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境 · 美學與藝術略談

宗白華 《藝境》
近來我國新思潮中有種很可喜的現象,就是對於藝術的興趣漸漸濃了。研究美學的人也有了。紹虞君介紹了「近世美學」,美學的書也到了中國了。不過我覺得一般普通人對於美學藝術兩個概念還有沒有完全明白的,所以略微談談,藉此引起多數人的了解與興趣。 我曾遇著幾位初聽見美學這個名詞的人,很不了解美學和藝術的分別,就問著我,我簡單地答道:「美學是研究『美』的學問,藝術是創造『美』的技能。當然是兩件事。不過藝術也正是美學所研究的對象,美學同藝術的關係,譬如生物同生物學罷了。」這個答語實在過於籠統,我現在把美學和藝術底內容分開來說說。 一 美學底定義和內容 「美學」的英文Aesthetics,德文Ästhetik,源出於希臘的Oncotrnos,是關於感覺性的學問底意思。但是現代學者卻差不多共定它是個「研究那由『美』或『非美』發生的感覺情緒底學科」。這個定義還嫌不概括,因為美學研究的內容還不止此。我記得德國Meumann的經驗美學中說,美學所研究的事物可分以下幾門: 1.美感底客觀的條件 從實驗上研究那引起我們發生美感的客觀物件底性質與法則。 2.美感底主觀的條件 從實驗心理學上研究那引起美感的主觀心界底聯想作用(Association),空想作用,同感作用,靜觀作用(Contemplation)等等。 3.自然美與藝術創作美的研究 從這裡研究真美的性質和法則。 4.人類史中藝術品創造底起源和進化 從這裡研究人類藝術創造的性質和法則。 5.藝術天才底特性及其創造藝術底過程 研究古來大藝家底生平,從他生史或自傳中考察他創造藝術時的心理作用及技藝的運用手段。 6.美育底問題 研究怎樣使美術的感覺普遍到平民的社會生活和個人生活間。 這以上諸問題,都是美學所研究的對象。美學的內容已可窺見一斑了。總括言之,美學底主要內容就是:以研究我們人類美感底客觀條件和主觀分子為起點,以探索「自然」和「藝術品」的真美為中心,以建立美的原理為目的,以設定創造藝術的法則為應用。現代的經驗美學就是走的這個道路。但是以前的美學卻不然。以前的美學大都是附屬於一個哲學家的哲學系統內,他裡面「美」的概念是個形上學的概念,是從那個哲學家的宇宙觀裡面分析演繹出來的。紹虞君的「近世美學」中已說及了,我可以不必再說。 二 藝術底定義和內容 藝術就是「人類底一種創造的技能,創造出一種具體的客觀的感覺中的對象,這個對象能引起我們精神界的快樂,並且有悠久的價值」。這是就客觀方面言,若就主觀方面……藝術家底方面……說,藝術就是藝術家底理想情感底具體化,客觀化,所謂自己表現(selfexpression)。所以藝術的目的並不是在實用,乃是在純潔的精神的快樂,藝術的起源並不是理性知識的構造,乃是一個民族精神或一個天才底自然衝動的創作。他處處表現民族性或個性。藝術創造的能力乃是根於天成,雖能受理性學識的指導與擴充,但不是專由學術所能造成或完滿的。藝術底源泉是一種極強烈深濃的,不可遏止的情緒,挾著超越尋常的想像能力。這種由人性最深處發生的情感,刺激著那想像能力到不思議的強度,引導著他直覺到普通理性所不能概括的境界,在這一剎那頃間產生的許多複雜的感想情緒底聯絡組織,便成了一個藝術創作的基礎。 藝術的性質,古來說者不一,亞理斯多德說「藝術是模仿自然」,這話現在已不能完全成立。因藝術雖是需用自然的材料,藉以表現,或且取自然的現象做象徵,取自然的形體做描寫的對象,但他決不是一味的模仿自然,他自體是一種自由的創造。他從那藝術家的理想情感里發展進化到一個完滿的藝術品,也就同一個生物細胞發展進化到一個完全的生物一樣。所以我向來的觀察,以為藝術並不是模仿自然,因他自己就是一段自然底實現。藝術家創造一個藝術品的過程,就是一段自然創造的過程。並且是一種最高級的,最完滿的,自然創造底過程。因為藝術是選擇自然間最適宜的材料,加以理想化,精神化,使他成了人類最高精神底自然的表現。其實各種藝術與自然的關係也很不同。譬如建築藝術在他建作一方面就純粹不是取象於自然,乃是隨順著幾何學比例(Geometrical progression)底法則。音樂也不是取象於自然。抒情詩更不是模仿自然,他純粹是抒寫主觀的情緒。 各種藝術中所需用的自然底材料的量也很不齊。譬如,音樂所憑藉的物質材料就遠不及建築。詩歌的詞句與音節更是完全精神化了。(言語不是思想的內容,乃是思想的符號。)總之,愈進化愈高級的藝術,所憑藉的物質材料愈減少。到了詩歌造其極。所以詩歌是藝術中之女王,藝術是自然中最高級創造,最精神化的創造。就實際講來,藝術本就是人類……藝術家……精神生命底向外的發展,貫注到自然的物質中,使他精神化,理想化。 以上我把我所知道的,所理想的藝術底內容粗略說了。現在再將藝術的門類說一下,做我這篇短論底結束。我們可以按照各種藝術所憑藉以表現的感覺中分別藝術的門類如下: 1.目所見的空間中表現的造型藝術:建築、雕刻、圖畫。 2.耳所聞的時間中表現的音調藝術:音樂、詩歌。 3.同時在空間時間中表現的擬態藝術:跳舞、戲劇。 (原載1920年3月10日《時事新報·學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