想之文藝復興;亘古所未有,而且能引起新的知識觀念,及新的商業習慣之大洋航線及新大陸之發現——以上種種變化,無論是精神上的或是物質上的,集合起來可使英吉利中古社會之組織解體。 英吉利之分道揚鑣 同時西歐的全體也在分立成幾個民族國家——法蘭西,西班牙,葡萄牙。在每個新的國家的內部,權力漸漸在集中於國王的手中。但在此,英吉利和別的國家不同。法蘭西及西班牙的王室和舊的教社相聯盟,而英的王室則和舊的國會聯盟。在法蘭西及西班牙,中古的宗教一仍其舊,而中古的國會則日就衰頹,羅馬帝國時的法律則被視為君權專主的基礎。在英吉利中古宗教雖一變舊觀,而中古的國會,本土的通常法,及立憲性質之君主制反一一保存弗替。英吉利和大陸間之不同,尤其是幾被諾曼征服所消滅的英吉利和拉丁歐洲間之不同,重因海峽兩岸各異的發展而顯著。英吉利文化及法蘭西文化在前幾世紀中本不甚可分,今則不但重又判然可分,而且互相不容,互相憎惡。 民族國家的得勢 推鐸爾英吉利於社會制度上固然掀起了一個偉大的革命,但在形式上,甚或精神上,則舊時的文物仍多保留。曾為中古生活中主要媒介的各種會團,會社,組織,及制度大多仍得存在而不遭摧殘,惟一的條件即是它們須得受制於國家的無上主權。有幾種組織,如滿布全世的寺僧或行腳僧的會團,則因不能和新的國家制度相容之故,被國家所消滅淨盡。有幾種權利,如僧侶的特惠及教堂寺宇庇護逃亡人之權亦或廢或受限制,因為它們足以障害國家法律的一般執行。在新的狀況之下,無論貴賤,無論僧俗,在法律上俱為平等。不受法律保護的佃奴階級固然逐漸不見,而貴族嗾使家人威脅王家法院之舉亦成為過去的陳跡。宗教法院對於世俗人雖仍舊享有較前大削的法權,但此法權系根據於國王的授與而非根據於教皇的權力。大同的封建主義及大同的教社一變而為民族國家的思想,民族的教社則又附屬於此國家。中古僧侶及貴族之享受所謂「自由」實等於私人及會社之分據主權;但今則主權盡歸於國家,而自由則為通常的英吉利人民所享的自由。 同樣的,貿易或商業的管理約束亦不由有狀各市或行會各自為政,而由國家的機處負責。我們在上面見過,不蘭他基奈時的諸國會嘗頒發《工人法》,並以國王的治安法官為執行者;他們以為這樣便可節制工資及物價。他們的初願固然沒有成功,但這種國家監理經濟生活的前例,則在推鐸爾時更有邁步的前進。關於藝徒的法規在先本由各個地方上的行會自定,今則全國一體奉依利薩伯朝國會所通過的《技工法》(Statute of Artificers)。窮民的救濟在前時僅寺院,行會,及慈善家尚有過問,今則視為全體社會的責任,而國家亦以權力強迫此責任的執行。替國家執行此種管束人民的經濟生活的法律者,其主要機械為無給的治安法官;即關於司法及政治他們也是主要司吏。他們由國王任命。他們為中央政府的觀點及地方行政的事實的聯絡者及調和者。封建男族昔時根據自己的權利而擔負的事務,今則多由治安法官以國家的臣僕名義執行。 國王之能假手國會,改革許多宗教上的制度及設施,即為國家已得無限制的主權之明證。在中古之時這樣劇變的立法為絕不可能之事,且將視為英吉利任何權力所不可及之事,無論在法律方面,或在道德方面著想。但推鐸爾時代正為國家大張權力之時;他把一切的外國權力驅除,一切的地方群社消滅後,他可以堅持在境內有為所欲為的權力。這種聞所未聞的新要求,要求民族之完全獨立,及國家之無所不能,實具體於君主之一身,君主為民族獨立,亦為國家萬能的具體化。16世紀尊君的觀念亦以這種變化為主要理由。 在事實上新國家的大權在那一個時期也只能由國王行使。半像辯論會半為法院的國會,既無實力也無野心去擔負這樣的大任。在前一世紀中真正的治理鬆懈已達極點,所以在16世紀中推鐸爾諸王及他們的樞密院(Privy Council)的主要職務即為訓政,訓誨韋斯敏斯忒的國會議員和四鄉的治安法官以如何治理國家之法。國會之於國王猶之學徒之於師父,國會自願稍假時日,稍事預備,俾日後可做國王的共事者及承繼者。 宗教改革與新國家 那過渡時代的特殊宗教情形亦利於英國王權的發展。亨利八世時的反僧侶革命曾一舉而把教社的中古權力及特權推翻淨盡;亨利八世因能自居於那革命的首領地位之故,不特能承繼權力的大部,且能得繼起時代諸種重要勢力,如倫敦,中等諸階級,航海人民,新教教士,及鄉紳大戶——新得僧寺田地為賄而實力大充的鄉紳大戶——之好感,而聯合他們為新王國的同盟。國王和他們聯合之後,其力量可當舊勢力——寺僧及行腳僧,北部殘餘的封建貴族及紳士,及離倫敦最遠的各地方間之舊教虔敬心——而有餘。世俗僧侶初則居於中立的地位而默認一切的經過,但在長期的依利薩伯朝的過程中,牧區僧侶及學校教師成為宣傳新教的主要工具。 亨利八世襲擊教社之際,正為羅馬舊教在英吉利最乏熱心之時。他的女兒瑪利雖與舊教以重起的機會,然他終不能復振。直到依利薩伯朝耶穌會(Jesuit)反動之焰大張時,舊教始稍稍恢復其向有的魄力,但不幸會徒來得太晚了30年,故已於大局無補。且耶穌會來自大陸,更足以構民族主義方在勃發之英吉利人民的仇恨。在無知之人看起來,舊教教徒即耶穌會徒,而耶穌會徒即西班牙人。教皇之以一紙諭告把新世界分給西班牙及葡萄牙尤足惹我國方謀占據海上勢力及新獲大地之海員之怒,而使宗教之爭益形複雜。英吉利的新的商業及海事野心,形諸實體者如推鐸爾的王家海軍,掘類克及他部下的諸船長,倫敦的許多貿易公司,見諸文字者如剌里的殖民帝國的預言,亦在在和舊宗教處仇敵的地位,而轉奉新王國的旗幟以進行。 就推鐸爾時期的全體說起來,舊教深中老邁之病,新教則未離幼稚之病,故兩者的宗教熱俱微弱無力。是時法國的舊教徒,蘇格蘭的新教徒,及後日英國的清教徒俱敢對抗王室,但推鐸爾時的英國耶教徒,無論新舊,俱不敢為違抗的嘗試,因此之故,推鐸爾朝諸王的信仰有更動,則宗教亦隨而更動;宗教雖代有更動,而僧侶及世俗人俱降心相從,甚像今日國人之接受內閣的更動而不稍反抗。推鐸爾諸王自以為有為臣民代定信仰之權,惟一的有效果的對抗,為瑪利朝三百新教徒之被焚就義,然這對抗之所以有效果,亦因為他是消極的對抗。崴阿特(Wyatt)的新教變叛,其失敗正如公教徒的奉神遊行之亂[2]及諸伯之亂。那時在英吉利本不是有宗教熱心的時代,本不像柏克特或克倫威爾的時代,然而英史中最重要的宗教問題卻於是時一一發生而求徹底的解決,所以伊拉斯莫斯式[3]君主之責任綦大。自教皇之權推翻後,君主本已代之而起;他今又必須聯絡國會而擔負為全體人民決定信仰之大責任。人民因缺乏宗教熱心之故,大多亦樂得由君主代決一切。人民在未能超脫中古一教獨尊之謬誤思想以前,教士宰制社會之惟一代替為伊拉斯莫斯式的國家。只有在伊拉斯莫斯式的國家和各派各類的宗教熱心相持之中,信仰自由始會漸漸的演化出來。 直要到依利薩伯朝將終之頃我們始可看出眾議院在日後或會有相當的政治力量及充分的宗教信心以和國王爭管理教務之權。有爭奪則必有紛亂,在紛亂之中個人的良知才可有嶄然自露的可能。我們在今日看起來,國家只能暫時享有舊日教社的誅除異己之權;即一時無人否認此權之行使,但私人的,個人的,良知愈發達,則容忍為必然的結果,而誅除異己之習終不能不為時代所淘汰。 向海外的拓展 推鐸爾諸王更給英吉利人民外向的精力以新的發展途徑。他們對於法蘭西的征服不復認真嘗試;人口僅有四五百萬的小小英吉利,在法蘭西及西班牙兩大王國對峙之歐洲中只能退居自守的地位,為保持英國的安全,而避免大陸上方興的大國之侵略起見,自武爾塞(Wolsey)以迄塞西爾(Cecil)的英國新派外交悉操「權勢均衡」之政策。半因恐怕大陸諸國的勢力之故,亨利八世復建造英史中首有之真正王家海軍。亨利八世本為能人,且又熟知威爾須的事情,故能建立治安於塞爾特的威爾斯及紛亂的威爾須邊地,且把他們歸併於英吉利為平等的部分。威爾斯的來歸實為近代式的英吉利帝國主義的成功第一幕。亨利誤解了蘇格蘭,但在依利薩伯朝時蘇格蘭斷絕了他的法蘭西的舊關係,而轉和英吉利在新教的共同利益上互結為友好之國,因之兩國將來的合併亦於此種源。未來的大不列顛及和大陸專制國家並行的海權國,其梗概於此時蓋已可窺見一班。已經忽略了4世紀之愛爾蘭征服亦於同時認真進行,惟為時實已太晚,於兩方(征服者及被征服者)的福利已無可復圖。 最末,但不是最小,新世界的發現亦足以一變英吉利的風氣。當國中諸種社會變遷及經濟發展正在解放各個階級而使人民得以自由行動,得以向遠方從事新事業之時,新的海洋大道亦一一開展在冒險或貪得的人民的眼前,而使英人的好動不安定的精神得以有新的用武之地。他們無須與法蘭西以新的阿琴庫爾的重創,他們也無須使英吉利本國受新的陶吞及新的巴涅特之災害;他們的精力盡可發泄於新的世界。弓箭手及「家人們」的子孫群趨而為海員;遠航至西班牙美因(Spanish Main),[4]至莫斯科伐(Muscovy),至利凡得,或至遠東的商船盡為這班人的用武地。英吉利不復為世界的極邊,世界地圖愈新,英吉利亦愈和衝要的中心相接近。西班牙的阿馬達(Armada)沉沒海底之頃亦即英吉利踏進新的運命及較廣的世界之時。探險於人所未至之地,求知於人所未知之林,此種好奇好勝的觀念,實足激發新時代人的精力,而使他們秉自由獨立的精神以窮探新的土地,新的水路,新的知識,及新的想像。適當那個良辰,英吉利的語文亦藉人們的口舌達到最有力,最漂亮,最完美的程度;適當那個吉時莎士比亞亦降生於世上,而運用此語文。 * * * [1] 譯者按,此指亨利八世之離婚及隨後的宗教改革。 [2] 譯者按,1536年公教徒為保護他們的宗教起見,聚眾遊行,公然違抗政府,但他們的行動如朝山謂神之徒,故稱Pilgrimage of Grace. [3] 譯者按,伊拉斯莫斯(Thomas Eramus)為德國一種新教派之一個領袖。他曾主國家對於宗教有無上的權力。凡同此主張者人輒以伊拉斯莫斯派目之。國家之謀主持宗教事務雖不由於他,但世人恆和他相提並論。 [4] 譯者按,西班牙美因指南美洲北岸一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