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人的特性 · 第四章 種族

他們是自由強健的民族,生活在一個安全而富饒的國度。他們不是靠機遇,也不是靠人多勢眾,而是靠他們的品質和個人非凡的能力,引領著當今世界的潮流。 英國人的成功並非源自天外飛鍾或諾亞方舟,而是他們世世代代堅韌不拔和堅持人人平等的回報。 一個種族的優勢並不在於他們寬實的肩膀、柔韌的肌肉,或高大的身材,而在於他們直通智慧深處的和諧。 一個種族所持有的世界觀決定了他們的整個制度體系。無論信仰對精神或道德品質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它使人們獨立於他們的種族之外,與眾不同,並使這個民族的生存岌岌可危。 一位天才的解剖學家曾寫過一部專著[1],論證種族不朽。然而種族是一種脆弱的政治體系,易受變更和破壞。這位解剖學家沒有把他所假定的種族建立在任何必要的規則之上,因此也無法揭示這些種族在觀念上、先驗理論上存在的必然性。另一方面,他同樣也未能對現有的種族進行準確統計,並界定它們之間的真正差異;也沒有提出精闢的論點,沒有得到各個種族的理論檢驗。同一種族,個體差異極大,就像狼和叭兒狗那樣明顯。然而各個種族之間又在寂然無聲地相互轉化,令你無法斷定一個種族源於何處,止於何地。因此,有關種族的統計,五花八門,各不相同。布魯門巴赫[2](Blumenbach)認為有五大種族,洪堡[3](Humboldt)認為有三大種族,而最近我們探險隊的皮克林[4](Pickering)先生認為地球上的人類可以分為十一種。 據統計,1848年大英帝國的人口總數為二億二千二百萬人,也許占全球人口的1/5,領土面積達500萬平方英里。迄今為止,不列顛人掌控著整個大英帝國,因為在二億多人口中,土生土長的不列顛人達四千萬之多。再加上在美利堅合眾國,它還擁有二千萬人口(奴隸不計算在內)、三百萬平方英里的領土,儘管國外移民數量龐大,卻也被迅速地同化了。於是具有英國血統和說英語語言的人口達到了六千萬,他們統治著其餘的二億四千五百萬人。 根據英國人口普查的準確統計,英國本土人口為二千七百五十萬人。這次人口普查的重要性在於它證實了這個不列顛人的優越性。他們是自由強健的民族,生活在一個安全而富饒的國度。他們不是靠機遇,也不是靠人多勢眾,而是靠他們的品質和個人非凡的能力,引領著當今世界的潮流。人們一直不相信英國竟然也是一個人才輩出的國家。信不信由你,這片國土上的確人才層出不窮,他們有最先進的發明創造,並能一一加以運用。他們身體健壯,他們的堅強毅力在戰爭或勞動中得到彰顯。這種永不衰竭的活力滿足了這個民族在全世界進行殖民擴張的欲望。1852年,走出國門的英國人每天以千數在增長,但英格蘭能否為更多的英國人移民國外創造條件,人們拭目以待。英國人有著很強的通融能力,為海外殖民地人們所仿效。他們積極進取,善於宣傳,在藝術和文化領域不斷擴展他們的影響。他們的法律十分寬容,廢除了奴隸制度,壓迫的存在也只是偶然的和暫時的。可見,英國人的成功並非源自天外飛鍾或諾亞方舟,而是他們世世代代堅韌不拔和堅持人人平等的回報。 我們是否能把這種力量歸功於他們的種族性或其他原因?人們總是樂於談論血統或種族的力量。每個人都想說他們的優勢不是來自於空氣、土壤、大海或礦山和採石場,也不是來自於他們的法律、傳統或運氣,而是來自於他們的智慧,這是對他們更好的讚賞。 羅傑·培根(Roger Bacon) 艾薩克·牛頓(Isaac Newton) 喬治·查普曼(George Chapman) 在種族學說中,我們期望找到某些類似生理學法則的東西,也就是說,在某個健康的個體身上所發現的骨骼、肌肉或基本器官,在它的同類身上同樣也能找到。我們期望在子孫們的身上能夠找到祖先們身上曾經擁有的每一種心理取向和道德品質。一個種族的優勢並不在於他們寬實的肩膀、柔韌的肌肉,或高大的身材,而在於他們直通智慧深處的和諧。這樣才會有人間奇蹟出現,才會有美譽流芳百世。首先,我們對其血統加以考察,通過有意的觀察與模仿,——他們吃什麼樣的東西,受到什麼樣的撫養,受過什麼樣的教育,進行過什麼樣的訓練,造就了他們天生的聰穎、敏感的思維和健全的智慧?像阿爾弗雷德王(King Alfred)、羅傑·培根(Roger Bacon)、威克姆的威廉(William of Wykeham)、瓦爾特·羅利(Walter Raleigh)、菲利浦·悉德尼(Philip Sidney)、艾薩克·牛頓(Isaac Newton)、威廉·莎士比亞(William Shakspeare)、喬治·查普曼(George Chapman)、弗蘭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喬治·赫伯特(George Herbert)、亨利·韋因(Henry Vane)等這些人是怎麼產生的?是什麼造就了這些偉大人物?是空氣?是海洋?還是他們的出身呢?毫無疑問,這些人是他們所處時代的典範。聽話的耳朵與說話的舌頭總是不離左右,天才是不可能遺世獨立的,他們一定受到世人擁戴。 數百萬印度人被置於這個遙遠的北歐小島的統治之下,難道這不是種族所為嗎?據說,所有的凱爾特人是天主教徒,所有的撒克遜人都是新教徒;凱爾特人喜歡中央集權,而撒克遜人熱衷於代議制原則,如果此話當真,那麼種族觀念發揮著重大作用。兩千年來猶太人儘管飽經滄桑,但他們始終維繫著同樣的品性、從事著同樣的職業,種族觀念對他們有著決定性的影響。種族觀念在黑人中間也至關重要。加拿大的法國人雖斷絕了與本國人的來往,但仍保持著他們民族的稟性。不久前,在密蘇里州,以及在伊利諾州的中部,我有幸拜讀了塔西圖[5](Tacitus)的《論日耳曼人的習俗》一書,發現赫西尼亞(Hercynian)山林的日耳曼人跟美國林地里的印第安納州人(Hoosiers)、伊利諾州人(Suckers)和威斯康星州人(Badgers)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 阿爾弗雷德王(King Alfred) 每一個種族都力圖使自己長盛不衰,但同時也遭受到外族力量的抵制。文明猶如一種化學試劑,把一個種族一切遠古的特性消融殆盡。今天的阿拉伯人依然是法老時代的阿拉伯人,但今天的不列顛人與往日的卡西貝魯斯人(Cassibelaunus)或奧西亞人(Ossian)已截然不同。每個宗教派別都有其外貌特徵:衛理公會教徒有衛理公會教徒的臉孔,貴格會教徒有貴格會教徒的臉孔,修女有修女的臉孔。從一個英國人的舉止便可得知他是否是國教徒。各行各業的人們,從他們的外貌和著裝上一看便知。英國人生活的某些細節也同樣惹人注目,如充分的個人自由、充足的食物、上等的啤酒和羊肉、開放的市場或高額的勞動收入;高薪攏才——宜人的海島生活,使才華橫溢卻懷才不遇的學士們在這裡找到了無數大顯身手的好機會;他們會出於政治或商業利益自主聯盟或罷工;他們也會因優秀的工作業績和戰爭的勝利而優越感與日俱增等等。 要想削弱一個種族的力量並非難事,信仰是一種主要因素。一個種族所持有的世界觀決定了他們的整個制度體系。無論信仰對精神或道德品質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它使人們獨立於他們的種族之外,與眾不同,並使這個民族的生存岌岌可危。 可怕的種族學說的種種局限表明,當一個種族的根基尚未穩固時,其他外族會對它加以威脅和破壞。正如我們所見,種族的穩定性與不可替代性並不能為這些脆弱的民族界線的永久性提供充分的依據,因為我們的一切歷史對於永恆的大自然來說,都只不過是曇花一現[6]。在我們的博物學中,像水果品種的改良和動物種群的繁殖這種微不足道而又最為孤立的事情,在地質年代的演進中也有其自身的價值。此外,儘管我們通過純種族的傳說來取悅個體及其種族的自戀,但我們所有的經歷都不過是種族的演進歷程,奇異的相似之處比比皆是。當我們在人類身上看到老虎和狒狒退化的器官時,我們就會明白種族之間並沒有明確的界線,它們只不過是洪荒時代的大海里濺落到我們身上的幾滴浪花而已。因此,當我們難以分辨馬來人(Malay)和巴布亞人(Papuan)、塞爾特人和羅馬人、撒克遜人和韃靼人(Tartar)時,就不會感到迷惑和大驚小怪了。 低級的生物是最為簡單的機體:要麼是只有一個嘴巴,身體如一團乳膠的蟲子,或只是一條線形狀的蠕蟲。隨著體形的增長,這些機體也變得複雜起來。我們對純血統之說興趣盎然,而大自然則更青睞雜種。孩子的長相是其父母親容貌的綜合,有些特徵還是從壁畫上的祖先們那裡繼承而來。最優秀的民族必定是那些與外界廣泛交融的民族。而促進世界性種族融合的航海業,成了推動各民族發展最強有力的動力。 英國人的多重性格顯露了其複雜的血統。他們的每一特徵都融合了相去甚遠的眾多因素。其語言是混雜的,人名也來自不同的國度——來自三四個國家的三種語言吧;他們的思想傾向也各自相對:長遠規劃與隨心所欲,靈活創新的思維與呆板保守的思想,全球化的工作視野與偏執的生活陋習,進取自由、寬容法律與階級對立;因戰爭和自然災害而流離失所的人們卻又對故土魂繞夢牽。這是一個多極政治力量分化的國度——公爵和憲章主義者並存,達拉謨的主教們(Bishops of Durham)和衣不裹體的煤礦工人共處——除了這些特例以外,這個國家沒有任何地方值得讚揚,當然,她也沒有什麼地方需要我們去譴責。 很明顯,這個民族不是源於一個純種族系,然而他們卻遠遠超過任何一個與之有淵源的種族。要對一個民族追根溯源實非易事。有誰能準確地說出英國現在還有哪些種族呢?有誰弄得清他們的歷史淵源呢?有誰能從解剖學或心理學的角度把他們加以區分開來呢? 對於英國人種族的歷史性問題很難得出一個稱心的答案,無論他們源於哪一個祖先,站在我們面前卻是貨真價實的英國人。他們有著十分顯著的特徵,獨一無二。——我想我還是暫且把他們的直系祖先擱置一旁。笛福曾憤言:「英國人是人類種族的泥巴。」我想他有他的道理:就像是水、石灰和沙卵混合起來變成了灰漿,各種性情相互結合,各種矛盾相互協調,形成了英國人果斷的性格。總之,英國人的歷史絕不是來源於同一個地方,或是基因相同的撒克遜人、朱特人或弗里西亞人(Frisians)中某一個或幾個種族的歷史,而是所有這些種族的相互融合。某些特性在英格蘭傳承下來了,就像果園的一百種梨樹,有八種或十種適應果園的土質枝繁葉茂,其他品種則被淘汰。 《大不列顛帝國》扉頁 1616年出版的《大不列顛帝國》的扉頁,展現了歷史上在英國生活過的幾個古代民族:羅馬人、丹麥人、撒克遜人和諾曼人。 由於英國人的血統源於多個民族的融合,因此他們需要大量的海陸空間來展示他們的才能和個性。也許海洋就像一極為酸、另一極為鹼的原電池組,英格蘭有意在美國培養自由主義者,在倫敦扶植保守主義者。而他們血統中的斯堪的納維亞人仍自始至終都在聆聽著他們的大洋母親的娓娓絮語,不列顛人不改初衷默默廝守著他們祖祖輩輩的家園。 還有,我們這麼說似乎只在強調非種族因素的影響作用,因為當我們談及英國人的特性時,我們的確把她限制在一個狹小的區域內。撇開愛爾蘭、蘇格蘭和威爾斯不談,只是簡單地聊聊倫敦,我們只談那裡的過往行人。在倫敦學術展覽館牆上懸掛的那些肖像畫,《笨拙》周刊[7]或俱樂部會所里的名士畫像,櫥窗上的版畫,都獨具典型的英國特色,而非美國特色,當然,也不是蘇格蘭或愛爾蘭特色。這只是一種嚴格意義上的民族特色。當你來到北方,走進那裡的工業區和耕作區,或走進那些從來足不出戶的人群當中時,如約克郡或蘇格蘭,你將再也看不到世界公民式的英國人了。當你來到蘇格蘭,人們彬彬有禮的尊貴態度頓時蕩然無存,取而代之的是鄙俗的熱情與精明。這個地區以貧窮和粗俗聞名,而這裡的知識分子卻走進了辯證法的死胡同里不肯回頭[8]。愛爾蘭的氣候條件和土地資源與英格蘭無異,可愛爾蘭食物短缺,與歐洲大陸也沒有正常的聯繫。那裡在政治上處於從屬地位,居民是小佃戶,這完全是一個低劣或上帝安置不當的民族。 我們可以對其祖先及血統加以考察,因為沒有什麼比不列顛的繁榮更取決於她優秀的種族了。只有一個勤勞智慧的民族才能使這塊方寸之地變成泱泱大國。我們可以這麼說,在一場快艇賽中,如果雙方的船隻一樣,要想奪魁就只有靠人了。最優秀的賽手不論上到哪一艘船上,他都能穩操勝券。 或許傳統已經模糊不清,甚至湮沒在傳說之中,但我們的思緒仍可以清晰地追溯。這種傳統已經紮根,不容動搖。廚房的壁鍾要比我們觀天記時更方便。我們必須使用常用的類別,就像我們使用的林奈[9](Linnaean)分類法那樣,不求像他那樣精確或不可更改,只是為了方便。否則,當一個種族固有的特性被某些新的人類學家宣稱為他們的敵對勢力所擁有時,我們頓時就騎虎難下了。 我發現英國人明顯可以分為許多類型,一類膚色紅潤、白嫩豐滿、體格健壯、面部輪廓分明,像一個骰子,操著濃厚的海島口音;一類是諾曼底型,帶有諾曼底人特有的心安理得。另一些人,從膚色和體形來看似乎是美國人,他們說話沒有特色,思維遲鈍,我們把這些人叫做撒克遜人。還有一種是膚色黝黑、具有三四種混合血統的羅馬人。 1.關於英國人祖先的起源有三種說法。第一,英國人的祖先擁有世界上最古老的血統——凱爾特人的血統。有些民族只是曇花一現。希臘人現在何處?伊特魯里亞人(the Etrurians)蹤影全無,還有羅馬人也銷聲匿跡。但凱爾特人或西頓尼德人(the Sidonides)是一個古老的民族,她的起源已無從考究。因為他們的堅韌和勤勞,他們還將世世代代繁衍下去。他們在不列顛的土地上耕種,給了海洋和山脈詩一般的名字,形成了自己天籟般的語言,他們在歐洲最古老的歷史上留下光輝的一頁。他們從不以暴力來掠奪財產,而是讓莊稼漢擁有土地,自耕自足。他們擁有字母表、天文學、祭祀文化和崇高的信仰,他們才華橫溢卻深藏不露。在梅林之歌中,他們創造了中世紀最流行的文學故事和扣人心弦、趣味盎然的亞瑟神話。 2.只要我們還記得那個古老的傳奇,就知道英國人主要源於過去210年間羅馬人很難征服——甚至是不可征服——的日耳曼人。據說,在那個古老的帝國,凡是曾參與過征服這個民族的羅馬人,都感到後悔萬分。 查理曼大帝 查理曼大帝(Charlemagne,742—814),法蘭克的國王,薩克森的征服者,聖羅馬帝國的締造者,歐洲史上最早的君主之一。他在位的14年期間,發動過對倫巴德人、撒拉森人、撒克森人等的大大小小50多場戰爭,控制了大半個歐洲的版圖。 3.有一天,查理曼大帝帶領大軍在高盧納波奈斯(Narbonnese Gaul)的一個小鎮安營休息,他往窗外一看,北歐人的艇隊正在地中海游弋。他們甚至潛入到他駐軍的小鎮港口。查理曼大帝大吃一驚,立即集合士兵,上船做好戰鬥準備。當他們再次航行出海時,大帝對他們凝視良久,淚水盈眶地說道:「他們必將給我的子孫們帶來災難。想到這我就備受煎熬。」英雄有淚不輕彈。北歐人建造了大船,發明了船具裝置——繩索、風帆、羅盤和水泵,並在港口穿梭不停,他們想要得到的遠不止於一艘船。除非現在把他們武裝起來,每個港口由他們經營。因為即便他們在拋錨之處寡不敵眾,只要稍做挪動,他們就會重獲優勢。波拿巴(Bonaparte)的戰爭藝術,也就是集中優勢兵力攻堅作戰的藝術,這一定是他們的戰爭藝術,因為他們是戰爭的發動者。在戰爭中,比起陸地民族來,他們從更有利的制高點投入戰鬥;從海上撤退時也似勝利凱旋一般。一旦敵方在海岸上嚴陣以待,他們的海盜行徑不能得逞時,他們又故伎重演,勇敢地準備做起生意來了。 由史諾洛·史特拉森(Snorro Sturleson)輯錄的《海姆斯克林拉》(Heimskringla),或《挪威列王傳》(Sagas of the Kings of Norway),是英國歷史的《伊里亞特》(Iliad)和《奧德賽》(Odyssey),就像荷馬史詩一樣,這個民族具有高度的個性化。《挪威列王傳》描述了一個恰似斯巴達王國的君主政體共和國。在傲慢的市民面前,政府的形象蕩然無存。在挪威,沒有像波斯大軍那樣為擁戴國王而拼得你死我活的血腥戰鬥,但立法者和土地持有者發揮了關鍵作用。他們每個人,不論職位是自己掙來的還是世襲的,都被稱為國王的朋友或親信。並且由於人口稀少,每個人都會受到高度的重視。人們經常評論說某些少數人比一般人更有氣派,這種特徵把這一傳奇與英國種族更加緊密地聯繫起來。還有就是英國人以物質利益為主導,他們堅信把功績和土地聯繫起來是合情合理的。《挪威列王傳》中的英雄不是南歐的騎士,也沒有法國人和西班牙人的幻想,他們只是一些實實在在的農夫,在艱苦的歲月中奮起保衛自己的財產。他們果斷地拿起武器,但絕不是為了行俠仗義,而是為了他們自己的土地。他們是先進的務農能手,在貧瘠的海岸邊上,過著水陸飄搖的生活,一半食物采自海洋,一半食物采自陸地。他們飼養大量的奶牛,釀製麥芽酒,種植小麥,熏制醃肉,製作黃油和乾酪。他們在海灣捕魚,在島上獵鹿。在這些農夫之中,國王的權力常常變更,有時也不會超出一個州長的權力。國王由農夫們在各自的農莊輪流供養。就像我們某些農村地區安置冬季教師一樣,一周於此,一周置彼,下兩周又到了另一家農莊。國王把這戲稱為住酒店。在一個貧窮的國家,一個貧窮的國王帶領隨從,離開自己的采邑,在全國上下收取賦稅,只有這樣,他才能活命。 斯堪的納維亞人建造的船隻 斯堪的納維亞人能建造極好的船隻,他們用結實的龍骨作框架,使船更適於航海。 這些北歐人大部分都是優秀的民族,他們思維敏捷,意志堅定,談吐自如,行為果敢。但他們殺人成性,他們生存的主要目的就是殺人或被殺。船槳、大鐮刀、漁叉、鐵橇、泥灰刀和乾草叉都是他們得心應手的殺人工具。有兩個國王酒足飯飽之餘就以比試誰能舉劍刺穿對方來取樂,英弗(Yngve)和阿佛列(Alf)國王就有過此舉。另有兩位國王有一天上午騎馬出去溜達,發現身邊沒有武器時,就取出馬嘴中的嚼子互相打鬥,直到拼得頭破血流,阿爾里克(Alric)和艾利克(Eric)就是例證。北歐人看見一根帳篷繩或一段斗篷繩就想拿去殺人,即使對面站著的是自己的妻子、丈夫甚至最高貴的國王。只要農夫手裡有把草叉,他會用它刺穿一個達格王(King Dag)。英格亞德王(King Ingiald)把六個國王灌醉後將他們在一間房子裡一起燒死,心裡感到特別爽快。從來沒有哪位窮紳士像北歐人那樣活得不耐煩,迫不及待地要了卻一生。要不挑起事端,要不就像埃伊爾王(King Egil)一樣,痛痛快快地讓一頭公牛把自己牴死,或者像奧農德王(King Onund)那樣,讓塌方來掩埋。奧丁(Odin)死於瑞典,但卻因壽終正寢而成了人們的笑柄。對於戰鬥中的瑞典赫克王(King Hake)來說,只要他還能站起來,他就沒有停止過廝殺敵人,他下令把陣亡戰士們的屍首和武器裝上戰船,揚帆駛向大海,等甩開追兵之後,他便心滿意足地躺在甲板上,點燃塗上焦油的木柴,海風把戰艦吹離了大陸,熊熊燃燒的戰艦船順著風勢穿過小島,駛入海洋,那就是赫克王的最終結局。 早期的《挪威列王傳》是充滿血腥的海盜傳奇,而晚期則是貴族的傳說。歷史很少給我們留下像十字軍戰士西格亞德王(King Sigurd)和他兄弟埃斯泰因王(King Eystein)(一個為戰士,另一個為和平主義者)之間論辯時的精彩對白了。 讀了諾曼人的歷史,對那遠古時代有蠻勇就有報償的傳說也確信無疑,讀者這時一定會堅強如鋼。古老的化石世界顯示,最初在渾沌世界生存下來的是蜥蜴和其他一些大型的恐怖動物,而奠定新的文明基礎的是最野蠻的人類。 從法國來到英國的諾曼人比160年前來到這個國度的諾曼人更壞。他們失傳了自己的語言,學會了高盧人的羅曼語和粗野的拉丁語以及他們的各種惡習。諾爾曼人對英國的這次征服事件史稱「悲痛的記憶」(memory of sorrow)。兩萬名賊寇在漢斯廷斯(Hastings)港登陸英國,成了英國上議院的創建者,個個都是貪婪兇殘的魔鬼和海盜的後裔。他們個個如狼似虎,燒殺淫擄,無惡不作,直到英國的一切被他們糟蹋殆盡。然而這些只是古物和財產的幻滅,這些賊寇用那些與他們相似的豬、羊、狼、豹和蛇作為他們的象徵,為他們的罪行披上合理化的外衣,而那些正派的達官顯貴之流仍在為成為這些醜惡的賊寇的子孫歌功頌德。 威廉一世 威廉一世(William I,1027—1087),英格蘭諾曼王朝第一任國王(1066—1087年在位),綽號「征服者威廉」。 在10世紀和11世紀,英國曾屈服於丹麥人和北歐人的統治,成了所有亡命之徒集結的場所。在挪威、瑞典和丹麥,青壯年勞力被持續地抓去充當兵役,討伐海盜,全國上下已是精疲力竭,就像一棵壯年時曾經碩果豐存的果樹,自此以後,青春不再,枯萎衰竭。在挪威,國力不再強盛,國內一片空虛。奧拉夫國王(King Olaf)說:「當我父親哈羅爾德國王(King Harold)西征英國時,有多少挪威的勇士追隨著他,現在的挪威已消耗殆盡,年富力壯的勇士已銷聲匿跡,尤其是再也找不到像哈羅德國王這麼智勇雙全的領袖了。」 正是這一事件,為英國後來入侵丹麥找到了藉口:1801年,英國政府派納爾森(Nelson)炮轟桑德海峽(the Sound)的丹麥要塞;1807年當整個丹麥艦隊在哥本哈根停泊時(Copenhagen),卡思卡特勳爵(Lord Cathcart)將它全部俘獲,並把軍械庫里所有設備運回英國。挪威、瑞典、丹麥國王經常會晤的小鎮孔赫勒(Konghelle)現已租給一位不知名的英國貴族作狩獵場所。 經過數代人的努力拚搏,第一批乘風破浪而來的北歐海盜已經成為效忠嘉德陛下的高官顯貴和名士勇夫,但他們每塊閃光的勳章都與這艘艦船息息相關。在過去的歷史歲月里,他們將過去的力量轉變成他們的文明和信仰。盲童看見了光明,頑童有著健全的良知,這是一個不爭的醫學事實。許多卑怯、懦弱的小孩在青春期也會轉變成為端莊豁達的青年[10]。 人們的循規蹈矩並未能完全消除那些奧丁(Odin)時代的特性;恰如某一生理結構雖然在成熟的老虎身上已經退化,卻被高加索人傳承下來。高加索民族粗狂而歹毒,有著野獸般的稟性、數世紀的規訓與教化仍未使他們變得溫順。阿爾費里(Alfieri)說道:「義大利人的惡行正表明這個民族的優越性。」也許有人會說英格蘭這塊表是在堅石的碎片上轉動的。未開化的英國人曾是個野蠻的民族,歷史記錄了他們慘絕人寰的罪惡行徑。可貴的是英國人崇尚一種公正的、正大光明的搏鬥。下流社會的那些殘暴行為,如拳擊、逗熊、鬥雞、處決死刑犯、街頭鬥毆滋事等等,各個階層的人們都樂此不疲。倫敦街頭的小販們痛恨懦弱——「我們必須緊握拳頭,我們絕不是吃素的。」公立學校成了鍛煉膽量的鬥獸場,並為這些狂暴之徒所青睞。以大欺小在學校里也司空見慣。在《雪萊傳》(Life of Shelley)中梅德溫(Medwin)寫道,在一所軍校里,學員們把一個年輕人卷進一個雪球,將他獨自扔在一個房間,而他們卻向著教堂揚長而去——結果這個年輕人從此終生殘廢。他們仍然強制徵兵,士兵在艦船上遭到鞭笞,在軍隊里遭受鞭笞,在軍校里也遭受鞭笞。部隊紀律如此殘暴,被判鞭笞的士兵有時寧願乞求被處死也不願忍受鞭笞。西歐部隊里已廢除了這種刑罰,但在威靈頓公爵(Duke of Wellington)支持下,鞭笞在這裡仍然存在。直到現在,丈夫仍有權利變賣妻子。不論皇親國戚還是平民百姓,猶太人都是他們最中意的迫害對象。亨利三世(Henry Ⅲ)把英國所有的猶太人抵押給他的兄弟康沃爾伯爵(Earl of Cornwall),用來作為向他借款的擔保。嚴刑拷打和刑訊逼供漸漸被廢除了。關於刑法,撒彌爾·羅密利爵士(Sir Samuel Romilly)也說:「我研究過所有國家的法規,而我們國家的法規是最糟的,可稱之為人吃人的法規。」[11]在不久的議會上,下議院聽取了在監獄裡對犯人施用鞭笞和嚴刑拷打的詳情介紹[12]。 刑具 1571年泰恩伯刑場的三杈樹。經過精心設計,每個樹杈有三米長,可同時吊死24個囚徒,死囚通常在漫漫的折磨中走向生命的盡頭。 這塊土地的地理環境表明,不論哪個民族踏上這片土地,他們馬上就成了水手和全球的統治者。他們從小就在水中嬉戲、游泳,船是他們的玩具。關於造船資金,法官們制定了統一的攤派法規:「英格蘭是一座島嶼,內陸諸郡一律按沿海各郡收取。」福勒(Fuller)補充說:「即使是內陸各郡的才子們也能靈巧地驅使著本地人。」自諾曼征服時期開始,英國就已經富甲天下,這就是英國商人在全球經商之故。 如今的英國人精力旺盛,耐力驚人,和他們相比,其他國民就顯得瘦弱矮小,宛如病夫。他們身材比美國人高大。我相信,從大街上任意挑選100個英國人,他們的體重會比同樣數量的美國人重不止1/4。然而,據我所知,英國人的骨骼並不比美國人的大。他們豐滿、健壯而英俊,有一副健壯有力的骨架,至少整個上半身體型美觀。記得我第一次在利物浦登陸時就被他們健壯的體魄所吸引:腳夫、車夫、馬車夫、衛兵——個個體格壯實,品行端正,面目和善,服裝得體,舉止文雅。我走進那座古宅邸,裡面育嬰室的壁爐上掛著叔叔、阿姨和祖輩的畫像,我覺得自己身處於他們之中。而頗讓我心動的是他們的裝束和神態都一模一樣。 短小粗壯是英國人體型的缺陷,女人們也如此——英國人很少有高挑、纖細身材的,大多都又矮又胖。法國人認為英國女人非常笨拙。然而無論何時,他們都是一個優秀的種族。倫敦聖殿教堂(Temple Church)里翹起腳躺著的十字軍戰士的青銅紀念像,還有在伍徹斯特(Worcester)和索爾斯伯里大教堂(Salisbury Cathedrals)里的紀念像都有700年歷史了,但他們仍和英格蘭當今最帥氣的男人一樣——以同樣的人格力量,集天資、英勇和精練於一體的多重完美品格,以及男性臉上特有的那種勃勃生氣令人歡欣不已,而這樣的面孔在倫敦大街上每日可見。 斯堪的納維亞人的兩大分支都是以俊美而著稱。公元600年,聖格雷戈里(Saint Gregory)在羅馬發現許多英俊俘虜的軼聞趣事,與500年後諾爾曼史家們的記載異曲同工,那些史家們對年輕的英國戰俘那英俊的臉龐和飄逸的長髮驚嘆不已。同時,《海姆斯克林拉》也曾多次提及英雄們的儀表之美。當我們研究這個皮膚白皙、金髮碧眼的種族其特性展示著什麼樣的人性、什麼樣的精神和道德力量時,——帝國的誕生標誌著一個嶄新而美好的時代,我們發現舊時的野蠻力量將最終臣服於人性的力量,並從此被人性力量所取代。這並不是一個故步自封的保守種族,而是一個充滿希望和美好未來的種族。 英國人的外表果斷沉著、皮膚白皙、眼睛碧藍、性格開朗、臉色紅潤。他們熱愛真理,多愁善感,感覺敏銳,善解人意。正直的撒克遜人,坦率、誠實、本分、多情。上帝是為了法律、貿易、文明、婚姻、兒童教育、大學、教堂、慈善機關和殖民地而創造了英國人,絕不是為山林創造野人,或為宗教法庭創造審判官或殺人兇手。 與其說英國人好戰,不如說他們勇武。當戰爭結束時,摘掉面具,他們變成多情的女子,慈愛而溫順。這種多重品質的結合作為寓言故事寫進了他們的民族傳奇《美女與野獸》(Beauty and the Beast),或更早以前,寫進了希臘神話故事《兩性人》(Hermaphrodite)。這兩種性別在英國人腦海中共同呈現。我想起了海洋和殖民地女王不列顛妮亞(Britannia),在小說里作者是這麼描寫她的:「她柔中帶剛,剛中有柔。」英國人在既勇敢又溫柔這種極度對立統一的性格中找到了樂趣。內爾森在特拉法加(Trafalgar)臨終前,捎話問候科林伍德勳爵(Lord Collingwood),就像一個天真無邪的孩子睡覺前說:「親親我,哈代。」接著倒頭便睡。他的好夥伴科林伍德勳爵生性多情而溫順。羅德尼上將簡直有點弱不禁風,他表示自己非常容易產生恐懼心理,而只有在想到自己的榮譽和公眾職責時心裡才能平靜。克拉倫登(Clarendon)說,白金漢公爵(Duke of Buckingham)非常謙虛有禮,有些朝臣們企圖當眾侮辱他,後來他們才發現他謙虛和禮讓的後面正是他最堅定的決心。不久前一天,詹姆士·帕里爵士(Sir James Parry)提到約翰·富蘭克林爵士(Sir John Franklin)時說:「如果他發現威靈頓海峽(Wellington Sound)沒有冰封,他一定會探究一番,因為他決不是一個知難而退的人;但他又是那樣柔情,甚至不忍心傷害一隻蟲子。」哪怕是英國的綠林大盜,據稱也有同樣的美德。羅賓漢(Robin Hood)被描寫為mitissimus pradonum,即「最柔情的盜賊」,但他們知道他們的戰犬臥在何處。克倫威爾(Cromwell)、布萊克(Blake)、馬爾伯勒(Marlborough)、占丹(Chatham)、內爾森(Nelson)和威靈頓都不是等閒之輩,他們知道如何喚醒像碼頭和鬥雞場裡牲獸般的殘暴打鬥,喚醒在肖爾迪奇(Shoreditch)、塞文戴爾(Seven Dials)、斯皮特爾菲爾茲(Spitalfields)市場上欺行霸市的潛藏在社會底層的殘暴勢力。 英國人體魄強健,中老年人仍健壯如初。老人們面色紅潤、鶴髮童顏。在島上,冰肌玉骨、明眸皓齒的老人隨處可見。他們的飲食豐盛、講究營養。工人們不會只靠水芹過活,牛肉、羊肉、混合粉麵包和麥芽酒是優秀工人最常見的食物。人們認為「衣食無憂」是這個民族自豪感的一個主要方面。在英國人的漫畫中,法國人窮困潦倒、食不果腹,德國人在喝著英國人的啤酒。這讓塔西佗(Tacitus)感到驚奇不已:「原來他們把大麥或小麥發酵釀造一種類似白酒的飲料。」亨利六世時期,首席法官福蒂斯丘勳爵(Lord Chief Justice Fortescue)說道:「除非是在禮拜式或懺悔式等特定的時候,英國人是不喝水的。」在英國,再窮再苦的苦行者似乎也不會淪落到喝涼水的程度。古文物專家伍德(Wood)在描述一個英國耶穌會會員的貧窮和消瘦時,也不至於說該人沒有啤酒喝。他說:「他的床就在一茅草屋頂之下,要爬梯子上去;他的飯食粗劣,喝一便士一加侖的啤酒。」 杜松子酒 這個民族對自己的自豪也體現其對念物的追求。他們在最窮困之時也不會使自己只喝涼水度日。圖為在英國一個窮困潦倒的人,也是用酒來解愁的。 英國人有著世界上最強的體力。與亨利·夸特爾(Henri Quatre)的觀點一樣,他們認為英勇的鍛煉會成為理智戰勝情感的基礎,或者說這和阿拉伯人的觀點一致,認為在狩獵中消耗的日子不應計入他們的生命歷程。他們從北極航行到南極,打架、奔跑、射擊、騎馬、划船等無所不為。他們吃吃喝喝,隨遇而安,天黑以後支起帳篷,就能踏踏實實地睡個安穩覺。他們健步如飛、疾馳如風,頭向前傾,大有十萬火急之勢。法國人說,在街上英國人總是像瘋狗似的在他們面前照直走著,男男女女,昏頭昏腦。他們一旦學會用槍,打獵就成為每一個有地位的英國人的愛好。他們是古往今來最貪吃的食肉動物。每個季節貴族們將前往鄉下去射獵和捕魚。更有甚者,他們離開英國,奔赴歐洲、美國、亞洲、非洲和澳洲,用槍、陷阱、漁叉、套索、獵狗、馬匹、大象或駱駝,恣意捕殺大自然中的所有生靈。像霍克(Hawker)、斯克羅普(Scrope)、默雷(Murray)、赫伯特(Herbert)、馬克斯維爾(Maxwell)、卡明(Cumming)和一大批旅行者們定下了世界各國的獵物志,而守在家裡的人們則沉溺於拳擊、賽跑、跳躍和划船比賽。 獵狐活動 19世紀在英國風行的獵狐活動。「他們一旦學會用槍,打獵成為每一個有地位的英國人的愛好。」 我猜想,當狗和馬看到人與它們長著一樣粗壯柔軟的肌肉時,它們一定會感謝上蒼的恩賜。如果說每一個能力非凡的人首先是一隻高級動物的話,那麼英國人就是最好的品種,是一種富有、生機勃勃、胸懷寬廣、沉浸在啤酒和歡樂之中而稍胖的世間生靈。像動物一樣,具有獸性的人類也依賴他們的本能。英國人以狗和馬為伴,他們對馬的依附源於駕馭馬匹所需的勇氣和靈巧。馬知道誰害怕它,且從不偽裝。在英國,血氣方剛的年輕職員和朝氣蓬勃的大學生寧願與馬做伴也不願與教授為伍。我想馬是他們更好的夥伴,馬的用途比布豐[13]記錄的還要多。如果你走在大街上,每個公交車或大卡車的駕駛員都是惡霸;如果我要一支精兵,我就應當到馬廄里去招募,把這些快樂的騎手們訓練得更精練,你就具備了令上流社會的紳士淑女們望而生畏的品質。 撒克遜人奉亨斯特和霍薩[14]為他們種族的創始人,因而名正言順地成了騎手的後代。他們種族的另一支為遊牧部落韃靼人。馬是他們的全部財富,孩子們就是喝著馬奶長大的。長期以來北歐人有在聖餐上吃馬肉的習慣,這仍然使人想起韃靼人的牧場。在丹麥人入侵時,這些掠奪者們一上岸就奪取馬匹,立即武裝成了一隊老練的騎兵。 這種騎藝似乎曾一度衰退下來。兩百年前,英國人的馬從未在海外有過什麼搶眼的表現;究其原因,英國人習慣於把馬看成一種純粹的腳力,而不讓馬做別的事情,就像人追求自己的純粹性一樣;而當他們騎馬戰鬥凱旋歸來時,他們又認為有一半的功勞是屬於馬的。但是在近兩百年間,情況發生了變化。現在,他們吹噓自己是世界上最懂得馬的民族,馬是他們的第二生命。 卡姆登(Camden)說:「征服者威廉(William the Conqueror)對動物的感情深過對人的感情,因此誰膽敢糟蹋他的獵物,他就要重重地罰他的款、判他的刑。」《撒克遜編年史》(Saxon Chronicle)上也與道:「他愛高頭大鹿就像愛他的父親。」有錢的英國人便趨之若鶩,他們量力而行,把侵占的耕地和公地變成了他們的狩獵區。英國有句諺語說:殺死一個人比打死一隻野兔更安全。嚴厲的狩獵法當然表明這個國家過於看重馬和獵手。紳士們總是高頭大馬,把他們的馬裝扮得美輪美奐。當然英國的賽馬是人工育種的,賽馬時可以看到一二十個騎手像馬人怪一樣從屋脊一樣陡峭的山坡上飛馳而下,沿線的每間客棧外面成排地掛著各種馬的圖片;每個小時,人們用電報傳達從紐馬基特(Newmarket)和阿司各特(Ascot)發來的最新賽馬消息;在「大賽馬日」(Derby Day),連下院也要休會。 伊麗莎白主持議會會議 * * * [1] 《種族,碎片》(The Races,A Fragment),羅伯特·諾克斯著,倫敦,1850。1862年以全名再版:《人類種族:種族對民族命運影響的哲學質疑》(The Races of Men,A Philosophical Inquiry into the Influence of Race over the Destinies of Nations)。 [2] 布魯門巴赫(Blumenbach,1752—1840),德國解剖學家、生理學家和人類學家。——譯者注 [3] 洪堡(Humboldt,1769—1858),德國自然科學家、自然地理學家、著述家、政治家,是近代氣候學、植物地理學、地球物理學的創始人之一。——譯者注 [4] 查里斯·皮克林(Charles Pickering)是一個自然主義者,參加了1838年由美國組織、由船長威爾克斯率領的探險隊。他是《人類種族》(Races of Man)一書的作者,著有關於動植物地理分布的一些著作。 [5] 塔西圖(Tacitus,約55—約120),古羅馬歷史學家,以歷史著作名垂千古。——譯者注 [6] 永恆的寬宏, 決不使她的詭計輕易得逞; 千萬年的品質和職責, 激起一顆顆騷動的心房。 ——摘自附錄中「生活點滴」一詩 愛默生十分關愛他的梨樹園,那是他在康科德定居下來不久後栽種的。每天早上只要天氣好,在他學習以前,總是要到園子裡轉轉,或是除草,或是抓蟲、采果子。 [7] 《笨拙》周刊是英國一著名的幽默插畫雜誌。發行於1841—1992年和1996—2002年間,以刊登諷刺性幽默、漫畫和卡通著稱。 [8] 儘管愛默生讚賞柏拉圖,他卻不喜歡辯論這種方式,他覺得激烈的爭辯會降低人的感知能力。他說:「如果都要靠爭辯的話,真理也就不是真理了。」 [9] 林奈(Linnaean,1707—1778),瑞典博物學家,著有《自然系統》。——譯者注 [10] 在一次關於英格蘭的演講中愛默生說:「那裡來了哥特人、比利時人、撒克遜人、丹麥人和北歐人。查理斯五世說:『所有的歐洲貴族都來自於斯堪的那維亞半島,屬於哥特族血統。』」 [11] 撒彌爾·羅密利爵士(1757—1818),法國胡格諾派教徒的後裔,1806年擔任格倫維爾政府下的副檢察長。在議會中,他勇於提倡政治改革,禁止奴隸貿易,支持天主教的解放運動和減刑,後因患抑鬱症而自殺。所幸的是他死後他的改革方案得以實行。 [12] 查理斯·雷德(Charles Reade)的故事《補過永不為晚》是一本告誡英格蘭民眾關注暴行的小冊子。愛默生的一個朋友和鄰居約翰·S.凱斯(Jone.S.Keyes),一位米德爾塞克斯郡的執政官,讀完此書深受感動,把它們複印發給東劍橋監獄的官員。這個小冊子得以傳播。 [13] 布豐(Buffon,1707—1788),法國博物學家、數學家、生物學家、宇宙學家和作家,布豐的思想影響了之後兩代的博物學家,包括達爾文和拉馬克。——譯者注 [14] 亨斯特和霍薩(Hengst and Horsa),最早率領撒克遜武士定居英格蘭的兩個半傳奇式的頭領,Horsa這個詞與英文的horse(馬)有關,Hengst在德語中是指未閹割的雄馬,尤指種馬。——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