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反抗者的話 · 第十章 公社

彼得·克魯泡特金 《一個反抗者的話》
I 我們時常說,社會革命應從公社的解放著手,只有絕對獨立,絲毫不受國家鉗制的公社[1],才能給我們以革命所必需的環境與完成革命的方法,聽到我們講話的人總非難我們,說我們想恢復古代已經有過,今日已無存在理由的社會方式。他們說:「公社?公社是古時的事情呢!你們想破壞國家而代以自由的公社,你們已經把目光轉向過去了,你們想把我們重新引到中世紀去,重新燃起公社間的過去鬥爭,因而破壞歷史過程中所不易得到的國家統一。」 好吧,我們來觀察這個批評,看看他是不是有理。 首先我們應該明白一切與過去的比較,往往只有相對的價值。假如我們所願意的公社實在只是中世紀公社的恢復,那麼我們可否承認今日的公社一定要用七個世紀以前的方式呢?那是很明顯的,公社若成立於今日電報,鐵路,國際科學與純粹真理研究的時代,它的組織與12世紀的當然不同,我們將站在絕對新的事物面前,絕對新的情況裡面,這事實與這情況勢必引出絕對不同的結果。 此外,我們的反對者,各色政體的國家的擁護者,也該也應該想到我們也能夠以絕對相同的議論,非難他們。 我們也可以同樣而且更有理由的告訴他們,把目光轉向過去的不是別人,恰恰是他們自己,因為國家是與公社同樣古老的政體。所不同的只是國家在歷史上是任何自由的否定,是專制與獨斷,是臣民的毀滅,是斷頭台與笞刑場等等的代表者,而我們恰恰在公社的解放,人民與公社反抗國家的起義中,找到了歷史最光榮的幾頁。真的,我們即使要依戀過去,也不會把目光轉向路易十一,路易十五或卡特琳第二(Ecaterina II),我們寧可把阿馬爾菲(Amalfi)佛羅倫斯(Florence)都魯斯(Toulouse)拉翁(Laon)列日(Liege)庫特勒(Courtrya)奧格斯堡(Augsbourg)努連堡(Nuremberg)蒲斯可弗(Pskoff),諾弗哥洛(Novgorod)等公社與共和國作為我們注意的對象。 所以現在不是玩弄詞句或詭辯的時候,現在要做的是研究與精細分析的工作,我們不可因拉夫萊先生[2]與其熱心的學生們只對我們說:「但是公社,這只是中古了!所以他已被判為死罪!」我們也回答他們:「國家,這只是惡行的全部過去;所以我們有理由把它判處死刑!」 在中世紀公社與今日所希望成立而不久或將成立的公社中間,有許多基本的差別存在:六七百年的人類發展與苦難經驗堀下了整個的深淵。我們請來觀察他們的主要的不同。 十二世紀若干城市資產階級所結成的「同謀」(Conjuration)或「同盟」(Communion)究竟有何種主要的目的呢?他們的目的非常簡單,無非想擺脫封建領主的束縛罷了。不同的居民,商人和手工匠,彼此聯合起來,發誓不准「任何人侮辱」他們中的一個或把他們中的一個作為奴隸看待,公社就是為了反對他的舊主人而發動的武裝起義。歷史學家基埃里引證12世紀一個著作家的話說:「公社是一個可惡的新字。他的意思就是:應納人頭稅的人們對於他們的領主每年只那一次他們所應當的年金,如果犯了輕罪,他們也可以繳納法定的罰金自贖;至於習慣強迫農奴交付的苛捐雜稅,對於他們是完全豁免的。[3] 所以中世紀的公社的確是為了反抗封建領主而起義的。今日的公社則想從國家的束縛中解放出來。這就是根本的差別,我們要牢牢記住,後來國王所代表的國家見到這個公社反抗領主的獨立行動,恐怕對於自己的王冠有害,便立刻派遣軍隊去「討伐」(如編年史上所說的)「那些流氓的暴行,他們想藉公社的名義,裝起背叛君主統治的姿態。」 明日的公社一定會知道它不能再承認任何上級機構的存在;它上面只能有其他公社自由合意組成的聯盟。它更知道他不能採取「騎牆」的態度:或者是公社絕對自由,它能創立它所願意創立的制度,它能實行它願意實行的改良後革命;或者它仍舊留在原來的狀態中,只做國家的簡單「分號」,一切行動受制於國家,時常站在準備與國家對抗的地點並明白真理與國家衝突,必然遭到慘敗的厄運。它知道它應該破壞國家而代以自由的聯盟。它終必照著這個主張進行。不僅如此,它並且還有實行的方法。今天不只是小城市舉起公社暴動旗幟了。今天是巴黎,里昂,馬賽,聖太田,迦太基尼(在西班牙)以及其他一切大城市都揚起同樣的旗幟,做公社革命的響應了。這就是基本差別的所在。 中世紀的有產階級,靠著商品的買賣與資本的經營,逐漸成為城市的巨富,從領主的束縛中獲得解放之後,當時的公社也曾脫離這些富人的壓迫嗎?一點也沒有!破壞了封建領主的要塞之後,城市的居民不久見到富有的商人在公社裡建起征服他們的堡壘,所以中世紀公社的內部歷史是貧富二者的鬥爭史,這激烈的鬥爭勢必引起國王的干涉。貴族階級於是在公社中發展起來,脫離了從前城外封建領主壓迫的平民重新跌入現在城內富有領主的奴隸制度中,他們知道公社裡再沒有值得保護的東西,他們離開為爭取本身自由而建築的城牆,可憐這些城牆由於個人主義的制度的結果,變成新型奴隸制度的孔道了。既沒有什麼東西可以損失,他們就讓富有商人自行保護,後者終於失敗了:一面耽於奢侈淫慾的腐蝕;另一面又少平民的協助,他們不久只好接受國王傳令官的催促,交出他們城市的鑰匙。在別的許多公社,是富人自己出來開了城門,迎接皇帝,國王或公爵的軍隊,籍以避免準備襲擊他們的平民的報復。 但是19世紀公社的主要工作,不是掃除這些社會的不平等嗎?不是占領積累的社會資本,把它全部放在願意用它生產財富與增加公共福利的人們手裡,任其自由支配嗎?它的第一注意,不是破壞資本的勢力,使那促成中世紀公社之覆滅的貴族階級永遠無法成立嗎?它會拿主教與修道士做自己的聯盟者嗎?最後,它會描摹祖先只在公社中尋覓國家中的國家嗎?他們廢除了領土和國王的權利之後,只曉得依樣畫葫蘆的重建相同的權力,而不知道這權利雖被四周的城牆限制,而仍舊保留它故存的全部缺點,我們這個世紀的無產者將效法這些佛羅倫斯人一面廢除貴族頭銜或使此類的頭銜成為恥辱,一面又讓新的貴族——錢袋的貴族產生嗎?他們將跟這些到達市政廳的手工帳一樣,虔誠的描摹他們的祖先,重建這一切他們才剛推翻了的權力的階梯嗎?他們會只改變人物而不改變制度本身嗎? 當然不是的。19世紀的公社,既有豐富的經驗,可作前鑒,一定會更好的完成事業。它將是名稱以外的公社,它將不只是公社主義的(Communaliste),而是共產主義的(Communiste)。不但在政治上是革命的,在生產與交換的問題上也是革命的。它將不是為著重新建立國家而消滅國家,許多公社一定會創立榜樣,推翻代議的政府之後,而不再把自己的主權委託給偶然的投票。 II 中世紀的公社,擺脫了領土的枷鎖之後,也會設法打擊領土力量所以形成的根源嗎?也會設法幫助它周圍的農民嗎?也曾設法用農奴所沒有的武器幫助它從城牆高處傲然俯視的那班不幸的人嗎?完全沒有呢!以純粹自私的情感為出發點,中世紀的公社,把它關在它自己的城牆之內。多少次他在求幫助求避難所的奴隸之前,嫉妒地緊閉城門,收起吊橋,讓領主在他的眼前,在火繩槍所能涉及的地點,殺害這些不幸的人。它以自己的自由自負,它不設法使呻吟於城外的同胞也得著這些自由。很多中世紀的公社,就以這個代價,讓鄰人保存著農奴制度的代價,獲得本身的獨立。並且看著平原的農奴始終枯守著他們的土地,既不認識工業,又不知道商業,時常要向城市購買鐵器,金屬與工業的產品,這不是公社少數大富翁的利益嗎?當手工匠想把手伸給城牆以外的農奴時,他們怎能抵抗資產階級的意志呢?資產階級有權有勢,又知道戰術,並且雇有老練的傭兵,而手工匠卻是赤手空拳,一無所有![4] 現在是多麼不同!勝利的巴黎公社只限於創立多少有點自由的都市制度嗎?巴黎的無產階級擊碎自己的枷鎖時,社會革命就在巴黎開始,鄉間的公社起來響應。巴黎公社就在自身支持鬥爭的時候,也對各地農民說:「親愛的兄弟,你們占領土地,占領全部的土地吧!」它不只限於說話,要是必要時,它的勇敢戰士,必能武裝下鄉,幫助遠地的農民完成他們的革命:驅逐土地的占有者,將全部土地還給一切願意並知道耕種的人們。 中世紀的公社,只想把自己關在它的城牆以內;19世紀的公社則設法擴展於城牆以外,普及於整個世界,它以人類的休戚相關代替公社的特權。 中世紀的公社能自閉在他的城內,直到某種程度,可以不跟它的鄰城來往,它即使與其他的公社發生關係,這關係也只限於反抗領主,保護「社權」的條約,或為公社的人,締結遠地旅行的互助協定,即使真正的同盟如在Lombardie,西班牙與比利時等地一樣,成立於各城市間。這些同盟也因太不同質,太陷於不同的特權而相互分散,故不久即分裂成孤立的團體或在鄰國攻擊之下消滅了。[5] 拿這個來跟今日所要組成的團體比較,真有天壤之別!一個小公社,若與工商業及藝術的中心發生連續的關係,由於事務之必然,勢必不能生存八天以上;這些中心本身也有向著鄰近鄉村,四周公社與遙遠城市開放門戶的必要。 假設某一個大城市明天宣布「公社」成立,廢除轄區內的私有財產制度實行完全的共產主義,換言之,共同享受社會資本,勞動工具與勞動產品的利益,只要城市不被商人的軍隊包圍,幾天後,大車就會達到市場,運輸工人就會從遙遠的商埠運來大批必需的原料,城市的工業品,滿足居民的需要以後,也會向世界各地尋找他們的買主;外國人將成群結隊地來訪問。無論是農民,鄰近城市的公民和外國人,所有的人都會回到他們的家中,敘述這個自由城市的美妙生活,他們都會說,這裡一切人都要做工,這裡既沒有窮人,也沒有被壓迫者,大家都在享受自己的勞作結果,而沒有人來強占弱者的一份。孤立是不怕的:美國的共產主義者,在他們的共產村中,所要害怕的,與其說是孤立,毋寧說是這四周的資產階級世界不斷地來侵犯他們的公社事務。 今天是商業與交換推翻了國家的界限,同時也破壞了古都似的城牆。他們已獲得中世紀時期所沒有的凝聚力。西歐一切住人的地點聯絡得極其密切,所以一處的孤立已成為完全的不可能;不論如何高的村落,即使在一座山的懸崖上吧,都有他所趨附的。他所不能截斷關係的工商業的中心。 大工業中心的發展,更加可觀。 今天鐘樓的精神[6]還能引起兩個公社間的嫉妒,阻止他們的直接結合,甚至燃起兄弟相殺的烈火。這些嫉妒固然阻止這兩公社間的直接聯合,而這個聯合區卻由大中心的媒介而間接成立起來,今天臨近的兩小市往往沒有直接鏈接的關係存在;它們所維持的很少聯繫,非但不能成立休戚相關的友誼,反而引起彼此的衝突,好在兩者早有時常發生關係的共同中心;不然他們便無存在的可能;無論鐘樓的嫉妒如何強烈,它們不得不以它們獲得供應品和銷售生產的大城市為他們聯合的中介;為維持他們與集中點的關係,為集合在這其中點的周圍,他們兩者都需變成這同一聯合的一部分。 然而這個中心本身對於周圍的公社,也不能有侵犯的優越權。由於工商業需要無限的變化特性,一切居住的地點已有他們所屬的許多中心,待著它們的需要逐漸發展之後,它們即屬於能滿足其新需要的新中心。我們的需要如此富於變化,它們發生的如此迅速,一個聯合不久即不足以滿足他們的全部。公社於是覺得有締結其他同盟,進入另一聯合的必要。作為糧食團體一份子的公社,為獲得其他必需的物品——如金屬之類的——必須加入第二個團體,為了布匹與藝術作品,它又需做第三第四團體的一份子。請拿不論任何地方的經濟地圖來看,便可見到沒有經濟界限的存在。各類物品的生產與交換地帶,互相交錯,相互穿透,相互積累。公社的聯合也是一樣,如果任它們自由發展,它們不久也會互相交錯,互相穿透,互相積累,終於形成一個比國家機構還要緊密還要完整,還要「牢固且不可分的」組織網,而國家行的機構卻只是並列的,如木枝捆在斧鉞周圍似的鬆散的結合罷了。 如此。我們重述一句,那些反對我們說,公社一旦脫離國家的束縛,便會互相衝突,互相殘殺,因而構成不斷內戰的人,忘了一個事情,就是密切的關聯。由於工商業的吸引中心以及這些中心的日益增多與其不斷地來往,早已存在於不同的地點,他們根本就知道中世紀關閉的都市和在險要道路上慢慢走著的結隊商人隨處受著土匪式領主監視的情形;他們顯已忘掉今天這些人,貨,信,電報,思想與情感的潮流,如不枯竭的江河之水,不斷地來往於我們的城市之間,總之,他們不大明白他們所相比較的兩個時代的差別。 此外,歷史不是又在那邊給我們證明聯合的本能已成為人類最迫切的一個需要嗎?只要國家一旦因為某種原因自行瓦解,只要強權的機器一旦減弱其固有的機能,自由的聯合就會自動的一躍而出,讓我們回憶法國大革命時代武裝資產階級的自動聯合吧。讓我們回憶拿破崙的政府軍動搖西班牙的國時,西班牙人民的自動聯合是怎樣拯救他們國家的獨立吧。待國家不再強迫實行無理的團結之後,團結就會依著自然的需要而產生。要是我們把國家推翻了,聯合的社會就會從它的廢墟中茁壯發生出來,而且這實在是「完整牢固且不可分割的」實在是獨立而自由的,並且自由的擴展其休戚相關的範圍。 然而還有別的我們應該知道的東西。由中世紀的有產階級看來,公社不過是孤立的國家,以它截然的界限與其他的公社隔離。依我們的意思「公社」不再是地域的結合;它是普遍性的名詞,與無疆界,無城牆的平等者集團同義。社會的公社,將不再是偶然確定的整體。公社的每一團體必然傾向於別的公社的同類團體,它與這些團體結合聯盟,他們中間的關係至少與同城市民結合的關係同樣堅固,他們構成一個利益相同的公社,其組成分子將分散於成百成千的城市與鄉村。有些個人只能與趣味相同,住在其他無數公社的個人結合,才能獲得其需要的滿足。 今天的自由團體已開始分布於人類活動的廣大領域。有閒暇的人也不再單單為了滿足他的科學,文學或藝術的趣味而創立團體了。人們也不單單為了階級鬥爭而締結同盟了。 今天在人類活動的無窮表現中,想要找到一個不已經為自由結合團體所代表的活動,實在很難,同樣團體的數目不斷地增加,每天總要侵占新的行動領域,即過去被視為國家專有的職權,也漸漸為這些團體所吞併。文學,藝術,科學,教育,商業,工業,貿易,娛樂,衛生,博物館,遠地的企業,兩極的探險,甚至國土的保衛,傷兵的救助,反抗侵略,反抗法庭等等到處看見私人創意的表現與自由社會方式的產生。這就是19世紀下半葉的傾向與特徵。 這傾向一旦遇著自由發展的機會,一旦有擴大的實行的新領域,便可以作為將來社會的基礎。社會的公社就由自由的團體組成,這些團體將推翻舊有的城鄉與疆界。這將是數百萬非地域的公社,伸手到江河,山脈與海洋之外,把散在地球四隅的個人與民族,結合成平等的一家。 [1] 法文 commune 為法國行政系統的最低單位,於今日中國的鄉保相似,這裡所說的公社,法文亦為Commune,惟含義不同,從前有人譯為市府,自由市府,乃未來社會的理想的單位,不拘地方職業或人數,以自由契約為基礎的自由組織,中古時期已有雛形存在,將來想必起而代替現在政府性質的種種機構——譯者 [2] Emile de Laveleye 1822-1892 比利時經濟學家與出版家 [3] 當時的封建領主,如土匪一般的,敲詐搶占,無所不為,公社能規定其稅則,照當時人看來,的確是進步的。 [4] 這是在四十年前寫的,後來我曾細心研究過中世紀公社的歷史,在《互助論》一書中我做過一番簡略的敘述。讀者在那本書中還可以看見當時許多公社(從十世紀起在北義大利的公社就是這樣)為了謀農民的解放,不惜與封建領主長期作戰。這一鬥爭是很堅決的,並且佛羅倫薩的公社現在他本身的四鄉Contado完成了解放農民的工作,結果在多斯卡納(佛羅倫薩便是多斯卡納的首府)一帶創造了極大的安樂。就在十世紀熱那亞也已經大規模完成了這樣的工作。關於法國的公社,拉翁城及其附近一帶即Laonnais 也完成了聯合性的農村同盟團體。在別的許多國家也有少數都市達到這樣的成就。然而在另一些地方都市與富有領主的鬥爭卻較少成功,甚至完全失敗。當時此等都市倦於跟附近的封建領主鬥爭,便和他們休戰,於是農民又匍匐在他們的勢力下面。就在這些公社中,都市不得不把封建領主請進它的城裡面來;那般富有的貴族,住進都市裡後,他們中間便不斷地發生衝突,不是當街鬥毆,就是陰謀爭權,其結果便是遭征服者的厄運,征服者或為教皇,或為國王,而在俄國便是大公或沙皇 [5] 我在這裡又得重講前一個註腳所說過的。以前我對中世紀的都市的同盟知道的很少,現在我才明白都市同盟——如在義大利北部,在萊茵河一帶,在弗蘭德斯,英吉利,法蘭西都市,在漢薩同盟等等——在幾個世紀中都占有重要的地位。請看《互助論》第五第六章 [6] 歐洲古時宗教盛行,每一村皆有教堂與鐘樓,每村的居民因知識簡陋,皆視自己的鐘樓為最光榮,最可貴,恰是近世的愛國主義者敬仰自己的國旗一樣。