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的防衛 · 第15章 問題的探究:1937
現代戰爭條件,以及由此而來的對一個國家的資源越來越大的壓力,讓那句古老的宗教格言「三位一體」(tria juncta in uno)有了更深的意味。就大英帝國的防守而言,我們必須維持海上力量、陸地力量和空中力量。然而,資源並沒有三個來源,只有一個來源,由這一個來源提供海陸空三方面力量所要求的金錢、人力和武器裝備。如果白廳海陸空部門的成員每天都背誦《亞他拿修信經》(the Athanasian creed)(1)的改編版,那可能是有益的,或許能阻止他們自然而然地傾向於強調自己軍種的需要,不去關注每個軍種都依賴其他軍種,自己軍種的開銷是從總數中減去的這個基本事實。過去幾個世紀的經驗業已表明,在陸地和海洋都尋求支配地位,會讓每一個想這樣做的國家壓力過大。英國之所以能夠壓倒競爭對手,在很大程度上是靠在自然條件幫助下,通過在自己能夠做到的地方去節省自己的力量,從而避免了這樣的過大壓力。現在,一個國家的力量必須遍布海上、陸地和空中,耗盡的風險就更大了。所以,要達到我們的目標,最重要的就是需要在海陸空三者之間做到最經濟的調節,在最有可行性的任何地方節省力量和資源的支出。
戰前英國海軍的規模,是按人們所知的「兩個大國的標準」(the Two-Power standard)來做的,在《華盛頓條約》(the Washington Treaty)(2)中,英國海軍的標準變為與最強大的外國海軍相等。戰後英國空軍的規模,至少在原則上是由鮑爾溫先生1923年闡明的原則所支配,它必須包括「一支國內防禦力量,對於一個其打擊範圍內包括我們的空中力量最強之國,這支防禦力量足以保護我們對付來自它的空中打擊」。
然而,要找到可以決定陸軍規模的標準就比較困難了。如同本書第9章提到的那樣,1937年5月,托馬斯·英斯基普爵士建議我就陸軍重組寫一篇論文——它成了霍爾-貝利沙先生改革的起點,當時對我而言,缺少原則已是越來越明顯了。我越是深入研究任何現存標準,我就越傾向於拿《亞他拿修信經》的進一步改編版來解說我的立場:「沒有三種費解,只有一種費解。」
作為這種探討的第一步,我盡力去找戰後陸軍重組並一直保持下來所依據的基礎是什麼。結果很明顯,這個重組並非依據任何科學計算來決定,只是戰後對戰前規模的回歸而已。
所以,第二步就是追溯戰前陸軍規模是怎樣確定的。這看來也僅僅是依據當時國內陸軍營的總數能夠構成多少個師(以當時歐洲的標準,12個營為一個師)而定。亨利·威爾遜爵士在參謀學院講話時,對這種並無任何原則來決定英國陸軍規模的現象作了調侃:「為什麼我們有6個師?天知道。誰關心?」這些師因國內有多少營而組建,以構成一支組織起來的遠征力量,這是霍爾丹1907年重組的一部分。
那麼,這些營的數量最初又是怎樣決定的呢?除了布爾戰爭之中和剛剛結束之後一些相對較小的增加之外,這可以回溯到1868—1874年的卡德韋爾重組。即使是那個時候,這也主要是依據那一時期的軍事力量規模而定——在拿破崙戰爭結束後的經濟浪潮中,英國軍事力量減少,隨後出現突然性增加而形成了這個規模。卡德韋爾的各種改革,主要關心提高陸軍的效率——他上任時發現陸軍缺少效率,要通過對當時已有軍事力量的節省開銷、砍掉多餘的重新調整來做到這一點。如同前面一章提到的那樣,他要糾正不成比例的海外軍事力量規模,從而形成國內的戰略儲備,這由正規陸軍20.2萬人的一半構成,同時將民兵力量升至10萬人,志願力量升至20萬人。這或許就是決定原則的一些蛛絲馬跡,因為這個總額大致與法國和平時期的陸軍規模相同,而法國當時是潛在的敵人。
卡德韋爾1869年1月提交給首相的這些建議,規劃出軍力的重新分配,海外部隊受此影響將節省24000人(英國殖民地的軍隊從5萬人減至26000人)。節省下來的兵力,一部分將用於增強國內力量,但即使如此,還是能夠淨節省11500人。在1869年的《陸軍估計》中,那一年海外兵員的實際減少是15173人,國內兵員從87500人增至92058人。
法德戰爭的危險,以及英國必須保衛比利時中立的緊急情況,就導致當時作出決定來增加陸軍2萬人,以提供一支用於保衛比利時中立的2萬人的遠征軍。
然而,卡德韋爾這個將國內營與海外營關聯起來的體系,卻產生了一個具有深遠影響的意外後果。因為這個體系意味著對海外駐防部隊的需要,從此以後就制約國內軍隊的規模乃至於構成形式。英國國內維持的部隊數量——或者是國土防守,或者是出征,都由所認定的印度和其他海外駐防部隊所需數量來決定。於是,無意之中就鼓勵了對海外需要的高估,從而證明國內軍隊數量的合理性。海外駐防職責所要求的部隊類型主要是步兵,這種需要也就妨礙了國內部隊符合戰爭趨勢地重新調整兵種比例。
我接下來的另一個探究點就是:不同兵種的比例是如何決定的。在這個問題上,看來也同樣是並不依據任何原則來確定。在卡德韋爾的改革中,英國陸軍的炮兵從180門炮增至336門炮。即使在那個時候,與拿破崙戰爭中的炮兵比例相比,即以每1000步兵有多少門炮來計算的這個炮兵比例,也是低得多的,它們的效力更是差得多。步兵步槍火力射程的增加,迫使炮兵必須離得很遠,以至於不能採用霰彈射擊;炮兵也因此被迫分散,減少了對目標的威脅。
卡德韋爾改革70年來,看來有理由期待這個比例隨著改變中的戰術條件而調整。然而,分析並沒有印證有過這種調整。那場世界大戰之後「重建」的英國陸軍,步兵營的數量大致與1870年時相同——把布爾戰爭時增加了的15個和霍爾丹解散了的8個考慮在內。1922年又解散了22個營,但這是基於省錢的考慮而不是戰術考慮。一個師有多少個營,也沒有變化;一個營有多少人,在這半個世紀中也大致沒變。
在那場世界大戰中,人們發現必須用200門大炮甚至更多來支持一個師的進攻,即使是這樣的炮兵規模也幾乎不夠用,除非還有其他手段如大量坦克或一場大霧,才能遏制防守一方的機關槍火力。然而,英國戰後卻縮小了炮兵規模,近來的增加也只達到一個師96門炮(野戰炮和中型炮)的規模。不過,由於一個師中的步槍單位由768個減少至432個,炮兵的有效規模要比96門炮這個數字所暗示的好得多。
從這個探究來看,有一點就變得很清楚了:陸軍的兵種比例有變化,但沒有重組,其組織沒有因陸軍戰術基礎上的根本性變革而相應調整。
顯然,首先是要增加火力的比例。不過,這還得考慮一個問題:恢復到世界大戰時的炮兵規模,這不僅受到費用上的制約,而且受制於彈藥的供應,尤其是機動作戰中的彈藥供應。在現代戰爭中,要有效使用一支龐大的步兵,就需要有大量的炮兵,這不僅涉及大量的費用,而且給我們的海上運輸和陸地運輸能力帶來了巨大壓力。我們的交通系統有可能遭受空中打擊,處在這種威脅之下,這種壓力就很嚴峻。任何軍隊的物資需求中,槍炮彈藥是最為昂貴的東西,也是運輸上最為沉重的負擔。
就我所能想到的而言,解決這個問題最為可行的辦法,就是減少我們那些師中步兵的比例,減至能在戰鬥中有效使用的數量,同時開發裝甲車輛和其他手段,能夠把輕型裝備運至前沿,這樣它們就能增加效能,從而降低對炮火支援的要求。除了步兵自己能夠使用的武器外,還出現了一個新的領域,可以更好地使用移動武器。
儘管戰爭中使用馬匹的騎兵規模一直在縮小,但騎兵(cavalry)(3)的比例長期以來一直穩定不變。在上次戰爭之後,我們的騎兵團從28個減少為20個;與此同時,由於建立了永久性的坦克兵,一種新形式的機動兵種就創建了。當時組建了4個坦克營,後來增至6個。快速坦克的發展,帶來了更廣闊的前景,裝甲戰鬥車輛有可能成為充分恢復騎兵歷史角色之充足的手段——他們的基本特點都是騎乘作戰。所以,騎兵近年來的機械化,以現代形式的採用,反過來為自己開啟了振興昔日力量的機會。這也提出了一個問題:功能本質上一致但卻分開的兩個兵種,是否還有必要維持下去?
總之,對這個問題的探討,導致我建議那些師還有那些營都應以一種較小的模式進行重組,增加火力比例,配備小型裝甲車輛來運送一定比例的步兵的布倫機槍(Bren gun)和迫擊炮;還要組建若干機動裝甲師,而不是當時計劃的那樣只建一個;騎兵要與皇家坦克兵團(the Royal Tank Corps)融合為一支機動裝甲部隊。
我提出這些研究結果的那篇論文,進一步指出「影響到陸軍角色的戰略條件,其改變是最大的」,使用陸軍的各個可能領域——用於英國自身的防守,用於大英帝國的防守,用於英國有義務在歐洲大陸進行的任何軍事行動,都出現了新的課題。
首先,來看英國國內的防守。上次戰爭的經驗已經表明,用海上力量來入侵一個國家,已變得困難得多了。儘管我們仍然用國內數量極大的部隊來防禦這種危險,但這種危險並未達到成熟條件——我們知道這樣的入侵企圖從來就沒有認真策划過。在今天的條件下,面對岸基飛機的力量,想派大量地面部隊登上守方海岸,要比過去任何時候都冒險得多。所以,減少防禦這種登陸的地面部隊數量,應該是合理的。
另一方面,空中力量的到來,帶來了英國城市和港口的新危險,空中力量今天的增長,它們的打擊造成英國國內毀壞和癱瘓的風險也一直在增加。要抵禦這個新危險,除了應對空襲的民防設施之外,還需要進一步增加英國的防空力量。已經轉變為執行此任務的兩個本土防衛軍的師,即使完成了他們的裝備,也不足以保護想讓他們去保護的那麼寬的地帶,他們的資源也沒有提供足夠的儲備。
我們還需要一支大而分布很好的軍力,以便在遭受空襲時的混亂條件下維持秩序和交通。處在那種可以預見、至少是很有可能的條件下,現有的警察力量和消防隊必定是遠遠不夠的。除了維持秩序和護送供應的被動職責外,可能還需要部隊來協助處理火災、清理公路和鐵路交通,恢復電報和電話通訊,等等。這些多重職責可能要用到國內的大量部隊——正規軍和本土防衛軍,尤其是戰爭爆發後的頭幾天。在和平時期,他們就應該為此做好準備並部署到位。
而且,考慮到這些工作的性質,還建議這些國內安全保障力量要包括較高比例的工程師和通訊兵部隊——要高於現有部隊中的比例。這樣的增加——至少是工程師的增加,也因現代戰爭趨勢而有必要,因為對於機械化部隊來說,障礙和毀壞是最有效的阻止手段,如果機械化部隊被派往海外,也需要有更多的修復資源相伴。
第二就是大英帝國的防守問題。從卡德韋爾重新分配軍力後至今,我們的責任大大擴展了,尤其是在中東。我們現在必須為埃及、蘇丹和巴勒斯坦提供防守。將1870年的英國海外駐防部隊規模與1937年時相比,可以看到大部分老地方都有明顯的規模縮減,比如馬耳他、直布羅陀、西印度群島和其他大西洋駐地,還有模里西斯和錫蘭。然而,我們後來在埃及、蘇丹和巴勒斯坦增加的義務,以及近來因新的戰略危險在中國和馬來亞越來越大的需要,這些駐防部隊又將這些縮減抵消了。即使如此,我們在海外維持的總兵力——印度除外,只達到了38000人,雖然高於1870年的26000人,但與所增加的必須防守的疆域和威脅到它們的那些力量相比,這個增長是非常溫和的。
幸運的是:我們在印度承擔的責任雖沒減少,但至少所冒的危險減少了。駐印英軍規模不縮小,就如同其他地方駐軍規模增加之少一樣,難以理解。經過印度兵變(the Indian Mutiny)(4)之後的重組,英國政府從東印度公司(the East India Company)接管了統治,駐印兵力的總數為英軍62000人和當地士兵125000人。處在那些痛苦回憶的影響之下,很自然地,英國軍隊必須保持很大規模。隨後,與阿富汗人的那些戰爭,以及長期以來對俄國人入侵的內在擔憂,為維持甚至是增加這種駐軍規模提供了理由。然而,考慮到維持入侵軍隊所需要的交通運輸,以及空軍力量對他們的威脅,尤其是當他們還必須穿越山區時,現在就很難再說有什麼真正的入侵風險了。很多高級軍官長期以來私下都承認,對俄國入侵的擔憂只是奇怪幻想,他們也承認,這作為一個論點,有助於在緊縮年代還能維持國內軍隊的規模,因為國內部隊的規模與所說的印度所需軍力規模掛鉤。
在我們要對維持印度國內秩序負很大責任的同時,鐵路運輸的改進、汽車運輸的發展、空中運輸的到來,也增加了駐印部隊的機動性。就印度國內安全而言,節省時間就意味著減少麻煩。最初的火花爆響,就有一支人數不多的部隊抵達現場,可能會避免一場大部隊姍姍來遲都難以撲滅的大火。
目前在印度的實際兵力為英軍57000人,印軍159000人,印度邊防部隊19000人,(英國)輔助部隊33000人,還有印度本土防衛軍19000人。單就數量而言,這比起上個世紀更為困難條件下人們認為需要的兵力來,已是更大的保險了。考慮到改變了的條件,以及其他地方新的需要,陸軍中有比例如此之高的英軍部署在印度就顯得不合理了,除非將此視為大英帝國為中東和遠東所準備的戰略儲備的很大一部分。
如果有戰爭到來,埃及的軍力被認為是不足的。然而,考慮到緊急情況出現後派遣部隊穿過地中海去增援會遇到的困難,埃及軍力在和平時期的規模就很難被認為是足夠的。在埃及或巴勒斯坦增加常備軍力,還有一個理由:比起英國國內能找到的地方來,這片地方為機械化部隊提供了適宜得多的訓練場地。巴勒斯坦的軍力,對付那裡出現的麻煩是不夠的,用於它的防禦也不夠,增加駐防部隊看來很有必要。在賽普勒斯,現在看來也有必要駐防了。由於義大利的東非帝國的發展,駐蘇丹的軍力也很難被認為是足夠了。
就中東這些地方的防守——有著那麼長的邊界和大片沙漠——而言,看來現代快速部隊比步兵更有價值,而且所需要的兵力也少得多——從軍力和金錢的節約來看,這也是很重要的一點。我提出建議,對這些地方的駐防部隊,以及一旦事發就會派去的快速部隊與步兵的比例作根本調整,理由是很充足的。
緊急情況下對海外駐防部隊的增援,這個問題也出現了一些變化。早在1844年,當時的陸軍大臣格雷勳爵(Lord Grey)就指出:由於汽船的發展,加快了大英帝國內部的增援速度,所以就可以減少殖民地的常備駐防部隊,代之以保持國內較大戰略儲備力量,可以在需要的時候派到需要的地方。從那以後,數十年來海上運輸進展的加速,直到霍爾丹時代,仍然支持這樣的做法。不過,由於新的干擾危險——這首先是因潛艇的發展而來,然後是飛機,尤其是在地中海這樣的狹窄海洋,這已經變得複雜了。「由於地中海通道特別容易受阻,把大英帝國戰略儲備力量的一部分,以及它的補給來源,放置在地中海以東的地方,這看來是可取的。」
另一方面,現代軍事條件的主要發展,傾向於減輕大英帝國防禦的任務。機關槍增加了駐防部隊抵擋入侵的火力,增加了對地方民眾反叛因素的優勢。汽車運輸使得部隊可以被快得多地運到出事地區,所以在戰略層面就等於增加了駐防部隊的規模。對我而言,這些發展看來有利於建立區域性戰略儲備力量的措施,而不是增加駐地的駐防部隊。我們應該在中東去建立這樣一支區域性儲備力量,再從部分駐印軍力中發展出來一支——用適於此目的的那一部分軍力。
最後,是我們的歐陸承諾。除了我們可以用自己海上力量和空中力量來提供的幫助之外,再考慮派遣一支陸軍部隊前往歐陸,這是否明智呢?朝海外派遣這樣一支力量,並且維持下去,這樣做的困難和危險,因空中力量的到來和飛機航程的不斷擴展而無限增加了。不僅僅是海上通道,還有港口,以及軍隊補給運輸和前線輸送必須依賴的鐵路和公路,現在都暴露在空中打擊的新威脅之下。軍隊規模越大,這種風險就越大。
與此同時,由於地面戰爭戰術條件的變化,這樣一種陸地支援的必要性也變得更可質疑了。防守對進攻的優勢,在很大程度上因機關槍的發展再加上帶刺鐵絲網和塹壕而建立起來,較之上次戰爭,從近來的戰爭情況看,這種優勢似乎更為突出了。機械化看來也進一步增強了守方而不是攻方的力量。一張難以突破的火力網,以及在敵人推進道路上設置的障礙和進行毀壞的手段,現在都能夠更快地運到受威脅地點。
而且,任何較大的陸地投入,我們軍隊因此目的而來的任何數量增加,都不可避免地會吸納我們可用於海上和空中力量的最大投入。機械之力,而不是人力,才是現代戰爭中成功的決定條件。一個國家的生產資源並不是無限的,一個軍種所吸納的那一部分,不管多少,都要犧牲其他軍種的可用資源。而且,這也會間接地分散力量。「與我們在海外使用兵力的比例相配,也要增加相應比例的海軍和空軍,以護送、保衛和協助它們的行動。」
為英國防守和大英帝國防守提供地面力量,這是基本的需要,只要這些力量沒有超過能夠履行這些職責的最低限度,它們的花費就值得從我們對海上力量和空中力量的投入中分走。然而,從防守作為一個整體來看,這個方面的任何過度都可能成為一種危險。這不僅必然會奪走發展海空領域至關重要之優勢的資源,而且會把戰艦和飛機轉變為履行實際上是次一等的職責——保護地面力量,保護它們的運送,保護它們的補給。我提出,這樣的思考對一個問題有直接的影響:在使用我們的海上力量和空中力量的同時,我們還能在多大程度上用陸軍來幫助大陸盟友?必須維持足夠的地面力量用於英國和大英帝國的防守,維持任何超越這個職責的東西,尤其是用於歐洲大陸,在目前的條件下是過高的期待,甚至是一種潛在的危險要求。只有在一種情況下才能這樣做,那就是法國面對敵方極大的地面力量優勢,它的力量無法做到自我防禦。就目前情況而言,法國的那些鄰國尚不可能獲得它們所需要的這種力量優勢。如果法國放走了自己的東部盟友,同時又讓西班牙成為德國和義大利戰略利益的馬前卒,因此而被隔離,那麼這種危險就會出現。只要西方大國支持集體安全體系,就沒有真正的理由來擔心法國的安全,或者是認為英國必須派出大量地面力量增援。所以,我們必須堅持一個原則——對我們而言,這是唯一的安全原則:我們維持的地面力量,不要超過合理計算出來的應對大英帝國防守上重大意外事件所需要的程度,如果重大意外事件同時發生,向法國提供的任何地面力量支援,也要依這些重大意外事件中某些的出現而定。這種支援也要來自英帝國防守的軍力剩餘,而不是為此而維持額外的專門軍力。
對於海外增援這另一種角色,上述限制因素也會影響到一個問題:哪類部隊最為適宜?令人高興的是,中東的現代需要正好適於派到大陸去協助盟友地面力量的那種有限軍力。
對於這類國家擁有的普通師的數量而言,我們以步兵方式派出的部隊只能是一個很小的增加。然而,由於財政和傳統的限制,一個盟友不大可能擁有很高比例的全機械化師。所以,我們以這種兵力貢獻所起的作用,就可能遠遠超過它的數量所暗示的。比如,1914年8月,有4個英國師被派到了法國,但這只是用來對付入侵者的兵力的6%,而2個裝甲機動師卻為法國的這種兵力增加了66%。它們是一種無價的反擊資產和阻止敵人突破的應對保險。它們將高度的機動性、集中的火力與人員的節省結合起來了,一個師所需人員僅僅是13000人左右。即使這個數字,也是當下觀念所言,並非實際需要,一個組織得很科學的機械化師,4000人應該就夠了。大量兵員的減省,會簡化將他們運送過海的問題,海上通道和港口受空襲威脅下的海外部隊維持問題也簡化了。
如果我們要做到力量的真正節省——只有這樣才可能保證我們比任何潛在敵人都更能堅持到底,那麼陸軍的構成就要符合新的防守條件,陸軍的規模不能超過大英帝國防守的需要。「在任何對力量的考驗中,一個國家承受壓力的能力不僅取決於其資源的多少,還取決於其資源分布的經濟。我們至少應該吸取這個教訓。在過去幾個世紀中,我們的敵人想在陸地和海上都尋求勝利,處在這種雙重壓力之下它們屢屢失敗。我們因我們地理環境的幸運而受益,能夠集中優勢於一個方面而節省我們的力量。今天,空中力量的發展迫使國家資源必須在海陸空三個方面分配,這就加劇了壓力過大的風險。在這三個方面的需要之間找到最經濟的調控,在我們最能承受得起的地方限制我們的投入,這樣做就更有道理了。」
「由於英帝國的地理環境,作為一個整體,指導其防守的原則,應該是維持一支最低必要限度的陸軍,以便開發海上和空中的最大可能性。」所以,就陸軍而言,我們必須確定它的基本職責是什麼,這些職責的先後順序是什麼。這需要對陸軍的作用進行透徹的重新審視。這樣,我們才能去調整陸軍的組織和分布,以最有效和最經濟的措施來適應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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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這是基督教會四大正統信仰告白之一,由亞他那修根據以前的信經及奧古斯丁的《論三位一體》寫成,是第一個闡述三位一體教義的信經。——譯者注
(2)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各海軍強國都設計了規模和火力更強大的戰列艦。由於戰列艦的建造和維護費用極其高昂,這種耗費高昂的軍備競賽在戰爭結束後成為沉重的財政負擔。1922年華盛頓會議期間,美國、英國、日本、法國和義大利五個海軍強國簽訂了《限制海軍軍備條約》。——譯者注
(3) cavalry一詞兼有騎兵和裝甲兵之義,20世紀前期出現了由騎兵到裝甲兵的進化,但用詞未變。本書中此詞的使用,有時指裝甲兵,有時指騎兵,有時指既有騎兵又出現了裝甲兵的混合狀態。——譯者注
(4) 1850年,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僱傭軍「西帕衣團」中,印度士兵攻擊英國軍官引發兵變。此次兵變最直接的結果是莫臥兒帝國終結,英國政府也撤銷了東印度公司的管理體制,改由英國政府直接統治印度。——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