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和團研究 · 第一章 義和團的源流
第一節 勞乃宣「義和拳乃白蓮教之支流」之說不足信
翻開各種記載,凡有關義和團的源流,千篇一律,完全根據勞乃宣《義和拳教門源流考》的解釋,認為義和拳「乃白蓮教之支流」,「為離卦教之子孫徒黨」,是帶革命性,秘密結社的邪教。勞氏之說系根據嘉慶十三年(1808)七月戊寅上諭,及嘉慶二十年(1815)十一月初三「那彥成奏疏」。前者說:
給事中周廷森奏請嚴懲聚眾匪徒一折,據稱近日江南之穎州府、毫州、徐州府,河南之歸德府,山東之曹州府、沂州府、兗州府一帶地方,多有無賴棍徒,拽刀聚眾,設立順刀會、虎尾鞭、義和拳、八卦教名目,橫行鄉曲,欺壓良善。其滋事之由,先由賭博而起,遇會場市集,公然搭設長棚,押寶聚賭,勾通胥吏為之耳目。請飭下三省督撫,認真踹緝,清查保甲,密訪為首棍徒姓名,聚賭械鬥之案,拿獲盡法懲治,並責成地方官,嚴定黜陟等語。江南、安徽、河南、山東毗連各州縣,既有此等匪徒,自應嚴行懲辦,以靖閭閻,不可養癰貽患。(1)
後者說:
奏為遵旨查辦,並將先已訊出端倪,奏明密拿事。……謹據臣等所知,略為陳敘。當日據獲到教匪,各供滑縣鬧事之人,俱系震卦教。凡有在教者,均稱為東方震宮王老爺門下。其王老爺,系首先傳教之山東菏澤縣人王中,已於乾隆三十七年犯案正法。林清徒黨多系坎卦教,凡有在教者,均稱為北方元上坎宮孔老爺門下。其孔老爺系首先傳教之山東寧陽人孔萬林,亦已於王中案內正法。至大乘教、金丹八卦教、義和門、如意門等教,凡有在教者,均稱為南方離宮頭殿真人郜老爺門下。其郜老爺,系首先傳教之河南商邱縣人郜生文,已於乾隆三十六年犯案正法。……其離卦一教,仍未改悔之案,如所獲安平縣傳習離卦教之楊俊等,究出首先傳教吳二瓦罐之子,仍稱少當家之吳洛雲,並其徒大頭目路運等一案。交河縣傳習一炷香離卦教之齊聞章等,搜出違背十王經卷一案。滄州吳久治、路老等傳習佛門教一案。青縣季八、葉幅明等傳習義和門教一案。又青縣邊二從習白陽教預知逆情一案。景州葛錫華等從習離卦教預知逆情一案。祁州邢士魁等傳習如意教,搜獲妄造表名卦號總冊一案。故城縣葛立業傳習義和門拳棒預知逆情一案。均經訊明,教名雖別,俱系離卦教之子孫徒黨,逐起奏明,分別凌遲斬遣在案。現又訪獲青縣尤明等傳習義和門離卦教一案。束鹿縣馬楊氏傳習紅陽教,搜獲飄高老祖經一案。亦經奏明,從嚴究辦。
在嘉慶上諭里,僅有「義和拳」的名稱。在那彥成奏疏里才說到義和門為「離卦教之子孫徒黨」。另據沈寶麟撰《吳堦傳》,詳述嘉慶十八年(1813)天理教亂,直、魯、豫交界各縣多陷,惟金鄉知縣吳堦得義和拳之力,城得不破。可證義和拳原與八卦教為敵。因此,那彥成奏疏的真實性如何是問題。縱然言必有據,而嘉慶年間的「義和拳」、「義和門離卦教」,與光緒年間的「義和拳」是否同源又是問題。因後者有幾種特點:第一降神附體,第二吃符念咒,第三自稱刀槍不入。但我們從未發現嘉慶年間的義和拳或八卦教有以上三種特點。
或謂林清黨徒劉玉漋會「金鐘罩拳符咒」。可見八卦教「吃符念咒,刀槍不入」。按白蓮、八卦畫符念咒者有之,但從未發現有「吃符喝符,刀槍不入」的記載。至於劉玉漋,於嘉慶十一年(1806)從張廣學武技,得金鐘罩符咒山神冊,十三年冬始入坎卦教。(2)足證劉玉漋先學金鐘罩符咒,然後入八卦教,不是入八卦教後才學習金鐘罩符咒。嘉慶十八年(1813)林清謀起事,劉說:「吾能畫符念咒,行走如飛。」(3)可見別人是不能畫符念咒,行走如飛的。同時,林清與李文成的徒黨,於起事時,並無「降神附體,吃符念咒,刀槍不入」的記載。
勞氏在《義和拳教門源流考》里說:「按義和拳一門,乃白蓮教之支流,其教以練習拳棒為由,託言神靈附體,講道教拳,詭稱念誦咒語,能御槍炮,有祖師及大師兄、二師兄等名目,其為邪教,形跡顯然。」所謂「託言神靈附體」,「念誦咒語,能御槍炮」,是指拳變時期的義和拳而言,而嘉慶年間的義和拳無「降神附體,刀槍不入」的史實根據。勞氏見嘉慶年間的義和拳與光緒年間義和拳名稱完全雷同,於是說後者淵源於前者,不足徵信。因名稱雷同絕不能證明其源流相同。如咸豐十一年(1861)山東白蓮教、八卦教亂,旗分綠、紅、白、黑、黃、藍、花各色。宋景詩部旗色黑,故稱「黑旗軍」(4)。而同治五年(1866)劉永福部也稱「黑旗軍」。宋景詩的「黑旗軍」與劉永福的「黑旗軍」,名稱雖同,但實質殊異,如果說後者源於前者,那是錯誤的。同理,嘉慶年間的「義和拳」與光緒年間的「義和拳」,也是名同而質異(詳第二章第二節「義和拳與白蓮教無關」)。
勞乃宣氏僅根據那彥成一紙不太詳實的報告,認為義和團是由白蓮、八卦演變而來的說法,不可輕信,因其身為父母官,其寫《義和拳教門源流考》的動機,吾人有加以研究的必要。按勞氏在光緒二十五年(1899)任直隸吳橋縣令,吳橋與山東毗鄰,時值義和團在山東蔓延日甚,勞氏恐其流入吳橋,為預防計,誣為白蓮餘孽,因白蓮教是以「反抗政府,奪取政權」為目的的秘密結社,為政府所嚴禁,犯者凌遲。擬藉此引起清廷注意,加以禁止,故以白蓮稱之,乃刊刻《義和拳教門源流考》一書。他說:「歲己亥,余承乏吳橋,時義和拳黨芽孽于山東,駸駸及於畿輔。余懼其遂滋蔓也,刻《義和拳教門源流考》一編,證其為白蓮教遺孽,布諸境內,陳諸上官,覬為曲突徒薪之謀。顧當道不甚措意,未幾而故城、景州、阜城、東光等處變作,余復累牘力爭,騰書遠近,冀悠悠之一悟。而一二知交外,多漫不加省,又未幾而吳橋變作,幸圖之於豫,未為所乘。」(5)其寫該書是為了宣傳義和拳是邪教,非義民,不可聽信。他說:「義和拳一門,實系邪教,並非義民,久奉嚴綸查拏懲辦。父詔其子,兄勉其弟,彼此相戒,不得聽信其黨妄言,誤從其教,致蹈刑章。則於黜邪崇正之方,除莠安良之道,裨益實非淺鮮。」其動機旨在宣傳義和拳系邪教,應嚴懲而著書,不是為學術而研究,因此不作學理探討,只作官樣文章,僅根據那彥成一紙報告,牽強附會,以圓其說,因其身為縣令,保境安民有責,指鹿為馬,情尚可原,不意數十年來,中國史學家幾乎一致視同信史,從無駁斥者,此實非勞氏始料所及。
第二節 義和團的起源
勞氏學說既不足信,那麼,義和拳起源於何時?我認為拳變時期的義和團,是由光緒十三年(1887)山東冠縣梨園屯教案演變而來。因教民拆毀是村玉皇廟,改建教堂,村人大嘩,群起抗拒,控於官,官府畏外人勢力,左袒教民,村民愈憤,有十八魁等積不能平,號召民眾聯絡黨徒,訴之武力,拆毀教堂。官府派兵往剿,十八魁等前仆後起,與之頑抗,其後改名為義和團,自詡得有神助,能避炮火,聲勢大振。《冠縣縣誌》說:
光緒十三年,德國郎神父來冠,在河北梨園屯傳教,宣傳數年,信教者日眾,拆毀是村玉皇廟,改建教堂,村人大嘩,群起抗拒,文生王世昌、武生閻德勝糾合紳民聯名控至縣署,繼而府、道、撫院。官府畏外人勢力,皆為左袒,遂致所有廟基未能收回,村民愈憤。時有閻書琴、高小麻等十八人,綽號十八魁,積不能平,號召民眾,聯絡黨徒,擬訴之武力,拆毀教堂。事上聞,迭經上憲派兵彈壓,防其暴動,軍門夏辛酉、標統方致祥、東昌知府洪用舟率兵往剿,十八魁等前仆後起,迄與頑抗,其後改名義和團。自詡得有神助,能避炮火,有紅燈照、藍燈照等法術,煽惑愚氓,舉趙三多為統領,嘯聚數千人,蔓延十餘縣,聲勢大振,風鶴頻驚。教徒拆廟修堂,村民則拆堂修廟,更迭拆修,相持不下。……(6)
按梨園屯教案始於同治八年(1869),該村教民分得公產玉皇廟地基三畝余,後獻於傳教士梁司鐸,修蓋教堂十餘間,村民反對,屢經涉訟。光緒十三年(1887)四月,教士費若瑟、教民王三歪等復將教堂拆修,擴充地基,村民忿怒,擬拆毀教堂,索地修廟,監生劉長安等聯名控告,案屢結屢翻。至光緒十七年(1891)十二月,由東昌府知府洪用舟訊明,斷令將廟宇讓予教民改建教堂,恐民心不服,由冠縣知縣何式箴捐銀二百兩,京錢一千串,聽民另購地基建蓋新廟,俟新廟工竣,再拆毀舊廟,移置神像,取結完案。十八年春,教民在廟基興建教堂,恐村民攔阻,遂以梅花拳隊阻工謀叛為詞,向冠縣投遞信函,因此,群情不服,前往教堂理辯,教民見人多勢眾,閉門不納,並拋擲磚石,開放洋槍,致激眾怒,群起相攻,互有受傷。梅拳遂請臨清道士魏合意來廟主持,並將昔年辦團槍械移存玉皇廟(7),與天主堂教民相抗,是為梨園屯教案鄉團(即梅花拳隊)使用武力之始。教民力不能抗,紛紛逃避。官府派兵剿辦彈壓,將玉皇廟拆毀,交教士張通士驗明查收。梅拳愈憤,十八魁等前仆後繼,紛起抗拒,至光緒二十四年(1898)二月,山東、直隸毗連各州縣,「地方拳民、民團眾勢頗固結」(8),推直隸威縣沙而寨拳民趙洛珠(即趙三多)為首,屢發生毀教堂、殺教民事件。官府恐激生他變,不敢操之過蹙,勸令解散,此後,拳民遂改梅花拳為義和團。(9)其時,地方拳民、民團已合而為一,眾勢團結之因,乃玉皇廟之被毀。玉皇廟供奉玉皇大帝,為中國人民所崇奉的萬神之神,是至高無上不可侵犯的,而教民竟將玉皇廟拆毀,改建教堂,實人神所共憤,天地所不容。庚子三月,北京義和團告示說:「神明震怒之原因,系玉皇廟之被毀。」並說玉皇大帝率領群聖群神,親自下凡,助拳民消滅洋鬼,告示文曰:
在北京某街巷,有義和團民若干人,於中夜突見一神明,由天空下降。神明初靜默若干時,於是眾團民咸下跪而禱焉。旋聞神明出巨聲曰:
「我乃玉皇大帝下凡,知爾等之心甚誠。我適已決心告知爾等,此乃大禍將臨之時,爾等惟有聽天由命。患禍之來,實自洋鬼。伊等到處傳教,設置電線,修築鐵道,不信神聖之教,而污讀神明。其罪惡之多,一如鬚髮之不可以細數。故我大為震怒,而發霹靂之聲!我日夜皆思及此事,設我遣天兵下界,諒彼小丑,亦難逃此厄運。職是之故,我乃頒行諭命,謂我將率領群聖群神,親自下凡。凡義和拳所在之區,必有神明暗助。我更將俾爾等知曉,凡三界正直之人,務須同心合力,共習義和拳之儀式,以期平定天怒。
「義和拳成熟之日,即洋鬼滅亡之時,天神之意,以為電線宜割斷,鐵路宜拆毀,洋鬼宜斬首。當彼之時,洋鬼之厄運臨頭,降霖之期尚遠,一切皆對待洋鬼也。
「我此時命爾等正直之團民,爾等宜萬眾一心,殲滅洋鬼,以平天怒。此將為爾等有利之舉。功成之日,需風需雨,均聽爾便。
「我故令爾等廣為傳播,俾眾周知。」
此事為吾親目所見,故直書其經過如此。信仰者必獲福;不信者,必獲天譴。神明震怒之原因,系玉皇廟之被毀。並知義和拳民,均為虔誠之徒,而為彼祈禱也。
吾若誑語,天誅地滅。
因玉皇廟被毀,故有「玉皇大帝十大恨」、「玉皇十大愁」(10)等謠傳。在庚子三月以前,玉皇廟被毀見於記載者,只有山東冠縣梨園屯的玉皇廟,可作為義和團起于山東冠縣梨園屯教案的旁證。
至於義和團之源流,是由梅花拳演變而來,梅花拳是由義和拳演變而來。其名稱演變的經過,山東巡撫張汝梅於光緒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九日(1898年6月17日)致總署文里說得很清楚,內稱:
光緒二十四年四月二十日,本部院行次曹州,接據東昌府知府洪用舟稟稱:光緒二十四年四月初四、初八等日按奉排札,以訪聞冠縣與直省接壤之區,近有新立義民會名目,傳單直隸、江蘇、河南各省勾結黨羽,欲與洋教為難,並承准總署電開欽奉諭旨,飭令豫為之防……至新立義民會名目雖系傳訛,亦屬有因,蓋梅花拳本名義和拳,直東交界各州縣地處邊疆,民強好武,平居多習為拳技,各保身家,守望相助,傳習既眾,流播遂遠,豫、晉、江蘇等省亦即轉相傳授,聲氣廣通,歷年春二三月民間立有買賣會場,習拳之輩,亦每趁會期傳單聚會,比較技勇,名曰「亮拳」。鄉間遂目為梅花拳會。上年梨園屯民教構釁,牽涉梅拳。本年正二月間,謠言來有洋兵,梅拳遂又麕集,以致遠近驚惶,民教震恐,當經卑府傳到拳首趙三多剴切開導,曉以利害,即將梅拳解散,並令再傳單聚會,自羅法網。自是以後,各路拳民間或聚會亮拳,遂諱言梅拳,仍舊立義和名目,道路傳聞異詞,即因義和之名,訛為義民會。(11)
可見義和團由梅花拳而來,梅花拳由義和拳而來。至於義和拳,則源於咸、同年間的鄉團。咸豐三年(1853)正月,由於太平軍的革命,變亂四起,清廷採用大學士德楞泰的條陳,命各省舉辦團練。二月,山東巡撫李僡令通省舉辦團練。清廷復命山東在籍前漕運總督李湘棻、前台灣鎮總兵呂恆安、前湖南巡撫馮德馨、禮部郎中丁守存、侍衛田在田等督辦民團。其後又命禮科給事中毛鴻賓、前河南江運同知彭以竺、前山西盂縣知縣李鴻疇分路督辦。李僡分別辦理聯莊與團練,責令練習技勇。毛鴻賓設局教民技藝。十月,巡撫張亮基刊發並村結寨團練章程,命州縣官辦理。(12)一縣區分若干團,團長管一村寨或附近三四村寨。其呈報官方為官方所承認者為官團,否則為私團,亦稱黑團。(13)鄉團的目的在「保衛身家,防禦盜賊,守望相助」,為民間自衛團體組織。為了自衛,於是練習技藝,「拳腳第一」,襲「義勇須稟三氣,一正氣,二義氣,三和氣」(14)。故名義和拳,亦稱義和團。此外尚有尚義團、效忠團(15)、義勝團(16)、忠和團(17)、安勝義團(18),及咸、同、光三朝御賊護鄉里,迭立戰功的忠精團(19)等等,名稱之多,不可勝記。鄉團對外則以縣名團,如泰安縣稱「泰安團」,東平縣稱「東平團」。(20)義和團之名,首見於疆吏奏摺者,始於光緒二十四年五月十二日(1898年6月30日)山東巡撫張汝梅。在此折里,張汝梅將義和團的源流、宗旨,及其本人對義和團的辦法等等,都曾述及,為研究義和團極為重要的文獻,折云:
頭品頂戴,山東巡撫臣張汝梅跪奏,為遵旨查明義民會即義和團,並未滋事,及妥籌辦法,恭折覆陳,仰祈聖鑒事:
竊臣前訪聞直隸、山東交界地方,有創立義民會名目,恐與洋教構成釁端,曾經分咨鄰近各督撫臣派員會同彈壓,並嚴飭地方官剴切諭禁,認真防範,一面將籌辦情形電咨總理衙門。四月初五日,承准總理衙門電開,奉旨:據張汝梅電,山東、直隸交界,有新立義民會名目,傳單直、豫、蘇,欲與洋教為難等語。直隸東明、山東冠縣,其民多習拳勇,現既訛言繁多,出有傳單宣播,難保匪徒不聞風滋事。著王文韶、張汝梅、劉樹堂各派妥員嚴密往查,並飭地方官預為之防,毋任煽動等因,欽此。當即行司委派題補濟寧直隸州知州李恩祥,馳赴冠縣一帶,會同地方官密查去後,旋據該委員暨東昌府知府洪用舟,署冠縣知縣曹倜先後查明稟覆:據稱直隸、山東交界各州縣,人民多習拳勇,創立鄉團,名日義和,繼改稱梅花拳,近年復沿用義和名目。遠近傳訛,以義和為義民,遂指為新立之會,實則立於咸、同年間未有教堂以前,原為保衛身家,防禦盜賊起見,並非故與洋教為難。現在冠縣境內民教相安,梨園屯教民眷屬亦已回家安業,實無出具傳單揭帖,約期鬧教各情形。所云傳單,系起自直隸之滄州,三四月間,大名府城聞亦出具揭帖,然皆愚民與洋教嫌怨日深,故造訛言,藉以泄忿,其出傳單出揭帖者,亦未能實指為此項拳民。惟直隸、山東交界之區,拳民年多一年,往往趁商賈墟市之場,約期聚會,比較拳勇,名曰亮拳。如與冠縣北界毗連之南宮、曲周、清河、威縣,凡有拳民之處,皆不免時有訛言。如任其自立私會,官不為理,不但外人有所藉口,並恐日久別釀事端。查北方民俗剛強,好勇鬥狠是其故習。此項拳民所習各種技勇,互有師承,以之捍衛鄉間,緝治盜賊,頗著成效。應請責成地方官,諭飭紳眾,化私會為公舉,改拳勇為民團,既順輿情亦易鈴束,似於民教兩有裨益各等情。稟由藩司張國正、臬司毓賢會詳請奏前來。
臣查直隸、山東及江蘇、河南各鄰近州縣,凡有教堂之處,與民人多有積怨。始猶怵於法令,僅以訛言快其憤激之私,久則益起猜嫌,恐因細故而釀紛爭之禍。臣上次查辦曹屬大刀會匪折內,曾經詳晰具陳,總以懲治奸莠,保全良善,使民教互相輯睦,為第一要圖。此次查辦義民會,即義和團,名目不同,而情事則一。臣現正檄行各屬,辦理保甲團防,謹當督飭地方官吏剴切勸諭,嚴密禁察,將拳民列諸鄉團之內,聽其自衛身家,守望相助,不准懷挾私忿稍滋事端,以杜流弊而消亂萌。
除分咨直隸、江蘇、河南各督撫臣派員不時彈壓巡防外,所有查明義民會即義和團,並未滋事及妥籌辦法各緣由,理合恭折具陳,伏乞皇上聖鑒,訓示。謹奏。(21)
上折所述義和團的源流,是起於「直隸、山東交界各州縣,人民多習拳勇,創立鄉團,名曰義和,繼改稱梅花拳,近年復沿用義和名目」,「實則立於咸、同年間未有教堂以前,原為保衛身家,防禦盜賊起見」,是可信的。因拳變時期的義和團,仍是以村、鎮為單位的鄉團組織。胡思敬說:「五六月間,京師賊勢盛時,其來自京東者,曰武清團、香河團;來自京南者,曰固安團、永清團。或豎旗曰某莊村、某鎮集,金鼓喧闐,如鄉社賽神之狀,殆不可以數紀。」(22)所稱武清團、香河團、固安團、永清團,乃沿襲咸、同年間鄉團對外以縣名團之舊稱。同時在官私記載里,也一再稱義和團是「鄉團」。至於團民,則自稱「保甲義和團練」(23)。義和團是由咸同年間的鄉團演變而來,當無疑義。既是鄉團,其最初之目的在「保衛身家,防禦盜賊,守望相助」也無疑義。直到庚子年間,義和團還因其傳統,說他們的目的在「保護身家」(24),「守望相助」(25)。至於張汝梅說「並非故與洋教為難」,是錯誤的。義和拳自光緒十三年(1887)以後,因民教互仇,拳民大起,變為「仇教」團體,「以仇天主、耶穌教為宗旨」(26)。視奉教之人如殺父深仇(27),於是,僅仇殺洋人與奉教之人,並不傷害良民。(28)義和團也不隱諱其為「仇教」團體,《團匪莠言》說:
團匪之言曰:其初祖曰憂世先師,深憂西教之害國家,思其撲滅之法不置,竊詣江右張真人求助,真人謝不應;固請之,真人告以咨某洞之地仙師。即往見地仙,訴其志,地仙感其盡心為國,且憫其志之切,使其弟子十人助之,且授以金丹之秘法與拳法,此金丹者,服之則入水不溺,入火不毀,刀槍不能傷,此拳法者,熟習之則身不帶寸鐵,惟揮手動指即能破堅,能僕人。師受二法歸鄉里,漸糾同志成此義和團。(29)
所謂「其初祖曰憂世先師,竊詣江右張真人求助」等等是假,拳民深憂西教之害國家,思索撲滅之法,利用神權思想糾合同志成此義和團是真。張汝梅說,「並非故與洋教為難」,「實無出具傳單揭帖,約期鬧教各情形」,是被愚。當張汝梅奉旨「派妥員嚴密往查」後,當即委派題補濟寧直隸州知州李恩祥,馳赴冠縣一帶,會同地方官密查。張折是根據東昌府知府洪用舟、署冠縣知縣曹倜的密查報告。冠縣屬東昌府,在視外人如虎狼的情形下,洪、曹決不敢將其轄境內產生專以「仇教」為事的團體的真相泄露,否則,非但丟官,且有永不錄用的可能。為利祿計,為推卸責任計,於是詭稱義和團「並非故與洋教為難」,「實無出具傳單揭帖,約期鬧教各情形」,故不可信。否則,何以毀教堂,殺教民?梨園屯教民何以逃居他處,不敢回家?官府又何以派兵進剿團民?洪用舟、曹倜不但對義和團使用武力,而且躬親督剿,直到將團民擊潰為止。(30)可見洪、曹一面詭稱義和團「並非故與洋教為難,實無出具傳單揭帖,約期鬧教各情形」,以推卸責任;一面使用武力將團民擊散,以免在其轄境內再生事端。但義和團不但沒有瓦解,反而勢力向四方擴張愈大,傳播愈速,各處的義和團,都是由冠縣傳播去的。柴萼說:「自冠縣及於東昌各屬,再自東昌、曹州、濟寧、兗州、沂州、濟南等處,潛滋暗長。」(31)蔣楷說:「恩縣四境盛行義和拳,或云:自冠縣十八團。或云:自東昌曹州,莫詳其底細。」(32)勞乃宣說:「卑前署縣王牧,接教士任德芬函送揭獲匿名帖一紙,內有東昌府十八團來信,傳知搜殺教民之語。」(33)冠縣屬東昌府,所謂東昌府十八團,實即冠縣十八團,冠縣十八團系由十八魁而來,據東昌知府洪用舟說:「十八魁之名系因當日十八村習拳,故有十八魁之名,其實僅有數人,並非有罪魁十八名。」(34)義和團是以村為單位的團體,因十八村習拳,故稱十八團。義和團由冠縣十八團傳往附近各縣,至光緒二十五年(1899)秋,「東昌十屬教民盡遭荼毒,再由東昌各屬外傳,蔓延數十州縣」(35)。由於義和團從冠縣傳往附近各縣,再傳他處來看,也可證明義和團起于山東冠縣梨園屯教案是可信的。各種記載里所稱的「山東老團」,就是指冠縣十八團而言。
總之,義和團起於咸、同年間的鄉團,初起之目的在「保衛身家,防禦盜賊,守望相助。」其構成分子皆系淳樸善良的鄉民。歷年梅花季節到處亮拳,故鄉民遂稱之為梅花拳。因山東冠縣梨園屯教案,於光緒十三年(1887)以後轉變為「仇教團體」,專以仇教為事。因受官府剿壓,於光緒二十四年(1898)二三月間改梅花拳為義和團。時山東巡撫為張汝梅,毓賢升任魯撫始於二十五年二月,一般書籍及《清史稿·毓賢傳》皆雲魯撫毓賢改「拳」字為「團」字,始名義和團,實誤。或稱義合團(36),取朋友以「義合」之意。自詡得有神助,能避炮火,故又稱「神拳」或「神團」。提出「扶清滅洋」口號,藉以號召仇外。其構成分子亦日趨複雜(詳義和團的變質)。其宗旨亦由「保衛身家」一變而為「扶清滅洋」。
有人說義和團原是反清的,景廷賓高揭「掃清滅洋」旗幟,即恢復其反清的本來面目。此說系不明了義和團之源流,及誤解景廷賓為亂的性質所致。按義和團之源流已見前述;至於景廷賓之亂,起於光緒二十八年(1902),《廣宗縣誌》記述頗詳,是因「貪詐性成」的知縣魏祖德借端派捐,鄉民不明時局,目為洋差,推東召村武舉人景廷賓為首抗拒所引起。直督袁世凱恐事態擴大,派兵痛剿,兵無紀律,焚掠極慘,故鄉民仇教而外,繼以仇兵。《廣宗縣誌》說:「推原禍始,皆由於知縣魏祖德所激成。」(37)袁世凱說:「景廷賓始則傳帖聚眾,抗官系兵,繼則豎旗造反,僭稱偽號。」(38)可見為鄉里所敬服的武舉景廷賓之亂,乃「官逼民反」,故自稱大元帥,其「掃清」是被迫,非本心,不得謂為「恢復其反清的本來面目」,更不能以義和團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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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仁宗睿皇帝聖訓》,卷九十九。
(2) 《蘭簃外史靖逆記》,卷五。
(3) 同上。
(4) 《山東軍興紀略》,卷十二「邱萃教匪」。
(5) 見勞乃宣:《拳案雜存》序。
(6) 《冠縣縣誌》,卷十。
(7) 《冠縣梨園屯教案》。
(8) 同上。
(9) 同上。
(10) 僑析生:《拳匪紀略》,卷一。
(11) 《冠縣梨園屯教案》。
(12) 《山東軍興紀略》,卷二十二。
(13) 《十朝聖訓》穆宗卷一百三十五「靖奸宄」,同治二年十一月庚申上諭云:「各屬黑團,並著設法曉諭解散。」又卷一百三十七「靖奸宄」,同治七年三月乙丑上諭云:「據崇厚奏稱,直隸鄉團良莠不齊,往往私行集團製備器械,並有梟匪即充團長等語。現在剿散匪徒,難保不溷跡私團,潛行詭計,著官文等飭令各該地方官將所屬團練,悉心訪查,務須遴派公正紳士作為練長,不安分者概行斥退,其所募人數所制器械,均先稟知地方官編造清冊,由查辦團練之員,親加點驗,給予印諭,方准舉辦。」
(14) 《山東金鄉縣誌》,卷六「兵防」。
(15) 《山東軍興紀略》,卷二十二。
(16) 《山東曹縣誌》,卷十四「行誼」。
(17) 《直隸東明縣誌》,卷十一「鄉賢」。
(18) 黃體芳:《錢虜愛書》。
(19) 《直隸東明縣誌》,卷十一「鄉賢」。
(20) 《山東軍興紀略》,卷二十二。
(21) 見光緒二十四年五月十二日山東巡撫張汝梅折。
(22) 胡思敬:《驢背集》,卷二。
(23) 佐原篤介:《拳亂紀聞》及《八國聯軍志》。
(24) 祝芾:《庚子教案函牘》。
(25) 高枬:《高枬日記》(八月十九日記)。
(26) 劉孟揚:《天津拳匪變亂紀事》,卷上。
(27) 仲芳氏:《庚子記事》。
(28) 同上。
(29) 佐原篤介:《拳事雜記》。
(30) 《冠縣縣誌》,卷十。
(31) 柴蕚:《庚辛紀事》。
(32) 見蔣楷:《平原拳匪紀事》。又《曹縣誌》卷十四「行誼」云:「張金琳字次玉,附貢保舉訓導,賞戴藍翎,咸豐戊午(八年)豫寇突至,倡義築寨練勇會團,共會十八團,與賊戰於城武南關,力擒賊首批毛狗等送縣正法。城武劉景山倡亂,至本邑東方焚掠,合邑騷動,又率團進剿三次,擒劉景山父子送縣正法。僧邸帥至單邑,會集眾團稟送糧草一百七十餘車。同治元年奉撫憲文諭帖辦捐綿衣二百套送邱帥營,急公見稱鄉里。」由以上記載可知曹州十八團在咸、同年間御賊護鄉里極負盛名。冠縣十八團可能因襲曹州十八團之名。(確證待考)故蔣楷說:「或雲自冠縣十八團,或雲自東昌、曹州,莫詳其底細。」
(33) 勞乃宣:《拳案雜存》。
(34) 《冠縣梨園屯教案》。
(35) 李秋:《增補拳匪禍教記》,頁四二二。
(36) 劉以桐:《民教相仇都門聞見錄》。
(37) 《廣宗縣誌》,卷一「大事記」。
(38) 見《廣宗縣誌》,卷一「大事記」,直隸總督袁世凱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