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史 · 第三章 諾爾狄克人侵占的初幕
盎格魯薩克森征服
諾爾狄克人和不列顛
諾爾狄克種族之入居我島為支配不列顛全史的大事。自薩克森海盜於第3世紀時侵略羅馬不列顛之沿海起,至1020年克弩特(Canute)藉薩克森人丹麥人之交歡而完成斯干條那維亞征服止,盎格魯·薩克森人及朱特蘭人(Jutes),丹麥人及諾斯人無數次的寇邊,無數次的入侵,俱可視為一章中之事,自章首至章末間,島民因起種族上的大變動而形成近代的不列顛民族。此後,諾曼,佛來銘,呼格諾,猶太,愛爾蘭及其他人種之移民來島,雖亦引起少許變化,然大體上則克弩特時候形成的民族從未受根本的改易。
克努特像
克努特(一世)(?—1035)又稱克努特大帝。來自丹麥的英格蘭國王(1016—1035)、丹麥國王(稱克努特二世,1019—1035)和挪威國王(1028—1035),11世紀歐洲政治舞台上受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和教皇尊重的權力人物。
諾爾狄克人之侵占,不特比羅馬人短時期之占據為重要,且比諾曼征服更為重要。羅馬因人數過少,所以拉丁文化代替塞爾特文化的野心終歸無成。諾曼·法蘭西的貴族和僧侶想把英吉利高爾化的野心固然成績好些,且有深遠的影響,然因種族勢力懸殊之故,亦不能不中道而廢;好像英國人因始終不能把愛爾蘭英吉利化,而於數年前放棄那種野心一樣。諾爾狄克人侵占英格蘭後所以能發生持久重大的結果者,良因他們能在最肥沃的農業區域擠走塞爾特人而永永占住。近代英吉利人顯著的種族性質是諾爾狄克人的性質,再加上些威爾須人(Welsh)的特性;並不是威爾須人的性質,再加上些諾爾狄克人的特性。從種族上說起來,蘇格蘭的人種則以塞爾特成分為強,但諾爾狄克人的言語及性質亦通行於蘇格蘭。
諾爾狄克種族
有人或會因「諾爾狄克」(Nordic)之詞為後代所杜撰的一種歷史稱呼而加以反對。此層我們不難答辯。為正確的瞭然於不列顛之歷史起見,我們本不能不採用一辭以包括日耳曼人,盎格魯·薩克森人,及斯干條那維亞各種族。我們如用「條頓」或「日耳曼」一詞則犯偏重全體中之一部之嫌。居於萊因河及南歐一帶,而羅馬人稱為日耳曼或條頓的那種人和盎格魯·薩克森人及斯干條那維亞人同種同化,我們自應有一可以包括三者的總名。我們如以「條頓」或「日耳曼」為名,我們馬上會聯想到居於羅馬帝國西部南部,而專以剝削帝國疆土為務的一種陸地民族:如征服高爾的佛郎克人,侵入西班牙,巴爾幹,非洲,及義大利的哥德人(Goths),汪達爾人(Vandals),及倫巴人(Lombards),及留居於發源地的日耳曼人。然而我們所欲詳加討論的盎格魯·薩克森人及斯干條那維亞人,與上述的條頓人不同。他們的故居在條頓人所居的東北,好航海,更有別種不同的特性。所以如用「日耳曼」或「條頓」來包括一切,來做大種族的總名,極易發生誤會,甚至於會把今後侵占不列顛的民族看做那種陸地民族之旁支。
我們所謂「諾爾狄克」種族實一包括斯干條那維亞人,盎格魯·薩克森人,佛郎克人,及條頓人的大種族。它的支系極繁;且四散各處,時而移居,時而攻略;西自愛爾蘭,東至君士坦丁堡,北自格林蘭(Greenland),南至薩哈拉沙漠,蓋無處沒有諾爾狄克人的蹤跡。然而支系雖繁,而本質無異,故仍為同族。
諾爾狄克人原依波羅的海而居。但佛郎克人,汪達爾人,及哥德人之始祖則已遠在耶穌以前之千年內向西南兩方移居。屬於諾爾狄克之各族,相同之點極多。他們的言語相類。他們都崇奉叨爾及窩登(Thor,Woden)等一班神祇;英人每周七日之名大多數至今仍以這班神祇得名,德人亦有幾日以神祇得名者。他們流傳的長詩也為歌頌同一英雄而起;從挨斯蘭(Iceland)到巴威里(Bavaria),到處皆有棲谷德或棲格夫里(Sigurd,Siegfried);貝奧武爾夫(Beowulf)在丹麥及斯干條那維亞所立的豐功偉業則英人有詩稱頌。他們裝飾武器,珠寶,及日常用品的藝術甚高,物樣既富又美,和塞爾特人的不同,和希臘·羅馬人的更有殊別,然在他們的各支間則小異而大同。他們行軍,作戰,及耕種土地的方法,雖各地間也微有出入,然大致則極類似。不過我們亦不可忘了時間性。昔日的史家恆喜以愷撒及塔西佗(Tacitus)摹寫耶穌時居於萊因河之日耳曼部落的情況為盎格魯·薩克森人在第5世紀時居於北海及波羅的海的情況。這實是一種錯誤,近代考古學家已能以鏟鍬所獲糾正隨意讀書,不加細考而生之流弊。
法蘭克人
盎格魯·薩克林人
入侵不列顛的各族
大部分的不列顛自福耳司(Forth)河起至康華爾邊界止,皆為盎格魯·薩克森人的居留地;朱特蘭人則在肯特及外特島(Isle of Wight)棲止。盎格魯·薩克森人究是同一種族,或兩種不同的種族,學者的議論不一:附和比德(Bede)之說,以盎格魯人及薩克森人為兩種人者不乏其人;但近今學者中亦很多人主張盎格魯·薩克森人是單一種族。至少我們敢斷定盎格魯人及薩克森人在移往不列顛之時同住於今之丹麥及德國沿岸,在易北河(Elbe)口之兩岸地方;他們的言語風俗亦相差極微。朱特蘭人為較小之族,雖和盎格魯·薩克森人為同宗,而區別較大。他們或許從他們舊家,丹麥北部之朱特蘭(Jutland)半島移居不列顛,或許從他們之新居法里西亞(Frisia)群島及萊因河口左近渡海而至我島。
入侵民族的生活狀態
自新石器時代以來歐洲東北部人民向知業農。盎格魯·薩克森人之移至不列顛者很多為貪沃饒之耕地而去,因歐洲北岸之地大多為砂岡地,野草地,水草地,及森林地,極不宜於耕種。但亦有許多人則為不畏風浪,履海如夷之深海漁夫,或獵海狗者,或捕鯨魚者;他們即當時北海中所習見之海盜及海傑。他們勇武多力,在水面為海盜,在陸地為綠林;但亦知尚義好俠,事主忠而待族人厚。在首領統率之下,他們時出沒於諾威至法里西亞之海岸而不稍畏怯;有所得則挾歸以共諸族人。從古代遺留下來之記事詩中,我們亦稍可窺見他們武俠的一斑。
古斯堪的納維亞人的船隻
侵擾不列顛達1世紀之久的丹麥人或古斯堪的納維亞人(通常稱為「北歐海盜」),他們好航海,不畏風浪,在海上如履平地,精於製造各種船隻,且他們的船隻幾乎全部是用斧子砍削出來的,甚至於甲板和船底板的刨光也用斧子,如圖所示的船隻剖面圖。
入侵民族的政制
這些民族在耶穌生後頭幾世紀時固然雄心勃勃,喜歡移動,但他們留居一地後,便知從事於農作,故我們不能以遊牧民族視之。至於盎格魯·薩克森人之政治體制則采獨裁的君主制,獨裁的限度則隨部落的習慣,戰士的性情,及君主本身的品格而變化。君主的家屬大眾視為神祇的遺裔,但戰士自尊自立,亦絕少奴隸性。惟有人以為我們的「條頓」遠祖在始遷時尚為一種平民政治,則實出於懸臆;當時的盎格魯·薩克森人已有貧富貴賤,及主奴之分,全體人民又早已受治於同一的君主。
那時最有名的一個君主要推盎格爾(Angel)王奧法(Offa)。他的生平雖見於神話及詩歌者較多,然近代史家大都相信歷史上真有其人。他曾和條頓部落在挨德爾(Eider)河口岸作戰。該地在今丹麥之什列斯威(Schleswig),在昔則為盎格爾的南陲,再以南為條頓各部落所居。富於幻想之徒甚可把奧法之戰役視為英人末一次的進擊德人。
除非等到更可紀念的一年,
除非等到越加黑暗的一日,
再不會有同樣的惡戰。
盎格魯·薩克森人西渡時已有君主及貴族,他們不能算為「共和農夫」(「Farmer republicans」)。原始德謨克拉西惟一可能的基礎是築於血統關係之上的。凡親族必團結甚堅,而同族者又災難相助,始有德謨克拉西之可能;不然農民因保護無人,災難無援之故,必因而負債,更必因而不能自立,或竟流為奴役。這些條件盎格魯·薩克森人在移居不列顛以前已漸次喪失;個人主義已代部落生活而繼起,血屬關係已變為首領及戰士之關係,亦即貴族及封建制度的基礎。這種由血屬關係變為主臣關係的傾向自移居後更為顯著,因為移居時之首領率皆雇用不止一部落的戰士,甚有借材於異種族者。英格蘭之英吉利人向以漠視疏親遠戚聞於世;蘇格蘭人的親戚觀念極濃則殆因他們含有較多的塞爾特血分之故。
入侵民族的作戰能力
盎格魯·薩克森人移殖不列顛之烏士(Ouse),屈稜特,或泰晤士等河口時,恆以戰士為先驅。如作戰勝利,而地又宜於農耕,則同部落之農人及婦孺亦隨往作久居之計。戰士之組成,無論為海軍或為陸軍,不重血統關係,而以上令下從為原則;船員及軍隊的紀律極嚴厲,士卒對於領導遠征之首領則矢忠矢勇,無敢或貳。首領頭戴豕盔,身穿網甲,胸懸寶刀,寶刀殆為傳家之寶。每船船長他贈以軍刀一柄;每個戰士則賜以木製圓盾,及槐制長矛各一。矛尖以鐵制,可以殺人。在冬令時,首領日在他的狹長木製之大堂中置酒享戰士,諸凡麵包,肉食,以及醉酒之類無或稍吝,蓋取同樂同甘苦之意。戰士們亦心悅誠服。備感德意,甚或譽之為天人,因為他如貝奧武爾夫(Beowulf)一樣,「他永不會醉後失手殺同志的」。一到夏天溫暖之時,他便率領子弟們出去攻城掠地,為財富亦為農地。
我們可以朱特蘭人征服肯特時之領袖亨季斯特(Hengist)為這種草莽英雄的代表,雖然他到底是否真有其人,或事業如何,我們也無正確的史料可以作答。這些草莽英雄今日已漫無稽考;但他們為圖利及冒險起見,竟然
嘯聚了無數的無賴,
同去建功立業,
為了圖謀一飽。
這樣,他們竟不期然而然的建立了英國以及英國此後的一切。在「早期盎格魯·薩克森叢墓」中,介於生鏽的盾面及矛尖之間,我們今日時可發現無名英雄之殘骨。我們固知他們曾驅羅馬人回歐陸,逐塞爾特人至西部,我們也知他們中定有今日所謂天才或俊傑者,然除此而外,我們竟漫無所知。我們如能確知此中一人之真正歷史,確知何以他及其部下決定渡海遠征,他們在何處登陸,他們如何作戰,行為如何,思想如何,則我們之欣慰將不可限量,而後期的史籍倒一點沒有什麼稀奇了。
歷史上的空白
不幸的,過去是鐵面無情的緘默著!我們既沒有薩克森征服的大事記可資瀏覽,而逃往威爾斯山地的不列顛人又墮落為野蠻人,如塞爾特時期一樣。傳教士季爾達斯(Gildas)以拉丁文替他們代作的《愁思錄》(Bool of Lamentations)只多哀感之辭,而很少歷史的材料。入侵之薩克森人本有一種變相的羅馬字母(Runic alphabet),但只能用以畫符於刀,刻名於石,而不能以之記大事,或錄長歌。薩克森人本富於記事的長歌,遇喜慶宴會時,則令樂者歌唱於堂中以志宴樂。這些歌中定有不少讚頌薩克森人渡海西征的辭句,可惜亦未留一字足供後人參考。
能指歷史家之迷者只有兩道靈光,然即此兩者也不大瞭然。第一道為第4世紀末葉時秩序井然的羅馬·塞爾特世界之開始沉落下去。第二道為第6世紀末葉時紛亂鄙野的薩克森·塞爾特世界之漸漸復入眼帘;同時我們更聽見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e)及其徒眾之且行且唱聖歌;拉丁字母及記事習慣之重又恢復。在此二時期間,則一團儘是黑暗,而我國歷史上最重要的幾頁竟成空白。亨季斯特,服替根,刻狄克,及亞叟爾(Vortigern,Cerdic,Arthur)通常故視為此時間中之偉人者,然他們之有無尚在神話和事實之間,他們的史跡更不足道。因歷史極模糊,故藉助於考古學,然歷史及考古學併合起來仍不能使我們確知當時之時日,領袖,登陸地,以及戰役等,我們所得藉以測知者僅羅馬不列顛滅亡時及英吉利人興起期中戰役之大概性質而已。
「薩克森岸」
在第3世紀末年羅馬人已特設艦隊以防禦薩克森海盜之漂劫高爾及不列顛諸岸。此時,羅馬帝國因諸帝爭立,將士互戰之故,內部亦呈杌隉不安之象。駐在不列顛的各師亦往往隨統軍官而牽入內戰,甚或宣告獨立。此中最有名的一個軍官要算卡勞棲烏斯(Carausius)。他本是防禦薩克森人之海軍守備司令,但自286年至293年竟脫離帝國而獨立,且自號為王。因為他有海軍保護,故羅馬亦無可奈何。自戴克里先(Diocletian)及君士坦丁兩帝中興帝國後,不列顛重為行省之一,且重獲一度的黃金時期,亦即末度的黃金時期。此時薩克森海寇之出沒更甚於前,為防護起見,羅馬特置一個海疆防護長官,叫做「薩克森岸之伯」(「Count of the Saxon shore」)者,專司防護自窩什(Wash)海灣至朴資茅斯(Portsmouth)之海岸;並設要塞10處,調向駐西北軍隊之大部分區衛戍。位於肯特之李治布洛(Richborough)實為10大要塞之最重要者。要塞各在海港所在,故俱得遣派艦隊,襲擊海寇。沿海低地因此得免遭薩克森人之蹂躪者又歷50年。在第4世紀之上半期中,別墅的建造和住居要比任何時期為多;不列顛之谷可運至萊因河流域,而不列顛之布則可在利凡特行銷。這種物質發達的象徵是否可視為不列顛社會之經濟狀況優於其他各省的羅馬僑民的象徵或明證,則我們不敢決定。
羅馬不列顛的衰敗
到了第4世紀下半葉羅馬不列顛重又衰敗。考古學家可以證明,在低地之生命財產此時已不安全。自北來侵之匹克人及布立干提人,或自西方尚未羅馬化各地成群來侵之愛爾蘭部落(此時通稱為斯科特人Scots),俱以焚掠別墅為能事。但這種災難並不由於本地方武力上的不濟事,而由於帝國中央的頹敗。羅馬本身不振後,遠適不列顛的軍民數亦日少而質亦日劣。羅馬人在不列顛之勢力日漸衰退,則塞爾特人之勢力日漸膨漲。塞爾特勢力之復活起初固極微漸,過後則日趨顯著;即在薩克森人大舉毀滅拉丁文化以前,這種新勢力已可明白看出。不列顛和地中海人之關係愈疏遠,則威爾斯,喀利多尼亞,及愛爾蘭未受羅馬化之塞爾特人之蜂擁而至者亦愈眾。羅馬人之息爾徹斯忒固因薩克森人之攻擊而始放棄,但在放棄以前,街市中已有塞爾特文的石碑,叫做「奧干石」(Ogam stone)者之設立。凡曾見息爾徹斯忒過去之繁盛者早因此石而興禾黍離離之慨。
歐甘碑銘
歐甘文字,公元4世紀時的一種字母文字,用以在石碑上刻寫愛爾蘭語和皮克特語。這種銘文,似乎比其他資料更易說明愛爾蘭早期情況。
在四百年至四百三四十年中,羅馬帝國漸次放棄不列顛而任羅馬化之不列顛人自御外侮,放棄之詳細步驟則已不可考。在第5世紀之下半期中薩克森人之入寇者究有何種成功,我們難以決定,但至第5世紀初年,薩克森人確已大批來侵,且比前更為膽壯。羅馬不列顛在前世紀下半僅為居西北之塞爾特人所蹂躪,在今後之三四十年中則薩克森人繼起自東南侵擾,且為主要的外侮。每當薩克森人擄獲回鄉,置酒慶功之時,他們殆必討論到不列顛經匹克人及斯科特人蹂躪後紛崩滅裂之情況,羅馬統治之解體,羅馬將士的歸國或敗績,耶教士如聖澤美那斯(St. Germanus)等之繼起守衛等種種要事。討論之餘,他們必會互問何以只知取其可取,掠其可掠,而不再進一步?不列顛之氣候既暖,地又富饒;有草地,又有清水,有橡林,又多鹿豕;可以植五穀;又可以狩牧;與其每年一次之侵略,何如率眾移殖而永居其地?而況當時空虛之情形亦實宜於大舉的移民?
征服的方式
薩克森人到底如何征服不列顛,我們固無佐證可尋,但我們至少可以想到兩種不同的征人:第一種為戰士,第二種為婦孺及農民。不有前者則無從征服;不有後者則無從久居。戰士去時大概不會有婦孺相隨,因為初去之時須應戰,破土寨,轟石城,焚市鎮,毀別墅,見羅馬化之不列顛人,則驅之出境,遇凶野好戰之塞爾特人則逐之回喀利多尼亞及愛爾蘭:戰事既繁,焚毀又多,戰士之行動,無論走道或渡河,俱利在敏捷,所以不容婦孺相隨。但局面稍定之後,則戰士之家屬以及性較和平之農夫亦必大批移往,不然戰士亦不能長住下去。
上述兩種不同的百姓缺一便不成其為盎格魯·薩克森征服,缺一也不能了解諾爾狄克侵占之性質。盎格魯·薩克森人和阿爾弗勒時之丹麥人同為好殺嗜斗之海寇,以毀滅高於他們自己之文化為樂,但他們亦非畢世殺人劫掠者流。他們性好農耕,於克敵之後,便棄兵而農。這也和丹麥人相似。他們如不凶野,他們必不會毀滅羅馬之文化;他們如非開路良民,則他們的種族也永不能產生比羅馬更好的文化。
那時的河流要比今日深而易航;英吉利人[1]之深入內地因恆藉河流。考古學家所掘起之盎格魯·薩克森古墳恆緊靠通航之河流,此即一明證。然他們究如何登陸則我們無從探考,我們只能以所知於阿爾弗勒時丹麥人登陸之狀況而推測前人的經驗。丹麥人過北海時所用之船無甲板而淺,所以可以沿河而上,直至腹地。船隻既到腹地後,則派人駐守於澤地中之洲上,或伐樹為柵而駐兵於中,以監護之,餘眾則可登岸馳騁全國,或以刀殺人,或以火焚城。丹麥人所用之方法如此,盎格魯·薩克森人當亦如此。
盎格魯·薩克林英格蘭重要地點分布圖
羅馬的軍用道路是可以兩用的。在羅馬軍力充實時代,道路是行軍的利器;到了羅馬武備解體之後,道路轉足以促滅亡而助敵寇。固然薩克森人最早之遺物在河旁而不在路旁,但道路之有功於全國的征服則當無疑義。我們可以想像他們在路上搖搖擺擺,緩步徐行,所攜贓物多於甲冑的情形,我們更可想像他們正在得意忘形之時,在樹林隱約見一別墅,於是又稍停為劫掠焚燒之舉。別墅中美觀而貪食之雉雞,羅馬人本運來作點綴樓台之用,今則震于海寇之呼號,遂於火焰中遠走高飛而竄入深林。這雉雞日後變為野鳥之一,歷數百年為獵射之佳品,為社會史之重要角色。
薩克森人之後裔好戰而不尚武,能戰而不重軍備;當薩克森戰士之初登歷史舞台而促人注意時,亦只好戰而不知軍事。人人得而有者僅一矛一盾,用刀者已甚少,戴盔者更少,擐甲者則千人一而已。以如許武器而能征服不列顛,亦至奇異,因拉丁化之不列顛人應可以紀律森嚴之步隊,羅馬末期之騎兵,以及弓箭甲冑之類抵抗海寇。也許抵抗海寇者已不是拉丁化之不列顛人,也不用羅馬之戰術,而是野蠻之塞爾特人,所用者也是塞爾特之士法,有如神話中所傳亞叟爾率領塞爾特子弟抗拒北海蠻人的一套裨史。我們可不問不列顛人如何作戰,征服他們之人確是沒有受過軍營訓練之步兵,既無甲冑,亦無弓箭等可以放射的武器;所有者只無限的精力及堅決的目的而已。不列顛當時尚滿布堅固之營幕,石築之城郭,以及木寨為頂之土堡,抵禦者盡可依險而守,但乘長船而來之半武裝之蠻兵竟能攻城略地,所向無敵。
在前章中我們曾述及羅馬全盛時代之一種特殊制度。是時住居東南兩部的人民毫無自衛之訓練或能力。這和後代封建時之情形剛剛相反。封建時代的貴族本人既能作戰,而又有隨從之士卒及可守之堡寨,但別墅之主人則僅是一個太平民,也沒有任何禦敵的設備。羅馬時之城市中本可扼堅固之石牆而嚴守,但市民又非中古時之民軍可比,他們也不能作戰。羅馬時之文化固然高於中古的文化,但羅馬時地方人民自衛之能力則要低於中古時之人民。羅馬時之人民一遇中央政府或正式軍隊發生問題,便有不知所措之概,此所以歐洲在蠻族轉輾蹂躪之中會發生封建制度以補社會制度之缺陷。
丹麥人侵入不列顛的證物之一
丹麥人對英格蘭和愛爾蘭的劫掠一直持續到9世紀。他們施行的暴力和掠奪給當地帶來了巨大的破壞。這件物品原本屬於一位英格蘭主教,但很可能在一次搶劫中被盜,後發現於瑞典的黑爾戈。
照最新的薩克森征服史之學說,不列顛之毀滅不由於各部落在各地之局部舉動,而由於許多部落,在聯合的統率之下,一致的行動。我們知道阿爾弗勒時之丹麥人的確聯成一個大群,擁戴一個人為首領後,再糜爛全島,但丹麥人的歷史僅可當作測度的規範,而不能視為薩克森人大幫聯合的證據。惟我們更有季爾達斯在540年左右所著之《哀感錄》可供參考,雖則該書著作後於入侵之當真開始有百餘年之久,且含混之處亦多。季爾達斯似乎相信自東南以迄島之中部,薩克森人進取極速,毀滅亦極快;但一到西部海岸後,則寇軍立即東退,西部之地被毀後遂闃無人跡。如果在第5世紀中及下半葉真有此種事情發生,我們大可藉以解釋中部及中西一帶羅馬城市及別墅之被毀遠在英吉利人永久住居以前之故,因為寇軍夷中西兩部為灰燼後不即住在該地。古物學家之研究已證明巴斯遠在薩克森人居留以前,已成一片廢地,一度入時的澡池則滿生荊棘而為水禽出沒之所,然照不盡可信之《益格魯·薩克森編年紀》(Anglo-Saxon Chronicle)則巴斯的征取至577年而始為確定。巴斯亦不過示例而已,其他中西部地方之類似者尚多。我們如能採納先有盪毀,繼以撤退,終始居留之說,則巴斯等地有一長時期之人煙斷絕實不難索解。中部(密德蘭)各地在羅馬時本即人口稀少,在拉丁文化已亡之後,薩克森文化未至之前,概須經過若干時之荒廢更無足奇。所以照最新的學說,薩克森人之大隊在第一次大舉之後,即自西部撤退而散居於東部,各個部落建立各個的王國,並從事於土地之耕種及家庭之生活。
大隊始進繼退之說有三種根據:一為丹麥人入侵之比擬;二為季爾達斯之嘆息語(季爾達斯全書儘是傷感不列顛滅亡之語);三為各地在早年即遭毀滅之事實。我們不能證明這學說一定是確,也不能證明其一定不確,不過它在現時要比格林(Green)在《英吉利人民略史》(A Short History of the English People)所採用之舊說流行較廣而已。格林之說基於《益格魯·薩克森編年紀》,此書為阿爾弗勒欽定,所記丹麥人之行動當然可靠,但關於前4世紀之薩克森征服,則大半皆懸擬之辭,極少根據。照此書所說,薩克森人之毀滅不列顛由入侵各部落在各該地域中分頭進行;他們建設不列顛時亦依此情形。也許此說及新說都含有相當真實,因為兩說並不彼此不能兼容。自福爾司河以迄海峽,地域極廣,征服所需之時間亦長,盡可發生多種不同辦法之可能。但我們不必武斷。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我們還以不知為妥些。
都市的毀滅
不列顛的毀滅無論為各部落聯合的行動或分頭的工作,薩克森人的破壞能力確是至乎其極。我們可據威爾斯之被毀為例。教士季爾達斯之語如下:
所有的城市及居留地盡被攻陷,盡成灰燼。在滿地儘是刀光火焰之環境中,舉凡平民及教士盡遭屠戮無餘。在街道中可見自高處墜下之塔頂,石砌之高牆,神聖之祭壇,滅裂之屍首則滿覆淡黃色之血塊而橫列錯陳於道中,真有玉石不分之概;此情此景實令見者色為之變。……劫餘的人或則遁入山中,但最後仍被俘獲而屠戮;或則為飢餓所迫而投降為奴,永世莫能超脫……更有痛哭流涕而遠渡重洋以避逆鋒者。
早日的盎格魯·薩克森人並不慣於城居,所以他們毀滅羅馬城市及別墅之工作即周又到,無城不毀,亦無城不盡毀。他們除了販奴海外外亦無經商的天性。他們本好海行,但在內地得到良沃之農地後,亦瞬忘舊好。他們最高尚,最開化的欲望即是居留於可耕之地,而使鄰里蔚成所謂農村「市集」(「township」)[2],同時更採用莊農三地(或二地)輪流公耕之法。這倒是新英吉利文化的絕好基礎。為農耕的天性所驅使,盎格魯·薩克森人開始於地主之木屋附近興建自用之木屋。將林木劈開,使之一一直立便成木屋之壁,因是時木材既富,而人民亦非怠於工事者。他們在故國時所住之屋本即如此,他們來新土後仍戀戀不忘於碎橡木之異香及木壁之特致。羅馬人優美之別墅及便利之城居,雖設備周全,而他們視之如敝屣;不然他們於埋葬屍首,掃除庭院之後,盡可大享其現成之福。
最可靠之學者告訴我們:「薩克森人占住羅馬別墅之事尚絕無聞見。」[3]日後也許有人會掘出薩克森人占住的證據,但其數一定不會眾多。在別墅如是,在坡市亦如是;新來者絕不喜歡住在石城之內,也不喜歡任何人住在裡邊。有幾個城市之所以不能長久荒廢,乃因城址所在,或得天然之地利,或為羅馬道路之集中地點。徹斯忒,巴斯,及坎特布里不久重見人煙,倫敦,林肯,及約克則或竟始終沒有完全放棄,雖然它們都經過數代之無足重輕。倫敦及劍橋等許多地點因居羅馬道路之中心,且為河流之所及,故一至文化復萌之時,即重成要地。蠻人可以消滅羅馬人其他一切的成績,但要地終究是要地,這一點成績蠻人是無法永久否認的。
有許多舊日城市,如息爾徹斯忒,洛克塞忒(Wroxeter),及微剌拉米等則永為廢墟,再無人居。今之聖奧爾班與微剌拉米故址隔岸而立,相距僅半哩許,一若後人有意放棄故址者。在今日之農地,牧地,或荒地中,羅馬城市及別墅之故址固時有出土者;但在羅馬不列顛滅亡後之數百年內,那些故址一定為人人得見之景物,其狀有如斯圖亞特時之無頂教堂,日間或可看做石礦,晚間則可使薩克森農民惴惴生懼,但恐被先人屠戮之種族之怒鬼冤魂會來作祟。也許好多舊址沒有重起城市,重有人居之緣故,就是恐怕羅馬衣冠之厲鬼來復仇罷!
分割及紛亂
在最先的而且最凶的破壞潮流稍退以後,即在第6世紀時,一大堆獨立而銜接的盎格魯·薩克森王國一一興起。南自威塞克斯(Wessex),北至諾森伯利亞之貝尼息亞(Bernicia),儘是這些國家;他們的疆土時變,國號時更,五花八門,不易記憶。但今日英格蘭東南各郡之名,如厄塞克斯,色塞克斯(Essex,Sussex)及肯特等,仍可追溯到古時的國名。英格蘭之西半部雖亦遭薩克森人之蹂躪,但當時仍在塞爾特人之手。
早期的英吉利各王國除互哄而外,更須時與野蠻之威爾須人作戰。[4]但威爾須各族亦彼此不能相容,永有內鬨。我們如信季爾達斯的話,則亞叟爾時之羅馬·不列顛人常因互哄及變叛而為外人所乘。當羅馬勢力消滅,塞爾特部落主義恢復時,塞爾特人好亂之性亦隨以俱來。照比德所說,這種好亂心及缺乏團結性亦適以促進薩克森人之徵服。
薩克森人征服之時即羅馬行省之和平及統一歸於烏有之時。不列顛在第5第6世紀時四分五裂,群雄互斗之狀態一定十分可驚;而在各個部落或王國之中,各族互相殘殺之慘狀亦必不亞於大團體之互斗。各族間之私鬥大概到了不可忍受之程度時,才會於全民公會(folkmoot)中判給「賠償金」(「weregild」)中止互殺,而言歸於好。私鬥乃當時之俗尚,而非例外的行動。然在此大紛亂中英國的基礎居然逐一樹立了。
大規模的移殖
征服一經就緒後,盎格魯·薩克森人即挾家人婦孺以俱來;局面愈定,則婦孺之數亦愈增。照比德時的傳說,盎格魯人(Angles)既舉族渡海遷居後,他們的舊國頓成空地。他們的王族亦自舊盎格魯王國(Kingdom of「Angel」)在今丹麥之什列斯威Schleswig)移至新「盎格魯國」(「Engle-land」)即英吉利,而為麥細亞(Mercia)國之王。神話中所稱頌的奧法一世(Offa I)即是這個王族中最英邁的的名主。住居於今稱瑞典之丹麥人則由瑞典移居於空虛之古盎格魯王國。由丹麥南部之什列斯威至英吉利道路甚遠,移運數千數萬家之人口由此至彼實為古時野蠻人移動史中不可多見之事。我們如更憶及當時船隻為無甲板,無艙位之長船,而婦孺須經長期之風霜雨露,則尤不能不令我們起敬佩之心。
奧發像
奧發(?—796),早期盎格魯·薩克森人在英格蘭的最強大的國王之一。作為麥西亞國王(757—796),他使英格蘭南部達到迄至那時為止最高水平的政治統一。曾興建了著名的奧發大堤。他的最大成就也許還是制定新幣,幣面鑄有國王的名字和稱號。圖為約787年銀便士上的奧發像。
因為英吉利人有偉大的移殖毅力和兇橫的毀滅本性,所以不列顛文化及種族上之變動要遠過於在同時期中之其他諾爾狄克人之侵占。在義大利之哥德人及倫巴人,在高爾之佛郎克人,對於被征服者之都市生活,耶穌宗教,及拉丁言語都沒有毀滅。可是在不列顛,則都市,耶教,及羅馬·塞爾特言語一一消滅。土人部落固有的疆界,及羅馬之行政區分亦隨以俱亡;城市村落之地址,縱非全體,亦大概移易,名字則十之九為薩克森新名。這許多事實綜合起來可以證明種族上大有更動,雖然種族是否完全改變過來,尚一疑問,而常人之說往往近於過甚。
羅馬文化的消滅
但羅馬·不列顛文化因薩克森人入侵,及塞爾特人復盛,兩重野蠻人之夾攻,而遭受之摧殘則實至乎其極,而無法過甚其辭。文化茂盛之地本為低地,而低地各處則適當薩克森野蠻人之沖。由文明地逃入威爾斯山地及康華爾荒地之人則因與城市及別墅隔絕,與不甚開化之塞爾特人同居之故,在一二代之後瞬亦忘了他們本有的技能及寶貴的遺傳。他們向恃文化以鄙視野蠻的薩克森人,瞬亦無所可恃。所以薩克森人征服之第一結果即是羅馬技藝,科學及學術之失傳。以全島統算起來,人口及可耕之地亦驟形減少。劫餘的塞爾特人及新來的薩克森人都是粗鄙不堪之野蠻人。不過薩克森人因為占有地利的緣故,因為住在肥饒的低地,所以能創造一種新的文化,經數世紀之演進而後,且優於威爾斯山民的文化。地理使文化已開之塞爾特人野蠻,而使野蠻的薩克森人文明;地理誠能顛倒歷史的過程。
西部的逐漸征服
威爾須人之自沃地他遷,一半也由於他們的性情使然。他們能降服於羅馬人,因羅馬人為文明的高等族類;但他們決不能臣事薩克森野蠻人。因為不臣事薩克森人之故,他們甘願死戰,或越海而逃至高爾之阿摩立卡(Armorica),而樹立新的不列顛尼(Brittany),或避居於威爾斯之荒山。他們痛恨薩克森人無所不至,所以連耶教他們也不願傳播,任薩克森人為邪教徒。《福音》之傳至英吉利乃從羅馬及蘇格蘭,而不從隔一塞汶灣之威爾斯。比德時之薩克森人且以此而責威爾須人之不盡責任。威爾須人雖未必盡為遊牧性質之人,但至少有幾處威爾須「村莊」之居民確未脫遊牧性質,所以很易躲避可惡之薩克森人。威爾須人對於所在土地之牽繫遠不及部落觀念之深,而部落則固可隨時移居的。
上面已經說過,薩克森人第一次自東徂西之大舉受了挫折後即退居於東部。此後,薩克森人及威爾須人間的邊釁成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在這個長期亂戰之中有兩件主要的事變:一為威塞克斯之英吉利人取到塞汶河口之海岸(傳說在格羅斯忒邑的對奧蘭Deorham in Gloucestershire之勝之後。對奧蘭之戰則在577年);二為諾森伯利亞之英吉利人取得麥爾齊(Mersey)河口及底(Dee)河口間之海岸。此事在613年徹斯忒廢址附近一勝之後,徹斯忒即古時羅馬師部所在之地。薩克森人既到愛爾蘭海峽後,在斯特剌斯克來德,威爾斯,及得文半島之威爾須人遂孤立不相聯接,亦不與平原之生活相貫通,成為塞爾特部落生活之二大孤島。
歷數百年連續不斷之推進,薩克森人及繼起之斯干條那維亞人得以陸續征服,且居留徹邑,郎卡邑,昆布蘭,衛斯特摩蘭,塞汶流域,索美塞特,(Cheshire,Lancashire,Cumberland,Westmoreland,Severn valley,Somerset),最後則得得文;但得文之移殖要至第9或第10世紀始告完成。在此期內,薩克森人日見文明,而威爾須人亦逐漸習慣和他們鄰居。距英吉利人前進到西岸還有好久以前,薩克森人及威爾須人都已成了耶教教徒。所以在較西各地塞爾特種族及習慣之得獲保留者並不為少。但塞爾特人之語言文化只在康華爾及威爾斯之深山方算保全極多。
英吉利人的血統
威爾須及諾爾狄克之血分究成怎樣的一種比例,即在任何一個地方的人民中,已極難確定。但我們可立一個原則:我們自東往西,愈西則諾爾狄克的成分愈弱,而威爾須的成分愈厚。這個原則,不論在南在北都是確的。它只有兩種例外:在東部象澤地(fen-country即劍橋邑等地方)及赫特福德邑(Hertfordshire)一帶,間有幾塊地方,威爾須人始終沒有逃避,故威爾須人的成分特重;而在極西沿岸,像南威爾斯及北郎卡邑等一帶,尤其是在湖地一帶,也間有幾塊地方,因日後被諾斯人自海船直接開來占領之故,諾爾狄克的成分特重。
在威塞克斯及麥細亞,雖然語言也經更改,而留存之威爾須人則仍比東方各地為多,因為東方各地早日即為薩克森人之居留地。威塞克斯之薩克森王伊涅(Ine)在693年頒布之法律中承認威爾須人為另一種階級,他們可以有地權,他們也可以服軍役。時威塞克斯已包括索美塞特及多塞特(Dorset)。即在最早占據之肯特及東盎格利亞,舊日之種族也必有因婦女而遺傳者;因為初期來英之朱特蘭人及盎格魯·薩克森人必不能隨帶眾多之婦女,而不需與降服或被俘之威爾須婦女交婚。
畢竟虎口餘生之威爾須人共存多少,言人人殊,我們亦無法決定。英吉利言語中所用的塞爾特字僅有五六個;若以文字而論,威爾須人之留存者自當極少。但單從文字方面看是靠不住的,塞爾特人的愛爾蘭今日所用者亦為英語。若雲愛爾蘭的所以用英語乃因於學校之設立及印刷品之流傳,則中古時之蘇格蘭人固絲毫未嘗學問,何以亦能採用英語?蘇格蘭人亦大半為塞爾特種。由此可見用某族之語言者不必定即為該族之人。
還有一種說法也否認威爾須人有多量之留存。這是因為英吉利的地名大多是諾爾狄克。除了幾種自然界之名字,如以「Coombe」表山谷,以「Bredon」名山,以「Avon」名河,有時仍為塞爾特文字,除了初期盎格魯·薩克森之地名,如「Deira」,「Bernicia」及「Lindsey」等,亦為塞爾特,更除了威爾須人始終未逃的地方以外,所有的城市村落之名很少有薩克森人未來以前之遺痕。這當然也是徹底征服,完全動搖的一種有力的表示。然即以地名而論,我們也得明察細微;因為盎格魯·薩克森地名之首尾往往隱藏塞爾特文字之根語,如Trumpington字中之ington及Madingley字中之ingley。而且純粹薩克森文之地名如Walton,Wallington及Walworth,說者以為即「威爾須人Welsh的家」之意,諾威文之地名Birkby即「不列顛人Britons之家」之意。於此可見名雖諾爾狄克,而人猶塞爾特,亦屬可能之事。
我們英吉利人不象日耳曼人或斯干條那維亞人,他們是純種,而我們是混合種,雖則混合的成分我們永遠不會知道。所謂英吉利人之後裔大概總會帶些塞爾特人或前於塞爾特人各種族的遺血。這種血分對於英吉利人的性情脾氣多少要有些影響。此外,千餘年久居於氣候不同的海島,安定的社會及政治生活,和自1066年以來不見外禍,也足以使英吉利人之有別於日耳曼人及斯干條那維亞人。但英吉利詩藝之特出我們仍樂于歸功於塞爾特人之不羈和幻想,及諾爾狄克人深刻的感情和完善的意識;兩者相併而後有英吉利之詩藝。莎士比亞即產生於塞汶流域之一邑,而為威爾須人及薩克森人衝突不已之地。不過猜度總是猜度,臆想仍是臆想,到底這些與事實有何種關係,我們亦不敢顧問。
羅馬人的遺留
塞爾特人之遺留固然不見得怎樣充富,然羅馬人竟不復重見於不列顛之歷史。上面已經說過,羅馬人所留下之永久事跡僅有三種:一即倫敦之故址,二為羅馬道路,三是威爾須人之耶教。
倫敦城址
究竟倫敦在薩克森征服戰禍最烈時,曾否完全放棄,確乎是一個永不能決之問題。即令它也曾經一度的荒涼,過了不多時後,薩克森人必又在原址重立市肆,因為在比德時候(700年),它又重被稱為商業中心,固然此時之商業不能和羅馬時比擬。此時倫敦之規模更不能與前時並論。我們總可視羅馬人為倫敦之創始人,因為有了他們把路網中心安在泰晤士河上,才使倫敦得了優越的地位;羅馬人可以走,而道路決不能隨之以俱去,因之倫敦之地利仍存。由此觀之,無論倫敦曾否經過一度的中斷,而倫敦之所以為倫敦,羅馬人總是有功。
羅馬大道
羅馬人雖走,羅馬路之重要仍無減於昔日。一直要到18世紀時,英國才有新的大道,在此以前,羅馬路仍為惟一的交通孔道。當黑暗時期及中古初期,不列顛成為紛崩滅裂的野蠻世界;幸有羅馬的石路可資往來,薩克森人,丹麥人,及諾曼人之徵服亦因而可以較捷。且薩克森及諾曼各王之得逐漸統一英吉利,造成英吉利國家,亦得力於羅馬路者更多;無論武功文治俱須有賴於交通之孔道。因為受了羅馬人之賜,不列顛在薩克森七國(Heptarchy)時,倒比斯圖亞特時有較好之國路,雖然在斯圖亞特時支路較多。帝國時代之石路橫亘大海,高出於地往往有數呎之高:它們大都沿高地而行,但必要時亦有直穿池沼或森林而其直如矢者。大路之橋樑可因失修而坍毀,但津口鋪石之處則歷久而猶存。羅馬人去後之數世紀內,野蠻之部落雖日日踐踏凱撒之道路,然對於凱撒本人則僅知其為神話之資料而已,因之替他的道路起了許多如滑特林街(Watling Street),黃鼬街,及壕溝路等種種古怪名字。惟道路經久不修後,石塊亦逐漸頹落,而路愈不象路。在中古時代,英人以木材日見稀少之故,房屋之以石築者日多,舊時之石路竟被當做石礦看待,而石漸絕跡。所以最早之車馬大道經久而變為載重騾馬之走道,終則與荒地及耕地混為一片而莫可辨認。到了今日有幾段則經重建為汽車路,於是汽車可以飛馳於古時羅馬軍隊所往來之大道上;但亦有幾段,且為最可愛的幾段,則始終未經毀滅,留為後人緩步徐行之勝地。後者在今日都成綠茵斷徑,為英格蘭四鄉之絕好點綴;往往有不知何處起,不知何處止之美。
倫敦長方形會堂內部素描
圖為倫敦的長方形會堂內部的素描,它根據考古發掘而繪,表現了義大利以北任何一個羅馬城市中,最大的大會堂(長500英尺)的雄偉與龐大。這個羅馬會用作市政廳局和法院。
羅馬大道
圖為英格蘭北約克郡荒野上,蜿蜒曲折的羅馬大道。
威爾須耶教
羅馬人第三種的遺賜即威爾須耶教。羅馬文物制度之移植於不列顛者極多:以重要言,耶教僅居次位;以時間言,耶教且居最後;然而羅馬勢力消滅後,只有耶教得獲傳留,豈不可異?且耶教之傳留只限於威爾須人所居之地,而羅馬·不列顛之世界,以考古家發掘所得判斷起來,似乎從未十分浸染於耶教,則更令人詫異。我們推求其故,或可得下述的解釋。軍事及政治制度隨羅馬人離開不列顛後永不再返;但耶教傳教士則仍從拉丁化之大陸不時渡海過來,以慰問並援助無告的,同教的威爾須人。諾森伯利亞之長城既破後,當黑暗時期時,正匹克人及蘇格蘭人自西來侵之時;同時,薩克森人則從東南殺來;無告之威爾須人此時與文明之世界完全隔絕;只有傳教士尚不時遠來。聖澤美那斯即此中之一人。據傳說,他在430年率領耶教教徒口唱哈唎呀,而戰勝匹克人及薩克森人之聯合軍隊。更據傳說,他本是高爾的一員羅馬大將,奉命到不列顛來削除皮雷吉阿斯的異說教徒(Pelagian heretics);但到後便又放出英雄本色,率領驚怯之不列顛人,一戰而克可怕的強寇。這件事情,除了傳說外我們一無所知,澤美那斯的功績很可以是張大其辭,但也很可以當做那個時代的象徵。當羅馬軍人政客已退之後,不列顛最缺乏有知識,有閱歷的人物;有之,則推耶教傳教士。在憂患餘生之際,威爾須人竟能得到這種優秀人物之幫助,無怪在羅馬時代為國教時,耶教不能深得不列顛人之信仰,而在此時則耶教轉能深得威爾須人之信仰。薩克森人日後遭受丹麥人及諾斯人之壓迫時,亦深信耶教者,正亦同一理由。近代英國人做禮拜時,「上帝!在我們之世,給我們和平!」「因為除了你以外再沒有人能替我們盡力,上帝!」之讚詞似乎有些不堪入耳,因為這好像以上帝為惟一的同盟者,可是在舉世皆非之時又不能算一個了不得的監護者。然在第5世紀時威爾須人,或第9世紀時薩克森人之耳中,則不啻是真誠的呼號或禱告,因為在被迫於薩克森人,或丹麥人之時,上帝的確好比一個絕大的援助。
華特靈大道
華特靈大道(Watling Street),英國一條羅馬道路。道路從倫敦向西北,經聖奧爾本斯至羅克斯特。為羅馬時期和羅馬時期以後英國的道路幹線之一。華特靈本為當地盎格魯·薩克森人對羅馬城維魯拉米翁(即今聖奧爾本斯)的稱呼。9世紀後,泛指整個這條羅馬時期道路。中世紀後,出於好古,將此名用於其他主要道路成風。
在這種情形之下,第五六世紀之威爾須人竟漸以耶教為他們的特點。因為他們能信耶教,且能愛詩歌音樂,所以他們的居地儘管日促,儘管不能立足於平原而逃亡於「野威爾斯」之深山荒地,他們仍以優種自居,仍鄙視野蠻之薩克森人。古時威爾須詩人曾預卜不列顛人之將來而歌一詩。照該詩所云:
他們將永遠地讚美他們的上帝,
他們將永遠地保存他們的言語,
他們的土地除了野威爾斯外將一律遺棄。
在西威爾斯(即康華爾)半島,塞爾特耶教亦有同樣的發展。多錫之荒地上,多樹之溪流邊,多石之山隙中,皆教士之駐錫地;聞名本地之聖徒在此兢兢業業;故至今康華爾各村落仍多以他們之名為名。誠如威爾斯詩人所言,不列顛文化可以滅亡,而不列顛之耶教轉於灰燼中有蓬勃之氣象。康華爾是時之宗教史固不可考;然當和對岸高爾阿摩立卡之宗教史有極密的關係。阿摩立卡本為拉丁化之高爾人之地,因不列顛人逃避薩克森人而移來者極眾,遂稱不列顛尼,且為塞爾特文化之逋逃藪。更因此之故,不列顛尼終不能與拉丁法蘭西的其他部分完全一致,即在法國大革命全國一切皆變之時,不勒通人(Bretons即不列顛尼人)仍奮力抵拒革命的怒潮。[5]
* * *
[1] 自盎格魯·薩克森人來不列顛後,該地即稱英吉利(England),盎格魯·薩克森人亦可混稱英吉利人(English)。譯者有時也用英格蘭,則完全指地名而無國土的意義在內。
[2] 舊英之「Township」和法之Commune及德之Gemeinde有相同的意義。三者皆基本之地方區域,可市亦可鄉。其意至為難譯,不得不從文意而作「市集」及「鄉區」等不同的譯法。
[3] 見Haverfield,Roman Occupation第274頁。
[4] 「威爾須」(Welsh)在薩克森文本作外國人解。此後我即依薩克森人之用法,凡舊日種族之竄入斯特剌斯克來德(Strathclyde),威爾斯,及得文半島者悉稱為「威爾須」。
[5] 關於盎格魯·薩克森人及朱特蘭人的原始,可讀:
Cambridge Mediaeval History,Vol.1,384—385.
Chambers. R. W. Widsith,pp. 237—247.
Chadwick,H. M. Origin of the English Nation.
Fox,Cyril. Cambridge Region,pp. 238,284—286,296.
Leeds,E. T. Archaeology of Anglo-Saxon Settlements.
Haverfield在Roman Occupation第274頁中嘗謂「薩克森人住居羅馬別望之事絕未找出」。此言尚無人能加以否認,但Cyril Fox之言亦可供參考。Fox於Cambridge Region第282—283頁中說:「在劍橋一帶盎格魯·薩克森人的居留地和羅馬人故址相同之佐證已有若干。除了劍橋本身外,Litlington,Bartlow,Wymondley(H)及Stansted(E)等處羅馬房屋適處於盤格魯·薩克森人中心的附近。但我們不能便以為兩種人間有連續的痕跡,也許這完全出於經濟上自然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