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史 · 第五章 愛爾蘭威爾斯蘇格蘭
中古時的不列顛各島
中古後期的英吉利為歐洲較大諸國中的最有組織者,然鄰接的愛爾蘭及威爾斯則為雜七八糟的塞爾特種族所居;蘇格蘭雖已為採用盎格魯·諾曼語言制度的王國,然地貧民稀,而人民又分裂為塞爾特及薩克森兩大族。在此種情形之下,由英吉利去征服鄰島,以樹立海島帝國的基礎,自然是應有的變化。[1]
羅馬人在不列顛亦嘗遇著過同樣的地理上的困難。他們的聰明教他們不去干涉愛爾蘭;他們幾次去攻侵蘇格蘭,但次次無功;他們賴了軍用道路及堡壘把威爾斯很快的征服了,但山地人民仍拒絕採納平原人民的拉丁文化。中古英吉利的成功和羅馬不列顛的成功相仿佛。英吉利封建軍的進展雖無羅馬師團的敏捷,但封建武士因能隨處設置堡寨之故終亦把威爾斯征服。威爾須人的採用薩克森文化則須到了推鐸爾及漢諾威時始克完成。征服蘇格蘭的雄心始終沒有成功。在聖喬治海峽(St. George’s Channel)之東,英國並沒有把中古愛爾蘭征服,它只能在愛爾蘭據壘衛戍,好比一個獵犬張牙舞爪的把畜生監視著。
中古英吉利不能征服蘇格蘭及愛爾蘭,且不能嚴格的統治威爾斯的主要原因為大陸關係之未能斷絕。當諾曼底沒有失了以前,諾曼及安吉芬諸王的精力恆耗費於法蘭西各省的保護或爭回。只有諾曼底失了以後,百年之戰開始以前的百餘年內,不蘭他基奈諸王得聚精會神從事於純粹的英吉利問題的解決。可惜在那個時期中只有愛德華一世是雄主,所以中古英吉利在威爾斯,蘇格蘭,及愛爾蘭的威力亦推他當朝時為最盛。他死後,英吉利的威力又大衰。愛德華二世為庸主,後繼各君則欲力征法蘭西,因之內部亦發生許多困難;不特在蘇格蘭的勢力完全消滅,在愛爾蘭者亦幾盡喪;即在威爾斯的勢力亦衰退不少。
中古初葉的愛爾蘭
我們上次談到愛爾蘭時,世界正際黑暗時期的昏夜,只有遠處邊陲的海島尚有些學問的曙光,這曙光更由那海島遠射到昏暗無知的蘇格蘭,英吉利,德意志,及法蘭西諸國。[2]愛爾蘭寺院主義所產生的聖僧,藝術家及學者皆藉個人的造詣而聞名;他們並沒有組織的拘束。早期的愛爾蘭教社不喜有組織的生活,教社的精神蓋與舊日的部落主義相契合。因此之故,愛爾蘭的僧侶始終不像薩克森僧侶,始終沒有能把他們的種族聯合起來,而納之於統一的教社或統一的國家。早期聖僧所能鼓動的熱誠及感化力消散以後,他們所留下的只有空洞的遺愛,而沒有具體的功績,愛爾蘭的黑暗及紛亂亦無減於昔日。
舊時都於他拉(Tara)的所謂「大王」本對於各酋長有宗主權,但在11世紀時即此亦僅存空名。有波羅(Brian Boru)者,都於蒙斯忒之卡瑟爾(Cushel,Munster),曾以力拒外琴人得名;然他也不能把「大王」的地位永久增高,或把塞爾特人聯合起來。他臨死那日的克倫塔夫(Clontarf)一戰雖把外琴人打敗了,救了愛爾蘭,並把諾威人及丹麥人的勢力範圍限於他們舊有的都柏林,窩忒福德,及里摩黎克,但也沒有什麼永久不滅的影響。愛爾蘭土民對於市鎮生活及貿易無興趣;他們仍以飼畜,族斗,歌詩,及少量的農耕為業,如同前此數千年中世上其他部族所過的生活一樣。固然,他們簡單的生活是否不及歐洲人的新生活誠一問題;固然,十字軍,喜爾得布藍德的運動,堡寨,大教堂,封建主義,特許狀,貿易路線,以及其他種種的新現象也不見得一定可以增進生活的愉快;但原始種族不求長進而仍可存在於歐洲的時期則早已過去,我們亦不能再問孰為優劣。在強弓(Strongbow)的時代,蔑視護身甲冑,堡寨及封建主義的危險正不亞於今時擯棄機關槍及工業革命之危險。
當時的愛爾蘭人幾被看做未開化的野人,幾不算在耶教世界之內。12世紀的上半葉聖馬拉啟(St. Malachy)及其他愛爾蘭人始開始為改良教社的運動。愛爾蘭的主教本極眾多,今則其數大削,藉以提高主教的威權。他們復努力恢復宗教的熱誠,強制什一稅的繳納,並使教社的組織趨近於羅馬的典型。然愛爾蘭教社之終得合併於羅馬教社仍非愛爾蘭人之功,而為日後英吉利武裝侵略者的功業。愛爾蘭人是時尚無民族思想可言,故強弓及英吉利人來到後,愛爾蘭的改良教社派倒也表示歡迎且願於妥協。教皇亞得里安四世(Adrian Ⅳ,惟一的英吉利教皇)且曾委託亨利二世以征服愛爾蘭的重任,如果後者以為這是強制愛爾蘭加入羅馬教社的惟一辦法。
強弓的功業
亨利二世正有事於大陸,故無暇親自過問愛爾蘭問題。愛爾蘭的征服雖在他那代中開始,但參加者為威爾斯的冒險之士,而領導者為得·克雷耳·理查(Richard de Clare),即盆布洛克(Pembroke)之伯,而雅號叫做強弓者。此役可視為諾曼人最後的出征,然同征者既非純種的諾曼人,又非純種的盎格魯·諾曼人。他們的大多數,如有名的菲次澤剌德(Fitzgeralds)一家等的母族為威爾須。他們蓋即所謂「邊疆貴族」(「Marcher Lords」)者,實出一種特殊的世系。他們的士兵則甚多為威爾須人或佛來銘人。首批征服愛爾蘭的「英」人中攙了如許的塞爾特血統在內也許是一件好事,因為他們的子孫易於和愛爾蘭的土人混合,也易於使他們的封建制度和都柏林以外的土人的部落生活調和起來。也許這不是一件好事;如果首批征服者為純種的諾曼人或盎格魯·諾曼人,則愛爾蘭的文物制度可得進一步的薩克森化,而以後的種種麻煩或許可免了不少。
單就作戰的效率而論,任何侵入英吉利,西西利或蘇格蘭的諾曼人都不能強於強弓的徒眾。他的擐甲武士已是不弱,而又有素以技巧著名於英吉利及威爾斯的弓箭手相助為理。以愛爾蘭各部落中不穿甲的,以丹麥斧,手溜石,及標槍為武器的步兵,當歐洲最銳利的弓箭手及最精的騎兵之一部,勝負自不難立決。土人的惟一逃難方法只有遁跡於水草地,林地,未開墾的地及無轍可尋的山地。幸而他們素習混戰的戰術,故尚能利用砍倒的樹木及土層的工程以阻塞森林間及水草間的小徑。但對於入侵者的反抗並不是全民族的行動。入侵者常能於各部落中及教士中覓得附和之人。後世固把私召強弓入寇的得摩(Dermot)痛詆為奸賊,然在當時則他並不受舉世的詛罵。
盎格魯·諾曼的統治,無論在愛爾蘭或在英吉利,皆藉建造堡寨以維繫起來。塞爾特人於此亦深處於不利的地位,因為他們沒有法子可以和堡寨中人抗衡,勉強可以阻入侵者的前進者只有丹麥人所建的港市。但自克倫塔夫之戰而後,愛爾蘭的丹麥人早已變成篤好和平的商人,而失了外琴戰士的餘風,且他們為數亦不甚多。所以他們的市鎮不難襲取,更不難一變而為英吉利市鎮。英人嘗給布里斯托爾的市民以移住於都柏林的權利,外琴人所始建的都柏林堡寨遂自12世紀以迄於20世紀成為薩克森人統治愛爾蘭的中心。
丹麥人或則被屠,或則回到斯干條那維亞;故此後征服者得以永占著這些港埠,且用為進入島內的孔道。塞爾特人本尚無所謂市鎮生活,即極西的市鎮如加爾威(Galway)等亦屬於盎格魯·諾曼的起源。一直到了中古的末年住居都柏林界外的英人始漸漸採用相與貿易的四鄰人的言語,更進而發生通婚的關係。到了此時英人始半成為愛爾蘭人。
滅裂的愛爾蘭
在強弓的征服時及好久以後,民族觀念是不存在的,外人的統治可以按其優劣而為接受或拒絕的標準。那時只消有強有力的且公正的政府便可得被統治者的好感。但終中古之世政府既缺乏力量,也不能公正。亨利二世號為雄主之一,然兒子都桀驁不馴之徒,而所領地又幾及西歐耶教世界之半,他絕沒有多餘的財力,人力,及時間以建立直接的政府於愛爾蘭。然他雖不能樹立有力的王家政府,他也不敢讓強弓或任何別的封建領袖取得副王[3]的權力。征服者於是不得不直接侵掠土人,自行分割征服地為若干的男士,並自負作戰禦侮的重任,國王既不幫助他們,也不阻止他們。這樣的征服在一世紀余中繼續進行不已,逐漸西向發展,也不遭遇多少的抵抗;但分割之局不取消,則公正的設施自不可能,連強有力的專制政治亦不可能。
在這種情形之下全島成為三分的局面;境域雖時有變動,大體則歷中古而不改。接近都柏林有所謂「界內」(「Pale」)者,在此中英吉利法律得如在各邑一樣通行。在極西則有塞爾特各族,有被侵的危險,但無接觸的事實。介乎兩者之間,且時和兩者相混合,則為男土的區城;征服者的子孫在此據堡寨以統治土人。他們的諾曼·威爾須封建主義,漸漸的變成塞爾特部落主義,雖前者本為代替後者而來。我們知道,在好久以後,克倫威爾斯兵的子孫之留居於愛爾蘭者,雖與土人宗教各異,而仍和土人同化;以此類推,則盎格魯·愛爾蘭諸男之有類似的演進亦不足為奇。在島中的大部分英人統治的基礎都像建築於一片愛爾蘭的泥炭地上,故極浮而不實。
愛德華一世時的愛爾蘭
愛德華一世當朝時,政府對於島事較為注意,故愛爾蘭得有短時期的昌隆,尤其在英人利益最濃厚的林斯忒(Leinster)及彌斯(Meath)—帶。賴了堡寨的保護,村落亦漸有興起,而農業亦年有推廣。貿易之市如都柏林;窩忒福德及科爾克等亦力向海外通商。
蘇格蘭人之據厄耳斯忒
愛爾蘭歷史中常起不幸的驟然變化,布魯司(Bruce)弟兄之入據厄耳斯忒即為這種變化之一。愛德華一世嘗作征服蘇格蘭的企圖,他死後他的兒子昏庸無能,蘇格蘭人於班諾克本之戰後遂大施其報復政策。他們在布魯司弟兄領導之下突由厄耳斯忒入愛爾蘭;厄耳斯忒和他們本代有密切的關係故突入極易。新愛爾蘭的昌隆一一被毀於兵火,而英吉利的勢力亦歷二世紀不能復振。然布魯司的入侵只是衰敗的起點,而不是真正的因由。歸到總根,則盎格魯·愛爾蘭男族實為英吉利勢力衰退的禍階,因為這種半封建式的男族在性質上和塞爾特土酋無可分別,然而他們的領土則日有擴張;反之真正英吉利殖民地的版圖則日蹙。
愛德華一世像
愛德華一世(Ed-wardⅠ,1239—1307),英格蘭國王(1272—1307),綽號「長腿愛德華」,還被稱為「蘇格蘭人的鐵錘」。愛德華一世在他統治時,把大部分時間都花在了司法和行政改革上。強硬的他很快撲滅了威爾斯的叛亂,並把這個國家置於英格蘭直接管轄之下,冊封他的兒子為威爾斯親王,這個封號也一直保留至今。他還利用蘇格蘭人邀請他介入他們王位爭奪的時機,乘機奪取了蘇格蘭的統治權。
英政的廢弛
英吉利界內不特版圖日蹙,即精神亦日狹。英吉利居民及官吏常以遠戍異國的孤民自視;內部的團結愈堅,則和外界的接觸亦愈少。他們視界濠以外之人悉為愛爾蘭而非英吉利,且悉以外人視之。界內之人自立法律,自成習慣,自創言語自生自滅;他們的生活益和界以外的人民隔膜無關切。這種推鐸爾以前的閉關自守政策於愛爾蘭的歷史上影響至為不良。
英人應不鶩外事而致全力於不列顛諸島的繁榮,然和法蘭西有百年之戰時英人更無暇過問愛爾蘭。固然理查二世曾乘在那長期戰爭中休止的時候率兵親臨愛爾蘭,但不幸又全軍覆沒;經此而後,要到奧倫治的威廉時,英王始重履愛爾蘭之地。玫瑰之戰時郎卡斯忒及約克兩家皆完全把愛爾蘭忘了,因此界以外的區域更完全同化於塞爾特部落主義。一部分的僑民雖努力防止愛爾蘭土風的膨脹,然愛爾蘭的語言風俗竟不脛而入於界內。土人雖把征服者吸收,然他們自己的文化也得到征服者不少的助力。市鎮生活漸得繁盛;丹麥人及英吉利人所建立的市鎮大多數皆操用愛爾蘭語——至少一部分人是如此;而土人在盎格魯·愛爾蘭貴族的領導之下於15世紀亦有漸臻一種粗劣的繁盛的模樣。
愛爾蘭之不得統一
英人在愛爾蘭的勢力雖不大,但已足使愛爾蘭無法自營其民族統一的事業。以都柏林為中心的英吉利統治,及承認英王為最高的封建主兩事足以使愛爾蘭不克在盎格魯·愛爾蘭男族之下聯合一統起來。在15世紀後半葉,盎格魯·愛爾蘭諸大族嘗推舉一人,用英王的名義,來統治全國,被舉者常為屬於菲次澤爾德氏的啟爾對耳諸伯(Earls of Kildare),然這種辦法亦不能持久。它也許是有利於愛爾蘭的內政的,然和英王的安全是不相容的。這是可從亨利七世時的事變看得到的。在那時候,反對王室的約克部族恆會勾結有力的菲次澤爾德氏及輕信的愛爾蘭人民,以擁戴偽君如籃伯辛納耳(Lambert Simnel)等,而為襲擊英國之舉。「貴族自主」的愛爾蘭既易為危害英國的工具,英國自亦不能讓「貴族自主」之制繼續存在。故所謂「《庖寧茲的法律》」(「Poyning’s Law」)者把新的試驗嚴加取締,而愛爾蘭國會今後亦須絕對的遵守英國國王的意旨。然自主的嘗試雖告失敗,而愛爾蘭的重又征服則須待至下一世紀始復成為事實。
英吉利雖沒有征服且統治愛爾蘭的力量,它卻有防止愛爾蘭學為自主的力量。愛爾蘭在昔全歐昏黑之時本為一盞明燈;但中古末年歐洲各國已無國沒有大學,而愛爾蘭則反付缺如。中古英人的倡導無方於此亦可見一斑。他們本可施行一種前進的政策以助愛爾蘭的進步;因為他們未盡責任,故推鐸爾時的英人即欲補救而已無能為力。推鐸爾諸王要重把愛爾蘭征服,然那時宗教的分界,民族的水火,以及商業的競爭已經發軔,故處處不易著手。
不列顛的塞爾特人
塞爾特人和英人的關係在不列顛較在愛爾蘭為圓滿。我們可從中古史中得見其理由之所在。
威爾斯外之威爾須人
在盎格魯·薩克森征服的後期,所剩的威爾須人之地已因英吉利人的前進而成為三個不相連續的區域——即北方的斯特剌斯克來德,中部的威爾斯,及南方的得文·康華爾半島。威爾須人的共同勢力因互相隔絕之故已不足抵抗英人。外琴人據曼島及徹斯忒和布里斯托爾(Bristol)兩大港後,海路亦入於敵人的手中,故威爾須人更無能為力。諾曼征服以前,池沼區及北郎卡邑為斯干條那維亞人所居留,因取得諾爾狄克人的性質;得文則為威塞克斯的薩克森人所移殖,駸駸變成英吉利生活的一部分。康華爾雖仍為塞爾特種族言語的壺地,但勢力太小,亦不足擾亂四鄰。且它早為英吉利王的領地,在《土地調查書》中亦已列入,故諾曼的封建主義及中古的英吉利法俱先後通行於康華爾;所特殊者,一為語言,居民直到斯圖亞特時仍採用塞爾特語言;又一為塞爾特的性質,居民至今仍保持勿替。
諾曼征服前的威爾斯
但威爾斯本部的問題則照舊存在。威爾斯多山,故薩克森征服只能中道而廢,以奧法的堤為界。高山固可阻止英人的前進,但也可妨害威爾須人的聯絡。在守教者愛德華的朝代時,哈羅德曾向西挺進,而和一部分自相殘殺的塞爾特部落聯盟;諾曼人日後因得更向前進而有所發展。
邊疆貴族的入侵
自征服者威廉至愛德華一世的200多年中,征服威爾斯的大業並非出自英王,而出自所謂「邊疆貴族」(「Marcher Lords」)及他們的私家軍隊。他們和強弓及菲次澤爾德家倒是一流人物。以血統說起來,他們是諾曼,英吉利,及威爾須的雜種。他們所代表者,與其說是王家的勢力,還不如說是封建政府及英吉利的經濟侵略。在某一時期,他們的總數有143人之多。邊疆貴族以武力取到一地後,便於其地建造堡寨,向其地居民勒取封建賦稅,並在他自己的封建法院中執行封建法,英吉利法,或威爾須的部落習慣。在他的保護之下,英吉利的移民——軍人,農民,商民都有——即移居於所治之地。從實質言之,他實是一個小小土王,並是一種新的種族的,一種比土人的文化較高的文化的代表。
盎格魯·諾曼的入侵者僅能征服低地。他們入山地時須依山谷進行,一因谷地為惟一的門戶,再因谷地有可耕之田。但谷地亦常為森林及水草所阻塞,故進取極為迂遲。英人不特須隨時隨地留心中伏的戰士,他們須兼為墾植者。
盎格魯·諾曼人未來以前,威爾須人的生活,畜牧尚多於農耕。他們並不聚居於市鎮村落,即房屋也是不大有的;他們所住居的為樹枝構成的茅屋。他們須隨節候的變遷而率領牲畜往來於山嶺的各方,故所構的茅舍亦只能應數月之用而不能久住。這種生活簡易的部落遇到他們的谷地被盎格魯·諾曼封建主所宰制時,或則遠退別的山谷以保自由,或則留居原地為封建主的臣僕。封建主之所在當然有木築或石築的堡寨,封建法院,及操英語的農村;留居的威爾須人一時總難以習慣,故身雖在此,而心則仍嚮往徙居內地的酋長。酋長亦不時會下山襲擊入侵者。
12世紀時的混沌
你如知道當時有50餘的山谷河流盡在這種情況之下,你便可想像到12世紀威爾斯的紛亂狀態。部落主義和封建主義此時正在互相爭持。山嶺愈多,則地段愈分散,而部落主義及封建主義兩者都得發展其分崩離析的素性。在山上則部落與部落相爭,在谷中則男與男相爭,而每個谷中的男則又和本山上的部落相爭。
但不論進行怎樣的慢或流血怎樣的多,而文化仍不斷的向前進行。入侵者離開他們的根據地甚近,無論遵海從陸皆可募集援兵;故威爾斯的情形非充滿泥炭地隨處可以阻人進入之愛爾蘭可比。自徹斯忒及布里斯托爾兩大港出發的船隻無一不可一航而據有威爾斯各河流的出口,而由塞汶河的上流各支流入侵者亦可以自什魯斯布里深入威爾斯的內地,並可以馳驅於庖斯(Powys),而隔絕北方格乃德(Gwynedd)和南方丁福爾(Dinefawr)的交通。強毅的英人及佛來銘人復由海道上岸建立盆布洛克;此處塞爾特語言早即廢棄,因有「威爾斯的小英吉利」的外號。但以史諾登諸堅壘為中心的格乃德一帶,則因嶺峻山高之故,即在邊疆貴族的全盛時期亦未能攻下。
邊疆貴族
邊疆貴族所代表的是一種比英吉利要落後而比部落的威爾斯要進步的政府。英國本部的貴族及紳士階級雖已習慣於和平及中央集權,而波亨(Bohun),摩替麥等一班邊閥猶以攻斗及封建為生活;因此後者殊為英吉利政治中的搗亂分子。但對部落主義的塞爾特人說起來,則邊疆貴族所強力推行的新文化已算一種大進步。在中古之世威爾斯的土人,因模仿英吉利的貴族及四鄰之故,亦能漸漸的習於農耕,建造永久房屋,貿易於操英語的人民所設立且維持的市鎮,並放棄鬥爭生活而服從英吉利的法律。但他們仍不放棄他們的語言,他們且自誇,於最後的審判那日,他們將仍用本有語言應對。他們且仍從事於歌人式的詩歌音樂。因此之故,即到了舉世皆俗的今代,威爾須人的理想主義及絕頂聰明仍不稍有減色。
威爾須人的戰術
英人和威爾斯人作戰歷數世紀之久。愛德華朝征服的前後均有陸續不斷的戰事。戰法則和其他的文明民族和山居部落的作戰的戰法相同。照威爾須人澤拉德斯(Gerldus)所載,他的同族輒會於狂叫及戰角狂吹聲中由山上直奔而下,以半裸的步軍當披甲的騎士,絲毫無所畏縮。如不幸不能即獲勝利,則他們的勇氣即會衰竭,甚或在紛亂中逃退。但他們的聚集也極容易。他們可利用別動戰術繼續與征服者抵抗。他們所出沒之地盡為林木繁生的山嶺。他們既不種田,又無和平的職業,又能十分吃苦;他們的對抗力蓋遠非英人抵抗諾曼征服時所可及。入侵威爾斯的人馬如遇平地固為銳不可當,然威爾斯極少平地,即有之亦恆為卑濕之地。在林木甚多的高山中騎兵及甲士實無所用其武。如不欲獲最後的勝利則已,如欲獲之,則盎格魯·諾曼戰士亦不得不從鄙棄的敵人處採取新的戰術。
最為重要者英人從威爾須人習知長弓的用途。這有名的兵器首先在威爾斯的東南隅,介乎崴河(Wye)上游及布理斯托爾海峽之間,為土人所習用。在亨利二世時,威爾須人即知用長弓穿射馬鞍以傷及武士的戴甲之腿。8年而後,在留埃斯戰場中,得·蒙福爾的軍隊亦有威爾須的弓箭手,不過是時尚不能如橫弓手(Crossbowmen)之能引起英人重視而已。愛德華一世親征威爾斯時始認識長弓的優點,故其後於蘇格蘭諸戰中長弓已成為英國步軍的利器之一。在亨利三世之某一個《武裝詔令》中已有令某幾種英吉利自由民自備弓箭的規定,但愛德華及其人民之能知「長弓」之用則確出於威爾須人的教訓。到了14世紀時我們已可把它叫做英吉利民族的兵器,因為是時它且隨英軍而和歐洲的封建騎士相見於克勒西及波瓦迭(Poitiers)。
盧厄林氏的民族運動
在13世紀的初年威爾須民族曾有一度的中興運動;不特歌人詠的詩一時復盛,且更有統一各部落的運動。主此運動者為君臨格乃德的盧厄林氏諸主(The Llewelyn princes)。他們既有史諾登之險可據,而又有盎格爾棲島的五穀可資糧秣,故地位極優。北威爾斯號召全體威爾斯統一合作以解除痛苦,大盧厄林(Llewelyn the Great)並由邊疆貴族搶回庖斯的大部。他不特是一勇士,兼是小心翼翼的外交家;他雖以眾歌人所擁戴的主上自命,而今國人一體聽受指揮,然他也不忘他的封建地位。和英吉利發生關係時,他輒以國王手下的一個大封建臣自居,故約翰時諸男和國王相爭時,他也加入男黨,趁火打劫,結果在《大憲章》中為威爾須人爭得三條權利。
他的孫子盧厄林·幼格利菲司(Llewelyn ap Griffith)亦采兩端的政策,且和得·蒙福爾·西蒙相聯合。在他之世,威爾斯君主之疆域益大,而相爭不已的邊疆貴族的領土則日蹙,甚有須臣服於威爾斯君者。於是他的野心亦一發而不可止,他竟有離英獨立的野心。他故意的和愛德華一世挑釁。後者亦甚欲決一雌雄。威爾斯的獨立於是即開始告終。
愛德華一世像
愛德華一世在位期間民族覺醒日益高漲,他加強王室和議會力量,反對舊的封建貴族;征服威爾斯,但未能征服蘇格蘭。以提高行政效率和進行司法改革而著稱:制定一系列加強王室地位的法規;厘定並修正英格蘭習慣法,因而獲得「英格蘭查士丁尼」的稱號。
愛德華一世的征服
愛德華一世之徵討威爾斯很有幾次,在聲勢最赫然之一次中,他把史諾登諸要塞由海陸兩方緊緊包圍起來,盧厄林及其山民因不堪久餓亦不得不降。以後,威爾須人因不堪於苛政,且恨塞爾特法律及情感一一被征服者所忽視,又叛離而作亂,於是又有一度的作戰及一度的征服。自後王室的堡寨,如昆威,卡那文,波美立斯(Beaumaris)及哈勒喜等依次建立,而國王在北威爾斯的威力,其堅固一如封建勢力之在中南兩部。愛德華又把盧厄林的「君土」(「Principality」)夷為英國式的邑,——即卡那文,盎格爾棲,麥立奧涅斯,佛林特,卡地干,及卡馬衰(Carnarvon,Anglesey,Merioneth,Flint,Cardigan,Carmarthen)。不久而後他又封誕生於卡那文的兒子愛德華為「威爾斯親王」[4](「Prince of Wales」)。但威爾斯君土此時尚不算英吉利的一部,而君土以外的威爾斯則屬邊疆貴族的領地。
如假授權根據的調查便可將邊疆貴族用武力擅取的領地及法權撤消,將他們半獨立的勢力取締,則愛德華一世必樂於有此一舉。但他尚沒有這種實力。且當威爾須人的叛離精神尚時受歌人憶舊(尤其關於盧厄林諸王的故事)之鼓動而常會澎湃之時,他更有求助於邊疆貴族之必要。在推鐸爾朝之改良以前,威爾斯一直分為兩部,一部邊疆貴族的封建區域,又一為塞爾特的君土。在名義上君土中已採用英吉利法律,然在實際上則部落的習慣留存者尚不在少。幸在兩地中,英吉利人及威爾須人都漸能相混合作,農業,市鎮,貿易,漸在發達,而文化亦正在邁進。
格楞杜耳
我們如以英吉利的標準和威爾斯比較起來,則14、15世紀的威爾斯仍不脫為部落互爭,男族專橫,官吏苛暴的亂離世界。當亨利四世方有事於大陸之時,有人名格楞杜耳(Owen Glendower)者本大盧厄林縱橫的故智,思恢復威爾斯的自主。他一方利用英吉利各派之自相殘殺,而大肆縱橫,一方又利用威爾須人痛恨英人的心理而與以激勵。當時的政治本極卑鄙自私的能事,格楞杜耳有如雞群之鶴,可敬亦可愛。他為獨立而戰,戰事的結果雖於威爾斯——君土及邊疆都在內——的經濟狀況極為不利,然威爾斯的大部竟得在他的領導之下作短時期的獨立。格楞杜耳以前,英人與威爾須人方在互相接近,但今又一反已有的傾向,即同郡中同采地中的英吉利區域及威爾須區域亦頓成水火,互攻不已;而兩族之合成為近代的威爾須民族不知又展緩了好多年!即在格楞杜耳死後,英吉利統治已經恢復之後,國王的治安仍不見得十分可靠。國王一日有事於大陸或一日不停朝代之爭,則英人亦一日無暇注意於威爾斯的治安;在塞爾特及封建的無政府狀態之下,威爾斯遂為盜賊及殺人犯的天堂。
14、15世紀時的紛亂
君土及邊疆地中之不斷紛亂足使威爾須人不忘戰鬥的習慣,所以到推鐸爾朝亂平以後,詩人仍有把他們寫做
古老高亢而好兵的民族
者。他們不特在本國從戎,他們且隨了國王的大軍到蘇格蘭及法蘭西。自亨利三世以迄查理一世的英吉利內戰中他們也無役不參,因為在威爾斯的窮民中募集步兵要比從安居樂業的英人中募集較易。玫瑰之戰一半可說是諸邊疆貴族間之爭,因為邊疆大貴族們類皆和英吉利王統有密切的關係,而且他們在英吉利及威爾斯邊疆都有田產及政治上的利益。赫勒福德及郎卡斯忒的波令布洛克(Harry Bolingbroke)在威爾斯擁有好多田地,他的敵人,諸蒙替麥亦然。約克氏,立君的窩立克(Warwick the Kingmaker),及理查三世的巴京汗皆和威爾斯及邊疆地發生這樣或那樣的關係。參加英吉利的憲法及朝代戰爭的各派其戰力多半由這班人供給。因為中古的英吉利沒有把威爾斯完全平服了,沒有把開化威爾斯的工作完成了,故威爾斯的部落及封建主義亦大肆其毒於英吉利的國會生活及中央政府;這好像是報復英王的不盡責任。然而威爾須的軍隊把一個威爾須的推鐸爾在波斯衛司(Bosworth Field)立為英王之後,則威爾須人所相與造成的亂局亦竟得有收拾;這又好像威爾須人在謀贖前愆。
蘇格蘭戰的性質
蘇格蘭的歷史雖也充滿了薩克森人和塞爾特人的接觸及衝突,但接觸衝突的性質則又和前所述者不同。威爾斯及愛爾蘭歸根終受了英吉利的宰制,而且宰制的程度要比蘇格蘭深,時間要比蘇格蘭長;然而它們的塞爾特性質到了現在仍比蘇格蘭要保存得多。這似乎是不可索解,而實是不難索解。蘇格蘭的要求獨立始於愛德華一世時,到了此時始有英蘇民族之爭,然遠在愛德華以前,塞爾特人在蘇格蘭所居之地之最肥沃最重要者早已採用盎格魯·諾曼的語言制度;所以他們對於英吉利的抗爭並不像中古威爾斯及愛爾蘭之根據於塞爾特語言及部落主義。諸愛德華和窩雷斯及布魯司間之戰爭蓋為兩個同種國間之戰爭,兩方都為封建的君主國。要在喀羅登(Culloden)以後,英吉利和高地諸部落折衝時,其情形才有些和英吉利在威爾斯及愛爾蘭的經歷相似。
羅新安之歸附蘇格蘭
在黑暗時期蘇格蘭嘗有過變為一個塞爾特王國的可能,但這個王國的邊陲定會有些薩克森勢力。馬卡耳品(Kenneth Macalpine)嘗聯合匹克人及斯科特人為一國而名之曰蘇格蘭;蘇格蘭之名起於「斯科特」,且都城斯昆(Scone)也為塞爾特腹地。那時塞爾特王國似乎很可以成立。但不久歷史即向又一方走。介乎特威德河及哲維倭特山的羅新安忽而和薩克森諾森伯利亞隔離,而併入蘇格蘭為不可分離的一部。[5]這移動本是諾森伯利亞王國經不起外琴人的攻擊而解體時的自然步驟,塞爾特人和薩克森人在蘇格蘭的中部經過長時期的爭奪攻殺以後,羅新安在克弩特之世卒被認為蘇格蘭王的土地。
蘇格蘭王國的歸化
蘇格蘭的王室本為塞爾特的,部落的,發祥於西北的;但取到操英語的,富於農地的,又有愛丁堡堡寨為中心的羅新安之後,竟逐漸變成盎格魯·諾曼的,封建的,而且東南傾的王室。斯特剌斯克來德及加羅威的居民本大半為塞爾特種族,因得政府的領導或被政府所壓迫,亦逐漸的採用英吉利語及封建組織。在這繁雜的,綿長的,模糊的進化過程中,我們只能注意到一二較為顯著的階段。
英吉利勢力的入侵
我們應首先注意者即蘇格蘭在接受盎格魯·諾曼的勢力以前,先曾經過一個英吉利化的時期。馬爾康三世(Malcolm Ⅲ)在廢立馬克柏司以前曾流亡於英吉利;時當守教者愛德華的時候。馬爾康的少年時代及教育本已大受英吉利文化的影響,及後他更續娶幼王子愛德加之姊馬加勒特(Margaret)為後。馬加勒特意志堅決而又道行甚深;蘇格蘭之能採用英語及仿用羅馬的宗教組織,她實有大功。她的所為雖為塞爾特蘇格蘭的各部落及各教侶所不喜,但她能持之以堅;且自海斯頂斯之戰,英吉利種族及她本姓的王室遭受挫折而後,英人之自南逃北者更多,故她的設施亦不啻得一生力軍為助。諾曼征服對於北方第一個的結果便是把薩克森人及斯干條那維亞人成群結伍的趕向邊界去,上自馬加勒特自己,下逮約克邑及達剌謨不堪威廉「夷北方為焦土之役」而出逃的村氓皆往北逃難。羅新安的薩克森人本為蘇格蘭的諾爾狄克成分的基礎,今則此成分更因難民的來歸而增厚。
盎格魯·諾曼勢力的入侵
英吉利勢力的北侵為日後盎格魯·諾曼勢力膨脹的先導。馬爾康及馬加勒特之子大衛一世(David Ⅰ)乘英吉利在史梯芬朝時之不振,盡力奪取昆布蘭,諾森伯蘭及達剌謨一帶間兩國久爭未決之地,更從而改進蘇格蘭為諾曼封建王國。但他所掠特威德河及哲維倭特以南之地,蘇格蘭並不能永久據為己有。英吉利在不蘭他基奈中興時即把那些地方奪回。那時兩國的疆界大致即如現在的情狀。但大衛在史梯芬無政府狀態時之侵入北英卻得了一種很好的經驗。在離諾奢勒吞(Northallerton)不遠的大旗之戰(Battle of the Standard)中,蘇格蘭部落的族人雖奮勇有餘,然他們的兩柄刀究非披甲的封建武士之敵,無論是英吉利或是蘇格蘭的武士:這點為大衛所能顯然看到的。故自此而後蘇格蘭王亦銳意掃除塞爾特製度及部落主義,而求為一個封建王國。
大衛招請一班出身諾曼或英吉利種族的戰士,如布魯司及巴力奧耳兩彖人等,越界來到蘇格蘭,並封給他們以男土,而令他們服封建的義務。蘇格蘭的分封並不須引起舊產的充公或剝奪,這和海斯頂斯以後的英吉利不同。國王自領之地及無主之地在當時的蘇格蘭尚到處皆是,故大衛可不須把舊業主充公,而仍可賞新來者以封建地。但新封建主來後,部落生活的塞爾特居民以及方才領種荒地的新來移民則頓成盎格魯·諾曼主人的屬民;這些主人亦熟知一切的要索。蘇格蘭亦如當時的英吉利一般,到處可見圓土丘之突起,其上則有木築或石築的高塔;穿甲的騎士則自這種堡寨中統治鄰近的四鄉。
堡寨以外,牧區制度亦應時而起;在盎格魯·諾曼人的指導之下四鄉亦依英制而劃分為牧區。往往牧區與新封建主的領地的範圍一致。宗教及政治於是都成地方化,而聖哥侖巴的教社和這教社所嘗服務的各部落則同歸於盡,所留者僅紀念而已。大衛和他的貴族競以作封建式的捐助興建為尚,故12、13世紀在蘇格蘭為宗教建築的極盛時期,偉大的大教堂及僧寺一一巍然而起。它們後來被毀於邊境的流寇及蘇格蘭的宗教改革者之手,但此是後話。人民自始即不喜歡大衛朝時所創始的什一稅及其他專利外來僧侶的擔負。未幾,男族對於教社的感情亦欠佳。他們之敷衍教社,其志專在為子弟族人取得宗教上的捐助;他們所用之術亦殊荒唐,甚有戰士貴族假飾宗教僧侶而取得祿給者。到了宗教改革之時,他們始得從心所欲,採用直接行動。
大衛及繼他為王的獅威廉(William the Lion)仿行好多英吉利國家的制度,且多有成效。邑制及國王司法之制亦漸漸施行於蘇格蘭,但不無受諸男族所享的法權之限制。國王且給特許狀於蘇格蘭的市(「burghs」),許它們以自選市吏之權,其權限之寬大即英吉利諸大市亦望塵莫及。
新蘇格蘭的形成
新蘇格蘭之所以得逐漸發展,逐漸自固,亦因它能和英吉利有長時期的相安。在獨立戰爭時期以前的一世紀半中,蘇格蘭的貴族極能效忠於王室,他們服務之勤,不特空前,亦且絕後。他們和他們的封建臣皆努力使英吉利的語言,名稱,及制度流行於蘇格蘭;蘇格蘭人經此薰陶以後且願隨布魯司及窩雷斯之後效死以維護這些制度。我們初本以為塞爾特部落主義必將力抗英吉利文化的進展;然實則部落主義之在西方低地者消滅極速;只有加羅威的塞爾特文物一時仍堅不讓步。然國王有穿甲的封建騎兵為後盾,塞爾特酋長之不願為封建臣者,終必逃至高地。在北部高地,因山嶺崎嶇之故,部落的舊蘇格蘭仍得苟延殘喘,一直要到1746年始有變動。在「高地界線」(「Highland Line」)以南以東的人民則固無時不在採用新的姓名,新的儀態,及新的語言。
在上述諸大變動的過程中,國王及男族固俱為新興國家之所不可或缺,而兩者間亦有相生相共的關係。但到了愛德華一世,蘇格蘭因求民族獨立而和英吉利宣戰時,則男族的愛國信仰絕不能及平民的濃厚,因為封建主義本是國際的,而蘇格蘭的男族食地於英而對英王有盡忠的義務者亦不乏其人。蘇格蘭王國為人民所愛戴後,國王與平民日親,而男族轉為王國最大的,最危險的仇敵。
英吉利蘇格蘭交戰的起點
中古蘇格蘭的黃金時代隨亞歷山大三世之死而告終。亞歷山大三世惟一的嗣續為他的外孫女馬加勒特,即世所稱為「諾威少女」者。她的朝代極短,她向居斯干條那維亞,即位後亦留連不即返國。照布立加謨(Brigham)條約,她應和第一個英吉利的「威爾斯親王」結婚。此親王即後日的愛德華二世。照這辦法,兩國的和平結合似乎在望,兩國可以同戴一君,而各治其政,猶如日後蘇格蘭的詹姆斯六世兼為英吉利的詹姆斯一世時的情形。但歷史的變遷甚難強求,亦甚難一舉而令之提前數百年。自海外運來的少年王后對於蘇格蘭人似乎總不會有好結果的。訂條約的那年秋天,「諾威少女」即行回國,但中途忽薨於奧克漢群島。
馬加勒特死後,和平解決的機會亦隨而消滅。愛德華一世重申英王為蘇格蘭最高主的舊要求,並力爭為蘇格蘭立王之權。是時爭蘇格蘭的王位者甚多,主要者為巴力奧耳·約翰及布魯司·羅伯。巴力奧耳的理由似較充足,愛德華亦判斷他有嗣立之權。愛德華如即此而止,或者也可相安於一時,但他並不滿意,他更把巴力奧耳當做傀儡,而蘇格蘭當做屬地。巴力奧耳憤激之餘遂否認矢忠的宣誓。不幸他的勢力十分微弱,他的諸男也並不完全助他。愛德華很容易的直入蘇格蘭,把他廢了,把加冕石也由斯昆攜回韋斯敏斯忒。他更自立為直接君臨蘇格蘭的國王。稱臣表(Ragman Roll)中有很多表示臣服於他的蘇格蘭貴族。
窩雷斯的獨立戰
什麼事好像都了結了。實則什麼都剛要發動。貴族叛離了以後,蘇格蘭才知道自己之另為一國。愛德華一世所留下的統治大員類皆無能而殘酷,更益之以外國軍隊的跋扈,故蘇格蘭不久即知有亡國的慘痛。到了次年5月即有一位善於別動戰的天才好像由天而降的出現世上,一舉而敗窩稜的伯(即在授權根據的調查中出過名的)所率領的英軍於斯忒林橋(Stirling Bridge)的橋堍。此人即窩雷斯·威廉(William Wallace)。他隨即攻昆布蘭及諾森伯蘭,並肆意焚劫。
窩雷斯除了留下一個盛名,且我們知其為一個武士外,其他幾無所聞於世,然而他所引起的一種熱烈情感則永遠存在於今日。數年之後,瑞士在退爾·威廉(William Tell)之下也有同樣的動作;但蘇格蘭先瑞士數年而有一種新的,富有潛勢力的理想發生。此種理想及勢力在當時本無名稱;後人始稱之為平民的愛國心。愛國心在當時絕非起於一種理論,而僅為蘊積於人民胸中而不自覺的一種情感,一遇到衝動始爆發而形諸事實,好比窩雷斯之突然發作。後世之人創為民族主義及民主主義之說以解釋其經過,實則在當時則僅是一種事實而已。
愛德華一世本以為憑藉了當時常用的封建機械便可將蘇格蘭羈縻於英吉利之下。他的錯誤是可以了解的。照那時的標準說起來,他在蘇格蘭的行為不論如何殘暴都是司空見慣之事,而窩雷斯煽動蘇格蘭平民去從事救國運動之舉倒是出乎意料之外的。在今時候我們在歐洲到處可以發現民族思想及民權觀念,我們把它們視為十分尋常,但中古的情形是完全不同的。那時的社會橫分成幾層的封建階級,而並不直分成幾個的國家。蘇格蘭的封建貴族大都贊助愛德華一世。在蘇格蘭及英吉利兩國都有領地的盎格魯·諾曼貴族自然對於蘇格蘭人的愛國主義不大熱心,他們既在英國領有封地自不願和英王發生衝突。
華萊士紀念碑
華萊士(Sir William Wallace,約1270—1305),蘇格蘭最偉大的民族英雄之一。蘇格蘭為擺脫英格蘭統治而進行的長期而最後取得成功鬥爭的初期,蘇格蘭抵抗力量的領導人。
蘇格蘭人民則有他們的民族思想及民權觀念,雖則兩者在以前都是不自覺的,而且都沒有發現過的。窩雷斯把蘇格蘭人鼓動起來。市民及農民在地紳階級(lairds)領導之下,不但要抵抗英吉利的勢力,於必要時,即他們蘇格蘭本國的貴族也在被抵抗之列。平民所集合的長矛隊(「schiltrons」)竟能奮勇的和英吉利的穿甲騎兵相廝殺。他們的文化畢竟高於威爾斯或愛爾蘭的部落,訓練亦較好,故他們的實力亦較大。但有幾次這種長矛隊伍卒被英吉利的封建騎兵及威爾斯或英吉利的長弓手所合組的聯軍所攻陷。長矛隊雖勇,而長弓手尤不可當。長弓手殺開一路之後,騎兵亦得乘勝直衝。擊敗窩雷斯而使之不能再圖大舉的福爾刻克(Falkirk)也不過是善能利用此種戰術者之第一人而已。
但打幾次勝仗是一件事,而征服蘇格蘭又是一件事。蘇格蘭的平民已習慣於作戰,凡是農民都是戰士。在這方面說起來,蘇格蘭類似好戰的威爾斯,而不像好和平的英吉利。蘇格蘭人每遇寇來時寧可火其居而毀其所有,堅壁清野以窘敵人,而不願和敵人妥協。他們既有這種決心,英人亦無可如何。在歷久不決的爭持之中,有兩件事是利於蘇格蘭而卒能助之得到獨立的:一為布魯司·羅伯的才具,又一為愛德華三世之忙於百年之戰而無暇過問蘇格蘭問題。
布魯司·羅伯的獨立戰
布魯司·羅伯為1290年要求繼立的布魯司之孫兒。他本未受到蘇格蘭民族主義的若何浸潤,他和他的父親俱深受當時貴族所常有的倒戈遺毒,在窩雷斯的時候他曾反覆多次。但他雖圓滑,而他暴躁的脾氣令他不得不入愛國的,負責的途徑。他自在教堂中殺了紅色的卡民(The Red Comyn)之後,一直被視為罪犯,故他不得不和蘇格蘭人民中愛國的一部分敵愾同讎,而繼續窩雷斯的遺緒。此著為自救救國的惟一辦法。窩雷斯所有者僅為民主的理想,但今則加上了布魯司和「好爵士詹姆斯」(「The Good Sir James」Douglas)所能發揚的封建實質,及布魯司,而且只是布魯司,所能具備的王者氣概;這三者聯在一起後,蘇格蘭的前途始大放光明。
愛德華一世死後,蘇格蘭所對陣者為愛德華二世,於是兩方較為勢均力敵,而危急的狀態轉趨於緩和。英人所藉以控制蘇格蘭的堡寨一一的被布魯司及刀格剌斯(即「好爵士」)兩大戰士所奪去。在班諾克本(Bannockburn)的大戰中英人失卻指揮騎兵及利用弓箭手的能力,蘇格蘭的土隊伍遂能以長矛直刺英吉利的男族武士而驅他們於水澤及河流之中。此次之勝實為大勝,英國的武士從沒有經過這樣的覆沒。且經此而後,英吉利的主要軍隊及弓箭手只能渡海南征以欺侮沒有好戰精神的農民的法蘭西。
持久的邊戰
班諾克本之後,英吉利及蘇格蘭間的邊戰又垂數世紀之久。蘇格蘭人利於混戰而不利於正式作戰。有所謂「羅伯好國王的遺囑」者,據說即為布魯司給予國民的作戰策略。班諾克本的勝利雖得之曠地之上,但布魯司仍勖蘇格蘭人勿輕和英人在空地相交,且應犧牲房屋財產以誘敵。兩國的情況亦實不利於蘇格蘭人,故他們非格外小心,便有疏虞。他們所能攻掠的諾森伯蘭,昆伯蘭,及達剌謨類皆荒瘠無可掠獲,而英吉利的騎寇則自哲維倭特山中出發,二日便可達到蘇格蘭的富饒之區。
蘇格蘭之所獲於獨立者
凡有價值之事物皆須有重大的代價,蘇格蘭取得獨立亦是這樣。自從班諾克本後之兩世紀半內,蘇格蘭仍充滿了封建的無政府狀態;暗殺,私戰及變叛無年不有,和英吉利的邊戰亦始終不斷。教社既十分腐敗,而較大的城市,真正的國會,以及其他值得寶愛的,或可以有日後的發展的制度亦一無所有。班諾克本之勝雖為蘇格蘭取到了獨立,但蘇格蘭的貧苦蠻野一如往昔,或且不及往昔。英國本可給蘇格蘭以財富文化,然而蘇格蘭因富於平民精神之故偏要獨立。平民精神雖可保障它的獨立,但不能助它為政治上的進化,助它抑止封建貴族的跋扈,更不能助它創造一種代議的制度以充民意的機關。它和法蘭西的同盟雖在軍事上可以助它抵制英吉利,但在文化上為極不自然的結合;且失之於英蘇聯合者亦不能收之於法蘇同盟。那麼,蘇格蘭究何所獲於獨立呢?除了精神上的安慰以及精神在日後所能取到的事物外,一些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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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章中所用「塞爾特」一字仍指塞爾特及伊比利亞種族的混合種。
[2] 見上第67頁。
[3] Viceroy及Governor-general在英之憲法史中區別甚大。兩者如統譯為總督極不妥。今將前者直譯為副王,取副佐國王,代行王權之意。
[4] 譯者按,在此處Prince可譯為親王,但以前則只能稱之為君。
[5] 見上第9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