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和團研究 · 第二章 義和團的本質
第一節 義和團的本質與降神附體的真相
(一)思想與信仰
義和拳的組成分子,皆系無知鄉民,思想簡單。初起僅借練習拳棒,保護身家,別無他圖。光緒十三年(1887)以後,因民教互仇,變為仇教團體,專以仇教為事,輒思殺戮洋人,在神權思想數千年薰陶下的愚民心目中,神能支配一切,主宰一切。只要有神靈相助,洋鬼當可消滅,遂假神靈作為排外工具。其思想多出自神怪、武俠小說,如《封神榜》、《西遊記》、《三國演義》、《七俠五義》、《施公案》之類。純系受民間娛樂如戲劇、說書、評詞一類的影響,就其平日耳聞目睹(指在戲劇上)的前朝人物,神而化之。加以山東道教流行,拳民於崇信神靈之際,附會道家「符籙咒乩」之說,並雜以儒、佛思想,故拳民思想為多元的,而非單元的。
因其思想出自通俗的神怪、武俠小說,所以其所信仰的神靈多系神怪、武俠小說中的人物,如姜太公、諸葛亮、張天師、關聖、周倉、孫行者、黃天霸、馬武(1)、趙順平侯、梨山老母、西楚霸王、梅山七弟兄、二排風、九天玄女、托塔天王、紀小唐(2)、楊戩、哪吒、洪鈞老祖(3)之類。但有一點我們要特別注意,就是民間家喻戶曉的水滸傳里的人物宋江、盧俊義、吳用、李逵等未在義和團里出現,艾聲在《拳匪紀略》里雖曾有拳民敬奉宋江的記載,然系道聽途說,不足徵信。拳民僅偶有敬武松者,此與武松打虎的英勇故事有關。拳民所以不信奉水滸人物,我以為是受正統思想的影響,認為水滸人物為叛逆,為反政府的集團,與自稱忠臣扶助政府抗外的拳民宗旨相左之故。拳民所信仰的神靈,約略可分為四種類形:第一種類形為神仙,如玉皇大帝、八仙之類。第二種類形為忠義之士,如關羽、孔明之類,拳民最重關羽,奉為主神,呼之為關聖帝君,關聖附體,大有諸神退位之勢。(4)拳民所以最重關公,實因關羽忠義之故。第三種類形為除暴安良的俠客,如黃三太、黃天霸之流。第四種類形為英勇的武將,如西楚霸王、托塔天王之類。拳民中也偶有敬奉楊香武者,其因,一是三尺童子皆知楊香武盜九龍杯的故事;二是楊香武為義盜,專盜貪官污吏,土豪劣紳,來救濟貧苦人民,所謂「盜亦有道」,故敬之。至於奸臣、叛逆、漢奸、流寇之類的人物,拳民是不信奉的。
(二)組織與結社
義和團不是秘密結社,而是以村、鎮為單位的公開組織。同治時稱「團練保甲」(5)或「保甲村團」(6)。光緒時稱「保甲團練」(7)或「保甲義和團練」,實皆一也。每一村或一鎮為一團,亦偶有聯合數村而為一團者。人數多寡不定,或數百人,或數十人。(8)《拳事雜記》謂:「每傳拳法一處,必須招集二十五人,是謂一團」,實誤。團有團首,或稱會首,其學拳者,稱大師兄、二師兄、三師兄。其管事者稱大先生、二先生、三先生。(9)團與團間,彼此獨立,各不相屬(10),僅彼此拜會,其柬書曰:「某縣某村義和團大師兄大師姐同勝」(11)。每一團均設有神壇,其設神壇是公開的,鄉民人團是公開的,習拳弄棒也是公開的。所謂「夜練義和拳」(12),是因拳眾皆系農民(變質後的義和團例外),白天忙於工作,趁夜晚閒暇之際,聚會練習,我們沒有發現拳民關起門來練習拳棒的史料。他們不但公開練拳,而且唯恐大家不知,趁商賈墟市之場,約期聚會,在大庭廣眾之前,公開此賽表演,名曰「亮拳」(13)。足證不是秘密結社,實為公開團體,所以「明目張胆,不畏人知」(14)。這種團體,名曰「鄉團」。山東巡撫張汝梅於光緒二十四年(1898)五月十二日奏摺稱之為「鄉團」於前(15),魯籍御史鄭炳麟於光緒二十六年(1900)四月初三奏摺稱之為「鄉團」於後(16)。張汝梅與鄭炳麟,一居官山東,一籍隸山東,其奏摺一是奉皇帝密旨派要員及地方官密查的報告;一是目睹拳民情形而念及桑梓的奏言,最為確實可靠。就時間言,一在光緒二十四年五月,一在光緒二十六年四月,相距兩載,竟異口同聲說義和團是保衛身家的「鄉團」,足為義和團是鄉團組織的鐵證。義和拳既為保衛身家、防禦盜賊的「鄉團」,當然是公開組織而非秘密結社。不過這種「鄉團」平時不為官府所注意,聽其自生自滅罷了。直至光緒二十四年,上諭一再令改組並推進地方民團,鄉團才得到政府的承認與鼓勵,於是義和團大盛,高揭「奉旨團練」、「替天行道」、「助清滅洋」等旗號。(17)後因駐華公使團一再使用壓力,清廷恐引起釁端,遂命各省督撫嚴飭地方官剴切曉諭,庚子三月庚申(十八日)上諭:
各省鄉民設團自衛,保護身家,本古人守望相助之理,果能安分守法,原可聽其自便。但恐其間良莠不齊,或借端與教民為難,不知朝廷一視同仁,本無畛域,該民人等當仰體此意,無得懷私逞忿,致起釁端,自干咎戾。著各省督撫嚴飭地方官,隨時剴切曉諭,務使各循本業,永久相安,庶無負諄諄誥誡之意。(18)
可見這種保護身家的鄉團,政府本來聽其自便,但「恐其良莠不齊」,或「借端與教民為難」,「致起釁端」,才「著各省督撫嚴飭地方官,隨時剴切曉諭」。待拳民排外狂潮暴發,義和團的組織依然是傳統的「鄉團」方式,故稱某縣某村義和團,或某集鎮義和團。(19)在拳民中頗負盛名的曹福田亦不例外。(20)這種民間鄉團組織,一脈相承,歷久未變,直到民國時代的紅槍會(另專文論述)依然如此。所以義和團不是勞乃宣氏所說為帶革命性秘密結社的邪教,而是地方公開組織的鄉團。
(三)降神附體的真相
義和舉自光緒十三年(1887)以後,變為仇教團體,專以仇教為事,官府為防其暴動,派兵進剿,拳民前仆後起,迄與頑抗,為鼓勵人民對抗官府與洋人計,遂借神靈保護,以消除恐懼心理。於是「自詡得有神助,能避炮火,有紅燈照、藍燈照等法術」。所謂「得有神助,能避炮火」,是指「降神附體,刀槍不入」而言。義和團降神附體,起於光緒十八年(1892),在此以前的梅花拳,只有「亮拳」的記載,尚未發現有降神附體的事。關於「降神附體」,一般書籍報導頗多而詳實,但其真相如何?始終沒有正確的解答,愚詳加研究,發現所謂「降神附體」,就是「催眠術」。
按降神附體是「凡子弟到壇,焚香叩頭設誓,則大師兄與以符籙。自備巾帶紮起,大師兄為說咒上身,名曰上法。其人先倒地如臥狀,少時便起,向東南叩頭,次目瞪口吹,氣力俱提於上身,執刀兵亂舞,氣力最大,一日練三次,法盡力完,則曰卸法,便委頓不堪,怯弱甚於常時」。(21)所謂「上法」,實即催眠,其咒語也就是催眠咒(拳民多集體催眠,也有自我催眠者)。當拳民入神壇時,已經接受暗示,在催眠時(即降神)使其認為本身已不是人而是神,因為神已附入我的身體,所以義和拳稱「降神」為「附體」。附體後(即催眠後),「面紅眼直視,口噴白沫」(22)。唯大師兄的命令是聽,令之進則進,令之退則退。「面紅眼直視」,是吃「硃砂」所致,據《名醫別錄》記載,硃砂能「通血脈,止煩滿消渴,益精神,悅澤人面」。口吐白沫,據佐原篤介《拳事雜記》解釋為「合齒呼吸,白沫自至」,僑析生《拳匪紀略》(卷五)解釋為「閉口則必積沫」。愚以為尚有加以補充說明的必要。蓋拳民念咒時,閉嘴由鼻呼吸(《拳事雜記》謂由口呼吸誤),口中念念有詞,兩腮震動不止,自然分泌出大量唾液來,唾液在口腔里因受兩腮擊動而變成泡沫,神降後(即催眠後)始由口呼吸,白沫自然外流,因而口吐白沫。拳民除催眠外,還有「符」的作用,符是用硃砂(中藥色赤)畫在黃表(一種黃色極薄的細紙,專為敬神鬼之用)上,有頂在頭上的,有佩在身上的,有連表吃下去的,稱「吃符」,也有將符焚燒將紙灰溶於水(硃砂在內)喝的,稱「喝符」。符有兩種作用,一是心理的,即神力(即催眠術里的暗示),深信神已附入了我的身體,我就是神,既然是神,當然刀槍不入,因此不會產生任何恐懼心理;一是肉體的,即藥力,據《神農本草經》記載,硃砂能「養精神,安魂魄,益氣明目,殺精魅邪惡鬼(即邪念)」。據《本草備要》記載,硃砂能「鎮心、定驚、瀉熱、多服令人痴呆」。實具「變質作用」(23),所以拳民吃符後,「登時形色改變,擰眉登目」(24),「其形如瘋」(25)。但其藥力的功效小,心理(即精神)的作用大,由於催眠及硃砂的兩種作用,能使拳民變質,消失其正常的各種意念,也就是說能使拳民失去思考力,失去知覺,唯有催眠者的暗示存在。暗示他是孫悟空,他就形同孫悟空爬樹、翻跟斗;暗示他是豬八戒,他就形同豬八戒在地上爬、用嘴巴啃草根;暗示他是武將,他就形同英雄豪傑耍槍弄刀,勇不可當。因為失去正常意念,於是發揮出潛在精力,這種精力是在正常時期所無法表現出來的。故附體後(即催眠後)有驚人的氣力,能做出平常根本做不到的事。縱令身體孱弱,也會力大數倍,勇不可當。等到法盡力完,則曰「卸法」,便委頓不堪,怯弱甚於常時,是由於妄跳妄舞將體力及潛在精力消耗淨盡的必然現象,所謂「卸法」,就是催眠的「覺醒」。一般鄉愚不懂其中奧妙,視為有神附體,深信不疑。被催眠者,唯催眠者的命令是聽,在槍林彈雨下,前仆後繼,毫無懼色,如果受傷,因失去知覺,竟不自知,仍勇往直前,至死不悟。至於刀槍不入,拳民功夫好者,確能如此。然所謂槍,是指紅纓槍而言,並非銃槍。刀槍不入,乃氣功使然。因拳眾皆鄉民,頭腦簡單,易為所愚,知識分子,思慮周密,難於被惑,拳民中少知識分子其故在此。因愚民無知,而知識分子又不屑加以詳細研究,以致數十年來,真相始終沒有大白,中外學者只知道「降神附體」是邪術,不可信。到底怎樣邪法,怎麼不可信法,大家都說不出道理。
為了證實「降神附體」即「催眠術」,茲舉例說明於後。
催眠術家將不會唱歌跳舞的人催眠,讓他唱歌,他就會唱歌;讓他跳舞,他就會跳舞。文雅鬚眉,亦能扭動腰肢臀部,大跳其草裙舞,在萬目共睹之下,怡然自得;用兩張凳子,一張放頭,一張放腳,他會憑空睡在那裡,體若殭屍。將目不識丁者催眠,暗示他是讀書知禮的人,他能文質彬彬,出言成章。此皆催眠前所不能做到者。與降神附體(即催眠)同為失去平時意念,發揮出潛在精力(拳民謂之神術)所致。
催眠時,身體虛弱或神經過敏者,因感性低而無法催眠。拳民中同樣也有些人不能降神附體(即催眠)。《拳事雜記》說:「練拳法時,教師先畫一圈於地上,欲受教者,命其入圈,先作三揖畢,閉目立;教師附其耳念咒語……不久,翻身仆地者,教之,不然者,為不可教,斥之。有時使欲受教者直立,教師以己之手摩彼之首,自兩眼至前額,此時亦有應手仆地者;不仆者,亦以為不可教,而斥之。」(26)畫圈、作揖、閉目,即催眠的暗示,「教師附其耳念咒語」,即催眠咒。不仆地者,即感性低,無法催眠,所以教師認為不可教而「斥之」。至於,「教師以己之手摩彼(拳民)之首,自兩眼至前額」,是采「觸動催眠法」。歐陽禮編《最新催眠術速成法》二十四「觸動催眠法」說:
施術者伸兩手指觸被術者的前額,就按摩而分向左右,到耳邊為止,再集兩手指於前額,分左右向後輕摩……又用兩手指輕撫兩眼蓋,或將他的頭部和足端輕摩之,便能速於催眠。
關於拳民降神附體後,自稱孫悟空的爬樹,翻跟斗;自稱豬八戒的在地上爬,用嘴巴啃草根;自稱武將的耍槍弄刀等等的現象,在催眠術里稱之為「人格變化」。男變女,女變男,幼童變老翁,老翁變幼童,少女變桃花,小孩變飛機,人變牛,人變狗等等,是極為平常的,毫不足奇。茲以人變牛為例,前書說:
華盛頓中學有一位學生強遜,身軀碩大如牛。某日,該校舉行同樂會,由史密斯博士表演催眠術,該生被選為受術人時,有人請求將該生變為牛,博士即如所請,略施暗示後,只見該生匍匐於地,並引頸作牛鳴,旋又變為拉車狀,一舉一動,無不形容畢肖。強遜醒覺後,有同學問他牛的生活如何?該生不知道人格變化為牛的事。(27)
強遜的牛鳴(《拳事雜記》亦有「或喘氣不休,並作牛吼」的記載),作拉車狀,與所謂降神附體後的孫悟空爬樹、翻跟斗,豬八戒在地上爬、用嘴巴啃草根的情形完全雷同。
再者,催眠「感性最高的是由十二歲到十五歲的少年」(28),所以拳民「年紀大都十二三歲」(29),或「皆十三四歲小兒」(30),「大僅弱冠,小十齡」(31)。亦可說明「降神附體」即「催眠」是正確的。余為證明此說的可信,曾數訪名醫兼催眠術家陳家璧先生,示以拳民「降神附體」的一段話:
又聞練拳之時,聚無知童子數人,立向東南,傳教者手提童子右耳,令童子自行念咒三遍,其咒言為:「我求西方聖母阿彌陀佛」數字。咒畢,童子即仰身倒地,氣幾不續。遲即促令起舞,或授以棍棒當刀矛,兩兩對戰,如臨大敵,實則如醉如夢。久之,師向該童子背心用手一拍,喚童本名,即豁然醒,立若木雞,拳法亦盡忘,與戰鬥時判若兩人。(32)
及《庸擾錄》所載的一段話:
匪徒惑人之術甚多,其教童子之法尤奇,有人知之甚詳。據稱其法以指畫地作三圈,中圈書一主字,上下兩圈書兩王字,以人立主字上,向西北一揖,復向東南三揖,口念咒語,即刻倒地如死。少頃,即起,閉目練各種擊刺之法,自能嫻熟,力大無窮,人不能近,逾時,有人以手擊額者三,其眼即開,仍如常人,無復前此勇猛矣。據云,七日後,自能開眼,則不須人擊而自醒。其咒語僅八字曰:「一迷乞代南無老祖。」其教壯者有十六句,僅記其末句曰:「我請老爺」,詞句鄙俚,殊不可解。
陳先生閱後說,毫無疑義的是催眠,他可以採用同樣方法,用催眠術使孫悟空、豬八戒降神附體到一個十幾歲的孩子身上,只要這孩子不是感性低的話。
不過,有一點我們要特別注意,就是「降神附體」不一定全是催眠術,也有狡猾之徒,別有用心,偽裝降神附體以達其私慾者。佐原篤介說:「設壇之初,其有無人來學者,往往由壇中匪徒二三人,偽為神降之狀,持刀出巡於附近各街居人之家,見有童稚,徑入牽之,家人與爭,匪即口作神語,以此子有緣為辭,家人以神所命,不敢違背,迫不得已,乃使入壇,於是日聚日多,而附近之童稚皆為所羅致矣。」又說:「得法之人,以後無論何時何地,若欲請神,但如前法演習待流沫喘氣,即自謂神降矣。其中又有所謂明體者,謂神降之後,尚有知覺,不致昏迷也。有所謂緣體者,謂神與有緣,不勞更請但一頓足存想,其神即降也……明體、緣體亦皆作偽粉飾之言,為自便之地耳。」(33)劉孟揚說:「又有人傳云:某關帝廟神像,忽滿臉流汗,由是一傳十,十傳百,各關帝廟香火,為之一盛,皆謂為關公助戰雲。細查其故,蓋該廟僧人,因廟中香火冷落,餬口無資,乃用冰塊暗置神像冠內,冰化水流,如出汗然,遂遍散謠言,以顯其神異,得藉此以獲香資也。自關公助戰之謠出,於是拳匪有託名為關公附體者。旋有大覺庵地方拳匪某甲,與某處拳匪某乙,因此爭執,各不相下。甲謂乙曰,汝系冒充關公;乙謂甲曰,汝系冒充關公。相爭不能決,乃求斷於某匪首,某匪首曰,吾乃是真關公附體,汝等狼崽子,膽敢冒名欺人,該殺!乃揮刀作斬首狀,甲乙乃不復辯。」(34)因此,「降神附體」分兩種,一催眠,一偽裝。
(四)宗旨
義和團為鄉團組織,沒有政治色彩,其練習拳棒,原為「保衛身家,防禦盜賊,守望相助」。因之,捍衛鄉閭,緝治盜匪,頗著成效。(35)後因受教士教民欺壓,以及旱災與愛國心的驅使,紛起與洋人為難,變為仇教團體,以扶助政府反抗外人為宗旨。(36)
第二節 義和團與白蓮教無關
秘密結社多以反政府、奪取政權為目的,近代兩大革命主流白蓮教與天地會皆然,其名稱雖因時制宜,屢有改變,但其本質則一脈相承,無大差異。義和團與白蓮教、八卦教在實質上毫無關聯,茲就其信仰、組織結社、儀式、宗旨的不同,說明於後。
(一)信仰不同
白蓮教信奉彌勒佛,謂彌勒佛下生即可「豐樂安穩」,借彌勒佛煽惑群眾。元末白蓮教首領韓山童謀起事,「倡言天下大亂,彌勒佛下生,河南及江淮愚民,皆翕然信之」(37)。明時湖廣羅田縣白蓮教首領王佛兒,「自稱彌勒佛降生,傳寫佛教惑人,欲舉眾為亂,官軍捕斬之」(38)。清時天理教(即八卦教)首領林清謀起事,「言彌勒佛有青洋、紅洋、白洋三劫,清乃太白金星下降,故旗幟皆尚白」(39)。白蓮教、八卦教信奉彌勒佛歷數百年未變。
義和拳則信奉神怪武俠小說中的人物(見前),其所崇奉的神靈雖多至不可勝數,但絕找不出「彌勒佛」三字。而白蓮教、八卦教也絕不信奉神怪武俠小說中的人物,足見白蓮、八卦與義和拳的信仰根本不同。
(二)組織結社不同
白蓮、八卦為「上不傳父母,下不傳妻子」的秘密結社,組織嚴密,大權統一,縱隔千里,亦可遙制,教主首倡起事,各地黨徒紛起響應,如以身使臂,以臂使指然。凡舉兵,皆稱王建號,如韓林兒「僭稱皇帝,又號小明王,建國曰『宋』,建元『龍鳳』」(40)。徐壽輝「稱皇帝,國號『天完』,建元『治平』」(41)。徐鴻儒「自號『中興福烈帝』,稱『大成興勝元年』」(42)。八卦教首領林清「僭號天皇、馮克善僭號地皇、李文成僭號人皇」(43)。除稱王建號外,復封官賜爵,有公、伯、軍師、元帥、將軍、先行、總兵等名號。(44)
義和拳非秘密結社,實公開團體。是以村、鎮為單位的鄉民結合,各自獨立,彼此不相統屬,既不稱王建號,又不封官賜爵,只有大師兄、二師兄之別,絕無公、伯、元帥、將軍之分。由其組織結社來看,也絲毫找不出義和團與白蓮教或八卦教有何淵源關係。
(三)儀式不同
白蓮教以「燒香惑眾」(45),「妖言惑眾」(46),或以「佛法惑眾」(47),其經典以「真空家鄉,無生父母」八字為真言,書於白絹,暗室供之。八卦教為白蓮教的支流余裔,仍以「真空家鄉,無生父母」為八字真訣(48),其源流同,經典亦同。而義和拳以「降神附體」惑眾,有符咒,無經典,其符咒雖多,但絕找不出「真空家鄉,無生父母」八字,白蓮、八卦亦無「降神附體」之事。同時,白蓮教自稱能「役鬼神,剪紙作人馬相戰鬥」(49);「或為蝴蝶樣,人以刀仗擊之,則反擊多傷」(50)。義和拳恰與白蓮教相反,則為神鬼所役,蓋拳民非有所謂神仙附體,是不能有所謂「神術」的。所謂「神術」,是指刀槍不入,未發現像白蓮教自稱能「呼風喊雨,撒豆成兵」的巫術,是其儀式不同。
(四)宗旨不同
白蓮教、八卦教是具有政治野心的革命團體,借宗教迷信煽惑群眾,以達其稱王建號的政治目的。在元時假稱「宋」後以反元,如劉福通起事,詭稱「山童實宋徽宗八世孫,當為中國主」(51)。明時,亦有假稱「宋」後,或影射「宋」以反明者,如趙玉山「自稱『宋』後」(52),趙一平(古元)「妄稱『宋』後」(53),趙景隆「自稱宋王」(54)。及清入主中原,遂假稱「明」後以反清,嘉慶五年(1800)八月乙丑上諭說:
上諭內閣:豫省劉之協解京後,令軍機大臣會同刑部連日審訊,業據將起意謀反各情節供認確鑿,昨廷訊後即將該犯凌遲處死,然辦理劉之協之故,並非因該犯系白蓮教總教首遽加以極刑也。劉之協假白蓮教傳徒,以根基錢打丹銀為名,其初原不過斂財起見,迨行之日久,不能哄誘愚民,遂買王雙喜託名牛八,指稱朱姓後代,又將劉松之子劉四兒,託名彌勒佛轉世,可以輔助牛八,希圖聳動眾人,謀為不軌,其罪在此,我朝列祖列宗厚澤深仁,凡在編氓,無不淪肌浹髓,乃劉之協捏稱明代後裔,誘惑愚民,有心謀逆,實屬罪大惡極。(55)
拳變起,白蓮教徒曾乘機大肆活動,「以弒君殺官篡位為主義」(56)。總之,無論其假稱宋後反元、反明,或借明反清,但其最終目的在奪取政權。因而稱王建號,封官賜爵。故白蓮、八卦以「反對政府,奪取政權」為目的。義和拳以「扶助政府,反對外人」為宗旨,是其宗旨不同。
由以上各點來看,可見義和拳與白蓮教、八卦教的實質完全不同。由白蓮教演變為聞香教、八卦教、紅陽教、白陽教、紅蓮教、青蓮教、黃蓮教、天理教等數十種,名稱雖異,本質無殊。由義和拳演變為梅花拳、義民會、神拳、神團、義合團、義和團等,其實質依然墨守成規。實質既不同,其源流自異,故歸根結底,義和拳與白蓮教、八卦教無關。
此外,白蓮教與義和拳尚有大不同處。
第一,白蓮教的教主是世襲的。白蓮教分南北兩大派,北派以直隸為中心,南派以湖北為中心。這兩大派雖屢經政府破獲,動輒凌遲,但仍一脈相承,世代傳襲。如北派直隸灤州石佛口王姓,世傳白蓮教,由明至清歷二百餘年,嘉慶二十年(1815)十二月丙寅上諭云:
上諭軍機大臣等,那彥成奏查明石佛口王姓實系邪教總匪惡根,已將傳教之人拏獲審訊大概情形一折,所辦甚好,已另有旨加恩矣!灤州石佛口王姓,其先世自前明以來,倡立白蓮教,自稱聞香教主,流傳至今二百餘年,已閱十輩,屢經破案,其子孫仍怙惡不悛,改教名為清茶門,種種悖逆情形,罪同林、李二逆,必應照大逆辦理,著該督將為首者照大逆律,問擬凌遲,派錢臻解交刑部覆審,正法梟示,該逆親屬照例緣坐。(57)
南派白蓮教,同樣以父傳子,故有小主名號,嘉慶二十四年(1819)三月甲寅上諭云:
上諭內閣,前因河南省拏獲湖北復興白蓮教匪犯王柯,供出黑龍江遣犯王舉相貌體面,教中人常斂銀送往接濟……茲據嘉保等奏,向現獲案犯李添振究出伊於四年曾往黑龍江送銀,見過王舉,有每日禮拜三次,呼為小主之供,王舉一犯,本系邪教後裔,彼時年甫四歲,即有同教匪犯向其禮拜,呼為小主,此等逆孽,豈可復留,著松寧即將王舉一犯先於黑龍江斬決,其餘案犯,俟慶保等將全案擬結時再行辦理。(58)
義和拳無世襲之事,因其無共同組織,無總首領,無從世襲。
第二,白蓮教、八卦教聚眾斂錢。(59)「各頭目分掌教旗,或管百人,或數百人,一經掌旗,數口之家可得飽暖。」(60)如系教主,縱因犯案,充軍邊塞,而教徒們依然斂錢不遠萬里送往供其使用,嘉慶二十二年(1817)八月己卯上諭云:
上諭軍機大臣等:陳預奏拏獲習教匪犯侯位南並究出先經斂銀送交烏魯木齊習教遣犯劉佐臣子孫劉成林等收用之劉元善、夏洪章,訊據供稱,嘉慶七年劉元善與徒夏洪章及王曰魯、魏尚存、馮青雲、宋相貴等斂錢換銀送往烏魯木齊,給劉佐臣子孫劉廷獻使用,侯位南之父侯繩武出銀五十兩,托張貫九轉交魏尚存寄送。劉元善等六人,共帶銀四百餘兩,前赴烏魯木齊濟木薩地方,問知劉廷獻已故,經劉元善將銀交劉廷獻之子劉成林、劉成器收受等語。教匪侯位南等斂錢換銀不遠萬里送至烏魯木齊交邪匪子孫劉成林、劉成器收用,可見伊等邪黨相沿固結不解,實屬暋不畏法,著傳祥慶群接奉此旨即兼程前往,將劉成林、劉成器提案嚴訊,先將七年劉元善等送銀數目及同行姓名,令其逐一供明,再詰以同教之人,既遠來資助想未必只劉元善一次,令其據實供吐,毋稍隱匿。(61)
義和拳不但無聚眾斂錢情事,且自備資斧,既不圖名,又不為利。(62)因其欲圖報效,不受國恩,慈禧太后嘗賞銀十萬兩,拳民不受,說:「某等自備資斧,欲圖報效,不受國恩,而以此銀作為團費之用。」(63)等到日長月久,自備資斧用罄,無從得食,始向政府索取供給。(64)但其索取實為餬口而非聚斂,因其志在保國衛民,以身許國,能置性命於不顧,不能終日不食。縱令索取攤派,亦系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於情於法,均未可厚非。至於詐財斂錢之徒,乃託名拳民之偽團,常為真團所捕殺(詳「真團與偽團」)。由以上兩點來看,可見白蓮、八卦與義和拳除實質迥異外,其傳統又大不相同。
義和拳與白蓮教、八卦教不但源流不同,毫無關係,而且對白蓮、八卦所作所為極力反對,有如水火,稱白蓮教為邪教,自稱不是邪白蓮。(65)捕殺白蓮教徒,或誣人為白蓮教而殺之。(66)同時命人民用紅布書寫「義和團眾神之位」釘於門頭之上,說是可以避白蓮教邪術傷人。(67)進而誣稱「白蓮教約同天主教等,將於八月十五日起事謀叛」(68)。拳民所誣及所捕殺者是否為真的白蓮教徒,暫且勿論,但其反對白蓮教,稱白蓮教為邪教,有妖術,屠殺白蓮教徒,則是鐵的事實。由於拳民痛恨仇視白蓮教的程度幾乎與天主教相同來看,也足以說明義和拳不是白蓮教的支流余裔,或有關徒黨,卻毫無可疑。
第三節 釋疑
義和拳既與白蓮、八卦或宗教無關,何以拳民中有佛教徒,而廟宇又為他們集會設壇之所,用乾、坎,帶八卦肚兜,執八卦旗,以紅巾為號?我的看法如下。
(一)拳民中有佛教徒問題
義和團中有佛教徒,是因中國農村人民多信仰佛教之故,但我們不能因義和團中有佛教徒,便說義和團就是白蓮教或宗教團體。至於少數拳民提出「佛門義和拳」的口號,是針對天主教、耶穌教而言。因人民受教士教民欺凌至無法忍受,紛起報復(詳後),遂以國人所信奉的佛教來對抗天主教、耶穌教,所以有「佛教當興」,「收滅邪教」之說。義和團揭帖說:「關聖帝君曰:『乩語降壇警世,佛教當興……只因邪教不敬神佛,不焚香,不遵佛法,欺壓我大清太甚,傳邪教曰耶穌、曰天主,種種無倫常之事,不必贅。怒惱天庭,降下趙雲帶領八百萬神兵,收滅邪教,不久刀兵滾滾,軍民有災。佛門義和拳上能保國,下能救民。』……」佛教雖來自印度,但經過一千八百餘年(自漢明帝永平十年,至清德宗光緒二十六年,公元67—1900年)的吸收消化,已成為中國固有的宗教。彼所謂「佛教當興」、「收滅邪教」,是提出本國固有宗教,來對抗在中國的天主、耶穌教徒以及所有洋人。這種少數拳民提出佛門義和團的口號,其目標是對外的;白蓮教與八卦教假借佛教以起事,其目標是對內的;所以拳民中的佛教徒與白蓮教、八卦教無關。
(二)廟宇設壇集會問題
拳民以廟宇為設壇聚會之所,是因廟宇寬敞,且系公共場所。在晚清,農村、集鎮的平民,皆屋少人多,飲食工作會客於一室之中,父母兒女三四人共睡一床,貧者家人共臥一室。大都數代同堂,人畜共處,哪有空房巨室供拳民數十人或百餘人設壇、聚會、練拳之用?就是一般城市亦無人民公共會場,以致集會無處。而廟宇多甚寬大,房舍多而僧侶少,正是拳眾設壇、聚會、練拳的理想所在,所以凡拳民勢力蔓延地區,無論是鄉村、集鎮、城市,不僅佛寺、道觀遍設神壇,就是寬大民宅,家廟祠堂、各種會館,亦設有壇場,故拳民在廟宇設壇集會,是必然現象,與佛教、白蓮教、八卦教無關。
(三)乾、坎、坤、震問題
義和團分乾、坎、坤、震,以「乾字拳」、「坎字拳」為主,「震字拳偶見於永定河南岸某村,又坤字拳一見於京西村落,皆不甚著」(69)。其用乾、坎、坤、震,我以為像用甲、乙、丙、丁一樣為表征而已。而咸、同年間,山東八卦教亂,「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方色為營名」(70)。義和團既與八卦教無關,故不用甲、乙、丙、丁,而用乾、坎、坤、震。如果說八卦教有「乾卦教」、「坎卦教」,而義和團有「乾字拳」、「坎字拳」,所以義和拳就是八卦教的支派黨徒,那是不合邏輯且無根據的。
(四)八卦肚兜與八卦旗問題
拳民帶八卦肚兜、執八卦旗是因愚民崇信五行八卦之故。拳民打了敗仗,竟讓人民取黃紙書「快馬神騎,八卦來吉」八字貼於門首。(71)他們認為那樣就可大吉大利。若身披八卦,即可會推會算,無往而不利。採用八卦乃一般人民的通常心理,如天地會、三合會也採用八卦為旗幟為圖式。又如宣統三年九月九日(1911年10月30日)山西軍政府門前亦飄揚著八卦太極圖國旗。所以,我們只能說愚昧的拳民們迷信八卦,不能說帶八卦肚兜、執八卦旗就是八卦教。再者,八卦教的屢次起事,尚未發現教徒們有帶八卦肚兜的記載。
(五)紅巾問題
有人以為義和團以紅巾為號,足證與白蓮教有關。白蓮教雖號稱「紅巾」,並不足以證明凡用「紅巾」者都是白蓮教,如天地會會員也以「紅巾」為號。(72)又如咸豐三年小刀會(即三合會)劉麗川占領上海,「其黨悉以紅巾為號,因稱為紅頭賊」。坎字拳尚紅一般解釋為托南方火色,我以為是因紅在五色之中最鮮艷醒目之故。乾字拳尚黃,是因「乾」為「天」,而歷代天子皆尚黃,愚民遂以黃色為天的表征,不是「黃天當立」(73)的意思。除紅、黃二色外,尚有藍色(74)、白色(75)、黑色(76)、花色(77),足證拳民頭巾是取五色,作為標幟,以資區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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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佐原篤介:《拳匪紀事》,卷六。
(2) 僑析生:《拳匪紀略》,卷五。
(3) 胡思敬:《驢背集》。
(4) 吳永:《庚子西狩叢談》,卷二。
(5) 《山東金鄉縣誌》,卷六「兵防」。
(6) 見《十朝聖訓》,穆宗卷一百三十六「靖奸宄」(同治四年八月己酉上諭)。
(7) 祝芾:《庚子教案函牘》。
(8) 佚名:《天津一月記》。
(9) 艾聲:《拳匪紀略》。
(10) 佐原篤介:《拳匪紀事》,卷六。
(11) 僑析生:《拳匪紀略》,卷二。(同勝為同拜,拳民諱敗,故云同勝。)
(12) 蔣楷:《平原拳匪紀事》。
(13) 見光緒二十四年五月十二日,山東巡撫張汝梅折。
(14) 勞乃宣:《拳案雜存》,「義和拳教門源流考書後」。
(15) 見光緒二十四年五月十二日,山東巡撫張汝梅折。
(16) 見光緒二十六年四月初三日,御史鄭炳麟折。
(17) 袁昶《亂中日記殘稿》說:「義和團者,至今不知其禍首所在底處,其祖師稱曰老團,余者分散各處,技術深者名曰大師兄,到處教人入夥,初起自山東曹州某縣,鄉間曰義士黨……目前年平白要辦積穀團練,乃以為兵食等事責之民間,自然充足,於是辦團令下,便樹旗曰義合團,或又曰義和團。有奉旨團練之旗,有替天行道之旗,有助清滅洋之旗。」
(18) 清《德宗實錄》。
(19) 見僑析生:《拳匪紀略》,卷三,及恆謙:《手札殘稿》,胡思敬:《驢背集》,卷二。
(20) 僑析生:《拳匪紀略》,卷二說:「曹(福田)於來津之次日,整隊赴馬家口下前敵,以馬口鐵造軍中鼓,又吹大螺絲作戰篥音,紅旗風颭大書一曹字,側書扶清滅洋天兵天將,及某縣某村義和神團字樣。」
(21) 袁昶:《亂中日記殘稿》。
(22) 佐原篤介:《拳事雜記》。
(23) 劉達志:《中國藥物圖說》,頁二一七。
(24) 仲芳氏:《庚子記事》。
(25) 劉孟揚:《天津拳匪變亂紀事》,卷上。
(26) 佐原篤介:《拳事雜記》,「團匪莠言」。
(27) 歐陽禮:《最新催眠術速成法》,頁十九。
(28) 歐陽禮:《最新催眠術速成法》,頁十。
(29) 唐晏:《庚子西行記事》。
(30) 佐原篤介:《拳事雜記》。
(31) 艾聲:《拳匪紀略》。
(32) 佐原篤介:《拳事雜記》,「義和團起源」。
(33) 佐原篤介:《拳事雜記》,「續記北京事」。
(34) 劉孟揚:《天津拳匪變亂紀事》,卷上。
(35) 見光緒二十四年五月十二日山東巡撫張汝梅折。
(36) 僑析生:《拳匪紀略》,卷三「租界守御」云:「神助拳,義和團,只因鬼子鬧中原……升黃表,焚香請下八洞各神仙,神出洞,仙下山,扶助大清來練拳,不用兵,只用團,要殺鬼子不費難,燒鐵道,拔電杆,海中去翻大輪船,大法國心瞻寒,英美俄德哭連連,一概鬼子都殺盡,我大清一統太平年。」
(37) 《元史》,卷四十二「順帝紀五」。
(38) 《明太祖實錄》,卷八十一。
(39) 《蘭簃外史靖逆記》,卷一。
(40) 《明史》,卷一百二十二「韓林兒傳」。
(41) 《明史》,卷一百二十三「陳友諒傳」。
(42) 《明史》,卷二百五十七「趙彥傳」。
(43) 《蘭簃外史靖逆記》,卷五。
(44) 《明史》,卷二百七十「張可大傳」云:「崇禎……二年多,白蓮賊餘黨圍萊陽,可大擊破之,焚其六砦,斬偽國公二人,圍遂解。」戚學標《紀事》云:「王倫者,白蓮教遺孽也……倫自稱真紫微星,偽置元師、先行、國公等官。」明《神宗實錄》萬曆二十八年三月甲辰鳳陽撫臣李三才疏奏云:「趙古元自以宋朝後代,生有異姿,久蓄不軌之念……偽帖總兵……自稱國王,邂逅群小,輒授將軍。」《蘭簃外史靖逆記》,卷三云:「偽將兌宮伯徐安國守道口……偽軍帥牛亮臣,偽大元帥宋元成分理軍事。」
(45) 《元史》,卷四十二「順帝紀五」。
(46) 《明實錄》,卷十五。
(47) 《明太宗實錄》,永樂七年七月戊戌。
(48) 《蘭簃外史靖逆記》,卷五。
(49) 《明史》,卷一百七十五「衛青傳」。
(50) 《罪惟錄》,卷三十一「叛逆傳」。
(51) 《元史》,卷四十二「順帝紀五」。
(52) 《明實錄》,景泰六年四月戊寅。
(53) 《明史》,卷二百三十二「李三才傳」。
(54) 《明史》,卷一百八十五「叢蘭傳」。
(55) 《十朝聖訓》,仁宗卷九十八「靖奸宄」。
(56) 僑析生:《拳匪紀略》,卷上後編「公使密信」。
(57) 《十朝聖訓》,仁宗卷一百一「靖奸宄」。
(58) 同前書卷一百二「靖奸宄」。
(59) 請參看《十朝聖訓》,仁宗卷九十八「靖奸宄」,嘉慶五年八月乙丑上諭。及卷一百,嘉慶十七年五月戊子上諭。與《蘭簃外史靖逆記》,卷五。
(60) 《十朝聖訓》,宣宗卷八十五「靖奸宄」,道光十七年正月甲辰上諭。
(61) 《十朝聖訓》,仁宗卷一百二「靖奸宄」,嘉慶二十二年八月己卯上諭。
(62) 仲芳氏:《庚子記事》。
(63) 洪壽山:《時事志略》,第六段「義和團掛號」注。
(64) 請參看僑析生:《拳匪紀略》,卷二「分壇招匪」。
(65) 僑析生:《拳匪紀略》,卷三「租界守御」說:「神助拳,義和團,只因鬼子鬧中原。勸奉教,真欺天,不敬神佛忘祖先。女無節義男不賢,鬼子不是人所添。如不信,請細觀,鬼子眼珠都發藍。不下雨,麥苗干,教堂恨民阻老天。神發怒,佛發憤,派我下山把法傳,我不是邪白蓮,一篇咒語是真言,升黃表,焚香請下八洞各神仙,神出洞,仙下山,扶助大清來練拳,不用兵,只用團,要殺鬼子不費難……」
(66) 惲毓鼎《崇陵傳信錄》說:「拳匪既不得志,無以塞後意,乃噪而出永定門,鄉民適趨市集,七十餘人悉縶以來,偽飭優伶冠服兒童戲物,指為白蓮教,下刑部一夕,未訊供,駢斬西市。」胡思敬撰《驢背集》卷一說:「拳匪既不得志於使館,乃日於城外掠村民。一日虜執大小男婦百餘,誣為白蓮教,男者曰皇帝、曰丞相、曰大將軍;女者曰皇后、曰妃殯;其老而嫗者曰皇太后;幼而姣者曰公主,言於諸妖人宅中,得紙人紙馬無算,將圖不軌,刑部鞠之,呈其反據,則灤州影城戲物也。讞曹皆知其冤,莫敢白,悉驅入西市斬之。」葉昌熾撰《緣督廬日記鈔》也說:「(六月)十九日午後,聞市口決囚男婦六七十人,皆白蓮教,搜出藁人紙馬,並冊籍一本,姓名鄉貫,所授偽職,詳載無遺,按圖索之,尚有漏網,亦團民所為也。與所仇之教,未知宗旨同異,何以不先不後,同時並發,昔聞屠伯,聖明之世,不應有此。」仲芳氏《庚子記事》說:「(七月)初六日,菜市口殺白蓮教男女老幼三十餘人,大半皆鄉間愚民,臨刑時呼兒喚父,覓子尋妻,嚎痛之聲,慘不忍言。其中恐不無冤屈,誠義和團之大孽也。」吳永《庚子西狩叢談》卷二說:「懷城西北隅,有一白衣庵,乃古剎也。地殊幽靜,住持某僧,亦頗有戒行……聞拳匪數千人,圍繞該寺,將某僧捆曳而出,無可加罪,則曰:『此白蓮教徒黨也。』竟積薪焚死之,厥狀甚慘。」當時,被誣殺的善良人民甚多,大都未經審訊,率而殺頭,也有良民被誣遇正直法官而審為平反的,楊典誥《庚子大事記》說:「(六月)二十八日,又有白蓮教黨三十餘口須斬首者,乃日晡而事寢。既知刑部凡交人犯,十七司輪流收禁發落,故白蓮教案送到時,是日某司當日,即由某司審訊。前兩次所謂白蓮教者,送到即押赴市口處斬,並不審情實。本日一起白蓮教,歸江蘇司發落,該司印稿回堂,以人命至重,若不嚴究解情,率爾處斬,則請改派別司可也。堂官納其言,該印稿提犯會審,全是冤枉誣陷,並非真是白蓮黨;於是回堂釋放,而責義和團之誣罔。然以前所斬之百餘口,豈不冤哉。該團以勒索不遂,故入人罪,殺戮平民,波及婦穉,亦羅大辟,良可傷也。」
(67) 仲芳氏《庚子記事》說:「(六月二十四日)今日義和團又獲白蓮教黨三十餘人,送交提督衙門歸案審訊……無論鋪戶住戶,均須用紅布書寫『義和團眾神之位』釘於門頭之上,可避白蓮教邪術傷人。」
(68) 楊典誥《庚子大事記》說:「(六月十九日)今日刑人於市,計男婦老幼七十八名。先是據義和團雲,燒某教堂時,搜出紙人紙馬,密訪得白蓮教約同天主教等,將於八月十五日起事謀叛。並得白蓮教花名冊,按冊搜索,有為君者,有皇后文武官吏之目,率皆居於得勝門內外一帶。捕獲七十八名,送提督衙門,問官不錄口供,逕送刑部,該部亦不訊究實情,率爾點名;有言得罪於義和團;有言勒捐不遂,致受誣陷者;皆泣下喊冤。」
(69) 僑析生:《拳匪紀略》,卷五。
(70) 《山東軍興紀略》卷十二,「邱莘教匪」一。
(71) 僑析生:《拳匪紀略》,卷一「毀堂啟釁」。
(72) 《十朝聖訓》,仁宗卷九十八「靖奸宄」,嘉慶六年九月癸酉上諭云:「膽敢紏結會匪(天地會)一萬餘人,以紅巾包頭,潛出搶擄。」又《天地會文獻錄》頁十,天地會包頭詩說:「紅巾一條在手中,包在頭中訪英雄;招集五湖並四海,殺滅清朝一掃光。」
(73) 僑析生:《拳匪紀略》,卷五。
(74) 洪壽山《時事志略》說:「藍團,而用藍者。」
(75) 佐原篤介《拳匪紀事》卷六云:「其蒙首圍腰之布,分紅、黃、黑、白四色。」
(76) 袁昶《亂中日記殘稿》云:「間有紅披掛而黑巾者,名曰黑團。」艾聲《拳匪紀略》云:「又有城南二十里高橋村巽字團黑色。」《拳亂紀聞》云:「潰兵以黑布緾頭,自稱黑義和團。」洪壽山《時事志略》云:「亦有黑團,而用青者。」
(77) 劉孟揚《天津拳匪變亂紀事》卷上云:「亦有花頭巾者。」又洪壽山《時事志略》說:「花團,而用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