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典 · 印典卷三

朱象賢 《印典》
長洲朱象賢撰 賚予 印為示信之物,所系非輕,故古今封拜之所及,命令之所出,非此莫憑。令考歷代帝王賜授大略,題為賚予,以標鄭重。授印說吳,淮南子人間訓:衛君朝吳,吳王囚之,欲流之于海。魯君曰:吾欲免之而不能,為奈何?仲尼曰:若欲免乏,請子貢行。魯君召子貢,授之將軍之印,斂躬而行。受印約從,戰國策:蘇秦見說趙王於華屋之下,趙王大說,封為武安君,授相印。賜印擊楚,漢書彭越傳:漢元年秋,賜將軍印,使下濟陰以擊楚。立王受印,吳王濞傳:立濞於沛為吳王。已拜受印,高祖召濞相之曰:若狀有反相,天下同姓一家,慎無反。賜令尹印,陳勝傳:勝使賜田臧楚令尹印,使為上將。田臧乃使諸將李歸等守滎陽城,自以精兵西迎秦軍於敖倉。懷思送印,東平王蒼傳:永平十一年正月來朝,月余還國。明帝懷思,乃遣使手詔國中傳曰:日者問東平王處家何等最樂?王言為善最樂,其言甚大。令送列侯印十九枚,諸子年五歲已上能趨拜者,皆令帶之。 賜印擊吳 漢景帝賜汝南王以將軍印擊吳。 賜璽賜印 南粵傳:高皇帝賜臣佗璽,以為南粵王,賜其丞相銀印。 陸賈傳:天子憐百姓勞苦,遣臣授君王印符通使,君王宜北面稱臣。 賜匈奴璽 文獻通考:宣帝時,始賜匈奴單于印璽,與天子同。又,建武二十六年,賜南匈奴黃金璽盩?綬。 史:漢光武賜莎車王賢西域都護印綬。 賜烏孫印 烏孫傳:漢都護韓宣奏烏孫大吏、大祿、大監,賜金印紫綬。 又西域傳:烏孫公主侍者馮嫽,常持漢節為公主使,行賞賜於城郭諸國敬信之,號曰馮夫人。為烏孫右大將軍妻。右大將軍與烏就屠相愛,都護鄭吉使馮夫人乘錦車持節,詔烏就屠為小昆彌,賜印綬也。 通經賜印 後漢書:崔駰曾祖母師氏,能通孝經、百家之言,王莽賜號儀成夫人,金印紫綬,文軒丹轂,顯於新室之世。 請賜印綬 東觀漢記:諸王當歸國,詔書選三署郎補王家長史,除第五倫為淮陽王長史。但輩除者多,印綬皆假。倫請於王,王賜之印綬。 改授金璽 魏志:天子使魏公位在諸侯王上,改授金璽赤綬。 印封倭王文獻通考:魏景初二年,既平公孫氏,倭女王遣大夫難升米等詣郡,求詣天子朝獻。太守送詣都,乃以金印紫綬封為親魏倭王。 賜刺史印王隱晉書:帝賜涼州刺史張駿金印文袍。 賜學士印翰林志:晉開運中,賜學士院書詔金印一。 加章就謁晉書:虞潭母亦拜為武昌侯太夫人,加金章紫綬。潭立養堂於家,王導以下皆就拜謁。 策賜蜜印又山濤傳:策賜司徒蜜印紫綬,侍中貂蟬,新伯蜜印朱綬。卒贈金章。王導妻卒,贈金章紫綬。 詔假印綬。太始六年,詔太傅壽光公鄭沖、太保華陵公何曾,皆假夫人、庶子印綬,食本秩三分之一,皆如郡公侯比。 佩假侯印。晉永安起居註:太康四年,有司奏鄯善國遣子元英入侍,以英為騎都尉,佩假歸義侯印,青、紫綬各一具。 賜印紏繩。唐元和十三年,賜六軍辟仗使印。辟仗便如方鎮之監軍,無印。及張奉國等得罪,至是始賜印,得紏繩軍政,事任專達矣。 賜外夷印。唐會要:貞元十年,詔賜南詔蠻異牟尋鑄印一,用黃金銀為窠,其文曰貞元冊南詔印。 契丹傳:至德、寶應間朝獻,天子惡其外附回鶻,不復官爵。會昌二年,回鶻破契丹酋屈戍,始復入附,拜雲麾將軍、右武衛將軍。於是幽州節度使張仲武為易回鶻所與舊印,賜唐新印,曰奉國契丹之印。 曲賜金印。 吳越世家:唐莊宗入洛,吳越王鏐復修職貢於唐,並厚獻以賂權要,求金印、玉冊。上下其議於有司,有司言:故事,惟天子用玉冊,王公皆用竹。唐主曲從其請,竟以玉冊、金印賜之。 賜皇帝寶 文獻通考:宋太宗以玉寶二鈕,賜太祖之子德芳,其文曰皇帝信寶。至孫從式上之。 賜諸王等印 淳化五年,賜諸王印章。 至道元年,鑄左右春坊印。 紹興三十二年,鑄皇子鄧、慶、恭三王印。 續文獻通考:寶祐二年,詔皇太子忠王授崇寧節度使忠王之印。 景定三年,以李壇效順,賜金鍍銀印二。 賜公主駙馬印 續文獻通考:元世祖中統四年,給公主符印。 至元四年,賜跗馬不花銀印。 大德十年,賜駙馬濮陽王金印。 賜諸王印 至元四年,封皇子忽哥赤為雲南王,賜?鈕金鍍銀印。 五年,封諸王習怯吉為河南王,賜?鈕金印。 六年,賜諸王與魯赤?鈕金鍍銀印。 十四年,改安西王傳銅印為銀印。 二十一年,封皇子為鎮南王,賜塗金銀印。 三十二年,賜皇子愛牙赤銀印。 二十五年,賜雲南王塗金?鈕印。 二十七年,封皇孫為梁王,賜金印。 成宗大德三年,封藥木忽而為定遠王,賜金印。 八年,封皇侄海山為懷寧王,賜金印。 九年,封孛羅為鎮寧王,賜金印。 武宗至大二年,諸王禿滿進所藏太宗玉璽,封禿滿為陽翟王,賜金印。又鑄金印賜句容郡王。 賜給諸官印 元世祖中統九年,詔札魯忽赤乃太祖開創之始所置,位在百司上,其賜銀印。 三十一年,時成宗未改元。以范文虎監後通惠河,給二品銀印。 仁宗延祐元年,升司天台為司天監,秩正三品,賜銀印。 二年,詔遣宣撫司問民疾苦,黜陟官吏,並給銀印。又,改給各道廉訪司銀印。 四年,升蒙古國子監秩正三品,賜銀印。 文宗天曆元年,給殿中侍御史及冀寧路印。凡內外百司印因兵而失者,令中書如品秩鑄給之。 二年,立宮相都總管府,秩正三品,給銀印。 賜玉押印 順帝至元七年,詔左右丞相、平章、樞密知院、御史大夫得賜玉押字印,余官不與。 賜方士印 元世祖征方外士丘處機至京師,為立其教,賜金印章。漢張道陵之後,世守其法。元封其後為真人,給以銀印,視三品。 文宗至順元年,鑄黃金神仙符命印,賜掌金真教道士苗道一。 賜皇后印 續文獻通考:明高皇帝賜中宮皇后白玉印,方一寸二分,曰厚載之記。 賜太子印 又高皇帝賜懿文太子白玉方印,一寸二分,曰大本堂記。 文皇帝賜仁廟玉押,曰人主中正。仁廟即位時,宣廟方為皇太孫,復舉以授之,命印識章奏。 賜大臣印記 明仁宗賜蹇義、夏原吉、楊士奇、黃淮、楊榮、金幼孜印記,其文俱繩愆糾繆。而蹇義又有蹇忠貞,楊士奇又有楊貞一之印。 宣宗賜蹇義曰忠厚寬弘、夏原吉曰含弘貞靜、楊士奇曰清方貞一、楊榮曰方直剛正、胡濙曰清和恭靖又文恭世家、吳中曰和敏詳達,各印記。 景帝賜胡濙曰忠良惟篤、王文曰忠誠匪懈、衍聖公孔弘緒曰謹禮崇德各印記。 世宗賜楊一清曰耆德忠正,又繩愆糾違、張孚敬曰忠良貞一,又繩愆弼違,又別記永嘉張茂恭、桂萼曰忠誠靜慎,又繩愆匡違、李時曰忠敏安慎、費宏曰舊輔元臣、夏言曰學博才優、顧鼎臣曰經諱首選、翟鑾曰清謹學士,又繩愆輔德、方獻夫曰忠誠狶諒、嚴嵩曰忠勤敏達、仇鸞曰翔卿各印記。其時郭勛亦有賜印,文字未詳。 萬曆間,以少師張居正乞歸葬,范銀為圖書賜之,俾馳傳密封言事,文曰帝賚忠良。嘉靖間,顧鼎臣居守,用牙刻關防賜之。 賜太監印記 明宣宗賜太監金英、范弘各銀記,又賜王御、周瑾銀記四,曰忠肝義膽、曰金貂貴客、曰忠誠自勵、曰心跡雙清。憲宗賜司禮覃昌牙記二,曰忠誠不怠、曰謙亨忠敬,銀記一,日才華明敏,石記一,曰補袞宣化。世宗賜司禮張佐銀記四,曰集謀補德、曰端忠誠慎、曰輔忠、曰勵忠;司禮麥福銀記一,曰恭勤端慎。蓋中貴得之不難,此外不能盡悉。 賜方士印 明憲宗賜方士李孜省銀圖書二,曰妙悟通玄、曰忠貞和直,得密封言事。又賜鄧常恩圖書一,曰橐籥陰陽,蕭崇一圖書二,曰至真玄妙、曰丹霞歲月。世宗賜真人邵元節白玉印,文曰闡教護國,烏玉印,又曰太和子。又賜真人陶仲文白玉印,文曰凌虛子,烏玉印,又曰林隱,銀記曰秉一保國。流傳 人隨時往,心思手澤,後豈易見?凡有遺存,固宜以異寶目之也。至於璽印為用,專以文字較優他玩,幸得留於後世,安可忽而置之?爰稽記載,用志流傳。 奉上遺璽 文獻通考:王莽篡位,盜劫玉璽。莽敗時,帶璽綬避火於漸台。商人杜吳殺莽取綬,不知取璽。公賓就見綬,問所在,乃斬莽首,並璽與王憲。憲得,無所送。又自乘天子車輦。更始將李松入長安,斬憲送璽,詣宛上更始。更始復奉赤眉。赤眉立劉盆子。建武三年,盆子敗,璽還光武。 探井得璽 漢靈帝時,董卓作亂,天子北幸河上,六璽不自隨,掌璽者投於井中。孫堅從桂陽入討董卓,時已焚燒洛邑,徙都長安。堅軍於城南,井中有五色氣,軍人莫敢汲。堅使人探井,得漢傳國玉璽,方四寸,上鈕盤五螭,螭上一角缺。袁紹有僭盜意,乃拘堅妻,逼求之。紹敗,璽還漢。 鋤園得印後漢紀:桓帝時,沛國戴翼鋤園得黃金印。 營廟得璽魏志:太和元年,甄豫初營宗廟,掘地得玉璽,方一寸九分,其文曰天子羨思慈親,明帝為之改容。 成都玉印又咸熙元年,鎮西將軍衛瓘上雍州兵於成都縣,得碧玉印章一,印文似成信字,依周成王歸禾之義,宣示百官。相國府得印改年。吳志:孫皓天冊元年,吳郡言掘得有印,長一寸,廣三分,上刻有年月字。於是改年,大赦。發塳得印。嬰齊墓在番禺,佗子也。孫權廢其塳,得玉匣、珠襦,金印三十六,皇帝璽三,龍劍三,劍各刻有文,曰純鉤、干將、莫耶。 繭玉出漢水。蜀志:太傅許靖等上言先主曰:前關羽圍於樊、襄陽,襄陽男子張嘉、王休獻玉璽。璽潛漢水,伏於困泉,暉景燭燿,靈光徹天。夫漢者,高祖本所起定天下之國號也。大王襲先帝軌跡,興於漢中也。令天子玉璽神光見。璽出襄陽漢水之末,明大王承其下流,授與以天子位,瑞命符應,非人力所致。 墾地得爾玉。晉紀:建武元年,江寧縣民虞迪墾地,得白玉麟鈕璽一以獻,文曰:長壽萬年。刺史奉璽。玉璽譜:雍州璽者,晉雍州刺史郗恢表慕容永稱藩,奉爾玉,方六寸,厚三寸,上蟠螭為鼻,合高四寸六分,四邊龜文,下有八字,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壽昌。鳥篆隱起,巧麗驚絕,是慕容所制。原其所由,未詳厥始。 得爾玉,懷還晉。中興書:戴施得璽,陰懷還南。王彪之議:未詳傳國璽造創之始。然歷代以來,及太始之初,揖遜禪位,以茲相授,故是傳國之守器也。始得之,宜慶賀。文獻通考:傳國璽,魏以禪晉。趙王倫篡位,使義王王威就惠帝取之,帝不與,強奪之。晉帝永嘉五年,王彌入洛陽,執懷帝及傳國璽詣劉曜。後為石勒所並,璽復屬勒,刻一邊云:天命石氏,此題令不存。勒為冉閔所滅,此璽屬閔。閔敗,璽存閔大將軍蔣干。晉鎮西將軍謝尚遣督護何融至,購賞得之,以晉穆帝永和八年還江南。晉元帝東渡,歷數帝,無玉璽,北人皆雲司馬家白板天子。 淮水得璽中興書:義熙十二年,左衛兵陳陽於府事前淮水中得璽,其文曰:王者不隱其過,則玉璧見。璧亦璽也。 遣送玉璽 晉書載記:石李龍克上邽,遣主簿趙封送傳國玉璽、太子玉璽各一于勒。 石闕得璽 石勒別傳:韓強在長城縣西山岩石闕中得玄璽一所,方四寸,厚二寸,石虎以為縣瑞。 治第得璽 五代史蜀世家:田令孜為監軍,盜傳國璽而埋之於庭。永和二年,尚食使歐陽柔治令孜故第,穿地得之,以獻。 棄爾玉草間 文獻通考:梁末侯景之敗也,以傳國璽自隨,使其侍中兼平原太守趙思賢掌之,曰:若我死,宜沉於江,勿令江南吳兒復得之。思賢自京口濟江遇盜,從者棄之草間,至廣陵,以告郭元建。元建取之,以與辛術,送之至鄴。 汾水得璽 崔鴻十六國春秋前趙錄:河瑞元年,汾水中得玉璽,文曰有新保之,蓋王莽璽也。獻者因增深海光三字,淵以為己瑞,大赦。 龍門得璽 趙書:劉曜於龍門河水中得一玉璽,文曰克壽永昌。曜以為天錫劍璽,齋九日而受。 澗中得璽 前涼錄:張寔元年,蘭池趙嬰上言,於青澗水中得一玉璽,鉗鈕,光照水外,文曰皇帝璽。群僚上賀。寔曰:何忽有此言?乃送之於京師。 子闐玉印北史祖瑩傳:孝昌中,廣平王第掘得古玉印,敕瑩與李琰之辨之。瑩曰:此于闐國玉印,晉太康中所獻。乃以墨塗觀之,果然。時稱其博物。 槐里獲爾玉北史魏文帝紀:大統三年春二月,槐里獲神璽,大赦。 璽投佛寺唐六典:侯景敗,璽為將侯子監所盜,走江東,懼追兵至,投諸佛寺,為棲霞寺僧得之。 右將軍印右將軍會稽內史銅印,斗鈕中空,刻文兩面,合漢丁為之者,中央文朽處乃丁柄穿食小點。晉永和八年,王羲之自護軍右將軍代王述為會稽內史,此其印也。唐貞觀四年,虞世南書孔子廟碑成,刻石,以拓本進呈,太宗嘉愛,以此印賜之爾。 玉粥鬲之市。通鑑:黃巢破長安,魏州僧傳真得傳國璽,以為常玉,將鬻之市,或識之曰:此傳國璽也。莊宗入魏,傳真詣行台獻之。 巧工司馬印,鶴岑隨筆:臨淄縣人耕地,得巧工司馬印。考諸史傳,皆無此官,惟趙德夫金石錄載偽趙建武元年西門豹殿基記,有巧工司馬臣張由等監。蓋此官獨偽趙有之,印即此時物耳。 咸陽得璽。 文獻通考:哲宗紹聖三年,咸陽縣民段義?地得古玉印,光照滿室。四年上之,詔禮部御史台以下參驗。五年,翰林承旨蔡京及講議玉璽官十三員奏:按所獻玉璽,色綠如藍,溫潤而澤,其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其背螭鈕五盤,鈕間有小竅,用以貫組。又得玉螭一,首白如膏,其背亦螭鈕五盤,鈕間亦有貫組小竅,其面無文,與璽大小相合。篆文工作,皆非近世所為。臣等以歷代正史考之,爾之文曰皇帝壽昌者,晉璽也;曰受命於天者,後魏璽也;有德者昌,唐璽也;惟德允昌,石晉璽也;則既壽永昌者,秦爾至可知。其玉乃藍田之色,其篆與李斯小篆體合,非漢以後所作明矣。漢晉以來,得寶鼎瑞物,猶告廟改元,肆眚上壽,況傳國之器乎?禮官言:五月朔,故事當大朝會,宜就受寶,依上尊號寶冊儀,有司豫制沿寶法物,並寶進入,俟降出,權於寶堂安奉。前三日,差官奏告天地、宗廟、社稷。前一日,帝齋於內殿。翼日,帝服通天冠,御大慶殿,降坐受寶,群臣上壽稱賀,上獻爾玉寶。文獻通考:宋高宗開大元帥府,謝克家以玉璽來上,文曰大宋受命之寶。上見之慟哭,命汪伯彥司之。寧宗嘉定十四年十一月,京東河北節制司繳進北方大將撲鹿花所獻皇帝恭膺天命之寶,並元符三年御府寶圖一冊。 朱勝私印宋史:建炎元年,朱勝非夜防城,見南門外火光燭地,掘之得銅印,文曰朱勝私印。火爍金,金所畏也。後拜相。 壽亭侯印容齋筆記:荊門玉泉關將軍廟中有壽亭侯印一鈕,其上大環徑四寸,下連四環,皆繫於印上。相傳紹興中,洞庭漁者得之,入於潭府,以為關雲長封漢壽亭侯,此其故物也,故以歸之廟中。南雄守黃兌見臨川興聖院僧惠通印圖形,為作記。而復州寶相院又以建炎二年,因伐木,于山門大樹下土中深四尺余,得此印,其環並背俱有文,雲漢建安二十年壽亭侯印。今留於左藏庫。邵州守黃沃叔啟,慶元二年,復買一鈕於郡人張氏,其文正同,只欠五系環耳。予以謂皆非真漢物,且漢壽乃亭名,既以封雲長,不應去漢字。又其大比他漢印幾倍之,聞嘉興王仲言亦有其一。侯印一而已,安得有四?雲長以四年受封,當即刻印,下應在二十年,尤非也。是特後人為之,以奉廟祭,其數必多。今流落人間者,尚如此也。 校尉印 僧贊寧要言:近獲龜鈕銅印,僅寸,其文校尉之印章作三行篆,前兩行皆二字,第三行單章,字細之,令長稱副前二行。思軒先生曰:此印與五字制甚合,必漢物也。 陰陽字印 江休復嘉祐雜誌:陶蔡河獲一玉印,篆文不同,成陰陽字。 上傳國璽 續文獻通考:遼自遙輦氏之世,受印於回鶻,至耶瀾可汗請印於唐,武宗始賜奉國契丹印。太祖神冊元年,梁幽州刺史來歸,詔賜印綬。是時,太祖受位遙輦十年矣。會同九年,太宗伐晉,末帝表上傳國寶。 按:傳國璽,秦始皇作,唐更名承天寶,後遂亡失。晉亡歸遼。自三國以來,僭偽諸國摸擬私制,歷代府庫所藏不一,莫辨真偽。聖宗開泰十年,馳驛取石晉所上玉璽於中京。興宗重熙七年,以有傳國寶者為正統賦試進士。天祚保大二年,遼主延禧殺其子晉王敖盧斡,遂走雲中,遺玉璽於桑乾河,獲宋、遼寶。又金太宗天會三年三月,斡魯獻傳國寶。時獲於遼者,玉寶四, 金寶二。 玉者: 通天萬歲之璽一, 受天明命惟德乃昌之寶一,皆方二寸; 嗣聖寶一,又一御封,未辨印文。 金者: 御前之寶一, 書詔之寶一。 前寶,金初用之。獲於宋者,玉寶十五, 金寶七,印一, 金塗銀寶五。 玉者: 受命寶一,咸陽所得,三寸六分,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相傳為秦爾也,白玉盤螭鈕; 傳國寶一,螭鈕,二玉,並碧色; 鎮國寶一,文曰承天休,延萬億,永無極。又受命寶一,文日受命於天,既壽永昌。 天子之寶一, 天子信寶一, 夭子行寶二, 皇帝之寶一, 皇帝信寶一, 聖帝行寶一, 呈帝恭膺天命之寶二,皆四寸八分,螭鈕。 御書之寶一,一龍鈕,一螭鈕。 宣和御筆之寶一,螭鈕金者天下同文之寶二,龍鈕。 御前之寶二, 御書之寶一, 宣和殿寶一, 皇后之寶一, 皇太子寶一,龜鈕印者, 皇太子妃印龜鈕金塗銀者。 皇帝欽崇國祀之寶一, 天下合同之寶二, 御前之寶三, 御前錫賜之寶一, 書詔之寶一。外有宋內府圖書之印一, 御書三, 御筆一, 御畫一, 御書玉寶一, 天子萬年一, 天於萬壽一, 龜龍上珍一, 河洛元瑞二, 雲漢之章一, 奎壁之文一, 華國之瑞一, 大觀中秘一, 大覲寶篆一, 政和一, 宣和三, 宣和御覽一, 宣和中秘一, 宣利殿制一, 宣知大寶一, 宣和書寶二, 宣和畫寶一, 常樂未央一, 古文二, 封共三十五面,並玉封字一。御畫一,二面,並瑪瑙。 政和御筆一,系水晶山。 山爾玉粥鬲之續文獻通考:元至元十三年,孟祺以故宋金玉寶及牌印來上,命太府監收之。至三十年,木華黎曾孫碩德已死而貧,其妻出玉爾一鬻之。或以告御史中丞崔彧,彧召秘書監丞楊桓辨其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為歷代傳國璽,遂獻之。丘瓊山曰:此印得之故相之家。楊桓考證以為秦璽。按璽在漢為元後所擲,角有微缺,魏文帝刻其旁曰魏受漢傳國之璽。今此印非秦所制者明甚,疑即宋元符所得於咸陽民家者也。 金關印 法書考:金關封完銅印,輪鈕,兩面皆有文,如漢鏡銘。 繡衣執法大夫印 盛熙明法書考:繡衣執法大夫銅印,龜鈕,得之淮陰,字畫微漫,大夫字如嶧山碑。 法倉印 又:古銅倉印甚薄,令其長而二之,隆其中一段,比印身倍厚為鈕,色如碧玉,鈕左一淺竅不透。按太倉令丞,漢制主受郡國漕谷。 楷字印 又南徐司馬之印,銅鑄,銳鈕。桓溫嘗引袁高為南徐同馬,此即是也。印製與漢不類,蓋晉物也。然文乃楷書順字。或謂古者官印皆佩於身,印作楷字,須順文讀之,所貴一見易讀。若是反字,惟可以印用,但擾攘時印賜臣下,貴順忘反,非若篆文反順皆可讀也。 劉勝印 又劉勝私印,銅鑄,瓦鈕,鈕上作鈕,鈕中穿一小印,鈕上見一珠,下覆盆,可轉不可出。勝,東漢人,見杜密傳。予得古銅章,內亦有劉勝私印,前行劉勝二字作白文,次行私印二字作朱文,龜鈕,子母式,與前不同。 周惡夫印 初潭集:人有獲玉印,文曰周惡夫印,遺劉原父。原曰:漢條侯印尚存於今耶?或疑之,原曰:古惡、亞二字通用。史記盧綰之孫他人封亞谷侯,而漢書作惡谷是矣。聞者服其博學。 二十字印 鶴岑隨筆:余見古銅印一枚,鼻鈕,約方三分,作白文,曰:伊寬私記,宜身至前。迫事母閒,願君自發,封完印信。凡二十字,青綠溫潤,疑是六朝物。 得印名子 又至正間,陸友仁得古銅印一枚,文曰陸定之印,即名其子,而字之曰仲安。 濬河得印 野航漫錄:都憲河間張汝器,弘治間奉敕開濬漕河,於揚州揚子橋得舊印四枚,皆盤螭鈕。其文一壽亭侯印,一鎮江府御前駐札都統制印,一鄂州管內觀察使印,一都巡檢使之印。進子朝惟壽亭侯知為關公,余不知為何時物。時程篁墩過淮陰,張以是質之,程曰:史稱韓世忠嘗為鎮江府御前駐札都統制,岳武穆嘗為管內觀察使,此二印蓋宋物。都巡檢亦宋官,主捕賊,以守臣兼領。今不注其職守所在,莫知為誰也。 名同古印 徐元懋云:予家藏古銅印,有一龜鈕者,其文曰子實,古且拙,意其為漢物也。嘉定一友潘士英,字子實,以此贈之。吾蘇劉尚書纓號鐵柯,杜御史啟偶得一古印,亦曰鐵柯,因以贈之,往往有相同者。 泥印周減齋云:金陵一老友以泥印贈予,雲其祖曾給事海忠介公故物也。其質以黃泥為之,略煆以火,文曰掌風化之官。 壽亭侯印宋漫堂云:大內有古銅印,方一寸,連環鈕四,刻壽亭侯印朱文四字,翡翠燦然,傍有痕,似嵌寶玉取去者。先文康嘗取一紙寶玩之。此印流傳不一,詳容齋四筆。龍神印又今戊申歲,京師正陽門挑濬御河,得玉印如升,篆文,人不能識。禮部出榜訪問,並原印印其後,數十日無辨之者。少宰孫北海家居聞之,曰:此元順帝祈雨時所刻龍神印也,各門俱有之,蓋雨後即埋地下耳。因取一書送禮部,上刻印文,注釋甚詳,一時嘆為博物。 謀克印柳邊紀略:丙寅歲,東外沙兒虎舊城掘地得銅章,傳送禮部。大二寸余,篆合重渾謀克印六字,背左楷書如面文,右刻大同二年少府監造八字。按大同,遼世宗年號,而謀克則世傳金爵也。今觀斯印,則金未建國號為遼屬時,已有斯爵,而後特廣之耳。 印典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